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务规章制度(精选10篇)
1.公司财务规章制度 篇一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促进母公司加强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规范外经贸企业的财务行为,根据《企业财务通则》和有关的行业企业财务制度,结合外经贸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外经贸部所属的中央外经贸专业总公司及其在境内的各级公司,同时也适用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主管部门所属的地方外经贸专业公司及其在境内的各级公司;上述各类公司在境内投资控股的合资、合营企业及其在境内的公司,也按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原则是: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维护投资者的权益。
第四条 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管理职责是: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财经法规和财会制度,认真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预测、核算、控制、分析和考核工作,有效地利用企业的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
第五条 本规定所称的母公司,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并且拥有一个或若干个子公司的企业。
第六条 本规定所称的子公司,是指由母公司投资设立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
二、明确财务关系
第七条 母公司所设立的子公司是母公司的所属公司,其所有者是母公司,母公司依照有关规定享有其所有权。
第八条 母公司按国家财务制度规定,依法决定子公司的收益分配和劳动工资的分配。母公司有权决定子公司的重要财务事项,并根据子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财务管理办法。
第九条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实行监督和控制,即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活动进行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的管理、监督和控制,对子公司的财务指标进行核定和考核。
第十条 母公司按国家财务制度规定,向子公司收取(七分摊)必要的管理费。
第十一条 母公司有权任命子公司财会负责人员,并为子公司配备合理必要的财会人员。
第十二条 子公司依照有关规定享有企业自主经营的权利,按照国家财务制度规定和上级公司制定的财务管理办法,做好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依法向国家缴纳税收,维护投资者的权益。
第十三条 子公司在财务管理上接受母公司的领导、管理和监督,并按财会制度规定及时、准确地向母公司报送会计报表和有关会计资料。
三、加强资产管理
第十四条 母公司依照有关规定享有对子公司财产的所有权,并行使其所有者权利。母公司是子公司财产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有对子公司资产管理的责任。子公司享有财产的支配权和经营自主权,并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十五条 母公司要加强对子公司的国有资产管理,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及子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切实有效的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切实保证国有资产的完整与安全,促进子公司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第十六条 母公司要加强对子公司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的检查、监督并加以考核,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考核,要作为评价子公司领导人经营业绩的一项主要内容。
第十七条 母公司要加强对子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与监督。母公司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及子公司的具体情况,规定子公司购置、处理固定资产的数额权限,实行固定资产购置和处理的审批或报上级公司备案的制度。严禁用公款以私人名义购置固定资产,企业所购置的固定资产都必须纳入帐内管理和核算,确保固定资产完整与安全。
第十八条 母公司要切实加强对子公司的流动资产的管理,督促子公司合理、有效地使用各项流动资产,做到节约使用,提高资金综合使用效果,杜绝资产闲置和浪费。
第十九条 母公司要大力加强对子公司各项收入的管理与监督。子公司的所有收入,包括业务收入、联合经营收入、佣金、回扣以及各种手续费收入等,都必须全部、及时地纳入帐内核算,不得将收入转出私设小金库。有违反规定的,要追究企业领导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第二十条 母公司要加强对子公司的存货管理,帮助子公司建立健全存货管理制度。严格商品物资出入库制度和盘点制度,做到商品物资入库有验收,出库有手续,定期有检查盘存。严防因管理不善而造成存货损失和浪费。
第二十一条 母公司要加强对子公司现金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现金,要严禁以任何名义和借口将公款私存,严禁企业出租或出借银行帐户。母公司要经常对子公司的现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关联法规:国务院部委规章(1)条
第二十二条 母公司要加强对子公司各种往来帐款的管理,尤其要加强对子公司应收帐款的管理和监督,要督促子公司及时清理和收回各项应收帐款,加速资金周转,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各项呆帐、坏帐的报损,要严格按照规定,实行层层报批制度,不得越级批准。
母公司要加强对子公司的出口收汇管理,严格按国家的规定,加强外汇管理,严禁以各种名义套汇、逃汇或在境外结汇,要建立一套严密的结汇稽核和监督制度。
第二十三条 母公司要大力加强对子公司的出口退税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出口退税的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按规定的出口退税政策和程序办理出口退税,要加强对出口货物进货、报关及其他重要出口环节的管理、审核,严防上当受骗,严禁骗退税行为。有骗取出口退税的,要追究企业领导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四、加强对外投资的管理
第二十四条 母公司要切实加强对外投资的管理,建立健全对外投资的立项、审批、控制、检查和监督制度,规范投资行为。
第二十五条 母公司要统一控制子公司的对外投资方向和投资规模,以利于与母公司的整体发展规划相一致。为保证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子公司对外投资时,必须提出可行性报告进行立项,并报母公司审批。母公司要严格规定子公司的投资权限,并实行投资项目的审批或备案制度。
第二十六条 母公司要加强对已立项投资项目的管理。对投入资金或占控股地位的投资项目,母公司必须派一些懂业务、懂管理、懂财会的人员参与项目管理,并建立健全投资项目的跟踪管理制度,严防只投资不管理的现象发生。
第二十七条 母公司要加强对投资项目的事后管理,所有的投资项目的收益或损失都必须纳入当期的投资损益,即对盈利的项目,要及时地收回投资权益;对亏损的项目,要进行整顿;对那些产品不对路,长期亏损、扭亏无望的项目,按国家法律规定和企业章程规定予以解散、破产。对确定为解散或破产的投资项目,要按国家规定进行清算,清算期间发生的财产处理收益、亏损,要全部计入清算损益,纳入帐内核算,不得以任何名义将清算损益转作他用,清算亏损应按财务制度规定作财产损失处理。
第二十八条 母公司要规定所有对外投资项目都要纳入帐内核算,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搞帐外投资。严禁以对外投资的名义搞集体“小金库”。违反规定的,要追究领导人和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五、规范分配行为
第二十九条 母公司要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子公司的各种分配的管理,严格规范子公司的分配行为。
第三十条 母公司要督促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和有关税法,准确计算应税所得额和应纳各种税款,并及时纳税。
第三十一条 母公司要加强对子公司工资、奖金分配的管理,根据工效挂钩的原则,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工效挂钩办法,对子公司的工资、奖金的分配实行总量控制,规范子公司工资、奖金的分配行为。子公司要严格按照母公司所规定的工效挂钩具体办法,计提工资总额,在核定计提的工资总额范围内自主分配。母公司要建立健全对下级公司工资、资金分配的考核、检查制度。
第三十二条 母公司是子公司的投资者。按照“谁投资、谁拥有所有权”的原则,母公司拥有子公司的财产所有权,并享有对子公司税后利润分配的决定权。
母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有权决定子公司有关分配事项:
1、子公司任意公积金和公益金的提取;
2、子公司盈余公积金补亏;
3、子公司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
4、子公司上交母公司利润。
六、加强对财会工作的检查和监督
第三十三条 母公司要大力加强对子公司财会工作的检查和监督,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子公司的具体情况,帮助子公司建立健全各项财务规章制度,用规章制度来规范子公司的财务行为。同时,母公司要帮助子公司建立一套科学的、合理的财务指标考核体系,并对子公司的经营成果进行有效的考核,以促进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
第三十四条 母公司要帮助、督促子公司的财务部门,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会计人员工作守则、岗位责任制和内部稽核制度,明确财会人员的职责,加强企业的内部管理。同时,母公司要加强对子公司财会人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
第三十五条 母公司要大力加强对子公司的财会基础工作的管理。严格要求财会人员按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规范地进行记帐、算帐和报帐,以保证会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母公司要经常组织财会人员对子公司的财会基础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评比,对财会基础工作好的子公司要予以表扬、奖励,并加以推广;对财会基础工作差的,要对其进行整顿、限期改正;对因财会基础工作差或弄虚作假造成损失的,要追究财会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并予通报。
第三十六条 为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母公司要帮助子公司开发、推广会计电算化。按外经贸部规定,外经贸部直属企业在1997年以前、地方外经贸企业在2000年以前,全部实行会计电算化。母公司要按规定对子公司的会计电算化推广和运用作出安排。
第三十七条 为确保企业的资金安全,母公司要加强对子公司银行开户和财务印章的管理。子公司在银行开户必须报经母公司审核批准。所开银行帐户必须由财会部门统一管理,其他业务部门一律不得以任何名义开设银行帐户。
第三十八条 母公司要对子公司建立健全各项经济指标的考核和检查制度,作到事前有计划、事中有控制、事后有考核,要组织力量,经常深入子公司,对其财务工作和各项经济指标和财务管理基础工作进行考核、检查,以提高子公司的财务管理水平。
第三十九条 母公司要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充实和配备必要的审计人员,根据本企业和子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每年审计计划,尤其要加强对子公司的财务收支、财会管理、缴纳税款、出口退税等进行全面审计,把问题解决在内部审计之中。
七、附则
第四十条 各级外经贸企业要认真做好本规定的落实工作,将财务管理水平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第四十一条 外经贸部所属各外经贸专业总公司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主管部门要根据本规定,结合本企业和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外经贸部备案。
第四十二条 本规定从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起实行。
第四十三条 本规定由外经贸部负责解释。
2.公司财务规章制度 篇二
一、建立财务内控制度的必要性
财务活动包括资金的筹集、投放、耗费、回收和分配五个方面。资金的筹集制约着企业的规模和发展;资金的投放决定着企业的发展方向和潜力;资金的耗费关系着企业的生产成本和竞争能力;资金的回收影响企业的偿债信誉和资金周转;资金的分配决定企业的消费和积累以及投资者、经营者、员工等各方利益。由此可见, 财务管理工作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有效的财务内控制度是企业内控制度的核心, 是财务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 它不仅能提高会计的信息质量, 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 促使资源的合理配置, 提高劳动生产率, 而且能防范企业内部和外部的欺诈行为。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当今社会, 企业要生存、发展离不开财务内控制度。一个企业财务内控的有效与否, 直接关系着一个企业的兴衰成败。因此, 对于一个大型的集团公司来讲, 建立有效的财务内控制度十分必要。
内蒙古广播电视网络集团公司属于国有独资大型文化企业, 集团公司属于一级独立法人治理公司。主要经营全区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集团公司除本部外, 拥有全区十三个盟市一级分公司, 八十二个旗县二级分公司, 同时下设三个子公司。除三个子公司属于法人单位外, 其他两级分公司均属于非法人制的负责人制单位。集团公司对各级分、子公司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和统一运营四统一原则。在此基础上集团公司财务管理框架确定为四个统一, 即统一会计科目、会计报表 (包括内部报表) 、统一核算标准、统一审批程序和统一划拨资金。各级分、子公司财务核算及管理必须在集团公司四统一原则下从事财务活动。为使四统一原则能落实, 集团公司根据财务核算及管理的实际要求, 在严格遵守国家各项财务法规的前提下, 特制定了若干项财务内控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 对集团公司财务核算及管理起到了明显的作用。
二、内蒙古广电集团公司财务内控制度
内蒙古广电集团公司财务内控制度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 基础核算
主要对各级分、子公司会计科目的设置、填制会计报表进行了统一要求。本规定要求各级分、子公司会计科目设置 (包括二级、三级明细科目) 必须按集团公司财务部规定设置, 各级分、子公司不得擅自增设会计科目, 如业务需要增设会计科目, 分公司必须向集团公司财务部提出申请, 经财务部审批同意后方可增设。会计报表 (特别是集团公司设计的内部报表, 如各项收入、各项费用支出明细表等) 各分、子公司必须按集团公司财务部要求填报, 各级分、子公司无权对填报项目进行调整, 如需增加项目, 如同增设会计科目一样走申报程序。此规定规范了各级分、子公司基础核算口径, 便于集团公司财务部汇总, 便于集团公司财务部对各级分、子公司同类收入、费用等进行对比、分析。
集团公司根据财务基础核算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了内部往来对账制度。因为各级分、子公司所有收入、支出均通过银行存款和内部往来科目反映, 集团公司对各级分、子公司上划的收入, 下拨的各项支出也通过内部往来科目反映。因此, 内部往来记录的准确与否, 直接影响集团公司与各级分、子公司的资金走向。本规定要求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内部往来会计人员每月初必须与各级分、子公司负责内部往来核算对账, 必须做到集团公司与各分、子公司余额一致, 防止出现上下级之间因会计记录不准确产生的矛盾。
2. 资金管理
对资金主要实施收支两条线和全面预算管理。收支两条线制度规定: (1) 各级分、子公司必须在集团公司指定的银行开设收入和支出两个基本账户, 分别反映各级分、子公司所有收入和支出业务, 不准多头开户。 (2) 各级分、子公司必须在规定时间将所有收入上划集团财务, 不得延期 (每周五为上划日) 。 (3) 各级分、子公司不得坐支现金, 坐支现金在考核制度中列为一票否决指标。 (4) 各级分、子公司不允许以任何方式搞资金贷款活动。 (5) 集团公司必须按规定时间下拨各级分、子公司各项支出 (每月5日、25日为拨款日) 。
全面预算管理主要包括预算编制原则、要求、程序、跟踪、监督、执行以及经济责任状的签订和考核制度。因此, 预算从编制到经济责任状签订以及对目标责任的考核, 也是一个管理体系。通过对资金实现收支两条线、全面预算管理, 能够做到“统一计划、统一调度、统一结算、统一借贷”四原则要求, 对内部单位资金的统一集中管理,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防范金融风险起到了积极作用。
3. 物资管理
主要对物资出入库手续、工程部与财务部对工程项目使用材料的流程, 固定资产盘点及调拨流程以及不属于一次性消耗的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建辅助账明细反映等作了明确规定。对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起到了积极作用。
4. 报销标准、审批程序、权限责任制度
主要对招待费、旅费、电话费、车辆使用费等各项费用报销标准进行明确规定。如, 总经理每月电话费只能报销380元, 副总经理报260元;各一级分公司只配置行政用车一辆, 各项费用控制在2万元以内等等。
审批程序及审批权限分两个方面, 其一是集团公司对一级分公司、子公司、二级分公司的审批程序及权限, 其二是各级分、子公司单位内部的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二级分公司属于集团公司委托一级分公司管理单位, 二级分公司如需申报预算外资金时, 首先向一级分公司上报预算外资金使用报告。一级分公司审核同意后向集团公司上报, 集团公司经研究同意拨款, 直接将此款项拨入二级分公司同时通知一级分公司。各级分公司不能越权上报, 集团公司也不能越权审批。各级分公司内部报账程序明确规定, 由低到高, 逐级审批, 各负其责。这一规定起到了规范各级分公司业务活动行为, 做到有章可依、按规矩办事。
5. 票据管理
主要是对发票管理程序、责任作了明确规定, 各级分公司一律不准用手工发票, 必须使用机打发票, 若新整合的二级分公司不具备使用机打发票的, 需要用手工发票过渡, 必须向集团公司申请, 经集团公司批准后严格按照发票领用程序使用。责任到人, 总经理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发票的严格管理, 起到了防范财务风险的作用。
6. 合同管理
主要明确各级分公司对于采购物资、工程建设等业务活动, 合同是付款的主要依据之一, 没有合同拒绝付款。此规定对于防范财务风险起到了积极作用。
7. 考核制度
因为目标责任指标主要是财务指标, 如收入目标、成本费用目标、利润目标等。通过制定一整套考核办法, 对目标责任指标进行考核, 落实奖罚, 起到调动分公司积极完成任务值的作用。
8. 财务人员的管理
主要是对各级分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实行集团公司委派制, 而且对委派人员实行工作定期汇报制, 这样财务负责人就可以大胆监督分公司的财务活动, 定期汇报工作, 也便于集团公司及时了解分公司情况。
9. 财务管理及时跟进
虽然建立了各项财务内控制度, 但是随着企业业务的不断发展, 对内控制度的补充、完善、及时跟进尤为重要。2007年集团公司经历了从模拟电视向数字电视转换, 新的业务不断涌现, 这就需要内控制度及时跟进。为此, 集团公司从2007年开始, 陆续下发了关于新业务管理及核算的通知, 文件共计30项, 针对新情况、新业务、财务管理及时跟进, 为集团公司防范财务风险、提高财务管理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财务内控制度的重要作用
集团公司刚刚成立时, 对会计科目、会计报表没有规范和统一设置、统一填报, 结果分公司根据自己需求设置会计科目, 主要是二级明细科目, 如主营业务收入科目下, 有的分公司只设置了基础收视费一个二级科目, 有的设基础收视费、安装费两个二级科目等, 集团公司在汇总报表后只能汇总一级科目反映的主营业务收入, 而分类收入无法汇总, 形成会计基础资料不完整, 会计信息不准确。对集团公司制定考核等制度无法提供第一手资料。根据这种情况集团公司对各分公司会计科目设置、会计报表填报做了统一规定, 分公司必须按集团公司的规定设置会计科目, 填报会计报表 (主要是内部报表) , 就主营业务收入为例, 集团公司规定主营业务收入下设置9个二级明细科目, 如收视维护费、安装费、增值业务收入等, 在每个二级明细科目下设置三级明细, 如收视维护费收入下又设置基本收视费收入、农区收视费收入、MMDS收入、数字电视收入、模拟收视费收入、合作单位收视费收入五个三级明细科目, 这样不仅规范了分公司会计基础核算, 为集团公司提供了收入、费用等各项翔实的第一手资料, 为集团公司编制预算签订经济责任状提供了可靠的数据依据, 特别是为决策层提供的收入、成本费用, 工程项目建设等明细内部会计报表, 体现了财务会计反映企业经济活动全过程的职能, 起到了决策层对财务核算工作高度重视的工作。为集团公司强化财务管理提供了保障, 对资金收支两条线全面预算管理收效更突出。如前所说, 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四不准原则:其中不准坐支现金, 不准在银行多头开户。过去新整合的二级分公司在银行多头开户, 资金分散管理, 甚至有的二级分公司将现金收入未存入收入专户, 直接存入支出专户, 自行使用, 有的分公司自行借贷, 以月息一分二厘的高利息筹资搞工程建设等, 集团公司对自筹借款进行了集中清理, 各分公司工程建设用款由集团公司统一调拨, 节约了大量的利息支出, 同时通过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后, 上述现象再未发生, 而且也起到了资金集中管理、集中调拨、节约费用、防范金融风险的积极作用。全面预算管理对集团公司增收节支起到功不可没的作用, 如2011年集团公司对各级分公司确定的收入目标值未6.5亿元, 实际完成7.2亿元, 超额完成10%, 成本费用目标值为6亿元, 完成值为5.5亿元, 减少了0.5亿元。考核制度是激励公司全体员工完成全面预算目标值的重要手段。集团公司根据自身发展需求, 每年对考核指标进行调整, 如2012年集团公司发展重心为开拓高清、付费节目收入市场, 出台了一系列激励政策, 鼓励各分公司积极发展高清、付费业务, 结果2012年这两项收入超额完成目标值两倍多。还有其他各项内控制度均对集团公司规范管理、防范风险起到了积极作用。
3.公司财务规章制度 篇三
一、基于财务信息披露体系的分析
(一)我国财务信息披露体系 从我国目前的情况看,证券立法主要是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制定的,而财务信息披露的具体操作规范主要由证监会和财政部制定。证监会主要通过《内容与格式准则》、《编报准则》和《财务报表附注指引》对披露内容做出规定,指出了文字粗略披露的格式,包括项目、报表和附注说明的内容;财政部主要通过《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对披露内容做出规定,指出报表披露金额、采用的方法等具体内容。独立于上市公司会计的审计报告的操作规范主要通过《具体审计准则》和《审计实务公告》来规范,从而增加会计信息披露的真实、合法和公允性。
(二)美国财务信息披露体系 美国有关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主要法规要由《美国1933年证券法》、《美国1934年证券交易法》、《2002年萨班斯一奥克斯利法案》(简称萨班斯法案)等三部法组成。根据《证券法》的授权,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颁布了大量的文件,包括条例、以一般公告形式颁布的监管文告、解释性公告、诉讼公告、概念性公告、不采取行动函、政策声明等,它们具有不同程度的法律效力;另外,SEC还制定各种说明书和报告公布表格,这些表格具有与规则一样的法律效力,在界定财务信息披露义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美国的财务会计准则和财务报告体系(U S GAAP)由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制定,《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出台以后,成立了独立的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受美国证监会管辖,被授权制定审计准则、会计师事务所注册权、日常监督权、调查和处罚权、检查和处理上市公司与会计师之间的会计处理分歧等。
二、基于企业会计准则的分析
(一)外币折算准则 在披露计入当期损益中汇兑差额,境外经营采用的记账本位币、选定的原因以及披露记账本位币变更的理由方面,中美会计准则的规定基本一致。但是在披露计入当期损益的汇兑差额时,FASB规定企业应当在财务报表或其附注中披露包括在当期净收益中的交易利得或损失总额,应当在单独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附注或权益变动表中对当期权益类下单独列示的累计折算调整的变化予以分析。
(二)分部报告准则 我国分部报告分部披露的要求与以管理法为基础的美国相比,分部报告的划分及分报报告披露项目的详细程度及管理深度不如美国。确定分部时,美国以企业管理层作出经营决策和评估业绩而对内部各部门进行组织的方式为基础。在分部有关的重要性标准方面,FASB出于成本效益的考虑,考虑了分部的聚合标准、分部的重要性、报告分部总体的限制以及前后期一贯性的要求。而我国在确定业务分部或地区分部时,以企业报告的内部构架为基础,同时还须考虑产品或劳务所隐含的“风险和报酬”因素。在分部信息披露时主要考虑以风险和报酬的主要来源和性质为基础确定主要报告形式和次要报告形式,同时认为内部管理结构及内部财务报告制度是确定主要报告形式应考虑的主要因素。以地区分部作为主要报告形式时,我国准则不要求进一步区分资产所在地和客户所在地披露分部信息,而FASB要求披露所在国别的外部客户的收入和重要金融工具,如果某个外国的资产是重要的,则这些资产应单独披露,这就要求披露一些上市公司海外子公司的重要财务信息。
(三)合并报告准则 关于合并范围确定的理论基础、合并报表附注应披露的事项,中美会计准则的规定基本一致。在基于控制下的合并报表范围定义中,中美会计准则的规定存在一定的差异。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母公司应当将其全部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即只要是由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不论子公司的规模人小、子公司向母公司转移资金能力是否受到严格限制,也不论子公司的业务性质与母公司或企业集团内其他子公司是否有显著差别,都应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而FASB规定,“母公司拥有其他公司50%以上普通股作为编制合并报表的必要条件,但也有例外。处于下列情况下的子公司不能合并:公司的控制是暂时的、子公司面临破产的隋况下、由于外汇的管制或其他政治因素引起子公司在不确定事项较多的情况下从事经营,以致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能力产生重大疑义的情况下。
三、基于监管规则的分析
(一)招股说明书我国招股说明书中要求披露境外经营风险,对海外子公司基本情况和经营情况进行说明,在财务会计信息中须披露分部信息,而美国对此直接规定的内容较少。
(1)风险因素。我国招股说明书规定,要求对投资风险和股市风险作出阐述,其披露重心置于投资风险上,投资风险主要介述可能对发行人发展前景、产品销售、市场份额、财务状况、经营效益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因素。在美国招股说明书所作的披露要求较为简单,“注册人应紧随其招股说明书封面之后(或正文概述之后),在适当的标题下,对有可能导致证券出售投机或高风险的因素进行讨论,这些因素可归于注册人经营时间太短,近期内经营缺乏盈利记录,注册人的财务状况、注册人正在或拟从事之业务所处的状况;如果注册人出售的是普通股或可转换为普通股的证券,但前期并不存在注册人该普通股之交易市场”。
(2)海外控股子公司信息披露。我国招股说明书第三十四条中规定“发行人应披露其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的简要情况,包括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主营业务、最近一年及一期的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并标明有关财务数据是否经过审计及审计机构名称”。通过对比我国上市公司已发布的招股说明书,企业实际在披露此部分信息时,须将上市公司海外子公司的相关财务和非财务信息进行披露,以使投资人了解公司海外公司的经营及财务情况。
(3)境外经营情况的披露。在最新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第四十八条规定“发行人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进行生产经营,应对有关业务活动进行地域性分析。若发行人在境外拥有资产,应详细披露该资产的具体内容、资产规模、所在地、经营管理和盈利情况等”。从原有的披露控股子公司的名称到该海外子公司的盈利情况,可见我国招股说明书中对发行人的海外业务的经营情况和盈利情况是十分关注的。
(4)财务会计信息的披露。我国招股说明书的第七十四条规定“如果发行人的财务报表中包含了分部信息的,应披露分部信息”。第七十二条规定“发行人应披露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尽管我国《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并未特别提到或明确“海外子公司”等用语,但这些披露要求都与海外子公司的财务信息披露紧密相关。
(二)年度报告 具体包括:
(1)董事会报告中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绩分析。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7年修订)》的规定,年报中“8、董事会报告”中披露公司经营情况时,同时要求披露上市公司主要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绩分析。美国年度报告格式中与我国年报准则中对应“8、董事会报告”的为“item1,business业务”项目和“管理当局有关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的分析与讨论(简称MD&A)”。“item1, business业务”项目的内容规定应根据《非财务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条例》(S-K条例)§229.101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披露,其中涉及到海外子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为“披露来自外部客户的收入应按登记人的国家住址进行披露。总体上披露收入来源国家,但如果任何个别国家十分重要,基于源自单个国家的外部收入进行披露”。与“MD&A”规定有关的是《《非财务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条例》(S-K条例)§229.303条款,它通过讨论财务报表和其他统计数据的某些方面,以增进信息使用者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未来现金流量及其不确定性的理解。正如该条款中所描述的目的一样,进行MD&A披露的目的是向投资者和其他使用者提供对登记人的财务状况和经成果进行评估的信息,用于评估金额和来自业务活动和外部资源的现金流的确定性。
(2)物价变动的影响。MD&A提出将物价变动的影响作为对基本披露要求的延伸,在§229.303条款的指南中还鼓励(但不强制要求)披露前瞻性信息和物价变动影响信息。这种类似特别说明的披露要求,使得投资者更清楚的了解上市公司境外子公司的经营业绩情况。我国目前尚未将物价变动影响纳入信息披露范围内。
(3)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我国年报中“10、重要事项”中第四十五条规定公司应披露报告期内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若对于某一关联方,报告期内累计关联交易总额高于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5%以上的,须披露详细情况。其中的担保事项上市公司须披露本年度发生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公司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公司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以及公司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海外子公司的应披露应当遵循此项规定。与我国重要事项相对应的美国年度报告格式中对海外子公司的财务信息披露并没有特别规定。
(4)会计报表附注。我国年报内容中“第11项目财务报告”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披露中,要求披露:控股子(孙)公司基本情况、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原则等、长期股权投资等,报表附注中注明海外子公司的被投资单位的主要财务信息、被投资单位注册地业务经营范围持股比例、在被投资单位表决权比例期末净资产本期营业收入、本期净利润等相关指标。并要求在合并财务报表中附注中披露货币资金项目中披露相关的外币金额,折算汇率等等。与“10、财务报告”对应的“item 8、财务报表及其补充数据”主要是遵循《财务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条例》(S-X条例)3A-02的有关要求,它特别对合并报表及子公司中对外国子公司做出了相应规定,即应适当考虑到适当的合并与国内企业在国外子公司的政治,经济或货币限制。如果合并,应尽可能披露其可以合理确定的与登记人以及他的外国子公司对合并后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外汇限制等。可见,会计报表附注的披露而言,美国财务报告部分有关海外子公司的信息披露上更关注披露合并报表中境外子公司所在国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外汇限制,而我国在会计报表的附注中的要求还是本文在前面提到的个准则所要求的披露。
四、结论
通过对中美海外子公司财务信息披露体系、财务信息披露准则与监管规则进行简要的国际比较,对我国海外子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管理提供以下启示:完善我国信息披露制度中有关海外子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的空白,即相关监管部门应当制定针对海外子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专项制度;上市公司分部报告中应当制定一个较为统一的分部确定规范,同时应当采用规范分类;合并报表中外币折算产生的差异当期金额过大时,应当制定一个具体规则对上市公司进行约束,单独披露大额的会计报表折算差额;上市公司应充分披露海外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记账本位币、外折算汇率等重要会计项目,提示有关海外子公司的政治、经济、汇率、通货膨胀等重要风险;积极发挥境内外审计机构的独立审计监督作用,可以借鉴美国PCAOB的运作模式,成立我国专门针对海外子公司的监督部门检查部门;完善母子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定期进行自我评价与检查,建立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的缺陷报告制度。
参考文献:
[1]黄新銮、梁步腾、姚杰:《中美内部控制法律框架的比较与借鉴》,《会计研究》2008年第9期。
[2]刘春和、黄晓波、杨洋等:《会计信息、披露及监管问题研究》,东北大学出版社2006年出版。
[3]王建新:《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简介及与中国会计准则比较》,人民出版社2008年出版。
4.公司财务规章制度 篇四
一、认真执行国家各项财经政策、法令、法规及各项财务制度,遵守《会计法》、《会计准则》和《会计职业道德》,实行会计监督,按照会计程序进行会计核算,处理好各方而后财务关系。
二、在主管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有关财务制度的制订、修订工作,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1.根据公司计划和生产经营计划编制财务计划、银行信贷计划以及、季度、月份的各项资金使用计划,合理组织资金,把有限的资金尽可能的合理使用。
2.对流动资金实行定额管理和归口管理,责任到人,目标明确,做到帐、卡、物相符,定期清查,并有会议记录。
3.根据收到的生产部门、经营部门制订的计划后,在的前20天,季度前10天,月份前5天,制订好资金使用计划,报主管经理或公司研究实施。
4.凡计划外使用资金,财务部必须根据使用部门编制的临时计划,报主管经理或公司研究实施。
5.经公司批准后下达的计划,财务科要经常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一旦发现计划外使用,有权予以收回。
6.每月向主管经理和公司会议汇报资金使用和回笼情况及结算的应收、应付往来业务工作。
三、保证企业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各种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
1.合理开展经济核算,建立经济核算体系,充分完善资金费用定额,合理开支,降低产品成本,增加企业盈利。
2.协助有关部门研究生财之道,合理组织财源,做好资金筹集供应,定期作财务分析,全面实施财务收支计划。
3.巩固完善经济核算体系,提高财务核算质量及反映企业经济情况,负责经营业务、销售,对外联系,掌握市场市场信息。
4.编制财务报表,提出基本分析制度、措施,组织贯彻执行。
四、负责全公司产品、材料、物资的价格管理工作,以及对外一切经济业务的结算工作,对仓库物资定期盘点,做到帐帐、帐物相符,心中有数。
五、负责职工工资结算工作,以及奖金和其他福利费用的发放工作。
六、按要求记好各种原始资料、凭证、报表,定期入档保存。
七、切实把好票据关,对于往来的各种票据,特别是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都要认真审查,对于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票据有权拒收或不予办理。
有限公司会计制度
一、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工业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计帐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二、公司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会计制度
1、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公司执行《会计准则》、《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
2、会计: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
3、记帐原则和计价基础
记帐原则:权责发生制
计价基础:历史成本
4、记帐本位币
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5、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凡同时具备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和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认为现金等价物。
6、应收款项坏帐损失核算方法:
(1)坏帐的确认标准
①因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清偿后,仍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②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并且具有明显特征表明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上述确实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报经董事会批准后,作为坏帐转销。
(2)坏帐损失核算方法:采用备抵法。
坏帐准备的计提范围为应收帐款和其他应收款。
坏帐准备的计提方法为:按帐龄分析法计提,具体计提比例如下:
7、固定资产计价和折旧政策
(1)固定资产标准为: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①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②使用期限超过1年;③单位价值较高。具体标准为:①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②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
(2)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并按各类固定资产的原值和估计的经济使用年限扣除残值(原值的5%)确定其折旧率。各类固定资产折旧率如下:
8、无形资产计价和摊销方法
(1)无形资产的计价:无形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和购入时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
(2)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和摊销年限:自取得当月起按预计使用年限、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与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三者中的最短者平均摊销。各项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如下表所示:
9、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采用应付税款法。
三
十七、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三
5.公司财务审批制度 篇五
为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管理工作中的审批行为,明确公司财务支出的内部流程、决策程序及审批权限,完善健全公司内控制度,确保全公司的各项预算目标的实现,保障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全公司财务工作实行预算管理模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本制度规定范围内行使审批权。
第二条 审批范围:本公司直接经营活动、对外投资活动、融资活动发生的款项收支,纳入董事会审定通过的预算计划。
第三条 公司实行总裁一支笔审批制度,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应严格审核公司各项经济业务的发生,若因审核不严给公司造成的缺失,有关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章审批原则
第四条 经办人为审批事项的直接责任人,对该事项承担直接责任。
第五条 审批人为审批事项的决策人,对审批事项承担决策责任。
第六条 子公司、分公司负责人应对本子公司或分公司全部审批事项承担决策责任,超过规定限额提交总公司领导核准,提交总公司领导核准的,总公司核准人承担领导责任。
第七条 任何审批事项应包括但不限于经办人签名、部门负责人
1签署审核意见、审批人签署审批意见。公司财务部门应根据公司财务
要求做好入账审核。
第八条 子公司或分公司负责人可对公司预算范围内的审批事项
授权行使,但必须报总公司分管领导审核。
第三章财务审批程序
第九条 预借款及公司关联往来款项审批规定
1、预借款包括出差临时借款、采购临时借款以及其他临时性借
款,金额在 10000元以内由各分管副总审批,公司财务总监核准。超
过此限额的预借款,应提交公司总裁批准。
2、公司与各子公司、分公司、项目部之间发生的交易事项,由
子公司、分公司、项目部负责人审批,公司财务总监核准。
3、公司固定资产购置、调拨
由使用部门申请,分管领导审核,呈报董事长批准后由办公室办
理。(单件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需经董事会研究决定)。
第十条 预付款审批规定
1、公司各项预付款项的支付均按经济业务发生所签定的合同约
定执行。预付款金额在10万元以内的经济业务,由业务部门经理初审
后,经分管副总审批,公司财务总监核准后支付。超过此限额的预付
款支付,需经公司总裁审批。
2、超合同约定支付的预付款项,应由业务部门初审后,经分管
副总及公司财务总监审核,公司总裁审批后支付。
第十一条 涉及员工薪资、福利费事项的财务审批规定
1、每年年初,由公司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提出方案,由人力资源
部及财务部参与,提出当薪资、福利方案,并报总裁通过后,经
公司总裁签发后实施。
2、公司固定福利费事项的调整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具体方案,经总裁审核通过后,公司总裁签发后实施。每月发放时,在实施方案
范围内,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公司财务总监审批后发放。
3、公司临时性员工福利发放,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方案,经
公司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核,公司总裁核批后实施。
第十二条 涉及保证金交款的财务审批规定
合同保证金的交款由公司业务归口的部门在保证金交款到期日
前出具相关意见,经公司分管的副总审批,公司财务总监核准,公司
总裁批准后支付。
第十三条 涉及工程款拨付的财务审批规定
到账工程款拨付手续必须严格按照公司制度规定执行,拨付工作
流程:
财务部负责出具分公司、项目部可分配款项审批表(经办人签 名)项目部、分公司负责人填写款项分配去向(经办人签名)分管和责任联系领导负责审批(签字)财务部经理负责核准
(签字)财务部出纳办理拨
付和收集成本发票。
第十四条 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的财务审批规定参股公司及子公司涉及购买资产、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对外担保、与公司股东发生关联交易均由总公司统一管理。
2、公司投资运用资金(含对外投资、收购或出售资产、资产抵押、银行借款、对外担保等)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执行。财务部门依据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决议,并经公司总裁审批后实施。
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事项,均应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规范要求,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总裁审批实施。
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内资本性的购买资产、出售资产业务,实施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30%以上的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实施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30%以下的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事项在相关决策程序履行完毕后,由所属部门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公司分管副总审批后,经公司财务总监核准,公司总裁审批后实施。
第十五条 公司工程建设、装修改造、设备大修理等建设性支出的财务审批规定
1、公司单项建设性支出在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立项应提交公司董事会按相应权限审批。项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经公司财务总监审核,由公司总裁审批后实施。
2、公司单项建设性支出1000 万元(含1000 万元)以下的项目立项由公司分管领导审议,相关的资金支出经公司财务总监审核后,由公司总裁审批后支付。
第十六条 控股子公司各项费用的审批规定
1、公司对所属控股子公司实行全面预算控制和季度计划审批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年初由公司财务部核定控股子公司全年各项费用预算,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控股子公司在全年预算额度内进行指标分解,控股子公司按季度分解指标,向公司财务部上报季度资金使用计划,季度资金使用计划经公司总裁审批后,在季度内由控股子公司负责人逐项安排,报公司财务总监审核后支付。
3、控股子公司在内发生的超预算费用,经公司财务总监审核,公司总裁审批后支付。
第十七条 公司费用报销审批规定
1、公司对部门费用支出实行预算与审批相结合的管理原则,各部门按相关费用明细:差旅费、办公费、资料费、培训费、招待费、宣传费等项目由公司财务部门核定全年预算总额,并上报公司行政办公会审议后,由公司总裁签发后实施。
2、各部门严格控制全年费用开支,在预算额度内发生的费用支出,由部门经理初审后,报分管的公司副总审批,由公司财务部审核后报销。
3、单项费用支出在2 万元以内的临时费用预算申请,可由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讨论决定。单项费用支出在2万元以上的临时性费用预算应由公司总裁审批后实施。
4、公司组织的大型活动,应制定详细的费用预算实施方案,该方案经公司分管副总审核后,报公司总裁审批。财务部依据批准的预算方案审核报销。
第十八条 财务部门的审核职责:公司财务部在办理财务审核工作时,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对审核事项做决定。
第十九条 财务总监的审核监督职责:财务总监为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履行本制度规定的审批职责。
6.公司财务稽核制度 篇六
1、目的2、范围
本公司稽核范围,定为账务、业务、财务、总务、监验五项,除另有规定外,均依本办法规定处理。
3、职责
3.1本公司稽查工作,由管理部门随时指定适当人员执行稽核工作。
3.2 稽查人员对于所审核的事项,应负责任,必要时,并应在有关账册簿加盖数视事实需要而定。
3.3 稽核人员除依照规定审核各单位所送凭证账表外,应分赴稽查,每年稽审次数视事实需要而定。
3.4 稽核人员前往稽核之前,应先准备及收集有关资料,拟订计划及进度表,事前并应将各单位以往审核报告详予研究以作参考。
3.5稽核人员于执行任务时,应依据各项有关规定办理。
3.6 稽核人员有保守财物上所稽得秘密的责任,除呈报外,不得泄露或预先透露予检查单位。
3.7稽核事务如涉及其他部门时,应会同各该有关部门办理,且应会同报告,如遇有意见不一致时,得单独提出,以书面报告,一并呈核。
3.8稽核人员对本公司各单位执行稽核任务时,可随时向有关单位详尽查询,并调阅其账册、报表及有关档案,必要时并得请其出具书面说明。
3.9稽核人员执行工作时,应将稽凭证(或公文)交由单位主管验明
外,工作态度力示亲切,切忌傲凌或偏私。
4、方法与过程控制
4.1注意事项
4.1.1记账凭证的审核或检查进,应注意下列事项:
4.1.1.1每一交易行为发生,是否按规定填制传票,如有积压或事后补制者,应查明其原因。
4.1.1.2会计科目、子目、细目有无误用,摘要是否适当,有无遗漏、错误以及数字的计算是否准确。
4.1.1.3转账是否合理,借贷方数字是否相符。
4.1.1.4应加盖的戳记及编号等手续是否完备,有关人员的签章是否齐备。
4.1.1.5传票所附原始凭证是否合乎规定、齐全、确实及手续是否完备。
4.1.1.6传票编号是否连贯、有无缺号事情,装订是否完整。
4.1.1.7传票的保存方法及放置地点是否妥善、已否登录日记簿或日记表。
4.1.1.7传票的调阅是否依照规定手续办理。
4.1.2账簿检查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4.1.2.1各各种账簿的记载,是否与库存表相符,应复核者是否已复核,每日应记的账,是否当日记载完毕。
4.1.2.2现金收付日记账收付总额,是否与库存表当日收付金额相符。
4.1.2.3各科目明细分类账揭户或子目和未销讫各笔之和,与总分类
账各该科目之余额是否相符,是否按日或定期核对。相对科目之余额是否相符,有无遗漏事情。
4.1.2.4各种账簿记载错误的纠正划线、结转、过页等手续,是否依照规定办理,误露的空白账页,有否在划“×”处盖章证明。
4.1.2.5各种账簿有无未经核准自行改订者。
4.1.2.6活页账页的编号及保管,是否依照规定手续办理,订本式账簿有无缺号。
4.1.2.7旧账簿内未用空白账页,有无加划红线或加盖“空白作废”戳记注销。
4.1.2.8各种账簿的保存方法及放置地点,是否妥善,是否登记备忘录,账簿的销毁,是否依照规定期限及手续办理。
4.2业务稽查
4.2.1库存检查时,须注意的事项:
检查库存现金应随到随查,如在营业时间之前,应根据前一日库存、今日库存数目查点,如在营业时间之后应根据当日现金簿中之今日库存数目现款、银行存款查点,如在营业时间内应根据前一日的现金簿中今日库存数目加减本收支数目检点。支票签发数额与银行存款卡是否相符,空白未使用支票是否齐全,作废部分有无办理注销。
4.2.2现金是否存放库内,如有另存放他入者,就即查明原因。
4.2.3库存有无以单据抵充事情。
4.2.4托收未到期票据等有关库存财务,应同理检查,并得核对 有关账表、凭证单据。
4.2.5检查库存除查点数目核对账目外,并应注意其处理方法及放置区域是否妥善,币券种类是否分清。
4.2.6金库钥匙及暗锁,密码表的掌管及库门的安全,金库放置位置等到是否适当,严密办理。
4.2.7汇出汇款寄回的收据,是否妥为保存,有无汇出多日尚未解决的汇款。
4.2.8内部往来未达账,是否按月填制未达账明细表查对,账单是否依序保管。
4.2.9内部往来账是否经常核对。
4.2.10营业日报表的记载是否与银行存款相符。
4.2.11检查各种周转金及准备时,应注意其限额是否适当。有无零星付款的记录。所存现款与未转账的单据合计数,是否与周转金、准备金相符,有无不当的垫款,或已付款而久未交货的零星支付过请购案件。
4.2.12报表检查应注意的事项:
a)各种报表是否按规定期限及份数编送,有无遗漏。
b)各种报表内容是否与账簿上的记载相符。
c)数字计算是否正确,签章是否齐全。
d)报表编号、装订是否完整及符合规定。
e)报表保存方法及放置地点是否妥善。
4.3财务稽查
4.3.1检查有价证券时,应与有关账表核对,须注意的事项:
a)购入出售有无核准,手续是否完备。
b)证券种类、面值及号码是否与账簿记载相符。
c)债券附带的息票是否齐全,并与账册相符。
d)本息票带的息票是否齐全,并与账簿相符。
4.3.2检查各种质押寄存品及其他有价值的凭证单据时,有无漏记,应注意其是否存放库内,并应根据开出收据的存根副本及有关账册与库存查核是否相符,有无漏记,如有另存其他地点者,应查询原因应检阅其有关单据。
7.公司财务规章制度 篇七
一、现代企业财务风险的特点
在财务管理工作中, 只有充分了解财务风险的基本特征, 才能采取针对性的措施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笔者认为, 公司制企业财务风险主要有三个重要特征。
1. 财务风险存在的客观性
财务风险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客观存在, 与企业发展如影随行。公司制企业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财务活动存在着两种可能的结果, 即实现预期目标和无法实现预期目标。这就意味着无法实现预期目标的风险客观存在。公司制企业为了收益而生存, 而收益与风险是对立存在的, 这就注定了财务风险存在的客观性。
2. 财务风险存在的普遍性
财务风险存在于公司制企业财务管理的全过程。资金筹集、资金运用、资金回收、资金分配等财务活动, 均会产生财务风险。据有关资料统计显示, 我国公司的平均寿命2.9年, 每天都有很多企业在产生, 每天也有很多企业在破产。破产的重要原因之一是财务风险管理不当, 这也说明公司制企业普遍面临不同程度的财务风险。
3. 财务风险的可防范性
由于公司制企业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三会”健全, 职责明确, 责、权、利分设, 各司其责, 相互牵制, 从体制上保证了公司的健康发展。财务风险的客观存在, 会促使公司“三会”采取措施防范财务风险, 优化公司的资产质量, 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
二、现代企业财务风险的危害及原因分析
1. 现代企业财务风险的危害
在公司发展过程中, 经营者为了完成短期经营目标, 希望能够迅速提高市场占有率, 会对风险估计不足而盲目扩大订单量, 而扩大订单需要公司加大各方面的投入。同时, 所有者不能及时了解决策所需的大量经营和财务信息, 被经营者所牵制会做出错误决策, 造成公司合理合法地过度融资、过度技术改造, 从而出现公司固定成本过高、成本可控性差、应收账款收不回等现象。如果以上现象呈持续状况, 财务风险就会出现, 严重的财务风险还会造成企业破产。
笔者所在的公司——贵州群建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简称“群建机械公司”) 的前身是一家机械制造公司, 1993年在新品开发过程中, 经营层为了完成董事会制定的生产经营目标, 决定拓展新的业务, 在拉丝机和电视机注塑件方面发展。1993年至1994年, 通过银行借款3000万元建立了二条生产线, 公司销售收入由原来的2000万余元增加至6000万余元, 年新增利润300万余元, 经营层也取得了可观的报酬。1995年后, 由于市场发生变化, 主要客户市场定单不足, 货款不能及时支付, 造成公司应收账款和存货急速递增, 公司盈利能力陡然下滑, 现金支付能力下降, 财务陷入困境。1999年, 应收账款和不良存货已达4000万元, 当年亏损1700万元, 累计亏损4000余万元, 公司不能支付到期债务且呈持续状态, 资金链发生断裂, 资产负债率高达170%。当年法院受理了公司拟破产的申请, 宣布公司破产。
2. 现代企业制度下财务风险产生的原因分析
一是目标差异性给企业带来的财务风险。现代企业制度下的公司制企业所有者的经营目标是资本增值最大化, 并通过委托经营者来实现的。经营者所追求的是个人目标效用的最大化, 因此, 资产所有者的目标与经营者的目标存在差异, 这种差异会导致财务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产生偏差和延误, 给企业带来财务风险。
二是信息不对称给企业带来的财务风险。财务风险贯穿于企业各项经济活动中, 体现在资金筹集、资金投放、资金回收和资金分配等各环节。比如在筹资活动中, 由于管理措施失当会使筹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而产生筹资风险。
三、现代企业财务风险防范的对策建议
如何防范和化解企业财务风险, 从而实现财务管理目标呢?笔者认为, 公司制企业的财务风险防范, 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 建立财务风险控制体系, 实现财务风险的事前预防
公司制企业防范财务风险, 财务控制体系的设置是关键。不相容职务分离, 所有者和经营者合理的财务分权, 可以形成一种制衡机制。这种财务制衡机制包括所有者对经营者的控制、财务总监行使会计控制权利、公司财务部门履行会计控制责任等。
群建机械公司在经历了1999年破产后, 于2000年11月重新组建公司。通过认真总结失败的教训认为, 公司要健康发展, 必须加强财务风险防范, 而财务风险防范的关键在于财务风险控制体系的合理设置。由于公司制企业体制的特殊性, 所有者不参与经营, 财务风险管理关键在于设置好管理层次、信息流通渠道和财务分权制衡机制。群建机械公司设立了三个层次 (董事会、财务总监、财务部) 的财务分权制衡机制, 并通过董事会统一委派公司财务负责人和财务人员, 保证了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信息渠道的畅通。
群建机械公司三个层次的财务管理职责分别如下:
董事会的财务管理权: (1) 融资决策权。指重大投资项目的融资、流动资金融资、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融资等。 (2) 投资决策权。指公司的对外资本性投资和对内技术改造投资。 (3) 资产处置权。指公司的对外长期投资、无形资产、关键设备、成套设备、重要建筑物、资产重组涉及的资产处置等。 (4) 资本运营权。指公司的合并、分立、转让、改制等资本运营活动决策权。 (5) 资金管理权。指公司的资金预算, 公司投资、融资、壹拾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和基本建设项目, 公司盈余资金管理, 没有实质性经营关系的资金拆借和临时性周转, 超预算项目。 (6) 收益分配权。指拟定利润分配方案的权力。
财务总监的财务管理权: (1) 统一委派会计人员; (2) 统一财务会计制度; (3) 统一财务信息化建设; (4) 统一资金授权审批规范; (5) 负责拟定各公司总经理年度生产经营责任书, 并加强考核; (6) 负责组织税收策划工作, 用足、用好国家各项优惠政策; (7) 定期向董事会及董事长报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情况等重大财务事项。
财务部的财务管理权: (1) 严格贯彻执行董事会的决议; (2) 严格执行董事会统一制定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活动实行监督、管理和服务。
2. 合理运用风险管理策略, 加强财务风险的事中监控
企业财务风险的形成是有一个过程的, 企业要根据其形成原因及过程, 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策略, 降低危害程度。针对财务风险进行的管理通常包括风险回避、风险降低、风险分散、风险自保等策略。
群建机械公司在风险回避方面, 制定了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重大事项主要包括容易产生财务风险的经济事项, 如融资、投资、担保、技术改造、分红方案等。公司在实施重大事项之前, 通过对项目进行严格的可行性论证程序和董事会集体决策程序, 达到风险回避的目的。
3. 建立财务风险预警指标体系, 重视指标体系的事后分析
在财务风险预警指标体系中, 获利能力、偿债能力、营运能力、发展能力等指标最具有代表性。通过建立财务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并进行分析评价, 可以发现企业财务及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分析其产生的原因, 并报告所有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 为他们的决策提供有帮助价值的信息系统。
群建机械公司的财务风险预警体系是参照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的有关精神并结合自身的管理特点制定的。以公司获利能力、偿债能力、营运能力、发展能力等财务指标为主线, 通过对企业各个时期的财务风险预警指标进行实时评分和评价, 与标准值指标、与同行业指标、与同类企业指标和公司历史指标进行对比分析。只要发现有指标出现异常现象, 就及时提醒决策层, 起到了实时预警的作用。
4. 建立财务风险管理长效机制, 形成防范财务风险的长远之计
群建机械公司为了保证财务危机预警系统的有效性, 由董事会和经营层签订《生产经营责任书》, 将财务风险预警指标体系作为考核总经理经营业绩的重要指标, 并将经营层的经济利益和职业生涯与生产经营责任书的完成情况挂钩, 从而形成风险管理长效机制。
四、结束语
在经济全球化时代, 由于竞争和经济活动的不确定性, 财务风险是不可能彻底消除的。财务风险管理可以变坏事为好事, 在同一竞争平台下, 企业能成功管理财务风险等同于具备核心竞争力, 等同于为企业增加财富。
“凡事预则立, 不预则废”。事先预测企业是否有可能发生财务风险, 陷入财务困境, 无论对于企业自身, 还是对投资者、债权人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 由于中国经济进入快速增长期, 公司的发展速度加快, 规模扩张的能力和需求在放大, 扩张中伴随的财务风险更大, 其防范尤为重要。
8.高校财务内控制度与财务风险防范 篇八
关键词:高校财务;内控制度;风险
一、高校财务内控制度的建立和健全
内控就是组织为控制和减少内部层级间委托代理问题发生而构建的内部风险管理机制。对于我国高校财务内控制度的建立,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预算控制、资产管理及审计监督等方面。
(一)强化预算控制
当前,我国高校的资金主要来自于财政划拨、学费、自筹资金及社会捐赠等方面。而要想实现科学有效的财务管理,其前提在于对资金予以合理预算[1]。具体表现在:一方面,要对贷款预算进行有效控制。负债风险是如今各类高校财务管理中的一个最为主要的风险,所以必须重视并强化贷款预算控制。高校应以自身的资金成本承受力为基础进行贷款,并要有效控制其规模。另外,在年度预算中的自筹经费,必须包括在建或已建项目的所有应付利息额。另一方面,要加强预算之外的资金控制。在传统高校财务管理工作中,对预算之外的资金管理未予以重视,然而其在高校财务有着较大比例。所以,要明确掌握预算外资金性质及作用,进而建立完善运行机制,规范财务管理,充分发挥资金的运作效率[2]。
(二)加强资产管理
资产管理是财务管理中的重要环节,高校固定资产在其所有资产中有着较大比重,所以,要尽快建立和健全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进而提高高校资源的配置效率。首先,对于固定资产的配置和采购,应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相关采购,在购买新教学教研等设备之前,必须要对既有的有关设备进行全面检查,以免出现重复或过度购买。其次,对于固定资产应用,可进行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制,把该项管理权责落实到具体负责人。此外,对于固定资产的清查,必须要定期进行盘点,以相对全面、系统的了解学习资源情况,每年度最少要进行一次固定资产的应用情况盘点,并详细记录。与此同时,还应重视既有固定资产盈利能力的强化。
(三)创新审计机制
现阶段,高校内审机制应伴随其经济业务的变化,不断强化管理和风险等方面审计,同时要加强内审的主体、程序及内容等方面的制度安排,组建专门的内审部门定期开展讨论会议,以不断提升内部审计信息的完整性,同时强化内审工作的时效性,如此才可真正发挥出审计的监督功能。此外,还应建立相应的财务风险预警及评价机制,对高校各类财务信息和数据进行科学有效的分析,为高校建设和财务管理提供重要的决策依据,还需要对高校财务的重要指标实行跟踪监管,比如:资产负债率、借款总额及比例等。如此把高校财务风险予以分级监测,从根源上控制和预防财务风险。
二、高校财务风险的防范对策
(一)拓展资金筹集渠道
当前,我国高校资金的获得渠道相对单一,虽说国家在教育投入上逐年提升,但仍无法满足高校的资金需求。而高校财务风险产生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盲目投资,期望有高利润回报。所以,要不断拓展高校资金筹集渠道,不能将借贷作为筹集资金的唯一方法,可向社会需求建设和发展所需资金。相对社会企业而言,由于高校的非盈利性在筹集资金上有一定难度,这就需要国家发挥必要的作用,担负相应责任,制定政策引导社会金融机构、企业等对高校建设给予扶持,同时为高校进行担保,以增强高校的资金筹集能力。
(二)科学全面的财务评价
建立科学全面的财务评价和分析机制,有助于强化高校财务工作人员的风险意识,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和质量[3]。一是要选择科学有效的财务评价方法,强化高校建设项目管理。要要建立财务的过程评价机制,具体包括:(1)事前,需要对筹建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全面论证和评估,积极落实好预算分析,并严格按照既定预算执行;(2)事中,项目资金的应用情况需要定期进行反馈,对闲置资金进行及时的控制,要确保合理不同期限资金科学和合理分配,以保证项目资金保持良好的流动性;(3)事后,需要对项目的建设及运行中财务管理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和评估,可通过第三方审计机构完成,以确保财务评价的独立性。二是要加强财务管理队伍建设,定期对财务人员进行财务专业培训,不断提升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道德素养。
(三)及时全面反馈信息
随着高校信息化管理建设的推进,财务管理也逐步打破了时空限制,而要提高高校资源配置的有效性,就必须将财务信息进行及时准确的反馈。要建立完善的财务信息共享平台,同时要为专门人员设置不同访问权限,以提高财务信息的完整和安全,同时还可提升信息传递效率。
三、结语
总而言之,在高等教育改革深入,及高校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推进的今天,要充分重视高校财务内科制度建设,加强预算控制、资产管理及完善内审机制,同时要不断强化财务风险防范,确保高校财务管理安全和有效。
参考文献:
[1]刘东,梁勇.基于财务内控建设的高校廉政风险防范与管理[J].会计之友,2012,23(6):144-146.
[2]卜玉荣.高校财务内控机制与风险评价研究[J].中国总会计师,2014,11(7):201-202.
9.公司财务制度 篇九
为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制定本制度。
一、尊敬守法,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二、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三、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四、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五、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六、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10.公司财务审核审批制度 篇十
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明确审核审批职责与权限,根据我公司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款的审核审批
1、员工因公费用请款的审核、审批
(1)员工因公请款,请款人须填制请款单,注明请款是由;(2)2000元以下(含)请款由部门主管审核→财务审核→分管副总审批;请款金额超过2000元的,报总经理审批。
(3)供销外办业务员差旅费请款,部门经理审批,内勤登记备查,从备用金中支付;办事处和其他员工需要保留备用金的,每三个月清偿一次,清偿后额度重新核定,备用金额度由总经理审批;
(3)请款人必须及时报销还款,回单位后必须三日内填制费用报销单经财务审核。超过一个月无特殊情况不报销的,按请款金额扣罚利息,并罚款100元。部门主管负责督促请款人还款责任。除固定备用金外,前款不清后款不请。
2、采购物资请款的审核、审批
采购物资付款前编制付款计划单,计划单由分管副总经理审批。(1)采购主要原材料货到付款:根据过磅码单数量,来料计划单上价格计算,50%以下(含50%)付款的,由经办人填写请款单→部门主管复核→财务部门审核→分管副总审批;超过50%付款的,由经办人填写请款单→部门主管复核→财务部门审核→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
(2)采购设施、设备2000元以上由部门10日前提出计划,分管副总审核批准后报总经理审批,购置金额超过5000元的报请公司董事会审批,董事长签字后方可支付。
(3)采购主要原材料货未到付款:过磅码单、对方出库单等单据表明物权已转移到我方,但货物在运输途中,需要付款时,由经办人填写请款单→部门主管复核→财务部门审核→分管副总审批;带款提货付款的,由经办人填写请款单→部门主管复核→财务部门审核→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
(4)备品备件及生产性辅助材料入库后需付款时,1万元以下的,由经办人填写请款单→部门主管复核→财务部门审核→分管副总审批;超过1万元的,由经办人填写请款单→部门主管复核→财务部门审核→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水、电费付款分管副总审批;
3、对于向非关联企业或个人预付货款(不含带款提货),2万元以下的由总经理审批,超过2万元的报董事长(股东会)审批。
二、各项费用支出的审核、审批:
1、差旅费的审核、审批:
(1)员工因公外出报销差旅费时,须填写查旅费报销单,由各部门主管复核行车路线及出差时间,财务按相关规定标准审核,分管副总审批;(2)员工报销探亲路费,须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由各部门主管审核,行政人事部门复核探亲时间,财物按限额审核,分管副总审批;
(3)营销人员报销差旅费时,各部门主管复核,经营部主管复核,财务按相关规定标准审核后交分管经营副总审批;营销部门主管报销差旅费时,经营部主管复核,分管经营副总审批;(4)公司职能部门主管报销差旅费由总经理或行政副总审批;(5)所有部门员工差旅费超标原则上自理,特殊情况下准予报销的报总经理审批。
2、招待费的审核、审批:
(1)对外应酬的招待费用(含就餐费、礼品费、香烟费、茶叶费等),经办人必须事先请示,报销时报销人填报销单;(2)报销单由部门主管审核→财务审核→分管副总复核→总经理审批;
(3)在食堂就餐(或每餐500元以下或每客50元以下)的业务招待费,按招待费管理规定办理客饭单,由公司办公室汇总填制费用报销单,办公室主管审核,分管副总审批。核定费用总额控制的,财务严格执行,不得超标,否则,谁经办谁付款。
3、办公费用、小车费用的审核、审批:
办公费用包括:水电费、电话费、办公用品费、单据印刷费等,办公用品、单据印刷由办公室根据办公用品请购单等统一购置办理,验收后报销。
公务用小车费用包括路桥费、加邮费、1000元以下的日常修理费、停车费等。
(1)以上报销人填报销单→办公室主管审核→财务审核→分管副总审批;
(2)一次性购置50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或单位价值200元以上的办公用具由总经理审批;单位价值超过1000元以上的办公用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具和专控商品的购置申请报总经理审批,报销程序同上;
(3)自备车报销按有关规定执行。
4、工资、奖金的审核、审批:
各事业部薪资分配方案根据总部分配原则报总部备案审核通过后执行。
(1)各部门薪资、奖金、补助,非正式职工、非聘用人员的劳务报酬等发放时,由公司财务部门按标准编制发放表→企管部门主管审核→财务审核→公司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2)年终奖及福利性工资分配方案报董事长(股东会)审批。
5、工伤发生后,由部门主管出具事故报告,公司分管复核,公司作出相应处理后方可报销。1000元以下的,报销单由总经理审批;超过1000元的报董事长(股东会)审批。
6、有相对固定标准的费用审核、审批:
如每月按规定支付的养老失业金、执照等年审费、工本费、电汇手续费、银行利息、通讯费、水电费、养路费、车辆保险及其他年审费、按期支付的租赁费(合同经总经理审批)等由经办人填制《费用报销单》,部门主管审核,财务审核,公司分管审批,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支付。
7、对有关人员享受补贴的审核、审批:
(1)通讯补贴,按《公司移动通讯费用管理规定》执行;发放时,企管部门统一造表→企管部门主管复核→财务审核→分管副总审批;
(2)享受补贴人员同时交费用发票,限额标准内按票报销。
8、业务奖励费、公关费的审核、审批:
对需要支付的业务奖励费、公关费,其标准或方案逐级审批至总经理。
9、职教、培训费等的审核、审批:
职工教育、培训计划由各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由企管部门汇总,制定方案,经总经理审核、报董事长(股东会)审批;报销时,凭报销单据附合格证明、申请表,由企管部门审核→财务审核→公司分管核准→总经理审批。
10、对于评估费、审计费、抵押登记费、资产保险费、律师及税务代理费、罚款、罚息、滞纳金、资产损失、资产报废及坏账损失等,财务审核→公司分管审核→总经理核准→董事长(股东会)审批。融资监管方案及监管费支出由董事长(股东会)审批。
三、采购物资的审核、审批
1、备品备件采购的审核、审批
备品备件采购入库时,采购人填制入库单→仓库验收数量→备件使用部门验收质量→采购部门主管审核→公司分管副总审批;
2、主要原材料采购的审核、审批(1)主要原材料价格表由总经理审批;
(2)来料计划单由各生产单位主管审核,公司分管经营副总或企业分管副总审批。有协调价的,按《供销价格管理办法》执行。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批;
(3)主要原材料采购报销入帐时,入库单由采购部门填制,仓库验收数量,经营管理部主管或供应科主管审核,企业分管副总审批。零星采购
3、固定资产购置的审核、审批
(1)项目投资方案及支出、项目投资外生产性固定资产购置(包括改良、改造工程),公司技术部门立项,编制购建方案,预算方案,经审批后实行。由部门主管审核→公司分管审核→总经理审核→董事长(股东会)审批;办公性固定资产购建方案报董事长(股东会)审批。项目投资外固定资产购置保险入帐时,预算内的由总经理审批,超预算的按原方案审批程序进行。(2)项目资金预算及每月付款计划报董事长(股东会)审批;(3)标的额在3万元以上的基建合同及单笔3万元以上的设备采购合同由董事长(股东会)审批;
五、从仓库领料的审核、审批
1、领料单由领料部门负责人审核→发料部门主管审核→领料部门分管副总审批;
2、对于劳保品、工具,核批前,必须经指定的专人登记;
3、生产部门领主要原材料,由车间主管审核→生产科主管复核→分管副总审批。
六、涉及对外股权投资、赞助、捐赠等非正常项目的开支、资产处置、增减资、对外担保、薪资分配、财务预决算、融资、职工福利性支出等方案由董事长审批,实际发生上述业务时总经理审批,事后列表报董事长(股东会)审批。
七、工程物资的处理方案由总经理审核、董事长(股东会)审批。
八、其他规定:
1、公司总经理费用报销必须由董事长(股东会)审批,其他班子成员费用报销必须由总经理审批;
2、各项费用的票据必须真实,反映实际情况,否则一经查出,经办人、审核人、审批人对此产生的损失,除作相应赔偿外,还视情节轻重给与相应的处分。财务部门若隐瞒不反映,一经查出,对经办人、部门主管给予相应的处分;
3、各项费用的票据必须有效,特殊情况下无法取得合法票据的,由部门主管注明原因,同时注明收款方的联系方式,经总经理特批方可报销,财务人员严格按税务等有关部门的管理要求严格把关,不得违反规定。
4、前款规定以外其他未明确事项,需相关人员补充后报经总经理审核后执行。各审批人可根据情况或管理工作需要,以书面形式授权其他主管审批,授权时间、范围、被授权人必须明确;
5、各审核审批人对审核审批的结果负责;被授权审批人对授权期内的审批结果负责,授权人负相应管理责任;
6、农场及各生产单位用工计划、薪酬发放标准每十天由生产单位申报计划,公司董事会审核批准后,财务按审核方案支付工资,支付的工资列表签字后由分管部门领导、总经理审批列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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