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落实办法(共17篇)(共17篇)
1.规章制度落实办法 篇一
为创建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树立良好的机关形象,推进机关效能建设,确保我镇各项工作的有效推进,并为年终考核和评优选先提供依据,特制定以下落实制度奖惩办法:
一、检查内容
1、上班考勤
2、节假日值班
3、工作日晚上驻镇值班
4、学习、会议签到
二、检查办法
1、上班签到由党政办负责,每月月底统计一次当月考勤情况,并于次月5日前公布。镇机关行政效能办公室成员、镇领导随时核实签到真实情况和签到时间执行情况。
2、正常上班时间除签到外,还实行不定时点名制度,每月由书记、镇长各抽签点名一次,必要时也可随时点名。
3、周末值班实行抽签检查制度,每月由书记、镇长各抽查1个周末。
4、工作日晚上驻镇情况,由书记、镇长每月定期抽签检查两次。
5、学习、会议签到由党政办负责,每月月底统计一次,并于次月5日前公布考勤情况。
6、党政办在次月10日前将各项制度检查落实情况汇总送交主要领导审核后存档,作为机关人员当月和年终奖惩依据。经济发展办、农场财务科依照考核汇总表予以扣款、发放奖金。
三、奖惩办法
落实制度情况实行计分制,根据得分情况实施奖惩。
1、每日上班规定时间内未签到的,一次扣20分。代签的,双方一次各扣100分,并作出检查。上班时间请假和当天上午补勤的扣10分,请假扣分不计入年终奖金分数内,但请假应事先办好手续、事后请假不补假;补勤应在当天上午,否则视为缺勤。法定假期、住院有正当手续的不扣分。若公事无法签到的应提前报告,由主要领导交代党政办登记。
2、上班时间离岗(因公事,股级以上干部向主要领导、一般干部向分管领导报告),事先未报告,点名时不在位一次扣50分。若下村站公务不需报告,但遇点名时应用所在村村部电话或村干手机向领导报告。
3、节假日值班,检查时擅自离岗的、上级机关下达指令无人接受的,值班人员一次扣20分,并取消本周末值班补贴。
4、工作日晚上驻镇值班,检查时不在位的一次扣10分。
5、学习、会议签到缺席、早退者,一次扣20分。
6、全年被扣积分在150分以下的,则将所扣积分按千分比乘以年终奖金所得金额从年终奖金中扣除;全年被扣分在150分(包括150分)—200分,发放当年年终奖金的80%;全年被扣分在200分(包括200分)—250分,发放当年年终奖金的50%;全年被扣积分超过250分(包括250分),当年年终奖金全部取消,不能评先评优。
7、所有扣分情况每月在《政府信息》公布。
8、凡全年落实制度无扣分的给予年终奖金的15%奖励。
9全年在上班签到、点名、值班无扣分的给予年终奖金的10%奖励。
10、对8、9项受奖人员同时予以通报表扬。
11、得分情况作为年终评议公务员、党员、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规章制度落实办法 篇二
本刊讯:为进一步加强绿色建筑建设管理, 全面推动绿色建筑发展, 近日, 天津市出台了《绿色建筑建设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 , 要求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2万平方米及以上大型公共建筑、10万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居住小区、新建城镇等民用建筑应当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根据《办法》, 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2万平方米及以上大型公共建筑、10万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居住小区、新建城镇等民用建筑应当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绿色建筑项目的施工单位应当根据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相关标准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经建设、设计、工程监理等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加强绿色建筑项目执行绿色建筑相关标准以及施工图设计文件、绿色建筑施工专项方案的监督检查。对未按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的, 责令限期改正。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绿色建筑的相关标准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组织绿色建筑项目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前, 建设单位应当委托专业评价机构对绿色建筑施工过程进行评价, 出具评价报告。评价结果不符合绿色建筑标准的,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通过绿色建筑评审。绿色建筑项目竣工并投入使用一年后, 建设单位或运营单位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绿色建筑评价标识, 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 对符合国家、本市绿色建筑标准和要求且经公示无异议的, 按国家规定颁发绿色建筑评价标识。
3.规章制度落实办法 篇三
关键词 高校 档案 管理 方法
教育部与国家档案局于2008年8月20日联合发布了《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希望以此全面加强高校档案机构建设、制度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及档案信息化建设,促进全国高校档案事业科学发展,提高高校档案事业服务高等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与水平,在继承的基础上不断改革创新,更好地服务学校和社会。那么如何贯彻落实《高等学校管理办法》,可从如下方面着手。
(一)将高校档案工作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加大“依法治档”力度。
“依法治档是高校档案管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①因此要增加《办法》的宣传学习力度,切实树立依法治档、管档的意识,把档案管理纳入依法治校的轨道,对高校档案归档部门加大日常执法检查与规范管理,可以做到如下几方面:
一是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高校档案工作的行政执法工作,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检查重点,细化检查标准,建立档案行政执法工作责任制;要加大对档案违法行为的监控力度,严肃查处档案违法案件,及时处罚违法行为,推进档案工作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二是档案工作部门根据可该校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法律文件,加强制度建设。为了保证《办法》更为全面地为高校档案管理各个环节活动服务,全面指导档案工作,各个高校可以从本单位实际情况出发,认真调研,制定配备《办法》实施的规章制度,为高校档案工作顺利开展奠定法律基础。
三是档案工作人员加强依法治档的理念,普及法律意识。此外,还应当在师生中广泛宣传,加强档案素质教育,提高高校师生的档案意识。高校是社会中文化水平最高、知识分子最集中的社会组织,提高高校成员的档案意识,进而促进社会档案意识水平的整体提高,也是高校档案机构的重要工作。
(二)优化档案管理模式,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步伐
档案管理模式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档案工作组织领导体系的构建和条件保障的落实。为深入理解《办法》的实质和内涵,贯彻落实办法精神,必须优化档案管理模式,通过深入调查研究,认真规划和制定档案管理模式改革实施方案,改革档案管理模式,把分散性的档案集中统一进行管理,把过去封闭式的管理模式变为开放式的管理模式,有利于社会的发展,有利于档案的管理,有利于发挥档案资源的最大效益。
“随着信息社会的到来,档案基础业务建设的重心也开始向信息化、现代化转移,档案现代化管理和信息化建设,是高校档案工作发展的必然趋势。”②目前我国高校档案信息化进程相对滞后,致使高校档案管理工作难以获得较大进步,因此,高校需要亟待加强的管理工作是进一步加快高校档案馆数字化、网络化和检索自动化建设,通过要加强领导、提高对档案信息化建设的认识,同时争取资金投入,配备相应的计算机网络平台和基础设备,引进计算机技术专业人才,抓住《办法》颁布实施的契机,逐步构建起各个高校档案信息交流平台,促进高校档案信息资源的共享,加大信息化建设步伐。
(三)创新服务理念,更新服务手段
要努力采用现代化手段,不断改善服务质量,把档案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一是转变服务理念、拓宽服务领域、创新服务形式来提升档案工作服务层次和服务水平。档案是历史的真实记录,是历史和文化的积淀和延伸。这就要求我们自觉增强档案意识,努力盘活档案资源,实现档案资源共享,加强文档一体化建设,拓宽档案利用渠道,使利用者可以享受到优质、便捷的信息服务。 二是提高档案利用和檔案服务能力。应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全校各个部门档案人员要努力钻研业务,提高工作能力。二是要注重工作实践经验的积累。三是积极开拓创新,在发扬优良传统的同时,紧跟社会的发展需求,不断变革档案工作职能和方法,积极探索新的切入点、结合点,充分发挥自身功能。
三是进一步完善档案业务制度,规范服务行为和切实制定档案室的档案服务办法;同时也要对管理制度引起重视,加强管理,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严格监督档案工作人员的服务行为,日常工作中大力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增强其服务意识,保证服务质量。
(四)提升服务学校和社会的能力和水平
要提升高校档案服务学校的能力,一是重视高校档案在学校中的地位,意识到高校档案是促进学校发展﹑社会进步的重要工具,重视高校档案对领导决策﹑职能建设具有指导意义。二是可以办出特色,以云南大学档案馆为例,该校保存有较为丰富的名人档案,可以以名人档案作为宣传口号,加深社会影响力,发挥育人功能,并以此为契机,增强社会各界档案意识。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发展各类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都要贯彻发展先进文化的需求,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为增强高校档案的社会服务功能,实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的愿望,作为档案文化产业建设的主体,高校档案机构可以并依托一定的高效优质的智力和劳动力成果来提供服务和信息产品来增强服务社会的功能,一是高校档案馆以可公开的馆藏档案信息资源为基础,积极开发各种形式和内容的档案文化产品,如“编史修志”,出版档案出版物,以及依据丰富的档案材料创作影视剧本,加工制作具有档案文化社会意义的纪念品和珍藏品等;二是发挥高校档案馆的技术优势,发展档案专业技术服务业来满足社会需求,包括日常用品生产业如传统档案装具和包装材料加工,同时也有各类档案保护技术设备制造,档案软件开发,档案信息网络建设等方面,在实际工作中灵活地运用《办法》的指示和政策,为高校各项职能活动服务。
各个高校在档案工作中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办法》的实质和精神,在制度建设和提升队伍素质方面要不断改进服务方式,增强服务学校和社会的能力与水平,促进高校各项工作科学发展和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服务学校和社会的能力及水平。
注释:
①任宁.浅谈依法治档与高校档案管理现代化[J].2002,03:148-150.
②刘彦丽.关于档案信息化管理的研究[J].商场现代化,2005, 7.
4.斋月期间落实三项制度管理办法1 篇四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做好2011年斋月期间宗教管理工作,维护好社会稳定,参照莎党办[2009]75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县斋月期间维稳工作安排部署,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全县各级少数民族领导干部,在莎车县关于斋月期间落实“三项制度”工作中发生责任过错应当追究责任的,适用本规定。
第二章人员范围和职责
第三条 联系“三项制度”工作的人员范围是全县各级少数民族党员干部。
第四条 联系职责
(一)县直机关民族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主要联系县城和城乡结合部的重点清真寺,除此以外,负责督导检查联系乡镇斋月期间落实“三项制度”工作的落实情况;乡镇机关主要领导干部主要联系所在乡镇的重点清真寺,除此以外,督促检查联系村的其他干部落实“三项制度”情况。
(二)积极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宗教事务管理的路线、方针政策,督促检查所联系村及清真寺相关人员宣传执行党的宗教政策和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教育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要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从事合法的宗教活动。
(三)经常联系宗教人士、信教群众以及宗教场所,随时了解掌握当地社会稳定和清真寺宗教活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及时向各级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力争将不稳定因素处置在萌芽状态。
(四)联系清真寺人员在“台拉威哈拜”活动开始前20分钟到位,检查清真寺内安全,掌握宗教人士到位情况,并严格控制讲经时间,不允许假借任何理由推迟或延长宗教活动开始和结束时间。
第三章责任追究的内容
第五条 有下列行为或情形之一的,应当对直接责任人、单位负责人及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
(一)未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安排,认真贯彻落实“三项制度”的;
(二)对落实“三项制度”工作不作为,流于形式的;
(三)在落实“三项制度”工作中工作不力,出现非法宗教活动行为的;
(四)不严格按照要求认真上报“台拉威哈拜”活动情况的;
(五)对所联系的清真寺范围内出现非法宗教活动隐瞒不报,联系人压制不查的;
(六)不能按要求做好落实“三项制度”联系工作内容记录的;
(七)由于落实“三项制度”工作不认真负责或不作为而引发群体性事件、公共安全事故以及暴力恐怖事件等造成社会影响恶劣的;
(八)上述以外其他相关问题发生的。
第四章责任追究
第六条 组织、纪检部门要结合干部考评考核工作,把少数民族领导干部落实“三项制度”情况纳入述职述廉报告中,重点进行述职。第七条 “坚持谁出问题谁负责”的原则,对少数民族领导干部在斋月期间出现一次不落实“三项制度”的,由本单位或本乡镇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年底评优资格;出现两次不落实“三项制度”的,由县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给予全县通报批评,取消年底评定等级资格,扣发第13个月奖励工资,同时对所属单位及相关乡镇进行全县点名通报批评;三次未落实“三项制度”的,除执行上述处罚条款外,扣发8月份工资,年底考核中不得评为称职,视情况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并对所属单位及单位领导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同时单位领导作出深刻检查,县纪委监察局对其进行问责,必要时追究其领导责任。
第七条 对工作负责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主动处理和处理得当,并有效遏制事态发展的,给予通报表扬;
第八条 对所联系的清真寺范围内出现非法宗教活动隐瞒不报,联系人压制不查从而引发群体性事件,公共安全事故及暴力恐怖事件等造成重大损失或社会恶劣影响的,按有关党纪政纪处理,必要时追究责任人相关法律责任。
5.规章制度落实办法 篇五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实施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进行督查的通知》和《全省实施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第四督查组第一阶段督查工作方案》安排,现将省建设厅贯彻落实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以下简称“四项制度”)第一阶段即学习宣传阶段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及时传达学习,确保“四项制度”迅速启动
我厅收到《**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部门及州市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云政发[2008]16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行政机关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决定》(云政发[2008]11号)后,厅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传达学习和动员部署大会。2月20日,我厅结合2007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集中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和厅属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召开了学习和动员大会。除4名同志(其中:1名同志休假,1名同志挂职锻炼,2名同志参加新农村指导员工作)没有参加外,其余117名同志参加了动员大会,参会率达到97%。会上,首先认真组织学习了“云政发[2008]11号、16号”文件全文。厅党组书记叶建成同志作了动员讲话,就我厅实施“四项制度”提出了“五个一定要”的初步要求,即:一定要充分认识省政府作出实施四项制度决定的重大意义,切实提高落实“四项制度”的自觉性,切实增强执行“四项制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一定要继续原原本本学好“四项制度”全文,切实做到熟知“四项制度”,遵守“四项制度”,执行“四项制度”;一定要对“四项制度”的落实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要求,切实确保“四项制度”执行有力、落实到位、抓出成效;一定要有专门的机构牵头抓这项工作、抽调专门人员承办具体事项,迅速启动我厅实施“四项制度”工作,坚决有力地落实好省政府安排部署的有关工作任务;五是一定要结合工作职责和职能,抓紧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和实施办法,切实把“四项制度”全面贯彻到工作中、落实到实际行动上,要在机关工作作风、服务意识、办事效率上取得显著成效。从此,贯彻落实省政府实施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工作在我厅正式启动。
二、采取多种形式,确保“四项制度”有效落实
(一)传达学习四项制度的基本情况
一是及时下发和印发学习材料。省政府办公厅和省人事厅下发《**省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工作手册》后,我们及时将工作手册下发到厅机关公务员和厅属各单位主要领导。同时,我们又及时将最近(2008年1月26日至3月12日)收到的有关“四项制度”文件、领导讲话和相关材料,编印成《贯彻落实**省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文件资料汇编》,提供厅机关和厅直属事业单位组织学习,为推动学习宣传的落实奠定扎实基础。
二是集中学习和分散组织相结合。根据厅党组书记的批示要求,厅直属机关党委于2月20日,集中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和厅属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认真传达学习了“云政发[2008]11号、16号”文件全文,即“四项制度”全部内容。根据厅党组的要求,厅机关各处(室)和厅属各单位又专门安排时间组织本单位全体人员进行了再学习、再动员、再教育。
三是精心组织理论考试。厅“四项制度”办公室拟制了试题,并为此专门下发了通知,明确提出“凡是不参加考试和不认真完成试卷的将取消年终公务员评优资格”。
四是开辟专栏刊登相关信息。在厅机关办公楼一楼大厅设置专栏,专门刊登“四项制度”相关内容和要求,方便厅机关干部和外来办事人员阅览。
五是悬挂标牌。将行政机关应该履行的8项工作承诺制成标牌,悬挂到厅机关会议室及每间办公室,既起到了熟知的作用,又能接受服务对象的公开监督。
(二)即贯彻落实的主要措施
一是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我厅于2月28日以“云建监[2008]91号”文印发了《**省建设厅关于成立实施省政府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的通知》(详见附件之一)。紧接着又于3月12日印发了《建设厅贯彻落实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内部工作分工》(详见附件之二)。
6.党组落实党员承诺制考核办法 篇六
为认真落实党员承诺制,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员承诺制的有效实施,使党员承诺制真正取得明显成效,促进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组织领导
成立落实党员承诺制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党校支部书记曹莉同志担任,副校长姑丽巴哈尔任副组长,成员分别为吾买尔江、图尔荪江、廖新文三位同志,领导小组负责党员承诺制的落实、督查、考评奖惩兑现等事项,对党员的承诺落实情况实行动态管理与定时定量考核,使党员承诺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定期督查制度
每位党员结合自已岗位职责作出承诺后,向社会公开。考核小组每月一次对党员承诺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督查,通过听取分管领导同志的汇报,查看工作实绩,检查党员承诺的具体落实情况,检查情况记录在《党员承诺践行表》上,对发现的问题,填写《党员践诺建议书》予以反馈,并督促党员本人对照整改;对问题较多的,由党员所在支部的书记对其批评教育,批评及整改情况记录在案。
三、分析调查例会制度
根据每月督查结果,党支部每季度最后一个星期的周四下午召开党员承诺践行情况工作例会。调查党员公开承诺的落实情况,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好的典型,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并找出解决问题的办 法和措施。把党员践诺情况于会后及时反馈给各党员,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四、总结考评考核制度
考评实行半年初评,年终总评,采取分类分层评诺的方式。考评结果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
(一)召开党员承诺兑现会
每个党员对承诺践行情况写出个人书面总结,向党支部和全体党员、群众代表逐项说明公开承诺的落实情况,并接受群众质询。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党员践诺情况分层进行考核。
(二)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考评
实行“五评”。即由①主管部门;②所在支部;③班子成员;④全体党员;⑤群众代表;
①主管部门的考评。主管部门的正副职、工作人员参加评议,实行无记名填表测评方式,由主管部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②所在支部的全体党员参加,实行无记名填表测评方式,由各支部汇总,负责组织。
③班子成员的考评:班子成员之间要在每年的民主生活会上根据各自承诺的内容开展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在考评中要形成正式的书面材料递交党组。
④全体党员的考评:由党支部班子成员参加评议,实行无记名填表测评方式,由校党员承诺制推进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⑤群众代表的考评:群众代表由非党同志组成,实行无记名填表测评方式,由校党员承诺制推进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由校党员承诺制考核领导小组根据以上五个方面的评议,对每位党员落实承诺的情况做出最终评价,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三)对普通党员的考评
对普通党员实行“四评”,即①党员自评;②群众帮评;③领导点评;④组织综评。
①党员互评。全体党员参加,实行无记名填表测评方式,由校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②群众帮评。由群众对党员进行测评,由校工作小组共同组织实施。
③领导点评。单位主要领导,对党员进行点评。
④组织综评。由党员所在支部根据公开承诺的落实情况,参照主要领导的评价,对党员作综合评价。
考评小组汇总以上四个方面的评议情况,对每位党员落实承诺的情况做出最终评价,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五、奖惩制度
两次评议满意率达到90%以上的,按照10%的比例确定为优秀党员,上报机关工委进行表彰奖励。获优秀党员称号的,在先进工作者评选中优先考虑。
7.规章制度落实办法 篇七
1 建立科学防控体系, 深入学习反腐败文件, 提高全员思想认识
我中心是2005年9月经市编委批准成立的公益性事业单位, 从中心成立之初, 我们就引用企业风险管理理念来建立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一是成立廉政风险防控专班, 中心主任张宇同志任组长, 两名副主任任副组长, 中心下设的三个部的部长为专班骨干成员, 其他同志为积极分子。
二是深入学习上级文件规定, 重在从思想上武装头脑。几年来我们组织学习了《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湖北省土地市场廉政风险防控暂行办法》、《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禁令》等。通过学习, 全员记学习笔记, 写学习心得。全体党员同志还书写了廉政建设党员公开承诺书, 不少同志积极参加了市局组织的廉政书法大赛, 孙军同志的书画作品还赢得了优秀奖, 杨晋才同志书写的“宁以正气清贫谈笑, 勿为名利金钱折腰”还被市局作成警示牌挂在市局办公区供大家共勉。
三是利用每星期的中心工作例会组织学习反腐案件实例和观看廉政教育影片。我中心每周二下午组织一次工作例会, 主要是总结上一周的工作, 安排本周需要完成的事项。在例会开始前一个小时, 组织大家学习廉政防控文件和报刊杂志上的反腐文章, 有时组织观看反腐教育专题片, 起到时时刻刻长敲警钟的目的。同时, 也使全体同志起到了相互提醒和相互监督的作用。通过学习, 中心全体职工结合工作和服务开展了“六看六查”活动, 即一是看业务素质, 查是否熟练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 是否具备办理本单位各类事项的基本素质与能力。二是看执行政策, 查是否正确执行向社会公开审批项目、办事程序、收费项目、标准等政策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监管职责的问题。三是看服务态度, 查是否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能否做到热情、耐心、细致;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态度恶劣问题。四是看办事效率, 查负责办理的事项是否都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是否存在相互推诿、敷衍塞责以及“懒、散、松”等作风懈怠现象。五是看内部管理, 查是否对本单位干部职工进行严格教育监督管理。六是看廉洁自律, 查是否存在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报”, 不给好处不办事, 给了好处乱办事等违反廉政纪律的问题。到目前为止, 中心从领导班子到内部部室, 形成了上下一致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廉政风险防控建设已深入民心, 中心人员人人知晓风险, 人人防范风险的意识得到增强。
2 抓住防控主线, 实行网上交易
我中心成立以来, 受市局委托, 主要职责是经办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的市场出让、转让业务工作。我们紧紧抓住“土地出让”这条主线, 将土地现场踏勘, 权属调查、拟订出让方案、组织招拍挂活动、签订出让合同、收缴土地出让金等工作纳入重要的廉政防控范围, 作为全中心预防廉政风险的关键环节和廉政建设的重要工作。对于每宗地的出让方案, 特别是涉及到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和参与竞买的资格等, 我们都提交市局业务会上集体研究后, 按照程序逐级上报有批准权限的政府领导实行会审会签。
2001年初, 我市建立了鄂西北最大的土地交易市场———襄樊土地交易市场, 到2006年, 土地使用权交易都是在市场现场交易的, 容易出现的问题和风险点比较多。为规范土地交易行为, 我们实行“两个分离”, 一个是“申报分离”, 即竞买申请人提出竞买申请, 缴纳竞买保证金取得竞买资格与递交报价单分离, 让其他人不知道申请人是否报价, 也不知道是谁报的价。第二个是交易现场“功能分离”, 即将竞拍现场与等候现场进行分离。进入竞拍环节时竞拍现场和等候现场都请公安人员维持秩序, 且进入竞拍现场的只允许一个公司负责人带两名员工进入, 其他人员必须在等候区, 不得干扰其他竞买人的活动。但从多年的实践看, 组织现场交易还是存在风险较大, 问题较多等状况。
为从根本解决矛盾, 提高工作效率, 我们于2006年8月建立了土地使用权网上全程交易系统, 参与土地竞买的人互不相见, 谁也看不到谁, 就连我们自己的工作人员也不知道报名报价的情况。与传统的现场交易相比, 具有五大明显的优势: (1) 有利于扩大招拍挂竞买者参与范围。传统的挂牌出让, 一般是在当地新闻媒体上发布公告, 受交易场所位置固定、信息不对称以及地域限制等因素的制约, 不可避免地减少了竞买人尤其是外地竞买人的参与。实施网上交易, 全世界的用地者都可以在同一时段通过网络查看交易地块的相关信息, 并可通过网上交易系统直接参与竞买, 有效地扩大了参与者范围。 (2) 有利于降低招拍挂出让参与者竞买成本。在传统招拍挂出让过程中, 由于交易场所固定, 参与者为了竞买, 必然涉及到现场踏勘、咨询、申购交易材料、提交报价单、现场竞价等一系列问题, 不仅浪费大量的时间, 而且浪费大量的人力和物力, 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土地的利用价值。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启用后客户竞买将更加方便, 只需通过一台连接互联网的电脑, 轻点鼠标即可详细了解竞买地块的完整信息, 并直接完成全程竞买, 减少了竞买人因地域等限制增加的成本, 同时在很大程度上加速了土地的流转, 降低了土地交易成本。 (3) 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减少纠纷。在传统的挂牌出让活动中, 大多数竞买者在10天的挂牌期中采取观望态度, 不报价, 而是集中在挂牌截至前几分钟要求报价, 造成场面无序而混乱, 并且极易引发纠纷。网上交易以系统自动记录的服务器时间为准, 竞价限定时间一到, 系统就会自动确认最新报价。如有竞价, 系统会自动进入竞价过程, 报价由竞买人独立自行操作, 竞价时段由系统精确控制, 彻底避免纠纷的产生。 (4) 有利于防止土地交易过程中竞买人私下串通行为的产生。在传统的招拍挂出让过程中, 由于竞买人可以见面, 可能会私下串通, 干扰正常的土地交易, 不仅违反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而且会造成国有土地资产的流失。通过网上交易系统竞买土地, 竞买人只能看到土地报价信息, 无法得知其他竞买人的任何信息, 更不可能相互串通, 确保了土地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 实现政府土地收益的最大化, 并有效防止土地交易过程中商业贿赂的产生。 (5) 有利于从源头上杜绝腐败滋生的土壤。网上交易系统只有竞买人方可进入, 土地交易市场工作人员及其他人员均无法在交易时段进入该系统, 更不可能影响交易过程, 因此, 可以从源头上杜绝腐败的产生。2006年8月9日第一次网上交易成功后, 受到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 被媒体称为“看不见的较量”、“不见硝烟的战场”。到目前, 全国已有多个省、市、区都来我市考察学习了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 并开展此项工作。2011年, 国土资源部《关于坚持和完善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的意见》 (国土资发[2011]63号) 文件明确提出“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涉及的出让公告、出让文件、竞买人资格、成交结果等, 都应在部门户网站和各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网上公开发布。积极推行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方式……”。我市也被国土资源部誉为“襄阳模式”, 实行网上交易的“老红军”。
2011年截至到目前, 我中心共发布经营性用地出让公告21期, 共成交28宗土地, 其中挂牌成交25宗, 拍卖成交2宗, 招标成交1宗, 成交总面积72.12万㎡, 成交总额为206915.415万元;组织挂牌出让工业项目用地37次, 挂牌工业用地68宗, 面积401.96万㎡, 成交额170962.17万元。
通过几年的网上交易实践, 我们深入认识到网上交易真正体现了土地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 而且减轻了我们自身大量的工作量, 同时也从源头上杜绝了腐败滋生的土壤。
3 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取得的主要成效
近年来, 我中心通过长期不断的自我警示和廉政教育已在中心形成了人人参与廉政风险防控的良好局面。自2006年以来, 中心通过“深入查找、积极预防、有效控制”三项主题活动, 共排查出个人廉政风险7条, 制订防范措施5条;单位廉政风险9条, 制订防范措施6条。根据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共制订了防控措施10条, 实现了只有领导参与到人人都参与的局面。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廉政风险理念深入人心, 提升了人人受益的思想认识。通过排查廉政风险, 使中心全体员工廉政勤政意识显著提高, 一心一意在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服务上下功夫, 在提高工作效率上做文章, 千方百计精简办事程序, 特别是工业项目用地招拍挂出让, 只要到中心的工业用地出让报件, 一个小时都不耽搁, 分三个小组分别上网录入资料, 发布公告, 对竞买人在网上错误操作, 不能报名报价的, 我们设有专人解疑释惑或者亲自到公司指导报价等。
二是廉政风险防控的目的人人明确。廉政为了勤政, 全中心员工形成了钻研业务、学习业务的浓厚氛围。为满足广大客户的要求, 中心将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土地招拍挂出让信息全部公开, 便于企业查询, 接受社会监督。中心要求每一个同志经办的业务报件必须做到“限时办结、首问负责、全程跟踪”, 接待办事人员要“热情周到、认真解答、帮助查询”。通过廉政勤政教育, 在中心开展了“假如我是用户”的身份换位体验。现在中心全体员工为人民服务的素质不断提高, 单位形象大大提升。
8.注重制度创新 狠抓政策落实 篇八
实施城乡交流,助力乡村教师能力提升。城乡教师援助工程是宜昌市着眼乡村教育现实和城乡教育均衡发展,通过结对帮扶、名师带徒、定期支教、对口交流、巡回讲学、挂职学习等多种形式,从2009年开始实施,在城镇学校与农村薄弱学校之间开展的帮扶活动。2012年,宜昌市启动新一轮援助行动。3年来,全市参与城乡教师援助工程的学校达380余所,支教和挂职教师3809人,其中县级以上骨干教师838人;组织市、县两级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8897人带徒12799人,开展活动15849次;组织2587名本市教学专家开展近700个专题的“订单式”点题培训;组织省、市级名师及学科带头人1546人到农村学校巡回讲学1023场次,参训教师26825人次。2015年,在《省编办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实施意见》下发后,借助实施城乡教师援助工程的有效经验和扎实基础,宜昌市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辖区内14个县(市、区)全部发文并制定了工作方案。2015年,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总数为1647人,交流比例达到13.9%。如火如荼的城乡教师援助活动,架起城乡学校之间联谊交流的桥梁,在双方互助共进的同时,有效缓解了乡村教师队伍学科不配套、年龄结构老化等难题,农村学校师资力量薄弱的现状得到明显改观。
创新评价机制,增强乡村教师职业荣誉感。在教师职务职称评审和荣誉评选方面,宜昌市注重向乡村教师倾斜,努力增强乡村教师的职业荣誉感。一是创新教师职务职称评审政策。在教师职务职称量化评审中,将“乡镇工作经历”纳入评审范围,并将评审细则中该条款的分值确定到8分(满分为100分)。该政策的实施使县镇教师在高级教师职称评审中的通过率达到85%~95%,明显高于城区教师65%~75%的通过率。二是开展“宜昌园丁奖”评选。“宜昌园丁奖”评选向乡村教师倾斜,明确规定各县(市、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推荐总数不得低于指标总数的70%。在首届“宜昌园丁奖”获得者中,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达63人,占义务教育获奖教师数的84%。三是落实省特级教师评审向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倾斜的政策。认真落实“设立专项指标向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倾斜”的政策。2014年,在省第九批特级教师评选中,通过严格的量化评审,向省推荐上报9名农村义务教育教师,9名教师全部通过省评审,通过率为100%。四是制定宜昌市中小学教师专业荣誉制度。在“宜昌名师”“宜昌杰出校长”“宜昌市学科带头人”“宜昌市明星班主任”“宜昌市优秀教育管理者”等各层级教师专业荣誉评选时,明确规定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的推荐比例。2016年,在评选出的新一届“宜昌名师”中,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达80人,占义务教育获奖教师数的49%。
强化教师培训,提升乡村教师专业素质。加强教师职后培养培训,是提升教师队伍素质的基本手段。近几年来,宜昌市始终将培训工作摆在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位置,力求通过培训有效提升乡村教师专业素质,保障乡村教育发展。一是设置专项培训项目,重点提升薄弱领域(学科)乡村教师素质。实施乡镇(街办)中心幼儿园骨干教师、园长市级培训项目,从全市所有乡镇(街办)中心幼儿园中选拔一批优秀教师和园长作为培训对象,每年分别以50人组成建制班级,采取问题引领、自主学习、理论培训、实践研究等方式,培养一批覆盖全市所有乡镇(街办)的幼儿园骨干教师和园长,有效提升乡镇幼儿园教育及管理水平。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艺术教育种子教师培训项目,从全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中选拔一批音乐、美术教师作为培训对象,以每期60人为培训规模,通过集中理论学习和实践操练等形式,培养一批农村学校艺术教育种子教师,全面提升农村学校艺术教学水平。二是统筹市县两级教师培训工作,确保乡村教师培训权利和机会。三是构建中小学校本研修工作机制。按照“面向全员、整体推进,区域协作、资源共享,以校为本、突出特色,聚焦课堂、注重实效”的原则,统筹规划,统一部署,整体推进包括所有乡村学校的中小学校本研修工作,引导乡村教师立足教育教学实践,从实际出发、从问题出发、从教师专业发展需求出发,通过教师以校为本的合作、研究和培训,整体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
落实补充机制,充实乡村教师新鲜血液。补充乡村教师力量,稳定乡村教师规模,是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一是乡村教师配备数量充足。截至目前,全市农村县市师生比,小学学段为1:12.6,初中学段为1:7.8,远超国家规定的相应学段教师编制标准,乡村教师配备数量充足。二是做好农村县市乡村教师招录工作。在教师总量超编的情况下,近两年,农村县市新招录的乡村教师达400余人。三是认真配合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机制教师统招工作,2012-2015年核定宜昌市新机制教师岗位数为1932人,目前在岗总人数为1506人。新招录的教师,充实了农村学校教师队伍,也极大改善了农村学校教师队伍的年龄结构和学科结构,为农村学校发展带来了生机和活力。
切实关心乡村教师生活,推进乡村教师队伍管理改革。2016年4月,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出台了一系列顺应队伍建设需要、切合乡村教师实际的政策措施。根据乡村教师在岗位设置、职称评定等方面的诉求,以及文化生活缺乏、健康状况不佳的实际,文件明确规定,“乡村教师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职数单列下达、适当倾斜,制定符合乡村教师特点的评价标准”“对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在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10年、能较好完成教学工作任务、且目前仍在教学岗位工作,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教师可直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各县(市、区)政府应每年组织乡村教师进行1次体检,体检所需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每个乡镇结合实际建设1所乡村教师文体活动中心,健全教师心理健康教育机构,为乡村教师身心健康提供服务”。为合理、充分使用教师编制,有效保障农村学校后勤安保等工作需要,文件要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妥善解决农村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校医、炊事员、保安等后勤教辅人员配备问题”。为促进城乡教师资源配置均衡,鼓励地方实行“幼儿教育县域一体化、小学教育乡镇一体化、联镇学区化等学校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推进乡村教师队伍管理改革。
9.规章制度落实办法 篇九
一、检查考核内容
检查考核内容主要包括:重大动物疫病免疫与监测、检疫与防疫监督、w、d免疫注射费落实情况、动物疫情报告及动物防疫网络化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二、检查考核的组织形式和范围
(一)检查组人员安排
省防治重大动物疫病
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本次检查考核的组织工作。省防指办抽调有关单位负责人任组长,省防指办及各市防指办抽调人员(每市选派熟悉动物防疫和检疫监督工作的负责人各1人),组成13个检查组,每组负责1个市的检查考核工作。
(二)检查范围
每市随机抽查2个县(市、区),每县随机抽查2个乡(镇),苏南每乡随机抽查10个畜禽饲养户,苏中、苏北每乡随机抽查15个畜禽饲养户。被查饲养户中猪、牛、羊有者必查。每乡查规模猪场至少2个,规模牛、羊场至少各一个(可就近扩大检查地范围),蛋鸡饲养场(户)4个,每县查定点屠宰场1个,被查县(市、区)有路检站的必查。规模饲养场指猪存栏20头以上,牛、羊存栏10头以上,蛋禽存栏500羽以上。
三、检查考核工作程序
(一)询问,查阅有关资料。
(二)实地检查考核。除到户到场检查实际防疫工作情况外,每乡镇采集规模养猪户血样8头份(2户)、散养猪户血样6头份(3户),牛血样2头份,羊血样4头份(2户),规模蛋鸡养殖户鸡血样20份(4户),查验免疫实际效果。被查乡(镇)血样采集困难时,可就近扩大采样所在地范围。
(三)考核评分,汇总考核结果,提出建议,并与被检查考核的市、县动防指负责同志就检查情况交换意见(具体考核分数不直接与被查市交换)。
(四)考核组完成考核总结报告。内容包括考核结果、主要业绩和经验、存在问题和建议等,并附上各项考核评分表,考核组成员分别签字后报省动防指办(各检查组必须清晰填写考核评分表,扣分项必须在备注中注明扣分原由)。
四、评分办法
依据《2004年度全省动物防疫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检查考核评分标准》执行。具体记分方法:
市总分=市级工作得分+县均分(2县得分之和/2)
县总分=县级工作得分+乡均分(2乡得分之和/2)
五、有关评分说明
1.养殖场(户)选择:根据基层防疫人员免疫记录随机选择养殖场(户),按照“免疫密度打分记录表”逐项检查;
2.w二免认定:(1)有双耳标(应为本省编号)、免疫证和免疫档案记录详实;(2)或者有当地耳标,免疫证和免疫档案二次免疫记录详实。此外参考该防疫员的总领用苗量与其免疫档案所登记的实际用苗量是否基本相符(扣除报废w苗量后至少每头猪、羊平均3毫升以上、每头牛平均5毫升以上),严重不符者,不予认定。
3.采样要求和免疫效果判定:详细填写采样登记表,所采血样号与登记表编号一致。天气寒冷,要求采样后立即将血样放入保温箱(热源)3-4小时,然后放4-20℃环境中,切勿摇振,以防溶血。猪(牛、羊)血样每份至少3-4毫升;鸡血样每份至少2-3毫升;猪(牛、羊)血清抗体效价大于或等于25为合格,鸡血清抗体效价大于或等于24为合格。采样数量不足视同不合格样品扣分。所采血样统一使用省畜牧兽医总站提供样品包,由组长当场加锁保存。
4.任务完成情况:重点查w、d、猪瘟、新城疫4个病,查监测记录,完成任务且与监测记录样品数量相符得满分。禽流感根据“苏牧[2008]
11、44号”文件下达的监测任务,每个县至少开展3次高致病性禽流感监测工作,每次至少监测90份;每个市全年至少开展3次高致病性禽流感监测工作,每次至少监测120份。w、猪瘟、新城疫等疫病的监测任务参照“苏总医[2008]13号”文件附表3所下达数量的实际完成情况打分。
5.原始采样、监测记录规范:原始采样记录应包括采样日期、地点、数量、品种、目的及采样人签名等;监测记录应包括检测日期、项目、数量、结果以及诊断液的来源、批号、生产厂名及检测人员签名等。
6.监测报告:应包括检测项目、依据、结果、报告编号、报告日期、编制人、审核人、签发人等。
7.w、d、布病、结核等疫病全年工作总结报告:w、d按监测方案要求,按时上报监测结果及分析,其它疫病监测有全年工作总结。根据报告时间、质量综合评分。
8.w、d免疫注射费落实到位:是指各级地方财政所拨w、d免疫注射费已经真正拨付到基层动物防疫组织,并已按规定实际发放到防疫人员手上的经费数额,需有拨款凭据或相关下拨资金的文件。(全部或部分落实防疫人员工资的,视为全部或部分解决)。
9.被查县(市、区)的抽取:13号
上午由本市检查组人员随机抽取2个县(市、区)。
10.被查乡(镇)的抽取:由省防指办事先抽取二个号(1-30号),用总站信封密封后由检查组组长抽取二个信封,并在到达被查县实施检查前打开,按照该县畜牧生产报表所列乡镇次序确定被查乡镇,最后如所抽二个乡镇的畜禽饲养量为全县后二位时,可由检查组前移2个号重新确定所抽乡镇。
六、检查考核纪律
(一)认真仔细,坚持原则,实事求是,确保考核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真实有效地反映各地的工作情况。
10.规章制度落实办法 篇十
中共牛棚镇纪纪律检查委员会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实施办法》的通知
镇直各单位、各工委、村:
为认真贯彻落实威宁县委《工作规划实施办法》,扎实推进牛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吃透精神实质。把学习《工作规划实施办法》纳入镇直各单位理论学习的学习内容,党委政府在8月份安排一次专题学习。举办一次专题报告会,适时召开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实施办法》推进会议,组织对各单位学习和贯彻落实工作作动员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将学习《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列入各级干部培训的教学计划,采取多种方式,认真组织全市党员干部特别是副局级以上
领导干部系统学习《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实施办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继续坚持由市委书记任组长,一名市委副书记和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实施办法》领导小组。各级党委把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实施办法》纳入本单位、本部门总体工作规划,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各项任务的落实。各部门按照职责、任务及要求抓好工作落实。纪委积极协助党委抓好《工作规划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把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明确各项任务的牵头部门和协办部门,并履行好督促检查职责。
三是结合牛棚实际,细化分解任务。纪委在认真总结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经验基础上,结合实际,注重实效,尽快出台我市贯彻《工作规划实施办法》的工作意见和配套制度,修订完善我市惩防体系建设的总体布局,分解任务,突出重点,科学分工,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着手开发建立健全惩防体系管理软件,做好惩防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计划制定、组织实施、成效评估等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和工作实效。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把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实施办法》情况列入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范围,作为工作实绩评定和干部奖惩的重要内容。纪委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特别是加强对重点部门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实施办法》情况的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明确检查重点,重点检查各地区各部门是否把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实施办法》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是否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相应的公开、透明、科学的督查机制、评估机制、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对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实施办法》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不抓不管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注意总结经验,注意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加以宣传推广,同时注意吸收群众共同参与绩效考核,通过民主评议、行风评议、听证质询等多种形式,不断拓宽群众参与渠道,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中共牛棚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1年7月18日
11.铁路技术规章的管理和落实研究 篇十一
关键词:铁路;技术规章;管理;落实
1、概述
铁路技术规章规定了铁路相关部门从事运输生产时,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工作方法、作业程序和相互关系,确定了铁路运输设备在设计新建、保养维修、验收交接和使用管理方面的基本要求和标准;明确了铁路工作人员的主要职责和必备的基本条件。在当今铁路发展迅猛的时代,技术规章在保障铁路运输安全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铁路具备高度集中、半军事化管理、各结合部工作环节紧密联系和协同动作的特点,出现任何差错就可能导致一系列严重后果的发生,因此技术规章的制定要求是严谨的,技术规章的管理是严肃的。目前,铁路技术规章在管理和落实上存在着诸多问题,需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加强铁路技术规章的管理和落实的研究,强化创新意识,进一步探索技术规章管理的实效性。
2、铁路技术规章管理和落实的现状及问题
2.1 技术规章细则制定不完善
铁路技术规章分为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局和基层站段3个管理层面,根据《济南铁路局铁路技术规章制度管理细则》的要求,“下级技术规章必须服从上级技术规章,同一层面专业技术规章必须服从基本技术规章,专业技术规章之间必须协调一致,不得互相抵触”。在功能上根据各自地域及角度问题有相对应的细则部署,而必然的在总体照顾大局,局部分析不到位的情况下,会导致下级技术规章在管理和实施过程中因为条例的不全面而出现违章操作的缺口,从而在管理和落实中出现不到位的情况。
2.2技术规章日常管理不到位
主要体现在:一是单位在职位上设定不到位,在具体的职能体系上造成监管缺失、分工不明的现象;二是技术规章管理人员主观意识上的欠缺,对规章管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造成规章管理不规范;三是在具体的规章拟定中没有具体的管理办法,不符合规章管理的要求规范;四是规章制度的更新和清理不及时,随着新技术、新装备的大量投入使用,以及运输组织方式和列车密度的不断调整,有些规章制度已经过时,但没有得到及时清理,少数路局、站段以电报的形式代替发文,技术规章没有及时清理废止。
2.3职工业务素质跟不上
铁路工作在过去可以称得上是“铁饭碗”,而随着目前铁路建设的不断发展,一大批新技术、新方式不断引入到铁路系统中,使得一部分铁路职工业务能力跟不上铁路快速发展的步伐,一是因为综合素质不高,业务基础薄弱,新兴知识接受能力较差;二是铁路职工老龄化较为严重,一批老职工从事某些工作心有余而力不足;三是铁路部分单位对技术培训落实不到位。以上原因造成了职工在技术上的掌握和操作出现错误或失误,直接阻碍了技术规章管理和落实的执行。
2.4日常的检查监督不到位
一是技术规章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不全面,造成日常检查监督力度不够,部分单位配备的技术规章管理人员并不是业务比较强的,缺乏现场工作经验,更不能对各专业业务知识做到全面了解,甚至熟知,导致无法对技术规章的协调性、是否切合实际进行审查;技术规章管理人员专一性不强,部分单位配备的技术规章管理人员还负责着大量其他工作,对技术规章管理工作有时精力分散,顾此失彼;二是检查监督规定标准不规范,使整个技术在实施方面会出现失误或错误,而延伸了工程的期限,浪费了很多时间和人力资源,这在其规章管理和落实方面也带来了困难;三是缺少信息反馈沟通机制,对于现场落实技术规章方面存在的问题,缺少反馈的途径,没有专门的部门来负责协调沟通,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造成上下不统一。
3、对策建议
3.1铁路技术规章的制订必须有法可依,扎实有效
根据相关规定和法律制定,技术规章应具备效力和约束力,而不是简单的文字规定。技术规章的制定应做到统一规范,科学严密,从理论到实践,确保制定的规章能够落实到各处,落实到每个职工,落实到每项环节。对需要修订的规章,应由专人深入一线和作业现场掌握第一手材料,并组织论证会,对规章修订的必要性和修订内容的准确性进行专题论证。同时,在规章下发前,应认真征求现场职工和有关基层单位的意见,确保规章制度与路局、总公司相关规定相一致,与现实操作的需求相匹配。
3.2对规章进行有效的更新和维护
技术规章实施动态管理,通过网络发布的形式在每年进行及时的更新和修改,设置对应栏目以供在职领导和职工查阅使用。规章中的条例不符合情况的及时进行讨论更新,不设空架,不摆空谈,把约束落在实处,以防止错误和可避免失误的发生。同时,借助先进的信息化手段,建立健全技术规章管理系统,便于管理人员和职工随用随查。
3.3加强技术规章目录的管理
随着铁路科技的不断投入使用,一些老的技术已被新兴的技术所取代,同时新的技术规章需要同步修订、修改完善。新的技术规章对应新的目录,目录更新不及时必将会给技术规章查询工作带来被动,不便于技术规章的管理。因此,要求技术规章管理人员及时更新技术规章目录,便于技术规章管理整体工作有序可控。
3.4 强化技术规章管理人员业务素质
加强各层技术规章管理人员的管理,建立技术规章管理人员准入制度,要求应具备丰富的现场实践经验和理论知识等相关资质,并通过路局统一培训,考试合格颁发相应证件。同时在车间、工区一线选拔熟悉现场、技术全面的职工,做好技术规章管理人员储备工作;专业科室要按照分工指定技术规章管理人员,应由主管各专业的资深工程师负责修订、编写相关技术规章工作,并且作为协调人,统筹技术规章的审核、发文工作,确保技术规章既符合现场实际,又能消除各专业间结合部问题。
3.5对技术规章的制定采用签名制度
技术规章在制定过程中每一步都有专人负责,分工明确,做到层层监督、环环相扣,加大技术规章制定的审核力度,每一层审核负责人审核后签字确认,切实落实责任、留存轨迹,增强技术规章发文的严肃性。
3.6加强技术规章落实情况的检查监督
加强技术规章落实情况的检查监管一方面可以随时解决技术规章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另一方面也可以有效的避免或减少失误和错误的发生。各单位技术规章管理小组要加强技术规章落实情况的检查,尤其是对于刚发布的技术规章落实情况要进行跟踪式检查调研,对落实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及与实际现场操作相违背的项点要及时修订完善。
3.7加强对铁路技术规章的宣传和贯彻
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技术规章的宣传和贯彻,使职工能够深入的学习和执行相应的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让职工在思想根源上杜绝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的现象,使职工自觉遵章作业的同时精于铁路技术研究,踊跃创新,让铁路事业更好地服务于国民。
4、结语
铁路运输对于国家的经济发展和国民的出行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铁路技术规章的管理和落实对于整个铁路的运营来说是重中之重,是铁路运输安全稳定的基本保障。铁路技术规章具备约束性和规范性,指引各层级铁路单位及职工去规范自己的作业准则及作业规范,因此做好铁路技术规章的管理和落实研究工作对于我国铁路运输的运营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中国铁路总公司.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M]. 北京:中国铁道出版社,2014.
12.规章制度落实办法 篇十二
日前, 天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社局出台新政策, 对中介机构帮助天津市用人单位引进符合人才绿卡“A卡”条件的各类高层次人才, 给予2~20万元资金支持。
天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社局在出台此项政策的同时, 将《天津市引进高层次人才2015年计划》一并提供给各有关中介机构, 以便其对照用人单位需要, 有针对性地开展引才活动, 为天津市多引人才、引高层次人才。为便于工作开展, 该市人社局在本局官网 (http://www.tj.lss.gov.cn/) 发布有关政策、申报流程和审批结果, 并进行公示。
13.规章制度落实办法 篇十三
为确保项目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达到责任明确,责任落实到人,考核到人,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项目安全管理目标
制定年、月达标计划,并将目标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到人,考核到人,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1、杜绝死亡事故及重伤事故,年轻伤事故频率少于3‰;
2、确保每月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检查达优良标准;
3、确保实现市级文明工地。
二、考核细则
1、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11)的各项评分
表,对各分项责任人进行打分考核。当分项检查评分表得分在70分以下时为不合格,70分(含70分)到80分为合格,80分及其以上者为优良。
2、各分项检查评分表通过汇总得出的结果用来评价项目
经理安全目标责任落实情况,因为项目经理对项目的安全生产总负责,是第一责任人,各级管理人员目标责任落实的好坏,直接体现了项目经理安全管理的业绩。
3、评分表采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11)中的相关表格。
4、评分方法参见《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11)
中的相关内容。
三、奖惩办法
1、达优良等级的奖100~300元;
14.规章制度落实办法 篇十四
建主业意识 真正管在位上严到份上
2015-09-16 00:26:28 来源: 华龙网-重庆日报 重庆日报讯(记者 罗静雯)9月14日,市委正式印发《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强化党建主业意识,把握管党治党要求,主动担责、认真履责、扎实尽责,真正管在位上、严到份上。《实施办法》全面贯彻总书记从严治党一系列重要思想,充分体现了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最新要求。全文共7900余字,分为总体要求、责任内容、责任追究和保障措施4个部分。责任主体涵盖了党委(党组)班子,以及党委(党组)书记、分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做到人人有责任;责任内容涵盖了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等各个方面,做到重要责任不漏项。
在对中央和市委近年下发的党建工作有关文件和制度规定进行全面梳理的基础上,《实施办法》对党委(党组)班子及其成员的责任内容分别作了明确。其中,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进行了重点突出和细化,提出了15条具体责任。对党委(党组)书记,侧重从书记在班子中的关键地位和带头作用出发,提出了4条具体责任。对党委(党组)分管领导,侧重从分管领导分兵把口、切实履职的角度,提出了3条具体责任。对班子其他成员,也提出了2条具体责任。
15.规章制度落实办法 篇十五
制度不落实是多种主客观因素交织的结果, 其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学习制度走过场。
有的单位虽然也制订了相应的学习制度, 但对职工的教育引导不够, 职工对制度约束的重要性以及违反规章制度可能带来的风险认识不足, 因此缺乏学习制度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有的单位组织制度学习与业务工作实际结合不够紧密, 针对性不强, 重点不突出, 为学而学, 导致职工对制度学习失去兴趣, 消极应付, 淡化了学习效果。有的单位虽然也组织开展了制度学习测试, 但基本上人人过关, 皆大欢喜, 久而久之, 使考试失去了对制度学习应有的促进作用。
(二) 监督检查不认真。
一是体制和机制的原因导致了一种不对称现象, 即对下级单位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力度较大, 抓同级监督则放不开手脚。在同级监督中奉行好人主义, 对问题熟视无睹, 轻描淡写。二是监督检查的深度不够。有的检查明显流于形式, 对关键环节把握不准, 找不出存在的风险隐患。对整改落实情况缺乏必要的跟踪和监督, 查而不纠, 导致一些问题长期得不到纠正。三是各监督主体自成体系, 监督合力不强。在规范各监督主体的监督行为、增强各监督主体间的互动方面存在不足。
(三) 考核评价欠完善。
对制度落实的有效性, 还没有建立起一套比较科学的考核测评指标体系。考评方式单一, 内容比较模糊, 考核评价偏重于定性, 结果比较模糊。考评就事论事, 不敢大胆揭短, 不剖析问题的根源和实质, 不明确制度落实不力的责任所在。考评机制的缺失, 使制度不落实的问题难于得到及时有效的纠正。
(四) 问责追究不到位。
在构建制度落实体系中, 问责追究始终处于弱势地位。多数制度文本中只规定如何做, 对不这样做则没有明确的说法, 使制度的制约作用大打折扣。有的制度虽然规定了一些罚则, 但具体的处罚尺度弹性过大, 实践中难于操作。有的制订处罚规定虽然很严, 但一旦涉及到具体的人和事就心慈手软, 对违规行为不敢动真格, 处罚偏轻, 导致屡查屡犯成为一种顽症。
二、构建制度落实长效机制的四点建议
构建长效机制是制度建设的基本要求, 是开展抓学习抓落实活动始终追求的目标。当前, 要着力从四个方面抓好长效机制建设。
(一) 构建制度学习引导促进机制。
一是要建立导学制度。把制度学习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 列出需要重点学习掌握的制度目录清单。在个人自学的基础上, 每周坚持用半天左右时间集体学习讨论相关制度规程, 并结合实际操作中的问题和案例进行讲评, 增强制度学习的效果。二是要建立考学制度。以应知应会制度条款为素材, 建立全行性和分专业的制度试题库并适时更新, 经常开展随机性抽考。考试对象上至行领导, 下至一般员工, 内容和深度可以各有侧重, 但谁也不能例外。三是要建立督学制度。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 分管领导对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对员工制度学习情况适时进行检查, 同时依托办公室、纪检、内审部门组建制度学习督查组, 定期对各部门制度学习情况进行督查, 防止制度学习流于形式。
(二) 构建制度责任主体落实机制。
要把制度落实的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行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各业务岗位, 清晰界定各个责任主体在制度落实中的职责定位、具体任务、权属关系和主次划分, 防止责任的虚化。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必须上下一致, 不能搞双重标准, 不论任何人、任何部门, 都不能游离于制度的约束之外。要求下属执行的, 领导干部要率先执行;要求下级部门做到的, 上级部门必须首先做到。
(三) 构建制度落实监督检查机制。
全面、有效的监督是制度落实的必要保证。一是要加大同级监督的力度。完善同级监督制度, 合理划分纪检监察、内审、事后监督、法律事务等部门的监督分工, 从不同的侧面抓好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要提高监督检查的深度。完善监督检查责任制和监督质量评估机制, 解决好查得不准、查得不透、查而不纠等问题。三是有机整合履职审计、执法监察、事后监督、业务检查等多种监督方式, 做到既各有侧重, 又共享监督资源, 避免重复检查, 提高监督检查的效果。
(四) 构建制度落实问责追究机制。
制度不是万能的。对于制度落实不力、制度约束失效的, 唯有进行严格的问责追究, 才能维护制度的权威性。一是作为规章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 必须制订相应的罚则, 对违反规章制度行为的认定、量纪处罚的具体尺度进行准确的表述, 增强问责追究的可操作性。二是在具体的执行中, 要敢于碰硬, 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不管涉及到什么人, 不论是否造成损失, 都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不能搞所谓“对事不对人”, 下不为例。三要建立对问责追究的再监督和纠偏机制。对量纪偏轻, 甚至以罚代纪, 包庇纵容的, 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职能部门的责任。畅通申诉救济渠道, 对受追究者的合理诉求, 给予高度重视, 及时组织复查复议, 纠正问责追究中的偏差。
摘要:近年来, 基层央行把制度建设作为长期工作来抓, 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抓学习抓落实的活动, 取得了良好效果。但是, 有章不循、违章操作的问题仍然存在, 在少数单位和部门甚至是屡查屡犯的老大难问题。在实际工作中, 探索构建制度学习引导促进机制、制度责任主体落实机制、制度落实监督检查机制和制度落实问责追究机制, 是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16.规章制度落实办法 篇十六
[关键词]法规制度;制度执行力;反腐倡廉
执行力是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精神的体现,决定着反腐倡廉预期目标的达成。因此,提高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对我党贯彻落实反腐倡廉工作有着重要的作用,如何提升制度执行力更是成为当前政府部门探究的重点。
一、提高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的意义
1.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奠定基础
长期以来,反腐倡廉制度的制定不仅是我党、中纪委多次会议的核心思想,更是我国长期反腐工作的规律认识和总结。但是,如果仅仅有制度的监督而没有执行力的保障,反腐倡廉建设无异于纸上谈兵。同时,没有制度的执行过程,就不能检验和发现制度中的瑕疵,不利于制度的改进和完善。因此,国家在贯彻落实反腐倡廉工作的同时,也要以建设工作中的问题为基础,提高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力。
2.提高反腐倡廉工作成效
从本质上来说,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力是检测反腐倡廉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准之一,它直接决定了反腐倡廉建设的最终成效。全面加强其执行力,不仅有利于提高其工作成效,亦有助于降低腐败的风险。
3.促进反腐倡廉走上科学化的轨道
近年来,随着我国科学化水平的不断提升,反腐倡廉的科学化建设也取得了巨大的成果。但是反腐倡廉建设又必须依赖于执行力的提升。因此,我党提高制度执行力,有利于促进反腐倡廉的科学化建设,保障反腐倡廉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使反腐倡廉建设真正走上科学化的道路。
二、提高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的有效路径
1.加强法规制度建设
为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增强反腐倡廉工作成效,我党必须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具体措施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要做好顶层设计。反腐顶层设计是建设科学合理的反腐倡廉制度的重要前提,因此,我党必须立足全局,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思想,不断深入基层调研,同时用科学有效的方法解决机关单位中出现的问题。
二是要健全反腐倡廉配套法规。立法是反腐倡廉走向规范化的必由之路,也是我国反腐倡廉建设的根本方向。因此,我党要积极健全反腐倡廉配套法规,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要结合机关单位的属地特点和所在系统,明确规定权责体系、执行内容和负责部门,防止工作懈怠、互相推诿的现象产生。
三是要加强制度的管理和创新。我党一方面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保持党内工作基本原则和方针政策的不动摇,使反腐倡廉制度维持长久、持续的效力。另一方面,我党要完善反腐制度的动态管理,根据我国实际情况,不断修改和完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针对已经无法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法规制度,党内要当机立断,修订或废除不合时宜的法规条例,从而确保制度的针对性、实效性和科学性。同时,对于随着形势发展而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国家要积极研究并出台新的制度法规,避免出现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
2.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理论研究
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是反腐倡廉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加强党政执行力建设的必要前提,其要求我党要做到以下两点:
一是加强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我党要积极结合机关单位的实际情况,健全教育制度,同时落实教育任务,创新教育形式,从而达到提高反腐倡廉教育水平,夯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的目的。另外,我党要坚持按需施教的原则,不仅要面向领导干部,同时要抓好重要岗位党员干部的教育,在教育中融合实例,向这些干部传达因贪污腐败而落马的干部的事后悔过情节,使反腐倡廉教育更为深入人心,增强教育效果。
二是要加强反腐倡廉理论研究。我党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理论指导,坚持统筹规划,将反腐倡廉理论研究纳入党政思想建设的长效机制中,并贯彻落实到反腐体系的每个环节。同时,要充分利用廉政机构以及高校的学科与人才优势,积极开展反腐倡廉新问题的研究,从而形成能够为反腐工作提供智力支撑并指导反腐工作的新体系。
三是要坚持教育方法的创新。我党要不断探索教育规律,丰富教育素材,这样才能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科学化水平,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力度,從而使反腐倡廉教育工作更加充满生机和活力。
3.改进反腐倡廉体制机制
改进反腐倡廉体制机制,才能有效避免机关单位工作中出现的贪污腐败问题,这就要求我党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要改进监督检查机制。国家要形成有过必究的常态化监督管理手段,构建更为广阔的监督平台,提高群众的监督意识和监督热情,拓展检查渠道,进一步提升监督检查机制的有效性。同时纪检部门要加强明察暗访,深入基层,与群众进行深入密切的交流,对敢于顶风作案的干部和单位一律严格的查处,切实改善机关单位的工作作风。
二是要建立科学民主决策长效机制。我党要坚持“四风建设”和“八项规定”的常态化管理,坚持通过民主程序决策重大事项,保证每一个决策层的成员都有平等的话语权。另外,针对重大事项,包括重要干部的任免、重大项目的建设安排和大笔金额的使用等,都要经过领导层的充分讨论和专家的认可后才能作出决策。同时,在决策过程中,我党要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并且倾听少数提出反对意见的人的看法,做到均衡决策。
三是要建立责任追查长效机制。在反腐倡廉工作中,我党要坚持“零容忍”的原则,坚决杜绝领导干部在工作中出现的贪污腐败行为。同时,加强责任追究力度,对有贪污腐败行为的干部进行严肃的处理,给其他领导干部起到警示的作用,这样有利于培养领导干部干练的工作作风,营造良好的机关工作氛围。
结论
总而言之,提高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力是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成效的重要保障,更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基础。因此,我党必须从顶层设计出发,适应新时期社会的发展变化,制定完善的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同时,要坚持信息公开,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真正贯彻落实反腐倡廉工作,营造和谐发展良好氛围。
参考文献
[1]王天翔.推进地方政府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途径探讨[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5(16)
[2]孙桂珍.对完善反腐制度的思考[J].经济研究导论,2015(6)
17.规章制度落实办法 篇十七
(2014年8月8日中国共产党庆阳市第三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
为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始终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重要举措,以厘清责任为前提,以健全制度为保障,以责任追究为抓手,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落实主体责任制度体系,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二)目标任务。坚持以“两个责任”标准化建设为载体,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形成认识到位、责任明晰、履职尽责的责任体系;坚持以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为统揽,创新完善体制机制,形成监督有力、制约有效的监督责任落实体系;坚持以完善责任考核追究制度为关键,加强督促检查,形成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的问责追究体系,促进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全面落实。
(三)方式方法。通过明确党委(党组)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的“三个责任”,采取图表式分责、链条式传导、网格式覆盖、倒逼式追责的“四式管理”,突出抓导向、抓整治、抓源头、抓改革、抓表率“五个重点”,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格局。
二、基本职责
明确和细化党委(党组)的集体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建立完善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相互协调、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构建党委(党组)主动担责、主要负责人带头尽责、班子成员有效分责的工作机制。
(一)市、县(区)党委(党组)的集体领导责任
党委(党组)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必须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1.党委(党组)领导班子的责任
(l)严明政治纪律。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是各级党委的首要政治担当,要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办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坚决纠正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的行为,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加大对违反纪律行为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对上级决策部署落实不到位、执行不坚决和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维护政治纪律的严肃性。
(2)统筹谋划部署。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认真贯彻上级部署要求,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通盘考虑、协调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与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对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职责和任务分工,推动责任落实;每年向同级党委全委会报告一次落实主体责任的情况,提请审议监督;每年分别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一次落实主体责任的情况,重要问题及时请示报告。
(3)选好用好干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防止出现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拓宽干部选任视野,防止简单唯分、唯票、唯学历、唯年龄等问题,按照总书记“不简单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论英雄”的要求,构建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加强组织审核把关,严把干部选任动议关、推荐关、考察关、决定关、任职关,严把拟任人选廉政审查关,发现有影响任职的问题坚决不予任用,逐步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强化选人用人监督,健全完善选人用人信息公开、专项检查、重点抽查、责任追究等制度,坚决纠正违规自设机构、超规格超职数配备干部以及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等问题。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建立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制度,对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腐败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带病提拔、突击提拔、违规破格提拔等问题,严格实行责任倒查追究。
(4)强化作风建设。深入推进联村联户、效能风暴和先锋引领行动,坚决整治“四风”突出问题,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健全完善作风建设常态化机制。加大正风肃纪力度,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相关规定精神,精简会议文件,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禁多占办公用房、违规购置使用超标车辆等;严格执行市上关于严明党员干部作风纪律和规范婚丧喜庆事宜的两个《暂行规定》,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办违反党风政风规定的行为,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拓宽联系群众渠道,认真落实和改进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等制度,通过网络交流平台、阳光庆阳热线、开门接访等方式,推动联系群众工作常态化。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深入开展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切实解决教育医疗、征地拆迁、环境保护、涉法涉诉、食品药品安全、惠农政策落实、社会保障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5)坚决惩治腐败。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始终保持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紧盯案件多发频发地区和权力集中的部门、岗位,紧盯国有企业、矿产资源、土地出让、政府采购、工程建设、扶贫开发等领域,紧盯巡视线索、审计线索、信访线索、举报线索,严肃查办贪污贿赂、权钱交易、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及时了解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存在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剖析重大典型案件,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6)规范权力运行。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优化权力职能配置,深化财税、投融资、行政审批、司法体制和公共资源市场化改革,规范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的责任和权力,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行政审批、项目建设、物资采购等具体事务“五个不直接分管”的规定,严格执行《庆阳市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办法》。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建立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推进办事公开、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加强权力行使监督,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实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等制度。坚持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督促领导干部家庭财产、本人婚姻变化及配偶子女从业、移居国(境)外等事项报告常态化。
(7)支持纪委履职。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以深化改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健全反腐败体制机制,完善细化各级反腐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职能,健全完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要求。强化反腐败工作保障,保证纪委(纪检组)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在组织领导、机构设置、力量配备、办案条件、工作经费等方面优先保障。县、乡纪委书记及市、县(区)派驻机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排名列在党委(党组)副书记之后、班子其他成员之前,派驻机构和下级纪委主要负责人的考核以派出纪委和上级纪委为主。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干部培养、交流、使用力度。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转变职能,进一步精简纪检监察机关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推进内设机构改革,优化职能配置,使工作力量向办案和监督倾斜。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分管纪检监察工作以外的其他业务工作。
(8)严格监督考核。每年组织对辖区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及下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以适当方式在党内通报,强化考核结果在干部评优、提拔中的运用,定期听取反腐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和纪检监察机关的汇报,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并给予指导。
(9)健全工作机制。坚持把深化改革与防治腐败有机统一起来,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建立健全“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想腐”的教育机制,从体制、机制上堵塞腐败漏洞。落实各项反腐败工作措施,督促各职能部门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强大合力。
(10)做到表率引领。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要管好班子,认真落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党委(党组)会议事决策规则,明确提出改进作风、加强纪律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不断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要带好队伍,落实拟提任领导干部廉政法规知识考试制度,坚持每年至少开展1次党员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制度,建立健全日常考核评价与目标考核相结合的综合考评体系,建设一支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队伍。要管好自己,模范执行党的纪律,严格遵守作风建设各项规定,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自觉净化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
2.纪委的监督责任
(1)组织协调。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助党委分解任务,提出工作建议,促进任务落实。
(2)纪律检查。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纪律执行情况,严肃查处违反党纪行为。
(3)党内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同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法院、检察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
(4)作风督查。加强对作风建设各项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反规定的行为。
(5)案件查办。严肃查处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下大力气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对腐败问题决不姑息、决不手软。
3.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党委工作部门的责任
按照党委的统一部署,结合各自职能,切实把党委主体责任10项要求融入本部门本系统工作之中,认真抓好落实。组织部门重点抓好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重点岗位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严明组织人事纪律,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卖官买官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宣传部门要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党的宣传教育工作总体部署之中,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防线,形成反腐倡廉的浓厚氛围;统战部门重点抓好引导党外人士发挥监督作用,促进权力正确规范运行,督促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加强廉政建设;政法部门重点抓好执法监督,切实解决政法系统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和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促进公正廉洁高效司法。
4.人大、政府及其部门、政协和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的责任
按照党委的统一部署,结合各自职能,围绕落实严明政治纪律、统筹谋划部署、选好用好干部、强化作风建设、坚决惩治腐败、规范权力运行、支持纪检工作、严格考核监督、健全工作机制、做到表率引领10项主体责任,认真履行抓好各自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人大党组要通过法定方式,重点抓好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确保权力规范行使;政府及其部门党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重点抓好坚持依法行政,健全完善制度,深化政务公开,进一步完善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政协党组重点抓好民主监督,引导政协委员发挥监督作用,促进权力正确规范运行;法院党组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做到廉洁公正审判,严厉惩治腐败,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督促移送党员干部职工被判处刑罚的案件线索;检察院党组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推进公正廉洁高效司法,坚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及时移送党员干部职工立案批捕的案件线索;各人民团体党组织要重点围绕发挥党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和桥梁作用,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
全面承担加强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把主体责任时时放在心上、牢牢扛在肩上、紧紧抓在手上。
l.牵头抓总。及时召集会议传达学xxx中央纪委和上级党委、纪委精神,传达学习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主持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对方向性、全局性工作作出决策部署,对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作出决定安排。
2.统筹协调。既对党委及其工作部门落实主体责任作出安排部署,又对人大、政府及其部门、政协、法院、检察院党组(党委)和各人民团体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提出明确要求,凝聚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调性。
3.组织推动。紧扣作风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等主要任务,谋划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4.监督检查。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班子成员和直接管辖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日常管理、监督约束,定期不定期检查贯彻执行上级党委、纪委和同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采取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等方式,督促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
5.示范带动。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带头管好自己、配偶和子女,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带头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监督。
(三)党委(党组)班子其他成员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
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统筹安排、齐抓共管。
l.主动研判。每季度至少听取1次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每年至少开展2次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专题调研,围绕形势任务研究分析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作出工作安排。
2.承接任务。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委、纪委和所在党委(党组)的决策部署,主动分担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扎实做好组织和主要负责人交办的工作。
3.细化措施。紧密结合分管领域工作实际,细化实化职责分工,排查找准党风廉政风险点,研究制定有效管控、务实管用的措施办法。
4.监督管理。主动了解掌握直接管辖领导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依据执纪执法等部门提供的干部监督情况,及时对相关部门党组织以及有关领导干部进行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督促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5.及时汇报。每半年向党委(党组)和主要负责人汇报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时报告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
(四)基层党组织的责任
1.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班子的集体领导责任
(l)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完善配套制度,按照班子成员、村(社区)党支部、基层站所三个层面进行督查指导落实。
(2)加强对乡村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建立乡镇(街道)、村(社区)干部绩效评价、竞争激励机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增强廉洁履职能力。
(3)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加强对各项涉农资金及农村“三资”管理、移民搬迁、危房改造、低保评定等群众关心问题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
(4)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抓好党务、政务公开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实党政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重点岗位人员轮岗交流等制度,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5)领导和支持纪委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对纪检监察组织在人员、经费、用房、设备等方面充分保障,及时解决办案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严肃查处乡镇(街道)、村(社区)干部违纪违法问题。
2.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的第一责任
(l)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守责任担当,扎根基层,艰苦奋斗,心系群众,形成和谐融洽的干群关系。
(2)对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带头讲廉政党课,定期听取纪委(纪工委)工作情况汇报,解决困难和问题。
(3)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督促健全相关制度规定,加强机关效能和干部作风建设,持之以恒查纠“四风”,确保作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4)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干部职工特别是班子成员以及村(社区)“两委”班子的廉政教育、日常管理和监督约束,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
(5)带头模范遵守执行党的各项纪律,严格执行党委会议事决策规则,严格遵守作风建设各项规定,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当好廉洁从政表率。
3.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班子成员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
(l)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主动承担对所联系的基层站所、行政村(社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责任。
(2)及时听取所联系的基层站所、行政村(社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对于分管范围内出现的苗头性问题认真分析,预先防范。
(3)支持所联系单位、行政村(社区)的党组织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体责任,支持村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发挥好监督责任。
(4)指导基层站所加强行风建设,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4.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的监督责任
(1)根据上级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协助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规划及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并督促落实,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2)加强对本乡镇(街道)干部推荐使用、资金管理、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3)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实际,研究总结本乡镇(街道)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时向党委(党工委)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加强基层廉政文化宣传教育。
(4)对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村(社区)“两委”班子、基层站所负责人执行民主集中制、个人事项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情况进行监督,促进其廉洁履职。
(5)加强对乡镇(街道)、村(社区)党员干部纪律作风各项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四风”等问题,对典型问题公开通报。
5.村(社区)党支部(总支)的责任
(l)重视从农村致富能人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做好村干部的推荐选举工作,防止村组干部家族化、帮派化。
(2)加强对集体资产处置、征地拆迁、涉农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杜绝乱占耕地、强迫流转承包地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3)认真落实党务、村务、事务公开制度,健全完善台账资料,推进基层权力运行公开化、透明化,规范化。
(4)在村支部设专职纪检委员,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切实解决场地、经费、人员、报酬等问题,支持监督组织发挥作用。
(5)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要当好廉洁从政表率,树立良好作风,严格遵守村级零接待制度,管好自己,管好班子成员,杜绝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等问题。
三、主要措施
紧紧围绕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学习议事、责任分解、压力传导、谈话提醒、履职报告、联系群众、督导检查、考核评价、风险防控等机制,为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提供有力保障,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由虚到实、由宽到严、由软到硬的根本转变。
(一)组织领导机制。各级党委(党组)要积极发挥领导、执行、推动的作用,统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建立健全反腐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完善工作规程,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定期分析研判形势,加强对大案要案查办的指导、协调和推动。
(二)学习议事机制。各级党委(党组)要及时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汇报、研究重点工作、解决重大问题,及时作出部署安排,每季度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1次。党委(党组)中心组每年集中学习反腐倡廉建设方面内容不少于2次,主要负责人做专题辅导或讲廉政党课每年不少于1次,(三)责任分解机制。图表分责制度,各级党委(党组)每年年初以图表形式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下一级党委(党组)的责任和履责要求,形成落实主体责任的工作任务明细表。签字背书制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任务逐项逐条靠实到责任主体,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对账销号,确保责任主体任务明确、履责有依、问责有据。
(四)压力传导机制。逐级约谈制度,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约谈1次下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约谈1次下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并根据需要随时进行约谈,了解掌握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情况,并提出相关要求。谈话提醒制度,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科室干部每年至少谈心谈话1次,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对下级党委(党组)新任主要负责人进行任职谈话,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对新任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组织部门负责同志对新任领导干部进行任职谈话,明确提出履行“两个责任”和勤政廉政的要求。
(五)履责报告机制。报告制度,党委(党组)每年年初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上一履行主体责任的情况,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报告履行第一责任的情况,上级党委和纪委根据下级党委(党组)和主要负责人报告情况,有针对性地了解和质询有关问题。专项报告制度,纪委(纪检组)每年向上级纪委报告1次同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的情况,重大情况随时报告。班子其他成员思想、工作、生活上的重要情况和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党委(党组)和主要负责人报告。
(六)联系群众机制。认真贯彻执行《中共庆阳市委常委会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细则》和《庆阳市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工作规定》,坚持下基层调查研究制度,党委(党组)要坚持经常组织班子成员带着问题下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基层真实情况,听取基层意见建议,帮助基层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为基层单位和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坚持联系信访群众制度,各级党委(党组)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信访工作,班子成员认真批阅群众来信,定期接待上访群众,主动下访了解重点信访案件情况,协调解决包案负责的信访疑难问题,推动解决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特别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坚持联系社会各界制度,党委(党组)班子成员要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认真倾听贫困地区群众、国有和非公有制企业、高等院校、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离退休老同志、专家学者、群众团体和新闻媒体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工作。
(七)督导检查机制。党委(党组)要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作为督查重点,实行半年一督查,在全面掌握情况的基础上,以问题为导向从实督导,聚焦重点对象从细督导,及时通报,指出差距,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对落实不力的下级党委(党组)进行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提出严肃批评并进行通报,推动任务落实。
(八)考核评价机制。述廉制度,市纪委每年至少召开2次述廉会议,听取县区和市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述廉报告,并进行民主测评,主要负责人一届任期内至少述廉1次。当年没有向市纪委述廉的县区和市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必须向市委责任制检查考核组进行述廉并接受民主测评;班子其他成员在机关工作总结会上进行述廉并接受民主测评。检查考核制度,党委(党组)每年由班子成员带队,对下级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向下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面对面反馈考核意见,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社会评价制度,改进考评工作,采取群众满意度测评、媒体调查、第三方评价等多种方式,依托庆阳市勤廉度评价系统、政风行风测评等平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民意调查,评价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九)风险防控机制。各级党委(党组)要围绕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监督防控的重要内容,结合各自实际,对“四表一库”实行动态管理,修订完善防控措施,创新风险管理模式和方法,充分运用“制度+科技”手段,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廉政风险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及时预警提醒,保障主体责任落实。
四、责任追究
(一)明确追责情形
党委(党组)及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进行责任倒查追究:
l.发生窝案串案及连续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
2.重复发生严重违反廉洁从政和作风建设有关规定问题的;
3.对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未有效治理的;
4.对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放任纵容、袒护包庇、压案不查或干扰阻挠调查的;
5.对上级党委、纪委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拒不办理的;
6.反腐倡廉制度存在明显漏洞,执纪执法机关提出整改建议仍不进行有效整改的;
7.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8.对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下属失教失管失察导致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
9.对下级党委(党组)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及时纠正、处理或责任追究不力的;
10.对落实民生政策过程中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反响强烈的突出问题治理不力的;
11.其他需要追究责任的情形。
(二)严格失职追责
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实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制度化、程序化和常态化。
l.党委(党组)未正确履行主体责任,情节较轻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进行调整处理。
2.班子成员未正确履行主体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实施责任追究,应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的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班子成员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未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
4.责任追究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三)坚持尽职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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