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消防规划的现状与对策研究

2024-10-16

城市消防规划的现状与对策研究(共10篇)

1.城市消防规划的现状与对策研究 篇一

摘要:伴随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和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消防安全问题愈来愈受到普遍关注。城市消防安全管理作为城市管理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保障城市发展、保护人民安居乐业等方面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本文以城市化进程的消防安全现状为切入点,结合曲靖市麒麟区当前消防管理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分析,试图从城市消防规划、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城市社区消防工作、专业队伍培养和消防宣传教育等方面提出了一些对策思考。

关键词:城市化;消防安全;对策

中图分类号:TU998.1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9-9166(2011)017(C)-0319-0

2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社会迅速发展,我国的城市化正以惊人的速度向前推进。据统计,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的城市化率从20%左右提高到44.9%。在城市化进行的快速推动下,大量人口聚集,人们消费结构、生产方式向多元化发展,公共场所、大型商场、娱乐和高层建筑、企业等场所高度集中,城市人流、物流量集聚增加,使得各种威胁城市安全的火灾隐患风险激增,为城市消防安全运转带来了新的压力。

一、消防安全是城市化发展的重要保障

城市是人类文明的标志,是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伴随现代化水平的快速发展,城市人口、建筑、财富、生产生活集中的聚集效应明显,不仅表现在经济快速增长方面,而且也体现在消防安全需求方面。城市化是指指人类生产和生活方式由乡村型向城市型转化的历史过程,表现为乡村人口向城市人口的转化以及城市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由于城市发展过快,带来了生产力要素过度集中的现象,城市人口稠密、建筑物集中、生产资料集中、财产密度大,给消防安全带来一系列负面效应,一方面增大了火灾发生的可能性,另一方面大大增加了灾害的破坏性,严重威胁城市的安全,甚至影响经济快速稳步发展。据统计,近年来,我国城市火灾发生起数超过10余万起,年火灾直接经济损失高达数十亿元,因此,准确把握城市化发展规律,深入研究城市化给消防安全带来的难题,采取有效措施,寻求科学对策,遏制城市火灾频发势头,为快速城市化进程提供消防安全保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当前城市消防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

火灾是指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火灾事故是与人类社会密切相关的一种多发性灾害,由于其发生的不确定性和灾害的易蔓延性,火灾事故后果均较为严重。新《消防法》明确规定消防工作的总体任务是: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消防工作具有社会性和广泛的群众性,涉及到各行各业、千家万户。我国消防工作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这一方针科学的阐释了消防工作主要包含“消”和“防”两个方面。“预防为主”就是在消防工作中要坚持把预防工作放在首位,积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把防火安全措施、技术和管理工作落实在灾情事故之前,做到防患于未然;“防消结合”就是要把防火、灭火两方面工作有机结合在一起,在积极、扎实地做好火灾预防工作的同时,做到相辅相成、互为保障,同时不断加强公安消防部队、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等队伍的建设,做好城市整体消防规划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从而提高灭火作战能力。

三、麒麟区快速推进的城市化凸显消防安全瓶颈

麒麟区是云南省曲靖市政府所在地,也是曲靖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下辖3个镇、3个乡、5个街道办事处。“十一五”期间,麒麟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确定了“建设经济强区、构建和谐麒麟、奋勇争先排头”的发展基调,取得了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胜利,完成区域内生产总值315亿元,同比增长

12.7%。在麒麟区快速城市化发展的大背景下,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2010年实现区域内工业总产值453亿元,同比增长15%,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实现产值409亿元,同比增长16%;中心城区城市人口达60万人,城市面积增长到56平方公里,5年新增近25平方公里,辖区内已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达141栋,在建高层达197栋,迈进了大城市行列。然而,随着麒麟区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现有公共消防设施却严重滞后于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快速发展与公共消防安全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

(一)城市消防规划滞后。城市消防规划主要包括城市消防安全布局、城市消防站及消防装备、消防通信、消防供水、消防车通道等。目前,随着麒麟区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使用功能的转变,消防规划跟不上城市规划调整的步伐,留下许多消防安全隐患。

(二)市政消防设施缺乏,消防供水不足。麒麟区是一个典型的经过旧城改造而发展起来的,城市消防供水同样存在着普遍性问题。一是水量较小,压力不足。城市供水管道在建设时,往往只考虑了生产和生活用水,未将消防用水考虑进去,供水管网小,满足不了灭火所需的水量和水压要求。二是供水管道陈旧,年久失修。部分路段地下老管网未及时得到更新,且大部分与民用水、工业水混在一起,加之城区规模不断扩大,市区高层建筑及商业网点不断增多,用水量剧增,导致消火栓达不到出口压力的规范要求。麒麟区就曾出现过城区主干道南宁路市政消火栓长期无水的现象。

(三)消防站建设、装备不能满足形势需要。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消防站责任区面积远远大于规定要求。《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规定:消防站的设立标准应以消防队尽快到达火场,即从接警起5分钟内到达责任区边沿为一般原则,它的责任区面积约为4—7平方公里。按照规定,麒麟区投入执勤的消防站至少应有7—9个,但目前承担灭火和应急救援的消防站只有4个,无法满足5分钟到达责任区边缘的要求,由于消防站数量不足,导致责任区面积过大,长期超负荷运转。加之,主城区大队缺乏必要的举高类消防车,车辆、器材装备及消防队员个人防护装备配备不足,直接影响了灭火救援的战斗力。

(四)消防监督、宣传工作覆盖面不广。一是由于警力不足,制约了公安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阻碍了公安消防机构加强执法队伍、执法质量和业务建设的步伐。二是消防宣传氛围不浓。虽然公安消防机构在消防安全宣传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社会上仍有部分人对消防宣传缺乏足够的重视,认为消防宣传可有可无,不能把消防宣传摆在突出的位置,仍存在消防部门唱独角戏得尴尬局面,阻碍了消防工作社会化的进程。

四、城市化进程中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对策研究

(一)加强消防规划的前瞻性和预见性

在组织实施城市消防规划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新《消防法》和国家现行的有关法规和技术标准,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和“科学合理、技术先进、经济适用”的规划原则,对城市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给水、消防通道、消防通讯等公共消防设施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在坚持解决原有火灾隐患的同时保证不增加新的火灾隐患。要以制定“十二五”规划为契机,在掌握较确切详实的第一手资料上,给城市建设把好脉,并根据城市发展现状和远期发展规划为城市建设定好位,才能在城市消防规划中做到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二)加强对城市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通过近期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发现,无论是市政消防设施还是建筑消防设施普遍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的倾向。许多消防设施设备由于缺少经常性的检修与维护,变成了“聋子的耳朵”,既造成了原投资的浪费,又形成了严重的火灾隐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夯实城市社区消防工作

城市火灾主要集中在居民家庭及一些“四小场所”,火灾原因主要集中在电气、用火不慎以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不当等。虽然其火灾损失往往并不严重,但也给居民的工作、学习、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影响。因此抓好社区工作对健全城市化进行的消防安全防范体系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一是建立完善群防群治管理网络。把社区所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居民住宅物业管理单位等纳入群防体系中统筹考虑,规范合理的社区消防工作机制。二是借助社区人力,加强义务消防组织建设。强化社区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消防保卫力量建设,建立专职或义务消防队伍,开展火灾预防、初期火灾的扑救和联防。三是实行动态型消防管理,积极开展自查、巡查,主动消除火灾隐患。开展经常性的防火检查,保障社区内的消防车道畅通,保障社区内的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定期对社区居民住宅楼的消防设施及公共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四)加强专业队伍建设,提高城市应急救援能力

加强消防专业队伍建设,提高社会抢险救援能力是快速城市化进程对消防工作提出的新需求。随着城市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城市各类灾害事故频繁发生,气象异常、地震、危险化学品泄漏、核放射事故、恐怖袭击、爆炸、火灾、风灾、洪灾、雪灾、道路交通事故等各类公共突发事件,给社会面的安全稳定和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严重挑战。

(五)加强消防宣传力度,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构建社会化的大消防格局,消防宣传至关重要,借助新《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条例》重新修订颁布实施的有利契机,积极推动政府开展影响力大、覆盖面广的消防宣传活动,促进全社会消防常识、法制意识的整体提高。一是加强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在组织各部门和消防志愿者开展消防宣传“五进”活动的同时,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设立宣传栏、张贴宣传画、发送手机短信、出动流动宣传车等方式,广泛深入开展普法和传播消防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各类宣传活动。二是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采取刊播消防公益广告、制作专题节目、宣讲消防安全常识等形式,积极营造社会关注消防安全的良好氛围。三是在“119”消防宣传日以及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中,大力开展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常识宣传,并组织群众开展疏散逃生演练、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切实提高群众火灾预防能力和应急自救逃生能力。四是积极推进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推动社会单位自主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通过一系列宣传工作逐步形成消防安全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作者单位:曲靖市麒麟区公安消防大队

作者简介:胡伟(1982—),男,云南曲靖人,曲靖市麒麟区公安消防大队助理工程师,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消防安全与管理;李志军(1983—),男,河南周口人,曲靖市麒麟区公安消防大队助理工程师,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消防安全与管理。

参考文献:

[1]唐小飞.浅谈我国城市化建设进程中的消防安全现状与预防对策[J].警察技术,2002,3.[2]秦志添.浅谈城市化进程中的建筑消防安全工作[J].山西建筑,2007,9.[3]赵志葵.我国城市公安消防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分析和对策[J].科技信息,2008,10.[4]董飞燕.浅谈如何推进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J].安全,2009,4.[5]邱跃林.麒麟区“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成绩斐然[N].云南经济日报,2010-12-28(B3).

2.城市消防规划的现状与对策研究 篇二

随着我国应急救援体系的发展,消防部队已逐步成为城市主要的应急救援力量,广泛参与到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等公共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中,并承担了部分非紧急的社会救助任务。消防通信是消防部队开展灭火救援行动的根本保障是未来城市应急救援体系中信息通信的主要组成部分。美国911恐怖袭击事件中警察和消防员未建立统一的通信手段而造成的惨痛教训凸现出城市消防通信规划的重要性,所以在城市消防规划编制过程中合理规划和部署消防通信的建设和发展,在规划方针的指导下逐步建立和完善城市消防通信体系,是消防部队在执勤备战和灾害救助中全面发挥应急救援能力的根本保障。

2、消防通信规划的现状

消防通信规划的编制主要由城市规划设计单位和消防部门共同完成。由于城市建设和通信技术的高速发展,各地消防通信系统也在不断的扩展和升级,消防通信建设所依据的《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等规范文件的要求与目前的应用现状相差较大,内容滞后且不全面,对规划编制的指导意义不够充分,一些通信指挥系统虽已达到火灾报警、火警受理、灭火救援通信调度等应用的基本要求,实际中却不能满足新形势下消防部队应急救援通信指挥的需求。并且由于消防通信规划的专业性较强、技术要求高、涉及的领域广泛繁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不均衡等方面的原因,使消防通信规划的编制工作难以有效和深入开展,造成部分城市消防通信规划的内容空泛、缺乏深度、可操作性较差,不能切实有效的指导城市消防通信建设和发展。此外我国的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起步较晚,部分消防通信规划内容仅片面集中于火灾事故方面,缺乏城市应急救援总体发展的综合考虑,造成消防通信建设与城市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脱节。

3、消防通信建设现状

消防部队的信息通信建设按照公安部消防局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部署和具体要求展开,实施主要依靠当地政府财政拨款、当地公安部门和电信部门的通信网络建设以及消防部队自身的信息化装备建设来完成,目前各级消防部队均已形成了相对独立的消防信息通信体系。以下将从基础通信网、消防通信指挥中心、消防综合业务信息系统等几个消防规划中涉及的重点方面具体展开论述。

3.1 基础通信网络

基础通信网络是消防通信和城市应急通信的基础设施,网络的建设直接决定了消防部队的信息应用能力,所以基础通信网络的发展是消防通信规划的重点。目前消防部队依托公安信息网、公众电信网、无线超短波通信网、卫星通信网等多种通信网络传输语音、图像和数据,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消防通信网络体系,以下归纳为计算机通信网、有线通信网、无线通信网、卫星通信和短波通信网等几部分介绍。

3.1.1 计算机通信网

目前消防部队各级单位均已接入了以公安信息网为基础的计算机通信网,这一网络是消防部队数据通信的基础网络,承担灭火救援指挥调度、消防综合信息管理等大部分信息系统的数据传递,并可实现IP语音电话和视频传输等多媒体应用。为保证调度指挥等重要信息的可靠传递,部分节点间还建立了指挥调度专线和备份网路。在消防通信规划中应按照当地公安信息网和消防部队自身信息通信的建设情况以及各级消防部队的信息通信需求,合理规划消防计算机通信网,确保网络的全面接入和可靠畅通。

3.1.2 有线通信网

有线通信网包括报警电话接入和报警信息查询专线、指挥调度专线、办公市话网和公安专线网等通信网络,是城市各级消防队站获知灾害事故发生和传递调度指挥命令的基础信息通信网络。其中报警电话接入专线是用于接受公用电话网的报警和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的火警信号及相关信息的通信线路。报警信息查询专线是用于获取报警电话的位置、装机人身份等信息的数据专线。指挥调度专线是用于连接火警受理终端、各消防站以及各相关联动单位的通信专线。办公市话网和公安专线网是消防部队内部各级部门之间和与公安机关之间通信的办公电话网。有线通信网是传统的消防通信基础网络,目前各城市基本完成了消防有线通信网的建设,在消防通信规划中应以未来网络容量和性能的改进及发展等内容为主,确保消防有线通信网的完备可靠,保证消防部队对灾害事故快速响应和出动调集命令的有效传达。

3.1.3 无线通信网

无线通信是消防部队在灭火救援展开和进行过程中用于灾害现场信息传递的主要通信方式。目前各级消防部队普遍配备了用于现场通信的350MHz超短波无线常规通信设备,并利用转信台扩展网络覆盖的范围。大部分城市还依托当地公安无线集群通信系统建立了消防集群通信网,北京、上海等地还建设了具备网络容量大、通话质量高、应用功能多等特点的数字集群通信网。消防部队以超短波无线通信为基础构成了由城市消防通信指挥网、现场指挥网和灭火救援战斗网组成的三级无线通信网络,并且利用GPRS、CDMA、3G等公众移动通信技术以及超短波、微波数传设备等多种手段建立无线数据通信网,用于传输灭火救援现场的图像和数据信息。此外公众移动电话网也是消防部队重要的辅助通信手段。合理规划城市消防无线通信网,构建可靠的无线通信体系是消防部队在灭火救援过程中战斗力有效发挥的根本保证。

3.1.4 卫星通信和短波通信

在地震、泥石流等大型自然灾害救援或野外应急救援中,依赖中继站的常规无线通信网往往会受到传输距离和范围、电力供给、极端环境影响等方面的局限,不能满足消防部队信息通信的需要,此时卫星通信和短波通信等应急通信方式成为救援现场最有效的信息通信手段。目前公安部消防局已对消防卫星通信体系做出总体的规划和部署,并推进消防卫星通信网的建设,一些城市的消防部队先后配备了“动中通”卫星通信设备、便携卫星站、短波电台等应急通信装备,在玉树地震和舟曲县特大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救助和部分大型跨区灭火应急救援中显现出极强的应急通信保障能力。消防卫星通信和短波通信是应急通信体系中的重要部分,是城市有效抵御极端灾害的基础保障设施。

3.2 消防通信指挥中心

消防通信指挥中心是消防部队信息通信和作战指挥的中枢,具有受理报警、灭火救援指挥调度、信息情报支持等功能,负责火灾及其它灾害事故的接处警受理和消防救援力量的调度指挥。按照公安部“三台合一”的要求,目前我国大部分地级以上城市均已设置了包括治安、交通、消防在内的接处警指挥中心,建立了统一的集中受理和多部门联动的接处警平台,一些城市还进一步将医疗救护、安全生产等应急救援相关的领域纳入其中,并形成城市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部分通信指挥中心还具备使用手机定位技术和GIS技术确定报警人的位置、使用短信平台受理报警、即时监控救援力量的行动状态、通过图像监控系统获取灾害发生区域的现场状况和交通状况等功能。在消防通信规划中应针对本地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未来城市应急救援体系的发展,确定消防通信指挥中心的建设发展方案。

移动消防通信指挥中心是设置在专门的通信指挥车中并集成了消防通信指挥相关功能的移动指挥平台,通常包括调度指挥台、辅助决策信息系统、多种无线通信系统、火场图像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现场广播、供电及照明等其他辅助设备,是众多救援力量参与的复杂灾害事故处置现场中通信指挥的关键因素。按照城市规模和应急救援体系的建设情况,配置不同功能组件和不同移动及通信能力的消防通信指挥车是消防通信规划中的重要问题。

3.3 消防综合业务信息系统

消防综合业务信息系统是包括了灭火救援指挥、消防监督管理、部队管理和消防公众服务等多种应用功能的信息系统集成,是消防通信中应用软件的主要部分。按照消防部队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和部署,各级消防部队将逐步推广和应用包括消防基础数据平台、消防公共服务平台及各消防综合业务信息系统等部分的一体化业务平台。目前各地统一按照公安部消防局部署方案的要求,逐步开展了消防监督管理、部队管理和公众服务等信息系统的推广和应用,而对于消防基础信息平台、灭火救援指挥系统等面向灭火救援指挥和管理的信息系统,因受到基础信息数据库和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的局限,各地的应用程度差异较大。在消防通信规划中,应将建立和完善城市地理信息、火灾风险信息、危险源信息、水、电、生产、医疗救护信息等内容的城市应急救援基础信息数据库,以及按照城市应急救援的具体需求开展消防指挥调度系统、消防指挥决策系统、重大危险源评估系统、模拟演练等系统的应用纳入到消防通信规划中重点建设。

4、未来发展趋势

随着信息通信技术的高速发展,众多高性能的通信技术将逐步应用于消防通信领域中,不断推进消防通信的发展。目前第四代移动通信技术已进入实验性应用阶段,在不久的将来势必将成为消防通信体系中高质量传输数据信息的重要手段。信息通信硬件设备的发展,使信息通信装备的通信性能和移动性能不断提升,设备成本将更加低廉,未来随着多媒体单兵信息装备的深入应用,使灾害救援现场各级指战员具备强大的信息通信能力,数字集群通信、卫星通信、微波数据通信等通信设备也将广泛装备到各级消防部队中,逐步成为普遍配备的常规通信手段。随着城市灾害联网监控系统的建设,消防通信指挥中心可以智能感知火灾等灾害事故的发生并及时获取相关灾情信息,极大的提高消防部队对灾害事故响应能力。此外物联网、遥感技术、传感器技术、Ad Ho c网络等应用于消防领域,可以即时、全面、深入的获得灭火和应急救援现场的灾情状况和救援实力状况,实现天空地一体的消防通信体系和数字化指挥调度体系。在消防通信规划中,应结合未来通信新技术的发展,合理规划和部署城市消防通信建设。

5、问题和建议

消防通信的发展应与城市应急救援体系各方面的发展情况及相关领域的具体情况协调统一。由于通信技术的发展速度较高,消防通信规划编制中应准确预见未来城市消防通信的需求,在首先确立适合消防通信发展总体框架基础上灵活的选择兼容性好、生命力强并具备开放和统一标准的技术和设备,有效避免重复建设,并尽量降低系统升级换代和改造的成本。发展中还应重视基础通信设施建设,切忌盲目追求新技术和热点技术。可靠度和抗灾能力是消防通信系统中不能忽视的问题,应充分考虑应急状况下缺乏电源供给、设备损坏、大量用户占用等特殊情况的系统运行,合理划分系统中紧急与非紧急应用的分工、采取冗余和备份设计、增设应急状态的专用模式等手段提高系统可靠程度和对灾害的抗击能力。此外消防通信系统设计中还应充分考虑到互联网、公安网、公众话务网、政务网等多个独立通信网络中各种系统间数据的融通,设计中应尽量将系统各具体应用建立在统一的平台和网络中,并采用一些安全稳妥的连接手段,共享和交换各网络间的信息数据。

参考文献

[1]GB50313.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S].

[2]张昊.论重特大灾害消防应急通信技术[J].消防科学与技术,2011,30(2):132-136

[3]莫晓漪.现代城市消防规划的若干问题[J].广西民族大学学报,2007,(8):117-121.

[4]舒中俊,马良.现代城市消防规划[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

3.城市小区消防现状及其对策 篇三

【关键词】居民住宅小区;建筑消防设施;安全问题;维护保养;对策;管理

1.当前居民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1)居民小区规划滞后,缺少前瞻意识,部分建筑功能被改变

由于居民小区是成片开发,有的居民小区占地数万平方米,居民住宅楼就有上百幢,规模相当庞大。由于人口众多,开发商为了满足小区居民的衣食住行需要,在后续建设中新建大量配套设施。另一方面,由于物业源头管理不严,许多业主将车库等附属设施改装为棋牌室临时出租屋等,这些部位大都没有经过消防监管部门的检查验收,装修采用大量易燃可燃材料,消防设施严重缺失,用火用电用气管理混乱,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和重大财产损失。

(2)居民小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消防设施损毁严重

部分居民小区消防设施和器材无人管理,灭火器、室内消火栓箱内的水带、水枪等器材丢失现象被盗现象严重,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突出部分居民小区的水泵接合器等室外消防设施受烈日曝晒、风雨侵蚀、年久失修,甚至于被封堵、被圈占,发生灾时不能发挥应有作用,致使消防设施形同虚设,无法发挥应有的功能,更有甚者,晚上大量私家车停在小区道路两侧,消防车道被擅自占用、堵塞现象比较普遍,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根本无法通行,使救援行动难以开展,往往导致车难进、望火兴叹局面出现。

(3)普通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责任制不落实

有的住宅小区对灭火器的正确维护管理知识缺乏错误地认为灭火器是一次配置终身享用因此没有专人管理维护,由于具体管理人员不明确或者管理人员责任意识不到位等方面原因致使许多配置的灭火器污损严重贮气压力不足灭火药剂失效罐体锈蚀喷射软管老化破损或由于人为的随意挪用造成压力表器头连接处松动喷嘴堵塞变形等。有的小区物业对灭火器经常性检查的措施不落实已经失去效能的灭火器没有及时委托有资质许可证的维修单位进行检查维修依旧放置在设置场所形同虚设当发生火灾需要使用时才发现已失效,因此不但灭火甚至由于灭火器质量问题还有可能发生灭火器爆炸伤人事故。

(4)消防控制室管理流程松动管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和消防管理人员是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功能正常的关键因素按照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2010的规定消防控制室人员的配备在数量和素质上都有明确要求大多物业公司由于公司本身规模小员工数量单薄在小区配置工作人员时常常2、3个工作人员身兼数职落实配备专门的消防控制操作人员存在客观困难消防控制室不能保证实行每日24小时专门值班制度每班持有消防控制室操作职业资格证书的值班人员不应少于2人,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培训教育深度不够对建筑消防设施了解比較粗浅对于自动设备监测出的火警信号处理迟缓习惯凭经验办事随意处置。

2.对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提出的对策与建议

(1)加强消防监督管理,切实做好小区规划设计

消防监督部门要与城市规划建设部门建设单位设计部门密切配合,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特别是新建小区在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时,要严格把关在建筑设计规划中要采取各种消防技术措施,一旦发生火灾,能有效阻止火灾的蔓延扩大为扑救火灾创造有利条件,尤其要加强室外消火栓消防车道的规划,留出足够宽度的环行消防车通道,同时严禁设置影响消防车正常行驶的栏杆栅栏等,确保消防车能够畅通无阻消防车道还应满足消防车的承压要求,以适应消防车的通行。

(2)加强消防设施的配备监督和管理

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一是配备小型灭火器是一种使用方便操作简单的灭火器材在火灾发生初期,如果运用适当,扑救及时,完全可以用灭火器控制火势。根据相关规范要求ABC类干粉灭火剂即可满足需要。二是设置室内消火栓,在高层住宅公共服务设施建筑内,都设置有室内消火栓水枪水带,消火栓系统具有足够的水压水流量,是扑救火灾最有效的手段之一。三是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据美国消防协会报告,住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快速灭火功能极大地降低了生命财产损失,使住宅发生火灾后的生命存活率达到97%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具有安全可靠,控制灭火成功率高,维护保养方便,使用时间长等特点,适于安装在高档公寓酒店商场等场所。四是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用于探测初期火灾并发出报警,以便采取相应措施。消防设施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自然性老化使用性老化不良环境影响人为损坏等原因,系统会出现故障,一旦发生火灾,若消防设施不能发挥其作用,后果不堪设想,加强对消防设施的监督管理应对住宅小区建筑的消防设施情况进行普查,制定并落实消防设施检测工作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地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提供专业的消防设施检测机构的信息,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应加强对有消防安全隐患的非消防用电线路的检查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线路和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检测,必须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从而避免造成重大火灾隐患。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不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制定和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始终把预防火灾放在首位。定期组织全体业主和住户学习消防安全知识,掌握基本的灭火技能,开展消防安全演练和自救演习发动全体业主和住户坚决服从消防安全管理,贯彻各项防火措施,从源头上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物业管理单位应与业主和住户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确定消防联络员,明确职责和任务,建立全方位的监督体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定期进行自查,平时设专人重点抽查,做到发现火灾隐患立即消除。

(3)加强小区灭火应急疏散演练工作的落实

建筑消防安全系统的控制是由人机共同完成的确保建筑消防系统功能的可靠性离不开人作为一个复杂的系统人是影响建筑消防安全系统功能实现的主体因素除应具有必要的消防专业素质外为确保建筑消防安全系统在火灾时发挥正常作用必须做到完整的人机结合实际,制订完整的人机共同参与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展演练可以有效实现这一目标,通过落实住宅小区内部的消防演练和消防部队组织的实地演练既促进单位的人机在消防联动方面协调性配合又促进专业消防部队在更大范围的人机协调性配合。

4.城市消防规划的现状与对策研究 篇四

论中小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现状及对策

城市交通在我国以大规模和高速度的.发展步伐迈进了新世纪,城市化趋势使人量人口集聚在城市,形成了强大的交通需求,机动化持续发展给城市道路施加了前所末有的巨大交通压力.事上交通工问题的复杂性和持续件,交通规划的迫切性与广泛性,使很多城市一直未能跳出“交通拥挤-建造新路-车辆增加-再度拥挤”的怪圈.

作 者:朱玉清 作者单位: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指挥部,江苏,盐城,224000刊 名:科技经济市场英文刊名:KEJI JINGJI SHICHANG年,卷(期):2009“”(5)分类号:U4关键词:

5.城市消防规划的现状与对策研究 篇五

为全面推进公安消防部队警务信息化建设进程,总队党委依据部局《武警消防部队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技术方案》,相继启动了《2009年消防信息化建设项目总体方案》、《2010年-2012年全省公安消防部队警务信息化建设规划》及《一体化消防业务信息系统综合业务平台和消防监督管理第一版软件推广部署工作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和推进信息化建设的开展,为全省消防部队信息化建设的开展提供了科学指引,努力实现“指挥控制实时化,通信手段多样化,情报信息多元化,辅助决策科学化,指挥终端智能化,勤务管理可视化,教育培训网络化,办公管理自动化”的工作目标。

信息化建设是一项庞大、系统、复杂的宏伟工作,资金需求大,工程专业性、科学性极强,对相关人员专业知识、理论水平及工作能力要求较高,使信息化建设顺利开展与迅速推进面临诸多问题与困难。必须对难点与问题有个客观、清醒地认识,切实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逐一攻克难点与瓶颈性问题,才能推进信息化建设工程快速、健康发展。下面,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就信息化建设面临的难点与相应对策,谈一谈几点体会。

一、信息化建设工作面临难点与问题

(一)缺乏专业人才。信息化建设所需人才都是计算机、通讯等专业性极强的人才。先进人才的引进是关键。目前,从消防部队人员构成和信息化发展人才需求上看,还不能满足现实需要。突出表现为高、精、尖技术人才缺乏。现有技术人员知识结构及水平,与信息化建设需求有一定的差距,不适应信息化及时、全面推进需要。

(二)专业技术岗位编制不足。按照规划要求,我支队需编配2-3名技术管理干部。现仅有1个计算机岗位专业技术编制,近几年,行政编制逐年增加,但专业技术编制未作相应调整和增加。受相应编制限制,现信息化岗位人员多数处于兼职状态。同时,信息化建设推进及建成后,均需要相关技术人员予以保障,确保系统正常运营与维护,因此,应相应增加技术岗位编制。

(三)人才保留难。部队人员还相对稳定些,但地方聘用制文职雇员不稳定,保留有一定困难。一是有的不愿意长期在部队发展,仅作为过渡。二是工资待遇相对较低,难以留住人才。掌握信息化专业知识的人才多属急需人才,而与经济发达地区相比日益拉大的工资差,难以保留住人才。三是有的虽有专业技术特长,但政治素质等方面不适于部队需求。

(四)信息化经费争取难度较大。几年来,随着“161”工程建设与“三基”工程等一系列工程相继启动,给部队面貌带来了翻天覆地的新变化,地方各级政府对消防工作及部队建设的投入也不断加大。信息化建设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做保障。但现在信息化资金仍没能列入各级政府消防业务经费预算予以保障,仅作为专项经费加以争取和落实,难度相对较大。

二、加强信息化建设六点想法与建议

一是逐步建立人才引进与培训机制。大力招收信息化急需专业人才。通过大力招生急需专业的地方大学生及搭建现有人员培训、进修机制,从长远上建立人才招生与培训机制,满足信息化人才需求。同时,为弥补短期人才不足的问题,建议尽快从全省消防部队内全面整合人才资源,成立综合技术保障组,加强对全省消防部队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指导,加快工作推进。

二是落实经费保障长效机制。推进全省出台相关政策、办法,将信息化建设经费纳入业务经费基数,并列入同级财政予以保障,保证信息化建设项目开展及系统维护等相关经费需求。

三是在人才保留和专业机构设置上,首先,应增加技术岗位编制,从编制上保障人才需求。其次,建议总队出台相应倾斜政策,对信息化特殊技术人才在骨干保留、特殊津贴、组织关系、定期培训学习等方面予以倾斜,解除技术人才的后顾之忧。

四是进一步做好社会资源整合工作。如交警、治安及相关企业均通过电子眼及联网监控等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对交通、治安等有效监管。应对此类资源进行系统整合,将消防监督或灭火救援需求信息有效纳入,避免不必要投资。

6.《城市消防规划规范》条文说明 篇六

前 言

根据建设部“―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要求,国家标准《城市消防规划规范》由建设部和公安部主编,具体由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会同重庆市公安消防局、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长春市规划设计研究 院、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学研究所等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为了便于与城市消防规划有关的设计、管理、科研、教学等有关单位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本规范,《城市消防规划规范》编制组根据“关于编制标准、规范条文说明的统一要求”,按《城市消防规划规范》的章、节、条的顺序,编制了条文说明,供国内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参考。在使用中如发现有不够完善之处,请将意见函寄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以供今后修改时参考。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新南路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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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 则

1.0.1 制定本规范的目的

一个城市或地区为防治与减轻各种灾害的危害所表现的行为效能,是评价其现代化水平、文明程度、公共管理效率、社会保障能力的重要标志之一。对于现代城市而言,我们不仅要重视物质财富的生产和积累、城市形态的优美和舒适,还必须强调城市功能的完备,强调城市系统的安全可靠,即城市必须具备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防灾、抗灾、救灾综合能力,必须建立和完善城市综合防灾救灾安全体系。城市消防安全作为城市综合防灾救灾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

城市规划是城市政府科学合理地指导城市建设发展和管理城市的重要手段,更是一项战略性、综合性很强的政府职能。城市消防规划的编制则是建立城市消防安全体系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对于完备城市消防安全功能、提高公共消防服务能力、保障城市消防安全,具有不可或缺的指导作用,并为决策管理提供基本的依据。

据有关资料统计,截止底,国内大部分的设市城市和县城以上建制镇完成了消防规划编制工作,一般建制镇的消防规划编制工作也在大力推进。全国287个地级以上城市中,有261个完成了消防规划,占91%;374个县级市中,有311个完成了消防规划,占83%。

但是,从国内大部分城市编制的消防规划来看,起步较晚,起点也较低,编制的总体水平还不高,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

(1)从规划立意高度来看,缺少对城市消防事业发展的前瞻性和战

略性的思考;

(2)从规划期限来看,大部分消防规划的时间跨度较短,长远的规划还不多;

(3)从规划编制的具体内容来看,许多消防规划所提出的目标、涉及的对象还比较单一,大部分规划仅仅是城市消防站布局的单一规划,能够把城市火灾风险评估、城市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及消防装备、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内容全部纳入的消防规划还不多,能够针对本地城市的重大消防安全隐患或问题而开展专题研究的消防规划更是凤毛麟角;

(4)从规划编制的深度来看,能够真正落实公共消防设施用地、合理调整各种危险化学物品设施布局、有效衔接城市各种基础设施及其专业规划的消防规划非常的少;

(5)从编制的规划成果来看,质量参差不齐,不少规划文本的表述不够规范,条文空洞,言之无物,缺乏实质性条款,从而也缺乏真正的法律效力;

(6)从规划的实施情况来看,早期的大部分消防规划,由于各种原因,可操作性比较差,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和落实的还不多,难以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以致城市消防规划的实施效果很不理想。

因此,为了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的有关法规和技术政策,建立和完善城市消防安全体系,指导城市消防安全布局和公共消防基础设施的建设发展,增强城市预防和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以及处置各种灾害事故、抢险救援的综合能力,保障城市消防安全,为城市消防规划编制和实施管

理提供依据, 规范城市消防规划编制工作,提高编制质量和水平,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的适用范围

本规范主要是为城市消防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提供依据,在消防事业发展宏观决策的战略性、城市总体布局消防安全要求的前瞻性、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协调发展的综合性等方面,区别于现行的各类消防标准、规范,同时,考虑到我国现行的城市规划编制体系和有关专业专项规划的编制特点,确定本规范的适用范围为: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和城市消防专项规划及其他与城市消防安全有关的规划,均应执行本规范。

1.0.3 规划期限和范围

城市总体规划是城市消防规划的主要依据之一。而且,具体到城市消防安全方面,就国内各地城市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现状而言,若干年以来,消防设施普遍落后于城市社会经济的发展。要真正达到有效地保障城市消防安全的目标,决不是一个短时期内能解决的问题,城市消防必须结合城市建设发展的近中远期目标和发展的方向、范围,近期补足“欠帐”,中远期同步发展。因此,城市消防规划的期限和范围应该与城市总体规划的期限和范围相一致。

1.0.4 城市消防规划必须执行的工作方针和规划原则

我国消防工作实施的“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是多年实践的总结。它科学地说明了防火与灭火的辩证关系,“防”和“消”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相辅相成,有机结合。因此,城市消防规划就是一项既考虑城市消防安全布局、又考虑城市公共消防设施(消防站、消防通讯、消防供水、消防车通道等)建设的专业规划。

科学发展观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以人为本则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在城市消防规划、建设和安全保障中,执行“以人为本、科学合理、技术先进、经济实用”的规划原则,既突出了社会全体人员或所有个人的主体地位以及对于生命、财富价值的尊重,也贯彻了国家长期实行的有关法规和技术政策,体现了科学技术发展创新的重要作用和服务于社会的实质内涵,还强调了城市消防应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客观要求,以适应城市发展的消防安全需要。

1.0.5 城市消防规划的地位,与其他规划的协调和实现资源共享

城市消防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规划在城市公共消防安全方面的深化和完善,是城市规划领域综合防灾方面的一个单独编制的专项(专业)规划,也是城市综合防灾减灾体系规划的基础之一。经过多年的实践和发展,已经成为城市规划领域的一个学科。

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城市发展目标、城市性质、人口和用地规模、土地利用和空间布局结构、功能分区、居住、工业、仓储、公共设施、市政公用设施、道路交通及广场、对外交通、绿地系统、河湖水系、历史文化保护、地下空间综合利用、旧城改建等方面都与消防安全密切相

关。特别是人员密集的公共活动场所、各类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产业或设施布局、城市道路、供水、通信、供电、燃气等方面,既有其客观存在的消防安全要求,同时也包含着城市公共消防设施的规划建设条件。因此,城市消防规划作为一项重要的专项规划,应与城市的其它各项有关规划相互协调,使城市消防安全布局和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与城市综合防灾减灾系统、市政公用等工程系统的有关设施实现资源共享、优化配置,才能体现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同时,城市消防规划又区别于一般的专项规划,既与其它涉及到公共消防安全、防灾救灾的专业专项规划联系紧密、相互补充完善,又对这些专业专项规划在消防安全方面具有一定的规范性和约束要求。

1.0.6 城市消防规划应包括的主要内容

城市消防规划的编制,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其他有关法规,根据城市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城市发展目标、性质、规模和空间发展形态,按照城市功能分区、各类用地分布状况、基础设施配置状况和地域特点,在分析城市火灾事故现状和发展趋势的基础上,对城市火灾风险作出综合评估,确定城市消防安全和消防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对城市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及消防装备建设等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提出具体的规划建设目标,落实规划实施管理的相关措施,建立和完善城市消防安全体系,提高全社会防灾、抗灾和救灾的综合能力,保障城市消防安全,并提供决策和管理依据。

为此,城市消防规划编制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城市火灾风险评估、城市消防安全布局、城市消防站及消防装备、消防通信、消防供水、消防车通道等。

此外,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各地的自然环境及资源、地理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差异比较大,所面临的消防安全问题也有相当的差异。因此,我们认为,有条件的城市,还应根据本地城市特点,针对城市的重大消防安全隐患或问题而增加相应的规划内容,开展必要的专题研究。

1.0.7 规范的通行条款。

2、术 语

3、城市火灾风险评估

3.0.1 关于火灾风险评估的要求

城市消防安全管理主要就是火灾风险管理。分析、确定城市或区域的火灾分布状况及趋势,评估可能的火灾风险,在火灾风险管理的科学化决策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否则,消防安全决策可能就会做出很多盲目的假设和决定。对城市火灾风险作出科学的评估,可以帮助城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清城市面临的消防安全状况,按照城市消防安全的客观要求,

根据火灾风险的高低排序、轻重缓急,采取相应的措施解决各种消防安全问题,进而确定消防保护措施的类型和数量,提高消防安全决策的科学性。

分析、评估城市的火灾风险(火灾风险的类型、大小、特性和趋势)有不同的方法(定性、半定量和定量等方法)。由于问题的确定、数据信息的收集和整合等都含有主观的成分,完全客观精确地测量火灾风险的方法是不存在的。因此,火灾风险分析和评估技术的发展,需要经历一个不断科学化、合理化、准确化的过程。但是,不管采用什么方法来完成火灾风险分析和评估任务,都是作为城市火灾风险管理、合理决策的基础。目前国内外以城市或区域为对象的火灾风险分析评估技术方法和工具还比较缺乏,除了国家“十五”科技攻关课题中的“城市消防发展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及其评价方法”以外,能够实用的、系统化的评估方法在国内还处于研究阶段。

因此,根据现有的技术条件,目前国内各地在编制城市消防规划时广泛采取的城市火灾风险分析评估的实用方法是“城市用地消防分类定性评估方法”,即通过城市用地的消防分类,确定城市重点消防地区、一般消防地区、防火隔离带及避难疏散场地,定性处理城市或区域的火灾风险问题。

3.0.2 城市用地消防分类

采用城市用地消防分类定性评估方法时,从城市消防规划的角度,针对不同土地使用性质的消防安全要求和影响程度,可以将城市规划区

分为3大类:城市重点消防地区、城市一般消防地区、防火隔离带及避难疏散场地。

3.0.3 确定城市重点消防地区的依据

确定城市重点消防地区的依据是:火灾危险性大、损失大、伤亡大、社会影响大。

对城市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建筑、设施和单位包括:

(1)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

(2)车站、机场、码头、广播电台、电视台和邮电、通信枢纽等重要场所;

(3)政府首脑机关;

(4)重要的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医院;

(5)高层办公楼、商住楼、综合楼等公共建筑;

(6)图书馆、档案馆、展览馆、博物馆以及重要的文物古建筑;

(7)地下铁道以及其他地下公共建筑;

(8)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集中的大型仓库、堆场;

(9)发电厂(站)、地区供电系统变电站;

(10)城市燃气、燃油供应厂(站)、大中型油库、危险品库、石油化工企业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和销售单位;

(11)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以及其他大型工程的施工现场;

(12)其他重要场所和工业企业。

3.0.4 城市用地消防分类的具体方法

参照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90),通过对城市各类规划建设用地进行分析和归类,对城市消防安全有较大影响、需要采取相应的重点消防措施、配置相应的消防装备和警力的连片建设发展地区,可确定为城市重点消防地区,即火灾风险高的地区。

专用或兼用的防火隔离带及避难疏散场地一般包括:对外交通用地中的线路等用地、道路广场用地、绿地、水域和其它用地中水域、耕地等。

城市规划区内,除城市重点消防地区、防火隔离带及避难疏散场地以外的其它地区,可以确定为城市一般消防地区,即火灾风险低的地区。

3.0.5城市重点消防地区的再分类

为了有针对性地在城市的不同地区分别采取相应的消防和规划措施、配置相应的消防装备和警力,消除本地城市的重大消防安全隐患或解决其它的消防安全问题,保障城市消防安全,城市重点消防地区(主要是中等及以上规模的城市)还可以根据城市特点和消防安全的不同要求进一步分为以下三类:

A类重点消防地区:以工业用地、仓储用地为主的重点消防地区; B类重点消防地区:以公共设施用地、居住用地为主的重点消防地区; C类重点消防地区:以地下空间和对外交通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为主的重点消防地区。

如:在B类重点消防地区(以公共设施用地、居住用地为主),应禁止新建油库、天然气储气站、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等易燃易爆危险品设施;严格控制汽车加油(加气)站建设数量和安全间距;严格控制天然气配气站及干管的安全间距;严格限制危险品运输车辆及线路,加强城市防灾疏散场地的建设等。

总之,在城市消防规划的编制中,通过对城市各类用地及布局进行消防分类,确定城市重点消防地区,定性评估城市不同地区各类用地的火灾风险,在此基础上,合理调整城市消防安全布局,合理划分城市消防站的服务区,合理确定消防站站级、位置、用地面积和消防装备的具体配置,进而提高城市公共消防安全决策、消防安全布局和城市消防站布局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在中等及以上规模城市的.消防规划中,以“城市用地消防分类定性评估方法”作为城市总体规划与消防专项规划的结合点,具有明显的可操作性和实际意义。

4、城市消防安全布局

城市消防安全布局,是指符合城市公共消防安全需要的城市各类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场所和设施、消防隔离与避难疏散场地及通道、地下空间综合利用等的布局和消防保障措施。

城市消防安全布局是决定城市整体公共消防安全环境质量的重要因素,是城市消防安全的基础之一,也是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关键所在。

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规划的目的是:控制可燃物、危险化学品设施的布点、密度及周围环境,控制火灾扩散和蔓延,控制消防隔离与避难疏散的场地及通道,控制灭火救援的空间利用条件,从而降低城市火灾造成的生命和财产损失。

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规划的任务是,根据城市性质、规模、用地布局和发展方向,考虑地域、地形、气象、水环境、交通和城市区域火灾风险等多方面的因素,按照城市公共消防安全的要求,合理规划和调整各种危险化学物品生产、储存、运输、供应设施(特别是城市重大危险源)的布局、密度及周围环境,合理利用城市道路和公共开敞空间(广场、绿地等)以控制消防隔离与避难疏散的场地及通道,综合研究公共聚集场所、高层建筑密集区、建筑耐火等级低的危旧建筑密集区(棚户区)、城市交通运输体系及设施、居住社区、古建筑及文物、地下空间综合利用(含地下建筑、人防及交通设施)的消防问题并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使城市整体在空间布局上达到规定的消防安全目标。

4.0.1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场所和设施布局的一般规定

依据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根据城市消防安全的客观需要,结合国内多年来消防工作和城市规划建设的经验及教训,总结和制定了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场所和设施布局的一般规定。包括:

(1)规定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场所和设施的总体布局要求;

(2)在城市规划建成区范围内,控制危险品总量、密度及分布状况;通过积极采取社会化服务模式,控制、限制、取消各社会单位分散的危

险化学物品场所和设施,最大限度地从总体上减少城市的火灾风险和其它安全隐患;

(3)控制防火安全距离;考虑到城市建成区范围的不断拓展、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场所和设施的历史形成原因、土地使用的合理性和公平公正以及现行的有关政策,区别对待现状和新建的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场所和设施布局;

(4)具体规定大中型危险化学物品场所和设施的设置要求;

(5)规定汽车加油加气站的规划建设要求;

(6)规定城市可燃气体(液体)储配设施及管网系统的规划建设要求;

(7)规定危险化学物品的运输线路及高压输气管道走廊的规划建设要求。

4.0.2建筑耐火等级低的危旧建筑密集区及消防安全环境差的其它地区(旧城棚户区、城中村等)应采取的消防安全措施和城市有关地区的建筑耐火等级要求。

4.0.3 历史城区、历史地段、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等应采取的消防安全措施。

4.0.4 城市地下空间及人防工程建设和综合利用的消防安全要求。

4.0.5 结合城市道路、广场、运动场、绿地等各类公共开敞空间的规划建设,考虑到城市综合防灾减灾及消防安全的需要,规定城市防灾避难疏散场地的设置要求。

5、城市消防站及消防装备

城市消防站是灭火救援力量的基本组织单位,担负着城市灭火的主要职责,而且,为了充分发挥消防队伍出动迅速和人员技能、器材装备方面的优势,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服务,消防队伍除承担防火监督和灭火任务外,还要积极参加其它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援,随时接受各单位和人民群众的报警求助,成为城市紧急处置各种灾害事故、抢险救援的一支突击队。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城市消防站的合理布局和配套建设(特别是基础装备的配置),提高城市灭火、抢险救援的综合实力和整体能力,以确保城市消防安全。

5.0.1 城市消防站的分类

与《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修订)》(建标[]42号)的有关规定相一致,并且强调,有条件的城市,陆上、水上和空中消防力量布局应统筹协调。

5.0.2 陆上消防站的设置

与《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修订)》(建标[2006]42号)的有关规定

协调并基本一致。

(1)考虑到我国不同地域的城镇规模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发达地区和城镇的消防安全客观需求、城市行政级别与城市发展规模的不一致等因素,进一步规定了特勤消防站的设置要求;而且,国内许多城市的消防规划实践中,规定特勤消防站的特勤任务服务人口一般不宜超过50万人/站;

(2)考虑到未来一定时期内消防科学技术发展和城市消防设施建设发展的需要,规定了消防设施备用地的设置要求。

5.0.3 陆上消防站的布局

(1)城市规划区内普通消防站的规划布局,一般情况下应以消防队接到出动指令后正常行车速度下5分钟内可以到达其服务区边缘为原则确定。

火灾发展过程一般可以分为初起、发展、猛烈、下降和熄灭五个阶段,以一般固体可燃物着火后,在15分钟内,火灾具有燃烧面积不大、火焰不高、辐射热不强、烟和气体流动缓慢、燃烧速度不快等特点,如房屋建筑火灾15分钟内尚属于初起阶段。如果消防队能在火灾发生的15分钟内开展灭火战斗,将有利于控制和扑救火灾,否则火势将猛烈燃烧,迅速蔓延,造成严重的损失。15分钟的消防时间分配为:发现起火4分钟、报警和指挥中心处警2分30秒、接到指令出动1分钟、行车到场4分钟、开始出水扑救3分30秒。“5分钟时间”是由“15分钟消防时间”分配而来的,这个原则也是多年来实际工作中一直遵循的。

从国外一些资料来看,美国、英国的消防部门接到指令出动和行车到场时间大致也在5分钟左右,日本规定为4分钟,也基本与我国规定的5分钟的原则吻合。

考虑到城市不同区域火灾风险差异,特殊情况下消防站“5分钟”响应时间可做适当的调整。

(2)规定了各类陆上消防站的辖区面积。即:一级普通消防站的服务区面积不应大于7km2;特勤消防站通常兼有常规消防任务,其常规任务服务区面积同一级普通消防站;二级普通消防站的服务区面积不应大于4km2。设在近郊区的普通消防站仍以消防队接到出动指令后5分钟内可以到达其服务区边缘为原则确定服务区面积,其服务区面积不应大于15km2;有条件的城市,也可针对城市的火灾风险,通过评估方法合理确定消防站服务区面积。

消防站的服务区面积是根据消防车到达其服务区最远点的距离、消防车时速和道路情况等综合确定的。根据对北京、上海、沈阳、广州、武汉、重庆等23个城市实际测试结果,并考虑我国城市道路的实际状况,按消防站服务区面积计算公式来确定服务区面积。消防站服务区面积计算公式是:

A=2P2=2×(S/λ)2

式中:A―消防站服务区面积(km2);

P―消防站至服务区最远点的直线距离,即消防站保护半径

(km);

S―消防站至服务区边缘最远点的实际距离,即消防车4分钟

的最远行驶路程(km);

λ―道路曲度系数,即两点间实际交通距离与直线距离之比,

通常取1.3~1.5。

按照这个公式,根据20国内部分城市在不同时段消防车的实际行车测试,并考虑到国内城市道路系统大多是方格式或自由式的形式,计算得出消防车平均时速为30~35 km,道路曲度系数取1.3~1.5,得出消防站服务区面积在3.56~6.28 km2之间(即约为4~7 km2)。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虽然国内城市的道路交通情况有所改善,但同时路上行驶的车辆数量也在迅速增加,致使消防车速度难以提高。所以,综合目前的实际情况,并考虑消防站的分类,确定作为保卫城市消防安全主要力量的一级普通消防站的服务区面积一般不应大于7km2。特勤消防站通常兼有常规消防任务,其常规任务服务区面积同一级普通消防站,同一服务区内一般不再另设普通消防站。根据二级普通消防站的作战能力,其服务区面积一般不应大于4km2。

考虑到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城市规划区内消防站布局应疏密结合,应区别对待城市中心区和近郊区(城市规划区边缘地区)的消防站布点密度。对于设在近郊区的普通消防站,综合考虑实际状况,按照60km/h的消防车车速,道路曲度系数取1.5,计算得出服务区面积约为15km2。

有条件的城市,也可针对城市的火灾风险,通过评估方法合理确定消防站服务区面积。

(3)在编制规划方案中,城市消防站服务区的划分,应结合地域特点、地形条件、河流、城市道路网结构,不宜跨越河流、城市快速路、城市规划区内的铁路干线和高速公路,并兼顾消防队伍建制、防火管理分区。对于受地形条件限制,被河流、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铁路干线分隔,年平均风力在3级以上或相对湿度在50%以下的地区,应适当缩小服务区面积。

(4)结合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布局结构、城市或区域的火灾风险评估、城市重点消防地区的分布状况,普通消防站和特勤消防站应采取均衡布局与重点保护相结合的布局结构,对于火灾风险高的区域应加强消防装备的配置。

(5)特勤消防站应根据特勤任务服务的主要灭火对象设置在交通方便的位置,宜靠近城市服务区中心。

5.0.4 陆上消防站的用地

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修订)》(建标[2006]42号)的有关规定,陆上消防站建设用地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级普通消防站 3300~4800 O

二级普通消防站 2300~3400 O

特勤消防站 4900~6300 O

注:①上述指标应根据消防站建筑面积大小合理确定,面积大者取高限,面积小者取低限;

②上述指标未包含道路、绿化用地面积,各地在确定消防站建

设用地总面积时,可按0.5~0.6的容积率进行测算;

③消防站建设用地紧张且难以达到标准的特大城市,可结合本

地实际,集中建设训练场地或训练基地,以保障消防员开展正常的业务训练。

5.0.5 陆上消防站的选址

按照多年来实际工作中一直遵循的消防站选址要求,结合现在城市各级道路的规划建设情况,选址要求为:

(1)应设在服务区内适中位置和便于车辆迅速出动的主、次干道的临街地段;

(2)其主体建筑距医院、学校、幼儿园、影剧院、商场等容纳人员较多的公共建筑的主要疏散出口或人员集散地不宜小于50m;

(3)服务区内有生产、贮存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单位的,消防站应设置在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或侧风处,其边界距上述部位一般不应小于200m;

(4)消防站车库门应朝向城市道路,至城市规划道路红线的距离不应小于15m。

5.0.6 水上(海上)消防站的设置和布局

(1)城市应结合河流、湖泊、海洋沿线有任务需要的水域设置水上(海上)消防站;

(2)水上(海上)消防站应设置供消防艇靠泊的岸线,满足消防艇灭火、救援、维修、补给等功能的需要;为节省城市资源,其靠泊岸线应结合城市港口、码头进行布局和建设,也便于同步建设实施;岸线长度不小于100m是按照停靠常规的2艘消防艇和1艘指挥艇来确定的,因此规定岸线长度不应小于消防艇靠泊所需长度且不应小于100m;

(3)根据重庆等城市水上消防站的实际值勤情况和有关测试结果,水上消防站一般以接到出动指令后正常行船速度下30分钟可以到达其服务水域边缘为原则来确定服务水域边缘,消防艇正常行船速度为40~60 km/h,则水上消防站至其服务水域边缘的距离为20~30km;在城市近郊区岸线周边地块功能不复杂、港口码头较少、航线上行驶船只较少的水域,水上消防站的服务水域边缘距离可适当增加;

(4)考虑到水上消防站消防人员执勤备战、迅速出动以及生活、学习、技能、体能训练等方面的需要,水上消防站应设置相应的陆上基地,应按陆上一级普通消防站的标准来进行选址和建设,其用地面积及选址条件同陆上一级普通消防站。

5.0.7 水上(海上)消防站的选址

(1)考虑到水上消防站的安全和灭火救援的迅速出动,建议水上消防站宜设置在城市港口、码头等设施的上游处;

(2)服务区水域内有危险化学品港口、码头,或水域沿岸有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单位的,水上(海上)消防站应设置在其上游处,并且其陆上基地边界距上述危险部位一般不应小于200m;

(3)参照港口码头等选址原则,水上(海上)消防站不应设置在河道转弯、旋涡处及电站、大坝附近;

(4)为方便快速出动和不影响官兵生活、训练,水上(海上)消防站趸船和陆上基地之间的距离应尽量靠近,考虑到水域沿线水位变化等相关因素,趸船和陆上基地之间的最远距离不应大于500m,并且不应跨越铁路、城市主干道和高速公路。

5.0.8 航空消防站的设置

(1)考虑到我国大多数大城市、特大城市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由此产生的消防安全需求已经对航空消防站的规划建设产生了相应的需求,而且从大多数城市的消防规划内容和建设时序来看,航空消防站一般都安排在中远期实施建设,建议大城市、特大城市宜设置航空消防站;航空消防站由于建设投资巨大和其空间领域的限制,为节省资源,方便管理,航空消防站宜结合民用机场进行布局和建设,并应有独立的功能分区;

(2)航空消防站同样应考虑消防人员执勤备战、生活、学习、技能、体能训练和迅速出动的需要,应设置陆上基地;考虑到航空消防站功能的多样化发展,应按一级普通消防站的标准来进行选址和建设;用地面积同陆上一级普通消防站;如人员配备较少,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可按二级普通消防站的标准建设;陆上基地宜独立建设,如确有困难的情况下,可设在机场建筑内,但消防站用房应有独立的功能分区;

(3)空勤人员的训练由于受地理和空间限制较多,空勤训练情况特

殊,应有效利用城市现有资源,本规范建议设有航空消防站的城市宜结合城市资源设置飞行员、消防空勤人员训练基地。

5.0.9 消防直升飞机临时起降点的设置

灾害事故状态下,为了便于消防直升飞机实施救援作业,提高抢险的效能,要求城市的高层建筑密集区和广场、运动场、公园、绿地等防灾避难疏散场地均应设置消防直升飞机临时起降点,临时起降点用地及环境应满足以下要求:

(1)最小空地面积不应小于400O,其短边长度不应小于20m;

(2)用地及周边10m范围内不应栽种大型树木,上空不应设置架空线路。

5.0.10 城市消防指挥中心的设置

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消防安全体系的要求,城市应设置消防指挥中心,应满足城市消防报警、接警、处警、通信及信息管理等功能,并结合城市综合防灾的要求,增加城市灾害紧急处置功能。

5.0.11 消防训练培训基地的设置

中等及以上规模城市、地级以上城市应设置消防训练培训基地,应满足消防技能训练、培训的要求。

5.0.12 消防后勤保障基地的设置

中等及以上规模城市、地级以上城市应设置消防后勤保障基地,应满足消防汽训、汽修、医疗等后勤保障功能。

5.0.13 专职消防队的设置

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专职消防队,纳入城市消防统一调度指挥系统。此类专职消防队数量可不计入城市消防站的设置数量。

5.0.14 消防装备的配备

(1)陆上消防站应根据其服务区内城市规划建设用地的灭火和抢险救援的具体要求,配置各类消防装备和器材,具体配置应符合《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修订)》(建标[2006]42号)的有关规定;

(2)水上消防站所配备的消防艇数量是确定其建设规模的主要因素,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水上消防站服务社会职能也不断拓展,其抢险救援功能和作用不断提升,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船;通过对部分城市的考察,普遍认为一个水上消防站配备2艘消防船是能够满足需要的;对于服务水域内有货运、客运港口码头的,建议对设有5万吨以上的危险化学品装卸泊位的货运港口码头和同级客运码头,应配备大型消防船或拖消两用船,有困难的可配备中型消防船或拖消两用船;对于5万吨以下的危险化学品装卸泊位和其他可燃易燃装卸泊位的货运港口码头,应至少配备1艘中型或大型消防船、拖消两用船。其他的水上消防站可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大、中、小型消防船或拖消两用船;

因此,水上(海上)消防站船只类型及数量配置如下:

趸船

消防艇 1艘 1~2艘

指挥艇 1艘

(3)由于航空消防站消防飞机投资较大,考虑到各城市的具体情况、经济承受能力、消防装备维护管理等方面的具体问题,本规范不作强制要求,但至少应配备1架消防飞机。

5.0.15 城市公共消防设施规划建设用地管理

城市消防规划的编制,应突出规划编制和实施的针对性、可操作性。为确保消防设施与城市建设同步发展,应结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协调城市规划、土地管理、消防监督以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具体落实消防站规划建设用地,用1/500地形图编制《城市消防站规划选址图册》。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经政府批准的《城市消防站规划选址图册》进行消防站用地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城市消防站用地进行其它建设活动,不得将消防站用地与其它用地进行商业、开发性质的土地置换;对于城市的重大市政工程、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确需调整、置换消防站规划用地的,应另行选择新的、合理的消防站用地后,才能调整、置换消防站用地。

6、消防通信

现代化的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是城市消防综合能力的主要标志之一。消防通信规划必须充分考虑利用有线和无线多种通信手段的特长,并将通信技术和计算机网络技术有机结合,建立起适应城市特点和消防安全要求的城市消防通信指挥系统。以城市消防通信指挥系统为核心,以消防办公自动化系统为主体,加强消防信息化系统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信息资源数量和质量,以消防信息化带动消防现代化,促进城市消防事业的全面发展。

6.0.1 本条规定了城市消防通信指挥系统的构成。城市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应包括火灾报警、火警受理、火场指挥、消防信息综合管理和训练模拟等子系统。系统技术构成主要按照功能子系统划分,以便能够较清晰地了解城市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完成主要功能所需的软硬件设备、网络、线路等。城市消防通信系统规划和建设应符合《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GB 50313-)的有关规定。

6.0.2 本条规定了火灾报警服务台的设置要求和形式,即:城市应设置119火灾报警服务台或设置119、110、112“三台合一”报警服务台。

6.0.3 本条规定了城市119报警服务台与各消防站、有关部门或联动单位、消防重点保护单位之间的调度通信设置要求。

6.0.4 本条规定了城市消防调度指挥专用无线通信网的设置要求。

6.0.5 本条规定了城市消防信息综合管理系统、消防图象监控系统、高空t望系统的设置要求和实现资源共享的要求。

7、消防供水

消防供水设施是城市公共消防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自古以来,水一直被广泛地用于灭火,同时,据有关统计资料,城市许多火灾由小火酿成大灾都存在着消防水源缺乏的问题,即“火旺源于水少”。因此,无论在城市给水系统规划中,还是在城市消防规划中,消防供水规划都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

国内城市消防供水普遍存在的问题是:

(1)城市水资源匮乏,或水资源较丰富而城市给水系统规模小、能力不足,或城市给水能力有富余而管网设施建设滞后,以致城市生产、生活、消防用水都缺乏保障;

(2)城市消防水源单一,缺乏其他的人工消防水源,天然消防水源取水设施建设滞后;

(3)城市给水管道管径偏小,以致水量小、水压低,不能满足消火栓取水的要求;或给水管网系统结构不合理,管道陈旧,管材质量差,不能满足火灾时水量调度和消防加压供水的要求;

(4)城市消防供水问题中,最普遍、后果也最严重的问题是市政消火栓数量严重不足。而且,一些城市消火栓种类繁多,器材供应又跟不

上,给扑救火灾带来不便。

城市消防供水规划的目的,是保障充足的消防水量和水压,配置城市消防水源的多样性,提高消防供水的安全可靠性。

城市消防供水规划的任务,是结合城市规模及用地分布状况、地理环境和气候条件、水资源及城市给水系统状况等,确定城市消防用水总量并核定城市给水系统的规模,合理布局城市给水管网和消防取水设施(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确定消防取水配水管的最小管径和最低压力,配置必要的城市消防水池,综合利用天然水源和其他人工消防水源,建立起完善的、与城市特点相适应的消防供水系统。

7.0.1本条规定了城市消防供水系统的构成。城市给水系统是城市的主要消防水源,在城市自来水厂新建、改造、扩建等规划建设时,应落实市政消火栓(或消防水鹤)等消防供水设施,保障城市消防用水的需要,同时考虑到城市消防供水不足时实际灭火中消防水池,人工水体,天然河流、湖泊以及再生水等综合利用。

7.0.2 本条规定了城市消防用水量的核算,并规定当市政给水管网系统为分片(分区)独立的给水管网系统且未联网时,城市消防用水量应分片(分区)进行核定。不同城市规模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和一次灭火用水量,参照了《城市消防规划技术指南》的有关研究成果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7.0.3消防供水系统,可分为以下四类:

(1)生活用水和消防用水合用的给水系统;

(2)生产用水和消防用水合用的给水系统;

(3)生产用水、生活用水和消防用水合用的给水系统;

(4)独立的消防供水系统。

我国各地城市给水系统常规做法是采用生产用水、生活用水和消防用水合用的给水系统,可以节约大量的投资和管材,并且便于日常管理的保养,使管网内的水处于经常流动状态,有利于火场供水,但在设计时应保证在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达到最大时,仍能供应全部消防用水量。局部区域的高压(或临时高压)消防供水应设置独立的消防供水管道,应与生产、生活给水管道分开。

7.0.4 本条规定了城市消防供水管网的可靠性要求、设置消防水池的范围和原则。

7.0.5本条规定了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的设置要求,并原则性规定了在城市重点消防地区应适当增加市政消火栓的设置密度,具体由各地城市根据重点消防地区的火灾风险程度予以确定。

7.0.6 本条规定了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配水管的最小公称直径和最小供水R力。

7.0.7 考虑到城市消防供水受城市供水系统管网、动力,地质等因素的影响,一旦管网爆裂、检修、地质灾害、战争等影响将中断供水。本条规定了城市消防水池或天然水源取水码头以及相应的道路设施的设置要求。

8、消防车通道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都是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道路网是城市总体布局的骨架,既要满足城市交通本身的需要,也要适应城市生产、生活各个方面的要求。其规划合理与否,影响到城市的各个方面。

城市道路网有各种不同类型的几何图形,大致可分为三类:一是放射路加环形路,即放射环形式的道路网;二是方格式的道路网;三是城市的道路网为没有一定格式的几何图形,这类城市也很多。道路网的布局形式和设计标准等,都直接关系到交通流是否畅通。

各个城市还有不同特点,如地理位置上有沿海与内地城市之分,地形条件上有平原地区、丘陵地区与山地城市之别,城市道路网通常与这些特点相适应。

城市道路网的规划内容就是现有道路网的充分利用、调整、改造和发展。为此,应经过大量的调查研究和交通量分析预测,改善原有道路,提高其通行能力,并在一定时期内有重点地开辟关键性的新路。特别是

通过建设快速路系统,使市区道路形成纵横交错、联系便捷的网络系统,快速疏散中心区交通压力,提高城市道路的通行能力,进而提高各种车辆包括消防车的行驶速度。城市交通和其他建设事业一样,并非一朝一夕所能搞好,必须逐步分期分批进行,从简单到复杂,自低级到高级,由落后到现代化。

消防车通道主要依托于城市主次干道及支路系统。因而应十分重视作为消防车通道的主次干道及支路系统的规划和建设,切实保障主次干道及支路的畅通无阻和运转正常,这是保证消防车通道畅通的关键所在。

城市道路网的布局形式和设计标准一般都能够满足消防车辆的通行要求,由城市主、次干道、支路和小区道路构成的道路网系统应保证消防通道间距不大于160米。在旧城改造中,进行规划和建设项目审《城市消防规划规范》条文说明查时,要把打通消防通道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严格把关。

对于城市中的新建小区和旧改小区,应以周边城市道路为基础,合理规划和调整小区内的道路系统,在道路网的密度、道路宽度、坡度、转弯半径、横断面布置及交叉口形式等方面严格按照国家规范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尤其对于山地城市的陡坡地带,在规划设计道路时,既要适应其地形特点的需要,又要保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

8.0.1本条规定了消防车通道的组成部分。

7.城市消防规划的现状与对策研究 篇七

一、消防部队灭火救援安全问题分析

当前消防部队在火灾扑救及抢险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伤亡事件, 已经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 结合当前消防部队实际工作, 笔者认为, 当前影响消防部队灭火救援的安全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 进行救援的对象比较复杂, 救援工作难度不断增加。在人们的生活方式和生活水平发生转变的时候, 消防部队所面对的灭火救援对象、遭遇的危害以及事件特点也发生了相关的变化。建筑物的高度不断增加, 结构变得复杂, 使用功能呈现多样性, 建筑物中的可燃物品不断增加, 人员密集场所增多, 这些因素造成了火灾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并且由于危化品交易频繁, 使得消防部队在对火灾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必须注意物品的毒害性和危险性等特点;此外地质灾害不断的产生, 也使得救援的形式变得更加的多样与复杂。从这些我们就能够了解到, 消防部队的任务日益繁重, 难度也在不断增加, 这些都是影响消防安全的现实问题。

第二, 缺少相关防护装备, 消防员人身安全无法获得保障。消防装备建设受当地经济发展的制约, 加之政府部门对消防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 导致装备经费得不到保障。特别是受东西部经济发展差异的影响, 有些不发达地区的装备不仅缺乏而且落后, 甚至出现了非常显著的延后性:消防车辆装备呈现出了一定的单一性, 一些新知识、新技术、新装备难以尽快转化为战斗力。如果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部队长期在训练中处于低徘徊的问题, 那这些问题的存在将使消防官兵在执勤训练和灭火救援工作中无法获得有效的安全保障。

第三, 个人自我防护意识不强, 对特殊灾害事故的处置能力不足。近年来,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 社会抢险救援工作和火灾扑救工作面临着一些前所未有的挑战。消防官兵在登高作业、危险化学品处置, 社会抢险救援, 有毒气体泄漏等灾害事故现场, 缺乏自我安全防护知识和现场处置能力。如果自身安全防护意识淡薄、防护措施不到位、重勇敢献身精神而轻理智行动, 随时都可能导致消防指战员伤亡事故的发生。这不仅会影响灭火抢险救援工作的有序进行, 而且也会给消防部队、社会、家庭和个人带来难以弥补的损失。

二、消防部队灭火救援安全处置对策

针对当前消防部队在灭火救援及特殊灾害事故过程中面临的现实问题, 消防部队和相关的政府部门要尽快完善各类安全防范处置措施, 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安全防范机制, 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 建立完善安全保障制度

积极探索当前和今后消防工作所面临的特殊任务, 全面分析研究消防部队在火灾扑救、社会抢险救援任务中遇到的各种危险因素, 合理制定训练内容, 广泛开展安全教育, 依托社会资源, 促进消防、安监、治安、交管、医疗以及行业专家等多部门协同进行周密部署, 确定行动方案和具体实施方法。形成应急联动的体制机制, 加强应急演练, 灵活运用战术, 增强安全保障措施。要在总结成功经验和吸取灾害事故处置教训的同时, 研究制定消防灭火救援和事故处置安全保障制度, 定期对部队执勤及灭火救援工作分析研判, 总结规律, 明确职责, 强化制约, 提高对各类灾害事故的预见性, 制定科学完善的处置预案, 并广泛开展教育培训, 以此推进消防安全制度在消防部队建设里发挥的积极作用。

(二) 加强消防装备建设, 提升战斗保障能力

现代火灾和特种灾害事故, 仅仅靠官兵的勇敢精神是不够的, 必须配备现代化的装备, 才能在灭火救援时提供安全保障。公安消防部队要积极提请政府加大对消防技术装备的资金投入, 并因地制宜地配齐配强各类消防装备。要把加强现代化装备建设作为提高战斗力的增长点, 在配齐配强配好装备上做文章、下功夫。按照现代火灾的规律和装备器材发展的趋势, 熟练掌握新装备的适用范围、机械性能、工作原理、使用方法和维护保养知识。

(三) 提升消防人员的整体素质

当前的灭火救援行动有着极大的复杂性与危险性, 这两种特性使得我国消防员必须具备过硬的综合素质和超强的操作技能, 对于不同类型的救援任务应该要拥有与之对应的处置能力。要结合当前消防面临的任务形势, 合理地开展形式多样的训练, 不断增强科学实训的紧迫感和任务感。消防部队技战术专家要结合当前的任务形势, 认真组织专业人员编制技战术训练教材, 只有贴近实战才能对消防人员的整体素质加以提升。消防指挥员要不断根据任务需要研究战术和处置策略, 要因地制宜, 因势利导, 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要在摸清火情、险情的基础上, 抓住火场或事故现场的主要方面, 迅速做出判断和决定, 把抢救人员生命和降低损失作为指挥工作的重中之重, 正确运用各种施救手段和装备器材, 果断部署精干力量, 及时采取排爆、堵漏、防毒、疏散、阻截、撤退等措施消除危害, 尽可能地为灭火抢险人员提供安全有利的作战环境。

三、结语

总的来讲, 伴随我国社会生活模式和生活水平的转变与提升, 各类火灾事故也呈现出多元化、复杂化, 导致消防人员的人身安全在这些灾害事故处置过程中面临严峻挑战。针对这些突出问题, 各级政府和公安消防部队在积极加大社会火灾防控工作的同时, 要不断加强消防部队装备建设, 并全面提升消防官兵的灭火救援的综合能力, 以达到保障消防官兵人身安全的目的。

摘要:随着我国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 各类火灾和自然灾害事故对消防部队灭火应急救援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公安消防部队所承担的职能由原来的防火灭火向社会救助、应急救援和处置特种灾害事故以及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方向拓展, 这给广大消防官兵提出了新的挑战和严峻考验。近几年来消防部队官兵在执行灭火救援任务中伤亡的比例有所增加, 使得消防灭火救援安全问题备受关注, 本文对当前消防部队的灭火救援安全现状予以分析, 并对其中出现的问题提出相关的应对策略。

关键词:消防部队,灭火救援,安全现状

参考文献

[1]孙伯春.关于消防指战员在灭火抢险救援中自我防护问题的探讨[J].消防科学与技术, 2014, (02) .

8.城市消防规划建设管理规定 篇八

(89)公(消)字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公安厅、局,建委、建设厅,计委,财政厅、局:

根据《国务院批转赴山西省检查组关于太原市古交区矾石沟煤矿引进采煤机组被烧毁的情况和处理意见报告的通知》(国发(1986)61号文件)精神,我们制定了《城市消防规划建设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具体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年九月一日

城市消防规划建设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城市防火灭火能力,防止和减少火灾的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城市规划条例》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城市消防安全布局和消防站、消防给水、消防车通道、消防通讯等公共消防设施,应当纳入城市规划,与其他市政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

第三条 城市消防规划由城市公安消防监督机构会同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共同编制。与消防安全有关的城市规划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应当吸收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参加。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市的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以及独立工矿区的规划建设。

第二章城市总体布局的消防安全要求

第五条在城市总体布局中,必须将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工厂、仓库设在城市边缘的独立安全地区,并与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保持规定的防火安全距离。

位于旧城区严重影响城市消防安全的工厂、仓库,必须纳入改造规划,采取限期迁移或改变生产使用性质等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

第六条 在城市规划中应合理选择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的瓶库、汽车加油站和煤气、天然气调压站的位置,并采取有效的消防措施,确保安全。

合理选择城市输送甲、乙、丙类液体、可燃气体管道的位置,严禁在其干管上修建任何建筑物、构筑物或堆放物资。管道和阀门井盖应当有标志。

第七条 装运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专用车站、码头,必须布置在城市或港区的独立安全地段。

第八条 城区内新建的各种建筑,应当建造一级、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控制三级建筑,严格限制四级建筑。

第九条 原有耐火等级低、相互毗连的建筑密集区或大面积棚户区,应当纳入城市改造规划,积极采取防火分隔、提高耐火性能、开辟防火间距和消防车通道等措施,改善消防条件。

贸易市场或营业摊点的设置,不得堵塞消防车通道和影响消火栓的使用。

第三章消防站

第十一条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城市消防站的位置和用地。

已确定的消防站位置和用地,由城市规划部门进行控制,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占用。如其他工程建设确需占用,必须经当地城市规划部门和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并按照规划另行确定适当地点。

第十二条消防站的布局,应当以接到报警五分钟内消防队可以到达责任区边缘为原则,每个消防站责任区面积宜为四至七平方公里。

第十三条高层建筑、地下工程、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企业、古建筑比较多的城市,应当建设特种消防站。

第十四条 物资集中、运输量大、火灾危险性大的沿海、内河城市,应当建设水上消防站。

第十五条 基本抗震烈度在六度(含)以上的城市,消防站建筑应当按该城市的基本抗震烈度提高一度进行设防。

第十六条 合理利用高层建筑或电视发射塔等高度大的建筑物、构筑物建设消防望台,并配备监视和通讯报警设备。

第四章 消防给水

第十七条供水部门应当根据城市的具体条件,建设合用的或单独的消防给水管道、消防水池、水井或加水柱。

第十八条城市规划部门应当充分利用江河、湖泊、水塘等天然水源,并修建通向天然水源的消防车通道和取水设施。未经规划部门批准不得破坏天然水源。

第十九条消防给水管道的管径、消火栓的间距应当符合国家防火设计规范的规定。市政消火栓规格必须统一,尚未统一的,应当逐步更换。拆除或移动市政消火栓时,必须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

第二十条消防给水管陈旧或水量、水压不足的,供水部门应当结合管道的扩建、改建和更新,满足消防供水的要求。

第二十一条 大面积棚户区或建筑耐火等级低的建筑密集区,无市政消火栓或消防给水不足、无消防车通道的,应由城市建设部门根据具体条件修建消防蓄水池,其容量宜为一百至二百立方米。

第二十二条市政消火栓被损坏时,应当由供水部门及时修复。

第五章 消防车通道

第二十三条街区内应当合理规划建设和改造消防车通道。消防车通道的宽度、间距和转弯半径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有河流、铁路通过的城市,应当采取增设桥梁等措施,保证消防车道的畅通。

第二十五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准挖掘或占用消防车通道。必须临时挖掘或占用时,批准单位必须及时通知公安消防监督机构。

第六章 火灾报警与消防通讯指挥

第二十六条城市应当规划和逐步建设比较先进的有线、无线火灾报警和消防通讯指挥系统。一百万人口以上的城市和有条件的其他城市,应当规划和逐步建成由电子计算机控制的火灾报警和消防通讯、调度指挥的自动化系统。

第二十七条小城市的电话局和大中城市的电话分局至城市火警总调度台,应当设置不少于两对的火警专线。建制镇、独立工矿区的电话分局至消防火警接

警室的火警专线,不宜少于两对。

第二十八条一级消防重点保卫单位至城市火警总调度台或责任区消防队,应当设有线或无线火灾报警设备。

城市火警总调度台与城市供水、供电、供气、急救、交通、环保等部门之间,应当设有专线通讯。

第七章建设和维护资金

第二十九条消防站、消防给水、消防车通道、消防通讯的基本建设和消防部队的装备,属于固定资产投资范围之内的,由地方审批后,其经费应当列入地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开支见附件)。

第三十条城市公安消防部门所需行政经费和业务性开支,按照公安部、财政部一九八二年十一月《关于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有关经费问题的通知》((82)公发(武)157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与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直接关联并由公安部门使用的城市公共消防设施的维修费用,在城市维护费中列支

第三十二条城市公用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资金的预算管理办法,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委另订。第三十三条城市企业、事业、机关、学校等单位内的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资金,由各单位自行解决。因工程建设等原因损坏或拆迁的市政消火栓,其修复费用全部由损坏、拆迁单位负担。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规定由城市规划、供水、供电、电信和市政工程部门贯彻实施,公安消防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第三十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建设等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地区的特点,共同制定城市消防规划建设管理的具体办法,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三十六条本规定自一九九0年一月一日起执行,由公安部负责解释。

9.城市消防规划的现状与对策研究 篇九

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事最符合题意)1、1851年伦敦,开辟了建筑形式新纪元,被喻为第一座现代建筑。A:水晶宫 B:红屋

C:英国国会大厦

D:美国国会大厦白宫 E:经济政策

2、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目标是。

A:统筹规划交通、能源、水利、通信、环保等市政公用设施;统筹规划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

B:改善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城市

C:根据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把节地、节水、节能、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个环节中去

D:必须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 E:综合治理

3、城镇规划草案需公告日以上,并组织编制单位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A:30 B:15 C:60 D:45 E:综合治理

4、若材料的几何形状只能部分恢复,而残留一部分不能恢复的变形,该残留部分的变形称为。A:脆性变形 B:韧性变形 C:弹性变形 D:塑性变形 E:经济政策

5、在地上热力管道与街道或铁路交叉时,管道与地面之间应保留足够的距离,此距离根据来确定。

A:通行不同交通工具所需高度 B:当地的气候条件 C:城市的发展水平D:投资规模 E:经济政策

6、在城市客运交通枢纽中,是实现城市内外交通紧密衔接的关键。A:对外客运枢纽 B:组团级客运枢纽 C:城市中心的客运枢纽

D:特定公交设施的换乘枢纽 E:经济政策

7、建筑材料在使用过程中经受各种常规破坏因素的作用而能保持其使用性能的能力,称为建筑材料的。A:耐久性 B:弹性 C:连续性 D:耐磨性 E:经济政策

8、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核心内容是。A:土地使用控制 B:建筑建造控制

C:控制指标体系的确定 D:控制方法 E:综合治理

9、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主要有:①审核;②筛选;③选定范围;④影响评价;⑤决策、实施和监测。其正确的程序是。A:①②③④⑤ B:②③①④⑤ C:②③④①⑤ D:①②④③⑤ E:经济政策

10、在城市道路平面规划设计中,超高缓和段的长度不宜过短,否则车辆行驶时会发生侧向摆动,行车不十分稳定。一般情况下,超高缓和段长度最好不小于m。A:8~15 B:10~20 C:15~20 D:20~35 E:经济政策

11、电话系统按照分为模拟电话通信方式和数字电话通信方式。A:通信时间 B:通信方式 C:传输媒质 D:传播范围 E:经济政策

12、根据城市防空工程设施布局要求,人员掩蔽所距人员工作生活地点不宜大于171。A:50 B:100 C:150 D:200 E:经济政策

13、城市道路交通网络存在的系统缺陷是。

A:城市道路交通设施的建设不能满足交通增长的需求 B:南北不通,东西不畅 C:重要节点交通拥堵

D:交通混杂,交通效率低下 E:综合治理

14、落实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和镇域规划提出的要求,合理利用镇区土地和空间资源,指导镇区建设和详细规划的编制是的任务。A:镇总体规划 B:镇区总体规划 C:镇规划

D:镇(乡)域规划 E:综合治理

15、平曲线最小半径主要取决于道路的。A:设计车速 B:控制尺寸 C:中心线位置 D:红线宽度 E:经济政策

16、城市人口中社会劳动者按其从事劳动的行业划分各占总人数的比例是指。A:劳动构成 B:职业构成 C:产业构成 D:家庭构成 E:综合治理

17、为了加强规划的实施及其监督,《城乡规划法》把规划中涉及区域协调发展、资源利用、环境保护、风景名胜资源管理、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和公共安全等方面的内容规定为强制性内容。A:国家利益 B:国家安全 C:公众利益 D:公众财产 E:综合治理

18、关于建筑色彩的表述中,错误的是。A:建筑色彩对人的生理和心理有一定作用

B:在一般情况下建筑色彩不利于提供视觉刺激、改善单调、强调体积,或用于象征和装饰

C:建筑色彩往往依靠其形成的环境起着多方面的作用,它有助于使建筑环境更富于人情味而克服机械的冷漠感

D:许多良好的建筑色彩用色不多,一般不超过3种 E:经济政策

19、铁路的的位置既要方便旅客,又要提高铁路运输效能、并应与城市的布局有机结合。A:中间站 B:区段站 C:编组站 D:客运站 E:综合治理

20、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法定依据是。A:全国城镇体系规划 B:省域城镇体系规划

C: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D: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和省域城镇体系规划 E:综合治理

21、社会监督是指。

A: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者控告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

B: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或者控告,应当及时受理并组织核查、处理 C:城市中的所有机构、单位和个人对城市规划实施的组织和管理等行为的监督,其中包括对城市规划实施管理各个阶段的工作内容和规划实施过程中各个环节的执法行为和相关程序的监督

D: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就涉及其利害关系的建设活动是否符合规划的要求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查询 E:综合治理

22、下列城市规划常用的分析方法中不包括的是。A:类推分析方法 B:空间模型分析方法 C:定性分析方法 D:定量分析方法 E:综合治理

23、城市规划方法论中不包括方法论。A:综合规划 B:分离渐进

C:间断性城市规划 D:混合审视 E:综合治理

24、政府根据法律授权负责城市规划实施的组织和管理,下列选项不属于规划手段基本内容的是。

A:政府根据城市总体规划,进一步组织编制城市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

B:政府根据城市规划的目标和内容,从规划实施的角度制定相关政策来引导城市的发展

C:政府运用规划编制和实施的行政权力,通过各类规划的编制来推进城市规划的实施

D:保证总体规划的内容在具体建设活动中得到贯彻 E:综合治理

25、在遥感影像的获取中,光谱范围和分辨率、图像覆盖范围和几何分辨率、时相是遥感影像的主要技术指标。其中是指影像图上能区别开的最小波长范围。A:光谱范围 B:光谱分辨率 C:时相

D:图像覆盖范围 E:经济政策

二、多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 0.5 分)

1、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应当包括。A:农村生产建设的用地布局 B:综合交通体系

C:对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防灾减灾等的具体安排 D:农村生活服务设施 E:农村公益事业

2、在城市供热管网规划中,根据输送介质的不同,热网可分。A:蒸汽管网 B:枝状管网 C:热水管网 D:环状管网 E:混合式管网

3、移动电话网络的结构按覆盖范围可分为移动通信系统。A:大区制 B:中区制 C:小区制 D:特区制 E:行政区制

4、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包括。A: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B: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

C: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 D: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 E:坚持协调发展的原则

5、地铁系统是指采用的大运量城市轨道交通系统。A:独立运营 B:专用轨道 C:专用信号

D:部分封闭线路 E:全封闭线路

6、城市供水工程规划中,总体规划阶段的主要内容包括。A:进行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

B:确定城市自来水厂布局和供水能力

C:确定规划区其他配水设施位置、配水能力、用地面积或用地标准 D:布置配水管网,确定管径以及管道的平面和竖向位置 E:划定城市水源保护区范围,提出水源保护措施

7、城市电话局选址的要求主要包括__。A.局址的环境条件应尽量安静、清洁 B.最好选在偏僻的地方 C.局所位置的地形应较平坦

D.局所的位置应尽量接近线路网中心 E.也可选在郊区

8、城镇体系规划的类型包括。

A:国家城镇化的总体战略与分期目标 B:全国城镇体系的总体空间格局

C:按行政等级和管辖范围,可以分为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省域(或自治区域)城镇体系规划、市域(包括直辖市以及其他市级形成单元)城镇体系规划

D:根据实际需要,还可以由共同的上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跨行政区域的城镇体系规划

E:随着城镇体系规划实践的发展,在一些地区也出现了衍生型的城镇体系规划类型

9、下列选项中,不是编制近期建设规划重要意义的为。A:完善城市规划体系的需要 B:发挥规划宏观调控作用的需要 C:加强城市监督管理的需要 D:减少随意性和盲目性 E:可以确保城市有序开发

10、城市交通需求预测方法包括以下__种。A.顺序总体需求预测 B.直接总体需求预测 C.群体行为需求模式 D.间接总体需求预测 E.单体行为需求预测

11、城市固体废物的种类包括。A:危险固体废物 B:生活污水

C:城市生活垃圾

D: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E:城市建筑垃圾

12、下列选项中,不属于住宅群体空间基本形式的是。A:行列式 B:周边式 C:内环式 D:点群式 E:贯通式

13、群体的主要特征是__。A.一定数量的成员 B.特定目标 C.严格的组织

D.对领袖的绝对服从 E.成员归属感

14、设置道路立体交叉的条件有。

A:快速道路(V≥80 km/h)与其他道路相交

B:主干道交叉口高峰小时交通量超过3000辆当量小汽车时 C:城市干道与铁路干线交叉 D:具有用地和高差条件

E:其他安全等特殊要求的交叉口和桥头

15、城市中工业用地的自身要求包括。A:防止废水污染要求 B:防止工业废渣污染要求 C:用地的形状和规模 D:能源要求 E:地形要求

16、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规定,保护规划应当包括。A:保护原则、保护内容和保护范围 B:保护措施、开发强度和建设控制要求 C:遵循科学规划、严格保护的原则

D: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 E:保护规划分期实施方案

17、关于电力电缆线路的规划中,应采用电缆线路。

A:狭窄街道、繁华市区高层建筑地区及市容环境有特殊要求时 B:重点风景旅游地区的某些地段

C:建筑面积较大的新建居民楼群、高层住宅区 D:架空线路走廊在技术上难以解决时 E:负荷密度较高的市中心区

18、城市热负荷根据性质可以分为。A:生活用水 B:民用热负荷 C:室温调节

D:生产用热负荷 E:工业用热负荷

19、受资源性生态要素影响的地区包括。A:水环境与水源保护区 B:绿化保护地区 C:文物保护地区

D:自然环境保护地区 E:旧成文物保护区 20、城市用地的建设条件是指组成城市各项物质要素的现有状况与它们在近期内__的可能,以及它们的服务水平与质量。A.建设 B.发展 C.改进 D.规划

21、我国城市人口的劳动构成按居民是否参加工作,分为__。A.基本人口 B.服务人口 C.劳动人口 D.非劳动人口 E.非基本人口

22、城市规划公众参与的作用主要有。

A:公众参与能够有效体现城市规划的基础化 B:公众参与能够有效体现城市规划的法制化

C:公众参与使城市规划有效应对利益主体的多元化 D:公众参与将导致城市规划的制度化

E:公众参与可以保障城市空间实现利益的最大化

2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生产,存储和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必须设置在何处__ A.认为合理的位置

B.认为符合防火要求的地方 C.城市边缘

D.认为是安全的地方 E.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

24、城市建设用地选择的基本要求包括。A:选择有利的自然条件 B:节约用地,节省建设投资 C:尽量少占农田 D:保护古迹与矿藏

E:满足主要建设项目的要求

25、雅布斯运用社会使用方法对美国城市空间中的社会生活进行了调查,她认为街道要有趣,就要有生命力,要有生命力应具备的条件有。A:街道必须是安全的 B:必须保持有不断的观察

10.城市排水现状问题分析及规划对策 篇十

南宁市排水设施建设与国内很多城市相似,发展水平相近,以南宁市为例进行分析,可以得到具有普遍意义的结论。

南宁市建成区的排水体制大部分为合流制,近十年新建设的片区如埌东新区、相思湖新区等排水体制为雨污分流制。据统计,2002年市区排水管(渠)总长度约为671千米,市区人口占有排水管渠长度平均值为0.48米/人。

南宁市排水系统大部分为合流制管道,包括近些年道路改造新修建的雨污分流制的雨水管道,总体上是依地势排往朝阳溪、竹排冲和亭子冲等十数条邕江支流,最终进入流经南宁的主要河流——邕江,另有少部分临江的区域直接进入邕江。除了合流制管道之外,南宁市近十多年来还陆续修建了一部分污水管道系统和两座污水处理厂。

1.1 大量城市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1)大部分排水系统为雨污合流制,造成内河水系污染严重。南宁市2002年的排水管渠总长度约为671千米,80%以上为合流制排水管道,城市污水总量达21471万吨。污水管网从1997年开始在部分市政道路设计中配套设置,但目前污水管网覆盖范围还十分有限。由于大量合流制排水管道的污水直接向城市附近的自然水体排放,造成了环境污染。

(2)工业企业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南宁市2003年的工业废水排放量为3532.88万吨。这些污水不但含有有机物污染物质,还含有重金属、砷等有毒有害物质,大部分未得到妥善处理就直接排入亭子冲、那洪沟、水塘江及二坑,最终流入邕江,造成河流水质的恶化。

(3)城市污水管网普及率低,污水处理系统不完善。同时,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不足,污水处理率偏低。南宁市建成区内排水系统普及率为80%,但大部分为合流制管道,污水管网普及率仅15%。

1.2 城市排水管网不完善

(1)旧城区部分现有排水管网排水功能不满足要求。部分现有市政道路下的排水管道由于设计标准低、年久失修,管道破损和淤积现象比较严重,不能满足周边街区的基本排水需要,问题严重的地区甚至逢雨必涝,平时则污水横流,给附近居民的工作、生活造成极大不便。

(2)排水工程构筑物受到其它违章建筑挤占,严重影响其排水作用的发挥。部分设在道路红线以外的雨污水工程构筑物,特别是明沟、敞开式排涝渠等经常被违章建筑挤占过水断面,或被倾倒垃圾,导致排水功能严重受限。

1.3 排水系统建设不规范

(1)在开发过程中过多占用自然水体。在某些城市的开发过程中,由于急功近利,填平所有包括鱼塘、沼泽洼地、间断性流水的小河沟在内的自然水体,切断了自然水体的连续性,但在后续的排水建设中又未作充分考虑,造成区域性排水不畅。

(2)现况地下管线走向凌乱,以重力流方式排水的排水管线受到诸多限制。由于各管线单位缺乏统一的管理和协调,往往是“先到先得”,导致后续建设的排水管渠在受到其它管线的限制时,不得不改变管渠坡度、断面,甚至在水头差得不到保证的情况下设置为倒虹管形式。这些都不同程度上造成排水的不顺畅。

(3)建设顺序不合理,造成排水规划得不到落实。排水管渠系统一般作为市政道路的附属工程进行建设,市政道路的建设顺序是考虑周边土地开发需要和交通组织等方面因素,而完全按照这些因素来确定排水系统的建设顺序的话,排水规划就很难得到完全落实。如建设某条道路时,其规划中下游管渠可能还未建设,为了解决排水问题,就不能按照原规划进行排水系统设计,或绕远路,或勉强接入其它的排水系统,这样必然增大投资或使排水系统不尽合理。

1.4 排水系统缺乏可持续性发展

目前,包括南宁在内的国内很多城市的排水系统仅仅能做到“排水”的功能,从环保、珍惜自然资源的观点来看,这还远远不够。排水属于水资源的一种形式,不加以充分利用直接丢弃也是一种资源浪费。

2 解决问题的规划对策

2.1 加快污水收集和处理系统建设,逐步将原有排水系统改造为分流制

(1)结合城市发展逐步改造旧城区合流制排水系统。合流制排水系统不符合环保要求,因此,改造合流制的排水系统势在必行。但是,旧城区内合流制排水系统在绝大多数城市中占据主流位置,要一次性全部改造为分流制是不现实的。改造为分流制排水体制具体的方案一般有:第一,校核原有合流制排水管,将其作为雨水管或污水管使用,再另行新建污水管或雨水管系统,形成雨污水分流制排水系统;第二,采用截流的方式从合流制排水管道中将污水截流到新建污水管网中。南宁市的排水规划中,结合实际采用不同的方案:在暂不进行改造的旧城区采用截流式分流制,这可以最大程度地避免道路重复开挖、减少投资,达到部分控制污水直接排入自然环境的效果,但仍有部分污水随暴雨溢流然后直接排放;在涉及旧城改造的区域(包括道路改扩建所涉及的相关区域)则将排水系统改造为分流制。总的来说,改造过程就是从截流式逐步过渡到完全分流制的过程。

(2)制定严格的工业污水排放规定。明确工业污水不得未经任何处理就直接向自然水体排放,对于医院废水、化工厂污水等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必须在进行了内部处理去除有毒有害物质之后,接入城市污水管网或进一步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方能向自然水体排放。

(3)尽快确定新建、扩建污水处理厂位置、规模,明确处理厂污水收集范围内的污水管总体流向,同期建设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以便污水处理系统能尽快投入运行,发挥环境效益、社会效益。

2.2 有针对性地改造、完善现有排水系统

在近期建设计划中,首先安排对容易发生内涝的地区进行排水系统的改造。改造涉及的范围不仅仅局限在发生内涝的地区附近,还应连带下游造成排水不畅的排水管渠一并改造,标本兼治,彻底解决城市内涝问题。若排水条件有限则考虑新建泵站进行抽排。

改造沿堤排水系统。南宁市中心城区排水专项规划中明确要求:沿江道路的雨水系统应就近排往邕江的各支流(而不是就近直接穿越防洪堤排往邕江),平时通过各支流的防洪闸自流排往邕江;邕江洪水、防洪闸关闭,雨水无法自流排放时则通过排涝泵站抽排出邕江。按上述规划实施,无论在何种情况下雨水均能顺利排放;污水则通过污水收集系统集中排往污水处理厂。

严格保护雨污水工程构筑物用地。作为市政公用设施,排水构筑物必须受到规划红线保护。全市排水构筑物现状位置、用地范围等应在规划部门备案,对于已经挤占现有排水设施断面的违章建筑坚决予以拆除,并加大巡查力度,防止新的挤占现象的发生。敞开式的明沟、渠道等应考虑对其进行加盖处理,既可以改善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又可以防止垃圾的大量进入。对于受到大量挤占、淤积严重的渠道应考虑结合道路改扩建或专项进行改造。

2.3 协调处理城市建设各方面关系,保证排水系统建设的顺利实施

保护天然河道(小支流)和水库、低洼沼泽地等天然雨水调蓄水体。这类调蓄水体在未开发区较为普遍,它们与天然河道共同形成了当地雨水的承接水体,正是由于这类水体的调蓄作用,天然河道在暴雨后才不至于泛滥。因此在今后城市开发过程中不宜过度占用这类调蓄水体的用地。若确需占用,应加大天然河道断面,并对河道进行适当裁弯取直,改善水流条件。同时应严格控制河道及小支流用地不受侵占。

合理协调其它各种工程管线与排水管渠的关系。由于排水管渠属于重力流管线,其安装标高受上下游标高的限制,不能随意抬高或降低。而其它各种工程管线绝大部分为非重力流,安装高度可以进行适当调整。同时按照有关管线规划规范,重力流管线也应优先安排。因此,在建设过程中,应尽量优先建设排水系统,在排水系统标高确定之后,再进行其它管线的建设。若需要在未形成排水系统的区域建设大型地下管线或市政道路下的地下构筑物工程,则应在有关政府部门备案,确定其不与今后的排水系统发生冲突。原有排水管渠为避让其它管线而造成严重排水不畅的也应进行改造。

合理安排排水系统的建设顺序。排水系统建设应按下游—上游的顺序进行,这样在进行上游排水管渠建设时,下游排水系统作为出水口,可以使规划思路得到完全落实。因此,建议有关部门在制定市政道路建设规划时,把排水系统的合理建设顺序作为其中的一个重要因素来考虑。

2.4 以合理方式推进雨水、中水回用

我国人均水资源拥有量处于世界中下水平,西北的一些城市属于缺水城市,水资源的再利用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国外许多城市在这方面进行了大量有益的尝试,部分已进入实用阶段。国内也有部分城市走在了前面,如北京中水回用率目前也达到了23%。但国内很多城市在水回用方面要进行大规模实施目前还存在一些问题,因此,应重点对雨水、中水回用提出规划建议:动用社会力量、加强宣传雨水、中水回用的重大意义;加强相关技术的开发,扩大回用水的使用范围等。

雨水、中水回用具有非常广阔的前景,但在具体操作上,应该根据各个城市的具体情况,因地制宜,以合理和适度超前的方式推进雨水、中水回用,促进社会、经济、环境的和谐发展。

3 结语

作为城市的建设者,有责任为排水事业作出自己的贡献。排水系统的合理化改造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从规划、建设到维护等各个环节来进行关注。

参考文献

[1]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南宁市城市规划设计院.南宁市中心城区排水专项规划[Z].2006.

[2]李渤.城市呼唤:新型雨水排放系统[J].中国科技信息,20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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