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案例背景

2024-09-30

河长制案例背景(共10篇)(共10篇)

1.河长制案例背景 篇一

河长制湖长制考核方案

根据《XX市河长制工作考核问责办法》和《20xx年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总结》,经充分征求各县市区和市级责任单位意见,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组织及时间安排

(一)考核组织

考核分自评与市级考核。各县(市、区)按要求组织开展自评工作,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自评结果,并做好市级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市级考核按照职责分工,由市级责任单位分别负责。

(二)时间安排

1.20xx年12月底,各县(市、区)完成自评工作,将自评报告于20xx年1月4日前报市河长办公室。各县(市、区)考评材料,按照负责考核的市级责任单位的通知要求分别报送。

2.20xx年1月10日前,XX市对所辖县(市、区)自评结果进行复核,并完成市本级自评及考核工作。市级责任单位完成年终考核工作,并将有关考核评分结果报市河长办公室汇总。

3.20xx年1月底前,市河长办公室统计并汇总考核结果,并将结果报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

二、考核评分方法

考核实行百分制,计分方法采取缺项比率计分法,如某县涉及考核内容90分,缺项10分,考核得分88分,那么最终考核得分为:88÷90×100%=97.78分。具体考核评分细则和任务分工另行印发。

(一)县(市、区)上报考核自评结果作为市级考核评分的依据和参考。

(二)最终得分为市级对县(市、区)的考评分。

三、考核结果运用

(一)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按得分高低进行排序。得分90分及以上的评定为优秀,89分至60分评定为合格,60分以下评定为不合格。

取得优秀等次的县(市、区)可分别获得2至4名优秀河长推荐权。

(二)考核结果纳入市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体系。

(三)考核结果纳入生态补偿机制。

(四)考核结果抄送组织、人事、综治等有关部门。

2.河长制考核办法 篇二

(征求意见稿)

为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促进各级河长履行职责,及时掌握全市河长制工作情况,确保河长制制度全面落实,依据《平凉市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平办发〔2017〕70号),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组织

市督查考核局与市河长制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组织全市河长制工作考核考评。市督查考核局将全市河长制工作列入县(区)和市河长制工作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管理中,市河长制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河长制办公室制定考核考评办法并组织考核,市督查考核局指导并参加考核考评。

二、考核考评

(一)考核对象

市河长制工作部门,各县(区)总河长、河长,各县(区)河长制办公室。

(二)考核频次

河长制工作考核每年进行一次,时间为每年12月下旬。

(三)考核原则

考核工作围绕河长制工作要求和目标任务,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工作成效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整改落实的原则;— 1 —

坚持实事求是、注重激励问责的原则;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的原则。

(四)考核内容

河长制工作计划工作内容、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考核考评项目主要包括:河长制制度落实情况、河长履职情况、计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日常工作协作配合情况等。

(五)考核考评程序

1.制定考核办法。根据年初制定的河长制工作目标任务,由市督查考核局指导市河长制办公室制定考核办法,明确考核内容、考核指标及权重、考核评价标准及分值、计分方法、考核结果审定与运用等,经市河长制办公室主任审核,报市河长制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审核、市级总河长审定后印发实施。

2.拟定方案。年底考核前,由市河长制办公室制定考核工作方案,明确考核考评要求、考核成员、时间安排等,经市河长制办公室主任审核、市河长制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审定后执行。

3.自查自评。被考核对象对照河长制考核办法规定的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进行全面自查和评分,并形成自查自评报告。

4.现场考核。根据考核工作方案,由市督查考核局及市河长制办公室组织2~3个考核组分别考核,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检查、查阅台账资料、座谈交流、评价指导等方式进行考核考评。

5.综合评定。考核组根据现场考核和自查自评报告,按考核办法确定的计分办法及评价规则,计算得分、评价考核等次、撰写考核考评报告。考核结束5个工作日内,各考核小组将考核考评报告提交市河长制办公室汇总,形成全市河长制工作考核考评报告,经市河长制办公室主任审核,报市河长制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审议、市总河长审定后,公布考核结果。

(六)考核计分及等级

考核结果按百分制计分评定等次。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中计分按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管理中所赋分值和河长制工作考核得分百分率计算计入。单项考核结果按得分高低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七)考核结果应用

1.考核结果纳入全市县(区)及市直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绩效管理,综合考评。

2.对县(区)河长的考核结果作为组织部门对县(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

3.考核结果抄送市总河长、河长,市委、市政府及市河长制工作部门,纪检、组织、人事、监察部门。

三、表彰激励

(一)表彰原则

面向基层一线,重在推动工作,做到公平公正。

(二)表彰频次

每三年评选表彰一次

(三)表彰范围

包括集体和个人。集体指全市范围内的县(区)、乡(镇、街道)政府及河长制办公室;个人指县(区)、乡(镇、街道)、村级河长和乡(镇、街道)警长。

(四)表彰类型

分为“河长制工作先进集体”、“优秀河长”和“先进个人”。

(五)评选条件

1.“河长制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对近三年任意两个考核为优秀且另外一个考核为良好及以上的,按三年总分高低进行排序,对得分排在前2名的县(区)、前5名的市河长制工作部门、前10名的乡(镇、街道)予以表彰。

2.“优秀河长”评选条件:近三年任意两个考核为优秀且另外一个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的县(区)、乡(镇、街道)各推荐1名和2名优秀河长。

3.“先进个人”评选条件:对在推行河长制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相关人员,由市河长制工作部门和各县(区)分别推荐1名和3名。

(六)表彰程序

1.根据近三年的考核结果,由市河长制办公室提出拟表彰集体建议单位,报市河长制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2.对符合表彰条件的“优秀河长”,采取由乡(镇、街道)到— 4 —

县(区)、县(区)到市的方式;“先进个人”采取由乡(镇、街道)到县(区)、县(区)到市和由市河长制工作部门直接推荐的方式,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上报推荐人选、先进材料,由市河长制办公室初审后提请市河长制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3.市河长制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推荐表彰集体、个人审核通过后,提请市河长制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并送市总河长审定。

4.推荐单位和个人审议审定后,市河长制办公室对拟表彰集体及个人名单在平凉门户网和《平凉日报》公告公示,确定无异议后,报市委市政府批准。

5.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后,由市河长制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表彰大会表彰。

(七)奖励形式和标准

市委市政府向受表彰的集体授予“全市河长制工作先进集体”荣誉奖牌,向受表彰的个人授予“全市优秀河长”、“全市河长制工作先进个人”荣誉证书并给予奖金。

四、追责问责

1.对考核考评结果不合格的河长,由市级河长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发出预警提示,取消当年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河长,实行“一票否决”,建议对其工作岗位进行调整,并在两年内不予提拔任用。

2.对考核考评结果不合格的县(区)及市河长制工作部门,应在考核结果通报一个月内,提出整改措施,向市河长制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未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报送纪检部门依法依纪追究党政负责人责任。

3.对以隐瞒情况、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的,或者在获得荣誉后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影响恶劣的,经核实后由市河长制办公室提出、市河长制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报市委市政府批准予以撤销,同时收回其奖牌和证书,并追回奖金,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3.河长制整治方案 篇三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可持续发展和以人为本理念,坚持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结合,以政府为主导,相关职能部门为主体,切实加强xx河流域水环境保护,确保黔中水利枢纽工程水环境安全。

二、整治目标

20xx年xx月底前,对县境内xx河流域河道两岸堆放的生活垃圾进行清理,并规划建设简易垃圾处理场;对煤矿企业的矿井废水、工业广场废水、生活污水进行治理,达标排放。20xx年xx月底前,取缔xx河流域沿河两岸临时煤泥堆场。

20xx年12月底前,对阿弓河实施3.7公里河道治理。20xx年底,县境内xx河流域水质明显改善,出境断面(鸡场白水河)水质达到功能区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20xx年1月底前,在熊家场乡白马村、木江村、濛坝村,鸡场乡丫口寨村、格戛村实施流域生态恢复工程。

三、整治内容和责任

(一)三塘镇、阿弓镇、珠藏镇、熊家场乡、少普乡、黑土乡、白泥乡、鸡场乡、后寨乡等9个乡(镇)境内河道两岸堆放的生活垃圾必须于20xx年xx月底前清理完毕,并规划建设简易垃圾处理场。

责任单位:三塘镇、阿弓镇、珠藏镇、熊家场乡、少普乡、黑土乡、白泥乡、鸡场乡、后寨乡等9个乡(镇)人民政府。

(二)20xx年xx月底前,督促县洪水沟煤矿、赣贵煤矿、龙井煤矿、润丰煤矿对矿井废水、工业广场废水、生活污水进行治理,达标排放。

责任单位:县环境保护局、少普乡和珠藏镇人民政府。

(三)20xx年xx月底前,取缔三塘镇、阿弓镇、珠藏镇、熊家场乡、少普乡、黑土乡、白泥乡、鸡场乡、后寨乡等9个乡(镇)境内沿河两岸临时煤泥堆场。

责任单位:三塘镇、阿弓镇、珠藏镇、熊家场乡、少普乡、黑土乡、白泥乡、鸡场乡、后寨乡等9个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工业经济能源局、国土资源局。

(四)20xx年12月底前,完成阿弓河3.7公里河容岸貌建设和清淤疏浚工程。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阿弓镇人民政府。

(五)20xx年1月底前,完成熊家场乡白马村、木江村、濛坝村,鸡场乡丫口寨村、格戛村退耕还林、荒山造林流域生态恢复工程亩。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熊家场乡和鸡场乡人民政府。

四、组织保障

(一)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有关工作部门要切实履行xx河流域治理工作职责,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组织机构抓好治理项目的组织实施。

县xx河流域“河长制”领导小组将根据整治项目实施情况加强协调调度和督促检查。

(二)严格对xx河流域环境保护整治项目实施情况的考核。按照《xx河流域环境保护“河长制”实施情况考核办法》,对责任单位严格考核。

因治理项目未完成,影响省、地对县xx河流域环境保护“河长制”工作考核验收的,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各有关乡(镇)、有关部门要按严格资金管理,专款专用,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4.乡镇“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 篇四

各村(居)委会:

经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东兴镇“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村结合工作实际,严格贯彻落实。

中共东兴镇委员会

2017年6月13日

东兴镇“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辖区水环境保护责任,切实改善河流水质,实现流域水污染防治目标任务,根据《四川省直机关017年河长制工作要点》和《东兴镇“河长制”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对象为纳入“河长制”管理的各村(居)。

第三条 “河长制”工作考核的内容:

(一)辖区内河道环境保护管理的领导机构(包括明确专人负责)及河长制宣传教育落实情况。

(二)辖区内河道管理计划及方案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三)开展巡河走河情况,发现问题能处置的及时处置,不能处置的及时上报。

(四)“河长制”工作信息上报情况。

(五)辖区内河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1、沿河两岸垦植退垦情况;

2、沿河两岸垃圾清理情况;

3、河道两侧禁养区范围内养殖企业(户)的整治拆除情况;

4、河道两侧其他污染源,包括工农业面源污染的登记和监控情况。

第四条 “河长制”工作实行百分制考核。考核工作采取听取汇报、日常检查、定期检查以及资料检查等方式,按照《东兴镇“河长制”工作考核评分细则》(附后)逐项量化评分。考核分为三个等次,即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60分至89分(含60分)为合格,59分以下(含59分)为不合格,考核名次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列。

第五条 “河长制”工作考核实行履职保证金制度。每年年初,涉及“河长制”工作的各村从村级转移支付中拿出2000元作为“河长制”工作履职保证金,年终考核获得前一、二、三名的村除全额退还履职保证金外,每村分别给予1000元、800元、500元的奖励;对年终考核排名后两位且得分不合格的村,镇政府将全额扣除2000元履职保证金,并要求村主要负责同志在全镇干部大会上作表态发言。

第六条 “河长制”工作考核由镇“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时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一)因河湖管理不到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二)内本辖区因没有及时上报有关环境隐患信息而被上级发现并通报批评的,或者发生重大水污染责任事故(县级以上环保部门认定)的。

5.河长制自查验收报告 篇五

一、河湖概况

披砂镇辖区内有管护河流6条:黑水河、银厂沟、长房子沟、下村沟、天久河坝沟、阳甸沟。其中,黑水河在辖区内流经长度为16.92km,银厂沟在辖区内流经长度为13.74km。披砂镇在辖区内6个行政村设置村级河(段)长并配备了相应的工作力量。

二、工作进展情况

(一)中央决策、省级、州级、县级部署贯彻情况 县委、县政府下发了《宁南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宁南县清河行动实施方案》,根据上级部门的部署和工作安排,披砂镇成立了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和河长制工作办公室,并制订了具备可行性的,符合实际情况的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为披砂镇河长制工作顺利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方案到位情况

2017年5月30日,披砂镇印发了《披砂镇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该工作方案经过实地调查,摸底了黑水河、银厂沟等辖区内主要河流的基本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根据问题制订了可行性措施,进一步明确各村的职责,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并建立了披砂镇河长制工作会议制度、披砂镇河长制管理工作信息通报制度、披砂镇河长

制管理工作巡查督办制度以及披砂镇河长制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披砂镇设立河长制工作办公室并细化了办公室的工作任务,建立健全了披砂镇河长制工作各项保障措施。

(三)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情况

成立披砂镇“河长制”领导小组,由刘环宇镇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兼披砂镇河(段)长,具体成员如下:罗鹏(副镇长,务旭村驻村领导,分管披砂镇河长制工作),唐冲(党委副书记, 码口村驻村领导),胡建波(人大主席,后山村驻村领导),赵军(专武部长,大花地村驻村领导),黄登成(副镇长,下村驻村领导),周扬碧(小田坝村驻村领导),钱梦达(办公室主任),白友强(负责披砂镇河长制工作具体业务工作),文龙琼(大花地村河段长),戚明华(大花地村副河段长),周开志(码口村河段长),何世清(码口村副河段长),陈勇(务旭村河段长),石木吉(务旭村副河段长),熊建松(小田坝村河段长),凌再超(小田坝村副河段长),李天明(下村河段长),樊时友(下村副河段长),颜邦品(后山村河段长),帅康(后山村副河段长)为成员。镇“河长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白友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包括制定“河长制”考核评估细则、跟踪落实各项任务进展情况,积极推动辖区内河道的水生态环境治理和管理工作。建立协调联动机制。披砂镇“河

长制”办公室对本辖区内河流进行了全程踏勘,摸清了河流现状,组织召开了多次工作协调会,积极探索和总结了行之有效的工作举措,协调解决了诸多工作难点。披砂镇河长制办公室制定了辖区内河流治理方案,及时分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披砂镇建立了资金保障机制,将“河长制”所需资金列入镇、村财政预算,并对实施情况进行了考核。镇政府要加大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的资金支持力度,加强了辖区内公示牌的管理和保障了水环境治理项目的投入。

(四)《披砂镇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落实情况 披砂镇制定了河长制工作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工作督察制度、考核问责与激励制度、验收制度等六项制度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贯彻落实,圆满完成率2017披砂镇河长制的各项业务工作。披砂镇制订了河(段)长巡河制度,镇级河长每半月巡河一次,村级河长每周巡河一次,并做到了严格执行。

(五)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情况

披砂镇对各村级河长展开了多次检查和督导,对检查出的问题责成各村立即整改执行,并随机抽查各村寻和记录和巡河日志,检查巡河所发现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六)基础性工作开展情况

披砂镇成立了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河长制工作办公室,并对涉及河长制工作的行政村下发了《披砂镇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披砂镇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等制度文件,要求各行政村根据方案贯彻执行。

(七)河湖管理保护成效

1、水资源保护。根据披砂镇河长制办公室摸底排查情况,河流两岸有多家涉及污水直排的养殖户,已经责成相关部门进行关停处理,污水排放总量得到严格把控。

2、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披砂镇辖区内河道两岸有两处非法采砂企业,根据河长制工作相关规定,已经对两家采砂企业发出停产通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拆除设备,平整河道,截至目前,两家采砂企业已经完成设备的拆除,完成了沙石的清运和河道的平复工作。

3、水污染防治。根据河长制工作方案要求,披砂镇对辖区内工业园区、规模养殖户、农家乐、洗车修车场进行严格排查,涉及污水直排的企业采取了关停处理和限期整改的措施,披砂镇辖区内污水直排得到了有效治理。

4、水环境治理。披砂镇在2017实施了2次河道垃圾清理工作,披砂镇辖区内河道白色垃圾得到了有效处理,保持了河道清洁,河道清洁卫生得到有效整治。各村根据实际情况对村内进行多种形式的河长制工作宣传,提高了村民保护河流水域的意识。

5、水生态修复。披砂镇银厂沟干流流经小田坝村和务旭村,目前,为了保护宁南县水源地,小田坝村11组已经实现整体异地搬迁,开始实行封山育林工作。目前,务旭村部分地方、小田坝村11组正在种植数目,恢复植被,修复银厂沟水域生态,效果明显。

6、执法监管。披砂镇码口村12组有非法开采砂石的企业,宁南县水务局、披砂镇人民政府、码口村民委员会分别下达了停产、设备拆除和河道平复的通知,但是该企业并没有立即执行,披砂镇和水务局联合执法,责令企业主必须限期内完成设备拆除和河道平度工作,如果逾期未完成将会采取强制措施,最后企业之在限期内完成了相关工作。

三、主要工作开展情况自查

根据《河长制工作验收评分表》相关的评分细则,披砂镇河长制工作具体完成如下:

(一)工作方案到位情况:披砂镇印发了《披砂镇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披砂镇清河行动实施方案》,并且该方案是经过实地摸底调查形成的,切合实际,具有内容完整性、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等特点。

(二)组织体系建设情况:披砂镇辖区内6条管护河流流经的行政村均设立了河长副河长,并组织了自己的河长制工作力量队伍;披砂镇设立了镇村两级河长制工作组

织体系,能够贯彻落实辖区内河流所面临的问题和上级派发的各项任务;披砂镇成立了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河长制工作办公室,办公室有专门工作人员负责日常业务工作,镇村两级均阻止了相应的河长制工作的力量队伍,落实了专门的河长制工作经费,出色的完成了2017河长制各项工作。

(三)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情况:披砂镇建立了河长制工作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工作督察制度、考核问责与激励制度、验收制度、披砂镇河长巡河制度等六项制度,镇村两级河长制办公室严格按照“六项制度”完成相关工作。

(四)工作任务开展情况:披砂镇辖区内各行政村开展了2次彻底的河道白色垃圾清理行动并取得了良好成效,披砂镇对辖区内排污企业展开了彻底排查行动,杜绝污水直排等现象的再度发生;披砂镇协助河长办对两处砂石企业展开设备拆除和河道平复工作;披砂镇协助河长办完成了河长制公示牌的安装工作;披砂镇协助河长办对辖区内河流基础数据的采集。

(五)信息报送培训宣传情况:披砂镇对村级河(段)长、镇村两级河长制工作力量队伍进行了业务知识培训,要求各级河段长、河长制工作力量队伍要清楚的明白各自的工作职责,能够圆满的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业务工作。

(六)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成效:经过一年的努力,披砂镇河长制工作取得了喜人的成绩。首先,洗车修车企业、农家乐、养殖企业、工业园区的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经过披砂镇的水质得到了显著提高;其次,披砂镇对河道的治理工作成绩明显,相应的非法采砂企业完成了停产、拆除设备、清运砂石、河道平复等工作,相应河岸线得到有效保护,保障了相关人员的生命安全。

四、典型做法和经验

披砂镇在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过程中,做到了扎扎实实、一丝不苟的态度,对辖区内河道白色垃圾进行彻底的清理,各村加强对群众河长制工作广泛的宣传,要求群众不要乱丢弃垃圾,爱护自己的生活家园,披砂镇辖区内群众生态环保意识得到显著加强。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有关建议

在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中,有些村级河长对河长制工作有抵触情绪,认为是浪费人力财力,做了很多无用功。对于此类问题,披砂镇严格按照河长制工作方案对各村级河长进行考核,对于懒散松懈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甚至其它处罚方式,绝不姑息此类事件的发生。

六、下一步工作安排

6.河长制工作简报 篇六

在下午的推进会上,王喜良要求,我市河长制工作虽然积累了一些经验、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要正视问题、攻坚克难,切实发挥好省会城市的示范引领作用。要强化责任意识,通过全面深化河长制,全力以赴把河长制工作抓紧、抓实、抓好,从根本上维护和改善水环境质量。要强化大局意识,既要兼顾当前发展,又要着眼水资源的长远利用;既要兼顾城市开发建设,又要统筹生态宜居农村建设,让绿水青山成为昆明最宝贵的资源、最靓丽的名片。要强化创新意识,整合各方面的力量,以创新的理念、科学的方法、完善的制度来推动河长制工作深入开展,努力走出一条具有昆明特色的治理之路。

王喜良要求,要抓住重点,准确把握全面深化河长制的工作要求,重点做好6个方面的.工作:一要突出河长主治,分级分段深化落实河长制,建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河长制网络体系,明确治理责任,发挥好党政主要领导作为河长的优势和作用。二要突出源头重治,把破坏和污染河(渠)湖库的行为控制在源头、遏制在萌芽,着力解决点源和面源污染问题,改善水环境质量。三要突出工程整治,按照“一河一策”要求,抓好工程建设和营运监管,切实发挥好工程设施的环境效益。四要突出标本兼治,系统推进河湖保护和水生态环境整体改善,综合运用搬迁、升级、淘汰等多种方式提升现有产业形态,大力倡导绿色、低碳、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城乡生态环境质量的全面提升。五要突出社会共治充分发挥市场、政府、社会各方的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治理的良好格局。六要强化依法严治,健全涉河法规体系、严禁涉河违法活动、强化日常巡查监管,以最严厉的法制手段,推动河湖治理迈入法治化轨道。

7.河长制工作年终总结 篇七

1、河湖管护列入单位重点工作,实现了“八有”:有部署、有方案、有机构、有人员、有办公室、有牌子、有举报电话、有专项经费。8分

我场按照要求将河湖管护列入单位重点工作,实现了“八有”,得8分。

2、制定了“四个一”并落实到位:一张水系图、一份三包责任书、一本河长手册、一套工作制度。4分

我场按照要求制定了“四个一”并落实到位,得4分。

3、河湖管护责任明确,落实了“五员”并到岗到位:河段长、库长、“警长”、护河员、义务监督员等。2分

我场按照要求对河湖管护责任明确,落实了“五员”并到岗到位,得2分。

4、制定了规范完整的“一河一策”水环境治理方案;建立了工作信息报送机制并按要求及时有效地报送信息。6分

我场按照要求已做好相关工作,并及时报送信息,得6分。

二、日常管理(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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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开展了节约用水活动。

局里专门组织召开了“饮水思源”的专题会议,教育全体干职工树立节水意识,用水后即关水杜绝水资源浪费,同时引导大家开展家庭节水活动,注重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水资源环境。

二、制定了措施,强化了管理。

我局成立了“河长制”办公室,根据文件要求,制定出台了《河长制专项整治方案》等相关措施,针对河道旁违章建筑,查处违章,严格执行各乡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强性规划划定的四线(红线、蓝线、紫线、黄线)。凡是在河湖、库周边进行建房的,须经水务部门同意,尚可报我局依法依规审批。

三、深入各乡镇开展河道违章建筑排查,查处违章。

我局组织机关干部、乡镇规划工作人员、水务站工作人员一同排查河道违章建筑,排查出排埠镇定江河旁3个采砂工棚,大塅镇双红村1户,但经过水务站工作人员核实该户非违章建筑;三都镇黄田村、望湖村2户住宅楼;带溪乡高岭村3户住宅楼;截至6月30日对排查的违章建筑已经处理完成,拆除了采砂工棚3处,原占用河道滩涂,未批先建,通过小流域治理了3处,依法依规拆除占用河道部分2处并罚款,保持河道畅通,不影响库容。

四、加大“河长制”工作宣传力度。

9.河长制案例背景 篇九

为进一步健全河长工作体系,督促河长定时监管、记录责任河渠治水工作进展情况,有效实现河长主动参与治水。特制定河长巡查机制:

1、镇、村各级河长每人一本《河长日记》,镇级河长要求一周一巡查,村级河长要求一日一巡查。巡查内容:河中漂浮废弃物情况;河中违法障碍物、构筑物情况;河岸10米范围内垃圾堆放情况;河岸10米范围内新建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情况;河底污泥淤积情况;河道沿岸是否有污水直排等。

2、要求将责任河渠涉及的各类事项形成文字材料记录在日记本上。

3、在日常巡查中,需要详细记录巡河时间、地点、发现的问题、建议处理意见等。根据巡查情况,镇级“河长”需要将《河长巡查情况处置交办单》第一时间发送至下级责任河长,下级责任河长须在3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至上级河长。

4、镇治水办要对河长日记的记录情况进行抽查,并在年底进行统一的检查,工作日记记录的完整度、详实度将作为年终考核河长的重要依据。

10.党员干部带头落实“河长制” 篇十

党员干部带头落实“河长制” 清理河道垃圾

为贯彻落实省、州、县对“河长制”工作的要求,促进“河长制”工作长效化、常态化,近日,环州乡党政机关党支部和环州村党总支主题活动日集中开展河道垃圾清理工作。

此次行动共派出党员干部50名,拖拉机1台,对河段内的垃圾、水面漂浮物进行全面清理,切实整治河道卫生。在整治过程中,党员干部克服寒冷、恶臭等困难,穿雨鞋、戴胶皮手套,使用铁铲、麻袋、绳索等工具,将河道里的垃圾、杂草、枯枝、碎石等杂物收集并运走。为保证质量,有时甚至徒手清理。历时4小时,环州河集镇段建筑垃圾、河道淤泥、垃圾等全部处理完毕,河道的面貌焕然一新。经过清理,河道及周边环境得到有效改善,保障即将到来的汛期河道畅通安全。居民们对“河长制”也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此次清理行动,旨在督促大家行动起来,党员干部带头,带动越来越多的人投身治水,让治水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员参与,努力营造良好河道环境。(杨增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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