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工作通知

2024-08-26

科技工作通知(精选7篇)

1.科技工作通知 篇一

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通知模板-会议通知

关于召开全省大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

为深入全省大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不足,便于安排全省大专院校毕业生各项就业工作,经XX省计委、省教育厅、少人事厅研究决定,将于3月1日开始,召开为期3天的.全省大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要通过此次会议,查找工作不足、总结经验、强化发展共识、明确责任事项,为实现全省大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一、会议时间:XX年3月1日XX时

二、会议地点:XX市郊新建承德南河宾馆

三、会议主要内容

XX省计委、省教育厅、少人事厅决定联合召开全省大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会议要研究今年毕业生就业政策和办法,协调就业计划,研究委培生的派遣和安排等。

四、参加会议人员

省级各部、委、厅、局人事处长,各大专院校学生处处长,各地市人事、计委、教育局分管领导。

五、有关要求

XXXX

望相互转告,届时准时参考!

XXX办公室

XX年X月X日

2.科技工作通知 篇二

《科技与管理》杂志创刊于1999年4月, 作为诞生于世纪之交的刊物, 面对知识经济时代, 以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作为指导思想, 以贯彻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为宗旨。主要探索宣传科技、教育、管理、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运行机制和发展战略;研讨科技、教育、管理、经济与推进现代化建设的理论和实践;报道科技、教育、管理、经济与社会协同发展的技术和方法、改革与成就、经验和成果。坚持“政策权威性、理论学术性、技术实用性、宏观综合性、微观指导性、文稿可读性”的编辑方针。本刊与时俱进, 突出科技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教育创新、理论创新和经济热点问题, 真正成为科技界、教育界、经济界、企业界和管理层的良师益友。读者和作者对象为科技界、教育界、经济界、企业界和政府管理部门的决策和管理人员、科技工作者、高等学校教师和研究生及经济管理学院高年级本科生。

本刊主要刊登有关科技、经济、管理的发展战略;现代科学管理;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开发与成果;科技、管理和经济一体化;科教兴国和科教兴省;技术创新;现代企业制度与改革;农业产业化的理论与实践等方面的学术研究、理论探讨、研究与开发的论文和成果。注重热点和难点问题探讨性文章的发表。精选发表与本刊内容相关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探讨, 工作研究与经验交流, 人物专访, 最新科技动态, 科技项目简介等文章。

3.科技工作通知 篇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中央纪委关于做好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现就做好岁末年初有关财政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保障困难群众生活的各项工作

各级财政部门要配合好相关部门,及时足额发放企业退休人员和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以及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市孤老孤儿等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和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及早发放困难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春节一次性生活补贴,支持做好流动就业人员异地就医费用结算、基本养老金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切实保障受灾地区群众冬春生活,及时足额发放救灾资金。支持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工作,确保他们安全过冬。推动加大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力度,保障群众生命健康权益。支持有关部门开展多种多样的群众性文娱活动,加大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力度,丰富城乡居民节日精神文化生活。

二、积极支持今冬明春农业生产和农副产品流通

要进一步加大财政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实施力度,尽早下拨各项补贴资金和农业专项资金,抓紧落实各项农业生产扶持资金,支持加强粮食储运,强化冬季蔬菜、肉禽蛋等农产品生产、调运以及冬储工作,切实保障粮食、食用油和“菜篮子”产品供给,严格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促进节日期间商品市场供应充足、价格稳定。支持加快农田水利和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步伐,保障粮食、棉花、化肥等重点物资运输,积极支持做好春耕备耕、农业自然灾害和动物疫情防治等相关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

要认真做好2013年预算编制工作,严格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重点向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领域倾斜,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特别是“三公经费”支出。要做好预算执行准备工作,制订预算资金用款计划,及时拨付资金。对预算中拟安排的项目资金,要及早论证、审核,为及时执行预算、尽早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创造条件。要通过明确岗位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内部监督检查等措施,切实提高预算支出的及时性、均衡性、有效性和安全性。

四、严肃各项财经纪律

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切实厉行节约。严格遵守各项财经制度,坚决制止各种乱花钱和突击花钱行为。对不符合财政财务制度规定的各项支出,一律不得报销和列支,对违反规定已报销和列支的,要及时予以纠正。严格执行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的制度规定,对年终没有执行完的项目资金,按照有关制度规定结转下年使用。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和各级财政监督检查机构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

五、严格执行改进作风和加强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要切实联系自身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用良好作风抓好工作落实。各级财政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一线、深入贫困地区和受灾地区、深入困难群众中去,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到基层调研和走访慰问要轻车简从,不扰民、不增加基层负担。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作风,本着简约、俭朴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各种活动。大力精简各种茶话会、联欢会,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香烟、高档酒和礼品,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各种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参与赌博活动。各级财政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要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廉政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风险意识和廉洁从政的自觉性。财政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各省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并认真研究布置相关工作,切实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本通知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财政部

2012年12月28日

4.科技人员深入企业工作的通知 篇四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动员广大科技人员深入一线服务企业,科技部等7部门联合召开全国视频会议,发布《关于动员广大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的意见》,启动“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为切实做好支持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的工作,根据《意见》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动员广大科技人员服务企业。

根据“政府引导、双向选择、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原则,在充分掌握当地企业技术需求的基础上,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做好对接工作,动员和吸引广大科技人员进入到受金融危机影响严重、急需技术帮助的企业服务,联合企业开展技术攻关,解决企业技术难题。指导和组织当地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以及各类技术创新服务平台面向企业开放,开展各种服务工作。组织各类专家,面向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咨询、服务。组织各方力量,利用各种途径,为企业培养、培训急需的各类人才。

二、创新体制机制,构建产学研合作的有效模式和长效机制。

要把动员科技人员深入基层服务企业作为深化改革、推进产学研结合、加快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契机。加快改革科研管理方式和评价机制,激励科技人员在产学研合作中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引导科研院所和高校整合资源,主动与企业对接,建立有效的合作模式和服务方式,将项目、资金、人才、技术、成果等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鼓励企业把握机遇,创造条件,利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科研力量,加快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增强产品竞争力。

三、积极调整科技投入结构,统筹科技资源,加大对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的支持力度。

为配合“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的实施,支持广大科技人员深入企业,国家科技计划将调整安排,支持科技人员与所服务企业,特别是受金融危机影响较大的中小企业,联合提出的一些对企业技术升级、自主创新产品开发和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具有较大带动和辐射作用的项目。各地方要针对受金融危机影响的实际情况,结合当地产业发展和企业的`科技需求,安排专门经费对科技人员与所服务企业联合提出的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项目进行支持,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发展。

5.舆情信息工作通知 篇五

关于进一步加强舆情信息直报点和

舆情信息员队伍建设的通知

各乡(镇)、居委会、县直各单位、各中小学校:

为贯彻落实全省舆情信息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市宣传部长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县舆情信息工作,推进舆情信息直报点和舆情信息员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充分发挥舆情信息抓住主流、突出重点、服务大局、服务决策的积极作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直报点和信息员建设的重要意义 直报点是舆情信息工作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领导直接了解基层情况、掌握基层动态的重要途径。加强直报点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对舆情信息工作提出的“要畅通民意渠道,及时掌握社情民意”这一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在“第一时间”掌握人民群众“第一呼声”的重要通道;是服务我县转型跨越、先行发展的有效方式。随着舆情信息工作的不断深入和拓展,直报点在舆情信息工作中的地位日益凸显,正在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信息员队伍是舆情信息工作队伍的主体,其力量强弱、素质高低,直接决定着舆情信息的质量和舆情工作的成效。因此,进一步加强全县直报点和信息队伍建设已经成为当前我县宣传思想

1文化战线面临的紧迫任务。

二、直报点建设

1、类别构成和建立程序。直报点分为县委宣传部直接管理的直报点(简称县管直报点)和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各中小学校管理的直报点(简称县分管直报点)两大类。县分管直报点由各乡(镇)、居委会、县直各单位、各中小学校根据工作需要自行确定数量审核建立,并报县委宣传部备案。

2、建立条件。高度重视舆情信息工作;有稳定的舆情信息收集渠道;有从事舆情信息工作的人员;具备开展舆情信息工作的必要办公条件。

3、工作职责。一是组织协调本区域(本系统)舆情信息工作,建立健全相关信息工作制度;二是收集、编写、报送本区域(本系统)舆情信息;三是与上级宣传部门加强联系,掌握信息报送要点,及时向有关领导反馈上级舆情部门掌握的本地热点舆情;四是积极开展信息调研,掌握社情民意,及时发现问题,总结工作经验,完成上级下达的舆情信息分析研判任务;五是为信息员开展业务工作创造条件,安排其参加有关会议和业务培训。

4、日常管理。县分管直报点由县委宣传部直接管理,每月向县委宣传部报送10条舆情信息,每年年底进行考评,实行动态管理,成绩突出的给予奖励,排名末位的将进行调整。县分管直报点由本单位进行日常管理,县委宣传部进行

工作指导。

三、信息员队伍建设

1、基本要求。一是能够密切联系群众,并有敏锐的政治头脑和较高的政策水平;二是有较高的理论素养、综合分析能力和扎实的文字功底;三是有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和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四是工作岗位相对固定。

2、确立程序。县管直报点的信息员(简称县管信息员)由上述各有关部门推荐审核后,报经县委宣传部批准确定,县管直报点至少要明确部门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和信息员各一名。县分管直报点的信息员(简称县分管信息员)由本单位根据自身的工作需要,确定人数并审核后,报县委宣传部备案。

3、日常管理。县分管信息员在县委宣传部和本单位本部门协助下,按照舆情信息工作的要求开展工作,实行动态管理,每年确定一次,实行末位淘汰。县管直报点所属单位负责信息员的日常管理。各乡(镇)、居委会、县直各单位、各中小学校负责本地信息员队伍的建立健全,至少要有一名信息员。

四、舆情信息分析研判报送内容

1、本区域(本系统)干部群众对党和国家,特别是我县重大决策、重大活动的舆情反映;对社会热点问题和社会突发性重大事件的舆情反映;思想理论领域值得关注的动向。

2、干部群众对本区域(本系统)重大决策、重大活动的舆情反映;对本区域(本系统)社会热点问题和突发性重大事件的舆情反映;干部群众在实际工作中,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舆情动态。

3、各个宣传文化系统干部群众贯彻落实全县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宣传动态;全省乃至全国宣传思想文化战线重大举措,特别是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等方面的思想反映和意见建议。

4、其它需要报送的内容。

五、舆情信息分析研判报送要求

1、保证时效。日常舆情报送要在每日上午10:00之前完成;突发性重大舆情,无论是下班、双休日或节假日,都要随时电话报送,防止重大舆情信息的漏报、迟报、瞒报、谎报。

2、注重质量。抓住有代表性、典型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坚持有喜报喜、有忧报忧,反映真实情况。动态类舆情要简明扼要;分析类舆情要把握本质;调研类舆情要有情况、有对策。标题要醒目,正文要充分反映社会各阶层、各群体的“心里话”,尽可能引用群众语言,力求原汁原味,生动鲜活。

六、舆情信息报送程序及方法

县管直报点直接向县委宣传部报送信息。日常舆情信息由信息员以电子邮件方式直接报送;突发性重大事件和热点

舆情信息,信息员要直接向县委宣传部电话报送、传真报送。请各乡(镇)、居委会、县直各单位、各中小学校于月日前将县分管直报点推荐名单和有关人员名单报至县委宣传部。

邮箱:lfdnxuanchuanbu@163.com

联系电话:7722151

县舆情信息直报点推荐表

中共大宁县委宣传部

6.科技工作通知 篇六

各有关单位:

为了鼓励我国科技新闻工作者科技新闻作品的创作热情,提高科技新闻作品的传播力,推动我国科技新闻传播事业的发展,中国科技新闻学会于2016年开展“光明杯”科技传播奖优秀作品评选活动。现就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申报范围和条件

1.本届参评作品系2011-2015年公开发表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媒体上的科技新闻作品、科技新闻栏目。具体如下:

【1】报纸、通讯社科技新闻作品:(1)消息类(2)评论类(3)通讯类(4)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

【2】广播电台、电视台科技新闻作品:(1)消息类(2)评论类(3)新闻专题类(4)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5)新闻访谈节目类(6)新闻现场直播类

【3】新媒体科技新闻作品:(1)评论类(2)新闻专题类(3)新闻访谈类(4)科技新闻文章、微视频

【4】综合类:(1)科技新闻摄影(2)科技新闻专栏(3)其他

2.参评作品的内容须客观真实,具备科学性,同时要求主题鲜明,形式新颖,文字生动,通俗易懂,传播效果好。

3.导向正确,有较大的社会影响,产生相应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4.系列作品可整体参评,也可以其中一种单独参评,但必须另文介绍整套作品概况。

二、推荐渠道与办法

1.中国科技新闻学会单位会员或专业委员会推荐。

2.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注册成立的传媒组织或机构推荐。

3.科技传播专家(正高职称)5名以上联名推荐。

4.通过中国科技新闻学会网自荐(5名以上正高职称科技传播专家评价意见)。

推荐采取单位推荐、专家推荐和网络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各单位应根据科技传播奖优秀作品的评选条件,做好推荐工作,并由申报人本单位写明申报意见,加盖公章。单位推荐参评作品限1-3篇,个人自荐参评作品限1篇。

三、评选机构

1.中国科技新闻学会聘请科技传媒及相关研究领域的科技新闻传播专家、科技管理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设名誉主任委员1-3名,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2名,委员若干名。

2.评委采取轮换制和回避制。

四、评选程序

1.由评审专家以通讯(如通过网络)评审的方式对参评者进行初评,并给出详细的评审意见。依据得分高低,进入复评。

2.复审采取专家评审会的方式进行。实到评委须达到全体评委三分之二的人数,方能召开评审会。

3.评委会在认真审阅推荐材料并充分评议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出科技传播奖获奖作品。获奖作品须达到实到评委三分之二的票数。

4.获奖作品名单在中国科技新闻学会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产生最终评审结果。

五、奖励

由中国科技新闻学会于2016年择机向获奖者颁发证书及奖金。

六、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1.《科技传播奖优秀作品推荐表》一式10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9份。

2.附件材料2套,包括候选作品获奖证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参评作品复印件。

3.打印或复印一律用A4纸。

4.所有参评材料须制成一张光盘(内含每位参评者2寸彩色正面免冠照一张),与文字材料一起报送。光盘外包装盒上务必写上参评者姓名和作品名称。

存入光盘文件的格式如下:照片JPEG格式、文字WORD格式、广播(音频)WMA格式、电视(视频)WMV格式。

5.中国科技新闻学会享有无偿使用科技传播奖获奖作品所有参评材料的权利(含获奖者照片及作品)。

6.评选办法解释权归中国科技新闻学会。

7.评选活动不向候选人或者候选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推荐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6年8月30日。有关报送材料(附件)下载请登录中国科技新闻学会网站:www.csstj.org.cn

七、联系方式

中国科技新闻学会科技传播奖奖励办公室

地址:北京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471-473室

邮编:100045

联系人:李松纬

联系电话:010-68598472、68598031(兼传真)

邮箱:kjxw@sina.com

附件:

1.中国科技新闻学会科技传播奖奖励办法(修订)

2.科技传播奖优秀作品推荐表

3.科技传播奖优秀作品专家推荐表

4.科技传播奖优秀作品系列(连续、组合)作品目录

5.科技传播奖优秀作品报送材料一览表

7.科技工作通知 篇七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是新时期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国发展进入新阶段,社会结构、利益格局、思想观念发生了深刻变化,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对政府管理和服务模式提出了新要求。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逐步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是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社会的关系,建设服务型政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要求;是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和效率的迫切需要;是培育和引导社会组织、加快服务业发展、扩大服务业开放、引导有效需求的重要举措,对于深化社会领域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整合利用社会资源,增强公众参与意识,激发经济社会活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公共服务具有重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部署和要求。党的十八大强调要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新一届国务院明确要求在公共服务领域更多利用社会力量,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国务院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抓紧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改革。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是贯彻落实三中全会精神和《指导意见》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指导意见》是推动我国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准确把握精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指导意见》的精神上来,将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摆在发展改革的重要位置,增强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积极稳妥、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确保《指导意见》顺利实施。

二、积极有序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指导意见》的基本定位是注重原则性、方向性、统筹性和指导性,既鼓励支持地方和部门先行先试,发挥做好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新精神,也明确了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基本要求。根据《指导意见》的精神,目前,为进一步做好顶层设计,财政部正抓紧研究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以及相关预算、政府采购、税收等具体政策措施。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积极行动起来,主动部署开展工作,抓紧制定相关政策文件,尽快形成中央和地方共同推进购买服务工作的氛围和机制。

(一)坚持正确方向,积极探索创新。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要以改革的决心和勇气,正确处理当前和长远、全局和局部的关系,正确对待利益格局调整,不拖不等不靠,积极创新,大胆探索。要根据《指导意见》精神,抓紧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办法和具体措施,尽快形成中央与地方衔接配套、操作性强的政府购买服务政策体系。已经出台相关文件的,要对照《指导意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不断健全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体系。尚未出台政策性文件的,要按照《指导意见》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抓紧研究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和办法,积极探索试点,积累经验,逐步推开。

(二)坚持突出重点,稳妥有序推广。要结合实际,在准确把握公众需求的基础上,全面梳理并主动提出购买服务的内容和事项,精心研究制定指导性目录,明确购买的服务种类、性质和内容。在公共服务需求日趋多样化的形势下,应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重点考虑、优先安排与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相关的领域和项目,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到人民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对于政府新增的或临时性、阶段性的公共服务事项,凡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原则上都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看得准、拿得稳的先推下去,一时看不准、有疑问的要深入研究,条件成熟了再推进。要通过购买服务,推动政府简政放权,防止“大包大揽”。要确保政府全面正确履行职能,防止“卸包袱”,将应当由政府直接提供、不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推向市场。购买服务的范围、内容和目录应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根据经济社会和政府职能的发展变化,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三)坚持规范操作,完善购买程序。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的各项程序规定,建立以项目申报、项目评审、组织采购、资质审核、合同签订、项目监管、绩效评估、经费兑付等为主要内容的规范化购买流程,有序开展工作。要将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预算,并严格资金管理,加强绩效评价。要及时充分地向社会公开购买服务的项目内容、承接主体条件、绩效评价标准等信息,确保社会力量公平参与竞争,严禁层层转包、豪华购买、暗箱操作等违规违法行为,筑牢预防腐败的制度防线。

(四)坚持政策衔接,注重建章立制。要处理好积极推进和制度建设的关系,做好相关政策的完善和相互衔接。既要考虑当前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重点是鼓励和推进改革,在坚持大的原则不变和透明预算的前提下,注重研究解决现行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会计处理等技术性管理难题,必要时可适当做出政策调整,为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顺利推进创造条件;又要兼顾长远,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注重体制机制建设,为将来建立购买服务制度打基础。同时,要做好政府购买服务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行业协会商会脱钩等相关改革的衔接,按照国务院关于“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在有效增加公共服务供给的同时,积极研究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改革的政策措施,实现“费随事转”。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推动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推进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或社会组织,坚决防止一边购买服务,一边又养人办事、“两头占”的现象发生。

三、切实加强对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组织实施

推广政府购买服务是一项新的综合性改革工作,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和方向,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艰巨,要用发展的眼光、改革的理念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共同监督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政府购买服务的组织和指导。要尽快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同时,加强对下一级政府购买服务的指导,督促其积极开展工作。

(二)发挥牵头作用。各地区、各部门财政(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发挥好牵头作用,当好参谋助手,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地财政部门要尽快明确牵头处室,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要尽快明确牵头司局和责任处室,积极支持配合财政部统筹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并主动做好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相关工作。

(三)加强培训宣传。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确保广大干部群众及相关社会力量负责人、工作人员了解、熟悉和掌握有关背景知识、政策措施及操作规范。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广泛宣传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措施,为推进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切实加强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发现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逐步完善政策措施和制度设计,确保近期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中长期形成比较完善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体系。各地区、各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和重大问题,以及有关意见和建议,请及时报财政部,以便统筹研究解决。

财 政 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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