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委托管理协议书

2024-09-14

施工委托管理协议书(精选2篇)

1.施工委托管理协议书 篇一

外委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ESR178-055A 施工单位(乙方):委托单位(甲方):

工程名称:工程编号:

施工区域:合同金额:

开竣工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开工前,甲方应向乙方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基本的安全技术交底:介绍施工区域内的工艺设备、能源介质管网、安全设施、现场环境等情况,通报甲方有关安全等规章制度。

2、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或分包给不具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开工前,乙方必须作好危险源和环境因素辩识、风险控制,制定完善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环境污染控制措施,报甲方审查后严格实施;乙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相关的安全管理台帐,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及时查处本单位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与隐患,确保现场安全生产设施的可靠性;乙方应建立安全专项资金帐户,确保安全管理费用的投入、使用。

3、项目开工前,乙方必须作好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保留相应记录;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应有统一的标识(如工作服或安全帽上有相应的标识),管理人员与操作人员应予以区分。

4、按照甲方《外委工程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要求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并服从相关管理。

5、乙方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甲方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发生下述情况,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考核:

5.1未经甲方认可,乙方转包或分包冷钢外委工程的,每发现一次考核10000元,并限期整改。

5.2乙方(总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每发生一次考核50000元(风险抵押金不够扣的以扣完风险抵押金为准),并限期整改。

5.3 乙方的分包单位不得再次将工程转包(分包),每发生一次考核乙方30000元(风险抵押金不够扣的以扣完风险抵押金为准),并限期整改。

5.4乙方在施工现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如下标准考核相关单位:

5.4.1发生工亡事故,考核20000~50000元/人次;

5.4.2发生重伤事故的考核2000~5000元/人次;

5.4.3发生重大险肇事故(主要责任)的考核4000~10000元/次;

5.4.4发生较大事故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考核;

5.4.5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后15分钟内未向湘钢安全管理部报告或故意隐瞒的考核5000~10000元/次,不及时向湘钢工程主管部门、安全管理部和业主单位提交事故分析报告的,考核1000元/次。

5.4.6以上事故发生后,按照标准的50%考核监理公司。

5.5乙方在开工前,未按要求到业主单位或工程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以及超出协议中的工期时间而未重新签订安全管理协议的,考核乙方3000元/次;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未在施工进场前到湘钢安全管理部备案的,考核乙方1000元/次;未经甲方进行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先行开工的,考核乙方2000元/次;施工人员没有配戴统一的标识的考核200元/人次,管理人员未配戴明显标识的考核500元/人次。

5.6承接甲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电梯安装、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的外委施工单位,未办理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告知书就进行施工的,考核乙方

3000元/项。

5.7乙方完成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电梯安装、维修、改造项目后,未通过质量技术监督局监督检验,未取得合格验收报告或使用证就使用(或交付使用)的,考核乙方3000元/项,导致事故的,考核乙方20000~50000元/项。

5.8乙方所有进场的施工设备、设施、机具等必须符合本质安全化的要求,安全防护装臵齐全有效,未做到考核乙方2000元/处;特种设备的使用符合国家的相关管理规定,施工用特种设备(起重机、升降机、压力容器等)应经过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取得使用证后方可投入使用,未做到考核乙方3000元/台次。

5.9乙方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规定编制、落实总体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高风险作业的专项措施方案(如吊装作业、重点防火部位动火、现场临时用电)的,考核乙方5000元/项(次)。未按照湘建[2006]354号《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识别和控制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编制详细名录经监理单位确认后,在施工现场显要位臵公示、悬挂警示标志制定控制措施、制度和专项工程施工方案的,考核乙方2000元/次,并勒令整改;高风险作业未按湘钢作业许可管理程序的要求办理相应手续而施工的,考核施工单位2000元/次。

5.10日常安全施工督察中发现乙方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作业或无证上岗的,高处作业无防护的,考核2000元/人次。现场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和违章作业行为,考核乙方500~2000元/项。施工中拆除、损坏的安全设施未及时恢复的考核乙方5000元/次,并责令整改。未按法律法规要求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交底就安排其上岗的,考核乙方3000元/人次。以上发现的问题连带考核监理公司500元/次。

5.11乙方不按照经湘钢安全管理部下达的《停工通知书》停工整改的,考核乙方5000元/次。

5.12乙方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对成立了指挥部的技改工程或检修工程,外委施工单位必须按时参加指挥部安全会议和安全专项检查,否则考核200元/次。

5.13 乙方不按照要求及时补足风险抵押金的,按照500元/天进行考核;乙方无故拒绝落实甲方考核意见的,每延期一天增加考核200元,直到扣完全部风险抵押金为止。

5.14乙方未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在施工现场配备专(兼)职安全员的,考核5000元/次,并勒令整改。

5.15监理单位未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2006]248号《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和建设部第81号令《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要求实施监理的,考核5000元/次,在事故中负有监理不到位责任的,按照本协议5.4.6条款考核。

5.1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要求作业的,根据违法程度不同,考核乙方2000—50000元/项,并限期整改。

5.17环保、厂容绿化的考核参照湘钢当年绩效考核办法的相关条款进行考核。

6、乙方施工人员严禁随意动用、操作甲方各种机械和电气设备、仪器仪表、阀门开关等;未经甲方业主单位许可,乙方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甲方生产作业区域(施工、逗留)。

7、乙方所需能源介质,必须与甲方能源部门(或设备部门)联系,按要求在指定地点和允许的容量连接、使用;乙方如需在防火重点部位动火,必须按甲方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并采取消防安全措施。

8、甲方需启动、运行施工区域内的设备设施时,必须确保事先通知乙方施工人员,并经乙方主管人员同意,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9、乙方需使用甲方设备设施时,应提交书面报告经甲方审批,并经甲方岗位操作人员允许、确认后方可按甲方规定操作使用,如有违反考核乙方2000元/次。

10、若施工日期推迟或施工完毕后返工,乙方应通知甲方,双方继续执行协议内容。

11、外委施工项目完工,外委施工单位在办理外委工程竣工结算手续时,或外委劳务结算前,应到外委工程主管部门、业主单位办理《施工安全管理签证单》,工程合同金额五万元以上项目须经安全管理部签字审批盖章,工程或劳务合同金额五万元以下项目由业主单位安全部门办理。

12、维检修、运行(营)总承包项目可以签订安全协议,其他按照合同对应签订安全协议。

协议补充条款:

本协议一式四

(五)份。甲方工程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工程管理部)一份、工程金额伍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外来施工单位在开工前交安全管理部一份、业主单位安全部门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工程负责人(签名):工程负责人(签名):

安全负责人(签名):安全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2.扬帆托管中心学生托管协议书 篇二

一、双方基本情况

甲方名称: 扬帆托管中心负责人:地址: 雀山小区21栋一单元201室电话: ***/2526019

乙方(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与学生关系:家庭住址:

工作单位:办公电话:家庭电话:手机号码:

为了维护学生和甲乙双方等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和规范教育管理,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保证托辅培养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及相关法律,甲乙双方经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现就委托方子女到扬帆托管中心托管食宿及学业辅导方面达成协议如下:

二、入学

甲方经对乙方被监护人(以下简称学生)进行考核,同意接受学生自_____ 年 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不含节假日,如寒、暑假,周六、周日,元旦,五一,十一,法定节假日,学校放假等,事先协议除外),在甲方入托学习和生活。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乙双方要密切配合,共同担负起教育和管理学生的责任。甲方主管、教师及其他员工要认真履行教育和管理的职责,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以使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得到全面的发展;乙方要认真履行监护人的责任,积极配合甲方教育和辅导学生。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将奉行“教育即服务”的理念,定期举行家长座谈会或以书信、电话等方式与乙方联络,建立托管中心、家长联系制度、共同商讨教育、教学和管理方面的问题,并向乙方通报学生在托辅中心的学习、生活情况及各方面的表现。遇特殊情况,随时通报。

2、甲方应高度重视学生的安全问题,将采取预防措施和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安全保障体系。

3、甲方为学生提供在托管期间休息、学习、思想教育和各种辅导等设施以及师资力量,为学生提供一定的学习资料,其他学习资料、生活用品和衣物由乙方自备。由优秀教师负责管理以及功课辅导,每月30前向乙方提供学生的表现简表。

4、甲方保证提供的食宿条件符合学生生长发育及学习的基本要求,确保学生的身体健康不因食宿条件受到影响。饮食实行分餐制,餐餐消毒,住宿环境卫生清洁,定期进行消毒。

5、甲方制定纪律并要求学生严格遵守,如学生在接受甲方纪律教育后仍有违反中心管理制度的行为,则甲方不对因此产生的任何后果(包括财产及人身)负责。对于严重违反中心管理制度、经甲方教育后仍不能改正的学生,甲方有权做出必要的处理,直至终止本协议,并在决定作出之日起两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办理完毕退学手续。

6、学生患有传染性疾病、因健康原因或其他原因不能在甲方正常入托,甲方有权做出必要的处理,包括要求学生休学或终止本协议,但应出具有关证明(如体检结果等),并在决定做出之日起两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三日内办理完毕休学或退学手续。

7、甲方负责学生安全时间:(托管时间因季节变化有所改变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午托生:中午进入甲方托管中心时至下午离开托管中心止;甲方负责午休、午餐;

全托生:周一至周五(周六、周日回家,周一中午回托管中心),甲方负责三餐食宿以及安全、功课辅导;

辅导生:周一至周五晚上19:00-21:00,甲方负责功课辅导。

8、甲方不负责接送学生。学生放学后,自觉回到托管中心就餐、午休。来回托管中心的路上注意安全。甲方对学生往返路托管中心路上的安全不承担责任。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认真履行监护人职责,以良好的家庭氛围及行为感染学生,对学生进行亲情及理论道德观教育,教育学生遵守托辅期间的有关规定,不得自行外出、擅自脱离甲方监护,并配合甲方对学生进行各种良好习惯的培养和教育,与甲方共同承担教育学生的责任。因下列原因或者学生擅自脱离监护发生意外事故而致人身或者财产损失的,甲方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赔偿要求:

①出于自然灾害(如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战争、政府政令以及其他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造成的;

②来自与学生寄宿地点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或第三方侵害造成的;

③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甲方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④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意外伤害的;

⑤学生自杀、自伤的;

⑥其它意外因素造成的。

2、乙方提供学生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合法,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乙方必须提供委托人(家长)家庭住址和联系方式,委托人(家长)联系方式如有变更,应立即通知甲方,由于信息不实造成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

3、乙方有义务经常与甲方沟通学生情况,并及时将学生学校学习情况和托管学生生活习惯等反映给辅导老师。

4、乙方有义务按时交纳托辅中心按规定应收取的所有费用。监护人不履行监护义务,造成本协议书不能履行时,中心有权对已接收的学生作出适当处理,包括对不服从管理以及违规情节严重的学生予以劝退处理,且不退还所交费用。

5、乙方须配合甲方教育学生保管好自己的钱物,大额钱物可交由甲方代为保管。若非甲方管理责任原因,而是因学生大意或者保管不善丢失钱物,甲方应积极为乙方寻找,如缺乏线索寻找未果,甲方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乙方作为学生监护人,应对学生损坏或破坏学校的公共财物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应尊重、维护扬帆托管中心的形象、质量和风格标准,对托管中心的行政、管理有建议和监督权。

7、托管期间,乙方应该为学生购买意外伤害险及疾病住院险。未购买的可以由甲方代其购买,费用由乙方支付。

四、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1、乙方有义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如学生不听甲方管理而发生安全问题,甲方不承担责任.乙方应及时接送学生,不可以无限延长学生在甲方的托管时间,甲方不对延长的时间内学生的安全负责。备注:乙方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接送学生,必须提前与中心联系。

2、学生在托管中心学习期间,必须按照有关规章制度,遵守各项纪律。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可通知乙方终止协议,其费用按时间据实结算(不足一月的按一月、不足半月的按半月计算):

①严重打架斗殴或携带凶器;故意伤害同住其他学生造成严惩后果的;

②有偷窃公私钱物和勒索钱财等行为,无悔改表现的;

③吸烟、喝酒;

④以任何方式侮辱打骂教职工;

⑤擅自外出,夜不归宿;

⑥传播观看黄色、暴力色彩的书刊、音像制品;

⑦男女生单独接触亲密;

⑧到托辅中心外滋事,扰乱社会治安,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

⑨五次以上不听从甲方管理,经教育无悔改表现的;

⑩染发、留特殊发型、穿奇装异服;

3、学生托辅期间,食用药品一般应遵照医嘱进行。托辅期间若出现较重疾病和其它需要紧急救助情况,甲方要及时告知乙方,乙方得此信息后应前往进行积极救助。如果情况紧急,甲方应及时将学生送往就近医疗机构救治,并尽最大所能为乙方垫支抢救、治疗和住院等费用,乙方应该尽快将此费用如实归还甲方。对不服从甲方教育管理擅自外出或打架斗殴对他人或自身造成伤害的,其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4、甲乙双方就本协议的条款发生争议时,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加以解决。双方协商未果,可以选择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争议,但不得同时选用仲裁和诉讼。

五、学费收缴与支付

1、乙方应以负责的态度按时交纳托管费用,延期交纳需经甲方同意,否则乙方应在合理期限内交纳,如乙方拒不交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有义务在学费到期前续交学费或选择退学。在学习中,如因甲方原因导致缺课或停课,甲方有义务将课程补齐或退相应款项给乙方;如因乙方个人原因导致缺课或停课,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补课或退款,但可以和甲方协商解决,以促进学生学习。甲乙双方均有权在学习中途选择解除本合同。

3、乙方的子女因个人原因未到中心用餐,三餐以内不予退款,三餐以上视情况而给与相应退款(按每餐每生5元标准),本条仅适用于午托和全托。

4、交费方式:每月初(1-7号)或集中交付一学期;

5、收费标准:元/月(□午托□全托□作业辅导),甲乙双方在协议有效期内不得以任何原因调整资费。

六、其他

1、本协议的相关附件均为本协议的有机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乙方或由乙方书面授权(授权委托必须公证)的代理人签字之日起正式生效。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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