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阅读活动方案(共12篇)(共12篇)
1.未成年人阅读活动方案 篇一
关于未成年人夏日活动方案
各部门:
为了做好今年暑期关心下一代工作,经研究决定,关工委将举办暑期未成年人夏日活动。现将活动方案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为了让职工子女深入直观了解我市交通运输建设发展情况,增强自豪感和主人翁意识,激励其刻苦学习,为实现伟大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二、活动时间
7月底至8月初
三、活动对象
职工子女
四、参观地点
市交通规划展示馆
五、有关事项
1、各部门要积极组织本部门职工子女报名参加。
2、职工子女在活动现场注意保持环境卫生,遵守秩序。
3、报名联系人:,联系电话:。
特此通知。
2.未成年人阅读活动方案 篇二
一、网络阅读是未成年人阅读的新天地
据2012年4月19日发布的,由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组织实施的第九次全国国民阅读调查结果显示,0—17周岁未成年人图书阅读率为83.1%,比2010年的82.7%略有上升,而特别指出的是,网络在线阅读、手机阅读、电子阅读器阅读、光盘读取等数字化阅读方式接触率,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其中网络在线阅读的接触率增长幅度最大,增幅达65.2%。不言而喻,网络阅读的影响力一日千里,与日俱增。让我们看看网络阅读究竟有何魔力吧!
1、丰富性与互动性
信息的丰富性是人们对网络的最深体验。互联网上具有一种百科全书式的资源,我们几乎可以找到涉及人类生活的所有方面的各类信息。对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的未成年人来说,可以说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学之不完的知识宝库。网上资源可以与世界上任何一个最大图书馆相匹敌。网络阅读正在成为青少年获取各种知识的最佳来源和传统文本阅读的延伸和补充。
网络阅读的重要特征之一,是网络提供了较为平等的双向信息交流模式。网络的理念是平等和共享,交互性为中小学生提供了更为开放的互动空间,尊重每一个独立个体的话语权。为人们获取、运用知识的能力、信息加工能力、科学研究能力以及掌握和运用创新方式的能力提供的平台。因此,从这一意义上说,“互动是网络阅读的生命”,阅读真正成为个性化行为。
2、人性化和选择性
网络阅读与传统的阅读相比,在形式上提供了一种更人性化和个性化的阅读环境,它有着操作自如的阅读界面,字号、版式等可以任意调整。在内容上它还可以加入很多动态的东西,如精彩的多媒体插图、背景音乐、影视动画。在形式上又具备了印刷媒介无法比拟的互动性和高参与性特点。超文本链接方式,强大的检索功能,使读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与需求,将信息进行筛选、加工、多角度、多视点地构建自己的知识体系。这些特征适合现代快节奏的生活方式。也适应未成年人追求个性、效率和时尚的心理特点,易于提高未成年人阅读的兴趣。
互联网上的信息资源丰富而又庞杂无序。面对着信息的海洋,人们必须学会通过全面深入的审视继而作出能动性选择与判断。因为如果不具备良好的判断力,则有可能被垃圾信息所淹没。通过网上阅读,人们在不断提高网络技术使用和鉴别优劣网络信息的能力的同时,学会在有限的时间内接收到更多、更新、更有用的信息。未成年人在网络多元化的价值观体系下,学会了鉴别,学会了选择。
二、网络阅读对未成年人的负面影响
网络是把双刃剑,既能给未成年人带来学习的革命,但是信息资源的组织和管理使用方面的负面影响却也日益凸显。
1、信息的庞杂无序加重了未成年人信息选择的困难,降低了阅读的目的性
不可否认,网上阅读确实是件极其惬意的事。无比丰富的资源在等待着我们,浏览器中满网页飞舞的文字、图片,让我们永远都不必担心哪天会没有材料可阅读。但是,必须明确的是,阅读的最终目的是能有所获,能达到识别与记忆,大容量的信息是影响记忆能力的一大障碍。大量的信息压向心智尚未成熟的未成年人,他们能否承受,又能记得住些什么呢?正如T·洛扎克在《信息崇拜》中所言:“信息,到处都是信息,惟独没有了记忆的头脑”。的确,信息太多,容易使人在空洞零散的事实面前眼花缭乱、无所适从,当然,“头脑也就只能成为信息的跑马场”了。
2、浏览逐渐取代阅读,形成“浅阅读”时代
网络阅读的非经典性来自于自身的明显缺陷。网络的理念平等自由与共享,已经不像传统媒体那样受政府控制,因为缺乏系统的编审与校对过程,任何人都可以在网络中发表文章。这种控制力的消弱直接导致了互联网的多元文化特征,这种多元文化特征代表了各种文化之间的平等共存,在网络上主流文化与非主流文化、主流价值观与非主流价值观没有现实生活中那么清晰的界限。控制力削弱的另一个后果是网络信息普遍缺乏系统性和条块性,青少年在网络文化中体验不到连续的、稳定的认同感,反而接收到的是间断的、浮动的、零散的“自我感”。网络阅读作用于感官而不是作用于心灵的特点,网络阅读这种碎片式的阅读,很难像传统图书那样进行深层次的心灵交流和沟通,缺乏对于灵魂的震撼。
三、图书馆引导中小学生网络阅读的措施
鉴于网络阅读广泛的社会性,网络作为一种全新的信息载体,相对于传统纸质阅读,视野更为宏阔,获取资料更为快捷,交流更加迅捷。评价更加多元,对激发青少年学习的兴趣与积极性,优化认知结构.提高思维能力、自学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有不可替代性,、但对青少年的不利因素也不可估量.我们不能因噎废食,全社会都有责任为中小学生及广大未成年人提供帮助,尤其是具有社会教育职能的图书馆,应当担起社会责任,提供解决问题的新思路,从一种全新的视角来审视网络阅读,创造良好的阅读环境,积极引导中小学生网络阅读向健康的方向发展。
1、少儿图书馆应该成为中小学生网络阅读的引导者和保护者,优化整合网络资源
少儿图书馆作为公益性社会文化教育机构,应紧密结合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有针对性地对大量的信息资源作出专业性判断,发挥引导者和保护者的作用,为青少年提供值得信赖的阅读文本。选择的内容尽量突出知识性、趣味性、教育性。通俗性,强化网络资源的优化整合,形成与图书馆传统文献资源的优势互补、相辅相成,组成信息资源保障体系。
2、开展信息素质教育,提供智能化访问与服务
多媒体电子阅览室的馆员要及时发现阻止未成年人不安全操作和违规上网行为,并对未成年人进行计算机培训教学,帮助他们了解网络资源.减少上网的盲目性;通过定期举办网络知识和技能讲座等形式介绍电子出版物的知识和使用方法、网络信息资源的种类与特点等知识,从而指导青少年学会利用信息检索工具从网络获取所需信息,并有效使用信息。
网络也像图书馆与书店一样,只是阅读的工具。图书馆的工作人员要培养未成年人读者学会正确的阅读方法,并能够自主地进行网络阅读,还任重而道远。但我们有理由相信,伴随着网络的不断普及和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阅读的局限性会得到不断的弥补和完善,让青少年从网络中汲取更加丰富的营养,使网络成为青少年完成学业、健全人格、快乐成长的工具。
摘要:在网络时代,互联网已经成为少儿图书馆为未成年人读者服务不可或缺的新平台。少儿图书馆应切实科学引领并提高中小学生网络阅读能力。
关键词:少儿图书馆,中小学生,网络阅读
参考文献
[1]张柏华.浅谈少儿图书馆青少年读者网络阅读指导服务[J].江西图书馆学刊,2010(2).
[2]鲁英芳.图书馆应加强青少年网络阅读的引导[J].图书馆学刊,2011(2).
3.未成年人阅读活动方案 篇三
盐城市艺术高级中学
为贯彻和落实省文明办《关于在全省开展未成年人文明礼仪养成教育的意见》文件精神,我校结合校情,拟开展相关教育及实践活动,现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14年9月至2015年9月
二、活动主题 学礼知礼 守礼明礼
三、组织领导 组
长:曹洪波
副组长:曹玉祥
徐曙光
朱林军
组
员:万海霞
杨
莉
倪
瑾
倪文武
陆皓月
范晓云
商汉芳
王
芹
储亚梅
各班班主任
四、活动参加对象 全校学生
五、活动具体安排(括号后是负责部门)
1.9月中旬开始,组织各班先学习“八礼”的具体内容,按照不同年龄段,对照“八礼”要求,请各位班主任利用早读、班会课带领学生诵读,并作为语言训练的内容。(年级部)
2.组织开展“仪表之礼”培训,教育引导他们做到面容整洁、衣着得体、发型自然、仪态周正。(年级部)
3.组织学生集体到多功能报告厅,听关于“八礼四仪”的讲座。(团委)4.组织各班级出黑板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最美艺高人”,并请各位班主任开展以此为主题的班会。(政教处)
5.10月中下旬,组织学生进行“餐饮之礼”的评比,引导他们讲究卫生、爱惜粮食、节俭用餐、食相文雅。学校将由各班班主任事先培训每位学生的就餐礼仪,教育他们餐前正确洗手、餐中不讲话、不乱吐食渣,餐后收拾自己的餐具,及时漱口、擦嘴。请评委(万海霞、陆皓月、倪文武、周亚林、许秀明等)对学生中午在校就餐的表现作评比、评价,对不同程度的学生都做点评。(政教处)
6.10月中下旬,组织安排“观赏之礼”的培训和实践,结合我校每年10月底开始我校学生的体艺活动月活动,让学生学会观看文艺表演和体育比赛时遵守秩序、爱护环境、专心欣赏、礼貌喝彩。(团委)
7.10月下旬组织开展“待人之礼”培养活动,主要教育孩子尊敬师长、友爱伙伴、宽容礼让、诚信待人。(年级部)
8. 11月组织开展“仪式之礼”培训,主要结合“我向国旗敬个礼”活动,教育引导学生讲究文明礼仪,做到按规行礼、心存敬畏、严肃庄重、尊重礼俗。(政教处)
9.12月上旬,组织培训“言谈之礼”,主要教育学生用语文明、心平气和、耐心倾听、诚恳友善。组织开展“行走之礼”的培训和评比活动。还是以班级为单位,引导他们人人遵守交规、礼让三先、扶老助弱、主动让座。要求能在校园内开会、做操、上微机课等集体活动必须学会排成一路纵队,走路时不要东张西望。在乘公交车的实践活动中,学会主动让座、学会认识各种交通标识,能自觉遵守交规。上下公交车学会礼让,不争抢座位。(关工委)
10.12月总结评比各班的文明礼仪之星,给礼仪养成好的学生制作橱窗宣传板,让他们成为全体学生学习的榜样。(团委)
六、重视宣传,注意活动开展过程中资料图片的收集和整理,并把好的做法上传到校园网上,该项工作由高中部分请王景洲负责,初中部请陆亚男负责。
盐城市艺术高级中学 政教处、关工委、团委
4.未成年人阅读活动方案 篇四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阳光社区根据实际情况,把构建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的教育链接机制作为根本着力点,利用寒暑假、双休日,组织未成年人开展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科技制作、公益服务,参与学习雷锋、做“小小志愿者”等活动,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特制作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学校教育、家庭教育与社区教育相结合;全方位、多渠道地开发社区德育资源,努力构建齐抓共管、立体开放的社区道德建设的教育管理体系,营造良好的育人大环境,达到“社会育人”和“育社会人”目的;使学生具有良好的公民道德意识,在社会实践中成为文明的小主人,健康的小主人、劳动的小主人、学习的小主人。培养未成年人的基本道德观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为宗旨,以完善未成年人生活学习环境、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为出发点,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立足现实,面向未来,开拓创新,努力将未成年人教育引导成为有道德、有理想、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领导机构
为有效推进本次活动顺利有效开展,特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志愿者:
三、工作内容
(一)活动开展:
1、用假期时间,积极组织广大青少年参加好读书、读好书活动。可通过开放图书室、家长带孩子走进新华书店、用压岁钱购好书等形式,一同读好书、用好书,增长知识,开拓视野,营造良好的读书氛围,度过一个愉快而有意义的假期。
2、利用节假日如:端午节,纪念爱国诗人屈原、“八一”建军节,增强青少年对社会主义祖国、中国共产党的朴素感情。“三八”节,社区倡议辖区的未成年人为妈妈献上自己的礼物,表达对妈妈的爱。“五一”劳动节,组织辖区青少年参加义务劳动,使未成年人亲身体验劳动的光荣。“六一”节,组织儿童文艺汇演,以鲜活的场景向广大群众宣传关爱未成年人,树立“儿童优先”的意识。“七一”党建日,组织老党员对辖区的未成年人进行爱国主义教育。
3、利用寒暑假、双休日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象棋、围棋等智力体育竞赛,达到开发未成年人思维和兴趣,充实未成年人假期生活的目的。
4、组织未成年人开展社区篮球比赛,健身长跑等体育活动,锻炼学生体质和毅力。
5、举行未成年人科技制作大赛,为未成年人提供充足的机会和场地,激发未成年人的创新意识。
6、组织未成年人加入社区志愿者行列,参与学习雷锋,做“小小志愿者”,积极开展关老敬老等志愿者活动,增强未成年人的社会责任心和爱心。
(二)活动宣传
1、利用社区市民学校,创办“母亲课堂”,普及社教知识,传播科学的教育理念,结合“文明社区”、“五好家庭”等创建活动,组织“争当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宣传实践活动,提升家庭教育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2、建立健全社区教育委员会,按照“五个一”要求指导未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依托辖区各单位设施、资源,组织辖区内未成年人开展各类假期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引导青少年参与力所能及的社区志愿者服务活动。
3、通过学校板报,社区公告栏等方式,向广大未成年人宣传所举办的活动,使未成年人了解活动内容,吸引未成年人积极参加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各项活动。
(三)活动目标
1、健全德育网络,强化校园文化,形成全员育人、环境育人的氛围。
2、以创新型课程为切入,开展丰富多彩的德育活动,确立班队文化、学校文化,凸显教育实效。
3、加强基础道德建设,培育民族精神、诚信品质,从而养成学生良好的心理品质、文明礼仪、关爱他人、感恩长者等素养。
4、建立科学合理的德育评价体系,积极开展德育科研,将德育融于课程改革过程中,加强德育工作在各学科教学中的渗透力度。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加强领导,尽快将工作开展起来。建立学校、社区、家庭联系网络。建立健全社区未成年人思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职工作人员,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做到与其他重要工作同部署、同要求、同考核,确保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2、制定计划
社区和各学校组织要求结合实际,共同制定切实可行的假期活动计划。通过《给家长的一封信》,明确各项活动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及具体要求。以得到家长的支持,配合社区将假期活动顺利开展。
3、精心组织
活动中,要以人为本,精心组织,注意安全。要求每次活动有专门的记录和总结,并将工作总结上报到社区,说明组织未成年人开展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科技制作、公益五福等文体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情况。
4、贵在坚持,常抓不懈。
德育工作贵在坚持,要坚持在学校工作的各个方面渗透德育,不能“一阵风”、“雨过地皮湿”,学生出现问题抓一抓,考试期间放一放,此一时彼一时地重视德育工作。要找准德育的载体,充分挖掘其内涵,坚持数年,抓出成效。要在坚持中实现与时俱进,不断丰富发展德育的新内涵。适时地调整德育工作的具体内容和方法,把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真正做进未成年人心里。
五、需要资源 需要资源包括:
人力资源:需要包括活动领导人员;活动策划者和活动组织者;社区未成年人;活动会场布置人员;宣传人员;活动记录人员等。物力资源:需要活动组织经费;活动组织场地;活动设备;活动物资等。
六、资金预算 省略。
七、工作目的
5.未成年人阅读活动方案 篇五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根据各级各部门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宗旨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振兴的希望。青少年的成长和进步,关键在于思想道德素质和道德养成。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主题实践活动,旨在围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核心,教育和引导广大未成年人逐步养成良好的道德习惯,从身边的事情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激发青少年的互助、友爱、奉献、进取精神。在自觉实践和自主参与中增强道德意识、强化道德养成,践行道德规范、提高道德素质。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入广大未成年人心中,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深入发展。
二、活动主题
“做一个有道德的人”。
三、加强领导,建立组织领导机构
为确保“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主题系列实践活动的有效实施,我校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宋宜秀
副组长: 厉晓峰 张庆祥 王瑞明 王家华
成 员:教导处成员、各年级主任及各班主任
四、活动原则
1、按照简单易行、切实有效、就近方便、力所能及的原则;
2、与“做一个有道德的人”相结合的原则;
3、体现学生的日常学习、生活,在家庭、学校、社会开展实践活动的原则。
五、活动主要目的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际出发,遵循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动员全校学生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积极参与多种形式的道德实践活动,从身边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自觉践行道德规范,增强道德意识,养成良好习惯,培养高尚品质,做一个有道德的人。
六、活动主要内容
1、加强未成年人待人接物及基本生活能力的培养训练
学校继续推行学生良好习惯养成教育,扎实开展“学生学习、行为习惯养成双十条”德育教育。促进学生行为规范的内化,在学习习惯方面,要求学生做到学会倾听、勤于思考、敢于提问等十条学习习惯;在行为习惯方面,养成举止文明、诚实守信、尊重他人等十条行为习惯。具体如下:
待人接物要求:
(1)、对待长辈要谦恭有礼,多和长辈交流、谈心,虚心求教,积极进取;不顶撞长辈,孝敬父母;团结同学,互助友爱;尊重服务人员,珍惜他们的劳动成果。
(2)在个人独处的时候对自己的要求不放松,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努力提高自己的自控能力。
(3)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热爱学习、热爱生活,遇到问题多看多想多问,及时向老师、父母、长辈请教,树立良好的道德风范。
(4)学会接人待物,遇见客人行礼问好,主动让路,退往一旁,让客人先行。
举止行为:
(1)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在道路、楼内行走漫步轻声、右侧行走,不打闹,不拥挤,不推搡,不大声喧哗;不购买小商贩的商品和不洁净食品;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手中有垃圾知道扔到垃圾桶
里,见到垃圾主动捡起来丢进垃圾桶;爱护公共设施,节约水电。
(2)养成良好的学习素养。坐姿端正,认真听讲,记好笔记,遵守课堂纪律,独立完成作业,考试不作弊。
(3)遵守社会公德。在教室、实验室、阅览室等公共场所不大声喧哗,讲究卫生,遵守公共秩序。
(4)不吸烟,不喝酒,不打架。
谈吐:
(1)见到长辈主动问好,同学之间谈吐文明,使用礼貌用语。不口吐污言秽语,不开过分玩笑,不给同学起绰号。
(2)在公共场所,谈吐文雅,音量适度,不打扰他人。生活自理能力:
学会自己洗衣服、学会做简单的饭菜,帮助父母承担家务劳动,做一个有自理能力的人。
2、开展美德少年星级评选
每月根据学校制定的评估制度,对各班实行量化评比,每月根据积分多少评出级部的二分之一的班级为习惯养成“阳光班级”,学校统一为其张贴笑脸标志。
3、开展日行一善道德实践活动
通过“行善、积善、扬善”的发展过程,形成健全的人格。依据年龄及知能的差异,对不同年级的学生有不同的要求:
小学一、二、三年级重在培养和教育学生语言文明,恰当使用礼貌用语,懂得“一句好话暖人心”的朴素道理,懂得要保护自己,感知善的意识。
小学四、五、六年级重在培养和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能感知善的快乐,在积善的过程中初步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
4、组织开展“向国旗敬礼,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活动
5、组织学生进行“节日小报”创作
根据不同节日的类型,如传统节日、法定节日、纪念日、校园节
日,特别是即将到来的儿童节、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等,充分挖掘节日文化内涵和教育意义,结合学生认知规律、年段特点和实际需要,确定阶段性的小报主题,组织学生进行“节日小报”创作。
招贤镇中心小学
6.未成年人阅读活动方案 篇六
关键词:刑法修正案 (七) ,罪刑相适应,数罪并罚
古语云: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未成年人是世界的未来, 是人类社会的希望。促进未成年人的各种权益、让他们生活在和平与幸福的环境里, 是我们不可推卸的责任。多年来, 我国一直致力于通过立法来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利益, 进而使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法制化、规范化。第262条之二的设置, 是我国致力于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又一重要立法举措, 具有相当的必要性与合理性。但是该条在罪状表达和法定刑设置等方面也存在不足, 故本文就此两方面展开讨论, 提出完善该条的建议。
一、罪状表达的缺陷
立法者表明设立该条的目的是为了维持社会治安秩序, 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且该条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故该条保护的首要法益应该为未成年人的自由权利。但是由于行为的复杂性, 行为人在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法活动时, 可能侵害多个法益, 符合其他罪名的构成要件。为了更明确地分析本罪与他罪的界限和本罪的犯罪形态问题, 本文将本罪的行为分为两个阶段, 即组织阶段和违法阶段。
(一) 组织的复杂性
“组织”一词涵义丰富, 可包含的手段多种多样, 行为人采用不同的组织手段, 其行为可能符合的构成要件不同。该条对犯罪手段的表达空白, 可能使该条与其他条文产生冲突。
首先, 不法分子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法活动, 先要找到可以被利用的未成年人。那么他们可能采取拐骗儿童, 收买被拐卖的儿童、收留流浪未成年人、“租用”未成年人等手段。无论是拐骗、收买还是收留, 只要行为人有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故意, 对未成年人实施了控制的行为, 就构成了第262条之二的既遂。而前述行为, 可能符合了拐骗儿童罪、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的构成要件。
其次, 不法分子为了促使未成年人进行违法活动, 会采取多种手段。这些手段通常包括骗、诱、关、饿、打、教等方式, 即可分为非强制手段和强制手段。非强制手段包括蒙骗、利诱等, 如以食物、玩具等哄骗引诱。强制手段包括关、饿、打等暴力或胁迫方式, 而这些强制手段可能使行为人构成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
(二) 违法的从属性
行为人有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故意, 对未成年人实施了控制, 侵害了未成年人的自由权利, 即构成第262条之二的既遂。同时, 行为人的组织行为还侵害了其他法益。违法活动的实施者是未成年人, 行为人是组织的实施者。是否“进行”, 判断的基准是未成年人。由于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民事法律地位和刑事法律地位有着明显不同的规定, 使得未成年人的责任能力与认知能力将成为判断行为人是否符合其他罪的构成要件的重要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对未成年人的定义是18周岁以下的公民, (1) 而我国《刑法》对自然人刑事责任能力的划分是以14周岁和16周岁为界。 (2) 所以, 根据被组织者的特性, 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存在3类犯罪形态。即以14周岁、16周岁和18周岁为界, 未成年可以分为3个阶段, 在不同的阶段, 行为人可能成立相关具体罪名的间接正犯、教唆犯或者共同正犯。
1. 间接正犯
根据犯罪事实支配说, 正犯是对犯罪实施过程具有决定性影响的关键人物或核心角色;间接正犯是不亲自参与犯罪, 而是通过强制手段或欺骗手段支配直接实施者以实现构成要件的人。 (3) 未成年人尚处于生理和心理的成长阶段, 身心均未完全发展成熟, 往往不能够判断自己的行为是否合法, 容易受到强迫、诱惑或欺骗。行为人如果利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未成年人进行违法活动, 或者通过强制或者欺骗手段利用具有相对刑事责任能力的未成年人进行违法活动, 或者威胁、强迫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未成年人使其完全丧失意志自由从而进行违法活动, 行为人为相关罪名的间接正犯。如组织未成年人进行盗窃, 对犯罪事实起了支配作用, 无论是组织一人多次、组织多人一次, 还是组织多人多次, 其中的累计次数、累积数额和其他情节都应归于行为人。如此, 行为人在构成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的同时, 也构成了盗窃罪。
2. 教唆犯
已满14周岁且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已经成长到一定阶段, 对自己的行为具有一定的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 处于具有相对责任能力时期。行为人利用这一阶段的未成年人进行违法活动, 并不能认定其均为间接正犯。虽然处于这一阶段的未成年人仅对八种犯罪负刑事责任, (4) 但这并不影响对组织者的处罚。被教唆犯不必是达到法定年龄的人, 只需事实上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即可。 (5) 如果行为人并没有强制或者欺骗这一阶段的未成年人, 而是指示、怂恿、命令未成年人进行违法活动, 且未成年人认识到自己所进行的是违法行为, 则可能成立相应罪名的教唆犯。假如未成年人的行为符合其他具体罪名的客观构成要件, 则组织者成立教唆犯;反之, 则对组织者可按第262条之二定罪处罚。
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教唆这一阶段的未成年人进行违法活动, 如果未成年人构成犯罪, 应对教唆犯从重处罚;若未成年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对组织者可按第262条之二定罪处罚。
3. 共同正犯
已满16周岁且未满18周岁的自然人虽然在民法上仍属于未成年阶段, 但是在刑法上, 他们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处于这一阶段的未成年人, 心智已经发展成熟到一定阶段, 具有相当的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不法分子组织这一部分未成年人进行违法活动的行为与另两个年龄阶段相比, 更具复杂性。组织者除了构成间接正犯或者教唆犯, 还可能与未成年人成立共同正犯。未成年人与组织者有共同的意思, 未成年人实施了实行行为, 组织者虽然没有直接实施实行行为, 但也是正犯。例如:未成年人认识到自己所从事的是盗窃活动, 而自愿在不法分子的安排下进行盗窃, 在盗窃数额、次数或情节等达到刑法的定罪标准时, 未成年人与不法分子是盗窃罪的共同正犯。即使处于这个年龄阶段的未成年人因为刑事政策的原因, 对原本符合盗窃罪构成要件的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6) 也并不影响对未成年人和组织者是共同正犯的判断。组织者仍然要根据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未成年人的行为尚未达到刑法的定罪标准时, 对组织者可按第262条之二定罪处罚。
二、法定刑设置的缺陷
如前所述, 在组织未成年人阶段, 行为人可能构成拐骗儿童罪、收买被拐卖儿童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或敲诈勒索罪等。那么行为人运用暴力胁迫手段进行组织, 当中的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行为是否属于加重情节?行为人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行为与前述的拐骗儿童、收买被拐卖儿童的行为是否具有牵连关系?对行为人是否应该按照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和敲诈勒索罪的规定进行处罚?这些问题都与第262条之二的法定刑设置密切相关。具体分析如下:
(一) “情节严重”的认定问题
关于量刑的理论包括旧派的报应刑论、新派的目的刑论、并合主义等。 (7) 本文同意并合主义的理论。并合主义主张在量刑上, 刑罚必须与罪行的轻重和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相适应。首先, 行为人可能采取强制手段组织未成年人进行相关违法活动, 如殴打、拘禁或其他虐待行为, 这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造成极大的危害。当这些强制行为符合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等的构成要件时, 可以主张数罪并罚。但是当这些强制行为尚未构成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时, 其是否为判断情节是否严重的标准。其次, 组织的次数多少和组织的人数多寡均反映了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行为人人身危险性的大小, 这些是否为判断情节是否严重的标准。第262条之二目前的设置, 并未能很好地解决这些问题。
(二) 牵连犯的认定与处罚问题
关于牵连关系, 在理论上有不同主张, 主要包括客观说、主观说、折衷说和类型说。 (8) 本文赞成折衷说。如前所述, 在客观上, 拐骗儿童或收买被拐卖儿童的行为, 是为了进一步组织未成年人进行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在主观上, 行为人是将拐骗儿童或收买被拐卖儿童作为其组织的手段。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 应承认这种情况下成立牵连犯。《刑法》分则对大多数牵连犯的处罚原则没有做明文规定, 司法实践中采取了不同的处理态度, 但对于大多数牵连犯, 《刑法》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9) 多是按照从一重处罚原则处理。第262条之二目前的设置, 也未明确处罚原则, 这将给司法实践增添困扰。
(三) 法定刑幅度的不足
首先, 第262条之二的法定刑设置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罚金”和“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与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的法定刑相同。本文认为这样的法定刑设置不尽合理。因为两者的社会危害程度不同, 不宜设置相同的法定刑。行为人组织的乞讨行为本身不是违法行为, 刑法是因为行为人采用暴力和胁迫的手段组织未成年人和残疾人乞讨, 所以才对行为人科以处罚。而行为人组织的盗窃、诈骗、抢夺和敲诈勒索行为本身是违法行为, 同时, 行为人也可能采取暴力和胁迫的手段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这些违法活动。所以本文认为组织盗窃、诈骗、抢夺和敲诈勒索等的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比组织乞讨的行为人更大, 应该对前者科以更为严厉的处罚。
其次, 行为人是否构成教唆犯、间接正犯或共同正犯, 取决于被组织的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能力和认知能力。这种由受害者行为决定行为人行为性质的情况是不合理的, 所以不应以盗窃、诈骗、抢夺或敲诈勒索等罪对行为人进行定罪处罚。但是如果按照第262条之二对行为人进行定罪处罚, 以该条目前最高人身刑为七年有期徒刑的设置, 在前述情况下, 可能导致违背罪刑相适应原则的情况出现。
三、第262条之二的完善
(一) 修改罪状表述, 避免冲突
首先, 行为人可能采取的犯罪手段多种多样。其中, 采取强制手段的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比采取非强制手段的行为人更大。所以, 第262条之二在惩罚行为人的同时, 应该强调对采取强制手段的行为人施与更严厉的惩罚。
并且, 由于未成年人的责任能力和认知能力的差异, 行为人可能构成教唆犯、间接正犯或共同正犯。这种情况下, 应该统一以第262条之二为根据定罪, 发挥该条的作用, 避免在行为定性和罪名确定上产生混乱。
(二) 明确“情节严重”的标准
首先, 强制手段的社会危害性比非强制手段更大。应当将是否采取强制手段作为衡量情节是否严重的标准之一。
其次, 组织的次数多少和组织的人数多寡均反映了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行为人人身危险性的大小。所以, 也应当将此作为衡量情节是否严重的标准之一。
(三) 强调数罪并罚原则
首先, 承认拐骗儿童或收买被拐卖儿童的行为与后续的组织进行违法活动的行为具有牵连关系, 应对符合数罪构成要件的行为人实施并罚。
其次, 行为人采取的强制行为符合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罪的构成要件时, 也应数罪并罚。
(四) 适当提高法定刑
如前所述, 行为人可能成立间接正犯、教唆犯或共同正犯。本文主张统一以第262条之二为根据定罪, 避免在行为定性和罪名确定上产生混乱。同时, 提高第262条之二的法定刑, 使该条的法定刑与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罪的相应法定刑匹配。
综上所述, 本文认为具体条文可表述如下:
第262条之二:组织未成年人进行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
(一) 多次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
(二) 组织的未成年人人数众多的;
(三) 暴力、胁迫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
(四) 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犯前款罪, 有拐骗未成年人、收买被拐卖的未成年人、伤害未成年人等的犯罪行为的, 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参考文献
[1]张明楷.刑法学[M].北京:法律出版社, 2007, (3) :9.
[2]高铭暄, 马克昌.刑法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7, (3)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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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德]罗克辛著.王世洲译.德国刑法学总论 (第1卷) [M].北京:法律出版社, 2005, (1) :5.
[5]赵秉志.犯罪未遂形态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7, (2) .
7.未成年人阅读活动方案 篇七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为指导,紧密联系学生思想道德实际,以生命、心理和责任感教育为重点,通过系列活动的开展,推进中小学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二、活动时间
XX年5月25-7月5日,共40天。
三、组织领导
成立我校第二届未成年人道德教育活动月工作领导小组。古崇裕任组长,陈秀英、陈水兴为副组长,谭国绍、吕宁静、聂景泰、邹洁丹为成员。
四、活动项目及安排
(一)“我让青春年华承担责任”征文比赛
活动目的:强化生命意识和责任感教育,引导学生懂得对自己、家庭和社会负责,珍惜生命和美好的青春年华,立志成人成才。
参赛对象:全校学生(重点高一高二)
征文要求:观点正确,主题鲜明,重点突出,紧密结合中学生的思想生活实际,富有真情实感;以“我让青春年华承担责任”为主题,题目可以自拟;参赛作品不超过1500字,一律用a4纸、4号仿宋体打印;每篇文章的题目下标明作者姓名、所在学校和指导老师姓名。高一高二各班不少于5篇。
评选办法:学校初评并挑选10篇优秀作品报区教育局;区教育局挑选优秀作品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评出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优秀奖40名,并颁发证书。获得一、二、三等奖的文章编印成册,免费发给学生和学校;一等奖作品的指导教师同时获“优秀指导教师”称号;从获得一等奖的学生中,选拔2名学生参加广东省教育厅组织的演讲比赛。
(二)“亲爱的老师我想对您说”优秀书信评选
活动目的:增进师生之间的沟通和理解,建立和谐平等的师生关系,营造尊师重教的氛围。
参赛对象:全校学生
作品要求:观点正确,主题突出,具有真切感受和真挚感情;字迹工整,书面整洁,书信格式正确;每封书信控制在1000字以内;书信末尾写明作者姓名和所在学校、班级。初一初二高一高二各班不少于5封。
评选办法:学校对学生书信进行初评,择优报区教育局;区教育局按规定数额,择优报市教育局;举办单位组织专家,分小学、中学组,分别评出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优秀奖40名。一等奖书信在“心灵蓝天”网站刊登,所有获奖书信推荐到省教育厅,参加全省 “亲爱的老师我想对您说”中小学生书信大赛。
(三)“创建全国节水型城市”广告语创作比赛
活动目的:增强学生的节水节能意识,加强循环经济教育,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参赛对象:全校学生
作品要求:以节约用水和创建全国节水型城市为主题;观点正确,主题鲜明,言简意赅,每条广告语不超过30字;构思立意有特色;凡抄袭者,一律取消评奖资格。
投稿要求:以班为单位,每班精心挑选学生创作的广告语5条(至少),上交学生处,届时学校汇总后再挑优秀作品以邮件方式统一发送到比赛专用邮箱:dycwork@yahoo.com.cn。每条广告语后面须注明作者姓名和所在班级、学校。
评选办法:市分中学、小学两组,分别评出一等奖5-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优秀奖30名,并颁发证书。所有获奖作品汇编成册,免费发放给学校和学生。
一、二等奖广告语推荐给有关媒体发表。
(四)“环境与节水”手抄报比赛及展览
活动对象:全校初中学生
作品要求:以爱护环境和节水为主题,内容充实,书写工整,版面设计具有艺术性;手抄报单面书写,大小仿《深圳晚报》规格;手抄报文字须手写,否则取消评奖资格;每份手抄报的编办者不超过3人;报名下注明作者及所在学校。
评选办法:各班推荐优秀手抄报5份。学校初评后择优报区教育局;区教育局按分配的数额择优报市教育局;举办单位组织专家,分小学、初中组,按内容、版面设计各占50分的标准,分别评出手抄报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优秀奖30名,并颁发证书(组织奖颁牌)。同时在承办学校举行获奖手抄报展览,其中一、二等奖手抄报制成影印件,与获奖广告语一起编印成册。
(五)“聚焦可爱的校园”摄影作品征集
活动目的: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和人文精神教育,培养和发展学生特长,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全面和谐发展。
活动对象:全校学生摄影爱好者
活动方式:精心选取校园一景或一个活动场面,通过摄像镜头,从不同角度反映校园优美环境和生动活泼的文化活动,展示师生精神风貌。
作品要求:主题鲜明,富有特色;作品可个人创作,也可以活动小组等形式集体创作;照片规格不限。
作品报送: 冲洗出来,作品交学生处;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报送广州市小北路155号广东教育杂志社,参加全省中小学生“我爱书香校园”摄影大赛。作品报送时间为XX年8月底前。邮编:510045,联系人:邓志华,联系电话:020-83566011。照片背面须注明作品题目、学校、年级、作者和指导教师。
(六)中小学团体心理辅导优质课大赛
活动目的:强化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心理辅导课质量,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参赛人员:林映
比赛方式及安排:5月—6月,进行初赛;7月10日前,在初赛的基础上,前5个赛区各推荐6名优胜选手(小学、初中、高中各2名)、后2个赛区各推荐3名优胜选手(小学、初中、高中各1名),连名单及课例教案(电子文本)一并报送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王鉴同志处。9月—10月,市教育局组织全市中小学团体心理辅导优质课决赛。
决赛评选及奖励:组织专家以现场观摩的方式,从36节优胜课中评出一等奖6名(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各2名);二等奖12名(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 各4名);三等奖18名(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各6名),并颁发证书和奖杯。获一、二等奖的课例录制为dvd,免费发放给中小学。
(七)中小学教师“生命教育”优秀教案(课件)评选
活动目的:推进和强化中小学生命教育和素质教育,引导学生认识生命,珍惜生命,热爱生命,不断提高生存技能和生命质量,增强生命责任意识。
征文对象:全校班主任
征文要求:以“生命教育”为主题,体现新课标的教学理念;教学目标合理,方法恰当,符合学生认知规律和身心发展特点;教学重点突出,紧密联系学生实际,针对性强;教学程序设计流畅、简洁、新颖。附课件尤佳。
评选办法:主办单位组织专家评出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优胜奖20名,并颁发证书和奖杯。所有获奖教案由特区教育杂志社出专辑。
稿件报送:作品上交学生处,学校统一将稿件及报名表寄送到深圳市福田区商报路深圳商报印刷大楼7楼教育报刊社办公室常秀丽处。电话:83521630,邮编:518034。
(八)“毒品预防教育宣传周”系列活动
6月25—30日期间,各中小学组织开展“毒品预防教育宣传周”活动。主要活动为:组织学生参观一次禁毒教育展览;观看一部禁毒教育专题片;召开一次“不让毒品进校园”主题班会;每个班举办一期以禁毒、拒毒为主要内容的黑板报。
(九)“访问五老 学品格”dv大赛
活动目的:以dv短片。记录本校学生访问“五老”(离退休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的活动,展现我校学习“五老”精神品格、励志人生、立志成才和报效中华的精神面貌。
征文对象:全校学生
征文要求:以小组为单位开展一次访问辖区“五老”的活动,学生利用dv即时记录活动过程,自拍、自编成专题短片,长度限8分钟。
评选办法:学校将dv短片,刻制光盘,7月10日前交区教育局。主办单位组织专家评出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并颁发证书和奖品。优秀短片推荐到区电视台播放。
(十)“荣辱在我心中”主题教育
6月18—22日期间,我校组织开展一次“荣辱在我心中”主题教育。活动形式各年级自定,可结合访问“五老”、邀请校外辅导员到校举行报告会等活动进行。
五、活动要求
(一)各年级长和各班主任要加强对本次活动的具体落实,正确处理德育活动与常规活动的关系,保证各项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二)合理安排活动进程,按照要求及时报送参赛作品。6月18日前,各班按规定的数额,务必将初评后的学生征文、优秀书信、手抄报作品(活动项目中的第一、二、四项)统一交学生处。其他参赛作品按本方案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分别上交。
8.2023关爱未成年活动方案 篇八
通过本次活动,再次唤起同学们的爱心、同情心,更深刻地体会到人与人之间需要帮助、需要关爱。同时,使队员们明白,在当今现实社会中,外来务工人员、下岗职工、外出打工者以及他们的子女,需要我们特别的关注和关爱,懂得只要我们从身边小事做起,捧出一颗爱心,奉献一点爱,那么世界将到处充满爱。
二、活动准备
1、调查身边哪些人需要关爱。
2、歌曲《爱的奉献》。
3、本班贫困学生的家庭情况实录。
4、“爱心”捐款箱。
5、轻音乐。
三、活动总结:
辅导员讲话:
激动的旋律在空中回荡,拨动着每个队员的心旋。队员们,今天的主题队会开得很成功,特别是捐赠活动搞得很有意义,你们用实际行动献出了你们的一分爱心。希望以后,大家从身边的小事做起,用你们的爱心去关爱他人,让爱之花处处开放。
(六)呼号(队旗行至正中,打开,面对所有队员,中队辅导员面对队旗带领所有队员呼号)
(七)退旗(少先队员敬队礼)
9.未成年人阅读活动方案 篇九
一、立法背景
(一) 改变无法可依、无罪可定现状的迫切要求
在社会上, 一些不法分子往往采用拐骗、收买、威逼利诱等手段, 操纵、控制未成年人 (如, 各地的流浪儿童) 进行盗窃、诈骗、抢夺、敲诈骗勒索等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活动。在刑法修正案 (七) 出台以前, 如何打击此类行为成为司法部门的一大难题, 因为根据我国刑法第三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 依照法律定罪处罚;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 不得定罪处刑。”所以, 此类案件如果不构成拐卖儿童罪、拐骗儿童罪、收买被拐卖儿童罪、非法拘禁罪等罪, 则该组织者就无罪可定。司法部门只能按治安管理处罚了事。这种状况对于预防与打击此类违法行为无疑极为不利, 并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鉴于此种情形, “公安部提出, 一些不法分子组织未成年人从事扒窃、抢夺等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情况, 在一些地方比较突出, 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 损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对此应在刑法中作出专门规定予以惩治。经同有关部门研究, 建议在刑法中增加规定:组织未成年人进行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 追究刑事责任。”[1]
(二) 与国际公约保持一致的必要要求
联合国《儿童权利保护公约》规定, 各缔约国应当遵循对儿童的特殊保护、以儿童利益为重等原则来进行各国有关相应立法, 以全面而充分地保护儿童利益。该《公约》第19条还特别规定:“缔约国应采取一切适当的立法、行政、社会和教育措施, 保护儿童在受父母、法定监护人或其他任何负责照管儿童的人的照料时, 不致受到任何形式的身心摧残、伤害或凌辱, 忽视或照料不周, 虐待或剥削, 包括性侵犯”。可见, 组织未成年人进行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行为, 显属严重违背上述公约所规定的不得对儿童进行“任何形式的身心摧残、虐待或剥削”的规定, 因此, 对“组织未成年人进行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行为”犯罪化既是有效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需要, 也是履行国际公约, 与国际公约保持一致的必然要求。
二、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的犯罪构成特征
笔者认为, 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 是指组织未成年人进行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行为。以下是对该罪犯罪构成特征地分析:
(一) 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 既侵犯了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和社会的善良风俗, 也侵犯了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权, 损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笔者认为, 该罪的直接客体是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权及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间接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和社会的善良风俗。
(二) 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未成人进行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行为”。其一, 所谓“组织”, 是指组织者将未成年人置于自己的控制下, 对他们的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违反治安管理的活动进行组织、策划、指挥。其二, “组织”未成年人所采用的方式应该既包括暴力型控制手段 (如, 殴打) , 也包括精神型控制手段 (如, 恐吓、引诱者) 以及其他类型的手段。其三, 关于被组织的未成年人的数量。虽然条文只是规定:“组织未成年人进行……”, 并没有写明被组织的未成年人必须是多人, 但是就一般意义而言, 既然是“组织行为”就必须控制多数人而不仅是一个人, 否则便不是“组织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1992年公布的《关于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答》第2条规定, 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必须是控制多人。其中的“多人”的“多”是指3以上的数 (含本数) 。因此, 根据“组织”的一般含义及参照相关的司法解释, 笔者认为, 被组织的未成年人的人数必须是多人, 且人数应当理解为3人或者3人以上。
(三) 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但是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需要注意的是, 本罪中的“组织者”, 是指在组织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人。本罪的主体可以是一个人, 也可以是几个人, 关键要看其在组织活动中是否起“组织”作用。
(四) 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 一般多为直接故意, 即明知自己是在组织未成年人进行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违反治安管理活动, 且该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后果, 而仍然希望或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本罪常常以牟利为目的, 但是否以牟利为目的并非是本罪成立的一个必要条件。因为立法者设立本罪的意图, 除了维护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外, 更主要的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这些弱势群体的人身权利和合法利益。
三、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的立法缺陷及完善
(一) 犯罪客观方面:行为犯还是结果犯———入罪门槛过低
首先, 从我国现行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与《刑法》的关系来看, 后者规定的“入罪”行为方式在前两者规定的“入罚”行为方式中基本能找到。它们基本上是一种包含与被包含关系, 但是, 两者关键性的不同应表现在“情节”程度上的差异:后者对前者的衔接与提升。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方法相当于西方国家的“轻罪”。对于后者, 为了体现刑法的谦抑性和保障性, “入罪”的行为一般应是非刑事法律调整不了或效果不佳的行为。然而, 《修正案 (七) 》第八条采用了“行为犯”的立法模式, 也即规定原则上只要“组织未成年人进行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 就要“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罚金”。这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56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的部分规定并无情节上的差别。也就是说, 根据前两法与《刑法》的相关规定, 同一行为, 既可按“刑事犯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罚金”, 也可以“行政违法”“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显然, 这样的立法并没有充分地考虑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与《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 致使行为“入罪”门槛偏低, 给司法适用带来混乱和难度。
其次, 我国刑法中对盗窃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侵财型犯罪均有“数额较大的”或“多次……的”等“情节严重的”限制。一般低于该情节程度的, 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而达到该情节程度的适用《刑法》。而“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 只要“组织未成年人进行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 就构成犯罪。这样的立法可能, 一方面会导致过度刑罚, 而“过度的刑罚并不能遏制犯罪, 希望通过提高刑罚的方法来控制犯罪的想法是不可行的。我国刑法理论界对“严打”的反思已经充分证明了这个道理”[2]另一方面, 也可以说“是以基本法律的形式在扩大刑事处罚范围, ……, 这样的结果能否导致行为的萎缩?特别是法定犯、行政犯的增多?是不是也和世界范围内的刑罚轻缓化以及非刑罚化大趋势相悖?”[3]所以, 笔者认为本罪不宜采用“行为犯”立法模式, 应将“情节严重的”限制导入《刑法修正案 (七) 》第二百六十二条之二的基本犯中。这样既避免上述两方面负面结果地产生, 同时又与近年来, 我国刑法理论界所倡导的刑法谦抑原则相吻合。
(二) 犯罪主体是否包含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首先, 我们应该肯定“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的犯罪主体涵盖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即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因为任何一行为人的行为只要符合“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的犯罪构成, 则行为人都应对其相应的自身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其次,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成为“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的犯罪主体, 可以说, 相对于一般主体而言, 其是特殊主体。因为在我国《民法通则》中第18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 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 ……。”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第8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可见监护人的监护职责是一种法定职责, 一种法律义务。作为未成年人“保护神”的监护人如果组织未成年人进行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 其造成的危害更大:一方面是严重违背了其承担的法定监护职责;另一方面, 对被监护的未成年人来说是双重的打击, 既损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又会导致心智尚不成熟的未成年人的人生观、价值观的扭曲变形。同时, 也严重危害了社会公共管理秩序, 破坏了亲情伦理道德的社会善良风俗。所以, 作为负有特定法律义务的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实施了组织未成年人进行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 构成犯罪的, 其所应当接受的刑事惩罚应更甚于一般的主体。只有这样, 才更符合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身心健康宗旨!
综合以上分析, 笔者认为刑法修正案 (七) 第八条可修改如下:“在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之一后增加一条, 作为第二百六十二条之二:
组织未成年人进行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违反治安管理活动, 情节严重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
未成人的监护人犯前款罪的, 依照前款规定从重处罚。”
摘要:刑法修正案 (七) 新增设了“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 对于该罪, 本文拟从立法背景、犯罪构成特征、立法缺陷与完善等方面进行分析论述, 同时对刑法修正案 (七) 第八条的立法完善提出自己的思考见解。
关键词:立法背景,犯罪构成特征,立法缺陷与完善
参考文献
[1]该段内容引自《刑法修正案 (七) 草案全文及说明》, 来源于“中国新闻网”.
[2]黄伟明.刑法修正向何方——兼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七) (草案) 》[J].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08.06.13.
10.未成年人阅读活动方案 篇十
关于印发《“为了明天——关爱未成年人 志愿服务”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区),市级机关各部门、单位:
现将《“为了明天——关爱未成年人志愿服务”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特别要在提高志愿者征募质量、志愿服务长效管理、志愿活动切实开展上下功夫。各镇(区)、各部门(单位)个性实施方案于7月10日前报送市文明办。
如皋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0年6月29日
“为了明天——关爱未成年人志愿服务”活
动
方
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凝聚社会力量,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形式多样、切实有效的志愿服务。市文明办、团市委、市妇联、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民政局、市关工委决定在全市共同组织实施“为了明天——关爱未成年人志愿服务”活动方案。
一、活动宗旨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未成年人,坚持以人为本,引导、鼓励广大青年志愿者、五老志愿者、巾帼志愿者、社区志愿者、文化志愿者以社区(村居)为依托,以志愿服务的方式参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新途径、新方法,开创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社会化、常效化、规范化的新局面。
二、活动内容
1.假日社区德育志愿行动。志愿者利用节假日,以组织兴趣小组、开展校外教育辅导等多种形式,走进社区,对社区内未成年人开展思想道德教育、科技法律知识普及培训、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体育文化娱乐等内容的志愿服务,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的劳动意识、创造意识、环境意识和进取精神、科学精神以及民主法制观念,提升他们的动手能力、自主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利用寒暑假,组织、引导社区的未成年人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场所、参加社区公益活动、学习生产生活技能和自理自护知识。同时积极探索建立社区志愿服务的长效机制。
2.社会文化环境净化志愿行动。广泛关注、积极参与互联网、网吧、手机网络环境、荧屏声频、校园周边环境以及各类娱乐场所的监督检查工作,对违规向未成年人开放的网吧或场所,予以及时举报,并协助文化、公安等部门对这些场所进行查处,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3.关爱特殊群体未成年人志愿行动。志愿者主要对农村未成年人、流动人口家庭子女、特困家庭子女、留守儿童、孤残儿童、失足少年等弱势未成年人群体给予关心、帮助,了解这些未成年人生活的困难和学习上的需求,通过定期组织城市中的志愿辅导员对他们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文化补习,通过募集、筹措资金和物品等形式,动员组织社会各界对他们的学习和生活给予特别关爱,为他们献爱心、送温暖。
4.未成年人习惯养成教育志愿行动。进一步拓宽教育途径,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在相关社区、学校张贴未成年
人行为规范宣传海报,组织成立小分队,佩戴专门标志,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定期在所辖地区进行巡视,随时随地对未成年人的不规范行为进行及时纠正并加以教育引导,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5.家庭教育志愿行动。志愿者在区域内学校、社区、村居推行落地式家庭教育工作,开展各类专题讲座与家庭教育咨询服务,帮助广大家长提高科学教子能力。通过学校、社区家长学校和家长沙龙活动,指导和帮助所在地区的家长提高育子素养,达到自助、助人目的。
6.心理健康教育志愿行动。围绕“共沐七彩阳光,和谐从心开始”主题,组织热心未成年人教育以及从事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专业的社会人士和高校学生,组成志愿心理辅导队,通过开办网站、面对面咨询、热线电话联系等方式,面向未成年人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等志愿服务。
三、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强化领导。要站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未成年人志愿服务工作的重大意义。各有关部门要在党委的领导下,健全志愿组织机构,明晰职责,统筹规划,狠抓落实;各镇(区)、村(社区)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合力推进这项工作。
2.广泛动员,整合资源。要与构建全市志愿服务组织网络相结合,按照志愿服务的要求,突出招募重点,开展
大规模的集中招募活动。要充分发挥村居、社区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加大对重点专业和重点人群的动员力度。要充分利用各村居、社区的校外教育辅导站、爱心学校、儿童友好家园、社区家长学校、市民学校、校外实践基地等现有资源。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未成年人志愿服务活动的重大意义,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注重挖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通过各类媒体开展充分深入的报道,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吸引更多热心公益的志愿者参加到这项活动中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全方位、多层次、有重点的宣传,努力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11.未成年人阅读活动方案 篇十一
社区老年人重阳节活动方案一
随着社会老年化发展趋势的加快,在传统佳节“重阳节”和第_个老人节到来之际,_社区工会举办“九九重阳浓浓敬老情”系列活动,利用社区内独特的资源优势,组织社区老年居民、社会各阶层的老年同志,开展以“登高健身、赏菊怡情,看城促发展、记美景传文化、文艺表演等”,表彰一批热心支持社区工作和社会公益事业的健康老人,为主要内容的活动。旨在激发社区居民敬老爱老,热爱家乡促发展的政治热情。
一、活动时间:
二、活动地点:_广场
三、活动内容
1.徒步登上_山赏菊怡情看美景相约古渡吟诗作画。
2.欢度重阳看文艺表演摄影作画留记忆(以从老年人的视角把城市的变迁与发展,通过摄影、书画、作诗词等形式表达老年人对家乡十年来变化的感慨)。以上活动中,摄影、书画、诗词创作,主办方将邀请我市的专家学者进行评比并颁奖。
3.表彰10名热心支持社区工作,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健康老人。
四、参加人员
社区老年工会职工代表、社会各阶层的老年同志、市区内的老年摄影、书画、诗词爱好者。(参加登高活动的年龄:50-70之间且身体健康者,70岁以上必须有家属或有组织上的陪同方可参加)
五、主办单位:_社区居委会
六、具体活动
1.登高:5日上午7:30在_山水库入口处集合,一路上参加的老人可用照相机、书画、诗词创作等形式表达古城的变迁,参与人员须在四天内(5日下午6:00前将摄影电子稿,书画、诗词创作稿送到社区办公室,由社区统一制作成展牌,邀请专家点评、评出一、二、三等奖)。
2.表彰:下午3:20在社区会议室社区邀请的参与活动的各单位领导,向获十佳“社区文明健康老人”的老同志颁发荣誉证书。
3.文艺大联欢:下午3:30开始在会珍休闲广场看,由社区戏曲队、歌舞队、时装队表演节目。
七、参与单位:__市文明办、市老龄委,市总工会、市退管中心。
社区老年人重阳节活动方案二
一、活动主题说明
活动主题:九九重阳节,浓浓敬老情一珍重阳节主题联谊会
备选主题:九九重阳节,_一日游
人间百善孝为先,九九重阳享健康
活动目的:
1、重阳节作为中国传统的节日,又是老人节,是我们以情感纽带维护和开发顾客的最好时机。借助节日机会,把握合理主题,联络感情,促进销量;
2、通过在联谊会现场刻画美满的生活片段,引发到会者对美好生活的眷恋,从而唤起其对健康的足够重视。
3、企业形象塑造,提升企业形象,推动顾客升级。
二、活动时间
_月_日之前(_月_日重阳节)
三、邀约对象
主要邀约子女不在身边的顾客。顾客对我们的员工过节期间不忘与他们团聚这份情谊的感激和珍惜,会成为影响他们现场购买的重要因素。
四、活动重点环节、卖点及亮点
1、根据重阳节有郊游的习俗,各地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旅游营销。建议上午安排健康知识讲座大课堂,讲课卖货;中午免费午餐,下午参观旅游景点。(九九重阳自古有郊游、登高、赏菊、饮菊花酒、插茱萸习俗)
2、到会的每位顾客赠送精美的小礼品一份。
3、顾客与员工共饮菊花茶或菊花酒;
4、吃重阳糕或蛋糕;
5、现场促销政策非常优厚;(敬老套餐各公司自定)
6、购货顾客均可参与现场抽奖。
7、诗词游戏;(有奖问答)
五、相关道具、会场布置
在原开会条幅的基础上,会场悬挂中秋节条幅:
九九重阳享健康,人间百善孝为先。
父爱如山,母爱如水,一珍健康天下父母。
六、活动流程
开场前:循环播放《开场短片》。
8:30-8:50:主持人上场,介绍活动主题,介绍重阳节的传说、来历。
8:50-8:55:共饮菊花酒或菊花茶。
8:55-9:00:员工表演。
9:00-9:20:诗词游戏。
9:20-9:35放映《_专题片》。
9:35-9:45:播放《__》短片。
9:45-9:50:保健操。(让老年朋友活动一下筋骨)
9:50-10:00:播放《_》短片。
10:00-10:15:吃重阳糕或蛋糕。
10:15-10:20:主持人宣布促销政策。
10:20-11:30检测、促销、抽奖、颁奖。
七、抽奖奖项设置
各地区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顾客的需求情况,自行设计抽奖奖品。可以是公司的产品,也可以是日常实用的产品。主要目的是为了吸引顾客的购买率和宣传公司的新产品。
八、活动注意事项
1、工作人员统一工装。
2、会议过程,有空位置员工穿插就座,其余人员整齐站立会场两侧,积极鼓掌,制造场效。
3、带掌由各店长和各地区经理负责。
4、会议期间,员工不得随意出入会场及在会场内不得随意走动。
5、会议期间,不得在会场内接、打电话和收、发短信。
6、会场纪律由会场总监负责监督记录。
社区老年人重阳节活动方案三
一.活动目的:
1.使学生明白尊老爱幼的意义,增强其“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道德意识。
2.让学生懂得如何尊老爱幼,学会用行动来贯彻尊老爱幼这一传统美德。
二.活动重点:
1、认识到尊老爱幼的涵义
2、学会如何尊老爱幼
三.活动难点
1.让学生理解尊老爱幼的意义。
2.培养学生尊老爱幼意识,以做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四.活动方法:
师生互动,小组讨论、交流相结合;观看视频;知识竞答游戏
五.活动过程:
(一)导入:同学们,你们是和自己的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的?你们有弟弟妹妹吗?在我们身边是不是有很多的老人和小孩啊?特别是在我们的家里,在我们外出的路上,我们都能看到许多老人和小孩对不对,那么,我们应该怎么对待这些老人家和孩子呢?今天我们班会的主题是《尊老爱幼的美德》。
(二)你说我说——尊老爱幼知多少
1、交流:身边尊老爱幼的例子
2、老师讲解:借助多媒体课件出示尊老爱幼的事例、相关图片与知识
(1)尊老爱幼的定义:尊老爱幼指的是尊敬长辈,爱护晚辈。尊老爱幼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我们为有这样的传统感到自豪和骄傲。作为一个小学生,我们应该继承和发扬这一传统美德。自古以来,有许许多多尊老爱幼的事例,如春风一样,感染着我们,打动我们纯洁幼小的心灵。因此我们也应该用实际行动弘扬中华民族敬老爱幼的传统美德,从点滴小事做起,在公交车上主动为老人让个座,遇到老人过马路主动搀扶老人,多去看望老人、陪陪老人,对老人多些文明礼貌,多些宽容体贴等等.让我们的老人感受到温暖、幸福,让我们的社会处处充满和谐,充满爱!
(2)欣赏公益广告--《帮妈妈洗脚》
尊老爱幼是我国优良的道德传统的精华,尊老爱幼是人类敬重自己的表现。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儿童时代,每个人也都有老的一天。古往近来,多少个春夏,多少个秋冬,一代代人由小孩到老人,不管是处于盛唐还是当今社会,有一点却是共同的,那就是弘扬尊老爱幼的优良传统。下面请欣赏一则关于尊老的广告。
1)看广告《帮妈妈洗脚》。
2)同学们,看了广告之后,你想说什么呢?
3)小组讨论,在日常生活中怎样做一个尊老的好孩子。
活动总结:俗话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小孩是国家未来的栋梁。作为学生,我们都应该有责任、有义务,做到尊敬老人,爱护小孩,因此,让我们行动起来,做一个尊老爱幼的好学生、好孩子吧!
社区老年人重阳节活动方案四
一、活动主题
以“思亲敬老?友爱互助”为主题,大力普及重阳节节日民族文化,深挖节日思想内涵,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敬老爱老志愿服务活动和节日文化活动,积极营造温馨和谐、欢乐喜庆的节日氛围,传承中华情,凝聚中国心。
二、活动内容
1、开展一次以敬老、爱老为主题的道德教育。一、二年级利用班队活动课,三——六年级利用星期二的写字课召开一次主题班队会,出一期黑板报(主题:思亲敬老?友爱互助),对学生进行尊老敬老教育。
2、开展一次节日慰问活动。号召同学们利用周末,随父母亲一道看望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慰问邻近的空巢老人。组织少先队员到敬老院,为老人送去节日的.祝福,开展文化娱乐活动,丰富老年人的节日生活。
三、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班要精心安排好主题活动,通过班级微信群和QQ群加强与家长的联系,让家长带着学生一道去看望慰问老人,激发广大学生尊老敬老的情感,培养学生敬重老人、关心老人的良好品质,弘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优良传统。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班要及时将活动照片发送到德育处邮箱:_@QQ.com,主题班会教案交德育处存档备查(10月23日前)。通过新媒体及时宣传报道敬老爱老活动的情况,大力营造尊敬老人、关爱老人的社会氛围。
社区老年人重阳节活动方案五
一、活动的背景、目的与意义
在老龄化日趋严重的今天,尊老这一传统美德显得尤为重要。对于退休教师来说,他们的子女一般非常优秀,在外奔波忙碌,没有时间陪伴老人。退休教师是国家的功臣,在自己的岗位上兢兢业业为祖国培育人才。所以我们应当尊敬并报答他们。因此,在九九重阳节来临之际我们拟举办此次活动。让他们感受到来自社会的温暖,来自志愿者的温暖,并让我们的志愿者们学会感恩。
二、活动时间与地点
时间:_月_日
地点:_社区广场
三、活动的展开形式
本次活动以展览、竞赛的形式开展。
四、活动内容
1、象棋比赛。象棋是国粹也深得老年人的喜爱,举办象棋比赛可以增进老年人之间的感情。对于优胜者送上精美小礼品作为奖励。
2、书法鉴赏与交流。把喜欢书法的老教师们的好作品拿出来办一个小型书法展,邀请一些老教师们一起来欣赏交流。
五、活动展开
1、活动准备和宣传
可以让宣传部办一个以“久久温情牵手老教师”的宣传海报,贴在各个教学楼门口和社区宣传栏上。经过的人都可以看到起到很好的宣传作用。此外再联系离退处的领导争取他们的同意和支持,并借助他们的力量为我们宣传。争取尽量多的老教师参加活动。对于场地,需要我们提前与校方或院方商量好,确定那个时段我们可以用。此外为了更好开展活动可以为此次活动挑选一名主持人来掌握活动的整体动向,避免冷场。对于书画作品,通过走进社区与社区领导交谈可让他们推荐书法爱好者。在征得他们同意后把他们的作品拿来展出。象棋需要我们尽量借实在借不到可以考虑买3-4副,对于奖品需征得大家一致意见后提前安排人去购买。届时还可邀请学校领导或团委老师来作为我们的颁奖嘉宾。
2、活动举办
在活动开始前一个小时安排5-7人(可每部出一人)去布置活动场地(视参加人数多少确定布置椅子多少)如有需要需支帐篷。并将收集来的书法字画找适当位置悬挂形成一条走廊形式便于人们观看。对于象棋比赛场地需提前摆上桌子摆上象棋等待选手到来。
活动开始前20分钟每部出一人去迎接老教师。将他们带入活动场地入座(参加象棋比赛的选手们单独坐)。安排2-3人负责拿着装有纸条的盒子供参赛者抽取。每位参加象棋比赛的老教师需抽一张写有序号的纸条来确定自己的上场顺序。上午九点整由主持人宣读开场白并宣布象棋比赛开始并由主持人宣读选手入场顺序及实时的比赛情况同时书法展开始。上午十一点半时许(时间需具体情况具体确定)活动结束。由主持人宣布比赛结果,对于比赛获胜者由领导颁发证书和奖品。
最后领导作总结发言并宣布活动结束。并和志愿者合影留念。
3、活动后续阶段
每部出2-3名男生负责清理场地,将场地的垃圾清理干净。此外对参加此次活动表现积极的同学提出表扬。并在下次例会时总结此次活动的成功之处和不足之处。
六、经费预算
奖品三份(分一等奖一个二等奖两个三等奖三个)预计300元矿泉水50瓶50元象棋20_4=80共计四百三十元左右。
七、安全保障
12.老年人活动义齿修复的临床分析 篇十二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择2008年9月至2011年9月间我院收治的94例要求行活动义齿口腔修复的老年患者。其中男56例, 女38例。年龄54~86岁, 平均67.3岁。
1.2 治疗方法
①在接诊时要对患者的生理以及心理进行分析, 在制定修复方案时需要询问患者有无内科系统性疾病。如:糖尿病, 高血压等。②对患者进行详细的口腔检查, 包括全口以及局部牙齿。对于与颞下颌关节有关的患者在治疗前后还应该进行关节侧位的X线拍片检查。③详细记录检查后的口腔情况以及患者的个体情况, 特别要记录既往病史。④治疗时将患者已经松动与无用的牙齿拔除并对龋齿、牙髓病、牙周病等口腔疾病先行治疗。⑤视患者需求对给予补牙或者洗牙。并且要求患者定期复查。
1.3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 16.0统计学软件对采集的数据分析。计量资料比较使用t检验。计数资料比较采用χ2检验。P<0.05表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修复情况
94例患者中, 76例患者的治疗内容是活动义齿修复, 占80.85%;18例患者的治疗内容是固定义齿修复, 占19.15%。活动义齿在76例老年患者中修复缺牙607颗, 平均每位患者8.0颗缺牙。
2.2 义齿修复情况
76例活动义齿修复患者中, 全口义齿的患者38例, 上半口义齿12例, 下半口义齿16例, 赝复体10例。20例固定义齿总计修复38个牙单位。经分析比较, 活动义齿修复的患者数明显多于固定义齿修复的患者,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P<0.05) 。
2.3 食物嵌塞情况
22例患者有食物嵌塞或者是缺牙伴食物嵌塞, 占23.40%。其中男18例, 占81.82%, 女4例, 占18.18%。食物嵌塞者中, 男性患者明显多于女性患者,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P<0.05) 。
2.4 咬合接触关系
在76例活动义齿修复者中, 有21例无咬合关系, 占27.63%;在义齿的修复中咬和抬高的有20例, 占21.28%;上下牙间有咬合关系的也按原咬合关系修复的患者计有52例, 占51.09%。在修复时按原咬合关系进行修复的患者明显多于其他修复方式的患者。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P<0.05) 。
3 讨论
老年患者的活动义齿修复方法多种多样, 主要包括了有可摘式局部义齿, 半口以及全口义齿, 防嵌器以及夹板, 还有颞下颌关节病的矫正治疗和赝复体[1]。可摘式局部义齿缺陷明显, 不仅机械性能较差, 患者的舒适感较差, 同时也不利于口腔卫生。但是其价格低廉且易于修改, 可以为患者将来使用全口义齿提供基础[2]。固定义齿的优点是体积小且无异物感, 患者无需取戴, 对于发音无阻碍。但是缺陷也明显, 主要是适用范围小, 只是适用于那些缺牙较少且间隙小, 余牙健康的患者。咬合的重建以及颌曲线不良的矫正和防治食物嵌塞、颞下颌关节病这是老年口腔修复的重要特点。我们在临床中需要从患者口腔的实际出发来采取不同的治疗手段。纠正咬合以及食物嵌塞可以通过填塞患者口腔空隙来实现。但是对于那种缺损严重的患者就有必须要使用防嵌塞工具。修复前的咬合可以进行调整磨合。对活动义齿开展口腔修复以及消除咬合创伤, 恢复患者的颌曲线[3]。老年患者因其生理机能减弱, 在其心理以及生理上需要做特殊考虑。所以临床中不仅需要自己的医学技能恢复患者的生理功能, 还需要在治疗中掌握老年人的心态。通过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 用精湛的专业技能与丰富的医学理论知识来为老年口腔患者提供服务。
摘要:目的 分析总结老年口腔患者口腔修复特点, 提升基层医院口腔修复水平。方法 选择2008年9月至2011年9月间我院收治的94例要求行活动义齿口腔修复的老年患者, 对其临床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结果 活动义齿修复76例, 固定义齿修复18例;老年人口腔修复的主要特点是活动义齿修复的患者数明显多于固定义齿修复的患者, 食物嵌塞者中男性多于女性, 在修复时按原咬合关系进行修复的患者明显多于其他修复方式的患者, 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 (P<0.05) 。结论 活动义齿修复治疗方法 能够较好的符合老年人口腔修复的特点, 值得推广。
关键词:老年,活动义齿,口腔修复
参考文献
[1]刘洪臣.老年口腔医学.北京:人民军医出版社, 2006:64-67.
[2]苏风丽, 娄清玲.常见老年口腔修复问题的临床分析.当代医学, 2007, 6 (9)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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