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管理移交协议书

2024-09-24

公租房管理移交协议书(13篇)

1.公租房管理移交协议书 篇一

公租房管理办法了解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已率先向社会公布,今年公租房保障对象新增三大群体,包括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引进的技术人才、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

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实行政府指导价,并应对不同群体实施级差化租金;在投资主体方面,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公租房建设,并制定了包括税收在内的优惠政策。公租房保障对象新增三大群体外来务工人员首次列入公租房保障群体的外来务工人员,可以单独申请四平公租房,若全家都在本区居住,则以家庭为申请单位。每个申请家庭原则上以有正式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作为申请人,其他家庭人员作为共同申请人。

公租房管理办法指出,申请公租房的外来务工人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根据四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落户相关规定达到一定分数线;申请人及其配偶、父母、未婚子女在四平市内无私有房产且用工单位未安排住房或未租住公房;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的家庭成员在申请日之前3年内没有在四平市购买、出售房产或以其他方式转移房产。首次申请公租房的租赁期限为3年。

2.公租房管理移交协议书 篇二

公共租赁住房是我国保障房体系的一部分, 虽然处于发展的起始阶段, 但公租房在我国北京、重庆、广州、深圳、西安等地都已初具规模。在公租房建设量不断增长的同时, 对其社区的管理难度也在增加, 一个好的管理模式对公租房社区是否能可持续发展具有决定性的影响。

1 公租房社区的特点

1.1 政府干预性质

公租房属于政府福利政策, 它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 在规划和建设上进行融资补贴、户型限定, 在分配和管理的过程中对供应对象和租金做出限制, 基本上需要全程的政府干预, 而政府也以受众群体的福利最大化为原则, 不断进行政策改革, 完善公租房的建设和管理。

1.2 社会保障性

公租房是一项福利性保障政策, 一方面和廉租房相比, 它更具有开放的性质, 比如公租房的申请不需要具有本地城镇户籍, 只要具备申请条件的公民均可申请;另一方面, 公租房的租金符合中低收入者的负担能力, 如重庆政府颁布的《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 要求公租房的租金为市场上同类房屋租金的60%。

1.3 居住人口特殊性

公租房的面向群体包括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刚毕业的大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从公租房申请条件来看, 它不像廉租房, 要求申请者的收入过低, 仅能保障低收入家庭的住宿需求, 而经济房又需要一定的经济基础, 所以公租房便针对社会阶层的中低收入群体, 以解决这些家庭的暂时性住房问题。

2 公租房社区管理面临的问题

2.1 社区管理难度大

新建的一些公租房社区, 如重庆的民心佳园总建筑面积108万平方米, 约提供住房超过1.79万套[1], 北京的燕保京原家园和燕保青秀家园配租共四千多套。这种大面积规划的公租房社区, 往往人口众多而且社区结构复杂。入住的部分人员为失业人员、老弱病残、外地务工人员等, 复杂的对象群体导致社区的管理出现多种问题。

2.2 社区居住人员不稳定

由于公租房的公益性质决定了住户很长一段时期内无法取得住房的拥有权, 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社区住户的不稳定性, 并且社区的形成时间短, 邻里关系构建较困难, 住户缺乏归属感和认同感, 而这种人员的不安全感导致公租房社区内人口流动量大, 这种大的流动量对社区的安全和公共治理很不利, 加大了开展社区管理的难度。

2.3 社区管理缺乏效率

目前国内城市大部分都未设立相应部门来对公租房社区进行管理, 公租房社区的管理延续老旧社区的管理体制, 既包括政府主管部门、社区居委会、街道管理组织, 也有物业管理公司, 这些机构在管理过程中权责交叉, 缺乏有效的市场化运作制度。

2.4 社区公共设施服务缺乏

目前, 公租房的建设量和入住量持续在增长, 但相关配套服务设施如餐饮、文体、教育、娱乐却难以跟上。除了少数的示范性公租房社区, 大部分公租房社区的配套服务和设施均缺失。一方面住户取得生活和娱乐资源困难, 生活质量难以保障;另一方面社区缺乏运营成本, 维修不到位, 影响公租房的后续使用及住户的生活水平。

3 公租房社区管理的建议

3.1 完善公租房社区的管理模式

公租房的管理模式大多延续了政府主导模式, 即由政府出资组建公租房管理局, 对社区进行管理, 如上海建立公租房投资经营管理机构, 负责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投资、房源筹措、定向供应和经租管理[2]。也有不少城市组织社区居委会、房屋管理局等机构对社区进行共同管理。如重庆市组建由社区居委会、房屋管理机构、派出所、物业服务公司、住户代表等组成的小区管理委员会, 来管理小区的日常工作。如果从公平效率的原则出发, 小区的管理委员会应该是以居民代表为主体的组织, 他们作为居民最了解自己和社区的需要, 但社区的自治需要以成熟的“市民社会”为前提[3], 这显然是公租房居民所不具备的, 于是就需要政府介入社区的管理中, 来指导管委会对社区进行管理, 而其他的政府机构, 如街道办事处不宜直接参与到小区管理委员会, 否则会减少管理的效率并引发责权混淆问题。

3.2 创新公租房社区管理方法

由于公租房的申请条件越来越放宽, 社区人口越来越多元化, 公租房社区的管理方法绝不等同于普通社区的管理。在公租房的社区服务过程中, 相关管理者不能只以一个的角度来服务处于不同层次的居民。除了加大对社区的投资和设计不同种类的社区活动外, 公租房社区还可以参考香港的公屋制度引入社工, 社工必须经过严格的资格认证的职业, 人员具备专业技能, 就业领域广泛, 社会认可度高, 政府对他们支付丰厚的薪资和报酬[4]。具体来说, 公租房的管理者应该针对社区内不同需求层次的住户, 提供个性化的产品和服务组织满足的社区活动。例如针对公租房社区退休老年和学龄前儿童多的特点, 应在公租房社区里创建托老所和义务幼儿教育[5];针对公租房社区待业人员多的特点, 可以安排志愿者或一些非盈利机构进行周期性劳动技能培训和工作介绍等等。

3.3 居民充分参与公租房社区的管理

在公租房的中低收入群体中, 城镇无业以及老龄化群体占到相当大一部分, 怎样组织和解决这部分人的工作和生活问题是公租房社区管理的重点。对于这个问题可以分为以下几方面解决, 一是把部分有丰富工作经验的人引入公租房管委会, 在治理社区的同时提高其管理能力;二是号召和吸纳有健康身体素质却失业的群体加入物业管理的人员中, 其劳动价值不仅可以抵消其物业费, 而且物业公司还可以补偿其一定的薪酬;三是组织社区居民自我开展相互学习、自我提高的培训讲座, 每周末都可以挑选社区内具有各种工作技能的人作为客座讲师主持, 以促进社区人员再就业;四是组织社区志愿者对社区内的老年人进行日常托管照顾, 其工作时长可以抵免部分房租费。

4 总结

本文以公租房社区为研究对象, 研究并总结公租房社区的特点。一是政府干预性质, 二是社会保障性, 三是居住人口特殊性。这三个特点决定了公租房小区的管理不同于普通小区, 也是这三点特性使公租房社区在管理中遇到各种问题, 即社区管理难度大、社区居住人员不稳定、社区管理缺乏效率、社区公共设施服务缺乏。如此, 我们可以重新思考和创新公租房社区的新型管理方法, 尝试从不同的模式和新的角度来解决这些问题。但归根结底, 这些意见和建议需要真正的落实和应用于公租房社区才能提高公租房社区的管理效率, 保障公租房居民的生活质量。

摘要: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是我国“十二五”期间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主要任务, 而公租房社区的管理是公租房是否能持续发展的保障。本文从公租房的特点出发, 总结了公租房社区存在的问题, 并探讨了公租房社区的管理模式和方法。

关键词:公租房,社区,公租房管理

参考文献

[1]潘雨红, 庞家美, 熊建华.重庆市公租房租金定制的难题与对策——以“民心佳园”项目为例[J].学前教育研究, 2012 (07) .

[2]曾德珩, 温晓娟.中外公租房运营管理模式比较[J].建筑经济, 2012 (09) .

[3]王芳, 李和中.城市社区治理模式的现实选择[J].中国行政管理, 2008 (04) .

[4]许婷.香港社工发展经验对国内的思考与启示[J].企业导报, 2012 (10) .

3.公租房建设中政府监督管理的完善 篇三

一、公租房建设中政府监督管理现状

随着公租房建设的不断推进,目前已基本形成了政府对资金使用、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等方面的综合监督管理,并逐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政府监管体系和机制。但现行公租房建设的监管机制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执行力欠缺、监管不到位等,造成监督管理的效果并不理想。

1.缺乏保障制度体系

我国目前在公租房项目的监督机制中,各种有利于确保监督机制充分发挥作用的制度非常欠缺,导致监督问题层出不穷,监督机制实质上被弱化。

2.监督机构存在缺陷

公租房项目的监督为行政职能监督,缺少公开性和透明性,监督独立性不强,且各部门各自为政,重复监督与督察漏洞同时存在。监管部门制定的有些规定,内容过于宽泛、概括,可操作性不强,使得监管机构在履行监督职能时主观性较大,真正落实起来有困难。

3.监督渠道不畅通

现行的公租房建设中项目监督主体较单一,只有政府行政部门,这等于说政府在公租房项目的建设过程中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社会监督和外部专业机构监督的力度较弱。

4.监督成本过高

公租房项目监督涉及部门众多,监督的责任和难度都很大,最终如果项目出问题往往谁都有责任但是谁都可以不承担责任。而且监管部门由于信息不对称以及专业素质的限制,导致监督部门在监管过程中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

二、政府在公租房建设监督管理中的作用

政府应当主动承担公共服务职能,坚持由政府或国有企业承建并持有产权,这是确保公租房公益属性、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前提。由政府主导、国企承建,可以通过免收税费等方式,大幅降低公租房成本,防止公租房产生泡沫,使公租房成为政府持有的一笔优质资产。政府监督在公租房建设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项目前期

公租房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至关重要。为了保证公租房建设前期工作的顺利推进,政府应在以下方面进行监督管理。

一是,注重项目勘察设计质量。由于公租房项目不以赢利为目的,往往在项目的勘察设计阶段草草了事,不做深入彻底的勘查。这是公租房建设中最为基础性的工作。如果在这一阶段出现纰漏,将影响整个工程的进度和质量。因此,政府相关监督部门必须加强对项目勘察设计的监督管理,确保勘察设计单位能够认真组织公租房项目的调研工作,严格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初步设计工作。严格执行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和初步设计概算,进一步明确方案设计的内容和深度要求,坚持遵循适用、经济的原则,积极优化设计。只有把好勘察设计关,才能做到后顾无忧。

二是,设计上要精益求精。公租房项目是国家的民生工程,关系到住房保障政策的落实,项目的建设时间也有严格的要求,所以政府监管部门不仅要重视公租房项目的初步设计,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编制初步设计预算,还要考虑到市场价格变化因素以及资金的时间价值等因素,编制概算必须有足够的深度,真正起到控制施工图设计等后续工作的作用,给设计单位留有充裕的时间,避免出现边设计、边修改、边施工的情况。

三是,加强对施工图的审查。对施工图的审查关系到公租房项目后续建设的一系列问题,关系到公租房项目建设的稳定性。加强对公租房项目施工图的审查工作要做到:首先,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施工图执行情况的审查和监督,要定期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检查并将结果上报主管领导;其次,建设单位要重视施工图审查制度;最后,施工图的审查机构要重视施工图的审查工作。

2.项目中期

在公租房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中期的监督管理应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落实项目建设的合同管理制度。公租房建设是民生大事,在建设中必须通过合同来规范参与方的行为。所以在建设过程中一定要严格规范合同签订,堵塞工程合同漏洞,对工程量或价格的变更要及时地做出调整并附有书面签证,尽量减少执行过程中的争议和纠纷,对涉嫌违规的情况要及时做出处理。

二是,抓好项目质量,落实安全责任。公租房项目惠及百姓,项目质量、使用功能在当下乃至后续的几十年内都将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项目留下的质量问题则是未来的最大隐患。因此政府监管部门要严格执行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竣工验收等管理规范,经常检查合同履约情况,加强施工现场监督,严格要求工程承包单位按图施工,防止偷工减料,尤其要关注隐蔽工程,并及时做好隐蔽工程的验收工作。

三是,规范工程变更的管理制度。在公租房建设过程中,不得轻易对已确定的设计方案或技术指标进行更改。公租房的性质决定了如果该项目要进行变更,变更手续必须合理授权和严格审批,做到变更手续合理、完整和真实,所有变更都应该资料齐全,内容表达清楚,有具体的变更部位、变更原因、变更项目、数量,以及特殊情况的技术处理意见等。

3.项目后期

在公租房项目建设的后期,监督管理的重点在竣工验收和后期评价。

一是,完善公租房项目的综合性竣工验收制度。在项目各类专项验收或初步验收的基础上,认真组织落实好公租房项目的综合性验收工作,全面总结和考核项目建设成果。

二是,试行项目后期评价工作。结合公租房项目的配租,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切实承担起项目竣工验收和后评价的组织实施工作,尽快建立和完善公租房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和后评价制度,加强项目的概预决算、资金使用情况、工程质量和生产能力的综合评估工作。

三、完善公租房建设中政府监督管理机制的建议

结合公租房建设中政府监督管理现状、存在问题,为更好地发挥政府在公租房建设监督管理中的作用,提出如下建议。

1.建立监督管理机制

建立公租房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机制,通过完善的制度体系对公租房项目进行监管,形成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的监管机制。对公租房项目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和反馈机制,找出其中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和建议,督促各职能部门做好协调指导工作,总结项目协调、监管的经验教训,研究完善监管体系,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不断提升项目建设管理的总体水平,促进项目顺利实施。

2.建立项目监管例会制度

注重公租房建设中各监管单位的协作和配合,加强定期或不定期的沟通磋商,完善体制、机制,规范投资行为,优化市场环境,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质量,加快建设进度,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3.建立项目建设目标责任制度

在公租房的建设过程中,政府监督管理必须要明确责任,落实分工,加强协作,从而确保项目按质、按量、按期完成,明确项目建设责任目标、责任主体(包括责任单位、协办单位、各监管部门),针对责任目标分列各个工作阶段,针对责任主体按各个工作阶段逐项明确工作任务和内容以及规定时限。实行项目过程监督制度。对已开工的公租房项目,督促建设单位按要求定期汇报公租房项目的工程进展、资金使用等情况,认真组织整理汇总,及时通报项目进展和投资计划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强化项目财务监督与审计

财政部门要对公租房建设项目的资金、财务活动全过程实施监督,确保过程建设资金管理规范、使用合理。审计部门也要加大对项目的审计密度和力度,监察部门要监察项目涉及的相关职能部门,既要明确各自的职责,又要分工协作,共同履行监管职责。

4.滁州公租房管理办法 篇四

滁州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收到廉租住房保障申请材料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查验核实。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材料齐备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应当提出审核意见,向申请人发放受理凭证,并将全部申请材料送交所属的区民政部门。

1、申请人已取得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在当地无房(含无自有房产、租住公房和工作单位安排的临时住房,下同)或所拥有的自有住房、承租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低于户36平方米或人均12平方米的家庭。

4、申请时没有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区民政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在6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家庭的收入、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文件或其他证件、证明以及是否属于重点优抚对象进行审核。申请人为残疾人的,需会同区残疾人联合会对残疾人证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将全部申请材料送交区建设局。

区建设局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在6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家庭住房情况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将全部申请材料送交市房产管理局。

滁州公租房的管理办法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安排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协助住房保障管理机构,做好本辖区保障性住房需求申报统计、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受理和资格初审等工作。

公租房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完善本市住房保障体系,规范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分配和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公租房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划、建设、房源筹集、分配和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公租房管理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本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专业人才和异地务工人员等对象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可以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

公租房管理办法第四条:市、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市发展改革、金融、公安、监察、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统计、税务、房地产登记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的相关工作。

5.公租房租金收缴使用管理办法 篇五

为加强对全县范围内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房,下同)的管理,规范租金收缴使用,根据《》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租金收缴范围。

租金收入是指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已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租住权(含非住宅)一定期限的使用权,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向县住建局支付的租金,具体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房屋)租金收入,租金滞纳金、违约金、利息等收入(以下简称“租金收入”)。

二、租金收缴方式。

(一)政府投资建设、购买的公租房租金和经营性收入按国家有关规定,专项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支出以及管理、维修、设备更新、物业服务补贴和弥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资金的不足部分。县住建局负责全县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收缴工作。

(二)收缴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统一使用政府非税收入发票,由县住建局在县财政局领取,根据承租户住房合同签订情况统一由住户缴存到财政专户,实行专账管理。

(三)政府、企业共同投资建设的共有产权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由企业代收,上缴县财政账户,专项用于共有产权公共租赁住房维护、管理,由县财政局全额拨付至县住建局账户,用于公租住房维护管理。

三、对象审查和租金收缴标准。

(一)公租房保障户资格审查工作实行每年一审。由县住建局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定期实施,年审结果计入配租档案,并进行公示。已享受公租房的配租家庭,应按向原申请机关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状况等情况。审核机关应每年对已享受配租家庭的收入、住房状况等情况进行审查。共有产权的公共租赁住房对象审查由企业自行负责审查,县住建局每半年核查一次。

(二)租金收缴实行按年收缴。

按照《X县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管理实施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收取租金。通过轮候实物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后,根据保障对象的支付能力实行差别化租金管理,民政局确定的第一类和第二类家庭确定为中低收入家庭,房租按照每平方米X元进行收取,新就业、外市县调入人员和外来务工(第三类)申请人按照每平方米X元进行收取。已入住的保障对象因收入提高等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应腾退公租房,确无其他合适住房,暂时不能腾退的,要按同地段住房市场租金标准收取租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可以免收或减收租金:

X.伤残等级在X至X级无劳动能力的;

X.承租人的赡养人死亡,承租人或承租人的赡养人正在监狱服刑;

X.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零就业家庭;

X.孤寡老人、重大疾病救助对象(丧失独立生活能力的人);

X.承租人家庭发生灾难性事故或者家庭主要人员突发重大疾病急需救治造成生活困难的。

以上人员凭有关证明材料到县住建局提出申请,经审核公示后,报县人民政府研究批复,减免租金。

四、租金使用管理。

(一)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定收缴,专项用于偿还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贷款本息和公共租赁住房的维护、管理以及租金补贴、物业管理、维修、设施更新等支出。

(二)公共租赁住房维修项目在X万元以上X万元以下的,由县住建局报请县政府研究后,由县住建局组织实施,验收合格后由县审计局审计结算,以县审计局结算清单及相关资料凭票报账,维修项目及维修资金等资料备案存放,做好归档。

(三)公共租赁住房零星维修,单笔支出在X万元以内的由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单位(县住建局)组织实施,凭票报账。

维修项目及维修资金等资料备案存放,做好归档。

(四)公共租赁住房维修项目在X万元以上的,通过公开招投标,组织中标企业实施维修。

(五)县住建局要建立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支备查台账。

五、监督管理。

(一)县住建局是收缴政府购买、建设、纳入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缴的责任主体。共有产权企业是政府投资共有产权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缴的责任主体。要按照规定及时缴纳公共租赁住房租金。

(二)对不按规定使用财政票据、违反“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以及截留、挤占、挪用租金的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6.公租房管理移交协议书 篇六

http://.cn2012-01-29 16:50

新华网重庆1月29日电(记者徐旭忠)随着越来越多低收入群体入住公共租赁住房社区,重庆积极探索创新公租房管理模式,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社区管理体系,将公租房社区建成和谐稳定社区。据了解,目前,重庆的公租房社区陆续接纳近10万人入住,以公租房为主的保障房型社区即混搭型社区将构成重庆主城区重要的社区形态,同时承租群众大多为中低收入人群,人员结构复杂,流动性大,文化差异大,职业结构复杂,加上短时间各种不同价值观、生活习惯和利益诉求的人集中在一起,势必产生矛盾。因此,如何管理好公租房社区是一道大课题,考验政府智慧。

重庆市公租房管理局局长郭唐勇介绍,重庆市早在建设之初就将公租房社区的管理问题纳入视线,尝试探索公租房社区管理模式,组建了公租房管理局统筹全市公租房管理工作,在各公租房小区设立房管中心具体负责住用监管和租金收取等工作,公开选聘一级资质的物业公司为小区提供专业化物业服务,并通过进驻小区的社区居委会、警务室、卫生服务站等机构为小区提供社会公共服务。同时,建立社区管理体系。由公租房管理局和公租房小区属地政府联合组建社区管理委员会,整合属地有关部门和驻小区单位力量,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承租房委员会、楼栋长、社区志愿者等基层自治组织的作用,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社区网格化管理。

7.公租房管理移交协议书 篇七

公共租赁住房是我国保障性住房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指政府投资或提供政策支持, 限定套型面积, 按优惠租金标准, 向符合条件的家庭供应的保障性住房, 旨在通过梯度消费逐渐改善住房条件, 解决城市中等偏低收入家庭及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夹心层”群体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为了确保公租房的安全管理, 采用多级安全协同管理技术是非常必要的。针对多级安全协同管理系统在公租房中的应用展开分析, 实现公租房的安全保障及科学管理, 从而更好地管理公租房工程, 实现我国公租房体系的科学发展。

1 公租房存在的问题

公租房在我国内地还属于新生事物, 其特点是不同的小区比较分散, 居住人群素质不同, 流动性也比较大。与普通的商品房相比, 使用传统的物业管理方式来管理公租房, 难度较大。

例如杭州田园地块公共租赁房项目, 这是我省、我市最大的公共租赁房项目。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将面临的“收费难”和“退出难”二大难点。田园公租房项目力求采用多级安全协同管理技术来解决上述的两个难点。

2 国内外水平

公租房在我国内地还属于新生事物, 但是在美国、德国、香港等发达国家和地区早已成为不可或缺的住房保障形式, 为众多低收入群体提供了基本的住房保障。对于人口较多的发展中国家, 人人拥有住房所有权是不现实的, 绝大多数公民应得到住房居住权, 而非住房所有权。发达国家的公共租赁房制度对于解决我国城镇居民住房问题, 弥补房地产市场的不足, 保障居民基本的居住权利, 具有重要意义。

全国最早开展公租房项目试点的城市是2005年的厦门。而直到2009年前后, 各省各市公租房项目才开始逐步蔓延发展起来。由于公租房市场发展时间很短, 目前市场还没有成熟的公租房管理系统方案提供商。较为接近的模式是发展很多年的社区智能安防系统。

社区智能安防系统从90年代开始到现在, 已经历了20多年的发展历史。而产品形态也经历了单元模拟非可视对讲、单元模拟可视对讲社区、模拟门禁安防社区、数字门禁安防等多种形态变迁。近几年随着相关技术的成熟及社区用户对产品需求的不断提升, 数字门禁安防在近几年发展非常迅速。另外目前很多行业的产品形态已经从分立系统、分立设备发展到综合管理系统、联网系统设备上来。以中高端居民社区为例, 以往的社区系统划分为多个独立的子系统, 如梯控系统、门禁系统、路灯及喷水控制系统、车库出入控制系统、水费电费煤气费三表合一等等, 我们预计, 今后社区系统将从分散分立的模式逐渐走向综合的统一管理模式。社区系统今后发展的重点方向是数字化、集成化、系统化、智能化, 尤其是系统化和集成化更是其发展重点。

公租房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的, 向用户开放的公共租赁住房。目前国内公租房市场的特点是总体数量大但分散, 单个社区规模不大, 分布范围广。公租房管理主体是各地方公租房管理中心, 而公租房的特点又是较为分散, 结合各省各市公租房特点, 我们认为一个统一的高集成高智能高信息化的综合管理平台将是政府迫切需要的。这种平台和系统对于改善政府对公租房的管理有现实的意义。这种分布式系统设备加统一的综合管理平台模型将很好的满足公租房管理部门的各种管理需求。我们研发的公租房多级安全系统管理系统应运而生。本项目无论是对政府管理部门还是对社区居民甚至对企业的发展来说, 都有很多积极意义。

3 多级安全协同管理技术内容

3.1 三级门禁管理:

一级单元门门禁管理、二级电梯门门禁管理和三级住户门门锁管理。即通过住户信息卡 (信息绑定、卡片加密) 对承租户进行管理, 利用网络平台实现缴费、催费, 甚至对特殊住户 (信用差、已不满足准入标准) 实行信息卡暂停或注销等功能。承租户将凭借住户信息卡入住, 物业管理者也凭借住户信息卡, 通过对承租户的信息和信用额度的高低进行核对后并实行分级管理, 最终解决“收费难”和“退出难”这两大难点。

3.2 三级权限管理:

系统分社区物管、公租房管理中心及远程运维系统三级进行管理, 每级平台拥有不同的权限和分工, 将系统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3.3 三重安全管理:

住户在单元门口、电梯内以及房间门口均需刷卡授权后方可进入或使用, 所有操作均留有详细记录可随时追溯, 小区安全性大大提高。

3.4 协同工作:

各个子系统共享数据协同工作, 尽可能的方便住户和管理人员, 减少办事流程, 节省时间。

3.5 信息管理:

实现小区内入户、付费一卡通管理, 建立信息服务平台, 水、电表采用集中抄表。

4 目的及意义

房屋租赁管理系统是基于先进的软件和高速、大容量的硬件基础上的新的房屋租赁管理模式, 通过集中式的信息库、自动处理信息以及服务共享, 以达到公司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改进管理模式的目的。它通过与企业现有的网络技术相联系, 保证房屋租赁管理与日新月异的技术环境同步发展。

近年来, 全国各地开始建设大量公租房, “十二五”期间各地的建设规模更是惊人, 如南京将建设9万套500万平方米的公租房, 重庆则计划实现4000万平方米的目标, 截止到2012年底, 杭州市区已累计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300余万平方米。公共租赁房覆盖面较广, 不仅包括本地中低收入家庭, 还将惠及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 未来还有可能进一步扩大。

随着各地公租房建设如火如荼的进行及首批公租房的投入使用, 公租房的管理问题也随之而来。公租房的特点是不同的小区比较分散, 居住人群素质不同, 流动性也比较大。与普通的商品房相比, 使用传统的物业管理方式来管理公租房, 难度较大。寻找一种统一的信息化服务管理系统辅助管理这些公租房社区是很有必要的。

由于目前的杭州的公租房基本都是新建小区, 信息、食堂、商店、活动中心等配套设施比较完善, 这些特点使得建立统一的服务管理系统是完全可能的。本项目研发的公租房多级安全协同管理系统就是结合多级安全和协同管理等概念, 依托先进的全数字可视对讲设备、高性能服务器以及人性化的软件操作界面实现了公租房社区三级管理、三重安全和协同工作等特色功能, 从技术层面彻底解决公租房“收费难”和“退租难”两大难题。该平台投入使用后, 将大大节省公租房管理中心的运营成本, 提高工作效率, 提供更好的服务:房屋租赁管理系统可以迅速、有效地收集各种信息, 加强内部的信息沟通。各种用户可以直接从系统中获得自己所需的各种信息, 并根据相关的信息做出决策和相应的行动方案。

5 结束语

我国的公租房建设基本还处于起步阶段, 全国各地都在摸索适合自己的出路, 可借鉴的经验并不多, 面对公租房这一新兴事物, 各地公租房供给主管部门不可能立刻提出一个万全之策, 更不可能在短时间之内建立起完善的公租房供给管理体系, 这就需要社会各方力量广泛参与, 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 发挥科技的力量, 将公租房政策这项惠民政策落实到实处。目前有一些城市或地方已经提及此方面的需求, 但是还没有看到成熟的示范应用。公租房多级安全协同管理系统实施成功, 将会成为公租房的首创, 也将使得杭州市公租房项目成为全国的信息化和智慧社区示范项目。

参考文献

8.公租房管理移交协议书 篇八

关于实施公租房工程建筑材料备案管理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建设局,各公租房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建筑材料生产、供应商:

为加强我市公租房工程建筑材料的监督管理,规范建筑材料使用行为,从使用源头上把好进入施工现场建筑材料质量关,确保公租房工程质量,根据《建筑法》、《产品质量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对进入我市公租房工程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实行备案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备案管理的建筑材料范围

对进入我市公租房工程的涉及结构、节能、环保以及重要使用功能的建筑材料实施备案管理,其范围包括水泥、建筑钢材、钢筋制品(专业工厂加工)、预拌商品混凝土及其所用掺合料和外加剂、砌体材料、防水材料、节能类材料(保温材料、界面砂浆、抗裂砂浆、网格布、钢丝网、塑料锚钉)、金属窗制品、电线电缆、开关插座、给水管道、橱柜材料、成品木门、内外墙涂料、阳台栏杆等建筑材料。我委将根据公租房工程使用建筑材料的质量状况,动态管理建筑材料的备案范围,对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规定的建筑材料不予备案。

9.配电房管理移交协议 篇九

配电房管理移交协议

移交方:科左中旗达尔罕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接管方: 村 委 会(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 工程施工单位已将施工合同内的各项工程施工内容已全部完成,工程运行良好,满足使用符合移交条件。为了及时解决项目受益主体、广大农户、农业生产灌溉提前使用机电井的迫切要求,甲方为了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愿望能予以实现为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就 工程电力设施移交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移交方名称:科左中旗达尔罕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二.接管方名称:。

三、移交工程内容:10kv线路长度 m变压器共 台、(其中:30kva 台,50kva 台,63kva 台,80kva 台,100kva 台)。

四.移交后乙方责任:

1.自移交之日起甲方将以上已完成的运行良好的各工程内容的使用、管理、管护交由乙方全面管理并负责。

2.乙方接管后,使用中、由于乙方使用方法及管理运行不当等人为破坏或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因素等一切与工程质量无关等原因,甲方不予负责。

3.自移交之日起,乙方对移交的工程内容中的变压器、线路等人为破坏负责。

4.自移交之日起,乙方对移交的工程内容中的变压器、设备等丢失负责。

5.乙方在使用运行管理过程中如出现一切安全事故,一切责任乙方自负。

6.乙方接管后:由于使用方法及乙方运行管理不当和人为破坏或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因素等一切与工程质量无关的原因,甲方不予负责。

7.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

移交方(甲方)(签章):科左中旗达尔罕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甲方委托代表(签字):

接管方(乙方)(签章):

乙方委托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10.上海公租房租房合同格式 篇十

20上海公租房租房合同格式

合 同

出租方: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地址:平泉路平泉小区一栋七门402室。用于普通住房。

二、租赁期限及约定

1、该房屋租赁期共一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房屋租金:每月1800元,半年9000元。另付押金1000元,

共计10000元.

(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房屋终止,需乙方缴纳的费用没有拖欠,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3、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普通住房使用。

4、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

2、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但乙方使用不当除外)。甲方进行维修须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四、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甲方同意乙方转租房屋的,应当单独订立补充协议,乙方应当依据与甲方的书面协议转租房屋。

五、乙方违约的处理规定

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 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 拖欠房租累计一个月以上的。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七、在租赁期内,取暖费由甲方出,其余费用如水电、煤气和物业费等费用,均由乙方出,如果租赁期过后,水电煤气物业费等费用没有拖欠,1000元押金完全返回给乙方。 (入住时的水电数字:电________,水________,)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20--年 月 日

申请公租房需要什么条件和资料

申请公租房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之后,才可以申请。首先申请人需要年满18周岁,并且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这里主要是为了保障承租人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没有房子住的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或者是刚毕业的毕业生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是如果说有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把这些条件一一细化来说:

(一)有稳定工作是指:和单位签订了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并且在主城区已经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人员;在主城区连续缴纳了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并且已经在主城区居住了6个月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在主城区退休的人员;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其中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时限从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

(二)收入限制标准是指:如果属于单身的话月收入不高于元,如果家庭成员为2人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超过2人的家庭平均每一个人月收入不高于1500元。对于收入的限制标准市政府会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调整,并且及时向社会公布。

其中月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养老金、其他劳动所得及财产性收入等等。但是单位为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不算。

(三)无住房是指: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主城区没有产权归自己的房产,如果已经签订合同还没有办产权证的也是属于有房的范围,没有承租公房或廉租住房,且申请之日前3年内在主城区未转让住房。

(四)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家庭中每一个人的平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本市家庭。计算方法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住房建筑面积÷家庭户籍人口数。住房建筑面积按照房产证上的面积计算;有多处住房的,住房建筑面积合并计算;家庭人口按户籍人口计算。

(五)住房资助能力是指:申请人父母、子女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主城区拥有2套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5平方米以上。

公租房准入资格申请“一网通办”

市民在市政府“一网通办”网站搜索栏内输入“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查找到区级行政许可事项“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选择办理区域(行政区)后,点击“立即办理”,可在网上填写申请信息并提交申请,并生成纸质《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表》供下载打印。

申请人网上填写的申请信息由后台自动推送至本市公租房申请审核信息系统;相应受理机构接收信息后,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预审,通知申请人到受理窗口提交下载打印并经本人签名的《申请表》,同时一次性告知应提交的其他申请材料。

11.公租房管理移交协议书 篇十一

看房者:并非申请人

本次龙归花园提供的来穗人员公租房房源共有264套,有一房、一房一厅、两房一厅、三房一厅共计4种户型,面积从30平米到60多平米不等,月租金从200元到800多元不等,为市场价7折。南都记者昨天实地踩点发现,这4种户型都算方正,无论是厅、房还是阳台都是正向,基本没有特别差的户型,几名过来看热闹的周边街坊看房感受也是比较实用。

经过一上午的现场踩点走访,南都记者发现只有10余人来龙归花园看房,而其中符合条件的外来工一个都没碰到。对此,现场工作人员表示,之前在仓边路原国土房管局现场摆摊咨询时,前来询问了解的外来工就非常少,再加上首个开放日是工作日,龙归花园较市区稍微有点远,几大因素共同导致了现场前来看房的外来工不多。

不过,上述工作人员预计周末两天会有符合条件的外来工前来踩点,由于距离城区更近,可能更多的外来工会选择到黄埔区的瑞东花园看房。

有意向外来工不多 啥原因?

向外来工提供公租房本是一件带有公益性质的善举,有关部门今年来也一直在宣传,但是从目前反馈来看似乎有意向的外来工并不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有人士分析,按照管理办法,符合申请条件的外来工必须是来穗时间长、就业稳定的中低收入人群,相对来说更符合这些标准的人群会是一些年纪较大、四五十岁的阿姨阿伯,从事的也是保洁环卫之类的工种,他们可能没有阅读报纸、收看电视新闻的习惯,因而较难通过媒体接触到这些信息,更遑论通过网络递交申请。

12.公租房申请 篇十二

本人王锋1974年生,系界首市东顺和社区居民,2005年至2017年在界首市兴华小学工作,妻子王艳华,1982年生,界首市东顺河社区人,无固定职业,目前在家闲着,儿子王硕,现年16岁,就读于合肥轻工业学院。全家的生活来源全靠我每月三、四千元的工资来维持。

本人和妻子至今一直居无定所,为了生活,我和妻子在学校租了一间房子居住,由于本人家庭生活的实际困难和无住房的实际情况,现申请政府公祖住房一套,望给予批准为盼!

申请人:王锋

13.石家庄公租房管理办法及申请条件 篇十三

专家认为公租房买卖政策是促进公租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与此前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的文件一脉相承,对整个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长远意义,接下来,可能还会有一些细化“国十条”的政策措施出台。

(一)申请公共租赁房应满足的条件: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非本市户籍的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当地工作的全国、盛部级劳模、全国英模需提供暂住证);

2、中低收入且未承租公房的家庭;

3、家庭资产核定不超过20万元;

4、无住房家庭;

5、未承租或居住直系亲属在本市区内的住房;

6、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配租的外来务工及新就业大学生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新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后三年内就业;

2、外来务工人员须持有本市城镇暂住证,并居住一年以上的家庭(或个人);

3、已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4、收入稳定,有能力支付承租公租房租金;

5、无住房;

6、未承租或居住直系亲属在本市区内的住房;

上一篇:职场法则:“三不要”的办公室政治下一篇:当代大学生风险意识问题分析与教育策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