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资质挂靠协议

2024-11-12

物业资质挂靠协议(共9篇)

1.物业资质挂靠协议 篇一

建筑资质挂靠协议

甲方:XXXX有限公司

乙方:XXXX公司

此合同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而订立。

第一条 合同目的因原因,根据有关规定,需要设计资质达到甲级、施工资质达到一级。

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甲方挂靠在乙方企业之下,从工作。同时,甲乙双方订立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其挂靠期内的注意事项。

合同价款: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支付审核盖章的管理费用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壹万元(¥10000.00元)预付款,所有工程资料手续办完乙方开具发票后一周内支付余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第二条 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权利:(1)甲方可以获取乙方对其二条义务的承诺和兑现,若有问题可以随时向乙方提出意见。

(2)享受乙方所提供的施工所需资质及经营许可。

(3)甲方委托广暄设计事务所设计全套施工图纸,费用由甲方负责。

(4)工程施工由甲方下属施工班组进行,费用由甲方负责。

(5)经营上实行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6)一切正常利润归甲方所有,不受干涉。

义务:(1)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负责解决经营事件,相关经营条件及施工设备自主负责解决。

(3)认真负责进行施工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对发生的质量问题和事故甲方负完全责任。

(4)按时足额向乙方缴纳管理服务费。

(5)甲方经营项目不得超过乙方经营许可证所规定的范围,如超出乙方经营许可证范围的项目,甲方需自己提供相关手续证件。甲方不得使用乙方名义从事万都中心大厦4401-03装修工程以外的任何生产经营活动,否则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三条 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权利:(1)乙方向甲方收取人民币叁万元整,作为管理服务费。

(2)乙方负责对设计图纸进行盖章。

(3)乙方负责对施工资料、竣工资料盖章,直至竣工资料的审核盖章完成。

义务:(1)乙方在本协议生效之后,向甲方提供相关经营业务所需的手续证件和经营许可。

(2)对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尽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务。

第四条 甲方实施的工程项目,其合同、保险、税务、财务、银行、统计等事项由甲方自主办理。

本合同以签订日期为生效日,有效期至上海市有关单位竣工验收(含消防验收)通过后止。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一份、乙方三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资质挂靠协议书 篇二

甲方(开发商): 地产有限公司 乙方(承包商): 浙江中垚建设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曾就甲方开发的 项目(下称该项目)签署了《 总承包施工合同》,现甲乙双方就签署合同文件有关事宜达成如下约定,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项目

2、工程地点: 省 市

4、建筑面积:约 万平方米

二、承包范围:甲乙双方签订备案的总承包施工合同的全部内容

三、经营范围及具体承包方式:

1、经营范围:以乙方的营业执照和一级总承包资质等级及乙方现有的其他专业承包资质业务范围为准。按甲方开发节奏要求办理施工许可证照,乙方须按要求配臵足够的人员及相应的证件。

2、具体承包方式:对乙方所承揽的甲方 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 建设工程项目,由乙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资料备案完毕并结清相关税费及办妥甲方资产回收手续之日止。

3、计税方式: 计税方法。

4、民工工资保证金:由甲方按当地政策标准缴交,乙方负责按当地政策要求办理保证金退返手续,所退返的保证金一次性全额划返给甲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该款项,否则,甲方有权在乙方工程进度款中划回等额金额,另追加20%作为违约金。

四、收费标准:

1、本项目乙方的总承包管理费和企业所得税收费标准以总承包合同结算总价为基础的 %计取,开具外经证前甲方支付外经证开具金额的 %给乙方,后续的款项按每次开具的发票金额

3、工程内容: 工程

方进行总承包经营。合作期限为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 按实由甲方支付给乙方。若乙方公司注册地税务机关调整变化,则乙方提前通知甲方,双方根据新颁税收政策协商调整。

2、该项目选择一般计税方法,甲方提供足额的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乙方抵扣(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在乙方开具发票当月内提供,应缴纳增值税的税负率暂定不能低于合同不含税金额的3.5%),如甲方不能提供足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乙方,甲方向乙方按照工程结算总价的13%缴纳税款(该款包括增值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前述税款以甲方向税收行政部门实际缴纳的发票金额为准。预缴的增值税由甲方在乙方开具发票前在工程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返还代为缴付税款。

3、由甲方根据办理的施工许可证按每证每年10万元支付给乙方证照费。若因办理施工许可证要求报建人员因该项目办理社保的,则办理社保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给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需要证书持有人到现场指导工作、协助各种检查的,乙方需要支付建造师2000元/人天,其它人员500元/人天,并支付餐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

五、关于开设甲方专用项目部账户

1、①对于该项目,由甲方以乙方的名义开设专门的项目部账户,项目部账户由甲乙双方共管,甲方负责操作使用,乙方负责授权确认,甲方使用该项目部账户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应限制、使用该项目部账户。(注:未尽事宜按甲乙双方签订的《账户管理协议》执行)

六、融资配合说明

当甲方因该项目建设需要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融资贷款时,乙方同意给予配合,若金融机构需乙方提供《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声明》的要求,乙方配合提供,甲方必须对乙方进行反担保。

七、发票的开具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该项目的需要,根据甲方的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当税务局政策有变动致使税费增加,则按新政策执行。

2、甲方有权选择分包单位与乙方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涉及的发票税费由甲方承担,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确保分包合同涉及的发票流、资金流与合同流一致。该等分包合同所产生的损益均归甲方,不计入实际施工范围;同理,甲方选择以乙方名义采购材料的,除甲方书面明确由乙方实际支付材料款且乙方实际支付了款项的外,均视为甲方供应的材料,所有权归甲方。

3、甲方有义务尽量多的提供真实有效的成本发票如税务机关对该项目进行清算,所导致的一切责任应由甲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补齐该项目成本发票。

八、甲方承诺

1、该项目的 的实际施工承包人由甲方指派,工期、进度款支付方法、工程造价结算办法(详见附件)等具体条款由甲方与实际施工承包人协商确定,并将这些条款列入甲方与乙方的《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以及乙方与实际施工承包人签定的《施工承包合同》(甲方担保实际施工承包人履约)。甲方承诺后续工程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乙方承包施工。

2、甲方对工程质量,工程安全,工程债务等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注:相关事宜按甲方向乙方出具的《担保声明书》和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执行。

九、乙方承诺

1)、根据甲方该项目的需要承担与其资质相适应的、乙方合同之外的专业分包项目的合同签定及竣工资料用章等配合事项。

2)、乙方承诺积极配合甲方的融资贷款、房管局监控户放款办理手续。

十、纠纷处理与诉讼约定管辖

1、合同履约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双方应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当上述无法解决需付诸法律诉讼方式解决时,双方约定由东阳市人民法院受理解决。

十一、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方各执叁份。甲乙双方签署的其他文件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的约定为准。(以下无正文)甲方(开发商): 有限公司 法 定 代 表 人:

2017年

乙方(承包商):浙江中垚建设有限公司 法 定 代 表 人:

2017年

3.工程资质挂靠及服务协议-最终版 篇三

甲方(管理方): 陕西慧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挂靠方): 榆林市凯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规,双方在合法、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诚挚合作、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挂靠甲方企业资质证件从事经营管理活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时间及范围

1-1挂靠协议有效期: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为: 两 年,即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截止;

1-2 协议有效范围:本协议规定乙方在承接或投标陕西省范围内相关工程(以下简称该工程),与该工程无关的项目或该工程未能中标,在未经甲方同意并签订新的书面协议的前提下,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提供本协议规定的相关服务。

二、服务内容

2-1 甲方向乙方提供承接该工程项目或招投标所需的甲方资质证件,包括甲方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证明、建造师执业证书、工程师职称证书、审计报告等加盖公章资质证件复印件,必要时提供以上证书原件。

2-2 甲方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协助乙方办理该工程项目投标、工程施工管理、技术支持等服务。

三、服务经营管理模式

3-1乙方作为独立核算实体,自主经营,并对该工程项目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经营成果承担责任;乙方在经营中必须遵守甲方的整体经营方针和政策,不得损坏甲方的市场形象。

3-2 乙方用甲方资质进行工程投标活动中,如果未中标,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资质投标使用费 4000 元,如果中标,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工程合同价的0.8%作为工程挂靠管理费。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1 根据承接该工程项目的需要,在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工程预结算、技术方案、施工合同、资料管理、竣工交验等方面给予乙方相应的协助和指导。

4-1-2 监督乙方对甲方企业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的使用,若发现乙方违法违规使用上述文件,或损害甲方利益时,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证件并有权解除本协议。

4-1-3 负责与业主签订施工合同、业主指定分包项目的分包合同,指定供料的材料买卖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的审核和用印工作,并监督乙方按施工合同约定的条款进行履行。

4-1-4 乙方在该工程施工中不能履行甲方与业主所签合同或发生投诉、媒体曝光等损害甲方声誉的情形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将该工程收回或委托其他队伍施工,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并赔偿甲方损失。

4-1-5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公司印鉴一套,该印鉴只作为乙方在日常招投标文件中使用,不做他用,该印鉴可在公证处做仅限于投标活动的法律效力公正。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或用带有甲方名义的印章,对外签订与本协议无关的其他协议或进行商业活动,否则甲方有权依法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4-1-6 甲方负责为乙方开设公司一般账户,为乙方在日常招投标活动中作为投标保证金账户使用,该账户不做他用。

4-1-7 每次招投标活动中,在甲方不进行投标的情况下,乙方有优先使用甲方资质的权利。

4-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2-1乙方可利用甲方资质证件挂靠,并以甲方分公司名义对协议规定范围内的该工程进行信息跟踪、前期运作、项目招投标到实施等全过程的施工项目的市场开发、承揽,以及办理工程施工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工程中标后,乙方以甲方名义进行项目施工队伍的筹建和施工项目管理,并以自身作为其权利义务的载体,对双方合作该工程项目的生产经营和其他一切活动承担法律责任。

4-2-2 乙方负责组织对该工程全过程的实质性投标,协调与业主以及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关系,为甲方提供有效的投标业务数据并负责投标报价。

4-2-3 乙方承担投标全过程,施工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各种费用,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费用补偿或索赔要求。

4-2-4 乙方向甲方提供二级建造师一名,挂靠到甲方单位,以增强业务拓展能力,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4-2-5 乙方应自觉遵守招投标市场的招投标法规和制度,不得发生串标、转标、和超越本协议规定经营范围等违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协议。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2-6 乙方应自觉履行该工程项目所签订的一切合同或协议,包括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及其与该工程有关的材料买卖合同、劳务合同、机械租赁合同、专业分包合同等全部工程合同。

4-2-7 乙方在该工程项目施工期间,必须自觉维护甲方的企业荣誉。项目现场管理必须符合当地政府及甲方现场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的施工技术规范和验收标准以及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如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逾期交工等,一切经济损失以及建设方对上述问题追究甲方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4-2-8 每次招投标活动中,在甲方不进行投标的情况下,乙方有优先使用甲方资质的权利。

五、附则

5-1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仲裁解决。

5-2 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5-3 本协议书在该工程中标后,甲乙双方须签订项目承包施工协议书,对具体事项予以明确,并作为本协议书的有效组成部分。

5-4 协议期满,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续签,协商不成,则解除本协议。

甲方: 陕西慧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榆林市凯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签订日期:

4.资质挂靠合同 篇四

甲 方:湖北枫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乙 方: 身份证号:

此合同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而订立。

项目名称: 项目方:

第一条 合同目的 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本合同设计项目同意乙方挂靠在甲方企业之下,从事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内的经营项目。同时,甲乙双方订立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其挂靠期内的注意事项。

第二条 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权利:

(1)甲方向乙方收取项目管理服务费为本项目合同额的 %。

(2)甲方向乙方所开增值税发票,则乙方需向甲方缴纳发票面值金额的 %。

3)如乙方作出有损甲方信誉和形象之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本项目管理服务费不予归还,并追究乙方经济责任。

义务:

(1)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后,只向乙方提供相关经营业务所需的手续证件等。

(2)乙方单次所请工程进度款进入甲方账户,甲方在三个工作日以内全部转入乙方账户或甲方对乙方单次所请工程进度款(支票)进行背书,由乙方自行进账。(3)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尽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务。

第三条 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权利:

(1)乙方可以获取甲方对其二条义务的承诺和兑现,若有问题可以随时向甲方提出意见。(2)享受因本项目需要甲方所提供的设计所需资质及经营许可。(3)利用设计装饰业的资质,完全自主的开展相关项目设计业务。(4)经营上实行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5)一切正常利润归乙方所有,不受干涉。

义务:

(1)在项目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

(2)负责解决合同项目中的全部事件,相关设计条件及设备自主负责解决。

(3)认真负责进行设计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对现在和将来发生的质量问题和事故乙方负完全责任。

(4)维护甲方的信誉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诈、侵权、损誉的事情,若发生此类事件,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进行相关经济赔偿和处罚。

(5)足额向甲方缴纳单次请款金额的管理服务费,在开具发票前须先将税金交到甲方,项目结束清帐前结清一切相关费用。

(6)乙方所做项目不得超过甲方经营许可证所规定的范围,如超出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的项目,乙方需自己提供相关手续证件。

第四条 乙方设计的项目,其合同、保险、税务、财务、银行、统计、工资等事项由乙方自主办理。

第五条 乙方在经营活动中,若出现安全事故等重大意外,均由乙方独立承担,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特此提出免责声明。

第六条 乙方不得私自利用甲方资质执照对外签定和从事除本项目外的其他经营事项。

本合同以签订日期为生效日,有效期一年,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相关主管单位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经办人: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资质挂靠合同

甲方:湖北枫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合法自愿基础上,经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目的

经双方协商,就红酒物流铝合金门窗、幕墙加工制作项目同意乙方挂靠在甲方企业之下,从事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内的经营项目。同时,甲乙双方订立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其挂靠期内的注意事项。

第二条 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乙方利用甲方名义所开发票,乙方须向甲方缴纳开发票所需的费用,即乙方需向甲方缴纳发票面值金额的 %。(设计费营业税率5.5%,装饰施工费营业税率3.3%,所得税为剩余利润的25%),如所得税根据税务部门稽核确定为定律征收,则所得税为营业额×10%×25%,乙方缴纳所得税需遵循甲方所在税务部门的相关规定。

(2)如乙方作出有损甲方信誉和形象之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向建设方提出终止合同。

2、甲方的义务:

(1)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后,应向乙方提供相关经营业务所需的手续证件和经营许可。

(2)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尽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务。

第三条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乙方可以获取甲方对其二条义务的承诺和兑现,若有问题可以随时向甲方提出意见。

(2)享受本项目甲方所提供的经营所需资质及经营许可。

(3)经营上实行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4)乙方经营所得的一切合法的利润归乙方所有,不受任何干涉。

义务:

(1)在项目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

(2)负责解决合同项目中的全部事件,相关设计条件及设备自主负责解决。(3)认真负责进行设计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对现在和将来发生的质量问题和事故乙方负完全责任。(4)维护甲方的信誉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诈、侵权、损誉的事情,若发生此类事件,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进行相关经济赔偿和处罚。(5)在开具发票前须先将税金交到甲方,项目结束清帐前结清一切相关费用。(6)乙方所做项目不得超过甲方经营许可证所规定的范围,如超出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的项目,乙方需自己提供相关手续证件。

第四条 乙方施工的项目,其合同、保险、税务、财务、银行、统计、工资等事项由乙方自主办理。

第五条 乙方在经营活动中,若出现安全事故等重大意外,均由乙方独立承担,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特此提出免责声明。

第六条 乙方不得私自利用甲方资质执照对外签定和从事除本项目外的其他经营事项。

第七条纠纷解决方法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广饶县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他事项

本合同以签订日期为生效日,有效期自本工程开工之日起至本工程甲方竣工验收结束止。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经办人: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5.物业资质挂靠协议 篇五

水务局:

根据《**》**[**]**号精神。我公司的自查自纠报告如下:

一是我公司高度重视,专项清理工作稳步推进。吴忠市水务局布置专项清理工作以后,我公司迅速进行了安排部署。以《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明确了工作目标、清理内容,认真做好各阶段工作任务的组织安排,提出了做好专项清理工作的具体要求。

二是基本摸清相关情况,为排查工作打好基础。一是公司有资质证书,无出让、出借资质证书,也没有向任何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名义投标或承接工作。并严守工作纪律、廉洁办事。二是我公司的施工现场的实际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经济核算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与施工合同中载明的施工单位都有合法的劳动合同、工资及社会保险关系的二是根据自查报送情况汇总,我公司项目建设单位对项目的所有资料逐一建档,以便备查,其中包括业主单位前期申报审批、勘察、设计、预算、招标、投标等资料,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有关文件及相关人员的资料等。

在自查阶段实际工作中,我们也遇到一些须进一步研究的问题,如挂靠认定标准的适用问题,由于挂靠问题较为复杂,在认定过程中仍然会存在不明确、模糊的情形,如何结合各个方面情况进行综合判断是一个难题;还有分包企业资质等级不足的问题,是否采取“一刀切”进行处理,这也有待进一步研究和明确。

(三)现阶段初步排查结果

经初步排查,我公司建设项目依法合规,未发现违规审批、擅自调整投资计划、未批先建、决策失误等问题;规划许可规范、程序合法,不存在违规变更规划等问题;工程招投标规范,是严格按有关部门有关要求一律进入工程招投标平台进行公开招标,不存在规避招标、虚假招标、评标不公、监管不力等问题。工程建设实施和质量管理严格按照基建程序,与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订工程质量监督书,积极接受行政监督,无工程质量虚假现象。物资采购和资金管理规范、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透明,工程的投诉和举报电话公开,全线主要地段设立了廉政、农民工工资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不存在个别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对工程任务进行转包和违法分包的问题;大宗材料招投标购进,不存在物资设备采购管理违背市场规律进行暗箱操作的问题;不存在施工过程中弄虚作假套取变更项目或因监控不力不能及时申报变更延误工期及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问题;计量支付和验工计价及时准确,不存在挤占、挪用、滞留资金,各劳务施工队农民工工资由项目部统一代发,农民工持本人身份证由本人领取工资,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

(四)清查中需整改内容

1、开工许可证手续办理滞后,正在加快办理;

2、劳务分包工程签订协议个别不符合要求,已要求按规范签订;

6.物业资质挂靠协议 篇六

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2年09月03日

川建建发[2012]4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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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进行专项清理的通知》(中治工办[2012]1号)和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中治工办〈关于对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进行专项清理的通知〉的通知》(川治工办[2012]2号)精神,加强建筑市场企业资质使用行为的监管,我厅决定,从2012年9月中旬开始,在各地开展自查自纠基础上,由住房城乡建设厅统一组织,对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问题进行一次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1年以来新开工、投资额500万以上的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项目。

二、检查内容

检查工程项目涉及的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招标代理等单位和个人在工程建设中存在的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

(一)无资质证书的企业。个人或有资质证书的企业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利用其它企业的资质及名义投标或承接工程。

(二)通过出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其他方式,允许其他企业和个人以本企业名义投标或承接工程。

(三)其他可以认定为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的行为。

主要检查有无下列情况:

1、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单位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分包名义分别转给他人;

2、中标单位与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及主要工程管理人员之间无合法人事及社会保险关系;

3、分包工程的发包单位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派驻项目经理及其配备项目管理人员;

4、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与施工总承包范围内分包工程的发包单位是两个独立法人单位的;

5、主体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或设备(非甲供材)由分包单位购买或租赁的;

6、工程款到账的资金流向不是中标单位。

三、检查方式

(一)听取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展专项清理工作情况汇报。

(二)按照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专项清理工作方案》(川建建发[2012]323号),成都市抽查6—8个项目(其中县上项目2个),其他市、州抽查3—5个项目(其中县上项目1个)。

(三)检查组与市、州交换检查意见。

各组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按照检查内容要求,对本地区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专项清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汇报材料,并提交项目抽查清单。

(二)严肃查办案件。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隐蔽性较强,各地要通过实地检查,群众举报等多种渠道发现问题和线索,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典型案例,净化建筑市场环境。对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规定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对相关企业予以停业整顿、限制市场准入及降低资质等级、吊销企业资质。

(三)健全长效机制。各地要及时总结专项清理中遇到的难点问题,针对监管薄弱环节,研究出台规范性文件,将专项清理工作与加强日常监管结合起来,将解决挂靠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与完善建筑市场管理制度结合起来,进一步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资质动态监管机制,巩固专项清理工作成果,有效遏制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住房城乡建设厅联系人:周俊龙

028-85568348

附件:

1、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检查分组安排

2、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项目检查表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7.物业资质等级 篇七

物业管理企业按资质等级分为一、二、三级,其各自需具备的条件如下:

(一)一级资质:

1.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以上;

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4.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物业,并且管理各类物业的房屋建筑面积分别占下列相应计算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不低于100%:

(1)多层住宅200万平方米;

(2)高层住宅100万平方米;

(3)独立式住宅(别墅)15万平方米;

(4)办公楼、工业厂房及其它物业50万平方米。

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有优良的经营管理业绩。

(二)二级资质:

1.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以上;

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4.管理两种类型以上物业,并且管理各类物业的房屋建筑面积分别占下列相应计算基数的百分比之和不低于100%:

(1)多层住宅100万平方米;

(2)高层住宅50万平方米;

(3)独立式住宅(别墅)8万平方米;

(4)办公楼、工业厂房及其它物业20万平方米。

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有良好的经营管理业绩。

(三)三级资质:

1.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以上;

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4.有委托的物业管理项目;

8.八大员挂靠协议 篇八

甲方: 盐城诚达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建筑公司授权委托为公司资质申报需要,现向乙方挂靠质检员证书作为建筑企业申报资质时用,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证书仅作为建筑公司授权委托甲方为公司申报资质时使用,挂靠期间甲方不得用乙方所提供的证书从事工程招标及承接工程项目,更不得将证书转借给第三方,否则由此出现的任何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证书挂靠费为人民币 1500 元/年(税后费用)。付给薪资方式为一年一付,乙方报送证书到甲方后审验证件确认无误后留存原件,协议签订后由甲方到主管部门成功刷上身份证后一次性付清乙方全部费用(如有刷不上身份证,即以刷上的证书结算为准)。即从主管部门成功刷上身份证确认时间计算起始时间。本协议到期后,乙方有权要求终止挂靠质检员证书,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乙方的要求;如乙方仍需挂靠其证书,挂靠协议由双方重新商讨。

三、乙方完成注册到甲方名下后,乙方同意将质检员证书(原件)由甲方保管,甲方有责任妥善保管乙方的证书。其他证书原件由乙方本人保管,但涉及公司年审需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时,乙方有义务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证件。乙方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仅供甲方在质检员的注册、年审、再教育的资质和年审时使用,不得用在其他方面,否则造成的一切责任后果由甲方承担。

四、如果甲方由于授权建筑公司原因发生的资格证书丢失或吊

销,甲方赔偿乙方一切损失,直至甲方负责完成补办,乙方配合,费用由甲方支付。

五、乙方必须在聘用期满后,才可转出(合同期间如果乙方有需要可以达成先进后出的原则,实行先进一个证书再转出原证书)。

六、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为 壹 年,自 年 月 日的协议签订日开始至 年 月 日为止。协议到期后,如双方无争议,协议可自动延长,如有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除该协议,但主张解除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七、本协议一经签订,乙方需向甲方提供质检员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扫描件等相关资料供甲方注册。

八、双方如有争议或纠纷时,可协商或提请仲裁部门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盖章)乙方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9.从挂靠看资质改革 篇九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推荐文章

[编者按] 沈瑜写东西总是令人出乎意料——摆事实,讲道理,深入分析,少偏颇,他是一位本业不太多见的既有宏观的思路又有缜密思维的职业从业者。本刊最看中这类高质量的论文。业内同行阅后必有不同反响,希望大家参与讨论。

作者:深圳市毅恒达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沈 瑜

2004年2月9日《深圳特区报》曾报道,随着建筑市场及建筑装饰市场的开放,全国各地的建筑企业纷纷涌向广东,行业繁荣的同时也带来问题重重,不少外地企业拿着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到广东省靠给施工队挂靠收取管理费过日子。

挂靠现象的存在,直接导致非法围标,施工队伍通过挂靠多家企业,名为公平投标,实为独家操作,哄抬工程造价,以达到高价中标的目的。

所谓工程挂靠,是指不具备承接某项工程资质要求的单位或个人,以某个具备资质条件的企业名义去承接施工任务的行为。挂靠行为使得建设领域里的腐败行为层出不穷,使大量工程成为关系工程、腐败工程。建筑市场及建筑装饰市场似乎已进入了这样一种不健康的发展轨道。一方面,许多经过合法注册的建筑企业及建筑装饰企业承接不到工程项目;另一方面,那些连什么资质等级都没有的企业或个人,却可以凭着与招标单位的特殊关系而能经常参与投标并承接工程,这种现象严重地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竞争规则。

无论是本地企业的挂靠,还是外地企业进入的挂靠,其危害性是相同的。挂靠现象是建设领域内的罪恶之源,建设领域里的许多腐败行为与挂靠现象有直接关系,挂靠使得建设领域内的围标、串标、陪标等违法行为屡屡发生,挂靠现象使得建设领域内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制度遭到严重质疑与挑战。在挂靠泛滥的工程招投标活动中,表面上是由众多实力雄厚的一级企业在参与竞争,而实质上却是包工头之间凭借人际关系的恶斗。在这样的招投标活动中,所谓的企业资质、鲁班奖(国优)工程、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省优工程、样板工程等一切荣誉证书已显得无足轻重。只要挂靠现象存在一天,那么建设工程招投标中的资格预审、资质标、信誉标的评审就失去了任何意义,反过来正好为那些不法分子打着公平、公正、廉洁的口号从事暗箱操纵的活动提供方便。

在建设领域中,由于装饰工程工期短、施工机械投入少、工程风险小,挂靠现象尤为突出。业内人士对此早已心知肚明,心照不宣了。下面从三个方面对装饰工程的挂靠原因作深入分析,从而说明装饰企业资质管理改革的必要性。

一、从经济方面的原因来分析挂靠原因

该方面的原因又可从包工头及挂靠公司二个角度来分析问题。

首先,从包工头的角度分析看,成立一家装饰企业,既要支付一大批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社会福利等费用,又要支付房租、水电费、电话费、差旅费等各种办公费用,一家中等规模的一级资质装饰企业的年营运成本近200万元。而一个小型规模的包工头以挂靠一级企业的形式去承接装饰工程,一年如能完成工程造价500万元,挂靠费率按2%计算,则该

包工头一年中所需支付的挂靠管理费为10万元,仅占经营一家一级装饰企业年基本开支的1/20;一个中等规模的包工头,一年如能完成工程总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挂靠费率按2%计算,则该包工头一年中所需支付的挂靠管理费为20万元,也仅占经营一家一级装饰企业年基本开支的1/10;即使一个大型规模的包工头,一年如能完成工程总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挂靠费率按2%计算,则该包工头一年中所需支付的挂靠管理费也仅为60万元,还是只占经营一家一级装饰企业年基本成本的1/3左右。由此可见,从经济原因出发,包工头一般是不愿意去注册装饰公司的,只要挂靠现象存在一天,他们就不会轻易放弃以挂靠的形式去承接工程的做法。

另外,从公司的角度来分析看,一家具有一级施工资质的装饰企业,即使这家企业在一年中连一个工程也承接不到,但只要一年中有20个1000万元造价的工程来挂靠,如按2%的费率收取挂靠费,则一年可收取挂靠费为400万元,去掉一年开支,可能还可获利200万元左右。当这些一级企业尝到了收取挂靠费的甜头后,就会长期沉迷在这种移花接木、不劳而获的喜悦中,并继续不遗余力地寻找挂靠工程,发展包工头来挂靠,有的企业还给那些介绍项目来挂靠的人员以所收取挂靠费的10~20%的提成予以奖励。这就是当前存在于许多一级装饰企业中的现实问题。

从上述两个角度的分析可知,挂靠行为同时满足了包工头及施工企业两方面的经济利益。对于包工头这方面而言,如不放宽公司注册的各种条件并减轻公司各方面的负担,那么就难以消除挂靠现象;对于企业而言,如政府不加强建设市场的管理,增加对挂靠行为的打击力度,则难以消除这些企业收取挂靠费的欲望。

二、从装饰企业资质办理的难度来分析挂靠原因

众所周知,办理资质等级最低的装饰三级企业也要一大堆手续,特别是其人员方面的要求更使大部分想成立公司的包工头都望而却步。按照现行建筑装饰装修企业资质等级的要求,三级资质的装饰企业要求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且建筑学或环境艺术、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人员齐全,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以上的项目经理不少于2人。

对于一年能完成产值1000万元装饰工程的包工头来说,他的管理人员中可能有2~3名管工,这些管工大部分是从最基层中干出来的,虽然没有受过高等教育,但施工经验却比较丰富,可以能胜任一个四星级酒店装饰工程的项目经理职责。然而,这样的管理人员因为拿不出任何证书(大学毕业证、职称证、项目经理证),所以不具备注册公司所需的工程技术人员要求。现阶段,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大部分包工头是不具备成立装饰企业条件的,即使那些年产值超过3000万元大型规模的包工头也难以符合三级资质等级装饰企业的要求,一级企业资质根本连想都不敢想。

按照现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对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要求,一级装饰企业为40人,这一规定不知道是根据什么要求制订出来的。但我们知道,在深圳40多家装饰一级企业中,有不少企业的全部员工(含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无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其他辅助人员)加起来也不到40人,那么这些公司究竟是以什么方法升为一级企业的呢?答案似乎只有一个:那就是“做假”。

职称证书可以做假,学历证书可以做假,项目经理证书也可以做假。职称证书全国没有联网,而且许多单位可以自己评定职称,所以职称证书的真假很难辨别。然而,学历证书的造假更是尽人皆知,马路上兜售的那种假文凭属于低层次的造假,这种造假经不起全国高校

文凭联网后的审查。而现在有一种高层次的文凭造假,这种文凭即使全国高校的文凭联网也查不出其真假,因为这种造假已对学生入学登记、考试成绩、学习情况、毕业鉴定等全套学生档案进行了综合造假,这种与高校权力部门串通的文凭造假行为是我国学术腐败的又一验证。此外,业内反映做假最严重的要算是ISO的所谓认证了,相当一部分这种认证结果是在饭桌上或私底下金钱交易中达成的。

也许管理层对于这种造假现象早已明察秋毫了,全国各类执业资格考试的逐步推行将会沉重打击假文凭、假职称的制假行为,在建设工程领域内,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制度的实施有力地封杀了假文凭、假职称的生存空间。令人欣喜的是,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也将在今年首次试行,随着注册建造师制度的施行,“项目经理”这一含假率最高的职业身份将会退出历史舞台,应该说这是我国建筑施工及装饰施工企业资质管理的又一大进步。

由上分析可知,如果上级主管部门把建筑及装饰企业资质的条件订得过高,一方面会阻止相当一部分有实力、懂管理的单位和个人的进入;另一方面增加了为资质条件而进行的造假行为。如果管理层把资质方面的条件予以放宽,实行“宽进严管”,则既可以有效地避免挂靠行为,又可大大减少行业内的造假行为。

三、从低资质企业受到的歧视程度来分析挂靠原因

装饰企业资质申请必须从暂定三级开始,经过一年以后如符合条件方能转正为三级企业,之后还要经过漫长的过程才能升为二级资质。而现在的市场竞争十分不利于三级资质的装饰企业,相当一部分三级企业面临着被市场淘汰的危险。因为管理层规定的资质条件不利于低资质企业的参与竞争,从某种程度来说,低资质与无资质区别不大。下面从各等级资质装饰企业的工程承包范围来分析这一不合理性的原因。

我国现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各级资质承包工程范围为: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建筑室内、室外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的施工。二级企业可承担单位工程造价1200万元及以下建筑室内、室外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的施工。三级企业可承担单位工程造价60万元及以下建筑室内、室外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的施工。从上述一、二、三级装饰企业资质承包的范围可以看出:对于三级企业允许的工程承包范围是相当不公平的,这甚至不如家装企业的工程承包范围,家装企业如同时承接100套住房装修,每套造价5万元,则总价可达500万元,而三级资质的装饰企业能承接的工程最高造价为60万元。一、二、三级装饰企业的注册资本金底数分别为1000万元、500万元、50万元,比例为20:10:1。如按此比例与二级企业相比,三级企业也应该可以承接单项工程造价上限为120万元才较合理,如与造价上限不封顶的一级装饰企业相比较,三级企业可承接的单项工程造价上限在200万元以上也不为过分。一、二、三级装饰企业要求的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最少数量分别为40人、25人、15人,比例为2.7:1.7:1.0。如按此比例与二级企业相比,三级企业也应该可以承接单项工程造价上限为700万元以上才较合理,如与造价上限不封顶的一级企业相比较,三级企业可承接单项工程造价上限在1000万元以上也不为过分。

还需指出的是,建设主管部门在确定装饰企业资质等级承包工程范围时忽略了这样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装饰工程绝对不同于土建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暖通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等其重要性及施工难度几乎与工程造价成正比例增长的工程,装饰工程的施工难度与其造价关系不大。当然,土建工程其难度确实随着建筑物楼层的增加而成正比例地增加,楼层越高,需要的施工机械设备(尤其是垂直运输机械)的要求也越高,对管理人员及技术工人的素质要求也越高,施工质量、安全的控制难度也越大,所以造价高的高层建筑比造价低的多层建筑所要求的企业资质等级要高也是必然的。然而,装饰工程的施工难度既与建筑物的楼层高低无直接关系,又与工程造价的高低无必然的联系。例如,一幢20层共200套房的商住楼装饰工程,每层均有10套房装饰,每套房做法相同,主要装饰项目为抛光砖地面、轻钢龙骨石膏板天花面ICI乳胶漆、ICI乳胶漆墙面、樱桃木饰面门及门套、厨卫墙地砖及铝扣板天花、TOTO牌洁具等,每套房造价7万元,每层造价70万元,整幢楼装饰总造价为1400万元。

就是这么一幢简单的商住楼装修,按现行装饰企业资质承包范围要求,如进行整幢楼的招标,则只有一级资质的装饰企业可以参加投标;如按一层一层分别招标,则可有一、二级资质的装饰企业同时参加投标;如以一套一套房分别招标,则一、二、三级资质的装饰企业均可参加投标。而事实上,建设方绝对不可能把一幢200套住房的商住楼以一套一套进行200次招标的(样板房装修例外),这无疑就剥夺了仅为三级资质装饰企业的投标资格。可是,只要略有一点装修工程常识的人都知道,这样简单的装修项目就是连一般的家装企业,甚至没有任何资质的“游击队”施工队伍也可以足够胜任,更何况是经过严格要求注册的三级装饰企业了。

尽管现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要求对于三级资质的装饰企业已经相当不公平了,然而现实对于广大的三级装饰企业来说则显得更为残酷。

首先,从最近一年来深圳建设信息网上的招标信息可知,大部分装饰工程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要求,二级装饰企业的投标机会远远不如一级企业,往往某些造价不到200万元的装饰工程也要求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为装饰施工一级企业,所以三级资质装饰企业的投标机会几乎为零。

其次,从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含各区政府采购中心)的招标公告来看,有相当一部分装饰造价在60万元以内的工程都要求投标人具备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这样的工程举例如下:

1.深圳市景鹏小学单身宿舍楼改造工程(造价40万元左右);

2.深圳市福田区人民医院C栋一楼ECT室装饰工程(造价30万元左右);

3.深圳市福田区医院五楼骨科病房装修改造工程(造价49.67万元);

4.深圳市福田区岗厦中心教学综合楼装修工程(造价53.9万元)。

以上这些装饰工程的招标实例,按照国家现行建筑业企业资质承包的工程范围要求,既剥夺了二级装饰企业的投标资格,更剥夺了三级装饰企业的投标资格。而以下从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含各区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公告上摘录的几个例子,则是一、二级装饰企业同时剥夺三级资质装饰企业投标资格的例证,这些装饰工程的造价均在60万元以下,却要求投标人的资格为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的资质,这些工程有:

1.深圳市福田区竹香小学墙裙改造工程(造价20万元左右);

2.深圳市福田区新洲小学卫生间改造工程(造价23.91万元);

3.深圳市福田区中医院彩田村社区康福中心装饰工程(造价35.2万元);

4.深圳市福田区莲花派出所办公室改造工程(造价48.0万元)

5.深圳市罗湖区机关物业办公室装修工程(造价55.3万元)。

总之,本该二级企业资质范围内可以施工的工程在招标时非要以一级资质的企业参加投标,而本该三级企业资质范围内可以施工的工程在招标时非要以二级甚至一级资质的企业方可参加投标,这样的现象不仅在深圳,而且在全国也相当普遍,这严重地阻碍了二级企业尤其是三级企业的生存与发展。

据初步统计,近一年来深圳建设网及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含各区政府采购中心)的招

标信息中公布的可以供三级资质装饰企业参加投标的项目不超过30项,然而,在这些三级企业可以参加的投标项目中,有些工程要求项目经理具有二级以上资质(三级装饰企业成立时要求的项目经理资质要求为三级),有些工程要求近三年来类似工程的业绩不少于三个,这些要求使得广大的三级企业尤其是新成立的三级企业实际可以参加的投标项目有了一个很大的折扣,也许一年中各方面全部符合三级装饰企业投标的项目个数只有20项左右,而深圳市现有三级装饰企业100多家,一、二级装饰企业也接近100家,这20项够三级企业投标的项目同时也可由一、二级企业参与投标,如果认为一、二、三级企业的中标机会均等,则每家三级企业的年中标工程数为0.1个。对三级企业更为不利的是,当前有相当一部分的装饰工程的评标仍采用综合评审法,三级企业在企业资质、注册资金、财务状况、项目经理资质、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获奖记录等等方面明显处于不利位置,所以实际上每家三级装饰企业每年能获得中标的平均数要远远低于0.1个,也就是说,在现行的建设工程资质管理及招投标体制下,三级装饰企业在所有公开的招标项目中几乎没有中标的机会。

由此可见,广大的三级装饰企业正面临着极大的生存危机,因为目前的社会环境几乎不给三级资质的企业以生存发展的机会,连政府公开招标的项目也如此,那么社会上那些主要凭人际关系、金钱关系为主的非公开或半公开的招标项目更是可想而知了。为了公司的生存,广大的三级装饰企业必须想尽办法接到工程,他们中有的不得不加入到家装公司的行列中去,有的不得不象包工头那样加入到挂靠一级资质装饰企业的行列中去,这就是装饰行业的挂靠现象屡禁不止、越演越烈的主要原因。

从上述装饰工程造成挂靠现象三大原因可以看出,第一种原因是属于经济因素的范畴,第二种是属于行业进入难度的因素,第三种是属于行业内弱势阶层竞争不利因素。归根到底,这三种因素均与装饰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有密切的关系,所以,解决装饰行业的挂靠问题,装饰企业资质管理的改革是关键,是突破口。

下面将为如何进行装饰企业资质管理改革进行探讨如下:

1.改革现行装饰企业资质等级中高资质企业占有低资质企业市场份额的不公平现象。按照现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规定,一级装饰企业可以承接任何大小的工程,用数学符号表示为(0,∞);二级装饰企业可以承接1200万元及以下的装饰工程,用数学符号表示为(0,1200),三级装饰企业可以承接60万元及以下的装饰工程,用数学符号表示为(0,60)。很显然,二级企业占领了三级企业工程造价在(0,60]范围内的市场份额;一级企业既占去了二级企业工程造价在(60,1200]范围内的市场份额,又占去了三级企业工程造价在(0,60]范围内的市场份额,这将使三级企业永远处于劣势的竞争状态。所以改革的目的是要把高资质企业挤占低资质企业的市场份额还给低资质企业,改革后的一、二、三级装饰企业的工程承包范围用数学符号分别表示为:一级企业(1200,∞),二级企业(60,1200],三级企业(0,60)。

2.扩大装饰工程三级企业承包工程的范围。经过对建筑业内60项专业承包企业中三级企业承包工程范围的分析,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三级企业所能承包的工程范围最为不利,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三级企业最低注册资本金要求为50万元,其承包工程范围为造价60万元及以下的工程,承包工程范围的造价限额与最低注册资本金之比为1.2倍,而在60项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中,大部分三级资质企业可承包的工程范围为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另外,在这60项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中,除了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三级企业的承包工程范围仅为60万元,其他专业的三级企业的承包范围没有一个低于200万元造价的。这就足以说明建筑装修装饰三级企业面对的市场份额最少,竞争中处于最不利的地位,使行业的潜在进入者不屑加入而仍然选择挂靠的身份,而且已经进入到该行业的三级资质的企业同样不得不选择挂靠以维持公司的生存,这就是现阶段装饰行业的挂靠现象在整个建设领域内最

为普遍的根本原因。鉴于上述原因,我们可以按照大部分专业承包企业对三级资质的要求,按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范围确定装饰三级企业的工程承接范围为250万元及以下建筑室内、室外装修装饰工程。

3.降低现行装饰企业进入的门槛。实行“宽进严管”的政策,进一步放宽装饰企业注册的条件,使大批有能力、懂管理的包工头早日成为企业的法人代表,只有让这样的包工头成为企业真正的主人,让那些有能力的人再也不必去挂靠别的公司而费心,才能使那些专门靠收取挂靠费为生的公司没有立足之地。

4.加强对一级资质装饰企业进行严密的跟踪管理。一旦发现挂靠现象即予以严惩,如罚款、降级、停止几个月的投标资格、吊销营业执照等,使这些以靠收取挂靠费为生的企业不敢接受挂靠项目。同时要对它们的资质情况进行认真的核实并重新评估,坚决铲除造假行为。

5.改革现行建筑工程招投标办法。把原来规定可由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表人参加投标会议、开标会议及签订工程合同的做法改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只有这样才能更有效地遏制挂靠现象。因为目前大部分一级装饰企业开出的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中的代理人就是挂靠工程的包工头,这一条如能实行,那么将是对所有挂靠工程的最有力的打击:一方面作为装饰一级企业的法人代表不太可能成为那些包工头的跑腿,否则从脸面上也过不去;另一方面,可以避免一家企业在同一时间接受许多个项目来挂靠,这样至少可以大大减少挂靠项目。不过,有人肯定会对此提出异议,一家企业如果一天同时要应付几个项目的投标怎么办,是不是必须放弃某些项目的投标?回答是肯定的,首先目前的装饰施工市场是供远远大于求,某些企业不参与某个项目的投标根本不会影响该项目招标的顺利进行,作为施工单位确实应该有选择地去参与投标,参与市场竞争,而不应该盲目地去抓住所有的投标,应该作出决策,有的放矢地去参与投标,因为任何投标都是有成本的。

6.在企业资质改革的同时,建设主管部门应做好对弱小企业的扶持。帮助与保护小企业的利益是国际上公认的做法,美国联邦政府小企业管理局同其他政府采购机构合作,开发出了一个采购预留项目,大型政府采购机构将整个合同或部分合同预留给小企业来投标,政府采购中心的预留项目能够很好地体现政府扶持和促进弱势群体发展的社会政策。

7.投标权正确归位。政府规定的各类招投标活动中,一定要严格按建筑业资质管理的规定,把相应造价要求的工程投标权给予符合资质要求的企业,避免出现本该由三级资质企业参与的投标项目在招标时提出要求给予二级资质甚至只能给予一级资质的企业来投标的情况。这一点应以立法的形式写入招投标法中,对违反此条者应给予行政及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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