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管理制度处方药(15篇)
1.销售管理制度处方药 篇一
武食药监文[2011]166号 签发人:石 进
关于进一步严格处方药销售监督管理的通知
各分局、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及《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销售监督管理的通知》(鄂食药监函[2009]10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进一步严格处方药的销售管理,确保消费者用药安全有效,现重申处方药销售监督管理规定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守法经营,禁止销售麻醉药品、放射性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终止妊娠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胰岛素除外)、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疫苗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经营的药品。
二、严格执行药品分类管理规定,处方药不得开架销售,已明确应当凭处方销售的药品,必须严格执行处方药销售的规定。注射剂、抗菌素、抗病毒药、医疗用毒性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必须严格凭执业医师处方销售。
三、销售处方药执业药师(药师)必须在岗,并严格按照规定对处方进行审核、签字后调配、销售;执业药师(药师)不在岗,应当挂牌告知,并停止销售处方药。
四、其他允许销售的处方药,应当尽量索取处方,凭处方销售。顾客实在不能提供处方的,可以在执业药师(药师)的指导下,凭购药者病历上的医嘱登记销售,并在病历上记录购药品种、批号、数量、时间等,并填写全省统一的“处方药登记销售记录表”。
五、执业药师(药师)必须对病历上的医嘱进行审核,严格按医嘱正确调配销售药品。
六、处方和处方药登记销售记录应当保存2年备查。
七、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应分柜摆放,并贴有专有标识。不得以搭售、买药品赠药品、买商品赠药品等方式向公众赠送处方药或者甲类非处方药。不得参与药品违法广告的宣传以及在大众媒体或门店内外违规发布处方药广告。
八、市区两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监督检查,在全市开展为期三个月处方药销售的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药品零售企业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行为,对药品零售企业违规销售处方药的行为,要严格依照我局《三步式执法程序规定》和《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予以处罚。专项检查期间的处罚情况于2012年3月5日前报稽查分局。
九、市区两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应将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作为检查内容,发现违反规定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依法处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市场监督
处方药
销售
通知
报:国家局安监司、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机关各处室
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1年11月29日印发
共印25份
2.销售管理制度处方药 篇二
国家加强处方药的监督管理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经过几年的实践, 一些难以回避的问题有待解决。
1药房药店处方药销售出现的问题
1.1 患者不理解 相当一部分人对药品分类监督管理不甚了解。一些药店还出现过与顾客发生争执的现象, 在处方药登记销售记录薄在使用中, 要求填写患者的联系方式并在“告知确认”栏中要求消费者签字, 有时被认为是多管闲事, 侵犯了个人隐私, 不愿意配合。
1.2医院处方不规范 一些医疗部门从自己的经济利益出发, 为防止处方外流, 甚至违反《处方管理办法 (试行) 》的规定, 在处方上做文章。有的开西药处方不写通用的商品名称;有的开了处方后不写用法用量, 而是要求病人取药后再做交待;有的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 在中药处方中以英文字母代替某味中药;利用计算机开具普通处方时, 不同时打印纸质处方。一些医院不断扩大由医药代表直销到医院的所谓“新药”的使用量, 而这类药品在零售药店却难以买到。
1.3 零售药店缺乏处方来源 处方的不规范, 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师在审方调配时感到棘手。就诊人员持方外购的比重很小, 零售药店的处方来源很少, 有的甚至难于见到医师处方。在现阶段抗菌药物必须凭处方才能购买 , 对药品经营企业影响冲击很大。
1.4 记录不真实 部分企业存在胡编乱造、不实事求是的现象。曾查出处方中的药品数比进货数多得多, 或在药品售出后找人按售出数补足处方, 甚至有处方编号连号、一叠连续几天的处方都没有撕开等弄虚作假行为。
1.5 药店药房无药师在岗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八十一条规定, 销售药品时, 处方要经执业药师或具有药师以上职称的人员审核后方可调配和销售。很多零售企业都可能存在执业药师或药师挂牌现象。
2针对处方药销售现状的分析和建议从目前药品市场的实际情况看, 通过医疗机构到使用者手中的药品占市场总量的80%, 而通过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的药品仅占20%。除特殊药品和注射剂外, 对非注射用处方药限定没有处方不允许出售, 即没有切实杜绝处方药尤其是抗菌药物的滥用可能, 又妨碍了市场竞争, 不利于降低药品价格, 也有违方便消费者购药的初衷, 在目前医疗条件尚不发达地区有些脱离实际。
2.1 转变群众旧的卫生保健观念 现代卫生保健的概念已经由过去单纯依赖国家转变为“是个人的权利和责任”。随着社会的发展, 人们健康方面的知识不断增多, 自我保健, 自我药疗的能力不断提高。患者看病拿药不光考虑疗效如何, 还要考虑经济和承受能力。可逐步缩小必须要处方的药物范围, 在公众熟悉、安全性比较高、普通常用的非注射用药方面, 允许患者在驻店执业药师或药师的指导下, 自购自服。
2.2 药品分类管理的实施到位 药品分类管理的实施有赖于“医药分开核算、分开管理”的实施到位。目前应给药品零售企业一个相对宽松的“过渡期”。有关药品分类管理的法律法规应在各方面条件都相对成熟的前提下, 本着“适度超前、分步实施、循序渐进”的原则制订出台, 不然反而会影响到法律的权威性和实施的有效性。在今后的一段时间内, 应着重把药品分类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放在首位, 通过宣传教育, 使社会各界理解药品分类管理的重大意义, 使公民的依法维权、自我保护意识和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依法经营、按章办事意识有较大的提高, 在良好的社会环境中, 药品分类管理的实施水到渠成。
2.3 提高药品销售人员专业素养 药品分类管理的目的不是为了经营企业的商业利益。部分企业法人或负责人, 有的相关药学业务技术和法律知识贫乏, 极个别的甚至认为药师“碍事”。在市场竞争激烈, 公众利益和商业利益发生冲突时, 难于正确处理两者之间的关系, 产生了明管暗卖、有买就卖的现象。因此, 提高药品销售人员的专业素养迫在眉睫。
2.4 进一步完善药品管理法制法规 药品实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是必然趋势。应进一步加快这方面的立法步伐, 尽快解决目前药品监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在制订新的《药品分类管理办法》中, 应规定处方药经营者的法律义务和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不按规定配备药师或药师不在岗, 不按规定审核医师处方并指导用药, 不按规定销售处方药, 不按规定登记、留存、保管医师处方或伪造医师处方等行为, 都应有明确具体的处罚规定。有了完善的法律保障, 药品分类管理工作才能得以真正的贯彻执行。
摘要:国家不断加大对处方药的监督管理, 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的安全有效, 但在实际管理过程中, 也出现种种问题。本文针对药房药店在销售处方药的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行探讨和分析, 并提出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3.我国非处方药的管理 篇三
【关键词】非处方药;管理;现状;对策;风险
【中图分类号】5R9 【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4-4949(2015)03-0587-01
非处方药(OTC)是指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不需要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消费者可以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药品[1],主要针对常见、多发、表现较轻的病症。销售类别主要是咳嗽、感冒药、止痛药、维生素、矿物质、胃肠道药和皮肤用药这几大类产品。非处方药一般都在规定的使用条件下比较安全、可靠;购买、使用、携带、贮存均较方便;药物本身性能较稳定;作用温和、疗效可靠;使用说明书详细具体,价格较适宜,包装适应消费者自选要求等特点。建立药品分类管理制度,就是进一步加强对药品的管理,有利于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利于推动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有利于提高人民自我保健意识,有利于促进医药行业与国际接轨。
1. 非处方药的特点:
(1)非處方药使用时不需要医务专业人员的指导和监督。
(2)非处方药按标签或说明书的指导来使用,说明文字应通俗易懂。
(3) 非处方药的适应症是指那些能自我做出判断的疾病,药品起效性快速,疗效确切,一般是减轻病人不舒服的感觉。
(4) 非处方药能减轻小疾病的初始症状或延缓病情的发展。
(5) 非处方药有高度的安全性,不会引起药物依赖性,毒副反应发生率低,不在体内蓄积,不致诱导耐药性或抗药性。
(6)非处方药的药效、剂量具有稳定性。
2.非处方药的来源
非处方药来源于处方药,是经临床长期使用,积累经验,认为安全、有效、性能稳定,使用方便,并由医药学专家评选,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颁布施行。同时随着医药科技不断发展和医疗改革体制逐步完善,非处方药品种也随着调整。根据药品的安全性非处方药分为甲、乙两类。
2.1 甲类非处方药:必须在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并配备执业药师(或驻店药师)的药店调配.销售的非处方药。
2.2 乙类非处方药:可在经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调查显示农民对非处方药品认知存在一定的空白;而大部分大学生对药品的分类和安全用药知识都有一定的了解,但对非处方药和处方药的安全性和不良反应了解不够[3]。因此,有必要在全社会范围内应用多种途径普及自我药疗知识,引导消费者正确选择和使用非处方药品,减少应用中的风险。例如,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书籍、网络等多种媒介,或组织社区培训班、发放宣传册等方式,宣传自我保健自我药疗的基础知识;召开座谈会、组织调查等方式及时了解消费者有关自我药疗知识的需求,并有的放矢地开展宣传与教育,防患于未然。
3.我国非处方药使用管理现状
药品要发挥疗效,有两个重要因素,一是药品的质量,另一是正确合理使用。所谓合理用药就是要保证药品应用安全、有效、经济、方便,这是人类对药物疗效的理想和追求。也是全球关注的问题和难点。我国每年由于用药不当而需住院治疗的人数达250万人次[3]。其中每年因药物不良反应死亡者约20万例.而且有70%的药品因各种原因浪费,因此,如果能合理用药,60%的浪费可避免[4]。
3.1 OTC药学服务素质程度不够
我国目前药师的数量和质量难以保证提供大量的OTC用药咨询与指导。执业药师的职责是保证药品服务质量,即不仅对人民安全用药负责,而且还要提供用药咨询和信息,指导合理用药。“重医轻药”的传统思想尚存在,合理用药尚未
予以足够的重视。截止2007年底,我国执业药师仅为153153人。而且大部分并不在药品经营单位。另外,我国执业药师对医学知识了解不够,知识结构不合理。知识面不够宽,具有医院药学工作背景者少,因此对于提供OTC咨询、指导合理用药的作用,药师尚难发挥其应有的积极作用。
3.2 OTC的质量再评价体系薄弱
OTC的质量问题短期难以发现和显现。需在上市使用后经比较长的一段时间验证、追踪评价。我国目前还没有一个科学的追踪再评价体系,只依靠药物不良反应中心进行监测。由于我国药品生产企业对药物不良反应关注不够,责任心不够强,政府又缺乏必要的监控手段。上报的药品不良反应很少来自企业。2006年中国由制药企业报告的不良反应例数只占不良反应报告总数的6.7%,因此对其再评价缺乏第一手资料,主要依赖国际信息和来医疗机构的资料,对于国际信息较少的中成药,目前更显得力不从心。同时药物不良反应中心侧重于不良反应,对疗效等其他必要指标并不涉及,评价也不够全面。
总之,我国OTC管理是一个长期、艰巨的任务,是一个积累渐进的过程,需要政府、行业、全民同努力,确保OTC使用安全、有效、经济、合理、方便,提高全民卫生保健水平。
参考文献
[1]国家药典委员会.临床用药须知【M】.2005年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5:96—101.
[2]刘菲菲,张霞.大学生非处方药认知度问卷调查[J】实用医药杂志,2007,24(6):658.
[3]王功立,孙忠实.中国非处方药.中国医院药学杂志.1997,17(1):40—41
4.销售管理制度处方药 篇四
售监管情况汇报
收到市局转发的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零售企业抗菌药物等处方药监管的通知》(鲁食药监市[2012]188号)文件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开会安排部署,印发了相关文件并有计划、有重点的对辖区内零售药店销售抗菌药物等处方药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领导重视,印发文件。在领导的指示下,我局立即印发了《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零售企业抗菌药物等处方药销售监管>的通知》,并将文件同时发布在区局网站,以便将方案精神及时向各药品零售企业进行传达。
二是明确分工,积极配合。4个稽查中队分别负责本片区的文件送达和专项检查工作,以高度的责任感对片区内的药品零售企业进行检查和现场指导,并将文件发放和专项检查情况及时汇报至市场科,由市场科进行汇总上报。
三是专项检查,成果显著。截止2012年9月30日,我局共出动395人次,检查了135家零售药店。重点对抗菌药物等处方药的销售情况、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柜摆放情况、专有标识的规范情况、驻店药师的配备和在岗情况、处方审核制度的落实情况等进行了全面检查。从检查的情况看,大部分药店店堂卫生整洁、标识清楚,能认真做好抗菌药物等处方药凭处方销售,对处方药销售进行登记,药品分类摆放符合要求、记录完整,但也有少数药店没有进行处方药销售登记和处方药凭处方销售。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提出了整改和限期整改的意见,共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2份。
下步,我局将继续加强对零售企业抗菌药物等处方药销售的监管,促进抗菌药物的规范销售和合理使用,确保不出问题。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
5.第十章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管理 篇五
1、掌握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定义、分类标准、品种特点
2、熟悉非处方药的遴选原则
3、了解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的意义 重点与难点:
能熟练区分哪些是处方药、哪些是非处方药
第二节 非处方药的管理
0.5学时 教学目的:
1、掌握非处方药的生产与销售管理
2、熟悉非处方药的包装、标签、说明书的管理
3、了解我国非处方药的分类与目录,标识和注意事项。重点与难点:
能结合实际分析非处方药管理、使用的科学性、合法性、合理性 第三节 处方药的管理 0.5学时 教学目的:
1、掌握特殊管理的处方药、处方药的生产与销售管理
2、熟悉处方药的包装、标签、说明书的管理
3、了解处方药的使用注意事项 重点与难点:
学会运用处方药管理的知识分析临床用药
第十章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管理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是我国卫生医药事业改革与 发展的一项重要决策。《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三 十七条规定:国家对药品实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 度。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对我国药品监督管理、医药卫生保健 事业和医药产业都将产生深远的影响,是促进药品监督管理 与国际模式接轨的一项重要措施。
第一节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 第二节 非处方药的管理 第三节 处方药的管理
第一节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
案例10.1 处方药使用不当,老大娘命丧黄泉
一、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定义
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分类标准
三、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品种特点
四、非处方药的遴选原则
五、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的意义 学习目标 知识目标
掌握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定义、分类标准、品种特点 ● 熟悉非处方药的遴选原则
● 了解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的意义 能力目标
● 能熟练区分哪些是处方药、哪些是非处方药? 案例10.1 处方药使用不当,老大娘命丧黄泉
据报道,2002年11月某县城一位老大娘因患感冒,发烧、咽喉痛,听别人介绍,自己到药店购买一盒阿莫西林胶囊(羟氨苄青霉素),回家后,没有仔细阅读说明书便服药,大约半小时后老大娘就出现呼吸困难,等到邻居发现时,老大娘已停止呼吸了。后经医生判定老大娘死于青霉素引起的过敏性休克。分析:
(1)实行药品分类管理的意义有哪些?
(2)如何减少和避免类似药物不良反应事件的发生?
一、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定义
(一)处方药的定义
处方药(Prescription-only medicine,简称POM),系 指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 的药品。
(二)非处方药的定义
非处方药又称“柜台发售药品”,(Over the counter drugs,简称OTC),系指不需凭执业医师处方,消费者可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药品。非处方药
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分类标准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均应符合安全有效的药品质量标准,其生产企业必须具有《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均应取得药品批准文号,均应检验合格方可出厂销售,但由于在销售使用方式上有不同的管理要求,故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有不同的分类标准。
(一)处方药的分类标准
(1)国际规定的管制药品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易产生依赖性的药品。(2)国家批准的新药。
(3)使用时有附加要求,自我用药不安全,需医药工作人员指导的药品。
(二)非处方药分类标准
(1)药品的适应症病人能自行判断并准确选择、使用。
(2)药品的安全范围大,正常使用时无严重不良反应,或者不良反应轻微、可逆,可察觉。无潜在毒性;无耐药性;无潜在滥用、误用可能性。(3)药品诊疗效果确切且可觉察。
(4)在正常条件下储存时药品质量稳定。
(5)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内容确切、详实易于理解。(6)药品使用时不需要医药工作人员的指导与监控。
三、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品种特点
(1)按处方药分类标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均为处方药;抗生素、激素、心脑血管疾病药品及生物制剂绝大多数为处方药。(2)按药物剂型的特点。注射剂、粉针剂、大输液、喷雾吸入剂等由于自我使用不安全、不方便,大部分为处方药。
(3)按药理作用分析非处方药有以下特点。一般来说维生素、滋补保健药、解热 镇痛药、感冒咳嗽药、止痛药、抗酸药、抗寄生虫药、避孕药等可作为非处方药。按药物剂型分析,外用的皮肤科、五官科用药大多可作为非处方药使用。
四、非处方药的遴选原则
我国在遴选非处方药本着“安全有效、慎重从严、结合国情、中西(药)并重”的指导思想,因此,所遴选的非处方药具有以下特点: 1.应用安全 2.疗效确切 3.质量稳定 4.使用方便
五、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的意义
(一)规范临床用药行为,保证用药安全
(二)为实现自我保健和自我药疗提供基础
(三)有利于实行医疗费用国家、集体和个人分担的原则
(四)有利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第二节 非处方药的管理
案例10.2 止咳糖浆当饮料喝
一、我国非处方药的分类与目录
二、非处方药的生产与销售管理
三、非处方药的包装、标签、说明书的管理
四、非处方药的标识和注意事项 学习目标 知识目标
掌握非处方药的生产与销售管理
● 熟悉非处方药的包装、标签、说明书的管理
● 了解我国非处方药的分类与目录,标识和注意事项。能力目标
能结合实际分析非处方药管理、使用的科学性、合法性、合理性 案例10.2 止咳糖浆当饮料喝
自改革开放以来起,我国各地的社会药店如雨后春笋般的涌现,在药品零售中,特别是非处方药的销售有占很大的比例,这极大的方便了人民群众,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老百姓得到了实惠。但是,非处方药的管理却不容忽视。在某城镇曾出现了一些青年学生争先购买某种止咳糖浆,把止咳糖浆当作饮料喝的现象,在当地出现了止咳糖浆热销,而药店却对此现象不闻不问,有的学生因过量服用止咳糖浆引起头晕、恶心、精神不振,上课无精打采,很令家长和学校老师担忧„„
案例10.2 止咳糖浆当饮料喝 分析:
(1)止咳糖浆热销说明了什么?
(2)作为药店对这种现象应采取哪些措施?
根据药品的安全性,非处方药又分为甲类、乙类两种,它们在销售管理方面也有 不同的要求。为规范非处方药的管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颁布了一系列行政法规,包括有《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管理暂行规定》、《非处方药专有标识管理规定》、《非处方药药品标签、使用说明书和包装指导原则》等。
一、我国非处方药的分类与目录
解热、镇痛药,镇静催眠药、抗过敏药与抗眩晕药,抗酸药与胃黏膜保护药,助消化药,消胀药,止泻药,胃肠促动力药,缓泻药,胃肠解痉药,驱肠虫药,肝病辅助药,利胆药,调节水电解质平衡药,感冒用药,镇咳药,祛痰药,平喘药、维生素与矿物质,皮肤科用药,五官科用药,妇科用药,避孕药等23类。中成药非处方药分类参照国家中药管理局发布的《中医病症诊断疗效标准》,将中成药中符合非处方药遴选原则的38中病症分为内科、外科、骨伤科、妇科、儿科、皮肤科、五官科7个门类。根据药品的安全性,非处方药又分为甲类、乙类。
二、非处方药的生产与销售管理
(1)非处方药的生产企业必须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其生产的品种都必须取得药品批准文号。(2)经营非处方药品的批发企业和甲类非处方药的零售企业必须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销售甲类非处方药的零售药店必须配备驻店执业药师或药师以上药学技术人员。经过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一般商业企业可以零售乙类非处方药,必须开设专柜,必须配备专职的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并经专业培训后,由省级药监部门或其授权的组织考核合格并取得上岗证的人员。(3)甲类非处方药和乙类非处方药可不凭医师处方销售、购买和使用,但患者可以要求在执业药师或药师的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4)非处方药可采取开架自选销售方式,但不得采取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等销售方式,暂不允许采用网上销售方式。(5)医疗机构可以根据临床及门诊医疗的需要按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或推荐使用非处方药。
(6)非处方药的零售药店必须从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生产许可证》的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生产企业采购药品,并按有关药品监督管理规定保存采购记录备查。
三、非处方药的包装、标签、说明书的管理
(1)非处方药的标签和说明书必须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2)非处方药的包装必须符合质量要求,方便储存、运输和使用;每个销售基本单元包装必须附有标签和说明书;儿童用药与成人用药剂量应分别包装。
(3)处方药的标签和说明书用语应科学、简明、易懂,便于消费者自行判断、选择和使用。
(4)消费者有权自主选购非处方药,但必须按其标签和说明书所示内容使用。(5)非处方药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上必须印有以下忠告字样:“请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四、非处方药的标识和注意事项 1.非处方药的标识
我国非处方药专用的标志图案为椭圆形背景下的“OTC”3个英文字母的组合,红底白字的图案用于甲类非处方药,绿底白字的图案用于乙类非处方药。2.非处方药的潜在性不良反应(1)掩盖其他疾病或加重原有疾病的症状。(2)引发药物相互作用造成严重不良反应。(3)长期应用或过量应用引起的不良反应。(4)增加病人和社会的经济负担。
注意: 使用非处方药应重视合理选药、重视观察自我用药反应、根据说明书规定的用法用量使用药品,避免潜在性不良反应的发生。
第三节处方药的管理
案例10.3 零售药店缺乏管理,女青年险丧命
一、特殊管理的处方药
二、处方药的生产与销售管理
三、处方药的包装、标签、说明书的管理
四、处方药的使用注意事项 学习目标 知识目标
● 掌握特殊管理的处方药、处方药的生产与销售管理 ● 熟悉处方药的包装、标签、说明书的管理 ● 了解处方药的使用注意事项 能力目标
● 学会运用处方药管理的知识分析临床用药 案例10.3 零售药店缺乏管理,女青年险丧命
某报报道:“零售药店缺乏管理,只认钱,不认处方,女青年险丧命”。说的是一位女青年因为个人问题一时想不开,欲服安眠药自杀。在药店她提出要购买5瓶安定(地西泮),药店营业员不但未向她索要处方,竟然还建议,由于零钱找不开,买6瓶算了。女青年回家服药自杀,幸亏被家人及时发现,送医院抢救捡回一条性命。分析:
(1)该药店对以上事件的发生是否有责任?
(2)该零售药店营业员的行为违反了什么规定?
一、特殊管理的处方药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在我国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特殊管理药品一般均属于处方药,其生产、经营、使用的管理方法严格按国务院制定的法规执行。
二、处方药的生产与销售管理 处方药的生产企业必须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其生产的品种都必须取得药品批准文号。处方药的批发与零售企业必须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生产、批发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向患者推荐销售处方药。
处方药必须由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处方,可在医疗机构药房配制、购买、使用,也可以凭处方在有许可证的零售药店购买和使用。销售处方药的零售药店必须配备驻店执业药师或药师以上药学技术人员。执业药师或药师必须对医师处方进行审核、签字后依据处方正确调配、销售处方药。药师对处方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销售。处方必须留存2年以上备查。处方药不得采取开架自选销售方式。
三、处方药的包装、标签、说明书的管理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应当分柜摆放。处方药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等销售方式,暂不允许采用网上销售方式。
处方药的包装、标签、说明书的管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与2000年10月颁布了《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的管理规定》(暂行),使处方药的管理有了具体的、可操作性的法规规范。进入流通领域的处方药,其相应的警示语是:“凭医师处方销售、购买和使用”,应由生产企业醒目的印制在药品包装或药品使用说明书上。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包装、标签必须印有规定的标志。
四、处方药的使用注意事项
由于处方药容易产生不良反应,为减少药品的误用和滥用,在购买、使用处方药时,必须凭执业医师的处方,并在医师的监护指导下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属处方药中的特殊管理药品,在销售使用中应严格遵守有关法规。
同步测试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C 2.B 3.B 4.C 5.A 6.B 7.C 8.A 9.C 10.D
二、多项选择题
1.ABCD 2.ABCD 3.ABC 4.ABCD 5.ABCD
三、分析题答题要点:
1.学习掌握《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并在实际工作中应用。2.正确认识药物的作用、用途和不良反应。3.正确处理药品作为特殊商品的经济利益关系。
6.《处方管理制度》 篇六
一.
处方是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药房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处方包括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
二.
处方书写应当符合下列规则:
(一)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二)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三)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四)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
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五)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六)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七)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八)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九)除特殊情况外,应当注明临床诊断。
(十)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十一)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应当与院内医务处、药房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当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三.
药品剂量与数量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剂量应当使用法定剂量单位:重量以克(g)、毫克(mg)、微克(μg)、纳克(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
片剂、丸剂、胶囊剂、颗粒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溶液剂以支、瓶为单位;软膏及乳膏剂以支、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应当注明含量。
四.
(一)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医疗机构开具的处方,应当经所在执业地点执业医师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
(二)医师应当在注册的医疗机构签名留样或者专用签章备案后,方可开具处方。
(三)试用期人员开具处方,应当经所在医疗机构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审核、并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
五.
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
六.开具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七.处方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八.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九.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用量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第二类精神药品一般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对于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况的患者,处方用量可以适当延长,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十一.
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一)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二)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三)剂量、用法的正确性;
(四)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
(五)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六)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七)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十二.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十三.处方调剂后,应当在处方下上的调配、核对、发药处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
十四.处方由药房妥善保存。处方每日装订一次。普通处方保存期限为1年,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2年,处方保存期满后,经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登记备案,方可销毁。
十五
领导批示用药应统一开具处方,并由领取人登记签字,以备存查。
—
END
7.销售管理制度处方药 篇七
【关键词】PDCA循环管理;门诊;处方调剂;患者满意度
【中图分类号】R-0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1-8801(2015)02-0365-02
门诊药房是医院药剂科为患者提供服务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门诊药房工作人员直接与患者接触,其服务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医院的形象和利益,更重要的是直接影响到患者用药安全,甚至生命[1-2]。为此,优化门诊药房服务质量具有重要的临床意义。我科自2013年1月成立PDCA循环管理小组进行现状调查,收到满意效果,现将结果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观察2012年1月至2013年12月门诊药房处方调配,并随机抽取我院门诊药房PDCA循环管理成立前后各90例患者。PDCA循环管理成立前后工作人员在性别构成、平均年龄、参与工作年限和职称构成等一般资料方面均无明显性差异(P>0.05),具有可比性。
1.2 方法 PDCA循环管理前,工作人员均在医院及其药剂科制度和岗位职责约束下进行药物调剂,PDCA循环管理后,则均在PDCA循环管理理念下进行药物调剂,按照PDCA循环原理安排检查工作:①P计划阶段:通过不定期调查(采用患者问卷调查、门诊药房工作人员讨论会等)门诊处方调剂差错原因和患者满意度。设定目标为:优化服务措施,降低门诊处方调剂差错发生,提高患者满意度。②D执行阶段:(1)完善门诊药房各项管理制度 ;(2)加强培训教育 采用小讲课及早会提问等形式对门诊处方调剂差错事件相关知识进行相关学习,对典型案例分析进行讨论和教育,提高门诊药房工作人员安全意识;(3)设置温馨提醒 选择在候诊室、窗口等地方设置温馨提醒,采取拟人化、口语化等短句形式给予提醒标识;(4)规范门诊药房药物的管理 列出药名相近、包装相似、同一药物不同剂型、规格和厂家的药物。③C检查阶段:由组长组织对上述各项措施落实情况。每月进行随机抽查,对患者门诊处方调剂情况、患者满意度等进行现场考察,根据工作人员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奖惩;④A处理阶段:对患者门诊处方调剂差错和患者满意度情况进行公示,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纠正和改进,对于效果显著的护理操作流程进行标准化,不断进行PDCA循环管理。
1.3 观察指标 观察门诊处方调剂差错发生率和患者满意度 (采用护理工作满意度调查表调查患者满意度,分为3个等级,总分为100,80~100分为非常满意,60~79为基本满意,<60为不满意)。
1.4 统计学分析 采用SPSS19.0统计软件包进行统计。采用t检验、c2检验和Wilcoxon秩和检验分别分析计量资料、计数资料和等级资料。设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双侧检验。
2 结果
2.1 PDCA循环管理前后门诊处方调剂差错发生率比较(见表2) PDCA循环管理前,门诊处方调剂差错发生率明显低于PDCA循环管理前,差异有统计学意义(2=7.051,P=0.008)。
2.2 PDCA循环管理前后患者满意度比较(见表2) PDCA循环管理后患者满意度明显高于PDCA循环管理前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98.89%vs95.56%,P=0.017)。
3 讨论
本研究发现:PDCA循环管理前,门诊处方调剂差错发生率为0.11%(21/19852),明显低于PDCA循环管理前0.04%(8/21687),差异有统计学意义(2=7.051,P=0.008)。PDCA循环管理后患者满意度明显高于PDCA循环管理前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98.89%vs95.56%,P=0.017)。这与既往研究报道的结果一致。考虑与以下因素有关:将PDCA护理管理贯穿于對门诊处方调剂和患者满意度管理的过程中,组建科室PDCA循环管理小组:由管理经验丰富的药剂科副主任担任该主题活动的组长,小组长担任副组长,其他人员为小组成员,并由小组组长进行培训,采取多元化的培训方式进行,按照PDCA循环原理安排检查工作,针对存在门诊处方调剂差错原因给予针对性的干预措施,做到完善门诊药房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培训教育、设置温馨提醒、规范门诊药房药物的管理等措施优化门诊处方调剂管理。由组长组织对上述各项措施落实情况。每月进行随机抽查,对门诊处方调剂差错、患者满意度等进行现场考察,并对患者门诊处方调剂差错和患者满意度情况进行公示,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纠正和改进,对于效果显著的护理操作流程进行标准化,不断进行PDCA循环管理。
综上所述,PDCA循环管理能够明显降低门诊处方调剂差错发生率,提高患者满意度,值得在临床上进一步推广。
参考文献:
[1]杨菊花,贺伟,彭守华.应用PDCA循环对妇科肿瘤术后患者实施镇痛管理[J].护士进修杂志,2012,27(5):421-422.
8.销售管理制度处方药 篇八
为健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规范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非基本药物及处方药物,根据《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的意见》(湘卫药政发〔2014〕1号)精神,结合我乡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施范围及内容
本乡镇卫生院、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村卫生室。实施内容为:
(一)按规定配备使用基本药物、非基本药物及处方药。国家基本药物和县补充规定的非基药及处方药品种为本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医疗机构使用的药物。所有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必须严格执行基本药物制度,由卫生院通过网上采购平台采购,并实行零差率销售。严禁网外采购、加价销售。
(二)坚持不与相关政策相抵触的原则。本院及所辖村卫生室配备使用的非基本药物及处方药物,不能与现有药品价格、报销、采购使用和监管等法规相抵触。本院配备使用非基本药物,必须从医保(新农合)目录中选择。采购品规不得超过本机构本年度基本药物品规总数的25%,采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机构本年度基本药物采购总金额的30%。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配备使用的非处方药金额不超过本机构本年度基本药物采购总金额的5%,-1-
卫生院、村卫生室配备使用的非处方药不得超过25种。
(三)卫生院负责本辖区村卫生室基本药物、非基本药物及处方药的采购、配送工作。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每月分两次向卫生院报药品采购计划,然后由卫生院在省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平台统一采购后定期配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要做好药品验收、销售、盘存工作,详细登记台账。
(三)卫生院对于不按规定采购使用非基本药物或超过非基本药物采购品规、金额控制要求的村卫生室,将提出批评,责令改正,与绩效目标考核挂钩。
(四)建立和完善监测督查体系。建立健全实施基本药物组织管理体系,强化监管措施,规范基本药物、非基本药物及处方药的采购、使用、监督管理,确保药品安全有效、质量可控;做好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监测工作,及时开展评价和评估,建立信息公开制度;适时开展基本药物制度督导检查,促进基本药物制度不断完善。
建立供货企业不良记录管理制度。对于配送到位率低甚至不配送的,要通过约谈、警告、通报批评等形式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计入不良记录,两年内不得参与本县药品配送服务。
9.处方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篇九
加强药品电子监管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药品购进、销售的管理
三、职责
3.1验收员负责购进数据采集传递。
3.2保管员负责销售数据采集传递。
四、内容
4.1公司应有质量管理人员和仓库管理人员参加电子监管培训,熟悉药品入出库业务流程并具备计算机基础知识。
4.2根据本公司经营范围办理药品电子监管入网手续并且对经营的进入药品电子监管网商品的购进、销售通过药品电子监管网进行数据采集、报送、实时监控。
4.3赋码药品的经营管理 赋码药品的经营和非赋码药品一样,必须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药品监管的法律法规,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为操作方便,赋码药品已经在其药品名称前加字母FM标注。
4.4入库验收
按GSP流程,药品验收入库完成后,由验收人员将赋码药品逐个扫描至数据采集设备(俗称扫描枪),对每一批到货药品按供货方编制入库单号,并予以记录,入库单号的编制规则为:xxxx(阿拉伯数字四位年号)xx(阿拉伯数字二位月号)xx(阿拉伯数字二位日号)xxx(阿拉伯数字三位流水号),共11位。扫描规则为:整件药品扫描整件码,不足整件的,扫描中包装码,不足中包装的或没有中包装的,按最小包装码逐个扫描,扫描时手持终端(即扫描枪)顶部激光头距离条码20至30厘米,具体操作以数据采集设备使用说明书为准。 药品入库时,如发现破损、污染等不符合入库条件的情况,要先按实货正常入库,随后再将不符合入库条件的药品采购退出。
入库包括采购入库和销售退回入库。
4.5出库复核
按GSP流程,药品复核出库完成后,由复核人员将赋码药品逐个扫描至数据采集设备(俗称扫描枪),对每一批出库药品按购货方编制出库单号,并予以记录,出库单号的编制规则为:xxxx(阿拉伯数字四位年号)xx(阿拉伯数字二位月号)xx(阿拉伯数字二位日号)xxx(阿拉伯数字三位流水号),共11位。扫描规则为:整件药品扫描整件码,不足整件的,扫描中包装码,不足中包装的或没有中包装的,按最小包装码逐个扫描,扫描时手持终端(即扫描枪)顶部激光头距离条码20至30厘米,具体操作以数据采集设备使用说明书为准。 出库包括销售出库和采购退出出库。
4.6当天下班前,由库房主管将数据采集设备和记录的单据号清单交信息管理员或质量员保存,并于次日上班一小时后领取。
五、数字证书的保管、使用和挂失管理
1、数字证书由公司质量管理人员和信息管理人员各保管一把,密码由保管人员设定并定期(至少三个月)更换一次。
2、数字证书必须妥善保管,并专人专用,不得转借他人。
3、每天早上上班,由质量管理人员或信息管理人员处理并报送前一天的经营数据,及时查询报送状态并对数据的准确性负责。质量管理人员和信息管理人员要轮流休息,保证每天的数据上报正常进行。
4、如数字证书丢失,要第一时间报告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运营中心挂失,并及时报告总经理,避免给公司造成损失。
六、培训及工作改进
10.销售管理“心经” 篇十
主管你发现没有?
问题1:对管理的认识不够
分析:管理是一门科学,它有成套的理念,有一定的规律可循;管理又是一门艺术,它的内容又是和人打交道。管理就是通过管人达到理事的目的,是通过调动团队的力量去完成目标。管理的核心就是调动他人的力量,初做管理者往往不能突破这个领域,勤劳有余、策略不足。
解决:“管理当中无小事”。一位出色的经理同时也是一位心细的领导者,更是好的带路人。管理形式、方式应由资源组合的形式所决定,我们不能像国家机关、政府企业那样去管理,因为我们没有像他们一样的强大权力,我们的市场人员流动性相当大,而且现在张扬个性,提倡民主,因此我们管理更应慎重、谨慎,去寻找一个双赢的管理法则。尽快充实理论基础,在时间中加以印证,不断摸索总结,将理论转化为自己的管理技巧和艺术。尽快转换角色,以调动他的核心。在学习、总结、实践、摸索、尝试中提高管理能力。
问题2:新老员工力量不合一
分析:新招员工经验浅薄却冲劲十足,点子多,但老员工以致主管虽经验丰富却往往循规蹈矩,创意不足,主动性强。老员工经过一段实践培训、学习、实践之后会形成自己的“制式思维”,工作内容和环境的固定更强化了这种轨道效应。虽然经验丰富,但时间长了就没有新的想法而“斗志衰退,老气横秋”了。而新员工带着原有的其他领域的知识和体验,面对一个新的工作内容和环境,加上他们的热情,自然可以在团队中能擦出许多“火花”来。
解决:利用“鲇鱼效应”激发团队战斗力。对新员工要善于引导,激发他们的动脑能力,对好的想法及时予以肯定表彰,保护新员工的建议欲望;利用“鲇鱼效应”激发老员工的动脑意愿和干劲。同时要防止新员工的“得意忘形”,告诫他们在知识和经验上的欠缺,防止新老员工产生矛盾。员工和干部在满足了基本的生活需求之后,追求的是个人能力的提升及自我价值的实现。
问题3:下属对指令的情绪化
分析:下属们常常对主管下达的指令、促销方案信心不足或诸多抱怨,不愿尽力、主动地执行。最贴近市场、了解市场的是下属员工,一切策略的执行者也是下属员工。上级下达的任务、策略有其认识高度,但从周密性、可执行性及结合市场实际等方面讲,下属员工永远是老师。如果员工能参与策略制定,不但会使计划更完善,更可以激发员工的成就感和责任心。员工执行“自己制定的策略”时,自然少一些借口多一些主动。
解决:集思广益、全员管理、全员“参政”。建立市场资讯收集渠道,及时掌握市场信息,培养员工的企划、业务技能,提高员工动脑筋,营造全员管理的气氛;鼓励下属大胆提案。市场策略的制定,主管先有思路及草案,再召开讨论会让员工畅所欲言,修正不足之处达成共识。
问题4:员工对指令无从下手
分析:主管下达指令,员工却不知从何下手,信心不足或一味蛮干,结果事倍功半,效果大打折扣。策略必须通过细分的动作描述和任务分解来完成。员工之所以迷茫是因为能力、经验所限,对策不能深入了解,对执行方法、步骤也很难自发产生清晰思路,没有方向感。
解决:精确沟通,符合smart准则(具体的、可度量的、可实现的、相关的、有时间限制的)。策略传达,任务布置时须考虑以下因素:
1、任务描述:任务目的、任务内容、任务目标(量化)。
2、资源描述:人力资源、设备投入、资料支持、起点时间、后勤保证。
3、过程描述:任务细分、再描述各个小环节通过什么手段来完成。
4、检核:参考过程描述中对各项任务的检核结果制定量化的奖罚标准。
5、奖罚:针对各项任务的检核结果制定量化的奖罚标准。
问题5:团队的制度与效率
分析:每个人都有惰性,当员工出现失误、谎言、偷懒等现象之后,制度不完善,纪律松散,效率当然低下。对此,首先应该反思的是主管,是制度给了员工犯错的机会。
解决:用制度来约束人,让员工一言一行有法可依,有标可考,这样主管才能从“繁琐”中脱身。应制定合理化制度,有了这些制度就应以制度管人,制度就是权力,因此作为管理者应严格按制定的制度去办,如果反其行文,就会失去它的威严。
1、首先建立考勤、卫生、办公室等基础制度;
2、同时建立日常业务管理制度;
(1)主管应充分熟悉每位员工的工作内容及容易出现的漏洞,形成日常管理制度的初步思路;(2)召集业务骨干提出日常管理制度的框架;(3)召集全体人员确定制度的草案,包括日常工作规范、督办、检查、奖罚等。(4)在实践中不断修正。
问题6:团队员工缺乏主动性
分析:有些团队中员工毫无主动性,“打一鞭子走一步,总是在寻找主管的漏洞去偷懒,主管琐事缠身,下属却逍遥自在,工作漏洞百出。主管事无巨细地播种和步步紧跟,不给下属留一点自主空间,会让下属逐步养成依赖性,对主管指令或检查不到位的细节,不会主动去做。尤其是对有能力,有上进心的员工而言,这种禁锢式的管理会使他们感到压抑和厌倦,于是大家和主管玩起“猫捉老鼠“的游戏,士气不振。作为一名主管,要把握下属的能力大小,性格特征,授以相应的自主空间,向他们要结果。同时选拔部分有能力,有上进心的员工并授以一定的权限,让他们去完成大量琐碎事务,不仅可减轻主管的负担,也会使他们感到被重视、被尊重,获得成就感,这种心态下的员工就会积极、主动、负责地思考和尝试把工作做得更好。
解决:必要的授权,可以提升员工的责任心,激发人力资源。
1、熟悉员工,分析各人的性格特征,能力、潜力。考虑对不同员工的授权方向。
2、对不同潜质的员工做出岗位职责描述。对有积极性有能力者,提升为基层主管,适当增加奖金,授以一定的管理权限让他们完成相对琐细的管理工作。对无积极性有能力者多沟通,激励其上进,安排他做有难度,有挑战性的工作,直接向主管负责;对有积极性无能力者,肯定成绩的同时告知他们技能上的不足,激发他的学习欲望,同时辅以必要的培训,安排他做相对具体的工作,多鼓励,少指责;对无积极无能力者则以命令为主,要及时检查、督促,奖罚以观成效。
3、个别沟通解释授权的必要性,务必讲清期望的结果,检查及奖罚标准,一定要明确每人被授权的范围以避免出现阶位混乱和失控。
4、询问意见,修正指令,放权让部下各司其职,同时加大培训力度,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多沟通,多检讨,使其感到有足够的自主空间,从而真正激发其责任心,积极性和成就感。
5、视效果调整授权范围,实行全员监督。
问题7: 员工缺乏执行力
分析:员工的执行力差,上级指令的落实结果总不尽如人意。尽快提升员工的工作技能才能提升团队整体战斗力。主管们都有自己宝贵的经验,要把这些经验技能复制给部下。培训永远是回报最大投资。
解决:加强培训,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气氛。只有不断的学习和定期的培训,才会使每个员工不断的稳步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
在这里我们应多方面,全方位的培训,也就是说,管理者应在“产品知识”“病理知识”“操作及技巧”“心态模式”“管理技能” “素质培训”“语言培训”和“模拟演练”培训等等,因此纵使考虑员工的未来与公司的发展,我们重视个人全面的成长,并为每一位员工的发展创造和优化学习工作环境,能承担真正的责任,充分发挥,迅速地成长。
1、首先主管要培养学习和总结的好习惯。一方面学习理论知识充实自己,另一方面勤于思考,把自己的实务操作经验写下来,积少成多,重新整理就是实战,培训资料。
2、培训应该是日常工作内容,不要等空闲才做。培训前要经过充分准备。
3、培训以实战为主,并鼓励部下将各自经验与大家分享,注意研讨气氛。
问题8:士气低糜,军心不稳
分析:士气低糜,员工无学习欲望,对工作对主管多抱怨,甚至时刻准备跳糟。也许是对工作不满,对主管工作方式不能接受,对薪酬不满,诸多因素影响员工的心情。员工有了好心情,工作才会有好成绩,主管必须采取有效的激励措施促发他们的积极性及潜能。
解决:1、通过准确的岗位描述,合理量化的工作目标和督办,奖罚制度。使他们清楚自己责任和目标,怎样努力去做,承受怎样的后果。
2、通过合理的分配机制,使优秀的人感到被尊重,劳有所得,使落后的人看到差、压力和提升的空间。既使每人都有动力,同时也容易形成价位管理。
3、让部下参与决策过程,通过培训制度,使他们不断自我充实和自我提升。
4、设定一些的工作目标,在压力下更会努力,激发他们的潜能。
5、及时表彰每一点成绩,关心他们的生活,坦诚相待,勤于沟通,主管的人格魅力是最有力的激励工具。
问题9:部下不服从,消极对抗
分析:部下对主管的服从一方面出于对奖罚手段的忌惮;另一方面出于对主管的尊重和佩服。主管过分谦和奖罚不明,部下会无所忌惮,从而滋生不合理的期望和习惯;主管过分独裁严厉,部下常会自认为受到不公平的处理而又不敢申诉,被迫服从的结果,就是消极对抗和离职。
解决:日常管理中,人与人之间的沟通是很重要的,没有沟通就没有了解,也就无法达成共识,统一思路和方向,特别作为管理者,我们应与下属多沟通,主动去沟通,这样才能思想一致,方向统一,不断地沟通,完美无缺的复制,我们才能向一个目标奋斗。
把管理能力和领导能力区别开,管理是上级给予的,领导靠的自己的真正能力。领导力针对的是团队而不是个人,主管要想“令下如山倒”,一要塑造自己的威信,二要掌握命令的艺术。
主管你做到没有?
树立主管的威信
1、主管不宜过分低调,必须被员工敬重,与员工相处要有分寸,尤其在工作时间内位阶感一定要时显,在小节上的约束可以于无形中提升主管的威信。在工作时间之外,可“与民同乐”,员工更会认为主管没有架子。
2、人格魅力;主管的权威、学识、工作能力等因素,都很重要,但人格魅力更能对下属产生影响力,不敬业、不敢承担责任、不守信用、说慌话、无胆量、摆架子、冷漠等。会严重伤害主管的形象。一个襟怀坦荡诚实努力的主管,至少可以赢得下属的尊敬。
3、堪为人师的高度;主管应该努力提升自己的综合人素质。争取在知识、沟通能力用人方面,工作思路等方面上升到堪为人师的高度,以此可赢得下属的敬佩。
注意命令的艺术
1、言前三思;指令一定要合理,下令前要征询意见,慎重思考,使指令更具有操作性。避免草率决策,仓促下令,然后朝令夕改的情况。
2、丑话在前,清楚表达命令的附加内容。
3、言出如山;一旦指令下达,就必须照章办事,决不徇情。
4、不怕怨,只怕冤;惩戒是管理手段,不能带丝毫的主观意见。只要主管襟怀坦荡,就事论事地执行奖罚政策,员工有怨气日久也会自了,而一次不公的惩罚,很可能破坏员工长久“积攒”的积极性,而失去人心。
5、严打“红眼病”营造正面积极的学习气氛。
11.处方管理规定 篇十一
根据卫生部下发的《处方管理办法(试行)》,为加强我院处方开具、调剂、使用、保存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特做如下规定。
一、凡在我院从事医疗活动的各级注册执业医师及具有执业医师证的进修医师在我院医疗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获得处方权,有处方权的医师方可开具处方及医嘱,其余人员不得开具处方及医嘱。
二、医师开具处方应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并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三、试用期及实习医师开具的处方,须经带教的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审核签名后方视为有效。
四、医师在开具处方时,必须填写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号、科别或病室和床位号、临床诊断及开具日期,可填到专科要求的项目。正文(Rp或R标示,分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后记(医师签名或盖章、药品金额、调配、核对、发药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名)。
五、处方用纸由医院统一印制,普通处方白色,急诊处方淡黄色,麻醉处方淡红色,儿科处方为淡绿色。
六、处方用笔,蓝色或黑色圆珠笔及钢笔。
七、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院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八、处方患者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婴幼儿要注明体重。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要分别开具处方。
九、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须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
十、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可按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药物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后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药物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应在药名之前写出。
十一、用量要标出,特殊情况要超量使用时,应注明原因并签名负责。
十二、处方后空白处划一条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十三、开具的处方不得涂改,一患一方,不得开“大”处方。
十四、药品剂量与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如g、mg、ug;容量以l、ml,国际单位IU、单位U表示,片、丸、粒、袋为单位,溶液剂为支、瓶,软膏及霜剂以支、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应注明含量,饮片以剂或付为单位。
十五、处方一般不超过7日量,急诊不超过3日量,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必须注明理由。
十六、麻醉、精神、毒性、放射药品的处方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开具麻醉处方时,应
有病历记录。
十七、药剂人员凭医师处方调剂处方药品,药剂人员必须取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接到处方后,应认真逐项审查,评估,核对。处方不合格者有权拒绝调剂,退回医师重开,否则,药剂人员同处方人员同等承担相关医疗争议及事故的责任。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性别、年龄;查药品,对药名、规格、数量、标签;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发药后应在处方下记调剂员签名。
十八、处方的保存: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期一年,医疗用毒性、精神药品处方及戒毒处方保存2年, 麻醉药品处方保存3年。
二
九、药事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定期检查处方,从中发现不足并制定整改办法,对不合格处方率高的科室及个人进行处罚,检查结果定期向全院通报。
二十、不合格处方开具者若发生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视情节给予行政处罚、经济处罚乃至取消处方权。
二十一、发药后的处方由药剂科负责保管,不得私自涂改、丢弃或销毁,否则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经济及至法律责任。
12.中药处方调剂制度 篇十二
1、中药调剂人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根据本院医师开出的处方调配发药,非本院处方不予调配。急诊处方优先调配。
2、中药饮片调剂室的药斗等储存中药饮片的容器应当排列合理,有品名标签。标签和药品要相符。工作场地、操作台面应当保持清洁卫生。
3、中药饮片调剂人员在调配处方时,应当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和中药饮片调剂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方和调剂。对存在“十八反”、“十九畏”、妊娠禁忌、超过常用剂量等可能引起用药安全问题的处方,可拒绝调配;应由处方医生确认(“双签字”)或重新开具处方后方可调配。
4、中药饮片装斗时要清斗,认真核对,装量适当,不得错斗、串斗。
5、本院调剂用计量器具应当按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规定定期校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6、调配处方时应细心、准确,按照中药饮片处方调剂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中药调配应按本院《中药饮片处方用名和调剂给付规定》应付的统一名称,准确称量,严禁估量抓药。处方中药物如有品种缺失或可代用品种,应在征得处方医师同意并签名后方可配方。
7、方剂中如有需先煎、后下、另煎、溶化、冲服等药材,必须单包并注明服用或煎煮方法。
8、处方调配完毕后应由主管中药师对照处方逐项复核,发出时将患者姓名、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详细写在药袋上,并耐心地向病人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审核、调配及核对、发药人均须在处方上签全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
9、对已发出的中药饮片处方药品不予退药,如遇特殊情况(系药房差错导致时)须按照门诊退药管理之规定办理退费手续。
10、毒性中药饮片和按麻醉药品管理的中药饮片应按相关规定管理逐剂称 量、双人校对称量,处方消耗逐日统计、专账管理,做到帐物相符。
11、发放中药汤剂前仔细核对患者姓名、中药代煎单、药液袋数,经检查无 差错并签字后方可发药。
13.“被方便”的处方药 篇十三
然而,记者调查发现,本应在医生处方指导下使用的处方药,却可以在无医生处方的情况下,从药店、药品经销企业轻而易举买到。
我国《药品流通管理办法》规定,顾客到药品零售企业(药店)购买处方药时,必须持有医师、医生开具的处方;而药品批发企业在销售处方药时,只能销售给具有药品经营资质的组织,不能销售给个人。但在实际执行中,这两个层面的“凭处方购药”都被打了折扣。
记者近日走访长沙、岳阳、郑州等地部分药店发现,多数药店不需要患者出具医生处方即可购买到头孢克洛、阿莫西林、头孢克肟等抗生素类处方药,跟买菜一样“方便”。
记者还发现,多数省份药店设有“坐堂医”,其作用之一就是方便患者买药。患者只需告知“坐堂医”自己需要什么样的处方药,对方并不多问,开出一张“处方”就可买药。
业内人士指出,迅速扩张的药品市场让执业药师资格证成为“香饽饽”。由于执业药师缺乏,一些药店出现执业药师“人证分离”乱象。部分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的从业人员将证件“出租”给药店,自己却不需要天天坐诊,即可获得一定的收入。
不仅如此,很多处方药在批发销售环节也存在任意买卖现象。“为了获得商业利润,将处方药违规销售给医药超市、社區医院或是个人的现象非常普遍。”西安一位医药代表张东升(化名)透露,由于可能触及刑事犯罪,药企只对精神类药物的控制比较严格,而其它处方药却存在大量违规销售的情况。
14.处方权审批制度 篇十四
根据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特制定我院处方管理制度(试行)。(1)处方是由执业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药学专业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发药凭证的医疗文件。
(2)经注册的执业医师,由科主任提出意见,经院医务科审核、批准后取得处方权并留签名字样在药剂科备案。试用期(实习)的医师开具的处方须经有处方权的医师签名后处方才有效。
(3)医师应根据医疗需要,诊疗规范及药品说明书的药理作用、适应症、用法用量、禁忌症、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合理用药。
(4)开具、配发麻醉、精神药品,医用毒药,放射性药品处方的医师和药师,要严格遵守麻醉、精神药,毒药、放射性药的管理制度和规定。
(5)医师必须使用本院印制的处方,其它处方在本院药房不能取药,处方为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6)处方格式含前记:科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临床诊断、日期;正文: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后记:药品金额、医师签名、药师调配、核对发药签名。
(7)处方患者的姓名应与病历相一致。处方应字迹清楚,易于辨认。医师若须修改处方,须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日期。处方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应准确规范,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
(8)每张处方用量一般不超过7天,急诊处方不超过3天。特殊情况:慢性病、老年病,处方用量可延长(14天),但医师须注明理由。每张处方的药品一般不超过5种,处方药品的用量以药品说明书的常用量使用,特殊需要超剂量时,医师应注明原因并签名。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用量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开具麻醉药品处方时,应有病历记录。
(9)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药师)应按操作规程调配处方。认真审核、准确调配处方药品,正确书写标签、用法、发药时对患者进行用药交待或指导。
(10)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方可从事处方的调配工作。药师在调配处方时应检查前记、正文、后记是否清晰,完整和合法性。
(11)药师应对处方用药的适宜性进行审核。包括: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是否相符,过敏试验,用法用量,给药途径,是否潜在药物作用和配伍禁忌。若发现处方存在安全性问题时(超剂量、药物滥用、用药失误),应告知医师,待修正签名后才能配发。
(12)药师在调配处方时要做到“四查十对”,防止差错。对不规范处方和不能确定其合法性的处方不得调配。
(13)处方作为医疗文件,应保存备查。普通、急诊、儿科、毒药、精神药处方至少保存2年;麻醉处方至少保存3年。期满后办理手续,备案销毁。
处方权审批制度
一、为加强我院处方的开具、调剂、使用,保存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依据《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处方权的审批部门为医务科
三、处方权利的具体规定
1、注册的执业医师由本人申请,经科主任同意,报经医务部审批备案后具有在我院开具处方的权利。
2、有处方权的进修执业医师,经医务科批准在进修期内有处方权,进修结束取消处方权。
3、无处方权的进修实习医师,需在带教医师指导下开具处方并经带教医师签名或盖专用签章后生效。
4、试用期的医师开具处方,经有处方权的医师审核,签字或盖专用签章后有效。
四、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由医务科经过考试、考核合格并授予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执业医师才能使用。
五、所有取得处方权或临时处方权的医师签字式样必须交药剂科留样。
六、医师被责令暂停执业,被责令离岗培训期间或被注销、吊销执业证书后其处方权即被取消。
处方权审批程序
一、本院注册执业医师由本人根据有关规定(职称,工作时间,技术水平,执业范围等)提出书面申请。
二、各科室主任按规定审核同意后报送医务科审批。
三、医务科批准该医师具有处方权后,应通知微机管理人员设制医师代码,并通知药剂科。
15.医院处方管理制度 篇十五
为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根据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特制定制度。
第一章 处方管理的一般规定
第一条 处方印制和保管发放:
1.处方由医务、药学部门根据国家规定做出样模,统一印制、保管,分为普通处方(白色),急诊处方(黄色),儿科处方(绿色),麻醉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红色),二类精神药品处方(白色)。2.处方领用、发放应进行登记,计数管理。第二条 处方书写要符合下列规则:
1.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处方应以蓝色或黑色笔书写,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要在修改处签医师全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每张处方修改不得超过两处,否则应重新开具。
4.药品名称要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按说明书服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5.处方中有规定作皮试的药品时,医师须在相应药品名称前注明皮试结果,或“续用”。
6.患者年龄要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儿童患者到急诊科或其他临床科室就诊时,要使用儿科处方。
7.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要单独开具处方。
8.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要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9.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一般要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要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10.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要在处方“诊断”栏注明原因并在剂量右上方再次签名。
11.门诊处方要注明临床诊断。特殊情况下,如一些诊断对心理产生影响的疾病;涉及患者隐私的疾病等,可使用标准疾病代码。某些疾病在首次门诊或急诊不能确诊时可写某症状待查。
12.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处方已达5种药物且正文无空白处时可省略斜线。
13.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要与药剂科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要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第三条 医嘱书写要符合下列规则:
1.一般项目:患者姓名、科别、住院号、页码。
2.医嘱格式包括:起始日期和时间、长期医嘱内容、医师签名、执行时间、执行护士签名、停止日期、医师签名、停止执行时间、执行护士签名。
3.药品顺序:先开具口服药品,后开具肌内注射或静脉用药品。4.医嘱不得涂改,长期医嘱需修改时应直接书写停止日期和时间并签名,然后开写正确医嘱;临时医嘱需修改时用红笔在医嘱上标注“取消”字样,并紧随“取消”字样后签名。
5.开具成组药品时,每种药物书写一行,然后在一组药物后划一斜线,表明加入上药液,斜线右侧书写用法;成组药物停用其中一种时,应先停止该医嘱,再写新医嘱。
6.药物过敏皮试要单独一行书写在临时医嘱上,写明皮试药品,在药品名后标注一个括号,由执行护士将皮试结果填入括号内,如结果为“阳性”时需用红笔记录结果。
7.临时医嘱不得出现每日多次用法的医嘱,需要一次以上治疗时,应分别开具临时医嘱,或开具长期医嘱;出院带药仅书写药名、数量、单次用药剂量,并注明出院带药。
第四条 药品剂量与数量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1.剂量要使用法定剂量单位:重量以克(g)、毫克(mg)、微克(μg)、纳克(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中药饮片以克(g)为单位。以克(g)为单位时可以略去不写,液体剂型或注射剂以容量为单位时,须注明药物浓度。药品用量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小数点前的“0”不得省略,整数后不写小数点和“0”。
2.片剂、丸剂、胶囊剂、颗粒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
3.溶液剂以支、瓶为单位;软膏及乳膏剂以支、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要注明含量;中药饮片方剂以剂为单位。
第二章 处方权的获得与签名留样管理
第五条 医院制定医师处方权审批制度和审批程序。
处方权审批包括:本人申请、科室意见、医务科审核、批准等。第六条
医院制定医师签名留样登记管理制度,建立普通处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签名留样册。签名留样册包括:医师姓名、职称、科室、处方权限、个人签名、处方权批准时间、备注等内容。签名留样册保存于医务科和药房,药剂人员审核医师所开处方的签名与签名留样一致时,方可调配处方并发药。
第七条 医院对批准授予处方权的医师办理签名留样,同时将处方权通知书和签名样模送达药剂科等相关科室。医师要在医院签名留样备案后,方可开具处方。
第八条
医院对医师和药师进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医师经考核合格后由医院授予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权,药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
第九条 试用期人员和进修人员开具处方,要经带教老师审核、并签名后方有效。
第十条 医院对因各种原因受到停止或取消处方权的医师办理停止手续,医务科应及时通知药剂科和相关科室,并在其签名留样登记册内注明取消。药房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停止调配该医师处方。
第三章 处方的开具
第十一条
医师要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开具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品的处方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十二条 医院制定药品处方集。内容包括:规范化的处方,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剂量、用法、价格;处方的注释部分应包括:作用机理、临床应用、适应范围、相互作用、不良反应、注意事项、禁忌症、合理用药提示,剂量增减提示等信息。
第十三条 医院按照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购进药品。同一通用名称药品的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2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种。因特殊诊疗需要使用其他剂型和剂量规格药品的情况除外。
第十四条 处方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在“诊断”栏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药房有权拒绝调剂超期限处方。
第十五条 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要在“诊断”栏注明理由。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用量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医师要按照卫生部制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第十七条 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首诊医师要亲自诊查患者,建立并保存相应的病历,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
病历中要留存下列材料复印件: 1.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
2.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为患者代办人员身份证明文件。
第十八条 为门(急)诊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
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哌醋甲酯用于治疗儿童多动症时,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
第二类精神药品一般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对于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况的患者,处方用量可以适当延长,医师要注明理由。
第十九条
为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
第二十条 为住院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要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1日常用量。
第二十一条 对于需要特别加强管制的麻醉药品,盐酸麻黄碱处方为一次常用量,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院内使用。
第四章 处方的调剂
第二十二条 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方可从事处方调剂工作。药师资格在药剂科备案。药师签名式样要在医院留样备查。
第二十三条 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处方审核、评估、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药士从事处方调配工作。
第二十四条 处方调配、审核、核对、发药岗位不得少于两人操作,特殊情况单人值班时,应按两人调剂岗位的程序操作,并实行单人双签字。
第二十五条 药师应当凭医师处方调剂处方药品,非医师处方不得调剂。
第二十六条 药师要按照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认真审核处方,准确调配药品,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包装;向患者交付药品时,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者处方用法,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第二十七条 药师要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对于不规范处方或者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处方,不得调剂。
第二十八条 药师要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1.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2.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3.剂量、用法的正确性; 4.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
5.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6.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7.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第二十九条 药师经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当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药师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应当拒绝调剂,及时告知处方医师,并要记录,按照有关规定报告。
第三十条 药师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第三十一条 中药饮片调剂人员在调配处方时,要按照《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和中药饮片调剂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方和调剂。1.对存在“十八反”、“十九畏”、妊娠禁忌、超过常用剂量等可能引起用药安全问题的处方,要由处方医生确认(“双签字”)或重新开具处方后方可调配。
2.罂粟壳不得单方发药,必须凭有麻醉药处方权的执业医师签名的淡红色处方方可调配,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三日用量,连续使用不得超过七天,成人一次的常用量为每天3—6克。处方保存三年备查。3.调配含有毒性中药饮片的处方,每次处方剂量不得超过二日极量。对处方未注明“生用”的,应给付炮制品。如在审方时对处方有疑问,必须经处方医生重新审定后方可调配。处方保存两年备查。4.中药饮片调配后,必须经复核后方可发出。本院由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调剂复核工作,复核率应当达到100%。中药饮片调配每剂重量误差要在±5%以内。
第三十二条 药师在完成处方调剂后,要在处方上签名。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 医院建立处方点评制度,每月填写处方评价表,对医师处方进行综合评价,实行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对不合理用药及时予以干预,登记并通报不合理处方。
第三十四条 医院对出现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警告后仍连续2次以上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处方权。
第三十五条
医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方权取消: 1.被责令暂停执业;
2.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离岗培训期间; 3.被注销、吊销执业证书;
4.不按照规定开具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 5.不按照规定使用药品,造成严重后果的; 6.因开具处方牟取私利。
第三十六条 处方由药剂科统一保存。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期限为1年,医疗用毒性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2年,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3年。处方保存期满后,经院领导批准、登记备案,方可销毁。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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