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从严治军

2024-08-10

浅谈从严治军(8篇)

1.浅谈从严治军 篇一

“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之我见

在新形势下军事变革大背景下,“依法治军,从严治军”逐渐深入人心,成为当代革命军人的一种共识。通过本周的学习,我对我军正规化建设、科学发展,有了一些认识。作为一名即将进入岗位的准干部,我感到贯彻条令、从严治军与我息息相关。下面就来粗浅谈谈认识:

第一,以条令条例为依据。依法从严治军,条令条例是开展工作的基本遵循,也是根本依据。只有按照条令法规抓落实,做到严之有据,才能确保部队各项工作真正进入法制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轨道。从严治军并不是盲目的“严”,更不是随心所欲的严”,而是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的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强调从严治军,就是强调以条令条例和法规制度为依据规范部队的行动,强调依法制定工作规划、依法开展教育训练、依法进行工作指导、依法加强部队管理。依据条令规范的“从严”,才是严之有理、严之有据的真正从严治军。

第二,干部要以身作则。身教重于言教。战士在接受管理的过程中,不但要看你怎么说,更要看你怎么做,看你是否能为人师表、能否给部属做好样子。干部模范作用好,战士就会听话服管。反之,干部说一套,做一套,道理讲得再好,战士也会反感。时下有的干部光说不做,甚至带头违章违纪,战士很有意见。因此,从严治军,带兵干部必须带头遵章守纪,不搞特殊化,凡是要求战士做的自己首先做好;凡是要求战士不做的,首先自己不做,用自身的模范行动影响和带动部属。

第三,着力提高素质。从严治军有赖于官兵素质的提高,管理者能力素质不高,瞎严乱严,方向就偏了,效果自然不会好。要做到依法从严、科学管理,就必须提高管理者的能力素质。一方面要强化新条令的学习贯彻,切实掌握新内涵、新要求,另一方面要扎扎实实搞好从严治军集训,一层抓一层,通过集训进一步学条令、理思路、听辅导、搞交流,全面提高管理者的能力素质。

第四,根本在于提高战斗力。依法从严治军,不只是为了安全防事故,更重要的是为了加强部队正规化建设,提高部队战斗力;不只是注重形式上的整齐划一,更是为了提高部队建设的质量效益。因此,我们在落实从严治军方针的过程中,应该把形式与内容、目标与过程、动机与效果很好地统一起来,把主要精力放在打基础、管长远、重实效上来。如果把从严治军单纯看成防事故保安全的一种手段、一项工作,那就有失偏颇,就会导致部队走入以牺牲战斗力为代价的消极保安全之中,部队建设就会失去生机与活力。

习主席强调的强军目标,落实到实践中时,表现出的就是“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行为准则依条令、单位建设尊规律,将“法”牢记于心、外化于行,真真做到“严”己、“严”标准,强军梦还会遥远吗?

2.浅谈从严治军 篇二

一、依法从严的精髓要义———深刻理解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精神实质

(一) 依法治军的含义

依法治军是集立法、执法和法律监督三位一体的系统工程, 它将党关于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建设的主张上升为国家意志, 使党的领导同依法管理军队相统一。我国宪法和国防法规定了军队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要坚持依宪治军的原则, 形成良好的法治状态, 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依据国家和军队的有关法律、法规管理国防和军队建设事业;要用科学、严格、稳定的法规制度覆盖军队建设的各个方面, 做到有章可循;用以条令条例为主体的法规制度规范部队的各项建设;用法治手段保障全面加强武装力量的建设。

(二) 从严治军的要求

依法治军, 体现了治军方式的转变, 用法律方式确认了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 但并不能完全体现治军的全部, 还要注重从严治军。从严治军重在“严”。严是服从客观规律的严, 《司马法·天子之义第二》中讲求“国容不入军, 军容不入国。”所依据的正是“在军抗而立, 在行遂而果”[2]的军事活动区别于一般社会活动的基本规律;严是与宽辩证统一的严, 《孙子》尝言:“卒未亲附而罚之, 则不服;不服, 则难用也;卒已亲附而罚不行, 则不可用也。” (《孙子·行军篇》) [3]已具备了朴素的宽严相济管理思想, 值得我军借鉴以提高从严治军的科学化水平;严是自觉基础上的严, 朱德同志在《论解放区战场》中明确指出, “我们主张极其严格的军事纪律和群众纪律, 这个纪律是建筑在自觉的基础之上的, 官兵一体服从纪律, 绝无例外。”[4]

(三) 两者的辩证关系

依法治军和从严治军是一个辩证的统一整体, “严”是治军的核心, “法”是“严”的标准, 其关键在于“治”, 以使我军秩序运行。

1.“法”为“严”提供了执行的标准。

胡总书记指出:“建设好、管理好一个有几千万党员的大党, 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1]同样, 我军以条令条例为主体的一系列法律法规也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特征, 这是国防和军队建设内在规律的集中体现, 也是我军官兵的行为规范。这一系列法律法规构成了一个可溯源、可传递的标准体系, 是“严”的依据。

2.“严”是“法”的尺度。

首先, “严”是立法尺度。要严格按照客观规律, 以严谨的态度, 制定严缜的法规法条, 以确保所立之法能反映国防和军队建设的规律与广大官兵的利益。其次, “严”是法条传递的尺度, 要以标准溯源的精神, 建立严密的从基本法到标准法再到各项规章的传递体系, 确保党中央和中央军委的信号没有末端衰减。再次, “严”是司法的尺度, 要依据“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1]的精神认真学习法规, 严格执行法规, 自觉维护法规。

3.“法”与“严”的辩证统一是推进国防和军队建设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

国防和军队建设科学发展, 其中重要一方面是“治”, 即管理科学有序。“法”与“严”达成辩证统一, 可以确保秩序建立严合于客观规律, 秩序运行严合于客观标准, 在处理好各个不同单元的利益关系时, 能够达到善治、和谐。

二、科学治军的有益探索———学习借鉴外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基本做法

放眼世界, 主要国家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强调通过法律确认和贯彻国家意志, 一切军事组织、军事关系和军事活动都被尽可能地纳入到了法制轨道。他们依法从严治军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 高度重视军事法制建设

发达国家为防止军队失控, 确保国家对军队的绝对控制, 大多立法规定实行文官统领军队的制度, 武装部队从最高统帅到国防部甚至军兵种部的部长多为文官。由于高层文官经常随政府更迭而易人, 要保持军事战略和目标的连续性、军队建设的稳定性, 必须靠法治而不能靠人治。如英国1689年通过的惩戒军队犯罪的法律《兵变法》, 几经修改, 沿用至今。

(二) 注重体系和机构的健全

军事法规是治军的依据。美、日、英、法、德等国已建立了纵横交错、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结构严密、体系完善的军事法网络。而且, 这些国家的军事法规规定详细、可操作性强。如日军的条例对军人休假事宜作了详尽规定, 包括批准军人休事假的16种情况和每种情况下的天数。

(三) 注重有法必依, 执法必严

执法系统一般包括执法服务系统、行政处罚制度、军事司法系统和执法监督制度等。军事法规一经颁布, 即具有法律效力, 任何单位和个人只有遵守的义务, 绝无违反和更改的权利。如美国国会1986年通过决议, 规定美国的军官限额为30.2万人, 军队如欲增减一名军官, 均须经国会批准。一些国家的军队还经常组织法规考试, 把通过军法考试与个人利益挂钩。如英军、日本自卫队提升军士、军官都要进行军法考试, 合格者方能晋升[5]。

三、着眼未来的强军之策———深入贯彻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基本要求

(一) 要更新思想观念

军队越是现代化, 越要求我们树立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观念。

1. 树立治军必须从严的观念。

一支现代化的军队犹如一部结构复杂的大机器, 要成为组织严密、协调一致、运转自如的整体, 必须通过法规制度对其实施严格正规的管理。军事法规既是军事变革成果的反映, 又是军事变革得以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

2. 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

法一经颁布, 就对全社会和全体军人具有统一的指引、评价、调节和制约作用, 任何人不得违反, 违反了就要受到制裁。

3. 树立依法办事观念。

不论办什么事, 都要依据法律法规;还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的工作范围, 要依据法律法规的精神来办。这是法治社会的最基本的行动准则。

(二) 要完善法规体系

“治军先治典”。依法治军、从严治军, 首先要有法可依, 建立完备、科学的军事法体系。这是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前提和基础。三十多年来, 我军在军事法制建设方面虽然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步, 但还难以适应未来信息化战争的要求, 尤其是在指挥领域, 需要做的工作就更多。如在海湾战争中, 美军通过《戈德华特———尼科尔斯国防部改组法》加大联合作战总部司令官的权力, 减少他们至总统之间的指挥层次和加强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的作用, 加强了各军种联合作战的能力。我军今后的军事立法工作应着眼于为国防和军队建设以及有效履行新世纪新阶段军队历史使命提供有力法制保障, 紧紧围绕推进国防和军队建设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战斗力生成模式这条主线, 统筹规划、重点推进, 不断完善中国特色军事法规体系[6]。

(三) 要创新执行机制

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 有法不依, 法律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法制建设就无从谈起。军事执法是军事法制建设的薄弱环节, 也是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一个系统工程, 必须创新执行机制, 真正把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各项工作全部纳入法制化轨道。

1. 各项工作都必须体现法制的需求。

逐步将必备的法律知识列入对各级官兵的各类选拔和晋升考核、考试中;在各项工作检查中增加执法内容的检查评比标准, 提高依法治军的地位。

2. 建立法规制度审查机制。

要在各项工作中建立法规制度审查机制, 努力使各级领导和机关的决策及行使权力等方面都要依法和受法的制约, 使军事法规成为具有强大约束力的法。

(四) 要营造环境氛围

“法律需要被信仰, 否则它将形同虚设”, 而法律信仰来源于良好的法治氛围。我们必须积极营造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良好氛围, 才能真正落实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方针。

1. 通过严格执法营造氛围。

军队各级领导机关的指挥、管理、保障等执法活动, 既是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方针的实现和实施过程, 更是营造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氛围的关键过程。各级领导机关通过身先士卒、率先垂范, 在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中作出榜样, 这样才能真正营造出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良好氛围。

2. 通过自觉守法营造氛围。

让全体官兵知法守法, 依法管理好自己的事情。官兵依法管理好了自己的事情, 才能有力地推动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方针在军队各项工作中的有效落实。只有抓住了这一点, 才抓住了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根本, 才抓住了人心所向与战斗力生成的核心因素, 才可能全面推进部队建设, 高标准完成好党和人民赋予的各项任务。

“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 是我军治军方式由注重经验向依法为主转变的重要标志, 作为治军方式的一次理性选择和创新, 顺应了新军事变革发展的潮流, 又结合我军的现实和实践, 体现出鲜明的中国特点和开拓进取的创新精神。因此, 在新世纪新阶段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 必将大力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 必将拥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途。

参考文献

[1]胡锦涛.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 2011-07-02 (2) .

[2]骈宇骞, 李解民.武经七书[M].盛冬铃, 译注.北京:中华书局, 2007:154.

[3]杨丙安.十一家注孙子校理[M].北京:中华书局, 1999:203.

[4]朱德.朱德军事文选.论解放区战场[M].北京:解放军出版社, 1997:523.

[5]李东航, 陈小菁.中国特色军事法规体系已基本形成体现依法治军[N].解放军报, 2011-02-25 (7) .

3.浅谈从严治军 篇三

关键词:法治理念信仰;法治思维方式;执行力;基层建设

中图分类号:D5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34-0078-02

习近平主席提出了建设一支“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人民军队这一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强调要夯实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这个强军之基,包含了极其深刻的科学内涵和理论创新价值,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和实践指导作用,认真学习和深刻理解这一指示精神,积极探索夯实强军之基的实现路径,对于贯彻落实和自觉践行强军目标,切实改进作风,推动部队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活动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一、牢固确立官兵法治理念和法治信仰

法治理念是指人们对法治模式的认识、观点和态度,法治信仰是指人们对法治模式的信任、依赖和期待程度。人们对法治的认知与态度、期待与认可,决定着法治建设的实际成效。如果没有这种期待和认可,法治就是一句空话。现实生活中一些领导干部不是不知法,是知道了但不去执行。不去执行的直接原因是因为执行了对他没好处,思想根源是他不认可、不期待这样的法,这就是没有法治意识。所以他们信奉“黑头(法律)不如红头(文件)、红头不如白头(讲话稿),白头不如口头(指示)”,重大决策不按法律规定、不走法律程序、不顾法律后果。这些都是缺乏法治理念和法治信仰的表现,最终必然导致部队工作和官兵利益的重大损失。

广泛深入地开展全军普法教育是夯实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之基的初始工程、基础工程。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全军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至今已进入第六个五年规划时期。各级采取引导自学、集中辅导、岗位培训、送学深造等形式,努力提高广大官兵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和护法能力水平,取得了一定成效。通过开展普法教育,让广大官兵特别是领导干部逐步熟识法律知识,奠定了法治基础,最大限度地避免了犯“不知者不为过”、“无知者无畏”的低级错误;强化了法治观念,确立法治信仰,初步养成了敬畏法律的习惯;逐渐学会运用法治方式,化解涉法难题,维护部队与社会稳定;知晓接受法治监督,维护合法权益,学会了依靠法律实现自我保护。这项工程还会伴随着国家普法教育规划和军队建设、改革进程,每五年一个周期继续推广下去。

二、着力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

习主席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制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1]。法治思维是在法治理念的基础上,运用法律规范、法律原则、法律逻辑,对所遇到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推理判断和形成决定的思维活动,是以法治作为判断是非和处理问题的思路、标准的思维。法治方式是在法治理念和法律精神指导下,制定、执行法律法规,运用法律法规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则处理问题、解决矛盾的措施、方法和手段,是人们的行为准则和要求。法治思维是法治方式的前提和基础,起着主导和支配作用;法治方式是法治思维的外化和体现。

领导干部通常是部队政策制度的制定者、军事实践活动的引导者、活动结果的评判者,其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水平直接决定着政策制度的科学性、实践活动的合理性和活动结果的有效性。通过对决策类型的分析,官兵们就能直观地判断出领导干部和机关的工作作风、能力水平和实际效果。随意型决策,就是在做决策、下指示时,置政策制度、法律法规、条令条例于不顾,仅凭个人主观意志做决断,想怎么干就怎么干,“我的地盘我做主”,一个将军一个令,结果是政策朝令夕改,官兵无所适从,给单位建设造成人力、精力、物力、财力方方面面的巨大浪费与损失。这里需要提醒的是,必须特别注意避免领导班子集体决策中的随意性,主官决策中的随意性与领导班子集体决策中的随意性,本质上并无区别,而危害往往会更大,不能借口集体决策而规避主官决策应承担的责任;经验型决策,就是依据经验做决策,看以前怎么做的、别人怎么做的,“按老规矩办”。这种决策方式在法规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确实很稳妥、很保险、很重要,有作用。但经验毕竟是有限的,在决策的复杂性、风险性日益增大的今天,经验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但仅凭经验是不够的,它无法确保做出的决策与发展变化了的形势任务相适应,从而也就无法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有效性。法治型决策,就是依法决策,做决策前首先看政策制度有没有要求,法律法规、条令条例是怎样规定的,决策过程中按规定程序办,不随意简化程序或增加程序。如果政策法规不明确或者还没有政策法规的,那就先定政策规定,然后再依此集体决策。这是一种民主的、科学的、最符合法制社会要求的、最不容易造成工作失误的一种领导方法,也就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方法,对领导干部来说,也是被关心、受保护、最保险的决策方法和工作方法。

三、大力增强法规制度执行力

军无法不立,法无严不威;严则所向披靡,松则溃不成军。无法则要立法,有法则要执法。有法不依,等于无法,负面影响还会过于无法;执法不严,法律的权威性、强制性无法体现,法律应有的惩戒作用无法实现。夯实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这个强军之基,各级都必须紧紧抓住增强法规制度的执行力这个关键环节,从纠治影响部队建设发展和官兵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下大气力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问题,坚决树立和维护法治的权威和尊严。

一要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履职尽责。要树立领导机关既是执法机关也是护法机关、领导干部既是执法者也是护法者的观念,厘清机关部门职权和相应责任,提高对部队工作指导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努力营造首长依法决策、机关依法指导、部队依法管理、官兵依法履职的良好局面。二要加强对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机关要把工作检查指导与执法监督相结合。业务部门要强化对口监督。纪检、审计等专门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主动作为,防患于未然。还要利用党代会、军人委员会、军人大会等组织形式和单位内部网络平台等信息化手段实施监督。三要坚决查处和纠正违法违纪行为,支持和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和军事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不能避重就轻,只拍“苍蝇”不打“老虎”。不能仅仅出于顾全单位利益,而滥用行政处分代替法律责任追究。四要增强法规制度的科学性和实用性。要科学界定法规制度的范围,坚决清理“土政策”、“土规定”,着力解决因法规制度本身存在的缺陷、瑕疵造成的“执行难”问题。要站在守法者、用法者、执法者的角度,更加注重制度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更加注重制度措施的针对性、可操作性,让广大官兵确实感到法规制度易用、实用、好用,使依法办事变成官兵的日常行为方式和工作生活习惯。

四、坚持抓好基层建设

作风建设是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作,对确保听党指挥、能打胜仗起着持久深远的作用。部队建设的基础在基层,基层建设状况决定强军目标能否最终得以实现。所以,我们必须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基层。

在落实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方针问题上,习主席要求全军部队必须坚持“严”字当头:教育从严,落实从严,执纪从严。并且提醒,夯实强军之基,贵在一以贯之,常严不松。因为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一个日积月累的过程,旧的问题解决了,新的问题又会产生,一度解决的问题也可能出现“反弹”、“回潮”。所以必须把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当作“日子过”,经常抓、抓经常,反复抓、抓反复,长期抓、抓长期,把它落实到工作的各个环节和全过程,做到出没出问题一样抓,上级有没有要求一样抓,关键时刻与和平时期一样抓,使之成为工作常态。

五、正确处理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与以人为本的关系

习主席说:“要坚持士兵至上、基层第一,关心官兵成长进步和安危冷暖,千方百计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最大限度地把广大官兵智慧和力量凝聚到部队建设上来。当然,我们也不能培育温室里的花朵。战士就是战士,战斗队就是战斗队,战斗力就是战斗力。营房就要有营房的样子,营房毕竟是我们一个作战单位的基地,搞成鸟语花香,使官兵养成骄娇二气,这是不行的”[2]。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与以人为本是不矛盾的,不能因为追求和谐而片面强调以人为本。军队讲以人为本,最重要的是必须始终坚持人民军队的根本性质,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法律法规维护的就是党的领导、国家利益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就是为了确保广大官兵的利益能落到实处。军队讲以人为本,必须努力促进官兵的成长进步和全面发展。而官兵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军事专业素质和身体心理素质的提高,离不开法律法规的有力保障。广泛深入地开展尊干爱兵教育,增强基层干部和骨干依法带兵、以情带兵、科学带兵的意识和能力,既是以人为本的要求,也是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要求。军队讲以人为本,必须符合军队作为武装集团的特殊性,适应遂行作战任务的要求。这就要求把爱护官兵生命与培育战斗精神统一起来,继承发扬我军大无畏的英雄气概和英勇顽强的战斗作风,大力提倡为了人民的利益勇于牺牲奉献,做到一不怕苦、二不怕死;把关心官兵个人发展与从严治军统一起来,严格制度、严格纪律、严格训练、严格管理,做到令行禁止、步调一致;把尊重官兵权益与确保一切行动听指挥统一起来,正确认识军人的义务和权益,做到自觉为祖国、人民和军队多做贡献。

实现强国强军梦想,实现国防和军队建设大发展,实现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强军目标,对部队建设提出了更新内容、更高标准。面对十八大的新部署、习主席的新要求、全军官兵的新期待,加强作风建设、夯实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这个强军之基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需要我们为之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1]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编印.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军队领导干部学习文件选编[M].北京:解放军出版社,2013:193.

4.依法从严治军心得体会 篇四

严格行政管理对部队建设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在新时期里如何严格行政管理是每个带兵人所必须面对的一个共同的课题。广大官兵在部队的具体实践中已对“严是爱,松是害”形成了共识。要想提高连队建设的整体水平和广大官兵的全面素质,增强部队正规化建设,必须落实江泽民五句话的总要求,依据《军队基层建设纲要》,依法严格行政管理。严格行政管理关键还是要突出个“严”字。现在我就如何依法严格行政管理谈一谈的自己几点看法:

一、严要有据

严格行政管理不能盲目的“严”,必须要严之有理严之有据,缺少法规这个严格行政管理,就会变成空抓空喊,就会成为一纸空文,缺乏应有的生命力,不但对部队建设起不到应有的积极作用,反而阻碍了部队正规建设,影响了部队的正常生活。

具体来说“严要有据”就是要认真贯彻落实条令条例,在部队管理中以条令条例为抓部队管部队的依据,杜绝贯彻落实条令条例的随意性,不搞迁就照顾。应该说每个单位都有老干部老病号,总希望自己能跳出条令条例这个圈子,比如早出操、晚点名等一日生活制度能不参加就不参加,这势必同落实条令

条例的全员性和严肃性发生冲突。所以必须经常进行条令条例教育和训练,强化官兵履行职责的意识,保持日常工作的正规有序。

“严要有据”还要从自身严起。抓行政管理的干部自己要积极做好表率,这样腰杆才会硬,才能增强落实条令条例的权威性。在一些零散人员和个别人的管理上要敢于较真,对发生问题的人员要依照条令条例加大查处力度,防止管理松懈、作风松散、纪律松弛的现象,不搞下不为例,调动官兵的服从条令条例的自觉性。

二、严要有常

严格行政管理是一件苦事也是一件累事,但它的的确确渗透到了部队建设的方方面面。当前有些单位在抓严格管理存在时紧时松的问题,上面抓的紧时就抓一抓,上面不强调时就松一松,部队管理时紧时松,从严治军在一些单位大打折扣。

大家都知道,在外场机务中队,内务卫生的标准和保持一直是一个大难题,不能不抓,但又往往因为飞行等特殊情况而抓了又丢,为此今年中队支委的共同研究决定采用每周一查,每月一总结,张榜公布,挂流动红旗的方法,这个活动一展开,就有官兵开始吹冷风,说在机务中队搞这样的事不塓一时心血

来潮,坚持不了多久的,针对这种流言和观望,中队抽调干部,战士成立了内务检查监督小组,克服了不少困难,连续坚持开展了三个月以后,官兵们认识到了支委这个活动的强大决心,流言不攻自破了,官兵们在中队的坚持,官兵们的日常比较的气氛中渐渐提高了内务的标准,也保持的很好,使这个活动收到了预期的效果,使中队的内务建设上了一个很大的台阶。

“严要有常”就是要落实“两个经常性工作”中的经常性管理和经常性教育。“严”格为管理部队贵在坚持,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是严格部队管理的大敌。经常性管理要从点滴入手,重在持久养成。经常性管理要建立健全管理组织,加强教育,培养军官和班长、骨干的管理能力,注重经常性的预测分析、经常性的检查,增强官兵自我管理能力和慎独能力。针对发生问题的苗头和倾向,加强经常性的教育。

三、严要有爱

年青战士年龄大都在20岁左右,文化层次不高,心理不成熟,自理、自立、自控能力比较差,有的还是单亲家庭,而且大多是独生子,当兵前都是家里宠着护着,没有集体生活的经历,面对部队的严格管理,有些人心里很苦闷、彷徨,不知道如何去适应,产生恋家情绪,并经常借着过生日的机会几个人

聚在一起喝酒,这样既破费,又经常发生违纪的问题,严重的无法适应部队生活,易和战友发生矛盾冲突,有的产生严重的心理问题甚至导致精神分裂症。

针对这种现象,经支委讨论决定,中队开展了一个生日宴的活动,就是借每个月第三周周五的加餐的机会,把当月过生日的同志集合在一个大桌子上,中队食堂为他们炒几个小菜,加个餐,这样既体现了中队对他们的关心,也使大家在集体的关心与参与中渐渐体会到集体活动的融洽与浓浓的爱意,增强了官兵的团结,也为中队行政管理带来了很大的便利。

部队是个大家庭,“严要有爱”就是要让官兵脱离小家庭的温暖来体会部队大家庭的温暖。爱兵要特别注意尊重官兵的人格和尊严,关心他们的成长进步和生活的疾苦,还要“一碗水端平”防止出现厚此薄彼的现象。作为一名管理干部首先必须作为官兵兄长,让官兵在严中体会兄长爱,使其真正明白严的内涵是对个人成长进步的关爱,才不至于产生消极抵触情绪。当官兵在个人成长、家庭困难、个人婚恋问题遇到困难时,一定要以过来人的姿态主动的靠上去,积极引导教育,把解决思想问题和实际困难相结合。教育官兵互爱互敬,遇事互礼互让,在大事上讲原则,小事上讲风格,真正做到严中有爱,爱中有

严。

四、严要有情

当前有人错误的认为严格管理就是要简单粗暴让官兵惟命是从,布臵工作也是简单的发号施令,缺乏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日久天长势必拉开官兵之间的距离,领导干部和官兵之间没有起码的战友情,就更谈不上连队干部与战士们之间的“五同”了,更不要讲“四个知道一个跟上”。

5.浅谈从严治军 篇五

一、毛泽东同志论述

稍为进步一点的军队,就需要规律化,像红军本来这种“烂糟糟的”现象,我们只好认它是一种原始的游民的队伍的现象,要极力和这种现象斗争。

《给林彪的信》(1929年6月14日),《毛泽东文集》第1卷第70页

编制红军法规,明白地规定红军的任务,军事工作系统和政治工作系统的关系,红军和人民群众的关系,士兵会的权能及其和军事政治机关的关系。

《关于纠正党内的错误思想》(1929年12月),《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1卷第88页 我们应该准备抛弃游击性,但是今天还不能抛弃。游击性在将来一定是可羞的和必须抛弃的东西,但在今天却是宝贵的和必须坚持的东西。

《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1936年12月),《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1卷第230页 游击主义有两方面。一方面是非正规性,就是不集中、不统一、纪律不严、工作方法简单化等。这些东西是红军幼年时代本身带来的,有些在当时还正是需要的。然而到了红军的高级阶段,必须逐渐地自觉地去掉它们,使红军更集中些,更统一些,更有纪律些,工作更周密些,就是说使之更带正规性。在作战指挥上,也应逐渐地自学地减少那些在高级阶段所不必要的游击性。在这一方面拒绝前进,固执地停顿于旧阶段,是不许可的,是有害的,是不利于大规模作战的。

另一方面是运动战的方针,是现在还需要的战略和战役作战的游击性,是无法阻止的根据地的流动性,是根据地建设计划的灵活变更性,是在红军建设上的不要不适时宜的正规化。在这一方面拒绝历史事实,反对保留有用的东西,贸然地脱离现阶段,盲目地跑向可望不可即的、在当前没有现实意义的所谓“新阶段”,同样是不许可的,是有害的,是不利于当前作战的。

我们现在是处在红军技术和组织的下一新阶段的前夜。我们应该准备转变到新阶段去。不作这种准备是不对的,是不利于将来的战争的。

《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1936年12月),《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1卷第232页 纪律方面,提高到整齐划一令行禁止的程度,消灭自由和散漫的现象。《抗日游击战争的战略问题》(1938年5月),《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2卷第434页 在长期奋斗中,游击队和游击战争应不停止于原来的地位,而向高级阶段发展,逐渐地变为正规军和正规战争,这也是没有疑义的。

《战争和战略问题》(1938年11月6日),《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2卷第554页

如果我们对于工业问题,对于大城市问题,对于经济问题,对于军队正规化问题,不能解决,那共产党就要灭亡。二十四年来,我们没有解决这些问题,再有二十四年还不解决,那就一定要灭亡。工业在人家手里,大城市在人家手里,机械化在人家手里,正规军在人家手里,我们都没有,过了四十八年还没有,那还不灭亡吗?我们要依靠老百姓,但总是吃小米,靠小米加步枪是不行的。不能设想,我们党永远没有大城市,没有工业,不掌握经济,没有正规军队,还能存在下去。马克思主义在中国不能解决这些问题,那马克思主义也就不灵了。其实,不能解决这些问题,就是因为没有采取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也就是没有马克思主义。所以,我们一定要解决这些问题。农民运动,我们比较会搞,工人运动就比较生疏了。我们党走过的路是这样的,从工人运动到农民运动,再到工人运动。过去我们是从工人运动起家的,从工人运动到农民运动,比如内战时期、抗战时期都是搞农民运动,将来我们要再转到搞工人运动,搞大工业,搞正规军队等。这就是我们的预见。为着领导,必须有预见。《在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结论》(1945年5月31日),《毛泽东文集》第3卷第395—396页

任何部队,在每一次行动前,必须进行一次公开的全体的纪律教育,并以按照当前具体情况应当注意的具体事项,在不泄露机密的条件下,明确地告诉一切指战员,方能于行动时一切指战员遵守政治纪律,给人民以良好影响。近来仍有部分部队,由于事先忘记进行此项教育,或在进行此项教育时未采取认真的严肃的态度,或以为过去进行过此项教育,在新的行动时不必再做,或仅使少数人知道,未能由部队首长举行全体讲话,以致在进入城市时发生破坏纪律之事,实属不好。望各部队首长责成政治机关对此予以检讨,加强一切部队的纪律教育,是为至要。

《注意加强部队纪律教育》(1946年7月12日),《毛泽东文集》第4卷第154页

必须提高纪律性,坚决执行命令,执行政策,执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军民一致,军政一致,官兵一致,全军一致,不允许任何破坏纪律的现象存在。

《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1947年10月10日),《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4卷第1239页

一、本军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实行多年,其内容各地各军略有出入。现在统一规定,重行颁布。望即以此为准,深入教育,严格执行。至于其他应当注意事项,各地各军最高首长,可根据具体情况,规定若干项目,以命令施行之。二、三大纪律如下:

(一)一切行动听指挥;

(二)不拿群众一针一线;

(三)一切缴获要归公。三、八项注意如下:

(一)说话和气;

(二)买卖公平;

(三)借东西要还;

(四)损坏东西要赔;

(五)不打人骂人;

(六)不损坏庄稼;

(七)不调戏妇女;

(八)不虐待俘虏。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关于重行颁布三在纪律八项注意的训令》(1947年10月10日),《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4卷第1241页

由于我党我军在过去长时期内是处于被敌人分割的、游击战争的并且是农村的环境之下,我们曾经允许各地方党的和军事的领导机关保持着很大的自治权,这一种情况,曾经使得各地方的党组织和军队发挥了他们的自动性和积极性,渡过了长期的严重的困难局面,但在同时,也产生了某些无纪律状态和无政府状态,地方主义和游击主义,损害了革命事业。目前的形势,要求我党用最大的努力克服这些无纪律状态和无政府状态,克服地方主义和游击主义,将一切可能和必须集中的权力集中于中央和中央代表机关手里,使战争由游击战争的形式过渡到正规战争的形式。过去两年中,军队和作战的正规性是增长了一步,但是还不够,必须在第三年内再进一大步。

《中共中央关于九月会议的通知》(1948年10月10日),《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4卷第1346—1347页

军队向前进,生产长一寸,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再有一年左右时间即可从根本上打倒国民党》(1948年11月11日),《毛泽东军事文集》第5卷第203页

一九四九年必须使各野战军进一步地正规化,这主要地是加强炮兵和工兵,使用铁路、公路和水路的近代运输工具,加强军队的组织性和纪律性,坚决地克服现在还是相当严重地存在于军队中的某些无纪律的状态,并加强司令部的工作。

《目前形势和党在一九四九年的任务》(1949年1月8日),《毛泽东军事文集》第5卷第474页

中国人民的建军历史,已经走过了二十五年的长期路程,其革命经验之丰富,在国际上除苏联以外,无与论比。但在中国人民尚未获得全国胜利之前,由于客观物质条件的限制,其军事建设又尚处于比较低级的阶段,也就是处于装备的简单的低劣,编制、制度的非正规性,缺乏严格的军事纪律的作战指挥的不集中、不统一及带游击性等等,这些在过去是必然的,不可避免的,因而也是正确的。可是,自从中国人民获得了全国范围的胜利之后,这种客观情况已经起了基本上的变化,我们现在已经进到了建军的高级阶段,也就是进到掌握现代技术的阶段,客观备件已完全具备了这种可能,只需加上不疲倦的主观努力,就一定可以实现。与现代化装备相适应的,就是要求部队建设的正规化,就是要求实行统一的指挥、统一的制度、统一的编制、统一的纪律、统一的训练,就是要求实现诸兵种密切的协同动作。为此,就需要克服在过去时期曾经是正确的,而现在则是不正确的那种不集中、不统一、纪律不严、简单现象和游击习气等等,而必须加强整个工作上、指挥上,而首先又应该是从教育训练上来培养的那种组织性、计划性、准确性和纪律性。这是建设正规化、现代化的国防部队所不可缺少的重要的条件之一。

《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训词》(1952年7月10日),《毛泽东军事文集》第6卷第313—314页

一定要守法,不要破坏革命的法制。法律是上层建筑。我们的法律,是劳动人民制定的。它是维护革命秩序,保护劳动人民利益,保护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保护生产力的。

在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的讲话(1957年1月27日)

我们军队里头要经常进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教育。只要你空几个月不搞,就松松散散了。一年要鼓几次气。新兵来了,要进行教育。就是老兵,老干部,只要你不整风,他的思想也要起变化。

在中国共产党第八届中央委员会扩大的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1957年10月9日)军队已经制定了一些条例。总之,工、农、商、学、兵、政、党这七个方面的工作,都应当好好地总结经验,制定一整套的方针、政策和办法,使它们在正确的轨道上前进。

《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1962年1月30日),《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第830页

现在有一种说法:要抵制错误的领导。这样的群众中是可以的,但在军队中不能这样。如果各人按各人的意见办,军队怎能打仗?军队各人都按各人的意见办怎么行,这样军队就不像个样子了。

对加强军队纪律性的指示(1968年5月20日)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条条要记清”,“全国人民拥护又欢迎”。现在就是有几条记不清了,特别是三大纪律的第一条,八项注意的第一条和第五条,这几条记不清了。如果都能记清,都能这样做,那多好呀。三大纪律的第一条,就是一切行动听指挥,步调一致,才能得胜利。步调不一致,就不能胜利。再就是八项注意的第一条和第五条,对人民,对战士,对下级要和气,不要耍骄傲,军阀作风坚决克服掉。这是重点。没有重点就没有政策。我希望用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教育战士,教育干部,教育群众,教育党员和人民。

在外地巡视期间同沿途各地负责同志的谈话纪要(1971年8月中旬—9月12日)

二、邓小平同志论述

为什么毛泽东同志提出要唱《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歌,而且专门唱那一条,叫做“一切行动听指挥”呢?就是强调纪律嘛。军队要像军队的样子。现在提出加强纪律性,首先要从我们北京的机关、部队做起。不抓怎么行?所以,军队的整顿,一个是要提高党性,消除派性;一个是要加强纪律性。

《军队要整顿》(1975年1月25日),《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2页

有许多同志感到,现在军队组织纪律性差,什么下级服从上级呀,个人服从组织呀,都不管了。过去军队组织纪律性是很强的,命令一下,二话不说就行动嘛。现在不行,不只是个人,甚至有的单位也违抗命令。组织纪律性差同派性有关。他们考虑的不是革命整体的利益,而是他们那一派的利益,个人利益、小宗派利益高于一切,要名,要利,要地位,不满足就不高兴,甚至不服从调动。

《军队整顿的任务》(1975年7月14日),《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7页

这次会议,对我们军队几乎所有的领域,所有的方面,都订出了章程。这些章程有些是过去有的,被林彪、“四人帮”破坏了,这次把它们恢复了;有的是新订的。所有这些章程,都是整顿军队、准备打仗所必需的。有的这些章程,我们就有章可循,就能够统一认识,统一行动。

《在中央军委全体会议上的讲话》(1977年12月28日),《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72页

我们现在有不少干部,不会管理部队。连队干部不会管连队。好多事故都是因为不会管理,不会做工作,不会做人的工作,不会做思想工作,使矛盾激化而发生的。这个问题我们多次讲过。团的干部、师的干部怎么样?不少人也不大会管理部队。要把部队管理好,就要提高管理能力。所谓管理得好,主要是做好人的工作。

《在中央军委全体会议上的讲话》(1977年12月28日),《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80—81页

军队非讲纪律不可,纪律松弛是不行的。毛泽东同志在世的最后几年,特别强调这个问题,亲自领唱《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歌,这是好多同志都知道的。三大纪律第一条就是一切行动听指挥。八大军区司令员调动时,十天都到了职。毛泽东同志是相当了解这几年军队的状况的。纪律问题一九七五年提过,并没有解决,又耽误下来了。要重申这个问题,这是传帮带的主要内容之一。我们这个军队,历来强调一切行动听指挥,强调自觉遵守革命纪律。不这样,我们能够战胜比我们强大得多的敌人吗?能够加保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和政策吗?能够加速我军革命化现代化建设吗?现在有些干部对上面的指示不执行,命令不服从。这就是不守纪律!有的单位,个别人长期闹派性,有恃无恐,老虎屁股摸不得。为什么摸不得呢!有些干部调动工作,不合乎自己的要求就不服从命令。有个单位一九七五年要调一批人出去,这些人就是不走,还有个理由:你要我走,先把是非弄清楚。不服从命令,他还“理直气壮”,还像很有“道理”!对这种人,不管三七二十一,要他先执行命令,先走了再说。有意见可以提,可以保留。对不执行命令的,不走的,赶!有的开除军籍,有的降级,要执行纪律。如果军队连这一条都办不到,还叫什么军队!当然,决定一项事情,领导上要慎重,要注意,那是另外一回事。但是,命令是要执行的,指挥是要服从的。

《在中央军委全体会议上的讲话》(1977年12月28日),《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81—82页

整顿军队必须严格整顿纪律。对这次会议的精神,对会议作出的各项决定,必须坚决贯彻执行。要提倡顾全大局。有些事从局部看可行,从大局看不可行;有些事从局部看不可行,从大局看可行。归根到底要顾全大局。军队干部一定要服从命令听指挥,首先要从老干部开始,带头遵守纪律。前面讲了,一个是一切行动听指挥,一个是自觉遵守纪律。要加强这方面的教育。

《在中央军委全体会议上的讲话》(1977年12月28日),《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82页

军委会议定了些章程,搞了九个文件。全军政治工作会议再搞点章程。有了章程,那就要老老实实执行。军队如果搞得好,肯定会在全国实现四个现代化中起很大作用。全国人民对解放军的希望是很大的。

《在五届人大一次会议解放军代表团小组会上的讲话》(1978年3月2日),《邓小平论国防和军队建设》第42页

毛泽东同志制定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就曾根据不同的情况,在具体内容上提出不同要求。开始规定了三项纪律,接着又提出了六项注意。三项纪律的内容后来也有变化,把“不拿工人农民一点东西”改为“不拿群众一针一线”,把“打土豪要归公”改为“筹款要归公”,后来又改为“一切缴获要归公”。六项注意增加了“洗澡避女人”、“不搜俘虏腰包”两项内容。到一九四七年重新颁布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内容上也有修改,“上门板”、“捆铺草”,改为“不打人骂人”、“不损坏庄稼”,“洗澡避女人”、“不搜俘虏腰包”,改为“不调戏妇女”、“不虐待俘虏”。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基本精神不能变,也没有变,但怎样贯彻执行,如果不研究不结合新的情况,就贯彻不好。例如“一切缴获要归公”,现在没有打仗,就没有缴获要归公的问题,就要研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怎样执行这个原则。

《在全军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1978年6月2日),《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19—120页

军队的作风要做个好样子,就要解决一个提高工作效率的问题。要雷厉风行,艰苦奋斗,紧张快干。不能慢慢吞吞,拖拖拉拉,议而不决,决而不行。军队还是要讲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一切行动听指挥,步调一致才能得胜利。

《在全军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1978年6月2日),《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19—123页

我们说治军要严,首先对领导班子要严,对高级干部要严。《在全军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1978年6月2日),《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19—124页

守纪律,上下一致,形成一个整体,纪律就从这里出来。要贯彻条令、纪律条令,还要加强训练。这样才能出纪律,出战斗力。现在有的风气不好,兵的风气不好是干部带出来的。入不了党可以动刀动枪,受点批评就不满,动刀动枪,自杀。这种风气很坏。

听取沈阳军区党委常委汇报时的谈话(1978年9月17日)

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现在的问题是法律很不完备,很多法律还没有制定出来。往往把领导人说的话当做“法”,不赞成领导人说的话就叫做“违法”,领导人的话改变了,“法”也就跟着改变。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1978年12月13日),《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46页

要讲法制,真正使人人懂得法律,使越来越多的人不仅不犯法,而且能积极维护法律。现在我们严肃处理这样一批人,一但对绝大多数犯罪分子是一种教育,对全党、全国人民也是一种教育。我们要在全国坚决实行这样一些原则: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目前的形势和任务》(1980年1月16日),《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254页

军队干部指挥部队,也是管理,总有管理知识嘛。为什么世界各国的各行各业都愿意接纳军队的人呢?因为军队人员的科学知识和文化水平比较高,还有管理方面的知识。

《精简军队,提高战斗力》(1980年3月12日),《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287页

在党政机关、军队、企业、学校和全体人民中,都必须加强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没有规定纪律或规定得不完善不合理的,要迅速规定和改善。大中小学的学生从入学起,工人从入厂起,战士从入伍起,工作人员从到职起,就要学习和服从各自所必须遵守的纪律。对一切无纪律、无政府、违反法制的现象,都必须坚决反对和纠正。否则我们就决不能建设社会主义,也决不能实现现代化。合理的纪律同社会主义民主不但不是互相对立的,而且是互相保证的。《贯彻高速方针,保证安定团结》(1980年12月25日),《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60页

军队有军队的特点。我跟理论界同志谈了为什么要强调守纪律。他们赞成提这个要求。没有纪律可不行啦。同心同德,一心一意,没有纪律不行。我们过去革命,就是靠纪律,而且是自觉的纪律。中国共产党成立后,最好的风气就是这个。

《在军委座谈会上的讲话》(1982年7月4日),《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408页

三、江泽民同志论述 从严治军,这是毛主席和邓小平同志一贯强调的思想。我们的军队一向是以严密的组织、严明的纪律、严肃的作风著称的,这是我军所以有强大战斗力的一个重要原因。长期的和平环境,加上部队成员的不断变化,容易出现管理松懈、作风松散、纪律松弛的现象。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严格训练、严格管理。

在军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1989年11月12日)

部队管理搞好了,是出战斗力的。越是管理是好,要求得严,部队的战斗力就越高。这丙年我们军事工作在法规制度的建立健全,条令条例的贯彻实行,军风军纪的整顿方面,都做了很大的努力。特别是今年重新颁布新的“三大条令”以后,总参和各大单位都认真执行,进行条令集训,各级主官亲自抓,层层落实,使得这方面的工作出现了好的势头。如果我们继续抓下去,就会取得很大的成绩。抓军队管理除了抓基层建设以外,要把干部抓好。因为什么事情都要通过干部去贯彻,所以要抓干部的责任心、事业心。干部是带头的,干部带好头,战士就会跟着走。要求战士做到的,干部首先要做到。

在全军军事工作会议上的讲话(1990年12月1日)

我们应该提倡矩阵式的领导,就是既有纵向管理,也有横向联系,就像数学里的矩阵。因为事物的联系既有纵向的,又有横向的。就拿部队指挥来说,既有上下级之间的关系问题,也有左邻右舍之间的关系问题。真打起仗来,就有兄弟部队之间的联络和协同问题。希望各部队都要抱着虚心学习的态度,在发挥各自原来优点和长处的基础上,相互学习对方的优点和长处,这样就能取得更大的进步,形成更大的凝聚力。

视察驻河南部队和院校时的讲话(1991年2月5日—10日)

防止工作的片面性,还要引进科学方法。什么矩阵式管理啊,系统工程的方法啊,我们部队都要采用。如果没有系统工程的方法,没有矩阵式管理,还是用过去那种方法,“躲理小楼成一统”,就不可能有现代化的管理。这不单是对部队讲的,整个国民经济建设都有这个问题。„„我认为,我们军队也是一个庞大的系统,要用系统工程学的方法去考虑问题。部队的管理是复杂的,有纵向的,有横向的,要用矩阵式的管理方法,去研究这些问题。

在海湾战争研讨会上的讲话(1991年6月25日)

军队应该有高度的组织纪律性。这一点,我们必须时刻牢记。在一个高度集中统一的军事单位里,如果不坚持严格的纪律,就不可能把部队带好。

接见驻浙江部队师以上干部时的讲话(1991年10月26日)

要坚持从严治军,加强部队管理,切实把部队管好、带好。领导干部一定要把精力集中到部队建设和管理上来。当前部队中事故、案件较多,有的性质很严重,影响很坏。这与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和经常性管理工作不落实有很大关系,希望引起大家高度重视。军委、总部已经制定了许多措施,各单位要认真抓好落实,切实扭转事故、案件较多状况。军队是高度集中统一的武装集团,稀稀拉拉、松松垮垮,就不成其为军队。一定要坚持严格训练、严格管理,用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来规范和约束官兵的言行,做到令行禁止、赏罚分明。但是严格管理绝不等于简单粗暴。领导干部尤其要关心爱护部队,对士兵要有感情,当亲兄弟对待。部属发生了总是应当从关心、爱护、教育出发,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对一些部队在存在的打骂、体罚士兵的现象,必须坚决予以纠正。

在国防大学学员座谈会上的讲话(1993年6月5日)“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这是毛泽东同志的名言。战争年代需要加强纪律性,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时期同样需要加强纪律性。一靠理想,二靠纪律,我们的党、我们的人民、我们的军队才能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保持坚强的团结。军队要加强纪律,尤其在关键时刻,贯彻重大决策,更应严肃纪律。

在全军生产经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1993年11月8日)

高级干部要成为听从指挥、严守纪律、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的模范。要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党中央、中央军委的决策、命令、指示,保证政令、军令的畅通。要严肃军纪,严明赏罚,严格对部队的管理,切实按照条令条例规范部队的行动。

在中央军委晋升上将军官军衔仪式上的讲话(1994年6月8日)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一定要管理好部队,保持人民子弟兵的良好形象。我军的纪律是建立在自觉基础上的,必须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官兵的政治觉悟。严明纪律,应当从干部严起。我们的中高级干部,要起模范带头作用,要求部队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这样,带兵才具有说服力、号召力。要坚决纠正部队管理中偏宽、偏软的现象,克服管理教育上的薄弱环节,要学习法律,遵守法律,要学习科学,尊重科学,以利更好地管理部队。尤其要防止重大事故和案件的发生。要狠刹各种违法违纪的歪风,确保政令、军令畅通,绝不允许任何破坏纪律的现象存在。应当指出,严格管理部队,并不是简单粗暴,更不能搞惩办主义。要发扬尊干爱兵的优良传统,打骂体较战士,是旧军队的陋习,是军阀主义的表现,必须坚决防止。

在北京军区师以上干部战役集训班上的讲话(1994年7月1日)

建国以来,我军的正规化建设,已经取得了历史性的进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军正规化建设的成绩更加显著。但也必须看到,在部队建设上还存在着许多不正规的现象。有些部队反映,现在工作的随意性较大,一些临时性任务经常冲击部队正常训练和教育,部队建设很难规范化。现在许多工作不落实,除了领导作风、工作方法方面的原因外,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工作不正规,打乱仗。有的干部不懂法律,自己违法,有的自己“立法”,搞“土政策”。这种现象必须坚决纠正。在部队的管理上,必须严格按照条令条例规范部队的行动,建立正规的战备、训练、工作和生活秩序。要防止工作指导上的随意性,按照部队建设规律办事。我们要建设现代化的革命军队,不能不强调正规化,这是现代化建设的客观要求。这个问题解决好了,我们军队的建设水平一定能够大大提高一步。

在北京军区师以上干部战役集训班上的讲话(1994年7月1日)

军队管理工作,是军队建设中带根本性全局性的基础工作之一。邓小平同志讲过:“管理这两个字很重要,管理好不好大不一样。”企业管理出经济效益,部队管理出战斗力。近年来,全军部队认真贯彻邓小平关于新时期军队建设的思想的中央军委关于军队建设的方针,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带兵的特点和规律,大力加强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军队管理总的状况是好的。但是也确实存在一些问题,发生了一些不应该发生和事情。每当看到部队出了重大事故、案件的时候,我总是感到焦虑。这不是说出一点事就不得了,但我们不警惕、不注意不行。要建设一支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的军队,就必须有符合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要求的管理。管理得愈好,战斗力就愈强。反之,管理得不好,就会流弊丛生。

接见出席全军管理工作会议全体同志时的讲话(1994年9月15)

纪律是军队的命脉,纪律不严,军队就会成为一盘散沙。要把加强纪律建设摆在部队管理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纠正作风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军要进一步强化纪律观念,养成严守纪律、令行禁止的好作风,保证政令、军令的畅通。

在军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1996年12月14日)加强纪律建设,必须依法实施正规化管理。一些部队管理教育中发生问题,同工作不正规,有法不依、有章不循密切相关。经过多年努力,我军正规化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法制建设也取得了许多成果,制定了一大批军事法规,颁布了一系列条令条例。这为依法从严治军提供了依据。随着形势的发展,军事法规和条令条例还要不断修改、充实和完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强化正规化意识,强化法制观念,强化条令条例意识,摒弃管理工作中的随意性,带头学条令条例、用条令条例,严格按照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管理部队,建立正规的战备、训练、工作和生活秩序,不断提高我军的正规化水平。

在军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1996年12月14日)

要以科学理论为指导,研究管理工作的新特点,提高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各级领导干部都应学一点管理学、社会学、心理学等方面的知识,把我们长期积累的管理工作的好经验、好方法,同现代管理科学结合起来,以提高做好管理工作的能力。

6.依法治军 篇六

一个现代化国家必然是法治国家,一支现代化军队必然是法治军队。军队越是现代化,越是信息化,越是要法治化。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全面依法治国总体部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强军目标的必然要求,是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的重要保障,是确保部队有效履行使命任务和高度集中统一的坚强保证。当前,国防和军队建设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在国防和军队建设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建立一整套符合现代军事发展规律、体现我军特色的科学的组织模式、制度安排和运作方式,推动军队正规化建设向更高水平发展。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新形势下我们党坚持依法执政、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纲领性文献,开启了建设法治中国新航程。《决定》把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纳入依法治国总体布局,作出战略部署,必将引领我军在法治轨道上朝着强军目标阔步前进。我们要深刻领会、坚决贯彻《决定》精神,把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作为全局性基础性长期性工作,推动全军大力提升法治化水平,开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新局面。

一、在强国强军征程上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当前,党、国家和军队建设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依法治国重大问题,《决定》系统阐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标志着我们党对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高度。我们要乘依法治国的时代东风,更加坚定自觉地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新实践。

一手抓改革一手抓法治,是我们党治国治军方略的重大创新和强国强军必由之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接过历史接力棒,继往开来,以中国梦凝聚意志力量,高举群众路线大旗、改革开放大旗,这次四中全会又高擎起依法治国大旗,展示了我们党立党强党的新理念、执政方式的新变革。群众路线是我们党安身立命之本、执政兴国之基;坚持改革与法治并举,犹如车之两轮、鸟之双翼,必将助推我们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加快前进,实现民族复兴、走向世界舞台中心。强国强军呼唤强法。法治是一个国家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一支现代军队的鲜明特征;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然要求建设法治国家,必然要求建设法治军队。建设法治军队,是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军历来是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模范执行者,贯彻党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军队必须走在前列,大力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坚决服从服务于建设法治中国大局,为实现中国梦强军梦提供坚强保障。

崇尚法治厉行法治,是建军治军铁律和打造现代化军队的必然要求。刑起于兵,师出以律。法制源于军队,无法不成军。《孙子兵法》就把“法”列为兵者五事之一,指出“善用兵者,修道而保法,故能为胜败之政”。古今中外军队,都把严明法纪作为治军通则,无制之军不堪一击。120年前甲午战争清军惨败,纪律涣散是一个重要原因。我军一贯重视纪律建设,是唱着“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走向胜利的,是秉持“一靠理想二靠纪律”走向正规化的,也是在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中发展进步的。新形势下,我军正以强军目标为引领,加快战略转型,打造世界一流的现代化人民军队。转型不仅是装备和技术升级,更重要更深层的是人的理念、素质转型,是军队组织形态、管理模式的重塑。只有强化法治精神法治思维,注重制度建设、制度创新、制度引领、制度规范,才能以法的权威性强制力保障转型发展,以更高水平的正规化推动现代化升级,胜利实现军队组织形态现代化、构建中国特色现代军事力量体系的战略目标。

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增强军队凝聚力战斗力和有效履行使命任务的坚强保证。习主席指出,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强军之基。法是一支军队对内规范秩序、巩固团结统一,对外服务打仗、保障军事力量运用的重要支撑。当前,网络等新兴媒体高度发达,多元多样多变的思想文化传导军营,官兵民主意识、法治诉求增强,部队建设管理面临许多新情况新挑战。随着我军使命任务拓展,由传统守土卫疆向更广阔空间范围遂行任务转变,由维护传统安全向维护综合安全转变,对抢占法理制高点、依法遂行多样化任务提出更高要求。必须看到,我军法治化水平总体不高,官本位、家长制、人情观念影响根深蒂固,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甚至徇私枉法现象依然存在,影响公平公正的不良风气在一些单位还比较突出,一些领域特别是新型安全领域还有法律空白。必须适应新的形势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密织法律之网,强化法治之力,建设人人遵章守法、处处依法办事的法治军营,锻造律令如铁、威武文明的钢铁之师,有理有法有力地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坚决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使命任务。

贯彻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要求,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当前,我军现代化建设步伐加快,武器装备体系的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部队体系结构、力量编成和组织运行相对复杂,官兵民主法治观念越来越强,部队教育训练、安全管理的要素增多、标准更高、要求更严,需要更加严格地执行法规制度,不断提高部队管理的质量效益,实现部队管理精确化、标准化、规范化,推动正规化建设向更高水平发展。牢固确立法治理念。确立法治理念,就是尊重法律权威,坚持法规至上、法治为本,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法规制度的特权。当前在部队建设和管理中,还存在着一些“土规定”“土措施”,应着力破除传统的管理模式,发挥法规制度的规范和指导作用,坚决杜绝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现象,做到依据法规作决策、干工作、办事情。基层领导干部头脑中应始终绷紧法规这根弦,努力养成决策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方式和定力,增强依法开展工作、管理部队、完成任务、推动发展的自觉性。大力改进工作作风。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反对“四风”问题为契机,坚持求真务实的作风,结合不同情况、不同事项、不同对象,深入查找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以有力的举措把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工作做实、做细、做深,防止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形式化、虚浮化。坚持依法开展工作。把依法指导和开展工作作为基本的领导方式和方法,安排部署工作、组织完成重大任务、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充分发挥法规制度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严格坚持按法规制度办事,绝不能抛开法规制度自行其是,切实把指导和开展工作从靠习惯、凭经验转到依据法规制度这把“尺子”上来,把思想和工作的侧重点从管具体人、具体事的随机式管理转到靠法规制度的规范化管理上来,实现部队管理制度化法规化,使领导和机关把主要精力放在抓全局、管根本、谋大事上来。

依法严格执纪,坚决维护法规制度的权威和尊严。法规制度,是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基本依据和根本遵循。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必须严格按照条令条例抓管理,依据规章制度办事情,把法规制度贯彻落实到部队各项工作中,落实到部队建设的各方面、各环节和全过程。扎实抓好法规制度学习教育。适应官兵知法守法用法的现实需要,大力开展法规制度学习教育活动,加强常态化的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官兵原原本本学习部队条令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引导和促进官兵严格履行职责义务。要结合实际,组织法律法规宣讲团,成立法纪服务小组,经常深入官兵中开展巡回宣讲,进行现场指导,面对面搞好法纪宣传,增强官兵的法规意识,强化法纪观念,打牢依法办事的思想基础,提高遵规守纪的自觉性。加大对落实法规制度的检查监督。坚持靠制度抓管理,靠机制促落实,健全完善执行法规制度的监督机制,着力在全面落实、长期落实、有效落实上下功夫。把机关对部队的检查指导与执法监督结合起来,强化业务部门的对口监督,充分发挥纪检、审计等专门机构职能,切实保证其有效行使监督职权,实现执法检查监督的职能化、经常化、制度化。采取自上而下、分项分类、逐级逐人的方法,加强对重点内容落实的检查,搞好指导帮带,增强法规制度落实的规范性,不断提高部队落实法规制度的能力。硬起手腕纠正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法规制度落实过程中存在的“打擦边球”“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突出问题,尤其对官兵反映强烈的违规违纪行为,无论涉及到什么人,都严肃依法依纪查处,决不姑息迁就。利用好内部信息网络平台等媒介,为官兵提供申诉和举报违法违纪行为的渠道,对大案化小、隐情不报的单位和个人,除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

强化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以上率下形成良好氛围。严下先严上,治军先治官。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能不能落到实处,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是关键,只有党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出样子,基层官兵才会跟着学、照着做。必须坚持依法从严教育管理干部,以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带动和促进部队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带头学法守法。围绕实现强军目标加强部队建设,领导干部既是决策者,也是组织者和执行者,如果领导干部不知法不懂法不守法,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就成了一句空话。采取集体学习、办班培训和问题研讨等方式,开展经常性的法规制度学习活动,了解掌握法规制度内容和要求,强化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高中级领导干部要在安排部署工作前就掌握相关法规制度,在检查指导工作时严格按法规制度要求,努力做学习法规制度的带头人、熟悉法规制度的明白人、执行法规制度的领路人,不断提高依法领导部队建设的能力。依据法规用权。坚持以教育为本,以管理为要,加强基层干部的教育管理。基层干部发生问题,往往是“思想”先出问题,必须坚持把法规制度教育贯穿干部队伍教育管理全过程,增强法纪观念和纪律意识,引导基层干部讲规矩懂规矩守规矩。要以法规制度为准则,抓好经常性教育管理,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组织生活,加强组织监督,切实把各级干部约束在组织管理之内,把权力关进法规制度的笼子。严格选人用人。严格依规选拔任用干部,既是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重要体现,也是从严治官的源头和关键。因此,必须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公道正派选人用人,真正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官兵信得过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切实落实干部考核制度,把个人述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民意调查、实情分析和考核、巡视监督、关键时刻考验等考核考评有机结合起来,切实走开能者上、庸者下、平者让的路子,促使干部始终保持敬畏之心、勤勉之心、慎行之心,以身作则为部队官兵做出表率。

依据法规制度履职尽责,着力提高贯彻力执行力。“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必须在提高贯彻力执行力上下功夫,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以常抓不懈、一抓到底的劲头,确保各项法规制度贯彻到底、执行有力、落实到位。依法履行职责。要反对和纠正执行法规制度上的实用主义和随意性倾向,不允许在法规制度之外另立规矩,坚决废除各种“土政策”“土规定”。要坚持依法带兵,依法管理部队,公平公正对待和解决涉及官兵切身利益的事情,按照法规制度解决部队建设中的倾向性问题,防止和纠正落实规定不到位、一阵风和搞过头现象,努力形成党委依法决策、机关依法指导、部队依法管理、官兵依法履职的良好局面。坚持按级负责。分层次管理,讲各负其责,把当前工作与长远建设、原则要求与具体落实、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相统一,切实把自己的事情干好,把本级的责任尽到。主官应进一步强化号令意识,切实肩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以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以身作则抓落实。严肃责任追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履职尽责不力导致本单位发生问题的,以事实为依据,以法规为准绳,进行责任追究,把板子打在具体人身上。对职责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查究不得力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惩处,强力促使各级各负其责、各守其职、各尽其力,切实把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贯彻到部队建设的方方面面、各个领域,把这个强军之基夯实打牢。

7.浅谈从严治军 篇七

摘 要 企业基层党支部既是党建工作的组织者、执行者,也是企业生产中心工作的管理者。无论是党支部还是党员个人都需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做到党建工作和生产、管理工作同重视、同部署,双执行,双促进。

关键词 石化企业 党支部 抓基层 打基础

中图分类号:D267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674-1145(2017)12-000-01

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加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不放松,让支部在基层工作中唱主角,成为教育?h员的学校、团结群众的核心、攻坚克难的堡垒。国有企业的性质和定位,决定了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是基层党支部必须履行好的首要政治责任。

一、基层党支部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

石化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支柱,也是国家的战略性资源企业。近年来,随着工业化生产规模的扩大,工艺技术的不断更新,新设备、新材料、新型催化剂及高效节能设备越来越多地被用于石油化工生产装备中,石化企业生产经营压力日趋增大。一部分基层领导干部不同程度的存在着重生产、轻党建的思想;党支部工作进度缓慢,质量效果不佳,党建工作与生产管理实际工作结合的不好;一些党支部书记还存在政治素质修养不高、党务工作能力欠缺、履职尽责意识不强的问题;党员干部合规管理意识不强,执行各项制度不严不细的现象时有发生。在党中央提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新形势下,基层党支部如何落实好“从严从实加强党的建设,把每一个党支部都建成坚强的战斗堡垒”的工作指示,服务好企业生产建设,引领党员发挥出模范先锋作用,实现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有效融合,履行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政治责任变得尤为重要。企业基层党支部既是党建工作的组织者、执行者,也是企业生产中心工作的管理者。无论是党支部还是党员个人都需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做到党建工作和生产、管理工作同重视、同部署,双执行,双促进。

二、基层党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措施

一是抓好党员教育管理,不断提升党员队伍整体素质。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用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广大党员头脑,帮助广大党员更加深刻理解总书记治国理政重要思想。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章党规党纪等专题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坚定“三个自信”,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推进基层党支部书记讲党课、交流工作、基层党员轮训、互联网+等培训方式,通过讲政策、讲传统、讲典型、讲案例等内容全面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培训,促使广大党员补足精神之“钙”、固牢信仰之根。积极探索创新党员管理手段和方式,结合实际完善党员量化管理考核工作内容,切实提升党员管理科学化水平。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做好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始终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持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紧紧围绕提高质量这一核心,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注重对一线岗位生产骨干的培养,规范党员发展工作中推荐、票决、公示等程序,切实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作风正派的同志吸收到党组织中来。畅通不合格党员出口,客观准确地认定不合格党员,严格按照程序,重点对民主评议获得“差”评在50%以上党员、主动提出退党的党员、长期未与党组织联系的党员,及时认定、处置和有效转化,健全完善党员队伍吐故纳新、永葆先进的科学机制。

三是注重党建工作与生产中心工作的有效融合。基层党支部处于生产经营第一线,必须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做到融入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一要把本单位中心工作任务作为党建工作的共同目标,从源头上保证支部工作方向不偏离,在目标任务上融合;二要大力弘扬“严细实”等石油石化优良传统和作风,组织开展合理化建议、党员岗位讲述、党员设备责任区、党员公开承诺等有针对性的党建主题实践活动,调动党员带动群众参与生产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生产工作过程中融合;三要推进“双挂钩考核”,把生产中心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党支部考核中,把党支部工作情况纳入班子绩效考核,推动形成党政协力谋发展的工作局面,把党支部的工作渗透到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在具体的工作中体现党组织的工作成果和存在的价值。同时,党支部书记要有正确的认识,摆正自身位置,深入到生产一线的操作岗位,主动了解生产实际情况,参与生产经营的各项工作,将党支部的工作内容与生产实际紧密地结合起来,发挥党组织的服务保证作用。

三、结语

8.太祖治军的文言文翻译 篇八

出处

《梦溪笔谈》,作者是北宋朝的沈括

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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