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社会治安“六项整治”目标责任书

2024-09-01

2023年社会治安“六项整治”目标责任书(共10篇)

1.2023年社会治安“六项整治”目标责任书 篇一

金星镇2011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精神,切实做好我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防范处理邪教问题等各项工作,努力形成党政负责、各方参与、齐抓共管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新局面,切实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根据《2011吴忠市区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的有关精神,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组织领导

镇综治办要立足于全镇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大局,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全面加强和改善对各社区综合治理和防范处理邪教问题工作的领导,加强对新形势下综合治理和防范处理邪教问题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的认识,着力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1、综治办要把综合治理、防范处理邪教问题工作及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思想重视、真抓实管。每季度专题研究综治工作一次,重大问题第一责任人亲自过问、亲自抓。

2、专职干部具体抓

(1)具体组织,实施综合治理和防范处理邪教问题工作,年初有安排,季度有检查,年终有总结;

(2)不断完善综合治理和防范处理邪教问题工作制度、信息报送制度、检查考核制度、通报制度等各项制度;

(3)组织落实综合治理和防范处理邪教问题工作的各项措施;

(4)认真抓好镇安排部署的各项政法综治和防范处理邪教问题工作,按时组织镇召开的有关政法综治和防范处理邪教问题工作会议;

二、宣传教育

3、积极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活动,使居民法制意识明显增强;认真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强化居民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4、利用各种形式有计划地对居民进行法律、法规,禁毒、反邪教、安全知识等宣传教育,每季度一次法制课、每年一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年内集中宣传活动不少于4次。

5、针对本辖区扎实有效地开展青少年和重点人口的法制教育活动。

三、目标任务

6、切实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建立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完善矛盾纠纷定期排查、报告、通报、协调、督办、报案制度,使本辖区影响稳定的各种不安定因素能及时发现并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对一般性的矛盾纠纷要做到预测在前、防范到位、认真排查、依法调处。认真做好信访工作,不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无“民转刑”案件发生。对居民关注、反映强烈、久调不决的重大矛盾纠纷要实行挂牌督办、包调包办。做到大事不出镇,小事不出社区,对辖区的治安突出问题要及时协调有关部门进行整治。

7、加强单位内部人员的教育管理,杜绝打架斗殴、酗酒闹事、聚众赌博、卖淫嫖娼等影响社会治安事件的发生,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

8、平安社区的创建。认真落实区委、政府关于开展创建“平安利通”活动的实施意见,按照镇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平安创建工作规划和工作计划,明确任务目标,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做到“领导、人员、制度、工

作”四落。辖区90%以上的小区达到新一轮的“平安小区”的创建标准。

9、群众有安全感。辖区内基本无突出治安问题,无重大恶性案件,无民转刑案件,无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居民无严重刑事犯罪。

11、民事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地调处,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无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

12、社会风气正。干部法制、道德水准较高,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守望相助,尊老爱幼,依法办事,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13、积极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做好辖区内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的 工作,做到“组织、人员、措施”三落实,无重新犯罪。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服务工作,强化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整治力度。

14、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部位、繁华商业区、公共复杂场所和城乡结合部的整治力度,真正管好,不发生重大问题。

15、深化“严打”整治斗争,积极配合、支持有关部门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及案件的办理工作。落实小区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积极协调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散住杂居区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16、建立健全便民服务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两大网络”,及时排查化解不稳定因素,认真做好重大活动、重大节日和敏感时期的维护稳定工作。高度重视信访工作,不发生群体性事件和赴银进京非正常上访事件。

17、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和其他社会丑恶现象,涉毒案件上升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三禁”措施得力。积极开展“无毒社区”的达

标活动,加大毒品危害的宣传力度,对吸毒人员要落实帮教措施,防止复吸。

18、建立健全防邪组织,落实工作人员,严密防范 “法轮功”、“门徒会”等邪教组织的破坏活动,积极开展防邪教警示教育活动。

19、准确研判形势,掌握“法轮功”等邪教活动规律、特点、方式,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重要时段、重点人员的防范控制,做到不留瑕疵,万无一失。对新发现的、不放心的、有可能危害社会的人员全部纳入管控范围,逐人建档,一人一册,落实责任,明确到人。

20、继续深入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回访帮教工作,逐步建立健全常态化的回访帮教机制,严格落实镇、社区、派出所、家庭“四位一体”帮教控制措施,切实帮助解决他们工作、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使其真正融入正常的社会生活。

21、开展“无邪教创建活动”。将“无解教创建活动”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活动之中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和任务。

22、加强宗教事务的管理,制止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活动。

23、强化国家安全意识,建立健全的国家安全工作机构,落实工作措施,主动防范和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畅通信息渠道,主动报告辖区内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情况和信息。

四、奖惩办法

24、本责任书所规定的职责任务,作为考核各单位综治工作成绩的依据之一。

25、本责任书执行情况由吴忠市利通区金星镇党委进行考核。

26、在责任书执行过程中,负责人若有变动,由接任者继续履行。

吴忠市利通区金星镇领导签字:

负责人签字:

二 0一0年二月十日

2.2023年社会治安“六项整治”目标责任书 篇二

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全面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为我县社会经济发展创造稳定的政治环境和平安的治安环境,各行政企事业单位特向县委、县政府签订2013年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目标管理内容

(一)、领导责任落实

1、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场)党委书记、乡镇长(主任、场长)为综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党委副书记为第二责任人,综治办副主任为第三责任人。

2、党委、政府必须把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本辖区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要始终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坚持“属地管理” 和“谁主管、谁负责”的综治工作原则,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单位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权制等各项制度。

3、党委、政府要为综治工作提供可靠的组织保障和经费保障。建立健全各级综治工作组织,配齐配强工作力量。综治经费必须按照人平2元的标准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在上年的基础上有所增加。

(二)、社会管理创新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场)要根据本地实际,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年内只少推出一项社会管理创新项目,并取得好的效果。街道办事处要按照邵办文〔2012〕90号文件要求,县城所有社区年内要完成网格化管理建设任务。

(三)、政治大局稳定

1、无重大政治案件、无“法轮功”练习者上省进京闹事事件;各类邪教活动得到有效防范和有力处置,特别是反“法轮功”工作实现“三个零指标”。

2、对各种重大突发性事件、群体性事件掌握信息及时、准确,处置工作积极稳妥,不发生在全国、全省、全市、全县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

(四)、社会治安良好

1、社会治安防控网络健全。人防、物防、技防工作措施落实,对社会

面的控制严密,快速反应能力提高,突发性治安问题得到及时处置。

2、不稳定因素、治安问题、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对排查出的问题按照“五个一”的要求逐项落实工作措施。

3、严厉打击淫秽、色情活动和盗版、盗印等非法出版活动。

4、基层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加强,网络健全,民间纠纷及时调处,杜绝民转刑案件发生。

5、无新增吸毒人员,原吸毒人员减少20%。

6、实有人口管理机制健全,刑释解教人员等重点人口的安置帮教监控措施落实,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

7、交通、消防、生产等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加大监督管理和隐患整治力度。

8、全面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各项措施,进一步加强法制副校长工作,强力整治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努力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五)、打击犯罪有力

1、建立健全“严打”经常性工作机制,根据辖区的实际,适时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严打”和专项整治斗争,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爆炸、绑架、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和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犯罪。

2、预防控制各类刑事治安案件,刑事发案乡镇控制在每万人5起,办事处控制在每万人8起以内,治安案件与上年同比下降30%。刑事案件侦破率有明显提高,其中八类主要案件的侦破率在85%以上,现行案件侦破率在70%以上。

(六)、基层基础工作加强

1、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综治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精神,乡镇、村(社区)综治工作机构、人员、责任、保障“四到位”。

2、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形成大排查、大调处工作格局,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源头。越级上访明显减少,杜绝重复上访、集体上访,确保大局稳定。

3、加强对“八类人员”的管理,摸好底,建好档。

(七)、创建活动深入

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定,深入开展平安乡镇(办事处)、村(社区)、学校和平安路段、平安铁道线等创建活动。

二、奖励标准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评为市县综治先进:

1、年终考评得分在全县排名前13名的乡镇(办事处),其中:前3名报市表彰;另外县表彰一等奖2个,各奖5000元;二等奖3个,各奖3000

元;三等奖5个,各奖2000元。(如县里被省评为先进县,增加2个二等奖表彰指标;县里被市评为先进县,增加1个二等奖表彰指标)

2、接受省市抽检没有扣分的乡镇(办事处)(但民调成绩不能排全县后10名)。

3、被评为市综治先进乡镇(办事处)的,每个由县里奖现金5000元。

4、凡被评为综治工作先进个人者,年终考评为优秀。

三、惩罚标准

(一)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乡镇(办事处),予以一票否决

1、综治年终考评得分在全县排名在最后1名且不到80分的;

2、在综治年度考评中,被省市扣县综治分2分(含)以上的;

3、因情报信息不准、工作不实、措施不力,发生20人(含)以上集体到市赴省或进京上访的;

4、发生重大及重大以上群体性事件的;

5、根据综治有关法规、文件规定,有其他应当一票否决情形的。

(二)凡下列情况之一的乡镇(办事处),予以黄牌警告

1、综治年终考评得分在全县排名为最后2至3名且不到80分的;

2、在综治年度考评中,被省市扣县综治分1分(含)以上的;

3、根据综治有关法规、文件规定,有其他应当应予“黄牌警告”情形的。

附则:

1、本责任书由县综治办负责解释并制定具体考评办法和考核细则。年底由县综治委牵头组织进行考核。

2、若综治责任人变动,本责任书由继任者继续履行。

县委书记:县长:

乡镇(办事处)名称:

党委书记:乡镇长(主任):

2013年1月20日

XX县2013年度乡镇(办事处、场)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

中共XX县委

XX县人民政府

3.公司社会治安目标管理责任书 篇三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工程项目部(负责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全面落实建设工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维护工地正常施工秩序,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结合工程治安管理工作的实际,公司(甲方)与项目部(乙方)特签订本责任书如下:

一、目标和要求:本工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为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工地严禁发生聚众斗殴及其它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2、不准聚众酗酒,不得聚众赌博。

3、严禁发生重大恶性事件及火灾、爆炸等灾害事故。

4、杜绝民工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

二、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根据工地所在地综治办的部署和要求,督促和指导项目部做好工程施工期间的各项安全保卫工作,督促项目部建立健全包括住宿管理、门卫值班(物质、人员进出验证)、防火用电安全等各项规章制度。

2、组织日常的治安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根据需要尽可能为项目部开展安全保卫工作提供方便,协助项目部处理治安问题,及时缓解各类矛盾。

3、向乙方通报工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组织考核评比,奖优罚劣。乙方责任:

1、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小组,制定治安措施,落实治安管理人员。

2、对外来人口进行经常性的法制、职业道德和安全知识教育;宣传和贯彻外来人口管理的法律、法规。

3、根据公安机关的要求,建立专职治安(联防)队伍,落实各项安全保卫措施,检查督促本单位外来人口登记管理工作。

4、不得雇佣无身份证件、来历不明的人员,以及未申报居住证和未申领《居住证》的人员。

5、及时制止工地发生聚众斗殴行为,及时调解各种矛盾和纠纷,落实对违法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

6、建立健全住宿管理、门卫值班(物质、人员进出验证)、防火用电安全等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相关单位对治安保卫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7、经常对施工工地进行治安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不安全隐患,并认真记载。

8、不准在工地聚众酗酒,不得聚众赌博,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9、严禁发生重大恶性事件及火灾、爆炸等灾害事故。

三、奖罚措施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成绩显著的项目部,受到工程所在地县(区级、县级市)级书面通报表扬的,奖励1000元/次,受到工程所在地市级书面通报表扬的,奖励2000元/次;受到工程所在地省级书面通报表扬的,奖励4000元/次。如发生同级批评的,按上述金额2倍处罚。

2、发生聚众斗殴等扰乱社会治安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的重大治安事件,每起罚款20000元;发生严重的恶性案件和刑事案件,每起罚款加倍。

3、有拖欠人工工资造成集体到公司上访的,3~9人每起罚款10000元;10人以上每起罚款20000元。造成集体到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上访的,3~9人每起罚款20000元;10人以上每起罚款40000元。

四、责任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五、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签约人:

签约人:

签约日期: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 篇四

为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做到目标责任明确、工作要求落实、奖惩规定兑现,确保我镇社会稳定,根据镇党委,政府的会议精神,以及2008嘉鱼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结合我衬实际制定责任书;

一、工作要求:

I、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企业厂长、部门负责人)为本级治安责任区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第一责任人对本级责任区的综治工作负总责,第二责任人负专责。

2、各责任区的支部、村委会,应把综合治理工作列入工作计划与经济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并保证有一定的综治工作所需经费,切实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3、健全和完善综治工作各项制度,认真落实社会治安治理领导责任制一票决权制和重大案件防范责任查究通报制度,国家集体财产被盗责任赔偿制度,真正地把治安责任落实到人。

4、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企业单位酝套组织建设,村级、企业单位治保会,组织健全、人员到位、责任明确、工作落实、群防群治组织网络完善,并能充分发挥作用。

5、进一步深入开展安全文明创建十星级文明户和文明单位的评比活动,不断提高广大群众、企业职工对创建工作的参与率与知晓率,“十星”级文明户、安全文明单位达标率比上年有所提高。

6、加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不断提高广大村民、企业职工,特别是青少年的法制观念。

二、目标责任:

7、对责任区内影响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的各种不安定因素,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灵敏、防控有力,将纠纷及时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不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

8、辖区内刑事发案比上年下降,重特大案件发案明显减少,刑事发案率控制在总人口的万分之十二点五以内,人口犯罪率控制在万分之四以内,青少年犯罪人数比上年下降.

9、治安案件比上年下降。查处率达100%,“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10、切实抓好两“法轮功”等邪恶组织的斗争,帮控有力,确保不发生到县赴省进京上访滋事。

11、认真抓好安全隐患的整改。整改率达95%以上,其中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要达100%.材、单位防范措施落实,内部发案率减少。

12、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村、文明单位活动、安全文明村、组不得少予总数的80%;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程度比上年提高。

13、积极疏导,化解矛盾纠纷,防止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因民事纠纷引起的非正常死亡人数控制在总人口的万分之O.5以内。

14、疏导、化解矛盾纠纷工作要及时到位,确保不出现越级上访和群众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建立健全各类案件上报、反馈制度。

15、殡葬管理符合规定,无制作出售棺木现象,火化率100%。

16、创安覆盖率不断提高,达到安全文明标准。

17、人民群众对治安满意程度比上年提高。

三、奖惩规定:

18、本责任书的职责任务列入第一、第二治安责任任期目标,作为考核政绩的重要依据。

19、凡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20、对经考评不合格或者有上列情形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单位和第一、第二责任人当年评先授奖资格。

①因社台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责任不重视、领导不力,造成本责任区治安秩序严重混乱的;

②发生“法轮功”练习者赴省进京滋事的;

③发生影响重大的群体性事件的;I

④发生重特大恶性案件和重特大治安灾害事故的;

⑤每季度与年终检查综合评比排位倒数一、二名的;

○6责任区内治安秩序严重混乱的。

21、本责任书的执行情况:由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制定具体考评办法,并组织检查、考评。

若第一、第二责任人职务变动,本责任书由接任者继续履行。

村支部委员会

签字:

村民委员会

村民小组签字:

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 篇五

平安建设暨综合治理目标管理

责 任 书

东方县交 通

局东方县交通局

2012年度平安建设暨综合治理目标管理

责 任 书

为了进一步搞好平安建设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构建和谐交通,确保交通系统政治稳定,促进经济快速发展,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结合本系统的实际情况和落实县综治委的文件精神,局党组研究决定,与各单位签订2010年平安建设、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

交通局对各单位签订的责任目标落实情况进行季度抽查,半年检查,年终考评,对完成责任目标的先进予以表彰,落后的进行通报批评。对不达标或因落实不力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提请县政法委、县综治委给予“一票否决”。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交通局和局属单位各一份。

领导单位: 责任单位:

领导人: 责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四、配合局综治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一步健全排查调处工作组织和网络,在工作运行规范化建设基础上,认真排查调处,开展集中整治,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不发生因排查不力而导致的重大案事件。同时,加强本单位内部流动人口、暂住人口和房屋租赁管理,落实对两劳回归人员的安置帮教措施,无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发生。

五、认真做好普法教育,大力推行依法行政,坚持持证上岗、文明执法,年内无发生刑事和治安案件,单位内部无发生黄、赌、毒现象,干部职工无违法犯罪现象发生。

六、加强各单位内部的治安防范工作:

1、每季度要组织人员对本单位各种隐患、重点部位进行一次认真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将排查结果、参加人员、整改措施记录备案。

2、家属院实行封闭式管理,做到有保卫人员、有值班室,治安设施齐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24小时巡逻值班,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家的人。通过群防群治,及时消除治安隐患,有效防止重大案件的发生,使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

3、严密治安防范,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办公区门卫要配戴执勤标志,建立来客登记制度。内部重点部位有防盗设施,做到人走门窗关,夜晚有值班巡逻,及时消除隐患,全面构筑治安防控体系和网络。

6.2023年社会治安“六项整治”目标责任书 篇六

责任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大力推进《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的实施,切实增强各级党员干部“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深化“平安罗阳”建设。镇党委、政府决定与各村(社区)、单位(企业)签订本责任书。

一、工作目标

(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落实。各村(社区)、单位(企业)切实加强对综治工作的领导,定期分析本辖区社会治安形势,研究部署工作任务。

(二)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扎实有效。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加强矛盾纠纷调解,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深入开展“五五”普法宣传,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三)隐蔽战线工作有效开展。进一步增强国家安全意识,深化巩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切实加强防范处理邪教问题的各项工作,密切关注意识形态领域对社会稳定的影响。

(四)加强平安创建。深入推进“民安工程”建设,深化“平安村居(社区)、企业、学校”创建,积极开展平安示范点工程建设。

(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成效明显。深入开展禁毒、禁赌、反邪教的宣传制止活动,“黄赌毒”问题、社会治安状况比上年明显改善。

(六)各项治安管理和安全生产措施得到落实。减少火灾、交通事故数和死亡数,不发生在全国、全省和全市有影响的重特大恶性治安灾害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

(七)综治组织建设进一步规范化。大力开展“基层基础年”活动,落实“综治八大员”。

二、检查办法

1、本责任书执行情况,由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检

查监督,制订考评办法,每年进行一次考核。XX年第四季度,组织实施全镇性检查考评。

2、各村(社区)、单位(企业)定期对各项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自查,每半年至少一次。

3、镇综治办将各村(社区)、单位(企业)履行本责任书情况汇总后上报镇党委、政府。

三、奖惩规定

1、本责任书责任目标列入村(社区)、单位(企业)社会治安责任人任期目标,作为其政绩考核和晋级的重要依据。

2、在对各责任单位履行本责任书情况进行检查考评的基础上,镇党委、政府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3、凡因失职、渎职、领导不力、管理不善,制度不严、工作不落实等原因,达不到责任目标或造成治安秩序混乱、案件多发,使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致使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重大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对该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和责任人实施责任查究,对其评先、表彰、奖励等资格实行一票否决,违反党纪、政纪的,按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责任书考核期为xx年1月1日至xx年12月31日。此间如有人事变动,由继任领导完成责任目标。

中共XX镇委员会村(社区)、单位(企业)

书记:党支部书记:

XX镇人民政府村(社区)委会、单位(企业)

代表人:代表人:

7.2023年社会治安“六项整治”目标责任书 篇七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维护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意见》,按照武穴办事处与市直各单位签订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内容,结合市残联部室所实际,特制订2010年度市残联部室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组织领导

1、市残联机关院内各部室所均为市残联机关的二级治安责任区单位,部室所负责人为残联机关二级责任区的第一治安责任人。

2、各部室所应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列入年度计划,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专题研究一次,重要问题、重大行动第一责任人应亲自过问,亲自抓。

3、各部室所应积极履行市综治委所规定的职责和任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下属参与社会的治安治理。

4、部室所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本部室所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健全内部安全保卫组织和工作制度,切实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

二、责任目标

5、及时依法打击和挫败境内外敌对势力的阴谋破坏活动、非法宗教活动和邪教活动。严密控制和处理好“法轮功”顽固分子的违法犯罪活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定期排查和及时化解责任区内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不安定因素,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渠道畅通、控防措施得力,不发生群体性到黄冈市或赴省进京上访;把各种群体性突发事件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和单位内部,不发生因群体性事件导致打砸抢烧或堵塞铁路;一旦发生,能依法及时妥善处置。

6、继续坚持“严打”方针,大力加强治安防范,针对本单位实际和突出的治安问题,配合政法部门有计划、有声势地开展打击行动和各种形式专项斗争。

7、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广泛发动本部室干部职工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增强法律观念和防范意识。积极倡导和大力表彰奖励见义勇为。总结推广综合治理工作经验,树立先进典型,加强综合治理宣传,不断探索经验。

8、加强特种行业、危险物品的治安管理,治安责任落实。暂住入口、重点人口、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有专人、有登记、有流入记载,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管理措施落实。

9、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实,创安活动覆盖率要达到100%,平安小区(单位)达标率要达到80%以上。

三、奖惩规定

10、本责任书的职责任务列入各二级治安责任区第一、第二治安责任人任期目标,作为考核其政绩、评先授奖和职级升降的重要依据。

11、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部室所,予以一票否决或黄牌警告。否决的,取消其评选 先进称号的资格;除此之外,一律按武发„2003‟11号文件,要求取消该部室当年在册工作人员公务员年度考核的一个月奖励工资;黄牌警告的,扣发本单位当年在册工作人员公务员年度考核一个月奖励工资的50%。对情节特别严重者,还要根据其承担的责任和《内保条例》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同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1)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不健全,“两谁”、“三自”方针不落实,领导和工作不力,造成本责任区治安秩序严重混乱的;

(2)集体越级上访,造成重大影响的;

(4)因综合治理措施不落实,发生重、特大案件或治安灾害事故的,使国家、集体、公民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5)发生群体性闹事、械斗事件,处理不力、造成重大影响的;

(6)发生“黄、赌、毒”案件,造成重大影响的;

(7)发生重大刑事案件、重大治安问题或重大责任事故隐瞒 2

不报或作虚假报告的;

(8)其它造成不良后果和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市残联综治办认为要予以否决的。

本责任书的执行情况,由市残联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根据市综治委和武穴城区综治委的要求,负责制定考证办法,组织检查考评。

市残联机关社会治安

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单位名称:

8.2023年社会治安“六项整治”目标责任书 篇八

一、调整充实综治工作组织机构,健全完善制度。按照校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班主任具体抓综治工作的要求,结合条块结合的原则,将综治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每季度有布置、研究综治工作记录;各项组织、制度完善,并按时交属地综治办备查,保证综治经费开支并有据可查。

二、综治工作开展正常。综治工作年初有安排,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完成长期镇综治办交办的各项任务。

三、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平安校园领导机构和各种联席会议制度等,各类安全检查有记录。

四、内保组织健全、措施得力。单位内部安全保卫组织健全,人员落实,值班记录完善,重要问题记录清楚,重要节假日检查值班有记录。

五、建立健全综治工作责任制。工作目标责任分解到各职能部门,并与第一责任人签定责任书,年终组织考核、评比、兑现奖惩。

六、努力维护好社会政治稳定工作。禁止“法轮功”修炼,深刻揭批“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反动本质。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发现重大问题学校主要领导、班主任要及时参与处理,杜绝因工作不到位发生群众性上访事件。

七、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工作,学校每两月出一期综治内容的专栏或黑板报,做好校园综治工作部署安排,积极开展“3·30”全国中小学安全主题宣传日、五月综治宣传月、“6·26”国际禁毒日、“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并有记录。

八、搞好调解工作,做好单位职工、家属、邻里的纠纷调解工作,调解率要达到100%,成功率要达95%以上,要求有记录,当事人签字。

九、认真组织开展好普法教育工作,做到普法有规划、计划、总结,每年组织教职工和学生参加法律法规学习不少于5次。

十、抓好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对职工的“五好家庭”或“卫生文明户”有登记、有资料,开展文体活动每两月一次。抓好楼院的防范,创建“安全文明单位”、“安全文明楼院”,做到卫生清洁、环境优美、举止文明、办公区和居住环境舒适。

十一、做好流动人口、房屋租赁管理工作,暂住人口、房屋租赁底数清、情况明,要与租赁户签定安保责任书。

十二、加大综治经费投入,年初进行综治经费预算,安排好学校综治工作经费,标准不得少于生均10元,确保专项资金用于学校消防设备设施的补充添置,师生矛盾纷纷的调处和日常综治活动的开展。

十三、各班班主任和相关职能部门要按学校工作总体要求,按照自己的工作职责完成好学校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十四、对因工作渎职、失职而造成重大事故者依法追究责任。

十五、本责任书考核时间自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学校与相关职能部门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监督单位:赤水市长期中学校长(签章):

履行责任部门(教研组或班级名称):班主任或教研组长(签名):

班级学生或教研组成员(签名):

9.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状 篇九

XX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2村(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稳)目标

管理责任状

201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状如下:

一、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创建和谐平安村、和谐平安单位、和谐平安学校、和谐平安家庭为重点,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和谐平安创建活动,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和谐。

二、整合基层力量,充分发挥矛盾纠纷调处室的作用,有效地化解各种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和谐因素,完善处置突发事件工作应急预案,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杜绝群众性纠纷和械斗。

三、坚持以“扫黑除恶”为龙头,依法严厉打击危害社会治安的严重刑事犯罪,遏制刑事发案上升的势头;集中治理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扫除社会丑恶现象,保持良好治安秩序,增强公众安全感。

四、完善治安防控体系,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五、整合和运用各种社会管理资源,加强和改善社会管理,夯实综治基层基础,着力解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六、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和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防止发生危害国家安全的问题,防止发生邪教组织人员进京、赴省和在当地聚集滋事。依法查处非法宗教活动,打击利用宗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七、认真处理涉法涉诉上访问题,维护司法权威,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八、广泛开展法制和综治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增强公民法制和公众安全意识,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治安稳定。

九、巩固综治机构,稳定综治队伍,配强综治干部,充实综治力量,完善综治制度,保障综治经费,推进综治工作规范化建设。

十、严格实行综治领导责任制,规范综治绩效考核,健全综治责任人政绩档案,坚持综治责任人述职报告和综治成员单位履行职责报告制度。

本责任状的执行情况,由镇综治委组织检查考评,并兑现奖惩。

发状单位: 发状单位责任人:

立状单位: 立状单位责任人:

10.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 篇十

一。、责任目标

(一)无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示威游行、群体性事件和邪教练习者上京进省到市滋事或公开练功。

(二)无刑事案件和职务犯罪案件。

(三)无治安事故、火灾事故、安全责任事故。

(四)无出现“黄、赌、毒、邪”的人和事。

(五)无治安案件和违法违纪人员。

(六)无在省综治考核中涉及本单位工作在全省排名靠后的情况。

(七)按规定完成市委、市政府及市综治委(办)、市创建平安梅州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相关工作任务。

二、具体措施

(一)严格实行综治维稳和创建平安梅州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单位领导班子坚持把综治维稳和平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抓好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创建平安梅州的意见》及《创建平安梅州行动计划(2012—2022)》的贯彻实施。建立健全综治和平安创建工作机制,定期研究和解决综治维稳和平安建设工作重要事项。认真制订综治和平安创建工作方案,细化平安创建各子项目的推进措施,并抓好任务分解和督促落实,将综治维稳和平安建设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个人。

(二)坚决维护社会稳定。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对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预先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统筹解决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加强涉本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健全社会矛盾调解机制,遏制涉本部门较大群体性和非正常上访事件发生:建立健全重大不稳定因素应急处置机制,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较大案件、事件、事故,单位领导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处置。

(三)扎实完成本单位综治和平安创建工作专项职责任务。围绕实施创建平安梅州十大工程52个项目及8个专项组职责任务分工,完成本单位牵头及参与的综治和平安创建任务。

(四)指导监督本系统开展综治和平安创建工作。加强对本系统、本单位综治和平安创建重点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明查暗访和检查督导;积极开展综治和平安创建工作调研,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总结推广基层成功做法和经验,形成长效机制。

(五)开展市综治委成员单位联系点工作。加强对市综治委指定联系的镇(街)工作点综治和平安创建工作的调研指导和检查督办,及时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突出问题,深化联系点平安创建成果,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六)加强自身建设和系统内平安稳定工作。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增强全体干部职工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队伍依法行政水平和群众工作能力;加强内部治安防范和安全管理工作,促进各项预防管理措施落实;执行力强,按时保质完成市综治委(办)交办的各项任务。

三、考核与奖惩

(一)实行半年由各单位自查,年终由市综治委组织检查考核,考核分优秀(90分及以上)、良好(80分及以上至90分)、合格(70分及以上至80分)、不合格(70分以下)四个等级。

(二)经考核,成绩优秀的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对评为不合格的单位给予“黄牌警告”;在“黄牌警告”期间还不能改变落后面貌的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对评为合格的单位,给予“限期整改”;在“限期整改”期间还不能改变落后面貌的给予“黄牌警告”。被警告的单位,在警告期限内取消单位集体和领导评选综合性荣誉称号和奖励的资格。被“一票否决”的单位,单位和个人不得参评先进,责任人不得评先受奖、晋职晋级;因责任人工作不负责造成本单位治安混乱或重大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依照相关程序给予调整岗位、行政处分等处理。

本责任书由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负责指导监督和组织考评,考评成绩报市委主要领导审定后通报。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一份,市直及中央、省属驻梅副处以上单位一份。

本责任书执行期间,若签约人工作变动,接任人继续执行

广东省煤炭工业总公司梅县留守处

签字

单位(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2015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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