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16篇)
1.教育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 篇一
胡家堡小学义务教育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
自查报告
根据河津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义务教育经费的合理使用,规范教育经费的科学管理,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保障日常公用经费的投入,确保学校正常运转,努力改善办学条件。现对我校2011年教育经费的投入、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自查范围
2011年的义务教育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
二、教育经费的管理
我校属事业单位,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教育的方针,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学校对教育经费的使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1、经费使用无存在挪用、移用、挤占和截留的情况。
2、公用经费使用规范,无挤占开支招待费、旅游疗(休)养和发放教职工福利等。
3、学校学籍登记规范,学校学籍信息真实、正确、完整,真正实现了一生一学籍,无多学籍,漏报学籍现象。
三、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
3月10日,拨付经费200元,用于福利发放。
8月3日,拨付经费800元,支付津贴480元,交通费120元,招待费200元。
8月3日,拨付杂费5900元,其中支付办公费1923元,津贴900元,招待费400元,交通费277元,人员工资2400元。8月3日,拨付转移支付教育经费4560元,其中支付办公费3320元,电费442.94元,招待费300元,交通费497.06元。12月27日,拨付经费1250元,支付办公费1250元。
12月27日,拨付教育经费8300元,其中支付办公费3343元,取暖费2250元,电费268元,津贴1580元,交通费309元,招待费550元。
12月31日,拨付经费200元,支付招待费200元。
四、教育收费情况
学校教育收费,一切按照上级教育部门的规定执行,无存在乱收费行为:
1、本没有为学生办理代办服务费,只收取作业本费,一切收费规范。
2、教育教学中从无强制组织学生参加各类培训机构举办的兴趣班等学习,学校也无存在从中获利用于日常开支和教职工发放福利的行为。
胡家堡小学2012年8月
胡家堡小学教育
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
自
查
报
告
2012年8月26日
2.教育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 篇二
(一) 建立科研经费成本核算体系
首先, 应了解科研项目的实际操作情况, 结合专业人员对成本管理的研究, 制定适合自身的合理规范的成本管理体系。通过对经费的成本管理, 有效制止项目申请人的虚报行为, 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应基于权责发生制, 根据科研项目的特点和对以往发生的各种项目支出进行分析, 最终设计出成本核算项目指标。此外, 对项目的成本核算, 也需要参照预算执行的全过程管理方式, 以科研项目的整个过程作为成本计算的有效空间。针对一个项目组同时承担着多个科研研究任务的情况, 对可公用的资料和仪器设备等, 需要将所发生的成本费用在这些科研任务之间进行合理的分摊。
(二) 制定内部结算价格
内部结算价格是各个部门以及各个环节之间进行经济核算所使用的价格, 是自行制订并只供内部使用的。项目组成员利用经费进行技术服务, 支付劳务报酬等过程, 其内部结算的价格, 应当参考市场价格, 并结合自身项目及人员的特殊性, 以及实际工作量, 适当的进行修改。并将内部结算价格, 体现在科研项目的成本中。应对内部结算价格实行统一的规定, 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 尽可能做到科学合理。这种做法有利于合理配置资源, 促使各部门降低成本, 减少重复购置, 也可以提高仪器设备等资源的使用效率。
二、加强科研经费预算
(一) 预算编制
预算编制是开展科研工作的起点, 也是预算管理的核心和成本控制的依据。预算编制过程中应该尽可能有效地提高科研经费的配置和运行效率, 以提高经费预算指标的编制质量为宗旨。经费预算指标的确定过程, 是将能够汇集到的多种有效的需求信息进行合理的识别、筛选、比较和反映, 反复多次核查预算是否合理、合规、合法。科研项目研究人员、财务人员和科研管理人员应全员参与到预算的编制工作中来。科研项目负责人带领科研项目研究人员从科研经费的使用角度考虑, 明确科研项目经费的具体需求信息;财务人员则应发挥他们的专业优势, 从财务、管理和审计等角度出发编制预算;科研管理人员结合国家关于科研经费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任务合同书, 对预算进行控制。通过全员参与既能保证科研经费预算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又能调动各方的积极性, 使各方进行充分的信息交流, 提高各部门对科研经费管理的预算控制意识。
预算编制是为了控制经费的使用, 必须在符合制度规定、符合科研目标、符合经济效益的原则下, 树立经费预算的权威地位。经费预算编制一经通过, 科研项目开展过程中的所有收入、支出, 无论是金额、进度、比例, 均要按照预算进行, 并且允许科研经费的预算和使用在一定范围内的波动。
(二) 预算执行
预算执行过程中, 应在预算执行阶段实施预算同期控制, 制定反馈计划。预算执行过程中对预算指标的控制, 既是总量的控制, 又是进度的控制。财务部门根据科研项目的类别和特点分别设立项目的档案资料, 明确项目进行的进度、经费使用的检查方式、项目负责人的联络方式等, 以形成书面报告、或通过电话、网络报告等多种形式将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及时主动地反馈给项目组。对预算执行的控制需要严格将实际金额和预算进行对比, 在预算执行数目接近预算指标上限时进行预警提示等, 提醒科研项目负责人注意预算执行的情况, 并且设置超出预算指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例如, 科研人员要支出一笔材料费, 财务人员应该在做账之前, 仔细查看此科研项目的项目总账, 若材料费一项有足够的余额才能支出;如果已经没有足够的余额或者材料费一项已经超支, 则应通知项目负责人不能支出此笔经费。科研管理人员对项目研究人员提供的科研活动信息进行进一步分析, 过程中对发生实际经费但未在预算中规划说明的, 做出合理的判断, 不符合要求的支出要高度关注以示预警, 必要时, 可以拒绝对这部分支出的支付。
(三) 预算调整
在预算管理控制中, 预算调整是一个重要环节。科研经费的预算执行要具有稳定性, 预算方案一经确定、审批后要严格执行, 不能进行随意的调整和补充。原则上只有在国家政策的改变导致预算执行发生重大偏差, 或者当项目的收支标准发生较大调整时, 才会调整科研经费的预算。要对预算执行过程中预算执行的随意性进行制约, 就要对预算调整的审批制度和程序做出严格的规范, 要明确规定需要调整预算的情况以及调整的程序和范围。财务人员对预算执行情况应做到实时监督与控制, 定期对科研经费的支出情况进行监控并分析出现偏差的原因。对于不符合预算调整规定的, 应通知科研管理人员和科研项目研究人员对经费支出进行适当的调整;对于确实需要调整预算的, 应与科研管理人员和科研项目研究人员协商, 按规定重新编制预算, 申报审批。
三、完善科研经费使用的审计监督机制
对科研经费管理的过程进行监督, 监督检查的核心就是要做到过程的实时控制。要明确以管理责任为中心的监管制度, 要建立会计审计的监督制度, 要加大所有财务活动的监管力度。同时, 在成本管理的过程中, 财务审计和效益审计要双管齐下。首先要明确各自职责, 责权分离。审计部门和监察部门各司其职, 相互监督, 审计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对不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对合规行为进行一定的褒奖。对不了解科研经费使用管理情况的科研人员进行定期的培训和指导, 从根本上提高科研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合理性、合规性, 提高监督人员的职业道德能力和业务水平, 降低审计的监督管理成本。需要重点强调的是, 内部审计监督, 也要和其他管理方式一样, 对科研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形成结合了事前预测、事中控制、事后总结的全过程审计。
审计部门需要检查科研经费的使用状况, 并对其进行评价。应该提出具备科学性、可靠性、合法性的科研经费财务收支状况的审计意见和审计内容同时验证财务报销信息是否真实可靠, 财务统计计算过程是否存在失误, 以及成本核算指标的设计是否合理。整个过程考察评价各项科研活动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及时把握合同内容、项目任务完成进度状况, 并安全且完整的对资产进行分析研究。资产包括科研经费购置的仪器、工具和机器设备, 相关部门的过程控制是否严格, 管理内容是否都在规章制度的限制范围内, 是否有对科研项目余额进行管理和验收, 科研项目经费及购置资产的使用是否符合国家颁布的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是否存在资产的流失, 是否存在科研项目人员对资产的擅自挪用以及对公共物品的浪费现象等。这些不良行为的产生, 都是内部控制的关注重点。要能够坚决杜绝挤占科研经费以及相关设备, 实验器具用品等行为。对科研经费进行审计, 需要关注科研经费投入使用后带来的投资回报效益。此外, 还要关注科研成果的转移, 将科研成果最大限度的付诸实践, 进行科研成果的推广和转移, 以及专利的转让等。还要对展现科研成果的科研论文进行数量和质量上的把关, 既要重数量更要重质量, 全方位把握科研成果在相关领域取得的进步、获得的奖项等情况。这种有益于科研工作的活动, 更应该得到支持和帮助。
摘要:为保证我国科研活动的蓬勃开展和科技实力的飞速提高, 我国政府与企业一直在加大对科技项目的资金投入, 为各领域的科研活动提供良好的资金支持。虽然国家推出了越发完善的法律法规, 用于科研经费的管理使用, 但问题却依然层出不穷, 必须严格规范和加强对科研经费的管理。基于此, 本文提出科研经费管理与使用的几点建议, 以促进科研经费管理, 使其真正的应用到实处。
关键词:科研项目,经费,管理
参考文献
[1]卿涧波.我国科研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原因及路径创新.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报, 2012
[2]金志峰.谢薇.科研院所科研经费动态管理模式探讨[J].财会月刊, 2011 (5) :18-19
[3]张凌燕.张松富.绩效评估方案在高校科研管理中的应用.中国基础科学, 2010 (3) :52-54
[4]郑斐.浅析高校纵向科研经费的内部控制[J].企业家天地 (理论版) , 2011 (8) :132-133
3.教育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 篇三
摘要:本文通过实地调研和专家访谈,归纳了湖南高校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提出了规范科研经费预算管理和结余管理、强化高校科研经费的审计工作等提高湖南省高校科研经费使用效率的对策。
关键词:高校;科研经费;使用效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明确了我国要大力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的奋斗目标,并指出高校科研在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科研经费泛指各种用于发展科学技术事业而支出的费用,近年来,湖南对高校科研经费投入逐年增长,但由于科研项目成本难以核算、部分高校对科研经费管理重视程度不够等原因,导致湖南省高校科研经费在使用上存在了一些问题,影响了科研工作的质量。因此,加强对湖南高校科研经费的监督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已经成为目前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重要问题。
一、湖南省高校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面临的问题
笔者通过对长沙、湘潭、衡阳、株洲等城市的湖南高校进行实地调研,对其科研经费使用的现状进行考察和确认,并通过对校内外专家的访谈,获取了他们对高校科研经费使用问题的看法,发现湖南省高校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上面临的主要问题如下:
1、科研经费的管理效率有待提高
通过深入调研,笔者发现湖南部分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课题组与财务部门三者之间缺少有效的协作,课题组把项目的设计与开发作为其责任,而科研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的申报、立项和结题呈报工作,财务部门仅对科研经费进行会计核算,从而形成高校科研項目管理与经费管理严重脱节的现象。项目预算多是课题组根据历史经验来编制,缺乏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的指导;立项之后,课题组多考虑完成课题的技术问题,忽视科研经费使用的效率,科研管理部门只关注项目的申请及命中率,不跟踪科研经费的使用,而财务部门不熟悉项目的进展,无法对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
2、对科研项目缺乏有效的过程管理
湖南部分高校课题组老师对科研经费的使用常出现前紧后松或前松后紧的情况,有的项目已经结束可是经费结余很多。财务部门只负责会计核算,不了解项目的进行程度,无法在经费使用过程中将经费的使用和项目的进度相结合,从而造成科研经费的实际开支与预算不相符。其次,部分高校科研经费报销控制不严,主要表现为原始发票要素不全,常缺乏明细说明;项目经费使用中存在“结题不结账”现象,部分高校课题组成员认为科研经费是自己的经费,结不结无所谓,不积极主动去结账。
二、提高湖南高校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效率的对策
1、规范科研经费预算管理和结余管理
从国外科研经费管理的实践经验来看,科研经费管理的有效手段之一就是预算管理。高校科研项目的经费属于专项经费,目前教育部已明确要求专项经费实行课题制全额预算管理,但湖南部分高校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编制不规范,主观伸缩性太大,不便于有效地对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制约。由于科研项目本身的不确定性,弹性预算法更加适用高校科研经费的预算编制,弹性预算应确定业务量的范围,使项目执行时可能发生的业务量不超过此范围,并使预算指标建立在一些未知而又合理的假定因素的基础上,从而降低项目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预算编制后,由科研项目上级管理部分对科研项目的预算进行严格地审核,并最终确定项目预算。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要抓好预算监控工作。预算审核通过后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只有当国家相关科研经费政策有较大变化,方可调整预算,且调整同预算的制定工作一样,必须建立规范的调整审批制度和程序。
高校科研结余经费管理不好将严重影响正常的科研秩序,各高校原则上应在项目验收通过后六个月内办理结账手续,对于无正当理由却不及时结账的科研项目,高校财务部门应给予强制性结账,防止国家科研资金的浪费与流失。在具体执行中,财务部门应通过加强与科研部门和课题组的信息沟通、项目中期检查等方法,及时掌握情况,使湖南高校科研项目的执行阶段与经费使用进度大体上一致。
2、强化高校科研经费的审计工作
积极推行湖南高校科研经费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使得科研经费的审计贯穿项目申报、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科研项目决算、结题考核等各个阶段,对审计中发现的湖南高校科研经费管理问题及时向学校、湖南省教育厅等政府相关部门报告,提出审计建议,并把其落实情况纳入到下一阶段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中。实际执行时,可依托科研信息管理平台实时监督科研经费支出范围是否真实、合法合规;是否按项目申请时的预算执行;是否存在大额现金支取;5万元以上的仪器和设备是否执行招投标管理。此外,还应审计高校科研经费使用和规范管理的建立与实施效果;高校科研经费财政拨款和配套经费是否到位;科研项目考核机制是否建立健全等。针对各种侵占、挪用、截留科研经费的手段屡禁不止的现实,重点关注长期形成的科研关联关系,通过群众路线、分析原始资料以及聘请专家验收等方法来判断科研协作的真实性;通过与科研项目组成员的定期沟通来审计相关劳务费用支出的情况;通过审查邀请函、机票、会议相关文件等原始凭证来判断科研项目学术交流活动的真实性;重大项目结题应与上级主管单位审计结合起来,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审计。
结论
随着湖南科教兴省战略的深入实施,其高校科研经费投入增长较快,提高高校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效率对湖南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笔者通过实地调研,并结合专家的意见,剖析了湖南省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一些主要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改进措施,为湖南省高校科研经费的实际管理工作提供了参考。(作者单位: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商学院)
基金项目: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XJK013CJG013):湖南省高校科研经费使用效率及其影响因素实证研究;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XJK013BLL004):近代湖南教育制度变迁与区域经济发展研究
参考文献:
[1]王玉兰.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措施[J].技术与创新管理,2009,30(1):35-37
[2]于晓春.对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一点思考[J].西南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7(3):72-75
4.教育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 篇四
作情况报告
我县学校教育经费资金由财政局教科文股统一管理,教育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密切配合,教育局责成财务股、内审室、电教馆、学生资助中心、勤俭办等部门,认真履行职责,落实资金,制定拨款计划,按时划拨经费,确保了学校的正常运转。
一、在监督检查、内部审计、绩效考评等经费使用监管方面,针对教育经费使用和监督管理我局出台了《潢川县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潢教字[2008]57号)和《潢川县非义务教育阶段教育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潢教体[2011]11号)。去年我局下发了《关于规范潢川县教育系统会计基础工作加强会计监督管理的意见》(潢教体[2011]43号)文,对全县教育系统会计基础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本我局又下发了《关于开展潢川县教育系统会计基础工作及财务检查的通知》(潢教体【2012】32号),对各学校进行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和财务管理检查,检查中指出存在的问题,如会计电算化问题、会计核算、财务监督、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等,敦促相关学校整改,规范和加强了教育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规范教育经费开支范围。对财务管理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同时每年下达了内部审计计划,2011共审计36个单位,审计资金5794万元,并将审计结果及时反馈给所在单位。在资产管理方面,我局下发了《潢川县教育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潢教体[2011]44号)文,制定了教育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学校要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有效地防止了资产的流失。
二、有关中央、省专项教育经费的使用管理。根据上级下达的项目、资金数,如农村薄弱学校食堂改造、幼儿园改造等,结合项目学校需求,会同财政部门调究论证后确定项目规划,安排资金额度和建设规模。所有专项资金项目均进行公开招投标,工程开工后,根据形象进度并经监理验收合格由教育部门开出拨款单,财政部门将工程款直接拨付至施工单位,从源头上避免了专项资金被截留、挪用现象的发生。所有项目招标前工程量清单、施工过程中增减工程量现场签证以及竣工后的价款决算均由财政部门投资评审机构全过程参与监督,最大限度发挥了投资效益。学生营养餐由教体局体保站牵头,财政局教科文股管理资金,营养餐对外公开招标,资金直接支付给供货商。学生资助资金由局资助中心提供分配计划,财务股拨付资金。
三、对全县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实行统一管理,利用软件程序统一打印。同时奖励性绩效工资拨付到各学校,各学校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制度发放。对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绩效工资,我局下发了《潢川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办法》潢教字[2009]195号,规定了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范围、考核内容、考核办法、考核结果运用等。
四、严格预算程序,规范使用范围
加强学校经费预算管理,严格按程序编制学校各项资金预算,编制预算向农村地区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并确保教育资金全额用于教育。在预算编制时合理地测算各项收支数据,并且尽可能兼顾工作的实际需要和财力可能,细化支出内容,规范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严格按预算办理各项支出,为我县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顺利实施提供了重要保证。
五、在使用资金时,严格按照《河南省关于农村中小学教育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豫财办教〔2007〕130号)的规定,规范义务教育保障经费支出,优先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对中小学购置仪器设备、教学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由政府采购办组织政府采购。对不纳入政府采购的大额购置或维修实行审批制。遵循专款专用原则,规范支出行为,严控招待费的支出,杜绝在义保公用经费中列支教师津贴补助等人员经费。在分配资金时,首先保证学校正常运转以及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的必要开支,其次根据不同规模学校的实际,科学合理分配中小学公费经费,并适当向办学条件薄弱学校倾斜,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六、存在问题
由于认识到位,措施得力,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我县教育民生工程总体运行情况良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
1、农村学校原来发放的节假日加班值班补助、考勤奖等没有资金来源,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受到影响;代课教师工资和临时工工资(含门卫工资等)没有专项经费,给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2、部分学校虽然公用经费达到生均标准,但由于学生数少,有限的经费难以维持学校正常的运行。3前几年实施国库收支改革,资金由财政专户封闭管理,而教体局规划股、体保站、资助中心、电教馆、勤俭办等股室参与专项资金的分配管理,而财务股不参与,导致财务股不能统筹管理教育经费,失去了财务监督管理职能。
七、下一步打算和建议
1、继续提高公用经费标准。建议继续提高公用经费标准,并约束地方政府建立保证公用经费水平不断提高的机制,确保所有义务教育学校的正常运转。在实际拨付过程中,应首先确定维持小规模学校运行的最低基本开支,避免虽然公用经费达到生均标准,却难以维持学校正常运行的现象发生。
2、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宣传工作,重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向社会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使党的这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5.公用经费管理使用情况 篇五
公用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简述内容参考如下):按照《xx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财务管理暂行规定》,每年11月底前,学校按照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学生人数编制下收入预算。在首先保障学校日常运转需求的情况下,根据教育教学、改善办学条件需要和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及比例编制支出预算建议数,上报县级教育主管部门。支出严格按批复的预算执行。学校建立民主理财小组,对预算编制与执行和重大支出事项进行监督。建立财务公开制度,每季度将财务收支情况张贴公开,每末在教职工大会上公布财务收支情况。
教师培训经费(简述内容参考如下):按照《xx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财务管理暂行规定》规定的“教师培训费不低于公用经费总额的8%”标准(县统筹5%,学校留3%),足额列支并做到了专款专用。
6.教育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 篇六
根据环保部《关于开展环保经费保障情况调查的通知》(环办函„2011‟1321号)的要求,现将2010年度我局经费使用和保障情况报告如下:
一、环保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市中区环保局为环境管理行政主管执法部门。现有干部职工***人,其中在岗人员***人,退休和二线人员***人。机关职能科室、站、大队:监察大队、污染防治科、监测站(总量办)、监控中心、开发区环保办、法宣科(信息科)、管理科、财务科、办公室、政策研究室。群团组织1个:工会、妇委会。下属单位2个: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稽查大队)和环境监测站(环境科学研究所)。副科级以上干部8人,中层干部26人。
二、预算保障情况。2010年收入预算情况:
2010年收入预算1312.8077万元,比上年1155.0497万元增加157.758万元,增长13.7%。其中:财政拨款1312.8077万元,比上年1155.0497万元增加157.758万元。
2010年支出预算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预算834.4077万元,占总支出预算63.8%,比上年增加76.358万元,增长10.1%,其中:在职人员支出565.8033万元、日常商品和服务支出142.736万元,离退休人员支出125.8684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预算478.4万元,占总支出预算36.2%,比上年增加81.4万元,增长17%,主要项目包括:宣传活动、环境监察管理经费、环境监测成本、环境信息监控中心运行维护费、应急监测系统升级维护费用、空气质量市级监测子站运行维护费、环境监测能力达标购置等费用。
三、专项资金用于部门能力建设情况。
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和政府支持,加大对环保能力建设的资金投入,提高环境监察监测能力。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深化“三学三创”,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整体工作效能。加强环保队伍建设,解决环保人员编制缺乏、技术人员偏少、监测能力滞后等突出问题。加强机关硬件建设,进一步拓宽办公场所,改善办公条件,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环保业务技术培训,努力提高环保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开展先进科室评比和业余文体活动,不断增强局机关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的环保队伍。
四、环保部门经费保障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建议。财政供给量绝对值有所上升,但经费缺口总量加大;公用经费预算定额标准偏低,能力建设专项资金无渠道。无执法主体、条件差、设备简陋、监测能力薄弱、人手缺、经费保障困难、执法能力弱等问题
一是尽快理顺环保管理体制。采取在现有公务员中调整等方式,落实乡镇环保管理费,弥合“断层”,切实解决“头重脚轻”的问题;二是尽力增加环保投入。建议财政、环保部门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后的经费安排出台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纳入财政预算的环保机构范围和具体标准,保障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监督执法经费、仪器设备购置经费以及基础设施经费,重点安排专项业务费,充分保障各种仪器设备所需的维修、维护和消耗费用,保证其正常运转,定项补助环境宣传及自然保护区经费,有计划地安排基础设施经费,逐步解决环保机构基础设施条件简陋、设备陈旧等问题。
五、排污费收缴使用情况及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问题:排污费征收过程中,部分企业没有排污申报登记文件,未填写《排污申报登记表》和《排污申报变更登记表》;向排污者送达“排污费缴费通知单”,没有排污者的收到证明;未建立收费台账;未将前期申报等资料立卷归档。
部分企业对排污费专项资金的收到及使用帐务处理不规范。有的单位将收到专项资金挂账,有的计入盈余公积或资本公积。有的用于环保部门单位经费。
建议:环保部门要加强排污费征收前期基础工作,做好原始申报资料等的保存归档;加强使用排污费专项项目的后期验收工作;加强内部稽核工作,做到依法征收,防止少收、漏收现象;同时加强对外协调,明确与邻县排污费征收管辖范围,防止排污费征管出现盲区现象。排污费资金的拨付使用,要兼顾效益与公平。建议有针对性的安排市级排污费专项资金,一个年度内不得重复安排拨付排污费专项资金,对没有缴纳排污费的企业不予安排排污费专项资金的使用,做到使用排污费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建议财政部门进一步细化预算安排,同级财政预算应安排环保部门履行环境管理和监督职责所需经费,杜绝将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用于单位经费,加大污染源治理支出,将有限的资金用于污染防治项目,使其发挥更大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
六、如排污费收取下降,分析对部门经费保障的影响和提出应对意见。
如果排污者治理污染成本低于或等于收费标准,且其行为符合费用最小化或利润最大化原则,他就会设法减少污染物排放以节省费用,从而增加利润。排污者在排放标准之内,是选择排放污染物还是缴纳排污费,很大程度取决于收费标准的高低。虽然排污收费制度改革使排污费收费由低收费标准向略高于治理成本的收费标准转变,调整后的废气、固体废弃物和噪声收费标准提高幅度较大、污水收费标准略有提高,但由于难以准确衡量污染物的社会成本,再加上地方保护,排污收费一般偏低。据测算,现行排污收费标准仅为实际污染治理费用的一半,使排污收费制度对促进污染治理的作用有限。应对建议: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控制污染物排放,应针对现行排污收费制度存在的问题,适度调整排污收费标准、扩大排污收费征收范围、健全排污收费管理机制、加大排污收费稽查力度。
7.教育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 篇七
关键词:公安,现役院校,教育经费,效益评价
公安现役院校是融“政治性、公安性、军事性、专业性”为一体,为培养适应部队现代化建设和公安现役专门人才而设置的学校。近年来,随着公安现役院校办学规模不断扩大,作为支撑院校发展的教育经费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教育经费作为一种具有“公共产品”性质的投资,与其他经费投资一样要有预期的目标和效益。本文结合公安现役院校教学规律和办学特点,从发挥其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角度出发,探讨教育经费管理和使用效益的评价体系,以更好地促进公安现役院校建设与发展。
一、教育经费的涵义及效益评价的理论基础
教育经费也称教育资源投入,是指一个国家(地区)或部门根据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投入教育领域中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总和,它是开发智力、发展教育事业的物质基础。在社会各种类型的产品和劳务中教育经费是一种公共产品,其性质表现为教育收益外部化和不断形成社会收益,因存在收益外部化,需要政府成为教育投资的主体,并不断扩大教育经费投资额,但是通过什么方法才能科学评价其管理和使用效益呢?这需要构建评价体系,以寻找差距和发现问题,更好地提升公安现役院校办学水平。
教育经费使用效益评价应立足于投资效益理论,投资效益理论是指教育以培养人的特定活动和行为为目标,需要投入一定的社会劳动资源,包括资金、技术、人力等,并有望得到回报。现实中评价投资效益通常采用综合分析法,即对总体现象首先进行单因素评价,然后加总评价其整体效益,具体内容包括:设置评价指标体系、确定评价标准和条件、将各项指标与评价标准进行对比、汇总各项评价指标并形成综合评价数据,以客观、全面、系统地反映院校教育经费使用效益。
二、公安现役院校教育经费使用效益评价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公安现役院校因其工作性质的特殊性及其承担培养公安现役部队专业人才的特殊使命要求,决定了其教育经费使用效益评价体系构建具有必要性与可行性。
(一)公安现役院校人才培养具有政治性。
公安现役院校培养的是具有高度政治觉悟和思想组织观念、纪律作风严明、专业知识过硬、业务技能精湛,能够听党指挥、能打胜仗和作风优良的边、消、警现役军官干部,其对人才培养目标要求较高,这种特殊的人才培养使命决定了其人才培养目标的严肃性和高度政治责任性,对其教育经费管理和使用效益进行评价具有重要性。
(二)公安现役院校教学管理具有特殊性。
公安现役院校除了完成地方一般院校教学工作外,还需承担学员军事化训练和军警技能培训任务,融“教科研”与武警部队建设为一体。从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来看,除了保障日常教学和科研工作外,还需承担部队作战训练、军官培训和各项应急支援支出,其教育经费管理和使用具有特殊性,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价体系具有现实性。
(三)公安现役院校经费管理具有公共性。
从社会三次产业分工来划分,公安现役院校属于社会公共消费领域,不能直接产生社会经济收益,其教育经费主要来源于国家财政拨款,实行自上而下的单向分配结算制度,因其特殊的工作性质具有一定的军事保密性,对其教育经费管理和使用很难真正做到向社会全面“公开化”,这就需要建立一套有效的效益评价体系,这对加强教育经费监督与管理具有必要性。
(四)公安现役院校教学发展具有社会性。
随着我国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深化,公安现役院校各项改革工作也在紧密锣鼓不断推进,军警民融合是最终发展趋势。随着公安现役院校办学规模的扩大,国家对其教育经费投入也逐年增多,亟需建立科学有效的教育经费管理使用效益评价体系,对于提升公安现役院校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等具有迫切性。
(五)公安现役院校教育经费评价具有可行性。
国家对公安教育事业越来越重视,目前公安现役院校教学评估工作基本趋向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发展,为建立教育经费使用效益评价体系提供了实践基础。同时,高校财务运行体系不断完善和财务信息化发展为加强公安现役院校教育经费使用效益评价等提供了便利条件和基础保障,具有实践可操作性。
三、公安现役院校教育经费管理使用现状分析
(一)教育经费配置简单。
公安现役院校教育经费目前配置采用的是“基数加发展”的拨款配置方式,即由财政和上级主管部门根据教学规模、供给人数核定拨款基数,而没有参照其实际工作需要和发展绩效,这种教育资源配置方法过于简单,容易出现资源与业绩相脱钩等问题,导致教育资源配置不合理,出现平均分配财政资源现象,甚至发生配置错位、浪费和低效等问题。
(二)教育经费编制粗糙。
公安现役院校教育经费预算编制虽然遵循“零基预算”,但基本上是由各预算执行单位上报预算数字,再由上级审核下达预算执行数,其编制基数多是参照以前年度预(决)算数字,并在当年财政发展计划和单位财力基础上作增减调整,缺乏对教育经费编制效益的跟踪评价,即这种预算编制缺乏精细依据和科学标准,容易导致预算编制与实际执行不符。
(三)教育经费结构失调。
公安现役院校与地方其他高校相比,存在办学历史短、发展起步晚、学科建设慢等问题,虽然国家给予的教育经费投入在逐年增多,但保障行政公务开支占了很大比重,而用于教学、科研投入比例相对较低,教育经费支出结构的不合理性,导致其在学科建设、师资培育、人才培养、实验室建设等方面相对滞后,直接影响了教育资源配置的效益。
(四)教育经费效率不高。
当前,公安现役院校一方面存在教育经费投入不足等问题,不能有效满足学科建设与专业发展需要,另一方面教育资源浪费和闲置现象也存在,如建立的实验室开放程度不够,购进的仪器设备设施使用效率不高,造成了有限财政资源的浪费。
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制度建设滞后。目前公安现役院校教育经费管理基本是沿用军队财务管理模式运行,其财务制度也大多是套用军队相关财务规定,不能完全适应当今公安现役院校教学管理和自身发展需要。从其教育经费管理和使用特点来看,除了保障日常教学活动外,还应着力于公安学科建设、专业发展和武警部队现代化建设,应当有区别于军队财务管理之处,但目前缺乏一套科学、完整、有效的教育经费管理保障制度,不利于推进公安现役院校特色专业建设和学科发展。二是监管系统落后。目前公安现役院校对于教育经费管理和使用多是注重事后审计监督,而忽视事前控制和事中审计追查,其财务联网审核报账系统还未全面开通,全程监管系统落后。而且缺乏一种全程、有效、全方位的财务监管机制。三是评价体系缺失。当前公安现役院校对于教育经费管理和使用效益评价仅停留在年初安排多少预算,年内完成相应支出和决算,只要不超标或是无违纪违规问题,其资金运行效益基本得到认可的这种初级评价方式上,与现代教育管理和科学化发展还存在距离。所以,亟需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公安现役院校教育经费使用效益评价体系。
四、公安现役院校教育经费使用效益评价体系构建
对于公安现役院校教育经费使用效益评价,因其工作性质的特殊性,主要从使用原则、指标设计和措施保障等方面构建。
(一)使用原则。
公安现役院校教育经费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科学性原则。教育经费使用应具有前瞻性和科学性,能够全面反映公安现役院校办学特色和教学活动实质内容。二是总体性原则。公安现役院校教育经费使用是一个完整的多变量输出系统,能够综合提升公安现役院校教育事业整体发展水平和实力状况。三是实践性原则。公安现役院校教育经费能够满足实际教学和学校建设任务需要,其具有针对性和实践性,体现公安现役院校人才培养和学科专业发展的特殊性及实践应用性。四是动态性原则。公安现役院校教育经费使用能够因地制宜、适时变化和动态完善,不断适应教学改革和武警部队现代化建设发展需要。
(二)指标设计。
公安现役院校教育经费效益评价需要以动态管理为对象,以提升资金效益为核心,主要从综合实力、教学保障、科研发展、基础建设、社会服务和提升部队战斗力等方面设计指标评价其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状况。
1. 综合发展评价。
该类指标主要反映教育经费支撑公安现役院校办学能力和发展实力状况,其评价指标有:拥有固定资产规模、图书馆馆藏图书、在校学生人数、财政拨款占总支出比例、年总经费收入增长率等。(1)拥有固定资产规模。主要计算两个指标,一是拥有各类固定资产的数量及价值,即全校固定资产总量大小;二是在用固定资产占全部固定资产总量的比例,它反映了固定资产使用效率。(2)图书馆馆藏图书数。主要反映公安现役院校拥有各类馆藏图书和建立数据资源检索库等,可用来评价其信息资源对教学、科研工作的支撑度。(3)在校学生人数。统计折算各类在校学生人数,本专科生按照1:1比例折算(含部队在职进修学员),硕(博)士生按照1:2比例折算。其反映了公安现役院校教学规模和受益对象发展状况,它是评价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一个基础支撑数据。(4)国家财政拨款占总支出比例。指学校当年收到财政拨款数占总支出数的比例。财政拨款是公安现役院校办学资金的主要来源,此外还有地方捐助和学校自创收入等,它们是教育经费的有益补充。该指标反映了教育经费的缺口程度,同时也是学校获取综合财力的一种体现。(5)年总经费收入增长率。指学校总经费收入较上年增长的比例,该指标反映了学校教育经费保障能力发展程度。
2. 教学保障评价。
该类指标反映了教育经费对开展各项教学活动的保障程度,评价指标主要有:(1)生均培养费。指当年教育事业费支出与在校生总人数的比值,反映了生均投入教学成本,是评价公安现役院校教育事业发展的基础和保障数据。(2)教职工人均教育经费。指学校当年总经费收入除以在编教职工人数,即每一个教职工年平均享用的教育经费资源。该指标反映了教育经费的普及能力和运营效率。(3)教学支出占总支出的比例。指学校当年教学活动支出占总经费支出的比例。教学活动支出主要包括教学材料、教学管理和教学服务等各项支出,它反映了教育经费对教学工作的保障程度。(4)教学支出年增长率。指当年全部教学活动支出较上年的增长比例,该指标从动态角度反映了学校教学规模增长和发展趋势。
3. 科研提升评价。
关于科研提升的评价指标主要有:(1)获取科研经费能力。指学校当年获取各类科研项目资助(包括纵、横向课题立项经费),它是评价学校科研实力的一个重要指标。(2)教师人均科研经费。指学校当年科研经费总额除以在编教师人数,它反映了学校人均获取科研经费能力。(3)科研活动投入年增长率。指当年科研经费投入较上年增长的比例,该指标反映了科研发展程度。(4)实验室建设规模。指投入各类实验室资金及建设规模状况,该指标反映了学校科研实践发展情况。(5)完成科研成果量。以完成各类科研成果量与投入相应科研经费进行比较。统计科研成果量时需要折合相应系数,如专著可视其出版社级别系数分别定为5、3、1(即一级、二级和三级出版社),研究报告系数定为3、2、1(即分别被国家级、省部级和地市级部门采用),发表论文系数定为3、2、1(即权威期刊、核心期刊和普通期刊),若获取专利可根据专利等级参照相关规定确定系数。该指标主要反映科研经费投入产出效益状况。(6)科研成果获奖情况。以获奖科研成果数与完成科研成果总量比较,统计各类获奖科研成果数时需要依据获奖级别参照上述折合系数进行加总,它反映了科研经费产出优秀科研成果比例情况。
4. 基础建设评价。
该类指标主要反映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模和增长潜力,评价指标主要有:(1)基本建设投资占总投资比例。即学校当年基本建设投资占总投资额的比重,该指标反映了学校当年投入基本建设的规模状况。(2)基本建设投资年增长率。即当年基本建设投资额较上年基本建设投资额的增长比率,该指标反映了学校建设规模增长速度。
5. 社会服务评价。
社会服务评价主要通过组织官兵、学员参与地方社会实践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所做出贡献程度进行综合分析评价。(1)现役官兵学员服务地方社会实践情况。即组织现役官兵学员参与地方军民共建、结对帮扶、应急救灾和社会服务等实践活动,主要以参与活动的人(次)数和受到地方政府的表彰为评价依据,它反映了公安现役院校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力。(2)退役官兵学员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情况。指服役期满退役的学员和官兵参与到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及其所做出的贡献程度,它反映了教育经费支撑公安现役院校培养“军地两用人才”的效益状况。
6. 提升部队战斗力评价。
提升部队战斗力是公安现役院校办学宗旨,主要通过向公安现役部队培养和输送合格、优秀学员数量及其所做出贡献程度来考核评价,评价指标主要有:(1)优秀、合格学员占比。指向部队培养和输送合格、优秀学员占毕业学员总数的比例,它反映了教育经费支撑人才培养质量的效应程度。(2)毕业学员立功获奖比例。指毕业学员在部队立功获奖比例,该指标反映了教育经费支撑部队建设的效应程度。(3)公安现役院校综合排名。通过对上述各项指标划分权重和赋值,综合评价其在同类公安现役院校中的排名情况,以反映教育经费支撑学校整体发展状况。
(三)措施保障。
一是规范制度化建设。这是加强教育经费管理和使用的基本要求,需要立足公安现役院校特殊的教育教学规律,建立相应的经费管理制度和使用办法,它是有效保障工作绩效和提升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基础。
二是推进信息化发展。加强和提升教育经费管理和使用效益还需要从信息化建设入手,全面推进信息化服务工作,强化院校内部财务信息系统建设,做到及时、快捷、全面、准确掌握教育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为开展科学评估和效益提升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三是强化全程化监控。公安现役院校教育经费管理和使用效益应强化全程化监控工作,即将广大教职员工和学员纳入评价主体,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等融为一体的监控流程,使其为公安现役院校教育经费使用效益提升提供监督保障。
参考文献
[1]刘剑萍.加强公安现役部队财务监督工作的思考[J].武警学院学报,2007,(7).
[2]张兆亮.高校财务绩效评价体系构建研究[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2010,(6).
8.教育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 篇八
关键词高等教育 教育资源 规模经济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661(2010)01-0128-02
一、问题的提出
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高等教育就面临着严重的财政制约,在未来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中国高等教育仍将面临经费紧张的局面。在这种背景下,提高我国高等教育资源的使用效率就显得尤为重要。
企业的生产效率往往与其生产规模存在着相关性。一般说来,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企业的生产效率将得到提高,产生规模经济。规模经济原理不仅广泛应用于指导生产行业厂商的生产行为,而且还被推广到包括教育机构在内的非赢利组织。美国的教育经济学家对美国研究性大学规模和成本关系的许多实证研究也表明,规模效益现象是存在的。因此,对于上世纪90年代末期我国通过合并、扩招等方式扩大高校规模的现象也就不难理解了。然而这种规模效益的提高并不是无止境的。尽管现有的研究成果还不能确定规模很大的学校是否表现出负规模收益(或规模不经济性),但在高校规模扩张的过程中产生的一些问题仍然值得认真思考。
我国高等院校实行的是“综合定额加专项补助”的教育经费分配方式。所谓“综合定额”,即财政部门或学校主管部门根据不同种类和不同层次的学生制定每生教育经费的标准定额,依此确定“综合定额”部分的经费预算数,并以其作为拨款依据。由于综合定额部分在高校经费预算数上占绝对比重,因此各高校的经费很大程度上受到由学生数量决定的拨款额度的制约。高校规模的扩大,一方面可能带来规模效益,另一方面又可能为其带来更多的财政拨款,因此,随着高校办学自主权的扩大,一段时期全国各高校纷纷通过合并、扩招以达到更大的规模。但这又带来了一个问题,即什么样的规模能够最充分地(或说较好地)发挥高等教育资源的使用效率,仅靠各高校自身的行为能否实现这个最优规模?
二、博弈分析
博弈论中有一个很著名的“囚徒困境”的例子,这个故事讲的是两个嫌疑人作案后被警察抓住,被分别关在不同的房间里审讯。警察知道两人有罪,但缺乏足够的证据定罪,除非两人当中至少有一个人坦白。警察告诉每个人:如果两人都不承认,每人都以轻微的犯罪判刑1年;如果两人都坦白,各判刑8年;如果两人中一个人坦白另一个人抵赖,坦白的释放出去,抵赖的判刑10年。这样每个嫌疑人都面临四种可能的后果:获释(自己坦白同伙抵赖);被判刑1年(自己抵赖同伙也抵赖);被判刑8年(自己坦白同伙也坦白);被判刑10年(自己抵赖但同伙坦白)。在这个博弈中,每个囚徒都有两种选择:坦白或抵赖。但是,不论同伙如何选择,每人的最优决策都将是“坦白”,(如果同伙抵赖,自己坦白被释放,比自己抵赖被判1年要好;如果同伙坦白,自己也坦白被判8年,比自己抵赖被判10年要好。)结果是两个嫌疑人均被判刑8年。
囚徒困境反映了一个深刻的问题,即个人理性与团体理性的冲突。如果每个嫌疑人都选择抵赖,各被判刑1年,显然比都被判8年刑要好。但这个帕累托改进不能实现,因为它不满足个人理性的要求。即使两个囚徒在作案之前建立一个攻守同盟(决不坦白),这个攻守同盟也没有用,因为没有人有积极性遵守协定。
我国高校规模扩张过程中同样存在着高校个体理性与社会团体理性的冲突。假定有n所高校共同使用每年的高等教育经费,每所高校在一定程度上都有决定招生人数的自主权。gi∈[0,+∞]代表第所高校在校生的数量,i=1,2……,n;G=gi代表n所高校在校生的总数量;v代表每个在校生的平均价值(假定用G*v,即高校在校生的数量x每个在校生的平均价值代表高校产出,尽管要较可靠地测量出高校的产出存在很多困难,但这并不影响分析讨论的问题)。一个重要的假设是v是G的函数,v=v(G)。当高校在校生不是很多时,增加一名在校生也许不会对其他在校生的价值产生太大的不利影响,但随着在校生数量的不断增加,每名在校生的价值会急剧下降。因此,假定:<0,<0,在这个博弈里,每所高校的问题是选择以最大化其效用(即产出)。如果培养一名在校生的平均成本为C,那么第i所高校的目标函数为:€%ii(gi,…,gi,…,gn)=giv(G)-gic,i=1,2,…,n.最优化的一阶条件是:=v(G)+giv'(G)-c=0,i=1,2,…,n.
上述一阶条件可以这样理解:增加一名在校生有正负两方面的效应,正的效应是多培养了一名大学生所带来的价值v(G),负的效应是这名新增的在校生使所有之前的在校生的价值下降(giv'(G)<0)。最优解满足边际效益等于边际成本的条件。所高校的个一阶条件定义了n个反应函数:g*i=gi(gi,…,gi-1,gi+1,…,gn),i=1,2,…,n.可以推导出<0(i≠j),即第i所高校的最优在校生数量随其他高校的在校生数量的增加而递减。总的在校生数量为G*=g*i.这个由各所高校所决定的总的在校生数量G*与高等教育的社会最优总在校生数量一致吗?
高等教育的社会最优目标是最大化社会总效益,定义为:[Gv(G)-Gc],最优化的一阶条件为:v(G**)+G**V'(G**)-c=0,G**是社会最优的总在校生数量。
将n个各高校最优的一阶条件相加,我们得到:v(G*)+v'(G*)-c=0,比较社会最优的一阶条件与高校最优的一阶条件可以看出,尽管各高校在决定增加本校在校生数量时考虑了对现有在校生价值的负效应,但其考虑的只是对本校在校生的影响,而不是对所有在校生的影响。因此,最优点上高校边际成本(c-v'(G*))小于社会边际成本(c-G**v'(G**)),即v(G*)
上述分析说明高校规模的扩大并不必然导致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合理使用。影响内部效率改善的因素是多方面的,规模只是众多因素中的一个因素。组织结构的优化、管理水平的提高等等无疑将决定高校能否真正实现其规模效益。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为推动社会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这是毋庸置疑的。但总的来说,我国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大走了一条“外延式”的发展道路,对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合理使用重视不够。
三、政策建议
1.高校应当坚持走以“内涵式”为主的发展道路。由于我国高等教育仍然面临着巨大的适龄人口的压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也需要大批的高级专门人才,因此从长远的观点来看,我国的高等教育还需要有一个较大的发展。从提高高教资源使用效率的角度出发,高校应当主要通过挖掘现有的办学潜力,提高内部效率,来达到总体规模的扩张,实现规模效益,即走“内涵式”的发展道路。
2.财政和高校主管部门应当实行更为合理有效的拨款政策。高等教育资源配置的基本原则之一是有效性,即资源的配置要有利于激励高校提高效益。对于处在经费短缺状态中的中国高等教育来说,这条原则显得尤其重要。国家在对高校进行拨款的时候,既要考虑学校规模对经费的需求,更要有效地衡量经费的使用效率,在拨款方式中引入激励机制,使高等教育资源的配置和利用更加合理有效。
总之,高等教育经费相对于高校而言是一种不具有排性所有权的资源,在不存在外部强制的情况下,各高校的理性必然会导致对这种资源的过度使用。目前乃至未来很长一段时期,我国的高等教育都面临着经费紧张的局面。从中国国情出发,提高高等教育资源的使用效率无疑是使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有效之举。如何从制度上保证教育资源的有效使用,是政府和高校主管部门在设计高教经费拨款机制时有待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
参考文献:
[1]丁小浩.中国高等院校规模效益的实证研究[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0.
[2]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
[3]姚国庆.博弈论[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3.
9.教育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 篇九
告
一、我市中小学校教育经费投入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市、区年度教育支出增长率均高于财政一般性收入增长率,人员经费、运转经费和项目建设资金得到保障,有力推动了中小学校建设与发展。
“十二五”以来,我市中小学校教育经费累计投入约129亿元,年均投入约25.8亿元。其中,XX年20.1亿、XX年23亿、XX年24.2亿、XX年26.5亿,XX年预计34.5亿。
XX-XX年,秀英区教育支出18744.68万元、18990.42万元、22911.26万元、28095.36万元,比上年分别增长25%、1.3%、17%、22.6%。
XX-XX年,龙华区教育支出30115.2万元、32391.7万元、42800万元、48600万元,比上年分别增长49.3%、7.5%、31.7%、13.6%。
XX—XX年,琼山区教育支出26805万元、33288万元、35549万元、39434万元,比上年分别增长24%、6.8%、10.9%、11.7%。
XX-XX年,美兰区教育支出26682万元、27682万元、34906万元、33740万元,比上年分别增长14.7%、3.7%、26.1%、减少3.3%。
二、我市中小学校教育经费安排、使用、监管的基本情况
我市中小学校教育经费均做到了按照“保障教育教学活动正常开展的项目、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政府投资计划中的必保项目、跨年度在建项目、上级要求配套资金的项目、其他项目”轻重缓急的顺序来安排。
学校经费支出由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部分构成。基本支出包括基本人员支出和其他公用经费,主要用于学校保基本、保运转。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中小学班主任专项工作经费、中小学公用经费、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补助、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中小学校舍改造专项补助、教育费附加安排的建设项目等专项支出。
对教育经费的使用均做到了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督。事前监督主要是审批监督。对预算安排的教育经费,严格通过人大批复的预算下达;对上级安排的教育专项资金,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批准后下达。事中监督主要是财政审核监督和财政检查监督。每一笔教育经费支出,都经过财政局层层审核把关,最后报账时还要经过会计核算把关。事后监督主要是审计监督。市区审计部门每年都对所有教育资金进行审计,有时还要接受上级审计部门的专项审计和有关部门的专项检查。
三、我市中小学校教育经费投入、安排、使用、监管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市区教育部门没有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所需项目资金计划方案,造成市区财政部门无法了解和掌握该项工作所需资金,无法将该项工作所需资金列入年度预算,在实施过程中不断报市区政府追加。目前,各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验收工作资金缺口较大。
2、未能结合我市教育改革和学校发展需求,提出资金需求和资金保障,造成年度预算执行与学校正常运转出现脱节。取消择校生后,原靠择校费保障正常运转的普通高中学校没有了资金来源。
3、现行的政策规定和各类支出标准,已无法满足学校发展需求。各区属学校的教学、培训、设备购置、正常维修、发放聘用人员工资等支出主要依靠生均公用经费,造成许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支出存在违反规定、超出范围和超出比例支出问题。
4、上级教育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由市级教育部门向上级部门申报、安排和分配,各区政府、教育部门和财政部门基本“无话语权”,导致各区政府及相关部门不太重视刚性以外的教育支出投入。市本级财政也存在对全市普通教育经费保障 “大包大揽”的现象。
5、由于市区教育部门在向上级申请项目资金时,未能与市区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和联合拟文向上级申报,导致教育部门在编制部门预算时,未将资金列入年度预算和未向市区政府申请预留配套资金,造成执行过程市区财政无资金可配套,项目无法按时间和结点进行实施。
6、对上级转移支付未确定项目资金分配不科学、不合理。如省财政厅给我市下达的XX年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中央补助资金,市教育部门在市属学校安排正常运转经费的基础上,又将中央补助资金分配市属学校,只分配美兰区28小安排70万元。而我市进城务工子女主要就读于四个区的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如此分配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中央补助资金,不符财政部、教育部有关规定。
7、在预算执行中,上级“戴帽”下达的专项补助资金,由于年初预算时无法提前预知,且具有极强的专用性,导致不能与预算安排有效结合,从而影响了资金分配的整体效能。
8、市区教育部门未能根据教育发展规划和各学校发展要求,建立“项目库”,造成年度预算项目资金编制存在主观性和随意性。
9、年度安排项目资金存在“统、散、挤”等现象,特别是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存量资金过大,土地出让收 益提取的教育资金等资金,未能按新的《预算法》有关规定,将项目资金列入单位年度预算中执行,从而造成年度财政教育资金无法及时拨付和正常支出,导致沉淀在教育部门和各学校账户资金较多。
10、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资金的拨付,市级有关部门没有在学校开学当月拨付到位,多数时候是到了学期末才拨付,影响了学校教学工作正常运转。
11、教育费附加区级分成较低。另外,教育费附加大部分在市里统筹,市里也以专项的形式下一部分给区里,但这种专项是确定了单位和项目的,不利于区级统筹。
12、部分区仍属于“保吃饭财政”,随着教育投入不断加大,基数越来越大,各区人员经费开支等保运转方面的刚性支出占教育经费投入的绝大部分,教育投入增长主要靠区级财力越来越难维持。
13、项目资金下达慢,项目启动滞后。如市财政XX年1.216亿改薄资金于当年11月才下达到市教育局,而资金使用计划至今年4月才批复,不可避免导致资金结存。
14、项目审批环节多、时间长。如工程项目顺利走完前期最快也要180天,导致项目实施进展缓慢,不能按时交付使用,影响资金支付进度,形成资金大量沉积。如港湾学校从XX年开始启动,由于各种原因直到XX年底才动工,XX年8月才能完工,该项目工程进度款结转时间很长。
15、工程类项目结算资金拨付缓慢。已竣工交付使用项目按规定只拨付到合同价的80%,其余20%待项目审计、财务结算后才能拨付。审计结算和财务结算分别由市审计局和市财政局负责,一个项目完成审计、财务结算的时间平均要半年以上,有的甚至几年。如xx旅游职业学校新校区从XX年交付使用至今尚未完成审计结算,造成往来帐1个多亿一直按资金结余统计。
16、市级资金分配信息的连续性和准确性有待加强。如市教育局XX-XX年连续3年未收到土地计提教育资金和地方教育附加,市财政局于XX年才重新拨付以上两类资金。市教育局编制资金使用计划时缺乏额度控制,降低计划有效性。又如XX年的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计提教育资金资金使用计划分别为2.1亿元、2.68亿元和2.63亿元,而财政部门最终批复的预算金额分别增至3.68亿元和6.1亿元,致使市教育局今年资金支出压力加大。
17、教育资金安排不够合理。一是市教育局对于部分项目资金需求预测存在一定偏差。因工程类项目征地、审批、建设等环节时间较长,情况不易控,容易导致资金形成积压。如北师大合作项目征地进度较为缓慢,预计XX安排的资金可能形成积压。二是各区划块部分的教育经费安排主要由区政府和区教育局共同制定,不合理安排导致有些项目资金未闭合,有些项目重复安排资金,而有些项目因资金配套不足 形成缺口。如秀英区在XX年土地计提金额未明确下达情况下,实施计划造成资金缺口;琼山区府城中学项目因不收择校费后产生的欠款问题。
18、有关规定执行不到位。近几年来,财政部门出台的有关财务管理的办法、规定及通知较多,调整幅度较大,财务人员没有得到有效培训,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着理解上的差异和操作过程不到位情况。
19、项目资金申拨程序不规范。一是在编制项目计划时市财政要求有立项文件,而发改要求资金落实后才给予立项,存在矛盾,使得项目在申报时走了不少弯路;二是省教育厅在下达专项目资金计划时,有时要求市财政会签上报,有时因时间很紧要求我局直接报送,市财政不知情,落实项目市级配套资金时延误,如琼山区四所学校运动场配套资金拖了近一年才解决。三是学校在申请或调整项目建设资金时,是否必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未明确,使得一些项目资金下达或调整了市教育局都不清楚。
20、部分学校领导对财务管理重视不够,财务人员业务素质不强,致使一些学校在年底编制下一年度预算时未充分测算公用经费的需求,利用自有资金盲目上一些基本建设和设备采购项目,对基本保运转经费项目如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安排不足导致年底正常运转经费紧张;一些学校在项目资金未落实情况下擅自上项目,当项目资金无法到位时又违规 擅自挪用其他项目资金支付,给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开展造成严重影响;一些学校的报帐员和财政支付的会计,对这两年来不断出台的新的财务管理规定不学不问,凭经验办事,出现了不少做帐错误情况,甚至在支付过程中产生了不少矛盾。
四、加强我市中小学校教育经费投入、安排、使用、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市财政、教育部门及四个区政府尽快建立我市教育经费安排使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教育经费安排使用保障机制,切实解决教育经费安排使用存在的突出问题。
2、由市区教育部门在每年年底前,将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所需项目资金计划核定后,并报市区政府审批同意,市区财政部门再根据有关规定和承担比例列入年度预算中执行,资金从市区统筹的教育费附加等资金中安排,以确保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工作顺利通过国家验收。
3、XX年起市属各学校已档次、类别、学生人数等情况,安排学校正常运转、设备购置及维修经费,并作为控制数列入以后年度市属学校预算中。为使各区属学校享有等同市属学校预算安排,从今年开始,各区政府将学校正常运转、设备购置及维修经费项目列入年度预算,资金由市区政府按7:3共同负担。资金由市区年度地方公共财政收入中安排,主 要用于学校聘用教师及保安工资、教学活动、设备购置和正常维修维护,以确保各学校无择校费和捐资助学等预算外资金来源后,学校教学正常运转和正常发展,并重点倾斜各镇中心小学,确保各区完全小学和教学点受惠。资金具体安排由各区根据本区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4、从XX年起,在遵循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及标准的基础上,将各区管理的教育财权,随事权下放各区政府管理,确保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在履行职责时不缺位、不越位和不错位。
一是为进一步规范中央、省、市转移支付资金的申报和申请,市区教育部门要联合市区财政部门,由下至上申报和申请上级转移支付项目及资金,必要时报市区政府审批,对已明确项目并需市配套的上级转移支付项目及资金申报和申请,市区政府按7:3配套,资金由市区统筹的教育费附加等资金中安排,并列入年度预算中执行。
二是对上级下达不明确项目和没分配到具体单位的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市教育部门和财政部门不做具体分配,只根据有关规定分配资金额度给各区。由各区教育部门和财政部门根据各区学校发展情况和需求自行安排。
三是从XX年开始,在保持现有的公共财政教育资金量和标准的基础上,安排各区生均公用经费、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补助、免作业本费等补助资金,并作为市对各区的教 育转移支付资金。对XX年及以后年度普通教育等其他教育经费的标准提高、新增项目和扩大范等资金的增加,均由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提出,并报市区政府审批同意后,市区政府再按有关规定共同承担和保障。今后市属学校和各区属学校的资金保障等问题,均由市区教育部门根据职能和职责提出,并制定出实施方案,由市区财政负责资金保障。
5、进一步规范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出让金收益提取的教育资金安排、分配和支出。
一是进一步规范教育资金项目安排。从XX年开始,市、区教育部门要严格按照《xx市市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编制年度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出让金收益提取的教育资金项目计划,并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项目、省级确定需要市财配套的项目,部门项目和其他项目进行排序和轻重缓急安排,市区财政部门再根据国家方针、政策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和有关文件进行审核后,并列入年度预算中执行。对未经报市政府同意,又急需安排的项目,由单位报教育部门审核后,并经市财政部门认可有资质的社会评审机构审核后,由部门列入年度预算中执行。
二是进一步规范教育贷款本息偿还。根据市审计部门近年提出教育贷款本息偿还不规范问题,从XX年开始,由市教育部门提出和安排年度教育贷款本息偿还资金额,资金从 年度地方教育附加中先安排,不足部分再从土地出让金收益提取的教育资金安排,并列入年度部门预算中执行。
三是市区教育部门对已拨付的历年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存量资金进行清理,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同意后,市财政再根据有关规定调整。沉淀在市财政的土地出让收益提取的教育资金安排,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有关精神,从XX年开始,由教育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对该项资金进行分配和编列项目资金支出预算。
6、按教育发展规划和各学校发展需求,制定教育财力评价,按财随事走、按“基数加增长法”完善各区教育财政补助结构,分别建立市、区两级教育“项目库”,并导入财政项目体系中,从而形成让项目等资金,替代有资金再找项目,提高资金的使用率,促进预算项目管理的规范和效益。
7、XX年及以后年度市区财政预算教育资金安排,要在保持现有的资金量基础上进行。对列入年度市本级预算内安排,并下达各区的生均公用经费、家庭经济困难补助、免作业本费等资金,作为市本级财政对各区普通教育转移支付并列区级支出。对XX年及以后年度普通教育等其他教育的项目保障经费提高标准、新增项目和扩大范等资金增加,均由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提出,并报市政府审批同意后,市区财政再按有关规定共同承担和保障。市区财政部门不再对市属和 各区学校资金提出安排意见。
8、尽快成立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随着财政教育资金投入不断增多,教育项目除政府投资项目由发改部门负责实施外,全市每年还约有3.5亿元的财政教育项目资金,由相关部门直接分配和安排,财政部门未能在事前评审和全程监督,工作相对被动,很难保证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而且每年的竣工决算,都要从会计师事务所购买服务,服务质量难以保障。目前全国大部分省市,包括海南省本级和省内很多市县已经设置了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其更专业化的投资评审和完整的管理链条,更好地保障财政教育资金项目投资的效益,也更有利于财政职能的发挥。因此,建议我市参照其他省市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市实际,成立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9、进一步提高国库集中支付体系的运转效率,减少不必要的资金流转环节,压缩资金周转时间,加快下达项目支出预算和转拨上级补助资金的速度。
10、市财政部门要及时给教育部门反馈资金管理信息,尤其是按照相关规定每年提供给教育部门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教育资金,确保经费持续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建设。
11、为进一步加强教育资金管理,议参照教育费附加划块管理体系,按照相似比例,将存量较大的土地计提教育资金划分至各区,以体现市区两级政府财权事权的匹配,提高 资金使用效益。
12、各区各校应科学合理编制经费预算,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金分配针对性,严格执行教育资金使用范围,避免出现违规违纪行为。
13、“十三五”期间,我市教育项目较多,如全面改薄规划项目、教育信息化项目、北师大xx附校及xx培训基地、市五源河学校项目、增加学位项目等,建议市直有关部门,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加快项目进程,提高资金支出速度,减少资金积压。
14、加大学校公用经费的拨付力度。对于不足200人的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无法满足教师办公、教研、水电费等开支,建议市级财力能对于不足200人的学校,按250人补足生均公用经费。
15、扩大教育费附加的使用范围。适当放宽教育费附加使用范围,把临聘教师,安保人员、物业等确保学校正常运转的人员支出纳入到教育费附加的使用范围。
16、各区的教育费附加安排由市按收入比例统筹分配安排,造成各区的教育费附加安排比例不均衡或比例较少,甚至个别年度不安排。因此,我区建议市级加强对教育费附加统筹安排的监管力度,按照xx市教育费附加的管理使用办法有关规定,按足额比例安排到各区用于教育工作安排。
17、要通过加强财务管理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各学校领 导财务管理的能力和财务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以达到提高工作效率,防范财经风险的目的。
10.浅谈科研经费管理情况审计 篇十
关键词:科研经费,科研经费管理审计,建议
随着科研经费投入的加大, 油田公司十分重视科研经费的管理工作, 因此对科研经费的管理审计也变得尤为重要。目前各油田公司的科技经费来源有国家拨款集团公司拨款、股份公司款项和企业自筹。拨款包括科研项目投资性拨款、科研项目费用性拨款、科研机构经费拨款。对于油田内部各二级单位来说企业自筹包括油田内部下拨和所属各二级单位自筹两部分。科研经费支出主要用于科研项目计划实施、科研机构运行、科技基础条件建设与维护和科研人才培养, 包括科研机构支出和科研项目支出。本文主要探讨油田公司所属各二级单位的各类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一、科研经费管理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 科研课题的立项审计
1.科研课题的立项依据的充分性:科技项目管理部门是否组织了科研项目预审会议, 是否对已经列入计划或已经实施的科技项目进行了预审。
2.审查所有申报课题是否都进行了开题论证, 开题论证是否由相关专家进行, 课题的研究方向、基本方案和方法是否正确、合理;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研究人员是否具备科学研究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已经批准立项的项目是否都签订了科技开发合同。
3.科研项目如需与外单位合作研究, 承担单位是否在开题设计报告中明确外协内容、目标、合作单位及经费预算, 在合同签订后组织实施。检查合作方是否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掌握有关核心技术、履约能力较强、资信良好的企业、院校或科研单位。
(二) 科研课题的过程管理审计
1.科研项目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是否依据计划任务书制定科技项目实施方案, 确定工作目标、进度、人员等。承担科研课题的单位是否落实项目人员组织、所需设备、实 (试) 验条件和HSE管理等, 保障科技项目实施。
2.科研项目主管部门是否组织专家对承担单位科技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承担单位是否依据外协合同约定督促外协单位履行合同义务, 顶起对外协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三) 科研经费的管理及使用审计
1.确定年度预算和实际发生的科研经费金额, 直接用于科研项目的经费金额, 拨给所属科研单位的行政事业经费金额, 事业经费的管理、使用和核算是否符合公司规定。
2.年度科研项目计划是否有经费预算, 经费预算是否有依据;从各年计划及实际运作角度来看, 科研经费总额是否与科技发展中长期计划相适应。
3.各科研项目是否编制了经费预算, 预算内容是否合理、完整, 是否纳入了科研项目计划, 是否有审批程序;经费预算调整的依据是否充分, 是否有审批程序。
4.科研项目管理单位是否有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及内控制度。获得成果的项目奖金提取比例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是否经过审核确认。
5.科研项目经费是否按进度或计划拨款, 资金是否到位;各项经费支出是否真实、合规、合理。
6.科研项目经费是否按项目进行核算, 费用归集是否正确, 分配是否合理, 有无乱挤、乱摊现象, 是否存在与其他费用项目混淆问题;项目终结时是否进行了财务决算, 是否有结余经费, 结余经费存在形式和使用方式。
7.科研项目经费在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的划分上是否准确, 形成的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是否已经纳入单位的资产管理, 核算是否符合规定, 是否存在资产流失现象。
(四) 科研课题的验收及成果管理审计
1.检查科研项目管理部门是否依据计划任务书和批准的计划任务调整意见, 在科技项目完成后3个月内组织验收。验收程序是否符合公司规定, 验收内容是否完整。项目验收内容是否包括:计划任务及主要技术经济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主要成果与创新、对外协作研究情况、知识产权与技术有形化完成情况、成果应用情况及前景评价、科技经费决算及使用情况、项目组织管理综合评价情况等。
2.科研项目承担单位是否及时提交验收评价报告及验收归档资料, 经科技项目管理部门对验收评价报告审核确认后, 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成果登记, 并完成验收资料归档。
3.成果管理。科研项目是否进行了成果验收或鉴定, 应该申请专利的成果是否已经申请专利。同时依据项目任务书要求, 审核项目实施是否达到任务书要求, 结合项目成果分析项目投入产出的效益, 分析投入产出情况。项目涉及油水井措施实施时间及见效期, 依据实际情况合理统计措施效果, 以便更好的评价项目的投入产出情况;此外, 对于未达到项目任务书目标或未按要求时间完成进度的项目, 分析原因, 找出症结。
二、科技专项经费审计中应把握的原则、方法
(一) 把握科研经费审计内容和重点环节
以科研项目支出为重点审计虚假项目重复申报, 虚增预算支出, 挤占挪用科技项目经费, 资金使用效率不高, 造成损失浪费等问题。达到加强资金管理,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以科研经费的效益、效果审计为重点, 审计科研经费的投入与产出, 是否转化为科技成果, 是否转化为生产力, 是否存在浪费科技资源的问题。
(二) 把握在总体的基础上突出重点
1.围绕项目管理、计划管理、经费管理等, 全面了解和掌握科研经费的各项管理办法和业务流程, 以此有效地开展审计工作。
2.围绕科研经费预算分配使用等环节, 全面掌握预算分配及管理使用情况。从年初预算批复、分配入手, 审计科研项目主管部门管理使用是否合规、及时, 分配的科研经费是否合理、合法, 二级单位对科研经费是否按预算严格执行。
3.围绕科研项目的申报、评审、立项、上报审批等环节, 检查科研项目立项是否严格按规定程序运行。
4.围绕科研经费管理环节, 审计科技资源的宏观管理是否存在管理分散, 部门分割, 缺乏权责制衡机制, 缺乏跟踪问效和绩效考评机制等。
三、科研经费管理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在科研经费管理审计中发现, 挤占科研经费的问题普遍存在, 导致科研经费流失和科研成本失真。此外个别项目在立项、审批、预算经费、核算方式、外协手续及项目验收中存在问题,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用科研经费发放各种补贴、奖金。某单位无依据发放各种补贴***万元, 发放奖金***万元。
2.公共费用分摊人为因素较多, 无法分清单个明细项目的实际承担额。
3.科研项目外协费用超标。2012年油田公司分四批下达给11个单位科技项目累计94项, 金额共计***万元。当年实际决算金额***万元, 其中外协费用支出***万元, 占当年预算经费的31.89%, 占当年实际决算金额的57.04%。
4.存在跨期核算科研经费。某单位2012年某项科研项目结算中, 经查凭证附件发现, 均为2011年实施的项目费用, 总计费用***万元。
5.普遍存在按照合同金额挂账, 提前核销项目经费现象。2012年12月某项目付某单位技术服务费***万元, 合同签订日为2012年12月11日, 起止时间为2012年12~2014年5月31日, 该项目当年只是进行了部分前期准备工作, 技术服务事项并未真正实施, 但技术服务费***万元当年已经计入费用化研发支出, 并在年底予以核销。
6.经费预算编制和审批不严谨, 存在个别科研课题预算金额与计划金额、费用核销表金额不一致以及对经费预算审核不严, 导致经费预算明细表与项目预算总额数据不符等问题。
7.项目验收工作滞后, 跨年项目多。某单位9个完工项目, 虽然发了验收通知, 但有关部门至审计之日还没有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某单位当年有6个项目未组织实施, 全部跨年。
8.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不够
由于审计力量所限和科研项目类别多、行业广、专业性强等特点, 审计人员未能全面和深入地开展科研项目建设及其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的审计, 有的只注重审计支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忽视了科研经费效益和效果的审计。审计监督在更广范围、更高层次上促进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还没有得到有效、充分的发挥。
四、加强科研经费管理审计的几点建议
(一) 加大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的审计监督力度
对二级单位科研项目进行审计监督, 开展定期检查与抽查来监督科研经费的使用管理情况, 对科研经费预算执行的严肃性、科研经费支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会计核算的规范性、经费使用的效益性、科研设备购置和使用, 以及科技成果转让等方面, 进行重点审计。
(二) 加大对科研项目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管理审计
加强对科研项目预算编制过程和项目实施过程的重视, 必要时, 开展预算编制情况审计和实施过程的期中审计。项目预算由项目负责人协助项目承担单位财务部门共同编制。从实际出发, 以确保预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对超过一定额度的跨年科研项目, 建议对其实施年度决算审计, 以便监督科研专项经费的实时使用效果, 及时发现科研专项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预算不真实、未按预算运行等问题。
(三) 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 完善审计部门人员结构
油田公司科研项目与油田生产经营息息相关, 具有类别多, 涉及面广、专业性强的特点, 需要配备了解地质、工艺、财务、生产管理、预算等专业素质强、经验丰富的审计人员。目前因受审计人员知识水平限制, 存在部分领域无法更深层次涉足审计, 使审计结果受到一定影响。这就需要审计人员不断完善自身的知识结构, 逐步了解和掌握与油田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知识、规章、制度等。
11.引智经费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篇十一
安徽省外国专家局:
为促进我县农业科技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我单位积极开展引智项目申报工作。2009年以来,在省市县引智部门的支持、关心下,先后实施多个引智项目。根据省外专局《关于开展引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皖外专[2012]18号)文件精神,我单位对近三年来经省外专局批准并执行完毕的引进人才项目执行和经费拨付情况进行了整理,并结合关于印发《安徽省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09]64号)、《引进人才专家经费管理实施细则》(外专发〔2010〕87号)文件规定,开展了自查工作。现就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三年来,我单位实施了优质柑桔栽培管理技术应用、新溪口乡塔坑村柑桔品种改良项目、柑桔品种改良、歙县葡萄先进栽培管理技术应用等五个引智项目,既有常规项目、引智成果示范推广项目,也有千村引智示范项目。
外专局累计投入资金16.5万元。2009年优质柑桔栽培管理技术应用5万元,2010年新溪口乡塔坑村柑桔品种改良项目4万元、柑桔品种改良4万元,2011年柑桔品种改良项目2万元、歙县葡萄先进栽培管理技术应用1.5万元。其中农引推项目资金11万元、千村引智示范项目资金4万元,常规项目1.5万元。
2、项目经费使用情况
2009年优质柑桔栽培管理技术应用项目5万元,新品种引
进扩繁试验4万元,技术培训1万元。2010年新溪口乡塔坑村柑桔品种改良项目4万元,苗圃建设3万,包装设计、及无公害基地建设费用1万元。柑桔品种改良项目4万元,柑桔母本园建设费用2万元,高接改种补助费用2万元。2011年柑桔品种改良项目2万元,土壤检测费用1万元,树形改造补助费用1万元。歙县葡萄先进栽培管理技术应用项目1.5万元。其中专用零用费1440元,专家食宿费用11560元,城市交通费2000元。
3、引智项目自查结果
我单位组织项目人员、财务人员,并邀请县引智部门负责人对2009-2011年已执行引智项目,对照皖外专[2012]18号文件要求,进行了认真的自查。
引智项目市县资金拨付及时,实施的项目内容与申报内容一致,核销单据中无假发票等非法票据,经费的申请,批准,拨付到投入使用过程中,没有出现任何违反财务规定的问题。项目实施内容真实有成效。经费开支均能按照《引进人才专家经费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执行。每年拨付的引智经费,均由农委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原则,无截留、挪用专项资金情况,无弄虚作假行为。
二、主要做法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开展引智项目和经费管理专项治理活动,是进一步提升和优化引智项目管理和财务管理水平,推动引智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的一项重要举措。为切实做好本次自查工作,中心高度重视,成立了以中心主任为组长的引智经费专项治理小组,具体负责本次引智经费专项治理工作。
2、规范管理,确保实效。
中心对引智专项资金严格规范管理,在接收、使用时均按照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政策进行使用,坚决做到对项目执行进行严格审核,合理使用,强化监督,使引智专项资金能够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为我县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三、存在问题
由于餐费等费用报帐不及时,我中心只能预算餐费等大概费用,导致实际支出与决算报表不一致。今后我们将严格管理,加强核算,坚持制止该不合理现象。
三、下步工作打算
我单位将以本次自查为契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完善引智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的审核制度和监督管理制度,积极构建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发挥引智专项补助资金效益。
歙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12.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公示制度 篇十二
一、我单位“三公”经费开支实行公示制。“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和决算要结合各单位预、决算向社会公开,并附详细说明,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开明细到具体项目、部门、车辆和个人。
二、“三公”经费公开内容包括“三公”经费总额,以及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费等分项数额。
三、“三公”经费公开口径是“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即当年年初预算和预算执行中预计追加预算安排的一般预算数,不包括政府性基金和专户管理的事业资金和其他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数。
四、公开的时限和形式
(一)各单位部门预算“三公”经费公开的时限,按照省财政规定,在省财政批复部门预算后20个工作日内,由各单位上报主管部门汇总后,集中统一公开。各单位日常支出“三公”经费,由各单位通过我单位财务股,由财务股汇总后,每季度公开,公开时限为下季度初十天内。
13.教育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 篇十三
一、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发展进程分析
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快速发展极大地提高了国家财政收入水平,为促进教育发展提供了必要条件。由于社会主义新时期的发展急需高质量的人才,同时受社会经济、国际竞争力的影响,1999年我国政府决定实施高等教育扩张政策,短短四年的发展,我国高等教育在2002年毛入学率已经突破了15%。根据1973年马丁•特罗的高等教育发展三阶段观点,我国高等教育已经在21世纪初达到了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这也说明我国高等教育规模已经超过美国、俄罗斯成为世界第一大高等教育体。在计划经济时代,我国高等教育发展严重受到体制机制的限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政府逐渐放权,高等教育发展有了越来越大的自主权。同时,由于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是政府权力主导下的明显制度化管理模式,因此,国家政策对高等教育发展有重要的引领和指导作用。
早在1998年,我国政府提出21世纪初的高等教育发展计划,教育部制定并由国务院批准签发的《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计划指出在2010年实现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发展阶段的目标。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国家财政投入的增加,在“十五”计划阶段,将此目标提前至2005年,在1999年至2002年四年期间,我国高等教育增幅明显,高校扩张以每年40万的速度增长,因此,在2002年提前实现高等教育规模化发展,达到高等教育的大众化水平。从1998年到2005年,我国高等教育整体迅速发展,我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招生人数从1998年的108.36万增至2006年的540万人增幅达398%;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人数由1998年的340.87万增至2006年的1939万人。在我国高等教育迅速发展的同时,我们也应该及时看到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所出现的问题,由于我国对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认识不深,理念准备不足,因此,高等教育量的增长与质的发展存在明显的矛盾。同时,生师比的持续拉大一直是我国高等教育发展领域的一大诟病,为缓冲我国高等教育对社会经济造成的负面影响,教育部联合财政部加大对高等教育的投入,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提高教师待遇,促进大学设备设置的现代化,充分利用大学教学资源。其次,教育部联合财政部为促进高等教育的国际化进程,提出建设“211”“985”工程大学,旨在建设一批世界一流和一批国际知名的高水平研究性大学。
二、我国高等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分析
进入21世纪,各国的国际竞争日趋激烈,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我国的政治、经济发展不可避免的受到西方的冲击,21世纪的国际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为使我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保持不败之地,我国政府加大对教育的投入,我国高等教育经费的执行情况日趋科学化、制度化。
资料来源:根据教育部官方网站公示信息统计。
根据表1信息,自从我国确定高等教学扩招政策以来,政府在高等教育领域的财政投入呈直线上升的趋势,由1999的219.5850亿元上升到439.7049亿元。反映了我国政府对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视力度。教育总投入与高等教育规模在这个时期是成正比上升的,相比较高等教育规模的增长比例,政府的财政投入仍然需要继续扩大,为高等教育的发展提供经济保障。
全国教育经费自2000-2015年阶段呈持续增长的趋势,增幅较大,2014年与2000年的全国教育经费相比增长比例为753%,充分说明我国政府对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视程度,也在一定程度上反应了我国进入21世纪以来,社会、经济、政治的飞速发展,教育总投入在2007年首次突破一万亿。其次,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支出呈现先降低再提高的趋势,在2000年至2005年5年中,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支出由7309.58元下降至5375.94元,在2005年至2014年期间,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支出与国家总投入呈现正比状态,到2015年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支出达到了16102.72元。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呈现波动状态,在2012年达到最大值9040.02元,预算内教育事业经费占财政支出总经费的比例在13%-16%之间波动,受每年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特点不同,教育经费也存在波动情况。总体而言,教育经费投入在财政支出方面占据了较大的比重,这也充分证明我国政府扶持教育事业发展,充分支持大学教学资源建设的决心。
三、高等教育财政投入存在的问题及未来规划建议
1999年扩招以来,我国高等教育规模发展迅速,但在高等教育财政投入方面还存在国家财政性高等教育经费投入不足,高等教育经费投入结构不合理,高等教育财政拨款模式欠科学等问题,通过增加政府对高等教育的投入,多渠道筹措高等教育经费,改革高等教育财政拨款模式等策略,可以促进这些问题顺利解决。虽然我国政府对高等教育领域的投入总金额处于持续增长的状态,为提高我国高等教育的国际竞争力创造了强大的经济基础和物质基础。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财政投入高等教育领域的不平衡性,首先是学校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例如针对“985”“211”工程高校,国家的经济投入远远大于普通的一本和二本学校,投资的失衡性容易导致强者越强、弱者越弱的尴尬局面,这就是造成了高等教育财政投入领域的马太效应(Matthew Effect)。“985”“211”高校拥有更多的资金开展教学研究、科学创新、教学资源建设等项目活动,而发展水平低于此类大学的学校,接受的财政投入相对较少,影响其持续发展。其次,我国高等教育存在明显的地域差异,受高等教育创益及科研水平的影响,高等教育领域的投入存在较大差异,东部沿海地区及经济发达地区有更多的财政投入,相比较而言,中西部地区的财政收入较少,这也影响了我国高等教育的平衡发展,阻碍了我国高等教育的国际化进程。最后,我国高等教育的财政投入利用率较低,每年国家给高等教育的投入很大部分用于科学研究,而科研的成果很少为社会经济发展创益,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经济投入的资金浪费。很多科研单位花费大量的资金来开展科学研究,研究的成果有的仅仅只有一篇没有很大价值的论文,并且研究成果很难用于我国的社会生产过程。
为规范我国高等教育领域的财政投入秩序,提高我国财政投入的资金利用率,首先,国家应该运用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相结合的方式促进高校较高效率的利用科研资金,通过出台相关政策,在制度的角度规范我国财政资金的合理运用,制度导向型的管理模式有利于推动高校合理运用财政资金。其次,更加关注全国范围内高等教育财政资金分配的合理性,加大对中西部高校的投入力度,高等教育的发展为当地社会经济建设提供重要的智力支持,因此,高校的发展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应当地的社会经济水平。最后,高校可以通过建制的方式设置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学校财务部门合理规范资金的使用范围和分配路径,提高资金使用的专项性和效率。
摘要:自1999年我国政府确定高等院校扩招政策以来,我国高等教育规模迅速扩张。高等教育的发展与社会经济的发展相互影响、相辅相成。社会经济的发展是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基础,同时,高等教育为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力资源。同期,我国教育部联合财政部加大对高等教育发展的投入,高等教育投入的加大验证我国政府对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视程度。本文分析了我国自2000年以来我国高等教育经费执行情况,并指出我国高等教育领域财政投入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关键词:高等教育大众化,高等教育,经费执行,预算决算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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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教育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 篇十四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以下简称保障机制资金,含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免费教科书资金、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等)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特制定本办法。
一、强化预算约束
按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建立健全规范我校预算编制制度。实行一个学校一本预算。教学点的预算由其所隶属的完小统一编制。小学校要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按照“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编制预算,不得编制赤字预算,预算一经批复不得随意调整。收入预算要积极稳妥,按照有关规定将各项收入全部列入预算,不得遗漏;支出预算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基本支出预算要按国家统一的“目”级科目进行细化编制,项目支出预算要充分论证,按轻重缓急原则合理排序,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二、明确管理责任
学校财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负责组织本校按规定编制预算;严格按批复的预算执行,合理合规使用资金;组织编制决算,进行财务分析;定期向教育局、财政局等部门反映学校财务收支状况。各学校要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资产管理,强化对经济活动及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控制和监督。
三、严格财务管理 进一步加强对支出的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批复的支出项目和规定的标准执行,各项支出要据实列支,严禁虚报冒领和挤占挪用,不得以“白条”以及其他不规范票据入账。加强货币资金的管理,严禁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做到账实、账账相符。规范收费行为,加强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的管理,严禁自立项目乱收费和向学生收取明令禁止的费用,严禁违规代收费,决不允许“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现象的发生。加强财务管理基础工作,按规定设置会计账簿,明确核算流程,规范会计行为,依法进行财务核算。
四、规范资金支付
对校舍维修改造资金和符合直接支付条件的公用经费资金,由财政局直接支付到收款单位或供应商,确保资金支付的高效快捷;无法直接支付的公用经费和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资金,财政局将资金拨付会计核算中心账户,由会计核算中心根据教育局审核汇总的各中小学用款计划将资金支付到学校帐户。
五、加大监督检查
15.教育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 篇十五
自治区直属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
根据《关于开展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桂直工会发〔2017〕8号)精神,我局工会领导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部署安排工作,围绕督查内容进行全面自查。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基本情况
(一)认真学习,熟悉工会经费支出管理有关规定。局机关工会经审委员会组织工会经审委员、财务人员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有关规定的意见》(桂工发[2015]3号)以及局机关工会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认真学习,通过学习和交流,进一步掌握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有关规定。
(二)对照专项督查内容,严格自查。对照《关于开展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桂直工会发[2017]8号,对2016年度工会经费的使用管理情况开展自查,重点对以下几项内容逐项逐条进行自查:1、局机关工会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以下统称《通知》)情况,是否按规定将工会经费用于开展职工活动,以及必需的职工福利支出;2、工会经费、工会会员费的收缴否符合有关规定;3、工会账户的设立、年检情况;4、工会经费支出过程中是否存在违反“八个不准”现象。
(三)及时进行自查工作总结。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结合我局机关工会财务工作实际,进行总结,对如何管理好用好工会经费,做好经费保障工作提出有建议。
二、局机关工会经费使用管理经验做法
通过细致全面地自查,我局机关工会支出无违反规定支出情况,无违纪问题。经认真总结分析,主要得益于下几点做法: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人员到位
我局机关工会领导高度重视工会财务工作,工会财务设有会计、出纳岗位,财务人员均持有会计人员从业上岗证,并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同时设立工会经审委员会,对工会经费使用管理进行审计。不相容岗位之间相互独立,相互牵制,对工会经费各项支出形成有效的审核和监督。
(二)局机关工会会计制度健全,经费使用规范有序。我局为工会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单位,制订有《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工会账务处理程序制度》、《工会财务预决算管理制度》、《工会会计档案管理规定》、《工会会计电算化内部管理规定》、《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工会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工会资产清查制度》等8个管理制度,健全的制度为各项支出和财务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依据和保障。这些制度的严格遵守和执行,使得我局工会经费使用管理规范有序。
(三)认真编制年度工会经费收支预算,年度支出得以有效控制。严格按照工会经费开支规定,统筹年度工会经费、工会会员费收入,对年度内工会开展的各项活动进行合理安排,按程序编制年度工会经费收支预算。以预算指导年内工会经费各项支出,使用收支有序、合理合规。
三、自查中发现的问题。
通过自查,反映出目前工会存在的主要问题为工会经费困难。2016年工会全年收入仅5.65万元,而按照相关收支管理规定,工会可开展包括春游、秋游、节日联欢等允许范围内的各项活动,使工会经费更好地服务职工,更好地发挥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但经费收入不足使得工会发挥的作用有限,离会员的期望存在一定差距。
16.教育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 篇十六
一、教育经费合理负担和补偿的理论依据
公共财政学认为, 社会产品按其受益范围来看, 分为公共产品、混合产品和私人产品。公共产品是相对于私人产品而言的, 它是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斥性的产品。非竞争性即消费者消费某产品时并不影响其他消费者从该产品中获得利益。非排斥性即在产品消费中, 很难将其他消费者排斥在该产品的消费利益之外。混合产品是在性质上介于私人产品与公共产品之间的产品。而我国高等教育属于混合产品的范畴, 一方面, 个人对高等教育的消费不能独占。在设施满足需要的情况下, 一人的消费并不影响其他人的消费, 明显表现出公共产品的性质;另一方面, 我国高等教育资源非常短缺, 上大学竞争之强烈, 在所有消费产品和服务中是名列前茅的, 没有通过大学入学资格的人无法享受到正规的高等教育, 从这个角度看, 高等教育产品又具有竞争性和排斥性。因而, 高等教育这种产品属于混合产品的性质, 决定其经费投入应该依照混合产品均衡规律来进行。在高等教育经费的来源构成中, 高等教育的提供者除了像公共产品那样接受来自国家财政拨款的支持之外, 一定程度的私人产品属性使其有理由要求受益者支付一定的费用。由此可见, 高等教育的混合产品的属性为高等教育经费的合理负担, 即从政府、社会、企业、个人多渠道筹资提供了理论依据。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 实行教育经费合理负担与补偿的主要理论依据还有两个, 一是“利益获得”原则, 二是“能力支付”原则。
所谓“利益获得”原则, 是指为了合理地负担教育经费, 教育经费的负担应与收益相结合, 谁从教育中获得好处和利益 (无论是直接还是间接) 谁就应支付教育经费, 获得的好处和利益越多, 支付的费用便越多, 反之亦然。因此, 政府、企业与个人在负担教育经费时应根据各自的收益来决定, 同时不同的个人在负担教育经费时也应依据收益来决定, 它集中体现了市场经济中等价交换的原则。所谓“能力支付”原则, 是指所有从教育中获得好处和利益的人 (无论是直接还是间接) , 都应按其支付能力大小提供教育经费。能力越大, 支付越多;能力越小, 支付越少, 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平的内在客观要求。教育不仅使社会受益, 而且使个人受益。国家作为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根据社会受益大小而决定对高等教育投资的规模, 社会成员个人也会根据自身的预期收益而决定是否接受高等教育。因此, 从高等教育中受益的个人及社会的有关方面根据获得的利益和支付能力分担一定的高等教育费用是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的。
二、高等教育经费分担的主体分析
在任何社会中, 教育经费均来自国民收入, 国民收入经过初次分配和再分配, 形成了国家集中的财政收入、企业收入和劳动者个人收入三部分。国民收入的分配由国家、企业、劳动者个人三部分构成, 那么教育经费也基本上由这三者分担。
(一) 国家和社会
高等教育具有混合产品的属性, 具有明显的外部性。高等教育通过向社会提供高层次人才, 提供新知识, 新科学技术, 促进了社会生产力和政治经济的发展以及文化的昌盛, 推动了整个国民经济与科学技术的进步与发展。高等教育的社会收益率, 即社会收益与社会成本之比也是相当高的。据萨布沙卡洛夫80年代中期的测算, 非洲、亚洲、拉丁美洲、中等发达国家和发达国家, 其高教社会收益率分别为13%, 13%, 16%, 8%和9%, 高于物质资本的一般收益率。由于社会是高等教育投入利益的主要获取者, 因而, 各级政府理应代表社会或国家支付高等教育的部分费用或大部分费用, 这是与“利益获得”原则吻合的。
(二) 个人及家庭
受教育者个人——学生是高等教育的最直接受益者。大学生接受高等教育后获得了知识, 增长了才干, 培养了能力, 从而增加了他们一生的经济收入, 提高了他们的社会地位和生活水平, 增强了他们的适应能力和应变能力, 扩大了就业机会, 增加了地区流动的可能性, 获得了更多的医疗保健知识和更好的保健条件, 改变了生存环境, 改善了生存条件, 提高了生命价值, 拓展了视野, 有了更高更广的事业平台。大学生的直接受益同样也给其所在家庭带来类似的好处, 因此, 学生个人及其家庭理应在高等教育经费分担中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 企业
企业是高等教育成果的主要享有者。企业通过接纳吸收大量受过高等教育的各类高层次人才, 大量应用高校专利成果, 实施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 从而降低了企业成本, 提高了生产效率, 增加了企业利润, 壮大了经济实力。因此, 企业是高等教育成果重要而且是具体的受益者, 企业应该在高等教育经费的分担上承担一定的责任。
三、高等教育经费合理分担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由于教育对经济和社会的作用越来越明显, 人们开始增加对教育的需求, 然而要谋求教育的发展, 则必须有一定的经费予以支持。但是, 相对于需求来讲, 教育投资总是短缺的, 也就出现了当前的教育经费短缺的问题, 也就需要有其他主体对教育经费进行合理分担。随着我国改革开放, 市场经济的深入, 把非义务阶段的高等教育完全由政府当作一种社会福利事业来办, 既不合理, 而且在日益膨胀的教育需求面前也不太可能。同时, 居民的生活水平大大提高, 少年抚养指数下降 (指0-14岁人口数与15-65岁人口数的比率) , 居民对教育的投资意愿也日益加强, 这为教育经费的合理负担与补偿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企业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必须吸纳高等教育产品——大学毕业生, 这要求其必须对成本进行一定的补偿, 并且由于带来的高收益, 也驱动企业愿意承担这一部分费用。
四、教育经费合理负担和补偿模式的构建
我国是一个发展的大国、穷国, 由于财力的局限, 制约了国家在短时期内不可能对教育投入有较大的增加。要摆脱高教经费不足的困境, 必须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经费合理负担模式, 也正如《高等教育法》第六十条所列:“国家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 其他多种渠道筹措高等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 使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一) 政府仍是高等教育经费的主要负担者
高等教育具有明显的外部效应, 作为这种收益代表的政府, 自然应补偿其成本。但是, 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经济的起飞与高速发展都得依靠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 因此, 实行教育经费的分担与补偿, 并不意味着政府可以撒手不管, 相反, 我国刚刚跨入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 为了提高我国高等教育质量, 缩小与世界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 国家应加大对高等教育的投入。从世界范围来看, 在各国的教育经费来源构成中, 各级政府拨款都占相当比例。从国际比较, 目前我国公共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在世界上几乎是最低的 (世界平均约5%) , 2001年我国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的比例最高, 仅为3.19%, 长期低于世界平均水平, 而这两年又有下滑的趋势, 我国政府承诺的要达到4%的目标, 不仅没能实现, 反而越差越远。这应该引起我国的高度重视, 要切实地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地位, 关键是要落实在经费投入上, 不能仅仅停留在文件上、口头上, 一定要落实在行动上。一旦政府对教育的投资达到4%, 就能大大地丰富教育资源, 从而改变教育的面貌, 高等教育无疑也能因此而受益。
从世界范围来看, 教育经费主要靠政府拨款, 而不少国家政府拨款又主要靠税收。从税收中划出一部分作为教育经费, 这是最稳定的来源, 美国、日本、韩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都不同程度地通过税收来解决教育经费问题。国外通过开征教育税或者指定某税种的税收收入用于教育的做法值得借鉴。各国的实践证明, 从累进税中划拨高教经费是一种比较理想的方式。这种税项涉及整个社会几乎所有分享了高教成果的个人和企业, 同时, 由于它是按收入多少确定税率高低的, 因而也较好地体现了“利益获得’, 和“能力支付”这两条原则。
(二) 个人应该成为高等教育经费的主要负担者之一
由于高等教育总体上是一种收益内在化的“私人产品或服务”, 并且受教育者的私人收益率高于社会收益率, 且愈是高层次教育, 私人收益率则愈高, 因此, 受教育者应该支付一定的学习费用, 即学费。如果经费都由政府负担, 结果是少数人受益多数人 (纳税人) 负担, 而且当高等教育达到一定规模后, 政府也无力全部负担。所以高等学校收取学费是必要的。
但具体操作时还须慎重进行。原因主要出于对教育机会均等的考虑。且不说文化阶层及性别对受教育机会的影响, 就经济阶层的差异而言, 已经有研究表明, 与学费水平逐年提高相伴随的是来自低收入家庭学生比重的下降, 以美国为例, 收入在15 000美元以上的美国家庭, 子女未升入大学的比例仅为13 .3%, 而收入在3 000美元以下的, 则高达80 .2% 。这种巨大反差的存在至少提醒我们, 考虑经费时不能只从经济学理性的角度出发, 在要求受教育者也应承担部分教育经费的同时, 政府有必要制定一系列的配套措施, 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和贷学金的设立, 以大规模的助学贷款系统来解决低收入群体在子女受教育问题上的负担。使处于不利群体的有才华的青年能够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与保障, 使高等教育不至于成为制造社会新的不平等的机制, 这才能保证效率与公平兼顾, 有益于国家和民族的长远利益。至于不同背景的受教育者承担教育经费的份额及方式, 还是一个值得深入思考的问题。
(三) 企业也应负担和补偿部分高等教育经费
企业是教育成果的主要摘取者和教育投资的主要受益者。因此, 从利益原则出发, 企业也应该参与高等教育经费的负担与补偿。这种补偿可以通过直接创办和管理高等院校, 向学校提供捐赠, 设立专项奖学金和定向奖学金, 帮助偿还毕业生就学期间所贷贷学金等途径来进行。在我国不少有识之士已看到了这一点, 他们或以资金, 或以实物赞助学校。如青岛啤酒公司投入150万元在青岛大学设立教育基金。实际上, 向高校赞助还有利于企业的另一个效应, 那就是广告效应和让学校的学生了解企业, 有利于吸引优秀大学生到企业谋职。企业赞助应在全社会形成一种风气。
(四) 接受社会捐赠是高等教育经费的补充
为拓宽筹资渠道, 吸引更多投资, 缓解高校经费危机, 近年来, 我国许多高校开始重视社会捐赠, 相继建立了接受、管理和监督社会捐赠的机构——高校基金会、董事会等, 吸引了大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的捐赠。如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于1994年成立, 截至2001年底, 基金会累计收入人民币49 823万元, 其中2001年全年累计收入人民币25 970万元。但社会捐赠只能是教育经费的一种补充来源, 不一定很稳定。
我国高校的社会捐赠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是巨大的, 这种差距不仅表现在捐赠数量和规模上, 而且表现在捐赠形式单一上;不仅表现在捐赠范围狭窄上, 更表现在捐赠工作非规范化上;不仅表现在社会各界对高校捐赠的认识上, 更表现在政府支持和引导政策的缺失上。所以, 发展我国的高校捐赠任重道远。
(五) 高等学校通过直接向社会服务赚取补充经费
学校除了收取全日制学生学费外, 还应该发挥自身的优势, 通过为社会提供服务和校办企业、医院等来获得收入, 用于补充办学经费。当然, 在这方面最有优势的要数高校, 它们既可以为社会培训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又可以凭借先进的实验设备和高科技人才优势等有利条件为工商企业界服务, 还可以直接办高科技企业、附属医院等, 而这些都会获得一些收入。尤其是近年高科技迅速发展, 为高校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我国在这方面一直比较重视, 尤其是以前在为各类学校办好校办产业、开展勤工俭学和社会服务方面, 政府和教育部门都做了许多工作, 成效也很显著, 但近年由于市场经济的挑战, 这方面逐步滑坡, 就高校来说, 1994年也只占7.8%, 远远低于美国。有些学校的校办企业甚至出现亏损, 有相当多的校办企业名存实亡, 在市场经济大潮中经不起折腾。我国急需出台新的优惠政策等来扶持校办企业, 帮助学校在为社会服务方面焕发新的生机。
总之, 以上论及的高等教育经费补偿机制, 虽然存在不完善的地方, 但是比较符合高等教育投资的效率原则与公平原则, 同时它也使高等院校的生存与发展建立在提高教学质量和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之上, 从根本上缓解我国高等教育经费短缺的状况, 实现高等教育的“内涵式”发展, 促进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事业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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