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精选11篇)
1.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篇一
部内档案材料的归档制度
(一)部内各科室对于本科室业务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如干部人事任免、组织考核、职称评定等工作中形成的材料),由各科室审查整理后交由档案室归档。
(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是办理完毕的正式材料,复印、复写件不予归档。
(三)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必须完整齐全、真实、文字清楚,档案管理人员应认真鉴别,对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应及时退还,并要求有关科室补办材料;对于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应及时分类归档,不得长期积压材料。
(四)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统一使用标准化的办公用纸,在填写时必须用钢笔,使用碳素和兰黑墨水。
(五)凡形成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科室,在形成正式材料后1个月内送交档案室归档,任何科室、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积压和扣留应归档的材料
(六)干部人事档案主管部门应与部内各科室建立联系制度,对于档案中缺少的材料,主动收集,各科室应积极配合。
(七)建立《档案零散材料收集登记表》,对于送交归档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双方当面清点无误后,经档案室主管负责人批准,方可登记归档。
部内档案查(借)阅制度
(一)部内各科室因工作需要查(借)阅档案的,应填写《查(借)阅干部档案登记表》,并经档案管理科室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查(借)阅。
(二)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亲属的档案。不得越级查(借)阅干部档案。
(三)查阅干部档案,各科室应派中共党员干部到档案室查阅。
(四)干部档案一般不外借。如因特殊情况必须借出使用时,要经档案管理科室负责人批准,并严格履行登记手续,一周内归还,借用期间不得擅自转借其他人。
(五)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档案室保密制度和有关规定,严禁涂改、卷划、抽取、撤换、污损档案材料,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
(六)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的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复制或拍摄档案内容,确因工作需要,经档案管理科室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能复制或拍摄。
(七)严禁在阅档时喝水、吸烟,谨防损坏档案;档案出库时,档案管理人员要先清点后借出;收回档案时要先清点确认后归位。
(一)查阅单位应填写《查阅干部档案审批表》,按查阅干部档案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不能只凭调查证明材料介绍信查阅干部档案。
(二)档案管理单位要根据规定,确定是否提供什么借阅材料。
(三)凡查阅干部档案,利用单位应派中共党员干部到保管单位查阅室查阅。
(四)档案一般不外借。如须借出使用时,要说明理由,经过主管负责人批准,并严格履行登记手续,方可借出,限期归还,不得擅自转借他人。
(五)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亲属的档案。
(六)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撤换档案材料。查阅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属于假公济私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处理。
(七)借用、查阅档案的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拍摄复制档案内容。因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的,必须请示主管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才能复制(拍摄)。
一、管 理 制 度
(一)人事档案材料需经组织部、人事处及有关部门审查核实后移交档案馆归档。
(二)人事档案材料是办理完毕的正式材料,复印、复写件不予归档。
(三)凡人事档案中规定人填写的栏目,一定要填写清楚,规定组织盖章的均需加盖公章。组织鉴定、审查结论、处分决定、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形成的综合材料,须经本人见面签字。任免呈报表和录用、聘用审批表必须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时间和文号。出国访问、进修审批表要注明往返时间及目的。
(四)人事档案材料必须完整齐全、真实、文字清楚,如不符合归档要求,有关部门要及时补送材料。
(五)人事档案材料统一使用标准化的办公用纸,在填写时必须用钢笔,使用碳素和兰黑墨水。
(六)凡形成人事档案材料的部门,在形成正式材料后20天内送交档案馆归档,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积压和扣留应归档的材料。
(七)归档的人事档案材料,必须办理移交手续,一式两份,各执一份存查。
二、查 借 阅 制 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人事档案的管理,遵照既便于利用又确保安全的原则。现就查借阅人事档案做出如下规定:
(一)查阅范围凡因考察、任免、调动、审干、入党、入团、出国审查和甄别历史案件等,需要查阅本人档案的可以提供人事档案。与他人案件有密切关系,而本人不便口述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提供情况,必须从其档案中取得旁证材料的,可提供人事档案的有关部分。公安、保卫部门因业务需要,了解有关人员情况时,可提供有关部分。4 凡因编写党史资料、人物传记、地方史志、革命根据地斗争史、军史、工运史、学运史等需了解当事人的经历和社会实践情况,一般可直接找当事人调查了解,如当事人不便口述的,可提供履历和自传的有关部分。
5干部亲属入党、入团、升学、参军等政审,不得查阅干部本人的档案,应由档案馆根据需要出具证明。
(二)查阅手续查阅人事档案必须办理查阅手续,填写“查阅、借阅干部档案审批表”,经党总支批准盖章后方可查阅。外单位查阅干部档案,需持县以上党组织单位填写的“查阅干部档案审批表”,“审批表”应由查阅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由组织干部部门盖章,到学校组织部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查阅。
(三)注意事项各单位派出查阅档案人员,必须是政治上可靠的党员干部。查阅、借阅档案人员不得随意圈划、涂改、拆散、折叠、抽换和损坏,未经组织、人事和档案馆部门同意,不得任意摘录、复制。如有遗失或损坏应及时报告。人事档案原则上不得借出使用,如确因特殊情况必须借出时,需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同意,并在“审批表”上签字,须注明原因、借用期限,用毕立即归还。借档人员途中决不允许携带档案到公共场所,借档人应对档案妥善保管,不准转借,不准给无关人员翻阅。任何人不准查阅本人及亲属的档案。需查阅正、副教授和中层干部档案时,由党总支主要负责人或总支组织委员亲自查阅。
5查借阅档案人员,必须在登记簿上登记其档案材料的名称、查阅内容及归还时间并签名。
6查借阅档案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档案内容,违者按上级有关规定,予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
三、干部档案转递制度
(一)干部档案和档案材料的转递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二)干部档案和档案材料转出前必须认真审查,看其是否齐全,材料手续
是否完备,查对后详细填写“转递干部档案材料通知单”,寄出后应在“档案底册”上登记,注明转出时间、材料名称、数量、转出原因,接受单位等。
(三)转入干部档案和档案材料应认真检查和核对,并及时将新转入的档案和材料予以登记。
(四)干部档案转递必须通过机要交通或组织人事部门干部转送,不得以任何理由让个人代寄或代捎。
(五)及时退回或催要“通知单”回执。
四、干部档案鉴别销毁制度
(一)以中央组织部及省市有关规定为准则,对收集的档案材料进行认真地鉴别,对不应归档的材料妥善处理。
(二)移交、退还的档案材料必须登记造册,移交人、接受人均应签字以示负责。
(三)销毁材料必须是按有关规定应清除的材料和重复无用的材料。
(四)销毁材料应予以登记,填写“销毁材料清册”,要写全材料名称、数量和材料形成时间,并说明销毁原因。
(五)销毁材料应单独集中存放,并注意保存好“销毁材料清册”以备查用。
(六)销毁前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审定,完备审批手续后,方可销毁。
(七)经批准销毁的材料必须注意严格保密,由档案、保密、保卫等部门派人监销。
(八)干部档案材料销毁,应在“销毁材料清册”上注明销毁日期,并由监销人签字或盖章。
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制度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即要满足干部工作及其它有关工作对干部档案的利用,又要坚持按规定的程序和手续查(借)阅,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的安全和保密。依照《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时,利用单位必须派两名以上中共党员干部,持有县委组织部统一印制的《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审批表》和工作证,经本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再由县委组织部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查阅。其他如持“调查证明材料介绍信”或“行政介绍信”要求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的,一律不能提供查阅。
二、干部人事档案是党和国家的机密,查阅者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在指定地点查阅。严禁抽取和撤换档案材料;严禁折叠、批注、拆卸、涂改、圈划;严禁边喝水边阅档;严禁在档案室内吸烟。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假公济私者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处理。
三、外县(市)单位欲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应事先联系,征得同意后,按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凭《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审批表》前来查阅。如干部人事档案部分内容反映被了解人的情况,则提供有关部分。
四、不得擅自拍摄、复制档案内容,对纪检、公安、检察院、公证处等确因工作需要利用档案材料取证的,应持手续完备的《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审批表》方可查阅,需要复制的必须在征得档案服务中心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复制。对摘录复制的材料除必须留作证据外,一律由查阅单位负责销毁。
五、干部人事档案原则上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借出使用时到县委组织部审报理由,并领取《借阅干部人事档案审批表》,单位主管领导要签字(盖章),经县委组织部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借阅。借阅部门要指定专人专柜保管,不得擅自转借他人。供阅期限最长为两周,如需延长,必须办理延期借阅手续。档案送还后,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核对并登记,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提出处理意见。
六、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阅本人及其亲属档案。
二、收集方法
1、人事、纪检监察和教育培训、审计、统战等部门,都应建立健全送交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归档的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使干部人事档案收集归档制度化、规范化。
2、形成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部门,在形成材料后的一个月内,送交县委组织部档案信息服务中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积压、滞留归档材料。
三、归档要求
1、归档的材料必须是办理完毕的正式材料。材料应完整、齐全、真实,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有承办单位或个人署名,有形成材料的日期。
2、归档的材料,凡规定由组织审查盖章的,须有组织盖章,规定要同本人见面的材料(如审查结论、复查结论、处分决定或意见组织鉴定等),一般应有本人的签字。特殊情况下,本人见面后未签字的,可由组织注明。送交的档案必须按规定经过整理,对不合理的,可退回原单位重新整理,限期报送。
3、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载体应是(19 cm ×26cm)规格的70克办公用纸,材料左边应留出2-2.5cm装订边。文字须是铅印、胶印、激光打印、油印或用蓝黑墨水、黑色墨水、墨汁书写。不得使用针式打印机打印、圆珠笔、铅笔、红色墨水及纯蓝墨水和复写纸书写。一律不得用复印件代替原件存档。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鉴别、归档制度
一、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人员应积极主动地与有关形成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组织人事部门取得联系,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组通字〔1996)14号文件要求,在形成正式材料后的一个月内,负责将应归档的材料送交干部档案管理部门归档;
二、归档材料必须是办理完毕的正式文件材料;
三、归案材料必须手续完备。如发现送交的归档材料不符合归档要求时,要及时通知形成档案材料的部门,补送材料或补办手续;
四、严把“入口关”,防止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进入档案。对伪造档案材料,涂改档案内容的,一经发现,对当事人要严肃查处;
五、对于干部档案中缺少的材料要逐份进行登记,并积极收集归档,保证档案的完整;
六、归档材料要先登记后归档,建立《收集零星材料登记册》;
七、干部任免、工作变动后,应及时将干部职务变动和工资变动的情况登记入档案;
八、鉴别登记后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要及时装入该干部人事档案袋内,一年装订入卷一次。
2.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篇二
干部档案的收集范围需要对照《干部档案分类》中提出的分类的具体内容, 进行针对性的收集。干部档案的收集主要通过如下两条途径实现:一是接收。干部档案的接收是指档案管理部门按照干部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范围和要求, 在干部档案制作之日起的一个月内将干部档案从干部档案形成部门转入本部门归档的过程。为了按时接收干部档案, 干部档案管理部门应该建立联系制度, 及时掌握干部档案材料的制作和形成信息, 主动向干部档案形成部门、干部本人和其他部门收集干部档案。为了及时掌握干部档案材料的信息, 档案管理部门一个月至少与人事、办公室等部门联系一次, 适时向有关部门收集形成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需要强调的是, 每年形成的档案材料以单位名义进行收集, 各单位干部档案材料收集、保管工作要由分管人事或档案工作的专人负责, 定期送交组织部、人事局档案室。各单位在收集人事档案时, 往往会零星收集。这时, 需要填写干部档案收集登记表, 一式两份。一份反馈给人事档案提供人, 一份随着人事档案运转。档案的移交人和接收人需要签字, 并加盖公章。二是补充。干部档案的补充是指干部档案管理部门按照经济社会发展和实际工作需要, 充实、完善干部档案内容的过程。各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 有计划布置填写干部履历表或补充表、写自传、做鉴定等, 充实干部档案内容。需要注意的是, 干部档案是一个动态性事物, 干部的职位变迁、机构的组织变革、国家政策的调整、社会经济的发展等都有可能产生新的干部档案材料, 这些材料都需要补充收入干部档案中。此外, 干部档案中的有些材料是成套的, 鉴定时若发现缺少材料应当进行登记并及时补充。为了及时收集干部档案材料, 各职能部门形成的档案材料应送交档案室归档, 各职能部门应认真贯彻执行, 形成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部门有责任按归档要求及时归档。而干部档案管理部门则需要主动“补位”, 及时将形成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部门形成的干部档案文件收集归档。
2 干部档案的鉴定
干部档案的鉴定是档案管理部门对收集起来准备归档的干部档案材料进行审查, 甄别材料的真伪, 判定其保存价值, 确定其是否归入干部档案的工作。根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等有关文件, 干部档案鉴定工作应具体分析、鉴别材料的内容、用途及其保存价值, 确定其是否应该归入干部档案。具体工作包括:
第一, 判别材料是否属于干部档案范围。有些材料虽然属于干部档案, 但是并不是本人的档案材料, 而是同名异人, 也应该剔除并找当事人补充相应档案材料。第二, 加强对干部档案的鉴定工作。尤其是鉴定档案的真伪, 判定材料的保存价值, 确定是否归干部、人事档案。鉴定过程中发现涉及干部政历问题或其他重要问题, 需查清, 未查清的材料及未办理完毕的材料, 不可归档。鉴定时, 发现材料不完整, 要及时登记并收集补充。第三, 核查材料是否齐全、完整。很多干部档案是成套的, 由一系列材料组成, 归档时干部档案管理部门必须检查这些材料是否齐全和完整, 凡内容不清, 来源和时间不明的, 必须查清注明后再归档。另外, 干部档案应该是当事人个人历史和经历的连续记录和反应, 不能中断或者空缺。第四, 审查材料是否手续完备。干部档案中的很多材料都需要盖章或签字才能生效, 如有些证明需要组织盖章。审查结论、处分决定、组织鉴定、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中形成的综合材料应有本人的签署意见或由组织注明。任免呈报表须注明任免职务的批准机关、批注时间和文件号, 收集这些材料时必须检查其相关手续是否齐备, 不符合要求的须补办完手续后再归档。
3 干部档案的整理
干部档案整理是干部档案管理部门对收集起来的所有干部档案分类、排序、编目、技术加工和装订成卷的过程。针对干部档案的特点尝试新的方法, 成为近年来为大家所关心的问题。整理干部档案要认真鉴别、分类准确、编排有序、目录清楚、装订整齐。以此为依据, 可以将干部档案整理工作分成以下几个步骤:第一, 编制分类方案类目。第二, 有序地编排材料。第三, 清晰地编制目录。第四, 装订入库。为确保装订工作顺利完成, 装订前需要先检查目录与材料是否相符, 一是材料是否齐全完整, 二是顺序是否正确。装订时应该首先将全卷材料排列整齐, 然后按照标准的档案装订方法打孔和包装卷皮。装订后的干部档案案卷应该目录在卷首, 卷面整洁、平坦。以卷为单位的装订方法在实际工作中有很多弊端, 如需要补充相关材料时, 必须拆卷重新编目、排列和装订, 这不仅增加了干部档案管理部门的工作量, 还不利于其他档案材料的保护。为此有学者提出了“活页装订法”, 即不再用线将属于某个干部的所有人事档案装订在一起, 而是散排在档案盒中, 以便随时增添新的材料。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方法, 但是需要完善相关制度和保管措施。目前, 每一本干部档案都实行统一规格编号编目, 统一标准装订成册, 统一规范档案用盒, 从而实现规范化管理。整理干部档案过程中, 还需建立一定的副本制度, 要注意档案的完整性。
4 干部档案的保管
干部档案整理完, 即进入保管阶段。干部档案保管的目的是保证人事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从而为干部考核工作提供佐证。档案保管的主要任务:一是保证实体档案的安全, 营造一个合理的环境, 延长档案的寿命。二是保护干部档案的信息安全。为完成这两个任务, 就要求干部档案保管必须具备如下基本的保管条件。
4.1 基本的保管措施
整理实现库房、办公室、阅档室“三室分开”。同时, 库房需要达到防高温高湿、防尘、防光、防盗、防火灾等基本要求。这就要求, 人事档案库建筑要符合《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的基本要求。
4.2 严密的保管制度
干部档案包含很多党政机关的重要领导、干部的背景、工作经历、政治审查、重大处罚决定等个人隐私, 如果不加限制地公开, 有可能对干部的个人生括、工作造成影响, 问题严重的还可能损害集体利益乃至国家利益, 因此在日常的保管工作中必须特别注意保密工作。干部档案管理部门应制定一套详细的保密方案和措施, 合理处理干部档案利用与保密之间的矛盾。
参考文献
[1]李晓婷.人事档案管理实务[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 2015.
3.浅谈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篇三
一、领导重视要到位
长期以来,由于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是一项內部性、保密性很强的工作,是一项并不引人注目、默默无闻的工作,“说起来重要,排起来次要,用起来需要,忙起来忘掉”是人们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基本定位。因此,有些领导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也重视不够,存在着一些认识误区:一是无关紧要的思想,认为使用选拔干部重在现实表现,干部人事档案作用不大;二是无需亲为的思想,认为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就是简单的收存材料,是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人员的事情,不需要领导亲自抓;三是一般应付的思想,虽然口头上讲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重要性,但在实际工作中并不重视,认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只是“守好摊”、“看好门”、不损毁丢失,能应付外调、查档就可以了。
由于思想认识不到位,在实际工作中就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管档人员配备不到位,没有按比例配备,或者配备兼职人员;二是投入不到位,基础设施不配套,硬件条件落后;三是档案人员队伍不稳定,变动频繁;四是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人员政治、经济待遇不合理等。这些问题既影响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又影响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水平,因此,要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就必须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督促检查,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使各级领导进一步提高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档案意识,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关心档案管理人员的政治、经济待遇,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从整体上提高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水平。
二、基础工作要规范
维护干部人事档案的完整、准确与安全,是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和重要内容,它直接关系到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和组织人事部门对每个干部的评价、培养和使用等切身利益。因此,干部人事管理的基础工作一定要加以规范,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档案材料收集不齐,没有注意收集干部人事档案中必备的材料,造成档案材料的缺失;二是鉴别、归类不准确,把不应当、手续不完备和有问题的材料归入了干部人事档案中,损害了档案的真实性;三是整理不及时,对收集来的档案材料没有按规定及时整理归入档案,导致无序管理;四是基础设施不配套,档案保管环境差,影响了档案的安全和使用;五是管理制度不到位,材料的转入、转出、档案的查(借)阅手续不按规定履行,档案管理混乱。
针对这些问题,应当在档案管理工作中做到“四化”:一是收集归档程序化,要建立健全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归档制度,特别对于人事变动、工资调整等材料,应及时向有关单位收集转递,并按规定进行存档;二是鉴别整理规范化,严格按照《干部人事档案整理规范》规定,认真细致地鉴别、整理加工,该归档的归档,不该归档的予以剔除;三是设施建设标准化,按照档案管理基础设施的有关要求,配备标准的档案管理用品、计算机和设备,使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实现现代化;四是管理工作制度化,自觉执行《档案管理八项制度》,严格按照程序办事,保证管理工作井然有序地开展。
三、队伍素质要提高
随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手段也随之有相应的调整和变化,这就需要不断提高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队伍的综合素质,做到知识化、专业化、科学化、年轻化,使档案管理工作者既能继承和发扬老档案工作者的优良作风,又能根据工作的需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但在实际工作中,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队伍建设方面仍有一些需要加强和改进的地方:一是人员配备比例不够,有的甚至没有明确管理人员,或者兼职人员主要精力不在档案管理上;二是管档人员多数未经过专业培训,整体素质不高,工作原则性不强,业务不熟悉,工作不踏实,应付了事;三是由于政治、经济待遇不落实,导致部分人员工作不安心,缺乏奉献精神,总想跳槽,影响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质量。
面对存在的问题,应该通过抓管档人员的整体素质,促进档案队伍建设,提高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质量:一是抓基础,各单位应当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同时按规定配备档案管理人員,而且必须是中共党员,达到工作要求的文化程度,保证档案员的素质,兼职人员应当以管理干部人事档案为主,保证管理档案的工作时间;二是抓培训,通过举办、参加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档案培训班,使档案管理人员学习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提高政治素质,增强原则性,不断更新观念,更新知识,提高业务水平;三是抓待遇的落实,切实关心管档人员的政治、经济待遇,通过一系列措施,从整体上提高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队伍的综合素质,提高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水平。
四、利用开发是根本
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目的,是为了充分利用干部人事档案,为干部人事工作服务。这是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中心环节,是干部人事档案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随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干部人事档案除了满足工资制度改革、干部工龄认定、老干部待遇落实等一般性日常管理外,对各级党组织公正、客观地培养和使用干部,已成为一个重要的依据。但是,传统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方式,很难适应不断改革深化的干部人事管理工作。一是资料收集手段落后,依照传统的呈报程序,档案材料没有及时更新和补充,信息不新,数据不准;二是管理方式落后,还是传统的那种“你送我装”、“你借我调”管理方式,只注重收集,不注重信息开发和分析;三是服务方式单调,只满足于工作需要,对干部档案利用开发不够。
4.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条例 篇四
一、保管保密制度 1>牢固树立安全保密观念,增强保密意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根据保管档案数量安排阅档室和档案人员办公室。存放干部人事档案必须 用铁质档案柜,档案柜和档案的排列整齐划
二、方便使用。1>任何人不得私自保存他人档案,禁止用电话索取或提供干部的全面情况和 涉及干部的政治历史或其他重要问题的情况,不得携带档案及档案材料出入公共 场所。2>档案管理人员离开档案室时要及时关灯,锁好门窗,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 入档案室。3>保管的干部人事档案必须登记造册,每年按人头进行一次检查核对,发现 问题及时解决。
三、查阅借用制度 1>利用干部人事档案应填写”查阅干部档案审批表”,办理审批手续,阅档 人员必须是党员干部。2>阅档人员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亲属的档案,不准向无关人员泄露或向外 公布档案内容。3>只批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部分内容的,不得翻阅全部档案,经批准摘抄,复制干部档案供组织参考的,一般不盖章,取证的材料,由档案管理人员审核后 盖章,档案用毕要经管理人员检验,当面归还。4>严禁在材料上勾、划、涂、改等,严禁抽取材料,严禁在材料上放置墨水 瓶、茶杯和其他可能污损档案的物品,阅档时禁止抽烟。5>借用的干部人事档案,要妥善保管,严格保密,不得转借。未经批准,不 得以任何手段复制档案内容。档案借出的时间不超过两周,逾期使用者,应办理 续借手续。6>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对利用档案的情况,应严格进行登记手续。
四、转递统计制度 1>干部工作调动或职务变动后,应及时将档案转给新的主管单位。2>干部档案应通过机要交通转递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干部本人自 带。3>转出的档案必须完整、齐全,按规定经过认真整理装订,不得扣留材料或 分批转出。4>转递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干部档案转递通知单”的项目详细登记、严 密包封。5>收到档案的单位,经过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立即退回,逾期 一个月未退回者,转出单位应写信催问,以防丢失。6>干部调配,任免工作部门应将干部调入单位和任免通知及时告诉干部档案 管理部门,并建立必要的联系制度。
5.基层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论文 篇五
一要建立完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机制。归结起来,干部人事档案现存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国家《档案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等制度在很大程度上没有落实到位。建立完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机制已经成为基层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实际问题。要建立起党委重视、政府负责、专职管理、独立运行的工作机制,解决档案管理遇到的实际难题,提升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水平和利用效率。基层党委要定期研究档案工作,召开档案管理工作会议,档案局要负责研究制定档案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确保档案管理有章可循。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要设立专门岗位,固定专门人员,专门从事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权责明晰。
二要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干部队伍建设。鉴于目前基层档案管理人员缺乏、年龄偏大、业务不熟等现实问题,加强档案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已成为必须突破的首要问题。具体而言,首先要选拔热爱档案事业、责任心强、计算机信息技术过硬的干部到档案管理岗位,充实干部力量。其次加强宣传培训,将《档案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及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纳入宣传培训规划,每年定期组织档案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开展档案管理业务培训,提高干部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最后注重档案管理干部队伍的稳定和发展,积极搭建平台,让档案管理干部“能进能出”,有上升发展空间,更大程度上调动干部积极性。
三要推动干部人事档案标准化建设。客观地讲,提升干部人事档案的.自身价值,首先要确保档案信息质量。针对现存的项目不全、内容失真、信息单一等问题,档案管理部门要加强干部人事档案标准化建设,提升干部人事档案质量和管理水平。
①制定干部人事档案标准,分门别类,逐项逐条,明确各种档案材料的具体标准,确保建立档案资料时有章可依。
②明确档案归档、传递等工作时限,严格档案管理权限,对已经归档的材料不能随意修改,提高档案管理工作效率,确保档案不遗失、不失真。
③开展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完善工作,对历史档案按照标准化建设要求,进行补充完善,查缺补漏,尽最大限度提升档案质量,为档案应用做好准备。
6.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篇六
1.目的
将企业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维护人事档案材料完整,防止档案丢失、损坏。便于相关人事档案材料的借阅和使用。2.适用范围
适合公司总部及全国各办事处及分支机构 3.人事档案分类
员工人事档案分为以下四大类:
3.1 入职档案
3.1.1 个人简历、员工登记表、入职试卷、面试评价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复印件等个人入职基本信息。3.1.2 劳动合同、保密合同、补充协议、应届毕业生协议、实习协议等。3.2 培训档案
新员工入职培训试卷、培训心得。
参加培训登记表、外派培训总结表、培训申请表、培训效果评估表。培训服务协议。
3.3 职位档案
职位说明书、职务说明书、职务任命书。职务变动申请、职位职务变更记录。3.4 薪酬考核档案
试用期考核表、员工试用期总结表。
季度/年度考核记录表、考核成绩、考核面谈记录。工作记录、调薪申请单、调薪/降薪记录。3.5 其他档案
个人党、团相关资料。
各类奖励、处罚记录。
离职申请、离职工作交接单、离职谈话记录、离职证明存根、补偿金协议等、其他补充协议。4.人事档案的归档 归档的程序如下:
首先对各类人事档案进行鉴别,看其是否符合归档的要求。按照材料的属性、内容,确定其归档的具体位置。
在目录上补登材料名称及有关内容。将新材料放入档案。5.人事档案的核查核对
检查和核对时保证人事档案完整、安全的重要手段。检查的内容是多方面的,既包括对人事档案材料本身进行检查,如查看有无霉烂,虫蛀等,也包括对人事档案保管的环境进行检查,如查看档案室环境是否良好,有无其他存放错误等。
检查核对一般要定期进行。但在下列情况下,也要进行检查核对: 突发事件之后,如被盗、遗失或水灾火灾之后。
对有些档案发生疑问之后,如不能确定某份材料是否丢失。
发现某些损害之后,如发现材料变霉,发现了虫蛀等。6.人事档案的转递
档案的转递一般是由工作调动等原因引起的,转递程序如下: 取出应转走的档案。在档案底账上注销。
填写《转递人事档案材料的通知单》。按发文要求包装、密封。
在转递中应遵循保密原则,一般通过内部人员转递,不能交本人自带。
另外,收档单位在收到档案,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字盖章,及时退回。7.人事档案利用的方式 人事档案的利用有多种方式: 7.1 查阅
设立档案查阅资料室以供利用查阅。相关权限人员可以到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进行查看,无关人员不得要求档案查阅。档案管理部门要做好查阅的资格审查及登记工作。
7.2 借出使用
相关人员为完成某项人事工作任务,必须将人事档案借出使用时采用的方式。借阅人必须履行严格的借阅手续,基础时间不能超过一周,需要在“借阅登记表”上进行登记,逾期未归还者,续办延长借阅手续,并到期归还。7.3 出具证明材料
一般由于使用人因入党、入团、提升、招工、出国等要求需要档案管理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的,由管理部门向证明人核实情况,可以出具证明材料。出具的证明材料经认真校对、审查,经主管部门审批,加盖公章后方能生效。8.人事档案利用的手续
在通过以上方式利用人事档案时,必须符合一定的手续。这是维护人事档案完整安全的重要保证。
8.1 查阅手续
查阅手续包括以下内容:首先,由申请查阅者写出查档申请,在申请中写明查阅的对象,目的,理由,查阅人的概况等情况;其次,查阅部门负责人签字;最后,由人事档案部门审核批准。人事档案部门对申请报告进行审核,若理由充分,手续齐全,则给予批准。8.2 外借手续
首先,借档人员写出借档申请,内容与查档报告相似;其次,借档人员(部门)盖章,负责人签字;再次,人事档案部门对其进行审核、批准然后,进行借档登记。把借档的时间,材料名称、份数、理由等填清楚并由借档人员签字;最后,归还时,及时在外借登记上注销。8.3 出具证明材料的手续
单位、部门或个人需要由人事档案部门出具证明材料时,需履行以下手续:首先,由有关人员(部门)提出申请,说明要求出具证明材料的理由;其次,人事档案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利用者的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最后,证明材料由人事档案部门有关领导审阅,加盖公章,然后登记、发出。
9.人事档案保密规定及保存期限
9.1 公司设专人负责各类人事档案的保管工作,保管人员不得对各类存档档案进行删除、涂改、变更或销毁,并且严格保密,不得扩散。9.2 公司的内部各类人事档案原则上永久保存,对于已辞职、辞退人员的个人档案,自员工离职之日起3年后方可销毁。
员工跨部门流动管理规定
1.目的
1.1 从公司全局利益角度出发,优化公司岗位配置,为员工发展提供公开、公平、公正的机会。1.2 为保证员工内部流动的有序性,解决员工流动过程中产生的工作衔接问题,特制订本规定。2.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胜任工作的员工。
3.员工个人提出调动申请的条件
3.1 在同一部门连续工作满3年以上的员工,可直接向所在部门和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部门应创造条件,支持员工的调动。原则上,部门经理不得限制员工流动。3.2 在同一部门连续工作满2年不满3年的员工,必须征得本部门经理同意后,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
3.3 在同一部门连续工作不满2年的员工,原则上不能因个人原因申请内部流动。3.4 申请流程
3.4.1 员工可通过公司内部主页或人力资源部咨询岗位需求信息,填写“跨部门调动申请表”,本部门总经理签字同意后向人力资源部提交申请。4.公司业务需要
提出人员调动申请的条件遵循满足公司级业务和员工职业发展需要的原则,公司会进行员工岗位的调整,保证每一年比列的流动。
4.1 对于公司级业务需要,如内部招聘大区外派人员、公司投资的合资企业的人员派出或对新成立的部门的人员支持等,资格条件由牵头部门事先与人力资源部共同协商制订。用人部门需首先以部门文件的形式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用人申请,并可以从对公司业务负责的角度提出候选人,但不允许直接和其他部门的员工面谈。
人力资源部审核申请并报总裁室审批同意后,和部门共同组织在公司内部进行公开招聘。4.2 对于到岗半年以内的新员工,由于招聘时相互之间了解不充分,导致业务需要和员工本人能力不匹配,部门和员工协商一致后,可以部门文件的形式向人力资源部提出调整员工岗位的申请。5.工作交接手续
5.1 同意录用:根据以上要求和流程,员工被新部门录用后,人力资源部将结果通知本人和调出部门,原部门从接到人力资源部通知之日起开始安排工作、相关文件资料、财、物等的交接。
5.2 交接时间:调动员工应主动配合原部门进行各项工作的交接,原部门安排交接的期限一般为30天。特殊情况下最长可延至2个月。
5.3 相关手续:交接完毕后,调动者需要到行政部及信息部分别办理固定资产调拨手续、电子邮箱和通讯信息等的变更手续。
5.4 报到:调动者将全部手续办理完毕的“跨部门调动申请表”交到人力资源部后,到新部门报到。
5.5 特别注意:在上述流程办理期间,员工必须继续做好本职工作;对该员工的日常管理及考核等仍原部门。待人力资源部将员工到新部门报到的信息通过邮件通知员工本人、原
部门和新部门后,调动方完成。
6.违规流动的处罚
人力资源部接受来自于各方面对不规范流动的投诉,对于不遵守上述规定流程,给其他部门工作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一经发现,必严肃处理。
6.1 对于调动申请未经原部门和人力资源部批准即自行确定接收部门的员工本人,将取消其调动资格。
6.2 对于员工的调动申请未被批准即承诺其他部门的员工调入的部门负责人,将予以通报,追究其干部管理的责任。
6.3 对于不办理交接手续自行到新部门上班的员工,在原部门的脱岗时间按旷工处理。7.内部岗位调整
员工在部门内部的岗位调整由部门根据业务的需要来确认,部门需将完成的“部门内部岗位调动申请表”交到人力资源备案。岗位调整时间以将表交到人力资源部的时间为准。
员工辞职管理规定及流程
1.目的
规范员工的辞职管理,使之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规章制度。2.名词解释
辞职:员工本人提出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3.适用范围 全体员工 4.办理流程
4.1 员工申请
有辞职意向的员工须提前30天提交辞职申请(试用期的员工须提前3天);与公司签署了服务协议的员工,按公司规定履行。4.2 上机审批
4.2.1 直接上级在收到员工辞职申请的5个工作日内与员工进行沟通,部门经理在收到上级意见的5个工作日内与员工进行沟通。
4.2.2 时间要求:签批的日期必须在员工离职日期的前5天,同意离职的日期最长不嫩超过员工提出辞职申请日期后的30天。4.2.3 延期说明:若确因工作需要员工的离职日期需超过30天的,须与员工协商一致后,填写员工的离职日期,并说明延迟原因。4.2.4 审计:若因工作需要需对离职员工进行审计的,部门经理可向审计部提出审计需求,并按“干部离任审计办法”办理审计手续后,再按本规定办理离职手续,若审计未结束,员工须推迟相应离职日期。4.3 员工确认
员工在收到部门经理审批通过的辞职申请后,核准确认相关信息;员工的辞职申请获得批准后,需按公司要求在离职前办理工作交接及离职手续;员工的直接上级配合员工进行工作交接,并保证工作交接的效果。
4.4 人力资源面谈
4.4.1 在部门经理签批通过员工的辞职申请后,人力资源部需主动与员工取得联系,核准员工的离职信息(特别是服务协议部门),并进行离职面谈。
4.4.2 时间要求:人力资源部须于员工离职前面谈完毕,并在员工辞职申请表上签字;负责面谈的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在面谈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须填写面谈记录表。4.4.3 职责划分:员工离职由所在系统/分区的人力资源专岗负责离职面谈,经理离职由系统/区域总部的人力资源总监负责离职面谈,总监级(含)以上干部离职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干部管理的总监进行离职面谈。4.5 员工离职手续办理
员工于离职日期前3个工作日,凭辞职申请表到人力资源部/分区人力资源专岗处领取“员工离职手续办理单”,开始办理离职手续。离职手续须在员工离职之日办理完毕,离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4.5.1 由直接上级确认工作交接是否完成。
4.5.2 归还公司物品(包括固定资产、借用物品、部门资产等)。4.5.3 结算财务(包括借款、报销等)。
4.5.4 履行相关协议,服务期限未满的员工,须按协议约定向公司交纳违约金:签订了“应
届毕业生接收协议”且服务期未满,因公司办理解决户口、两地分居等原因而签订的服务协议未到期限,公司出资外派培训、出国等原因而签订的服务协议未到期限。4.5.5 办理人事相关手续:办理档案/户口的转移,办理相关证件的转移或清理,交还IC卡,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等手续。
4.6 员工的离职手续未能按规定办理的处理方法
4.6.1 直接上级代办:如员工在离职日期后2个工作日内仍没有办理完离职手续,由离职员工的直接上级代为办理。公司有权追究员工未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而给公司带来损失的责任。
4.6.2 代办“员工离职手续办理单”的期限和流程:
4.6.2.1 没有未结清的项目,务必在该员工离职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4.6.2.2 有资产和物品的项目未结清,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部门追缴:员工所在部门在员工离职后10个工作日内追缴。如追缴未果,报人力资源部核减工资。核减后的损失在1000元(含)以下,由本部门自行承担;超过1000元由本部门提交情况报告给行政后勤部保卫处继续追缴,并抄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行政后勤部保卫处追缴:部门协助行政后勤部保卫处在提交情况报告后20个工作日内追缴,追缴回来后由本部门将“员工离职手续办理单”办理完毕。如未追缴回来,部门会同行政后勤部保卫处提交追缴报告给法务部、审计部和未结清项目相关的部门,并抄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会签处理意见:部门召集法务部、审计部和未结清项目相关部门组成鉴定小组,根据行政后勤部保卫处的报告,在10个工作日内会签处理意见。如核减工资后的损失在5000元(含)以下,本部门按照处理意见办理;如核减工作后的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需报送本部门和主管财务的副总裁共同审批,本部门按照审批意见办理。
4.6.3 如离职员工涉及资产和物品等未结清项目,由于部门未能及时按照上述时间要求和规定开展相关资产拖欠追缴等原因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及责任,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承担。给公司带来损失的按核定金额由总经理指定的相关责任人承担。5.各部门相关职责 5.1 离职员工所在部门
负责与员工进行沟通。
负责离职员工工作交接,物品清理工作。
负责离职员工因工作原因而发生的借用、贷款、借款等事宜的清账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处理离职员工未归还财务的问题。负责代办员工离职手续。5.2 部门人力资源相关人员 负责员工离职面谈工作。
督办员工离职手续,并处理善后事宜。
遇员工不辞而别、涉及追缴情况,负责牵头处理。5.3 区域总部
负责细化本区域的离职流程。
负责本区域员工离职的人事手续办理及信息维护。定期给部门通报离职员工未办理离职手续的情况。协助部门处理员工离职时产生的劳动纠纷。
5.4 人力资源部
负责完善员工离职管理规定,监督规定的执行情况。负责部门主管级以上(含)干部的离职面谈工作。
负责员工离职的人事手续办理及信息维护
定期给部门通报离职员工未办理离职手续的情况。协助部门处理员工离职时产生的劳动纠纷。5.5 信息部
负责及时删除/关闭离职员工的网络移动、邮箱等相关账号。负责相关费用等事项的结算清理。5.6 行政部
负责及时对离职员工的办公位、资产、通讯设备等相关物品收验工作(对于金额较大或一人有多台固定资产的情况,须在接收员工离职信息后及时与部门联系,若员工离职前5天还未转移的,须于离职前5通知人力资源部,以确保公司不受经济损失)。负责及时清理员工集体宿舍,办理户口等相关手续的转出。对没有交还公司物品的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负责协助离职员工所在部门对未归还的公司财务进行追缴。5.7 财务部
负责核查离职员工是否移交个人借款/贷款、固定资产、资产租赁(对于借款、借用涉及金额超过2000元者,须及时与部门联系,确保公司不受经济损失)。负责对离职员工的账务进行清理,对于员工在离职前5天还未清理账务的情况,须于离职前5天通知人力资源部。
负责依据人力资源部的通知收取违约金。负责对未归还公司财务的员工的提出处理意见。5.8 法务部和审计部
对未归还公司财务和违约的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对部门提出审计需求的员工负责审计。
员工辞退管理规定及流程
1.目的
规范员工辞退工作,完善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促进员工合理流动,增强企业活力。2.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3.辞退的定义和条件 3.1 定义:辞退是指因为某种原因,公司单方提出解除、终止与员工签定的劳动合同的行为。3.2 条件
3.2.1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公司将予以辞退,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辞退信息: 考核辞退。
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嫩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其中,医疗期的定义、具体标注和计算方法按照国家“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当事人双方协商部门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3.2.2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公司将予以立即辞退: 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渎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被依法追击刑事责任的。4.辞退工作流程
4.1 提交辞退建议。
对于需要进行辞退的员工,部门应按照“辞退建议表”的相关要求提交辞退建议和相关材料。4.2 调查核实。
接到部门提交的辞退建议后,人力资源部应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核实员工是否满足辞退条件,将审核意见及时反馈给用人部门。
备注:遇有重大或事实不易认定的事件,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延长调查时间。4.3 部门辞退预谈。
经调查核实确定符合辞退标准的,用人部门应在接到人力资源部反馈处理意见的3个工作日内,根据辞退原因、结合员工实际业绩表现进行辞退预谈,听取员工意见,并将预谈结果反馈给人力资源部。4.4 正式辞退面谈。
人力资源部应在部门预谈后的5个工作日内,协助用人部门负责人、员工的直接上级与员工进行辞退面谈,面谈后向员工发出“辞退通知书”。
备注:人力资源部发出“辞退通知书”后,应同时通知资产管理、薪酬福利等相关部门,以便这些部门提前做好准备工作。4.5 办理离职手续。
员工接到“辞退通知书”后3个工作内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调离工作/物品交接单”,办理离职手续。
员工应在收到“员工调离工作/物品交接单”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交接手续,将“员工调离工作/物品交接单”交回人力资源部。
员工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并结清欠公司款项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到人力资源部领取经济补偿金和最后一个月的工资。
调离手续应由本人亲自办理,并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否则,经济补偿金/最后一个月的工资不予以发放。
在员工离岗后5个工作内仍没有办理调离手续的,由本部门人力资源工作者代为办理。特别说明:对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部门可依据“劳动合同”和相关劳动法自行处理,无须执行以上步骤,但应将辞退人员名单报送人力资源部备案。5.违约金和经济补偿金
按照公司员工签定的“劳动合同”及相关劳动法规执行。6.职责分工
6.1 各部门经理牵头组织本部门辞退工作。
6.2 员工直接上级负责辞退员工的综合评价,提供相关支持资料。
6.3 人力资源部负责辞退工作的政策支持,协助用人部门办理辞退程序,进行辞退前的调查工作。
员工退休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强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规范公司员工的退休操作规程。为公司的长期发展创造良好的氛围与环境。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3.退休条件及核定
3.1 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办理退休:
男干部年满60周岁,男工人年满55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男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年满45 周岁,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3.2 核定:
由劳动与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退休核定工作。4.退休待遇
4.1 退休金:
公司员工退休后,按照国家政策享受社会养老保险金,即:在社会保险机构领取社会养老金。养老金核算方法详见国家相关的养老保险管理规定。4.2 医疗:
在公司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之前退休的员工,与公司的正式员工享受同等待遇。在公司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之后退休的员工,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执行。4.3 其他
发给公司荣誉退休证。
公司每年组织一次“退休员工交流会”。
遇公司有重大活动,如运动会、春节联欢会等,邀请退休员工或退休员工代表参加。5.退休手续办理程序
5.1 退休年龄到达之日前90天,人力资源部与员工本人、劳动与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联系,启动退休核定工作。
5.2 退休年龄到达之日前60天,人力资源部向退休员工所在部门发出退休通知。
5.3 退休年龄到达之日前30天,人力资源部通知退休员工办理退休手续,并发放“退休员工工作/物品交接单”。5.4 退休员工在退休年龄到达之日前将“退休员工工作/物品交接单”签署完毕,交回人力资源部。
7.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探析 篇七
关键词:干部人事档案,标准化管理,管理科学化
一、解放思想, 积极探索干部人事档案理论
要做好干部人事档案工作, 必须随着改革进一步深入, 不断解放思想, 发展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理论, 理顺各种关系, 将多年的实践经验、感性认识以及零散的理性认识系统化, 不断进行分析、研究和总结, 从而建立健全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理论。
档案学研究宏观理论较多, 而对其分支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方面的理论探讨很少。如果没有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理论来指导工作, 档案管理人员就很难做好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具有双重性, 既是干部工作的组成部分, 又是档案工作的组成部分。进一步明确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理论归属及其各种理论关系, 档案工作就能自觉有所遵循, 解决问题就有了理论基础, 也可进一步明确档案工作方向。
二、实行标准化管理, 推进档案管理工作
现代化办公设备应用于档案管理工作, 改善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条件, 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为开发干部信息、搞好干部管理创造了有利条件。当前, 为了适应干部人事档案现代化管理的需要, 必须全面应用干部人事档案标准化规则。
1.标准化是实现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现代化的前提。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现代化是建立在先进技术和严密分工、广泛协作的基础上, 要求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内部、各业务工作环节间既有严密分工又有密切协作。标准化是通过制定和贯彻各种标准, 从技术上把各业务环节有机联系起来, 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 保证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2.标准化是实现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科学管理的重要基础。
所谓科学管理, 就是根据档案的形成特点和规律, 运用先进技术和方法, 依据各种科学的管理制度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管理。这就要求建立一系列符合档案工作特点的管理制度和标准, 使各项业务工作有据可依。
3.标准化是提高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质量和效率, 节约人力物力的有效措施。
通过标准化, 可以把干部档案工作协调和统一起来, 取得最佳的效益和良好的工作秩序。
4.标准化是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理论化研究的重要内容。
随着标准化工作的开展, 将会极大地推动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理论的研究。制定任何标准, 都要以理论为指导, 使标准具有先进性、合理性、科学性, 把研究成果、新技术纳入标准, 以贯彻执行标准的方式给予推广。所以, 干部档案工作标准化的发展, 将会充实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理论, 促进理论研究工作。
三、适应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改进档案管理
近年来, 干部竞争择优和正常流动机制正在形成。人事档案工作也必须与之配套。
1.理顺档案管理体制。
现行干部人事档案主要按管理权限和隶属关系管理。由于目前人员流动加速, 隶属关系不断变化, 干部档案工作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一是关系较乱。企、事业单位部分人员的档案或在人事部门, 或在人才交流中心, 或在劳动部门, 管理主体不清。二是人档脱节。在人员流动中, 少数职能单位档案意识淡漠, 造成人档分离, 弃档、死档和无档现象时有发生。三是管理盲区。部分单位招聘时, 擅自保存所聘人员档案, 少数流动人员及尚未落实工作的毕业生和退伍军人, 私自截留档案, 成为新的管理盲区。要解决这些问题, 首先必须理顺管理体制。根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有关规定, 在强调按隶属关系管理的基础上, 突出职能管理。组织部门承担对档案工作牵头抓总, 负责档案工作的管理督查和业务指导, 同时, 具体负责所管领导干部和参照管理单位人员的档案;人事部门负责国家公务员包括依照管理单位人员的档案管理;人才交流中心负责事业单位、社会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及流动人员的档案管理;劳动部门负责各类企业工作人员的档案管理。
2.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对现行的档案查借阅、材料收集、鉴别归档、检查核对、保管保密等制度等进行完善, 同时, 针对体制改革、人员流动等制定一些新的制度。
3.完善档案管理内容。
要提高干部档案的利用价值, 在收集基本情况的基础上, 一是建立干部工作业绩档案, 及时将干部的工作、业绩和重大活动、重点工作中的表现及任务完成情况收入档案, 为选拔、任用干部提供依据。二是建立干部能力档案, 重点收集个人文化程度、专业水平、继续教育情况及各种资格考试、注册考试等反映个人才能的资料。三是建立干部认可档案, 本着党政干部群众认可、技术人员学术认可、企业人才市场认可的原则, 分别建立考核考察档案、技术人员学术和技术推广成果档案。
四、夯实基础, 实现档案收集工作的“四化”
1.网络化。
经常广泛地与各单位建立联系网络, 疏通工作渠道, 掌握信息, 把各有关单位和收集部门紧密联系起来。如果缺少与形成档案材料单位的经常联系, 也就失去了材料的来源, 信息的反馈和渠道的畅通。
2.规范化。
掌握好材料形成规律, 加强对材料形成的指导, 使材料达到规范程度。对收集上来的档案材料要逐件、逐页严格审查, 不合格的当时退回, 整理合格后再及时归入。
3.组织化。
建立由各级组织部门和人事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的兼职档案员队伍, 强化组织领导, 加强训练, 提高素质, 让他们能及时把信息反馈上来, 搞好材料的收集、整理, 使材料按要求时间及时归档。同时在任务紧急情况下, 协助档案部门搞好一定时期内的突击工作。这样, 就能有力地促进档案材料收集工作的开展。
4.制度化。
根据工作要求, 建立必要的规章和管理制度。如每年对干部档案进行清理, 发现材料不全的, 立即要求有关单位按时补上;坚持通过信函、电话按时向有关单位索要材料, 保证材料形成十日之内归入档案的“定期索要制度”。
五、强化服务效能, 发挥干部人事档案作用
档案工作者必须增强服务意识, 拓宽服务领域, 及时主动参与, 超前服务。
1.发挥干部人事档案的历史作用。
干部人事档案是个人历史的真实记录和个人本来面目的客观反映, 是做好干部工作不可缺少的基础材料。实际工作中经常会碰到年龄、工龄、学历和待遇等棘手问题, 要坚持以档案为基准, 以历史材料为依据, 对照政策, 认真核对, 及时准确地为相关职能部门提供正确解决问题的第一手资料。
2.发挥干部人事档案在选用干部上的基础作用。
选拔使用干部, 关键是知人善任。干部档案是全面考察了解和选拔使用干部的一个重要依据, 档案管理部门应及时维护更改干部信息, 保证信息的真实可靠, 并主动提供所需干部的个人情况, 为领导准确选人用人提供重要的依据。同时, 可以利用计算机技术, 做好档案信息的综合分析, 为领导全面掌握干部队伍的整体状况提供第一手可靠的资料, 当好领导的参谋。有条件的还应主动向有关部门推荐优秀人才, 把资料库变成人才信息库, 把沉寂的“死”档案变成有价值的“活”档案。
3.发挥干部档案在管理工作上的作用。
在日常工作中, 干部档案的服务功能还体现在能为干部个人提供历史公正的凭证, 可以为干部工作出具历次任职凭证、工资变动凭证、社会关系凭证、党团关系凭证、业务职称凭证、学历层次凭证等, 为晋升工资、晋升职称、解决老干部待遇、机关机构改革等提供有价值的服务。
总之, 干部人事档案事业是一项崇高的事业, 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一个不可缺少的方面。借助档案, 能够更好地了解过去、把握现在、预见未来。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是组织工作重要组成部分, 是全面历史地了解干部、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科学合理地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因此要从讲政治的高度, 以对事业、对组织、对干部本人负责的态度, 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责任感。
参考文献
[1]谭琤培.对我国档案事业发展战略研究的研究[J].档案与建设, 1997, (1) .
[2]张丽群.浅谈如何做好新时期干部人事档案工作[DB/OL].中国期刊库, 2011-04-08.
8.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新思考 篇八
摘要:伴随社会的进步和时代的变迁,人才流动以及调转档案人员的数量近年来加速增长。在档案从原单位、毕业院校或人才服务中心调至现单位或其他人才服务中心的过程中会凸现出一系列问题。针对目前在调档中出现的这些问题,本文从档案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的高度,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和讨论,并提出若干解决对策。
关键词:干部档案 人事档案 调档
干部人事档案是人才信息的重要载体,准确、齐全、完整的干部人事档案,历史全面地记载着一个人的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学习成绩、实践能力、个人特长等信息,是反映干部综合素质的最重要依据。档案的更新、提取、查阅、传递及时方便与否关系到存档人的切身利益。
一、档案对存档人切身利益的影响
(一)对存档人干部身份认定影响
在我国社会体系中,公民分为三种身份:农民、工人、干部。大中专毕业生属于国家培养的专业人才,属于国家干部身份。但是近年来,有些大中专毕业生从毕业后就莫名其妙地失去了自己的干部身份。据调查显示,自上世纪90年代至今,某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已滞留了2万多份由外地的大中专院校退回的毕业生档案。这些档案一般是该省原籍学生在外地上学毕业后,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档案迁移手续,学校退回该省的。近些年来,毕业生的就业方式越来越灵活,人员的流动性大,许多用人单位对员工的档案不重视甚至不加过问。一些毕业生看到档案暂时发挥不了作用,对档案转移到何处不闻不问。到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工作的毕业生,其档案一般会随之调转到单位。而到“三资”企业、股份制企业、私营企业等单位工作或毕业后未就业的学生,档案有可能还在学校,或寄回到户籍所在地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
(二)对存档人工龄、工资的影响
自2006年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执行以来,笔者已经愈来愈深地体会到人事档案的完整性与工龄乃至工资之间的密切关系,特别是为套改年限、任职年限的确定提供了重要的依据。套改年限,是指工作年限与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合并计算的年限。任职年限,是指从聘用到现岗位当年起计算的年限。两者均与工龄的计算密切相关,对于应届毕业生如因转档未及时办理,待日后存档人通过考取公务员或工作调动进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后,势必影响到工龄的计算、工资的核定。
(三)对存档人社会养老等福利的影响
档案与退休后待遇等问题息息相关。企业职工、事业单位非编制内的合同制职工以及其他企业化管理的职工均需要按照国家社会保障部门的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在缴纳养老保险金并到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申请保险金发放时,社保部门需要严格审核存档人档案,个人档案记录的工龄、工资待遇、职务、受保时间等都是主要依据。
(四)对存档人职业发展的影响
干部档案管理的目的是为单位组织和社会提供档案信息资源,因放弃个人档案而造成记录断档的人,在办理职称评定、转正定级、政审以及开具考研、婚育证明等事务时往往会遇到很大的麻烦,形成“档到用时方恨无”的局面。如超过规定时间,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毕业生没有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代理手续,按规定就会失去派遣资格,相当于自动放弃干部身份,有可能因此影响到职称评定、报考公务员及研究生等资格的审查。
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现状与困惑
(一) 缺乏宣传,档案知识普及性差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工作中心的转移,组织人事政审工作相对减少,一些人就认为人事档案“没什么用了”。然而,当这种错误的观念发生在应届毕业生身上时,尤其是就业于外资、私营、民营企业等没有人事主管权的非公有制单位的毕业生,忽略自己的档案势必导致在政审、调资、出据证明、晋升职称等方面需要档案材料时找不到人事档案。虽然近两年,社会新闻偶有提示公民需重视个人存档,但是从人才流动的第一个出口,即学校,却并不重视关于档案重要性的宣传,并且忽视档案相关知识的普及。
(二) 缺乏规范,档案管理宽进严出
档案管理部门只是照搬中组部下发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没有形成自己的实施细则和制度,在执行过程中也存在不严格现象,收集、归档工作被动不及时;另外,管档人员在管理上流于形式,仅充当档案“保管员”的角色,对接收到的毕业生档案,只是按学校或接收时间不同在原档案袋上直接编号。这些不规范的操作导致了档案内容不全、接续材料脱节等问题,影响了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严肃性,降低了人事档案工作效率,更谈不上为存档人提供优质服务。
与之不对称的是退休审核时“亡羊补牢”。当存档人办理退休手续时,档案的审核相当严格,工龄的认定与缴纳社保的时间段认定均有硬性规定的要求,最终只能是临时补缺,让存档人被动地补充几十年前的工作经历证明、学历证明、派遣证、转正定级表等重要手续,给存档人造成了难以估量的精神和物质损失。
(三)档案管理资格限制,“人档分离”愈演愈烈
大部分的企业,不具有档案管理资格,在现实中却管理着最大量的社会个人。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是具有档案保管权的,而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没有档案保管权,其所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只能存放在各个人才流动服务机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所保管的流动人员档案在不断地迅速增长,“人档分离”的人员规模不断扩张,使得档案内容陈旧失真和档案功能丧失的现象普遍存在。
(四) 管理参差不齐,人才服务机构互不通认
各省市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在执行中组部颁发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时,在执行的力度上有高有低,把握的标准上有紧有松,操作的流程上有详有简,这就必然造成调动档案的衔接上遇到阻碍。当发生地区间的档案转递时矛盾更加凸现,倘若一名存档人因工作调动、户口迁移等原因需要调转档案时,上述的执行差异正好发生在这样的两所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之间,那么接收地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档案管理的标准较为严格,转出地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对档案的管理标准执行较为松懈。原机构调出的档案无装订、无目录、各种材料无序排列、内容缺少连续性,必将引发接收机构提出很多质疑且拒收档案,也给存档人带来诸多不便。
三、解决干部档案工作困惑的对策
(一) 统一各省市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规范
根据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新形势下的人事档案管理要求,重新梳理人事档案管理控点和管理流程。建立全国性通用互认标准,消除省市间差异,统一各省市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规范。
(二)在高校与用人单位之间架起“宣传档案常识”的桥梁
在人才流动的第一个出口,即所有高校,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档案意识。
一是毕业生所在院校应该抱着向毕业生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档案投递的规定和途径转移档案材料,杜绝由毕业生个人自带档案的现象;
二是已落实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应留意自己档案是否到位,使自己的档案得到妥善管理;
三是对应聘到各类非公有制单位工作的毕业生,应及时将人事档案委托各级人才管理服务机构代管,不能把人事档案转移到应聘单位管理;
四是对未落实就业单位而被学校转回原籍的毕业生,应及时到户籍地人事部门报到,并在派遣期限内办妥人事代理手续,从而发挥人事档案的有效功能,尽量避免使个人档案成为“死档”。
(三)大力推行全国网络化人事档案信息管理系统
目前档案管理部门的管理手段还是手工操作,即使利用计算机管理,也仅限于将名字与档案号输入、输出与检索的管理,计算机现代化管理的潜力完全没有发挥出来,无法从根本上改变手工操作运转慢、效率低的问题。
需要指出,我国高校人事档案的信息化建设步伐缓慢,在档案管理、利用和安全性等方面存在一系列制约因素。同已有的户籍管理系统、社保信息管理系统一样,我国也应尽快建立起全国人事档案查询系统。这不仅对于解决弃档、丢失档案、整合档案的问题非常有利,对于保持档案的唯一性、可追踪性、诚信性也是非常必要的。
上文所谈到的“干部身份”是我国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中形成的歷史概念,值得给予深刻反思。我们深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面临着改革,传统中的“身份”终将被打破,实现人才的自由流动。
参考文献:
1.中组部,国家档案局.干部档案工作条例[S].组通字[1991]13号.
2.中组部.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收集归档规定》的通知[S].中组发[2009]12号.
9.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篇九
二、除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库。
三、档案的管理
(1)根据气候的不同变化,经常注意档案的通风、温度、清洁、防火、防盗、防晒、防潮和防蛀。
(2)对所管理的人事档案必须逐人登记注册。
(3)每季度核对一次档案的分类、编目、序号,发现编错或放错位置需纠正;装卸档案要按登记册全面检查档案,发现漏缺档案需查找。
(4)任何人不得私自保存他人的档案材料,对私自保存他人档案材料拒不交出者,应追究其责任。
(5)要不断研究和改进档案的管理方法和技术,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的科学化。
四、人事档案是全面反应干部、工人历史和现实情况的实物材料,构成包括下列十项内容。
(1)履历表及其他简历材料等。
(2)自传材料;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
(3)各种鉴定;审计工作中形成的材料;
(4)各类考核、评价材料及毕业成绩单、学历证明等。
(5)政治历史审查材料及甄别复查材料,更改或姓名认定材料等。
(6)党、团组织建设工作中形成的材料。
(7)表彰奖励材料
(8)执纪执法部门形成的涉及个人的材料。
(9)任免呈报表,确定或晋升技术职务、学位、学衔审批表,出国人员审批表,调整工资审批表,工资级别登记表,离休、退休、退职审批表等。
(10)健康检查和处理工伤事故工作中形成材料。
五、查阅和借用人事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不得随意查阅人事档案,如必须查阅有关人员档案情况,需办理借阅手续由档案管理人员提供。
(2)必须查阅档案时,只限于组织、人事部门派出的中共党员干部到档案室查阅所需情况。
(3)任何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亲属的档案。
(4)查阅档案者,必须填写对查阅问题,查阅日期等逐项进行登记。
(5)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禁在档案卷内涂改,圈划及撤换档案材料,不得向无关人员泄漏被查档案内容,违者应追究责任。
(6)查阅档案时,不得抄录档案内容,如特殊情况,须经人事部门负责人允许后方可抄录,抄录的材料应尽快送回档案室处理。
(7)外调人员一般不得查阅档案,如特殊情况需查阅时,必须持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介绍信,并有两名正式党员方能查阅。
(8)档案在特殊情况下,经批准可以借出,但借出时要及时登记,按期归还,如不按时归还,要及时催收,以免遗失。
六、转递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
(1)档案要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转递,不能公开邮寄或本人自带。
(2)档案转出要及时追收回执,以防档案丢失。
(3)收到外单位的档案,要及时核
对,核对无误差后,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后退回回执。七、凡归档的材料,均应经过认真的鉴别;属于归档的材料,必须手续完备,完整无缺把好“入口关”;需经组织审查盖章和本人签字的,应盖章签字后才能归档。
八、凡归入档案的材料,均应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干部档案材料收集,归档的暂行规定》整理,不应归入干部档案的材料,不得入档;
九、保管档案工作人员守则如下:
(1)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档案材料或泄露档案内容。
(2)严禁在档案库吸烟,保护档案安全,经常打扫和保持档案室的清洁卫生。
(3)不得擅自转移、分散和销毁档案材料。
(4)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10.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总结 篇十
我区在全面贯彻落实《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工作中从严规范档案“建、管、用”各个环节,将真抓真管、严抓严管、常抓常管、全程监督落到实处。
一、严抓档案管理基础建设 一是严抓硬件功能配套建设。按照“库房面积每千卷需 20 至 25平方米”、“四室”分开、“六防”等要求对档案室进行新建或改扩建,有条件的配备回转柜,并考虑 10 年至 20 年档案增量,安装实时监控系统和显示大屏,配齐档案数据服务器、电脑、扫描仪等设备。
二是严抓档案材料内容审核。坚持干部人事档案“凡提必审”“凡进必审”“凡转必审”要求,按照“谁管理、谁把关,谁考察、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催收、移交干部档案 50 余卷,补充、完善档案材料 5 万余份。三是严抓管档人员素质提升。以“现场+视频”的方式,对区 110 余名干部人事档案分管领导、管档人员、人事科长、办公室主任和干部股室负责人进行了业务培训;精准实施管档人员跟班学习制度,为各管档部门培育业务骨干 7 名。
二、严肃档案管理工作纪律 一是严肃档案接收纪律。严格履行档案材料接收手续,坚决做到信息不准不收,材料不齐不收。
二是严肃档案保管纪律。建立档案材料登记和统计制度,每年进行一次档案全面检查核对,及时发现和纠正档案内容失真等问题,防止档案有问题的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三是严肃档案转递纪律。涉及干部调动或职务变动情况均及时通过机要交通或专人送取方式将档案转入新的主管部门,转出档案要求材料完整齐全、整理装订规范、纸质档和电子档信息同步。
三、严格档案管理使用制度 一是严格执行审批程序。严格落实查(借)、阅、复制和摘录工作程序,实行查阅单位领导签字、单位加盖公章,区委组织部档案主管科室审核、常务副部长签批。
二是严格体现凭证价值。充分发挥干部人事档案在政治审查、发展党员、党员教育管理,干部录用、考核、考察、任免、调配、职级晋升、工资待遇、公务员登记备案,巡视、巡查、选人用人检查和违纪违法取证、案件查办等方面的资政作用,真正体现其凭证价值。近两年,提供各类查借阅档案 2000 余卷次,复制档案材料 1700 余份。
四、严抓档案管理监督惩处 一是严抓日常监督。严格履行监督指导责任。定期不定期地开展督查指导,建立档案管理 QQ、微信专属群进行日常工作监督和业务指导。
二是严抓专项督查。从全区抽派专职档案管理员 21 人,组成 3个交叉查验工作组,通过实地查看、翻阅资料等方式,对 9 个乡镇管档单位的规范化管理、数字化进展等进行督查考评。三是严抓责任追
11.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篇十一
【关键词】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困境;对策
干部人事档案是对干部相关人事信息的真实记录,通过干部人事档案能够有效的反映出干部成长的历程,体现出干部的精神风貌和工作作风,而且能够为各级党组织及上级领导客观评价及聘用干部过程提供重要的依据。有利于选拔和任用干部的科学性因此在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中,需要做好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不断充实人事档案材料的内容,提高干部人事档案的完整性,从而为干部科学选聘及规范干部作风起到重要的意义。
一、新时期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困境
(一)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缺乏有效的重视。长期以来在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中,部分单位领导往往觉得人事档案就是简单收集干部的人事材料,对于单位的工作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帮助,因此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缺乏重视。在干部选拔时也多凭借个人主观意志,不参照具体的干部人事档案来进行客观评价。同时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默默无闻,部分档案管理人员觉得做多做少都一样,因此对于工作缺乏责任感,具有较强的应付心理。部分单位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多兼多职,导致没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在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中。
(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手段落后。相较于单位内部的基础工作来讲,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发展相对滞后,再加之经费投入不足,从而导致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基础设施不完善,管理方式落后,部分单位还采用传统的手工管理模式,没有实现档案无纸化管理。由于管理手段落后,为干部人事档案信息的查阅带来了许多不便,而且档案管理人员工作量较大,存在着人力、物力的严重浪费。
(三)缺乏完善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机制。据了解,目前还有许多单位没有设置专用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有的单位直接就把档案堆放在办公室的柜子里或某一个闲置办公室的角落,更是有的档案与别的档案一起混合堆放在一个档案室里,没有形成科学统一的档案管理体制,这直接导致干部人事档案归属不明,查找无根源。虽然各单位都按规定制定了相关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制度,但在实际操作中力度不大,相关的制度落实不到实处。同时由于基层單位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不重视,更是导致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相对滞后,不够完善。
(四)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基于各单位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不重视,间接影响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大多数基层单位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人员都没有经过系统的档案管理知识学习,在上岗前也没有经过专业的人事档案管理培训,从而缺乏一定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业务水平不强。由于不熟悉专业及制度,其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有待提高。并且大多数人事档案管理人员是兼任的,本身还要完成其岗位的工作,使得档案工作更无法及时开展,更难以按规范管理的要求做好工作。
二、完善新时期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体系的对策
(一)增强意识,提高认识。各单位领导需要提高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树立良好的档案意识,加强对干部人事档案档案的领导,对干部人事档案的各项基础性工作给予充分重视。同时还要制定完善的工作方案和合理的工作责任制度,将具体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增加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投入力度,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重要的资金保障。
(二)加快推进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信息化和电子化的实现 。当前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开始普及,在信息化时代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需要加快信息化建设的进程,使其能够更好的与时代发展的需求相适应。因此需要加快推进干部队伍人事档案信息化和电子化的建设,利用信息化、电子化和网络化手段来有效的提高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水平,从而为广大干部职工及各级党组织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各单位需要针对自身的实际情况及特点,针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加快对信息技术的有效应用,从而推进干部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的实现。
(三)建立统一的管理机制,完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体系。建立统一的管理机制及各项规章制度,建立统一标准,更好地完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体系。随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干部信息形态、档案的整理、保管和利用手段以及业务范围等也随着发生了相对应的变化,需要进一步完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体系,建立了统一的管理机制,才能使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做到与时俱进。
(四)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队伍建设。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取决于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自身的素质。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人员流动性较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越来越受到大家的重视,这就需要各单位负责需要努力提高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人员的整体水平,选择责任心强及工作认真、政治理论素养高的人员担任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对于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人员还需要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努力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专业技能。同时还要组织优秀人员去外地参观学习,拓宽档案管理人员的视野,增强实际工作能力。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人员还要在日常工作中严格要求,不断强化自身的知识积累,熟悉相关的档案管理制度及各项方针政策,通过政治理论学习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有效的提高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人员的整体水平。
三、结束语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是反映干部人事情况的基本凭证,是干部工作、人才工作的重要信息,更是上级单位选任干部的重要依据。为了能更进一步及时、准确、真实地掌握干部人事档案资料,各单位要从根本上完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体系,重视并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从而能更好地为干部管理工作和社会服务。
参考文献
[1]邓颖.浅谈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问题与对策[J].南方论刊,2011-06-08.
[2]方德生.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改革与创新若干问题的思考[J].档案,2014-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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