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十里不如你》观后感

2024-07-05

《春风十里不如你》观后感(共13篇)

1.《春风十里不如你》观后感 篇一

春风十里不如你美文

转眼间,寒冬腊月一飞而逝,春天的气息已弥漫在整个理工校园里。在这偏北的校园里,我看到了那粉白的樱花。竟然看到了,在白雪纷飞时开放的梅花。来到理工快一年了,但总感觉自己不适合这里,与这里格格不入。在这春光明媚的日子里,我似乎看到家里的父母姐妹向我招手,感到自己已回到那个熟悉的土地上!

春风不解情,只愿寄我情。百花齐放的.季节,梦想起航的时令,多少人为了过得好一点而远离家乡、漂洋过海;又有多少学子只为求学,离开父母、放下舒适的生活。尽管已然适应这里了,但回去的念头却从来没有变过,或许这里的朋友让自己忘掉想要回去的冲动,但这些也不及回去的念头!

理工是一个充满青春气息的地方,也是梦想开始的地方。当初,选择这里不得而为之,就是我选了这里之后,我也不知道它的地址在哪里。理工默默无闻,我更是渺小得如砂砾、平凡无奇,生活更是平淡如水。但是也有很多人在这个默默无闻的学校里脱颖而出、光彩照人。

为什么要说这个呢?其实在我们身边,很多东西都温暖了我们。室友的关怀,老师的宽容。但是,在我们身边不会只有温暖,更多的是冷漠:老师的不公平对待、同学的远离、难过时自己去平复……

当然,这些其实都是自己的事,但是我们能得到不一样的对待,结果又怎么样呢?只有身处其中的人才了解!事实上,这些事都是无可厚非的,大学就是一个小型社会,谁都没有资格要求另一个去做一个自己不愿做的事。但,“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就另当别论了。

春风温暖了十里长街,却不及你温暖了我的心。

无论遇见了多少的冷漠对待,但总还是遇到了那些温暖自己的人。没有人能说在他终其一生中,都得到了他人的温暖对待,却会有人说在他短暂的一生中都是幸福的度过。他只愿美好,而宁愿抛下所有的不满,这样的人,不仅温暖他人,更温暖了自己!

当,自己仍未远离家里时,时刻想着离家。而当自己真正的离开家以后,才发现,家对自己是多么的宽容。无论自己做了什么错事,家人都会无条件的原谅自己,他们总是我们的坚强的后盾。我们都明白这个道理,因此我们有恃无恐。什么样的温暖比春风更沁人心扉?你说是什么呢?

百里落花纷飞,春季的歌姬正绽放,看到美好,看到温暖!

2.春风十里不如你 篇二

春天里,这片土地也随着消融的冰雪和盛放的杏花,一点点的复苏,绽放它一年中最美的容貌。

在春天这个万物复苏的季节里,做好远足的准备,前往帕米尔吧!去看一个你从未见过的春天!

帕米尔高原最精华的美景几乎都集中在高原之城塔什库尔干附近,而且杏花村周边的美景也千万不要错过。

或许你听说过南疆的杏花很美,但你或许不知道真正壮观的杏花,位于喀什西南部的帕米尔群山之中,一个被遗忘在世界屋脊的高原古村落———大同乡杏花村。

每年3月下旬开始,是帕米尔高原杏花盛开的时节。因为去杏花村的路途艰险,所以杏花村的人们很少离开村子,村民中90%以上都是塔吉克人,他们在此过着逐水草而牧的生活,民风特别淳朴,村里屋舍俨然,鸡犬相闻,宛若世外桃源。

一旦进入杏花村,谁都会以为是到了仙境:百年的杏树遮天蔽日,云霞般的花朵在枝头傲然怒放。在皑皑雪山下,塔吉克族人的房屋零零星星地散布其间。大人在花瓣中劳作,小孩在花香中嬉戏。这里水草丰美、草长莺飞,恍若温软的江南,杏花盛开之际,没有任何诗句和画面能完全描述映入你眼中的杏花。

杏花与风景固然壮美,但人文景观是你融入当地生活的秘密通道。塔吉克是中国唯一的白种人群落,居住在这个雄奇的“世界之脊”上的塔吉克人被称为“彩云上的人家”,保持着原始淳朴的民风,热情好客,服装色彩浓郁,如画亦如诗。骨子里的艺术细胞,展露出他们的创作激情,载歌载舞,魅力非凡。

3.春风十里不如你作文 篇三

春风吹过街,钻入一条条小巷,吹拂着行人的脸庞。我眯了眯眼,又想起了你,和你如春风般的微笑。

你是我最好的朋友。在我失落的的时候,是你在一如既往的鼓舞着我。你总说“这点风雨算什么,我们可是要驶向大海!”你的话如同春雨一般,抚慰与洗涤着我的心灵。于是我便抹干眼泪,无怨无悔地和你走向前方,冲开那名为“青春”的迷雾,肩并肩的冲向前方的.光明。我坚信,迷雾后,必有最美的春景。

你亦为我师。在我被疑题困扰时,你常常耐心的教导着我。你的笔在空中划过,留下一道道的痕迹,恰似那春水上荡漾着的一圈圈波澜,化开求知途中阻路的坚冰。路漫漫,夜悠悠。我们点燃彼此的求学之灯,在浓墨般的夜中走向前方,用我们求知的欲望、求真的心境、求简的思维去打开新世界的大门。

你还是我的竞争对手。你的背影是我不停追逐的那束光。你脚步跨过的地方已吹起了春风,我也跟了上来。我们相视一笑,继续地走下去。我们都坚信,我们都将穿过这山河,一起跨向未来。

春风吹过了脸庞,我许下心愿,希望春风将它带到你的身边,愿我们能在人生路上常相伴。

4.春风十里不如你美文赏析 篇四

春风轻拂,吹开了江南的姹紫嫣红,总觉得春天的第一株桃花,是带着羞涩的,泛着初初遇的红,与之四目相对,那种惊艳和欣喜,就有如回到与你相遇的最初,只一眼,心中的小欢喜,如初恋般让人心动。

江南的春天总是莺飞蝶舞,鸟语花香,千娇百媚的花朵中,我独爱莲,而你,也是那爱莲的男子,常想前世我若是那朵莲,你便是那荷花池边那白衣胜雪的护花使者,只是一眼,我心中便藏着你不改的朱颜。

你是三月的暖,总是明媚欢颜,你是四月的花香,总与清风缠绵,你眉眼间的舒展,带着春的气息,你轻盈的脚步,给我满心期许,我用一枝画笔,将春的姹紫嫣红写满,只为你我能在春天相遇,多想与你寻一处幽静,掬水月在手,弄花香满衣。

也许是一个人走的太久,终是有些薄凉,是你将阳光,根植在我心里,让一棵久未开花的树,发新芽,抽新枝,开成一树繁花。

曾经好想做一株桃花,开在你心上,不为多绚丽,只为寻一场地老天荒的爱情,花有花语,人有情深,其实你来或不来,都在我心里。若可,让我做个读诗的人,依一扇小窗,读你写的诗,读岁月写的诗,以清凉的方式,看层层花影开在月下,藏一缕相思,寄给你。

也总想,为你写首诗,写春天的青山绿水小桥人家,写江南的烟雨朦胧风景如画,写高山流水遇知音,写清风绕肩共语流年,多想铺一纸素笺,将所有的懂得都洋溢在字里行间。

懂得,是山间的一抺绿,是花丛中的一缕暗香,有着初见的惊艳,相知的默契,山懂水的澄清,环环绕绕,只为相陪,绿叶懂红花的情意,形影不离,只为相衬,懂你,无须多言,如若我是一棵开花的树,细雨过后,定会为你开出一树一树的美丽;如若我是春天的杨柳,清风过后,定会为你站成最美的姿态,懂得,是千回百转的眷恋,如山间溪水,通透而美好,一切,只流淌在彼此心间。

生命中的许多遇见,是长情,是美好,如冬天里与雪花的邂逅,如秋天里的花好月圆,如春天里遇到的那一树花开,遇见你,就是我生命中的春天。

若可,请你住进我的文字中,纵然尘世多喧嚣,我许你一份安静。春夏秋冬,我为你种下相思的红豆,月缺月圆,你在我心里,从未曾远离,我的生命因此而不再孤单。那些对你说过的话,是我浅淡的心语,那些为你写下的诗篇,我借着时光,读了一遍又一遍。没有月上柳梢,没有人约黄昏后,你就这样住进我的文字中,一直到老,你说好不好?

用一支清淡笔,写瘦了唐诗宋词,在一些深情的段落,独自起舞,唯独忘了,那个沉旧的春天里,你已捧着花朵远行。

采一缕清风,穿越时光,守望那一处,叫做思念的城,其实早已,触摸不到,你来过的真实,若往事只是一场宿醉,那个清亮的雨季,曾为谁着过红妆?就算,我只是你光阴古檐上的,一枚青春,回望的天空,总能掬起一抹蓝,那是我,藏在心底的挂念,阳光下,便能扯出一片灿烂,依如你,温情的眼眸,一眼,千年。

红尘陌上,我只是那一粒浮尘,请允许我,在光阴中相遇,别离,在文字中,或悲,或喜,布满尘埃的旧时光里,因为你的到来,也曾贪恋这短暂的相聚,即便人生不是长相守,是长别离,我依然不舍旧如月亮的你。

拨开记忆的窗,遇见与转身,仿佛都是时间的错,如果,我可以将剧情忘记,将流年刷成无字的扉页,是否能回到最初的你与我?一起赏过的花朵,还开满枝头,月白色的花瓣,纯洁而寂寂然,隔着光阴,我仍嗅到了芬芳的香气,那是我路过的风景中,你赠与的美丽。

一直想写一个故事,用清淡的笔墨,写流年花飞,写岁月蹉跎,还有爱情,那一段段一行行,有一天都会在流年似水中泛黄,唯有你的章节,是淡不开的笔墨,旖旎于我的字里行间,温柔着心底如水的情怀。

你曾说过,你喜欢三月风的轻柔,喜欢春日枝头的那抹鹅黄,喜欢撑着油纸伞,走在春雨中的诗意,更喜欢阳光下我明媚的笑颜,你可知,有你的日子,才是我的艳阳天。

总有一处遇见,是月白风清的念想,如栀子花般,开在纯真的年代里,带着青葱的懵懂,和错过的心疼,漫过红尘,随风飘荡,被写在岁月的诗行里,凝结成永恒,或许,暗香本该朦胧着,如记忆中我碎花裙上的那一枝一叶,如街头拐角外,你粲然的微笑,我知道,那便是春天的味道。

也许尘世尘缘多聚散,我仍然相信有一个人会等我在转身之间,陪我看月缺月圆,也仍然会固执地把一份情妥贴在心里,寂静安然。尽管,更多的时候是一个人的秋水长天,其实生命的渡口,谁不是在用孤独写意时光,那份触手可及的温暖,总是那么远,又那么近,是淡淡的心动,是深深的懂得,如细水长流般温润,又如烟花绚丽般璀璨,生动了过往所有的岁月,也明丽了这个春天,让我在沉溺中葱茏,让我百转千回后,仍然无悔,与你的这份倾心的遇见。

寂静的时光里,只有文字,是最好的陪伴,也只有文字,能让越来越模糊的`过往,变得清晰。总有一天,关于你的记忆,会随着时间远走,到那个时候,如若,你看到这些已经发黄的字迹,还会不会将我,轻轻想起?你的那句,你若安好,便是晴天,我一直记得。

5.春风十里不如你的随笔 篇五

接着我们又去了国家一级博物馆——湖北省博物馆进行参观。这是湖北省规模最大、藏品最为丰富、科研实力最强的国家级综合性博物馆。馆内各类文物、标本20余万件,其中一级文物近千件。尤其是四大镇馆之宝:越王勾践剑、曾侯乙编钟、郧县人头骨化石、元青花四爱图梅瓶使人震惊。参观之余,我们还欣赏了一场盛大的演出:《千古绝唱——曾侯乙编钟音乐会》。身穿汉服的演员,用编钟演奏出一首首动人心弦、悠扬跌宕的曲子,让人深深沉醉其中。

参观完博物馆,我们又游览了中国第二个“杜莎夫人蜡像馆”和享有“天下江山第一楼的‘黄鹤楼’”。

6.春风十里不如你 篇六

安九在“宣扬美妆”打工的第十五天,出现了一个美丽的意外。

恰逢周末,店里一个光临的顾客也没有。往常到了这个时候都是人满为患,可今天来到了店门口的人居然都默契地拐了个弯。安九一时好奇,打开玻璃门,随着人群的视线望过去——街角处不知何时摆了一个小摊,两边挂了一个夸张的条幅,用变体美术字写着“BB霜五折,消费满一百者,美甲免费做”的字样,最下方还挂了一张韩星张根硕的海报。

小摊上可谓是应有尽有,从美甲用品、护肤品、彩妆,再到各式各样的笔记本和圆珠笔,最边上甚至还摆了两个粉色的蓝牙耳机。而叶棠欢就站在小摊前,热情地拉着顾客的手,眉飞色舞地讲解着什么东西,时不时伸手用袖子抹一把脸颊的汗珠。

安九一怔,记忆被追溯到十天前。

那是“宣扬”在H市开业三周年的纪念日,店里搞促销宣传,凡是用微信扫描了传单上的二维码加了“宣扬”的公众号,就能凭上面的单码领取张根硕代言的BB霜一瓶。

传单一经发送,数百号人全都慕名而来,这里面不乏有张根硕的脑残粉,也不乏有想来占便宜的人。

队伍从街边排出去老远,场面尤为壮观。而一部分的人不愿意排这冗长的队伍,便改了策略去买那款一百五十八的面膜,因为传单上真真切切地写着,只要买了那款面膜,就能直接领取,不用排队。

安九拿着话筒站在台阶的凳子上维持秩序,有人拉了拉他的裤脚,用高八倍的声音问他:“帅哥,是不是真的扫了二维码就送BB霜啊?”

安九点了点头,说:“是。”

“真的!”她拍了拍手掌,又小心翼翼地问,“那用两个微信扫描是不是就能领取两瓶呢?”

“好像……”安九顿了顿,好像规定上说每个人只能领取一次。他低下头,居高临下地看着她,后面的人正不耐烦地推搡着她的胳膊,可她就只是拍了拍袖子,抬起头来,瞳孔中散发着明亮的色彩。安九终究还是不忍心回绝,微笑着说,“可以吧!”

她高兴地推了推前面女孩的肩膀,手里的肤质调查表举得老高,安九偷偷瞥了一眼——

姓名:叶棠欢。

可安九似乎低估了她的战斗力,也低估了她举一反三的能力。促销一活动持续了五天,这五天里,叶棠欢每天带着十个小姐妹来排三次队,每排一次队就回家换一套衣服。

尽管她穿了不同的衣服,又戴了厚厚的口罩,可她的眼神不会变。那种仿佛是小孩子好不容易得到了自己喜爱的糖果的目光,使安九的心逐渐融化,于是他决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可叶棠欢的阵仗打得也是过于猖狂,大部分不买化妆品的人也都去她的小摊前看个热闹。店长背着手站在玻璃门前皱着眉头看了许久,回过头来问:“你们谁去和她沟通?”

拿着人家店里的东西和人家抢生意,这做得未免过于不地道了。安九正要毛遂自荐,便看到沈洁昂首挺胸地走出了门,临走前她挥舞着雄壮的手臂慷慨激昂地对店长说:“看我的!”

安九的内心正千呼万唤地呐喊着,他可着实替叶棠欢捏了一把汗,看她那小身板连沈洁的一半都不如,这场仗还没打,在气势上,她就已经输了。

(二)这个姑娘,还当真是有点特异功能啊

叶棠欢瞪着懵懂无知的大眼睛,如受了惊的小鹿一样,呆呆地看着沈洁穿越重重障碍,径直地向她走过来。以为被插队的顾客很是不满,指着身后冲她叫嚣。沈洁扯下来叶棠欢的条幅,昂起下巴看着她,说:“同学,你……”

后面早就酝酿好的一系列狠话还未出口,叶棠欢先声夺人:“姐姐你要是喜欢这张海报,那我就送给你好了,要免费做一个指甲吗?”

沈洁低下头来,目光睨到最前排一个顾客刚做好的指甲,是用剪裁的恰到好处的薄纸片黏贴在上面,再用彩色画笔勾勒成一个小浣熊的样子,最后涂上一层透明的指甲油。简单又精致,可爱又不是太过招摇。

妙就妙在这寥寥几笔的小浣熊上。沈洁眨巴了两下眼睛,试探般地问:“能给我画兔子和斑马吗?”

叶棠欢扬起嘴角来,两边的梨涡一闪一闪的:“当然行!”

连沈洁都败下阵来,其他人再都不愿出头。店长再怎么生气也无济于事。罢了,由她一个小丫头片子又能翻起几层巨浪,再说就算是他们不管,城管也会管。

可城管当真就没有来管,就算偶尔有辆城管的车开过,看到叶棠欢也当是没看见一样。

安九心中暗自疑惑,这个姑娘,还当真是有点特异功能啊!

往后的每个周末,叶棠欢都会在那里摆摊。以往“宣扬”在假期里的磅礴气势也一去不复返,店员的提成少了大半。

按说她们应该要多讨厌叶棠欢,就有多讨厌她。可细心的安九却发现,受沈洁的影响,几乎所有的女生,都去叶棠欢那里做了一样的指甲。

原来叶棠欢的拿手好戏是指甲上的彩色画,并不是店里的BB霜。

安九对她的好奇感又上升了一个新的高度,他花了半天的时间在会员表里找到叶棠欢的电话号码。趁着她收摊之前拨通电话,清了清嗓子,站在门前望向她所在的方向。

眼看她手忙脚乱地找到手机,一只手拿着画笔,一只手按下接通键。

“嗨,叶棠欢!”确定自己的声音听上去不像是保险推销员,安九仔细地观察着叶棠欢的表情,生怕遗漏她的每一个动作。

“你是?”她放下画笔,随手抹了一把额头,花花绿绿的颜色随着汗水洇湿开来,瞬间铺满了她的整张小脸,而她却毫不知情。

安九忍不住轻笑一声,又一本正经地站直身体,对她说:“你抬头,向前看!”

叶棠欢挠挠头发,不知所云地往对街瞧过去,只有来来往往面无表情的行人。以为是谁的恶作剧,她皱紧了眉头,又听见电话里传来一阵笑声,她赶紧抬头顺着“宣扬”的玻璃门望进去,门前一片暖阳的投影,少年挺直腰身站在这片影子下,郑重得如同宣誓入团。

不知怎么,叶棠欢总觉得,这就是一个故事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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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卖出去的东西,给我三分的提成

安九应该是在很久以前就见过叶棠欢,但是具体是在哪里,又是在什么时间,他也想不起来了。

只是有一种莫名其妙的似曾相识感,使他在深夜之时辗转难眠。

安九不知道,这样的感觉,叶棠欢也曾有过。

为了搞清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安九开始想方设法地接近叶棠欢。

宣扬店庆过后剩下了许多试用装,店长分发给店员,安九又拿去给了叶棠欢。

可是无功不受禄,仅仅是因为这么一点熟悉感就收人家的东西,叶棠欢实在觉得不安。

安九看得出她犹豫的原因,用一只手拄着下巴微微思忖了一会儿,说:“你要是想感谢我,就先去请我吃饭,最近新上映的电影也不错,我们可以一起去看看,然后……”

安九嘿嘿一笑,伸出三根手指:“卖出去的东西,给我三分的提成!”

忙碌了一天的叶棠欢,早就饿得前胸贴后背了。她带着安九来了她常去的一家小饭馆,要了一个水煮鱼和香辣虾,她才不管他想不想吃,反正她爱吃!

叶棠欢虽然性格爽朗,却也很少和陌生的异性一起吃饭,但奇怪的是,这一刻坐在安九对面,她并不觉得不自在。

兀自吃饱之后,叶棠欢发现安九的碗里干干净净,一次性的筷子从拆了封之后就被他整整齐齐地摆放在桌子上。意识到自己从进店门到点菜,自始至终都没问过安九的意见之后,她有点难为情:“你没吃饱吗?”

安九耸耸肩膀,看了一眼盘子里红彤彤的辣椒,没有作答。

“你不能吃辣椒?”她一拍额头,觉得窘迫极了。

为了弥补,叶棠欢连忙拉起他的胳膊,说:“你不是想看电影吗?走,我带你去看电影!”

夜幕已经降临,霓虹灯耀武扬威地闪烁在她的头顶,把这个城市照耀得如白昼一般明亮。

她难免有些后悔,这个安九她也并不是很熟悉,就因为一些赠品她就要孤身一人陪他去看电影,是不是显得有些……轻浮啊?

但安九却没有给她扭捏的机会,一路拉着她如快乐的小鸟一样直奔电影院。

气氛有点尴尬,叶棠欢坐在安九的右侧始终静不下心来,她灵光一闪,想着把韩逸帆叫来没准会好一些。

叶棠欢低头踱着步子出了影院,她拨通韩逸帆的电话,没想到他一听见她在和别的男生看电影,就嚷嚷着要马上过来。叶棠欢只好回来对安九说:“等下韩逸帆来的时候,你就说我们是兄妹。”

安九眨了眨眼,瞬间明白了她的意思,趁着韩逸帆到来之前,他已经溜之大吉。

(四)我对你,真的就像对待我老妈一样敬重

原来叶棠欢和韩逸帆是真正的青梅竹马和两小无猜。住在同一个小区,从幼儿园开始就是同班同学,到了大学校园里,就理所应当地确定了关系。

从小到大,韩逸帆不仅宠着她护着她,还事事为她着想,帮助她冲锋陷阵。与其说是谈恋爱,还不如说她就像是他的妹妹。

可自从叶棠欢发现了这个商机之后,所有的假期时间就都灌注在了摆摊上,就连韩逸帆的生日,她都忘了个一干二净。

这个周末,韩逸帆去看棠欢,正值上午九点,叶棠欢的生意格外的好,老远的,他就看见安九站在她的身边卖力地向路人推销产品,而她时不时地递上自己的碎花小手绢和矿泉水,笑容甜得腻人。

韩逸帆突然想起武林外传里的一个片段:佟湘玉眼睁睁看着白展堂和初相识不久的金湘玉打成一片,有说又有笑,为了维护自己高大上的女主人的宽阔胸怀,就只能在内心孤伶伶地产生一句独白:

“问世间是否此山最高?我的眼睛还是瞎了比较好!”

此刻,这也是韩逸帆的内心独白。

但这毕竟不是电视剧,也没人听得懂他的画外音,那边的叶棠欢还是和安九说说笑笑,一起并肩作战。韩逸帆挽起袖子,俨然是一副要捍卫自己男主人地位的架势。

“棠欢?”人不到声先到,他站在身后同时拍了两人的肩膀一下,叶棠欢回过头来,有些诧异,“你怎么来了?”

“这是?”韩逸帆答非所问,眼睛上上下下地将安九打量个遍,她上前来打了圆场,拉着安九的衣袖亲切地说,“这是安九,我们是……兄妹。”

原来上次看过电影之后,安九为了帮叶棠欢,辞了“宣扬”的工作,来为她打工。

叶棠欢虽心生疑惑,却也不好意思明面拒绝。

有了安九的加入之后,叶棠欢的职业生涯显然轻松了许多。他替她上货,每个周末都会准时到达她的校门口,替她提大包小包的东西,做事任劳任怨。

到了月底,叶棠欢把答应过的属于安九的那份工资交到他手里时,他竟怎么都不肯要。

“我不缺这份钱,假期打工也是因为闲着无聊,体验生活。和你在一起的这段时间我学会了不少做生意的精髓,这钱……就当是学费好了。”他冲她微笑,目光宛若深夜的星辰。

这样的神情真是太过熟悉和亲切,竟让叶棠欢有几分想要流泪的冲动。

她吸了吸鼻子,掉过头来收拾东西。可她想来想去却无论如何也想不明白,初相识,安九何以这般待她好?

她自认为自己是有几分姿色,站在人群中央虽不是耀眼但也还算出众。这样一想,她反而开始惶惶不安,背对着安九低低地问:“那个,阿九,你不会是……喜欢我吧?!”

安九正在整理摊上的小饰品,手里的袋子闻声滑落,眼前不知何时出现了一双黑色运动鞋,再往上看,是韩逸帆那张冷若坚冰的脸。

“怎、怎么可能!”安九不自觉地后退了几步,掉落在地的塑料袋被他踩得哗啦响,他吞了吞口水,冷汗直流地说,“我对你,真的就像对待我老妈一样敬重!”

话音刚落,韩逸帆对他做了个噤声的手势,拉着他快步走向一个小胡同。

这天黑得也真是快,空无一人的胡同口里溢满了犯罪的气息。安九靠在墙上一动不动的,像一只待宰的羔羊。

“说吧,”韩逸帆挽了挽袖子,直奔主题,“你靠近我家棠欢到底有什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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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她……就是纯粹的兄妹关系!”安九佯装镇定。

眼看对方的表情更加阴郁,他慌忙改口:“你要是觉得不妥当,那姐弟也可以!”

韩逸帆不禁扶住了额头,对待眼前这只羔羊,他实在是下不去手。

(五)她是我姐

安九和韩逸帆达成共识,不管他有什么见不得人的目的,都不得再单独和叶棠欢见面。

可安九是属猪的,记吃不记打。尽管他恐惧于韩逸帆的威武,却还是一天不落地去叶棠欢的学校。

直到某天课间时和他在校门口偶遇,乖乖,让安九呕鲜血的是,韩逸帆居然还是他的大三学长。

这无边的威胁程度在不知不觉间肆无忌惮地蔓延,安九思来想去,决定短时间内先不去见叶棠欢。

他坐在教室里看着手机里叶棠欢的照片发呆,那是她吃冰淇淋的时候被他偷拍下来的,嘴角沾了一圈奶油,有点滑稽,但还是很漂亮。

朋友偷偷瞥了一眼,挤眉弄眼地问:“这是谁啊?”

“她是我……”安九贼溜溜地回头看,某人不会出现,可他还是心虚得不行,“姐!”

“这样啊!”朋友无趣地坐回座位,“长得和你还挺像的。”

“是吗?”安九诧异,仔细一看,眉眼之处还真是有那么几分相似。

这天下午,叶棠欢打电话给安九,说是生意不错,要请他吃饭庆祝一番。

安九不想去,又不愿拒绝她,眼珠一转,计上心头,他对着话筒讲到:“要不,你来我家吃饭吧!”

电话那边的她犹豫了一会儿,最后还是应承了下来,条件是,由她来买菜。

叶棠欢提着大包小包来到了安九给的地址,他站在小区门口的路灯下等她,鹅黄色的光线下,棠欢有了一种回家的温暖。

两个人肩并肩走,房门一开,叶棠欢的嘴巴张成了O型。

本以为安九是一个人住,谁知他父母都在。这样的阵势摆得有点恐怖,而且要是让韩逸帆知道她都来见安九父母了,他一定会暴跳如雷。

安九妈妈把菜接了过去之后拉着她的手坐在了沙发上,安九爸爸端茶倒水切水果,显然是把叶棠欢当成了贵客。

“谢谢叔叔!”她接过茶杯,弯腰道谢,心中却早就有一万只羊驼在欢快地奔腾。

该死的安九不知去了哪里,没人给她解围,她只能硬着头皮坐在那喝茶。

一杯、两杯、三杯……

安九爸爸一直在和她聊天,从上哪所学校、成绩如何、和同学相处得是否愉快,再到手背上的青色印记是不是胎记。

有人说话也能免得尴尬,叶棠欢抬起头来仔细端详面前的中年男人,头发和皮肤虽然已经有了沧桑的痕迹,但也不难看出,他有着和安九如出一辙的眉眼。

餐桌上,安九一直在给她夹菜,纯白的瓷碗里堆了小山一样高,安九爸爸就笑:“别见外,就当是在自己家。”

“对,你是我姐,和我们是一家人。”安九跟着附和。

棠欢忽然觉得鼻子酸酸的,这样的场景,和着饭菜的香,就好像做梦一样。

“别见外,别见外,亭亭,你可别见外!”

叶棠欢手里的筷子啪地一声掉落在地,下一秒,她逃也似的消失在众人视线里。

安九追出去,电梯门已经阖上,他改走楼梯,柔软的拖鞋底敲击在地面上,发出了焦急又清晰的响声。

“姐!”他站在大门口朝已经走远的叶棠欢的身影大喊道,无奈对方对他不理不睬,索性坐进路边的出租车里绝尘而去。

(六)你若是还记得尊严这一说,那就永远都不要去见他

叶棠欢刚出生的时候父亲给她取名叫安亭。可还没等到她上户口的那天,他就执意和母亲离了婚。

母亲带着她离开再嫁,替她改名叫叶棠欢。

叶棠欢从有记忆开始就一直没见过自己的亲生父亲,继父始终是继父,和她之间的关系始终都是淡淡的,后来母亲生了妹妹,叶棠欢就更觉得自己是个累赘。

妹妹身体不好,母亲一年到头带着她四处就医,久而久之脾气就变得有点暴躁,偶尔发起火来,还会责骂棠欢不够懂事听话。

这些年来,叶棠欢时常会想到未曾谋面的父亲,尤其是在因学费犯愁之时,听着继父口不择言之际。

这样的思念每加深一点,怨怼就更多一些。

十六岁之后,生性好强的叶棠欢为了给妈妈减少压力,就再没从家里伸手要过一分钱。

她打零工供自己读书,一年到头住校,偶尔回家里看望母亲,还会给继父带回一些礼物。

可她的心中仍存有希望,幻想某天下午,父亲会站在大门口拿着照片冲她招手,问一句:“你是不是安亭?”

这样的幻想每过一年她就会更失望一点,如果说在过去的二十年里,在她最需要他的时候,他都没有出现过,那是不是也说明了,也许她在他的心里,没有那么重要呢?或许他早就忘记自己还有一个女儿了!

所以后来,在他又突然之间出现的瞬间,叶棠欢只觉得手足无措,想要迅速逃离!

那些曾经逝去的悲伤如今又在胸腔里波涛汹涌,这让叶棠欢一时间无法应对。

她深切地记得,小时候她和母亲争吵,她蹲在墙角痛哭,质问母亲,倘若当年他们不曾离婚,那么现在的她是不是也不至于这般煎熬。

“这些年我们一直在这所城市,即使搬过几次家,想找的话也是轻而易举。可是十几年过去了,他近乎是音讯全无,他早就不记得你了!叶棠欢,你若是还记得尊严这一说,那就永远都不要去见他。”母亲站在离她很近的地方看着她,最后将她那一丝希望击碎。

毫不留情。

如今,他又有了一个儿子,便想要回到过去将这些年的空白用几句话就填补回来,那怎么可能呢?

她可是叶棠欢,高傲得不可一世的叶棠欢!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一个人扛下来的叶棠欢!

周末宿舍空无一人时,她因为怕黑而一个人瑟瑟发抖地躲在被子里,却只能用手机里微弱的亮光驱除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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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赚钱受尽白眼,本该和同龄人一样无忧无虑的时候却过早承受了太多。

明明很悲观,明明害怕孤独,明明脆弱得不堪一击,却还是大声宣称自己是乐观主义者。

这么多年过去了,她早就不再是安亭。

(七)大恩不言谢

叶棠欢攒够了下学期的学费,便停止了她的生意,也再没见过安九。

倒是空下了大把的时间和韩逸帆在一起,也算弥补了之前对他的冷落。

可无巧不成书,越不想看见谁,他就越是在你眼前晃悠。

和韩逸帆一起吃饭的时候恰好赶上安九在隔壁包厢;逛街的时候遇到安九在路边卖棉花糖;就连看电影,也和他买的邻座。

叶棠欢小心地观察韩逸帆的表情,并未发现什么异样,而她又不好发作,只能一忍再忍。

散场的时候,叶棠欢打着哈欠起身,安九拉了拉她的衣襟,弱弱地唤了一声:“姐!”

“闭嘴!”叶棠欢把空掉的爆米花桶塞进他怀里,转过身去风风火火地跑开。

谁知安九又喊了一声:“姐夫!”

已经消失在黑暗中的韩逸帆像听到什么神奇的召唤令一样,喜笑颜开地答了一声:“在这里!”

叶棠欢对他那一副幼稚样感到咂舌,却也无可奈何地被他拉着手屁颠屁颠地往回跑。

“站住!”叶棠欢恨铁不成钢地吼道,“跟我回去!”

韩逸帆把手臂上的外套搭在后背上,疑惑地看着叶棠欢,似乎怎么也想不明白,为什么一夕之间,她对安九的态度就来了个三百六十度大转弯。

直到他的手机从衣兜里滑落下来,屏幕上亮晃晃地显示着安九的信息:

大恩不言谢。

原来从一开始见面,安九就想起来,一直锁在爸爸抽屉里的照片上笑靥如花的女孩子,就是叶棠欢。

所以他事先用十瓶养乐多买通了韩逸帆,同他一起里应外合。

叶棠欢终于明白,一切都是她太天真了。

她用力甩开韩逸帆的手,任凭他在身后声嘶力竭地呼唤着她的名字,她仍然不肯回头。

不是不肯,是不能。

那身后是她好不容易守护了二十年的自尊心,一碰即碎。

可是,一直以来,韩逸帆是最了解叶棠欢的人。

只有他才见过她醉酒之后痛哭的模样,只有他才知道她最擅长口是心非。

所以他和安九一唱一和地演了这场戏,无非就是想圆了她多年来的一个梦。

她不说,不代表不想,她愤怒,也只是为了掩饰。

他懂的。

(八)信件来自一九九七年

安九和韩逸帆的计划又一次落空,叶棠欢干脆就彻底断掉了和他们的联系。

这下子,连向来十拿九稳的韩逸帆都开始慌了。

他几乎打遍了她同学的电话也没有她的消息,最后他坐在台阶上如释重负地对安九说:“她八成是回家了,她已经一年多没回家了。”

叶棠欢只在家里住了一晚,隔天就去了乡下小镇的外婆家。

五岁之前,叶棠欢一直和外婆住在一起,有时候在母亲那里挨了打,她就会跑到外婆身后。她像一只护着孩子的母鸡一样张开臂膀,把母亲轰走。棠欢觉得,她最幸福的时光,就莫过于此了。

外婆的腰身已经佝偻,走路走得多了也会喘着粗气,鬓角的头发变得花白,看得叶棠欢心里泛酸。

她所有小时候的照片几乎都摆放在外婆家里,她打开相册,照片的边角已经就着时光一起发黄。一张张拭去灰尘,翻到最后一页,是一个陈旧的信封。

寄件人:安陆。

收件人:叶子青。

信件来自一九九七年,在叶棠欢刚刚五岁那年。

她忽然就哽咽得不能自已,蹲在相册前任凭眼泪流淌成河。

她一直以为父亲从来就未思念过她,也不曾在某事某刻寻找过她,累积了二十年的怨恨,这一刻,却变得毫无意义。

叶棠欢回到H市的第六天下午,在学校的大门口,她看到了安陆的身影,手里还提着一大袋水果。

这一幕,她曾梦到过许多年。

学校对面的“年轮咖啡”里,叶棠欢静静地望着窗外。

安陆坐在对面缓缓张口:“那年我们离婚之后她带着你离开,开始那几年我想办法打听到你们的地址,也给你妈妈写过无数封信,但都杳无音讯。你五岁那年我写了最后一封信给她,我知道她不想带着你见我,我只希望她能在每年你过生日的时候拍一张照片给我寄过来。”

安陆摘下眼镜,用纸巾擦了一下眼角,继续说:“后来你外婆寄了一张你的照片给我,说起来,她不识字,照片背面歪歪扭扭地写了几个字,告诉我你们搬家了。我明白她的意思,从那以后我就再没寄过任何信。”

那年叶棠欢刚上幼儿园,外婆问她“搬家了”几个字怎么写。当时她是跑去问过老师之后一笔一划地教给外婆。

时过经年,她甚至能联想到,外婆对照来信的地址小心翼翼地填上信封,又偷偷摸摸地去邮局寄出去的情形。

叶棠欢在五岁之前,安陆经常寄信给她妈妈叶子青,每一次被继父发现都是一场大战。在她五岁生日那天,叶子青把安陆的信拿去读给叶棠欢的外婆听。读完以后便下定了搬家的决心。

叶棠欢终于明白,为什么外婆每一年都要求她在生日的时候拍张照片寄给她。

安陆隔着桌子握住了叶棠欢的手,老泪纵横:“后来房子拆迁,我不得不搬家,但是我没有办法通知你外婆,信上又没有来信地址。搬家前几天我彻夜难眠,一闭上眼睛出现的全是你的样子。”

安陆拿出一个盒子放在桌子上,打开来看,是叶棠欢从小到大的照片。照片的边角同样已经泛黄,却没有一丝皱褶。

窗外的夕阳开始泛红,眼眶中逐渐盈聚的晶亮液体早已模糊了她的视线,叶棠欢嘴角一扬,轻声地说:“爸!”

(九)悲伤与欢乐对等

奉父亲大人的命令,安九给叶棠欢带来一个存折,安陆开这个账户开了二十年,给安九的钱有多少,他就在里面存了多少。一起的还有一个账本,每一笔钱都有明细。

“姐,老爸说,有了这个,你以后就不用再打工了。”

叶棠欢瞥了一眼,如获珍宝一样双手接过,回头双眼如星般闪烁,对韩逸帆说:“看见没,我发达了!”

韩逸帆不屑地瞪了她一眼之后又与安九面面相觑,最后嗤笑出声音来。

果然,聪明如他,全天下最懂她的人,还是他。

然而,叶棠欢的职业生涯并没有就此结束。按照她的话来说,像她这样的人,如果闲下来会找不到存在感。

但是她终于开始相信,悲伤与欢乐对等,上帝在为你关上一扇门的同时,也为你打开了一扇窗。

编辑/琴子

7.春风十里不如你原著小说结局 篇七

万物生长三部曲”的第三部,作品情节与风格都一脉相承。《春风十里不如你》讲述的是秋水和白露的爱情,秋水是土生土长的北京人,在父母的要求下报考了本硕博连读妇科专业。八年的大学生涯,他结识了爱人白露和一群好兄弟。毕业后,秋水和白露也分手了。多年之后,秋水依然孑然一身,朋友们不同的生活轨迹让他伤感,对自己的青春时期也有着特殊的感悟和怀念。

毕业后秋水和白露也分手了。多年之后,秋水依然孑然一身,朋友们不同的生活轨迹让他伤感,对自己的青春时期也有着特殊的感悟和怀念。

“爱是很重要的事情,你会遇到一个人比一切都美好,酒足饭饱总会想起她。《北京,北京》主要就是写的那种感觉,主题就是‘除了爱你,我没有别的愿望’。”

8.春风十里不如你高一优秀作文 篇八

――题记

印象中,你那灿烂的笑容,似春风暖阳,泊在心间,温暖,蔓延开来。真好,我的世界因你而美丽无比。

第一次见你,是在操场上,虽不知你在干什么,却瞥见你的笑,那样绚丽。温柔的,让世间一切冰冷化为热情。我喜欢你笑,因总觉得世间柔情万种,尽在你那漾起的微笑中。

1500米练习。

那天我感冒,虽说也算不上什么大事,但在田径队,我得跑1500米。真巧,那天你也有给我们上课,知道我感冒,可你默不作声,我站在起跑线上那一刻,你也并没有让我去休息。心中原本的晴朗,此时,暗了3秒。我开始跑,竭尽全力地跑,可依旧,在最后一名徘徊,我本以为你会鼓励我的,于是,我一次次地把目光投向你,但你根本没有看我,直至我以最后一名跑过终点线,眼前漆黑一片时,你也并未多语,黑暗悄悄潜入心中,是的,我跑砸了,不可逃避的现实在我面前,我像是坠落悬崖。

你走上前来,缓缓蹲下,拍了拍我的肩膀,当我用一双极度迷茫的眼睛望向你时,你笑了,笑得如春光般明媚,“没事的,这次是因为你感冒,但是,你的呼吸节奏确实有问题,如果下次不感冒的话,可能还是跑不快的,况且,我们不能一直为跑得慢而找借口。”我轻轻点点头。你又笑了,带着温暖的光芒,拉我起来,一点一点教我如何调整呼吸,望着你一次又一次扬起的嘴角,带有力量的眼神,我竟练习得很好,运动会时,得了铜牌……

也许你并不觉得这有什么大不了,但是你的温暖,将我那时的世界,点缀得绚烂无比,你,是我的体育老师。

9.十里春风不如你,长大我要当翻译 篇九

但是最近,我的颜粉们突然冷漠了,再也不给我喂食了,我就这样活生生地饿瘦了!后来我了解到这全都赖程家阳,一个比我帅、还比我有才的翻译。为了赢回大家的追捧,我打定主意要搜集翻译官们的黑料,结果随手拉出来五个男翻译,个个都是人中龙凤!我卸下高贵的面具,尖叫着跑开了,但是对翻译官的敬爱,又让我不得不跟大家分享这些神奇的男子,即使我的脸上早已布满了自卑和屈辱的泪水。

●堂邑父:张骞背后的男人

公元前138年,汉武帝单挑匈奴失败,于是派张骞联合月氏群殴。

出使西域并非一场说走就走的自驾游,路途遥远,语言不通,还会被当作间谍关进小黑屋,被这样那样什么的。

汉武帝于是将堂邑父赏给张骞,负责指路、翻译、打怪兽,大约也有排遣孤寂的功效。我是指天黑之后谈谈人生理想、军事战略之类的,没有别的意思。尤其没有暖床这种意思!

堂邑父是张骞的贴心小棉袄,他精于骑射(精于骑射……难怪深受赏识!呵呵!),在西域长大,熟知走匈奴哪里的路不磨鞋,哪里的特产地道便宜,因此走上了一条升职加薪的外交道路。

出使并不顺利,张骞刚到匈奴就被抓了,堂邑父奋力救出男主(人),一行人来到月氏,但是月氏拒绝了狗拿耗子这种事情。张骞垂头丧气,回去的路上又被匈奴扣留了。

堂邑父无奈而宠溺地摇了摇头,救出张骞后,两人再次逃脱,成双成对地回到长安。

史书记载这段历史:“堂邑父胡人,善射,穷急射禽兽给食。”大致意思是张骞饿得嗷嗷待哺,堂邑父看着心疼极了,于是射小动物给张骞吃。

感觉有点儿心酸,又蛮幸福的样子……

●张德彝:第一个有从业资格证的翻译

张德彝出身北京同文馆,但参加高考才能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所以大家都嘲笑他是“学鬼话”。

毕业后,张德彝进入国家编制,多次用公款旅游,小小年纪就实现了环游世界,心里肯定特别虚荣特别美。

张德彝在国外见识了许多新鲜玩意儿,他跟乡亲们炫耀自行车:“前后两个轮,上面坐着外国人,脚不停地踩,摇头晃脑的,特傻。”乡亲们都用羡慕的目光仰视他。(看到这里时,我扔掉了自己心爱的自行车。)

张德彝还把美国总统府译为“白房”,估计这就是“白宫”译名的由来。

他在国外写了很多日记来缅怀自己曾经在夕阳下的奔跑和逝去的青春,依次编为《航海述奇》《再述奇》《三述奇》直至《八述奇》,他用这种毫无新意、甚至是敷衍的标题,描述了他眼中新鲜的西方社会。

当他遍游异国,跟洋人叽里呱啦地交谈时,那些嘲笑过他的人,只能搬张凳子坐在胡同口,津津有味地阅读他的日记。

是不是很励志!多看书,尤其是《桃之夭夭》这样包罗万象的书,才能学得更多,见识更广,在同龄人中脱颖而出,有×可装!

●辜鸿铭:生活就像一只鸭,表面从容淡定,其实水底下的脚丫子拼命地划。

辜鸿铭,晚清重臣张之洞的外文秘书,后来去北大当了外语系“叫兽”。

辜鸿铭精通英、法、德等九种语言,获十三个博士学位,这根本就是那种会流七种颜色眼泪的杰克苏少年!

粉丝们都夸他:“老公好棒!”却不知道他是靠死记硬背来学习。好佩服,好心疼,老公好棒!

辜鸿铭曾在英国故意倒拿报纸,英国路人笑他傻,辜汤生不屑道:“英文这么简单的东西,正着读显不出本事。”然后用地道的伦敦腔倒读报纸,把英国人惊得宛如智障。

有记者问他:“怎么稳定中国政局?”他甩了甩马尾辫,高冷道:“很简单,把当官的统统拉出去做掉,政局就安定了。”官员们听了都气得不行不行的,但又吵不过他。

他生在南洋,学在西洋,婚在东洋,仕在北洋,还翻译出版了德语和英语版的《论语》!要知道中文版的《论语》我都看不太懂!

最值得抱大腿的是,辜鸿铭在国外期刊发表过许多爱国文章,笔名叫:一个中国人!

A:这是一个伟大的爱国诗人,所以我们用吃粽子来纪念他。

B:滚!

●林纾:来是come去是go都搞不清

林纾小时候读书简直是丧心病狂的刻苦,没钱买书就去抄书,夜以继日地学习。他最喜欢的一句话是“要么读书要么死”……(我死,我死还不行嘛!)

林纾有个玩得好的叫王寿昌,王寿昌的法语很厉害,但是文笔不好,所以邀林纾合作翻译《茶花女》。大致翻译过程是这样:王寿昌直译——“女人,卖花,叫,马路”,林纾整理——“一卖花女子沿街叫卖”。而且林经常能猜出下一句,甩了其他同传4008460988条街不止!

当时闽江的一条小船上,常可看到这样一幅浪打浪的景象:少女情怀总是诗,林纾很容易被故事主人公打动,王寿昌也是性情中人,每译到缠绵悱恻的情节,两人就在光天化日之下哇哇地哭,之后被朋友传为谈资,在朋友圈内疯狂转发。

两年后,二人所译的《茶花女遗事》出来卖了,由于浪打浪的景象上过琅琊榜热搜,因此销量遥遥领先,围起来能绕地球两周。

之后的二十七年里,林纾在完全不懂外语的情况下,与小伙伴合作翻译了两百多部西洋名著,如《大卫·科波菲尔》、《鲁滨孙漂流记》等,开辟了一条发家致富的小康之路。

A:请问为什么是甩了4008460988条街,这串数字有什么特殊的含义吗,破译了密码能找到宝藏,或者有什么惊喜吗?

B:会听到魅丽客服软萌甜糯的声音。

●朱生豪:你如不爱我,我一定要哭。你总不肯陪陪我玩。

朱生豪,笔名朱朱。听起来就很暖,身娇腰柔易推倒对不对!

他十岁没妈,十二岁岁没爸,是白菜地里的小豆芽。大学毕业后进入机关工作,每天没什么事儿,就是编外语词典,喝酒吃饭,福利好得不得了。

朱朱是妥妥儿的穷二代,工资不高,名气也不大,似乎没什么撩妹的资本。但那是一个不要房子不要车的年代,朱朱的颜值和才华,注定了桃花会朵朵开,况且他后来还重拾梦想,翻译了莎士比亚全集!

但是,他不喜欢别人,就只喜欢宋清如!宋清如不理他,他就天天写情书,臊得人家大姑娘没处躲没处藏的……

朱生豪吊打单身狗

我想要在茅亭里看雨、假山边看蚂蚁,

看蝴蝶恋爱,看蜘蛛结网,

看水,看船,看云,看瀑布,

看宋清如甜甜地睡觉。

醒来觉得甚是爱你。

我渴望和你打架,也渴望抱抱你。

我是宋清如至上主义者。

10.老同学散文:春风十里,不如见你 篇十

我们彼此看着熟悉而又陌生的面孔,那种青春激昂再一次来临,我们感慨原来我们的青春宿命是这样的结局,回想到冰冷剪刀下的秀发,总以为青春没有了美丽,总是为稍稍留长的头发惴惴不安,为漂染的亮丽备受惩罚,我们的队长,教员,班长,曾经以为最严厉的人,如今却成为最可爱的人,小小的教室,充斥了我们的孜孜不倦,简陋的宿舍,流淌了我们的欢声笑语,也埋葬了我们的浑汗如雨,学校的食堂和学员之家的味道永远留在了记忆里,我们原本以为枯燥的军校生涯,原以为只有学习,卫生,军训,加上别人无法理解的绝对服从命令,会把青春的色彩抹去,现在回想起来,青春并没有荒废,而是在格式化的军营里更加光彩夺目。

点点滴滴的记忆扑面而来,对于所有所有事,哪怕当时是最大的处分,最懵懂的爱情,最唯美的细节,最严厉的教训,最耻辱的过去,却都被无情的岁月轻而易举的抹去,所有的惊天动地都淡忘了,剩下的却只有深深的情义。

不得不承认青春已落幕,我们从青涩到而立,这十年来我们都找到了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我们没必要去计较身份,地位,财富,只珍惜来之不易相处的时光,大家都感慨十年来女生们并没有苍老的痕迹,而是容颜姣好,自信洋溢,男生们除了发福的肚子还是有些孩子气,我们一起做饭吃饭,交谈甚欢,一起唱歌释放疯狂的自己,但是也许回归到现实忙碌的生活中,我们并没有时间去缅怀青春,即便如此我们的情谊也会因为时光的流逝愈加浓烈。

11.《春风十里不如你》观后感 篇十一

下乡前,成功当上了五年级的班主任。我一直在猜测和幻想,到底我的班级会是什么样的。开课那天,当我走进我的五年级,所有学生的目光齐刷刷的投向我,有点尴尬又有点微妙。

第一节课,班里的学生有点不听话,任课老师挺生气的,不是因为太乱而是因为太安静,没有人理老师,这是我万万没有想到的。和学生交流之后才知道,原来他们还没有适应,而且很害羞。

后来的九天,我们班的同学一直都很安静,从来不在课堂上交头接耳,扰乱课堂纪律,对老师提出的问题,也有人愿意举手回答了,而且人数越来越多,我很欣慰。每次开会,大家都说四年级的好活泼,五年级的好安静。

安静的五年级给了我太多惊喜,让我成了几个班主任里最有幸福感的一个,他们会写信给我,跟我说喜欢我,会在折纸课和画画课后把自己的作品送给我,会在其他老师开玩笑时护着我,会在我面前大声合唱“当你的眼睛眯着笑……”每每这时,我都非常感动。

最让我记忆深刻的就是,他们知道我听不懂粤语,所以拒绝了语文老师提议的粤语歌;知道我有腿伤,会慢慢跟着我。他们叫我马总,说他们自己都是我的马仔,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全校都叫我马总,队员们都知道我们班的人是我的马仔。

私底下我们的队员都说,其他班的学生除了班主任也会喜欢别的老师,五年级的就独宠他们班主任一人,连我们队内最漂亮,人气最高的梦莹都说所有班级都有人写信给她,就五年级没有,我想偷偷告诉她,我们班的人大部分都把信给了我……

回校那天,孩子们一大早就来送我们,我们班的孩子们帮我拿行李,搬东西,上车前,一个学生抱着我,嘴上说再见,但手却不松开,那个时候,我的.心都碎了,我很想留下来,不想离开他们,但是现实是残酷的,当车子发动,好多孩子都哭了,老师们在车上也都哽咽。

我喜欢称他们为我的孩子们,我的崽子们,这十天,本来不喜欢小孩的我母爱泛滥,孩子们的纯真和爱打动了我,我也毫不掩饰的跟他们说,我爱他们,感谢他们,舍不得他们。

12.《春风十里不如你》观后感 篇十二

越过越烦

墙外的风光呢

引得你艳羡

别样的浅薄哦

触发你冲动的灵感

不能容忍你拙劣的谎话

痛心你用流俗掩盖自己的才华

我疯狂地虐你

折磨抓狂,无尽的咒骂

我失望的眼睛里,映着你的失望

你对抗的态度里,翻录着我的对抗

我下定决心

如果你说分手

我一定挥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你决绝的态度,向全世界表明

我一旦转身

你一定潇洒启程,去追寻别样的人生

怎能忘记那荡气回肠的爱恋

至今回味那深入骨髓的缠绵

有人说

一转身,就是一辈子

对很多人,我会潇洒舍弃

对很多事,我会慢慢忘记

但是对你,我却迷失自己,卑微到尘埃里

呵,我想再试一次

13.春风十里不如有你作文 篇十三

从小学的不紧不慢,到中学的分秒必争。无论是生活上还是学习上,都被压得喘不上气。而每天晚上回家,最大的慰藉莫过于一碗浓香四溢的鸡汤。暖暖的,暖化了冬日留下的寒冷,驱走了一切的疲累。

手捧一碗热气腾腾的鸡汤,眼前仿佛又浮现出外公慈祥的脸庞。第三次月考的时候,因为沉迷于手机,成绩一路下滑。面对老师的批评、同学们的冷嘲热讽和父母的叹息,我的自尊心立刻支离破碎,整个人成了一具行尸走肉,一蹶不振。

那天晚上,天还在下雪。夜晚的`空中显得孤独凄凉。刚刚冒着风雪跑回家,门外就想起了敲门声。“谁呀?这么晚还来敲门。”我嘴里嘀咕着,极不情愿地打开门。

是外公!我先是一惊,外公指了指手中的保温桶,温和地说:“给你煲了点鸡汤,还是老母鸡呢!快趁热喝了吧。”我鼻子突然一酸,原来还有人关心着我。但我竭力忍了下来,点了点头。外公没再说什么,通红的脸上洋溢着微笑。他用那双布满老茧的手拍了拍我的肩膀,有力又温暖,随后转身离去。

我跑到窗户边上,不顾外面的风雪,将头探出窗外。外公高大的背影似乎没有什么能催到。一步一步,在雪地上踏出朵朵雪花。微弱的灯光下,只有一个人在空旷的街道旁行走着。灯光将他的背影拉得很长,很长。

我无法平静下自己的心。盛了一碗鸡汤,汤中不仅有鸡肉,还有山药、金针菇、红枣…,外公还记得这些都是我最爱吃的。我再也忍不住了,雨点般的泪珠滴落在碗中。我双手不停地颤抖,捧起碗来喝了一口。满口回香,就像那份温暖,直达心头。

那一晚,我知道自己收获的不止一碗鸡汤,还有陪伴。即使在你最失落的时候,他也会冒着风雪为你送来鸡汤;即使在你最无助时,也总会有一双手拍着你的肩;即使在所有人都对你失望时,也总会有人,记得你爱吃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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