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使用权交换协议

2024-06-12

房屋使用权交换协议(共10篇)

1.房屋使用权交换协议 篇一

甲方:xxx,身份证号码:xxx

乙方:xxx,身份证号码:xxx

根据房产交易管理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产权交换相关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共同履行。

第一条 甲方同意将甲方所有的座落在x市xx区xx街三东大道89号第6栋x号房屋与乙方所有的座落在x市xx区xx街三东大道89号第6栋1801号的房屋互相交换。

甲方房屋建筑面积171.7平方米,粤房地权证穗花字第xx。

乙方房屋建筑面积171.37平方米,粤房地权证穗花字第xx。

甲、乙双方交换房屋已征得对方的同意,并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双方对上述房屋已经充分了解,同意交换上述房屋产权。

上述两套房屋每套房屋首期100万元,每套房屋装修费50万元,每套房屋车位20万元(车位一:xxx、车位二:xxx)确认由父亲吴德均出资,即父亲吴德均为每套房屋出资170万元。

第二条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不补房地产差价交换房屋。

第三条 房屋交付:签约之日即视为房屋的交换。

第四条 甲、乙双方均保证各自提供交换的房地产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或其他权利限制,若发生换产前即已存在任何纠纷或权利障碍的,概由换产前的权属人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则负责赔偿。

房屋交换成功后,如一方转让房屋或出租房屋,另一方应当无条件协调配合。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 房屋按揭贷款的约定:自本协议签订日起,甲、乙双方应当承担各自所提供交换的房屋按揭贷款债务的偿还。

第六条 如违约方不遵守本协议约定,致使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违约方还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守约方的房屋房地产价值的30%,同时还应承担相应的律师费等。

第七条 本协议中所述房屋权属均指房屋所有权。

第八条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协议签订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父亲吴德均留存一份,各具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2.房屋使用权赠与协议书 篇二

赠与人:___________ 受赠人:___________ 赠与人与受赠人关系:___________

第一条:赠与目的赠与人因受赠人无力独自承担购房费用,又因其为赠与人独子,为受赠人今后更好的工作和生活,婚姻能够和睦,更好的对赠与人履行应尽的赡养义务及共同生活,赠与人独资购买本房屋,并附义务条款赠与受赠人。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和分割之前有权利撤消赠与。

第二条:受赠人的权利

1、赠与人与受赠人及其妻儿对该房屋共同享有居住权、使用权;

2、受赠人及其妻儿对该房屋没有出让权、转卖权,该房屋永远不能作为受赠人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也不得将该房屋作为私有财产进行抵押或变卖;

3、受赠人无须向赠与人交付任何关于该房屋的费用;

4、受赠人接受赠与后,该房屋今后的费用全部由赠与人独自承担;

5、受赠人对该房屋有自由装修、合理支配的权利;房屋赠与合同

6、受赠人应当自觉履行赡养赠与人的义务;

7、如赠与人逝世,该房屋可作为遗产由受赠人独自继承。

第三条:赠与的撤消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赡养义务而不履行的,对赠与人有虐待、遗弃、辱骂等行为的;

3、受赠人不履行本附义务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4、受赠人将该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将该房屋作为私有财产进行抵押或变卖、分割等现象发生的;

5、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或有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部分民事行为能力的、住院治疗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并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与的财产;

6、受赠人拒不承担赠与人的治疗费、赡养费的;

第四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十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第五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本赠与合同系双方自愿申请________为其进行见证,并系自愿签订。本合同一式三份,由赠与双方与见证人各执一份。本合同有任何涂抹均系无效。如有纠纷,双方可在签订合同管辖地起诉违约方。

赠与人(签字、盖章、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赠人(签字、盖章、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房屋使用协议(无偿) 篇三

甲方:

乙方:

乙方为公司经营生产办公需要,拟向甲方借用办公场所一处,经

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协议如下:

一、房屋坐落及面积

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房屋位于,使用面积为平方米。

二、使用期限

经甲乙双方商定,使用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承诺提供乙方使用的房屋没有房产纠纷。若因产权纠纷

引起的责任和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2、在双方约定的使用期限内,甲方不能以协议约定之外的任何

理由提出终止执行协议或提出其他附加条件。

(二)乙方责任

1、使用期内,房屋内部使用安全等均由乙方承担。

2、使用期内,乙方应遵纪守法,若有违法违纪行为,由乙方自

行承担,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3、使用期内,乙方不得将房屋擅自转租、分租、转让、转借活

与他人调剂交换。

四、其他

在使用期满后,乙方应将使用房产如数按时归还甲方,不得拖延。若乙方在使用期满后仍需继续使用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

签字或盖章:

乙方:

签字或盖章:

4.房屋使用合作协议(合同)书 篇四

甲方:长春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房屋维修工程处 乙方:王旭军

第一条 房屋的自然情况

房屋具体位置:长春市南关区平阳街830号

房屋面积:160平

第二条 合作期限

合作使用期共两年,甲方自2013年8月25日起将房屋提供给乙方经营自助骨头馆,至2015年8月24日合作终止。

第三条 利润分配

乙方独立经营,甲方负责日常监督,利润五五分成 结算方式:每年的7月25日前结算。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如需转项必须征得甲

方同意方可执行;

(2)乙方利用合作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偷水

电给甲方及国家造成损失等违法行为的;

(3)乙方拖欠甲方利润半个月,或拖欠相关费用半个月的。

2.合作期间房屋确需修缮的(外墙面),修缮费用由甲方承担。

3.遇房屋拆迁或政府统一拆迁时,双方需服从统一拆迁规定,立即搬迁,合同即行终止,装修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需按时交纳水、电、税费等费用。

2.甲方维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配合,不得阻挠维修,如必须

需要乙方停业,甲方提前通知乙方。

3.乙方如需要改变房屋用途,需以书面方式申请征得甲方同意。

4.乙方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如造成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退租时,乙方对墙面、地面、天棚的装修不得拆除,否则损

失由乙方承担。

5.合作期满后,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合作及承租权。

6.签订合同后乙方要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

件。

7.乙方做好日常的防火、防盗等工作,如出现火灾、被盗等由

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自身及他人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

楖不负责。

8.不得经营“扰民”项目。

第六条 免责条件

房屋遭受到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导致损坏或造成损失的,双

方互不承担责任,届时如无法履行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条件

本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就协商解决,协商

不一致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约定事项

1.甲方承担房屋的采暖费、物业费,乙方承担水费、电费及经

营所发生的需要向其他相关部门(消防、卫生、工商、城管

税务等政府部门)交纳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办理和交纳,双

方均以正规票据为准。

2.签订合同的同时,甲方在将房屋交付乙方的同时,共同核查

水表,电表的表数,确认后双方签字。

3.合同文字涂改无效。

4.在合作有效期间,任何一方无权擅自终止合同,如须提前终

止合同,必须通过对方同意,(终止前双方要结清所有应缴的费用),否则合作继续有效。

5.合同终止前两个月,双方需要洽谈是否续约事宜,以便双方

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合作到期前一个月,应签订续签合同。

其他 1.本合同的附件、房屋使用合作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

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在乙方对经营环境进行考查认可后,同甲方一致

认同的前提下签字,并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日期:日期:

产权证明

平阳街830号是我单位房产,面积160平米现已对外出租,欲经营自助骨头馆。

特此证明

长春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房屋维修工程处

5.房屋场地临时使用协议书 篇五

甲方:酒泉巨龙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肃州分公司

乙方:铧尖乡集泉村建筑工程队 周利仁

为配合铧尖乡人民政府司法所的建筑工程顺利进行,乙方提出借用甲方场地进行施工问题,经双方协商,就甲方(铧尖供销社)院内的房屋场地乙方临时使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铧尖供销社院内靠近工地的场地和仓棚由乙方无偿使用,不收取费用,同时提供房屋二间,作用回报,乙方必须为铧尖供销社修建简易厕所一间,材料采用原拆除的旧仓棚,施工人员由乙方提供。

二、甲方安排铧尖供销社为乙方进出院内的人员、车辆、材料提供一切方便,但要求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在指定的位置堆放材料,不得乱堆乱放,影响甲方化肥车辆正常装卸进出。同时,乙方对甲方院内堆放的仓棚旧材料(大梁、檩子、椽子)等不得乱拉乱用。

三、乙方必须管好自己的施工人员和车辆,经常进行教育,做到轻装、轻卸,确保院内树木、菜园子,以及地面、房屋、仓棚等一切财产的安全、完整,如果发生问题要进行赔偿或修复。

四、乙方工地的用电用水自行解决,甲方不予提供,属生活用电用水按正常规定交费,即每度电1元,每吨水1元。

五、乙方使用结束,要全面干净打扫建筑垃圾,并清理出场,对损坏的地面要给予修复,保持原状。

六、为确保乙方严格遵守本协议,规定乙方必须交纳安全保证金1500元,施工结束后,不发生问题全部退回乙方。

七、日常与乙方有关衔接事宜,甲方委托铧尖供销社全权办理。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铧尖供销社、铧尖乡人民政府各执一份,发生争议,提请巨龙供销集团总公司解决。

甲方:酒泉巨龙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肃州分公司代表:

乙方:铧尖乡集泉村建筑工程队代表:

6.房屋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 篇六

甲方代表:

身份证号码: 乙方代表: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资共同遵守,特订立契约为证。

一、该土地位于兴国县长冈乡仁塘村策塘组,永久性转让给乙方。该房屋东临梁贻华,南临谢永娣,西临乡村道路,北临水沟,东西长:18米,南北长:10米。

二、该土地转让价为人民币:

壹拾捌万

圆整,协议生效款项付清后,该土地永久归乙方所有,乙方对其有使用和自由处置权,甲方不得干涉。

三、该土地,无论今后被政府征用或被开发商开发,所得到的一切补偿或利益归乙方所有,均与甲方无关。(如开发或征用时,要求原户名补偿或签字的,甲方要积极配合办理并如实将补偿归还给乙方,如甲方反悔,甲方将赔偿乙方转让金的十倍)。

四、如房屋遇政府部门强制拆除,甲方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

五、本着一楼店面有更好的利用价值,甲乙双方协商后共同出资修建。店面以后出租租金由双方平均分配,如有一方本人需要使用,本着所有人优先原则,另一方不能无故阻碍,使用方按市价付给另一方,如甲乙双方要重建房屋,须与另一方协商并得到同意后方可拆除一楼店面。六、一楼上二楼的楼梯为两户共用楼梯,双方均不能占用和拆除,双方须共同爱护及管理。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证明人执一份,享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各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证明人签字:

7.土地交换协议书 篇七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调换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一、双方调换土地概况

1.甲方土地:户主刘建军与户主刘望洪厕所北边(周秋元屋下边)自留土一块,土地总面积为135平方,兑换给刘望洪,今后该土地由户主刘望洪永久管理使用,2.乙方土地:户主刘望洪靠刘建军老屋西侧、户主刘望洪厕所东南方位置自留土一块从茶叶树起自留七米兑换给刘建军,今后该土地由户主刘建军永久管理使用。

3.甲乙双方自愿永久兑换以上原本属于对方的土地.二、违约责任

1.本协议为双方自愿的原则下签署,协议签订之日生效,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将土地交付对方使用,并且双方以后互不干涉对方土地使用情况。

2.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申请裁决。

三、其他

1.在土地兑换过程中,甲方承担土地契税和交易费用.2.甲乙双方的土地置换应依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由湖南省衡山县岭坡乡司法所按此协议内容进行司法公证。

3.本协议未尽事项,需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大良村村委会执一份,湖南省衡山县望峰乡人民政府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附身份证复印件)(附身份证复印件)

见证人签字(盖章)

村委会(盖章)

岭坡乡司法所(盖章)

8.房屋代建协议房屋代建协议 篇八

甲方:

乙方:湖北玉龙湾投资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诚实信用以及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代建房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在乙方通过招标方式取得的地号为()的国有土地上为甲方代建()套房屋。该()套房屋安排在规划小区()。具体楼座位置待修建性详细规划报批后,由甲、乙双方在所附平面配置图上以红线标注后确定(该配置图作。为本合同附件)

二、代建房屋总建筑面积为()m2。

三、代建房屋的套型、结构、建造标准等与整个规划小区保持一致,具体方案以经政府建设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为准。

四、甲方应按照每平方米()元的单价向乙方支付代建费。代建费总计人民币()元。

五、代建费的支付方式如下:

1、本协议签订后 5 日内,甲方应按每套房屋()元向乙方支付代建费;共计人民币()元。

2、乙方取得《施工许可证》后 5 日内,甲方按每套房屋支付代建费用()元,共计人民币()元。

3、剩余房款在乙方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可以甲方支付购房款的形式交纳。届时乙方可按甲方购房者姓名,与甲方签订《商品房购房合同》。届时,乙方当根据各套房屋的楼层、朝向等因素确定房屋价格。但平均单价不得超过()元/ m2。甲方前期支付的代建费作为甲方的购房款,由乙方在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计入甲方购房款总额并统一出具收款凭证。

4、甲方支付购房款可通过银行按揭的方式或现金方式缴纳。

六、乙方对本协议项下的代建房屋的工程质量负责。代建期间甲方可随时派员检查工程的建设情况并向乙方提出建议,但不得干扰乙方的正常工作。

七、代建房屋的前期物业管理统一由乙方或乙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负责。

八、代建房屋的建设周期约为()天,自乙方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开始起算。

九、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履行,若甲方未能按规定时间缴纳应付款项的,应以已交款项的(30)%作为违约金赔偿乙方,同时该套商品房乙方有权重新销售。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一、本协议经甲、乙双签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9.房屋租赁协议终止协议 篇九

---

____房屋租赁协议终止协议____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

1.(以下简称“房东”):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地址:

2.(以下简称“租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地址:

根据双方意愿,现决定终止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以下是协议终止的主要条款:

一、终止日期

本协议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终止。

二、房屋返还

租户应在终止日期前将租赁房屋恢复至租赁协议签订时的状态并归还给房东。

三、租金支付

租户应支付至终止日期的租金。如果租户在终止日期前搬出,但未按时支付租金,房东有权要求租户支付滞纳金。

四、其他条款

对于租赁协议中未涉及的事项,双方约定按照以下条款处理:

五、争议解决

如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协议生效和终止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租赁期限结束后自动终止。除非双方另有协议,否则本协议不得续签。

房东(签名):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户(签名):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

10.宅基地和房屋使用权转让协议书 篇十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自己的宅基地和房屋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双方共同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的宅基地位置

甲方出让使用权的宅基地位于菏泽市开发区丹阳办事处和平路南头庞楼社区东洼地(刘庙站以北,铁路三局以西)。

北邻,西邻,南邻,东邻。

二、出让宅基地面积:东边(南北)长米,北边(东西)长米,西边(南北)长米,南边(东西)长米。西边滴水米,东边滴水米。胡同及出路有永久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三、转让宅基地和房屋使用权的价格:总价款。

四、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

五、乙方付清甲方宅基地款后,乙方永久拥有土地及房屋使用权。

六、在签订本协议后,如该房屋被规划或有关部门拆除(政府开发除外),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注:6个月之内如房屋被规划或有关部门拆除,责任由甲方承担。)

七、该宅基地涉及的胡同路面及胡同下水道,在签订本协方后一年内,由甲方全部负责修建好。

八、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此协议,并积极为对方提供帮助,双方不得违约,若有违约的双方协商解决,不成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该房屋南墙,南邻居有权使用一半(12公分),南面邻居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甲方(签字、按手印):

乙方(签字、按手印):

证明人(签字、按手印):

上一篇:爱心义卖义捐活动方案策划书下一篇:平安儿童身份识别卡-关爱流浪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