选举办法范本

2024-06-12

选举办法范本(精选4篇)

1.选举办法范本 篇一

北京市海淀区私营企业协会第四次暨

北京市海淀区个体劳动者协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

选举办法

(草案)

一、北京市海淀区私营企业协会第四次暨北京市海淀区个体劳动者协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由本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的组织工作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二、依据《北京市海淀区私营企业协会章程》、《北京市个体劳动者协会章程》规定,产生出本次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同时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本届私营企业协会及个体劳动者协会理事会候选人的确定,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协商的办法,由海淀区私营企业协会第三届理事会、海淀区个体劳动者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和海淀工商分局等行政主管机关审议,提名为正式候选人提交会员代表大会表决;代表大会选举理事采取等额选举办法,以投票选举方式进行。

四、海淀区私营企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暨海淀区个体劳动者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常务理事。

1、海淀区私营企业协会及海淀区个体劳动者协会理事有本届常务理事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理事会选举常务理事采取等额选举办法,以投票选举的方式进行。

五、海淀区私营企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暨海淀区个体

劳动者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会长、副会长。

1、海淀区私营企业协会及海淀区个体劳动者协会常务理事有本届会长、副会长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海淀区私营企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及海淀区个体劳动者协会第五届理事会,根据海淀工商分局党组提名选举会长、常务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采取等额选举办法,以投票选举的方式进行。

六、海淀区私营企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及海淀区个体劳动者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名誉会长、名誉副会长分别由第一次理事会提议并邀请产生。

七、上届理事会提名成立监票组,设总监票人1人,由

担任,监票人2人,由

担任。监票人在上届理事会领导下,对选举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八、出席选举的会员代表须有代表大会会员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得票须有到会代表的半数以上,候选人方可当选。选举结果有会议主持人向全体代表宣布。

九、如发生本办法未做规定的特殊情况,由大会主席团裁定处理。

北京市海淀区私营企业协会 北京市海淀区个体劳动者协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

北京市海淀区私营企业协会第四次暨

北京市海淀区个体劳动者协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

选举办法说明

各会员代表:

由于北京市海淀区私营企业协会与北京市海淀区个体劳动者协会理事会人员架构为统一人员配备,日常工作、组织活动也都是共同开展,因此,为了选举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订统一的选举办法。

特此说明。

北京市海淀区私营企业协会 北京市海淀区个体劳动者协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

2.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篇二

第一条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规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小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由本届业主委员会在南宁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的指导下开展筹备工作。

第三条 业主委员会的投票选举原则上按建筑面积计算,一平方米为一个投票权,不足一平方米的,四舍五入。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即房产证或购房发票、购房合同等产权证明上名字的人。

第五条 业主委员会成员暂定____人组成,其中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

第六条 获得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1/2以上投票权的候选人的人数超过 名时,候选人以得票权数多的前 名当选,业主委员会成员定为 人。

第七条 获得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1/2以上投票权的候选人的人数为5-名(不含 名)时,候选人以得票权数多的前5名当选,业主委员会成员定为5人。

第八条 获得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1/2以上投票权的候选人的人数不足5名(不含5名)时,不足部分的委员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根据在第一次投票时得票权多少的顺序,依照候选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的三分之一至一倍的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名单。如果只选一人,候选人应为二人。第九条 获得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1/2以上投票权的候选人的人数为0名时,本次选举无结果,选举工作结束。

第十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高中文化以上);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有必要的时间及能力履行职责。

第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的产生采取自荐方式,凡符合第六条规定条件者均可报名。

第十二条 经本届业主委员会审核并报南宁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验核后,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在小区内公示___天。凡认为候选人不符合第六条规定的均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届业主委员会、__________居委会或南宁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由其进行核实。

第十三条 公示期满,由本届业主委员会将选票发给全体业主以书面征求业主意见(或由本届业主委员会筹备召开集体讨论形式的业主大会)。实际居住者不是业主的,应告知业主。

第十四条 书面征求意见的,业主填好选票后,应持有身份证、本人产权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发票、购房合同等)到指定的投票箱投票(集体讨论的,业主应持有上述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业主大会,现场投票)。第十五条 业主可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受委托人须持有委托书、委托人产权证明及本人身份证。

第十六条 业主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弃权,也可以另选其他产权人。

第十七条 投票结束后,采取公开验票方式,统计投票结果,对投票人数和票权数加以核对,并由监票人在选举结果统计表上签字。唱票人、监票人由居委会及业主代表组成。

第十八条 选举所投的票权数超过本小区总投票权数的1/2,本次选举有效,当选的委员必须经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的1/2以上通过。

第十九条 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超过规定应选人数的作废,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有效。

第二十条 候选人以得票权多的当选。出现得票权第___名并列时,抽签决定。

第二十一条 新一届业主委员会产生后3日内召开第一次业主委员会会议,选举主任、副主任。

第二十二条 业主委员会自公告之日起成立,但需按规定向南宁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 选举中的未尽事宜的处理以及本办法的解释,由本届业主委员会负责解释。

3.乡镇文联选举办法 篇三

选 举 办 法

(草案)

***镇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以下简称镇文联)委员会由会员大会从会员中选举产生;正副主席及正副秘书长从镇文联委员会委员中选举产生。具体选举办法如下:

一、会员大会、文联委员会会议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选举方能进行。

二、本次大会选举产生***镇第一届文联委员会,委员会由16 名同志组成。

三、镇文联委员会候选人由镇文联筹委会推荐,经镇党委、政府协商研究提出建议名单,市文联审定后决定。

四、本次大会选举采取等额选举办法,举手表决方式进行,候选人得到的赞成人数超过实到会员三分之二始得当选,并当场宣布选举结果。

五、本选举办法经镇文联第一次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4.选举办法 篇四

(村)支部党员大会 选举出席中共贤台乡(镇)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办法(草案)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本次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村)出席中共贤台乡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 名。

大会的选举工作,由党支部委员会主持。代表选举中的重大问题,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三、出席中共贤台乡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由党支部委员会根据乡党委分配的代表名额和有关要求,组织党员酝酿协商,按照候选人数不少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报乡党委原则同意,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对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充分酝酿,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代表候选人,直接采用代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选举办法,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代表候选人以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四、选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划写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到会党员对于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投弃权票。投不赞成票者,可以另选他人。

对候选人赞成的,在其姓名上边的符号栏内划“○”;不赞成的划“×”;如另选他人,就在划“×”的候选人姓名下边的另选他人栏内写上要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边的符号栏内划“○”;弃权的,其姓名上边的符号栏内什么也不划,也不能另选他人。

五、在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填写不规范且无法辨认的选票为无效票,全部填写不规范且无法辨认的为整张无效票,部分填写不规范且无法辨认的为部分无效。

六、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如果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得票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如果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以从未当选的候选人中重新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报乡党委批准,经半数以上代表同意,也可以不再选举。

七、选举时,大会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 名,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票人由全体党员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总监票人由党支部委员会从监票人中提名,总监票人、监票人提交党员大会表决通过。计票人由主持人从会议工作人员或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指定,在总监票人、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投票顺序是:首先由总监票人、监票人投票,然后由党员依次投票。投票结束后,当场打开票箱,由总监票人、监票人组织计票,对投票人数和票数进行核对,作出记录,由监票人、总监票人分别签字后,由总监票人宣布计票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代表名单以姓氏笔划为序排列,报乡党委审批。

八、到会党员不能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到会的非候选人党员按选举人的意志代写。因故未参加党员大会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上一篇:铁路车间管理下一篇:毕业设计论文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