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联营合作协议书

2024-10-19

建筑联营合作协议书(共10篇)

1.建筑联营合作协议书 篇一

订立合同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促进生产发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充分协商,决定联合经营_______________企业(公司),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联营企业名称,性质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产品销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领导经营机构及职权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投资金额和方式,时间:

(1)投资总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双方出资额:甲、乙方的出资额共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其中甲方__________元,占________%;乙方_____元,占__________%。

(3)出资方式:

甲方:现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机械设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厂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土地使用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元;共______________元;

乙方:现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机械设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厂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土地使用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元;共______________元。

(4)出资缴付日期:联营企业投资总额由甲、乙方按其出资比例分____________期缴付,每期付出资数额及日期如下:_________

六、主要原料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厂房与设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技术与质量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劳动管理:

(1)人员的招聘和培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劳动报酬:__________________

十、企业的筹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财务管理,利润分配及亏损分担:

(1)财务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利润分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亏损分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合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联营期满财产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违约责任

(1)甲、乙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按期按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一天,违约一方应缴付应交出资额的__________%,向对方偿付违约金。

(2)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造成联营企业无法经营或连年亏损,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对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外,并有权报原审批机构批准终止联营合同。如甲,乙双方同意继续联营,违约方应赔偿联营企业的经济损失。

2.建筑联营合作协议书 篇二

联 营 合 作 协 议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甲方: 乙方:

鉴于:

1、甲方系一家在合法注册并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为;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为;具备等资质。

2、乙方系一家在合法注册并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为;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为;具备等资质。

3、甲乙双方一致决定以合同联营模式,共同承担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工作。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团结协作、优势互补”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明确双方在联营合作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 1.2 项目地点: 1.3 项目内容:

2、合作内容

2.1 合作模式 / 10 双方一致同意,按照如下第种模式进行合作:(1)合同型联营(2)法人型联营(3)合伙型联营

2.2专业分工

基于双方各自具备的优势,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联营合作过程中分工如下:(1)甲方:

A.B.C.(2)乙方:

A.B.C.2.3 利益分配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按照如下第种方式分配项目利益:(1)共同持股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就项目利益共同持有股权,其中甲方股权比例为,乙方股权比例为。项目竣工交验后,甲乙双方应在日内对整个项目的净利润进行最终清算,甲乙双方根据各自所持有股权比例承担经营风险、分配项目利润。除非得到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所持股份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方或以任何理由在任何阶段退出。

(2)利润分成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该项目净利润分配收益,其中甲方按%分配、乙方按%分配。

项目净利润指标由甲方财务管理部门负责核算,乙方财务管理部门对该指标有异议时,可以进行核实。每结束后,甲乙双方应在次年月日前对上一的项目联营收益进行核算,确认双方的利润分配收益额。在相应资金已经到位(部分资金到位的按比例计算)的情况下,甲方应于月日前在国内以方式/ 10 将相应的收益支付给乙方。项目竣工交验后,甲乙双方应在日内对整个项目的净利润进行最终清算,确认双方的收益。

(3)一次性咨询/顾问费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由方或甲乙双方组成的联营机构向方一次性支付咨询/顾问费共计(大写:),具体的支付时间、进度及方式约定如下:。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自收到全额一次性咨询/顾问费之日起,即免除本合同项下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履行完毕后来自任何第三方的追索。

3、组织机构

为明确职责,加强项目集中管理,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组建项目联营体,联营体下设机构如下:

3.1联营体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

3.1.1管委会负责项目的重大决策、资源配置和后勤保障,管委会是本项 目的最高决策机构,所有对项目的各项指令均由此发出。具体职权如下:

(1)确定项目部的经营方针、经营指标和重要经济活动;(2)委任、撤换项目部项目经理;

(3)负责对项目部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4)决定管委会认为需要介入的任何其他重要事项。

3.1.2管委会成员由双方商定派遣,经甲乙双方商定,管委会成员如下:

合作管理各方可根据各自情况更换己方派遣的管委会成员。

3.1.3 原则上,管委会会议每月举行一次,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有必要,管委会主任有权决定召开临时会议。

3.1.4 提交管委会审批的所有事项,需双方一致通过。但为了兑现合同,在必要的情况下,管委会主任可以对不涉及双方直接经济利益的对外事项直接代表双方做出最终决定。/ 10 3.1.5若部分审批事项,在甲乙双方达不成一致意见时,应上报集团公司进行裁决。3.2项目部

3.2.1项目部全面负责项目的各项管理工作,项目经理是实施项目日常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3.2.2根据项目的需要并结合各自的优势,甲乙双方共同派遣满足项目岗位要求的工作人员组成项目部,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

3.2.3双方推荐的拟任项目经理由管委会审查合格后任命,其他项目部成员,由方审查合格后任命。

3.2.4任何一方推荐的项目部成员均应接受项目经理统一指挥,对项目经理负责。

3.2.5项目部对外代表兑现合同承诺,对内向联营体管委会负责。3.2.6项目部的主要职责如下:(1)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

(2)对项目产品的质量及项目安全负责;

(3)严格执行总包单位、监督管理人、管委会的进度及其他要求;(4)对企业派往本项目的所有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的管理和安全负责;(5)负责对项目部分包商及雇佣的劳务人员进行管理;

(6)及时就重大事项分层级向项目部监督管理人、管委会汇报或请示;(7)获得各项资源的权利;

(8)获得相应的工资报酬和兑现奖励的权利;(9)执行管委会、项目部监督管理人交办的其他事项。3.3 项目部监督管理人

3.3.1按照项目属地化管理的原则,管委会全权委托对项目部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对项目部在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偏差事项,应及时向管委会报告。

3.3.2 项目部监督管理人的职权和主要任务:

(1)对项目部的经营方针、经营指标和重要经济活动进行监管并督促落实;(2)对项目部项目经理进行监督、考核; / 10(3)经管委会批准,对项目经理建议的其他项目部副职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委任,并有权撤换;

(4)负责对项目部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

(5)协助项目部处理与总包单位及其他上级管理部门的商务关系;(6)对企业派往本项目的所有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的境外安全负责,并对其在境外办理相关落地手续进行协调和督导;

(7)对项目部的工作提出要求和建议,监督项目部的各项工作,审议项目部的工作汇报或报告;

(8)对项目部重大采购及分包协议等进行审批;

(9)制定切合项目实际的员工绩效和项目经营目标考核办法,并实施考核,考核结果报管委会审批后执行;

(10)执行管委会认为需要其介入的其他任何重要事项。

3.3.3项目部监督管理人应根据需要,定期召开项目部管理例会,如周会、半月会、月会等,会议纪要及时报送管委会备案。

4、财务管理

本项目的财务管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的财务制度。根据集团公司相关财务制度以及本协议,项目部制定本项目的财务管理办法,约定资金管理以及成本、费用的列支原则和审批流程。

4.1资金管理

4.1.1项目资金实行集中管理,计价收入全额进入账户,对外付款支出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由上述账户统一对外。双方约定为财务管理的主责方,对整个财务管理过程负全责。

5.2如有必要,需开立联营体专用银行账户,由双方派出财务人员共同管理。

5.3项目资金不足时,项目部可分批报资金需求计划向管委会申请资金用于项目生产经营。具体申请程序为:。

4.2 项目的成本、费用 / 10 4.2.1本项目的成本费用包括:为实施项目而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等直接费用和项目部为经营管理和组织施工生产活动所发生的间接费用以及财务费用等。

4.2.2项目管理团队对整个项目的经营成本负责,对总包单位的经营计价、调价索赔、设计优化以及对内物资设备采购和分包结算等全面控制。项目管理班子对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成本进行总体控制,项目经理是成本控制的第一责任人,对管委会负责。

4.2.3项目上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成本费用,按照集团公司相关成本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及办法执行。严格履行经手人签字,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最后经项目经理审批,财务部核定等程序,据实列入项目成本。

4.2.4项目部监督管理人对项目成本控制进行监督管理,每月督促项目进行责任成本分析一次,每季度进行经济活动分析一次,同时,对项目所发生的费用有权进行审查。

4.2.5项目所有费用支出每三个月须由甲乙双方授权人共同签认后,方可列支为分阶段确定成本。

4.2.6对外统一由指定的项目部监督管理人建帐报税。项目部监督管理人内部设立专门项目账套独立核算,账套由双方派出财务人员共同管理。双方同意为财务管理的主责方,对整个财务管理过程负全责。

4.2.9在项目执行阶段,甲乙双方非项目部人员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各自承担,不计入项目成本。

4.3 项目利润分成

项目竣工后,由双方组成联合审计组审计,报管委会审核确认后,双方按本协议2.3约定的利益分配方式对盈亏进行分配或分摊。

5、人事管理

5.1 工资和奖金

5.1.1依照《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赴境外工作人员薪酬管理办法》(中铁一海外人【2015】21号)及《补充规定》的相关规定和个人岗位,经管委会同意确定项目部人员工资标准。/ 10 5.1.2项目部人员工资由项目部统一发放并列入项目成本,其中应包括国内等候期间的工资部分。

5.1.2 项目结束后,根据目标责任书和项目成本情况,对项目管理人员考核兑现。

5.2 社会保险和人身保险

5.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由双方负责按时给各自派出人员缴纳国内各项社会保险。派出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个人部分个人承担,企业部分由项目负担,列入项目成本。双方每半年将派出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转项目结算一次。

5.2.2 应为派出人员办理出国人员人身意外伤害险,由统一办理,费用转列项目成本。

5.3 休假

项目部人员休假应遵守《中铁一局驻外员工休假管理办法》(中铁一海外人【2014】15号)的相关规定,但需履行项目部的相关请假手续。项目管理层请假需向项目部监督管理人备案。

5.4 品行职责

甲乙双方应保证所派遣人员品行端正,如果因为所派人员品行不端、违法、犯罪或未经批准中途回国,则更替人员所发生的费用,由派遣方承担。

6、保密

有关本工程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双方往来的信件、信息及情况,双方均应当予以保密。没有一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将上述资料提供给第三方。

上述保密义务不受本合同期限的限制。

7、争议解决及适用法律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争议,不得到外部进行诉讼或仲裁,应及时将案情上报管委会及集团公司,严格按照《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内部经济纠纷调解办法(执行)》及《中铁一局集团内部纠纷调解裁决规定》的相关规定处理。

除双方特别约定外,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8、其他 / 10 8.1排他性原则

在此项目上双方的合作属于排他性质,除非本协议书失效,双方解约。8.2 协议书生效及失效

8.2.1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8.2.2 在工程全部完工并获得业主颁发的最终验收证书,解除了合同中规定的一切责任和义务,双方结清全部财务往来账款并经双方书面确认后,本协议书失效。

8.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长期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必要时可签订补充协议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9、附则

本协议于年月日在签订,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本页以下无正文,双方各自签署)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2015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3.自动售货机联营合作协议 篇三

甲方: 乙方:*********地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通过自动售货机开展经营活动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综合条款

1.2.3.4.甲方作为设备提供方,向乙方提供自动售货机,用于经营。

乙方向甲方提供设备摆放场地,指定在(地址)888888888一楼门厅。

甲方所提供自动售货机型号为亿客牌TCN-DV-10L/AOL+10RS机型,数量暂定为壹台。合作期间,放臵于乙方处自动售货机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第二条

服务内容

1.甲方保证所提供之自动售货机内销售的商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标准及企业技术质量标准。

2.甲方负责自动售货机的日常运营工作,并承担运营成本(商品补给、设备保养、清洁及日常维修)等费用。

3.甲方确保所提供的机器设备处于安全状态,若因设备设施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甲方承担全部责任。4.甲方承诺,通过自动贩卖机销售的产品售价与本地大型生活类超市基本一致,保持平价销售。5.乙方如因特殊情况需要移动自动售货机位臵,必须事先通知甲方,由甲方工作人员在3个工作日内迁移设备(紧急避险情况下,乙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迁移或遮盖设备)。

第三条

协议条件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即刻生效,协议期限以一年为准,协议期满,如双方无异议,本协议自动延续至下一年同月日。

2.自动售货机附带的“22寸LCD屏幕”经营权归甲方所有,但播放广告或视频内容不得包含淫秽,色情,暴力,医院疾病治疗等类别或违反广告法之内容,否则乙方有权予以制止。3.协议期内甲方按照自动售货机销售数据作为基数,按系数据实向乙方分配收益:(①.香烟销售额的15% ②饮品销售额的15% ③零食销售额的30%)。结算周期为:一季度结算一次。4.甲方所提供的自动售货机,用电功率为: 瓦,电费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协议解除

1.如自动售货机持续销售情况不佳,甲方提前10天告知乙方,在结算清相关费用后,协议解除。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4.建筑联营合作协议书 篇四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共同发展的原则,就“原磨豆浆”“茶水”合作经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场地配置:

乙方为甲方在本酒店显要位置提供经营场地和水、电等。

二、人员配置:

甲方派遣专业机器操作人员,并负责其工资及其它福利;乙方负责免费提供1名操作人员的工作餐,甲方操作人员遵守乙方员工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定。

三、价格与方式:

原磨豆浆系列与茶水系列零售价格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

四、销售分配:

双方按豆浆系列茶水系列总营业额的五五分成(甲方50%,乙方50%)

五、销售程序:

乙方根据客户要求开具点菜单(比如:一式两联,甲乙双方各持一联),甲方见点菜单提供豆浆、茶水,并留存一联菜单作为结款凭证。乙方负责与客人结账。

六、结帐方式:

每月5日,乙方为甲方现金结算豆浆茶水上月所销售货款,不得拖欠,否则甲方将向乙方额外收取结款项每月2%的还款滞纳金。

七、工作配合:

甲方进店后乙方要积极地配合甲方工作,并为甲方促销活动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八、合同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九、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一经签署,双方需共同遵守。

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名称:乙方名称:

5.服装联营协议书 篇五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与乙方在(以下简称为)进行XXX品牌联营,并就联营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联营期限:

1、二、分成及结算方式

1、(1)甲乙双方按照售出货品营业额的 的比例计算分成,如因乙方使用现金劵进行促销活动,现金劵部分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如需订购甲方的推广赠品,需按统一供货价格买断,不可退货。

2、每日营业额由乙方收取,乙方每月分三期每10天,分别为当月的12号、次月22号、次月2号将甲方应得分成部分汇至甲方指定账户,甲乙双方在每月初五个工作日内将上月营业账款对清。如因乙方原因延误支付销售分成款,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按拖欠金额的1%计算每天应付滞纳金。

3、甲、乙双方进行联营的货品仅限于2015年8月20日起由甲方配送给乙方的货品,2015年8月20日前乙方所有的货品有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参与销售分成,不参与联营退货。

4、如店面需要重新装修,所需货柜由甲方提供,其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支付50%。更新的衣架、模特的制作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支付50%。

5、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5000元陈列道具费。

三、货品运输

1、甲方负责提供 店的全部货品,乙方承担货品运输费用,甲方要求调配货品时,运费由甲方承担。任何情况下,货品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2、甲方货品到达 店后,由乙方负责清点、记录及保管,经乙方清点无误并书面签收后若有损失,该损失由乙方负责按该货品甲方的应分成额赔偿于甲方。

3、乙方收到货物时,应在当日内对货品进行检验,如发现错交货、无出货清单、单价开错、数量及金额不符、包装及质量问题等,应在两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便于核查调整,逾期未表示异议则视为甲方所交货品符合乙方要求,甲方得以免责。

4、乙方所退货之货品,如有人为损坏、污迹、无包装、无附件、属样品、属换季货等情形,均不属可退换货之列。

四、甲乙权利与义务

1、店货品零售价由甲方负责确定,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定价销售。否则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的货品有甲方负责调配,甲、乙双方在本协议有效期满后,乙方在两天内将剩余货品退回甲方指定点,否则视同乙方按吊牌价销售,按规定的分成支付给甲方。甲乙双方在每月结束后,双方核对货品库存数量,如果盘盈则由甲方进销存数据结算;盘亏甲方则按盘亏数量按当时现销售价视作已销出处理。

3、甲方会根据不同的节假日,要求统一做促销活动,乙方应严格执行。

4、甲方是该品牌产品的唯一商标所有人,本协议的签订,不意味着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甲方的商标权。

5、甲方保证提供乙方的该品牌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要求。

五、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 店的装修,包括但不限于天花、地面、门面、空调、灯饰等费用由乙方独自承担。

2、乙方负责签订 店的租赁合同和办理经营的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3、乙方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内付给甲方人民币 万元正的合同保证金。本协议期满后,甲方双方将账款结清后,并将属于甲方的物料(不包含货架)、货品全部退回甲方的情况下,天内甲方将合同保证金无息退回给乙方

4、乙方 的经营管理,并承担经营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店铺顶手费、租金、店内人员的薪酬、福利待遇、货品运输费、街道卫生费、电话费、上网费、水电费、管理费、税费及不可预见之费等。

5、乙方必须配备:已开通的电话线一条、网线一条和电脑一台。

6、乙方所需的陈列道具(衣架、模特除外)甲方按成本价向乙方收取相应费用。

7、店的首批货品由甲方配货,乙方必须参加甲方举行的每次订货会,并按实际销售情况进行订货。

8、如果由乙方原因导致 店不能正常营业,所造成甲方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无故停业 店,乙方需要根据停业天数按当月最高的单日业绩与甲方计算分成。

9、乙方自觉维护和保障甲方权益,一旦发现任何侵权行为,有义务与甲方一起制止及解决该侵权行为。

10、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只能在本协议约定之铺面经营 以下称“该品牌”)产品,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在 店销售其他品牌产品,或在 店以外的区域销售该品牌产品即属违约,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1、双方确认:无论是本协议有效期内或本协议有效期满后,乙方绝无任何权利拥有甲方该品牌的商标权及生产权。

1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如实向甲方提供各项资料、信息。

13、乙方管理的 店必须按甲方确认的零售价销售货品,任何促销活动,均须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

14、乙方必须对已签收的货品、员工及 店的安全负责。

15、乙方应严格将 店的库存率控制在23%以下。

六、营业管理

1、人员培训

甲方向乙方提供管理和销售人员的培训,乙方需定期安排销售人员到甲方处进行培训(乙方人员的差旅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店铺的经营管理甲方会派零售主任到场,协助经营管理和监督指导,甲方前往乙方店铺的工作人员的差旅费用由甲方承担。

2、员工制度

甲方同意为乙方订做店铺销售人员的制服,并向乙方收取制服成本费用。

3、甲方是乙方经营的该品牌货品唯一供货商,乙方不得私自仿造该品牌产品及一切相关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提供该品牌的产品给第三者经营。

4、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 店的所属货品(包括仓库中的货品)借调(包括乙方所经营甲方品牌的其他店铺),属于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七、协议的违约责任与终止

任一方如发生以下情况,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向违约方收取人民币 万元正的违约金及追究违约方法律及经济责任:

1. 乙方销售假冒品牌的伪装劣商品:

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私自开设 以外的分销点,或将该品牌商标权转让与他人经营; 3. 乙方受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停业、关闭、查封等处理;乙方被银行拒付支票或冻结账户;乙方严重侵犯了甲方名誉和利益时,甲方均可认为已无法与乙方继续合作,而有权书面通知乙方提前终止本协议。乙方因上述情况而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时,如违约金仍不足以弥补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乙方应继续赔偿。

4.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撤消、调走或转移本协议约定的经营地址,甲方有权提前经终止协议及追究济 赔偿责任,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停止营业的期限达十日,经甲方书面催告七日内仍未纠正的,则构成违约,甲方有权提前权提前终止本协议,停止与乙方的联营,乙方还应补偿造成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5、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其他经济活动,(如抵押、委托、转让债务等经济行为),如果发生重组、或出现其它情况而影响乙方的资信时,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同时乙方必须马归还甲方提供的任何销售或广告用品和数据,否则甲方将推迟返还货的押金;本协议终止后,乙方不得擅自对外宣称为该品牌产品的零售商,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如该违约金仍不足弥补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的,甲方须继续赔偿乙方。

6、在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的前提下,如甲方提前终止协议或停止向乙方发货的,乙方书面催告后七日内仍未纠正的,即构成违约,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与甲方核对帐目并退回剩余货物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退还乙方所缴纳的货款押金。乙方并有权向甲方收取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如该违约金仍不足以弥补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的,甲方须继续赔偿乙方。

7、如地震、海啸、塌方、泥石流、闪电、雷电、陨石坠落、台风、洪水、天火、战争、**、旅游、瘟疫、飞行器坠落、恐怖袭击败、核辐射、非双方原因的火灾、政令变更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要协议延迟履行或无法履行的,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后两周内向对方提高事件、事故具体说明及证明,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提前终止或暂缓执行本协议,双方互免违约责任。

八、协议的法律依据、生效、续签

1、本协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为依据,不适用于联合国惯例中关于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的条款。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且在甲方收齐乙方所缴纳的货款押金后生效,否则乙方逾期缴纳货款押金本协议自动作废。

3、任何涉及双方经济往来的事项都需以双方盖章的书面正本文件为准,任何口头及个人约定都视为无效。

4、如甲、乙双方合作愉快并有继续合作意向,须于本协议期结束前一个月续签新协议。

九、纠纷解决

对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纠纷经双方协商后不能解决时,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协议附件

1、本协议的所有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且有同等法律效力。

2、乙方需向甲方提交必要的资信数据,以下数据,以下数据将作为签订协议的附件;(1)照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十一、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以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与本雷锋议均具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相抵触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2、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一方对本协议的修改,变更无效。

3、本协议约定的解除协议的条件成就时,有权解除协议的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解除本协议的通知应采用书面方式,解约通知书一经送达对方,本协议正式解除,解除本协议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违约,协议届满、双方协商解除。

4、本协议项下甲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收取费用的权利),甲方有权将之全部或部分转让予本协议以外的第三者。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是仅限于乙方享有及承担的,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之全部或部分转让予本协议以外的第三者,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并依本协议有关约定处理。

5、保密:双方对本协议的具体内容负责有保密责任。未经双方事先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将本协议具体内容及其相关内容披露给任何其他本协议以外的第三方。

本协议有效其内及其终止后一年内,任何一方均不应相任何其他本协议以外的第三方披露、泄露或提供其从对方取得的商业秘密,包括秘密,包括财务秘密、技术秘密、经营诀窍和(或)其他保密信息和资料(无伦是以书面或是口头或其他形式的信息和资料)

违反上述约定的披露方应负违约责任,违约金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此外,守约方还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就全部直接经济损失向违约方索赔:

以下信息除外:(a)在披露之前已公开或非由于违反本协议而可以公开得到的:(b)由任何不负有任何保密义务的第三方合法披露的:(c)任一方在获披露之前已知悉或在任何时候由其独立开发的:(d)在根据本协议首次披露后五年以上由本协议的任一方披露或合用的。

6、履行本协议面发生的通知和送达,皆以书面为准,送达地址以本协议所示或各方另行通知的地址为准。

7、本协议部分条款如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判为无效或不能履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继续有效和可履行。

8、本协议取代双方为达成本协议所进行的谈判、协商、会议等形成的会议纪要、备忘录、电话记录、录间、录像、传真等书面或口头协议,为双方所达成的最终文本。

9、本协议不构成双方间的合资、兼并、投资入股等经济法律关系,双方确认本协议并未对任一方构成赢利保证,双方仍为独立法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各付各税。

10、双方各自承担其为履行本协议而使用的人、财、物的安全责任,各自负担相应必要的保险费用。

11、在合同其内甲、乙双方的债权、债务各自承担。

12、本协议不为任何本协议以外的第三方创设义务,不能约束不知情的第三方。

13、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联营履约承诺协议书 篇六

订立协议单位: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集团公司

双方本着公平公正、诚信守约、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1.联营宗旨:甲方负责开拓市场,建立营销网络,扩大市场份额,谋求销售利润最大化;乙方负责落实货源,建立供货基地,拓宽货源渠道,力争货品价格最低化。

2.联营项目与经营范围:高档涂布白卡纸(先以“山东日照博森浆纸有限公司”为主);各类纸及制品;纸浆等;涂料及油漆(以北京红狮涂料产品为主);纸业用进口淀粉及添加剂(经甲方帮助拓展开的用户)。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和增加。

3.联营方式: 乙方负责销售和经营,甲方提供市场营销策略。

4.核算方式:乙方对双方商定的联合经营项目或产品均实行独立核算。双方合作项目产生的利润要依法纳税,5.利润分配:净利润按以下比例分配

甲方:50 %;乙方50 %。

6.违约责任:

(1)联营成员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第三条依期如数缴纳出资额时,每逾期_ ___(时间),违约方应向公司缴付出资额的____%作为违约金。

(2)由于联营成员任何一方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除应按出资额____%支付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终止协议,并要求违约方 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如双方同意继续履行协议,违约方应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公司造 成的损失。

(3)对不可抗力情况的处理。

(4)履行协议中如发生纠纷,由各方派代表协商解决。

8.本协议生效之日,即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时。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注册登记,开设银行帐户和其他筹建事宜。

9.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一份,协议副本一式 ___份,送____、____、____、„„各存一份。

甲方:(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银行帐户:

地址:

乙方:(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银行帐户:

地址:

鉴证或公证机关:(盖章)

7.《超市专柜联营合同协议书》终稿 篇七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甲方会员章程,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商品供销过程中的权

第一条 基本文件乙方必须提供盖有公章的相关证照复印件及法人代表授权书。

第二条 专柜设立

1、甲方卖场,提供_____平方米的场地,经营 品牌系列品种的商品。

(1)乙方设计、装修(2)乙方设计、甲方装修(3)甲方设计、装修(4)改造甲方现有

第三条 结算方式及要求

1、甲方以 天账期作为结账依据,每个账期的两日内,按乙方销售额的_____%作为销

2、为促进商品销售,乙方应积极因素配合甲方的各类促销活动,并在每期海报刊登商品;

利、义务和责任,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此合同,并共同遵守:

2、乙方承担专柜设计、装修的费用,具体方式为:__________

设施

售的利润提成;

3、甲方采用POP机销售商品,以甲方电脑实际销售数量和销售额作为结算依据。

第四条 供货方式及要求

1、乙方所售商品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及金额等均以乙方的定价为准;

2、特殊商品,乙方必须提供相关票据(动检证)等。

第五条 经营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限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协议期满,乙方如想续约,须在协议期满30天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甲方同意后

方可签订新的协议,若未于期限内提出续约申请,则协议自行终止。

3、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需提前三十天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能撤柜。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撤而擅自撤柜或终止协议,须自撤柜或终止本协议之日起到本协议期满之日,按本协议规定的 方法赔偿甲方。

第六条 甲方责任

1、有偿提供卖场的有关设备、设施;

2、提供卖场的经营管理及经营管理条件;

3、对乙方派遣的人员进行监督和管理,并提供销售、行政培训机会;

4、负责统一制作卖场的宣传广告及美工工作,但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5、负责卖场的统一收银;

6、对商品的品种选择,零售价的定价与利润分成由双方协商决定,但甲方面拥有最终决

第七条 乙方责任

(一)商品管理

1、乙方销售的商品以第二条的内容为限。若有新增品牌,必须报甲方审批,经审批合格

2、乙方存放于甲方场所的商品由乙方自行负责管理,风险由乙方承担。所有商品的出货

3、乙方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经营证件,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产品质量法》、定权。

后方能上柜销售;

(退货、换货、撤货等)须经甲方同意,经甲方人员查验并依规定的出口进出。

《标准化法》、《计量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及甲方的有关规定,不得经营任何性质的假冒伪劣商品,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商品的真实情况,包括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生产日期、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书等有关情况,不得更换商标,超过保质期的商品,已接近失效期的商品,中文标识不齐全的商品不得陈列和销售;

4、甲方在验收货时,对不符合合同规定之商品,甲方有权柜收并索赔,经验收通过的商

5、乙方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的有关规定,对商品实行保质量、保换货、保修

6、乙方不得经营与本卖场其它柜台品种雷同或相近的商品,如由此类情况发生,甲方以

7、乙方须允许国家有关部门或甲方对商品质量进行抽查,并承担相关抽检费用;

8、若有顾客对乙方的商品或经营行为提出诉讼,或有关政府部门对其经营活动或商品提品,甲方保留对其质量提出异议的权利,对于滞销商品,乙方负责退、换处理;

理、保退货及搞好售后服务;

谁先上柜谁经营的原则处理,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

出某些修正意见或进行处罚时,甲方有权对该投诉或修正意见或处罚作出适当及相应的处理,乙方须服从于该决定、处理方法;

9、处于非正常经营状况时,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达到陈列标准或终止协议;

10、如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除对顾客造成的损失、伤害应承担

(二)价格管理

1、乙方的商品价格须符合国家物价政策,乙方不得擅自调价,确需调价时,应提前出示

2、商品零售价格以乙方订价。但售价不得高于同城其它卖场。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降价、3、同类商品在同城其它卖场打折销售或其它促销活动,乙方须事前三天通知甲方,以使

4、甲方已付款的部分商品的市场价格下降时,只要降价现象发生在结算日之前,乙方应对赔偿责任外,必须赔偿甲方因此所产生费用及损失。

正式调价通知单,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能执行;

增加扣点_____%或终止本协议。

甲方享有同等的优惠,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降价、增加扣点_____%或终止本协议。

甲方所受的损失给予等值补偿;如果乙方故意隐瞒商品市场价格下降现象,乙方应按该部分商品实际销售额的三倍支付给甲方作为赔偿金。

(三)人员管理

1、乙方营业员由乙方提供_____名,费用由乙方承担,但专柜营业员须事先经甲方面试、2、乙方营业员须遵守甲方的统一规定,如有违规行为,甲方有权处罚或要求乙方撤换该考核、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人员。对因乙方有关人员的行为影响甲方信誉或权益的,乙方负连带责任;

3、乙方营业员必须持有本人健康证,方可上岗。

(四)卖场管理

1、乙方须遵守甲方规定的营业时间。除甲方另有规定外,乙方不得在营业时间内停止营业;

2、未经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得在卖场或专柜内随意展示任何广告、布告;

3、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各项设备如有故障或不良反应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否则因此所

4、乙方享有所有权的商品,乙方承担商品在卖场的一切风险。对于该商品非因甲方员工

5、协议有效期内,若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随意停止营业,不得擅自将本协议的

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的故意过失行为等引起的损失,甲方不负责任;

权利义务或专柜转让转租于第三者,或与第三者合作经营该专柜以及参与其它有损甲方权益的事宜,违反此规定者,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6、乙方如违反本协议规定擅自收银,截留销货款或将批发移至甲方卖场外进行,甲方可处以十至百倍的罚款,乙方应承担5000元-10000元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7、乙方如违反本协议规定超出乙方及甲方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及利用专柜进行非法

8、如因乙方提供的商品发生变质或包装不良及其它原因造成商品滞销,乙方应当无条件

9、如因乙方或其代理人、受雇人的行为造成甲方卖场结构、设备及其它有关财务或卖场

10、乙方应服从甲方因卖场经营结构和布局的变动所作的一切调整;

第八条 协议变更、解除和终止

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除给予甲方经济赔偿外,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如第九条 其它约定事项

或违规经营,甲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接受甲方退货要求,如有发生其它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其它专柜蒙受损失时,乙方应负完全的赔偿责任;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条 本协议有关条款经双方协议无效,将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效力。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及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的最终解释权归甲方,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诉

2、凡因执行本合同或本合员有关事宜所发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请人民法院裁决;

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签约时间:

8.联营体协议书 篇八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愿意就xxx工程(以下称为“工程项目”)向业主联名提交投标文件及获得工程承包合同。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公平、诚信、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条款1—联营体协议书

甲乙双方签署联营体协议书,并根据各方多年工程经验、技术水平,按投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条款2—排它性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不得再与其他任何个人、公司就本工程项目有关事项进行合作及签署其他协议。条款3—甲乙双方职责

甲乙双方按条款5之权益比例分担联营体依法应承担的一切责任。

甲方负责工程项目管理,包括施工进度、质量控制,成本控制及与业主及其他专业分包的工序协调。其中并装式架空桥(segmented bridge)由甲方直接施工,乙方提供后勤服务。

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共同进行工程管理,包括提供工程所需的工程技术人员、施工人员、计量工程师、财务负责人及工程设备,成本控制及与业主及其他专业和广州市的有关政府部门及规范的所有协调工作。

条款4—提交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必须得到甲乙双方同意及共同签署意见后方能提交。

条款5—权益比例

合作伙伴双方权益比例为:

甲方:51% 乙方:49% 甲乙双方按以上权益比例承担并履行由此项工程合约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条款6—投标费用承担

无论本工程合约投标成功与否,甲乙双方须承担各自为此项合约进行工程投标而投入的费用,涉及第三方(如聘请设计顾问公司、印刷公司)之费用须按各自参与的比例分担,其他未列费用须得双方同意,并由双方协商分担。

本投标书应按广州市地铁单价及业主投标文件、有关当地现行的材料单价进行编制。当投标价格有异议而双方又无法达成一致时,任何一方不可提出退出联营体,其权益比例可以协商解决。

条款7—联营体董事会

联营体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组成情况由双方另行商议,董事会主席由甲方担任。投标金额及解散联营体须得到董事会成员的一致通过后才能执行,该项目设总指挥一名由甲方委派,设项目副指挥2名。

条款8—甲乙双方保留转让部分权益比例给第三方的权利。

条款9—保密性

甲乙双方为本工程项目合约所提供的一切资料,除用于本工程作为投标有关事项不得不公开明示及施工过程中所需正常上报的以外,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条款10—仲裁

对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该仲裁为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的裁决。

条款11—协议适用法律

本协议书经签署之日生效,将受中国(内地)有关法律的约束和解释。

条款12—其他

其他事宜由双方在本工程项目中标后另行协商。

本协议经签署之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xxx工程有限公司(公司盖章)

法人代表签署:

日 期: xxx工程有限公司(公司盖章)

法人代表签署:

日 期: 篇二:联营合同范本

设店(柜)厂商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 授权代理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以下称乙方)授权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在甲方商场设置店(柜)出售约定的商品特订立如下协议。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

第一条:设柜位置

1、甲方以位于 商场 楼 号铺位(面积为: ㎡),供乙方设置店柜,经营本合约所确定的业种与商品。

2、在合同有效期间基于统一管理、提高经营效益或应营运事实的需要,甲方依每季每业种的经营绩效后叁名中挑选,认为必须更动乙方设柜位置或增减其经营面积及作其他改换时,必须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新的设柜位置,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履行。

3、乙方同意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一次性无偿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作为乙方市场推广费用,支付方式为:。

4.施工保证金 元整(大写:)(施工完成且开始运营后一个月无息退还); 进柜保证金 元整(大写:)(开业后由进柜保证金转撤柜保证金)。

5.其他费用:(公共事业费用如有调涨,甲方得依视实际状况通知调整收费标准)

5.1管理费:__________元/每平方/月;

5.2 电费:按电表实际产生费用交纳(未安装电表用户按自设电量计算);

5.3员工培训费:________元/人;

5.4周年庆赞助费: 元;

5.5 五一/国庆/圣诞赞助费各: 元;

第二条:经营范围与方针

2、乙方商品应送甲方审查和核价后,才能陈列销售,不得擅自变更、增减经营商品。乙方若需要新

增加营业项目或商品必须以书面方式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才可陈列出售,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若乙方违反本条之约定,应支付5000元至50000元违约金给甲方,作为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具体金额由甲方根据乙方违约的具体情况确定。

3、乙方销售商品品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内容应力求充实、备齐,售价应合理公道。如乙方所售商品为假冒伪劣产品,乙方应无条件办理退换货或退还货款。

4、若乙方商品之来源、品质、内容、数量,无法达到甲方之要求,或乙方因其他因素,造成不正当营业状况,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不必赔偿乙方的损失。

5、乙方在本商场销售的一切商品,若因存在瑕疵或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消费者投诉等情况,乙方应做好售后等服务,不得无故拖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6、乙方在宜宾市其他百货公司及联销商店销售之商品,若有打折特卖等活动时,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甲方商场实施相同的活动,否则乙方须支付给甲方该柜上月营业额2倍作为违约金。

7、乙方应接受国家合法流通的信用卡及银行卡,由此产生的相关之手续费由乙方负担,甲方先垫付后从乙方之货款中扣回。

8、乙方不得私自收受外币或外币票据,否则以违约论,乙方并应自负相应的法律责任。乙方商品打折部分(除5折以下)必须接受甲方vip卡____________折的优惠方式,否则甲方有权予以该部分销售额20%的违约金。

9、乙方出售之商品,应按照国家规定标注商品之零售价,统一使用印有甲方标志之标价牌、标价牌费用由乙方承担。

10、乙方自己发行之提货券、优待卡需事先向甲方申请,待甲方核准后才能于甲方卖场内使用。

第三条:经营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合同期满须经甲乙双方同意方可续约。乙方须于合同期满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否则视为乙方不续约。甲方如不同意续约,本合同期满即为合同履行完毕。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比其他第三方有优先续约权。

3、合同生效期间乙方如欲提前终止合同(中途撤柜),应于撤柜四十五日前提出撤柜申请书,经甲方同意后才能撤柜。

4、乙方在合同有效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中途停止履行合同或擅自转让权利义务予第三者或与第三者合作及其他损害甲方权益之事情,否则以违约论,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自违约行为发生日至返还柜位予甲方,并与甲方结算完毕之日止,按日以每日人民币1000元之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第四条:营业时间

1、营业时间概由甲方规定,乙方应严格遵守,不得有异议。

夏季营业时间: 至

冬季营业时间: 至

以每年的四月一日、十一月一日为季度时间调整日,节庆日营业时间另行规定;

2、除甲方另有规定和通知外,乙方不得于营业时间内擅自停止营业,否则以违约论,应承担人民币5000元至10000元之违约金,具体金额由甲方根据乙方违约的具体情况确定。

第五条:结账付款

1、乙方每次销售的货款一律由甲方指定的收银台收取,并开具甲方的销售票据。乙方不得漏缴、少

缴销售货款,否则一经查出除补缴漏、少缴之营业款外,乙方须支付漏缴、少缴金额的10倍作为违约金支付甲方,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乙方应提供给甲方的进货发票,必须是乙方单位经正式注册登记后,印有税务专用章,并盖有乙方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的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并在乙方提交合乎规定之增值税发票之前,停止支付货款。乙方若提供不合法之增值税发票,无论合约终止与否,任何时间甲方均有权向乙方追索,并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

3、乙方在甲方商场的销售行为,一律使用甲方制式的销售表单“销售日报表”及四联“购物单”据实填写,至甲方收银台缴款并经甲方收银员签字确认后,作为乙方每日每笔之销售凭证。“销售日报表”一式三联,其中厂商联由乙方保存,会计联及营业联由甲方保存;“购物单”一式四联,其中厂商联由乙方保存,会计联及收银联由甲方保存;作为今后双方核对结算之原始凭证。

4、每月营业额由甲、乙双方在次月________日至 ___________日结算对账一次,(节假日顺延),甲方会计根据乙方每日提报的“销售日报表”,(一式两联)及四联“购物单”的合计进行统计该品牌每日业绩,“销售日报表”由各店柜营业员按当日成交顺序进行规范填写,每笔金额都需由甲方收银员签字确认,“购物单”正柜品牌只有在大型活动中才需使用,每份四联“购物单”成交金额都需由乙方营业员及甲方收银员签字确认。月底根据每日业绩汇总出该品牌的月销售额,乙方根据“销售日报表”及四联“购物单”厂商联与甲方进行核对,在扣除甲方应扣款项及其他费用后,双方在“厂商货款结算单”上确认(如发现对账单数据有误差,应凭甲方完整的原始对账单据为准,并重新对账),并于次月____________日(遇节假日顺延)携带领款委托书至甲方财务部领取货款(支票或电汇)。若乙方未将发票按时送达甲方,则付款日期自发票收到之日起顺延一个月。若双方发现结算有误,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双方进行重新对账、结算。

5、乙方专柜电费由甲方从乙方每月货款中扣除。

6、乙方在甲方商场每月所发生的其他(pop制作、设备维修、道具租借、电话、传真等)费用,需于结付货款前交纳现金至甲方财务部,否则甲方将从货款中扣除。

第六条:提成与目标营业额

1、乙方同意甲方在其专柜的每月实际营业额(税前)中提成,作为甲方营运管理商场并按本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服务之开销(大批外卖或特殊折扣另议)。乙方自定年目标营业额: 万元;

2、自营业之日起,若实际营业额连续三个月低于目标营业额,甲方可以调整乙方柜位。如因更换位置而影响业绩时,双方另行修正目标营业额,未修正时按本款之约处理。

3、如为保底营业额,自营业之日起,每月结算一次,若实际营业额低于保底营业额,乙方同意按保底营业额提成于甲方,否则甲方保留撤换或调整柜位权利。

4、经甲方同意,乙方可自行设计自行装修,但设计图(含平面图、立面图、电器图、施工图、施工进度)需经甲方审核同意,确保符合甲方施工规范,施工时间等要求,若延误议定开柜日期,每延误一日乙方承担人民币2000元之违约金。

5、乙方保证于 年 月 日前完成联营专柜的设计装修工作,首批商品 年 月 日前送达甲方商场并开始营业。

第七条:促销活动

1、甲方为促进销售所举办各项企划促销活动,属于双方共同利益,乙方应通力配合,若乙方同意参加上述活动后,则应分摊费用,以求共同发展。

2、乙方自行举办促销活动,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其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委托甲方代办事项所需费用,亦由乙方负担,并从当月货款中扣除。

3、在甲方或乙方举办折扣活动期间,乙方不得抬高售价再打折,否则一经查出,乙方应按该批商品标示售价总额的10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不得行使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如认为乙方之促销行为,妨害他人营业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时有权制止,乙方如未立即停止则以违约论,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八条:商品管理

1、乙方存放于甲方专柜的商品应妥善保管,并遵守国家法规、物价政策及甲方颁订的商品管理规则。

2、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价格应力求合理公道。

3、乙方进出货物应依甲方规定的出入口进出,为确保商品安全管理,如需更换货物时,应经甲方商场主管同意并开据放行单“携入/携出单”,由防损人员查验后,依规定出入口进出,若有违反依甲方管理规则予以处罚。

4、乙方设柜期间,每一季当季商品不得低于 件,新开店进柜时不得少于 件货品准备。如低于上述标准,甲方有权提高当月之扣点3%。

5、乙方销售之商品必须保证质量,并提供有效的生产许可证和有效质检报告,经甲方认可才可上柜销售。外商独资、中外合资、全进口的全外文包装产品,必须附上中文标志(厂名、厂址、商标、材质、保质期),并提供注册商标有关证明,进口商品还须提供商检证明及进口关税证明。乙方销售的商品不合格或者对购买商品的第三方造成欺诈或者损害,由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6、乙方之商品如经查出系违禁品、伪劣产品、侵害他人商标、专利、代理等权利或损害顾客利益,应自负相应的法律责任,若因而造成甲方发生损害或信誉受损,乙方并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甲方可终止本合同,取消乙方设柜资格。

7、乙方经营的商品若发生因质量问题或营业人员销售不当而造成顾客退货之情况,甲方有权将该笔资金额纳入当月销售额进行抽成。

8、顾客要求退货或换货时,乙方应无条件按国家法规规定及甲方商品退换规定办理。

9、为保障专柜商品开发权益,避免商品重复,以先进货之一方认定为准,凡重复或类同者,一律接受甲方协调处理(特指租赁部分).10、乙方在本商场的一切商品活动若有违反国家质检、卫检、商检、消协、12315等商品管理、监督部门相关规定的行为,应派员全力负责解决处理,并承担处理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第九条:人员管理

1、乙方为推销商品,应派具有专业技能、热忱亲切之服务人员(含导购员)名,常驻乙方专柜。若乙方委托甲方代发专柜营业员薪资,每人每月基本工资 元,津贴 元,合计 元/月,营业员奖金发放标准为 元,并于每月10日前发放。

2、乙方应在每月的货款结算单上确认应发给员工的各项工资构成及工资总额,并在甲方应付乙方的货款中扣除(如乙方不需甲方代发工资,应予以注明)。

3、乙方应与所设专柜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劳动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与甲方无关,甲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乙方所设专柜销售人员由乙方招聘,乙方按国家劳动法规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

履行用人单位的义务。

4、乙方招聘或派出的人员应于上岗前提前二天将人员的简历、照片、身份证影印件、毕业证影印件、健康证原件、与乙方劳动关系证明送交甲方保管,并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并参加岗前培训,培训考核通过后方可上岗。未办任何手续不得私自上岗与销售。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换、调拨、派驻人员,若违反本规定,因乙方安排不当,导致人员已离职或调出,又无合适人员上岗(出现店柜人员三天以上上全班或替班超过三天),乙方除须外调证件齐全之入职者来顶岗外,按每人每次100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如发生空柜现象,则每天按300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违约金从乙方货款中扣除;若乙方无法自行招聘营业人员或乙方推荐营业人员不符合条件可委托甲方代招。

5、乙方聘用人员需符合国家劳动主管单位规定之各项条件及手续并享有应有之福利,若因违反规定或与解雇人员发生纠纷而涉及之劳动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6、乙方派驻人员应穿着统一规定之制服,佩戴管理公司统一识别卡。4

7、乙方派驻人员应遵守甲方统一管理的各项规定,如有违规行为愿按甲方规定处分,对重大违规行为经甲方通知后,乙方应即刻更换人员,若因而影响甲方信誉、权益时,乙方应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的一切损失。

8、为提高营业素质与服务水平,乙方派驻人员,应接受甲方举办之各种在职培训活动,甲方为乙方派驻人员,举办岗前培训,未经岗前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柜台担任营业员。

9、乙方派驻人员进入商场,除甲方规定之物品外,不得携入私人物品。

10、乙方派驻人员(含代理人、受雇人等)关于违反本合同或甲方依本合同规定所订立细则有关规定的行为,均视为乙方行为,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11、乙方所派驻人员,违反甲方相关规定(员工手册上之相关规定)除予以派驻人员相应处罚外,乙方还应支付双倍于派驻人员罚款之违约金,于货款中扣除。

12、营业员不得私自使用vip卡积分,一经查出将予以开除处分,且在联谊体系永不录用

第十条:商场管理

1、乙方必须端正经营态度,文明经营,礼貌待客,维护商场的信誉。

2、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从事经营活动,乙方商品经销活动不得从事代购、代销业务。

3、乙方于甲方商场内提供之形象装修,须为设柜品牌最新之形象设计及装修等级,装修标准及材质须由甲方审核核定。

4、乙方对柜内的装璜及电气设备,需变更、装修或移动时,应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提呈施工图,经甲方审查同意方可施工,其费用由乙方负担,施工时乙方应派人员监工,完工时由甲方检查认可后方得营业,改装璜及设备已经装置就绪,非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改变。

5、合约终止或中途撤柜时,柜内天花、地板、墙面及公共设备部分,乙方不得拆除或提出补偿请求。

6、乙方电气设备有故障或不良反应时,应在发现故障后,立即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协同处理。因而造成损失或增费用,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7、乙方应爱护甲方场内设施设备,如发现损坏应及时告知甲方进行维修更换;

8、乙方不得在商场楼梯间、商场通道及公共设施区域、防火必须场所,作任何布置、广告、加装设备、储存危险物品及存放物品,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如有遗失,乙方自行承担。

9、乙方在装修完毕后应及时清理废弃垃圾,若无法及时清除可委托甲方代办,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从货款中扣除。

篇三:联营体合作协议

合作协议书 牵头人:陕西科胜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胜公司)成 员:陕西火花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火花公司)双方本着自愿、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的原则进行合作,在工程项目满足双方资质、资金要求时,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工程招标资格预审和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为联合体成员。

2、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资格预审文件、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及工程竣工交验的全部相关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外立面装饰工程施工,陕西火花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工程的钢结构设计、施工。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本协议书签订后5年。

6、本协议书一式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牵头人名称:陕西科胜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表人:(签字)成员一名称:陕西火花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表人:(签字)

2014年1月1日 篇四:联营体协议

联合体协议

甲方:

乙方:

根据 招标公告的要求,现组成联合体投标,为明确甲、乙双方企业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联合体协议如下:

1、甲乙双方确定由甲方企业为投标主办人,组成联合体参与工程的招投标。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甲乙双方均有法律约束。

3、联合体中标后,甲乙双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署合同协议书,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4、乙方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在甲方组织工程实施范围内施工,并对甲方和工程招标方负责;乙方应主动配合甲方展开工作,及时上报各种工程量清单签证和结算;甲方应及时将工程招标方下拨的工程款,相应拨付乙方。

5、甲乙双方组成联合体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和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联合体投标资格。

6、本协议签订后,对甲、乙方均构成法律约束,为实施合同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任何一方如有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且双方约定接受工程招标方的制约和处理。

7、本协议自订立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报名登记一份,施工投标文件中正副本各执一份。

联合体施工企业

联合体施工企业(甲方印章)(乙方印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号

授权书

致: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的主办人,参加 工程的招投标活动。

主办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委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号

篇五:联营体协议书内容提纲

联营体协议书内容提纲

一、联营体成立的原则

二、联营体的类型及简要解释说明

1、法人型联营体

2、合同型联营体

3、合伙型

三、联营体名称和地址

四、联营体各成员的名称、办公地址及其经济性质

五、联营体的经营宗旨、范围和规模、经营时间

六、联营体出资方式、出资比例、非货币性出资的资产评估方式

七、联营体利润、亏损分配比例

八、联营体财务核算方式,报销程序,成本、费用、收入、利润(各方协商确定的社会审计、各方共同参与审计)确定原则

九、联营体组织机构、人员任免

经营管理机构的产生,人员组成和管理机构的职责,决策程序,主要负责人的姓名、任期、职责,现场经理部的组成和人员任命,现场经理部的职责和权限。现场经理部,一般由现场总经理、商务副经理和现场副经理组成,现场经理部有权在工程实施现场代表联营体。

十、联营体各成员的职责和义务

十一、联营体协议书的修改

十二、、联营体劳动管理原则

职工的劳动管理一般包括职工的招聘,雇用,辞退和辞职,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奖金,劳动纪律,退休保险,医疗保险等以及其他涉及联营体职工的事项。

十三、联营体分包单位的选择和合同管理原则

十四、联营体主要材料材料采购、供应商的选择和合同管理原则

十五、联营体主要设备采购及管理原则

十六、联营体的联营期限及期满后的资产处理

十七、违约责任

十八、争议的解决(协商、诉讼、仲裁及地点)

十九、权益的转让

1、联营体任何一方未经他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其在联营体中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权益;

2、当联营体的一方进行权益转让时,非转让的当事人有权按照不低于任何非联营方提出的价格和条件,优先购买所转让的权益。

二十、保险

联营体投保的范围、险种,保险的金额,保险公司的选择。

十一、履约、预付款保函出具的比例

十二、联营体各方的承诺

1、各方对主合同及其附件的全部内容已经熟知了解,充分考虑了主合同风险。

2、签订联营体协议后就各种承担范围内的任务对主合同承担连带责任的承诺 二

十三、联营体的解散及联营体合同的解除 二

十四、其他

9.商铺联营协议 篇九

甲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自愿友好协商,现甲方决定提供楼号档口与乙方使用,双方达成如下联营协议:

一、联营时间从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共计月,每月联营使用费是人民币万仟佰元整。

二、签约日乙方向甲方付个月联营费的保证金人民币万仟佰元整和第一个月的联营费人民币万仟佰元整。因乙方付的个月保证金是在合约期最后个月扣除,故此乙方需向甲方另付消防器材及锁匙等物品押金人民币万仟佰元整,待使用期满后,档内设施完好无缺后再由甲方将这锁匙押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三、双方约定:乙方向甲方每月缴交联营费时间以每月日为准,逾期三天则视乙方违约或自动放弃使用权,逾期后乙方应自觉清走档内的一切杂物并将档口交还给甲方,否则,甲方可随时收回该档并将档内的物品当废物处理,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赔偿财物的损失,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每月联营费为该合约期内的平均价,旺季不增,淡季不减,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或减少联营费及提前或延期缴交联营费,否则,提出异议的一方视为单方违约。

五、使用期内,甲方负责该档内的有关费用,但乙方需要加装的设备(如射灯、电话、水机等)及其日后使用所产生的费用则由乙方自己负责。同时,乙方在经营期内的债权债务由自己负责,自负盈亏,并不得违法经营或销售冒牌产品,若因此而产生的经济纠纷则由乙方单方面,与甲方无关。另外,乙方必须遵守商场的一切规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盗工作,按时营业,如有违反乙方应负责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收回档口,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使用期间,双方不得单方违反协议,如乙方中途退场,甲方对乙方所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甲方如中途收回档口,要无息退还双倍保证金。乙方在使用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转给他人经营,必须经甲方同意方可,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收回档口,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使用期间,甲方中途有权转让档口,乙方无权干涉,但本协议书继续有效,直至本协议使用期满止。

八、使用期内,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而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各自负责;因商场改建或政府行业令本档不能继续使用(须以商场或政府通告为准),应以截止使用日期计算联营费给甲方,而甲方只能无息退还所收的保证金给乙方,不作另外赔偿。

九、乙方在使用期间,要保护档口的原有设施(如墙纸、墙壁挂架杆、灯具、消防器器材、电话机、台椅、营业执照、国地税登记证等),如有损坏要及时维修或按价赔偿。

十、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无异议签字后即生效。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10.联营协议书 篇十

合作乙方:

为适应市场经济和拓展建筑市场的需要,发挥联合双方的各自优势,以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用户提供高质量、高速度、高效益的优质服务,本着互相信任、平等自愿、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目的装修、软装及销售相关事宜,经合作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

2、项目合作范围:

二、联合经营条款:

1、本项目由甲乙双方共同组建项目经营团队,对项目实行项目管理。

合作项目管理团队人员组成和责任分工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后确定。

2、联合经营实行风险共担,利润共享原则。甲乙双方按比例承担风险和分享利润,甲方在合作项目中所占有的份额比例为项目中所占有的份额比例为%。

三、资金、财务及项目预结算管理:

1、合作经营管理团队负责为项目建立专门财务账务,核算资金收支及财务成本。

2、按规定时间和内容逐月上报进度统计报表给合作双方。

四、违约责任合作双方中任何一方未按本联合协议约定条款履约,违约方承担对守约方损失的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和名誉损失等。

五、附则

1、业主的《招标文件》、联合经营的《投标文件》和合同均为本协议的附件。

2、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项目所有合作经营事宜完结后终止。

3、本协议一式肆份,合作甲方执贰份,合作乙方执贰份。

%,乙方在合作项目的装修、软装及销售等全部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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