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劳务派遣与用工风险防范高级研修班

2024-08-04

《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劳务派遣与用工风险防范高级研修班

1.《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劳务派遣与用工风险防范高级研修班 篇一

创建和谐企业、共谋企业发展

----建立自主劳动关系,实现双赢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建立完善、自主的劳动关系,依法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企业做到互利,双赢,是一个现代企业的明显标志。为了达到上述目的,结合重庆渝海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情况,调动员工积极性,推动企业发展,降低用工的法律风险,更好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实现双赢,在日常经营中应注意如下方面的问题:

1、全面执行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并且在签订、变更、续签、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做到程序合法,依法履行劳动合同。

(1)灵活运用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有3条,即《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第41条赋予了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此外,《劳动合同法》第36条赋予了企业与劳动者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同时,《劳动合同法》第42条还规定了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受限制的情形;第37条、第38条也规定了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综上是企业可用的解除劳动合同以及解除劳动合同时受限制的法律规定。了解受限制的法律规定,在日常经营中可更好地降低企业的用工风险。

2、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用工规定,严禁非法用工。

对国家规定的工时、休假制度,应结合企业状况,依照相关规定进行申报,审批,严格按照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复、意见等执行。

3、完善企业的劳动规章制度

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企业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中,可以分为如下方面:

(1)法定。如《劳动合同法》第39条中的“劳动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者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这些情形都是法定的,企业在上述条款中无进一步可发挥的余地。

(2)企业自定的,如《劳动合同法》第39条中的“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3)《劳动合同法》第40条中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等。

在上述法律规定中,企业有发挥的余地,如“录用条件”是企业定的,“严重违纪的情形”需要看企业制度的规定,“重大损害的数额”也要看企业事先的规定,“兼职”是否允许也是看企业的态度,“不能胜任工作”也要看企业的工作要求和考核制度。

(4)组织和教育员工遵守企业规章制度,保障企业运营次序,积极引导员工参与企业文化建设和认同企业文化。

在企业的日常培训和经营中,应该始终贯彻这一原则,在方方面面落实相关制度,组织和引导员工加强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让员工和企业真正做到一条心。

综上所述,虽然《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企业比较严格,但是在解除劳动合同方面,法律还是赋予了企业很多自主权,用好这些自主权,必须加强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建设,通过内部规章制度将法律的规定进一步细化、补充、具体,这样才能在用工管理尤其是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占据主动地位。

4、.强化程序观念

现在法律规定更注重程序,所以企业在用工管理方面也必须注重程序。这一点在解除劳动合同是尤为重要。企业在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遵守的程序有以下几个方面:

(1)通知劳动者的义务。企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履行通知劳动者的义务。如果企业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规

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话,还需要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否则,需要多支付一个月的工作作为代通知金。

(2)通知工会的义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3条规定,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如企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企业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这一规定包含了两层义务:

A、首先,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通知工会;

B、工会对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有不同意见的,企业应当研究并回复处理结果。因此,如果企业有工会的话,解除劳动合同不履行上述法定的义务,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即便符合条件也会因程序不合法而被判败诉。

(3)内部制度规定的程序。即企业的内部规章制度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如果企业制度规定了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必须履行,否则,解除劳动合同也可能会因程序不合法被判败诉。企业没有经过书面警告就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规定,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最后的结果是企业败诉。

5、树立正确的证据意识

企业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需要承担举证责任,即企业需要提供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原因和法律原因。因此,企业在日常管理中必须树立搜集、固定证据的意识。否则,一旦发生纠纷,企业拿不出证据的话,肯定是败诉无疑。

6、建立和健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

有效预防和调解劳动劳动争议,从源头上防止因劳动争议发生的群体性事件。

综上所述,从实际出发,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因时因地制宜,创建良好企业文化,制订完善企业规章制度,让企业获得更快,更有效率地发展。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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