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10篇)
1.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一
焦作大学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
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组织召开的全国统一治理“吃空饷”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全国各机关事业单位于2015年1月前认真完成对十二类治理内容的自查、督查、总结等工作。今年8月市委市政府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九届省纪委三次全会和十届市纪委三次全会工作部署,坚决纠正财政供养人员“占编制、不上班、吃空饷”等妨碍社会公平正义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和市监察局联合下发《焦作市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再次组织开展校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强化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监管,推进编制、财政、人事制度改革,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通过专项治理,澄清校内岗位、人员工资和工作关系,坚决纠正各类人员“占编制、不上班、吃空饷”等妨碍社会公平正义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
二.治理范围
学校所属部门各类学校财政供养人员。三.治理内容
(一)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司法处理,但工资待遇(含津贴补贴、补助,下同)、离退休(退职)费未按规定处理到位的。
(二)工作人员考上全日制学历教育脱产学习的;未履行审批手 续,长期不上班、离岗经商办企业、长期在外进修学习或从事其他工作等,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的。
(三)以借调为名,既不在借入单位又不在借出单位上班,但仍领取工资的。
(四)用少量薪酬聘用他人顶岗,自己从事其他工作,在单位领取工资的。
(五)已调整工作岗位,但工资关系未按规定随行政关系转办的。
(六)未经批准在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兼职,领取双份报酬的。
(七)在职及离退休人员亡故或被宣告失踪,仍由家属继续领取工资的。
(八)已达退休年龄(经组织批准的除外)和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仍领取在职人员工资的。
(九)不在特定工作岗位工作,违反规定领取特殊岗位津补贴的。
(十)不符合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或以前符合、现在不符合有关规定,仍由家属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
(十一)弄虚作假、占编制不上班,骗取冒领财政资金的。
(十二)其他采取不正当手段,违反规定领取工资、离退休费的。四.方法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采取“统一组织、分级实施、上下联动”和部门自查整改与组织核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实事求是、宽严相济、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进行处理。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2015年1月1日至1月6日)我校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按照规定程 2 序,严格对照“吃空饷”的各类情形,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要认真梳理部门人员工资发放、在岗情况,做到不漏人、不漏项、不隐瞒、不作假,如实填写《焦作大学“吃空饷”问题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2015年1月6日前报校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由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写出自查自纠情况的总结报告,自查自纠结果在学校网站公示三天,接受全体教职工监督。
第二阶段:重点检查阶段(1月7日至1月16日)
1.依据部门的公示信息、教职工举报信息和部门排查出的“吃空饷”人员信息,校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通过比对工资发放表、考勤表、部门会议签到表等日常工作记录进行核对,查找“吃空饷”线索。
2.对查找出的“吃空饷”线索和教职工举报的“吃空饷”线索进行核实。
3.对于个别部门学校财政供养人员较多、“吃空饷”人员自查为零的部门,要作为重点进行检查。
重点核查阶段结束后,由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阶段工作内容和结果进行梳理,为下一阶段做好准备工作。
第三阶段:专项治理阶段(1月17日至1月25日)
根据《焦作大学对校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的处理办法》对核查出的“吃空饷”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理。
另外进一步严格规范焦作大学教职工考勤纪律;建立问责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强化责任意识;建立监督检查制约机制,加强对我校各类财政供养人员工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四阶段:总结(1月26日至1月30日)。校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对本次“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总结报告及报表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市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为加强对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成立焦作大学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密切配合。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形成合力。人事处要进一步核实各部门机构编制及现有各类人员情况,为治理工作提供数据,并根据核查情况及时调整或核销“吃空饷”人员所占编制及岗位,同时根据在岗情况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财务处要根据人事部门出具的手续,及时调整工资数据,并相应核减工资预算。组织部加强对领导干部,尤其是退二线干部的管理。监察部门认真受理全校教职工举报,对在治理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予以严肃查处。学校各部门要加强沟通,按时报送有关材料,确保专项治理工作不留死角,整体工作顺利进行。
(三)注重实效。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部门行政领导为主要责任人,明确任务要求,精心组织安排。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营造良好的治理氛围。要突出工作重点,着力抓好自查清理和审核整改工作,尤其要严把审核关,严肃认真地进行审查,做到“六查”:查人员机构情况、查人员身份、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查工资执行情况、查审批手续、查在岗情况。要以学校和部门二级管理,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动态管理,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严肃纪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自查自纠阶段的督促指导,做好重点检查阶段的核查工作。公布举报电话,广泛动员广大教职工参与,切实强化全体教职工监督。要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对教职工反映和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认真清理纠正。
(五)明确责任。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对清理结果负总责;坚持实事求是,严禁瞒报、漏报各类“吃空饷”人员;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弄虚作假、打击报复、隐瞒事实真相的行为,一经查实,按有关党纪政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焦作大学“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
焦作大学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郭维杰
副组长:杨家卿、申文波、张浦
成员:牛明祥、秦海金、屈菊平、张永强
2.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二
按照《市
“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县“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的安排部署、狠抓落实,深入开展了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吃空饷”人员清理整治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即部署动员阶段和集中核查阶段,我局共有34名工作人员,其中行政人员4名,行政离岗人员3名,事业聘用人员11名,劳务派遣人员3名,借调人员13名。在这次清理整治工作中,我局按照清理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积极建章立制,确实加强规范治理,整个清理整治工作赢得了干部职工的普遍认同和支持。
二、主要做法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
《市
“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工作文件下发后,我局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及时安排各科室召开了专项工作会议,对全局清理工作做了详细的安排部署。
1、成立“吃空饷”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负责人为成员的“吃空饷”问题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全局清理工作。
2、明确科室责任人
要求教育科、卫生科、民政科各科负责人负责本科室的清理整顿工作,明确了目标责任,落实了工作任务,确保了清理整治工作不留死角,清理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二)认真实施,不走过场
这次清理整治工作按照。。市的安排部署,我局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自查自纠,强化管理
按照规定程序,各科室细致开展了自查自纠,对照个人家庭补助领取表、在岗及离退休退职人员名册等的基础上,结合单位考勤记录等情况对在职领取工资人员进行核查。
经核查发现。。同志由于结石、高血压、冠心病等症状请病假,当时我局按离岗干部待遇6—9月份报全勤,但向“吃空饷”专项治理小组和人事局咨询之后发现。。同志不属于离岗干部,不享受离岗干部待遇,与所报考勤不符,特此上报“吃空饷”专项治理小组。
2、阳光办公,积极公示
在本单位办公地点醒目位置张贴了“吃空饷”治理公告,公开了本单位吃空饷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公开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地址和通信地址以及单位2016年6-8月份领取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人员信息,确保了干部职工知情率100%。
(三)建章立制,防患未然
有效防止和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根本在机制,关键在责任。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自觉加强管理制度建设,构建杜绝“吃空饷”现象的长效机制。
1、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进一步严格规定了准假权限及备案制度,严格执行《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生活待遇的暂行规定》。
2、接受监督,阳光操作
要求各科室经常进行自查,每月公布人员信息,适时研究存在的问题,严格按政策规定进行,使清理工作公平公正、处理透明,不留隐患,确保清理工作长期化、阳光化。
三、今后工作计划
设置日常监督举报电话,欢迎并鼓励举报“吃空饷”的人员,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群众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确保此项工作常抓不懈。根据相关干部人事政策和工作纪律处分有关规定,认真借鉴经验,严肃考勤、人事纪律和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杜绝出现“吃空饷”和借调人员现象。坚决杜绝拿着工资福利不干事的行为,从严管理打着学习、治病等旗号,长期旷工的人员,切实加强考核监督。
3.小学吃空饷治理工作方案 篇三
专项 治理 工作 实施 方案
2017-2018学年度下学期
“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我校“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有关会议工作部署,坚决纠正财政供养人员“占编制、不上班、吃空饷”等妨碍社会公平正义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根据国家、省会议精神和中央、省领导重要讲话精神,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统一组织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强化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监管,推进编制、财政、人事制度改革,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通过专项治理,澄清机构编制、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和工作关系底数,坚决纠正财政供养人员“占编制、不上班、吃空饷”等妨碍社会公平正义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
二、治理范围
全校所有在编人员教职工。
三、治理内容
(一)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司法处理,但工资待遇(含津贴补贴、补助,下同)、离退休(退职)费未按规定处理到位的。
(二)工作人员考上全日制学历教育脱产学习的;未履行审批手续,长期不上班、离岗经商办企业、长期在外进修学习或从事其他工作等,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的。
(三)以借调为名,既不在借入单位又不在借出单位上班,但仍领取工资的。
(四)用少量薪酬聘用他人顶岗,自己从事其他工作,在单位领取工资的。
(五)已调整工作岗位,但工资关系未按规定随行政关系转办的。
(六)未经批准在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兼职,领取双份报酬的。
(七)在职及离退休人员亡故或被宣告失踪,仍由家属继续领取工资的。
(八)已达退休年龄(经组织批准的除外)和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仍领取在职人员工资的。
(九)不在特定工作岗位工作,违反规定领取特殊岗位津补贴的。
(十)不符合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或以前符合、现在不符合有关规定,仍由家属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
(十一)弄虚作假、占编制不上班,骗取冒领财政资金的。
(十二)其他采取不正当手段,违反规定领取工资、离退休费的。
加强机制制度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办法,建立问责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强化责任意识。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和人员经费管理办法,实现人员编制、人事关系、工资变动、党纪政纪和司法处理等信息共享机制。二是建立机构编制情况、人事工作关系、工资津补贴发放、人员去向公开公示制度,建立“谁管理谁负责”的问责机制。三是建立监督检查制约机制,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工资发放情况的监督检查。四是核查核实后,不管是否存在“吃空饷”现象,都要做好自查自纠总结材料。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为加强对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成立学校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全体教师
(二)注重实效。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营造良好的治理氛围。要突出工作重点,着力抓好自查清理和审核整改工作,尤其要严把审核关,逐人进行审查,做到“六查”:查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查身份、查调入调出关系、查工资底册、查审批手续、查在岗情况。要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动态管理,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肃纪律。专项治理工作组要加强对自查自纠阶段的督促指导,做好重点检查阶段的核查工作。公布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切实强化社会监督。要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对群众反映和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认真清理纠正。对专项治理工作不认真,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4.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四
“吃空饷”人员专项工作的自查报告
根据市编办《关于在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开展清理“吃空饷”人员专项清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市公积金中心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办公会议,成立清理“吃空饷”领导小组,并于8月初开展了专项清理吃“空饷”自查工作,采取人事核查、财务核对、岗位调查等方式,对全市住房公积金系统进行了核查,整个清理工作实现了预期目标,达到了理想成效,现将开展该项工作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设****个业务科室和***个县市办事处,共计在编在岗人员***人,其中在职***人,二线**人,退休**人。
二、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此次清查工作,我中心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由中心主任任组长的清理 “吃空饷”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全中心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在自查自纠阶段做到了“五查三对照”。即:查身份、查调入调出关系、查工资底册、查审批手续、查在岗情况;身份证与本人档案照片对照、工资审批手续与工资底册对照、在岗情况与群众反映对照,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落实科室责任。秘书科依据文件对全体干部职工名单、任职及在岗等情况进行造册核对,核实全市公积金系统编制及现有财政供养人员情况,为专项治理工作提供基础性数据;财务科根据秘书科提供的基本情况,及时准确的核对、核销工资关系,对在清理-1-
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查处。
三、下步措施
一是进一步规范人事管理制度。根据相关人事政策和工作纪律处分有关规定,修改完善综合性干部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管理,建立健全干部职工动态管理制度,规范进入程序,必须按季度更新人员信息、在岗人数,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空编数量及减员情况,从制度上严防“吃空饷”现象发生。
二是建立部门联动机制。秘书科、财务科要统一规划,建立全市公积金系统干部职工、薪金的信息数据库,及时通报人员动态信息,对因调整、死亡或失踪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核销。
三是建立监督举报制度。面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电子举报信箱,认真调查信访举报案件,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员。
四是加强考核监督。坚决杜绝拿着工资福利不干事的行为,从严管理打着学习、治病等旗号,长期旷工的人员,切实加强考核监督。
市公积金中心在此次“吃空饷”专项清理行动中认真文件精神,严格核查人员编制和财政拨付工资情况,从核查的情况来看,我中心不存在长期在编不在岗、调离、退休、死亡后未按规定办理下编手续及其他形式的“吃空饷”的情况。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市公积金中心将进一步加强本单位编制人员管理,为完善本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建立清理长效机制,严肃编制纪律而努力奋斗。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5.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篇五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按照丹东市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丹东市纠风专项治理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丹纠办发[2012]1号)要求,市卫生局承担“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任务,现将《丹东市卫生局2012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卫生 纠风 专项治理 方案 通知 抄送:丹东市人民政府纠风办 丹东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2年4月25日印发(共印25份)丹东市卫生局2012年纠正医药购销和 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纪委全会精神,不断完善全市卫生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切实纠正和解决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问题,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落实医疗惠民新政为重点,全面贯彻落实市纪委全会和全市纠风工作会议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切实减轻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促进我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事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是加强医德医风教育。要把医德教育做为医德考评的一项硬指标,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针对不同岗位、不同人员制定具体的教育计划,要从强化医德教育、法制教育和重点岗位管理三方面入手,完善教育体系,特别是对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责任进行教育,要重点抓好《执业医师法》、《卫生部八条行业纪律》、《辽宁省卫生厅关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十条规定》、《丹东市医疗卫生人员语言行为规范》等行风建设方面有关 规定的学习,打牢思想基础,提高自觉遵规守纪的意识;注重发挥好先进模范的典型示范和反面典型的震慑作用;对医院领导干部、业务科室主任、窗口服务人员等其他重点岗位人员,全面实行诫勉谈话制度,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苗头和倾向性问题。
二是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要结合本单位的工作特点和“窗口单位创先争优为民服务”、“文明使者在行动”等活动,加强对医护人员服务态度、服务用语、服务行为、着装仪表等方面的规范和培训;进一步规范服务流程;要以“学业务比技能,争当技术拔尖人才”活动为抓手,持续开展医疗服务技术岗位练兵活动,要通过开展“星级服务标兵”、“青年文明号”、“党员示范岗”、“党员示范窗口”和“优质护理示范病房”等活动,培养和选树一批在本单位和全地区有影响的、广大患者信赖的德艺双馨的先进典型,带动全地区医疗服务行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质量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更加满意。
三是坚决制止乱收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加强对滥检查、乱收费行为的督查力度,建立和完善医疗收费责任制和监督检查机制。及时公开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信息,进一步完善住院费用清单制和价格公示制。严禁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比照项目收费等违规行为。要对严重违规收费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件还将在系统内通报。四是建全用好医德考评档案。医疗机构所有人员都要纳入医德考评范畴。各单位要根据医德考评工作的要求,成立相应的机构,要有专人负责医德考评档案的管理工作,要加强日常的考评记录,按要求每半年公示一次医务人员医德考评结果,并切实将医德考评结果与晋职晋级、岗位聘用、绩效工资挂钩。
五是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全市医疗卫生单位对治理商业贿赂问题认识要明确、思想要坚定、态度要坚决、措施要得力,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继续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和查办案件工作,将长效机制建设和落实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上。推进医药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医药购销领域不良行为记录实施办法》和省卫生厅、市卫生局有关长效机制方面的制度规定,凡是发现药品、器械供应企业有行贿行为的,一律上报省卫生厅并按照省厅的要求在两年内不再采购其产品,这要作为一项纪律,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各医疗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全市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对省卫生厅列入集中招标采购目录的药品要100%实行集中招标采购,市直医疗卫生单位3万元以上的物资采购必须报卫生局集中采购办公室统一招标采购。继续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推行建立医院集中采购办公室的做法,加大药品、器械、物资集中招标采购的监督检查力度,规范中标药品采购合同签订、履约、使用、配送等 行为,实行招标投标人违规违纪通报制度。全面落实采购工作权力分解、监督制约、人员轮岗交流等制度和措施,把好治理商业贿赂第一关。各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对专项治理工作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强组织领导,保证专项治理工作有效开展。各单位要主动与纪检监察等部门联合建立反腐反贪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院务公开、药品招标采购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等制度,建立健全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六是严格职业纪律。全市卫生系统的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对收受红包、回扣、提成、乱收费等违法违纪行为的监督检查,要克服地方和单位保护主义,切实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惩处,绝不姑息迁就,必须把问题解决在内部,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坚决不允许出现因问题不处理而在社会上造成不好的影响。如果哪个单位一味地庇护、迁就,最终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
七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医疗卫生行业的作风建设整体上是好的,但也必须看到,少数医务人员确实存在拿回扣、开单提成,收受“红包”、乱收费、滥检查等不正之风,以及服务意识不强、缺乏责任心等问题。各单位要结合卫生系统实际,重点查办基建工程招标、药品采购、大型医疗设备购置以及维护、大宗物资采购、收受红包等方面的案件,严 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严重失职渎职的案件,从卫生惠民工程中谋利等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案件,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参与庇护非法行医等破坏医疗市场秩序的案件。要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对群众的举报投诉要做到件件有核实、有结果、有反馈。坚决纠正有案不查、查而不处或处而不严的问题。对于案件查办工作,各级领导必须旗帜鲜明,态度坚定,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纪委驻卫生部纪检组印发的《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违纪违法问题调查处理暂行办法》,要把《暂行办法》作为卫生系统纪检监察和纠风工作案件办理的依据,对于群众实名举报和提供明确线索的投诉案件,纪检监察机构必须认真调查处理。要加强纪检监察和纠风工作信访队伍建设,提高办案能力,妥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注意从信访举报中发现案件线索,各单位要建立信访投诉经常性工作机制,努力提高基层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有些信访的事情并不大,由于基层单位处理不当,造成投诉人越级上访,要逐步改善这种局面,特别要控制群体性信访事件,努力维护社会稳定,主动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要继续依托好民心网和政风行风热线,积极稳妥地做好群众 投诉受理工作。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全市医疗卫生单位都要对外公布举报电话、建立举报信箱,不断建立和完善群众诉求受理工作制度,积极主动地办理群众诉求,力争把每个诉求都办出结果,让人民群众满意。
八是建立医院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结合开展诚信服务杯竞赛活动,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实行处方评价和公示、点评,促进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坚决取缔科室承包、出租、开单提成、私卖药、私收费等违规行为。医疗单位每月要有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情况通报,要有量的分析,市卫生局每季度对市直医疗单位、县(市)区医疗机构药品用量动态监测情况和超常预警情况通报进行抽查。对过度用药的医生和有嫌疑的供应商要有约谈、有警告并通过约谈和警告制度的落实,严格控制开单提成和滥检查、滥用药行为。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查摆问题(2011年3月下旬至4月底)。在全地区医护人员中认真开展“五查五看”活动,即:查思想,看是否树立了为人民健康服务”和“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意识;查工作,看是否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尽心尽职为群众服务;查作风,看服务行为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有无“冷、硬、顶、推、拖”的现象,群众对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是否满意; 查制度,看是否存在制度不健全和有章不循的问题;查纪律,看有无收受患者红包、回扣、滥检查、乱收费、开单提成等问题。在此基础上,要以支部和科室为单位采取调查问卷和电话回访等形式,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总结医德医风建设方面成功的经验、好的做法,查找存在的问题和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每名医护人员都要填写自查登记表,既要肯定自身的成绩,同时也要对自己在“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客观的分析。自查登记表要在5月10前统一报局纪委监察处。
第二阶段:专项治理(2011年5月-10月)。结合查摆出的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一是开展“医德医风整改月”活动(5月份),各科室要针对查找出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按照“三好一满意”的要求,征求本科室住院患者和出院患者的意见,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并向患者公开科室和个人的服务承诺。二是开展“医德医风督办月”活动(10月份)。采取市、县(市、区)、医院三级督办的方式,对医疗服务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督办,特别是对在专项整治行动中顶风违纪的重点科室、重点人员要从重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第三阶段:考评验收阶段(11月-12月)。各医疗机构要在2012年11月底完成对本单位开展“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专项治理活动情况进行总结。12月份,市卫 生局将组织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医疗机构相关人员对各地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互检和考评,考评结果将在全系统通报并抄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纠风办。
四、工作要求
开展 “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涉及医疗机构各部门,有些是长期影响医院提高满意度和医德医风建设的顽症,需要从人、财、物各方面加大投入,工作难度很大。各县(市)区卫生局、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把开展好“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作为推动本地区、本单位行业作风建设的重要措施抓好抓实,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组织,务求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认真落实市政府纠风办关于开展“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的主要领导是专项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市卫生局组成由局长黄耀飞为组长,市卫生局党委副书记沈涛、副局长丁淑英、副局长王大林、副局长张晶、副局长于学诗为副组长,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主要领导、局办公室、医政处、规划财务处、人事处、纪委监察处负责人为成员的“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 任由局纪委副书记任传英兼任,监督举报电话2131575。各县(市)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各医疗机构要成立以院长、书记为组长,医院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职能科室负责同志参加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确定工作人员具体抓,分管领导根据分工直接抓,从而形成工作的合力,纪检监察纠风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和协调,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医疗机构要召开专门会议进行思想动员和部署,要运用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宣传开展“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专项治理活动的重要性,使全体医务人员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市政府纠风办和市卫生局的部署上来,提高自觉参与意识。要通过新闻媒体和院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开承诺医疗机构采取的各项惠民便民措施,提高患者和社会的认知度,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
6.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篇六
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工作
实施方案
2017年6月8日
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工作实施方案
为严肃校纪校规,规范学生行为,避免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根据《即墨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即墨区教育局关于在全区中小学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在我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活动,落实有效措施,加强对此类事件的预防和整治,从而切实维护文明和谐的校园秩序,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人身及财产安全。
一、治理内容及目的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强化校园及周边治理,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二、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治理分为两个阶段,从即日起到2017年12月底。第一阶段:2017年6月—8月
1.成立组织。学校成立以杨校长校长为组长,孙校长、刘校长、同志为副组长,成员有刘主任、矫美圣、各班主任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孙校长副组长负责本全校的欺凌治理工作,负责日常事务,各班主任负责对本班学生的教育、治理工作,对存在的问题或苗头及时上报学校。
2.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学校教育阵地,如电子屏、橱窗、宣传语、校园广播站等,向师生、家长广泛开展校园反欺凌教育宣传。宣传有关法制知识和典型案例,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于友善的要求和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准则,宣传校园欺凌行为的危害和恶劣影响,形成反校园欺凌的震慑力,积极宣传校园中团结友爱、和谐共进的优秀事例,做好下面引导,建设优良校风、班风。
3.开展教育。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开展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校纪校规教育、遵纪守法教育、行为规范和安全防范知识教育;召开教职工会议,组织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绝不允许教师成为校园欺凌的制造者;开展主题班会,通过班会,帮助学生树立纪律观念、法制观念,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学会与人交往、沟通、交流能力;邀请我校法制副校长来校进行专项讲座,进行宣传教育,让学生了解校园欺凌的危害及后果。
4.完善制度。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指导预防校园欺凌的宣传教育和校园欺凌应急处理,明确相关人员职责,强化责任意识,做到“谁当班谁负责”、“谁首接谁负责”,杜绝相互推诿现象,做好应急处置和汇报。如情况紧急,可直接向校长汇报,在校长指导下进行应急处置或报警;如情况失控,紧急联系校园保安人员,第一时间进行隔离、疏散,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恶化;如发生人员伤害,视情况可先报120并组织紧急救护,后汇报。
5.加强预防。加强摸底排查,要全面开展涉校涉生矛盾纠纷隐患排查,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对各种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处置,对个别品行不端行为不度君子之腹的学生,要采用教育与矫正相结合的方法开展帮扶工作,转化他们的行为方式,必要时联系其监护人共同开展教育。加强心理干预,要充分发挥学校群体组织、心理咨询室和心理辅导教师的作用,特别要针对个别学生心理波动大、易发生心理疾病等特点,针对性开展心理干预。加强校园防控。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技防和物防建设,建立完善关于校园欺凌的各项制度,完善校园视频监控设施。6.排查建档。加强对留守儿童、流动人口子女、困难家庭子女和残疾儿童、女童等的关爱和保护,摸清底细,建档造册;要对与学校、教师和学生家长存在纠纷和积怨的人员、精神异常人员、有暴力倾向或过激行为人员、仇视社会或撰文滋事报复人员等重点对象和人员,进行排查,属于校内人员的要切实做好工作并逐一建档,落实专人加强管控,如涉及校外的应立即向公安等部门报告。对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物品进行清查。
7.及时处理。及时发现、调查处理校园欺凌事件,对已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各班处应及时调查处置,根据学籍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第二阶段:2017年9月—12月
学校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排查建档、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按照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于2017年9月10日前形成书面自查报告并报中心校。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深刻汲取各地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教训,结合实际,举一反三,严防此类事故再次发生。加强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严防因管理不当而发生的意外。要采取措施,加强安全防范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
2.把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好坏与个人的评先评优、职称评定和绩效工资挂起钩来,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使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3.按照有关规定,全体教职工要及时上报安全工作信息,尤其对重大情况和突发性事件要第一时间上报,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现象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
4.加强应急值守,完善应急预案,落实领导带班和教师值班制度,保持必要的备勤力量,随时做好应急处置准备。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要迅速启动预案,妥善处置,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校园欺凌”专项治理预防与措施
为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加强法制教育,建设平安和谐校园,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和通知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制定我校《“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落实有效措施,加强对此类事件的预防和整治,从而切实维护文明和谐的校园秩序,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人身及财产安全:
一、通过各种形式开展专题教育
①国旗下讲话,向学生宣讲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危害,并告知学生如何预防方法及发生校园欺凌的紧急应对。
②主题班会,通过主题班会深入开展讨论、分析“面对校园欺凌,我们该怎么办?”。
③通过校园网、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平台加强宣传和教育。④通过“家校沟通平台”加强宣传教育和家校联系。
⑤专题讲座,邀请派出所、司法所、法院或法律顾问来校开展专题讲座,进行宣传教育,让学生了解校园欺凌的危害及后果。
⑥组织开展全体师生“拒绝校园欺凌”签字活动。
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①及时制定《实施方案》,指导预防校园欺凌的宣传教育和校园欺凌应急处理;
②保卫处及时制定《“校园欺凌”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部门、相关人员 “校园欺凌” 处置的职责。
③校长、分管副校长组织校行政人员参加专题会议,学习《行政人员值班制度》,明确职责,强化责任意识,做到“谁当班谁负责”、“谁首接谁负责”,杜绝相互推诿、不闻不问、甚至听之任之的现象。做好应急处置和汇报。如情况紧急,可直接向当日总值班或校长汇报,在当日总值班或校长指导下进行应急处置或报警;如情况失控,紧急联系校园安保人员,第一时间进行隔离、疏散,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恶化;如发生人员伤害,视情况可先报120并组织紧急救护,后汇报。
三、加强预防,防患与未然。
①加强行政值班和校园巡查工作,重要时间(早上上学、中午午休、放学后至晚自习前、晚自习后)、重要场所(操场、食堂、校园超市、宿舍楼、实训楼、教学楼)的巡逻和查看,并做好相关记录。
②督促学校安保人员加强校园巡视,采购巡视记录仪;加强对安保人员的培训考核,将巡视的频率和发现、制止突发问题纳入考核和奖惩。
③在部分重要场所增加高清监控摄像头,对已有的非高清摄像头进行部分更换,从技术上提高防范、发现、制止校园欺凌事件的能力。
④加强学校督导人员督导和巡视,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上报保卫处和学工处。
⑤督促宿管人员加强宿舍管理和巡视,提高巡视频率;同时要求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认真负责,通过校园监控发现校园内的学生打斗及欺凌事件,要求加强与宿管、巡逻保安、行政值班人员的联系和沟通。
⑥要求班主任利用加强家校沟通和联系,发现苗头问题及时提醒,并共同教育。⑦向学生公布学校 “校园欺凌”救助电话。
⑧利用教职工会议、班主任会议、校行政会议等加强宣传教育,明确全体教职员工的全员育人职责和要求。
⑨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发现校园欺凌的苗头或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跟进解决,防止事态恶化。
四、及时处理,教育惩戒。
对已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保卫处应及时调查处置,根据学籍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学校或受欺凌学生及其监护人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2017.05
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一、校园及周边环境治安整体情况
为了全面贯彻全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暨学校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工作,学校领导和每个教师从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高度出发,把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作为学校的重点工作来抓。
为此学校成立以杨校长校长为组长,孙校长、刘校长、同志为副组长,成员有刘主任、矫美圣、各班主任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并且制定了《校园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职责》,在职责中明确规定:校园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负责与当地治安机构的联络和合作,及时对学校周边环境予以整顿和清理;加强学校内部的治安值班工作的检查和落实,积极采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措施;加强门卫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及时向学生和教师了解有关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情况;经常性地与派出所互通情况,并在派出所的指导下,做好治安防范工作;收集学生向学校提供的治安状况信息,做到心中有数,通过机构的成立和职责的制定各领导小组都能主动积极地开展工作,发挥各自的职能,使校园及周边环境治安整体情况良好。
二、校园及周边治安整体情况
开校初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对全校的安全隐患进行了全面的排查,对安全隐患最大的学校电路,近期内正在进行改造。对小的隐患,及时地进行了排除。校园内没有重大的安全隐患。
二 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防范体系建设情况
首先、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完善了各项制度。建立了以校长——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班主任——学生安全联络员组成的分布广泛、功能齐全、整体联动、效果明显的综合治理防范体系。
其次、系统深入地开展“创建交通安全文明学校”的活动,把交通安全工作作为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来抓。
第三、加强法律常识的学习,在学生知法的前提下,提高学生的守法意识,预防其犯罪。
第四、认真开好家长会,使家长充分认识到自己在预防青少年犯罪中的重要作用,使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有机的结合起来。
第五、充分发挥学校团委其先锋模范作用,每月创办一期内容丰富的教育专版,每星期利用“校园之声”广播站对学生进行法制宣传广播,发挥了其重要作用。
第六、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对学生进行各方面的讲座。
马山小学 2017年6月
马山小学预防校园欺凌事件
应 急 预 案
为有效防范校园内发生欺凌事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和国家财产的安全,及时处置侵害师生安全的恶性事件,维护学校的稳定,按照我县教育局关于学校突发事件“沉着应付、措施果断、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的总体要求,在认真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和综合整治等工作的基础上,为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树立“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第一”的思想,抓平时,敲警钟,以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措施果断,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二、组织管理 学校校长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切实加强领导,成立校园防暴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校防欺凌事件处置工作,一旦发生欺凌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处置领导小组快速有效开展工作。
马山小学校园防欺凌事件处置领导小组:
组 长:杨校长
副组长:孙校长 刘校长
成 员:矫美圣 刘主任 各班主任
工作职责:
组长:对校园欺凌专项治理负总责。审订《校园欺凌专项治理预案》,对此次治理活动督查并评定实施情况。
副组长:对《校园欺凌专项治理预案》的科学性、可操作性进行评审,治理过程督促班主任、安保员、宣传员宣传教育到位,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并召开以预防校园欺凌为主题的知识讲座。
成员:服从领导,各司其职。总务主任备好“三防”等相应防范器械;安保员做好门卫出入安全管理工作和校园巡查监督工作;班主任等做好对学生的一日安全教育管理、宣传工作,为学生保驾护航。
三、引发校园欺凌事件原因: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事件或者是校外不良青年对学生进行的欺凌事件。
四、应急措施
1、学校门卫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校门口来客登记制度,履行登记手续。如来客已闯入校内,门卫追赶不及,应立即电话通知有关部门领导,及时将闯入者逐出校门。
2、各班级加大对班级学生防欺凌安全保护意识的教育,同时要加大对班级问题学生的重点关注,要及时与家长沟通,对学生中间的矛盾要及时化解。
3、各年级要定期召开本年级学生思想教育大会,对学生进行行为规则及文明习惯教育,学校每学期聘请法制副校长到学校对全体学生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学生遵纪守法的意识。
4、值周、值班领导及教师要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加大巡查力度,一经发现学生如有斗殴的矛盾苗头时,应及时职责,并向当事双方学生的班主任进行反馈,由班主任及时化解。
5、如果校园内已发生学生间的欺凌事件,任何获得事件信息的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或有关人员报告,由学校政教处协同年级组及班主任对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通知双方家长,共同做好事件的处理。
6、如果校外不良少年进入校园对学生进行欺凌,任何获得事件信息的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或有关人员报告,并同时打110 报警。
7、学校领导、值周值班领导或有关人员应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对进入校园的不法分子进行劝阻或制服,使犯罪分子无法靠近学生,保护在场师生安全,防止事态扩大。
8、为防止不法分子逃跑,在制止、制服前应关闭校门。
9、如有伤员,立即将受伤师生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并通知受伤人员的家长或家属到场。
10、负责组织班主任、教师把所有学生和无关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学校领导要作好师生的稳定工作。
11、事件发生后,学校应当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
五、预防措施
1、加强对师生进行法制和安全教育,自我保护意识。
2、严格门卫登记、管理度,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学校。
3、对学生中存在的矛盾冲突,班主任及相关工作人员要及时化解,做好双方调节工作,并告知学生家长,由家长进一步进行思想疏导教育。
4、如学生中已发生欺凌事件,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当事人要耐心接待,尽力做好化解工作。
六、处理程序
一旦校园发生学校欺凌事件,一般按下列程序处理;
1、学生间的欺凌事件,视事件的程度,进行逐渐调查处理,轻微事件由班主任及年级组共同处理,告知家长,做好学生思想疏导工作,并将事件处理结果报学校政教处。
2、对学生之间发生的严重欺凌事件或校外不良分子到校对学生进行的欺凌事件,一经发现要第一时间报警,拨打“110”报警电话。
3、以最快的速度把伤员送往就近县级以上医院抢救,并通知家长或家属。立即按要求逐级上报,可先口头后书面。
4、学校第一时间成立由政教处、年级组、班主任组成的调查组,对事件进行调查,同时要做好师生安抚工作,特别是受欺凌同学家长的安抚工作,确保事件处理不会造成新的伤害隐患。
七、职责分工
1、门卫:严格门卫工作制度,对来往人员及时查问,切实做好登记制度,外来人员凭出入单进出校园。发现可疑人员及时与领导小组成员联系。
2、值周领导:值班领导及值班教师与值班班级要加强值班和校园巡视,及时处置突出事件,做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
3、教导处:处理学生与学生之间矛盾、师生之间的矛盾,会同派出所、综治办处理打架,敲诈勒索、偷窃等事件。负责与学生家长联系,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4、第一办公室:根据《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会同副校长,妥善处理学生的伤害事故,保障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5、第二办公室,加强对学校内部网络的监控力度,封堵查处有害信息,同时预防利用计算机在网络上散步对学生人身攻击等事件。
6、第三办公室,加强学校内部设施安全检查,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避免人为投毒事件。
7.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篇七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省安监局关于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危害的特点和实际,决定自2011年5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工作,促进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国家关于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进一步落实石英砂加工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职业危害防治的主体责任,全面治理职业危害防治的薄弱环节,着力改善工作场所作业环境,提高综合防治能力,保护从业人员健康权益,尽快形成 “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职工群众监督”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格局。
二、范围与内容
(一)治理范围
此次专项治理的范围为全市石英砂加工企业、木质家具制造企业、铅酸电池生产企业、涉氯企业以及水泥生产企业。
(二)专项治理重点
1、各行业(领域)治理重点:(1)石英砂加工企业:重点督促石英砂加工企业加快工艺技术改造,采取喷淋洒水、密闭化、机械化和自动化生产。对不符合职业卫生条件的年产2万吨以下干法和年产1万吨以下湿法石英砂加工小企业一律提请政府予以关闭。
(2)木质家具制造企业:重点抓好喷漆、涂胶、晾漆、下料、打磨、造型六个环节的治理,对经整改仍达不到职业卫生要求的企业一律提请政府关闭。
(3)铅酸电池生产企业:加强生产车间、有毒有害作业岗位的工程防护设施建设和个人防护装备的配备,在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设置职业危害告知牌,加强职工更衣室、浴池、洗衣房、污水处理等附属设施的管理。
(4))涉氯企业:定期对生产场所中的各种职业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发现浓度超标的设备和岗位,及时查找原因,必要时更换设备,以确保各种职业危害因素达到卫生标准。要加强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紧急避险能力。同时制定氯气中毒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5)水泥生产企业:加强粉尘、噪声职业危害监测与防护,落实工程防护和个人防护措施,完善企业职业健康制度和档案。
2、专项治理共性要求:
(1)企业依法设置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人员,对从业人员开展职业健康知识培训教育,存在职业危害的用人单位依法进行职业病危害网上申报。(2)企业对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定期检测评价,检测结果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必须采取措施进行整治。
(3)企业完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或削减防护设施,致使职业危害严重。应为职工提供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
(4)企业对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落实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职业健康体检制度,并建立完善职业健康档案管理。
(5)企业对工人进行职业危害因素预防及后果岗前告知,并与职工签订包含职业健康保护内容的劳动合同,为职工购买社保、医保、工伤等保险。
(6)企业有职业危害的新、改、扩建建设工程项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安监部门进行“三同时”审查。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31日前)。各级安监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部署开展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工作。要及时召开乡镇街道、有关部门、重点企业负责人会议,宣传《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专项治理意义,全面动员,周密部署。
(二)企业自查整改阶段(6月1日—6月30日)。各级安监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督促指导辖区内纳入治理范围的企业全面开展自查,按照法律法规和治理工作要求全面排查职业危害隐患。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迅速加以整改。
(三)集中治理阶段(7月1日-8月30日)。市、县(市、区)安监局成立专项治理检查组,对各有关单位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职业健康有关法规标准的单位,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国家总局23号令、27号令等法规、法规给予行政处罚。
(四)验收总结阶段(9月1日-9月30日)。市安监局组织对各地、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将专项治理情况向全市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安监部门、各单位要按照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强领导和协调,建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治理责任和措施。各企业要切实担负起职业危害治理的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负总责,积极组织开展职业危害治理工作,明确治理责任,制订治理措施,落实治理资金,确保治理效果。
(二)加强宣传培训,提高职业病危害防治意识和能力。利用“安全生产月”等各种途径加大对职业危害防治的宣传力度。加强对监管人员、企业负责人、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接触职业危害从业人员的职业安全卫生知识教育培训,提高监管能力和企业管理人员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的自我防护能力。
(三)加大执法力度,完善监督机制。各级安监部门要建立执法检查目标责任制,加大执法力度,对职业危害严重且无照无证非法生产的企业,与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依法予以关闭取缔。特别要加大对小家具厂、石英砂加工小作坊等平时不易发现且监管薄弱的作业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力求整治全面彻底,不留死角。
8.“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八
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司属各企业:
现将中共广州市纪委等六委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2011年广州市“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穗纪字[2011]1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在去年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认真开展 “复查”,并填报相关表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上市公司成员企业将复查总结和报表(含纸质和电子文档)于5月23日前报上市公司汇总(广州药业属下企业交到龙慧处、白云山属下企业交到王晓枫处),非上市企业直接报集团公司。
2、上市公司汇总后将复查工作总结和报表(含纸质和电子文档)于5月26日前报集团公司。
9.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九
近年来,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为加强对此类事件的预防和处理,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二、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校长 副组长: 副校长
成员:其他校委会成员、各年级段长、各班主任
三、安排及要求
(一)开展专项教育
各年级段、班级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学校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让学生明白“违法必究,冲动必受惩罚,违纪就要付出代价”。
(二)加强预防
学校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1.安全隐患排查。各班级学生之间相互监督、举报。重点排查管制刀具、电动车、手机(发现后及时联系家长来校领走并说明原因),个别男女过于亲密的同学、敲诈勒索同学、抽烟现象、经常在一起不离群同学、和上一级经常联系的同学、单身家庭或家庭不和谐的子女、留守子女、心理偏激学生等。各班级将排查结果书面上交年级段,以年级段为单位报学校办公室存档。
2.出入大门登记制度。保卫人员按要求及时开关学校大门,持警械于室外值班,遇有不安全的情况要及时报告并登记。学校实行半封闭式管理,上课时间关门,学生无特殊情况,不得擅自走出校门,离校必须由班主任写出门证,履行正常手续后家长接出。
3.课间管理。班级安全委员分工安排检查课间秩序,上下两节课任课教师是责任人。班主任检查两操人数,学校安排专人对厕所、连廊、修身阁、探究园等区域进行巡查。
4.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语言及网络、肢体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他人者,一经查实,学校将依据《高新区第二实验学校学生违纪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三)齐抓共管
根据各自职能,既要相互配合、密切合作,又要分工负责,各司其职,构筑社会、家庭、部门联动格局,实现统一行动、联合整治,及时处理。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等不安全事件,严肃处理相关学生。
四、落实责任
10.学校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十
为了进一步规范教育行为,促进学校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根据教育局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有关要求及工作部署,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我校领导统一部署,突出重点分类指导,首先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增强治理商业贿赂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联系学校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我校治理商业贿赂专项的组织领导、主要任务和步骤、措施,扎实有效地组织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预防腐败体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范围,铲除商业贿赂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服务。
二、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协调我校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有序开展,成立李东内小学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许俊年
组员:侯德文 贺 强 郭永侠
王 兴 张永生 李素芳 刘永娜 王金山 龙立英 张秀敏
三、主要任务及工作步骤
我校根据县教育局布置结合实际情况,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采取坚持边治理、边整改、边查处、边提高,做到专项治理与反腐倡廉工作相结合、与建立教育诚信体系相结合、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在具体工作中分四个环节进行。
1、宣传发动
遵照县教育局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和领会县局相关文件精神。通过学习,把思想统一到治理商业贿赂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上来,充分认识到治理商业贿赂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把治理商业贿赂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作为预防教育系统职务犯罪的重要任务来抓,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同时,采取宣传栏、教职工会议、多媒体等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宣传发动,让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员工深刻认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大意义,明确治理商业贿赂的总体要求和指导原则以及我校的具体部署和要求。
2、自查自纠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要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自查自纠,重点解决商业贿赂易于侵袭和腐蚀的重点部位,关键岗位和主要环节中的问题。要深入调查,突出重点、综合治理,强化监督,并将以下问题列入自查自纠重点:教材、教辅、图书采购,教学仪器设备采购,各类大宗物资采购,基建维修以及其他活动中以各种名义给予、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的问题。对自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要立即予以纠正,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要及时报告并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区分处理。要针对查出的问题,认真分析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和制度上的漏洞,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并确实抓好落实工作。
3、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
要对自查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要进行认真清查,积极配合有关执法执纪机关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在自查自纠和办案工作中,要坚持从大局出发,严格把握政策,要把服从服务于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为治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处理好治理工作与学校其他工作的关系,维护学校的稳定与和谐,努力取得既解决突出问题又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的综合效果。
4、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要按照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要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教师和职工的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职业道德方面的宣传教育,积极运用典型案
例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和能力;要进一步加强采购销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等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重点岗位人员的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加强管理,堵塞多种漏洞,完善监督机制,形成预防职务犯罪、商业贿赂的监督体系,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
四、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治理商业贿赂的社会氛围。充分利用校园网以及会议、宣传栏、公开栏等宣传渠道,集中报道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广泛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对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形成反对商业贿赂的良好社会氛围。
2、强化内部管理,建立自律机制。要完善学校教代会制度,发挥教职工的民主监督作用。要加强对财务、采购、基建等重点岗位、人员的管理,强化对产权交易、财务管理、营销采购等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关键环节的监督。
3、把握政策和讲求策略。要注意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重在教育,重在规范,上级有关部门实行对不正当交易行为的处理实行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政策。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虽有问题,但能主动说清并认识错误的,可以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以处分。对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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