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前景分析

2024-07-13

注册会计师前景分析(共14篇)

1.注册会计师前景分析 篇一

迄今为止, 我国规范注册会计师的相关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等。

根据法律的不同效力, 可将广义的法律分为如下几个层级:宪法, 由全国人大制定、修改, 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法律, 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修改, 效力仅次于宪法;行政法规, 由国务院制定、修改, 效力次于法律;地方性法规, 由省级人大、省会市人大及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 效力一般情况下低于行政法规, 但与行政法规发生冲突时, 需要提请全国人大决定二者效力的优先与劣后;政府规章, 由省级、省会市人大及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政府制定, 效力低于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政府部门规章, 由中央及省级、省会市人及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政府部门制定, 效力低于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以及政府规章;经济特区规范性文件, 由全国人大授权指定的, 具有法律的效力;国务院授权制定的, 具有行政法规的效力。

根据以上对法律效力的划分, 以上规范注册会计师的法律法规中, 《注册会计师法》和《证券法》属于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修改的法律, 在规范注册会计师行为方面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业务活动中民事侵权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是对证券市场上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司法解释, 因此具有与《证券法》及《注册会计师法》同等的法律效力。

不同的是, 《注册会计师法》是规范注册会计师实施鉴证行为的一般法, 其中涉及的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主要是行政责任, 而涉及注册会计师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条款比较少;该法还明确各级财政部门是注册会计师违反其中法律条款的执法主体。处罚的种类主要有:会计师事务所违反该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 给予警告, 没收违法所得, 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暂停其经营业务或者予以撤销。注册会计师违反相应规定的, 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 暂停执行业务或者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注册会计师故意出具虚假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证券法》是规范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特别法、新法, 其中涉及的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主要是行政责任, 而涉及注册会计师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条款依然比较少;注册会计师违反该部法律中的法律条款时, 由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作为执法主体进行行政处罚, 处罚的种类主要有:“证券服务机构未勤勉尽责, 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 责令改正, 没收业务收入, 暂停或者撤销证券服务业务许可, 并处以业务收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 撤销证券从业资格, 并处以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证券市场禁入的措施。”

同时, 《注册会计师法》和《证券法》对注册会计师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违法事实也存在不同的表述, 前者强调注册会计师是否遵守执业规则和存在主观过错, 而后者主要强调注册会计师出具的虚假审计报告这一违法事实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而学术界和实务界对虚假审计报告的认定一直存在着结果理性和程序理性之争。这就可能导致依据这两部法律认定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时, 由于法规的原则性规定和执法主体的自由裁量权, 而出现适用不同的法律而承担不同法律责任的后果。因此, 法律法规的质量及执法的效果也是影响政府监管效果的一个重要因素。

关于注册会计师因执行年报审计业务而承担民事责任的法律条款, 最高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 结合证券市场实际情况和审判实践, 制定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业务活动中民事侵权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其法律效力等同于被其解释的相关法律, 因此这两个《规定》具有与《证券法》同等的法律效力。但是, 根据该法第六条:“投资人以自己受到虚假陈述侵害为由, 依据有关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判文书, 对虚假陈述行为人提起的民事赔偿诉讼, 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 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投资人提起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诉讼, 除提交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公告, 或者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判文书以外, 还须提交以下证据:……”。也就是说, 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是利益受害人对注册会计师提起民事诉讼的必要条件。这一司法程序就决定了该法在适用时实际上受到了行政执法的限制, 从而大大提高了利益受害人的诉讼门槛, 也实质上降低了注册会计师的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风险。

根据广义的法律概念, 各政府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的部门规章也属于法律的范畴, 具有法律效力。如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证监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的如下法规:《审计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从事证券业务的审计事务所资格确认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证券期货审计业务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A股公司做好补充审计工作的通知》 (证监发[2001]162号) 等。

以上法律共同构筑了政府部门监管注册会计师的法律依据, 法律法规的质量是影响政府监管有效性的重要因素。从以上分析可知, 即使在同一法律效力下的法, 也存在相互冲突和不协调之处, 这势必影响法的威慑力和执行力, 进而影响政府监管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效率。同时, 法的效力是否真正实现, 很大程度还要根据执法来定。由于代表政府对注册会计师行业实施监管的财政部、证监会及司法部门等, 在监管权力的分配上并不明确, 而且不存在相互牵制及制衡机制, 这就导致不同主体即使对同一效力的法也存在不同的执行力和执法效果, 这进一步削弱了法的威慑力和法的功能的实现。因此, 为加强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法律监管, 除了应从立法上不断完善法律框架, 制定出协调、一致的法律法规外, 执法效果的提升更应是短期的着力点。

摘要:涉及注册会计师的相关法规存在不同的效力, 不同效力的法规以及同一效力的不同法规共同构筑了我国注册会计师的法规框架。法规框架的不完善一方面影响对注册会计师的法律监管效率;另一方面也说明完善相关立法、加强执法的必要性。

2.注册会计师前景分析 篇二

【关键词】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人才建设

自从20世纪80年代初恢复注册会计师制度以来, 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再到现在提出的做强做大,至今已发展成立了7000多家会计师事务所。一些的国内大所像中瑞岳华,立信,他们的收入已经和“四大”的差距越来越小,而另一些国内知名的大所如天职国际,已经实现了会计师事务所国际网络化的发展。在看到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迅猛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注意到我国的一些大所与国际上知名的会计师事务所如普华永道,毕马威相比, 在注册会计师人才建设方面还存在很大的差距,主要表在:

1.我国注册会计师人员的综合素质不高

导致这个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我国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准入门槛相对较低。我们可以参考一些经济发达的国家注册会计师考试认定的一些要求。(1)在学历方面,以美英为代表的国家为例,他们对学历要求很高,除必须要有大学学历外,同时普遍要求有大学学士学位。在经济最发达的美国,甚至已经把学历要求到硕士。相比之下,我国只要求大专以上学历。(2)在专业基础方面,普遍的国家都要求参考人员要有会计、经济学等相关学科知识的学习背景,其中澳大利亚最为严格,要求具备会计或财务专业学士学位才可报考。相比而言,我国的注册会计师报考没有相关专业的限制。(3)实践经验也是各国普遍关注的一个很重要的方面,一般都要求有2年以上的会计师事务所实习或正式工作的经验。在这方面,德国的要求最为严格,要求工作5年,其中4年是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相比而言,我国对注册会计师报考没有相关工作经验的限制。

导致我国注册会计师人员综合素质不高的另外一个原因是关于考试内容的设置。在考试内容方面,不同国家的考试内容虽然各有差异,但是各国都存在共同之处,即除了要测试考生的会计、审计、法律等必要知识外,对企业运营和经济学方面的知识也比较重视。这要求考生不仅仅拘泥于审计与会计,更应该从企业的运营、企业战略乃至整个国民经济运行等宏观的层面来审视企业。相比我国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内容设置,考试的内容仅仅涉及到审计,会计和相关的法律,对企业管理,宏观经济这样综合性的内容考察得相对较少。这就造成了我国一些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只顾机械收集证据,而不能有效把握风险点的现象。另外,注册会计师考试的难易水平也是一个不应该忽视的问题。我国的注册会计师单科考试难度居世界前列。与英国的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相比,一般来说,一个英文较好的中国考生,要通过我国目前的注册会计师单科考试的平均难度,要明显大于通过英国的ACCA单科考试。这对我国注册会计师人才培养是相当不利的,因为由于我国注册会计师考试难度大,考试周期长,这使得很多非会计相关专业的考生望而生畏。例如,一个有着工程背景的优秀毕业生,想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但由于考试的难度过大,很容易挫伤了该考生的积极性,并且很容易因实际成本太高而不得不放弃。而在现实中,有这样工程知识背景的审计人员,在审计建筑企业中会起到极大的帮助。

2.注册会计师人员培训机制不完善

我国注册会计师的后续教育跟不上时代的要求。终身培训已经成为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一个显著特点,而在国内大多数会计师事务所一方面只是一味地片面追求收入,忽略了对注册会计师人员的继续教育;另一方面为了节约开支,不把精力投入到员工的培训中,导致注册会计师执业能力不断下降。这种情况导致我国的注册会计师行业中有丰富经验和较高水平的注册会计师在整个审计行业人员中所占比重较小,经验不太丰富的审计人员难免有过失或无意误断的情况出现,这样就会造成审计失败的风险加大,会计师事务所被追究法律责任的案件时有发生。相比而言,国际上大的会计师事务所如普华永道,德勤等都投入相当大的时间和财力, 组织事务所全员各种类型和形式的培训, 一些事务所的培训费用的花销要占到业务收入的7%以上。

3.我国注册会计师方向高等教育教学方式有待改善

从目前情况来看,在教学方式上我国注册会计师方向高等教育大多都是以教师为主体来开展教学活动的。教师一味地重注知识传授,进行单向填鸭式知识灌输,而学生则是单纯强调知识的获取,进行被动机械式的知识吸收。这不仅使得课堂气氛沉闷,教学方式呆板,學生缺乏进行创造性思维的空间,更导致缺乏培养其文字和语言的表达能力、人际交往和组织协调能力的场合和机会。而在现代市场竞争中,这些软实力对于一个合格的注册会计师而言是也是不可或缺的。在教学媒介的运用上,目前我国注册会计师方向高等教育的主要教学大多都是通过教材、粉笔和黑板,很少使用现代化的教学媒体。相比而言,在一些经济发达的国家,计算机和互联网辅助教学等一些先进的教学手段得到广泛的应用与推广,并且他们已经建立了计算机网络教室,推行多媒体教学、网络教学、远程教育等多种教学方式,这些将会成为21世纪教学手段的新模式。

4.我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能力很难得到国际上的认可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加入WTO以来,市场对注册会计师的业务需求已不满足于单纯的传统审计服务, 更要在高层面上为企业管理、市场运营、战略发展等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 更要与其它国家的公司打交道,这对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的专业素质、知识结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要走出去, 这就需要高素质, 复合型的国际化人才。但是我国目前注册会计师的考试科目设置制约了复合型人才的培养。例如,我国的注册会计师考试重计算轻分析,对题目设定非常严格死板,许多内容需要靠考生死记硬背,这就出现了非会计师事务所人员比会计师事务所人员通过率高这样的怪现象。另外,我国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对英文要求较低,而要与国外客户打交道,熟练地英文水平是必不可少的。总之,执业能力范围的限制加上语言水平达不到要求,这是导致我国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能力在国际上不能广泛被认可的重要的原因。为了应对此现象,中注协出台了“注册会计师国际化”战略,但是现在又出现了新的问题,那就是对“国际化”这个概念理解得不是很清楚。大多数人认为国际化就是外语水平高,所有的海外毕业的人员都被视为国际化人才,这样的定义国际化恰恰是不正确的。我们认为“国际化”的注册会计师不仅能够熟练掌握外语并作为自己的职业语言,而且应该具备国际化的视野,熟知国际法律,并且具有与之相应的个人能力,实际从事跨国的注册会计师活动或具备从事这些活动的基础,因此注册会计师国际化就是注册会计师逐步成为国际化的注册会计师的过程。

5.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流失现象严重

会计师事务所应该强烈地意识到人才是保证发展速度和质量的关键。但是 现在我国会计师事务所里的许多注册会计师对自身职业不满意,从而导致跳槽频繁。人才的流失对于会计师事务所来说意味着巨大的损失,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由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难度逐年增大,注册会计师便成为了社会认可度高、含金量大的职业。许多企业、政府机关也争相吸引优秀的注册会计师从事内部审计和财务工作,注册会计师队伍被分流。(2)注册会计师风险和收益不对称造成人才流失。目前会计师事务所大部分控制权和剩余收益索取权都归出资者所有。普通注册会计师的主要收入来源于工资、奖金和提成,当发生审计失败时,许多国家都规定了注册会计师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这种风险与收益的不对称的制度安排,导致了注册会计师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难以有效地发挥。(3)会计师事务所的员工出差时间多, 工作强度大, 工作时间长, 这种工作特点加大了协调家庭与工作之间矛盾的难度。如果没有较好的弹性制度来缓解这种矛盾, 部分员工不得不选择其他工作。

【参考文献】

[1]邓姣,郭巧云.我国注册会计师人才资源现状剖析[J].湖南商学院学报,2004(3):65-66.

[2]宋献中,龚明晓.注册会计师行业国际化的概念辨析[J].财会通讯综合版,2006(3):22-25.

[3]汤湘希,夏成才.谈会计教学组织与教学方法的改革[J].财会刊,2002(8):13-14.

[4]王刚,苏毓敏.从行业发展看我国注册会计师选拔制度[J].财会通讯综合版,2006(8):46-47.

3.注册会计师工作就业前景怎么样 篇三

注册会计师是一种执业资格,是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的资质,不分高级中级。

会计师事务所的工资不是固定计时的,没有月薪年薪一说。一般会计师事务所员工(含注册会计师)的薪酬包括固定部分和效益部分。固定部分指基本工资,考虑的因素有基本生活费、担任的职务、有什么执业资质、工作年限、本所工龄等。效益部分指按照当期的工作业绩计算的奖金或提成。

前者占的比例较小,所谓注会高收入主要在后者。由于注会可以担任主审、要在报告上签字、承担法律责任,所以注会的分配要优于其他人员。

如果担任部门经理以上的职务,应该还会有倾斜,要是股东或合伙人另外有收益分红。

另外,地方经济发展状况、事务所的资质(有没有证券资格)、事务所的口碑(影响业务来源)、注会个人的业务能力都对注会的个人收入有影响。

但是无论如何,注会的收入都好于当地一般企业。一般城市正规的事务所注会的待遇至少是你说的那样,业务来源比较好、能力强的会更高。

不过在事务所执业虽然收入好,但是很累,而且要承担风险,这些都是圈外人士想像不到的。

注会必须在事务所专职工作,不允许有其他工作,也不允许跨所执业,所以一般没有与个人有关的其他收入。所有业务收入都是事务所的,注会只能参与分配。

如果不想在事务所执业,也可以去大型企业担任管理工作,比如财务会计主管、内审、总会计师等。一般待遇也不错,我的同事就有在审计中被业务单位看中后高薪挖去的。

注册会计师的薪水情况

会计师的薪酬(会计人员的工资待遇情况)是个敏感的话题,不仅因为企业性质不同,给予会计师的薪酬必将有所不同,而且企业认为薪酬既属于企业的商业秘密,也属于个人隐私,常常不愿意透露。

以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的专业人员介绍来说,一般情况下,新人可在进入企业2-3年后升任为高级审计员;再经过2年左右升任为经理;之后3年左右升任为高级经理;再经过3-4年可升为合伙人。

刚刚毕业的进入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的学生月薪大约是5000元人民币;经理级每个月的薪酬大约是2万至4万元人民币;越往上升月薪会越高。薪酬的组成普遍为每年13至14个月的月薪,外加分红、福利和奖金。

4.注册会计师审计——分析程序 篇四

就像了解一件产品一样,我们每次想要了解一件产品首先都会问是干什么用的、具体在那些方面、具体怎么做、做得好不好…,想要了解分析程序也一样。

分析程序是做什么用的呢?是研究不同财务数据及财务数据与非财务数据之间的关系,分析其是否异常来判断是否存在重大错报风险。

那么都什么时候使用这个程序呢?——贯穿于审计过程的始终。

那分析程序在风险评估的时候到底要怎么用呢?在风险评估的时候我们必须要用到分析程序,因为通过分析不同财务数据及财务数据与非财务数据之间的关系,才有助于注册会计师识别异常的交易或者事项,以及对财务报表或审计产生影响的金额、比率、趋势,才可以了解被审计单位环境。将其分析的结果和预期值之间相比较,如果出现不一致,则可能说明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风险。

与风险评估不用,在进行风险应对时,只有满足了一定条件(重大错报风险较低、数据间具有稳定的预期关系)才可以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因为实质性程序包括实质性分析程序和细节测试。而只实施细节测试而不实施分析程序,同样可以实现实质性程序的目的。但是有些时候实施分析程序能够提供更充分的审计证据。分析程序的运用:

1、识别需要运用分析程序的账户余额和交易。

2、确定期望值。

3、确定可接受的差异额。

4、识别需要进一步调查的差异。

5、调查异常数据关系。

6、评估分析程序的结果。在这里还要注意:

1、数据的可靠性,主要在信息的来源和性质方面把好关来得到可靠的数据。

2、预期的准确程度,因为预期值的准确性能够决定我们的分析程序是否有效。

3、对于可接受的差异额,更是要谨慎,因为差异就说明不一致,是否能够承受就要看相关认定的重要性和计划的保证水平。当然,相关认定越具有重要性,差异额就要越低,计划的保证水平越高。

4、如果在期中实施实质性程序,那么可以对剩余期间的有效性进行测试,或者实施细节测试。

5.注册会计师前景分析 篇五

2010年注会考试报名——你适合学习备考哪些科目?

2010年注会报名正在火热进行中,如何搭配科目报名是每个人都需要解决的问题,多数人会直接奔着考试通过来确定报考科目的搭配,不可否认,全部通过注会专业阶段六门科目是考试的直接目的,奔着考试确定科目搭配也无可厚非。但我认为,考证并不是终极目的,考到证以后运用它实现自身利益才是所有人都想要的。那么,何不一开始就为将来规划并合理选择注会学习科目,然后再通过考试拿到证书,最终实现未来的利益呢?

针对不同的学习群体,我将注会专业阶段的六门考试分为三部分:

(一)基础科目——会计、税法和审计

在企业工作的,最佳选择是学习会计和税法,这两门基础科目提供的理论知识,可以对工作起到促进作用,使学习不再那么单纯枯燥。

在事务所工作的,会计、税法和审计都是相当基础的科目,三门里面会计和审计更为重要,事务所的工作是以审计准则为标准去审以会计准则为标准的报表,不懂会计无法看懂报表,不懂审计就没有工作思路,尤其是如果没有审计知识,在事务所就只能从事一些边缘工作。

在校生如果想进入事务所工作,就应该具备相应的审计知识,从而在工作中少走弯路。

(二)进阶科目——财务管理

财务管理需要一些会计、税法的基础知识。在校生有基础科目的理论基础,再学财务管理会简单一些;在职人员兼有实务经验,学习财务管理可以和工作互相促进,并为成为高级财务管理人才充电。可见,根据自身需要规划考试往往能够一箭多雕。

(三)补充科目——经济法、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经济法和风险管理考试难度相对较低,通常可以在时间上补充其他四门科目的搭配,避免一个中学习时间的空闲浪费。经济法适合与任意科目搭配,风险管理最好和财务管理搭配报考。

6.注册会计师前景分析 篇六

一、中小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面临的执业环境现状分析

执业环境是注册会计师及其事务所在执行业务时,所处的内外、上下、左右之间相互关系的情况和工作条件,从注册会计师产生和发展的历史变革可以看出,执业环境对其执业活动的影响是客观存在的。中小会计师事务所正面临着会计服务市场发育尚不成熟、日益严峻的不公平的竞争形势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管理上的缺陷,注册会计师的执业环境尚有许多不尽如人意之处。

1、非会计师事务所大量承揽注册会计师的法定业务,谋取中介费现象严重。

当今注册会计师行业处于卖方市场,市场环境非常残酷、再加上强大竞争对手的打压,众多中小会计师事务所面临着严峻的考验,此外由于大多数中小会计师事务所成立的时间比较短,治理经验还不丰富,影响力较小,大多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很难接到业务。此时,面对环境造成的生存压力,事务所不得不求助于非会计师事务所的中介或个人,靠支付大量中介费来换取业务,以维持其生存。非会计师事务所这种凭借各种优势大量承揽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以向会计师事务所索取中介费的行为,更有甚者,非注册会计师的中介或个人利用某些社会关系控制某一家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严重扰乱了执业环境,阻碍和限制了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

2、造假需求过旺。

前几年,我国经历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高潮,各地政府纷纷对企业进行了改制,改制后企业并未能真正实现经营权和所有权的分离,绝大多数仍然是集所有者、经营者于一身。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法人委托注册会计师审计不是企业所有者的自身需要,往往是因为政府相关管理部门要求或法律、法规的强制规定,他们才不得不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然而即使委托审计,他们一是不希望接受对自己不利的审计报告,二是选择会计师事务所的标准是比费用、比速度,比满足其不正当要求的程度等,由此造成会计师事务所正常生存空间受到严重限制,导致注册会计师执业的困惑。此外,政府在强势推进民营经济发展中也衍生出了一些虚假需求。一些基层政府为了完成上级政府确定的奋斗目标,不惜花费巨额费用,组织专门班子制假、造假制造民营经济繁荣的假象。会计师事务所在这个大潮中也扮演多种角色,由于生存的压力,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受到冲击,客观、公正、公平性自然而然地难以保证,执业困惑不断增加,执业质量随之下降。

3、会计信息失真现象严重。

近几年来,虚假会计信息屡禁不止,财务会计造假普遍,严重影响了会计工作的质量。这种现状使得注册会计师从接受审计任务开始,就有了一种“到处是陷阱,处处是地雷”的感觉。例如,事务所在承揽企业银行贷款担保审计业务时,由于企业提供的报表数据比企业真正的报表数据跨大了好多倍,会计师事务所如果想承揽这项业务,将承担巨大的执业风险。此外,在调查取证时,审计人员必须考虑应当采用哪一种或哪几种最恰当的审计方法,才能获得最有说服力的审计证据,做出最符合实际的审计结论,尽可能的把审计风险控制在较低的、可以允许的水平上,在这种情况下,审计人员要想实现这一目标其难度可想而知。

4、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不利于保护注册会计师的合法权益。

目前,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法制建设一直处于滞后状态,对注册会计师等多数社会中介机构的管理主要是依据一些行政法规,容易出现无法可依的现象。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注册会计师行业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注册会计师法》已越来越不适应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需要,其不完善的问题已越来越明显。对注册会计师行业不仅起不到有效的法律规范与保护作用,甚至有些方面已成为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桎梏。此外,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制定的法规在执行和解释过程中也有极大的随意性,不利于保护注册会计师的合法权益,增加了注册会计师在执业中的困惑。

二、解决注册会计师面临执业环境所产生困惑的对策

针对以上执业环境的诸多困惑,笔者想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对策、改善注册会计师的执业环境,充分有效地维护注册会计师的合法权益。

1、建立事务所之间的战略联盟,尤其是与大型会计师事务所的联盟。要从根本上治理注册会计师行业市场环境,降低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的生存压力,战略联盟是必由之路。只有行业内的事务所联合起来,制定各方均可接受的行业规范,并有相关机构保障监督执行,才能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保证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的生存空间。但与此同时,对于违反行业规则的事务所,必须予以处罚,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特别对于中小会计师事务所而言,战略联盟,尤其是与大型会计师事务所的联盟有更加重要的保护意义,因为这些事务所往往规模小、缺乏影响力,承接项目困难,而与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建立战略联盟后,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可以提升自己的市场地位,且会得到联盟方的帮助,从而明显降低生存压力;此外,事务所之间的战略联盟有利于快速承接审计业务,从而可避免或减少向非会计师事务所的中介或个人求助。因此,事务所之间的战略联盟是必由之路。

2、加强会计诚信建设,促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应当通过注册会计师会计诚信等级评定、建立执业人员会计诚信档案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强和促进企业会计诚信建设。另外,要加强诚信等级、诚信档案的动态管理。等级评定以后,动态管理至关重要,要加强对各等级注册会计师会计诚信实际情况监测,不搞免检和终生制。

3、加强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要着重做好四项工作,解决四个问题。第一,加强事务所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解决“涉企检查难”的问题。第二,有计划地组织规模较大的检查,解决目前检查覆盖面过窄的问题。第三,以会计诚信建设情况为指导选定被查人员,解决检查目的不明、规模过大、难以组织等问题。第四,处理事与处理人相结合,解决过去检查处理工作中偏重于处理单位而忽视处理责任人、结果使检查的效果大打折扣的问题。

4、加强后续教育培训,不断提升注册会计师队伍的整体水平。随着我国社会、经济、法律等方面的变化,注册会计师的执业环境也是不断变化的。注册会计师只有真正地接受执业后续教育,掌握了新知识、新技能和新法规,才能在执业过程中提高执业判断的水平,保证审计质量,防范执业判断风险。加强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后继教育,掌握全面的会计、审计及其相关专业知识是增强注册会计师执业判断能力的根本保证。我国注册会计师队伍经过这些年的实践、教育培训,其素质较当初已有较大幅度的提高。但由于其职业特点,社会经济关系日趋复杂等因素的影响,也对注册会计师队伍素质的提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笔者认为,在对注册会计师的后续教育方面还要特别注重和突出教育的实效性和实用性,要采用案例分析、经验交流、探讨等形式开展培训,切实提高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能力。同时,要防止教育脱离实际,造成学难以致用、学与不学一个样的现象。

5、切实加强法制建设。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现行法律、法规,根据实际需要,尽快研究制定新的法律、法规,加强法律、法规之间的配套,使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执业的全过程、全方位始终置于法律、法规的保护、规范和约束之中。要切实加快我国法制化建设进程,避免人为因素等的干扰和影响,为该行业和执业人员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此外,政府部门包括工商、财政及执法部门对非注册会计师的中介要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对非注册会计师行业招揽业务应该出台相关法规规章进行处罚,净化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环境。

三、结论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世界经济一体化程度的加深,原有的审计准则也在不断更新和完善,注册会计师执业环境也变得更加复杂,各个层面相互作用,相互渗透,导致了行业中各种问题的发生,这就要求注册会计师应注意保持和改善执业所需的技术知识和专业技能,及时了解因经济发展而带来的新问题、新方法、新技术以及审计的发展动态,熟练掌握最新审计准则和实务标准,这样在执业时才能得心应手。

参考文献

l、秦荣生.论注册会计师专业判断及其影响因素.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

[2]、杨雄胜.会计诚信问题的理性思考.会计研究,2002

7.网络会计的应用分析及发展前景 篇七

关键词网络会计;会计信息;网络技术

网络会计是依托在互联网环境下对各种交易和事项进行确认、计量和披露的会计活动。同时它也是建立在网络环境基础上的会计信息系统,是电子商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能够帮助企业实现财务与业务的协同远程报表、报帐、查帐、审计等远程处理,事中动态会计核算与在线财务管理,支持电子单据与电子货币,改变财务信息的获取与利用方式,使企业会计核算工作走上无纸化的阶段。网络环境为会计信息系统提供了全方位的支持,使之在环境和实务处理上都与传统会计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在网络经济环境下,会计系统以计算机、网络技术等新型的信息处理工具置换了传统的纸张、笔墨和算盘。而这种置换不仅仅是简单的工具改变,也不再是手工会计的简单模拟,更重要的是它对传统会计理念、理论与实务操作方法所带来的前所未有的强烈的冲击与反思。本文将就网络会计的应用分析及发展前景作初步的探讨。

一、网络会计的应用分析

在传统会计下,对商品交易的会计处理是通过大量的纸制单据、凭证,通过手工方式开具单据后再输入电脑完成的。在网络会计下,商品交易方式“无纸化”,电子票据、电子凭证和电子账簿将取代手工二进制的单据、凭证,而且账务处理可以自动完成。此外,商品交割和资金给付将统一起来,在完成交易的同时,利用电子数据交换和交易各方,包括银行、税务、运输等进行各种电子票据和电子单证的交换,完成款项的支付,从而大大简化财务人员的工作量,避免大量坏账的产生。

在网络会计下,会计流程发生变化,大量的数据直接从企业内部或外部其他系统获取,企业信息将实现“数据共享”的信息集中管理。会计信息的传递方式将由附层型变为水平型,新的矩阵型网络组织结构将逐步取代传统的金字塔型的组织结构。企业采购、销售等部门可以将各类信息存储于数据库中,授权的信息使用者可随时获取所需信息。财会部门也可通过网络把会计信息向企业的内部和外部网页上发布,并把有关信息传到银行、税务、证券交易所等机构,利用网络发送取代传统的纸质或软盘等报送方式,财务信息的时效性和实用性将大大提高。网络会计下,可以实现财务信息的即时报告和定期报告,信息使用者可以随时在网上查阅有关信息,并获取财务分析的资料,提高决策的正确性。同时,在这一过程中,企业财务信息也将接受来自于外部使用者的监督。

在实现操作中,各基层单位运用一定的技术方法。把原始信息通过计算机互联网传递到计算机中心(总公司、总部、某地的记账公司)的主计算机上。主计算机收到原始信息后,对需要核对的数据凭证等发送到互联网上,向有关部门(如税务、银行、工商、开出发票部门、债权债务人等)核对,核对不相符的退还原单位并令其查明原因予以纠正。对一些数据如商品价格、资产价格等可以通过互联网有关部门查询,以确定存货价值、财产物资价值等。对不需要核对的和已核对相符的原始数据,计算中心的主计算机编制记账凭证,并根据记账凭证词汇总总账和明细账及分户总账和分户明细账,将分户账数据上网发送。计算中心的主计算机根据各种账簿编制各类会计报告并上网发送。各基层单位、各财务会计信息使用者通过互联网获取各自所需会计信息。

它还帮助企业实现与业务的协同远程报表。报账、查账、审计等远程处理,事中动态会计核算与在线财务管理,支持电子单据与电子货币,改变财务信息的获取与利用方式。

二、网络会计的发展前景

(一)网络会计将朝着集成化、多元化和智能化方向发展

①网络会计系统将会使企业的整个生产经营活动的每个信息采集点都纳入到企业的信息网之中,大量的数据通过网络从企业各个管理子系统(如生产管理系统、成本管理系统等)直接采集,并通过公共接口与有关外部系统(如银行、经销商等)相联结,绝大部分的业务信息能够实时转化,直接生成会计信息,从而使会计数据处理呈集成化之势;②经济社会一体化、数字化、网络化将会促使网络会计朝着搜集与提供信息多元化、处理信息空间多元化的方向发展:③网络会计系统可以理解为一个由人、电子计算机系统、网络系统、数据及程序等有机结合的应用系统,它不仅具有核算功能,而且更具控制功能,因此,它离不开人的相互作用,尤其是预测与辅助决策的功能必须在管理人员的参与下才能完成。所以,网络会计系统不能是一个简单的模拟手工方式的“仿真型”或“傻瓜型”系统,而必须朝着具有人机交互功能的“智能型”系统方向发展。

(二)网络会计将更好地满足企业、加强财务管理的需求

网络会计从传统会计的单纯记录和反映扩展到与解析过去、控制现在和筹划未来有机地结合起来,使为企业经营管理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成为可能。企业为保证决策目标的实现,需要制定企业内部的生产经营规划,在执行过程中还要加强控制,事后要组织好核算和分析、检查内部规划执行情况,通过分析,找出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规律性,为下一期预测、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这样就需要开发设计事前有预测、决策、事中有规划、控制,事后有核算、分析的网络财务会计系统,以更好地满足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事业单位内部财务管理的需要。

8.注册会计师前景分析 篇八

注册会计师考试备考除了认真努力学习之外,最主要的就是能保证一定的备考时间,不同类型的考生精力、时间等都不同,所以,在备考时还要注意科目与时间之间的搭配。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采取量化的指标对科目进行分析,最终提出一个报考模型,供广大考试使用。我们通过统计分析各学科学习需要的时间,得出一个学习时间的量化指标,再根据学员的具体情况来指导大家应该报考几科。

首先,会计科目。会计科目共28个章节,假设你没有会计基础,按照注会课程安排,会计课程基础班全部学完需要82个小时,强化班需要68个小时,串讲班需要6个小时。那么我们听完全部课程共需要156个小时。再加上我们自己背诵记忆知识点,大概需要30个小时,做习题,大概需要60个小时,那么我们共需要的时间是246个小时。如果你有会计基础,那么你可以越过基础班的学习,这时你需要164个小时。

同样的,审计科目,如果没有基础,共需要209个小时,有基础,则需要157个小时。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时间指的都是全身心的投入学习的时间。比如你某一天坐在桌子前8个小时,但是这8个小时中,你有时会发呆、还需要上厕所、还有喝水聊天,有效学习时间可能只有6个小时甚至更少。

之后,我们就可以分析自己的情况,大致计算一下自己能保证多少学习时间,然后就能量化分析一下自己能报几门课程了。

比如,你是大四学生,学分已经修完不需要再上课了。那么你的学习时间比较充足。你可以从2016年5月份到10月份一直保持学习,共计5个月150天。如果你每天能保证有效学习时间10个小时,即早晨3.5小时,下午3.5小时,晚上3小时,则你的学习时间共计1500小时。那么恭喜你,从理论上你有足够的时间来学习所有的课程。如果你有基础的话,你甚至可以将这个时间缩短到92天,即三个月。

如果你是学生,但是你有其他的事情要做,无法保证每天10个小时,你只能一周30个小时,即周一到周五每天5个小时,周末两天15个小时。那么你一个月的有效学习时间大概是120个小时,那么,你每有两个月的时间便可以多报一科。从理论上讲,你依然可以一年内一次性通过六科考试。

如果你是在职考生,那么也没问题。一周20个小时的学习时间应该可以保证,即周一到周五每天下班后2个小时,周末两天10个小时。这样你一个月大概有80个小时的时间。那么你每早准备两个半月就能多报考一门课程。这样,你就可以选择分两年考过注会,一年三科,每年拿出七个半月时间学习。假如你有基础的话,你需要的时间更少了,基本上每科都可以在两个月内完成。即,即使是在职考生,你也可以在一年内六科全过!

9.会计就业前景分析 篇九

目前在我们国家的的会计专业的就业前景可以概括为一下几点:

一. 内资企业:需求量大,待遇、发展欠佳。

职业状况:这一块对会计人才的需求是最大的,也是目前会计毕业生的最大就业方向。很多中小国内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对于会计岗位他们需要找的只是“帐房先生”,而不是具有财务管理和分析能力的专业人才,而且,此类公司大都财务监督和控制体系相当简陋。因此,在创业初期,他们的会计工作一般都是掌握在自己的亲信(戚)手里。到公司做大,财务复杂到亲信(戚)无法全盘控制时,才会招聘“外人”记记帐。

二. 外企:待遇好,学得专业。

职业状况:大部分外资企业的同等岗位待遇都远在内资企业之上。更重要的是,外资企业财务管理体系和方法都成熟,对新员工一般都会进行一段时间的专业培训。工作效率高的其中一个原因是分工细致,而分工的细致使我们在所负责岗位上只能学到某一方面的知识,尽管这种技能非常专业,但对整个职业发展过程不利,因为你难以获得全面的财务控制、分析等经验。后续培训机会多是外企极具诱惑力的另一个原因。财务管理也是一个经验与知识越多越值钱的职业,而企业提供的培训机会不同于在学校听老师讲课,它更贴进实际工作,也更适用。

三. 事务所:小所和外资大所的云泥之别。

职业状况:所有的事务所工作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累!区别在于很多小事务所所,待遇低,加班不给加班费,杂事多„„外资事务所例如普华永道则待遇要好的多,但从某种方面来说,他们的工作任务更重,坊间甚至有传言说在那里是“女人当做男人用,男人当做牲口用”,加班更是家常便饭,著名的“安达信日出”就是指员工经常加班后走出办公楼就能看到的日出。但在事务所确实能学到很多东西,即使是小所,因为人手的问题,对于一个审计项目,你必须从头跟到尾,包括和送审单位的沟通等等,能充分锻炼能力。大所则是对团队合作以及国际会计准则、专业性、意志等方面能给予地狱般的磨练。

四.理财咨询:方兴未艾的阳光职业。

职业状况:去过银行等金融机构招聘会的同学应该知道,现在对个人理财咨询职位的招聘需求量正在慢慢放大,而且,由于社会投资渠道的增多和保障制度的改革,理财咨询服务必将走进更多城市白领的生活。此类人才的需求增长点应在社会投资理财咨询服务机构

五.公务员、教师:稳定有余,发展不足。

10.澳洲职业解读:注册会计师 篇十

在众多的留学目的国中,澳大利亚院校的会计课程在国际教育业界一直享有盛誉,会计专业长期以来一直占据着澳洲紧缺职业列表的一席之位,是中国学生申请专业时不得不考虑的首选。

关于CPA

CPA是注册会计师(CertifiedPublic Accoutant)的英文缩写,是指依法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接受委托从事审计和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的执业人员。注册会计师主要承接的工作有审查企业的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等。尤其是在执行上市公司审计时,注册会计师不仅要鉴证一个公司是否遵循了法律、法规和制度,而且还要判定其会计报表是否遵循了真实性、公允性和一贯性原则。由注册会计师依法执行审计业务出具的报告,具有证明效力。

澳洲会计师公会概述

澳洲会计师公会创立于19世纪末,至今已拥有超过一百年的历史,他是澳洲最大的财务、会计及商业团体,也是全球第六大的会计专业团体及南半球最大的专业会计师公会。现拥有逾112000名会员,公会的会员遍布全球,超过22%的会员在98个不同国家(主要在亚洲区)工作或居住。

澳洲会计师公会与中国的合作由来已久。从1993年开始,澳洲会计师公会会长每年都会率团访问北京,了解中国会计师行业的发展情况,力求为中国的会计师行业培养更多人才。近年来,中国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特别是加入WTO之后,急需一大批优秀的通晓西方经济管理、有丰富国际经验的专业人才,“3个30万”(30万律师,30万会计师,30万注册税务师)成为人才培养重点。此外,随着社会的发展,竞争日趋激烈,每个人都需要不断更新知识和技能,对于从事经济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来说,加入一个专业的组织是一个最为简便有效的方式。澳洲学会计的学生70%在毕业后会选择加入澳洲会计师公会。

澳洲会计师公会人性化的运作吸引了众多的经济管理人才,严格科学的培训又充分保障了会员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如今,大部分澳洲会计师公会的会计师都在知名企业担任高职,在财务策划、国际贸易、营商建议、会计甚至资讯科技、运动及娱乐界等行业大显身手,有的已成为企业的管理者,有人形象地将澳洲会计师公会的专业资格比喻为会计领域的“全球通”。

CPA Program专业考试

澳洲会计师公会的CPA Program专业考试是澳洲规模最大的远程及硕士程度的课程,为会员提供最新的商业、财务及会计知识,使会员能够应用于实际工作环境。参加CPA Pro-gram专业考试的会员须完成3个必修单元,以及从9个选修单元中选取其中3个应考,并于报考第一科单元后的5年内完成整个课程。

考试于每年5月及11月举行,会员可在全球超过240个考试地点,包括香港应考。该课程已取得ISO9001:2000国际认可资格。完成CPA Program专业考试的会员,更可于全球逾140个专业硕士或工商管理硕士课程中取得学科豁免。

国际认可

澳洲会计师公会与美国执业会计师公会[American Institute of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AI-CPA)]从2000年起已签订互惠执照协议书。该协议可让本公会会员(澳洲注册会计师及澳洲资深注册会计师)于完成美国执业会计师公会之Inter-national Qualifications Examina-tion(IQEX)考试,并符合其它的学历及工作经验要求后,可成为美国执业会计师公会的正式会员。

澳洲会计师公会的八大优势

01、地位显赫。澳洲会计师公会是全球第六大专业会计团体,亦为南半球最大的专业会计师公会。本会的十万多会员中约有五分之一居于亚洲地区,于亚洲各地有巨大影响力。我们正积极发展和扩张中国的网络。

02、环球认可。本会的专业会计师资格受到全球多个专业会计师团体认可,其中包括美国执业会计师公会(American Institute of CertifiedPublic Accountants)、香港会计师公会(Hong Kong Institute of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新加坡会计师协会(Institute of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of Sing-apore)、及马来西亚会计师公会(Ma-laysian Institute of Accountants)。本会会员不仅可于本地发展事业,而且还可于国际市场上有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03、CPA Program专业考试。CPAProgram专业考试是研究生水平的遥距课程。考试科目内容广泛,除了会计科目外,会员还可选择报考有关财务、税务和知识管理等科目,以切合其本身的兴趣或工作上的需要。由此可见,CPA Program专业考试紧随市场脉搏和实际需求。由于考试以自修形式运作,会员可自行安排研习时间和控制学习进度,富有最大的弹性。CPA Program专业考试已于2003年荣获ISO 9001:2000国际认可。

04、Mentor Program。MentorProgram可确保会员在会计、财务或商务咨询工作中累积满三年工作经验上成功发展最少两项专业技能。此外,会员也可从具资深经验的专业会计师中获得有关发展事业方面的建议。会员亦可透过Mentor Program了解各行业的最新情况,从而认清事业发展路向。

05、持续专业发展。本会每年皆定期举办专业发展讲座及工作坊,协助会员多方面发展专业技能和软性技巧,以达到增进会员的知识和管理技能,进而提升全体会员的素质,在强大竞争中保持独特优势。

06、严谨的专业操守。本会的专业会计师具有非常严谨的专业操守,在道德诚信上达到最高水平,因而最能获得各地政府机构和商界的信任和尊崇。

07、环球网络。本会于澳洲各省、新西兰、英国、中国、香港、新加坡、马来西亚、菲济等地均设有分会或代表处,而超过十万名会员亦遍布全球各地,不论会员身处何地都可得到实时支持。与此同时,会员可透过专业发展和联谊活动扩大人际网络,认识任职于不同机构的专业人士。

11.注册会计师前景分析 篇十一

关键词: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分析

股票发行“注册制”的授权决定已于近期由全国人大审核通过, 预计2016 年的3 月份即可“落地”。注册制的推出改变了过去那种股票发行申报制或是形式审查制, 证券机关对于企业上市融资的审核将不作实质性的审核, 但是要求拟上市公司的相关信息特别是财务信息更加公开、透明、真实、可靠, 这同时对国内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有着更高的要求。注册会计师以其较高的业务能力、良好的职业素养、公正的执业态度等特征被冠以“经济警察”的称呼。然而, 由于目前国内的宏观因素、会计师事务所以及注册会计师从业人员等原因, 是造成注册会计师行业审计独立性不是很强的主要原因。

一、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概述

1.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的内涵

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精髓, 注册会计师只有在独立性的基础上从事审计业务执业, 所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才能符合客观、公正、透明等原则。注册会计师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审计独立性定义为两方面:实质性独立和形式性独立。

(1) 实质上独立。主要是指注册会计师在从事审计工作执业过程中, 对于被审计单位相关财务信息所发表的专业判断不受任何方面影响的独立意见, 从而表达对该单位相关信息保持客观或是专业的怀疑。

(2) 形式上独立。事实上是指在注册会计师及被审计单位之外的第三者看来注册会计师是独立的, 即形式上的独立是从第三者感觉而言的, 是独立性的外在表现。

2.提高审计独立性的必要性

(1) 保护投资者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注册会计师从事审计工作过程中, 所遵循独立性原则的好与坏直接关系到能否保护投资者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问题。“商场如战场”, 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为了实现其价值最大化的经营目标, 就需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得先机、击败对手进而获得市场的主动权。因而就需要企业自身不断地做大做强、扩大公司规模, 要做到这些就需要通过对外融通资金。而融资的渠道无非两种:即投资人投入或是对外举债。由于一般公司的财务信息不公开, 使得投资人、债权人很容易对该公司产生一种不信任感。这就促使拟融资公司或是投资人、债权人聘用注册会计师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对其进行审计, 从而对该公司相关财务信息进行公开的披露。注册会计师在从事审计业务过程中, 应该严格地遵循独立性原则, 才能使得出具或是披露的审计报告具有客观性、公正性, 才能让投资者或是债权人充分得享有对于该公司的知情权, 才会决定是否将资金投资或是借贷于该公司使用, 从而保证投资者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2) 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由于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所决定, 国有企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体系中占有较大的份额, 因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对于国有企业颇为重要。它不仅关系到国有资产的流失与否, 也关系到国资委等政府相关部门对国有企业领导人经营目标的考核。注册会计师作为中介机构, 国有企业的主管部门可以聘请其对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审计。注册会计师应秉承独立性原则, 对企业的资产状况、营利能力及现金流情况予以审计, 最终对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给予一个中肯地评价。

二、注册会计师审计市场存在的问题

1.国内审计市场相对不健全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 国内各类中介机构也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起来。以会计师事务所为例,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已有8295 家, 可谓数量之多、规模浩大。会计师事务所的增多可以很好地引入市场竞争机制, 促使其更好地对委托单位服务。然而, 也正是因为会计师事务所的增多, 使得注册会计师从事审计业务过程中难以完全地遵循独立性原则。其主要原因归结为审计市场恶意竞争较为严重, 事务所之间竞相压价的情况非常普遍, 会计师事务所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对于委托方较为敏感甚至是财务造假行为, 很难给予一个较为客观、公正地评判, 最终导致其所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独立性较差。

2.政府对注册会计师执业存在不当行政干涉行为

注册会计师行业改革为独立审计状态时, 地方政府部门就存在着不同程度的行政干涉行为, 无论是对上市公司的审计, 还是对非上市公司的审计, 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 都深受地方政府部门不同程度的行政干涉, 受到当地政府领导意志所影响。另外, 长期挂靠制度也导致独立审计行业独立性差, 依靠政府资源来获得更多的审计市场和经济收益, 这样依靠政府行政权力来执业获取收益的的事务所, 很难在其审计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的原则。

3.会计师事务所自身的缺陷问题

目前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在数量上和形态上仍多为“小、散、杂”状态, 大多事务所无法独立的完成大、中型企业的审计业务。然而目前有资格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的事务所仅有40 家, 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内地会计师事务所只有11 家。

然而上市公司年报只有经过审计后才能公开披露, 所以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的需求非常紧迫, 社会对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规模、能力、规范程度的要求较高。

三、影响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的因素

1.自愿接受独立审计的需求不足

目前, 由于我国一些重要的垄断行业及涉及国计民生产业仍属于国有独资或是国有控股性质, 因而对于注册会计师提供审计服务的最大需求是政府部门, 而不是政府部门以外的相关利益关系人。政府部门对于审计及鉴证的财务信息质量的要求却没有相关利益关系人高, 相关利益关系人需要通过对经过审计的财务信息进行分析、判断以最终决策是否投资于该公司或是借款于它, 政府部门属于非人格主体, 其决策的风险已转让给其他相关利益人, 政府部门对于审计要求仅限于法律中规定, 至于审计报告的独立性如何, 并不是非常关注。而就当今国内注册会计师审计市场的情况来说, 委托单位聘请事务所审计人员从事的审计业务相当于是注册会计师的客户, 直接决定着事务所及其注会人员“吃饭”的问题。如果注册会计师对于委托单位的全部业务都非常执着的坚持原则, 就有可能失去这单审计业务, 若长此以往就有可能造成事务所及其人员陷入无钱可赚的境地。事务所为了其生存或是发展, 需要想办法维护客户的利益且尽量满足其所提出的要求, 也就容易在审计过程中丧失独立性原则。

2.审计人员独立性理念不强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 只能是由获得注册会计师资格的执业人员开展委托单位的相关审计业务。截止至2014 年度末, 已加入中注协会的个人会员超过20 万人, 其中, 注册会计师执业人员99045 人, 非执业会员103566 人, 从数量上来看对于国内审计业务拥有着强大的人员基础。但是由于人员众多并且每个审计执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及职业操守参差不齐, 在实际工作当中对于独立性原则的把握不是很到位。另外, 由于国内审计市场竞争激烈, 一些事务所为了降低成本、压缩开支只是将一些有执业资格的人员挂靠至单位内, 并不让其真正的从事审计业务。具体审计业务工作则交给一些相对具备一定审计经验的人员但是没有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的人员 (助审人员) 来操作, 这部分人员对于财务业务以及审计业务也许较为精通, 但是由于其借用其他有执业资格人员的名义从事该项业务, 且没有经过注册会计师资格正规的培训, 对于这些助审人员来说, 审计过程中就独立性原则更是无从谈起。

3.法律不健全使得审计独立性难有强大的后盾

据了解, 我国的法律制度对于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过程中发生的重大失误或是过失的行政责任规定的较为具体及完善。但是对于追究注册会计师的民事法律责任, 甚至更为严格的刑事法律责任缺乏相关的规定, 因而造成注册会计师造假的“犯罪成本”过低。进而形成一种即使参与财务信息造假被发现, 对于注册会计师严重的也无非就是吊销职业资格证书而已的局面。目前在我国, 《独立审计准则》只是被当作行业规范, 从注册会计师的素质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构成及总体的执业环境来看, 仅仅通过行业自律很难达到预期效果。

四、提高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的策略

1.自愿提高独立审计的需求

加速公司股权分配改革, 进一步推进国有股减持,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可以提高自愿独立审计的需求。与此同时, 规范、明确审计委托人 (股东或是债权人) 、经理人 (公司管理层) 和注册会计师的委托关系, 从而形成三方制衡的局面。使得在整个审计业务过程中, 审计委托人出于对自身利益或是保护其债权的角度、经理人出于其薪酬待遇及业内声誉的考虑、而审计委托人因其相关法律责任的角度则考虑其出具的报告是否客观、公正。可以看出上述三方代表着不同的利益且不会为任意一方而妥协, 最终达到的效果就是自愿提高了审计过程中的独立性, 从而达到了坚持审计独立性原则的构想。

2.加强审计从业人员的自身修养

首先, 审计业务必须由获得执业资格的人员从事, 其他人员可以协助注册会计师做些案头工作, 但是不得参与审计业务工作的最终判定或是审核;

其次, 注册会计师应该在日常工作过程中加强其综合素质, 这其中既包括会计、审计等业务方面的问题, 还应该有职业道德方面的提高, 只有这样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审计人员;

最后, 规范国内的审计业务市场, 统一规定收费标准, 任何单位不得私自降低标准。只有这样审计从业人员才能在其审计工作过程中, 站稳立场、维护独立性原则, 最终才能够使得委托单位的财务信息得到公正、真实的反映。

3.完善及健全相关法律

加强国内的相关法制建设, 在提高注册会计师待遇的基础上, 加大财务信息造假的惩处力度, 在民法中增加追究参与财务信息造假者的民事责任条款, 对情节严重、造假金额巨大的应该追究其刑事责任, 从而达到提高犯罪成本, 加强审计人员独立性理念的作用。

五、总结

独立性原则是对注册会计师在从业审计业务中所应遵循的最基本原则, 只有很好地贯彻该原则, 才能使得审计人员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真实、可靠, 从而起到促进企业健康良性发展以及对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

参考文献

[1]乔莹.浅论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独立性[J].商业经济, 2012 (01) .

[2]林丽.影响我国注册会计审计独立性的因素及对策[J].商业经济, 2010 (01) .

[3]彭皎.完善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独立性[J].天津市经理学院学报, 2011 (12) .

12.美国会计专业的就业前景分析 篇十二

在美国当会计不需要会计证,但有注册会计师(Certificate Public Account简称CPA)制度。会计这个工种专业性强,中美会计体制差异大,但会计专业的美国学生非常好找工作,这个行业和医药行业一样,基本不受经济低谷的影响。在美国,税务(Taxation)是会计工作的重头戏,也是留学生的主攻方向。美国大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一向缺税务会计。美国税法复杂繁琐,替纳税人填报所得税和退税单也是会计的一项重要收入。如果希望未来挑选工作单位余地更大一些,主攻审计也许更合适,因为一般公司都需要内部审计员。经过商学院训练的会计研究生还可以进咨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或某些大公司做咨询顾问Consultant,大的会计师事务所都包揽商业咨询业务。

如果是会计专业毕业回国,可以进四大等知名国际会计事务所或到大学里教书或做研究。在美国,会计硕士毕业生学的东西偏重实际操作,回国后,到美资或跨国企业,凭英语语言能力和商学院培养的素质,职场提升空间非常大。

13.注册会计师前景分析 篇十三

(一) 从审计业务的双方来看, 造成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原因主要来自于被审计单位和从事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两方面

1.被审计单位方面的原因主要是错误、舞弊、违法行为和经营失败, 如果审计人员未能查出这些行为, 由此可能会受到被审计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诉讼。但审计人员如果在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专业标准的要求, 实施适当必要的审计程序, 则只承担审计责任。即使审计人员确实遵循了审计准则, 但却提出了错误的审计意见, 也可能面临着来自公众或客户的诉讼。

2.如果会计师事务所存在违约、过失行为, 将承担相应的违约或过失责任, 而欺诈行为是指注册会计师为了达到欺骗他人的目的, 明知委托单位的会计报表有重大错报, 却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对这种行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二) 从外部因素分析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产生可以归因于以下几个方面:

1.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 社会公众希望注册会计师能发现被审计单位报表中的所有错弊, 要求其承担全部的检查和报告责任, 尤其当产生损失时, 要求注册会计师予以赔偿。

2.目前我国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由大股东操纵的情况十分严重, 内部审计人员缺少独立性和专业训练, 经营者由被审计入变成审计委托人, 从而造成注册会计师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迁就上市公司、默许其造假的现象。

3.目前, 我国《刑法》、《公司法》、《证券法》、《注册会计师法》中都有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条款, 但相关法律法规滞后与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的矛盾造成注册会计师在诉讼中屡屡处于不利境地。

4.某些注册会计师一方面在思想上存在片面追求收入, 怕失去客户的错误认识, 弄虚作假, 谋取利益, 严重违反了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规范;另一方面在工作中缺乏应有的敬业精神, 不遵循必要的工作程序和质量, 对某些重要的查账验证业务甚至不做任何工作底稿, 以致对某些比较明显的问题也未能向委托人批示或披露, 抱有侥幸心理, 这些职业道德上的因素也促进了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产生。

二、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分析

对法律责任的归责, 它是指对违法行为所引起的法律责任进行判断、确认、追究以及免除的活动。审计法律责任的归责一个重要内容就是确定归责的原则。讨论归责原则问题, 核心就是在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等归责原则之间进行选择。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法律责任包括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两种类型。因追究侵权责任有过错责任与无过错责任之区分, 而违约责任不以过错为提前, 只要存在违反合同条款的情形且不存在法定或约定的抗辩事由, 就要承担违约责任。本文在讨论归责原则时, 对两种不同的责任类型不加区分, 是因为在这两种责任体系下, 会计师与原告的争议是由于会计师提供的审计业务的质量而展开的, 核心问题是会计师执业行为中的“保证”特征, 它对归责原则的影响在两种责任体系下都存在。

1.过错责任原则

所谓过错, 是指行为人在实施加害行为时的某种主观状态。此种状态是通过行为人所实施的不正当的、违法的行为表现出来的。过错责任原则是一种主观归责原则, 它以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作为确定和追求责任的依据, 即“有过错方有责任”, “无过错即无责任”。过错责任原则体现了民法上的公平原则, 有过错方承担民事责任, 过错大小决定责任轻重。长期以来, 对于专业人士的法律责任基本上都采取了过错责任原则, 会计师的审计法律责任当然也不例外。

2.无过错责任原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不以行为人的过错为责任要件而依法律的特别规定承担的责任原则。如果说过错责任原则是从对个人主观方面有所要求来体现民法的公平原则, 符合公平正义的标准的话, 那么,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从整个社会利益之均衡、不同社会群体力量之强弱对比, 以及寻求补偿以息事宁人的角度来体现民法的公平原则, 它反映的是现代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的公平正义观。

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是指注册会计师因违约、过失和欺诈对委托人或第三人造成损害, 而按有关法律法规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其法律后果具体表现为应负的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1) 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判断注册会师刑事责任的基本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 以行为人的主观过错为归责要件, 将犯罪主观方面分为犯罪故意与犯罪过失。

(2) 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民事责任是指注册会计师特有的、在自身有过错或无过错的情况下出具了虚假报告而给委托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害, 而应由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属于侵权的民事责任, 不包括违约、违反保密义务等非注册会计师行业特有的行为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3) 行政责任的归责原则, 行政责任多为过错责任, 因此适用于注册会计师的行政责任归责原则, 应以采用过错责任原则为主。

三、明确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应对措施

我国注册会计师目前面临的诉讼危机的主要成因在于: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归责方法不明确, 相关法律的法律地位较低, 为此, 应进一步明确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其应对措施如下:

1.建议在《注册会计师法》等相关法律中明确规定注册会计师的民事法律制度, 对在审计失败后注册会计师的责任与非责任、过失与欺诈、重大与普通进行明确的定性、定量的区分;规定如果注册会计师严格按照独立审计准则执行了审计业务, 则对审计失败没有责任, 否则应负过失或欺诈责任;如果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掩盖事实真相或者规避既有的质量控制程序导致审计失败, 就属故意, 应界定为欺诈, 否则为过失。

2.对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归责应强调过错责任原则, 以消除对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不确定性。建议在《注册会计师法》等相关法律中明确规定只要注册会计师严格遵循了独立审计准则出具审计报告, 就不应承担法律责任, 除非主观上有过错 (过失或故意) 。

3.明确承担民事责任的范围, 将目前注册会计师承担的连带责任改为有条件的比例赔偿责任。美国《私人证券诉讼改革法令》将注册会计师由过去的承担无限责任改为目前较缓和的比例赔偿责任, 为促进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 使其权利、义务相对称, 建议可根据不同的主观程度采取不同的赔偿方式, 并在《注册会计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重大过失若是出于故意, 且与被审单位构成共同侵权, 则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若没有形成恶意串通, 就承担补充责任。并明确规定在验资业务中, 注册会计师应按照实际不符部分承担责任, 而不是按证明多少赔偿多少。

4.建立相应的程序性规定及法定的由专业人士所组成的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鉴定机构。对于注册会计师承担法律责任的认定, 建议可采取以下程序来处理对注册会计师的指控或诉讼:

(1) 直接向司法部门起诉的, 司法部门在遇到复杂案件时, 应征询专家鉴定委员会的意见, 以确定责任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 相关的行政责任由财政部门确定。

(2) 相关部门检查发现注册会计师违反法规的行为后, 根据其行为的性质, 由财政部门或移交司法机关作相应的处理。

(3) 建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成立专家鉴定委员会, 作为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界定的权威机构, 该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应同法医鉴定等司法鉴定报告一样, 可成为庭审的有力证据。

5.规定特别的诉讼时效期间。注册会计师提供的是一种专业性服务, 其业务具有很强的时效性。如按民法通则对诉讼时效的一般规定, 则诉讼时效为二年, 从其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时起计算, 但是, 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则不予保护;而目前审计准则规定审计工作底稿和档案的保存期一般为十年, 这与民法对诉讼时效的一般规定是矛盾的。

安然事件后催生的美国《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将诉讼时效规定为发现违法行为后2年或违法行为发生后5年内提起诉讼, 超过这一期间法院不再受理。这一时效规定一方面考虑到了注册会计师业务报告时效性强的特点, 一方面也有利于督促受害人及时行使权利, 维护社会经济关系的稳定, 另外也考虑了合理保证利害关系人的合法利益, 建议我国可参照美国的立法对注册会计师民事诉讼时效做出特别的规定。

摘要:如今, 由于企业经营失败或者因企业管理当局舞弊造成破产倒闭, 投资者和债权人蒙受巨额损失, 从而指控注册会计师未能及时解释或报告这些问题, 并要求其赔偿有关损失的案例很多。注册会计师的职业性质和其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决定了注册会计师承担着比其他职业更多的法律责任。本文通过对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探讨, 提出明确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应对措施。

关键词: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归责原则

参考文献

[1]赵宝卿.注册会计师审计法律责任研究.审计研究, 2002, (3) .

[2]苑福秋.浅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的法律责任.公司法律评析, 2002, (8) .

[3]柴祛.关于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法律责任的思考.中国注册会计师, 2003, (10) .

14.注册会计师前景分析 篇十四

被国内财会类专业人士称为考试难度第一、含金量第一的注册会计师考试,近年来平均通过率在10%上下。而2006年税法通过率为17.34%,第一次超过了经济法而居各科目之首。因此,笔者预测2007年税法考试的难度会略有增加。

一、把握2007年教材的变化

《税法》考试教材每一年都会随着税法政策的变化和调整进行相应的变动,新增知识点和新修订的知识点一直都是考试的重点内容,考生必须关注。因此,考生一定要把握好2007年的教材变动,2007年教材的主要变化点如下:

(一)消费税的征税范围由原来的11个税目增加为14个税目,部分税目的税率有所调整;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出台了新的暂行条例,主要变化内容是扩大了纳税人的范围和单位定额的提高;

(三)《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更名为《车船税暂行条例》,相关内容也有些变化;

(四)企业所得税的扣除项目(如工资费用、公益救济捐赠)有所调整,纳税申报表及附表的填列方法有较大变化;

(五)个人所得税中对转让房产补充了部分规定,年收入达12万元的个人应自行申报。

二、统揽全局、融会贯通

2007年新大纲一开篇就提出要通过考试证明考生具有相关的知识和技能,因此,2007年考试命题的总趋势仍然是全面涉及、章章有题、考点交错、综合性强、突出实际应用性。这就要求考生在复习过程中要统揽全局,复习的知识应全面、系统,并且要注意知识间的融会贯通。比如:流转税中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三个税种在考试中经常以综合题型出现,考生经过学习必须能够区分三个流转税征税范围的不同,在此基础上才能正确运用每个税种不同的政策规定合理计算应纳税额。增值税和营业税是两个互斥的税种,一项应税行为要么交纳增值税,要么交纳营业税。尤其对兼营行为和混合销售行为,要区分好是增值税应税行为还是营业税应税行为。消费税由于征税范围的选择性和征税环节单一性的特点,增值税具有征税范围广泛性和多环节征税的特点,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应税行为一般是包含关系:交纳消费税的应税行为也会涉及增值税,但涉及增值税的应税行为不一定需要交纳消费税。

三、抓住重点、难点

各税种在实际应用中的地位决定了税法考试的重点目标。我国实行双主体的税制体系,决定了流转税和所得税是各方面关注税法的焦点。因此,流转税中的三个主要税种和所得税中的三个税种在考试中必然分值很高,这些税种的相关规定和相互联系,是出现计算题和综合题的基本源泉。

(一)跨章节对税法规定的应用依然突出

2007年大纲要求掌握同一经营活动涉及多税种的相互关系和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考生在对各个税种全面复习时要关注考点的链接。各章节中知识点的联系是考试的难点内容,也是重点内容。

(二)2007年的税法考试大纲要求考生“准确无误地填列各主要税种的纳税申报表”

这是以往大纲没有特别强调的内容,以往考试只是强调掌握报表,但没有做出如此明确细致的要求。主要税种即是流转税和所得税。由于增值税、消费税等报表比较简单,考生复习时难度不大,多加注意即可,所以笔者认为,掌握主要税种申报表的关键是所得税申报表的各行内容、计算中的顺序和相互关系。对于所得税申报表各项内容计算顺序的掌握是考生要重点关注的问题。2007年所得税申报表还发生了较大变化,填报上出现综合题的可能性非常大。

四、学习方法和考试技巧

(一)心情愉快地学习

考生在学习过程中心情愉快,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怎样才能做到愉快学习呢?笔者认为:

1.不要把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作为学习的惟一筹码

学以致用,从事财务工作的人员都知道,税法知识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和青睐,财务岗位一种新的岗位正在应运而生——税务总监,这说明了纳税人对税法知识的渴求和对人才的重视。因此,通过学习税法知识,可使自身的税法知识更加完备、健全,为成为一名称职的财税人才奠定良好的基础。有了这样的心情,自然学习时主动释放压力,便可以饱满和愉快的心情迎接挑战。

2.为学习创造良好环境

对于成年人来说,在辛苦劳累之余还需要利用好业余时间充电,但由于工作和生活中的各种应酬较多,所以尽量躲避嘈杂的场景,要找一个清静之处安心学习。

(二)借鉴以前年度考题,以适应考试出题方式和解题思路

注册会计师考试有其自身特点,出题覆盖面广,解题思路灵活。能够作为考题出现的均为比较经典的命题,有独到的考点设置和一定的难度。了解考题真题的命题、答案和解析,一方面可以了解考试出题方式,适应考试难度和经典考点;另一方面可以掌握解题思路。在借鉴历年老题过程时需要提醒的是:

1.关注历年重要的知识点

重要知识点往往会反复以不同形式出现,以往考过的考点不一定这次或以后不再考,经典考点会变换形式在多年的考试中重复出现,考生要注意灵活掌握。

2.注意政策变动导致的解题变化

在学习以往考试真题时注意一些政策法规随时间的变化已有所改变,不能照搬答案死背,要有拓展视野、与时俱进的思路。

(三)注意复习的思路

教材的内容排序不一定适合复习思路,复习时注意将内容整理为便于掌握和记忆,所以在学习过程中分阶段整理,尤其是一些共性的内容要联系起来复习;特别的内容要特别记忆。考生在复习时也要把一些各章散乱的内容串联起来对比记忆,特别要注意各章节有联系的内容,这往往是容易出综合题的考点。比如,内资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外资企业收入和各项扣除项目、税收优惠政策的差异;再比如,对于单位房屋租赁行为,既涉及营业税,又涉及与之相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同时还涉及房产税,对类似的知识应注意总结。

(四)多做练习题

有人对于税法这门课程介绍的考试心得是:做题、做题、再做题。笔者认为,这一点都不为过,习题演练是适应考试的必要步骤。近几年在考试之后,许多考生都反映题目简单,但时间不够,难以完成,这和平时习题演练不够是有一定关系的。习题虽然不是考题,但可以让考生见多识广,增加考试的适应性。习题中贯穿着大量的考点,也可让考生通过练习发现复习死角,通过做题提高做题的熟练程度。在做题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一道题多练几遍

考生做练习题时不要只做一遍,隔一段时间后再反复做一遍或数遍,考点印象会更加深刻,熟练度会增强,而且能够检测出自己是否真正掌握了知识点,做题速度是否有所提高。

2.注意参阅答案后面的解析

做题后不论练习时自己做得是否顺利,都要看答案后的解析,熟悉其中蕴涵的考点意图和政策规则,这能加强考生对税法规定的认识深度,提高考生的应变能力;但一定注意尽量不要在思考前直接看答案。因此,考生在考试前务必多做习题,通过练习发现复习死角,加深理解和掌握,摒弃死记硬背,学会举一反三。

(五)选择适合自己的辅导班

1.网校授课

现在非常流行网校的辅导班,在网上可以随时、重复听课。考生如果没有时间,还有时间自己补漏,这大大方便了广大平时工作非常忙或经常出差的考生。但这类学习方式容易使人懈怠,类似于“书非借不能读也”的道理。而且,枯燥的学习同时容易使人“开小差”。

2.面授授课

面授听课需要将学员定期、定点集中在一场所完成授课,对学员的时间要求比较高,但其突出的优点是:(1)和老师面对面,利于问题的沟通和交流。(2)有利于养成挤时间的好习惯,面授有时间限制,为了跟上进度,考生一般会挤时间来听课学习。(3)有利于激发个人学习的动力和兴趣,和许多考友在一起,看到大家都在孜孜不倦地学习,可以激发动力和兴趣。

这两种授课方式各有利弊,学员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方式,以取得最佳学习效果。

3.考前串讲

权威的考前串讲一定要参加,这不仅是考生答疑补漏的最后一次机会,更是把握考试思路的关键,要学会分析串讲老师话中的意思。

五、考试技巧

考试时应该认真审题,看清条件、发现隐蔽考点、答题时不要纠缠于难解的难点,尽可能先易后难进行答卷。由于税法考试题量大,考生不可能有检查复核的时间,故填写答案时要力求稳、准、快。要仔细审题,看清题目要求 。在答题时,要注意分配好时间进度,客观题解题时间一般安排在40分钟以内比较合适。在做主观题答题时,可先选自己熟悉或容易得分的题目或步骤答。如果出现前面步骤计算出来的数字是后面步骤计算要采用的条件,笔者习惯称之为关联性考点。计算、解答关联性考点时,前一步骤的错误会导致后一步骤答案的肯定错误,因此,考生在遇到关联性考点时,对每一步骤都要追求100%的完整性和正确性。而有些考点之间没有延续性和关联性,可称之为非关联性考点,考生可以放心跨越顺序解答非关联性考点。如一些小税种及个人所得税(除个体、承包、个人独资合资外)一般分步给分,往往前步骤的答案不是计算后步骤答案的前提,得分容易;这两年考题的计算、综合题型,都列明了考生必要的解题步骤和给分点,考试时可针对自己熟悉的步骤和给分点答题,避免在难题上耗时太多,而没时间解答简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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