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体罚学生制度

2024-06-21

禁止体罚学生制度(精选9篇)

1.禁止教师体罚学生的法律规定 篇一

关于禁止教师体罚学生的规定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尊重学生的人格,适应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更好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学校现重申以下规定:

一、教师是教育者,应当关心、爱护学生、特别要厚爱后进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因难的学生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坚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并以自身的模范表率行为去教育、影响学生。在对学生的教育过程中,严禁教师采用打、骂学生,或采用罚站、罚跑、罚抄书、罚劳动、停课等变相体罚以及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二、凡教师有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除批评教育外,并视情节以及造成的后果和影响,给予以下处理:

1.对学生体罚、变相体罚或采用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虽情节较重,但没有造成后果者,除必须向学生本人和家长道歉外,取消本学期或本年度参加各项先进的评选资格,必要时须令其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做公开检查。

2.对学生体罚、变相体罚或采用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情节较重,造成一定伤害或由此引发一定后果,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3.对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所造成的伤害,或学生家长提出要进行检查、治疗、所需的各项检查、治疗和其他有关费用一律由教师本人承担。

4.对个别屡教屡犯者,除批评教育外,必须从严处罚,并视情节给予行政纪律处罚直至停聘。

严禁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规定

为了加强学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维护学校和教师的声誉,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等妨碍儿童身心发展的现象和行为,特制定本规定。

一、认真学习《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坚持正面教育,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通知》的精神,自觉用师德规范来约束自己的教育行为。

二、坚持正面教育,对学生既要管教管导,严格要求,又要遵循儿童的身心发展规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导之以行,持之以恒。

三、要面向全体学生,平等、公正、博爱,对有缺点的学生要善于发现,培养和调动他们身上的积极因素,尊重他们的自尊心,满腔热情地做好转化工作。

四、牢固地树立素质教育的学生观和质量观,努力学习教育学、儿童心理学等教育理论,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

五、要建立民主、平等、合作的师生关系,通过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教育教学活动引导学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

六、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家长和社会人士加强尊师爱生宣传教育,树立尊师爱生的良好风尚。

七、严禁对学生采取任何形式的体罚或变相体罚。对于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教师,学校除进行严格的批评教育外,还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具体情况如下:

1、情节较轻,能及时认识并改正错误的(如:面壁罚站、室内罚站等),一次扣除当月工资50元。

2、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如:将学生赶出校门或造成学生身心伤害,使学生在短时间内产生生理或心理障碍,在校内或社会上引起围观、吵闹、投诉、上访、曝光等负面影响),扣除工资200元,个人负担学生医疗费用及其它费用。

3、情节恶劣,造成学生身体伤残等严重后果的,学校除扣发当月全部工资外,还将报请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4、经常体罚学生,经多次教育不改的,学校对其进行“学习待岗”处理。

关于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规定

为贯彻国家教委以及上级关于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深化依法治校,以德治教,加强师德教风建设,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校是培养教育下一代的场所,保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是教育工作者的神圣职责,因此,教师要加强政治学习,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牢记人民教师的神圣职责,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对有缺点错误的学生要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决不能以任何借口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二、要认真学习《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做一个知法懂法,依法执教的合格教师。

三、教师对学生应坚持正面教育,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导之以行,持之以恒。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循循善诱,诲人不倦。

四、要遵循儿童身心发展的规律,通过生动、丰富多彩的教育教学活动,积极引导学生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五、教师要面向全体学生,不偏爱一部分学生,歧视另一部分学生,对有缺点错误的学生要深入了解具体分析原因,满腔热情地做好他们的思想转化工作。要善于发现后进生身上的“闪光点”,肯定他们的微小进步,尊重他们的自尊心,鼓励他们努力上进。对于个别经常教育无效的学生,也要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以理服人,不能采用简单粗暴和压服的办法,更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六、对学生教育应做到十个不准:不准让学生站着听课;不准将学生赶出教室或撵回家;不准推拉敲打学生;不准罚学生抄作业、抄试卷;不准让家长出题抄题批作业;不准辱骂讽刺挖苦学生;对家长应为人师表,不准与家长发生口角;不准罚学生干值日;不准不让学生上课或不让参加活动;不准不让学生参加考试。

七、各班要将后进生的转化工作列入班主任工作重点,对后进生逐个排队分析。

八、学校把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作为一项制度,每个教师应严格遵守,对于体罚或变相体罚人员,学校一经发现要进行批评教育,帮助其认识和纠正错误,对于情节严重的,要严肃处理。今后,凡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受到家长投诉的,取消各级评优评先资格,教师期末业绩考评师德修养为零分,情节严重的不发或少发期末奖金,对错误特别严重,丧失人民教师资格的,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关于禁止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规定

为促进我镇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和教师的从教行为,有效遏制有偿家教现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及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有偿家教的界定

有偿家教是指教师以中小学生为对象,在双休日、节假日和其它休息时间进行教学辅导并获取一定经济利益的行为。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即为从事有偿家教: 1.在住宅内进行教学活动并从中获利的。

2.个人或与他人合伙租用场地进行教学活动并从中获利的。3.在校外办学机构中从事教学活动并从中获利的。4.为个人或校外辅导班介绍有偿家教生源并从中获利的。5.在职教师利用工作之便自己或以亲属名义招收学生提供食宿,进行学习辅导,并收取费用的;

6.其他有关情形。

二、禁止有偿家教的规定

1.各中小学校的教室、课桌凳、器材等教学设备,不得租给或借给他人(包括本校教师),供其为学生收费补课。

2.严禁学校参与有偿家教的宣传、组织活动,不得与校外办学机构合作,组织学生进行收费补课。

3.禁止教师在家中或在校外租用教室进行有偿家教,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动员、暗示或强制学生参加本人或他人组织的有偿家教,不得为校外办学机构或其他人员介绍家教学生。

三、处理办法

凡违反本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理:

1.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一经查实,对当事人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退回违规所得,当事人当年的年终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扣发6个月绩效工资;三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按照国家工资政策,两年内不予正常晋级。处理后继续从事有偿家教的,予以解聘。

2.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从事有偿家教的,除按上述办法处理外,同时给予行政处分;市、县级优秀教师和骨干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除按上述办法处理外,报请相关部门按批准权限取消其荣誉称号。

3.学校对教师有偿家教行为监管不力,发现有偿家教行为而未及时制止和处理的,校长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造成严重影响的,对正副校长给予免职处理。

四、健全禁止有偿家教的工作责任制

1.广大教师要加强学习,提高觉悟,充分认识教师职业的特殊性和崇高性,主动作出承诺,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以实际行动树立人民教师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淡泊名利、志存高远的良好形象。

2.各中小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树立正面典型,建立教育、预防和惩治相结合的长效机制,要以“禁止有偿家教”为内容,强化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组织教师作出不从事有偿家教的书面承诺。建立“禁止有偿家教”自查制度,学校领导班子要在业余时间,不定期调查、走访学生或家长,了解教师有无从事有偿家教行为,发现苗头及时进行阻止和处理。监管和查处不力的,取消学校参与教育教学工作相关表彰奖励资格。

五、投诉和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69367996 电子邮箱:

2.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资料 篇二

根据国家《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教育法令法规以及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的精神,为保证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秩序,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增强教职员工依法施教的意识,杜绝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各种违法行为,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体罚的危害

体罚是违反国家教育法令法规的行为,以损伤人体,侮辱人格为目的的手段,将严重损害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乃至造成终身危害后果。将体罚与变相体罚作为一种教育手段,是教育者道德败坏、教育水平和教育方法粗暴低俗的表现,也是一种严重违法的行为。1986年我国颁布的《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这是以法律形式规定禁止体罚学生,因为这种教育手段不仅违背了教育规律,有损教育与教师的形象,而且严重伤害了学生的身心。教师体罚学生,实际上是在为学生提供简单、粗野的攻击性榜样,教学生以蛮横霸道的方式处理与同伴的关系,这将影响学生良好品质的形成,给学生的成长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因此,必须加强师德建设,制定必要措施,提高教师的修养,杜绝一切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出现,在社会上树立人民教师的光辉形象。

二、体罚与变相体罚的认定

1.教师对学生实施打、推、拉、踢、扭等行为或者用东西击、敲、戳学生身体等有损学生健康的行为。

2.罚学生在教室内外、操场或办公室等场所站立,罚跑、罚劳动,或不让学生休息,不让按时吃饭等行为。

3.令学生大量、机械地做作业的行为。

4.摔学生的学习用品,撕毁学生书本、作业等学习资料的行为。

5.以停止上课、停止考试或拒批作业作为惩罚学生的行为。

6.对学生进行心理惩罚如:不分时间、地点、场合、学生承受能力对学生进行不当批评、威胁恐吓、呵斥、讽刺、挖苦、影射、株连家长、冷落学生等造成学生心理与精神受到伤害的行为。

7.擅自停止学生进校上课的权利,或“遣送”回家(包括令学生回家取作业),停止学生正在进行的或即将进行的正常活动的行为。

8.唆使学生对其他学生实施以上行为的行为。

三、体罚的分类:

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视其情节分为较轻、较重、严重、特别严重四种情况:

情节较轻是指实施了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致使学生的身心受到了伤害,经发现或者有人举报,但学生本人或家长未到学校反映,经调查属实的。

情节较重是指实施了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致使学生身心受到明显的伤害,导致学生家长到学校吵闹,在校内外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

情节严重是指实施了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致使学生的身心受到严重伤害,导致学生或学生家长到教体局或其他部门上告,造成严重后果及较坏社会影响。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实施了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致使学生身心受到特别严重的伤害,并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构成了违法犯罪,影响极其恶劣。

四、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在事实调查清楚之后,按下列规定处理:

1.情节较轻的:先由学校给予口头警告处分,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学期及考核下降一个等级,取消当年的评优评奖;责其在学校教师例会上检讨;扣除当月相关工作量津贴及绩效部分的津贴;凡受害学生所需费用全部均由本人承担。

2.情节较重的:由学校给予书面警告处分,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学期及考核为“不合格”,停课检讨,跟班学习,扣除当月相关工作量津贴、学期绩效津贴和绩效津贴;受害学生所需费用全部由本人承担;取消二年的评优评奖。

3.情节严重的,由学校给予通报处分,停课检讨,学期及考核为不合格;学校上报教育局,受害学生所需费用全部由本人承担,本人下岗待聘。

4.情节特别严重的,由学校给予通报处分,停课检讨,学期及考核为“不合格”,由学校上报区教育局,受害学生所需费用全部由本人承担,取消其教师资格,并由有关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禁止体罚学生制度 篇三

为贯彻国家教委以及上级关于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深化依法治校,以德治教,加强师德教风建设,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校是培养教育下一代的场所,保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是教育工作者的神圣职责,因此,教师要加强政治学习,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牢记人民教师的神圣职责,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对有缺点错误的学生要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决不能以任何借口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二、要认真学习《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做一个知法懂法,依法执教的合格教师。

三、教师对学生应坚持正面教育,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导之以行,持之以恒。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循循善诱,诲人不倦。

四、要遵循儿童身心发展的规律,通过生动、丰富多彩的教育教学活动,积极引导学生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五、教师要面向全体学生,不偏爱一部分学生,歧视另一部分学生,对有缺点错误的学生要深入了解具体分析原因,满腔热情地做好他们的思想转化工作。要善于发现后进生身上的“闪光点”,肯定他们的微小进步,尊重他们的自尊心,鼓励他们努力上进。对于个别经常教育无效的学生,也要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以理服人,不能采用简单粗暴和压服的办法,更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六、对学生教育应做到十个不准:不准让学生站着听课;不准将学生赶出教室或撵回家;不准推拉敲打学生;不准罚学生抄作业、抄试卷;不准让家长出题抄题批作业;不准辱骂讽刺挖苦学生;对家长应为人师表,不准与家长发生口角;不准罚学生干值日;不准不让学生上课或不让参加活动;不准不让学生参加考试。

七、各班要将后进生的转化工作列入班主任工作重点,对后进生逐个排队分析。

八、学校把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作为一项制度,每个教师应严格遵守,对于体罚或变相体罚人员,学校一经发现要进行批评教育,帮助其认识和纠正错误,对于情节严重的,要严肃处理。今后,凡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受到家长投诉的,取消各级评优评先资格,教师期末业绩考评师德修养为零分,情节严重的不发或少发期末奖金,对错误特别严重,丧失人民教师资格的,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4.禁止体罚学生制度 篇四

自 查 报 告

师德是人民教师依法施教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加强师德修养,树立教师的良好形象,对于搞好教书育人是非常重要的。师德修养主要应该包括:依法施教,为人师表,严于律己,爱岗敬业,以人为本,乐于奉献,关爱学生,严谨治学。著名的教育家陶行知先生说过:“学高为师,德高为范。”作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不仅要具有广博的知识,更要有高尚的良好的师德。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正人首先正己,以身立教,为人师表。这是师德最基本的要求。教师的一言一行对学生的思想、行为和品质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教师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将会给学生带来一生的影响,因此,教师一定要时时处处为学生做出榜样,凡是教师要求学生要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学生不能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严于律已,以身作则,才能让学生心服囗服,把你当成良师益友。

遵纪守法,积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不断提高教师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平。教师不但要用自己的学识教人,更要注意用自己的高尚的人格育人。教师要自敬自重,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素养。

爱岗敬业,以人为本,乐于奉献,关爱学生,严谨治学。一个人无论从事什么工作,首先必须热爱自己本职工作,需要专心至力教书育人工作。勤勤恳恳,对学生高度负责。做一个真正无于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关爱学生,需要以人为本,关心爱护和严格要求学生,使他们各方面得到健康发展。古人说:严是爱,松是害。教师对学生的爱体现在了解,关心,理解,信任每一个学生,体现在严格要求,耐心教导,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树立学生学习的自信心,注重培养他们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健康的人格加强政治学习,学习党的教育方针《义务教育法》、《中华人们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遵守社会公德,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不断提高政治素养。

在教书育人方面,需要因材施教,同时要不断加强学习,与时俱进,学习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方法,更新教育观念,掌握先进的教学技术和手段。

总之,我校全体教师从思想上严格要求自己,在行动上提高自己的工作责任心,树立一切为学生服务的思想,在教育教学工作,从未出现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在工作中,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做到政治业务两过硬。用一片赤诚之心培育人,高尚的人格魅力影响人,崇高的师德塑造人。只有不断提高教师自身的道德素养,才能培养出明礼、诚信、自尊、自爱、自信和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人才。

2010年7月10日

学校教师无体罚 和变相体罚学生

5.禁止体罚学生制度 篇五

东辉学校 张万海

随着素质教育的不断深化,教师体罚学生的现象不时被媒体曝光,确实值得我们认真反思。作为任何一名教师都非常清楚,体罚是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我国法律也严厉禁止教师对学生的体罚。然而,为何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屡禁不止呢?

一、何为体罚与变相体罚

体罚是用罚站、罚跪、打手心等方式来伤害学生身体或心灵的行为,体罚是处罚儿童的错误教育方式。教师用体罚的方法来处理违反纪律的同学也应称为体罚。

变相体罚是指用上述体罚方式以外的其他形式来体罚学生。变相体罚同样会侮辱学生人格,伤害学生心灵。

体罚的危害在于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是一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和法律规定的侵权行为。罚站,罚抄作业,打手心,煽耳光等是其常见形态,讽刺挖苦之类的心罚则更具有隐蔽性。特别是在应试教育下,有的教师把体罚当作提高成绩的绝招,逼迫学生学习,搞棍棒教育。

二、教师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原因

是什么原因导致“体罚”的故事重演呢? 造成体罚学生的原因是方方面面的,既与学校的管理有关,与学生有关,还与教师心理健康、法制意识、传统观念和当前教育的“指挥棒”等有关。

(一)传统教育思想的影响

中国几千年封建教育的流毒所致,至今还存在诸如:“不打不成才”、“教不严,师之惰”等教育思想,当今教育明令禁止体罚学生,并上升在法律的高度,但教师在实际教学中,面对那些调皮的学生,似乎除了体罚,别无选择。

(二)当前教育政策的作用

目前,仍然存在以学生统考成绩给学校排名次,用学生的考试成绩来评定教师工作质量的倾向依然严重,学生的考试分数仍是教师晋职晋级,评优评模的决定性因素。为了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强人所难的做法时有发生。有压迫就有反抗,有反抗自然就有体罚。

(三)学生的无知,教师的无奈

1、学生“懒、惰”现象突出。农村很多中小学生特别懒惰、贪玩,老师布置的作业,如不采取“措施”,学生就不会去完成,另外,面对一些老师把学生“管住”了,考试分数就上去的现实,更多老师受到挑战,也就效仿,对懒学生、贪玩学生采取“措施”。

2、故意捣乱,与老师对抗。现在的中小学生,由于家庭和社会的种种原因,他们的攻击性很强,面对老师的善意相劝,他们往往认为是老师无能、懦弱,他们常常会置学校的校纪校规于不顾,置教师的权威与尊严于不顾,一意孤行。且这类学生具有很大的带动性和影响力。这就需要教师对这些学生及时进行“管束”。一方面渲泄老师压抑的情绪,更主要的还是想杀鸡儆猴,以警效尤。

(四)教师的心理问题,行为失控

目前中小学教师中有很多教师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心理问题,教师的心理状况影响其行为表现。他们的精神状态、生活状态、情绪等都会受到心理状况的影响,有时又无法摆脱无意义的情绪冲动,导致到学生身上去发泄。

三、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惩戒

在这里,我特别需要说明的一点是惩戒对于学生的重要性。我们在谴责体罚的同时,还要明确一个概念,那就是适当惩戒。无规矩不成方圆,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班级,都得有规章制度来管理和约束。在具体的教育教学中,我们一直坚持一个信念,我们不会打骂学生,但我们一定会对违反纪律,违反合理规定的学生予以合理的、制度化的、适度的惩戒。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没有约束力和强制性的教育是软弱的,是苍白无力的。惩戒教育不等于体罚学生,无论从心理学还是教育学的角度看,惩戒都应该有它自己的一席之地,它可使学生明确地认识到自己的缺点和错误,在情感上引起自己的内疚感。适度的惩戒对培养学生的耐挫心理同样也很必要。老师要是对学生连适当的惩戒权都没有,那么我们还怎么去管理学生,我们还口口声声谈什么发展教育。

四、避免体罚与变相体罚所采取的措施

(一)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学习

1、帮助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转变教育思想,明确教育目标。全面发展既包括生理的发展,也包括心理的发展,体罚学生不仅直接影响其身体健康,同时给学生的心理健康造成危害。

2、学习先进的教育理念,改进落后的教育方法。通过先进教育理论的学习,要让教师知道,只有“爱”才是古今中外教育成功的真谛,从而形成正确的教育观点,获得他律到自律的转变,告别体罚。

(二)加强法制教育,规范教师行为

《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都明确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教师体罚学生,不仅有悖教师的职业道德,违背教育规律,而且是违法行为。

(三)结合体罚现象特点 实行评价动态管理

学校必须不断强化动态管理,领导要亲自挂帅、统筹全局,设立领导小组,各层面齐监督、共评议通过评价促师德师风建设。

1、领导检查定时制。建立“师德师风档案”,对教师进行定量与定性评比相结合的评定,记录教师在道德中的成绩和不足。不足之处给予书面通知,从而督促教师改正,以达到提高“师德”水平的目的。

2、实行学生评教师。采用问卷调查的形式,面向全校学生,以班级为单位评价教师,并让学生提出对教师的评价。

3、实行家长评教师。家长会期间,采用问卷调查形式,由领导小组成员深入各班级发放调查表,收取调查表,做到家长与被评教师完全隔离,给家长们一个自由评议空间。

(四)加强心理疏导,提高教师心理健康水平

1、当今社会,现代化的生活紧张和繁忙,社会竞争激烈给人们带来许多心理压力。面对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压力,一些教师便产生了心理冲突和压抑感,教师要通过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来调整自己,使自己保持轻松、稳定的心理状态,以旺盛的精力、丰富的情感投入到教育教学工作中。

2、要正确认识和评价自我,要看到自己的优点、长处和潜能,明确自己的工作价值,积极乐观地面对工作和生活,融恰师生关系,增强服务意识,在教育教学中我们牢固树立为学生服务的思想,用老师高尚的道德情操去感染他们。

3、调节情绪,保持心理平衡。教师角色要求教师不能将烦躁冲动的情绪带入课堂,以免传染给学生。课堂外,教师可以通过培养广泛的兴趣爱好,使情绪发生迁移。心理学家认为兴趣爱好是心理保健的维生素,通过它可以解除心理疲劳,保持良好的心境和积极的工作态度。

综上所述,教师体罚学生是违背教育规律的,是不适应现代教育发展趋势的,因此,广大中小学教师应自觉提高自身素质,尊重学生的权利和人格尊严,杜绝体罚学生行为,塑造良好的师表形象,适应新时代对教师的更高要求。

6.禁止体罚学生制度 篇六

东港镇中心小学 侯雪芳

【摘要】近年来,随着素质教育的不断深化,小学教师体罚学生的现象不时被媒体曝光,确实值得我们认真反思。作为一名教师都非常清楚,体罚是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我国法律也严厉禁止教师对学生的体罚及变相体罚。教育要实施赏识、激励教育,要创设宽松、自由的教学环境,这是新课程改革倡导的教育理念。但是,体罚及变相体罚的恶性事件仍然屡屡发生,且引起了重大的社会反响,故本文重点阐述了体罚及变相体罚的概念,分析了造成教师采取此种特殊“措施”的原因,体罚行为的危害性以及解决的一些对策。

【关键词】体罚变相体罚危害原因对策

一、何为体罚与变相体罚

体罚是用罚站、罚跪、打手心等方式来伤害学生身体或心灵的行为,体罚是处罚儿童的错误教育方式。教师用体罚的方法来处理违反纪律的同学也应称为体罚。变相体罚是指用上述体罚方式以外的其他形式来体罚学生。变相体罚同样会侮辱学生人格,伤害学生心灵。

二、教师体罚及变相体罚学生的危害

体罚的危害在于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是一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和法律规定的侵权行为。罚站,罚抄作业,打手心,煽耳光等是其常见形态,讽刺挖苦之类的心罚则更具有隐蔽性。特别是在应试教育下,有的教师把体罚当作提高成绩的绝招,逼迫学生学习,搞棍棒教育。另外,教师体罚的理由有三:一是体罚是为了你好,是好心对你,打你就是爱你,是对你负责;二是一日为师,终身为父,老子打儿子,天经地义;三是体罚能帮助学生提高考试成绩。这极易获得一些热衷于应试教育的家长的支持,助长体罚的嚣张气焰。实际上这些更是对学生的一种道德绑架,是让学生服从于自己的个人意志,按照教师、家长设想的意愿去生活、学习。对个体的全面发展产生很大的限制,给学生一种不正确的引导,似乎只有课堂认真听讲,课后认真完成作业,听老师和家长的话的孩子才是能获得成功的好孩子,而对于那些经常被老师体罚的学生,他们由于经常受到老师的体罚及变相体罚,更易产生逆反心里,从而萌生“破罐子破摔”的极端想法。

三、教师体罚及变相体罚学生的原因

是什么原因导致“体罚”的故事重演呢?造成体罚学生的原因是方方面面的,既与学校的运作有关,与学生有关,还与教师心理健康、法制意识、传统观念和当前教育的“指挥棒”等有关。

(一)传统教育思想的影响

中国几千年封建教育的流毒所致,至今还存在诸如:“不打不成才”、“教不严,师之惰”等传统教育思想,当今教育明令禁止体罚学生,并上升在法律的高度,但教师在实际教学中,面对那些调皮的学生,似乎除了体罚,别无选择,甚至连许多家长也认为,老师不体罚学生,学生就不怕他,就是为师不严,就是教师无能,就是不合格的老师。

(二)当前教育政策的作用

目前,仍然存在以学生统考成绩给学校排名次,用学生的考试成绩来评定教师工作质量的倾向依然严重,学生的考试分数仍是教师晋职晋级,评优评模的决定性因素。为了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教学方不科学,强人所难的做法时有发生。有压迫就有反抗,有反抗自然就有体罚。

(三)学生的无知,教师的无奈

1、学生“懒、惰”现象突出。

农村很多中小学生特别懒惰、贪玩,老师布置的作业,如不采取“措施”,学生就不会去完成,另外,面对一些老师把学生“管住”了,考试分数就上去的现实,更多老师受到挑战,也就效仿,对懒学生、贪玩学生采取“措施”。

2、学生故意捣乱,与老师对抗。现在的中小学生,由于家庭和社会的种种原因,他们的攻击性很强,面对老师的善意相劝,他们往往认为是老师无能、懦弱,他们常常会置学校的校纪校规于不顾,置教师的权威与尊严于不顾,一意孤行。且这类学生具有很大的带动性和影响力。这就需要教师对这些学生及时进行“管束”。一方面宣泄老师压抑的情绪,更主要的还是想杀鸡儆猴,以警效尤。

(四)学校处理不严,社会放纵所致

由于传统思想的影响,人们对体罚学生现象的错误认识和考虑到教师工作的特殊性,导致对教师体罚学生事件的处理往往过宽过软。

1、体罚学生被当成是责任心强。部分学校领导、学生家长,他们都认为只有责任心强。对学生及家长负责的教师才会体罚学生,那些责任心不强,工作马马虎虎的教师才不会去体罚学生呢,自然也就是一美遮百丑,学校领导、学生家长都认为只要不出大事,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予追究,随他去吧,放纵了教师体罚学生的行为。

2、教师工作本身具有特殊性,为了维护教师的形象和教师在学生中的神圣地位,同时也考虑便于教师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好开展工作,考虑到怕影响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对教师体罚学生事件的处理难免就会不到位,学校领导有护短的意识。

3、学校领导为了提高考试排名,对教师是“不管黑猫白猫,能抓住老鼠的就是好猫”,所以不论你采取什么办法,只要能把学生“管住”,在把分数抓上去的同时不给领导添麻烦,这样的老师就是好老师。放纵体罚行为,受罚学生家长虽然也有些无奈,但他们都会认为,如果追究了老师责任,可能会影响老师对自己孩子的教育,于是也就都忍了,迁就教师体罚学生的行为。

(五)教师的心理问题,行为失控

目前中小学教师中有很多教师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心理问题,教师的心理状况影响其行为表现。他们的精神状态、生活状态、情绪等都会受到心理状况的影响,有时又无法摆脱无意义的情绪冲动,导致到学生身上去发泄。

四、避免体罚及变相体罚学生现象发生的对策

(一)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学习

农村小学教师体罚学生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封建残余的教育思想的影响,对体罚学生造成的危害认识不足。

1、帮助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转变教育思想,明确教育目标。全面发展既包括生理的发展,也包括心理的发展,体罚学生不仅直接影响其身体健康,同时给学生的心理健康造成危害。

2、学习先进的教育理念,改进落后的教育方法。通过先进教育理论的学习,要让教师知道,只有“爱”才是古今中外教育成功的真谛,从而形成正确的教育观点,获得他律到自律的转变,告别体罚。

(二)加强法制教育,规范教师行为

《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都明确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教师体罚学生,不仅有悖教师的职业道德,违背教育规律,而且是违法行为。

(三)结合体罚现象特点 实行评价动态管理

学校必须不断强化动态管理,领导要亲自挂帅、统筹全局,设立领导小组,各层面齐监督、共评议通过评价促师德师风建设。

1、确立领导监督制;

2、领导检查定时制;

3、实行学生评教师;

4、实行家长评教师。

(四)加强心理疏导,提高教师心理健康水平

提高教师的心理健康水平,首先要减轻教师的心理压力,其次要摆正教师的位置和心态,与学生做朋友,对学生要有“三心”——热心、信心和恒心。

1、当今社会,现代化的生活紧张和繁忙,社会竞争激烈给人们带来许多心理压力。面对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压力,一些教师便产生了心理冲突和压抑感,教师要通过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来调整自己,使自己保持轻松、稳定的心理状态,以旺盛的精力、丰富的情感投入到教育教学工作中。

2、要正确认识和评价自我,要看到自己的优点、长处和潜能,明确自己的工作价值,积极乐观地面对工作和生活,融洽师生关系,增强服务意识,在教育教学中不管遇到多调皮的学生,不管遇到多难处的问题,我们都要有较强的心理承受能力,要以人为本,要把学生当作平等的朋友,牢固树立为学生服务的思想,要想到他们毕竟还是孩子,哪会不犯错误,应宽容他们,用老师美好的心灵去温暖他们,用老师高尚的道德情操去感染他们。教师从思想上不能产生对立情绪,感情上不要厌恶,行为上不能打击,头脑要冷静,不能冲动。

3、调节情绪,保持心理平衡。教师角色要求教师不能将烦躁冲动的情绪带入课堂,以免传染给学生,并直接影响师生之间的正常交往。但如果走出课堂,则尽可以暂时去掉“教师”这个标签,随意挥洒一下自己的喜怒哀乐。如与亲朋好友交谈,到户外运动,听听音乐等进行宣泄或转移情绪。还可以通过培养广泛的兴趣爱好,使情绪发生迁移。心理学家认为兴趣爱好是心理保健的维生素,通过它可以解除心理疲劳,保持良好的心境和积极的工作态度。

综上所述,教师体罚学生是法律法规所不允许的,是违背教育规律的,是不适应现代教育发展趋势的,因此,广大中小学业教师应自觉提高自身素质,尊重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和人格尊严,杜绝体罚学生行为,塑造良好的师表形象,适应时代对教师的更高要求。参考文献:

1、《学校管理心理学》程方正主编,2006年12月第2版;

7.严禁体罚学生自查报告 篇七

近段时间以来,德州市、日照市两地的学校发生了2起教师殴打学生及体罚学生的事件,在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针对此类现象,初二级部根据莱教师字〔2016〕9号文件——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管理严禁体罚学生的通知》的通知,开展了全文传达学习,进行了师德教育大讨论,组织初二级部全体教师进行学习反思,认真查找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不足之处,提出加强师德建设的具体措施,坚决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就初二级部开展自查自纠情况小结如下:

一、充分认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严重性和危害性

首先,级部召开全体教师会议,各位教师纷纷发表意见,大家反思了在日常教学中的工作,没有体罚学生的恶劣行为;并且自觉监督本级部其他教师,坚决杜绝体罚学生等行为。教师在会上表态:以后也不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教师体罚学生,不仅有悖职业道德,违背教育规律,而且是违法侵权行为。我国《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其次教师体罚学生是侵权行为,它侵犯了学生的生命权、健康权和人格权。体罚学生要承担相关责任。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体罚学生造成伤害的,根据情节轻重,要分别承担三种法律责任:(1)行政法律责任,实施体罚者应受到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罚;(2)民事法律责任,实施体罚者所在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实施体罚者不直接承担民事责任,但有被追偿的义务;(3)刑事法律责任,实施体罚情节严重者应受到刑罚处罚。

二、加强教育和管理,杜绝体罚学生现象的发生

初二级部全体教师工作态度端正、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积极主动,没有敷衍塞责、马虎从教;努力关爱每个学生,尽量让家长放心;对学生的态度尽量和蔼可亲,不讽刺、挖苦学生,歧视特殊学生或顽皮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没有发现教师伤害学生的现象和行为。

级部要继续切实加强教师队伍管理,严厉处理各种违规行为。要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严肃奖惩。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一经发现,或举报经查实,将根据情节和后果轻重以及造成的影响对当事人做出严肃处理。对经常违规的教师,应重点教育。对于严重体罚学生、摧残学生身心健康的,要依法提交司法机关给予追究法律责任。

三、加强长效机制建设,防范教师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经过与教师沟通,了解教师的身心健康情况,并与学生交流,得知初二级部全体教师严格遵守校园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没有发现教师体罚学生等侵害身心健康的违法、违规行为。教师关爱学生,以身作则是一项长期工程,尤其是体罚学生的行为将继续严加禁止,树立起教师的良好形象。

学生既是教育的对象,又是教师人格不断完善的动力。作为一名教师,一言一行都将对学生产生很大的影响。所以级部要求全体教师时刻注重自己的言行举止,以身作则,言行一致。在平时工作和生活中,遵守社会公德,克服个人主义、注意言行,不讲粗话,注意自己的形象,以模范对学生做出表率。

今后我们初二级部将持之以恒加强师德师风教育,从严管理教师队伍,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进一步增强教师的责任意识和爱岗敬业意识,严禁教师体罚和伤害学生,不断提升初二级部全体教师的师德水平和思想素质。

高新区实验学校 初二级部

8.师德师风体罚学生反思 篇八

首先,我认为虽然事后教师的态度很感人,但事情已经发生,伤害已经形成,再多的后悔也改变不了既成事实。所以冲动是魔鬼,作为一名教师,我们实在应该深刻反思,加强自身修养。

其次,我认识到了体罚对学生的伤害。

1、难以转变学生不正确的态度。虽然体罚可能达到制止某种行为的目的,却很难转变学生不正确的态度。体罚与变相体罚只能使学生学会逃避体罚,而不是诚心转变态度,改正错误。

2、难以形成良好的教育氛围。“杀鸡儆候”式的体罚使学生在行为上谨小慎微,时时、事事消极防卫,害怕教师。这就不利于学生形成积极向上、勤奋学习的思想品质,也不利于班集体形成文明、和谐、轻松的氛围。

3、体罚与变相体罚会给学生带来不必要的焦虑。体罚还会导致师生关系紧张,使师生产生冲突乃至对抗。这既损害了教师的社会地位和人格魅力,也是违反了法律。

最后,我非常赞同文中的一个观点,即体罚学生是教师教育手段贫乏的表现。那么,不体罚怎么办?

1、真正的严师不是“罚”师。真正热爱教育、热爱学生的好老师,不会体罚学生,而是会采取更为有效的方式去帮助学生。心理学家早已用实验证明,对学生的肯定远比“必要的惩罚”有用得多。对学生的错误采取消极或负强化也比直接的惩罚更容易使学生接受和理解。记得一本书上说过,学生好比一个铁盒子,不是要你去一拳砸扁它,而是要你去细细地找到那把对号的钥匙,去开启他们的心扉。虽然,现在学生的情况千变万化,但只要让每个学生感到老师无私的爱和深切的关怀,感到老师是可以信任的人。“亲其师而信其道”这样,教育学生就容易多了。

2、善于表扬,巧妙批评。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对表现优秀的学生,老师的表扬和鼓励,也激起其它学生向他们学习的兴趣和热情。当然“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再好的学生难免也有不足之处,再差的学生身上也有自己的优点。所以要抓住契机,捕捉学生的闪光点,只要学生有点滴进步,就采取不同方式鼓励上进。当然,对多次教育仍然不改的学生,在尊重人格的原则上进行适当的处罚对学生是很必要的。成人犯错要受到社会舆论、刑法等处罚,孩子犯错也应当受到一定的处罚。让他知道犯错所要承担的后果,他才能知道该如何正确地生活。但前提第一是要尊重孩子的人格,那就是无论批评多么严厉,都不能打击孩子,蔑视孩子,不能说伤孩子自尊心的话。第二是尽量用合适的处罚代替体罚,毕竟目的是为了让他改错,而不是惩罚。

3、多理解学生,以法代替体罚。由于中小学生是未成年人,他们在成长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出现超越社会规则的行为,对这些行为教师要正确认识,不要动辄发怒。

9.禁止体罚学生制度 篇九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全体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全面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施教,认真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

组织全校教职工认真学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让全体教师更进一步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禁止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是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的基本前提,是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素养的基本规范,是教师依法执教的基本要求。各校要充分认识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重要性,将防范和杜绝体罚、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纳入依法治校的重要内容。引导教师加强学习,进一步掌握教育发展和学生成长的规律,采取正确的途径、恰当的方法,坚持正面教育,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二、加强学校管理,严格依法规范教师从教行为

我校进一步加强对教职工的教育和管理,增强教师的法律意识,严格依法规范教职工从教行为。

(一)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引导教师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坚定正确的育人方向。加强师德培训,将师德教育列为中小学教职工政治学习和教师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围绕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师德教育活动,加强对优秀教师事迹的宣传和学习,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和激励作用。

(二)增强教师法制意识。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严禁侮辱、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使用讽刺性、污辱性、恐吓性、训斥性的语言教育学生。教师要做学生思想道德的引领者和健康成长的保护者。

(三)提高教师心理健康水平。我们一贯关心教师的工作、生活和发展,注意减轻教师的心理压力,帮助教师调整心态,使教师能保持轻松、稳定的心理状态,以旺盛的精力投入到教育教学工作中。此外好教育教师要善于自我调节情绪,以平和心态从事教育事业。

我校建立健全了管理长效机制,建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师德建设领导小组,并进行巡查和学生座谈,及时发现教职工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不规范从教行为,及时处理损害学生合法权益的违规违纪行为,使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工作形成常态、取得实效。

上一篇:unit2poem公开课下一篇:关于小学三年组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