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石狮市委办公室文件(11篇)
1.中共石狮市委办公室文件 篇一
中共义乌市委文件
市委发〔2010〕5号
关于表彰2009义乌市级文明单位、文明村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机关各单位: 2009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城乡文明程度和公民文明素质不断提高,涌现出了一批文明单位和文明村。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市委、市政府决定命名表彰义乌市公安局办证中心等11家单位为2009市级文明单位,佛堂镇团力村等 23个村为2009义乌市级文明村。
市委、市政府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在成绩和荣誉面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进一步增强前列意识,发挥好示范作用,创出新的业绩。同时,号召全市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学先进、赶先进,为加快国际商贸名城建设而努力奋斗!
附:2009义乌市级文明单位、文明村名单
(此页无正文)
中共义乌市委
义乌市人民政府
2010年2月10日
抄送:市诸领导中共义乌市委办公室2010年2月11日印发
(共印240份)
附:
2009义乌市级文明单位、文明村名单
一、文明单位(11家)
义乌市公安局办证中心
义乌市公安局后宅派出所
义乌市供电局苏溪供电所
中国农业银行义乌针织市场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义乌义东支行
浙江义乌农村合作银行城中支行
浙江义乌农村合作银行长春支行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洋酒店
义乌市百货有限责任公司伊美广场酒店
金华市商业银行稠州支行
上海铁路局金华车务段义乌火车站
二、文明村(23个)
义乌市佛堂镇团力村义乌市佛堂镇倍磊四村 义乌市佛堂镇光明村义乌市苏溪镇密溪村 义乌市上溪镇红桥头村义乌市上溪镇上店村
义乌市上溪镇仙溪村义乌市上溪镇荷市村义乌市上溪镇五平山村义乌市义亭镇西楼村
义乌市义亭镇上滕村义乌市赤岸镇楼仓村义乌市赤岸镇杨盆村义乌市赤岸镇官余村义乌市稠江街道犁头山村义乌市城西街道新江村 义乌市后宅街道下万村义乌市后宅街道黄宅村 义乌市北苑街道后明塘村义乌市北苑街道金山脚村 义乌市北苑街道杨街村
义乌市北苑街道上连树村
义乌市北苑街道柳三村
2.中共石狮市委办公室文件 篇二
:一、新形势下特别是党的十七大召开后,党委办公室应更好地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履行服务职能
党委办公室在全市处于一个非常特殊和关键的地位,是各级党委的首脑中枢机构,承担着决策参谋、综合协调、督促检查、文秘调研、信息值班、后勤服务等重要职能,责任重大。可以说,办公室工作无小事。虽然大量工作是服务性的,但政治性、政策性都很强;虽然许多事情具体而繁琐,但事事都关系全局、影响全局。当前,国内外的情况发展变化很快,新的形势和任务对办公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党的十七大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秦皇岛要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科学发展、富民强市、全面小康的进程,既面临着空前的机遇,又面临着空前的挑战。
作为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重要部门,党委办公室能不能主动围绕全市大局和中心工作,切实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进一步提高“三服务”水平:能不能充分体现督促检查作用,把市委、市政府的意图和决策落到实处;能不能充分发挥协调综合作用,整合各方资源和力量,直接关系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直接关系到市委和各级党委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党委办公室的同志们应该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抓好四项工作:一是调研,反映真实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当好参谋;二是协调,办公室秘书长、主任的重要任务是协调好方方面面的关系,包括协调各系统单位之间的关系、领导之间的关系、上下的关系,力求方方面面和谐;三是督查,领导交办的和工作安排的事情必须督查、要账,抓好落实;四是服务,为市委、为基层、为群众提供优质的服务、高水平的服务。
这其中,服务是贯穿党委办公室工作的主线,是根本职责和基本任务。在任何情况下,办公室的同志都要把服务作为第一宗旨,善于在被动服务中争取主动,在重点服务中兼顾全面,在繁杂服务中把握大局。对上服务要当好参谋助手,研究实情谏真言,敢于直陈意见;对下服务要反映社情民意,传好令、做实事、抓落实。要通过积极服务、主动服务、创造性服务,努力推动服务工作实现“五个转变”:即实现由日常服务向优质服务转变,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由浅层服务向深层服务转变,由传统型服务向创新型服务转变,由单一型服务向多元型服务转变。
党委办公室要全面履行自身职责,更好地发挥参谋智囊作用,还必须学理论、搞调研、写材料、当参谋,努力做解放思想的先锋、理论研究的楷模和刻苦学习的榜样;必须用心投入,扎实工作,不断提高全员素质,提高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努力完成肩负的使命;必须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中心,对关键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分析,把问题研究细、研究透,为市委科学决策提供深刻实在、有价值的参考;必须激发全体同志敢于争先的勇气、善于创新的智慧、乐于奉献的精神和勤于工作的能力,引导办公室各部门、各科室瞄准先进找差距,全面创优各项工作,在全省争先晋位、力争最好,努力开创党委办公室工作的新局面。
二、办公室要做到务实创新、事争一流,必须切实加强办公室自身队伍建设
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要把办公室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关键在人,关键在领导。因此,必须把党委办公室自身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努力培养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的战斗群体。根据党委办公室的特点和工作需要,应突出抓好以下几点:
一要注重学习历练。
大兴勤奋学习之风,努力建设“学习型”机关,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近年来办公室的工作出现了许多新变化,工作节奏加快,工作范围更宽,标准越来越高,责任更加重大。办公室的同志只有加强学习,努力提高素质,才能适应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当前,要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真正用党的十七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通过解放思想来真正领会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同时要学习一切反映当代世界发展的新知识,拓宽知识领域,更新知识结构,全方位提高办公室干部队伍素质。要鼓励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以更好地提高业务能力。通过学习和历练,把办公室的队伍建成一流的队伍,把办公室的工作干成一流的工作,把办公室的服务搞成一流的服务。
二要增强品德修养。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儒家思想的核心是“三纲、八目”,三纲是“明德、亲民、止至善”;八目是“格、致、诚、正,修、齐、治、平”。在这“三纲八目”中,“一是皆以修身为本”,这些思想对办公室工作人员也是适用的。要做好工作,开展完美型服务,必须把加强自身修养放在首位,注重增强党性修养和品行修养。要通过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把完善自己、关心他人、奉献社会、服务大众作为人生追求,自觉做到物质生活要俭朴、精神生活要充实、信仰生活要纯洁,视事业重如山,看名利淡如水,用心履行岗位职责,埋头干好本职工作。要通过加强品行修养,修身正己、知行合一,把修身成果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实现品与行的相统一相结合。从每个办公室同志做起,注重思想意识和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每日“三省吾身”,把个人兴趣、爱好、欲望等一言一行,都严格约束在道德范围之中,真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独、慎言、慎微、敏行,身体力行地倡导良好风气。
三要激发精神斗志。
衡量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是否合格,很重要的一条就是看其愿不愿、能不能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而吃得辛苦,乐得艰苦,耐得清贫。古人说:“有气则勇、无气则虚。”有了好的精神状态,干工作就会有信心、有决心、有恒心、有创新,就会在工作中开拓前进,有所作为。办公室同志必须摒弃各种自满、畏难和躁动情绪,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勤勤恳恳,开拓进取,不断创造出新的成绩。要时刻强化执政为民的宗旨观、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爱岗敬业,甘于奉献,任劳任怨,忘我工作,做到比工作不比待遇,比贡献不比索取,以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勤政廉政的良好形象和出色的业绩实现自身的价值。
四要争创特色品牌。
办公室人员不能有“无过便是功”的思想,要平中出奇,创出自己的“品牌”。一要争先进。牢固树立“干就最好”的思想,不仅要在全市党委系统当先进、争第一,而且要走在全省最前面,成为全省系统中的一面旗帜。二是创特色。要创出自己的“品牌”,必须有创新意识,努力创造有特色的工作。办公室要结合自身实际,围绕“特色”做文章、求突破,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拿出一些能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叫得响的东西。通过创造自身工作中的特色“品牌”,赢得领导更多的信任、关心和支持。三要出成绩。不仅政务工作要出成绩,事务工作也要出成绩、出效益。文稿起草、信息调研、督促检查都要力争有更多的成果进入领导决策层,有更多的作品和文章在省级以上的刊物发表,而且还要有能给全市带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应的“精品”。
三、办公室要立足根本,
强化管理,必须进一步营造创优争先的良好环境
搞好办公室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办公室工作水平,必须创造条件,强化内部管理,加快实现工作向规范化、程序化转变,切实调动全体同志的积极性,营造创优争先的良好环境。
要建立健全规范的办公室工作运行机制。规范的运行机制是提高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保证。当前,要在完善原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重点围绕“精文减会、畅通无阻、提高效率”的总体要求,狠抓办公室运转机制的改革创新,办文、办会、办事的各个方面都要规范程序、严格标准。同时要适应形势要求,不断推动方式方法、工作手段的创新突破,确保办公室能够始终高效顺畅的运转,为党委和基层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要营造团结和谐的良好氛围。和谐可以归纳为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人的和谐、身与心的和谐,这是所有和谐的主要内容。这三类和谐还可概括为“合天人、同人我、一内外”,讲的是天人合一、人我大同、身心如一。办公室的同志都要做合天人、同人我、一内外的人。同时,办公室的同志很辛苦,各级党委领导应该对办公室的同志多关心、多支持,带着责任和感情关心大家的生活,关心大家的成长进步,把大家的积极性充分调动好、保护好、发挥好,以此来激励大家团结拼搏、努力工作,不断提高党委办公室的“三服务”水平。要注意做好干部的思想工作,营造互相理解、互相尊重、互相支持、团结协作的环境氛围。在生活上,应多为同志们办实事,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重视解决干部职工的实际问题。
要严肃纪律,发挥表率作用。办公室人员虽然没有领导权力,但领导的决策要靠办公室去落实,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也要通过办公室向领导反映。因此,办公室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身边的工作人员往往是人们关注的对象,也是一些别有用心的人诱惑的目标。办公室的同志们必须严格用党的纪律约束自己,能办事、守规矩、会创新,廉洁奉公,洁身自好,抗得住各种诱惑,经得起各种考验。要在党委办公室建立并实行严格的规章制度,在全市党政机关中做出表率。同时,办公室人员还要做密切联系群众的表率,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了解民情,掌握民意,体察民心,时刻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把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更好地体现在办公室的各项工作之中,坚决反对和克服官僚作风和衙门习气。要通过较高的素质、严谨的作风、扎实的工作、突出的业绩、良好的形象,使党委办公室的同志成为所有部门中最优秀的群体,使党委办公室成为所有部门的榜样。
3.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文件 篇三
渝组发[2009]7号
★
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党委组织部,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组织(干部、人事)处(部),市属普通高等院校党委组织部:
现将中组部《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中组发[2009]1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1996年印发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渝组综[1996]20号文件转发)文件废止。
各单位要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严格按照中组发[2009]12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进确干部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范围,对各种材料进行归类、鉴别,并认真审核,确保准确无误。市委组织部将适时就此项工作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并对落实中组发[2009]12号文件的情况进行抽查。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 2009年8月19日
中共中央组织部
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通知
中组发[2009]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各副省级城市党委组织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武警总部政治部,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组(党委),部分高等学校党委:
为了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充实、完善干部人事档案内容,更好地为干部人事工作服务,现将修订后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是反映干部情况的基本凭证和重要依据,是干部工作、人才工作的重要信息。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根据修订后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要求,抓紧完善工作制度,规范材料收集归档范围,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的真实可靠。本通知下发前,已按我部有关规定归档的材料予以保留。
中共中央组织部 2009年7月16日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确保为公道正派地选人用人提供真实、全面的档案信息,为维护干部的合法权益提供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遵循真实、全面、及时、规范的原则,重点收集反映干部自然情况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材料,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组织工作的需要,不断充实完善干部人事档案的内容。
第三条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组织人事等工作的政策、规定。收集归档工作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保护和监督。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
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 归档范围
第五条 履历材料:履历表和属于履历性质的登记表等材料。第六条 自传材料:自传和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第七条
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发生变化的报告表等材料。
第八条
考察、考核、鉴定材料:考察材料;在重大政治事件、突发事件和重大任务中的表现材料;定期考核材料,考核登记表,援藏、援疆、挂职锻炼等考核材料;工作调动、转业等鉴定材料;后备干部登记表(提拔使用后归档)等材料。
第九条
审计材料 :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第十条
学历学位材料:高中毕业生登记表;中专毕业生登记表;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党校、军队院校报考登记表,入学考试各科成绩表,研究生推免生登记表,专家推荐表;学生(学员、学籍)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授予学位的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党校学历证明;选拔留学生审查登记表等参加出国(境)学习和中外合作办学学习的有关材料;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授权单位出具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等。
第十一条 培训材料:为期两个月以上的学员培训(学习、进修)登记表、考核登记表、结业登记(鉴定)表等材料。
第十二条 职业(任职)资格材料: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或职业(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材料。
第十三条 评(聘)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材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申(呈)报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等材料。
第十四条
反映科研学术水平的材料: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的通知;遴选博士生导师简况表;博士后工作期满登记表;被县处级以上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等评选为专业拔尖人才的材料;科研工作及个人表现评定材料,业务考绩材料;创造发明、科研成果鉴定材料,著作、译著和有重大影响的论文目录。
第十五条
政审材料:上级批复、审查(复查、甄别)结论、调查报告及主要依据与证明材料;本人对结论的意见、检查交待或情况说明材料;撤销原审查结论的材料;各类政审表。
第十六条
更改(认定)姓名、民族、籍贯、国籍、入党、入团时间、参加工作时间等材料:个人申请、组织审查报告及主要依据与证明材料、上级批复;计算连续工龄审批材料等。
第十七条
党、团组织建设工作中形成的材料:(一)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整党工作、党员重新登记工作中民主评议党员的组织意见,党员登记表,党支部不予登记或缓期登记的决定、上级组织意见;不合格党员被劝退或除名的组织审批意见及主要依据材料;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材料;退党、自行脱党材料;恢复组织生活(党籍)的有关审批材料;
(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三)加入或退出民主党派的材料。
第十八条 表彰奖励材料:县处级以上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等予以表彰、嘉奖、记功和授予荣誉称号的审批(呈报)表、先进 5 人物登记(推荐、审批)表、先进事迹材料;撤销奖励的有关材料等。
第十九条 涉纪涉法材料:处分决定,免予处分的意见,上级批复,核实(调查、复查)报告及主要依据与证明材料,本人对处分决定的意见、检查、交待及情况说明材料;解除(变更、撤销)处分的材料;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法院刑事判决书、裁定书;公安机关作出行政拘留、限制人身自由、没收违法所得、收缴非法财物、追缴违法所得等的行政处理决定等。
第二十条 招录、聘用材料:录(聘)用审批(备案)表;选调生登记表及审批材料,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应征入伍登记表,招工审批表;取消录用、解聘材料。
第二十一条 任免、调动、授衔、军人转业(复员)安置、退(离)休材料:干部任免审批表及相应考察材料;干部试用期满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公务员调任审批(备案)表,干部调动审批材料;援藏、援疆、挂职锻炼登记(推荐)表;授予(晋升)军(警)衔、海关关衔、法官和检察官等级审批表;军人转业(复员)审批表;退(离)休审批表等材料。
第二十二条 辞职、辞退、罢免材料:自愿辞职、引咎辞职的个人申请、同意辞职决定等材料,责令辞职的决定,对责令辞职决定不服的申诉材料、复议决定;辞退公务员审批表、辞退决定材料;罢免材料。
第二十三条 工资、待遇材料:新增人员工资审批表、转正定级审批表,工资变动(套改)表、提职晋级和奖励工资审批表或工资变动登记表,工资停发(恢复)通知单;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材料;解决待遇问题的审批材料。第二十四条 出国(境)材料:因公出国(境)审批表,在国(境)外表现情况或鉴定等材料;外国永久居留证、港澳居民身份证等的复印件。
第二十五条 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代表会议,民主党派代表会议形成的材料:委员当选通知或证明材料,委员简历;代表登记表等。
第二十六条 健康检查和处理工伤事故材料:录用体检表,反映严重慢性病、身体残疾的体检表;工伤致残诊断书,确定致残等级的材料。
第二十七条 治丧材料:生平,非正常死亡调查报告等材料。第二十八条 干部人事档案报送、审核工作材料:干部人事档案报送单;干部人事档案有关情况说明等材料。
第二十九条 其他材料: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派遣证),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调解书),公务员申诉处理决定书(再申诉处理决定书、复核决定),再生育子女申请审批表等有参考价值的材料。
第三章 收集归档要求
第三十条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制作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建立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机制,在材料形成之日起一个月内按要求送交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归档并履行移交手续。
第三十一条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联系制度,及时掌握形成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信息,主动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干部本人和其他有关方面收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第三十二条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必须严格审核归档材料,重点审核归档材料是否办理完毕,是否对象明确、齐全完整、文字清楚、内容真实、填写规范、手续完备。
第三十三条 成套材料必须头尾完整,缺少的档案材料应当进行登记并及时收集补充。
第三十四条 归档材料填写不规范,手续不完备,或材料上的姓名、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和入党时间等与档案记载不一致的,材料形成部门应当重新制作,补办手续,或者由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审改(或出具组织说明)并加盖公章。
第三十五条 归档材料一般应当为原件。证书、证件等特殊情况需用复印件存档的,必须注明复制时间,并加盖材料制作单位公章或干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第三十六条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载体使用16开型(长260毫米,宽184毫米)或国际标准A4型(长297毫米,宽210毫米)的公文用纸,材料左边应当留有20-25毫米装订边,字迹材料应当符合档案保护要求。
第三十七条 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必须在接收之日起一个月内放入本人档案,一年内整理归档。
第四章 纪律和监督
第三十八条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加强对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监督和检查,严肃纪律、严格管理,确保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有序进行。
第三十九条 在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中,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人员和干部本人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并遵守以下纪律:
(一)不准以任何借口涂改、伪造档案材料。
(二)不准将应归档材料据为己有或者拒绝、拖延归档。(三)不准将本规定所列归档范围之外的材料擅自归档。(四)不准将虚假材料和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归入档案。(五)不准私自、指使或者允许他人抽取、撤换或销毁档案材料。
第四十条 对违反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纪律的,视其性质、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对负有主要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其中,档案工作人员参与涂改、伪造档案材料的,要从严从重处理,并不得继续从事干部人事档案工作。
第五章 附 则
4.中共娄底市委办公室 篇四
(2003年8月25日)
深办〔2003〕36号
《深圳市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已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深圳市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为适应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不断推进信访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目标化,更好地促进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密切党群关系,加快国际化城市建设步伐,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一、考核方式与考核范围
按照条块和信访工作量情况,将区和市直部门、市属资产经营公司分为A、B、C三类,分别对信访工作各项分解目标进行考核评分,以合计总分作为综合指标,评价被考核单位的信访工作绩效。考核范围是:
A类(6个区):福田区、罗湖区、盐田区、南山区、宝安区、龙岗区。
B类(信访工作量较大的18个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市教育局、公安局、监察局、人事局、劳动局、规划与国土资源局、交通局、环保局、工商局、城管办、社保局、住宅局,市投资管理公司、建设控股公司、商贸控股公司。
C类(信访工作量一般的23个单位):市经济贸易局、卫生局、科技局、民政局、司法局、建设局、水务局、农林渔业局、外经贸局、文化局、计生办、地税局、质监局、药监局、旅游局、国资办、口岸办、侨办、台办、保税区管理局,市总工会、妇联、残联。
信访工作量小的单位不列入考核范围。
市信访办可以根据机构变化情况和信访工作量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上述范围和分类。
二、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一)信访领导工作(20分)
1.落实领导责任(4分,考核A、B、C类)
在本地区、本部门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其他成员按分工范围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领导班子将信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听取汇报,分析形势,决定重大信访事项,部署信访工作。
2.做好领导接待群众工作(6分,考核A、B、C类)
领导班子成员能认真做好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取得实效。领导接访日时间、接访地点、接访方式等有关事项能定期通过新闻媒体、电子网站向社会公告,日常能在办公、接访场所进行公布。领导接访日制度不断改进完善。
发生重大疑难信访问题时,领导能及时出面接待群众,协调处理,做好工作,化解矛盾。领导接访工作能把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结合起来,做到接待群众讲情、讲理、讲法,处理问题依法、依理、依情,努力使办理结果合法、合理、合情。
3.做好领导阅批重要信访事项和领导包案处理信访大要案工作(4分,考核A、B、C类)
领导班子成员在日常工作中能经常阅批信访事项,善于从中了解群众意见,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对重要信访事项的批示,应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处理问题的原则、意见和办法。
对交办的信访大要案,能按规定及时办理并报送办理情况。
4.重视信访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6分)
健全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发挥好指导、检查信访工作和协调处理重要信访问题的作用。(2分,考核A类)
信访工作机构设置和干部配备符合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到与职责、任务相适应。把信访部门作为锻炼和培养干部的场所。保障信访部门的业务经费和在办公、交通、通讯等方面的需求。(2分,考核A、B类)
关心信访干部的成长,重视对信访干部的培养、使用、交流和轮岗工作,帮助信访干部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2分,考核A、B、C类)
(二)信访基层、基础工作(20分)
1.抓好基层信访工作(4分,考核A、B、C类)
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抓好基层信访工作。加强指导、检查,帮助基层解决信访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增强基层处理信访问题、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形成完善、灵敏、高效的信访工作体系和网络。
2.推进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4分,考核A、B、C类)
能根据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不断推进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信访工作部门或信访工作岗位职责明确,信访工作制度健全完备,运作规范有序。
3.畅通信访渠道(4分,考核A、B、C类)
认真做好办信、接访、接听专线电话和投诉咨询电话、办理网上投诉、征集人民建议等工作。信访渠道畅通,群众信访便利。群众正当的信访权利能得到保障,群众正当的要求能得到满足,民情、民意、民智能够顺畅上达领导机关。
4.加强信访工作场所建设(4分)有独立并挂牌的群众候访室、群众来访接待室、领导接访室和信访工作人员办公室。(2分,考核A类)
接待场所环境整洁,有便民利民业务措施,能结合自身信访工作实际和群众需要公布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工作制度以及承办事项、承诺事项和注意事项等。(2分,考核A、B、C类)
5.加快信访信息化建设(4分,考核A、B类)
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安装使用信访工作计算机管理系统,实现网上办公。建立规范的系统运作机制和安全管理、信息保密制度。
(三)信访信息、信访调研和信访宣传工作(15分)
1.及时报送信访信息(5分)
综合分析、归纳整理信访信息,及时、准确、真实、简练地反映社会动态和社情民意,特别是重大决策、重要举措出台前后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紧急重大信访信息,能按规定迅速向上级领导机关和信访部门报送。(2分,考核A、B、C类)
按时报送信访统计报表、信访工作信息和上级要求的有关信息。报送信访工作信息每年各区不少于4条(篇),其他单位不少于2条(篇)。(2分,考核A、B类)
有分管信息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有反映信访信息的刊物。(1分,考核A类)
2.积极开展信访调研(5分,考核A、B类)
能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针对群众信访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信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开展不同形式、不同层次的调查研究,为领导机关和上级部门科学化、民主化决策业务。
3.努力做好信访宣传(5分,考核A、B、C类)
善于结合群众信访的需要,运用群众通俗易懂的语言和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解答群众常见的信访问题,开展法律咨询,引导群众依法有序进行信访活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各级领导干部,各级信访部门及信访工作者做好信访工作的经验、办法和事迹。
撰写的有关信访工作经验和信访工作理论文章等文稿被《人民信访》、《南粤信访》、市信访办刊物和新闻媒体多次采用。
(四)集体上访和疑难个访处理工作(20分,考核A、B、C类)
1.杜绝重大恶性事件
因信访问题处理工作不力、失误、失职等原因,造成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恶性事件,或导致反复多次越级上访的重要信访案件,经上级部门处理解决并对事件原因作出结论的,扣除责任单位本项全部得分,且取消评选先进单位资格。
2.妥善处理集体上访
(1)因责任单位工作不力、失误、失职等原因,发生到国家、省、市党政领导机关集体上访的,按责任归属(涉及多个单位的等同对待),每起依次扣3分、2分、1分。
(2)发生到国家、省、市党政领导机关集体上访,如责任单位有关负责人未按要求及时到场协助处理并做好工作的,按责任归属(涉及多个单位的等同对待),每起依次扣3分、2分、1分。
3.努力化解疑难个访
发生到市以上党政领导机关的疑难个访,如责任单位有关负责人未按要求及时到场协助处理并做好工作的,按责任归属(涉及多个单位的等同对待),每起扣0.5分。
(五)信访立案件办理工作(15分,考核A、B、C类)
1.承办市信访立案件能按照交办函要求的时限办结并上报办理结果。逾期未结的,能书面说明未结原因、目前办理进度、下一步工作打算和预计办结时间。未能按要求办理的,每>扣1分,每催办一次,加扣0.5分。
2.办结市信访立案件能做到:符合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的规定,调查事实清楚,结论定性准确,处理方法得当,解决问题落实,手续规范完备,档案资料齐全。未达到上述要求的,每>扣1分。未能按要求答复信访人的,每>扣0.5分。
(六)信访工作改革与创新(10分,考核A、B、C类)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推进信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创新信访工作体制、机制和方法,取得一定成效;研究信访工作理论,探索做好信访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途径,取得一定成果;发挥人大、政协的监督作用和舆论的监督作用,加强与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合作,推进信访问题的解决;在信访工作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三、考评方法与考评步骤
(一)信访工作目标管理每两年考核一次,由市信访办牵头成立市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小组(以下称市考评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二)考核内容的第四、五项由市信访办每年评定一次,两年总评时该两项得分取两年的平均值。每项评分实行倒扣计分法,扣分量累计达到该项满分值时(第四项为20分,第五项为15分),不再扣分。集体上访、疑难个访和信访立案件未涉及的责任单位得满分。
(三)考核内容的第一、二、三、六项每两年评定一次,实行累加记分法。先由各单位自评并形成书面材料送市考评小组,再由市考评小组逐项进行考核,评定得分。
(四)一至六项得分相加为被考核单位的最后得分。A类考核单位满分为100分,B类考核单位满分为95分,C类考核单位满分为80分,B、C类得分公布时按百分制折算。各单位得分分类排队。考核结果由市信访办进行通报。考核成绩突出的评选为全市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各区和有关单位可参照本办法自行制定信访工作考核规定。
5.中共石狮市委办公室文件 篇五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物流园区管理委员会,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分支机构,有关企业:
2011年,在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坚强领导下,各部门、各单位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狠抓措施落实,积极开展城乡建设等工作,顺利完成了各项任务,为发展经济、维护稳定、保障民生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经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对在城乡建设等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不断探索新经验,创造新业绩,在各项工作中再创佳绩、再立新功。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榜样,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举措,完善工作机制,加快建设“工业新城〃生态新区”,为开发区实现“两年倍增”、确保晋升“国家级开发区”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附:2011年度城乡建设等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附件1:
中共聊城市委经济开发区工委办公室 聊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12年2月23日
聊城经济开发区2011年度城乡建设工作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城中村改造与农村新居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共8个)
东城街道办事处 蒋官屯街道办事处 北城街道办事处 顾官屯镇政府 韩集乡政府
聊城经开置业有限公司 聊城市兴业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聊城鲁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城中村改造与农村新居建设工作先进个人(共15名)
任怀刚 公共事业局副主任科员 颜 芳 国土分局科长 许晓华 规划分局副局长 孙建岗 建设局科员 高莹莹 建设局科员 戴石磷 建设局质监站副站长 胥庆敏 建设局安监站副站长 孙 进 东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钦政 蒋官屯街道党委委员、副主任 刘国强 北城街道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张家旺 顾官屯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李士昌 韩集乡党委副书记(聘)刘彦博 聊城经开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泽礼 聊城市兴业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附件2:
陈海燕 聊城鲁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科长
农村公路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共5个)
蒋官屯街道办事处 许营镇政府 顾官屯镇政府 广平乡政府 韩集乡政府
农村公路建设工作先进个人(共7名)
曾令泉 顾官屯镇人大主任 张立祯 广平乡人大主席 高衍明 广平乡副科级干部 王 杰 韩集乡副乡长 李效华 许营镇水利站站长 李 伟 建设局科员 许以胜 建设局科员
聊城经济开发区2011年度城市管理工作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城市管理先进单位(共4个)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公共事业局 社会发展局 开发区交警大队
城市管理先进个人(共24名)
徐海涛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法规科科长 马 刚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一中队副中队长 赵 涛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二中队科员 李海清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三中队中队长 杨 勇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四中队中队长 侯华峰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五中队中队长 徐 青 社会发展局副局长 辛海峰 卫生监督所科员 于海燕 公共事业局副局长 常玉鲁 公共事业局科员 孙建刚 建设局科员 张同耀 宣传办科员
赵东青 宣传办科员
丁 明 蒋官屯街道规划城建办公室主任 邢翠荣 东城街道爱卫会主任 李长春 北城街道执法中队副中队长 许士刚 许营镇执法中队副中队长 王 杰 韩集乡副乡长 曾令泉 顾官屯镇人大主任 丁述春 广平乡丁莫村支部书记 曲乐孝 广平乡大曲村支部书记 李 杰 工商分局副局长 杜书涛 房管分局副局长
袁 鹏 开发区交警大队交管科科长
物业管理先进单位(2个)
凤凰新城物业 华夏居住区物业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先进示范村(20个)
蒋官屯街道小孟营村
蒋官屯街道贺海村 蒋官屯街道任庄村 东城街道李太屯村 东城街道大胡村 附件3:
北城街道东鲁村 北城街道耿庄村 北城街道绳张村 许营镇姚庄村 许营镇张屠村 许营镇后许村 顾官屯镇马海村 顾官屯镇果子王村 顾官屯镇陈庄村 广平乡丁莫村 广平乡大曲村 广平乡李振祥村 韩集乡邹庄村 韩集乡前李村 韩集乡季古棚村
聊城经济开发区2011年度房屋征收管理工作
附件11: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房屋征收工作先进单位(共4个)
房屋征收管理局 东城街道办事处 许营镇政府 北城街道办事处
房屋征收工作先进个人(共4人)
刘叔同 房屋征收管理局副局长 高 彬 东城街道大胡社区党总支书记 王平丰 许营镇重点办公室主任
王学文 北城街道党委委员、河刘管区书记
聊城经济开发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先进单位(共4个)
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 环保分局 宣传办公室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先进个人(共11人)
夏晓军 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雷振坤 环保分局科长 李 强 宣传办公室科员 郝 林 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许以胜 建设局科员
任怀刚 公共事业局副主任科员 吕昭林 开发区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郭泗新 北城街道党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王圣楠 许营镇党委委员、政协主任 许化波 蒋官屯街道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任之阳 东城街道办公室主任
附件5:
附件6:
聊城经济开发区2011年度平安创建等工作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平安开发区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共6个)
东城街道综合治理办公室 蒋官屯街道综合治理办公室 北城街道派出所 山东汇通钢管有限公司 聊城市脑科医院 高速公路开发区收费站
平安开发区建设工作先进个人(共10人)
贾西峰 开发区法庭庭长
王世臣 北城街道综治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袁怡政 许营镇党委委员、综治办公室主任 王天生 顾官屯镇综治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韩德勇 蒋官屯街道综治办公室主任 门会文 韩集乡综治办公室主任
梅兆强 广平乡党委委员、副乡长、综治办公室主任张桂勇 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副主任科员 姜晓刚 开发区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袁 鹏 开发区交警大队交管科科长
聊城经济开发区2011年度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
附件7: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先进单位(共6个)
开发区610办公室 许营镇党委610办公室 广平乡党委610办公室 公安分局治安大队 工商分局 聊城日报社
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先进个人(共10人)
许 勇 北城街道综治办公室专职人员、610办公室主任王广阳 东城街道综治办公室副主任、610办公室主任 盛德刚 蒋官屯街道综治办公室副主任、610办公室主任宋 猛 韩集乡610办公室主任 侯 军 广平乡综治办公室副主任 李 华 许营镇610办公室专职主任 郭凤华 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于明涛 工商分局市场监管室主任 常玉鲁 公共事业局科员
安炳强 开发区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
聊城经济开发区2011年度安全生产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共15个)
建设局 社会发展局 开发区交警大队 开发区质监分局
中通汽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聊城华润纺织有限公司 鲁西工业装备有限公司 山东新基德电器有限公司 山东中正钢管制造有限公司 聊城中冶石油套管有限公司 聊城市东润纺织有限公司 山东鲍尔浦实业有限公司 希杰(聊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聊城东辉饲料有限公司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煤化工一分公司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共23人)
张万海 经贸发展局副主任科员
陈丙光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董延涛 公安分局纪委书记 李学华 农村工作办公室科员 周生金 教育管理中心科员 桑纳新 工商分局稽查大队副队长
附件8: 徐彦飞 刘 怡 贾德印 徐 勇 高立防 桑洪彦 吴东超 许庆杰 苗 博 王可庆 施昌林 朱成峰 许大建 姜金龙 鲍 国 魏照臣 张基民 安全生产监督局科员 安全生产监督局科员
蒋官屯街道安全环保办公室主任 北城街道安监办公室主任 许营镇安监办公室主任 顾官屯镇安监办公室主任 广平乡安监办公室主任 韩集乡安监办公室主任 蒋官屯街道安监办公室科员
聊城华润纺织有限公司安全保卫部部长 华润(聊城)啤酒有限公司生产部技术员 希杰(聊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安全主管 帝斯曼维生素(山东)有限公司经理 聊城五环机械有限公司副经理 山东日发纺织机械有限公司安全员 山东燎原发光科技有限公司副总
山东正阳压力容器制造有限公司质保责任师
聊城经济开发区2011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先进单位(共15个)
蒋官屯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 许营镇劳动保障事务所 韩集乡劳动保障事务所 华润(聊城)啤酒有限公司 希杰(聊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聊城中钢联金属制造有限公司 山东汇通钢管制造有限公司 山东燎原发光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鲍尔浦实业有限公司 山东鸿发食品有限公司
山东时风(集团)聊城农业装备有限公司 山东华建建设有限公司
山东万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 聊城五岳栊威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聊城东润纺织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先进个人(共15人)
陈琳琳 财政局副局长、金融业发展局局长
国库集中收付中心主任
李俊霞 北城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所长 韩长刚 顾官屯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所长 曹秀娜 广平乡劳动保障事务所所长
附件9: 罗延乐 贾善侠 周 力 崔永晖 高凤霞 李继红 朱红举 李 倩 李书强 谭相慧 尹 燕 东城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所长 山东龙大植物油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
聊城五洲商务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聊城第一中学东校办公室主任 大众日报社聊城分社办公室主任 聊城由甲纺织机械有限公司劳资专管员
聊城市塑料工业公司办公室主任 华宇时代钢结构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职员 聊城新兴电子有限公司劳资专管员 山东伟润工业制造有限公司劳资专管员 聊城开发区金鸿天然气有限公司劳资专管员
聊城经济开发区2011年度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
附件10:
先进单位和个人名单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先进单位(共4个)
社会发展局 公共事业局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东城街道办事处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先进个人(共 10 个)
辛海峰 卫生监督所科员 常玉鲁 公共事业局科员 韩志军 建设局副主任科员 梁明波 宣传办公室科员
李云勇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中队长 邢翠荣 东城街道爱卫办公室科员 安丙强 开发区交警大队科员 胡建勇 东城街道工商所所长 吴文虎 环保分局科员
杜书涛 园区住房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聊城经济开发区2011年度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工作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工作先进单位(共4个)
政治工作部 社会发展局 东城街道办事处 蒋官屯街道办事处
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工作先进个人(共7个)
梁毅飞 公共事业局局长 孙宏金 社会发展局科员 徐怀祥 北城街道民政所所长 任永军 许营镇民政所所长
申志军 顾官屯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高衍明 广平乡副科级干部 韩宪增 孟尝君酒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附件11:
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系列文化活动先进单位(共13个)
宣传办公室 聊城大学东昌学院 社会发展局 政治工作部 开发区交警大队 蒋官屯街道党委 东城街道党委 北城街道党委 顾官屯镇党委 许营镇党委 广平乡党委 韩集乡党委 聊城市脑科医院
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迎检工作先进单位(共8个)
宣传办公室 政治工作部 社会发展局 建设局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公共事业局 东城街道办事处 山东康华印务有限公司
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先进个人(共7人)
李 强 宣传办公室科员
附件12:
宓小林 宣传办公室科员 王 博 政治工作部科员 辛海峰 卫生监督所科员 张洪霞 卫生监督所科员 朱学海 东城中学教师 杨西利 东城街道联合校教师
基层文化工作先进单位(共5个)北城街道办事处 顾官屯镇政府 许营镇政府 京剧票友协会 书画楹联协会 基层文化工作先进个人(共6人)
宓小林 宣传办公室科员 庄海丽 北城街道文化站站长 张士华 许营镇联合校教师 刁兴东 广平乡中学教师 姚汝臣 京剧票友协会顾问 李正军 书画楹联协会会长
聊城经济开发区2011年度民族团结进步
附件13:
模范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共2个)
北城街道白庄回族村 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办公室
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共2个)
陈丙光 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办公室主任 蒋 辛 北城街道办公室主任
聊城经济开发区2011年度管委主任公开电话工作
附件14: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管委主任公开电话工作先进单位(共3个)
北城街道办事处 广平乡政府 公安分局
管委主任公开电话工作先进个人(共3人)
王秀芹 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科员 王厚甫 广平乡办公室主任 孙福顺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科员
附件15:
聊城经济开发区2011年度应急管理工作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应急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共2个)
开发区消防应急救援大队 开发区教育管理中心
应急管理值守工作先进个人(共3人)
温 明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科员许 利 纪工委科员 徐 静 计划生育服务站科员
聊城经济开发区2011年度政务信息工作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共8个)
蒋官屯街道办事处 顾官屯镇政府 东城街道办事处 韩集乡政府
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公安分局
聊城物流园区管委会
政务信息工作先进个人(共10人)
王 蕾 蒋官屯街道党政办公室科员 安保兴 东城街道大胡社区副书记、主任 王天强 北城街道孙屯小学教师 朱 杰 顾官屯镇办公室科员 樊喜燕 周玉琪 王 祺 孙福顺 梁明波 刘鑫峰 广平乡组织干事、财科科员 韩集乡宣传委员
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科员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科员 宣传办公室科员
6.中共石狮市委办公室文件 篇六
【发布文号】穗文〔2007〕37号 【发布日期】2007-12-12 【生效日期】2007-12-12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广州市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广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和中共广州市委人民武装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穗文〔2007〕37号)
各区、县级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局以上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同意,对广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和中共广州市委人民武装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予以印发。
特此通知。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十二月十二日
广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
第一主任:朱小丹(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主 任:张广宁(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 主 任:张桂芳(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
吕保山(市委常委、广州警备区政治委员)
陈 国(副市长)
颜小明(广州警备区司令员)委员:陈晓虹(广州警备区副司令员)
张云山(广州警备区参谋长)
伍辉红(广州警备区政治部主任)
任 强(广州警备区后勤部部长)
杨汉生(广州警备区副参谋长)
张建龙(广州陆军预备役通信团团长)陈 睿(广东陆军预备役高炮师第一团团长)
赵南先(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 瑾(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冯建标(市文明办主任)
潘建国(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赵小穗(市经贸委主任)
华同旭(市教育局局长)
蔡刚强(市科技局局长)
何 靖(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治臻(市民政局局长)
张杰明(市财政局局长)
江 云(市人事局局长)
崔仁泉(市劳动保障局局长)
冼伟雄(市交委主任)
汤锦华(市农业局局长)
黄炯烈(市卫生局局长)
肖志锋(市人防办主任)
李自根(团市委书记)
刘革新(市邮政局党组书记)
徐 丛(市电信局局长)
陈晓宁(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副总裁)
刘卫东(羊城铁路实业发展总公司副总经理)
杨森权(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主任)
王建峰(市交通战备办公室主任)
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办公室主任由张云山同志兼任。
中共广州市委人民武装委员会
主 任:张广宁(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主任:张桂芳(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
吕保山(市委常委、广州警备区政治委员)
陈 国(副市长)
颜小明(广州警备区司令员)
委 员:陈晓虹(广州警备区副司令员)
张云山(广州警备区参谋长)
伍辉红(广州警备区政治部主任)
任 强(广州警备区后勤部部长)
杨汉生(广州警备区副参谋长)
张建龙(广州陆军预备役通信团团长)
陈 睿(广东陆军预备役高炮师第一团团长)赵南先(市政府副秘书长)
黄洁峰(市委办公厅副主任)
李 瑾(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冯建标(市文明办主任)
潘建国(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赵小穗(市经贸委主任)
华同旭(市教育局局长)
蔡刚强(市科技局局长)
何 靖(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治臻(市民政局局长)
张杰明(市财政局局长)
江 云(市人事局局长)
崔仁泉(市劳动保障局局长)
冼伟雄(市交委主任)
汤锦华(市农业局局长)
黄炯烈(市卫生局局长)
刘江南(市体育局局长)
肖志锋(市人防办主任)
李自根(团市委书记)
李建兰(市妇联主席)
刘革新(市邮政局党组书记)
徐 丛(市电信局局长)
杨森权(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主任)
王建峰(市交通战备办公室主任)
市委人民武装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张云山同志兼任。
7.中共石狮市委办公室文件 篇七
【发布文号】穗办〔2006〕13号 【发布日期】2006-06-26 【生效日期】2006-06-26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广州市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监察局关于实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和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穗办〔2006〕13号)
市直局以上单位:
《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监察局关于实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和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施,认真贯彻执行。
实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和纪检监察机关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是新形势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举措,是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进一步完善党内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的监督检查作用,更好地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具有重要意义。各部门各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推进这项改革,保证派驻机构和统一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监察局
关于实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和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
(2006年5月30日)
根据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关于“纪律检查机关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监察部关于对中央纪委监察部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4〕12号)精神及省对派驻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工作的指导思想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稳妥地改革和完善纪检监察体制。通过实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和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切实加强对驻在部门及授权管理单位党委(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进一步促进市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工作的总体要求是:
1.改革领导体制。在市直有关单位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将市直有关单位纪检组、纪工委、监察室改为市纪委监察局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设立纪委的单位,派驻机构与纪委合署办公。
派驻机构由市纪委监察局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
2.创新工作机制。市纪委监察局授权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所属系统及授权管理单位(以下简称驻在部门)的纪检监察工作实施管理和监督。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履行《党章》、《行政监察法》赋予的纪检、监察两种职能。
3.强化监督职能。完善监督机制,提高监督效能,切实加强对驻在部门党委(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
4.确保工作成效。实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后,驻在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应切实得到加强。
二、首批派驻范围
第一批先在下述11个单位实行派驻: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建委、市财政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市政园林局、市规划局、市工商局、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
三、工作职责和工作关系
(一)派驻机构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情况。
2.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党委(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
3.经批准,初步核实驻在部门党委(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参与调查驻在部门党委(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调查处理驻在部门其他 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
4.协助驻在部门党委(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组织协调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召开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批示,部署工作,交流经验,协调解决开展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5.受理对驻在部门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检查、控告及党员、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处分的申诉。
6.承办市纪委监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实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和对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后,派驻机构的工作关系是:
派驻机构实施监督和查办案件工作直接受市纪委监察局领导,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直接向市纪委监察局请示、报告。
驻在部门党委(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对本部门及所属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按照规定职责予以协助、配合,有关情况及时与驻在部门党委(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沟通。
为便于派驻机构履行职责,设立党委、纪委的单位,派驻纪检组组长兼任驻在部门纪委书记,担任驻在部门党委委员,参加党代会选举;设立党组、纪检组或党工委、纪工委的单位,派驻纪检组(纪工分)组长(书记)继续担任驻在部门党委(党工委)成员。派驻纪检组组长参加驻在部门的有关行政领导会议,但一般不参与驻在部门的业务分工。派驻监察室主任列席驻在部门有关行政领导会议。
四、机构编制和干部管理
实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后,其机构编制、干部管理工作和后勤保障按以下方式实施:
(一)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市直有关单位纪检监察机构改为派驻机构后,其人员编制从驻在部门的人员编制划转,领导职数按现有职数配备,由市纪委监察局根据各单位工作需要提出配备方案,经市编办审核,报市编委审批。划转的人员编制作为市纪委监察局的人员编制实行单列,由市纪委监察局统一管理。
(二)干部任免和管理。派驻机构的市管干部,其任免、考核、交流和管理等执行市委的有关规定。
派驻纪检组组长(纪工委书记)人选由市纪委商市委组织部提名并共同进行考察,由市纪委呈报市委任免。纪检组组长(纪工委书记)一般不从驻在部门产生。新提任的纪检组组长(纪工委书记)人选从有关单位后备干部和优秀纪检监察干部中提名,交流使用。
派驻纪检组副组长(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人选由市纪委监察局提名并考察,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后,由市纪委监察局任免。
派驻机构其他干部的调整、考察任免由市纪委监察局商有关部门负责办理。
派驻机构干部(不含市管干部)的档案由市纪委监察局管理,驻在部门建立干部档案副本。
(三)干部招考录用。市纪委监察局与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做好派驻机构人员的招考录用工作。
(四)教育培训。派驻机构干部的教育培训由市纪委监察局与驻在部门共同负责。驻在部门继续安排派驻机构的干部参加有关培训和出国(境)考察活动。
(五)干部交流。派驻机构干部因工作需要或在同一派驻机构工作时间较长的,应当有计划地进行交流。需要交流的干部,由市纪委监察局提出意见,商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六)考核。派驻机构人员的考核由市纪委监察局负责。派驻纪检组组长(纪工委书记)向市纪委述职述廉,其履行职责和廉政勤政的情况,由市纪委商市委组织部考核或考核情况向市委组织部备案。
(七)派驻机构干部的工资关系、党(团)组织关系、群团关系由驻在部门负责管理。派驻机构干部享受驻在部门同职级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并享受纪检监察工作岗位补贴。其工资、福利、补贴、医疗、退休等事宜由驻在部门负责。驻在部门要保障派驻机构履行职责所需的办公费用、办案经费和工作条件,包括办公场所、办公设施、工作用车等。
五、加强领导,稳妥推进
实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和对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单位要切实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有序推进,认真实施。
(一)市纪委监察局要加强对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实际困难。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各职能机构要适应派驻机构工作和统一管理新体制、新任务的要求,改进工作方法,健全业务工作制度,加强对派驻机构的指导和联系。市委组织部、市编办积极配合。
(二)驻在部门党委(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要积极支持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支持派驻机构履行职责,自觉主动地接受监督。在政治上要信任,工作上要支持,生活上要关心,为新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发挥作用提供有力保障。
(三)派驻机构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派驻机构要认真处理好统一管理后的相关工作关系,注意与驻在部门搞好协调与沟通,积极探索履行职责的有效方式方法,既要保持工作的连续性、搞好工作衔接,又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派驻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既要主动接受市纪委监察局的监督管理,又要自觉接受驻在部门党组织和干部群众的监督。要注意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经验,积极稳妥地做好派驻机构统一管理的各项工作。
8.中共嘉兴市南湖区委办公室文件. 篇八
南委办〔2009〕77号★
中共嘉兴市南湖区委办公室 转发《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关于建立党委 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制度的意见
(试行)》的通知
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区级机关有关部门党委(党工委、党组):
现将《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关于建立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制度的意见(试行)》(浙委办[2009]79号,以下简称《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意见》要求做好相应工作。
《意见》已就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的内容、方式、步骤等作了具体规定,当前重点要做好2009各镇、街道、区级机关有关部门党委(党工委)向区委常委会述职
1工作,请各单位抓紧做好述职准备,书面材料请于12月30日前报送区委组织部。
各镇、街道、区级机关有关部门党委(党工委)可以按《意见》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所辖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制度。
中共嘉兴市南湖区委办公室2009年12月8日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关于建立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
述职制度的意见(试行)
为进一步落实各级党委特别是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中办发〔2006〕21号)和《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按照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要求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浙委〔2009〕58号)精神,现就建立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着眼于推动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促进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全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为深入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的组织保证。
二、述职对象
县(市、区)、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以下简称党委书记)。
三、述职内容
1、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指示,研究制定本地区基层党建工作规划、计划、制度和措施及其组织实施的情况。
2、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领导和指导基层党组织有效开展工作的情况。
3、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特别是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的情况。
4、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教育培训、管理和服务,开展党内关爱,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
5、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深化“先锋工程”建设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三级联创”活动的情况。
6、加强制度建设,探索有效载体,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情况。
7、加大基层党建工作经费投入,加强工作力量配备,关心爱护基层党务干部,以及调动各部门抓基层党建的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的情况。
8、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情况。
四、述职方式
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一般采取会议述职的方式,一年一次,安排在年末或次年年初进行。结合重点工作,可适时组织专项述职。
五、述职步骤
1、述前准备。对照基层党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全面自查,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和不足,深入剖析原因,认真撰写述职报告。报告应突出党委书记的主体责任,紧扣履行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避免写成领导班子工作汇报或工作总结。
2、组织述职。一般由党委书记就抓基层党建工作向上一级党委常委会述职。党委常委会召开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会议时,同级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列席,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派人参加。同时,还可邀请部门同级党代会代表列席。
3、综合评议。党委书记述职后,上一级党委应进行评议。评议应突出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履职情况的总体评价、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及需要改进的工作和要求等方面。综合评议情况要采用适当方式通报。
4、述后整改。述职人根据上一级党委提出的整改要求,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上一级党委通过组织检查抽
查等方式,加强跟踪督查。
六、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制度的落实,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述职工作由各级党委常委会组织实施。要加强对述职综合评定结果的运用,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和实绩评定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奖励惩诫的重要依据。要认真总结、推广述职中发现的抓基层党建工作的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以点带面,指导面上工作。
9.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文件 篇九
川委办〔1995〕15号
★
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文明单位建设
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地、州、县委、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级各部门:
《四川省文明单位建设与管理办法》,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川委办〔1987〕19号文件同时作废。
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1995年3月6日 四川省文明单位建设与管理办法
创建文明单位活动,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重要内容,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促进“两个文明”建设有机结合,协调发展,把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落实到基层的有效形式和正确途径。为了推动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在全社会广泛深入开展,加强对全省文明单位 建设的管理,充分发挥文明单位的示范、带动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建设总则
(一)文明单位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两个方面都取得显著成绩,由地方党委、政府授予的综合性荣誉称号。
(二)文明单位分为省级、市(地、州)级、县(市、区)级,分别由同级党委、政府批准命名。
(三)我省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街道、居民区、农村村镇,均属创建文明单位范围,都应通过自建或各类共建活动,争创文明单位。
(四)创建文明单位必须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培育“四有”新人为目标,坚持“重在建设、贵在坚持,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开展创建活动,提高干部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倡导社会主义新风尚,改善生产、工作和生活条件,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改革开展、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五)各级党委、政府应把创建文明单位,作为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两个文明”建设的基本任务之一,加强领导,广泛发动和组织群众参与创建活动,并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有效措施,保证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六)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在县以上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由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有关部门要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做好工作。新闻单位要加强宣传报道。
二、评选条件
(一)文明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组织领导好。党委、政府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把创建文明单位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干部工作落实,有关方面齐抓共管,领导班子以“四好”要求为目标加强自身建设,团结协作,勇于改革,勤奋务实,廉洁自律,作风民主,群众信任;创建活动常年不断,措施有力,制度健全,任务落实,群众参与,实效明显。
2.思想建设好。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四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重在建设的方针,以培育“四有”职工队伍为目标,广泛深入地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以及发扬艰苦创业精神为基本内容的教育活动,成效显著;干部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民主法制观念和社会主义思想觉悟不断提高。
3.改革开发好。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坚定不移地走社会主义道路,认真执行“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的方针,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坚持改革、开发、搞活,开拓进取,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成绩显著。
4.生产(工作)好。坚持经经济建设为中心,努力搞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按照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致力于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突出,生产(工作)安全、文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经济效益高,社会效果好,事业发展快。总的生产(工作)水平(效率)居当地(本系统)同类单位先进行列,生活明显改善和提高。
5.社会主义新风好。广泛开展“五讲四美”、树新风活动,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个人主义和腐朽生活方式的侵蚀,耸关系祥和;单位风气好,是非分明,纠正和抑制不正之风;治安秩序好,无重大刑事案件,其他案件和违纪现象逐步减少;认真落实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做到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经常化,无计划外生育现象;清洁卫生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净化、绿化、美化环境成效显著;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类共建和社会公益事业活动。
6.文化活动好。加强科技、教育、文化建设,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提高干部群众的科学、文化、业务、身体素质有规划、有措施、有实效,完成各项教育、培训任务成绩突出,经常开展群众性的读书、科技、演讲等开发智力活动和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娱、体育活动。
(二)文明村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抓发展经济、奔小康好。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贯彻改革、开发、搞活方针,广开致富门路,大力发展集体经济,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广大干部群众的实际生活水平逐步提高,积极兴办社会主义福利事业,受益面日益扩大,优抚“五保”、扶贫工作落实;总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治穷致富水平居本县(市、区)同类村先进行列。
2.抓思想建设,安定团结好。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干部群众,认真宣传和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党支部、村委会形成强有力的领导,领导班子团结好、党风正、荛实、廉洁奉公,群众信任;党政重视创建文明村活动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狠抓落实;广泛开展培育“四有”公民、党员“三带”、评选“三户”等创建活动,效果明显。充分发挥党团组织、民兵组织和其他群众组织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干部群众的社会主义思想觉悟明显提高。
3.抓科技文化,开发智力好。广泛开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知识、科技知识、法律常识的“三普及”教育和“讲精神文明、比科技致富、建科普村”活动效果明显;认真推行九年制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成效显著;因地制宜兴建各种群众文化设施,积极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和移风易俗活动,宣传晚婚晚育效果好,计划生育达到国家要求。
4.抓综合治理,社会风气好。干部群众遵纪守法,遵守乡规民约好,无虐待妇女、儿童、老人的现象,基本刹住偷盗、赌博、乱砍滥伐、封建迷信等不法行为,清除吸毒、卖淫、拐卖女儿童乖社会丑恶现象,杜绝各类重大案件和人为的重大灾害事故,社会安定,风气良好。
5.抓服务质量,职业道德好。领导干部和办事人员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提高工作效率;村办企业、“窗口”服务行业制订并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服务工作规范,纠正和抑制行业不正之风,提高服务质量取得显著成效。
6.抓环境建设,生活条件好。全村环境建设有规划,改善村容面貌和居住条件成效明显,街道、院落、村户环境卫生经常化、制度化,道路平整,饮食卫生符合《食品卫生法》;因地制宜“两管五改”(管水、管粪、改井、改灶、改厕所、改畜圈、改环境卫生)成效突出;防病治病措施落实,健康水平明显提高。
(三)按以上条件考核衡量不同等级的文明单位时应有所不同,对高一级的文明单位应当严一些。评选省级文明单位,应按以上两个条件考核验收。各市、地、州也可根据以上两个条件的要求,制定属于本地批准命名范围内的、更为符合不同等级和不同类型文明单位实际的评选条件。
三、命名办法(一)按各地制定的创建文明单位规划,开展自建或各类共建活动达到评选条件,以申报、推荐、考核、批准、命名等程序产生。
(二)省、市(地、州)、县(市、区)三级文明单位分别由同级党委、政府(行政公署)命名。省级文明单位,由市、州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推荐申报,省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办公室考核验收,省政府批准命名。
(三)文明单位实行升级制。即县(市、区)级文明单位升为市(地、州)级文明单位,市(地、州)级文明单位升为省级文明单位。凡已命名一年以上的市(地、州)级文明单位,在巩固提高质量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办理升级手续。
(四)已命名两年以上的省级文明单位,在全省同类单位中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成效居领先地位,社会表率作用好的,经评选可命名为省级最佳文明单位。评选省级最佳文明单位的条件和办法,由省精神 建设活动办公室另行制定。
(五)军(警)民共建、工农共建和其他各类共建文明单位的命名,原则上命名共建所在单位,对参与共建的另一方或多方成绩显著的,可给予适当表彰。对参与共建作出突出贡献确需命名的军(警)一方,由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与军(警)一方的上级领导机关协商一致后,再按上述规定程序办理。
(六)凡参与共建的一方或多方因故撤离共建活动后,原共建所在单位应改为自建;已是文明单位的,还应呈报命名机关备案。
四、管理办法
(一)文明单位实行分级管理与委托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日常工作由同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办公室负责,有隶属关系的领导部门协办。省级文明单位由省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办公室主管,有隶属关系的省级领导部门协办,日常管理工作以所在地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办公室为主。
(二)文明单位必须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主要是通过建立和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加强档案建设,搞好经常性的自查自评和创建活动等,落实创建规划,不断巩固提高质量和提高创建水平。
(三)各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主管部门和不隶属关系的领导主,都应加强对所属文明单位的工作指导。主要是通过建立和完善各种考核制度,搞好经常性的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和宣传典型等,推动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深入发展。
(四)省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办公室对各级文明单位均有直接进行调查指导、检查督促、表扬批评、建议命名机关给予奖励或处分的责任。
(五)对文明单位实行复查制度。凡已命名的各级文明单位,从命名的第二年起,都要在自查的基础上,由同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办公室组织进行复查。县(市、区)级和市(地、州)级文明单位原则上每年复查一次;省级文明单位原则上第两年由各市、地、州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办公室组织进行复查,省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办公室进行抽查。经过复查,对符合条件的发给复查合格证书,继续保持文明单位称号;对放松创建工作,质量水平下降或出现其他问题的,应视其情况分别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撤销文明单位称号;限期整改无效的,亦应撤销文明单位称号,收回奖牌。凡不符合条件的,应撤销文明单位称号,收回奖牌。
(六)被撤销文明单位称号的单位,经过两年以上的创建并达到条件的,可以重新申报原有级别的文明单位。
(七)文明单位因改变单位名称、变动隶属关系,由省内甲地迁往乙地的,应及时向命名机关报告,经核实并办理有关手续后,可继续保持文明单位称号。(八)因故被撤销、分解、合并的单位,其文明单位称号自然消失,应交回奖牌。凡原是文明单位,因机构调整分为两个单位,其文明单位称号可分别继承,但必须通过验收后予以确认,凡机构合并的单位,也可继承被合并单位的文明单位称号,但亦须通过复查验收后予以确认。
五、奖励与处罚
(一)对验收合格的单位,由命名机关授予同级文明单位称号,颁发命名证书和奖牌。
(二)对获得文明单位称号的,当年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参照下列标准一次性发给在册职工奖金:省级文明单位按人均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发给奖金;市(地、州)级文明单位按人均月工资三分之二的标准发给奖金;县(市、区)给文明单位按人均半个月工资的标准发给奖金。奖金由单位自筹资金解决。
(三)获得文明单位称号的当年,还应给予在创建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领导干部、工作人员适当的精神和物质奖励,以资表彰,奖金来源同上。
(四)文明单位在巩固提高质量和提高创建水平方面成绩突出的,在复查合格当年,亦可比照本办法规定的奖励标准,一次性发给在册职工奖金。
(五)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撤销文明单位称号,收回奖牌:
1.领导班子不团结,或主要领导成员严重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
2.经营管理不善,经济亏损或服务水平明显下降,短期内无法改变的;
3.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严重人身伤亡的;
4.治安状况混乱,发生大案要案,使党、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出现计划外生育的; 6.申报时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的;
7.发生其他重大问题,赞成严重损失和恶劣影响的。
10.中共石狮市委办公室文件 篇十
常政务办委[2018]34号
关于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实施方案
各党支部、社保中心党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总书记关于进一步解放思想、将改革开放进行到底的最新要求,率先推动常熟高质量发展,按照省委、苏州市委和常熟市委部署要求,结合中心实际,党工委决定在中心广泛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
一、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主题和原则
紧紧围绕 “学习新思想,改革再出发,开放迈新步,发展高质量”这一主题和“坚持正确导向,坚持领导带头,坚持联系实际,坚持结合融入”四个基本原则展开。要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把大讨论活动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庆祝改革开放40周 1
年系列活动结合起来,与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特别是与中心的十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解放思想,密切联系中心发展实际,找出差距、落实举措,着力破除制约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影响精致服务水平提高的思想观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省委、苏州市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重点是在十个方面开展大讨论:
1、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我们在思想认识上还存在哪些不合时宜的观念观点,如何围绕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打破思维定势,自觉“反骄破满”,在抬高发展标杆上解放思想,努力闯出新时代“碧溪之路”。
2、对照国内先进政务服务中心和周边县市政务服务中心,我们如何围绕勇当“两个标杆”要求,以打造精致服务、不见面审批、最多跑一次为重点,加快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提升精致服务水平。
3、对照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我们如何坚持以实体经济为本,推动产业转型,提升产业层次,做大做强特色产业集群,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培育发展新动能,推动经济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
4、对照总书记“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重要指示精神,我们如何深刻吸取“4.15”事故教训,以铁的决心、铁的纪律、铁的手腕、铁的作风抓好消防和安全生产工作,严防事故,全力维护中心稳定。
5、对照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思想,我们如何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解决发展粗放的问题,提升城市绿色发展质量。
6、对照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我们如何加快重点领域改革落地,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一流营商环境。深化开发区体制改革,加快对外贸易和利用外资型步伐,促进投资便利化,打造政府和市场“双强引擎”;以创新为动力,深化区政合一、强镇扩权、综合执法等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7、对照提升城市发展核心竞争力,我们如何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发挥政策叠加效应,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加快创新资源整合,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集成攻关,加强创新人才引进和培养,营造有利于创新的良好生态。
8、对照突出文化引领特色,推动文化建设高质量,我们如何厚植厚培“文化”和“文明”,深耕以文化人、成风化俗,围绕打造“文化常熟”品牌,推动文化事业产业繁荣发展,着力用特色优势文化涵养文明气质;以文明城市建设常态长效为抓手,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水平,用现代文明风尚助力文化发展。
9、对照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形成各具特色、各有所长发展格局的要求,我们如何发挥规划引领作用,优化城市功能布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构建城乡融合发展良好局面。
10、对照着力形成激励担当作为的良性机制,我们如何聚
焦问题导向,用“四问四破”推动思想解放,用“三项机制”激发创业热情,让广大党员干部以新思维研究新问题、以新思路落实新任务,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持久动力和组织保障。
二、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重点工作
这次大讨论活动,以党员干部为重点,面向广大干部群众,从2018年5月开始到2018年底,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中旬至5月下旬)
1、认真研究制定大讨论活动的实施方案,精心策划部署,广泛宣传发动,拉开中心大讨论活动的序幕。
2、广泛征集存在问题,针对部分干部群众中存在的自满自足、等待观望、消极懈怠、路径依赖、重物轻人等思想倾向,深入查找制约全面深化改革、影响高质量发展的思想障碍和观念束缚。
3、加强宣传,营造强大舆论声势,吸引干部群众参与。
(二)学习讨论阶段(5月下旬至8月上旬)
1、组织开展中心领导班子读书调研活动,结合工作实际形成一批调研成果,推动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开展党工委中心组学习,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2、围绕大讨论主题和十个重点方面,结合自身实际,通过党工委中心组学习、专题报告会、座谈会、组织生活会等形式,组织开展集中学习交流和专题研讨,要对照省委、苏州市委和市委要求,认真查找矛盾,剖析原因,有针对性地开展讨论。
3、结合纪念真理标准问题讨论40周年,深入学习研讨总书记全面深化改革开放重要思想,全面总结政务服务中心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成就、经验和启示。
4、在中心微信、微博开设“解放思想大讨论”专栏,开展征文活动,组织网上系列宣传。结合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网上主题宣传活动,开展“解放思想大家谈”、“我为中心献一计”等活动。
5、以“改革开放进行时”为主题,集中宣传一批改革开放的先进典型和奋战在窗口一线的先进人物,组织开展先进典型人物报告会。
6、结合深化“六个一”基层走访调研,积极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总书记全面深化改革开放重要思想,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苏州市委和市委部署要求,围绕改革再出发、发展高质量主题,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群众,把情况搞清、把思路搞准、把举措搞实。
(三)时间转化阶段(8月上旬至12月中旬)
1、认真梳理有价值的意见建议,把大讨论活动形成的共识性成果,转化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办法措施、制度机制,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科学确定走在前列的目标任务,系统谋划走在前列的路径措施,全面落实走在前列的机制保障,形成一批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
2、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解放思想、敢于担当,始终保持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建立健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
项机制”以系统化制度让能干实干者扬眉吐气,让敢闯敢干者不挫锐气,让得过且过者羞愧服气。
3、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立足推动高质量发展,组织实施干部专业化建设计划,分层分类开展干部专业能力培训,切实提升干部适应发展新阶段、应对发展新挑战、体现发展新要求的能力素养。
4、以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为重点,全面提档“先锋工程”,大力实施基层党建工作提升专项行动。抓好以支部为单位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把基层党组织打造成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推动改革开放的坚强战斗堡垒。
(四)持续深化阶段(12月中旬至年底)
1、认真组织好中央、省重要庆祝活动的收听收看和学习讨论。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统一组织收听收看中共中央、国务院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和省委、省政府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座谈会,并开展学习讨论。
2、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考核评价体系作用,把责任压力传导到基层,把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要求落实到管党治党实践中,加大对不作为乱作为的问责曝光力度,督促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切实做到解放思想、改进作风,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3、总结大讨论活动成果,以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持续解放思想,不断探索创新。注重把成果运用到工作实践中,以十项重点工作为抓手,提升精致服务水平。
三、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有关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是学习贯彻习近平6
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必然要求,是落实总书记对江苏发展重要指示的有效途径,是推动常熟实现高质量的迫切需要,深刻领会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重大意义。涤荡清除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相适应的地方,真正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在升华认识中提高站位。坚决破除一切影响贯彻落实总书记指示精神的思想禁锢,努力以过硬的发展成果向中央、省委、苏州市委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坚决破除传统观念、习惯做法、路径依赖,立足现实突破发展旧思维,放眼未来打好战略主动仗,用改革的办法推动发展质量全面提升。
2、加强党的领导。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大讨论活动由中心办公室牵头,各职能科室全面参与成果转化落实。
3、搞好分类指导。采取有针对性的方式方法,有的放矢组织开展大讨论活动。对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重点围绕增强“四个意识”、强化系统思维、砥砺担当精神,着力破除影响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推动进一步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高质量发展的组织者、引领者。在深入调研讨论基础上提出有针对性、前瞻性的对策建议,做高质量发展的探路者、支持者和参与者。
4、营造浓厚氛围。运用多种方式,做好大讨论活动期间的氛围营造和宣传引导工作。尤其要发挥网络新媒体作用,通过微信、微博等平台,组织开展网上讨论活动,形成强大的舆
论声势。在各类宣传阵地发布大讨论活动信息,吸引群众参与。
5、强化督促检查。加强对活动的督导和检查,及时掌握进展情况,督促各项工作落实。始终坚持成果导向,把开展活动情况纳入经常性工作检查内容,列入各级领导年终考核内容。
中共常熟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工作委员会
2018年6月21日
11.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电子公文 篇十一
电子公文专用章 渝委发[2007] 48号 核收:
中共重庆市委 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全市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和
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2007年8月22日)
2002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信访工作者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新时期信访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牢记为民宗旨,发扬务实作风,坚持依法、按政策办事,努力开拓进取,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努力做好 群众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化解了大量不和谐因素,为促进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
为鼓励先进,树立榜样,弘扬正气,振奋精神,激励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信访工作者进一步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市委、市政府决定,对万州区信访办等50个重庆市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和张忠臣等100名重庆市信访工作先进工作者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开创信访工作新局面作出更大的贡献。各区县(自治县)和市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干部要以先进为榜样,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扎实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为推进城乡统筹,实现“加快”“率先”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
一、重庆市信访工作先进集体表彰名单
二、重庆市信访工作先进工作者表彰名单
附件一:
重庆市信访工作先进集体表彰名单
万州区信访办
黔江区信访办
涪陵区信访办
渝中区信访办
大渡口区信访办 江北区信访办
沙坪坝区信访办 九龙坡区信访办 南岸区信访办
北碚区信访办
万盛区信访办
渝北区信访办
50个)
(巴南区信访办
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德感街道工委
合川区信访办
永川区中山路街道办事处
双桥区信访办
綦江县信访办
铜梁县信访办
大足县信访办
荣昌县信访办
璧山县信访办
梁平县信访办
垫江县信访办
武隆县信访办
忠县信访办
奉节县信访办 巫山县移民局
石柱县信访办
秀山县信访办
彭水县信访办
市纪委信访室(重庆市监察举报中心)
市委组织部信访工作处
市委政法委执法督查处
市经委企业处
市教委安全稳定办公室
市公安局信访处
沙坪坝区公安分局办公室
市企业军转干部问题工作小组办公室(市人事局军官转业安置处)
市劳动保障局信访处
市交委办公室
市移民局信访处
市高法院立案庭
市检察院一分院控申处
经开区管委会信访办
高新区管委会信访办
北碚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
重庆文理学院党委办公室
重庆机电集团信访办
重庆轻纺集团信访办
附件二:
重庆市信访工作先进工作者表彰名单
(100名)
张忠臣 万州区信访办督查科科长
黄昌乾(土家族)黔江区信访办主任科员
易 霞(女)涪陵区信访办副调研员
田贻勋 渝中区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副调研员
刘 寅 大渡口区信访办来信来访科科长
马友雄 江北区信访办主任
宋文捷(女)沙坪坝区信访办副主任
宋湘平九龙坡区信访办主任
胡亦农 南岸区信访办副调研员
刘志清 北碚区信访办调研员
戴兆全 万盛区金桥镇信访办主任
段辉跃 渝北区信访办副主任
李 玲(女)巴南区信访办主任
王向华(女)长寿区信访办综合科副科长
王建民 长寿区信访办信访科科长
黄培 荣江津区信访办主任
徐伯林 合川区信访办主任
赵晓庄(女)永川区信访办主任
张大刚 南川区信访办接待科科长
喻小红(女)南川区信访办综合科科长
何桂先(女)綦江县信访办主任科员
张旺春 潼南县信访办综合科科长
邱继明 潼南县公安局信访室科员
侯大建 铜梁县信访办副主任
吴晓华(女)大足县公安局信访室副主任科员
喻 鸿 荣昌县信访办主任
曾永红(女,藏族)璧山县信访办主任科员
谢晓芬(女)梁平县信访办主任
李 飞 城口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信访
科科长
周木文 城口县司法局高燕乡司法所所长
谭明杰 丰都县移民局信访科科长
朱治林 丰都县公安局办公室科员
谭 清 垫江县信访办主任
杨 洪 武隆县信访办复查复核科科长
周康伟 忠县信访办主任
任亚苏 开县信访办主任
江术均 开县信访办副主任
方宗贤 云阳县信访办主任科员
曹莉华(女)云阳县信访办副主任科员
刘中宁 奉节县信访办副调研员
卢存红 巫山县信访办副主任
赵翠章(女)巫溪县信访办主任
吴平巫溪县信访办信访科科长
秦建国 石柱县信访办主任
全成祥(土家族)秀山县信访办副科长
胡军(土家族)酉阳县信访办办案科科长
刘华(土家族)酉阳县信访办综合科科长
苏 强 彭水县粮食局粮油质量检测站科长
唐宗平市委办公厅保卫处主任科员
黄瑞光 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调研员
叶 兵 市政府值班室副主任
徐舍予
陈杏梅(女)刘惠谦
李春菊(女)张意兰(女)李志勇
胡昌桃
陈树林
庞世发
张斌韬
蒋星会
王新民
潘礼奎
石宗颖
市政协办公厅秘书处调研员 市委宣传部办公室主任科员 市委统战部办公室副主任 市编办督查处副处长 市信访办巡视员
市信访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市信访办副巡视员 市信访办接访二处调研员 市信访办副巡视员 市信访办办信处调研员 市信访办接访一处副调研员 市委老干局退休干部管理处处长 市发展改革委办公室调研员 市经委信访办调研员
敖 渝 市科委办公室主任
罗 军 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副总队长兼广场支
队支队长
王思延 江北区公安分局办公室副主任
江 勇
邢大荣
廖 武
刘怀义
赵 敏
刘 镇
陈顺洲
李天国
郭邦祥
高 文
袁平
唐亚辉(女)冯登蓉(女)吴 群(女)市国安局办公室秘书科科长 市民政局优抚处副调研员 市司法局办公室主任科员 市财政局办公室调研员 市规划局信访办调研员
市市政委环境卫生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市水利局办公室主任 市农业局办公室主任 市商委办公室调研员 市外经贸委办公室副主任 市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科员 市人口计生委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市国资委信访处处长
市纪委驻市地税局监察室调研员
刘 芹(女)市环保局办公室副主任
朱茂华 市工商局组织人事处主任科员
张来国 市林业局办公室副主任
钱永忠 市粮食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兼办
邱明生
陈光群
穆 上
方 良
吴晓钦
刘杨兵
张 敏
张 敏(女)王建华(女)乔国兴 刘明亮 曾 诚
公室副主任
市农办科教处处长
市政府法制办复议一处副处长 市中小企业局人事劳动处调研员 市园林局办公室副主任
市供销总社离退休人员服务中心调研员 市五中法院立案庭助审员 市检察院控申处主任科员 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副部长 市妇联维权部调研员 市侨办国内处副处长 市残联维权信访部主任
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胥文芳(女)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张建设 重庆天怡集团党委副书记
主题词:信访工作 先进表彰 决定
发:各区县(自治县)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级
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大型企业和高等院校。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 2007年8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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