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福尔摩斯探案有感

2024-07-20

读福尔摩斯探案有感(10篇)

1.读福尔摩斯探案有感 篇一

我最近读了一本名叫《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的书,里面对人物的语言,动作和神态的描写很详细,我想说说我对他们描写的看法。

・ 在这本书里层讲了福尔摩斯对音乐的认识和对其他许多知识还有认识很少,但对探案和解剖学懂得很多,这本书里还对行动和神态描写得很细,比如福尔摩斯皱眉它都会写上去,别人穿什么也会写上去,心里会想什么,脸上有什么表情也会写上去,比如福尔摩斯心里暗暗窃喜,因为杀人凶手已经进入里他的圈套,一点一点的自己承认自己就是那个杀人凶手。这样写既表现了他心里想什么,也从侧面描写了他很聪敏。

・ 《福尔摩斯全集》这本书可以帮助我们提高写作能力,也能让我们学会有极高的观察力。

2.读《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有感 篇二

柯南·道尔是英国侦探小说之父,他所塑造的侦探人物歇洛克·福尔摩斯深入人心。并由于他的第一部侦探小说《血字的研究》一举成名,接连写出了一系列脍炙人口的侦探小说。使我印象尤为深刻的是《血字的研究》、《四签名》、《五个橘核》、《波西米亚丑闻》及《银色马》。

华生写下《血字的研究》本是想取悦福尔摩斯,却被他批了个一无是处,原话是这样的“侦查是或者说应当是一种精密科学,应当用同样冷静的、不掺杂主观感情的方法来看待它。你想给它加点儿浪漫色彩,却不知道结果就像是在欧几里得几何命题里搅进了恋人私奔的爱情故事一样。”这充分体现了福尔摩斯对记录侦查的方式的苛刻程度。他的语言有时也是挺幽默的不是?他认为华生更应该记录的是他如何大胆的分析和推断,从事实的结果找出原因,从而破案的过程,而不是一些浪漫冒险的元素。

福尔摩斯不追求那些与他研究无关的知识,那么他的一切知识一定都是对他有用的东西。他对文学、哲学以及天文学知识一无所知;他的政治学知识很浅薄;但对莨蓿制剂和鸦片非常了解,对毒剂具有一般知识,能一眼分辨出不同的土质,化学知识精深,解剖学知识精确但不系统,惊险文学十分广博,他熟悉近一个世纪发生的几乎所有恐怖事件;他的小提琴拉得好,善用棍棒,精于刀剑拳术,具有丰富实用的英国法律知识。

福尔摩斯称自己为“咨询侦探”,为官方侦探和私人侦探及由他们指点而来的人指点迷津。福尔摩斯是一个对自己的办案能力过于自信的侦探,他的才华与能力确实是无人可及的。埃瑟尔尼·琼斯也是出色的侦探,但一与福尔摩斯作对比,那就是不值一提的了,这一点我感到很遗憾。

他写了一些文章,例如《生活宝典》——根据一个人的衣物的细节、表情等可以明白无误地显露出他的职业;《论各种烟灰的区别》——在里面,他列举了140种不同形状的雪茄、纸烟、烟斗丝,还配有彩色插图来说明各种烟灰的不;还有一篇是关于脚印跟踪的专论,有对于使用熟石膏保存脚印的一些介绍;另外有一篇关于一个人的职业队手的形状的影响,配有不同职业工人的的手型版画„„

他不仅会理论,还会把它们应用在实际当中,从而破解谜团,这就使

一个个看似难以破解的案件变得简单无比,当然,得出推论还要加上福尔摩斯的头脑。

福尔摩斯办案时的一举一动都有它的意义,他可以通过一个人的脚印与步长推算出他的身高,可以通过脚印分辨出鞋子的种类,他把他所分析出的细节连贯成准确无误的推断并得出正确结论,这就使雷格垂德等人的嘲笑、自以为是与愚昧显得异常滑稽。

我们的大侦探也不总是正确的,他也有失手的时候。像在《波西米亚丑闻》中,他扮作一个新教牧师,在华生的配合下,在艾琳夫人门前上演一出好戏,企图获取她与波西米亚的世袭国王的合照的位置。他们的“演出”成功了,但事后这位艾琳·艾德勒夫人分析出这位新教牧师就是福尔摩斯,于是第二日清晨就与丈夫离开了。福尔摩斯的完美计划就是这样被一个女人的聪明才智所挫败的。此后,他很少想以前一样对女人的聪明才智不屑一顾并常常嘲笑她们了,每当提起艾琳·艾德勒时,他总用“那位女士”这一尊称。

福尔摩斯认为“工作本身的乐趣就是我最好的奖赏,他帮助我特殊的精力得到了释放。”在他不工作时,看起来很抑郁,需要使用可卡因,令人惋惜。

3.读《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有感 篇三

福尔摩斯是一名侦探,平常他都在贝克街221号的B室里抽着雪茄烟,等待委托人来。一旦接到案子,他就会立刻变成一条追逐猎物的猎犬,锁定目标,把整个案子抽丝剥茧,层层过滤,直到真相大白。他有着高超的侦探才能,擅长心理学和逻辑学。他勤于观察和思考,擅长分析人物的特点,从蛛丝马迹中找到破案的线索。他的朋友华生虽然有些“反应迟钝”,但正因为如此,才更加突出福尔摩斯的足智多谋。并且,福尔摩斯的剑术、拳术和小提琴的演奏水平也相当的高超。

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使我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令我肃然起敬。每接一个案子,他都会竭尽全力的要揭开谜底,其间不仅有案子本身的离奇,更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被邪恶蒙蔽双眼的他们甚至想要结束福尔摩斯的生命......当我们欣赏福尔摩斯的精神之余,更要牢记坚持不懈是成功的保证,只有坚持不懈才能走进成功的殿堂。

我也暗暗下定决心要当一个坚持不懈为社会伸张正义之人,使世界少一份罪恶,多一份友善......

不仅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令我佩服,小说的创作手法也令我佩服不已。刺激、惊险,充满悬念的情节使我欲罢不能,结构严密,丝丝入扣,起伏跌宕,引人入胜。它不断从各个方面提出问题,吸引我随着福尔摩斯的脚步逐渐走向事情的真相,那种云雾散尽,目标骤然清晰的喜悦让我爱不释手。因为吸引读者是很重要的,所以,以后我在写作的过程中一定要多多学习呀!

4.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篇四

我的妈妈是一名人民警察,我的家也在公安派出所,因此,从小我就生活在警察堆里。在妈妈办公室,我经常会看到各种堆积如山的陈年积案,我总在想,现实生活中是否有一个神探来替妈妈解决这一难题。在得知有《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后,我急切想看看神通的福尔摩斯是如何破案的,如果我能像他一样,我就可以在妈妈面前露一手,借以摆脱妈妈眼中“小屁孩”的印象。

可命运似乎在捉弄我,这么多年来我未能如愿以偿。直到我参加了“春苗书屋”举办的“兴隆杯”作文大赛,我居然免费的得到了这本书。我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迅速打开看了起来。也许是书太深奥了,看了不到一半,我几乎看不下去了了。妈妈知道后,笑笑说,还是我跟你一起看吧,小屁孩!于是,妈妈每天忙完家务后,便会陪我一起看《福尔摩斯探案集》。我们两个潜下心来,边看边讨论,渐渐地,我投入到书中去了。书中故事情节起伏跌宕,丝丝入扣,引人入胜。福尔摩斯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力极强,而且剑术、拳术和小提琴演奏水平也很不错。他知识渊博,特别是化学、解剖学、惊险文学和法律非常精通,这为他破案打下了基础。更难人可贵的是他还非常谦虚。在“波西米亚丑闻”中,女主人翁缜密的思维和机敏的应变能力大大超出了福尔摩斯。对此,福尔摩斯不但不嫉妒,而且甘拜下风,这一点我十分佩服他。

想想自己,我深表惭愧。在学习上,马马虎虎,当遇到难题时,第一想法就是逃避,要么问妈妈,要么就等着老师讲,从不会自己动脑筋。在老师讲的时候,我也只是把老师讲的抄下来,即使听不懂,我也不会去管,过了就算了,刨根问底似乎与我无关。于是,很多知识我是一知半解。而福尔摩斯学习上就与我迥然不同:面对老师布置的同一作文题目,他的写作风格新颖,常常被老师表扬。即使是在玩游戏的过程中,他也常常别出心裁,创造出一些新手段,是游戏中VIP!

读完这本书后,我对福尔摩斯佩服极了。他用睿智的大脑成功侦破一起又一起悬案。他向来不做无用功,不会只在犯罪现场找指纹,看鞋印,他会把失窃的东西原来所在之处看一看,推算出这是何时失窃的;他还会通过看犯罪现场来推算出犯罪手段,从而寻找出线索和证据。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使我明白了,我们身边有坏人但并不像我们想得那样可怕,只要我们向福尔摩斯那样,运用自己的智慧、勇敢地和坏人作斗争,正义最终将战胜邪恶。我要学习福尔摩斯刻苦学习、刻苦钻研的精神,在生活中认真观察,不断开阔视野,从小细节中去发现大问题,让自己成为一名睿智的人。

5.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篇五

书中的福尔摩斯是一个思想奇怪的家伙,在一家医院化验室工作。痴迷于一些科学研究,有人说他冷血到无情的地步,因为看见他用棍子抽打尸体。但他是一个十分正派的人。有许许多多的稀奇古怪的知识,连他的教授都感到惊讶。他的室友名叫华生,是一名医生。福尔摩斯告诉华生,说他是一名私家咨询侦探,也可以说是侦探们的最高裁决机关。

就像爱迪生所说: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福尔摩斯的成就靠的就是他日积月累下来的知识、善于发现的双眼和一个善于思考的大脑。他总能发现一些常人难以发现的蛛丝马迹,但这远远不够。这些线索只要不是瞎子、傻子都能看见的,可为什么那些伦敦警察却不以为然呢?因为他们不会思考。然而,福尔摩斯却会对任何线索加以分析,利用平时积累的知识,再加上反复的推敲,即使再小的线索里也会有价值。这就是福尔摩斯的过人之处。

我最喜欢的故事是“米尔沃顿”。为了避免一个贵族妇女的身败名裂,福尔摩斯冒着查出、被捕以及不可挽回的失败与屈辱甚至受到可恶的米尔沃顿的摆布的危险,做了一次非法入室行窃。他觉得:“既然在道义上是正当的,那么我要考虑的只有个人风险的问题。如果一个女士迫切需要帮助,一个绅士不应过多考虑个人安危。”这样的豪侠精神,即使在现在这个和平安逸的时代也是不多见的。当我读到福尔摩斯把一捆捆用于勒索的信“倾倒在壁炉里,直到保险柜空了才停止”的时候,我由衷的为福尔摩斯的勇气而佩服。而看到他在自己就要被人发现的一刹那,还没有忘记把那封“带着血迹的信”――可以用来指控杀害恶魔米尔沃顿的那位贵族妇女的唯一证物投入熊熊火焰之中时,我想每一个有正义感的读者,都会为之高声喝彩!

6.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篇六

想想自我,我不禁黯然神伤,此刻我的事业是学习,我不需为了学习对付任何人,更不需为了学习而牺牲,但我:遇到不会的题目,第一想法就是逃避,就等着老师讲。总是这样逃避,胆怯。老师讲的时候,我只是把老师讲的抄下来,即使听不懂,我也不会必须要听懂,过了就算了。善于刨根问底与我是毫无任何瓜葛。于是,总是有好多老师讲的题目不会做。这样浑浑噩噩的学习态度,自从我看了这本书之后,就离我远去了,因为福尔摩斯的敬业、认真,令我感慨良多,我不能一向沉沦、不肖。

是强烈的职业道德和探索精神使得福尔摩斯不惧生死,他热衷于他的事业,他爱他的事业,他那颗无私的心,敬业的心,湮没了他的恐惧,使他能为了人类社会的安定,为了正义而战,自我却……我要向他致敬,我也要认真地对待我的“事业”——学习。我也感慨柯南·道尔的创作功力,使后人永远的记住了他的名字,他的小说。福尔摩道尔更是为侦探小说开辟了新的天地。

《福尔摩斯》读后感

假期间,我读了英国着名作家柯南道尔所着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精彩的情节让我爱不释手,这本书也让我懂得了许多。

福尔摩斯本来是一个在研究室里热衷于化学实验的研究员。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侦破了桩离奇的案件,从此号称名侦探。他有着智慧超人的脑子,能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但是骄傲就会使人落后。福尔摩斯骄傲时也会出错,在窗口的黄色脸孔那一案时,他下定论下早了,所以失败了。

很多事情只要很细心就会干成,哪怕你从没有做过。所以千万不能粗心,也不能骄傲。若想真的骄傲,还是有难度的,因为要把握好尺度,量好自我的实力,但了解自我的实力总是很少数人才做得到,而且那不必须准确,因为人类有潜力的存在。做人要持续谦虚,不能自做聪明,不要以为自我比别人多一点智慧。谦虚的目的,并不是使我们觉得自我的渺小,而是为了更好地了解自我。在我们身边,成功的人都是谦虚的人,他们能给自我一个准确的定位。

这本书写了“咨询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这本书写得真不错,场景惊险,情节跌宕,扣人心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福尔摩斯有点“怪”,他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但研究的东西十分杂乱。而且每一天都要服用三次可卡因(服用可卡因后,使人感到一时的快感,但损失自我过人的精力)。他也很离奇,从不轻易说出自我的心里话,但高兴时,却滔滔不绝。他遇到危险时很沉着,临危不惧,遇到任何困难,看上去却若无其事,根本不是装出来的。

7.读福尔摩斯有感 篇七

(贾旭)

我读了《福尔摩斯》这本书,我最喜欢这本书中的“血字的研究”里的第一章《褐洛克·福尔摩斯》这一章,因为这章主要写了华生刚认识福尔摩斯,非常好玩,华生一开始以为福尔摩斯是一个怪人。

主要写了:一八七八年华生在伦敦大学获得医学博士学位以后,就到内特黎去进修军医的必修课程。华生在那里读完了他的课程以后,立刻就被派往诺桑伯兰第五明火枪团充当军医助理。这个团当时驻扎在印度。在华生还没有赶到部队以前,第二次阿富汗战役就爆发了。华生在孟买上岸的时候,听说我所属的那个部队已经穿过山隘,向前挺进,深入敌境了。虽然如此,他还是跟着一群和我一样掉队的军官赶上前去,平安地到达了坎达哈。他在那里找到了我的团,马上担负起我的新职务。

这次战役给许多人带来了升迁和荣誉,但是带给华生的却只是不幸和灾难。他在被转

调到巴克州旅以后,就和这个旅一起参加了迈旺德那场决死的激战。在这次战役中,他的肩部中了一粒捷则尔枪弹,打碎了肩骨,擦伤了锁骨下面的动脉。若不是他那忠勇的勤务兵摩瑞把华生抓起来扔到一起驮马的背上,安全地把他带回英国阵地来,他就要落到那些残忍的嘎吉人的手中了。

华生回到英国养伤,回到英国就大吃大喝,快把钱用光了。他找到了福尔摩斯和他共房,福尔摩斯同意了。

8.读《福尔摩斯》有感 篇八

这本书是英国的作家柯南道尔写的,他是英国著名的小说家。柯南道尔简直是一架用于推理和观察的最完美无瑕的机器。他知识渊博,有着很高的推断能力以及判断能力。他熟悉社会阶层和职业特征,他只需要轻轻瞄上一眼,就能推断出陌生人的身份、职业……他仅凭书桌上的残留墨迹或者皮鞋上的几处泥点,就能判断出罪犯的一举一动。因此柯南道尔写的书风靡全世界,是历史上最受读者推崇,绝对不能错过的侦探小说。

《福尔摩斯探索集》分两篇故事,一篇名叫《血色研究》,另一篇名叫《四签字》,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名叫《血字研究》,故事的大意是这样的:劳瑞斯花园发生了一起故意杀人案,受害人名叫伊瑙克锥伯,经调查是被毒杀的。在他被杀的那座空房子里,发现有一个结婚戒指,附近的墙上写着血字“RACHE”。当时侯波去房子里寻找戒指,不料却碰上了警方,他假装成一个醉鬼,因此逃脱了。后来侯波利用一个老妇人去取戒指,福尔摩斯进行跟踪调查,找到了许多线索。最后福尔摩斯在一家旅馆中发生的凶杀案确认了自己的想法,并找到了证据,最后和警方一起抓住了了凶犯――侯波。

这个故事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福尔摩斯的勇气。他不怕困难,敢于斗争,能根据情况判断出当下形势,更能对事情做出大胆的猜测。读完这篇故事后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只有尖锐的目光才能看透虚假的真相。只有大胆猜测才能破千奇百怪的案子。在平时我们要像福尔摩斯一样会思考,不能因别人的猜测而感到困惑,要学会推理。这样,我们才能解决平时发生的一些小事,才能不被别人胡乱猜测而误导!

9.读《福尔摩斯》有感 篇九

说起这本书的来历,还有一段有趣的故事。我们班主任的网友,给我们学校捐赠了好多好多的书。吴老师就在教室后面的办公室,办了一个《小学生导刊》的“发现教室”图书角。我成了小小图书管理员。因此,近月楼台先得月,我便能够看到许多的课外书籍。

当我打开这本书时,看了目录,有许多题目如“古怪的福尔摩斯先生”、“花园街的惨案”、“案发当晚”等等。就深深地吸引我往下看。

有一次,主人公福尔摩斯和华生先生收到一位新爵寄来的一封信。内容是圣西蒙勋爵希望下午四点能与福尔摩斯见面。看完信后福尔摩斯说:“寄信人圣西蒙勋爵是巴尔莫拉尔爵的儿子。”福尔摩斯最后决定与他相见。

四点到了,福尔摩斯迎进了圣西蒙勋爵,这位勋爵背有点驼,膝有点曲,当他脱去帽子,头顶露出稀稀拉拉的头发。他穿得十分讲究,右手不时晃动着系金丝眼镜的链子。

“这件事真叫我心烦。先生,您应该是第一个给如此高贵的人破案”。经过几个小时的谈论,华生送走了圣西蒙勋爵,福尔摩斯和华生先生又讨论起“新娘失踪案”来。这时,警官雷斯垂德先生来了。“出了什么事?”福尔摩斯问雷斯垂德先生,“有没有找到圣西蒙勋爵夫人?”“必须把事件查到底。”福尔摩斯说。之后,警方全身投入到“新娘失踪案”,经过警方的查找,福尔摩斯把线索、资料全看了一遍,突然,他发现了一个重要线索,正在这时他明白了凶手是谁。

他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华生,经过警方的追捕,犯罪嫌疑人终于被抓住了。

10.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篇十

这本书的主人公福尔摩斯――住在英国伦敦贝克街的著名侦探,是一位富有正义感的侦探。他和他忠实的医生朋友华生一起经历了无数千奇百怪的案子,他的豪华别墅不知道被多少人访问过。为了有一个恬静的环境进行侦探案件的工作,他甚至放弃了结婚生子。

在《巴斯克维尔的猎犬》这个故事中,巴斯克维尔家庭非常富有,但前两位继承人已被一只巨大猎犬谋杀,第三位继承人亨利爵士正急着赶回家。福尔摩斯便与华生一同前往巴斯克维尔村,协助破案。在那里,他认识了斯太普顿兄妹,但他很怀疑他们,兄妹两人外貌截然不同,却与一所倒闭的学校的校长与夫人长相一模一样,斯太普顿哥哥又很觊觎巴斯克维尔的财富。于是,福尔摩斯让亨利冒一次险,引出大猎狗,并开枪杀了它。后来,又发现斯太普顿是猎狗的主人,想偷巴斯克维尔的财富,让斯太普顿不小心落入沼泽死亡。最后,他妹妹告诉大家其实他们就是那家学校的校长夫妇,而她丈夫又一直软禁她,并不让她说出真相。事情就这样平安地告一段落。

这个故事中,我看出了福尔摩斯拥有敏捷的观察力,发现了斯太普顿兄妹外貌特征的怪异之处;福尔摩斯身手又很灵敏,在猎狗快杀了亨利时救了他一命;福尔摩斯更是勇敢的,与巨型猎犬格斗,拯救了亨利;而从福尔摩斯每次有条理、正确以和迅速敏捷的判断中,看出他是聪明的……

我喜欢这类侦探集,更喜欢主人公福尔摩斯。长大后,我也要做一个和福尔摩斯一样的侦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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