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软件著作权

2025-01-26

高新技术软件著作权(共13篇)

1.高新技术软件著作权 篇一

2019深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相关知识

软件著作权登记费用

一、基本概念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和国家优惠政策。就权利的性质而言,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具备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著作权是知识产权中的例外,因为著作权的取得无须经过个别确认,这就是人们常说的“自动保护”原则。软件经过登记后,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发表权、开发者身份权、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

二、登记类型

软件著作权个人登记,是指自然人对自己独立开发完成的非职务软件作品,通过向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备案的方式进行权益记录/保护的行为。

软件著作权企业登记,是指具备/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对自己独立开发完成的软件作品或职务软件作品,通过向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备案的方式进行权益记录/保护的行为。

三、著作权属

1、通过登记机构的定期公告,可以向社会宣传自己的产品。

2、在进行软件版权贸易时,认证将使您的软件作品价值倍增。

3、在发生软件著作权争议时,如果不经登记,著作权人很难举证说明作品完成的时间以及所有人。

4、合法在我国境内经营或者销售该软件产品,并可以出版发行。

5、在进行软件产品登记的时候可以作为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

6、在进行软件企业认定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可以作为自主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

四、所需提交材料

1、按要求填写《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一份(网上填报)。提示:在线填写申请表时,点击“我是著作权人”和“我是申请人”后,公司信息将自动从注册信息中导入。

《填表说明》下载。

2、申请者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注:

•企业法人单位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事业法人单位提交有效的事业法人证书的复印件;

•社团法人单位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社团法人证书的复印件;

•其他组织提交工商管理机关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自然人申请的,提交身份证或护照等有效证明的复印件。

3、源程序一份

要求:

(1)按前、后各连续30页,共60页(不足60页全部提交),源程序要求每页不少于50行(结束页除外)A4纸单面黑白打印;

(2)源程序应在页眉上标注相应的软件名称和版本号,右上角应标注页码,页脚要注明著作权人全称;

4、文档(如:用户手册、设计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等任选一种)一份,要求:

(1)按前、后各连续30页,共60页(不足60页全部提交),文档要求每页不少于35行(结束页除外)A4纸单面黑白打印;

(2)文档应在页眉上标注相应的软件名称和版本号,右上角应标注页码,页脚要注明著作权人全称;

5、填写《代理委托书》一份

6、如软件是在linux平台上以GCC开发的,需提交:《GPL声明》一份

7、个人申请者需下载并填写《非职务软件开发保证书》一份

8、其他软件权属证明文件(一般不需要,只有在委托开发等特殊情况下需要提供)

五、登记费用

45个工作日:1000元;7个工作日(加快):3500元。

六、登记流程

填写申请表——>提交申请文件——>缴纳申请费——>登记机构受理申请——>补正申请文件(非必须程序)——>取得登记证书

六、特别提示:

1、所有提交资料不需要装订。

2、著作权登记要求软件名称必须以“软件”或“系统”结尾。若后续还需进行软件产品登记的,按照软件产品登记的命名规范要求,软件名称必须以企业的注册商标或者是公司中文简称开头,除操作系统外,软件名称必须以“软件”结尾。

3、软件简称有则填,无则不填,简称的字数不可多于全称。

4、源代码和用户手册中涉及的软件名称、公司名称一定要和申请表里的一致(包括页眉页脚、界面)。

软件著作权转让

一、转让所需材料

(1)按要求填写《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一份(网上填写),要求:其中“权利取得方式”栏选择“继受取得”-“受让”,原登记证书号需填上。

(2)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协议一份。

(3)转让方及受让方双方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二份。

(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二份。

(5)《代理委托书》

二、转让费用(单位:元/件次)

45个工作日:1000元;7个工作日(加快):3500元。

转让的出证周期同上,上述价格包含五年内的证书查档费用(100元/件),五年以上的证书查档费(225元/件)需补交125元/件;

软件著作权变更

一、变更所需材料

1、公司名称变更需要提交的资料

(1)填写《软件登记事项变更或补充申请表》,其中“变更理由说明”栏务必填写清楚

(2)完整的工商变更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3)原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二份

(4)新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二份

(5)下载《代理委托书》,填写软件名称并盖好公章。

(6)单独用A4纸写一份《变更理由》,加盖公章

2、软件名称变更需要提交的资料

(1)填写《软件登记事项变更或补充申请表》,其中“变更理由说明”栏务必填写清楚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二份

(3)原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二份

(4)单独用A4纸写一份《变更理由》,加盖公章

(5)下载《代理委托书》,填写软件名称并盖好公章。

3、申请文件的格式要求:

(1)所提交的纸介质申请文件和证明文件需复制在A4纸上

(2)申请表格内容应当使用中文填写,并由申请者盖章(签名);

(3)提交的各种证件和证明文件是外文的,应当附送中文译本;

(4)所有提交的资料均一式一份

二、变更费用(单位:元/件次)

30个工作日 会员单位 600

变更的上述价格包含五年内的证书查档费用(100元/件),五年以上的证书查档费(225元/件)需补交125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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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高新技术软件著作权 篇二

(一) 开源软件的概念和特征

开源软件是指源代码公开, 公众基于许可证的授权下可对其自由使用、修改和再发布的一系列软件集合。实质上开源软件权利人通过开源软件许可证放弃软件著作权中的一部分权利, 其中包括许可使用权、修改权, 以此为了扩大用户的自由与权益。

(二) 开源软件的许可证

开源软件许可证是开源软件的一种契约和授权方式, 是对开源软件进行规范的授权合同。并且开源软件许可证是以著作权法为其法律基础, 开源软件也是主要通过其许可证对其著作权进行保护。开源软件许可证旨在扩大用户的自由和权益, 而一般商业软件的许可证则体现对权利人利益的保护, 明确权利的归属及用户承担的义务, 一般会限制用户修改, 传播软件的自由。

二、开源软件的著作权归属风险

开源软件的开发是一个长期过程, 由众多开发者共同开发, 每个人对软件有贡献且发挥作用也大小不同, 确定软件的归属变得复杂。依照著作权法的规定, 开源软件属于合作作品, 而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属于全体开发者。而仔细分析开源软件的许可证条款后, 就会发现开源软件原作者并没有放弃任何权利, 而只是有条件地将某些权利授予给所有愿意接受许可证的人, 例GPL许可证第4条:“除非你明确按许可证提出的要求去做, 否则你不能复制、修改、转发许可证和发布程序。任何试图用其它方式复制、修改、转发许可证和发布程序是无效的。”由该条款说明按照GPL许可证开发的开源软件, 许可证颁发者 (即软件作者) 是有条件的将部分权利授予用户, 所以后续参与开发的人员仅仅是被许可者, 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著作权人, 所以就不能对该软件充分行使著作权。这就存在开源软件的著作权归属风险, 如果许可证颁发者对许可证条款的修改或撤销, 就会影响开源软件使用者的权利, 而许可证的本质是一种民事授权、单方法律行为, 例如GPL没有规定授权期限, 也没有其不可修改的规定。因此, 一旦原始许可证颁布者单方面撤销或者修改许可证, 那么后续的开发者, 无论是作为共同开发者也好, 还是作为演绎作品的作者也好, 后续著作权归属问题就值得思考了。所以解决著作权后续归属问题很有必要性, 它关系到开源软件使用者以及后续开发者的利益。

三、开源软件著作权归属风险之应对

如前文所述, 除了原始许可证发布者外, 被许可者都不是真正意义上该开源软件的著作权所有人, 被许可者没有对后续著作权的控制权。在处理开源软件后续著作权归属这问题上, 建议可以以一个专门组织的名义来控制开源软件所有的著作权利益。可以由政府出面协调, 行业协会牵头来成立开源软件著作权专项事务组织, 开源软件原始著作权人把自己所拥有的开源软件著作权转授给该组织, 由该组织作为开源软件著作权的持有人, 由该组织来保护开源软件的著作权不被侵犯。这样一来就可以解决开源软件后续著作权归属的问题, 平衡原创作者和后续开发者之间的权利关系, 维护开源软件的健康发展。

关于成立开源软件著作权专项事务组织来应对开源软件著作权归属这个问题上, 可以借鉴FSF的做法, 它提倡开源软件原始著作权人把著作权授予给开源软件的国际性组织。比如FSF, 这样FSF就以一个实体的名义, 控制开源软件所有的著作权利益, 以一个适格的诉讼主体身份来处理各种侵权行为。

同时可将许可证做适当修改, 保护作者和修改者的署名权。在许可证中强调署名权, 因为署名既是软件作者与修改者的权利又是他们的义务。强调作者与修改者的署名权, 确定开源软件的相应责任人。因为一个开源软件项目的开发可能集合了全世界众多的开发者, 而网络的匿名性会使软件权利的归属变得不明确, 因而使得软件容易被侵权、被私有化, 所以强调署名权很有必要。明确开源软件所有源代码的出处即它的责任人, 如果未被更改的源代码被复制、分发时, 必须标明出处和责任人, 当源代码被修改时, 必须清楚地表明代码的原作者以及修改者。这样一来, 开放源代码软件发展的每一个阶段都有一个明确的出处, 有利于明确关于开源软件错综复杂的著作权归属关系, 平衡原创作者和后续开发人员之间的权利关系。

摘要:开源软件是一种倡导开放自由理念的软件, 它通过开源软件许可证来对开原软件的著作权进行保护, 也正是许可证的引入使得开源软件的著作权归属变得复杂。文章的核心是在分析开源软件的著作权归属问题上, 提出应对方案, 从而促进开源软件健康发展。

关键词:开源软件,许可证,著作权

参考文献

[1]参见http://www.opensource.org/licenses/alphabetical公布数据, 2009-10-12.

[2]杨林村.开放源码软件及许可证法律问题和对策研究.知识产权出版社, 2004.

3.软件著作权纠纷案件的几个问题 篇三

一、源代码侵权的认定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往往涉及编程语言源代码、程序文档及程序运行的硬件要求等计算机科学领域比较专业的问题,无论是律师还是法官,通常没有办法进行此类侵权案件的认定,因此,专业鉴定机构的选择,似乎成为所有此类案件必不可少的一个程序,而鉴定机构对于软件源代码侵权的认定,需要首先解决判断标准和判断方法的问题。关于判断标准,需要强调的是,通行的编程语言全部为西方语言,尽管中国的软件界不乏尝试用中文编程的专业人士,但是从计算机诞生至今,计算机自硬件到软件都是以印欧语为母语的人发明的,所以其本身就带有印欧语的语言特征,在硬件上CPU、I/O、存储器的基础结构都体现了印欧语思维状态的"焦点视角",精确定义,分工明确等特点。计算机语言也遵照硬件的条件,使用分析式的结构方法,严格分类、专有专用,并在其发展脉络中如同他们的语言-常用字量和历史积累词库量极度膨胀。实际上,计算机硬件的发展越来越强调整体功能,计算机语言的问题日益突出。为解决这一矛盾,自六十年代以来相继有500多种计算机语言出现,按照TIOBE世界编程语言排行榜,最为常用的有JAVA.、C、C++、VB和PHP等,目前侵权案件中所涉及的侵权案件基本上集中在上述的几种语言中。

对于源代码是否相同的标准,严格的探究可能会成为一个超出法学和计算机科学的问题,可能还需要哲学家的参与,即需要解决什么是相同的问题,有一点相同的两个整体是否是相同的两个整体,更或者仅有一点不同的两个整体是否是不同的整体,实践中人们对于哲学家的思维可能会怯而退步,所以开始讨论实质性相同的问题,这种思想上的变化反映了对于源代码判断标准的变化,即原始的“镜像复制”标准向“实质性相同”的变化。

镜像复制标准,即认定两种软件的所有源代码达到100%相同,才能认定两种软件之间存在侵权关系,这是一种比较刻板守旧的看法,这种标准处理早期的、原始的软件盗版是有效的,但是不能适应不断翻新的抄袭手法,对于部分抄袭、抄袭加创作的方式是无法确认侵权的,实践证明不能保护软件著作权利人的权利。

实质性相同也因此成为此类案件判断侵权的重要标准和通行的做法,但是实质性相同同样需要解决判断临界点问题,即如果达到某种标准则构成侵权,否则不能构成侵权,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曾经利用鉴定机构报告认定的20%相同的比例认定侵权,如果这一比例仍然为很多人接受的话,那么如果1%相同是否侵权的问题似乎又把我们拉回哲学的思维,实践中这一界限无疑是模糊不清的,需要法官依据具体的情况作出判断。

正如所有程序化的东西都有缺陷一样,固定化的检测软件不可能做到绝对的科学,例如针对部分鉴定机构使用的Beyond Compare软件,如果选择代码长度为一的话,那么所有同种语言编写的源代码都将大概率的相同,鉴于鉴定机构不可能在很短的时间内以人工的方式完成十几万行甚至几十万行的源代码的对比,检测程序又成为不得不采用的方式,但是对于鉴定机构最终出具的报告,法官应当对于此类的局限性有充足的认识。

不同种语言编写的代码如何认定实质相同,不同的编程人员有不同的认识,而且,因为不同语言之间缺少一一对应的字符关系,例如由将C语言的代码编译称JAVA语言代码的过程本身包含了大量的智力创造,不同的程序员出于对C语言代码的理解可能会编写出不同的JAVA代码,因此对于不同语言源代码之间抄袭的认定对鉴定机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同时,法官在委托鉴定机构时都没有明确具体的认定标准,鉴定机构便采用的结构、顺序与组织为标准认定相同,即计算机软件程序的结构、顺序和组织相同,即使程序的编码不相似,也可认定两者实质性相似,实践中此种认定方法争议较多,鉴定机构对于此类委托格外的慎重,少数鉴定机构则直接表示无法认定是否相同,有的鉴定机构则采用折中的方式来出具鉴定报告,即以两种软件的屏显顺序、选单内容、布图设计、用户信息输入格式和输出格式是否相同来确认两者是否存在实质性相似。

二、数据库与软件侵权的关系

在我代理的案件审理中,鉴定机构的鉴定报告认定原被告的数据库表格相同的为4%,相似的为94%,对于数据库是否为软件的一部分,以及数据库字段相同是否就是软件侵权,原被告有着不同的观点。

被告认为,包含数据库内容在内的数据库结构不属于计算机软件,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三条的内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中权利人所主张的权利载体共分为两个部分,即计算机程序和文档,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指令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同一计算机程序的源程序和目标程序为同一作品;文档是指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资料和图表等,如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根据以上条例可知,如果将数据库列为应在软件著作权纠纷中应保护的权利,那么数据库要么为程序,要么为文档,但是数据库肯定不是程序代码,而且数据库并非是用来描述程序内容和组成的文字和图标,所以数据库也不是文档,因此数据库不应当成为计算机软件的一部分也不能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主张其著作权。

被告还认为数据库是完全可以从某个计算机软件中独立出来,而成为另一计算机软件的数据库。数据库只是“数据”的组合,对他们的操作是由数据库外的计算机程序实现的。因此,数据库和计算机软件程序是两个独立的著作权保护对象。“对数据库中信息的具体安排、检索都是由计算机应用程序进行的,提供创造性的安排、检索功能的程序本身具有独立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同数据库中信息的著作权根本不是一回事”。因此,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不延及数据库的内容及结构。

被告还认为其观点也一直为最高院所确认,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圳市帝慧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与连樟文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案的函([1999]知监字第18号函)中明确表述“数据库结构不属于计算机软件,也构不成数据库作品”。

原告的观点认为鉴定报告所依据的鉴定原则就是从软件的系统架构、源代码、数据库、运行界面和编译过程来进行对比分析,因此,鉴定机构所作出的结论应当视为认定被告软件是否侵权的依据,同时软件的编程人员大多数都认同数据库与软件的同一性,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专业人员的观点应当作为法院审判的依据。

我个人作为被告方律师当然支持被告的观点,但是跳离当事人的角度,我仍然认为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对于纯粹技术性的问题,例如源代码相同比例问题应当以鉴定机构的结论作为判案的依据,但是对于法律问题,应当严格遵照法律的具体规定,尽管很多有条件的法院都已经成立专门的知识产权庭,但是对于该类案件,部分法官仍然对鉴定机构有很大程度的依赖性,即把所有的问题和责任都抛给鉴定机构,而忽略了软件专业人员的观点(例如数据库)是从技术角度出发而不是从法律规定的角度出发。

三、案件审理中细节问题对于软件企业的启示

在该案的审理过程中,出现了很多可能会影响法官判决的细节问题,对于该类问题,并不是影响案件性质的关键因素,但是如果与鉴定报告的相关内容相结合,小的细节也可能成为最后的一根稻草,简述如下:

首先,很多软件企业对于开发的软件产品,只是在开发完成时做登记备案,但是后续因为运行环境、通讯方式、加密验证方式甚至软件的功能都会因为种种原因做或大或小的调整,但是对于此类更新的版本,所有的管理者及技术人员都缺乏将更新版本重新备案的意识,一旦该款软件涉及版权诉讼,则管理人员的此项疏忽很有可能影响案件的胜败。

其次,软件著作权纠纷案件的审理中,“实质接触”往往成为主张侵权方的举证难点,尽管法律界对于该条件的理解各有不同,但是源于编程人员管理的水平问题,往往在庭审中成为争议的焦点,建议软件企业在劳动合同的竞业条款、保密协议、软件源代码等信息的传递和存储方面征询专业律师的建议,以防止可能存在的管理漏洞。

4.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 篇四

合同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本合同由盈科研究院赵成伟、刘永沛、牟晋军律师提供】 甲方(转让人): 法定代表人(如有):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乙方(受让人): 法定代表人(如有):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自愿订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1.作品的名称

甲方将其享有著作权的 软件 版本之全部著作权利转让给乙方;

2.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

2.1甲方向乙方转让以下全部地域范围内的全部著作权; 2.2地域范围包括:【全国】/【全世界】;

2.3在本合同生效至期间内出现的软件版权纠纷,由乙方承担; 3.转让价金、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

3.1乙方为此向甲方支付软件著作权转让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

3.2乙方于软件交付日向甲方支付 元,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向甲方支付 元,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三个月内向甲方支付 元。本条规定的报酬包含按国家规定应有乙方代扣缴的甲方税款,因本交易产生的其他税款由甲方自行承担。

【律师提示】甲乙双方可以根据情况,来约定有利于自身的支付条件,此处支付时间双方可以约定为一段期限内支付,如乙方收到甲方交付软件之后 天或者是甲方收到转让费之后 天内交付软件。

4.支付价金的方式

4.1乙方应在本合同第3.2条约定的期限内向以下银行账户支付报酬,报酬支付时间以银行收到该款项为准:

甲方开户行:

开户名:

账号:

5.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产品著作权转让第三方或授予第三方代理销售权,或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与该软件相关的技术细节。

5.2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甲方不再拥有该软件的著作权,但对上述产品仍保留署名权。

【律师提示】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利不可转让。5.3甲方有获取著作权转让金的权利。

5.4甲方有权从乙方处按零售价 折进货销售本产品。5.5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在(地点)交付所有该软件的全部源代码及其他相关文档、文件。甲方应提供本产品的CD-R。

【律师提示】合同中交付时间的约定比较重要,实践中,因交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不明确,若产生纠纷,损害认定比较困难。

5.6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该软件相关的技术支持;

【律师提示】因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不同于其他作品,其中包含必要的软件设计程序、参数及一些必要的技术支持,乙方为了使用便利,双方可视情况约定甲方需在转让软件之时提供哪些技术指导、培训及相应的维护。

6.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1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乙方拥有该软件的著作权,对上述产品有署名权。

6.2乙方有按时支付转让金的义务。

6.3成品盘制作完成后,乙方应赠送给甲方样品盘 片。7.修改权

甲方同意乙方自行对本软件内容和版本进行修改。但甲方保留署

名权和软件标题名称。

【律师提示】在此需明确的是两种不同版本的计算机软件若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登记的是两种软件著作权,软件的升级版本需与原软件有实质性不同。才可在新升级的软件上申请著作权登记。

8.保证与承诺 8.1甲方保证与承诺

8.1.1甲方担保并声明甲方拥有完整之权利及授权签署本合同,本授权不含有侵犯他人软件著作权或其他权益的内容。乙方如因使用甲方授予之权利而导致侵犯他人软件著作权或其他权益,经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裁决,乙方有权向甲方主张赔偿;

【律师提示】此条是关于权利瑕疵法律后果的约定,甲方保证其享有软件完整的著作权,若因该软件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造成乙方损失,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8.1.2甲方保证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拥有本合同规定之权利,包括在本合同签定生效之前,甲方未将该权利转让予任何第三方。

8.1.3甲方保证所转让的软件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所附文档的功能说明。

8.2乙方保证与承诺

8.2.1乙方担保并声明乙方有完整之权利及授权签署本合同; 8.2.2乙方保证于本合同存续期间内,不签署任何与本合同权益相冲突之合同;

8.2.3乙方保证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不会以包括但不限于授予、许可等使用方式由第三人适用。

9.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年。

10.合同终止

本合同有效期间内,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终止本合同,但遇到下列情况之一,可提前终止本合同,合同终止书面通知自发出后3日内生效,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再行使本合同之权利。

10.1因不可抗力事件,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10.2一方严重违反合同有关条款,另一(守约)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10.3根据本合同约定行使单方合同解除权,并不表明其放弃向违约方追索赔偿金。

11.违约责任

11.1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造成的实际损失及救济的合理支出费用。

11.2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第5.5条的规定,逾期 日交付本产

品的CD-R,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因迟延交付所造成的损失。

11.3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3.2条的规定,乙方应每日按约定报酬的 %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金。如该项付款超过20日,乙方仍未付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可自由使用著作权,不再受本合同之约束。已收取的款项不再退回,且对于乙方已生产出的成品盘有权按基本成本价格回收。

【律师提示】合同约定的交付和付款的期限应明确,此处的延期交付和延期付款违约责任才比较好认定。

11.4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第8.1条的规定,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11.5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8.2条的规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1.6因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保护和实现本合同项下权利和救济所产生的所有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12.其他约定 12.1通知方式

本合同要求所有通知应以信件或传真等书面方式送达对方于本合同所载地址,若地址有所变更应通知对方,否则视同于送达。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律师提示】此条约定,避免一方因口头或电话方式通知,涉及合同相关事项变更,对方实际没有收到,没有相应证据。

12.2不可抗力

12.2.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及其它自然灾害、交通意外、罢工、骚动、**及战争(不论曾否宣战)以及政府部门的作为及不作为)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12.2.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日内以手递或挂号空邮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12.2.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适用本合同关于合同终止的规定。

12.3合同修改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12.4法律适用

有关本合同的解释履行等相关事宜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2.5著作权转让

著作权转让生效以最后一笔转让费结清之日为准。

【律师提示】为了保障甲方的权益,在此可以以转让费结清之日作为著作权转让生效之日。

13.登记

软件著作权经甲方同意转让乙方承受,由乙方于最后一笔转让费结清之日起 内办理著作权登记。

14.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决(任选一项,且只能选择一项,在选定的一项前的方框内打“√”):□ 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律师提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

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协议无效。因此,对争议的解决不能既约定仲裁又约定诉讼,二者只能择其一。争议解决选择法院,双方可在此处进行约定或者在争议产生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实践中一般约定当事人自身所在地的法院较为有利。

15.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附件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合同签订地: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5.软件著作权申请步骤 篇五

填写申请表--→提交申请文件--→缴纳申请费--→登记机构受理申请--→补正申请文件(非必须程序)--→取得登记证书

注释:如已登记软件的著作权发生继受(受让、承受或继承),权利继受方办理著作权登记时需先做软件著作权登记概况查询。(查询申请表可以到我中心网中的“软件登记特别提示”中下载)

2、填写申请表

在中心网站上,首先进行用户注册,然后用户登陆,在线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后,确认、提交并打印。

3、提交申请文件

申请人或代理人按照要求提交登记申请文件。

4、缴纳申请费

申请文件符合受理要求时,软件登记机构发出缴费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按照通知要求缴纳费用。

5、登记机构受理申请

申请文件符合受理要求并缴纳申请费的`,登记机构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或代理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及缴费票据。

6、补正程序

根据计算机软件登记办法规定,申请文件存在缺陷的,申请人或代理人应自发出补正通知之日起, 30个工作日提交补正材料,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经补正仍不符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二十一条有关规定的,登记机构将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

7、获得登记证书

申请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后,申请人或代理人可登记我中心网站,查阅软件著作权登记公告。北京地区的申请人或代理人在查阅到所申请软件的登记公告后,可持受理通知书原件在该软件登记公告发布3个工作日后,到我中心版权登记大厅领取证书。申请人或代理人的联系地址是外地的,我中心将按照申请表中所填写的地址邮寄证书,请务必在申请表中填写正确的联系地址。

6.软件著作权的申请材料 篇六

申请软件著作权应准备申请材料,那么软件著作权申请材料有哪些呢?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文件应当包括,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软件的鉴别材料、申请人身份证明和相关的证明文件各一式一份。下面由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工具/原料

  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软件的鉴别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明和相关的证明文件各一式一份

一、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应提交在线填写的申请表打印件,请勿复制、下载和擅自更改表格格式,签章应为原件。

二、软件的鉴别材料

1、一般交存:源程序和文档应提交前、后各连续30页,不足60页的,应当全部提交;

2、例外交存:请按照《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方式之一提交软件的鉴别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若在源程序和文档页眉上标注了所申请软件的名称和版本号,应当与申请表中相应内容完全一致,右上角应标注页码,源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最后一页应是程序的结束页,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有图除外。

三、有关证明文件

1.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

登记申请委托代理的,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申请表中应当明确委托事项、委托权限范围、委托期限等内容。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单位的需盖公章)

(1)企业法人单位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2)事业法人单位提交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的复印件;

(3)社团法人单位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社团法人证书的复印件;

(4)其他组织提交工商管理机关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5)著作权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并需提交非职务开发保证书或非职务开发证明。(可以到软件登记申请须知中下载《非职务开发证明》和《非职务开发保证书》);

以上身份证明文件以及与登记有关的其它证明文件(例如:合同或协议等证明)是外文的,须一并提交经有翻译资质的单位翻译并加其公章的中文译本原件。3.权利归属的证明文件

(1)委托开发的,应当提交委托开发合同;

(2)合作开发的, 应当提交合作开发合同;

(3)下达任务开发的, 应当提交上级部门的下达任务书。4.其他证明文件

(1)修改他人软件应当授权许可的,应当提交授权书;

(2)受让取得软件著作权的, 应当提交软件著作权转让协议;

(3)享有著作权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发生变更、终止后,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著作权。登记时,需要提交有关企业变更(合并或分立)、终止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企业合并协议、清算报告、企业注销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4)继承人继承的,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包括: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有效遗嘱、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法院的法律文书等;

(5)如已登记软件的著作权发生继受,权利继受方办理著作权登记时需做著作权登记概况查询,查询结果是办理登记申请的文件之一,并交回原登记证书。

注意事项

7.高新技术软件著作权 篇七

P2P即“点对点”技术, 是一种不经过中继设备而直接交换数据或服务的技术, 它通过在系统之间的直接交换实现计算机资源和服务的共享, 改变了互联网以大网站为中心的状态, 使得网络上的沟通变得更直接, 真正消除了中间商。

P2P软件给网络用户带来了极大的方便, 但也引发了严重的侵权问题。大量用户使用P 2 P软件交换享有版权的歌曲、电子书籍等, 直接影响了版权人的利益。另外, 通过P 2 P软件, 用户能在线观看电影, 或在短时间内将电影下载, 并将影片再次传输给他人欣赏, 使电影等大型文件的盗版变得非常容易。

二、美国P 2 P软件的著作权侵权理论基础

对于上述行为, 美国普通法采用了参与侵权责任或侵权代位责任, 以促使P 2 P公司尽到注意及监督管理的义务。而故意诱导理论和主要商品理论正是推论侵权者责任的主要依据。

1. 故意诱导理论

美国最高法院认为, 产品侵权者的目的是促进该产品被使用于著作权的侵害, 例如散布者清楚表达或其它促进侵权的积极措施, 则该散布者必须对第三人使用该产品的侵权行为负责。

尽管最高法院曾强调, 著作权并非存在于普通法上, 且权利的范围和适当的补救方式应从严解释。但在Grokster案中, 法院却认为“故意诱导或鼓励直接侵权行为”为参与侵权。同时将侵权代位责任认为是“当缺乏行使监督管理权利以阻止或限制侵权时, 被告从直接侵权中获取利益”, 法院第一次认为在意图诱导的理论下, 须负间接责任。

2. 主要商品理论

主要商品理论认为, 当某人制造或贩卖一项对象, 而该对象只能适用于受专利保护的某组合设备中, 该人将被认为是意图从事这种行为, 而该项行为将被推论是要将该对象用于有专利的组合设备中。换言之, 一项对象主要用途除了侵害他人权利外无其它适用的可能时, 推论该对象散布者意图使该对象被用于侵害他人专利, 因此散布者须对该侵权负担责任。相反地, 该项对象若有其它用途, 则散布者不构成专利的侵害。

在Sony案中, 最高法院从专利法中引出主要商品理论, 即若一个被告能够显示出他的商品是有实质上或是商业上主要用于非侵权使用的用途, 则可阻却参与侵权责任的知悉要件。

三、美国P 2 P软件的著作权保护措施

针对P 2 P软件引起的著作权侵权, 美国采取的保护措施凸显了著作权人与P 2 P公司间的博弈——无论何种保护模式, 版权人与P 2 P公司都全力运用科技以保护其自身的利益。

1. 移转执行成本至第三人或P 2 P公司

如果美国版权组织只是强化数字权利管理 (D R M) 以阻止个人规避保护措施, 其成效可能很有限, 因此该组织不仅要求在法律上保护著作权, 同时扩大到网络作品的保护措施。然而若对每个使用者提起诉讼, 版权组织将面对巨大的诉讼成本, 同时这些诉讼将影响著作权人与使用者的公共关系恶化, 因此版权组织希望能将成本转嫁至第三人或P 2 P公司。

从法律经济观点来看, 将使用者的侵权损害转嫁给P 2 P公司第三人责任, 以促使公司执行著作权法对网络作品的保护并无不当, 可能对实施法律规范更是有效的机制。但版权组织对于P 2 P问题的解决未考虑其它处理模式, 而竭力以诉讼保护其自身利益, 将重大的外部性问题强加于具有科技价值的使用, 使增加社会福利的服务难以发展。尽管版权组织的威吓手法可能已收到相当的成效, 然而版权组织以法律作为控制数字作品所有权的手段, 最终仍将是无效的, 即使能成功, 其阻碍科技创新、减少社会福利所产生的社会成本, 相比较给予版权人绝对的利益保护而言, 将是不值的。

2. 破坏P2P系统程序

通过技术人员设计虚假或无效文档, 使P 2 P使用者在下载时耗费更多时间或根本无法下载, 或者在非法文档中附随病毒程序, 以减弱用户使用P 2 P软件的意愿。但这样存在两个风险:第一, P 2 P公司以目前技术可以侦测到或有反制技术, 例如测试使用者传输文档的速率以评估该文档是否为无效文档。第二, 将产生负面形象的公共关系。因此, 美国版权组织要求国会立法允许著作权人对公司和其使用者进行妨碍、封锁或消减P 2 P网络功能, 著作权人可以免责。

3. P2P公司及其用户的反制方法

2000年, 加装于音乐作品上的DRM系统被普林斯顿大学的研究团队破解。D R M技术并非完全可靠, 而保护措施经常遭到挑战而破解, 即使不具有该专长的普通民众, 也可通过网络搜寻, 找到破解保护措施的方法, 因此保护措施的有效性不禁令人怀疑。

另外, 著作权保护的范围延伸到网络作品的技术保护措施, 其保护范围是否过当、有效不无疑问。网络上P 2 P软件种类众多, 使用者可以随时改变或同时使用不同的软件, 以避免追查。即使所有P 2 P软件都被禁止使用, 使用者还是可以通过其它方式取得非法网络作品, 例如到ftp网站下载。因此无法有效解决现行网络著作权侵害的问题。对P 2 P公司而言, 可从技术上规避版权组织的追踪。例如, 允许使用者通过代理服务器上传和下载文档, 这样使用者的地址将被隐藏, 而出现其它的地址信息。

网络传输能力的提升已经威胁到了网络作品, 美国版权组织的自力救济和保护措施都无法长期有效保护作品。目前, 美国诸多学者已经提出了补偿金制度以平衡版权组织与社会大众的利益, 或许可作为重新思考现有著作权制度的修改与取代。

参考文献

[1]薛虹:网络时代的知识产权.北京:法律出版社, 2000

8.软件著作权申请时间是多久 篇八

软件著作权申请时间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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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计算机软件申请著作权是很重要的事情,在申请之后能够更多的获得法律的保护。那么大家知道软件著作权申请时间是多久吗?而申请软件著作权又要注意什么呢?律伴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一一解答。

一、软件著作权申请时间是多久

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需要30到40工作日,需要准备齐全的资料和证明,资料不全会需要更长的时间,费用是三百元人民币。登记工作可以办理加急,费用会相应提高。可以致电010-68003934或者64097080进行查询。按照我国著作权法司法解释的规定,版权登记可以作为著作权权属的初步证据,版权登记机关对权利主体、是否构成作品等方面不进行实质审查。申请成功后会在网上通知3天,然后可以凭受理证明领取证书。

二、软件著作权申请注意事项

1、已登记软件的著作权发生转让、承受、质押、著作权人名称变更的,权利继受方办理著作权登记,合同当事人办理转让和专有许可合同登记,办理软件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以及变更或补充登记等申请,均需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概况查询,查询结果是办理上述登记申请的文件之一。下载查询申请表。

2、申请表应当在线打印,请勿擅自更改表格格式。

3、文档和源程序的页眉上应当标注该申请软件名称、版本号和页码,并应当与申请表中相应内容完全一致。

4、软件为升级版本的,应在申请表软件基本信息栏中的软件作品说明中,选择修改项并填写修改说明,前期版本已登记的应填写原登记号并提交原证书复印件。

5、软件著作权人如果是通过受让方式取得的,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方式有两种:a.类--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即以受让方为申请人填写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b.类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证书。即以转让方或受让方为申请人填写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和专有许可合同登记申请表。

6、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应加盖公章;应提交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7、著作权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非职务开发证明或非职务开发保证书。(下载《非职务开发证明》《非职务开发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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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申请表》中的版本号应按规范填写,如v1.0或1.0这两种模式。

9、为提高工作效益,缩短工作周期,我中心办理登记过程中的各类通知(如,补正通知书、缴费通知书等)将主要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申请人,请及时查收邮件。申请人在填写申请表时应提供真实、准确的邮箱地址。

10、外地的软件登记申请人或代理人如需自取证书,应当在申请表中申请人或代理人信息栏内的联系人后加注括号,写明联系人的北京联系地址,我中心将不做邮寄处理。

11、申请人或代理人信息栏内的详细地址,请务必填写准确的实际联系地址,以便我中心邮寄证书或其它书面邮件。

12、申请人或代理人在填写申请表中的主要功能和技术特点事项时,应严格按照填写要求,着重描述该软件的各项主要功能,并简述其特点。

13、软件登记事项变更或补充申请表、撤销计算机软件登记请求书和撤销或放弃计算机软件登记申请表中,软件名称及版本号栏应按照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中的软件名称、简称、版本号填写,填写顺序应该是全称、简称、版本号,切勿颠倒。

根据上文的介绍软件著作权申请时间需要30-40日,但有特殊情况的话,可能会适当的延长一点时间。而在申请软件著作权的时候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律伴小编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文章来源:律伴网 http://www.lvban365.net/

9.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流程 篇九

软件登记工作程序具体如下:

准备申报材料:

1.软件登记申请表(单位内部审核存档用,不必提交):

2.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

(2份,一份留底,一份,寄版权保护中心)。

(一)软件名称栏:

1.全称:申请著作权登记的软件的全称。按―品牌‖+―名称‖+―功能或者性质‖+―系统‖或―软件‖或―系统软件‖填写;其中的―品牌‖可无。例如,新星儿童教育软件。各种文件中的软件名称应填写一致。

2.简称(没有简称不填此栏)。

3.分类号:按照国家标准GB/T13702和GB/4754中的代码确定的分类编号。

4.版本号:申请著作权登记的软件的版本号,按照―V‖+―版本号‖填写,例如:V1.0。(1)非V1.0版本,如是升级版本,须提交版本升级说明。如是原创性版本,须填写《申请登记软件为原创软件的版本说明》;(2)没有填写版本号,视为V1.0版本。

名称说明:软件用途和技术特点、源程序和文档以及各种相关文件中的软件名称必须和全称或者简称一致。

(二)开发完成日期栏:

指软件开发者将该软件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的日期。

(三)首次发表日期栏:

指著作权人首次将该软件公之于众的日期。发表是指以赠送、销售、发布和展示等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

单位必须填写本栏。

须在开发完成日同日或者之后。

* 注意:软件的开发完成与首次发表日期均需具体到日。

(四)软件开发情况栏:(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一项)

1、独立开发:

即单独开发的软件。

2、合作开发:

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作开发的软件。填此项同时应提交合作开发协议。

3、委托开发:

指委托开发的软件。应提交标明著作权归属的委托开发合同。无委托开发合同的,应提交相关证明。

4、下达任务开发:

指由国家下达任务开发的软件。应提交项目任务书或合同。无项目任务书或合同,应提交相关证明。

(五)原始取得权利栏:

原始取得权利指独立开发软件取得的权利。填写的内容应与上栏提供的证明文件证明的事项一致。选择此栏的,不填写继受取得权利栏。

(六)继受取得权利栏:

在三种继受的方式中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原始取得权利的不填写此栏):

1、继承是指通过继承取得著作权。应提供合法的继承证明,如经过公证的遗嘱或法院判决书等。

2、受让是指经过原著作权人转让取得著作权。应提供明确转让事项的转让合同或法院判决书。

3、承受是指法人或其他组织发生变更和终止,而由其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软件著作权的情况。申请者应提供合法的承受证明,如工商变更登记证明和法院判决书等。

(七)著作权人:名称(姓名)、国籍和住址

1、名称(姓名):填写公司及其它所有合作单位的名称(不要填写个人的姓名)

2、国籍:中国

3、住址:营业执照副本上的注册地址。

4、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八)权利范围栏:选择全部。

(九)软件用途和技术特点栏:

1、对软件适用的行业和用途

2、软件的创作目的、主要功能和技术特点。

2、该软件的编程语言及其版本号(★提醒大家在填写软件登记表时注意写明编程语言的具体种类和版本号。)

3、登记软件的开发和运行的硬件环境(机型及CPU)、软件环境(操作系统、支持软件的名称及版本号);

4、源程序量(行数)

5、登记软件的零售价或者报价(必须填写,只是参考价格,不会作为以后著作权人销售定价的依据)。

(十)申请者栏:

如为合作开发,此栏名称栏填写一个单位作为代表即可。

身份证件号栏应填写企业法人登记号,同时加注联系人的姓名、电话。应提交企业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十一)代理者栏:(不填写)

(十二)软件鉴别材料交存方式栏:

鉴别材料是指软件程序和文档。注意选择―一般交存‖,选择一般交存不再填写本栏其他内容。

一般交存:提交源程序和任何一种文档前后各连续30页。整个程序和文档不到60页的,应当提交整个源程序和文档。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有图片可例外)。页码为前30页(编为1-30页),后30页(编为31-60页)。

(十三)申请人保证声明栏:

申请人应认真核对申请表格各项内容、应提交的证明文件和鉴别材料是否真实,符合申请要求;明确因提交不真实的申请文件所带来的法律后果。核实无误后,个人申请者签名或者加盖名章;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者,由单位加盖公章。签章应为原件,不得为复印件。

3.说明文档

(2份,一份集团留底,一份,寄版权保护中心)提交纸版和电子版。

如:用户手册,操作手册,设计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等,其中任选一项作为文档。

注意:

(1)按文档前30页、后30页提交。第1页为起始页,第60页为结束页。不足60页的需要提交全部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页中有插图或结束页可少于30行),第60页为结束页。在每页的右上角标注连续页号1-60。

(2)文档中出现的日期必须是在申请单位成立之后、软件完成之前这段期间内;文档中出现的公司名称(或个人名字)和软件名称必须通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上填写的公司名称(或个人名字)和软件名称或简称保持完全一致。(类似错误最容易出现在文档中的软件程序界面图片中)。建议:文档中均不要出现任何人或者任何单位的名称,标明引用也不允许。

(3)文档中出现图片,须提供合法使用图片的证明材料。

(4)文档中的名称须与申请表中全称或简称一致。

4.源代码

(1份,寄版权保护中心)提交纸版和电子版。

提醒注意:

① 提交源代码必须使用A4纸,单面打印,并在右上角标注页码(第1页为起始页)。按前、后各连续30页提交,共60页。整个源程序超过60页的,第30和第31页不能连续,第60页必须为模块结束页。整个源程序不足60页的需要提交全部源程序。除结束页外,每页打印的源代码不得少于50行(空格不计行),在每页的右上角标注连续页号1-60。可另加封面。

②源代码中出现的公司名称(或个人名字)、软件名称和版本号必须通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上填写的公司名称(或个人名字)、软件名称和版本号保持完全一致。提交的源代码中不得出现除申请登记的软件著作权人以外的任何个人或单位的名称。建议:提交的源代码中尽量不要出现任何个人或单位的名称。(类似错误最容易出现在源代码的 @author…

@copyright… 中,请注意。)。源程序和文档中均不要出现任何人或者任何单位的名称,标明引用也不允许。

③ 源代码中出现的日期必须是在申请单位成立之后、软件完成之前这段期间内。建议:提交的源代码中尽量不要出现日期。(类似错误最容易出现在源代码的 @date…中,请注意。)

5.合作、委托开发协议或任务书

(如一次申报n个软件登记,可将其写到一个协议文件中,但需提供n+2份——n:一次同时申请的软件登记数量。)提交纸版和电子版,需盖合同章)。

申请者如果存在以下情况,要选择提交下面文件:

1)、合作开发软件 – 提交合同书或协议书复印件(协议各方须盖合同章)

注:需要享受增值税政策的,不要按合作开发软件申报,权利人只填写享受政策的单位名称。

2)、委托开发软件--委托开发合同书或协议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下达任务开发软件--下达任务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6.企业营业执照

(如一次申报n个软件登记,需提供n+1份复印件——n:一次同时申请的软件登记数量。)1份,寄版权保护中心)提交复印件

注:对于合作开发软件,须提交各协议各方的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每个软件一套。

7.原创软件的版本说明(2.0版本以上的需要)

(2份,一份集团留底,一份寄版权保护中心)提交纸版和电子版,需盖章。

(申请登记软件为原创软件的、高于2.0版本的需要)

8.用户手册(2.0版本以上的需要)

(2份,一份集团留底,一份,寄版权保护中心)提交纸版和电子版。

9.不遵守GPL自由软件协议的声明(基于Linux平台开发的需要)

(2份,一份集团留底,一份寄版权保护中心)提交纸版和电子版,需盖章。

若申请软件是基于Linux平台开发的,需提交一份不遵守GPL自由软件协议的声明:说明未修改LINUX内核、未使用开源软件、不遵循GPL协议。

10.其他材料:

(2份,一份留底,一份寄版权保护中心),提交复印件。

继承取得软件——提交遗嘱证明或者法院相关判决。

转让取得软件协议及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提交转让协议及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承受取得——提交承受取得证明,如工商证明。

二、邮寄材料

将上述材料除第1条之外的文档寄往如下地址(一个软件一信封,单独邮寄): 邮政编码:100044

北京车公庄大街甲4号物华大厦5层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

三、交费(电汇)

寄资料后半个月左右没有修改意见可直接汇款(也可事先电话咨询:总机:010-68003889,68003887查询室电话是:68003901 68003220 FAX: 68003887-5105)。(受理通知书等接到汇款后才发出),填写汇款申请单,领导签字,报财务。

费用: 300元/个(其中申请费250元/件,证书费50元/件)

目前的汇款账号:

帐户名: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中央财政汇缴专户)

帐号: 7112010***4

开户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北京阜成门支行

10.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代理协议 篇十

甲方:

乙方:合肥智海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为落实甲方软件著作权登记事宜,保护企业知识产权,提高企业竞争力。甲方聘请乙方为其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事宜,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服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登记名称为的软件著作权(简称“软著”),共计个。具体服务范围如下:(1)对甲方软著登记进行分析、建议;(2)指导甲方提供软著登记的相关材料;(3)对甲方提供的材料进行整理、加工、优化,并按要求报送相关部门;(4)代为接收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下发的软著登记相关的文件,并及时告知、转交甲方;

二、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软著登记代理费为元/个(含官费),共计元,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付清。

三、权利和义务

3.1 在软著登记过程中,若出现“补正”等有时限要求的情况,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因补正未获通过导致登记失败,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逾期未对“补正”作出回复使登记失败的,乙方不承担责任。因乙方工作失误未及时通知甲方,导致登记失败的,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除官费之外的代理费用。

3.2 乙方在代理过程中,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要求保密或涉及商业秘密的事项。3.3 软著登记周期为60个工作日左右,若因乙方工作失误使甲方未能如期取得软著证书,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代理费用,并继续负责该软著申请事宜。

四、其它约定.4.1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2 本协议项下双方发生的一切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合肥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乙方:合肥智海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浦发银行合肥新站区支行

11.高新技术软件著作权 篇十一

一、申请文件的格式要求

1、所提交的纸介质申请文件和证明文件需复制在A4纸上;

2、提交的各类表格应当使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制定的统一表格(可以是原表格的复制 文件),填写内容应当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或者打印,字迹应当整齐清楚,不得涂改;

3、申请表格内容应当使用中文填写,并由申请者盖章(签名);

4、提交的各种证件和证明文件是外文的,应当附送中文译本;

5、所提交的申请文件应当为一份。

二、各类申请的文件交存要求: A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

1.按照要求填写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申请表;

2.申请者身份证明(复印件);

(1)法人或其他组织身份证明——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事业法人代码证书;其他组织:当地民政机关或主管部门批文。台湾省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公证书(由当地法院或相关机构开具);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公证认证书;外国公司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公证认证书(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所在国大使馆认证)。(2)自然人身份证明——中国公民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证明复印件;外国个人需提交护照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明认证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所在国大使馆认证)

(3)代理人身份证明。软件著作权人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3.鉴别材料;

(1)源程序(使用计算机语言编写的指令或者语句序列)按前、后各连续30页, 共60页(不足60页全部提交)。源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结束页除外), 右上角标注页号1-60;(2)文档(如:用户手册、设计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等任选一种)按前、后各连续30页, 共60页(不足60页全部提交)。每页不少于30行(结束页除外), 右上角标注页号1-60。

[注] 已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其著作权发生继承、受让、承受时,当事人应当出具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无须提交鉴别材料。

4.其他软件权属证明文件;

(1)软件权属证明委托开发:——合作开发:合同书或协议书;软件委托开发协议或合同书;下达任务开发:下达任务开发软件任务书;利用他人软件开发的软件:许可证明(2)继承、受让、承受软件著作权的申请人,提交以下证明文件

① “继承”专指原著作权人(自然人)发生死亡,而由合法的继承人(自然人)依法继承软件著作权的情况。继承人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时,提交合法的继承证明(经公证的遗嘱或者法院的判决等);

② “受让”指通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法人之间、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转让后,而取得软件著作权的情况。受让人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提交依法签订的著作权转让合同或者相关证明。

③ “承受”专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生变更(如:改制)、终止(如:合并),而由其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软件著作权的情况。当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权利承受人申请登记的,提交的著作权承受证明:著作权承受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商变更证明;国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上级主管机构的行政批复。

5.版本说明; 申请登记软件 V1.0 以上的高版本或以其他符号作为版本号进行原创软件登记时,应提交版本说明。

6.费用;

申请费250元/每件,证书费50元/每件。例外交存申请费为320元/每件;封存申请费为120元/每件,超过100页,每页增加2元。B: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申请

1.按照要求填写的软件著作权转让、专有许可合同登记申请表;

2.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软件著作权专有许可合同; 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1)法人或其他组织身份证明——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事业法人代码证书;其他组织:当地民政机关或主管部门批文。台湾省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公证书(由当地法院或相关机构开具);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公证认证书;外国公司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公证认证书(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所在国大使馆认证)。(2)自然人身份证明——中国公民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证明复印件;外国个人需提交护照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明认证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所在国大使馆认证)。(3)代理人身份证明。申请人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4.申请费;

每个申请交纳手续费300元,证书费50元。

C:变更或补充登记申请

1.按照要求填写的变更或补充申请表;

2.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事项变更补充理由以及相关资料; 3.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

4.代理人身份证明,申请人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软件变更或补充登记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5.申请费;

150元/每件。

D:补发或换发软件登记证书申请

1.按照要求填写的补发或换发登记证明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1)法人或其他组织身份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事业法人代码证书;其他组织: 当地民政机关或主管部门批文。台湾省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公证书(由当地法院或相关机构开具);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公证认证书;外国公司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公证认证书(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所在国大使馆认证)。(2)自然人身份证明——中国公民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证明复印件;外国个人需提交护照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明认证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所在国大使馆认证)。(3)代理人身份证明。申请人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3.申请费;

50元/每件。

E:延长、顺延期限申请

1.按照要求填写的延长、顺延期限申请表; 2.软件著作权登记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3.代理人身份证明。申请人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软件变更或补充登记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4.申请费;

一个月之内:每个申请需交纳手续费100元;三个月之内,每个申请需交纳手续费200元。

F:自动撤回或放弃软件登记申请

1.按照要求填写的自动撤回登记申请或放弃软件登记申请表; 2.受理通知书或者原登记证书;

3.代理人身份证明:申请人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软件变更或补充登记申请的,提交授权委托书。

G:撤销软件登记申请

1.按照要求填写的软件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A4纸);

(1)法人或其他组织身份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 事业法人代码证书;其他组织:当地民政机关或主管部门批文。台湾省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公证书(由当地法院或相关机构开具);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公证认证书;外国公司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公证认证书(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所在国大使馆认证)。(2)自然人身份证明 :中国公民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证明复印件;外国个人需提交护照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明认证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所在国大使馆认证)。(3)代理人身份证明。申请人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申请的,提交授权委托书。

3.撤消软件登记申请理由;

4.撤消软件登记有关的证明文件;

证明文件:终审的司法判决(复印件)。

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复印件)。

申请费: 150元/每件。

12.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工作流程 篇十二

一、申请须知

1.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应当以书面及电子文件的方式提交必要的申请文件,并按规定缴纳申请费。

2.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文件是外文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申请所需提交的证明文件应当使用原件或副本,无法提交原件的,应当在提交的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

3.申请文件应当使用A4纸张,纵向、单面使用,文字应当从左向右排列。申请文件各部分应当分别用数字顺序在右上角标注页码。

4.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的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20-***418;

(2)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岑村圣堂路B栋2号楼3楼;

(3)电子邮件:2413812938@qq.com

(4)工作QQ:2413812938

二、办理步骤

(一)办理流程

填写申请表--→提交申请文件--→缴纳申请费--→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受理--→补正申请文件(非必须程序)--→取得《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1.填写申请表

2.提交申请文件

3.缴纳申请费

4.受理申请

5.补正程序(非必须程序)

6.取得登记证书

三、办理登记申请所需文件

1.计算机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软件(程序、文档)的鉴别材料

3.有关证明文件

4.其他证明文件

四、办理登记申请表填写说明

本表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著作权人原始取得著作权,以及通过转让、继承或承受取得著作权的软件著作权人登记申请时填写。

1.软件基本信息:

软件名称

a.全称:申请著作权登记的软件的全称。软件名称应简短明确、针对性强,各种文件中的软件名称应填写一致。可参考软件行业协会发布的:品牌 + 产品用途与功能+“软件”的命名规范;

b.简称(没有简称可以不填此栏)。对登记软件全称进行简化的名称。如:DOS、Windows、WPS等;

c.分类号:在表中提供的原国家标准GB/T13702和国家标准GB/4754-2002中的代码确定的分类编号选择填写;

d.版本号:申请著作权登记的软件的版本号。

软件作品说明

选择申请软件是原创软件还是修改软件。申请软件属于在原有软件基础上形成的修改软件的,请填写修改软件作品说明,简短明确阐述“该软件新增功能模块”或“程序的第10~100行”、“全部翻译文本”等。对翻译或合成软件应对其取得著作权的材料及所编入的材料进行概括性描述。说明字数限于100字之内。若原有软件已经进行登记的,应注明原软件著作权登记号。

开发完成日期:选择填写软件开发者将该软件全部固定在某种物质载体上的日期。

发表状态:选择填写著作权人首次将该软件公之于众的日期。发表的方式包括:销售和向他人提供复制件,以及网上发布、产品发布、为销售目的的展示等。a.软件已发表的,请选择已发表选项,并填写首次发表日期和首次发表地点所在的国家或城市;

b.软件未发表的,请选择未发表选项,并选择填写是否允许公众查阅该申请登记软件的鉴别材料。

开发方式:原始取得著作权的情况,选择填写表中提供的方式之一:

a.单独开发:指依靠自身的条件自行开发完成的软件;

b.合作开发:指两人或两人以上依据合作协议共同开发完成的软件

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证明申请人享有权利合作开发协议;

c.委托开发:指委托人与被委托人之间依据委托协议开发完成的软件

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证明申请人享有著作权的委托协议;

d.下达任务开发:指根据国家机关下达的项目任务书开发完成的软件

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证明申请人享有著作权的项目任务书。、.著作权人

1)姓名或名称:选择填写著作权人的类别、证件类型和号码、国籍、所属省份城市和园区;

2)类别:其中包括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a.著作权人是自然人的,应填写真实姓名,需要提交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包括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

b.著作权人是法人的,应填写名称、类别、国籍、省份、城市和园区;

企业法人,指获得法人资格的企业。需提交的文件为工商营业执照;

机关法人,指获得法人资格的国家机关。需提交的文件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事业单位法人,指获得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需提交的文件为事业法人证书;

社会团体法人,指获得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需提交的文件为社团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c.其他组织:其他组织是指经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

法人的分支机构需提交的文件为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以及法人不主张著作权的证明。

3)证件类型

4)证件号码

5)国籍 省份/城市 园区

3.权利说明

权利取得方式:选择著作权人取得权利的方式,包括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

软件著作权是通过继受取得的,从下列方式之一中选择填写:

a.转让,是指著作权人将著作权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权有偿或无偿地移交给他人所有的法律行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为著作权转让合同;

b.继承,指根据继承法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著作权中财产权利,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是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有效遗嘱、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法院的法律文书;

c.承受:是指享有原著作权的企业被合并或分立,由合并或分立后其他企业享有著作权情况,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是企业变更证明及其他证明(合同、债权人会议决定和清算组织公告等);

该申请软件已作过著作权登记的,填写原登记号;原登记事项作过变更或补充登记的,填写变更或补充证明编号。

权利范围:选择著作权人享有权利的范围包括下述情况之一:

a.全部权利:指《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8条规定的所有权利,且没有任何限制;

b.部分权利:指《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8条规定的一项或者多项权利,并需要注明具体的权项。

4.软件鉴别材料

提供以下选择

一般交存:

源程序的连续的前30页和连续的后30页(前、后30页可以是自然排序,也可以是自行定义;

提交一种文档的连续的前30页和连续的后30页,申请人可以选择提交一种以上的文档,每增加一种文档,缴纳80元的费用;

例外交存(专门的服务项目,另行收费。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一)

例外交存的选择下列方式之一:

a.提交源程序的前、后30页使用黑色宽斜线覆盖百分之五十(由登记机构实施);

b.提交源程序的前10页和任选连续的50页;

c.提交目标程序的前、后30页和源程序任选连续的20页(三种方式中选择其一);

注:源程序和文档应在页眉上标注相应的软件名称和版本号,右上角应标注页码,源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文档每页不少也30行。

5.软件功能和技术特点

只供软件首次登记填写

a.硬件环境:指开发和运行登记软件的计算机硬件和专用设备;

b.软件环境:指开发和运行登记软件的操作系统、支持软件的名称及版本号;

c.编程工具及版本号:指编写登记软件的编程工具,如:VC 6.0,VB 6.0 ;

d.源程序量(条数):指登记软件的源程序的总行数或者总条数;

e.主要功能和技术特点:简短明确阐述软件的创作目的、主要功能、用途和技术特点。说明字数限于500字之内。

6.申请人信息

a.申请方式:选择著作权人或代理人;

b.申请人详细信息:

申请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填写单位全称、地址、营业执照号或者事业法人代码证书号、电话、邮政编码、传真号、E-mail,并指定专人作为联系人。申请人是个人的,应写出姓名、地址、身份证号(护照号)、电话、邮政编码、传真号、E-mail。

7.代理人信息

a.授权委托:申请人委托代理的,在此栏填写委托代理范围和权限,以及代理授权期限;

b.代理人详细信息:

应填写代理人的单位全称(或个人的姓名)、地址、营业执照号(或身份证号)、电话、邮政编码、传真号、E-mail,代理机构应指定一名专人作为联系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中名称或姓名应当与授权委托的单位全称(或个人的姓名)一致。

8.申请人签章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并承诺所保证条文;

申请人为个人的签名或者加盖人名章;申请人为单位的请加盖公章,签章影印无效。

五、办理时限

自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核发《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六、申请费用

申请费可以通过银行汇付。通过银行缴纳登记费时,应当在汇单附言栏中写明正确的 申请流水号、缴纳费用名称及发票收据上的单位名称,有受理号或登记号的,应当注明受理号或登记号。

1.缴费时间

申请人提交申请文件时,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缴纳登记费,我局同时代收代理费。

2.缴费标准

收费标准:(1)登记费:300元;

(2)代理费按我局与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签订的有效协议确定并缴纳。

3.交费方式

(1)登记费由申请人自行通过银行转帐方式交纳,代理费由我局代收并开据票据,每半集中代交中国版权保护中心。

(2)登记费账户信息:

单位名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阜成门支行(银行行号711201)

帐户名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中央财政汇缴专户)

银行帐户:7112010***4

昆山市版权局

13.软件著作权申请步骤及流程 篇十三

一、软件著作权申请

1、如果是第一次申请,版本号一般为1.0,所需:计算机软件申请表、软件用户手册和代码(前30也和后30页)和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如果第一次申请不是1.0,直接从1.0之上的版本开始申请(如2.0),所需,计算机软件申请表、用户手册和代码(前30页和后30页)、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版本申请说明并盖公章;

3、以前软件申请过,第二次软件申请(属升级版本),所需:计算机软件申请表、软件用户手册和代码(前30也和后30页)、软件升级说明、前一版本的证书(复印件)件和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申请软件著作全部步骤:

(1)收集及整理申请软件著作权的文档权(让产品经理提供相关文档),并答应出——《计算机软件申请表》填写好。

(2)在中国版权中新网上提交软件申请表,地址http:///cpcc/,(注意:保证信息填写完毕及正确再保存打印)。

(3)外出去版权中心申请(地址雍和宫),正常申请单价格300,审核通过即交钱,版权中心给发票——(4)审核通过后30个工作日,取证。(注意:软件升级版,著作申请步骤类同)

三、材料注意事项:

1、关于申请表:

(1)申请表:负责开发人员或产品经理填写。

(2)软件名称需二级部门经理、事业部与财务进行确认。零售报价也同上。(3)软件名字最好是以软件结尾,不要叫什么平台,什么服务器浏览器

2、语言说明一定要加哪种开发语言得版本号。

3、关于用户手册:

(1)用户手册中的页眉或页脚最好不要。(2)用户手册和申请表中出现得要申请的软件名称一定是申请的软件称或简称。(3)提供用户手册是60页,如果全部加起来也不够60页就将全部得附上,如果多余60页就把图删一些,把文字精简一下。另外,手册中引用例子说明,不得含有具体公司的名称,如需使用,用XX公司。

(4)“完成时间”要在“发表日期”之前,用户手册时间不能晚于开发时间,可以与开发时间一致。

4、关于软件代码:提供源代码是前30页和后30页(后30页代码的页码从31开始),每页50行,标注中不能出现个人名字,以及不能出现与现年月日不符合的开发日期。(也可以直接把注释撤销.),前30页的第一段开头需体现代码的开始,后30页的最后一段,需体现代码的结束。

5、合格后:有版权中心填写,申请费大概:300,交钱,即可。

6、如在申报升级版V2.0时,与前一版本V1.0的软件名称有不同时,也可申请,添加升级说明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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