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和完善建设项目规划实施全过程管理

2025-02-02

关于建立和完善建设项目规划实施全过程管理(精选11篇)

1.关于建立和完善建设项目规划实施全过程管理 篇一

建立完善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和建设管理协调推进机制工作的实施方案

重大产业项目是实现**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的重要载体和抓手,对于拉动投资增长,推动产业升级,转变发展方式,增强发展后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重大产业项目同时也是一项需要通过全省各级政府、各部门共同努力来抓紧抓好的全局性工作。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字〔2009〕71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重大项目带动战略,以提高重大产业项目服务水平为目标,科学规划重大产业项目,严格管理重大产业项目,精心运作重大产业项目,全力推进重大产业项目,强化责任、落实举措、提高实效,努力实现全省重大产业项目建设上有新进展、管理上有新提高、服务上有新成效、融资上有新突破,促进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奠定扎实的基础。

二、工作任务

(一)超前谋划,抓紧抓实重大产业项目储备。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更加突出战略性、基础性和影响力、竞争力,着眼于全局和长远谋划重大产业项目,着眼于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谋划重大产业项目,着眼于把**变成承接产业梯度转移的热地谋划重大产业项目,着眼于发挥比较优势谋划重大产业项目,着眼于产业结构升级谋划重大产业项目,着眼于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谋划重大产业项目。重点推进一批符合国家规划、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的高新技术产业、精深加工工业、基础设施、节能减排、生态环保、自主创新、民生工程等方面的重大产业项目,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按照谋划衔接一批、对外招商一批、落地开工一批、加快建设一批的要求,做深、做细、做实项目前期工作。建立重大产业项目储备库,实行两级项目储备管理机制,由省发改委、设区市发改委牵头,各有关部门、企业和各类专家共同参与。紧扣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编制、论证、审核等开工前的各个环节,对口衔接、逐项完成。(考核部门:省发改委,配合部门:省工信委、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住建厅等)

(二)围绕重点,全面加快招商引资步伐。加大对优势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招商引资力度,围绕我省十大优势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充分利用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香港招商引资活动周和*台经贸洽谈会等重大活动、94个工业园区、507个改制国有工业企业,突出加强与中央企业、外资企业尤其是世界500强企业、沿海企业、民营企业的四个对接,带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招商引资洽谈项目的签约率、落户率、进资率、开工率。(考核部门:省商务厅,配合部门: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国资委、省委台办等)

(三)多管齐下,着力优化要素资源配置。

1、优先配置土地资源。进一步完善重大建设项目用地协商会议制度,增加协商会召开的次数,优先解决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带动作用大、产业集聚能力强、竞争优势明显的重大产业项目,做到既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使用土地,又有效保障重大产业建设项目建设用地

需求。加强对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用地落实情况的跟踪和检查,对已安排建设用地计划且未按规定使用土地的,协商会上相应扣减项目所在设区市下一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调剂给其他急需用地的重大产业项目使用。国土资源部门要对重大产业项目用地报批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等事项优先办理。(考核部门:省国土资源厅,配合部门: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等)

2、优先保障环境总量指标。建立重大产业项目环境总量指标协商制度。由省环保厅根据全省环境总量控制指标和国家、省下达的减排任务需要,提出重大产业项目环境总量指标可承受的消耗指标。在安排重大产业项目时,省发改委、省环保厅对所需环境总量指标进行平衡测算。各设区市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节能减排工作,依法淘汰、关闭落后的生产设施和产能,为重大产业项目建设腾出环境总量指标。对于特殊的、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具有重大影响的产业项目,如项目所在地环境总量指标无法保障,但当地环境质量尚能满足项目建设需求的,可协商从全省总量减排富余指标中予以调剂,或通过排污权交易优先安排解决。环保部门应加强环境监管,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减排措施,切实保障重大产业项目环境总量指标的需要。(考核部门:省环保厅,配合部门: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等)

3、优先保障建设资金。做大做强铁路、交通、水利等现有的重大项目融资平台,搭建优势产业融资平台。通过各类银企洽谈活动引导金融机构优先支持重大产业项目。鼓励金融机构采取银团贷款、授信贷款方式支持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积极吸引境内外投资基金参股重大产业项目建设。优先支持项目业主通过企业上市、发行企业债券等方式融资。省有关部门在争取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和安排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专项资金、配套资金、贴息资金时,优先保证省重大产业项目。(考核部门:省发改委,配合部门:省财政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省证监局等)

4、优先保障资源配置。供气、供电、供水、供油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对重大产业项目开辟服务绿色通道,主动搞好衔接,优先予以保障。(考核部门:省住建厅,配合部门:省交通厅、省电力公司、省石化集团等)

(四)加强管理,保障重大产业项目顺利实施。

1、完善重大产业项目绿色通道,加快重大产业项目的审批进度。加快完善重大产业项目并联审批系统,全面完成重大产业项目绿色通道建设任务。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考评,确保重大产业项目绿色通道安全、稳定、高效运行。有效缩短重大产业项目的审批时限,为重大产业项目建设提供全方位的服务。(考核部门:省发改委,配合部门:省工信委、省住建厅、省环保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安监局、省人防办等)

2、加强对重大产业项目的调度。对重大产业项目优先列入省重点项目,实行全过程跟踪服务。进一步完善省重大项目调度会议制度和全省开放型经济调度会机制,加大对重大产业项目的招商引资和建设推进力度,及时跟踪落实重大产业项目的前期工作及实施进度,协调解决项目进程中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考核部门:省发改委,配合部门:省工信委、省商务厅等)

3、强化省重大产业项目的建设责任制。各设区市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项目隶属关系为省重大产业项目主管单位,其主要领导是所属项目建设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分管

领导是直接责任人。重大产业项目的法人单位选择、手续办理以及建设进度、资金落实等工作由项目主管单位负责。各设区市政府对辖区内重大产业项目的选址、规划许可、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建设环境等方面负责。发展改革、财政、工信、国土资源、环保、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工商、商务、林业、水利、铁路、人防、消防、外汇管理等部门,分别对涉及本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支持保障工作负责。项目法人单位对资金落实、招标投标、建设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方面全面负责。(考核部门:省发改委,配合部门:省工信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住建厅、省工商局、省商务厅、省林业厅、省水利厅、省人防办等)

4、完善重大产业项目的监督检查制度。省发改委加强对重大产业项目前期工作和工程实施进度的稽察力度。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分别负责对重点项目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重点对项目单位和有关方面建立落实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管理体系、操作规程、技术措施情况,执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考核部门:省发改委,配合部门:省工信委、省审计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等)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凡属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和备案的项目全部纳入本实施方案予以协调推进。省政府相关部门和各设区市政府要把完善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和建设管理协调推进工作放在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各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衔接,及时协调解决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和建设管理运行中的难点问题和各种矛盾,确保各项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二)上下联动,大力协同。完善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和建设管理协调推进机制,涉及部门多、事项多、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难度大,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并制订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分解任务,落实到人。要严格按本方案提出的具体措施,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同时,要加大协调工作力度,加强部门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设区市要参照省里的做法,成立相应的机构,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加强沟通,上下联动,提高效率。

(三)落实责任,务求实效。要针对上述提出的各项措施逐项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人员到位,定期跟踪检查项目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使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善于破解难题,务求取得实效。加强责任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切实为项目推进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确保重大产业项目的顺利推进。

(四)严格督查,奖优罚劣。纪检监察部门要对重大产业项目进行全程监督;审计部门要提前介入,对重大产业项目各阶段进行审计;省发改委要定期调度,定期通报,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重大产业项目快速、高效推进。制定《**省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和建设管理协调推进工作考核办法》,按照考核办法的规定,加强对的重大产业项目的主管单位、所在地政府以及业主等各参与单位进行考核和奖惩。

2.关于建立和完善建设项目规划实施全过程管理 篇二

一、建立和完善立法制导机制

后勤法治管理的核心是依法办事, 基础是健全配套的法规体系。没有健全配套的后勤法规体系, 依法管理就是一句空话。目前以《后勤条例》为龙头、专业条例为骨干的后勤法规体系已基本建立, 但总体而言, 后勤立法工作与后勤法治管理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推进后勤法治管理的进程, 一方面需要把后勤法治管理的内容、程序、方法、手段等, 以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 从立法方面保证后勤法治管理的实施和进行;另一方面要求军队后勤要适应市场经济、联勤体制和社会化保障改革的发展, 配套完善相应的后勤法律规范。如专业供应标准的调整补充, 联勤体制下后勤供应渠道和后勤指挥关系的确定, 军人参加社会保险、军队面向市场筹措军用物资的规范等。只有不断加强后勤立法建设, 健全配套后勤法规体系, 才能保障后勤法治管理的顺利进行。

二、建立和完善执法效力机制

后勤行政执法是实现法治管理的关键。当前, 后勤法规、规章贯彻实施不力, 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后勤行政执法缺乏应有的效力而造成的。我军多年的法制实践一再证明, 缺乏效力的执法, 只能是疲软的执法、威信扫地的执法。要发挥执法在后勤法治管理中的核心作用, 就必须建立赏罚严明的执法效力机制, 从根本上解决执法乏力的问题, 以满足法治后勤建设的需要。首先, 要通过解决“法律后果不清”、“法律后果疲软”、“法律后果退化”等问题, 改变军队后勤行政执法中的“赏罚不明”、“赏罚不严”、“赏罚不信”等现状, 切实增强后勤行政执法的约束力。其次, 要健全后勤执法的激励机制和责任机制。通过明确执法责任, 建立执法报告制度、检查评估制度, 强化对执法行为的约束, 加大对执法行为实施奖励和制裁的力度。力求通过责任制和奖惩制, 树立后勤执法样板, 纠正后勤执法偏差, 强化后勤执法作用。

三、建立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失去监督的权力, 必然导致腐败。要推进后勤法治管理的健康发展, 必须健全监督制约机制, 增强法治后勤自身的“抗腐防败”能力。为此, 应当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进一步强化现有监督制度, 使其发挥更好的作用。当前, 要大力推行“重大经费集体决策制度”, 坚持对年度预算经费、重大经费开支由党委常委集体讨论审定的做法, 反对个人说了算, 防止因权力过分集中而发生权钱交易和以权谋私。开展群众监督, 既可使管理主体置身于群众的监督制约之下, 确保执法公正, 又可激发广大官兵的主人翁责任感, 增强守法的自觉性。因此, 各级后勤领导、机关必须坚持群众路线, 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引导群众, 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 提高群众监督的效果。二是应当进一步配套完善后勤监督方面的法律规范, 建立健全法律监督制度。首先, 高层后勤领导机关, 应借鉴外军和国家的立法经验, 尽快制定并完善监督方面的法律规范, 确保各监督主体在实施监督过程中, 有法可依, 照章办事。其次, 要建立和完善后勤执法监督制度。再次, 还可以参照外军的一些经验做法, 在后勤机关内部设立相对独立的执法监督机构, 充分实现执法与监督职权的分离, 真正促使后勤法律监督做到上下统一, 协调一致, 独立运行, 形成一定的权威性。

四、建立和完善教育引导机制

思维方式变革是管理模式变革的关键。要推进我军法治后勤的进程, 必须大力加强法制教育, 增强广大官兵的“法治”意识, 为后勤法治管理奠定坚实的基础。首先, 在教育内容上, 要在过去强化普及教育、专业教育的基础上, 加大对执法理论与实践内容的传授, 实现既增强法律意识, 又提高执法能力的目的。其次, 应在军队后勤院校以及相关培训机构, 开设后勤法制课程, 增强后勤法制教育的系统性和基础性。再次, 军队的后勤法制教育, 应在健全教育制度、优化教育手段、提高实际效果上下功夫, 坚决反对华而不实的形式主义。

各级后勤领导要切实转变那些不适应依法管理的传统管理观念、思维方式、行为习惯和工作方法, 要学会并善于用法制的手段解决后勤管理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 学会并善于处理好依法管理与加强党委领导、执行上级决策指示的关系, 不仅要严格要求自己, 做到用法制引导和规范管理行为, 依法掌好权、用好权, 还要检查督促和支持后勤机关依法履行管理职责。只有这样, 才能真正发挥后勤法规在军队后勤管理中的巨大作用。

参考文献

3.关于建立和完善建设项目规划实施全过程管理 篇三

作长效机制,确保对平安创建工作的常抓不懈,实现社会长治久安,是摆在各级党委、政府以及政法部门面前的一项紧急而现实的重大课题。

平安创建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动员各方面的力量,运用政治、法律、经济、教育等手段综合治理,以适应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新农村、实施依法治国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要求,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探索和完善平安创建经常性长效机制,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

一、平安创建的领导责任制

一个地方平安创建工作开展的好坏,首先取决于这个地方的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及其主要领导对平安创建工作的重视程度和领导力度,坚持和完善平安创建领导责任制是有效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根本保证。一是要坚持稳定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平安创建是一把手工程,党政主要领导应为第一责任人。建立并完善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主抓,平安创建领导小组发挥职能作用,各部门各负其责,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在平安创建过程中,将着眼点聚焦在各级领导身上,形成自上而下的领导责任制体系。坚持实行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把平安创建和维护稳定工作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一项主要内容与干部年终考评、晋级升职挂钩。二是要健全议事制度,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各种问题。对于平安县的创建工作,县委应把维稳工作作为创建平安县的一项政治任务,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适时、定期召开政法工作会议,专题研究解决平安创建进展情况、政法系统人事安排等问题,为顺利创建平安**县提供经济、政治和组织保障。三是坚持强化平安创建相关单位的职能,发挥八个职能组(督查、严打、集中整治、宣传、意识形态反分裂、宗教管理、平安单位创建)的作用。各职能组相关单位肩负着平安创建工作的重要职能,必须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为平安创建当好参谋助手。要加强政法主管单位与政法各成员单位及政法各成员单位相互间的联系沟通,建立互通情况制度,把各类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创建平安县不是哪级组织或哪个个人的事,只有各级组织共参与,动员各族干部群众齐参与;只有村、乡的平安才有全县的平安,形成平安创建的整体合力,才能取得平安创建的真正成效。四是要强化各级各部门的平安创建职责。要按照《**县关于调整充实“平安**”领导小组的通知》精神,把平安创建的各个责任落实到各级各部门领导头上,使其真正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像抓经济一样抓平安创建,切实做到“为官一任,确保一方平安”。四是坚持稳定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在平安创建工作中不重视、失职造成有重大影响事件的各级党政领导、部门领导要严格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建立经常性的“严打”工作机制

“严打”斗争是解决社会治安突出问题的锐利武器。在社会变革、经济转轨的特定历史时期,诱发犯罪的因素还大量存在,刑事、治安案件总体呈上升趋势。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必须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积极探索经常性的“严打”工作机制,有效控制刑事、治安案件的上升势头。全县政法各部门要继续以破大案、打团伙、追逃犯为主攻方向,把“严打”锋芒直指非法宗教活动、“伊斯兰解放党”等反动团伙和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犯罪,保持对刑事、治安案件的严打高压态势。要继续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斗争,重点防范和打击偷税漏税、金融诈骗、侵吞国有资产等经济犯罪活动,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严重危害群众生命健康的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犯罪活动。为了巩固和发展“严打”整治斗争成果,政法部门必须改进“严打”方式,增强“严打”实效。公安机关要完善治安排查机制,落实经常性打击措施,遏制非法宗教活动的形成和发展。要根据刑事犯罪发案实际,积极探索快速打击机制的建设,以动制动,以快制动,牢牢把握稍纵即失的破案时机。要根据现实斗争的需要,大力推进刑侦专业化建设,切实提高攻坚克难的能力。全县政法各部门要统一执法思想,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坚持“稳、准、狠”和宽严相济政策不动摇,建立贯彻“严打”方针的经常性工作机制,确保“严打”斗争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建立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导致社会的全面开放,使人、财、物和信息的流动进入了更广阔的空间,社会治安随之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犯罪的突发性、流动性、暴力性、集团性和智能化趋势逐渐增强,我们必须坚持把综合治理

作为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出路,打防结合,以防为主,积极探索警民结合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新路,全面提高在复杂情况下驾驭社会治安的能力。

一是不断完善信息预警机制。在公安机关内部进一步建立健全敌社情信息分析预警、重大紧急信息超前报告等制度,及时梳理汇总有关情况,超前预测社会动态,及时上报党委政府;建立健全信息反馈网络、畅通信息传递渠道,依靠基层多方面排查梳理社会不稳定因素及苗头;加强在全县居民社区和重点村组布建治安信息员,不断提高信息采集的准确性、及时性和有效性,为防范非法宗教活动和“伊斯兰解放党”等反动组织以及群体性事件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是强化快速反应机制。结合当前我县组建的县乡村组四级治安巡逻队,进一步完善“三台合一”建设,实行全天候接受报警、动静结合,以快制快,提高公安机关在复杂多变社会治安环境下的治安控制、预防和打击犯罪能力;要认真加强全县基层派出所的建设,充实力量,提高素质技能,加强警务保障,使处警工作高效及时,真正成为处置紧急治安事件和打击现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尖兵。同时,要以交巡警为骨干,一线警力为依托,群众性治安力量为辅助,严密社会面的控制,提高动态防控能力,努力减少可防性案件的发生。

三是健全侦查破案机制。继续实行破案责任制、挂牌督办制度、奖惩激励机制、责任倒查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方法,狠抓危安案件,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以及命案的攻坚,提高破案率和办案质量,给入室盗窃、盗抢机动车等犯罪以迎头痛击,巩固和深化严打整治成果。

四是积极构建打防控一体化机制。要努力探索建立动态环境下“打得狠、防得牢、控得住、管得严”的工作机制,积极推行农村及社区警务战略,切实落实一村一警、一警多能、责任到人的“警官兼村官”机制。其次,要全面加强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要注重乡镇、村一级综治组织的建设,切实达到“有人管事、有章理事、有钱办事”的标准。要充实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司法所等基层政法组织的力量,把治安防范作为其主要工作严加考核。要推进村(居)民自治工作,加强村委会、居委会的规范化建设。要按照“优化结构、明确职责、赋予职权、落实报酬”的原则,整顿群防群治队伍,开展达标竞赛活动,巩固社会治安的第一道防线。

五是积极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要以警治联勤室建设、“治安巡逻轻骑”为载体,以落实治安管理、防范措施为重点,引深创建“平安县”工作,有效地控制可防性案件,坚决杜绝群死群伤的交通、火灾等治安灾害事故,促进社会治安的明显进步。在此基础上,把区域性的平安单位、村镇、整合起来,构建覆盖社会面的治安防控体系。在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下,由综治部门统一协调,以公安机关为骨干,以群防群治力量为依托,以社会面、居民区和内部单位的防范工作为基础,以案件多发人群、区域、行业、时段为重点,形成点线面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专群结合的社会治安防控网络,切实提高对社会面的控制。

六是建立群防群治经费保障机制。熟悉政策规定,多渠道筹集群防群治经费,逐步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群防群治经费保障机制,积极争取各项群防群治经费,为平安创建活动的顺利推进提供有力保障。

四、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

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是已被实践证明了的有效预防和减少犯罪及群体性事件的首要环节,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

一是要健全组织。要层层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特别是要以县矛盾纠纷排查领导组为中心,辐射带动乡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组,村级人员调解委员会、各部门以及专项工作领导组的相应机构,广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二是要明确责任。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一把手”负总责,明确分管领导,确定专人负责。市、县、乡、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组的职责主要是组织领导本辖区矛盾纠纷的定期排查和调处工作,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组组长是矛调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综治、政法的领导是矛调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制定相应的矛排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考核,奖惩兑现。

三是要完善制度。建立定期排查制度,县、乡每月排查一次,农村和单位每半月排查一次。排查结果要以排查登记表的形式,由排查负责人签字后记录在案,并通知督办;建立台帐制度,对排查出的影响稳定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全部造册,建立台帐,并逐一确定责任单位、责任人,定处置措施和期限;建立工作协调制度,县乡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议,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要本着分级调处、归口办理的原则认真落实解决;建立定期报告制度。乡镇、各系统每月向县矛调中心报告一次排查调处情况,村和单位每半月向本乡镇和系统党委报告一次排查处置情况;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及时总结推广经济和典型,并对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直至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完善领导包案制度。对重大矛盾纠纷的调处由各级各部门矛调领导组确定包案领导,跟踪督办,一抓到底;建立会议制度。领导组工作会议,每两个月举行一次,听取工作汇报,安排下阶段工作,研究解决疑难纠纷和群体性案件;建立工作督办制度,主要应实行挂牌督办、发文督办、组建督导组督办、实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回访制”,防止矛盾纠纷问题反弹。

五、全面加强政法队伍建设

政法队伍是维护稳定、建设平安县的专门力量。政法各部门要深入扎实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教育活动,按照“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理念的目标要求,全面加强政法队伍建设。

一是要坚持政治建警。要切实加强政法机关领导班子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提高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要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各项学习内容,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纪律作风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切实增强广大干警维护稳定的政治责任感。

二是坚持从严治警。目前,个别政法干警维护稳定的责任感不强,工作不负责,对违法犯罪姑息放纵。因此,我们必须坚持从严治警的方针不动摇,牢固树立法纪的权威。各政法机关要以宣传、检查、执行中政委“四条禁令”和中央政法各部门有关规定为重点,整风刹纪。要进行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少数干警特权思想严重、作风粗暴等问题,严肃查处耍特权、抖威风、欺压群众的行为。继续搞好执法检查,重点整治贪赃枉法、索贿受贿、滥用职权、刑讯逼供,包庇、纵容违法犯罪等问题。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部门要以个案监督为重点,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力求监督实效。对干警违法违纪案件,必须做到查实必办,办必从严,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始终保持政法队伍的纯洁性和战斗力。

三是要科技强警。要实施科技强警战略,向科技要警力,向科技要战斗力,努力提高政法工作的科技含量,提高政法干警的科技素质,把科技的力量全面广泛地应用于维护社会稳定、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工作中来,增强应对和驾驭复杂社会治安能力。要用高新技术武装政法队伍,达到科技含量高、技术装备好、反应能力强的要求,全面提升同犯罪作斗争的能力和执法办案的效力。

4.关于建立和完善建设项目规划实施全过程管理 篇四

时间:2014年10月21日

来源:市政府办

南府办发〔2014〕4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中有关“完善合理分级诊疗模式”的要求和《省卫生计生委、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等6个部门关于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制度的意见》(川卫办发〔2014〕257号),为加快建立完善我市合理分级诊疗制度,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促使医疗资源合理利用、医保基金安全运用、政府投入最大效用,全面完成第二批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改革任务,现就我市加快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把基本医疗卫生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综合运用医疗、医保、价格、宣传等手段,完善上下联动、对口支援、增强能力、签约服务、政策引导等机制,同步加强城镇居民医保、城镇职工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三保联动”对分级诊疗制度的支持保障,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制度,形成“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格局。

二、总体要求

严格执行分级诊疗制度,未履行相关登记和转诊转院手续的患者,医保和新农合基金不予报销。到2014年底,全市8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与县(市、区)和市、省级医疗机构的双向转诊;到2015年底,10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与县(市、区)和市、省级医疗机构的双向转诊。县域内就诊率逐步提高,力争到2015年达到90%左右。

三、工作举措

(一)构建合理分级诊疗流程

分级诊疗是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实现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分级诊疗制度的核心在于实现基层首诊,基层首诊是指当参保(参合)人员住院就医时,就近选择居住地或发病时地域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含市级精神专科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就医。双向转诊包括从下级医疗卫生机构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和从上级医疗机构向下级医疗卫生机构转诊。

1.基本程序

(1)下级医疗卫生机构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

参保(参合)人员市内住院就医时,应遵循“当地县级医疗机构及以下医疗机构为首诊医疗机构→市内三甲综合医疗机构→市外医疗机构”的分级诊疗程序,在同等级内自主选择首诊和转诊医疗机构。

参保(参合)人员市外住院就医时,应遵循“当地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为首诊医疗机构→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的分级诊疗程序,在同等级内自主选择首诊和转诊医疗机构。

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的婴幼儿、重度残疾人、重症精神病人,按照“就近就医”原则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诊治。

(2)上级医疗机构向下级医疗卫生机构转诊

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应当根据疾病的临床诊疗规范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相关转诊标准及时将康复期的病人转入下级医疗卫生机构。2.转诊程序 市内参保(参合)人员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医需转院治疗时,由医疗卫生机构出具《四川省医疗机构双向转诊单》,经医疗机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印章后转院治疗;在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就医需转院治疗时,由医疗机构出具《四川省医疗机构双向转诊单》,经主治医生签字、医疗机构的医保部门盖章后转院治疗。《四川省医疗机构双向转诊单》作为患者报账必要手续。

参保(参合)人员市外住院治疗时,需在入院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网络等形式向参保地医保和新农合经办机构登记住院信息,登记信息作为患者报账必备手续;参保(参合)人员市外就医需转院时,还需由转出医疗机构出具转诊转院证明,转诊转院证明一并作为患者报账必备手续。

3.特殊情况住院程序

市内突发危重、急症患者,按“就近、就急”原则进行抢救和住院治疗。医生开具的急诊、病重、病危等相关医疗文书作为报账必备手续。

市外突发危重、急症患者,按“就近、就急”原则进行抢救和住院治疗。患者或其家属在入院3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网络等形式向参保地医保和新农合经办机构登记住院信息,登记信息和医生开具的急诊、病重、病危等相关医疗文书作为报账必备手续。

患者因某一种疾病经住院治疗、办理出院手续后,如同一种疾病在原就治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复查(如癌症放化疗、骨折需拆除钢板等)时,可不办理转诊转院手续。

(二)发挥医保、价格杠杆作用

加大医保政策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力度,严格执行省卫计委、财政厅《关于调整新农合报销规定推进分级诊疗工作的通知》(川卫办发〔2014〕296号),提高基层医疗机构门诊统筹、住院报销比例,拉开县级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和省、市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和报销比例差距,进一步推进付费制度改革,总额控制占比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对符合转诊转院条件、已办理完善转诊转院手续的患者,住院起付线标准按两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的差计算。医保部门在定期审核结算医保基金时,同时审查转诊转院病人分级诊疗资料,对资料不全的患者,医保和新农合不予报销。但对首次住院,因特殊原因未能履行转诊手续的患者在签订知情同意书后方可予报销。

(三)建立分级诊疗管理制度 1.实行首诊和转诊责任制。各级首诊定点医疗卫生机构负责辖区内患者住院首诊治疗,书面告知分级诊疗政策,对要求转诊转院的患者签订《转诊政策告知书》,对不遵循分级诊疗原则要求住院者,由患者或家属签订个人承担所有医疗费用的承诺书。认真登记转诊转院基本情况、转诊原因、转诊医生和审批人,转诊患者名单定期报医保和新农合经办机构备案。

2.实行违规处罚制度。卫生行政部门要将医疗卫生机构执行分级转诊转院制度的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并对相应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1)凡医保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不遵守分级诊疗和转诊转院程序、不履行告知转诊转院义务,致使患者未及时办理转诊手续或违反转诊程序不能按规定享受医保和新农合报销的应由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由所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承担。

(2)医保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报送的即时结报相关资料无应有的转诊转院资料的,医保和新农合不予支付,情节严重的取消医保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3)各医保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各项转诊转院制度并如实填报各类转诊转院资料,对不严格执行转诊转院制度的医务人员,各定点医疗机构要采用经济和行政手段结合的方式进行处罚。

3.健全转诊信息报送制度。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定期汇总转诊病人情况,每季度就转出病人病情、流向、转诊原因等做好统计分析工作,并形成转诊情况分析报告。医保和新农合经办机构应定期公布各定点医疗机构转诊病人流向,定期对各定点医疗机构转诊登记汇总情况进行检查。各县(市、区)卫生、人社主管部门每季度将统筹地区转诊情况报市卫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由市医改领导小组负责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制度的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市委宣传部要加大对分级诊疗的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形成主动到基层就诊的良好就医习惯。市发展改革委要根据医院等级制定差异化的医疗服务价格。市财政局要配合分级诊疗相关工作,争取改革配套资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要出台不同等级医院间的起付线和报销比例,拉开县级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和市级、省级医疗机构间的差距。市卫生局要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基层诊治能力。市医改办要建立协作会商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各县(市、区)医改领导小组要统筹推动建立辖区内分级诊疗制度,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确保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2014年10月底前,各县(市、区)和市级相关部门要制定分级诊疗专项改革任务的具体分工方案,落实牵头部门和进度安排,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和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安排,认真履职尽责,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分级诊疗工作深入开展。

(二)加强宣传引导,做到家喻户晓。市、县两级卫生行政部门、城乡医保经办机构、各级医疗机构要将分级诊疗宣传工作作为推动工作的前提,制定详细的宣传方案,明确宣传重点,精心策划,积极实施,确保家喻户晓。要充分运用舆情监测平台,建立转诊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市内各新闻媒体要积极宣传报道分级诊疗工作的政策和推进情况,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严格督导考核,确保工作实效。由市医改办牵头,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制定分级诊疗工作监督考核办法,建立督促检查、考核问责机制,加强跟踪评估、专项督查、定期考核,确保分组诊疗制度落到实处。建立分级诊疗执行情况的通报机制,对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报市医改领导小组在全市进行通报表扬,对重视不够、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部门和个人,要进行约谈并限期整改,必要时全市通报批评。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5.关于建立和完善建设项目规划实施全过程管理 篇五

文号:台建规〔2014〕199号 索引号:TZ016-0201-2014-000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发布日期:2014 04 23 各县(市、区)建设规划局(分局),温岭市建工局,台州湾集聚区建设局,台州经济开发区建设局,局直属有关单位:

为切实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在线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促进我市建筑施工现场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现将《台州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2014年4月21日

台州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促进我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在线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依据《关于实施台州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在线视频监控管理的通知》(台建规〔2012〕114号)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二条 各建设(建筑业)主管部门应把在线视频监控系统作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日常监管的辅助手段,应在2014年6月1日前建立视频监控中心,需配置2台以上显示设备,落实相关专业管理人员。

第三条 施工单位是在线视频监控系统的使用主体。

台州市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有在建工程的施工单位须在2014年6月1日前建立视频监控中心,监控中心使用面积不小于6平方米,需配置2台以上显示设备,配备至少1名专职管理人员。

台州市内其它有在建建筑工程项目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外地进台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和所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单位,须在2014年6月1日前配置1台或以上显示设备,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

第四条 台州范围内施工单位在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均须接入视频监控中心。确因硬件接入条件限制的,经项目所在地建设(建筑业)主管部门批准后,可暂缓接入。

第五条 网络运行服务商须在签订视频监控服务合同之日起10日内完成视频系统的安装、调试、验收和交付使用等工作;并保障整个视频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将所服务工程项目的账号权限分配给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每日对所服务工程项目的视频监控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定期派人到施工现场进行维护、保养;设立专用故障申报电话并派专人值守。收到故障报修后2个小时内到场处置,24小时内完成故障修复。遇有暂时不能排除的故障及时报告当地建设(建筑业)主管部门,如系统出现大的运行故障,及时报告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第三章 使用要求

第六条 施工单位须把在线视频监控系统作为本单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日常管理的重要手段。统一负责视频监控系统服务合同的签订、安装、验收、使用、管理和费用支付。

施工单位的在线视频监控管理部门应每日对视频监控系统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每日不少于1次对所承建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进行网上巡检,并做好检查记录。遇有异常情况截图留存,并及时通知项目部处置,事后进行网上复检或通知质安科人员到现场核查,相关处置情况一并记入检查记录。

施工现场项目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每日对视频监控系统运行情况进行检查,遇有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视频监控设施和线路的安全,遇有不能排除的故障及时反馈当地网络运行服务商和当地监控中心。

第七条 监理单位须把在线视频监控系统作为日常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管的一项重要手段。监理单位的视频监控管理部门应每日对视频监控系统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每日不少于1次对所监督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进行网上巡监,并做好检查记录,遇有异常情况及时通知现场项目总监到现场处置。监理项目部现场监理人员应每日对视频监控系统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第八条 有条件的建设单位可通过视频系统加强对施工、监理项目部的监管,督促施工、监理项目部按照合同要求及时履约。

第九条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员应通过电脑或移动终端查看受监项目施工现场状况,发现问题截图留存,并做好检查记录,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在线视频监控管理部门处置,事后进行网上复检或到现场核查。遇有故障及时反馈当地监控中心。

第十条 县(市、区)级监控分中心不定期地对各类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状况进行视频抽查,发现问题截图留存,并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在线视频监控管理部门处置,事后进行网上复检或通知监督员到现场核查;负责系统相关问题的协调和当地主管部门账号权限分配;每天对视频系统运行情况进行检查,遇有故障及时反馈网络运行服务商和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第十一条 市级监控中心不定期地对全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状况进行视频抽查;同时抽查县(市、区)级视频监控管理情况;负责系统相关问题的协调和县(市、区)管理员账号权限分配;负责系统相关政策制订解释工作;遇有故障及时联系网络运行服务商予以解决。

第四章 管理要求

第十二条 在线视频监控系统的管理时限从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之日起至视频监控同意拆除之日(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签发的同意拆除意见为准)止。

第十三条 各行业监管部门和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应通过在线视频监控系统重点检查下列工地:

处于重大危险源(如深基坑、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脚手架工程等)施工阶段的建筑工地;建设(建筑业)主管部门日常检查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建筑工地;发生过安全事故的建筑工地;被建设(建筑业)主管部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以《停工整改通知书》等形式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或停止施工的建筑工地;其它有必要重点监控的建筑工地。

第十四条 各行业监管部门和工程建设各方主体通过在线视频监控系统(在在线视频监控系统可视范围内)重点检查下列内容:

(一)人员到位情况。

抽取房屋建筑工程在建工程项目,通过电话抽查建筑工地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等管理人员,实行视频点名检查,被检查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应在30分钟内出现在就近的监控点前,以确认到位情况。人员视频信息可和台州市建筑业信息管理网(http:///)关键岗位人员信息相比对。

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须加强项目部人员到岗履职情况检查,须每日对人员到岗情况进行视频核查,并做好记录。各建设(建筑业)主管部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加强现场项目部人员到岗情况抽查,实行差异化管理,并视情况加密抽查,抽查发现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故不到岗的每人次扣0.2分。

(二)施工现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状况检查。

1.深基坑土方工程开挖时出现超挖施工等未按规范施工的违法违规行为,深基坑坑边荷载堆载过大、临边防护未设置栏杆等;

2.脚手架未高于作业层一步架;

3.未按规定张挂安全网,安全网未封闭到底; 4.外脚手架工程未按规定设置连续剪刀支撑(高度超过24米时);

5.施工现场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的;

6.建筑起重机械未办理相关手续即投入使用的;

7.高空危险作业人员不按要求使用安全带、施工现场人员未戴安全帽的; 8.未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基坑边沿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三)停工情况视频检查。

在停工整改期限内(即未签发《复工通知书》前),对停工工地每日实施视频检查,主要检查工地是否真正按要求停工整改。如未按要求停工整改的,截图留存后立即责令项目负责人和总监到现场处置。

(四)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等情况。

主要检查建筑施工现场是否按照规定设置隔离护栏、警示标志和施工铭牌;施工现场材料、机具是否堆放整齐;施工中是否采取封闭、降尘、降噪等措施控制扬尘、噪声等污染,产生的废弃物是否及时清运等。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未按本细则第三条、第四条规定建立视频监控中心或配置监控设施或未按本细则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开展视频监控工作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全市通报批评;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记入台州市建设工程不良行为记录;情节严重的,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暂停办理该施工单位在台州所有施工项目的相关质量监督验收,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暂停办理检测服务。

第十六条 不按时安装、拒绝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或按而不用的,由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责令停工整改,并对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未正确履职的项目总监等人员记台州市建设工程不良行为记录一次。情节严重的,责令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记台州市建设工程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对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未正确履职的项目总监等人员记台州市建设工程黑名单记录一次,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暂停办理该施工单位在台州所有施工项目的相关质量监督验收,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暂停办理检测服务。

第十七条 如发现因人为因素造成视频监控系统失效的,或因施工单位违规操作造成施工现场信号无法及时清晰上传的,网络运行服务商应报请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核查,如确属施工单位故意损坏视频监控设备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立即责令其停工整改,待修复后方可复工,并对该工地实施重点监控管理,同时对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未正确履职的项目总监等人员记台州市建设工程黑名单记录一次。情节严重或累犯的,记该施工单位台州市建设工程黑名单记录一次,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暂停办理该施工单位在台州所有施工项目的相关质量监督验收,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暂停办理检测服务,并实施重点监控管理。

6.关于建立和完善建设项目规划实施全过程管理 篇六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办公厅副主任 孙军工

(2010年7月20日)

各位记者:

大家上午好。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主题,是向大家通报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央19个部门联合会签的《关于建立和完善执行联动机制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有关情况。

一、《意见》的起草背景

近年来,执行联动机制的重要性越来越受到重视,有些地方进行了大胆的探索和实践,有些地方出台了执行联动机制的专门文件。然而,由于种种因素的制约,全国范围内的执行联动机制一直没有正式形成。在2008年召开的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电视电话会议上,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同志明确提出,要健全和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从源头上减少执行积案的发生,相关职能部门要支持人民法院建立健全执行工作联动威慑机制。在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工作方案中,明确将建立党委政法委组织协调、人民法院主办、有关部门联动、社会各界参与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作为集中清理活动的三个目标之一。为贯彻落实***同志的讲话精神,健全和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全国清理执行积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调查研究、充分吸收各地经验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建立执行联动威慑机制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并于2008年底送各单位征求意见。《方案》明确提出了成立国家执行联动机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除全国清理执行积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外,还增加了中央综治办、国务院法制办、民政部等部门。各成员单位对该项工作非常重视,组织专人研究并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由于涉及到20个部门,征求意见工作经历了一个较长的过程,经多次沟通、协商,特别是通过与公安部、民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部门的沟通,在很多问题上达成了共识。2009年6月,我院又将征求意见稿提交全国法院执行工作座谈会进行了讨论。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多次修改,数易其稿,形成了《关于建立和完善国家执行联动机制若干问题的意见(会签稿)》。

2009年10月,会签工作正式启动。会签过程中,我院与有关单位作了进一步沟通,对《意见》作了进一步的修改。截至今年5月底,各成员单位全部完成会签工作。《意见》于今天正式公布实施。

二、建立健全执行联动机制的重要意义

建立健全执行联动机制,是基于对执行难问题长期深入思考 提出的一项战略举措。大家知道,执行难问题一直是法院工作的难点问题,也是社会各界极为关注的热点问题。中央对解决执行难问题非常重视,针对执行工作先后下发过多个文件。中央领导同志对执行工作一直非常关注,曾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在各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和社会各界的配合下,全国各级法院为解决执行难问题做了大量工作。1999年以来,全国先后开展了四次较大规模的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执结了一大批疑难案、“骨头案”,执行难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

然而,经过近十年的努力,执行难问题仍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缓解:被执行人难找的现象依然存在;被执行财产难寻的局面仍未好转;应执行财产难动的情况仍很普遍;协助执行人依然难求;特殊主体依然难碰。上述问题的存在,促使我们深入分析执行难的深层原因。执行难是社会多种矛盾在执行领域的集中反映,执行难问题一果多因,纷繁复杂。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单靠法院一个部门、只通过强制执行一种途径,执行难问题无法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只有在党委统一领导下,依靠有关部门的协助和配合,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合力攻坚,才是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治本之策。

正是基于上述认识,近年来,我们一方面立足内部挖潜,努力解决法院自身原因造成的执行难问题,同时积极推动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人民法院主办、社会各界配合的执行工作新格局。而要真正形成执行工作新格局,重 中之重就是建立健全执行联动机制。通过执行联动机制,将消极、被动、单一的协助执行机制转变为积极、主动、多元的执行联动机制;将法院单打独斗的执行模式转变为以法院为主、各部门协作联动的执行模式;将单纯依靠强制执行的工作模式转变为强制执行与联动威慑并举的工作模式。卧们相信,执行联动机制的建立健全,必将促使执行难问题的解决取得根本性突破。

三、《意见》的主要内容

(一)明确规定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

为确保各成员单位在执行工作中真正实现整体联动,确保执行联动机制真正发挥作用,《意见》明确规定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如《意见》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对人民法院移送的在执行工作中发现的党员、行政监察对象妨碍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和违反规定干预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违法违纪线索,应当及时组织核查,必要时,应当立案调查。对于党员、行政监察对象妨碍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或者违反规定干预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以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应当依法依纪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组织人事部门应当通过群众信访举报、干部考察考核等多种途径,及时了解和掌握党员、公务员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以及非法干预、妨害执行等情况,对有上述问题的党员、公务员,通过诫勉谈话、函询等形式,督促其及时改正。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非法干预或妨碍执行的党员、公务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意见》中还明确规定,综合治理部门应当将当地党委、人 大、政府、政协重视和支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被执行人特别是特殊主体履行债务情况、有关部门依法协助执行的情况、执行救助基金的落实情况等,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建立健全基层协助执行网络,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配合人民法院做好执行工作。检察机关应当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其他妨害执行构成犯罪的人员,及时依法从严进行追诉,并依法查处执行工作中出现的渎职侵权、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严厉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和其他妨害执行的违法犯罪行为,对以暴力、威胁方法妨害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在接到人民法院通报后立即出警,依法处置。公安机关还应协助人民法院查询被执行人户籍信息、所处地点,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人民法院需要拘留、拘传被执行人的,及时向人民法院通报情况。协助人民法院办理车辆查封、扣押和转移登记等手续,发现被执行人车辆等财产时,及时将有关信息通知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国土、房管、工商、税务、工商管理、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管等部门在执行工作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意见》对这些部门在执行联动机制中的职责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如《意见》规定了国土房管部门应当及时办理土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房屋等的查封、预查封和轮候查封登记;债权人持生效法律文书可直接向国土房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房屋变更登记,不需要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应当将房 地产、建筑企业不依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情况,记入房地产和建筑市场信用档案,向社会披露有关信息,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被执行人的纳税情况是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的一条重要途径,为此,《意见》规定,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协助人民法院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提供被执行人的纳税情况等相关信息,并根据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提供执行人的退税账户、退税金额及退税时间等情况。《意见》还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逐步将不依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录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系统,以通过信用手段,促使其自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为充分利用人民银行开发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的账户信息,《意见》明确规定,人民银行应当协助人民法院查询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中被执行人的账户信息,包括单位和自然人的账户信息,并将法院提供的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情况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进一步强化金融机构的协助执行义务,并通过金融手段对被执行人施加压力,《意见》规定,银行业监管部门应当监督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协助人民法院查询被执行人的开户、存款情况,依法及时办理存款的冻结、轮候冻结和扣划等事宜;制定金融机构对被执行人申请贷款进行必要限制的规定,要求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时应当查询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将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情况作为审批贷款时的 考量因素。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被执行人,涉及金融债权的,可以采取不开新户、不发放新贷款、不办理对外支付等制裁措施。

(二)明确规定了执行联动机制的启动和运行程序 根据《意见》第19至第21条的规定,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对被执行人采取执行联动措施的,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或司法建议函等法律文书,并送达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收到协助执行通知书或司法建议函后,应当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协助采取执行联动措施。有关协助执行部门不应对生效法律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司法建议函等进行实体审查。对人民法院请求采取的执行联动措施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审查建议,但不应当拒绝采取相应措施。被执行人依法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者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执行联动措施的,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解除相应措施。被执行人提供担保请求解除执行联动措施的,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

(三)明确规定了执行联动机制的组织机构

执行联动威慑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需要协调数十个不同部门,执行联动机制的有效运行,离不开强有力的组织机构。鉴于此,《意见》中明确要求成立执行联动机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法制工作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监察部、司法部、民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等20个部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执行联动机制建立和运行中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等工作。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执行联动机制运行中的联络工作。各地应成立相应的执行联动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执行联动机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各级政法委员会牵头,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情况,研究解决联动机制运行中出现的问题,确保联动机制顺利运行。

执行联动机制是整合社会各界力量综合治理执行难的一项重要举措。我们相信,执行联动机制的建立健全,对于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社会各界协作配合的执行工作新格局,建立健全解决执行难问题长效机制,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得到有效执行,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和尊严,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必将起到积极有效的作用。

7.关于建立和完善建设项目规划实施全过程管理 篇七

各区(市)县建设局,在蓉各施工单位:

为了进一步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体系,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的发生,经研究,决定在我市施工现场试行安全协管员、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工程师管理制度。现提出以下意见,请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岗位的设立

按照安全生产,群防群治的指导思想,工程规模在五千平方米以上的项目,每个项目部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工程师,每五十个工人设置一个专职安全员,每十个工人设置一个安全协管员。

二、岗位职责和权利

(一)安全工程师

1、安全工程师由施工企业直接委派,享受项目部领导班子成员待遇,协助项目经理对施工现场进行专职安全管理,具体领导专职安全员,负责制定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使用计划,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2、负责落实施工现场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规章管理制度,贯彻执行国家、公司和项目部各项安全法规和制度要求,安排落实各项日常检查。

3、主持施工项目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和审核,督促履行专家审查程序;组织编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负责落实应急演练工作;验收安全防护设施及防护用品是否符合专项施工方案和标准规范的要求。

4、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并实施处罚,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施工部位,有权作出局部停工决定,并对安全隐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负责;如实向行政主管部门及公司反映施工项目安全管理情况,主动协助行政主管部门及公司对施工项目的安全检查活动;处理突发安全事故,总结事故教训,落实防范措施。

(二)专职安全员

1.建立安全资料档案制度,做好各类安全报表、台帐的整理与保管工作;对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及重大危险点源的变化情况进行全过程监控。

2、做好新工人上岗前的三级教育,组织工人学习劳动纪律,审核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培训情况;督促班组每天进行自查,做好安全交底记录;指导安全协管员员开展安全工作,组织安全活动,推广先进经验。

3、负责监督检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发现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行为应立即制止,并行使经济处罚权,对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安全工程师报告,同时还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隐患继续扩大。

4、发生伤亡事故应及时负责伤亡救护,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立即向安全工程师和有关部门汇报。

(三)安全协管员

1、组织工人认真学习和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的安全知识,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和劳动纪律,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对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者,提出奖励意见,对违章蛮干者,提出惩罚意见。

2、督促工人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安全设施和工具,爱护安全标志,服从分配,坚守岗位,不随便开动他人操作的机电设备,不无证进行特殊作业。

3、随时检查工作岗位的环境和使用的工具、材料、机电设备,做好文明生产和各种机具的维护保养工作,积极提出促进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有权拒绝违章指令,凡情节严重的违章指挥,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4、发生事故和未遂事故,应立即报告安全员并保护现场。

三、岗位资格要求

安全工程师应具有土木工程施工管理经验和中级以上职称;应熟悉土木工程管理相关专业知识,掌握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专业知识,了解国家及地方相关安全生产管理法规、标准;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专职安全员应具有土木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管理经验,熟悉国家及地方安全标准规范,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安全协管员应具有初中以上学历,一年以上建筑工地工作经验,工作积极负责,了解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相关知识,掌握了本专业施工技术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应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三月内将项目安全工程师任命文件、专职安全员和安全协管员名单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备案。总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加强对分包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工作,并将分包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汇总表及时报安监机构备案。

各监督机构要结合“三类人员”动态管理要求,将本项工作与押证管理、安全生产行为监督和安全业绩管理工作结合起来,建立安全工程师、安全员和协管员的监管体系,本项工作的开展情况作为年终安全监督机构考核的重要指标。

8.关于建立和完善建设项目规划实施全过程管理 篇八

摘要:质量是高等学校的生命线.提高教学质量是高等教育的永恒主 题 , 健全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是建立教学质量长效机制的关键。本文 论述了高校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内涵, 分析了我国现阶段高校教 学质量保障体系的现状,阐明了高校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结构。

关键词:高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内涵现状 支持条件

一、高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内涵

教学质量是高校的生命线。在高等教育大众化、社会对人才需求 多样化的新形势下, 建立一套科学完善、并具有实践操作性的本科教 学质量保障体系, 进一步提高人才的培养质量, 是高等教育生存与发 展的必然要求。高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包括高校内部自身的教学质量 保障体系和政府、社会通过对高等学校认证、评价等措施而建立的外 部质量监督体系。高校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是指高校通过建立科学 的教学质量标准、质量管理程序、制度和规章,运用测量和评价等手 段。整合内部各类教学资源,从而确保人才培养质量能符合社会、个 体、学校的需要,同时“形成一个完整的培育组织学习系统。构成一 个在质量上能够自我约束、自我激励、自我改进、自我发展的有效运 行机制”。

二、现阶段高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现状

目前 , 我国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主要依赖于对教学活动过程的监

督和控制,辅以物质奖励形式的激励。客观地讲,以监控为主的教学 质量保障体系对于教学过程的测评和监控、教学管理效率的提高、教 学质量意识的加强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 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 也暴露出它的不足。

(一 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真正目的被掩盖

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目的是为了鉴定、考核老师,还是推动、改 进教学 ? 是为了选拔、淘汰,还是发展教育 ? 前者侧重于鉴定等级、区 分优劣、排列名次;后者侧

重于发现问题、找出差距、改进教学。这 才是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真正目的。前者是以监控为主的教学质量保 障体系, 在一定程度上对稳定和保证教学质量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 但是, 从国外教师教学质量评估比较成功的经验分析来看, 要调动教 师的积极性, 就必须淡化评估的鉴定性和评比性功能, 强化过程性和 反馈性,促进教师主动地进行教学改革和研究,不断发现问题、改进 教学、提高教学水平。

(二 监控产生的“负效应”挫伤了教师的自尊心和工作积极性

教学效果的滞后性和教学方法的多样性, 监控信息的样本量, 师 生之间、教师之间、评估者与被评估者之间公正意识的状况,都影响 着教学评估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无论是学生评教, 还是专家或领导评 估,都要对教学作出量化评估,其准确度不可能不产生偏离.如果偏 离过大.就会挫伤教师的自尊心和工作积极性。因为,第一,学生现 有的知识、能力不足以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教师的教学质量;第 二,有的教师很可能会因此而讨好学生,放松对学生的要求;第三, 有的学生打分随意、不严肃;第四,不区分课程性质、课程与专业培 养计划的关联性的评价, 不能真实反映教学要求、教学质量和教学效 果,因而失去公允;第五,专家或领导评估,如果只听了教师的一堂 课,就得出评价结果,必然失去评价的全面性和客观性。

三、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高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高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涉及学校的各部门、各个工作环节, 大致 应该包括以下几个子系统。

(一 高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指挥系统

高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指挥系统是内部教学质量保障的核心 部分, 具体指在校党委和主管校长的具体领导下, 以教务处为主形成 的运转灵活、上通下达、权威高效的运行机构。从整体上看,指挥系 统的主要功能是, 按照学校总的教学质量目标.把分散的教学过程质 量要素和质量管理活动有效地组织起来, 使教学环节有序运转、规范 协调,收到教学质量管理的最佳效果。从具体的运作上讲,主要分为 三个

层次:第一层次是学校,包括校长、分管副校长、校教学指导委 员会和教务处。在这个指挥系统中, 这一层次承担了教学质量管理的 决策、指挥、组织和调度的职能。其中.教务处是教学质量管理指挥 中心, 它起着上情下达和下请上传的作用。对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和校 领导, 它需要如实反映教学质量的现状。提出质量改进的建议和教学 改革的设想,为学校作出合理的教学质量管理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对学院, 它是代表学校行使全校教学质量管理责任的专门机构, 主要 负责制定学校教学质量管理方案。筹措教学经费和改善教学设施, 开

展经常性的教学调研。组织教学质量的评估和检测, 确定培养方案的 制定或修订的原则.落实或实施相关教学政策。第二层次是学院。其 主要职责是依照学校的使命、人才培养要求和教学质量标准, 管理所 属专业培养计划的制定和修订.协调教学环节的组织, 检查课程实施 的效果,完善教学基础建设.确保教学文档的齐全,监控各专业和教 师个人的教学质量.指导和协调实践性教学活动等。, 第三层次是系。系是教学质量保障的基础, 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和学院教学质量管 理的目标和措施,对所属专业的课程实施和教学环节进行质量控制, 包括专业改革、课程建设、教材选用、讲义编写、教师业务培训和进 修、教研活动组织、教学经验交流、学生学习指导和开展本专业毕业 生追踪调查等。

(二 高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信息系统

教学信息是高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基础,没有准确、全面、客 观的教学信息, 就无法保障高校的教学质量。高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的信息系统包括教学信息收集、教学信息处理、教学信息的评估与诊 断和教学信息反馈。教学信息的收集应该通过多种渠道, 有专家的信 息、有校督导组的信息、有校领导的听课信息.还有学生的听课信 息。教学信息的处理应该科学和全面。对一个老师的教学效果进行科 学和全面的评价, 只听一堂课或是只看教师课堂上的讲课表现是不充 分的,要有足够的、长时间段的课堂教学样本量,以及教师课前的备 课情况.甚至要考虑课程的性质, 这样才能保证对教学信息处理的科 学、合理和公正。收集大量的教学信息以后, 对信息进行评价和诊断,形成结果, 并将结果反馈给被评估者本人, 不排序、不对比、不公示, 目的是帮助教师改进和提高教学。教学信息的反馈可以在网络环境下 实现。通过网络信息平台.,校长可以查询全校教师的评估结果,院 长可以查询本院全体教师的评估结果, 系主任可以查询本系全体教师 的评估结果,而教师本人只能看到自己的评估结果。因此,这种方式 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教师的“隐私” ,教师看到学生或专家对自己的 评估,就可以去分析存在的教学问题,思考如何提高、如何改进。(三 高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督导系统

督导系统是教学质量管理的约束机制, 由学校和学院两级教学督 导委员会。以及各学系本科专业委员会构成。它改变了过去督导成员 单纯由退休教师承担的做法, 建设了一支参与面广、能力强的督导队 伍。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由分管副校长、教务处长、各学院分管副院 长、教授代表和教师代表组成;学院督导委员会由分管副院长、各学 系主任、专业负责人、教授代表和教师代表组成。教学督导委员会的 职能是建立教学质量标准,监督质量管理规范的执行,深入课堂、实 验室、教研室、学生宿舍进行听课、调研和谈话等,认定和处理教学 事故,接受学生有关教学方面的投诉,以及引导教学改革的进行等, 从而监督学校始终坚持以教学质量为中心。

(四 高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激励导向机制

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有效运行,还有赖于相关的激励导向机制。改变传统的奖励方式, 即 “物质加精神, 以物质为主”。这种低水平、一般意义的奖励手段仅发挥了激励的-4, 部分导向作用,难以涵盖激

励导向的全部内涵,更难以发挥强大恒久的动力效应。在指导思想上,要转变观念,正确地处理好监控和激励的关系. 牢固确立 “以人为本” 的激励导向机制,要改变过去只关注教师的横向比较结果,忽略了教 师自身现在和过去的比较.漠视了教师的进步和发展的现象。一个教 师如果进步较大,即使原来水平较低,也应该受到奖励,不仅体现了 人性化管理和人文关怀. 其效果也远比单纯的评比评估效果更加显著。要让高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激励导向机制切实发挥作

用. 真正激发 教师的教学热情和创造力,鼓励教师把更多时间和精力投入教学,在 具体的措施上,必须有科学的教学管理评价制度作支撑。学校教学质 量的监控,对各项教学管理工作都应制定相应的教学的评估、评价指 标,以使各个环节的监控都有具体的标准可循,从而更有效地提高监 控的效率。可以建立本科专业评价办法、本科专业培养方案评价办法、课程建设评价办法、课堂教学评价办法、实验教学评价办法、本科毕 业论文评价办法、学院教学管理评价办法和教务教学人员评价办法等 一系列措施.内容涵盖本科教学和管理的全过程。

四、高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支持条件 教学质量是教学过程各个活动环节质量的综合反映,教学质量保 障体系中任何一个人— — 教师、管理人员、学生等,其工作和学习质量都会不同程度或直接或间接地影响整体的教学质量。高校是一个 独特的社会机构,即“大学是有组织的无政府状态”,在大学无政府 状态中,每个人都被看作是独立的决策者:教师决定是否教授,何时 讲授,讲授什么;学生决定是否学习,何时学习,学习什么。这一组

织特性决定了高校营造教学质量文化是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顺利 运转必不可少的支持条件。高校质量文化是高校在长期的教育实践中 所形成的质量意识、质量价值和质量行为规范的总和,是高校的教育 质量保障的思想文化基础。营造教学质量文化氛围,需要以学校的教 学质量标准,以及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和程序性文件为核心,通过目 标认同、制度约束、活动引导等措施,激发教师的教学热情、学生的 学习动机和教学管理人员的意识监督,尤其是学校领导的精力投入,使教学质量意识渗透于教学和管理的全过程。首先.目标认同是营造教学质量文化的前提。教学质量文化本质 上是一种精神层面的文化,需要高校在形成独特的质量价值体系,包 括办学理念、人才培养的质量方针、质量价值观、质量目标、学风、工作作风和道德风貌的基础上,使教职工明确人才质量的标准和追求 人才培养质量的意义,树立起“质量高于一切”的价值观,进而使高 校的全体人员形成建立在教学质量目标认同基础之上的共同质量愿 景。其次. 制度约束是营造教学质量文化的核心。所谓制度约束是 “高 校为实现其质量目标和质量方针对师生员工的行为规范要求. 具有基 础性、长期性、稳定性和严肃性”。质量管理制度是高校质量文化的 硬件,是学校质量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的总和,是学校在教育教

学实 践中形成的有关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是学校实现质量目标的有力措施 和基本方针,是学校价值观和管理哲学的反映。也是学校质量科学化 和民主化程度的体现。高等教育大众化和学生多样化,使学校教学内

9.关于建立和完善建设项目规划实施全过程管理 篇九

本公司是一个通过量化和配售原集体企业净资产而组建的全体职工持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并不从事具体的生产经营活动,通过投资持有各子公司绝大部分股份(**合资公司除外),其中占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锻压厂的80%,油箱厂和电镀厂的100%的股权。各子公司均为独立法人,股份公司(以下称集团公司)通过向子公司委派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进行分权管理,由子公司总经理全权组织其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生产经营管理和决策,构成独立的利润中心和投资中心,集团公司对各子公司的管理和监控主要通过董事会下达考核利润目标和对经营结果进行财务审查的考核激励机制进行,各子公司在经营上具有较大的独立性和自由度。这种靠经理人自律的管理模式,在改制之初对冲破集体企业的各种不良意识形态束缚,快速开拓市场是可行的,也是有效的。因为在局部范围内的高度集权,可以迅速反应和快速决策,把握市场机会,有利于分兵突围,规避和分散集团公司经营风险,多方位开拓市场,寻找市场突破口,锻炼队伍,从而使各子公司的积极性和竞争力得到了普遍提升,并在各自的目标市场建立了自己的竞争优势。

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竞争的严酷,各子公司的发展在取得一定业绩后,逐渐步入停止不前或缓慢发展的局面,要摆脱目前的不利局面,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集各子公司之长发挥整体优势,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化治理结构,对公司的战略目标和战略计划、方针进行谋略并保证实施,而集团公司又未设立适应的机构(暂叫总部)进行统一指挥和协调,各种原有的和新生却得不到迅速有效的解决,具体表现为:

1、各子公司均属摩配和汽配行业,目标销售市场和原辅材料供应市场类似,加工制做工艺和质量保证体系接近,但由于各子公司自成体系,是独立的利润中心和投资中心,只接受集团公司的盈亏业绩考评。在管理机制上缺乏直接全面统一的指挥协调力量,公司的战略计划、方针难以切实贯彻,公司资源得不到合理调配和充分利用,的整体优势得不到充分体现,有待对集团公司各子公司的组织机构和运行模式进行重新设计优化,以便整合企业资源,提高利用率、增加综合竞争力。

2、由于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取向不同,所有者(股东)追求企业价值最大化,经营者可能更为关心自己的薪金、声誉、地位等所导致的利益冲突,如果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内部监管机制对经营者的行为给予恰当约束,就可能形成内幕交易,虚假盈亏,转移财富,举债无度等弊端,从而使所有者谋受不可挽回的损失。

3、所有者(股东)虽然是控制权和收益权最终拥有者,但却不直接参与企业经营,只是通过财务报表了解企业,而经营者直接经营企业,掌握了企业的全部信息,由于这种信息不对称的客观存在,如果代表所有者权益的企业集团董事会不对各子公司的经营过程进行监控就容易滋生虚假信息(如有限公司外协外购库截止2000年末潜亏390余万元,电镀厂2000年至2001年质量扣款和材料调拨不进成本潜亏50余万元等),就会误导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从而使所有者的收益权得不到保障,为了保证所有者的收益权就必须完善企业的内部控制机制。(以下着重就内控体系展开)

二、目的通过建立和完善内部监控体系,真实、客观、全面、公正的反应企业的经营活动过程和经营活动结果,正确评价经营者的业绩,确保集团公司战略计划、方针的贯彻执行,确保战略目标的实现,使所有者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三、意义

1、通过集团公司统一指挥协调系统的建立,整合企业资源,挖掘市场潜力,优势互补,发挥整体优势,提升企业竞争力……

2、2、通过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统一统计口径、会计核算模式和财务监控制度,客观公正的对各物流经营管理过程和经营者的业绩进行评判、考核和奖惩,为各级经营管理者的相互信任提供保证机制,增强企业凝聚力,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四、组织结构和组织目标

在各子公司独立的直线职能制管理模式基础上建立集团公司统一的事业部制组织结构,即集团公司利用股份公司独立法人的营运资格实行部门和职能式的“指挥—控制”型组织,也可叫多部门结构,各部门是相对独立的利益体(或叫成本中心),其显著特征是战略决策和经营决策分离,按职能设立半自主性的经营事业部,由不同的部门和人员负责公司不同层次的战略决策和经营决策,从而使企业的高层管理者能够从日常的繁锁的管理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从事长期战略计划的制定,对各事业部的工作进行指导评价、监控和协调。其特点是:分散化经营、集中化服务和人事管理、整体预算和分项控制。通过内部束缚机制和考核奖惩制度保证有效的实施集权和分权相结合管理模式。

董事会

集团公司组织机构框架(各事业部可根据本部管理进行分类)

总经理

集团公司总部

物资供给事业部

销售开发事业部

制造及品质事业部

消声器

雅玛哈

修配件

组织机构设计的原则(要求)如下:

1、重大的战略决策权、投资权、主要人事管理权等收归集团公司,而将其他各项

经营管理权、实施权逐级分解下放,从而形成以集团公司为绝对独立的利润中心,各事业部成为相对独立的利益体(即成本中心)的目标管理决策体系。集团公司事业部之间建立“准市场交易”或“内部转移定价”交易。

2、决策要让最具有信息的人或部门去做。集团公司掌握各事业部的长期发展信息和过程控制信息。保证其长期的全面的发展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高层管理者对经营管理层的具体经营业务在授权范围内不予干涉,以便调动各级各层经营者的积极性,同时,通过建立适当的激励束缚机制,进行有效地引导和协调,保证局部决策的正确性。

3、对信息管理系统和财会控制系统和主要人事管理系统并入集团公司总部,实行直线职能式管理,以保证各事业部的经营决策在集团公司的总体框架和制度约束范围内进行。

这样,对外既可充分发挥集团公司优势,对内将大部分事务交给业务经理处置,实行向前、向后一体化、将交易内部化、并明确各环节的责权利,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同时给予适时束缚确保所有者权益的实现。

集团公司“指挥—控制”型组织结构图。(略)

五、实施计划

视其所有者权益保障需要和各子公司发展情况进行分步实施(略)

六、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的基本思路和要求

1、总体要求:要切实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各项方针政策的履行和各类信息的真实可靠,有必要在集团公司建立公司总部,对各基层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和决策进行总盘监控。集团公司总部由总会计师直管,服务于总经理和各副总级管理需要,服从于的董事会,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负责集团公司各项计划、方针、政策、制度、要求的及时下达、督办和检查,同时负责各基层单位生产经营过程和经营结果的反应和监控,并定期报告和汇报。

2、工作目标

集团公司总部的工作目标是确保企业的各项资源受控。

集团公司总部机构图

3、集团公司总部的机构设置及分工:

综合经济管理中心

行政人事管理中心中心

结算中心

财会管理中心

各管理中心的工作范围如下:

1、行政人事管理中心的工作范围

①中干以上行管干部的管理和人才资源的储备培养;

②岗位工资的定编和薪酬水平控制;

③人事用工制度策划和制度贯彻情况检查;

④企业档案和员工档案的建立和保管;

⑤职工福利和劳动社会保障制度的策划、贯彻、实施和职工与企业关系协调;

⑥各下属单位工资总额审核和发放结果审查;

⑦行政管理事务;

2、综合管理中心工作范围

①企业战略规划和公司及各基层单位目标指令下达;

②内部核算体系的策划及考核指标体系的拟定和执行情况的考核;

③明确基层部位的生产经营管理范围和职能权限;;

④价格管理、价格策划及目标成本制定;

⑤督察和部门间工作协调;

⑥投资方案的可行性论证和各基层单位非授权范围内的费用开支和设备投资项目审批和协调;

⑦经济管理事务;

3、财会管理中心工作范围

①企业统一的财会制度编制、修改和完善;

②各基层单位财会人员业务技能培训;

③会计核算模式的制定和统一;

④基层单位财会人员定编和工作业绩考核;

⑤内部核算体系的贯彻、实施和经营成本的反应和审查;

⑥统计和仓储物资管理;

⑦对外报表和社会关系的维护;

⑧审计和经济活动分析;

4、结算中心的工作范围(略)初期暂不实施。

10.关于建立和完善建设项目规划实施全过程管理 篇十

赵昌军

提高基层组织执政能力,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促进和谐新农村建设的迫切需要。基于这一认识,我们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就如何建立和完善一套行之有效的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形成了一些初步的思考与对策。

一、全县村干部队伍的基本现状 全县15个乡镇,辖293个行政村,农业人口309482人。其中,1000人以下的村184个、1000至2000人的村96个、2000人以上的村13个。现有村主职干部819人,其中:书记、主任“一肩挑”的51人,占17.4%;女干部10人,占1.2 %;35岁以下的122人,占14.8%;36至45岁332人,占40.6%;46至60岁339人,占41.4%;60岁以上的26人,占3.2%;大专以上的4人,占0.48%;中专或高中394人,占48.1%;初中以下421人,占51.4%;连续任职5至10年的250人,占30.5%;11至15年的273人,占33.3%;16年以上的262人,占31.9%。

据调查,目前,现任村主职干部人均工资为3500元/年,其中75%的村干部年待遇在3000至4000元之间,20%的村干部年待遇在2600元至3000元之间,5%的村干部年待遇在2400元左右。

我县作为贫困山区,村干部身处最基层,工作头绪多、任务重、强度大,且收入偏低,老无所依,村干部难选、难当,个别村干部“摞挑子”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影响村干部队伍稳定和工作积极性的原因分析

1、工资待遇与工作任务的失衡。村干部长期处在农村工作第一线,“端的是泥饭碗,干的是硬任务”,工作非常辛苦。而在工资待遇上,标准低、难落实的现象普遍存在,经济条件较差的村干部甚至还自己贴钱办公事。特别是在国家工作人员工资大幅度上调以后,对在职村干部冲击很大。水坪镇向家汇村原村主任嫌工资低、待遇差,2005年村“两委”换届时,第一天当选,第二天就悄悄出门打工了。

2、有心办事与无钱落实的矛盾。税改后,村级财力运转主要靠财政转移支付,村集体经济“空壳”现象普遍存在,面对有限的资金,集体公益事业往往无钱落实,导致村干部上任时的承诺不能兑现,群众的愿望不能实现,不仅挫伤了村干部工作积极性,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村级组织和村干部在广大群众中的威信。蒋家堰镇芦沟口村,近年来想方设法培养了一名年青人当村文书,可是该青年觉得村级无财力、办点实事很困难,坚决不当这个村干部,致使73岁的村文书至今还在坚持工作。

3、自身素质与形势任务的不适应。一是工作能力不适应。面对农村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许多农村工作经验丰富的老干部也对各种矛盾感到力不从心。二是管理方式不适应。一些村干部的民主意识淡薄,宗派意识、人治痕迹还没有完全消除。三是工作方法不适应。通过转变工作方式,运用说服引导和依法办事的方式来推进工作,使部分村干部一时能难以适应。

4、权力无限小与责任无限大的尴尬。“村官”是我国农村最原始也是最基层的“官”。税改后,尤其是合村并组后,虽然精减了干部,却相反增加了村干部的工作量。一方面,村干部职能由领导转为引导,变管理为服务,“权力”相对弱化;另一方面,虽不再催粮收税了,但计划生育、社会综治、村级建设、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等各项农村工作又都得靠村干部去组织、去落实,使村干部感到工作累,担子重,责任大。

5、在职拼命干与年老无人管的反差。相当部分村干部退职后生活没有任何保障。有的村干部连在职时的工资都没有拿到手,数额多的达几千元,拖欠长达10余年,更有少数退职干部随着年事增高,家境贫寒,养老无靠,逐渐转变成新时期的农村贫困户,致使在职村干部产生了严重的后顾之忧,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大受影响。

三、建立和完善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的思考与对策

1、完善教育培训机制,搞高能力素质。一是要加强思想教育,解决村干部“不想干”的问题。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广大村干部的头脑,坚定他们建设小康农村的信心,强化他们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奉献意识,使他们乐于奉献,谋求发展。二是要加强业务培训,解决村干部“不会干”的问题。在培训内容上,要突出抓好实用致富技术等培训,在丰富村干部科技知识、增强村干部工作能力等方面下功夫。在培训方式上,要突出实践性和灵活性,坚持专题培训、基地培训和外派培训相结合,提高基层干部带头致富、带领致富的本领,使干部掌握说服教育、示范引导、提供服务、依法办事等工作方法,把主要精力放在发展经济上,放在积极主动地为农民排忧解难上。

2、改进考核奖惩机制,激发工作活力。一是要改进考核方式。按照“依岗定责”的原则,制定出具体的考核指标体系,变单一考核为综合考核,增强绩效考核的合理性。坚持组织考核和群众考评相结合的考核方法,增强考核的科学性。同时,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将考评结果记录在案,作为对村干部进行评优表模、待遇兑现的依据。二是要改进奖惩方式。要改变以往重惩轻奖和偏重精神鼓励、忽视物质奖励的倾向。在精神激励上,可以采取每两年隆重评选表彰一批优秀村干部,对任职达到一定年限的村干部由县委、县政府颁发荣誉证书等方式。在物质激励上要敢于对在经济发展、招商引资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给予重奖,真正起到“鼓励干的,鞭策看的,推动慢的”的作用。三是要改进工资兑现方式。通过预拨转移支付资金或对村干部工资实行半年一发放,以减轻村干部负担。要以制度的形式规定村干部报酬的最低标准,并确保报酬及时兑现,逐步推广村干部财政统筹、工资直达等模式。

3、建立养老保险机制,解决后顾之忧。一是确定保险对象。保险对象应为村两委班子主职,可根据人数多少对任职年限进行限制。二是多方筹集保费。实行县、乡镇、村干部个人“三个一点”的办法交纳保费。对村干部个人负担部分,还可按其工作年限长短对负担比例进行适当调整,工作年限长的,个人负担比例适当降低。三是严格交费方式和保险责任。具体有两种方案:一种是首先确定村干部年老后领取养老金的标准,然后根据村干部的性别、投保时的年龄确定交费方式和交费标准,年龄较大、接近领取保费年龄的一次性交清,年龄较小的可以分10年交或20年交,在职时按“三个一点”的办法执行,不在职后自己每年按标准交纳。另一种是针对村干部任职时间和自身年龄差异较大的实际,灵活选择交费方式和领取方式。即在职时,按“三个一点”的办法交纳保险费,不在职后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定额或不定额地交;也可根据所交保费确定领取标准,到时按月领取;也可中止合同,领回所交保费。

4、创新帮扶解忧机制,加大帮扶力度。一是要加大对村级的帮扶力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联系点、部门包村、干部包户等制度,加大对贫困村、难点村、后进村帮扶力度。要转变帮扶思路,将扶贫资金以及部门扶持资金“捆绑”起来,每个乡镇每年集中扶持几个村,集中解决难点问题,增强村干部克难攻坚的信心。二是要关心爱护村干部。要关心村干部的身体、生活等实际问题,防止和克服对他们“责难多、理解少;指责多、尊重少;使用多、关心少;要求多、帮助少”的现象。强化乡镇党政领导驻村工作责任,每月集中时间驻村帮助村干部开展工作,协调处理各种矛盾和问题。建立农村干部生活困难补助基金,对那些工资报酬不能完全兑现,家中出现突发性灾祸或患重大疾病的村干部,家庭特别贫困、工作勤恳努力的村干部,给予适当的生活补助。

5、推行考录公务员制度,增强岗位吸引力。根据中央、省、市关于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中考录乡镇公务员工作的有关精神,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不断拓宽乡镇干部来源渠道,切实把工作业绩突出、村集体经济发展较快、连续多年被县级以上授予表彰的村干部,通过“双推双考”(个人自荐、组织推荐,考试、考察)的方式,招聘为乡镇干部或国家公务员。对村干部报考公务员要给予政策倾斜,在年龄、学历等条件上适当放宽,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努力激发村干部干事创业的工作热情。

11.关于建立和完善建设项目规划实施全过程管理 篇十一

实施意见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升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效率,建立长效帮扶机制,最大限度地缓解职工困难,维护企业稳定,促进企业和谐发展,根据集团公司七届一次职代会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各级工会组织中建立完善集团公司困难职工帮扶体系,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立困难职工帮扶体系的重要性、必要性

集团公司高度重视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广泛开展各类帮扶活动,扎实推进“和谐皖北”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是,由于物价上涨、大病、子女教育、工伤和意外灾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集团公司困难职工群体仍然存在,困难职工的生活状况不容乐观,帮扶工作压力依然较大。主要表现在:

(一)困难职工群体表现出“四弱”、“四差”的状况。根据调查统计,造成职工困难的原因大致可分为患大病、子女上学、突发灾害、丧失主要劳动力和多人口低收入等5大类。困难职工面临着养老、就医、住房、子女教育等诸多生活上的困难,同时还面临着来自社会、家庭和心理等诸多方面的压力,使得他们表现出“四弱”、“四差”的状况:一是脱离了企业很难再找到新的工作,谋生能力相对较弱,生存能力差;二是年龄偏大,缺乏学习的主动性,掌握新技术的能力较弱,劳动技能差;三是身体和心理双方面压力较重,参与社会竞争的能力较弱,健康状况差;四是观念滞后,存在着“等、靠、要”等依赖思想,不能正确对待外界的影响,不愿适应形势的变化,心态调节能力较弱,心理承受能力差。

(二)当前帮扶工作存在着不足。一是措施相对单一,主要是走访慰问、日常救济等规定动作,帮扶工作缺乏特色,形式仍需创新;二是帮扶资金相对短缺,难以完全满足困难职工的需要,帮扶力量仍然有限;三是帮扶手段比较零散,尚未形成多层次、全方位帮扶,体系不尽完善;四是困难职工自身的思想认识存在问题,有的对生活信心不足,消极被动地等待组织的关心与照顾,缺乏主观上为脱贫做出努力的勇气,使帮扶工作停留在输血扶贫的状态。

(三)建立困难职工帮扶体系是当前帮扶工作的必然之举。当前,集团公司正处在积极推进“十二五”发展规划,努力实现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建立困难职工帮扶体系,推动帮扶工作向建立长效机制、完善体系和创新手段等方面发展,是落实党的执政宗旨和依靠方针,保障企业和谐稳定,推动科学发展、实现共建共享的重要实践;是工会组织为党政分忧,为职工群众解难,扎实构建“12345”工作体系,不断增强工会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重要实践。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找准帮扶工作定位,不断丰富帮扶载体,完善帮扶长效机制,努力为困难职工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努力做到“三不让”,使职工群众共享企业发展成果,增强工会组织的影响力和凝聚力,为推动集团公司发展,构建“和谐企业”做出积极贡献。

三、基本原则

(一)面向职工,长期坚持的原则。坚持全心全意服务的宗旨,从集团公司和工会组织实际出发,尽力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

(二)及时帮扶,救急济难的原则。坚持及时、快捷的服务,做到急事先助、难事先救,打造快速帮扶的通道,提高帮扶工作时效性。

(三)分级管理,分类帮扶的原则。坚持按照困难程度、困难原因分类施助,做到困难职工动态管理,提高帮扶工作针对性。

(四)拾遗补缺,创新发展的原则。坚持全方位、多侧面、广角度、求创新,努力解决现阶段社会保障体系没有覆盖到,而困难职工家庭又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完善体系。

四、困难职工范围

本帮扶体系所指困难职工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职工;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但因重大疾病、子女教育、意外灾害、丧失主要劳动力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因遭受各类灾害、重大意外事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

五、困难帮扶对象

实际生活中遇到困难的皖北煤电集团公司在册职工、离退休职工、伤病亡遗属。

六、困难职工帮扶体系架构和基本内容

(一)体系架构:以三级管理、三级档案、五大措施、一体化帮扶的“3351”为核心,以帮扶工作组织系统、困难职工档案系统、帮扶资金管理系统、困难帮扶措施系统等“四大系统”为依托的上下联动、及时快捷、分级帮扶、分类施助的长效帮扶体系。

(二)基本内容:

三级管理:健全集团工会、各子(分)公司工会、车间工会各司其职、上下贯通、分级负责、配套联动、全方位覆盖的三级帮扶网络。

三级档案:根据困难程度,制定符合实际的困难等级,将困难职工分为一级困难、二级困难和三级困难,健全三级档案,实施动态管理。

五大措施:根据困难职工遇到的困难情况,健全生活救助、医疗救助、教育资助、法律援助和综合帮扶等五大帮扶措施,实施分类施助。一体化帮扶:通过整合上下资源,规范资金使用,完善帮扶流程,最终将集团公司困难职工全部纳入帮扶体系,实现长效帮扶的一体化帮扶格局。

四大系统:帮扶工作组织系统、困难职工档案系统、帮扶资金管理系统、困难帮扶措施系统。

七、建立完善帮扶工作组织系统

根据集团公司实际,帮扶工作实施集团公司工会、各子(分)公司工会、车间工会三级管理,从而建立起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帮扶工作组织系统。各级工会组织要明确自身职能,健全组织机构,确保困难帮扶层层有人抓,困难职工的事级级有人管,使困难职工处处有人关心,时时感到温暖。

(一)集团工会职能:

1、把握帮扶工作的总体情况,制定帮扶工作总体规划;

2、做好全面协调和宏观服务指导,推动有关困难职工帮扶政策的贯彻落实,帮助基层解决帮扶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3、做好帮扶工作信息汇总、分析,及时向集团公司党政汇报,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4、做好全局性帮扶活动的组织落实,对反映上来的基层难以解决的职工实际困难实施帮扶。解决下级无力解决的各项服务诉求。

(二)各子(分)公司工会职能:

1、制定本单位帮扶工作计划、机制、流程,服务、指导、协调本单位车间工会帮扶工作开展;

2、直接面向本单位困难职工,倾听职工心声,具体承担各项帮扶工作;

3、做好困难职工分级管理,及时摸底排查困难职工状况,健全困难职工动态档案,并按时上报集团工会;

4、积极筹措帮扶资金,建立本级资金管理机制,设立本级困难职工帮扶基金;

5、落实集团公司党政、集团工会、本单位党政安排的各项帮扶活动和措施。

(三)车间工会职能:

1、做好困难职工帮扶诉求的审查、申报工作;

2、按照帮扶体系要求,做好力所能及的日常帮扶工作。

八、建立完善困难职工档案系统

根据困难职工实际状况,各单位要合理划分困难职工困难等级,实施三级档案动态管理,建立完善困难职工档案系统,切实提高帮扶工作针对性和帮扶效果。依据困难程度将困难职工分为三个等级:

(一)一级困难职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级困难职工: 低保标准线以下的困难职工;

家庭月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上浮30%以内的困难职工;

家庭月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上浮50%以内,因患重大疾病等原因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困难职工。

(二)二级困难职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级困难职工: 家庭月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上浮50%以内的困难职工;

因患重大疾病、意外灾害等原因遇到特殊困难,生活难以维持的困难职工。

(三)三级困难职工: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困难职工。

九、建立完善帮扶资金管理系统

各单位要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广泛筹集资金,完善帮扶资金的管理、使用、监督机制,建立帮扶资金管理系统,使有限的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

(一)帮扶资金种类:帮扶资金包括帮扶基金、行政单独拨款、职工互助性缴费、捐赠等四大类。

(二)帮扶资金筹集:

1、帮扶基金:各子(分)公司按照“行政拨一点、工会拿一点、职工捐一点”的方式,成立帮扶工作专项基金。其中:

行政部分:按照招待费的20﹪划拨; 工会部分:按照工会经费2%划拨;

捐助部分:根据需要,依据自愿的原则,在职工群众中募捐。不足部分由单位行政补齐。

2、行政单独拨款:依据有关规定,定期举行的全局性帮扶活动和固定帮扶举措中的资金支出,包括金秋助学活动、两节走访慰问和大病互助集团公司投入部分,由行政单独拨付。

3、职工互助性缴费:大病医疗互助、职工互助保障计划及其它互助性质的帮扶措施,参加职工按照相关规定缴纳互助金。

4、捐赠:除帮扶基金中职工捐助部分外,接受职工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爱心捐助。其中:

物资捐助:各类物品捐助,由各子(分)公司爱心超市接收、管理,作为爱心物资向困难职工发放;

资金捐助:集团公司设立帮扶捐款账户,接受各界捐款,用于特困帮扶。

十、建立完善困难帮扶措施系统

各级工会组织要积极采取多种手段,建立完善以生活救助、医疗救助、教育资助、法律援助和综合帮扶等五大措施为主要内容的困难帮扶措施系统,针对困难职工实际,适用不同的帮扶措施,实现分级帮扶,分类施助。

(一)帮扶措施适用:

1、生活救助。当困难职工日常生活难以维持时,给予以下帮扶:(1)

一、二级困难职工可给予日常救济,同时两节期间要进行节日慰问。(2)三级困难职工给予日常救济。

(详见附件3《皖北煤电集团公司困难职工日常救济实施办法》、附件4《皖北煤电集团公司困难职工节日慰问办法》)

2、医疗救助。当困难职工患大病就医遇到困难时,给予以下帮扶:(1)参加集团公司职工大病互助和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的一、二、三级困难职工,按照集团公司职工大病互助和互助保障计划有关规定给予救助(详见附件9《皖北煤电集团公司职工大病互助管理办法》、附件10《在职职工互助保障计划》);同时,对一、二级困难职工,各子(分)公司工会可根据其困难程度及医疗支出再给予标准不等的适当救助。

(2)未参加集团公司职工大病互助和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的一、二、三级困难职工,各子(分)公司工会根据其医疗支出给予适当救助。

3、教育资助。当困难职工子女上学遇到困难时,给予以下帮扶:(1)

一、二级困难职工子女参加当年高考,并被国家统招高等院校录取的,集团公司金秋助学活动给予一次性资助;未享受集团公司金秋助学资助的,各子(分)公司工会给予一次性资助(详见附件8《皖北煤电集团公司金秋助学活动实施办法》)。各子(分)公司工会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一级、二级困难职工子女,延伸帮扶周期和帮扶范围。

(2)三级困难职工子女参加当年的高考,并被国家统招高等学院录取的,各子(分)公司工会给予一次性资助。

4、法律援助。困难职工劳动争议案件,提供法律咨询。

5、综合帮扶。包括“爱心超市”、结对帮扶、临时性组织捐款等,作为前四类帮扶措施的补充手段,由各子(分)公司工会根据困难职工的实际情况,加以灵活运用。(详见附件5《集团公司爱心超市管理办法》、附件7《集团公司困难职工结对帮扶实施办法》)

(二)帮扶程序:各类帮扶履行申报建档—申请帮扶—情况审查—适用措施—资金审批—实施帮扶—效果跟踪—工作备案的程序。

十一、几点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集团公司工会成立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帮扶体系建设及帮扶工作开展。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活保障部,xxx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xx、xx、xxx。

各子(分)公司工会要成立相应组织,指导工作开展。

(二)努力完善工作机制。各单位要建立困难职工动态档案信息定期上报制度、帮扶工作联席会制度,确保信息畅通,联动运行;要建立帮扶公示制度,接受广大职工的监督;要加大对帮扶工作人员的培训,定期举行培训班,帮助他们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更好地为困难职工服务。

(三)切实加强档案管理。各单位要严格遵循“全面摸查、分级建档、动态管理”的档案管理原则,积极采取本人申请、基层申报和摸底排查等手段,对符合困难标准的职工做到全覆盖建档,并对照困难等级,分别建立一、二、三级档案,实施动态管理,及时调档、撤档,做到困难职工家庭成员、家庭收入、思想状况、就业情况、困难程度“五必清”。

(四)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各类帮扶资金要严格做到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办公设施、人员工资、福利、奖金和其他与帮扶工作无关的项目。决不允许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贪污、挪用、扣押、拖欠困难帮扶资金的现象发生,对采取隐瞒、欺诈、恶意串通等不法行为,骗取困难帮扶资金的单位或个人,要依法严厉追究责任。资金使用要严格遵守审批程序,定期公示使用情况,接受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财务、审计等有关部门审查,全体职工监督。

(五)关注职工思想动态。各单位在帮扶过程中,要关注职工思想,高度重视心理疏导和思想教育工作。一方面要健全职工思想动态排查和来访接待制度,对重点人群要适时进行家访,对来访人员要进行教育引导,耐心细致地宣传集团公司政策,用真心真情温暖困难职工,引导他们树立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决心;另一方面要针对个别困难职工存在的“等、靠、要”的思想,针对其家庭具体情况,帮助他们分析困难原因,寻找脱困路子,使其摆脱单纯依靠企业的思想,树立起积极的生活态度,避免激化矛盾。

(六)推动体系创新发展。各级工会组织要努力提高创新意识,积极推动新的帮扶手段的应用实施,使困难职工帮扶体系不断完善,始终适应集团公司的发展要求,满足职工群众的不同期望。

附:

1、集团公司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办法

2、集团公司帮扶基金管理办法

3、集团公司困难职工日常救济实施办法

4、集团公司困难职工节日慰问实施办法

5、集团公司爱心超市管理办法

6、集团公司帮扶捐款帐户管理办法

7、集团公司困难职工结对帮扶实施办法

8、集团公司“金秋助学”活动实施办法

9、集团公司职工大病互助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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