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防控措施

2024-09-10

党风廉政防控措施(精选8篇)

1.党风廉政防控措施 篇一

(一)强化防范教育,增强防范意识。思想是行动的指南。在惩防体系中,教育是基础。要进行廉政风险防范,首先必须抓好风险防范教育。把教育摆在第一位,凸现了教育的重要性。

1、深入宣传发动。广泛开展主题鲜明、内容突出的廉政风险防范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组织全员学习、调研座谈、网上讨论等不同形式,教育和引导全供电段干部充分认识到:供电部门作为重要管理部门,依法享有生产经营管理权、行政管理权。有权必有责任,有权风有风险。上级机关的责问、用电客户的举报、舆论监督的质询、纪检监察机关的督察、反渎职侵权机关的审查等等情形,都有可能使供电人员在管理过程中,暴露出不当行为而产生风险。要正确理解强化廉政风险防范机制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成果;是新形势下供电部门有效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科学方法;是关心、爱护和保护干部队伍的一项重要举措。从而有效地提高供电干部职工对开展这项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以思想上的高度统一促进行动上的高度一致。

2、加强教育培训。按照“预防为主,防教结合”的工作思路,始终坚持把预防摆到前面来,突出教育预防的首要作用,真正做到“教育在前、打招呼在前、防范在前”。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把廉政风险防范列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的必修课。一方面,要加强供电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力度,稳步提高供电干部员工的整体业务素质,使其掌握各种供电管理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实质内容和管理程序,避免过错管理行为的发生。另一方面,着眼强化党性修养,大力开展党纪政纪教育。强化法制和警示教育,树立管理与风险长期并存的理念,促使供电干部员工正确对待和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使个人的管理行为不偏离法律的轨迹运行。教育供电干部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注重管理行为的规范,在用电客户各种不合理的投诉和反映中有足够的证据来保护自己。

3、开展廉政文化活动。扎实开展干部职工喜见乐见的廉政文化教育活动。通过在机关办公场所制作廉政格言、廉政文化专栏,廉政桌签,建立廉政文化活动室、电子阅览室,设立廉政建设清风墙,制作廉政学习宣传橱窗、永久性廉政建设宣传专板、廉政格言、警语牌,开展“廉政读书周”活动,召开报告会、读书演讲会,组织开展“百言警句、千人签名”活动、“廉政伴我行”知识竞赛活动、“反面典型教育”活动,组织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组织干部职工到劳教所、看守所参观等不同形式,把反腐倡廉的思想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教育结合起来,切实加强廉政风险警示和防范教育,不断强化干部职工的风险意识和防范意识,提高防范风险的主动性,使风险控制理念和方法深入人心,从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养成“办事有风格、做人有人格、行为不出格”的职业操守,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政风险意识,促使全系统干部职工尽职尽责做好监管管理、尽心尽力做实服务发展、尽善尽美做优廉政勤政,形成人人忠于职守、个个依法行政、事事高效作为、处处依法规范的法治效果。

(二)查找廉政风险,加强风险排查,消除管理隐患。风险点的确定至关重要,围绕排查确定的各类风险点,对照业务工作的各项法规制度,组织各单位、部门采取“自己找、领导点、群众提、互相查、组织评”等多种方法开展供电生产经营管理风险点查找工作,将各个岗位的风险点找准、找全。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风险的具体措施、办法及廉政承诺,形成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范机制。

1.排查廉政风险,理清防范重点。从行政管理事项、业务工作流程等方面,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逐一排查廉政风险点,经组织严格审核把关后,将风险点登记汇总,在一定范围公示。排查廉政风险要抓好“三个理清”:理清重点人员,主要是县公司,各基层供电所、县公司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理清重点岗位,主要是对外具有行使行政审批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对内具有行使人财物管理权的部门;理清重点行为,主要是“各级领导班子、重点部门、关键环节、风险岗位”上,具体责任人员行使职权的过程。一是岗位自查,不留死角。每位干部对照自己的岗位职责、工作规程,根据所在工作岗位特点,对权力运行的每个步骤、每个环节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进行自我查找,确定个性风险点,无论是公司领导岗位还是生产经营管理员岗位,无论是管理岗位还是行政管理岗位,无论是机关部室的岗位还是基层单位岗位,无一遗漏,都要认真排查并填写《廉政风险点自查工作表》。二是部门联查,梳理重点。在岗位自查的基础上,各部门按照对口业务链条,对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照以前发现的突出问题,全面梳理每个岗位、每个工作环节上的潜在风险,明确重点部位、重点环节上的高危风险点。如业扩报装管理岗位上滥用自由裁量权,对用电客户管理尺度不统一,管理的随意性大的潜在风险;电费管理岗位上不征违约金的潜在风险等。三是请人帮查,掌握动态。请检察机关和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特邀监察员、部分用电客户为查找廉政风险点工作进行“把脉”,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及时掌握地供电干部员工违规苗头、潜在隐患等动态信息。四是部门督查,不走过场。坚持深入基层一线督查、指导,采取抓重点环节、抓典型事例,召开不同人员的座谈会了解情况,帮助大家提高认识,理清思路,认真对待。重点解决“为什么要查找”、“怎么查找”、“查找后怎么办”等问题,保证查找工作落实到位。五是组织审查,公示风险。对查找出的风险点进行审查评估,对查找不准的推倒重来,并将查找出的潜在廉政风险点汇总、分类、列出纲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提交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岗位自查表》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单位自查表》进行统一审核,报领导小组审定。对未能通过审查的,要重新实施前三个环节,确保将风险点找全、找准。

2、认真评估界定,合理划分等级。梳理和汇总排查出来的风险点,根据各部室、站所的岗位职能、特点和实际工作,通过认真分析、对比和归纳,确定队伍管理、审批、管理、巡查监管、财务管理等五大风险领域,细化风险点,按照违规风险、违纪风险、违法风险三个层级,将排查出的风险点划分为三个级别。风险等级主要从两个渠道确定:一是根据各职能岗位潜在的风险程度划分等级。对可能产生违法行为的潜在风险确定为一级风险,对可能产生违纪行为的潜在风险确定为二级风险,对可能产生违规行为的潜在风险确定为三级风险。二是根据群众举报反映问题的严重程度划分等级。有群众举报、反映经调查或在管理检查、工作督查、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中发现有违法苗头的为一级风险,发现有违纪苗头的为二级风险,发现有违规苗头的为三级风险。对三级风险点,根据风险等级和类别加强监控。

3、制定防范措施,形成防范机制。围绕排查确定的各类风险点,对照业务工作的各项法规制度,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风险的具体措施、办法及廉政承诺,形成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范机制。一是进一步规范岗位职责。明晰岗位职责,使各个岗位、环节间相互衔接、互相制衡,从源头上预防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组建专门的优质评估工作组,增强管理合力,规范管理行为。进一步细化裁量标准,明确裁量权限,有效降低供电生产经营管理中自由裁量权过大带来的管理风险。针对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有效堵塞各种可能的漏洞。二是规范供电生产经营管理流程。明确各管理环节管理主体、管理权限、管理依据、工作流程等,对照实施,确保管理程序合法。规范软件应用。全面应用生产经营软件中各管理模块,努力做到不漏户不漏项,全部入机上网管理。规范管理文书应用。三是规范文书办电流程。正确使用并准确填写和制作供电生产经营管理文书,坚决杜绝口头办电,降低因文书不规范引发的管理风险。对防范岗位风险工作进行全面核查、现场指导与督促,对工作不扎实,风险排查不认真、不深入,防范措施不具体、不到位等问题责令限期整改,促进防范队伍风险工作,确保防范队伍风险工作“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

(三)完善防范机制,制定防范措施,化解权力风险。

1、建立“两个平台”。一是建立“廉政建设工作平台”。研发的软件系统主要内容要包括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纠风工作、案件管理、风险预警、检查监督、责任追究、廉政档案等模块,覆盖的范围要包括纪检监察业务工作在省、市、县三级联动,使信息传递更快更及时:“廉政建设工作平台”要与营销信息系统相连接,使供电人员在办电过程中的违规操作、违纪行为在第一时间在两个系统同时反应,以便纪检监察部门在第一时间进行掌握情况,得到迅速处理,从而有效提高执行力和管理效率。二是建立“供电生产经营管理责任制自动化考核软件”平台。根据供电部门各个工作岗位的风险点和供电生产经营管理责任制考核方法、工作要求,将供电生产经营管理分为优质服务、生产基建工程、营销稽查、供电执行、物资采购五大系列,设计考核指标,设定风险系数,设定统一的管理过错扣分标准,研发“供电生产经营管理责任制自动化考核软件”,充分利用电子管理手段,强化供电生产经营管理责任,降低管理廉政风险,并进行管理过错责任追究。“供电生产经营管理责任制自动化考核软件”要与经营信息系统相连接,利用大集中数据库,强化自动监督功能,以确保责任追究的及时性、客观性、公正性。实现管理监控的日常化、管理考核的电子化。

2.制定防控措施。围绕排查确定的各类风险点和风险等级,有针对性地完善防范措施,形成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范机制。针对岗位风险,由本人对照与业务工作相关的各项法规制度,提出防范风险的具体措施和办法;针对单位、部室风险,由党政领导班子围绕决策、执行过程和监督、检查、考核等关键环节,研究制定具体防范措施和相关工作程序,统一以流程图或表格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针对系统风险,认真研究分析本系统存在的共性问题,并结合业务工作和自身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防范风险的相关规章制度,明确防范风险任务要求和工作标准,形成廉政风险防范管理上下一体、左右联动的通畅、有效运行机制。通过建立一套上下联动、内外配合、人人参与,全面协调、组织严密、反应灵敏、实用高效的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将廉政风险防范与供电生产经营管理和行政管理工作紧密结合,使廉政风险防范要贯穿于供电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大局,贯穿于供电管理、生产经营管理、供电服务全过程,贯穿于两权运行全过程,形成廉政风险防范合力,更好地促进广大干部“不愿腐败、不易腐败、不能腐败、不敢腐败”,更大程度地爱护和保护干部,构建起立体的、全方位的廉政风险防范网络。

3.考核防范效果。建立和健全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考核制度,通过信息监测、定期自查、上级检查、社会评议等方式,对廉政风险防范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估。考核工作要与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考核、工作目标考核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等结合进行,并适时组织专门督查。考核、督查结果要纳入供电管理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系统。

(四)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制度创新,从制度上根治腐败。在惩防体系中,制度是保障。依靠制度治理,务求在改进反腐倡廉机制体系上实现新的作为。因此,必须从根本上深化改革,用改革的办法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努力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1、继续加强制度建设。必须正视制度反腐的问题,加大力度完善机制体制,从制度上堵塞腐败漏洞。一方面,要深化组织体制创新。针对管人、管钱、管物等重要领域和关键部位,切实加大改革力度,革除一切可能滋生腐败的制度性弊端,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真正把人、钱、物管住、管好;另一方面,要深化管理机制创新。要按照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强对行政管理权的严格规范和严格控管。此外,要深化民主制度创新。要把健全完善民主制度作为当务之急来抓,努力实现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2、重点抓好制度执行。我们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不但要努力拓展制度的适用范畴,还要着力提高适用效力,使之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和效益,令适用对象在思想和行动上自发拒绝腐败。要达到这种境界,我们务必要使制度成为反腐倡廉工作的生命线;要使制度成为遏止腐败现象的高压线;要使制度成为干部立身为政的最终底线。建立供电生产经营管理风险防范备忘录工作制度,强化制度的执行效果,降低干部职工的管理风险,提高供电管理质量和水平。

3、建立制度化体系。对系统内现有各项制度进行梳理整合、科学评估,缺少的予以补齐,无效的予以废止,不完善的予以健全,把实施过程中成熟的方法、经验形成制度,不断丰富供电部门反腐倡廉制度框架基本内容。通过采取完善制度、科学分权、全面监管、责任追究等措施,不断增强防控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过程中廉政和监管风险的防控力度,逐步实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权的目标,达到有效预防廉政和监管风险发生的目的。

(五)强化管理监督,加大考核力度,防范现实风险。在惩防体系中,监督是关键。通过强化考核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健全惩处机制,筑起一道廉政“防火墙”,使干部职工面对风险“不敢为”。

1、建立电企廉政联防机制。一是推行《电企廉政公约》制度。通过实行电企廉政互动,变被动预防为积极主动防范,变单向监督为电企双向自律,促进建立廉洁和谐新型供用电双方关系。二是建立电企联席会议制度。选取有代表性的企业,不定期召集电企联席会议。及时通报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征求与会人员对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交流开展电企廉政联防工作的做法,研究部署廉政联防的有关工作事项。三是实施延伸宣教制度。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供电管理宣传月、优质信用等级评定、供电管理政策咨询等各项活动,充分发挥供电廉政网站的辐射引导作用,加强企业依法用电的宣传,加大廉政预警宣传力度,公开廉政纪律和相关规定,及时向供电管理人员和企业送出廉政温馨提示,拓宽用电客户了解供电管理的渠道,进一步增强用电客户对供电廉政建设的参与度。通过建立优质诚信等级制度体系,加强对用电客户的宣传教育和廉政指引,提高企业依法用电遵从度,严厉打击“以行贿换供电管理优惠”的不法企业行为,进一步净化供电干部管理和廉政环境,形成一个“上下联防、内外联动,群防群治、立体防治”的电企廉政联防新机制。

2、改善管理环境,消除潜在风险。在日常供用管理中,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工作,自觉接受地方人大、政协的监督,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理解和支持,建立健全良好的供用电保护网络。提请政府部门成立地方供电管理联合管理工作组,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和相关单位的联系和沟通,共同维护供电管理秩序,形成管理合力,进一步化解可能出现的管理风险。加大供电宣传力度,为用电客户提供优质、便捷、高效、公正的办电服务,取得用电客户与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有效地减少供电管理中可能出现的矛盾和冲突,使供电生产经营管理更加和谐到位。对已经暴露出来的问题,要迅速了解情况,掌握事情进展,果断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同时举一反三,全面清查,妥善处理,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3、完善社会监督体系。一是推行全方位政务公开。按照省市公司关于推行厂务公开的有关要求,及时对供电管理政策、业务流程、办电程序和办理时限,以及机构设置情况、相关岗位职责和相应的联络方式等信息资料予以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二是建立办电进度查询系统。进一步建立完善办理涉电事项的查询功能,使用电客户能够通过较为方便的方式和渠道,了解有关报送、审核、审批等涉电业务的办理进度,确保各项供电管理业务在阳光下操作。三是拓宽廉政监督渠道。公开纪检监察和业务咨询部门电话,通过设立网上举报信箱、举报电话、举报网址、经理接待日等举报投诉平台,方便群众监督。继续开展供电管理员向用电客户述职述廉活动,把生产经营管理员的“评议权”交给用电客户。拓宽监督渠道,主动接受地方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司法等领导机关和部门的监督,努力打造多层次、多角度、网络型监督,形成立体化监督的局面。

4、多层监督,强化三“控”。一是实行分级监控。一级风险点由公司党委、纪检监察部门重点监控,各职能部室与风险点所在单位负责人共同监督管理;二级风险点由分管领导和风险点所在单位负责人共同监控,各职能部室密切配合,纪检监察部门随时掌控;三级风险点由风险点所在单位负责人监控,每个干部共同参与监督。二是实行分类监控。队伍管理方面风险点由公司党委成员、人事教育、纪检监察及单位负责人共同监控;行政审批方面风险点由分管领导和营销、财务等部门负责人监控;行政管理方面由分管领导和办公室、监察、党政、稽查和办案单位负责人共同监控;财务管理方面风险点由分管领导和办公室、监察、财务及各单位负责人共同监控。三是加强风险控制。对一级风险点可能出现的问题,由公司党委纪检要求责任人所在部门通过警示提醒、诫勉纠错、限期改正、组织处理等方式进行控制和处理;对二级风险点可能出现的问题,由公司纪检监察部门通过廉政指导、警示提醒、诫勉纠错、限期改正等方式进行控制和处理;对三级风险点可能出现的问题,由公司监察室和单位负责人通过廉政指导、警示提醒、诫勉纠错、限期改正等方式进行控制和处理。

5、设立惩戒约束机制。一是建立供电人员廉政档案及公布制度。在全系统建立供电人员廉政档案,内容包括:经人民法院判决的供电人员涉电违法犯罪案件、检察部门查处的供电人员涉电违法犯罪案件、纪检监察部门查处的供电人员涉电违纪行为。廉政档案可在全系统内部查询,有些案件也可向社会公布,作为廉政反面教材以此惩戒供电人员,促使供电人员廉洁办电和供电部门廉政诚信体系的建立。二是建立用电客户优质诚信档案及公布制度。各级供电部门分级、分行业建立用电客户优质诚信档案,内容包括:每两年评定的企业优质信用等级情况、用电客户偷窃电情况、有关部门查处的用电客户向供电管理人员行贿情况等,优质诚信档案可在全系统内部查询,对偷窃电的反面典型,采取一定形式不定期向社会公布,以加强对用电客户诚信自律的监督。对用电客户涉电不诚信行为,列为专项检查和供电稽查的重点对象。三是加强涉电中介代理机构监管。严查供电机关和供电人员利用相关中介机构参与供电代理业务的以权谋私等问题,对有行贿供电人员行为的中介机构,将依法稽查和予以处罚,同时建议中介管理机构和发证机关取消其中介代理资格。四是大力推进“双查双究”制度。大力推进“双查双究”制度,既查用电客户涉电违法违章行为,又查供电生产经营管理与行政管理工作中的漏洞;既追究用电客户的偷逃骗抗税窃电行为,也要追究供电内部人员供电生产经营管理责任与行政管理过错。纪检监察部门与业务部门要通力配合,凡供电人员因受贿受到党纪政纪处理,都要对相关用电客户执行重点稽查和从重处罚。严肃查处涉电案件,对顶风作案置法律法规和制度于不顾的单位和个人,对屡“警”不止的问题,由纪检监察部门按照规定程序立案查处。

6、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在工作中因不负责任,不按管理权限、办电程序办事,给国家供电管理造成损失等管理过错的供电管理人员,按照管理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有关规定,从严执行经济惩戒或行政处分,迫使供电人员不疏不漏,正确管理。对供电生产经营管理考核严格执行微机考核与人机考核相结合,每月每名供电人员拿出一定数额的工资作为管理考核基金,对存在管理过错的人员按比例予以扣除;同时实施定期巡检制度,每月组织营销、财务等部门对各稽查供电所和供电管理岗位进行检查,下发管理考核通报,将管理过错的重点和主要形式予以公布(保定供电公司:田光辉)。

2.党风廉政防控措施 篇二

铁路作为计划经济的最后堡垒最终被打破,长期的计划经济、垄断经营产生巨大的权力寻租空间。铁路行业缺乏透明的规章制度、政策法规,权力又过度集中,各种资源的调配都由个别人说了算,这就为腐败蔓延提供了肥沃的土壤。2014年全国检察机关突出办案重点,加大办案力度,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重点查办资金密集行业、贪污腐败的高发,特别强调铁路、电力、石油、电信等垄断行业案件。

2014年的“猎狐行动”、2015年的“天网行动”让腐败分子无处可逃,让老百姓感受到国家对惩治腐败分子的决心和信心。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会议上强调:“要以壮士断腕的勇气把反腐进行到底”。铁路行业物资需求巨大,同时也存在着严重的廉政风险,在国家及行业反腐的大潮中,铁路物资采购如何能做到简政放权、放开市场、“公开、公正、公平”地去竞争,集中采购,降低采购成本,廉洁自律、将企业利益最大化值得进行探讨。

一、铁路物资采购与廉政风险建设现状及存在问题

1.铁路物资采购分工。铁路物资按行业分类共分为10类。包括原材料(0大类)、燃料(1大类)、机械设备及配件(2大类)、电气设备及配件(3大类)、仪器仪表及计量器具(4大类)、电子设备及元器件(5大类)、通信信号设备(6大类)、线路设备及配件(7大类)、接触网设备及配件(8大类)、机车车辆及配件(9大类)。在铁路物资信息系统中有编码物资达74万多种。根据《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物资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4]332号)文件,由物资总公司直接管理并集中采购的物资包括:铁路专项用柴油;铁路专项用钢轨;货车高价互换配件;机车车辆进口轮对、轴承;动车组轮对。总公司协调各铁路局实施联合采购物资包括:动车组闸片、碳滑板;电力机车碳滑板。其他物资采购各铁路局管理有所不同。太原铁路局制定出基层站段自购物资范围包括:清扫工具;砖瓦灰石;砂石料;汽车液压内托机床等配件;锅炉辅机配件;由站段自行鉴定和验收,用于设备加装改造的小型非标零配件;铁路机车、客车专项柴油以外的汽柴油、压缩气体、酒精、稀料。除上述几种情况外,其它物资全部由基层站段提报物资需求计划至物资供应段,统一由其采购供应。

2.物资采购权过分集中,容易产生严重的腐败风险。太原铁路局2014年全局共完成采购金额410499.39万元,其中大修更改专项物资242033.32万元,由物资供应段采购供应物资金额246865.38万元。采购权过分集中在物资供应段,势必造成权力寻租的肥沃土壤,造成腐败的可能加大。况且将不能形成批量的物资按着物资供应段的招标程序按部就班推进,不但不能达到降低价格的目的,还因程序的复杂影响到基层站段的安全生产。

3.铁路物资供应部门缺乏为一线安全生产服务的意识,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铁路物资供应部门缺乏相应激励机制,工作程序繁多,物资采购计划层层审批,造成部分物资供应不及时。例如,在2014年9月份茶坞工务段为当年10月份集中修线路两侧防护网破损维修任务,提报物资需求计划护网1720片,由于在当年4月份护网竞价采购价格过低,在10月份招标以4月份价格进行招标,致使此包件流标。基层站段急需使用护网,相关物资供应部门以无供应商应标为理由一直未供货,站段管辖范围内多出护网破损,因无护网不能进行及时维修,线路两侧村庄多,人员经常横穿线路,存在严重的人身安全隐患。在2015年3月份集中修前依然未供货的情况下,站段在一季度总结材料中向路局反映此问题时,相关物资供应部门才联系铁路内部生产企业开始生产,至今还没有全部送到位,今年4月份的集中修依然没有进行防护网维修工作。再如,2014年茶坞工务段与铁道科研所共同研究立项科技成果:快速进行轨枕切槽修复技术。路局总工室得到实验推广批复,同意在2014年4月份集中修进行小规模的实验。由于是新技术新材料,又不属于站段自购范围,只能报物资供应部门进行渠道外审批。集中修急需用料,经请示相关物资管理部门由铁科研进行及时供料保证轨枕切槽修复工作的进行。在后续的审批付款进程缓慢,站段到物资供应部门多次催促并直接到太原报送资料,又因种种原因至今已一年多还未结账。

4.对供应商监管不严,对未按时供应物资的供应商惩罚力度缺失。路局建立了统一的供应商评价系统,对路局专用物资以及供应物资金额在20万元以上供应商每季度进行评价。评价内容包括供应商名称、供应物资明细、产品质量、技术证件是否齐全、服务意识等等。供应商资质已由路局物资处经过严格的审核并在进行录入供应商评价系统。对于代理供应商出具生产厂家的代理证件虽然真实,但在物资供应时存在与事实不符的情况。尤其是通用物资的招标采购,其中不乏有个别供应商为了中标注册多个公司,进行围标,最后中标的情况发生。如在2014年底供应劳动保护用品的某供应商,由于前期未按规定时间及时供货,物资处对其停止3个月供货,按正常情况,停止此供应商3个月供货,就应该让其他供应商及时给站段供货,以示对此供应商的惩罚。物资部门的做法是推迟给站段供货,待3个月惩罚期满,才由原供应商供货。惩罚是对供应商还是对基层站段?期间是否存对供应商的包庇以及廉政风险则不得而知。

5.路局要求基层站段提报物资需求计划时间节点不合理。为响应总公司集中采购降低成本的要求,路局物资处在2015年4月份下文要求各基层站段提报6—12月份物资需求计划,要求申请种类齐全,数量准确,如日后报临时计划要按相关规定进行考核。茶坞工务段管辖700多公里线路、桥梁298座、隧道40座,道岔455组,工务系统线路设备实行状态修,即使业务再熟练,对现场设备掌握再清楚也不可能准确提报出后7个月的线路维修物资需求计划。

6.物资供应段集中采购的部分物资没有真正体现出价格优势。所谓物资集中采购应该是将全局各基层站段同品种物资集中,具有能够争取更多市场话语权,能够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降低采购价格。总公司的招投标宗旨是:相同质量价低者得。局管物资采购仅以前一次的采购价作为招标最高限价进行招标,由于竞争不充分造成虽然进行招标,但中标价往往高于市场价。也有部分竞争充分的物资,供应商进行恶性竞争,中标价格低于成本价,供应商因利益驱使,或以次充好或假冒伪劣,这种现象给基层单位物资验收过程带来很大的困扰。集中采购应该不高于市场价,或者说应该低于市场价的10%属于合理范围。任何虚高或者低于成本的价格都不符合市场规律。采购价格的确定应该有多种方式,淘宝、京东、天猫等网络询价不失为好的方法,有关部门不该闭关自守,闭门造车。

7.未充分将铁路物资信息系统、物资采购商务平台以及网上超市等高科技信息技术相结合。随着铁路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铁路市场化进程不断加快,如何在保证物资供应的前提下,降低成本、减少资本占用、保证物资质量、强化过程控制,在庞大的数据面前如何充分利用铁路物资信息系统与物资采购商务平台以及网上超市相结合已成为铁路物资管理部门重要的研究课题。内网的铁路物资管理信息系统为配合营改增制度,在今年1月份已经进行升级,并实行了物资实际成本法核算,为基层站段从申请计划提报、网上收货签认、支出管理以及财务准确核算物资采购成本奠定基础。但外网物资采购商务平台及网上超市平台并未搭建成功,太原铁路局工务系统网上超市物资仅有146条,内外网的结合不合理,远远不能满足基层站段安全生产对物资及时供应的需求。

8.物资采购监督、检查以及对违规操作惩治环节流于形式。物资采购过程缺乏有效的监督,如部分网上招标包件未能把符合条件的所有供应商全部挂网,致使有的供应商无资格报价情况发生。还有部分包件将专用物资与竞争充分的物资放在一起,致使部分供应商因无资格报价被排挤掉,对于招标已有结果物资,物资供应通知单送达基层站段,但下账单未按规定时间及时发到,致使站段按供货通知单收货不能网上签认并打票,也有部分基层站段未按规定时间及时签认,由于缺少有效的监督与惩罚,致使票据流转缓慢,期间不乏有人为的因素以及供应商为尽快办理手续出现行贿的可能发生。

二、创新物资采购模式与加强铁路廉政风险防控的措施

1.创新物资采购模式,推进阳光采购。

(1)采购权限重新划分。依据铁总物资〔2014〕332号文件要求规定出的铁路总公司集中采购、与路局联合采购物资外,将能够形成批量与厂家协商降低采购单价物资以及行车关键物资划为局管物资由物资供应段采购。将不能形成批量、价值低、特殊性强、一次性需要及适合就地就近采购物资划归基层站段自购范围按规定程序采购。如规定单笔物资每月采购金额不得超过1000元,采购单价不能超过市场价和路局规定的最高限价。达到既能增加物资采购灵活性保证基层站段安全生产,同时减轻物资供应段保供压力,使其集中精力在形成批量物资上为降低采购成本做文章

(2)将物资供应段拆分成物资采供所和物资采供监督所两部分。物资采供所在物资处的指导下对站段上报形成批量物资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物资采购监督所与物资处联合对物资采供所和基层各站段的物资采购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由物资处和物资采购监督所联合定期对违规行为进行曝光和惩处,对于违法行为交由上级纪委介入调查。

(3)局管物资进行“三定”采购。太原铁路局以往要求站段每月提报物资需求计划,造成物资供应段每月疲于打包、招标、询价、结账等重复性工作。建议对局管物资不能确定需求数量的物资,充分利用铁路物资信息系统查询以往物资消耗规律,由物资处提出潜在需求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技术标准,利用物资采购商务平台按规定流程对所有合格供应商进行网上招标,在“公开、公平、公正”的条件下进行充分竞争,在一定时期内(如半年或1年)确定物资采购供应商及采购价格,从而减少物资供应段人员大量的重复工作。

2.所有物资人员每3年进行同级别岗位轮换,加强廉政防范。对在同一个岗位上工作达到3年,职务未发生变化的所有物资人员进行岗位轮换,从源头上避免腐败问题的发生。交流的原则是职务应该对等,要考虑男女比例协调以及年龄结构,岗位轮换不能再轮换到原来岗位上。这种方式可以丰富物资人员的工作经验,同时激发其工作的积极性。

3.加强物资管理人员技能及廉政培训,做到警钟长鸣。铁路物资管理工作在随着中国铁路总公司的成立并走向市场经济,物资管理人员对相应的规章制度、法律法规的掌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物资管理部门要每年定期进行训,使其增加必要的技能,更好地服务于各个物资部门。培训的第一课要进行廉政教育,授课老师要通过身边具体的贪腐案例对物资管理人员进行教育,并从心理学的角度分析贪腐人员的内心活动以及巨大的思想压力逐渐让人们不敢腐、不能腐最后到不想腐。

4.建立新型的物资采购监管体制。成立物资采购廉政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物资采购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推进,梳理采购流程、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建立工作协调机制,依据相应的规章制度查摆问题。建立基层站段监督举报机制,鼓励基层站段对物资采购方面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举报。通过廉政风险防控全面融入铁路物资管理,实现物资采购的全过程监控,通过互联网+阳光采购,强化系统内相互卡控,减少人为干扰,有效规范和约束物资采购行为,抑制腐败现象的发生,做到降低物资采购廉政风险。

参考文献

[1]生迪.铁路物资采购廉政风险防控的研究与实施.铁路采购与物流,2013(9)

[2]张宜栢.浅谈铁路物资三定采购.铁路采购与物流,2013(4)

[3]李涛.城管防腐败三年需轮岗.北京青年报,2015.4.14

3.构建防控体系 化解廉政风险 篇三

扩内需促增长中廉政风险领域众多,项目审批领域是关键领域之一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带来的不利影响,2008年底以来,中央及时出台了一系列扩内需促增长的政策措施,要求管好用好新增投资,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不出现严重腐败现象。

要避免发生严重腐败现象,必须找准廉政风险的关键领域。扩内需促增长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工程,其中廉政风险领域较多。可以说,风险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既涉及政治纪律,又涉及经济纪律;既涉及项目审批,又涉及项目管理;既涉及资金管理,又涉及工程建设。要化解廉政风险,必须找准关键领域,这样,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要找准关键领域,必须把握新一轮扩内需促增长的主要特点。这一轮扩大投资、拉动内需,与以往相比,既有共性,又有个性,呈现出新的特点。一是项目分布较广,且大多属政府投资领域。从江苏来看,分布在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各个方面,涉及农村民生工程、自主创新和产业结构调整、基础设施、社会事业、节能减排和生态环保等众多项目领域,大多属政府直接投资领域。二是项目投资数额较大。从中央层面看,预计从2008年第四季度到2010年底,将安排投资1.18万亿元,带动社会总投资规模达到4万亿元。从江苏情况看,今后一个时期将启动3000亿元政府主导型投资项目,带动社会投资1.2万亿元。三是项目数量较多。2008年底以来,中央四批新增投资项目计划,共下达我省项目1675个,总投资810.35亿元。四是“项目带资金”。此轮投资,中央投资力度较大,相对来讲,项目的“含金量”较高。可以说,“有了项目就有钱”,一旦项目审批“到手”,就意味着资金的到位。五是项目审批时间较紧。为使扩内需促增长的各项措施迅速见效,中央提出“出手要快、出拳要重、措施要准、工作要实”,投资要尽快形成实物量,相应地要求项目审批工作全面“提速”,造成审批时间较为仓促。上述因素叠加在一起,给项目审批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和压力,使项目审批领域成为扩内需促增长中廉政风险的关键领域之一。

扩内需促增长中项目审批领域廉政风险分析

人员风险。一是具体经办人员。通过近年来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这方面的权力空间有所缩减,行为逐步规范,廉政风险较以前有所降低。二是中介机构人员。中介机构的廉政风险,主要取决于与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如中介机构脱钩彻底,则廉政风险相对较小。三是项目评审专家。一些审批部门在项目审批过程中,越来越多地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对项目审批进行评估和论证,从而使专家的意见成为项目审批的重要参考,有时甚至是决定因素,如管理放松,则风险较大。四是审批部门领导。一般来看,部门项目审批的决定权主要在部门领导。权力越大,往往风险也越大。因此,部门领导在项目审批中承担的职责最大,同时风险也很大。

程序风险。从审批节点看,内部制约较多,外部制约较少。不少制约措施还局限在部门内部,开门制约的力度还不大,吸纳社会制约、外部制约的举措还不够有力。从审批流程看,纵向制约较多,横向制约较少。往往部门内部有审批权的人员、处(科)室、领导能形成一种纵向制约,但平行处(科)室横向制约作用发挥不充分。从审批权力运行看,顺向制约较多,反向制约较少。不少部门在审批过程中,注重了后道对前道的制约,就是权力大的环节对权力小的环节进行制约。相对而言,反向制约较少,探索不多。从审批结果看,资料审查较多,项目实施情况审查较少。存在重审批、轻监管,重项目前期审查、轻项目实施管理,重资料查核、轻实地查看,有的部门即使注重项目后期检查,也大多委托下级部门,间接管理的较多。

体制机制制度风险。一是在审批体制上存在多头审批。主要是立项审批中,有关部门审批职责尚未完全理顺,造成同一项目,可以在不同部门审批,给规范审批行为留下了体制上的缝隙。二是法律上缺乏明确规范。对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主体、审批范围、审批程序、审批要求等缺乏法律上的规范。目前主要依据一些政策性规定,约束力不够。三是工作机制上缺乏沟通衔接。项目审批涉及的政府部门较多,需要相关部门联动制约,才能堵住漏洞。实际工作中,各个审批部门有效沟通不足,容易产生廉政风险。四是审批制度建设上存在薄弱环节。制度操作性不强,有的内容不够细化,有的重实体轻程序。制度配套不够,缺乏实施细则。制度执行不力,对违反制度行为有时失之于软,失之于宽,使制度未能收到应有的效果。

构建项目审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的主要措施

排查确定风险点。建立项目审批权力廉政风险防控体系,首先要摸清职权底数,确定廉政风险点。一是分析风险表现。从涉及审批的每个岗位实际出发,对所行使的权力逐一分析,找出哪些权力部位容易发生潜在的廉政风险。二是研究风险危害和发生几率。分析每一項权力,在什么时间、哪些环节发生廉政风险的可能性比较大,发生风险后,会带来哪些经济损失和影响。三是进行风险排序。对排查出的风险点,按照风险表现、发生几率和危害大小进行风险排序,以便抓住主要矛盾。

制定防控措施。针对风险点,制定各项权力的防控措施,为廉政风险设置“防线”。强化程序预防。按照“便捷高效、便于监督”的原则,细化权力分类,优化工作程序,形成权力运行工作标准。强化要点预防。对每一项权力进行梳理,突出重点,制定“预防要点”,落实约束措施。强化机制预防。对预防要点深入分析,建立科学合理、监督有效、操作简便的制约机制。

推进制度创新。积极推行审批制度建设,做到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是降低廉政风险的根本途径。要进一步推进投资体制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行政审批立法,推动行政审批行为的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重点健全以下几项制度。审批人员AB角制。设立AB角,不仅能提高办事效率,更重要的是在部门内部形成权力的制约。可扩大范围,打破处(科)室界限,统筹安排,交叉兼职。审批人员定期轮岗制。要积极推进审批人员的定期轮岗,加大交流力度。处(科)室会审制。加强部门内部处(科)室间的会审、会签,对审批业务,在明确主办处(科)室的同时,落实其他职能处(科)室参与配合的责任,强化审批过程中的横向制约。专家评审制。目前,借助专家等第三方力量进行项目审批。正成为一种趋势。引入专家包括中介机构进行评审,关键是使其不受干扰,客观公正地表达意见。领导集体会办制。健全重大项目审批领导集体会办制,试行票决制,强化对审批决策权的制约,逐步形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制度。

加强监督管理。一是实行分权制约。科学界定、合理设置审批权,缩减自由裁量权;进一步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形成权力相互制约机制,建立配置合理、分解科学、制约有力的审批权力结构,从源头上降低廉政风险。二是促进透明运行。知情是监督的前提。大力推进行政审批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将审批事项、设定依据、审批要件、审批流程、审批时限、审批结果、监督方式等进行全过程公示。完善专家论证、听证制度和公示制度,形成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三是加大监管力度。完善政府投资后评价制度。创新监督方式,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快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的触角就延伸到哪里,特别是对风险级别高的权力实行重点监控,最大限度地压缩权力寻租空间。

强化责任落实。强化组织领导,开展自查自控,落实防控责任。建立审批责任制,层层明确责任内容。建立考核机制,把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评中。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强化行政问责,对违纪违法问题,加大惩处力度,确保审批人员依法行政、廉洁从政。

4.评估人员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篇四

为确保评估人员如实反映现场安全质量问题隐患,使评估工作公平、公正、透明,因此加强对评估人员廉政风险的防控是提高评估工作质量的重要保证措施。6.1 评估人员廉政风险防控概述

由于评估人员在工作中,对工程建设相关单位的安全质量拥有监督、检查和评估的权力,所以在权力的使用过程中就有可能存在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或者徇私舞弊等渎职行为,导致评估工作无法做到公平、公正、透明。因此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已减少评估人员廉政风险事件的发生,具体流程如下图6.1。

图6.1 廉政风险防控流程图

6.1.1 廉政风险表现形式

(1)评估人员思想道德风险主要表现是:放松世界观改造,理想信念动摇,政治素质低,背离社会主义荣辱观,不思进取,得过且过,脱离实际,弄虚作假,软弱涣散,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

(2)廉政制度机制风险主要表现是:未能根据形势需要及时完善和认真执行各项制度,造成部分制度可操作性不强,贯彻落实不到位,部分机制缺乏相互支撑、相互制约,约束力和监督力的作用不明显,不能形成有效的常规化工作措施。

(3)评估人员岗位职责风险主要表现是:不履行“一岗双责”或履行不到位,违反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违反民主集中制,独断专行或者软弱放任,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等。

(4)评估业务流程风险主要表现是:由于工作程序不规范、不严谨,自由裁量权大,可能造成的权力失控、行为失误的因素,主要涉及的是部门或科室。

(5)外部环境风险主要表现是:评估对象以及行业的潜规则,对正确履行权利、正确履行职能行使权利的干扰,以及个人生活圈和社交圈的不利影响,介绍关系人参与工程建设、材料采购和设备招标等风险因素。

6.1.2 廉政风险造成的危害

(1)危害评估工作有失“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由于评估人员为获取个人或为他人谋取利益,擅自修改检查数据,使评估结果不合格的单位、部位或工序变为合格,使评估结果一般的单位、部位或工序变为优良;反之为了私仇公报威胁被评估对象,人为降低被评估对象的评估结果。这两种行为都将严重影响评估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性。

(2)危害国家、集体和人民的利益。由于评估人员未能真实、准确、及时的将评估结果上报,造成相应人员对工程安全质量状态的误判,从而未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将可能导致工程安全质量事故的发生,造成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的损害。(3)危害个人职业生涯,以致于遭受牢狱之灾。当个人思想道德受到侵蚀,放松了对不良之风的抵抗,顺应了行业的潜规则,致使自己深陷其中,无法自拔。一旦事情败露,将身败名裂,多年积累的工作经验和业务知识也将付之东流。如侵犯了法律法规,还将受到刑法的制裁。

6.1.3 廉政风险防控目的

确保评估人员如实反映现场安全质量问题和隐患,使评估工作公平、公正、透明,为政府部门对工程状态的判断提供一个可信的依据。同时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可以预防廉政风险的发生,从而保护评估人员不受腐败侵害,警示如下图6.1.3。

图6.1.3 廉政警示图

6.1.4 廉政风险防控范围

所有本项目参与评估工作的人员,包括: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各检查组成员等。重点是对评估工作和结果有直接影响的人员,如: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各检查组组长等。6.2 廉政风险责任制度 6.2.1 项目经理负主要领导责任

(1)高度重视重要评估的审定,严格把关,及时的进行现场考察,掌握第一手资料。

(2)建立健全项目评估人员学习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层层分解落实工作责任,严格进行考核管理,不断提高全体参建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3)认真履行项目管理职责,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层层分解落实项目建设责任,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加强项目建设管理,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4)建立健全和完善安全质量评估管理监控体系、责任落实、质量监督、试验检测、监督检查等评估质量保证体系

(5)认真落实有关评估人员廉政的规定,层层落实项目工程廉政目标责任。构建教育、制度、监督为一体的工程建设项目风险防控体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廉政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职工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6.2.2 项目副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负次要领导责任

(1)高度重视重要评估的审核,严格把关,及时的进行现场考察,掌握第一手资料。

(2)建立评估人员业务培训制度,严格落实培训计划,严格进行业务考核,不断提高全体评估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3)认真履行项目管理职责,落实项目管理制度,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加强项目建设管理,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4)确保安全质量评估管理监控体系、责任落实、质量监督、试验检测、监督检查等评估质量保证体系的顺利实施。

(5)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分管范围内的工程廉政建设,每季度组织一次廉政教育会和廉政检查。加强廉政教育和学习,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廉政规定,自觉接受监督。6.2.3 项目技术负责人负次要领导责任

(1)对安全质量评估的周(月)报等评估报告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对重要的施工部位,关键工序和高风险点进行复查,保证评估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建立评估人员技术培训制度,严格落实培训计划,严格进行业务考核,不断提高全体评估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3)建立健全安全质量评估体系,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对施工现场质量控制、施工进度、施工安全、合同管理等进行检查,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

(4)确保安全质量评估管理监控体系、责任落实、质量监督、试验检测、监督检查等评估质量保证体系的顺利实施。

(5)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分管范围内的工程廉政建设,每季度组织一次廉政教育会和廉政检查。加强廉政教育和学习,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廉政规定,自觉接受监督。6.2.4 检查组组长负连带责任

(1)对安全质量评估的周(月)报等评估报告认真复核,严格把关,对重要的施工部位,关键工序和高风险点进行复查,保证评估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参与评估人员技术培训制度,严格落实培训计划,严格进行业务考核,不断提高本检查组评估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3)落实安全质量评估体系,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对施工现场质量控制、施工进度、施工安全等进行检查,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

(4)确保安全质量评估管理监控体系、责任落实、质量监督、试验检测、监督检查等评估质量保证体系的顺利实施。

(5)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分管范围内的工程廉政建设,组织本检查组人员每季度进行一次廉政教育会和廉政检查。加强廉政教育和学习,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廉政规定,自觉接受监督。6.2.5 检查组人员负直接责任

(1)现场认真检查,确保检查数据的真实准确性,杜绝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或者徇私舞弊等事情发生。

(2)参与评估人员技术培训,参加业务考核,不断提高本个人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3)认真执行安全质量评估体系,定期或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质量控制、施工进度、施工安全等进行检查,督促检查对象整改发现的问题。(4)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工程廉政建设,参加每季度进行一次廉政教育会和廉政检查。加强廉政教育和学习,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廉政规定,自觉接受监督。6.3 廉政协议和廉政承诺制度 6.3.1 与相关单位签订廉政协议

在进场前本单位与质监总站签订廉政协议,从而督促自身对廉政工作的重视。进场后与被评估对象单位签订廉政协议,从而警示被评估对象单位,严肃安全质量评估工作的开展。6.3.2 评估人员与本项目签订廉政承诺

在进场人员稳定后,开展安全质量评估前,评估人员要与本项目签订廉政承诺。格式如下图6.3.2

图6.3.2廉政警示图

6.4 廉政风险等级评估办法

为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加强对评估权力运行的廉政风险评估和监控,进一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特制定廉政风险等级评估办法,具体评估方法如下: 6.5.1 廉政风险等级的划分

廉政风险划分为三级,高级(红色)表示廉政风险较大,中级(橙色)次之,低级(黄色)较小,廉政风险级别,一年一评定。6.5.2 廉政风险等级划分的原则

廉政风险划分的依据主要是结合安全质量评估工作的特点,依据风险发生可能性的大小、危害性的大小,评估人员在进行监察时自由裁量权的大小,以及评估权力与被检查单位影响程度的高低来确定。

(一)高级(红色)风险:阶段大检查、重要工序检查等对工程安全质量评估有重大的影响,季度大检查、重大节日活动检查等对被检查单位评估有重大的影响。

(二)中级(橙色)风险:重要部位、较重要工序等对工程安全质量评估有较大的影响,月检查、较重要工序等对被检查单位评估有较重大的影响。

(三)低级(黄色)风险:对工程安全质量的评估和被检查单位的评估影响较小,如:日常一般检查,一般部位和工序的评估等。6.5.3 廉政风险等级的评定程序

先由专业组、各岗位在《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排查表》中自行申报风险等级,再由项目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最后报质监站审定。

6.5 综合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权利能够得到有效的监督、约束是对廉政风险最有效的防控措施,同时为了使评估的数据更公平、公正,根据廉政风险等级采取不同的防控措施。

6.5.1 高级风险点防控措施

对高级风险点的检查评估采用两家咨询单位平行检测和独立评估,同时对检测和评估结果进行对比,并进行差异分析,找出差异原因。同时要求咨询单位由项目主要负责人带队进行检查、评估,审核签字确认。此措施避免评估人员在检查评估中犯渎职错误,同时保证评估结果的公平、公正和准确、真实性。6.5.2 中级风险点防控措施

对中级风险点的检查采用一家咨询单位检测,另一家咨询单位抽检,两家咨询单位独立评估,同时对检测和评估结果进行对比,并进行差异分析,找出差异原因。同时要求咨询单位由部门负责人带队进行检查、评估,由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6.5.3 低级风险点防控措施

对低级风险点的检查采用一家咨询单位内部不同人员进行平行检测或抽查,并对检测结果进行独立评估,同时对检测和评估结果进行对比,并进行差异分析,找出差异原因,最后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6.5.4 思想道德风险防控措施

思想道德风险点是根据干部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利益观、政绩观等六个方面的一些表现汇总出来,主要防控措施有以下六点:

1)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廉政教育、思想道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高抵御腐败侵袭的能力。注重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通过专题学习、研讨交流、自学等形式,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2)认真落实中心组学习计划以及各部门的学习计划,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力度,强化督促检查。

3)正确行使手中权利,树立“公平、公正、公开”意识;组织评估人员学习并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弘扬正气,屏弃歪风邪气。

4)制定切实可行的奖惩机制,激发评估人员的工作热情,严惩违规违纪行为。

6.5.5 制度机制风险防控措施

制度机制风险是在遵守和执行各项制度的实践中查找出来的,防控制度机制风险,要建立综合监控机制、完善制度体系建设、落实现有各项规章制度。

1)要定期梳理、补充、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一年一次),使之符合工作所需,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实现各项工作均有规章制度为依据,做到按章办事。

2)加强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将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到各部门的考核中。

3)对不严格按章办事的人员及相关领导进行告诫,必要时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6.6 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6.6.1 抓好日常思想道德教育

将防范责任风险的意识灌输到每个评估人员的脑中,做到警钟长鸣。建立预警制度,定期对当前面临的责任风险进行分析,并制定相应的对策,由专人监督实施。安排定期学习时间,对涉及检查和评估职务犯罪的典型案例及时进行学习、讨论,接受教训。6.6.2 强化时效性教育

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定期向风险点人员发送廉政提醒信息,引导和告诫大家牢记职责,秉公用权,干净干事,对自己的职业生命负责,对国建的事业负责。在元旦、春节、中秋等节假日前夕,对风险点人员进行各种形式的廉政防范教育,预防“节日病”的发生。6.6.3 收受礼品实行登记和廉政账户制度

评估人员在工作交往中(不含亲友之间的交往)不得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礼品,必须登记上交。建立廉政账户,如有现金或金银等货币需退回,对无法退回的,折价后打入廉政账户。6.6.4 规范评估人员的公务活动

严禁评估人员接受被检查单位的宴请或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场所的娱乐活动。严禁评估人员介绍关系人参与工程建设、材料设备采购和机械租赁等获取利益的行为。严禁评估人员参与有被检查单位参加的赌博行为。6.6.5 加强业务培训

用科学发展观不断提评估人员的政治思想水平、业务知识能力以及自我保护能力,努力降低由于自身因素导致的执法风险。6.6.6 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通过开展丰富多采的廉政文化,树立行政管理职业道德规范,培养评估人员良好的职业操守,做到忠于职守,勇于负责。6.6.7 加强对“一把手”决策权的廉政风险防控

健全科学民主决策制度,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必须经过民主合议、民主决策,接受民主监督。积极推行检测和评估结果公开,增强评估的透明度。6.6.8 加强评估权利廉政风险防控

进一步加强评估结果的公开,全面公开评估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各项评估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各项纪律;规范和控制行使“合理变通”权力,涉及对合法前提下形式上的“合理变通”或有原则依据下的“放宽条件”,不得由经办人或领导个人决定,必须以业务会议或其他形式,经过集体研究决定,并做好记录,同时要兼顾规范与快捷高效相统一。6.6.9 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对造成失职渎职行为和自身违纪的,按照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坚决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6.6.10 完善投诉举报制度

疏通举报渠道,方便被检查单位的投诉举报,杜绝评估人员“吃拿卡要”行为,及时掌握违法案件信息,提高案件的查处效率。6.7 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考核办法奖罚措施

为进加强对评估人员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的执行,强化评估人员廉洁自律意识,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促进评估人员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的落实,为各项工作开展提供有力保障,制定相应的廉政考核办法。考核工作由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小组每年12月底对评估人员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考核,依据各部门和个人的考核得分综合评估,对部门和个人进行评定。考核90分以上的,确定为优秀,60分到90分的,确定为合格,60分以下的确定为不合格。

把各部门的考核结果与考核挂钩。部门、个人考核为优秀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在考核中达不到“优秀”的部门和个人,不能被评为本先进部门和先进个人。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合格”的部门和个人,由领导小组在全项目范围内通报,并下达整改通知。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负有失职、失察责任的部门领导进行责任追究;对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个人,实行待岗培训。年内被领导点名批评或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取消部门和个人的评先资格,并给予通报批评。6.8 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教育制度

教育对象为全体评估人员,重点是领导人员、管理人员和有执行评估权的人员。

教育内容为:(1)有关反腐倡廉建设的基本理论、基本思想、基本战略、基本方针和基本原则;(2)《廉政准则》、各有关部门关于廉洁自律的各项制度规定;(3)有关廉政教育的法律法规及文件;(4)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教育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包括集中学习和自学、观看教育片、实地参观、召开各种形式会议、学习讨论等;(5)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教育每半年总结一次,形成全年工作汇编资料;(6)廉政风险防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和监督检查。6.9 设立临时党支部并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6.9.1 设立临时党支部

因外出执行某项临时任务(时间在两年以内)而临时组建或新建的机构,如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可建立临时党支部。临时党支部书记一般由党员推举,也可由上级党组织指定。临时党支部不能接收新党员,但对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应加以培养,在临时任务完成后,应将其表现如实向本人所在单位的党组织介绍。

外出执行某项临时任务,或者参加短期学习或会议,或者被抽调参加某一个临时机构的工作,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临时党支部。这些党员的组织关系仍在原单位的党组织,只是临时在这个支部过组织生活,待任务完成后,党员仍回原单位的党组织。临时党支部主要是组织党员学习,加强党员教育和管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保证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原则上临时党支部不能发展党员,不能对犯错误的党员进行组织处理,但可以接受要求入党的人的入党申请书,并对他们进行培养教育,在临时党支部任务完成后,将申请入党人的情况向有关党组织介绍。对于在完成临时任务过程中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临时党支部要负责了解党员的错误事实,并向有关党组织提供情况。6.9.2 发挥临时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1)宣传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落实中心的有关决定和工作部署。

(2)围绕党的工作,抓好中心党员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严格遵守中心的各项工作制度。

(3)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

(4)加强对党员的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开展好组织生活,保障党员权利。

(5)积极做好中心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中心党员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6.9.3 临时党支部工作制度

(1)组织生活制度。严格执行“三会一课”规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每年安排上一次党课。每年根据上级部署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自觉坚持党日活动制度。每个党员都要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应无故缺席。党支部要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2)集体领导制度。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党的自身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利益方面的重大问题,以及上级规定应由党支部集体决定的问题,都应提交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不得由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3)党内表决制度。

决定党内重大问题时,要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或支委会进行表决。表决时要遵循党内表决制度,不论赞成还是反对,执行一人一票表决制,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向上级党委报告,请求裁决。

(4)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支部每年按上级党委规定时间召开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前要做好准备工作,根据上级党委的要求和实际情况,确定会议的主题、内容、时间,向上级党委报告,并通知每个支部委员;支委之间相互沟通谈心;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会议期间要学习有关文件,统一思想认识。会议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与会的支委畅所欲言。会议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认真制订整改措施,切实加于解决。会议要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将会议记录和会议情况报送上级党委。

(5)交纳党费和请假制度。

党员每月按规定标准自觉向党支部交纳党费。党员外出半个月以上或因故未能参加党支部活动,必须向党支部请假。对党员无故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要及时给予帮助教育。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视为自行脱党。党支部应当决定予以除名,并报上级党委。6.10 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

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相关条规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制定的《评估人员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追究制度》进行。对违规者进行责任追究。

进行责任追究,一般通过下列方式进行:1)诫勉;2)责令检查,限期改正;3)通报批评;4)责令停职检查;5)降、免职务。如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将已送司法机关处理。上述责任追究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应实事求是,根据其职务、职权范围、违纪事实及情节,分清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领导责任。

对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其他腐败问题的部门或个人,本单位不组织调查,有责任不追究的,要追究直接领导的责任。

5.Xx单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篇五

为了有效防范廉政风险,防止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在工作中发生失职、渎职或发生不廉洁行为等,最大限度地保护干部职工,根据xx已确定的职责风险和岗位廉政风险点,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情况,现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如下:

一、防控制定原则:

在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时,要坚持三个结合的原则:即与创建优质服务型单位相结合、与落实惩防体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结合、与岗位职责管理相结合。

(一)要明确各科室的工作职责,各科室人员要了解掌握自己的职责任务,做到人人工作职责目标任务明确,实现职责清晰的任务目标,认真贯彻执行相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各项工作的法定程序、工作制度、工作纪律以及各项工作规范,认真贯彻执行全程办事代理制、政务公开、一岗双责、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制等。

(三)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政教育、理想教育,多种形式的培训,如:专题交流研讨、专家讲座等,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业务素质以及审美情趣,树立廉政意识,提高免疫力,提高抵御腐败侵袭的能力。

(四)认真进行考核,包括风险点的考核评价、干部年终考核等。

(五)定期征求群众意见,搞好民主测评,广泛征求意见,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如:述职述廉等。

(六)发挥党支部和主要领导的监督作用,严格执行行政过错及廉政责任追究制度。

二、岗位职责风险防控措施:

岗位职责风险点是从中心重点岗位的工作流程入手查找出来的。主要职能有日常监督管理以及内部“人、财、物” 等公共管理环节,根据这些职能、关键环节等点、线、面,岗位职责风险点被划分为四类风险防控措施。

(一)人事管理类风险防控措施:

1、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先、定职、定级等方面的各类规定,按照规定要求,在各个环节上体现相互提醒、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相互纠正的运行机制。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不弄虚作假,深入基层调查,不偏听偏信,不泄露相关信息,不私下许诺,防止失察失误或用人不当等不公平的事情发生。

2、遵守廉洁从政规定,严格自律,恪守原则,坚决拒收不该接受的礼品馈赠及宴请,一切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不徇私枉法、徇情枉法。

3、认真落实教育培训计划,凡是达不到培训要求的要重新培训,并将培训工作与干部考核挂钩,与干部使用挂钩,与定岗挂钩。

4、严格管理人事档案,确保人事档案的完整无损,不泄露档案信息,做好保密工作,维护档案的严肃性。

5、按照有关工资调整政策调整工资,做到不出疏漏。

(二)财务管理类风险防控措施:

1、结合单位实际,确保工作正常运转,不挪用、误用财政资金。

2、在大额资金的使用上,必经集体讨论,资金使用正确减少失误,3、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办理财务收支业务,按照程序审核帐目,做到帐目清,财务明。

(三)资产管理类风险防控措施:

1、购置资产时,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采购物品,防止产生不廉洁行为。

2、分配资产时,深入调查研究,按实际需要进行分配,不受人情因素干扰或收受好处,违反规定分配,最大限度的发挥资产的使用价值。

3、固定资产管理要到位,录入要及时,加强对科的监督防止国有资产丢失。

4、资产处置过程中,处置要合规,不随意处置,防止固定资产的流失,发挥固定资产管理小组的监督作用,记好各类台帐,完备交接手续。

5、库房物品管理要严格,按规定出入库,要与相关科室紧密配合,相互协调,相互支持,相互监督,防止物品丢失或损坏。

三、公共类风险防控措施:

公共类风险点是指工作人员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和中心的廉洁自律及其它规定,可能发生不廉洁行为的后果,具有共性特征。

(一)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既抓业务又抓党风廉政建设,履行层层签定责任书的权力义务,严格履行领导和监督职责,同时准确传达贯彻上级关于廉政建设的新规定新精神,有效指导和监督本单位落实各项工作部署;防止本单位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

(二)科级以上干部对配偶、子女及身边的工作人员要严格管理,平时加强教育,多提醒,防止出现不廉洁行为,造成不良后果。

(三)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发生的重大问题,按规定及时上报,不得晚报或隐瞒不报,不错过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机,防止造成损失或发生严重后果。科长要增强责任心,树立大局意识,克服本位主义,勇于承担责任。

(四)从事党务工作的支党员干部要牢记党建工作是一切工作的基础。要培养党员同志的奉献精神、带头意识,培养基层党支部成为有战斗力的堡垒,使党员同志模范的发扬榜样作用。在党员发展环节中坚持原则,按程序办事,不得接受党员、积极分子、预备党员的好处,不得违规评选优秀党员、预备期转正以至发展不合格的党员。

(五)办公室在对外宣传工作中,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对热点、焦点、难点问题情况要明,严格把关,要有敏感性,防止不良影响事件发生。

(六)从事信息管理的工作人员,在数据统计过程中,要认真及时统计,不得迟报、虚报或瞒报。认真遵守信息网络管理制度,及时网络维护,严格执行联系人制度,坚持季度考核,防止随意安装软件,造成计算机感染病毒,工作信息数据丢失,网络瘫痪等事件发生,给工作造成严重后果。

(七)从事各类档案管理的工作人员,要严守档案秘密,遵守档案管理制度,(包括业务档案、人事档案、财务档案等),防止出现丢失和损坏,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八)中心印章印鉴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信印管理制度,认真登记,不得出具空白信等违规信件,正确使用印章、印纸,确保印章管理安全,防止被盗用、丢失及损坏,对单位造成不良的影响。

(九)办公室值班人员,在接听电话、收发邮件后,要及时转达给领导或相关人员,并做相应的提醒,防止给本单位工作带来失误,造成不良后果。

6.小学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篇六

校长

风险点:

1、不依法履行职务,学校人财物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不集体研究,搞个人说了算;

2、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防控措施:

1、坚持依法治校;2.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3.充分发扬民主,自觉接受全校师生监督;4.按照《廉政准则》,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章制度

教务主任

风险点:

1、教师工作安排未能才尽其用,公心处事;

2、教学管理中执行制度不力,存在人情关;

3、组考过程操作不规范,考风考纪不端正,试卷保密出现问题,造成严重后果;

4、教师业务考核、工作量的审核有失公平公正;

5、教材教辅的征订中发生不廉洁行为。

防控措施:

1、严格执行标准,加强自律意识;

2、严格按工作程序、要求和工作纪律办事;

3、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抓好教学常规管理;

4、加强办公室管理,培育廉洁、高效有序的工作作风。

总务主任

风险点:

1、利用职务之便,违反财务审批程序,支出审核不严,发生不廉洁行为;

2、不按规定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出现坐收坐支、截留、挪用资金等违规违法行为;

3、对维修、维护工程验收和安排过程中程序不规范或质量上出现失误;

4、不严格执行资产购置、处置的申报审批程序,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5、不认真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不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把关;

6、项目管理不规范,造成资金流失和浪费

防控措施:1.熟悉财经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理财,依法办事;

2、严格执行《会计法》和《财务管理制度》,按照审批程序和标准,严把支出审批关;3.严把项目申报、加强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4.认真审核统计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准确;5.加强学习,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服务意识;

6、培育廉洁、高效有序的工作作风。

少先队辅导员

风险点:1.对全校少先队评优评先把关不严。收受好处、以权谋私。2.对大队委竞选把关不严。以权谋私,收受好处。3.没有认真做好少年儿童的思想道德建设。队员较严重违法违纪行为。4.组织少先队主题教育不够丰富多彩。队员不满意。

防控措施:1.加强学习,廉洁自律。严格按照评选条件严格审核把关。接受群众监督。2.加强学习,廉洁自律。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公平、公正、公开进行量化评选。全过程接受群众监督。3.树立“德育首位”意识,采用各种形式,发挥队组织优势,切实提高少年儿童道德素质。开展日常行为规范和遵纪守法教育。4.关心少先队员身心健康,积极组织各类文体活动。满足队员的需求。

班主任

风险点:1.不注意学习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作出有损教师形象的言行。2.不能公平对待每个学生,对学生有偏袒或歧视言行,有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

3.接受学生家长送礼物、请吃饭或委托家长为自己办私事。4.在学生评奖评优、勤工俭学岗位安排中,接受学生请客送礼,影响评定或安排的公平性。

防控措施:1.加强政治思想学习,严格遵守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在教育教学中,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位学生无偏袒、无私心,接受学生和家长监督。

3.坚决拒绝家长送礼、请吃饭,不委托家长办私事。

7.寒亭严抓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 篇七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 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 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列入了重要议程。

二是加强宣传。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 让农民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内容、程序和要求, 搞好咨询服务。

三是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多次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制度规定, 通过典型案例, 抵御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

四是开展廉政谈话。通过谈话, 督促参与农机购置补贴人员严格遵守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纪律, 坚决做到依法办事、用制度规范行为, 不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8.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检察探索 篇八

一、当前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当前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存在的问题

1.缺乏系统性。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忽视制度建设的整体效应。从现有的制度看,一些制度都是在某一职务犯罪案件发生后,就其普遍性或趋势性进行调研后制定的,这些制度虽然具有较强的针对性,但从整体制度建设来看,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二是因为职务犯罪查处的滞后性,往往是因事而防,导致查处职务犯罪中发现的问题具有事后监督固有的滞后性,就此建立起的一些制度也就相应具有滞后性,不利于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不具有预防功能。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最核心的理念就是预防,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引入内部监督工作,通过监督关口前移,加强内部监督的主动性,能有效避免存在的滞后性;三是制度的监督、落实、反馈、评估、追究、惩戒等配套制度不健全,导致预防职务犯罪的相关制度措施落实情况无从反馈,也很难起到防范的作用。

2.没有形成常态化。当前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因主要由检察机关等相关部门人员来完成,由于单位重视程度和人员等各方面限制使得预防工作不能成为单位的常态化工作。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当前我国正处于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时期,广大公职人员面临的诱惑比较多,却对职务犯罪预防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二是有些单位的反腐倡廉教育过于形式化、表面化,拒腐防变教育机制尚未在全社会建立起来;三是我国还没有专门的关于预防腐败的法律,使得预防工作缺乏“刚性”依据,成为软任务,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难以长期、深入地开展下去。这些问题都使预防工作存在着系统性不强,长效作用不明显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预防的效果。

3.实效性不明显。当前的预防职务犯罪相关制度主要是针对部门或单位,很少是针对人的行为,其制度内容对公职人员缺乏统一、系统,具有警示性、操作性的实施细则。

(二)东城区当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中存在的四点问题

2012年,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委领导关于加强纪委与检察机关协调合作,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指示精神,东城区院与区纪委组成了调研组,对一些单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运行情况、存在问题等进行了走访调研,同时结合东城区院近年来查办案件情况,我们发现,虽然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在实践中已发挥了明显效果,但各单位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1.各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开展进度不一。东城区有的单位风险防控制度各方面工作做得比较深入,而部分单位的工作仍处于初级阶段,只完成风险点的第一轮查找,且现有防控措施简单、效果不理想。

2.部分单位风险点查找方式不科学。如东城区院查办的地税系统职务犯罪案件,针对其中反映出的地税系统对税收执法业务方面的廉政风险,进行了严密防控,限制了普通工作人员税收执法的自由裁量权,起到了一定的防范作用。但对于领导班子成员和内部事务廉政风险防控的规定则较为粗放和宏观,没有切中要害,为职务犯罪的发生埋下隐患。

3.部分单位等级划分待完善。一是部分单位廉政风险等级标识不完整,无法有效识别风险等级。二是风险等级划分标准不科学,综合评定体系不统一、不健全,如有单位单纯地以职务级别高低为依据,粗犷、统一地将党组成员采购环节廉政风险划分为一级;基层人员廉政风险全部归为三级。

4.风险防控措施过于笼统。如有的单位环节廉政风险点查找比较细致、全面,但对应的防控措施则较为笼统,欠缺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技术性强的防控对策,工作整体水平有待提升。如某单位针对“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执行、落实不到位”的岗位风险,其防控措施仅为“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不徇私情”,而未有后续的检查、监督措施,防控效果未能达到廉政风险防控制度设计的初衷。

二、检察机关参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意义

(一)有利于促进预防工作的创新发展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为预防工作创造了实现飞跃的契机,提供了大展身手的空间,有利于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科学发展。

1.有利于实现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全面化。当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现了“两个延伸”,即向一级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延伸;向拥有业务处置权的部門和岗位延伸。随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在本地区范围内的大范围推进,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案例资源和专业预防优势,指导和配合不同行业的企业,将预防工作变为单位的重要工作内容,变为所有员工的重要工作内容,结合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有利于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全面化和全员化。

2.有利于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信息化。2012年,北京市运用现代科技管理手段、信息技术平台,梳理廉政风险防控流程,实现对人、财、物、权、岗的网络监督控制,加大了科技防控力度。这种科技防控力度无疑将大大增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效果,因此,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也要适应廉政风险防控信息化建设的需要,结合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科技防控、发挥专家学者理论优势、联合专业研究机构、借助各种科技力量,研究科技预防工作,运用科技手段提升预防工作水平,有效促进预防工作的科技化和多样化。

3.有利于实现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规范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内在要求与PDCA循环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改善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方法,是质量保证体系运转的基本方式。)方法是内在统一的,使得循环管理模式能够适应预防腐败工作螺旋式上升的目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利用PDCA循环管理方法构建整个工作流程,将廉政风险的界定和风险防范措施运行纳入循环过程,可促使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规范化,达到持续预防的效果,有效推进预防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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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利于实现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常态化。检察机关参与廉政风险防控,确定单位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近期目标和远期目标,结合各单位工作实际,确定具体工作内容和方式,以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经常化来推进单位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常态化。

(二)能够有效提高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有效性

检察机关紧贴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国家发展大局需求和执法办案特点,总结多年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有效经验,把检察机关的办案经验和资源充实到廉政风险防范体系中,推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对提高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际效果必将产生重要作用。

1.能够发挥办案优势,更准确地查找风险点。自2011年以来,北京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深入各行业领域分析查找制度疏漏和廉政风险点,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努力为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积极贡献。

2.能够有效解决廉政风险管理中全面管理与“抓大放小”的关系。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成效,取决于全面风险的掌控和重点风险的应对,而这两者在一定程度上又是不可兼得的。全面风险的识别和评估,使得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力量在面上全方位铺开;而重点风险的应对又要求管理的焦点集中在点上。由于管理资源的有限性和风险识别的局限性,使得管理者难以在全面管理和“抓大放小”两者之间收放自如,而检察机关参与到廉政风险防控中,把检察机关的办案经验和资源有效地充实到廉政风险防范体系中,根据办案实践帮助管理者发现管理的重点和焦点,使其对廉政风险有更正确和清晰的认识。

3.能够提高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当前我国的职务犯罪呈现出一些典型性,其特点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一把手”或高级领导职务犯罪多发,并进而引发本单位甚至全系统出现大量的职务犯罪问题;二是行业潜规则仍在一定范围内存在;三是重点领域及重点环节职务犯罪多发;四是犯罪持续时间长、犯罪数额特别巨大;五是权钱交易手段更加隐蔽化、多样化。从这些特点可以看出,当前职务犯罪专业化、系统化、隐蔽化。而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的建立,其目标之一也是有效地预防职务犯罪这一严重的腐败行为发生。因此,只有时时把握当前职务犯罪的新特点、新规律和新问题,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针对性,才能更加有的放矢地做好风险防控工作,把防治腐败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各个环节,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4.能够更加有效地发挥区域社会化网络大预防格局作用。职务犯罪预防是预防腐败的一个重要内容。而预防腐败是一个长期、系统和复杂的过程,涉及方方面面的内容,必须因地制宜、总体谋划、循序渐进、稳步推进。其中,一个关键因素就是必须最大限度发挥纪检、监察、检察、审计等相关部门的优势,保持各职能部门的积极配合。

三、检察机关参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近年来,检察机关坚持惩治与预防相结合,查办案件的同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努力探索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相结合的有效方法和渠道。

(一)采用各种形式全方位发挥预防调查报告作用

1.发挥侦防一体化机制作用,在查处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适时介入、同步预防并持续跟进、敦促整改。如东城区院在查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多人受贿案件时,预防处全体人员随案多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深入北至黑龙江,南至广东的11个省的58家医药单位进行了察访;5次深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召开座谈会、研讨会,撰写的《关于药监系统受贿案件的预防调查报告》受到了单位的高度重视并进行了长达数月的专项教育和整改。

2.深入分析类案中反映出的问题,撰写出针对性强的预防调查报告以引起行业或领域的高度重视。如北京市院根据全市检察机关查办的拆迁领域职务犯罪案件情况撰写《拆迁领域职务犯罪风险防控对策》,查找了拆迁领域10个风险环节,39个风险点,提出了31条对策建议,对推進全市拆迁领域职务犯罪风险防控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3.结合各地区工作重点,扎实开展专项调研,并积极促进专项调研成果的转化。近年来,各地检察机关以服务区域发展为指导,针对本地区工作重点,扎实深入开展了专项工作。如围绕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制定出《北京市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职务犯罪风险防控对策》,针对最易诱发职务犯罪的清产核资环节、成员身份界定及劳龄登记环节和改制后新型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环节,提炼总结出19个风险点,提出了14条防控对策。

4.以年度预防报告形式对本地区本年度职务犯罪案件进行深入剖析并提出预警预测。近年来,各地检察机关高度重视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工作,很多检察院都建立完善了年度报告制度,对当年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和梳理,归纳了本地区职务犯罪的特点和易发多发的行业领域,对当前本地区的反腐败形势、重点关注领域进行了预警预测,提出了详细的、具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并引起当地政府的高度重视。

(二)综合运用检察建议协助单位堵塞廉政风险漏洞

近年来,各地检察机关结合查办的案件及未构成职务犯罪的问题分析原因,查找漏洞,帮助相关单位建章立制,同时跟踪检察建议的落实。从效果看,检察建议采纳率、整改率、回复率较高。如近几年来,东城区院先后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东城区房地经营中心、东城区住建委、国家林业局、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等多家发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80余份,从制度执行、行业管理、人员教育等层面提出整改和防范建议,促使发案单位高度重视,采取措施积极整改,重新修订相关制度,收效明显。

(三)搭建平台,创新形式,充分发挥预防咨询和警示教育作用

近年来,检察机关预防咨询的形式不再限于在街道、单位及各公共场所设点咨询,而是充分借助各种平台开展广泛的预防咨询和警示教育。一是充分利用党委领导下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小组及国资委网络、金融系统网络、教育系统网络等各种网络平台的作用。二是充分发挥与各机关、单位共建机制的平台作用。如通过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工作进党校活动,充分发挥党校教育这个主阵地作用,对在党校开设的各种培训班分层次进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宣传教育活动。三是充分发挥区域网格化管理或检察联络室作用。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交流、列席街道重要会议等形式,最近距离、最大限度地参与到基层管理工作中去。一方面通过有效的法律咨询、有针对性的法制讲座、法制宣传展览等活动,搭建日常法制宣传教育的平台,促进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研究解决。另一方面在民主决策、换届选举等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环节,强化监督、提出防控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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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全面发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功效,构建廉洁准入机制

从近年来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可以看出,腐败现象随着公共管理职权的扩散而蔓延。从犯罪类型来看,贿赂犯罪仍然是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类型,且其腐败面广、程度深,甚至可以说,只要存在公共权力活动的空间,就有可能发生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针对这一问题,全国各地检察机关根据最高检的要求,深入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保障进入市场企业的诚信度和廉洁度,有利于从源头上遏制行贿犯罪。

四、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与廉政风险防控对接的工作思路和建议

虽然近年来检察机关采用各种形式介入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但从实践看,由于检察机关对各职能单位工作内容、流程了解不到位,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针对性欠缺,检察建议、预防建议等法律文书还显空泛等问题仍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检察机关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中的作用还很有限。为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作用,加大职务犯罪预防力度,提出以下建议。

(一)打好基础。

首先要打好人才基础,即培养、选拔出一批政治上过硬,业务精通的纪检工作人员,同时加大对人员的培训力度。二是做好技术保障工作,即要在信息化体系完善的基础上,推动检察机关与相关部门数据库连接实现动态监控、廉政风险预警预测等“科技反腐”形式的创新,强化技防效果。

(二)把握重点。

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人员有限,精力也有限,不可能参与到本地区廉政风险防控建设的方方面面。这就要求我们要把握住重点,服务区域发展,进一步找准参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切入点和有效路径,按照不断完善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确保本地区重点项目顺利完成和健康发展的要求,针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有的放矢开展有针对性的预防工作,取得事半功倍的法律效果,确保检察机关参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效性。

(三)加强机制建设。

1.围绕体系建设,实现机制对接(本地区纪委—本地区检察机关—相关单位)

检察机关应根据职务犯罪发案原因、特点、规律分析廉政风险防控点,主动把检察机关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纳入市委、政府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中,与纪委、预防腐败局加强配合,形成优势互补,通过建立六项制度,共建预防网络平台,促进职务犯罪预防与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的制度化。

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本地区纪委和检察机关工作联席会议,通报干部违法违纪、查办职务犯罪类型、特点、动态分析,工作动态、信息等,研究本地区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相关的工作,同时对于在检察工作中发现的个别单位风险防控体系没有落实的情况,及时向同级纪委和上级主管部门反馈。

二是确立信息通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选择一些重点领域单位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加强工作调研,及时了解部门和岗位的廉政风险变化趋势。及时发现风险苗头,完善修订职务犯罪风险防控对策,提高区域廉政风险防控水平。

三是落实年度报告制度。当地检察院要分析每年职务犯罪发生情况,把握发展趋势,深刻剖析犯罪成因,特别是要找准带有规律性、源头性的深层次问题,提出既具有全局意义,又有效管用、切实可行、具体实在的防治对策,向党委、人大和政府提交高质量的报告。抓好年度报告提出的对策措施的落实,不断提高年度报告的影响力和执行力,深入推进惩防腐败制度体系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

四是建立职务犯罪问题专题研讨例会制度。本地区纪委和检察机关共同建立专题研讨例会制度,定期分析典型个案、类案,总结腐败问题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关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提出针对性建议、对策和措施,形成专题报告。不定期地研究重点领域、重要环节的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把查办案件与加强教育警示、推进建章立制、强化制约监督以及刹风整纪等结合起来,推动相关领域行业深入治理,以重点工作的成效和关键环节的突破带动反腐倡廉工作全局的发展。

五是建立检察建议与预防调查报告备案、转发制度。由检察机关将所有制发的职务犯罪预防类检察建议报备区纪委,由区纪委相关部门针对被建议单位的采纳回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最大限度地提升检察机关所提出防控建议的实效性,最大程度完善被建议单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同时,检察机关针对部分行业领域所撰写的预防调查报告及时报备区纪委以供参考借鉴。区纪委对于领导批示的预防调查报告转发相关对口部门,并督促落实。

六是建立职务犯罪预警机制。针对可能发生腐败的重要领域、重要岗位以及重要环节,建立预警机制,针对典型职务犯罪案件,定期发布廉政风险预警信息,及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实现从“单兵突进”到“协同作战”、从“以点带面”到“全方位覆盖”、从“亡羊补牢式案后预防”到“未雨绸缪式事前预防”、从“柔性预防”到“刚性预防”全面转变的工作目标。借助本地区电子监察网络,实施“并网运行、资源共享、实时监控、适时介入”的职务犯罪预警系统建设工作方式,将职务犯罪预警作为科技防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对本地区相关各部门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在此基础上,建立风险提示制度。通过职务犯罪预警信息平台,及时发现职务犯罪隐患,针对廉政风险点,编写《职务犯罪风险提示书》,将职务犯罪的风险点、职务犯罪引发的严重后果一一列举,向有关部门发出,督促有关部门落实防控措施,并要求及时反馈,有效地预防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

2.围绕重点领域,实现网络对接(本地区纪委—本地区检察机关—相关单位)

应充分发挥社会化预防职务犯罪网络领导小组作用,根据区域发展实际,也可建立重点领域预防网络,定期通报情况、分析问题、研究对策、制定措施,推动廉政风险防控深入进行。可设立重大项目廉政工作联系点,由区纪委和检察院负责日常工作联系,收集相关资料,了解薄弱环节,提出预防建议,随时将掌握的信息上报。在此项工作中要注重做到“三个配合”。一是配合开展调查研究。纪检监察机关调研室等部门与区检察机关每年共同确定针对性的调研课题,结合各自办案特点共同深化预防职务违纪违法的研究,有利于形成一批针对性强,质量高的调研文章。二是配合开展预防宣教。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大力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借助各自的职能优势和资源,对本地区预防职务犯罪网络成员单位人员开展警示教育和法制培训工作,大力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扩大预防宣传的辐射面和影响力,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三是配合开展案件查办。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合力,推进查办工作。四是配合建立定点预防制度。在职务犯罪预警信息中查找权力相对集中、容易诱发职务犯罪的环节,制定“定点预防工作计划”。根据不同单位的特点,纪委、检察机关紧密配合,以预防职务犯罪流动大讲堂、警示教育展览、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建立联合预防机制等形式,落实各项预防措施。

3.发挥行贿档案查询系统功效,实现准入制度对接(本地区检察机关—相关单位/企业)

要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预防部门“行贿档案”查询系统的作用,工程建设中恪守将廉洁内容纳入工程准入制度。建议建设单位加快建立工程信用档案,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作为评价企业诚信度的一个标准。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的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投标等环节或者在项目的审批、交易等环节中单位或个人发生的行贿犯罪或行贿行为,视情节,向主管单位进行信息披露和预警提示,提出限制或取消资格的建议。

4.围绕重点案件,实现效力对接(本地区检察机关—本地区纪委—相关单位)

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和预防建议的作用,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维护公平正义的执法理念,恪守职责,在正确对待和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的同时,对确有不当行为的单位要发出检察建议,促进完善管理制度,强化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工作责任心,避免发生因工作瑕疵或差錯导致的上访、缠诉案件。

检察机关要进一步调查研究立足检察职能参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定位、任务、具体模式和机制保障,在全面促进检察机关参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常态化、机制化、规范化的基础上,加强与预防腐败局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拓宽协作路径,实现检察机关预防工作和预防腐败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有效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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