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戒毒康复服务中心(精选12篇)
1.建设戒毒康复服务中心 篇一
╳╳╳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阳光工程
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中共╳╳╳委员会 ╳╳╳人民政府
(2012年5月23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
根据安排,我就╳╳╳社区戒毒社区康复阳光工程建设工作情况作简要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自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开展以来,╳╳╳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国务院戒毒条例》、《贵州省禁毒条例》和中央、省、市、县有关领导关于抓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阳光工程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总体思路,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工作原则,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心、紧迫感和使命感,以对国家、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把阳光工程作为重要的民生、民心和和谐工程,认真落实各项措施,着力解决全乡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问题,有效管控和挽救社会面上的特殊群体人员,为全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基本情况
╳╳╳位于╳╳县西南部,距市中心区76公里,全乡总面积104平方公里,辖15个行政村,154个村民组,11237户,39167人,少数民族占全乡总人口的45%。全乡交通便利,且与云南相连,使╳╳成为毒品流经的重要通道,并成为深受毒品危害的重灾区,-1-
加之╳╳煤电大项目、水盘高速公路建设,大量流动人口涌入,各类案件增多。目前为止,╳╳╳共有涉毒人员189人,其中贩毒人员78人(以贩养吸19人)、在册吸毒人员130人(现有吸毒人员75人),社区戒毒人员3人,社区康复人员11人,刑释解教人员103人。通过实施阳光工程,现全乡集中安置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刑释解教人员21人,分散安置5人,自谋职业112人。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阳光工程建设保障。开展阳光工程建设,是新形势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吸毒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管理和就业安置的重要举措,也是是一项得民心、顺民意的民生工程,对维护社会治安、构建和谐社会有着重大的意义。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工作推动,╳╳╳切实把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阳光工程建设摆在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乡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的阳光工程就业安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推进阳光工程建设,明确乡禁毒办为阳光工程建设的组织协调部门,全力抓好组织、协调、指导、督办和具体工作的落实,逐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明确职责任务。通过文件明确由乡政府、乡禁毒委牵头加强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管理;禁毒办负责加强工作指导和协调力度,协调各单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派出所负责对社会面上吸毒人员的打击收戒;工商所负责为阳光工程经营户提供服务,给予政策支持;民政、劳动等单位负责落实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做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阳光工程就业培训等工作;司法所负责加大毒品预防和阳光工程建设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做好社
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的矫治、援助等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负责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进行行为矫治、关怀救助、教育挽救等工作。通过多种举措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安置就业的阳光工程建设工作作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结合农村的实际,想方设法解决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安置问题。三是加强协调配合。充分发挥禁毒成员单位职能作用,积极协调上级有关部门及时研究解决阳光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加强协调指导和推广工作。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体系建设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禁毒工作的主要任务,牢固树立禁毒工作全社会一盘棋的思想,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阳光工程建设顺利推进。四是加大投入力度。在2012年的禁毒工作财政预算中,将阳光工程建设经费纳入乡财政预算,确保工作经费投入。目前,建水城县阳光四季鲜果蔬合作社集中安置就业点1个,投入资金20万元,协调上级扶持资金12万元,新建和修复种植培训基地大棚29个,安置相关人员21人。拟在2012年为吸毒人员家庭建大蔬菜大棚6个。
(二)结合实际,多措并举,加强阳光工程安置就业保障体系建设。做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安置工作,是增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刑释解教人员自信心,使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的关键。一是以集中安置为主,多渠道解决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问题。╳╳╳结合自身实际,把集中就业安置作为解决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安置的主要途径,通过和╳╳四季鲜果蔬合作社合作,在2011年建立水城县阳光四季鲜果蔬合作社,采取公司+基地+特殊
人员土地的模式,吸收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刑释解教人员21人;对部分边远村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刑释解教人员,由相关成员单位对其进行技能培训,并推荐到乡内企业、个体和私营企业就业。积极鼓励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刑释解教人员自主创业就业,特别是对具有一技之长,通过政府协调工商部门解决创微型小企业项目,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措施,鼓励他们创立小企业、小作坊、小种植(养殖)等,实现自主创业。二是建立阳光工程建设保障体系。将阳光工程建设所需经费列入乡财政预算,切实加大阳光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鼓励企业积极参加阳光工程建设。同时通过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对丧失劳动能力或因各种原因无法就业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刑释解教人员,符合条件的,乡政府应将其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范畴;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刑释解教人员遇到各种困难,符合条件的,上报帮教小组,由乡有关单位及时采取临时救助措施予以救助。三是逐步推行阳光工程全覆盖工程。通过集中安置、分散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确保到2012年底,全乡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安置率达到50%以上;到2013年就业安置率不低于80%;到2014年底,对符合条件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刑释解教人员全部安置就业。
(三)强化管理,落实帮教,确保特殊群体人员尽快融入社会。立足乡情和创业就业扶持政策,建立以就业安置为核心,形成“生理脱毒、身心康复、就业安置、融入社会”四位一体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阳光工程新模式。一是落实帮教责任。建立由乡禁毒办、社区民警、社区帮教责任人、就业企业和戒毒人员家属等组成的帮教工作小组,开展经常性的帮教工作,对社区康复
人员提供必要的心理治疗和辅导,使社区康复人员摆脱对毒品的心理依赖,对在合作社集中安置的吸毒人员由派出所、禁毒办和合作社现场进行谈话帮教。结合“一机制、多内容”的村(居)民自治工作,将本村无新增涉毒人员、违法犯罪人员列入村规民约,充分调动广大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对吸毒人员的帮教、帮扶工作中。逐步减少社会面闲散涉毒人员,降低对社会的危害危害促进社会和谐。二是加强培训力度。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刑释解教人员的阳光工程就业技能培训纳入全乡劳动技能培训计划,培训经费由乡级财政统筹安排,积极开展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刑释解教人员的技能培训。同时组织公安、司法、法庭等单位对相关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培训,让他们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三是强化服务管理。采取一帮一的措施,建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刑释解教人员交朋友制度》给予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刑释解教人员更多的人文关怀,对他们在生活、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给予帮助,同时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全面掌握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的动向,增强他们融入社会的信心。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消除社会对他们的歧视,积极营造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刑释解教人员融入社会的良好氛围。
三、主要问题
通过努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阳光工程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离上级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被责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社区矫正人员流动性大,不及时报到参加尿检,存在脱管漏管的情况,同时也给阳光工程就业安置工作带来一定困难。二是宣传力度不够,部分群众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刑释解教人员解决就业工作不理解,认为不应该安置。三是在集中安置工作中由于╳╳╳采取的是以特殊群体人员土地投入合作社经营的方式,上级没有相关政策和扶持资金,要进一步扩大规模存在一定困难。
四、下步打算
针对存在的问题,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基固本,在增强建设后劲上下功夫。坚持把开展阳光工程建设作为打造平安╳╳的关键环节来抓,整合各类力量,确保阳光工程建设工作在有人抓、有人管,落到实处。
二是用好载体,在促进工作落实上下功夫。按照落实责任、任务、重点、机制、领导等“五个落实”的总体要求,细化分解阳光工程建设工作任务,充分发挥水城县阳光四季鲜果蔬合作社作用逐步扩大就业覆盖面。
三是整合力量,在推动齐抓共管上下功夫。积极探索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阳光工程建设的新路子,重点整合各单位、各企业力量,深入开展阳光工程建设工作。
四是强化领导,在加大奖惩力度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大阳光工程经费投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层层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单位责任制,强化督促检查和考核奖惩,严格责任追究。
五是广泛宣传,在营造创建氛围上下功夫。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最大限度地动员和组织群众,努力使阳光工程建设工作深深扎根于群众之中,确保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刑释解教人员早日融入社会。
2.建设戒毒康复服务中心 篇二
毒品, 不仅危害个人身、家庭, 对于社会而言更是浪费社会人力、物力资源危害社会安定的重要因素, 是社会的公敌, 毒品的可怕之处, 是对吸食者灵魂的控制。因此只有从灵魂最深处禁锢、战胜毒品的诱惑, 才是真正解决解决毒品心理成瘾。
2 结果与分析
2.1 加强戒毒康复人员意志力训练的重要意义
意志力是人类的最高领袖和指挥官, 它拥有指挥人类行为和精神的特权。当人类决心做一件事情的时候意志力拥有最高和最终决定权。拥有坚强的意志力和持之以恒和毒品作斗争的信念是戒毒康复者在戒毒康复这场“持久战”中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保证。
解除戒毒康复者对毒品“心理成瘾”的方法主要包括“清除”、“替换”、“分散和转移”、“压制”等几种主要的方法。
“清除”主要是指:清除戒毒康复者脑海中由毒品刺激产生的快感的记忆。然而从心理学层面很难彻底清除这种深刻记忆。若通过生理学手段采用手术的方式, 切除戒毒康复人员大脑皮层中关于毒品记忆的部分, 又会对戒毒康复者正常的生理功能造成很大的影响, 也是戒毒康复手段中禁止的方法和手段。
“替换”主要指:用能给吸毒者带来更强快感的物品和手段, 来代替毒品, 在更强烈快感的刺激下, 吸毒者原有的毒瘾会很轻易地消除, 然而, 在具体操作中会有很多不确定因素, 很有可能会弄巧成拙使吸毒者会对“替代品”产生更强烈的依赖性。那么这种“替换”的犹如抱薪救火。
“分散和转移”主要是通过各种手段和方法分散和转移戒毒康复者的对毒品的注意力, 可以通过思想政治教育、劳动改造、利用亲情爱情责任感、培养其他的兴趣爱好等, 这也是目前对戒毒康复常规和主流做法, 其对戒毒康复者也产生重大的影响, 然而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 使得这些常规做法只能起到治标不治本的作用, 戒毒康复者没有从内心深处产生对毒品的主动的抗拒和抵制, 久而久之又重新加入到毒品吸食者的行列。
“压制”主要指:通过戒毒康复者内在的意志力来压制和抵制毒品的诱惑力, 达到让戒毒康复者从内心深处主动的拒绝毒品的效果。然而由于毒品强大的诱惑力, 超越和驾驭了戒毒康复人员的原有意志力, 并驱使着戒毒康复者, 不惜一切代价, 不择手段去获取毒品以重新体验由毒品带来的快感。但是当人类决心做一件事情的时候意志力拥有最高和最终决定权。戒毒康复者之所以对毒品念念不忘, 是由于戒毒人员的意志力受到了毒品诱惑力的暂时性压制, 我们通过对戒毒康复者意志力的长期训练, 提高戒毒康复者的意志力, 使的戒毒康复人员的意志力重新夺回拥有戒毒康复人员行为和精神的支配权。使得戒毒康复者通过自身意志力对毒品诱惑力进行无限期的压制和禁锢。
2.2 加强戒毒康复者意志力的训练方法
2.2.1 强化身体的耐受力培养坚强意志力
身体是意志力的载体, 通过对身体耐受力的训练是提高意志力重要手段之一, 身体耐受力的强弱也是意志力强弱的重要衡量标准。提高戒毒康复者的身体耐受力主要是在极端痛苦的条件下来培养戒毒康复者身体的耐受能力, 从而强化戒毒康复者的意志力。然而由于对身体耐受力的训练是让戒毒康复者在极端艰苦和痛苦的条件下进行训练, 因此我们必须在秉承“人道主义”和保证戒毒康复者身心健康的前提下采用科学的训练手段和方法。
具体操作方法我们可以采用,
(1) 极限耐力训练, 如12分钟跑, 且在具体训练中, 要充分挖掘戒毒康复者身体的潜能, 提高戒毒康复者在极限状态下身体的耐受力和战胜自己的信心, 激发戒毒康复者的成功动机, 培养坚强的意志品质。
(2) 疼痛刺激, 在保证戒毒康复者身心健康的前提下采用相应手段给戒毒康复人员施加强烈的疼痛感, 加强戒毒康复者身体耐受力, 培养坚强的意志品质。
(3) 还可以“痒刺激”、和合理的“电刺激”等来强化戒毒康复者身体的耐受力, 提高戒毒康复者对身体对不适感的忍耐力, 进而培养戒毒康复者坚强的意志品质。
通过长时间和系统的身体耐受力训练, 提高戒毒康复人员的对身体不适感的忍耐力和自控能力从而极大的提高其意志力, 来对抗毒品的诱惑力。
2.2.2 强化内部动机培养坚强的意志力
唤醒和强化戒毒康复者戒毒康复的内部动机, 使戒毒者从内心深处自愿、主动的远离毒品, 是戒毒康复工作取得胜利的前提条件。
2.2.2. 1 唤醒内部动机。
(1) 以毒品带来的各种危害为主题创设情境, 让戒毒康复者感同身受, 深刻体会毒品带来的各种痛苦、危害和严重不良后果。让戒毒康复人员对毒品产生恐惧、厌恶, 甚至憎恨的心理。同时产生由吸毒给个人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产生严重自责的心理。培养其痛改前非决心。
(2) 以各种幸福和美好前景为主题, 让戒毒康复者内心渴望和向往美好生活, 唤醒戒毒康复者戒毒康复的内部动机。
2.2.2. 2 强化内部动机。
(1) 培养戒毒骨干, 通过戒毒骨干的带头、榜样和现身说法的作用, 强化戒毒康复人员内部动机。
(2) 通过“卧底”来引导戒毒康复者
相关管理人员以戒毒康复者的身份深入戒毒康复者中, 以戒毒康复者的身份, 体会和了解戒毒康复者的生活状态和内心世界, 并以戒毒者的身份对戒毒康复者进行引导教育, 帮助其形成新的行为规范和思想态度。
(3) 适当使用催眠法强化内部动机。
让戒毒康复者在不受干扰宁静的状态下, 排除或较全面地抑制大脑里的刺激信息后, 这时输入毒品的危害的信息, 在戒毒康复者的大脑皮层上就会形成唯一的兴奋剂。这时施术者再给予适当的诱导, 使戒毒康复者, 做出相应的反应。
让戒毒康复者在不受干扰宁静的状态下, 主体意识里仅保留戒毒康复的信息, 而排除或抑制了一切与戒毒康复无关的刺激信息, 仅对戒毒信息做出唯一的反应。这时由于大脑皮层上只有唯一的兴奋灶, 其他神经中枢均被抑制, 因此这一兴奋灶, 所反应的刺激信息不受任何干扰, 显得特别明朗。经过一定时间后, 兴奋灶的兴奋性越来越强烈, 刺激信息也越来越鲜明。
戒毒康复者戒毒康复的内部动机越强烈, 其在戒毒康复过程中更能表现出来的坚强的意志品质。
3 结语
戒毒康复是个长期复杂而艰巨的工程需要社会各个层面的大力支持和协作, 更离不开戒毒康复者自身的努力。加强戒毒康复者的意志力训练是积极发挥戒毒康复者作为戒毒康复工作中主体作用。戒毒康复者拥有强烈的戒毒康复内部动机和坚强的意志品质戒毒康复工作的开展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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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陈依芬.忍的情绪调控策略及对心理适应之影响[D].国立台湾大学, 2008.
3.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制度 篇三
2、乡镇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一、学习制度。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学习时间,制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范围,形成制度,持之以恒。
二、领导制度。市、县区、乡(镇)街道逐级建立社区戒毒领导小组,确定领导干部,制定工作目标,细化量化工作任务,主要领导经常过问社区戒毒工作,研究解决基层实际困难。
三、培训制度。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法,利用各种媒体资料,以会代训,加强对社区戒毒/康复领导小组、工作站全体人员开展经常性、行之有效的工作培训。
四、督导报告制度。要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督导检查、指导工作,注意发现、解决问题,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推动工作。
五、工作例会制度。建立周例会、月例会或联席会议制度,通报情况,点评工作,研究解决问题,部署任务。
六、信息报送制度。以简报、报表、月报、情况汇报、通报等各种文书形式,按时报送工作情况、信息、交流经验、表彰先进、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七、禁毒宣传制度。按照《安庆市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考评办法》规定,利用墙报、黑板报、厨窗、展板等各种形式组织经常性禁毒宣传,积极组织开展禁毒宣传活动。
八、后勤保障制度。逐级落实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管理站的办公场所、设施及必须的办公设备,认真组织工作站专(兼)职工作人员按比例配置社区义工和禁毒志愿者,保证必要的经费保障。
九、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安庆市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考评办法》规定,制定具体的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3、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管理制度
一、认真组织开展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督促、指导各戒毒/康复小组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二、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服从上级管理,自觉履行工作职责,努力完成各项戒毒/康复工作任务。
三、积极开展禁毒宣传,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宣传毒品常识、危害,宣传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
四、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认真登记,签订协议书,建立台帐,规范管理。
五、按照对戒毒人员每周不少于一次见面谈话(第二年每两周一次、第三年每月一次)、家庭走访的规定,积极开展对戒毒人员的辅导、评估,想方设法关心、关爱戒毒人员,努力帮助他(她)们戒除毒瘾。
六、按照第一年尿液检测每月一次(第二年每两月一次、第三年每季度一次)的要求,积极组织、定期对戒毒人员实施检测并逐次记录结果,并备案。
七、制定戒毒人员外出请销假制度,对外出五天以上的须持请假条,经批准后方可外出,假期结束后及时纳入戒毒/康复管理范围。
八、建立情况报告制度,对戒毒人员出现更改治疗点,有涉毒违法犯罪嫌疑、尿液检测呈阳性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重要情况及时报告上一级戒毒工作管理站,对在社区戒毒/康复期间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4.戒毒康复训练工作总结 篇四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了由乡长、主管副乡长、司法所、派出所、卫生院等单位人员组成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现有工作人员8人,其中站长1名,副站长2名,工作人员5名,设立了专门的办公场所,配备了必要的办公设备,使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有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建立工作机制
面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刚刚起步的现实,我们在借鉴外地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立足当地实际,在具体工作中查找不足,总结经验,完善提高,初步建立了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机制。
首先是真诚谈心。就是通过与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进行真诚的面对面沟通交流,了解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近期活动情况,心里动态,对出现思想波动的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进行开导,鼓励他们从心理上戒除毒瘾。
其次是深入家访。就是深入到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家中,通过家属或邻居掌握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近期社会交往关系和活动情况,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最后是全力帮教。就是根据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家庭环境、毒瘾程度、社交关系,实行“四位一体”的帮教办法,即: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民警、村委会、吸毒人员家属,逐一落实帮教措施,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帮教网络,使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受到教育和感化,积极配合戒毒(康复)工作,尽早戒除毒瘾,健康回归社会。
三、创新工作方法
我们采取“10+20+30”工作方法,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进行管控,即:每10天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进行一次访谈,主要是采取电话访谈或面谈的形式,了解戒毒(康复)人员的表现,让他们感到社区戒毒工作站的关心;每20天要求社区戒毒(康复)人员主动向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报告一次近期活动情况,准确掌握对他们的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戒毒(康复)工作方案;每30天组织戒毒(康复)人员进行一次尿检,以检验戒毒(康复)成效。
5.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协议书 篇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戒毒条例》的有关规定,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部门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签订如下协议:
一、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时间为年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部门成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小组(小组成员详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计划》)。
三、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小组履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职责。通过检测、谈话、戒毒情况阶段评估、戒毒知识辅导、教育劝诫、就学、就业、就医援助以及其他帮助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戒除毒瘾的措施,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进行管理和帮助。
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检测□社区戒毒人员的定期检测三年内不得少于28次:第一年的前半年至少每半个月检测1次,后半年至少每月检测1次;第二年至少每2个月检测1次;第三年至少每3个月检测1次。突击检测每年不得少于3次。□社区康复人员的定期检测三年内不得少于12次:第一年至少每2个月检测1次;第二年至少每3个月检测1次;第三年至少每6个月检测1次。突击检测每年不得少于3次。
2、报告□社区戒毒人员每月至少向社区戒毒工作小组报告1次戒毒情况。□社区康复人员每2个月至少向社区康复工作小组报告康复情况1次。
3、请假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在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期间不得擅自离开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执行地所在的区、县(市),如需暂时离开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地点3天以上的,须提前一天向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小组报告,填写《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外出请假审批表》。在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小组同意,发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外出准假通知书》后,方能外出,并必须按时返回销假。外出期间,要按协议规定主动到外出地公安机关进行检测,并按期寄回外出地公安机关检测结果证明。
4、地点变更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地点变更到其他街道、乡镇或自愿到戒毒康复场所进行戒毒康复治疗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应当填写《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变更戒毒/康复地点审批表》,向执行地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部门进行书面申请。变更到其他街道(乡镇)的应当提供接受地街道(乡镇)同意接受的书面证明。审批同意前,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不得擅自脱离原执行地的管理。
5、驾驶证管理社区戒毒人员在接受社区戒毒期间内不得驾驶机动车辆,持有的机动车驾驶证上交执行地街道(乡镇)禁毒工作部门保管。在社区戒毒期间如需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可在上交驾驶证前,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延期办理,延期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社区戒毒执行期满后,机动车驾驶证予以发还。对机动车驾驶人因吸毒被公安机关责令社区戒毒,但已稳定参加社区药物维持治疗3个月以上的,可以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持有c1(不含)以上驾驶证的,应主动申请降为c1以下驾驶证。
五、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
六、社区戒毒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严重违反戒毒协议:
1、逃避或者拒绝接受检测三次以上的;
2、擅自离开社区戒毒地点三次以上,或者擅自离开社区戒毒地点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3、拒绝将机动车驾驶证上交执行地街道(乡镇)保管的。
社区康复人员有上述1、2项行为之一的,视为严重违反戒毒协议。
七、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八、此协议壹式贰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部门、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各执一份。
6.建设戒毒康复服务中心 篇六
关键词:戒毒人员,康复,就业保障
毒品是全人类的公敌,而吸毒问题已经成为影响各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障碍。面对国际社会毒品的泛滥,国内毒品形势的日益严峻,我国政府也采取了积极的应对措施严厉打击制贩毒等违法犯罪行为,为国际禁毒工作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解决毒品问题不仅仅是禁毒,还要深入开展戒毒工作,而且戒毒工作更是重中之重。2007 年12 月29 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并于2008 年6 月1 日起施行,这为我国开展戒毒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尽管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禁戒毒工作,但是戒毒人员复吸率居高不下。因此,构建戒毒人员康复体系更显得尤为重要。
一、构建戒毒人员康复体系
戒毒康复是指综合地、协调地应用医学的、教育的、心理的、社会的、职业的各种科学方法,使产生特殊药物(毒品)依赖性的人由于吸食毒品而损坏或丧失的生理功能、社会功能等尽快地、尽最大可能地得到恢复和重建,并帮助他们逐步增强体格、精神、社会和经济等方面能力的一项综合性工作。戒毒康复包括身体康复(通过医学治疗和训练促进康复)、心理康复(利用心理咨询和矫治手段促进康复)、职业康复(恢复就业能力取得就业机会)以及社会康复(在社会层次上采取与社会生活有关的措施,促使吸毒者能重返社会)。
(一)身体康复
1.脱毒治疗。这是戒毒人员戒毒的第一阶段。第一,要对戒毒人员建立个人详细档案,为有针对性的开展戒毒工作提供必要的依据。第二,开展医疗体检。通过医生与患者进行提问与回答的方式了解吸毒发生与发展的过程,其完整性和准确性对疾病的诊断和处理有很大影响,是进行下一步检查的先决条件。对戒毒人员的心脏、肺、血液、是否有性病、艾滋病等进行检查,根据结果来制订治疗方案和计划。第三,可以使用干戒法、理疗脱毒法等非药物脱毒法。干戒法让患者停用毒品,出现戒断症状,使其自然发展,自然消退。理疗脱毒法是用理疗的方法(包括针灸)减轻患者的戒断症状。前者是比较痛苦,但是成本低,后者有助于减轻患者的痛苦。第四,药物脱毒法。药物脱毒治疗的方法和时间长短,应根据毒品的纯度、患者的吸毒量、患者的吸毒时间、患者的戒断反应程度、患者的身体状况选择。戒毒人员由于长期用药,机体与药物相互作用建立了药物存在下的平衡状态(身体依赖),停止用药,则破坏了这种平衡,出现戒断症状反应,严重的可出现生命危险,所以一般运用递减治疗。例如,利用美沙酮和吗啡一样的药理作用来替代毒品,剂量逐渐递减,有助于缓解戒断症状。
2.康体训练。毒品对人的身体健康有巨大的危害作用。长期吸食毒品的人,不仅从精神上对毒品产生依赖,而且身体机能组织遭到很大的破坏。为了恢复戒毒人员的身体机能,每天组织戒毒人员进行不少于1 小时的健身器材锻炼、做健身操以及进行跳绳、打羽毛球、乒乓球、篮球等体育锻炼。由于戒毒人员平时养成了好逸恶劳的生活作风,生活懒散,无规律,因此,还要组织他们进行军事队列训练,实行军事化管理,以培养他们的组织纪律观念。根据实际情况拓展体能训练,逐渐加大训练强度,不断提高戒毒人员的身体素质。戒毒机关还应按照康体训练方案,合理搭配餐饮营养。劳动矫治部门根据身体康复期体质较差的戒毒人员具体情况,安排适当的手加工习艺性劳动。
(二)心理康复
心理康复又称精神康复。是运用心理学的原则与方法,通过依赖者与治疗者的相互作用关系,使依赖者的心理、情绪、认识行为等问题得到解决的方法。简单地讲是利用尽量可能的各种条件和措施使依赖者的精神活动及心理行为得到最大限度的调整和恢复。目前,国内外戒毒的成功率很低,究其原因,一是由于毒品的毒性很强,二是吸毒行为与吸毒者的个体素质、生活环境密切相关。吸毒行为在事实上反映了吸毒者的人格结构、社会环境及生活中的严重问题。导致戒毒人员产生心理依赖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而几乎所有的戒毒人员都无法用意志去摆脱这种“心瘾”,因此,对戒毒人员的心理康复是一个新的课题。
1.精神分析疗法。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与毒品成瘾人格的治疗。精神分析学派的创始人是弗洛伊德,根据他的理论进行精神分析治疗揭露潜意识的东西,着重于治本,而不是治标。
第一,精神宣泄。戒毒人员能自由表达被压抑的情绪,或对早年经验的再体验。如果让戒毒人员重新在心理上体验过去的挫折,并把潜抑的感情宣泄出来,他们就有了认识它、克服它的可能性。例如,让他们观看有关吸食毒品危害的影片。
第二,自省。集体学习牢记戒毒信条。通过分析,让戒毒人员了解自己内心冲突、焦虑的根源,于是就有了自省的可能性。经过自省,把症状的无意识隐意和动机揭露出来,使戒毒人员意识到症状的真正隐意而达到领悟,并要求从理智上、感情上都能接受。
第三,反复剖析,即反复扩通。由于戒毒人员的症状已成为其心理活动的组成部分。因此,即使他们领悟病症的隐意,但在行为中仍会出现反复。心理治疗是个漫长的过程,要求戒毒人员和矫正工作人员必须要有耐心,不断分析、理解、更正、体验,才能逐步从根子上改变戒毒人员的思维逻辑方式。
2.行为治疗法。行为治疗又称为矫正或学习疗法。在行为疗法看来,人的一切行为都是学习来的,导致这种学习力量存在于环境中。可见,行为治疗宗旨与戒毒的宗旨不谋而合。
第一,系统脱敏法。是指对某种刺激的过敏性反应逐渐递减至消除为止。例如,在戒毒临床实践中可以将戒毒人员放置于一定的环境中,当毒品出现在戒毒人员眼前戒毒人员就会出现想吸食的反应时,即以强烈的电击。多次重复后,戒毒人员产生强烈恐惧反应,害怕触摸毒品,最后发展到戒毒人员对整个环境都有恐惧反应,然后再由强到弱的消除戒毒人员的恐惧。
第二,厌恶疗法。是一种帮助人们(包括患者)将所要戒除的靶行为(或症状)同某种使人厌恶的或惩罚性的刺激结合起来,通过厌恶性条件作用,从而达到戒除或减少靶行为出现的目的。在戒毒人员的靶症状即将出现时使用厌恶刺激,直到症状被控制后再停止。例如,当戒毒人员出现戒断症状时可以让他观看吸毒造成的危害的图展,通过电刺激、针刺造成疼痛,皮下注射阿朴吗啡一次2mg,造成恶心呕吐等感觉都能产生厌恶。
(三)社区康复
社区康复是指以农村乡镇或城市街道为基地,对戒毒人员提供康复服务。戒毒人员在即将离开戒毒所或者戒毒康复中心之前要进行回归社会训练,提高适应社会的能力。主要包括:进行出所教育,使其了解社会整体情况,提供就业指导和咨询;进行防止复吸的心理和行为训练;让家属和社区了解其在戒毒期间的表现,鼓励戒毒,为家庭和社区提供有针对性的资料。而社区作为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的第一站,作用是至关重要的。主要措施体现在:
第一,依靠社区的人力资源,构建一支强有力的专业化、职业化社工队伍。以往戒毒人员回归社会主要依靠公安机关和志愿者开展社区康复工作,而公安部门主要负责打击吸毒行为,公安人员工作繁忙不可能经常性的对戒毒人员进行管理,而康复工作是一项专业性的工作,因此,导致戒毒人员处于脱管状态。志愿者群体具有不确定性,只能是专业化队伍的辅助队伍。所以,必须依靠现有人力资源建设专业化的社工队伍。
第二,尽可能利用社区原有的卫生保健和民政工作网点为戒毒人员做卫生保健讲座,提供一些好的康复保健方法,讲解各种传染病的防治方法以及卫生保健知识,增强他们防范各种传染病的意识,对培养戒毒人员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创建无毒社区,做好宣传工作,为戒毒人员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组织戒毒人员参观戒毒及仿真毒品展、观看禁毒宣传片、进行吸毒违法性、危害性教育,启发其自觉认识吸毒危害,激发自我戒毒意识。
第四,在社区对戒毒人员进行身体的、精神的、教育的、职业的和社会生活等方面的康复训练,使他们就地得到全面康复,回归社会。可以举办各种职业技能培训。比如,可以通过驾驶的技能培训获得技能重新就业。
除此之外,还有职业康复、生活康复等等。这些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其最终目的是使戒毒人员重新走向社会。戒毒人员作为一类社会群体,只有这些是不够的,还需要社会及就业保障才能真正的实现“面向未来”。
二、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就业保障的意义
2004 年2 月6 日,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等八部委根据中央的指示,结合各地实际情况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刑满释放、解教劳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上提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要求以人为本,实现公平正义。这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违法者回归社会后的社会及就业保障的高度重视,其意义是深远的。
(一)做好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就业保障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
稳定的社会环境为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卫生等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可以说没有稳定的社会,就没有社会的进步,更谈不上个人的发展。“稳定压倒一切”的号召是党和政府做好一切工作的目标和要求。我国的戒毒人员中大多数是经过教育改造,有弃旧从新、重新做人的良好愿望。但是,他们的心理上存在自卑意识,思想上不稳定,回到社会上,如果得不到及时的帮助教育和妥善安置,很有可能复吸,步入违法犯罪的道路。一旦他们再次违法犯罪,其严重性和危害性都比较大,破案的难度也更大,而且还容易形成犯罪集团作案,流窜性比较强。因此,做好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就业保障工作,让他们能够有业可就,生活有保障,不再去“混社会”。吸毒、贩毒一般是与其他社会丑恶现象联系在一起的,安置好他们的就业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现实需要。
(二)做好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的就业保障工作是维护戒毒人员生存、发展的权利和实现个体发展的需要
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首先是作为一名普通的公民,他们享有公民的基本权利,但他们又是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我国的《禁毒法》第52 条明确规定:“戒毒人员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有关部门、组织和人员应当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对戒毒人员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帮助。”根据法律规定,保障戒毒人员的公民权利,给予他们平等待遇,不歧视。同时,在同等条件下,作为弱势群体的他们应该受到更多的社会优惠政策的扶持来解决当前的实际困难。人口多是我国的基本国情,这导致了我国在今后甚至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就业形势都是比较严峻的。就业市场上的供求矛盾、劳动力质量与数量的矛盾,致使市场上存在大量剩余劳动力。戒毒人员普遍科学文化素质比较低,与市场不能适应,在每年安置大量戒毒人员就业问题上存在着很大的问题。戒毒人员的社会保障也无法得到有效的实现。当今社会发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公平正义是人全面发展的前提。对待戒毒人员以公平、尊重的态度从而促进了戒毒人员个体的发展,也促进了社会的和谐,达到了预防和减少犯罪的目的。
(三)做好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的就业保障工作是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需要
我国是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事业的兴旺发达不是哪一个人的发达,而是全国人民的光荣使命。戒毒人员虽然在行为上已违法,但实际上只要是一心改过、悔过自新,想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贡献,就可以被社会所接纳。而且戒毒人员中有不少人是高级知识分子,为他们提供好就业和社会保障,能使他们安下心来为社会主义事业建设增砖添瓦。中华民族有五千年的光辉历史,民族的复兴也不是一部分人的复兴,而是全民族各个成员的复兴,包括人种的复兴、文化的复兴、民族主义的复兴等等。戒毒人员是这个大家庭中的一员,就有责任为实现这个伟大的目标而奋斗,但前提是戒毒人员要在生存的基础上才能去发展,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是顺乎民心,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
三、做好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就业保障工作的途径
1.各级党和政府全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党对做好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就业保障这项工作的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按照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发展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方法,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各级安置帮教部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在党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安置部门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分工明确,使社会及就业保障工作落到实处。各级公安、司法、民政、财政、税务、工商、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发挥各部门的职能,汇聚力量,为安置工作的落实提供物质和精神支持。
3.加强对戒毒人员的管理和教育,转变就业观念。对戒毒人员进行监督,根据国家和当地就业政策来调整就业观念,树立正确的择业观。鼓励戒毒人员自己创业和在社区服务业岗位就业,不断总结经验,拓宽就业渠道,实现就业多样化。另外,还要对他们进行政策扶持,让他们享有社会保障。
4.制定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扶持政策,加强技能培训。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等八部委根据中央的指示,结合各地实际情况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刑满释放、解教劳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规定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方面要实行免税等优惠政策,让他们在就业方面有广阔的空间。劳动和保障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还可以组织再就业培训,创建定点接收单位,政府对定点单位的发展也要给予一定的照顾。设立典型示范单位,对生活处于贫困的戒毒人员,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享受社会救济金。
5.培养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社工队伍。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要“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专业的社工人才更具有职业化的特点,稳定性比较强,对于开展社区工作具有优越性。以往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非职业化的社工人员一方面无法指导戒毒人员很好的就业,使人员处于无人问津的境地;另一方面,非职业化的社工人员责任意识不强,不能为戒毒人员提供更优质的服务。由于戒毒人员具有“心瘾”难戒的特点,再加上在步入社会后不能谋生存的职业,很容易走上再犯罪的道路。专业的社工队伍不仅能对戒毒人员起到监督作用,而且还可以为他们提供帮助和指导,教他们在社会中如何立足,提高自力更生、艰苦创业能力。
7.建设戒毒康复服务中心 篇七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下简称《禁毒法》),教育和挽救吸毒人员,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大力推进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结合我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禁毒法》,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原则,正确认识和把握吸毒人员的性质、吸毒成瘾行为的特征和戒毒治疗科学规律,树立科学戒毒的理念,充分发挥新的戒毒工作体制和继往开来接茬帮教的经验优势,以固定居所社区为基础,以单位和家庭为依托,建立集戒毒治疗、康复指导和救助服务于一体、具有月湖特色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体系,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回归社会。
二、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由街办事处主任谢春芬为组长;街办事处副主任田野、赵湘汉、成艳、派出所所长李宏为副组长;街综治办、城管科、社会事务科、财政所、司法所、派出所、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街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派出所办公,由刘斌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落实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三、职责分工
街综治办: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加强指导协调,掌握工作进度,全面组织实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社会事务科:负责指导基层组织将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纳入社区建设、社区管理和考核,促进和指导社会工作者参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将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戒毒人员纳入救助范围。
─1─
劳动保障所:负责对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组织职业技能培训,提供就业信息;对实现就业的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根据有关规定提供社会保险方面的保障。
司法所:负责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向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司法援助;配合派出所开展吸毒人员的登记工作。
派出所:负责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检测登记,实行动态管理;责令吸毒成瘾人员接受社区戒毒和决定强制隔离戒毒,责令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接受社区康复;参与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日常管理;配合卫生部门开展美沙酮药物维持治疗工作。
财政所:将社区戒毒(康复)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正常开展。
工青妇组织:负责进度宣传预防,发挥自身优势,组织志愿者参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成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机构,落实工作力量 街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在街道办事处挂牌。负责督促社区成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小组与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签定社区戒毒(康复)协议,为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心里咨询矫正、戒毒知识辅导和法律援助、就学或就业援助、定期告诫和定期戒毒效果评估、医疗服务等,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进行有效管理,指导和服务本辖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二)开展吸毒人员见面排查,规范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流程 以社区为单位开展吸毒人员见面排查,摸清吸毒人员现实状况、分布情况,全面掌握辖区吸毒人员现状,对仍在吸食毒品且成瘾严重的,依法强制隔离戒毒一批;对美沙酮药物维持治疗人员登记掌握一批;对吸食新型毒品人员建库登记一批;对人户分离、下落不明吸毒人员发现转递一批。在此基础上,对符合社区戒毒(康复)条件的,─2─
依法责令社区戒毒(康复)。
(三)加强吸毒人员日常管理,落实工作措施
要正确把握吸毒人员既是违法者、又是受害者的双重性质,针对每名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实际情况,强化日常管理和帮教。工作中,要借鉴开展接茬帮教的经验,依靠“多位一体”的帮教小组,促进吸毒人员的转化,发展具有月湖特色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模式。要加强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登记建档,详细记载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基本情况、身体情况、戒毒(康复)情况、评估情况、解难救助情况等。要严格落实“五个一”的帮教措施。每周与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见一次面”;每半月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做“一次尿检”;每月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开展“一次法制教育”;每季度开展“一次心里咨询”;每半年开展“一次评估”。要依法查处违反社区戒毒(康复)协议的吸毒人员,对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康复)协议或在社区戒毒(康复)期间又有吸毒行为的,依法送强制隔离戒毒。要结合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加强吸毒人员动态管控,及时将社区戒毒(康复)情况录入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随时更新、维护,充分利用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中的各种信息,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服务。
(四)开展禁毒宣传“进社区”活动,提高全民参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意识
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禁毒法》的主要内容,宣传毒品的基本知识及其危害,特别是新型毒品的知识及危害,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识毒、防毒和拒毒的能力。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履行法定义务,积极参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8.建设戒毒康复服务中心 篇八
第 期(总第 期)调研专刊之二
2011年4月12日
福田区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调研报告
【编者按】社区戒毒作为一种全新的戒毒制度的提出,彻底改变了以往实行的“凡吸毒必强戒、凡复吸必强戒”禁毒制度,是以人为本社会管理理念在戒毒工作的重要体现。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禁毒法》精神,区禁毒办认真组织各成员单位及禁毒工作者展开调研,全面总结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现状,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提出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措施。
一、我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主要做法及成效 总体来讲,我区社区戒毒工作在缺乏可借鉴经验,受限于职能机构设臵和行政人员编制的条件下,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积极探索开展路径,促使社区戒毒、社区康 1 复工作有效推进。
(一)领导高度重视,创新工作模式。一方面,市禁毒办为贯彻落实《禁毒法》精神,推动全市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开展,结合深圳市大力发展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的契机,于2008年10月,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引入全市第一批专职禁毒社工,并在我区开展社工介入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的试点工作。
另一方面,我区于2009年8月正式成立药物维持治疗门诊,为鸦片类成瘾者提供社区内的替代性治疗方式,是社区戒毒工作的又一突破。2010年,区政府由区财政购买5名禁毒社工补充到现有社工队伍中,并为禁毒社工提供包括办公场地、活动经费、培训补贴等工作保障措施,确保社工顺利、有效开展帮教工作。
(二)社工介入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禁毒社工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服务已有两年半的时间,通过此阶段实践,我区已探索出一套社工工作模式,取得明显成效。
第一,个案帮教是社工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服务的最主要工作手法,是社工零距离接触戒毒康复人员、为其提供多样化服务的基础。目前,社工个案帮教工作范围已推广至全区;个案帮教来源由单一的社区排查扩展至社区排查、美沙酮门诊、无缝接轨(市戒毒所)、学校及通过媒体了解禁毒社工而主动求助等多元化渠道。截止2010年底,社工开展个案服务工作200多例,其中不乏在服务协议期限内保持戒毒成果、家庭工作生活稳定的戒毒康复人员。
第二,社区宣传是社工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服务的重要手法。社区宣传的主要内容包括《禁毒法》等法律法规、毒品危害及防毒抗毒技巧、降低社区居民对戒毒康复人员的歧视、增强社区接纳度等方面宣传,通过社区禁毒宣传工作,我区社区居民的防毒意识和技巧、对法律法规的认识及对社区戒毒人员的认识有了明显提升。
第三,学校禁毒教育是预防工作的重要阵地。我区重视青少年禁毒预防教育工作,连续两年开展系列校园宣讲活动,结合作品大赛、体验式学习等形式,使得全区中小学生增加对毒品尤其是新型毒品的认识,学习防毒技巧;并在基层教育基础上,开展中层防范试点工作,针对学校高危学生给予提早介入,以更深入推进青少年禁毒预防工作。
第四,针对进入戒毒所接受强制戒毒的戒毒人员,未能在出所后第一时间接受康复服务而导致难以开展跟踪帮教、复吸风险增加的情况,区禁毒办与市戒毒所于2010年5月份签订合作“无缝接轨”合作协议。此合作由社工在戒毒人员出所前一个月入所与其面谈,建立关系,于出所当日接其出所并确定回归社区后帮教计划及跟进,预防复吸,协助其更好适应社会。无缝接轨项目是对现有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创新,是完善服务链条的重要举措,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专业化、科学化具有创新意义。
第五,多部门合作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区禁毒办重视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社区戒毒工作,指导社工与北大医院、康宁医院、深圳大学等建立合作机制,在戒毒 3 康复人员转介、心理干预等层面合力开展戒毒康复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三)落实推进药物维持治疗门诊工作。福田区药物(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成立后,区禁毒办第一时间委派一名禁毒社工驻守门诊,协助门诊统筹社工开展服务工作。截止2010年12月,门诊新入组受治者人数达到100人,每天服药人数约为70人。
为了开展好美沙酮维持治疗工作,社工协助门诊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制定了《美沙酮门诊奖励机制办法》、《美沙酮治疗中的相关检查规定》、《美沙酮门诊综合干预措施规范》、《社工服务流程与规范》等规章制度,建立了各项登记记录本,使各项操作走向了正规化、规范化。因为受治者为特殊人群,遵循服药规则仍有一定的困难,社工在工作中协助门诊对治疗者入组时及每月进行尿吗啡定性检测,帮助阳性者进行分析、正面引导,帮助和关爱,及时为他们排除各种情绪问题,提高他们的尿检阴性率,预防偷吸毒品。受治者反馈此治疗安全有效,多数人生活有规律,工作服药两不误,家庭、社会功能得到了改善。为了让更多的市民了解美沙酮,禁毒社工还协助美沙酮门诊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药物(美沙酮)维持治疗系列宣传活动,提高了门诊在治人数,并接待更多有需要市民的咨询和求助。
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有效开展的制约因素及存在问题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开展以来,取得了一定成效,4 但由于此项工作是一个全新戒毒模式的实施,没有现成经验可遵循,因此,运行过程中难免存在着一定的问题。正视和认真解决这些问题对于完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一)工作机制不健全,配套政策不完善。《禁毒法》颁布并实施以来,对于如何执行社区戒毒等有关的戒毒条例迟迟没有出台,相关的戒毒政策、制度、措施也就难以制定,这给具体戒毒康复工作带来了政策不明确、标准不统一等影响。而在执行程序、落实监督、评估考核等方面的工作机制也严重缺乏,没有专门的社区戒毒机构,社区工作人员普遍缺乏专业意识与专业知识,工作理念落后,工作随意性大,难以提供专业化服务,直接影响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成效。
(二)责任划分模糊,缺乏有效协调机制。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涉及多部门的配合、联动,而各类戒毒部门或戒毒工作又分属于不同主管部门,如公安、司法、卫生、禁毒等,各主管部门有各自的工作立场和指标,责任边界的模糊,不仅导致各司其职,整体合力不足,甚至影响整个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进展,使有限的戒毒资源未能得到充分利用,最终影响戒毒康复人员的利益。
(三)社会资源严重不足,未建立有效就业安置渠道。《禁毒法》提出社区戒毒这一全新戒毒措施,旨在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戒毒工作。结合目前我区工作实际,社工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专业的心理辅导、社会功能修复、保持 5 戒毒成效等工作的过程中,最大的障碍就是缺乏社会资源的支持,如无缝接轨服务中,出所学员的交通、就业、住所安臵等中转性资源缺失,导致后续社区跟踪帮教难以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和建议
一是健全法规政策,完善工作机制。尽快出台相关法律和地方性规章,明确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的适用条件和执行、解除、中止等适用程序,使工作有依可循;将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纳入有关评估考核体系中,建立科学系统的监督考核机制,调动禁毒工作人员积极性,保证工作开展成效。
二是明确工作责任,协调科学管理。建立专门社区戒毒机构,落实人员编制,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明确划分各相关部门职责,建立有效的沟通和信息反馈机制,保持工作平衡局面,如公安部门应严格把握抓送强戒的标准,与药物维持治疗门诊保持有效合作;有针对性、具体化、多元化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加强对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完善工作激励机制,保证戒毒康复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是拓宽经费渠道,整合社会资源。禁毒主管部门及相关成员单位应该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各部门通过社会宣传和倡导,呼吁有社会责任的企业、个人、基金会等公益组织提供物质、经费、就业岗位等资源,由禁毒主管部门联合市禁毒基金会、民政部门等给予一定激励措施,以吸引社会关注戒毒康复人员的生活改善。
四是充分发挥社工作用,创新思路解决安置。以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的形式完善工作链条,如建立戒毒人员中途宿 6 舍,为接受完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提供健康安全的食宿条件,由禁毒社工提供戒瘾辅导、兴趣培养、家庭关系辅导、建立支持网络等服务,并联合医疗部门为其提供身体检查等,以巩固戒毒成果,恢复社会功能;建立戒毒人员就业安臵基地。由政府出资提供必要的场地、设备及初期运作成本,委托民间社会机构进行实体运作,由社工及其他专业人员为戒毒人员提供心理辅导、职业规划、技能培训,组织戒毒人员发挥创意和劳动,自产产品、自创销路,并将产品收益按照戒毒人员收益和安臵基地运营费用进行分配,最终达到集辅导、就业、自我实现及自负盈亏为一体的独立运作实体。
9.居委会戒毒康复帮教工作总结 篇九
我村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1997)5号文件和全市禁毒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禁毒工作各项措施,根据国家禁毒委员会关于《全国开展创建“无毒社区”工作方案》,结合我村实际,与古城街道党委、政府签订责任书,积极创建“无毒社区”,具体落实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村禁毒
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其中沈小华同志为组长,金培忠同志为副组长,陈忠海、徐宝春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全村戒毒康复帮教工作的开展。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禁毒工作精神,做好宣传发动和禁毒预防性教育,开展禁毒日常事物工作。定期召开分析会,检查帮教工作,全面掌握被帮教对象的活动情况,并做到“(来源:公务员在线 http://)六知”。任命陈忠海同志为我村禁毒信息员,在居委会的统一指导下,开展各种形式的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积极收集禁毒信息,并及时向责任区民警和居委会反馈,定期接受禁毒工作业务培训,提高搜集、发现涉毒信息的能力。
二、落实“无毒社区”工作。把创建“无毒社区”工作纳入我村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责任务,与其他工作一样,抓好我村内的创建工作。制订全年工作计划,定期工作有小结,使创建工作有步骤地进行,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做好禁毒工作。
三、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建立日常检查制度,落实长效管理,日常检查分片、分块进行,有专人负责,对出租房、外来人口和辖区内服务行业列入重点检查对象和场所,定期向禁毒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检查情况。完善规范各项制约措施的落实,与毒品作斗争,建立月排摸分析,每季度召开一次禁毒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净化安全文明“无毒社区”,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四、加大宣传教育。坚持预防为主的措施,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村民的禁毒意识,使毒品的危害和禁毒的要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的格局。服务工作到位,对村民日常生活经常关心过问,掌握村民的思想动态,纳入长期的视线工作,预防和控制村民吸、贩毒事件的发生。
通过全年的禁毒帮教工作,全村没有新增一例吸毒、贩毒案例,顺利地完成了创建“无毒社区”的任务。
10.建设戒毒康复服务中心 篇十
一、当好政府、禁毒委的参谋助手,负责“阳光工程”建设的统筹和协调。
二、研究制定推进“阳光工程”建设的机制和方法,对“阳光工程”建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考核。
三、积极协调解决“阳光工程”建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对各类安臵企业、场所和就业基地的服务、监督和管理。
四、负责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进行指导、督导。
五、组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专业队伍。
六、制定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制度。
七、建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机制。
八、对禁毒办“阳光工程”建设工作人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专职人员、社区(村、居)干部进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相关业务培训。
九、协调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有关单位认真履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职责。
“阳光工程”企业医务室工作职责
一、为阳光企业就业员工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建立档案卡和有关台账,掌握就业员工健康状况、患病状况。
二、对患病的就业员工进行力所能及的治疗,对患有严重疾病或传染性疾病的就业员工,及时报告管理办和上级卫生部门,采取应对措施。
三、对需要美沙酮药物维持治疗的就业员工,实施美沙酮药物维持治疗,并将情况按时向管理办汇报。
四、对阳光企业就业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生理、心理治疗和身体康复训练。
五、配合公安机关对就业员工进行尿检,鉴定其毒瘾程度。
六、开展健康知识宣传。
七、完成管理办交办的工作。
“阳光工程”企业员工管理制度
一、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不迟到,不早退。
二、在阳光企业期间,统一着工作服,正确佩带员工证。
三、未经批准,禁止将原物料、半成品、设备部件等物品带出厂区。
四、禁止将与生产无关的用品带入操作区,饮用水杯放在现场指定位臵;在工作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事情。
五、文明乘车,不讲脏话,严禁使用侮辱性字眼。
六、严禁携带管制刀具、针管、违禁药品等物品进入企业,严禁在企业打架、聚众闹事,一经发现,严厉查处。
七、员工必须妥善保养自己的更衣柜,严禁不关锁、撬锁、混用等破坏更衣室管理行为。
八、提倡节约,杜绝浪费水、电现象。
九、讲究卫生,严禁随地吐痰和唾液,严禁随地乱扔纸巾、杂物。
十、严禁私自撕毁公司公布的各项通知、规定,严禁在现场各白板上乱涂乱画。
十一、初次违反以上规定,情节轻微者,应予以批评教育,拒不改正,连续违反三次者或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触犯国家法律的交公安机关处理。
(十四)辞职申请
培训档案单独管理,不纳入员工档案范围内。
四、档案维护
(一)员工每年3月和9月分别填写一份最新的员工登记表并放入档案,原登记表继续保存。
(二)员工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将员工档案按部门编号统一管理,并登记《档案存放登记表》,建立《员工档案目录》,以便查询。
(三)辞职、辞退员工的档案从原部门提出,单独保管。
五、档案查阅
(一)禁止修改员工档案。
(二)阳光企业员工无权查询、翻阅本部门员工档案。
(三)非阳光企业人员查阅员工档案,应持有查阅相关法律手续,经过阳光工程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同意。
六、本制度所指的员工档案指员工入本公司后的档案,不含员工进入公司前的人事档案。
“阳光工程”企业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 定期报告制度
一、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应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个人身份和相关吸毒信息,不得编造提供虚假信息。
二、参加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的吸毒人员,必须按照村(居)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协议的规定,定期接受戒毒检测,并向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小组提交检测(尿检)报告单。
三、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每季度向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小组报告戒毒、康复情况。报告内容包括生理脱毒反应、心理状态、生活、就业工作情况、家庭关系、亲情、人际关系等。
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因故需暂时(15日以内)离开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住地,应提前5日向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小组提交书面报告,详细讲明去向、联系方式,经审查批准后方可离开。因故变更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地点15日以上,需提前15日书面报告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小组,并将变更后的详细地址在离开原地3日以内主动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小组报告,将离开时间内的一切活动如实报告。
五、参加社区药物维持治疗的人员每月必须向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小组如实报告服药情况,并接受相应的戒毒检测。
(二)遇重大议题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各相关单位。
(三)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有关问题,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布臵的工作任务,按要求准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各成员之间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
(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联络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及时调整,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六、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
(一)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
(二)研究并提出联席会议议题,做好会议筹备工作,(三)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落实联席会议决定
(四)汇总并通报各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
(五)组织督查工作落实情况
(六)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阳光工程”企业员工家属联系制度
一、阳光企业员工应当如实填写家庭住址和家属联系方式,建立阳光企业与员工家属沟通的桥梁和纽带。
二、阳光企业员工家属应当与阳光企业签订承诺书,自愿承担员工8小时工作以外的监护责任。
三、阳光企业员工请假和无故未到岗,阳光企业管理人员应当及时与员工家属联系,告诉家属员工出勤情况。
四、阳光企业每月应当召开一次家属座谈会,交流员工工作和生活情况。
五、阳光企业应当积极联系工会、妇联等单位或部门,对困难员工家属进行慰问。
六、对员工家属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阳光工程”管理办公室应予以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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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工程”企业安全生产制度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的安全观,时刻注意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
二、熟练掌握正确的操作规程,按机台上操作说明进行作业,未经允许,严禁私自跑到别人处操作机器。
三、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与维护,减少事故隐患,发现设备异常应立即上报维修。
四、保养、维修设备时,必须悬挂警示牌,作业时其他人员禁止触动设备开关。
五、禁止在操作设备时说笑、嬉戏、逗闹,或在疲倦、不清醒状态下工作。
六、注意防火安全,严禁在车间和工作现场吸烟。
七、熟悉消防器材的位臵和掌握其使用方法,熟悉安全门位臵和疏散路线。
八、非本岗位员工不得操作其他工序的设备。
九、注意防止撞伤、触伤、卷带等伤害。
十、工厂现场地面应时刻保持清洁,随时注意滑倒。
十一、现场严禁踩、踏、敲、打机器设备。
“阳光工程”企业就业员工入职指引制度
一、入职申请
1、入职就业人员进入阳光企业就业应当由社区(村居)推荐或本人自愿提出申请;
2、入职就业人员提出申请后,家(亲)属或监护人应当作出承诺,签订家(亲)属责任书;
3、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审核把关,确认入职申请资格。
二、入职须知
1、就业员工入职需提供个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学历证明、3张1寸免冠近照,并在《入职申请表》上填报个人资料。
2、阳光企业提倡正直诚信,有权保留审查就业员工所提供的个人资料;资料如有虚假一概由本人承担因此引发的后果,同时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3、个人资料如有以下更改或补充时,请于15天内提交,以确保就业员工的各项权益:
(1)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
(2)出现事故或紧急时的联系人;
(3)学历进修毕业证明。
三、入职流程
1、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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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工程”企业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 执行地点变更制度
一、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对象需变更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地点的,本人应向所在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应包括变更理由、拟迁出时间、拟联系方式和联系电话,拟接收地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机构的接收证明。
二、拟转出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小组要认真审核申请人条件,与转出地联系取得情况,在3个工作日内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对象的《变更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执行地点申请书》及本人至今接受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执行情况转辖区派出所审核。
三、公安派出所在收到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小组的相关材料后,7个工作日内与拟接收地公安机关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机构联系,核实报告材料内容,并根据核实情况提出意见,上报作出责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决定的公安机关批准。
四、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变更给予批复。
五、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对象在获准变更执行地点后,应带上《变更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执行地点通知书》《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决定书》(复印件)及其他报告材料,在15日内到接收地乡镇(社区)报到;拟转出地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机构在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对象获准变更执行地点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执行情况复印件移交接收地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机构。
六、接收地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机构在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对象报到后15个工作日内,落实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措施。
“阳光工程”企业员工心理咨询制度
一、为帮助家阳光企业工理顺情绪、疏通情感,保持良好的心态,特制定本制度。
二、阳光企业的心理咨询分为专职人员咨询、戒毒康复管理人员咨询、日常心理疏导等三种方式。
三、参加心理咨询的人员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刑释解教人员,残疾人员。
四、专职心理咨询原则上一个季度一次,主要帮助员工树立良好的生活态度。
五、戒毒康复咨询原则上一个月一次,主要为员工提供戒断康复的常识。
六、日常心理疏导每天对有异常表现的员工进行访谈,及时了解员工的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开导。
七、阳光就业安臵帮扶点帮扶责任人每月至少找帮扶对象谈心一次,重点帮扶对象应每半月谈心一次。
八、帮扶责任人在下列情形时要做到婚丧时必访、生病时必访、有纠纷时必访、有困难时必访、有突发情况时必访。
九、帮扶责任人在下列情形时要做到必谈:犯错误时必谈、受挫折时必谈、思想有问题时必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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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美沙酮药物维持治疗优惠办法
(一)持有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的人员可按规定办理减免手续;
(二)在阳光家园就业的人员持证明可在门诊办理手续免费接受治疗,工作日由禁毒办安排人员车辆接到工作地点进行治疗,休息日在门诊免费服用;
(三)其他情况由户籍所在地禁毒办开具证明后经清镇市禁毒办审核同意可以按规定办理减免手续。
四、员工服用美沙酮时间为每日上午10:00—10:30分。
五、员工在服用美沙酮之前应按顺序依次排队到指定地点,服用时应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六、服用美沙酮的员工应当服完自己所要求的剂量,不得私自将美沙酮含在口中吐掉或将其夹带出厂,一经发现类似情况将按照以下两种情况进行处理:
(一)第一次予以警告;
(二)第二次取消其在阳光工厂服用美沙酮每次2元的优惠,按每次10元收取,费用自行承担。情节严重者将予以辞退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七、员工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阳光工厂劳动纪律,如员工当月累计请假3次、迟到3次或旷工1次的,下月将取消服用美沙酮优惠,其费用自行承担(如需恢复将根据下月工作表现,考核合格后方可恢复优惠)。
八、新进工厂员工将按照一个月的工作考核,表现良好的享受每次2元的美沙酮优惠。
九、本规定适用于阳光工厂全体员工。
“阳光工程”企业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 责任追究制度
一、公安机关对发现的吸毒人员无故不予登记,或对发现的吸毒人员不依法采取戒毒措施,对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
二、街道办事处、乡(镇)、社区无故未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签订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协议,不落实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措施,导致多人继续吸食、注射毒品的给予直接责任人处分。
三、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管理制度不健全,措施不得力,秩序混乱,给予直接责任人通报批评或处分。
四、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严重违反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协议不履行报告和教育义务,或发现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在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期间又吸毒而不向公安机关报告,导致严重后果的,给予直接责任人处分。
五、不依法办事,徇私枉法,造成社区吸毒人员脱管,或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给予责任人依法处分或通报批评。
六、利用各种工作之便,接受吸毒人员馈赠,或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吃拿卡要或有意刁难,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责任人依法处分或通报批评。
11.建设戒毒康复服务中心 篇十一
罗定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禁毒委主任万木林,罗定市委副书记、市长、市禁毒委副主任黄天生、罗定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李耀庆,罗定市委副书记李崇华等在家市四套班子领导参加了会议。
在会上,万木林充分肯定了罗定市前阶段的禁毒工作,他认为,去年以来,罗定市积极推进“雷霆扫毒”和“3+2”专项行动,坚持以铁的“手腕”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禁毒责任层级落实、打击效能明显提升、社会参与氛围日益浓厚,禁毒重点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万木林强调,20xx年是罗定市迎来禁毒工作拐点的关键之年。全市上下务必准确把握中央和省、云浮对禁毒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立足前段开创的良好基础,围绕“压实责任、前移关口、提升效能、健全机制、强化基础”这二十个字的要求,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继续创新举措,继续攻坚克难,奋力推动全市禁毒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就如何做好下阶段禁毒工作,万木林要求,一是严督实导,进一步压实禁毒责任。各镇街、各单位要不折不扣地落实上级和罗定市《禁毒工作责任制》,推动禁毒工作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二是前移关口,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全面落实教育、管理、防范、控制等措施,切实从根本上减少毒品需求,从源头上遏制毒品问题发展蔓延。一方面,在加大宣传教育上下功夫,把禁毒宣传教育做得更加深入、更加扎实,切实提高全民识毒防毒拒毒意识。特别是在近期要深入推进“6·27”青少年毒品防治教育工程,严格对照《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规划(20xx—20xx)》的部署要求,制定工作方案,严格落实责任,全面落实三年规划,确保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实现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全覆盖。另一方面,在推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上下功夫,今年上半年必须全面完成“8·31”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程各项指标,年内全面成立镇(街)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站,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综合报到率达到70%。三是抓住重点,进一步提升打击效能。始终保持“零容忍”、“零懈怠”的态度,坚持“打毒枭、断毒源、斩毒链、摧网络”,集中开展打击制毒“断源”行动、打击吸贩毒“截流”行动,确保实现“两无、三增长”的目标。要抓住“创新侦查模式”这个重点,着力打击制毒犯罪;要抓住“加强交通管制”这个重点,着力阻击毒品流通;要抓住“整治重点区域”这个重点,着力萎缩毒品市场。四是健全机制,进一步巩固深化成果。完善网格化管理系统,大力推广“信息导侦、清内剿外”先进工作经验,将全市的社会管理网格化系统充分运转起来。逐步建立健全以行业自我管理为主,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引导监督为辅的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预防毒品问题在娱乐场所蔓延。同时,要细化落实《广东省禁毒条例》、健全重点整治工作机制。五是加大投入,进一步夯实禁毒基础。牢固树立长期作战思想,坚定不移地把禁毒工作列入各级党政中心工作,把禁毒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加大队伍建设的投入、加大场所建设的投入、加强禁毒信息化建设。
万木林强调,全市各镇街、各部门务必要把禁毒工作作为事关罗定形象的大事,抓好抓实,继续坚持按照“一不误自己、二不误单位、三不误罗定人民”的态度和要求,继续以饱满的精神和扎实的作风,担当尽责、锐意进取、奋发有为,为实现全市毒情形势稳步好转、建设粤桂边工业新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上,万木林还与各镇街和相关单位签订了禁毒工作目标责任书。黄天生主持了会议。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梁坚华传达了上级有关禁毒文件精神。素龙街道、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分别就“6·27”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和禁毒网格化管理以及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作发了言。
12.建设戒毒康复服务中心 篇十二
一、毒品的来源、种类与危害
1.毒品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7条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是得人形成隐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2.毒品的分类:阿片类、兴奋剂、古柯类、抑制类。3.毒品的危害
(1)对个人的危害:严重摧残人的身体,扭曲人格,引发自残自杀失去自控能力,感染艾滋病等传染性疾病
(2)对家庭的危害:破坏家庭关系,影响后代
(3)对社会的危害:诱发犯罪,影响社会稳定,败坏社会风气,影响国民素质。
二、社区戒毒(康复)法律法规、程序规范
1.社区戒毒(康复)由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对吸毒成瘾人员和《禁毒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的特定人员,可以责令其接受为期三年的社区戒毒,对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不超过三年的社区康复。2.社区戒毒(康复)的期限:3年
3.社区戒毒(康复)的对象:吸毒成瘾,被公安机关责令其进行社区戒毒(康复)的人员。
4.《广东省禁毒条例》
5.《韶关市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程序规范(试行)》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职责
(1)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职责(2)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职责(3)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小组职责(4)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专职社工职责(5)禁毒志愿者工作职责
6.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管理制度(1)情况报告(2)数据维护(3)考评奖励(4)工作例会(5)档案管理(6)业务培训
7.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人员纪律
(1)不准泄露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信息;(2)不准侮辱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人格;(3)不准非法限制社区戒毒(康复)人的人身自由;
(4)不准非法搜查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身体、物品或者住所;(5)不准接受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及其家属的的吃请或收受好处;(6)不准利用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牟取私利;
(7)不准包庇、纵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违法犯罪活动。8.3年内具体工作流程和要求
(1)定期不定时尿检(社区戒毒3年不少于22次,社区康复3年不少于12次的定期尿检);
(2)每月至少见面谈话1次并填写《谈话》记录载入个人档案;
(3)每年一次综合评估,形成书面意见《综合评估表》记录载入个人档案;(4)社区戒毒(康复)自期满之日其解除,填写相关文书并送达当事人及其家属,并在7个工作日内通知所属工作站;
(5)及时将检测结果等文书记录载入人员档案,协助民警及时将以上动态管控信息录入“广东省禁毒信息管理系统”依法予以保密。
三、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基本用表
熟悉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中所会用到的各类表格及文书。
四、吸毒检测程序与吸毒成瘾认定办法 1.吸毒检测程序规定 2.吸毒成瘾认定办法
3.接受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未来(1)摆脱毒品,解除社区戒毒(康复),回归社会;(2)复吸,送至强制隔离戒毒,再接受社会康复;
(3)意志消沉,家庭破裂,失去社会能力,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送至监狱。4.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出所衔接管理制度: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由社工从强制隔离所接人员到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办理相关手续,目前由于韶关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人力、物力、资金有限,暂时无法做好此项工作。5.吸毒检测的分类
(1)现场检测: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其派出所机构进行;
(2)实验室检测: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指定的去得检验鉴定机构资格的实验室或者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
(3)实验室复检: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指定的去得检验鉴定机构资格的实验室进行;
(4)实验室检测和实验室复检不得由同一家检测机构进行。6.吸毒检测的对象(1)涉嫌吸毒的人员
(2)被决定执行强制隔离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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