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换届选举情况说明

2024-11-28

村委换届选举情况说明(共10篇)

1.村委换届选举情况说明 篇一

民政局村委会换届选举投票阶段情况

按照全县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部署,在2月15日至3月20日提名候选人的基础上,各镇分别于3月22日至26日组织进行选举投票,现将选举投票阶段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xx镇26个村于22日投票选举,淳溪镇26个村、固城镇17个村于23日投票选举,砖墙镇14个村、漆桥镇

7个村、桠溪镇22个村于25日选举,东坝镇12个村、古柏镇14个村(不含江张村)于26日投票选举。已投票选举的138个村中,137个村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村委会,1个村当选人数不足3人须另行选举。在整个投票选举过程中,各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在当前农忙、抗旱任务重的情况下,积极加大力度、细化落实责任,重点抓住选举前合并村、情况较为复杂的村,集中主要力量包村驻点,全程跟踪监督指导,严格落实法定程序,确保了投票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截止目前,尽管接到部分群众的一些情况反映,但经调查核实,没有发现明显的违反法定程序操作现象。

二、存在的问题:有5个村的投票选举结果存在一些问题,分别是:①xx镇胜利村(选举前由原肖王村、董牌村合并)两名主任候选人得票均不过半、没有当选,两人分别是原董牌村主任和肖王村会计,副主任、委员当选人数已超过三名,可以组成村委会,暂由得票多的副主任主持开展工作,暂缺的主任应结合实际情况依法适时另行选举产生。②淳溪镇渭凤村两名主任候选人得票均不过半、没有当选,两人分别是上届村主任和私营业主,副主任、委员当选人数已超过三名,可以组成村委会,暂由得票多的副主任主持开展工作,暂缺的主任应结合实际情况依法适时另行选举产生。③淳溪镇河城村(选举前由原河城村、城东村合并)两名主任候选人得票均不过半、没有当选,两人分别是原河城村主任和城东村会计,仅1名副主任、1名委员当选,不能组成村委会,必须在两个月内另行选举。④固城镇振兴村两名主任候选人得票均不过半、没有当选,两人分别是上届村主任和普通村民,副主任、委员当选人数已超过三名,可以组成村委会,暂由得票多的副主任主持开展工作,暂缺的主任应结合实际情况依法适时另行选举产生。⑤古柏镇江张村已按计划进行了候选人提名工作,鉴于目前该村因其他因素导致选举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经请示市局,可由古柏镇党委、政府根据村实际情况作出适当推迟投票选举工作的决定。此外,固城镇花联村田家自然村村民对村干部配备不满意,24日集体上访。

三、关于固城镇花联村田家自然村村民集体上访问题的调查情况:24日中午花联村田家自然村数十名村民到政府集中上访,事发后,由政府办牵头,组织部、民政局、县人大办、纪委、司法局、固城镇领导及时赶到现场并在信访局与部分代表进行对话疏导,于当日17时许劝散上访村民。上访人员主要反映村“两委”干部配备不合理,要求村党支部书记与村委会主任由两个自然村(田家村、盛前村)各占1名。目前村党支部书记为盛前村人,此次选举主任候选人提名结果为两自然村各占1名。23日选举时,田家村选民以选民数少于盛前村(分别为499人、719人)、本村候选人当选无望为由,没有参加投票选举,村仍实施了选举投票程序,并公布了选举结果,部分田家村村民对此不满并于24日下午集体到县政府上访。劝散上访村民后,孔县长、黄县长召集相关部门进行了研究,决定由政府办牵头,人大办、纪委、组织部、司法局、民政局组成工作组到村进行调查。

25日上午,工作组到花联村后,重点围绕选举程序的合法性和村民的意愿两问题,认真开展了调查和引导教育工作,经与两个自然村20多位村民分别座谈、查阅选举资料,认为:选举没有违反法定程序。花联村由盛前、田家两个自然村组成,此次选举过程中,共登记选民1218名,其中盛前自然村719名、田家自然村499名,确定选举产生主任1名、副主任2名、委员2名。5月16日,在镇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村换届选举工作委员会组织进行了候选人提名,共发出选票750张、收回749张、有效票657张,按照得票多少确定了候选人,主任候选人2名:何七头(337票、盛前村人、原村副主任)、田利民(177票、田家村人、原村主任);副主任候选人3名:张小华(241票、盛前村人),田大春(220票、田家村人),张春华(59票、盛前村人);委员候选人3名:张浩(99票、盛前村人),田保头(78票、田家村人),孔启凤(67票),于5月20日出榜公示,同时公告于5月23日投票选举。5月23日,该村组织进行了投票选举,设主会场1个和3个投票站(盛前村2个、田家村1个)。投票选举过程中,田家村部分选民聚集在投票站不愿投票,镇、村工作人员得知情况后到场做了大量的宣传和劝导工作,但没有得到选民响应,至19时(投票截止时间)后,工作人员按规定携票箱到主会场集中,开箱计票前,田家村有三户在主会场投票7张(其中工作人员1户、候选人田

大春、田保头2户),经按程序计票,并当场宣布了选举结果:选举共发出选票685张、收回675张、有效票663张。主任何七头646票(田利民17票),副主任张小华632票、田大春550票,委员张浩638票、田保头588票,其中1名副主任和1名委员为田家村人。整个选举过程符合法定要求。经调查分析,田家村村民集体上访的主要原因:一是两自然

村由于历史原因积怨较深、长期不和,尤其是田家村村民对村干部配备较为敏感,1995年合并至今,一直维持着盛前村人任党支部书记、田家村人任村委会主任;二是在座谈中还了解到,目前田家村没有群众威信较高、能够得到普遍认同的人选,包括上届主任、本届主任候选人田利民,这也是田家村选民不愿意参加投票选举的一个因素;三是对村在为民办实事和公益事业投入上反映比较强烈,认为两村之间不平衡、明显偏向盛前村,片面认为如田家村没有人担任村主要干部,今后会更加吃亏,导致了24日的集体上访事件。

座谈过程中,经工作组宣传教育和引导,座谈对象表示同意做好村民工作,不再发生集体上访现象,并期望工作组向镇镇党委、政府反映他们的愿望,尽快给予答复解决,以稳定村民情绪。针对上述情况,工作组已将调查情况向固城镇作了反馈,要求结合实际做好相关后续工作。

下一步,将继续按照选举工作实施方案,一是继续重视做好选举信访工作,认真查实、纠正选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稳定;二是督导相关镇村完善解决好投票选举中存在的问题,全面完成选举工作任务;三是按计划落实建章立制阶段各项工作,确保村委会工作的连续性,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和村委会规范化建设。

2.村委换届选举情况说明 篇二

同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社区居委会选举则相对容易。在此,我们试着从比较分析的角度,结合上届换届选举的工作实践,对村委会选举和社区居委会选举的异同进行分析,以更好地把握换届选举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达到研究问题、推动工作的目的。

一、我市上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和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的基本情况

村委会换届选举,是村民自治的基础,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在农村最广泛的实践形式,我市依法在农村实行了村委会换届选举制度,迄今为止,全市已进行了五届村委会换届选举,从历届选举的情况看,我市的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现了“三个一”:即一届比一届彻底(不留死角),一届比一届规范,一届比一届群众满意度高。在2005年进行的第五届村委会换届选举中,我市仅仅用了3个多月的时间率先在全省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任务,全市1827个村的选举成功率达到100%,换届选举工作做到了一个不剩、不留死角,全市共选举产生村委会成员6466人,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的村有697个,占38.1%,村委会成员年龄明显下降,文化层次明显提高,结构趋于合理。沁阳市还被省委、省政府确定为全省唯一的试点县,为全省的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创造了经验。

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是城市居民自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市四城区先后于2001年和2002年选举产生了我市第一届社区居民委员会,并于2006年3月至4月进行了第二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这次换届选举是我市创新社区管理体制后第一次在全市范围内统一进行的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解放、山阳、中站、马村四个城区的85个社区居委会全部纳入换届范围。这次换届选举呈现了四个突出特点:一是建立了换届选举工作领导责任制,明确四城区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以确保按期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任务;二是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同步进行,先进行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再进行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提倡交叉任职,换届后,有43个社区实现了“一肩挑”,占四城区社区总数的50.6%,交叉任职人数也达到了125人;三是社区民警积极参加社区居委会竞选,以加强社区治安管理,确保一方平安。换届后,民警当选社区居委会副主任的社区有48个,占56.5%;四是换届选举工作进展迅速,运行平稳,仅仅用了48天时间,全市85个社区就全部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社区居委会领导班子,共选举产生社区居委会成员528人,平均年龄为37.9岁。换届选举工作实现了“三满意”,即各级领导满意、当选人个人满意、社区居民满意。

总体来看,我市第五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和第二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做到了组织有力、进展迅速、程序规范、效果良好,在全省率先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任务。但是在换届选举中,我们也遇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既有坦途、也有曲折,既创造了可供分享的经验、也有应当汲取的教训,二者相比,村委会换届选举历时更长、难度更大、竞争更为激烈,我们投入的人力物力也更多,从以下三组数字中可以略见一斑:一是在村委会换届选举期间,全市各级共派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1952个,工作人员达到6200余人;二是在全市最后一个换届的村,温县赵堡镇北平皋村换届选举时,县领导亲自坐镇指挥,同时从各乡镇抽调主管换届工作的副书记、组织委员、民政所长等200余人,分成27个工作组,驻村帮助做好工作,县公安局抽调专人组成应急小分队,负责维护村中秩序;三是在村委会换届选举期间,市换届办共接待上访案件151件,涉及36个乡镇96个村。信访工作存在有“两多两大”现象,两多就是上访人数多、缠访次数多,群众上访少则一两个人,多则几十个人,有的村甚至十几次上访;两大就是范围大、影响大,有的群众不仅到市里上访,还到省里上访,甚至到北京上访。而社区居委会换届则相对比较顺利,运行比较平稳,整个换届期间,全市未发生一起越级或集体上访事件。

二、村委会换届选举和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的比较分析

从以上可以看出,村委会换届选举和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表现出较大的差异性,村委会换届选举更为困难,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相对容易。下面,我们根据所掌握的情况,用比较的方法对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进行分析。

(一)相同之处

3.村委换届选举办法 篇三

镇 村第九届村民委员会

换届选举办法

(2014年7月 日经 村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

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关于全县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泾办发„2014‟XX号)和 乡(镇)党委关于印发《 镇村党组织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发【2011】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村实际情况,现就我村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提出如下选举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相关法规为依据,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选举。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领导班子,不断提高村级组织推动农业发展、服务农民群众、促进农村和谐的能力,为增强基层民主活力,加快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基本要求:

㈠、选举的基本原则:根据《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安徽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本届村委会选举的基本原则采取:普遍、平等、直接、差额、竞争、秘密投票等原则进行。

㈡、村委会干部职数:本届村委会换届选举设村委会主任:1 人;委员 2 人。

㈢、选举方式: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选举必须采取直接、差额、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

㈣、投票方法:投票方法为中心投票会场和流动票箱投票二种方法。

三、选举日及选举地点:

本届选举日定于2014年 月 日上午00:00-下午00:00进行投票。

中心投票会场地点:

四、宣传发动和选举准备:

㈠、宣传:利用会议、宣传标语、信息、宣传单等形式宣传换届选举的原则、要求、投票地点、时间等。

改选村民代表:改选村民代表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村民按每五户至十五户推选一人,或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村民代表总人数不得少于三十人,其中妇女代表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村民代表由推选的户或村民小组撤换、补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代表。村民代表改选后,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向村民公告

㈡、选民登记:

选民登记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做到不错登、不重登、不漏登。选民登记可在上一届选民登记的基础上进行核对、增减,并登记造册。

⒈选民资格审查: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即具有选民资格:

⑴、年龄条件。必须年满18周岁。计算年龄的时间以选举日为准;确认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未办理身份证的以户籍登记为准。

⑵、政治条件。以下两种人不予登记: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因刑事犯罪案件正在收审的。

⑶、属地条件。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农村需要的各类人才,自愿到农村工作、生活,竞选村民委员会成员的,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查后提请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可以予以登记,并告之其户籍所在地的基层组织。

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居)民委员会的选举。

⑷、身体条件。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

⒉选民登记时间

本届选民登记于8月8日进行,选举日定于9月10日,选民登记时间为8月8日至8月15日,公布日期为8月25日。

选民如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异议的,应当自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

⒊选民登记员分工和划片:

每组选举委员会需派村民代表监督,村民组长参加,重点要确认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委托投票的村民、不参加选举登记的村民

手续合法,并登记造册。

选民登记员 某某某 负责 村民组 选民登记员 某某某 负责 村民组 选民登记员 某某某 负责 村民组 选民登记员 某某某 负责 村民组 选民登记员 某某某 负责 村民组

对长期在外无法取得联系的,不计算在本届选民数内。⒋颁发选民证:

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20日前张榜公布,根据根据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填写选民证,由村民小组组长负责,以村民小组为单位颁证。投票选举时,选民须凭选民证领取选票。

㈢、提名候选人:

⒈任职条件:

1.政治觉悟高,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办事公道,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村民服务。

3.工作认真负责,有办事能力和开拓进取精神,能独立完成任务。4.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管理能力,善于做群众工作。村“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要有较强的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

5.身体健康,村主要负责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8周岁,其中新进人员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村“两委”班子成员应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中新任村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列为村“两委”成员候选人:

1.两年内有涉黑、涉恶、黄赌毒违法行为受到公安机关处罚的或因其他违法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正被立案侦查尚未结案,虽没有查清全部事实,但就已查清的问题看,已不宜为候选人的;被判处刑罚执行完毕未满3年的。

2.受党内警告处分或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未满1年的;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未满2年的;受留党察看处分恢复党员权利未满2年;开除党籍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满3年的。

4.搞宗族派性、拉帮结派、闹不团结造成不良影响的;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参加邪教非法组织的。

5.阻挠工程和项目建设,聚众闹事的;违反《信访条例》等相关规定,煽动、组织、参与群体性异常访的。

6.不遵守社会公德、村规民约,道德品质差,生活作风不检点,社会影响恶劣的。

7.上届村“两委”班子成员在任期间未经乡镇党委、政府批准擅

自在外经商、务工半年以上的;当选后不能以主要精力从事村级日常工作的;考核评议中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的;体弱多病或丧失行为能力,无法正常开展工作的。

⒉提名方式:提名候选人按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三种职务分别等额提名。提名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提名票中,应当有妇女名额。提名候选人的方式主要有两种:

⑴,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集过半数的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在规定的候选人人数内填写提名票。当场唱票、计票,并公布提名结果。

⑵,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提名。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委派村民代表参与监督各村民小组村民召集过半数的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在规定的候选人人数内填写提名票,然后将提名表集中在村民代表会议上当场唱票、计票,并公布提名结果。

以上两种提名方式在一个村不得同时使用。提名村民委员会候选人不得委托他人投票。

⒊计票方法:提名不同候选人时,应在同一选票上分别提出,但不得在同一选票上重复提名同一候选人;同一选民(在同一张选票上)提名的候选人数不得多于应选人数,否则该选票无效;计票时,一人同时被提名为两种以上职务的候选人,若其高职务得票不能确定为候选人,应当把高职务得票加到低职务得票中,反之不行; 同一职务,被提名的候选人得票相等,并且超过规定的应提名候选人名额时,应对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得票多的为候选人;提名村委会成员候选人,不得委托他人投票。

⒋资格审查:候选人产生后,村民选举委员会对获得提名票多的前几名进行资格审查,提出符合候选人条件的人员名单,然后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就候选人资格审查情况作说明,按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候选人。

⒌公布候选人: 年 月 日公布候选人名单(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前10日按得票多少顺序公布候选人名单)。其中,如有不愿意作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的,应当在选举日7日前提出书面申请。缺额的候选人应从原来的候选人中按得票多少顺序递补,并张榜公布。

五、投票选举阶段

㈠、(选举日前3天)公布投票选举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㈡、选票设计和印制选票

根据《安徽省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规程》第五章 第一节 第四条 目前村委会换届选举的选票采用三种选票样式,具体根据我村实际情况决定。印制选票由镇统一印制选票并封存。选票印制数量可略高于选民数。在选举日前1天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盖章(可用村党支部或村民委员会印章代替)。加盖印章后的选票要当场密封,严加保管。在选举现场由监票人当众拆封。

㈢、委托投票办理 ⑴、办理委托投票手续 委托投票的形式:可以是书面形式的申请,也可以是电子邮件、信息、电话、传真等形式的申请,具体的实施形式和办法由选举委员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确认。

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以书面和电子邮件、信息、电话、传真等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公布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名单。为避免委托投票发生问题,做到以下几点:

⑵、委托人必须在选举日前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凭选民证(收回)领取委托投票证。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做好登记。

⑶、投票选举时,受委托人必须亲自到现场凭委托投票证领取选票。防止选民重复领取选票。

⑷、近亲属的范围: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亲属。

⑸、如果确实没有近亲属的,委托人可以委托自己信任的人。(具体选举委员会确定)

㈣、流动票箱投票的具体实施

投票前,应当对选票的填写作说明,票箱出发前要验箱,当众封箱,并办理交接手续,所有参与流动票箱投票的选民要登记造册,存档备查。

⒈合理划分选区:本届选举流动投票箱 个,分别为: 等选区。

……..选区流动投票箱的监票人为:姓名1人,工作人员为:3人。

……..选区流动投票箱的监票人为:1人,工作人员为:3 人。……..选区流动投票箱的监票人为:1人,工作人员为:3 人。……..选区流动投票箱的监票人为:1人,工作人员为:3 人。……..选区流动投票箱的监票人为:1人,工作人员为:3 人。⒉流动票箱投票程序:流动票箱的操作程序,采用“划片包干、投票签名(或按手印)、选票核算”的办法进行。

(一)划片包干。每一个流动票箱所负责的区域要事先明确,以免在实际操作中发生交叉或遗漏。流动票箱在正式启用前,选区负责人要和监票员查验票箱并贴上封条,由流动票箱主持人签字领取,同时清点移交的选票张数。

(二)投票签名。选举工作人员根据事先掌握的情况,持选民登记册和流动票箱到选民的住所或工作单位,组织选民投票。选民向流动票箱投票后,在“投票登记簿”上签名。如有委托代票的,必须有书面委托书,由代票人签上委托人的姓名,并注明代票人的姓名。如选民是文盲或因残疾不能填写选票,由选民委托他信任的人代写并按上选民的手印,代写人不得违背委托人的意志。

(三)选票核算。投票结束后,监票员和其他选举工作人员一起护送票箱到本选区计票点,先由选区负责人查验票箱有无拆封现象,确认封条完好后方能开箱清点选票;当收回的选票张数与“投票登记簿”上签名的人数相等时,流动票箱的投票结果才能有效。

流动票箱工作人员要事先确定好路线,依法有序组织选民投票,做到言行文明;流动票箱工作人员不得代为选民填写选票;要注意发现异常苗头,及时报告选举工作部门,并积极配合解决处理。

选民在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公布的投票时间内投票有效,超过规定时间的属自动弃权。

㈤、推选唱票人、计票人、监票人:

推选唱票人、计票人、监票人应具备一定的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办事公道。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前酝酿并当场提名,经村民代表会议举手通过。

候选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唱票人、计票人、监票人。㈥、集中票箱,开箱验票

投票结束后,所有票箱应当于 年 月 日下午00.00之前集中到选举大会会场或中心投票站分别分选区当众开箱验票。

收回的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

收回的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

选票数清点后,监票人应宣布发出多少选票、收回多少选票、选举是否有效。

㈦、唱票、计票:

投票结束后,应及时封存票箱,所有票箱集中到统一场所,由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当众核对、统计选票,作出记录,经监、计、唱票人签字后报告村民选举委员会。

对长期在外无法取得联系的,可不计算在本届选民数内。㈧、选票的确认(要和选票的样式要求相结合)

(一)、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选票有效,多于应选名额的选票无效,任何符号不划的为弃权票,胡写乱画无法辨认的选票为废票;

(二)、不许划同一候选人担任两种或两种以上职位,如划同一候选人两种或两种以上职位,该选项作废,其他划对的职位视为有效;

(三)回收的有效票、无效票、弃权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计票当日对选票有争议时,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确认。

(五)、同一候选人在同一职务上选票获得多个提名时,作为废票。

(六)、多个候选人在同一职务上得票均符合“二个过半”时,按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当选。

(七)、特殊选票的确认,原则上反映选民的真实意愿为准。

对难以确认是否有效的选票,由监票人在公开唱票前,提交村民选举委员会讨论决定。

㈨、选举结果的处理

⒈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

⒉村委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主任、副主任的当选人中有妇女的,委员的当选人按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

没有妇女的,委员的当选人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有妇女获得半数赞成票的,应当首先确定得票最多的妇女当选,其他当选人按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

没有妇女获得半数赞成票的,应当在委员的应选名额中确定一个名额另行选举妇女委员,其他当选人按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

⒊如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得票相等的被选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⒋村委会成员有一个职务以上有人当选,但当选人数缺额,缺额的成员应当另行差额选举。

另行选举的,第一次投票未当选的人员得票多的为候选人,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所得票数不得少于已投选票总数的三分之一。

六、宣布选举结果、颁发当选证书:

经核对票数后,主持人应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并由乡(镇)领导代表乡(镇)政府向当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颁发省统一印制的当选证书。当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应上台向选民亮相、表态。选举结果应于当日或次日张榜公布。

4.村委会换届选举指南 篇四

一、关于村委会换届选举的基本程序

村委会的选举,是由一系列环节构成,就一个村的实际操作看,一般经过以下四个步骤:

第一步,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根据《选举办法》的规定,村委会的选举,应当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由村民选举委员会领导、组织和主持村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五至九人单数组成,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推选产生。具体采用何种方式由乡镇街道指导各村结合实际进行选择。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的工作由村基层党组织主持,村民委员会予以配合;如遇‚两委‛班子不健全或其他特殊情况,乡镇街道村级组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可以派人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产生后,由内部推选产生主任一名,负责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在乡镇街道村级组织换届选举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履行《选举办法》规定的各项职责。村民选举委员会成立后,应以公告形式告知全体选民。

第二步,选民登记。村民选举委员会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确定选民资格的认定标准,对一些特殊情况下的村民是否认定为选民,要按照《选举办法》的有关规定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年满18周岁,具有选民资格的村民都应进行登记(被法律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选民登记按以下程序进行:(1)公布选举日和选民登记日。

选民登记开始前,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发布公告,公布本届村委会选举的选举日和选民登记日,明确选民登记的起止时间和登记办法,要求选民互相转告,以便及时进行登记。(2)确定和培训选民登记员。村民选举委员会可从本村具有选民资格的村民中,挑选一些懂法律、有文化、工作认真、熟悉本村情况的人担任登记员。选民登记员确定后,要对他们进行法律、法规有关选民登记的规定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的培训。(3)登记造册。选民登记要做到不错、不重、不漏。在具体操作时,可在上届选民登记的基础上,进行补充登记,对死亡、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应当从选民名单上除名。对新满十八周岁的、户口新迁入本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村民,应当予以补充登记。村民选举委员会使用规范的选民登记花名册(区换届办统一印制),将具有本村选民资格的村民按顺序号登记造册。(4)审核并公布选民名单。登记造册的选民名单,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核确认后,于选举日二十日以前,以公告形式张贴在本村显著位置。(5)受理选民申诉。村民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在选民名单公布后的五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超过五日的,村民选举委员会不再受理。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接到异议之日起三日内作出解释或者纠正。(6)颁发选民证。村民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民名单填写选民证(区换届办统一印制),并将选民证发到选民手中。

第三步,提名候选人。首先,应做好提名大会前的准备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根据《选举办法》对候选人条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村的实际情况,拟订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的具体条件,提请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向全体村民公布。会前三天,村民选举委员会将提名大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通知全体选民。要做好提名大会前的准备,包括对选举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准备票箱和提名选票,布置选举大会会场等工作。其次,召开村民会议进行提名。会前应向选民讲清候选人条件、提名表的填写要求和计票方法。而后,每个选民凭选民证领取一张提名表,采取秘密写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进行(提名可以按照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职数等额一次性提名;也可以不按具体职务,按照职数的多少,等额一次提名,按得票多少,即简单多数确定候选人)。提名结束,当场公开唱票、计票,当场公布提名结果。第三,公布候选人名单。村民选举委员在选举日七日前,以公告形式,按提名人数的多少顺序张榜公布提名结果。第四,确定正式候选人。(1)确定正式候选人的人数。分职务提名确定候选人时,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的候选人人数应当比应选名额各多1人,委员的候选人人数应当比应选名额多1-2人;不分职务提名时,所确定候选人的人数至少是应选名额的一倍。(2)按照得票多少确定正式候选人。由选民直接提名的村委会各职务候选人,均以提名人数多的为正式候选人。如果提名的人数相等,正式候选人难以确定的,应当召开村民会议对提名人数相等的初步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按照

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正式候选人。(3)征求正式候选人本人意见。候选人不接受提名的,本人应当在选举日的五日前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书面意见。由此造成候选人名额不足的,在原被提名人中,按得票多少顺序依次递补。第四,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村民选举委员会在选举日三日以前按提名人数多少的顺序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第五,组织竞选。在正式候选人公布后到正式选举日,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向选民介绍正式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可以组织正式候选人进行竞选演讲并接受村民的询问。

第四步,正式选举。(1)做好正式选举前的准备工作。一是公布投票选举时间、地点。选举日前三天,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将投票选举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法,以公告形式通知全体选民。二是办理委托投票。选民在选举期间因外出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直接投票的,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可以在选举日以前委托除正式候选人之外的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将委托办理时间、地点以公告方式提前通知选民,选举日停止办理委托;每一选民接受委托投票不得超过三人,接受委托的选民,在选举日当天,凭委托投票证和本人选民证领取选票,代写代投。三是培训选举工作人员。选举前,乡镇街道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和村选举委员会应组织参与选举的监票、计票、唱票及其他选举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培训。四是准备票箱和选票,布置选举会场。(2)召开选举大会。选举必须设主会场。选举大会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具体程序为:

宣布大会开始;介绍选民登记和候选人产生情况;宣布投票方式和选举大会纪律;讲解选票填写方法;检查并密封票箱;投票选举;集中票箱、开箱清点选票,并当场唱票、计票;宣布当选结果;当选人发表就职演说;大会结束。根据选举办法的规定,所有票箱接受投票多于发出选票的选举无效,等于或少于的选举有效。投票总数超过本村选民半数的,选举有效,少于或等于本村选民半数的选举无效。候选人或另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在当日或者次日对得票数相等的候选人、竞选人或者另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3)公布选举结果。选举结果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后,于投票选举当日或次日以公告形式张榜公布。

二、关于村民选举委员会的推选问题

根据《选举办法》的规定,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推选产生。一是召开村民会议推选。可召开全村18周岁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参加的村民会议或户代表会议。召开村民会议或户代表会议,过半数选民或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以得票数多的(简单多数)当选。二是召开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本小组过半数选民或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参加,推选有效;以得票多的(简单多数)当选。三是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推选。通过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是修订后《选举办法》新增加的内容,其目的主要是降低推选成本,简化推选程序。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要符合

法定人数和程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参加,会议有效;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选,得票多的(简单多数)当选。也可由村‚两委‛拟定建议名单,经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但得票数不得少于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一半以上。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应当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代表村民利益,联系群众,倾听村民意见,办事公道,作风正派,热心为村民服务。村民选举委员会决定事项,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新的《选举办法》规定了村民选举委员会的回避制度,即夫妻、直系血亲、兄弟姐妹,不得同时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职务。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确认为村委会成员正式候选人时,应当自被确定之日起,村民选举委员会职务自动终止,不足名额从被推选的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名单中按得票多少依次递补。村民选举委员会不能依法履行职责时,由乡镇街道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派人召集、主持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按照有关规定重新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

三、关于选举方案的制定问题

村级选举方案的制定,是村委会选举中的重要环节,其制定程序是否合法,内容是否规范、合理关系到一个村选举的成败。因此,各乡镇街道一定要切实发挥指导作用,帮助各村依法制定好符合实际的实施方案。村级选举方案一般应包括:选举的指导思想,选举的主要程序、候选人的提名确定方式和投票选举方式,选举的时间安排及其他选举的一些

具体要求等内容。为简化手续,凡应在选举过程中须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的事项,可在方案中逐一列明,包括:村委会职数;候选人条件;提名和正式选举的唱票、计票、监票人员名单;特殊情况下选民资格认定的标准;选举方式(采取确定候选人方式还是不确定候选人方式);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但是得票数不少于选票的三分之一时,是否可以不进行另行选举等。通过方案的制定过程将这些需要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内容一次性表决通过,从而为整个选举的依法依规顺利进行奠定基础。

四、关于选民资格的认定问题

根据《选举办法》的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因此,衡量一个村民是否具有选民资格,必须看其是否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一是年龄身体条件。必须年满18周岁,具有独立表达意志、行使选举权利的行为能力的村民。计算选民年龄的时间,以本村选举日为准,即由出生日期计算到选举日,村民出生日期以身份证或户口登记为准。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在征得其监护人同意或者取得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后,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本届选民名单。二是属地条件。必须是户籍关系在本村,且居住在本村,具有农业户籍性质,享有本村村民权利,履行本村村民义务的村民。凡具备选民

资格的选民都应当在户口所在地的村进行选民登记。三是政治条件。未被法律剥夺政治权利。判断是否被剥夺政治权利,以司法机关的法律判决文书为准。另外,新的《选举办法》还规定了特殊情况下选民资格的确定标准:一是户口不在本村,本人要求参加本村选举的人员,依照下列规定予以选民登记:①在本村居住生活的村民配偶,由其户口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出具具备选民资格和未在户口所在地参加本次换届选举的证明,经居住村的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后登记;②在本村从事村务管理和生产经营管理的人员以及在本村居住或者工作的原本村村民,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后,凭第①项规定的证明登记。二是户口在本村,已转为非农业户口但仍在本村居住或者工作的人员,本人要求参加本村选举的,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后予以选民登记。

五、关于候选人条件问题

《选举办法》明确规定了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应具备下列条件:(1)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2)勤奋敬业,工作认真,办事公道,廉洁奉公,热心为村民服务;(3)团结广大村民,不搞宗族派性,维护文明村风,不搞迷信活动;(4)身体健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和组织、管理能力。在此基础上,《选举办法》又做出了一些补充规定:即村民选举委员会根据以上条件,结合本村的实际情况以及村委会的工作需要,可以拟订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的具体条件,提请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向全体村民公布。对《选举

办法》的规定和村民选举委员会拟定的具体条件,乡镇街道村级组织领导小组要依据有关法律严格把关,并组织村民选举委员会对候选人条件进行大力宣传,引导村民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六、关于选票计算问题

根据《选举办法》规定,每次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的选举无效;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者少于应选名额的选票有效,多于应选名额的选票无效。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正式候选人、竞选人或者另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根据选举方式的不同,在提名和正式选举时选票采取不同的计算方法:(1)不分职务提名时,以得票多少直接确定正式候选人。不分职务选举时,选票计算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判断入围,即该候选人三种(二种)职务所得票数相加是否超过参加投票选民一半以上。二是确定当选职务,判断入围的候选人当选何种职务要以该候选人在该种职务所得票数多少确定,以得票多的当选,排列顺序为由多至少。计算选票时,实行高职低计。(2)分职务提名时,按选民在各职务得票多少确定正式候选人,选票计算时实行高职低计。分职务选举时,以候选人得票多少确定是否当选,但得票不得少于参加投票选民的一半以上。需要注意的是,认定选举是否有效,要以收回选票多少(票箱中的总票数)为依据,而不能以发出选票多少为依据;如遇

票数相等时,村民会议应就得票相等的人进行再次投票表决以确定正式候选人资格或者是否当选。

七、关于委托办理和流动票箱使用问题

根据《选举办法》的规定:选民在选举期间因外出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直接投票的,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可以在选举日以前委托除正式候选人之外的其他选民代为投票。办理委托应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1)每一选民接受委托投票不得超过三人;(2)正式候选人、竞选人不能接受委托;(3)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将委托办理时间、地点以公告方式提前通知选民,选举日停止办理委托;(4)使用规范的委托投票证(区换届办统一印制),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应同时到场签字按手印,确实不能来的,委托人要以书面方式加以确认;(5)接受委托的选民,在选举日当天,凭委托投票证和本人选民证领取选票,代写代投;(6)在办理委托时,要将委托人的选民证加盖委托标记;(7)要严格控制委托的办理。只有外出选民或者其他特殊原因选举日不能直接投票的,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方可办理委托;(8)提名候选人不办理委托。

流动票箱投票也是接受选民投票的一种不可缺少的方式。为了保证选举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流动票箱投票应严格控制。投票站投票结束后,流动票箱才能接受选民投票,流动票箱流动过程,必须由三名以上工作人员负责,在登门接受投票时必须保证选民秘密写票,不允许旁人暗示或诱导,工作人员只能对选民作选票上的客观说明。选民需要代写时,应在工作人员监督下进行。

八、关于不确定候选人直接选举村民委员会问题 新的《选举办法》规定,村委会选举可以采取不确定候选人选举方式,即不进行候选人提名,选民可以自报竞选职位,由选民一次投票选举出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采用此方式选举村委会应按以下基本程序进行:(1)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2)选民报名。拟参加竞选的选民,应当在选举日的十日前向村民选举委员会书面提出,表明竞选意愿和竞选职务。(3)公布名单。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的二日前以姓名笔画为序公布竞选人名单。(4)组织竞选演说。村民选举委员会可以组织参加竞选的选民进行竞选演讲。竞选演讲的内容和要求与确定候选人选举方式的规定相同。(5)召开选举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选票上不列候选人名单,按照职数一次性选举产生村委会成员。会议的程序以及竞选人或另选人的当选要求与确定候选人选举方式的正式选举相同。

九、关于竞选问题

根据《选举办法》规定,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向选民介绍正式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可以组织正式候选人进行竞选演讲并接受村民的询问。随着村委会选举工作不断深化,竞选已成为选举中必不可少的程序。从正式候选人确定后开始,到投票选举之前结束,为正式候选人竞选时间。新的《选举办法》改变了过去选举当日必须停止一切竞选活动的规定,在选举日投票开始之前,村民选举委员会可以组织正式候选人进行竞选演说。竞选活动要在乡镇街道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下,在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下,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可以采取两种方式:一是组织介绍。村民选举委员会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广播或印成书面材料等形式介绍正式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包括正式候选人的简历、政治面貌、工作能力等,村民选举委员会向选民介绍正式候选人的情况,应当实事求是、一视同仁、客观公正、不偏不倚,不能有任何诱导性、倾向性的介绍。二是自我介绍。正式候选人在村民选举委员会的组织下,向选民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治村方案等。自我介绍也要有组织的进行,村民选举委员会可以组织正式候选人进行竞选演讲或在规定时限内由候选人依法采取其他形式和途径介绍自己。竞选人的自我介绍内容要符合本村和本人的实际,实事求是,不能攻击、贬低其它候选人或村民;不得随意许诺。对竞选演讲的内容要形成书面材料,乡镇街道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和村民选举委员会要严格审核把关,对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及政治观点错误要进行必要的修改。

十、关于另行选举问题

根据《选举办法》规定,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应当在七日内就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根据上次投票时候选人、竞选人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规定的差额数确定候选人、竞选人名单。候选人、竞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得票数不得少于选票的三分之一。

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也可以不另行选举,根据投票结果,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得票数不得少于选票的三分之一。组织另行选举要召开选举大会。会前要将会议时间、地点、要求以公告形式提前告知选民。会议的程序与正式选举相同。会议结束后,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在当日或次日张榜公布当选人名单。

十一、关于选举违法的处理问题

村委会选举中的违法行为从性质上分为违反选举法律法规和扰乱破坏选举工作秩序两种。违反选举法律法规指在选举中没有按《村委会组织法》和《选举办法》规定的选举程序办事;扰乱破坏选举工作秩序是指在选举中通过暴力、威胁、恐吓、欺骗、贿赂、伪造选票、毁坏选票、毁坏票箱打击报复等不正当手段破坏选举,冲击投票现场,打砸选举工作人员和票箱等行为。对村民委员会选举中出现的各类违法行为,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及时调查处理,对确实存在问题的要及时纠正,具体办法有两种:一是重新选举。对一些根本性的问题,如选委会产生不合法等,确属无法局部纠正的,要组织重新选举。二是局部纠正。因选举过程中某一环节违法造成的,可以对具体环节进行纠正,其余环节有效。对扰乱选举秩序的行为,要视情节轻重给与批评教育或警告,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关于信访案件的处理问题

根据《选举办法》规定,对选举程序或者选举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选举结果公布后的三十日内向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区、县民政部门提出书面意见,超过三十日的不再受理。有关机关应当自接到意见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因此,各级各部门受理上访人反映问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超过时限将不再受理。各乡镇街道是受理信访的基层单位,一定要切实负起责任,在规定时间内做好调查处理,不能随意上交矛盾,对调查核实的过程和结果,要及时和换届办沟通,妥善化解矛盾。

5.村委会换届选举主持词 篇五

(2010年12月5日)

村民同志们:

我叫XXX,是我村第九届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受村民选举委员会的委托,主持今天的选举大会。按照全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试点工作统一安排,今天我们村在这里召开村民会议,会议主要有两项内容:一是通过村民会议向村民议事会的授权范围;二是选举新一届村委会班子成员。下面进入第一项内容,通过村民会议向村民议事会的授权范围。

根据成都市推进新型村级治理机制要求,结合村级组织换届,民主选举产生村、组议事会。村民议事会,是指受村民会议委托,在其授权范围内形式村级自治事务决策权、监督权、议事权,讨论决定村级日常事务、监督村委委员会工作的常设议事决策机构。村民议事会对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村民会议监督。在经由党组织初步拟定,通过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形成了对村民议事会的授权范围,现提出XX村民会议向下一届村民议事会授权内容提请大会讨论通过。

(一)讨论决定本村经济社会发展长期规划和计划;

(二)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交村民会议通过;

(三)讨论决定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

(四)讨论决定本村

1 重大产业化项目、规模化经营项目,讨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项目交村民代表大会决定;

(五)讨论决定本村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项目中村级自治组织实施项目的实施内容、实施方式和经费来源等。

(六)讨论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范围及补贴标准;

(七)讨论并制定大额救灾救济社会捐赠款物发放方案,讨论决定计划生育、农村低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制度落实方案;

(八)听取和审议村民委员会工作报告;

(九)讨论决定其他应当民主决策的事项(若有与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相应法律、法规执行)

各位村民,有什么意见请发表(稍停)。如果没有,现在进行表决:同意的请举手(稍停),请放下;不同意的请举手(稍停),没有;弃权的请举手(稍停),没有。好,一致通过。

上述授权范围将形成正式文件报镇党委和村级党组织备案。

下面进行第二项主要内容:进入村委会选举议程。

一、宣布大会纪律

1、各位村民要按指定座位坐好,不得随意走动和擅自离开会场,遵守大会纪律,保持全场秩序;

2、各位村民要珍惜民主权利,凭选民证和委托证领取选票。投出庄严一票,选好村委会成员;

3、各位村民不要妨碍他人自由行使民主权利,有妨碍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利,破坏本次村委会选举的,要依法进行处理;

希望村民同志们自觉遵守,开好大会。

二、清点到会人数

下面请各组清点到会人数并报大会主席台。

各位选民,我村共登记有选举权的村民XX人,经清点,参与本次选举大会会场投票的XX人,投票站投票的XX人,委托投票的XX人,信件投票的XX人,总共XX人,超过本次登记有选举权的村民总数的半数,符合法律规定,选举大会继续进行。

三、奏国歌 主持人说:

大会进行第三项议程,全体起立,奏国歌。国歌毕,主持人说:请坐下。

四、报告本次选举工作进展情况 主持人说:

村民同志们:我代表村民选举委员会向大会报告本次选举工作的进展情况。我村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从2010年6月18日正式开始,依据法律的程序,先后进行了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宣传教育村民、有选举权的村民登记、预选提名确定候选人和正式候选人竞争演讲等阶段,总的来说选举是依法进行的、健康发展的。现在,我再次宣布本届村委会成员的正式候选人名单:

村委会主任正式候选人:XXX、XXX;

村委会委员正式候选人:XXX、XXX、XXX、XXX、XXX。

五、宣布选举工作人员 主持人说:

3 经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名,2010年7月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有选举权的村民XXX为总监票员,有选举权的村民XXX、XXX为监票员,有选举权的村民XXX、XXX为唱票员,有选举权的村民XXX、XXX为计票员,有选举权的村民XXX、XXX为秘密写票间监督员,小学教师XXX为代写员。

请各位选举工作人员,佩戴标志上岗工作。请村民鼓掌欢迎。

六、检查并密封票箱 主持人说:

请总监票员和监票员,将选举大会会场的票箱、分会场的票箱,当众检查是否空箱;

请总监票员将各票箱上锁和贴上封签。

七、启封、清点选票 主持人说:

现在大会进行第七项议程,启封、清点选票。

请大会总监票员面向村民当众拆开密封的“选票袋”。请大会唱票、计票、监票人员清点盖有公章的选票张数,并报告大会主席团;

主持人宣布:经当众清点,本次选举共印制选票XXX张。

八、讲解选票 主持人说:

现在请总监票员XXX讲解选票的规定和划法。(讲解毕)村民同志们,都清楚选票的划法了吗?有不懂的,还可以

4 提问!

主持人说:

再重复一遍,有没有? 好,没有。

九、验证发票 主持人说:

现在大会进行第九项议程,验选民证、发选票。

请选民同志们坐好,等待工作人员安排,保持会场秩序。现在,我宣布发票、划票、投票的顺序:

1、主席团成员,在第一小组验证发票处领票,进入第一小组写票间划票,选票投入第一小组票箱;

2、大会工作人员,由大会主席团成员负责在第二小组验证发票处验证发票,进第二小组写票间划票,选票投入第二小组票箱;

3、各村民小组村民验证发票。主持人说:

现在大会主席团成员开始凭证领票、划票、投票;(结束后)

现在请大会工作人员开始凭证领票、划票、投票;(结束后)

请工作人员走上各自的岗位,并派一人到大会主席团领取本组选票;(领好选票后)

请各村民小组开始验证发票。工作人员开始工作,坚守岗

5 位。

请村民自觉遵守纪律,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依法排队领取选票。验证发票处的工作人员应特别注意,严把发票关。待一名村民在秘密写票间划好票走出写票间后,再向另一名村民发选票,始终保持秘密写票间一人划票。

十、秘密划票 主持人说:

村民领到选票后,请进入秘密写票间划票,写票间只允许一人划票,其他村民不得围观。

十一、投票 主持人说:

开始投票。票箱员要认真负责,坚守岗位。主持人宣布:

本次选举发出信件投票选票XX张,至今天收回信件投票选票XX张,已由XXX人负责投入票箱。

十二、销毁剩余选票 主持人说:

请总监票员将剩余的选票当众销毁。

十三、集中票箱、清点选票数 主持人:

进行大会第十三项议程,集中票箱,清点选票数。请工作人员先开箱,后清点选票,清点要认真负责,由总监票员报告收回选票总数。

6 主持人宣布:

现在,我宣布,经清点,从票箱共收回选票XX张,超过本村登记有选举权的村民总数XX人的半数以上,符合法律规定,本次选举投票有效。

十四、检验选票 主持人说:

请选举工作人员逐张检验选票。并由总监票员报告检验结果。

主持人宣布:

本次投票,共发出选票XX张,收回选票XX张,其中:有效票XX张,弃权票XX张,无效票(废票)XX张,收回的选票数符合法律规定,本次投票有效。

十五、公开计票 主持人说:

请唱票、计票、监票等工作人员开始工作,分级公开计票,村民监督。

十六、当场公布结果 主持人说:

现在,我宣布本次投票选举结果:

主任:XXX得票XXX张、XXX得票XXX张、XXX得票XXX张、…… 委员:XXX得票XXX张、XXX得票XXX张、XXX得票XXX张、XXX得票XXX张、XXX得票XXX张、XXX得票XXX张、XXX得票XXX张、……

7 宣读完毕。

十七、封存选票、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

十八、宣布当选名单,颁发当选证书 主持人说:

根据《村委会组织法》、《四川省〈村委会组织法〉实施办法》“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的规定,XXX得主任票XX张,XXX、XXX、XXX、XXX分别得委员票XX张、XX张、XX张、XX张,均超过半数以上,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符合法律规定。现在,我宣布:

XXX当选我村第九届村委会主任; XXX、XXX、XXX当选为委员。

请当选的村委会主任、委员上台,由XXX和XXX领导向他们颁发当选证书。

请大家热烈鼓掌欢迎。

6.村委换届选举工作流程简介 篇六

(村级部分)

一、选举准备阶段(3月8日)

(一)成立选举委员会,人数为5-11人的单数,其中应当有妇女成员,通过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各村民小组民主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确定为村民委员会候选人的,必须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所缺名额从推选人员名单中按票数依次替补。

(二)村民选举委员会制定符合选举规程的选举办法,审核后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予以公布实施,并上交乡政府备案。

(三)参加村委换届选举工作培训会,学习有关政策法规、选举基本原则和各阶段具体操作规程。

(四)将第八届村民委员会任期内的财务清查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

二、选举实施阶段(3月9日-5月8日)

(一)推选村民代表(3月9日-3月17日)。村民代表 由村民按5户至15户中推选1人,或每个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具体人数由上届村民代表会议决定,人数不超过60人。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五分之四以上,妇女代表必须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

(二)发布公告,进行选民登记(3月18日-4月8日)。选民登记要在选举日的20日前结束(即4月16 日前),并将参选村民名单张榜公布5天,对村民提出的异议要在收到之日起3日内做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登记员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2-3名村民担任,选民人数多的村也可以每个村民小组推荐一人担任登记员。选民具体登记方法参见《炎陵县第九次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第七页。

(三)提名候选人(4月9日-4月28日)。村民委员会设主任1人、委员2人,且成员中至少应有一名女性成员。候选人分别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集过半的选民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或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集本组过半选民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按照规定的职数和资格直接提名产生,以得票多少确定,候选人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候选人条件参加《炎陵县第九次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第八页。

正式候选人要在选举日的7日前公布(即4月30日前)。

(四)正式投票选举(5月6日)

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召开选举大会投票选举,投票可有选举大会投票、投票站投票两种方式。具体要求参见《炎陵县第九次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第9页。

投票结果要同时开票箱,公开唱票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封存选票,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和选举情况报告单。

三、后续工作阶段(5月9日-5月31日)

(一)选举结果上报审批。将换届选举结果上报乡政府和县民政局备案。

(二)做好移交工作。原村民委员会要在10日内将公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集体财务账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等及时移交新一届村民委员会。

(三)建立健全村民自治组织和自治制度。在15日内,要组织召各村民小组会议选举产生村民小组长;主持召开村民胡一或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村务监督委员或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

7.村委换届选举中存在问题及建议 篇七

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河南省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我县第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马上就要开始。我县第六届村委换届选举工作在省、市换届办大力帮助和指导下,通过自身不懈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总结到一些经验,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我们下一步努力加以解决。

一、村委会换届选举出现的问题

随着市场经济运行的提速和社会转型的深入,人们的思想道德意识、社会参与意识、竞争抗衡意识、民主法制意识产生了很大的变化,冲击着固有的传统观念和行为模式,要求社会公平、公开、公正的愿望越来越高,知晓和监督、参与和决策政务、村务的要求越来越迫切,因而村委会换届选举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其中一些情况和问题还有其产生的特定的经济社会背景,应当在即将进行的第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引起高度重视。

一是个别村宣传教育不够深入。有的村在没有向群众宣传教育到位的情况下,就仓促发选票让群众选举,导致选举工作一开始,就出现了的群众上访咨询的情况。二是个别村选举程序坚持的不好。据调查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原村委会班子部分成员怕落选,采取了一些不正当的手段,用请客、送礼、许愿给好处等情况贿选选民;个别村家族、宗族、派性严重,干扰了选举工作的正常进行。三是个别乡镇选举质量不高,组织不严密。在正式选举中,出现了个别村村委成员不能足额产生,个别村委主任职位空缺。四是个别村的新一届村委班子虽然进行了分工,但各项规章制度仍需进一步完善。五是简化选举程序。村民委员会的选举,从选民登记到公布选举结果,都有必经的严格的法律程序。但一些村在组织实施时,简化选举程序,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不公布或不按期公布选民名单;2.不按期或不张榜公布村委会候选人名单;3.对村委会候选人不能进行广泛的提名,或不进行充分的酝酿协商等;4.选民投票后组织者不能当众点验票数和公布选举结果。六是个别乡镇出现信访、缠访问题,不及时调查处理,而是把问题和矛盾上交,导致矛盾进一步激化。

二、措施及建议

一、切实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力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河南省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及其它一些选举法规,是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法律依据,从以往两届村委换届选举的情况看,各乡镇在宣传、学习、贯彻法律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需要加大宣传、学习的力度。首先乡镇干部要学好用好这些

法律法规,从组织领导上更为贯彻,实施法律法规提供组织保证;其次是要抓好村民群众的学法守法,让广大村民群众尊重自己的民主权利,熟悉村委换届选举中的各项程序自觉地积极地参与换届选举工作。特别是掌握换届工作的专职人员更要培训,熟悉并规范选举工作操作程序,选举工作成功与否,选举工作组织者法律素质的高低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所以抓好换届选举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至关重要。

二、严肃处理选举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使人引以为戒。分析选举工作中出现的情况,有的是不懂法的问题,有的是臵法律于不顾,知法违法。所以,各乡镇在接待处理选举信访问题时,要认真分析原因,严格区分性质,加以区别处理。对选举中明显违法,问题比较严重,确实需要重新组织选举的村,不能搞迁就照顾,一定要组织重选.否则会让群众认为选举工作仅是形式而已,这就失去了社会主义法制的严肃性,对知法、执法而不依法组织选举的领导干部或当事人,有关领导机关应当视其情节,采取行政或法制的手段严肃处理,对直接破坏选举的当事人,应当直接移交司法机关绳之以法。

三、超前调研掌握动态,落实选举工作应急措施。第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前,各乡镇应深入基层召集具有一定代表性的村支书、主任、村民代表,就选举的不利因素、突出问题、解决方法,上届村委会运转情况,选民的参选态度、参

选人数,后备干部状况等情况进行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为制定实施方案和采取应急措施提供依据,努力把问题想在前,把工作做在前,我们认为应从多层面采取对策以保证选举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的安全稳定。

8.村委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篇八

(2010年9月27日村民代表会议通过)

2010年?村第七届村委会任期届满,应当依法进行第?届换届选举。为了切实做好第?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精神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

选举产生村委会成员,选举产生村委会下属各工作委员会成员,推选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组建新一届村民代表会;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修改和完善村级各项制度。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群众公认原则、依法选举原则。

三、时间安排

本村第?届村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从2010年9月开始,至11月底结束。2010年10月23日为村委会选举日。换届选举工作分4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选举准备阶段(9月1日至9月27日)

依托镇新社教“三类资金”清理工作,做好对第七届村委会成员任期届满审计工作,对任职期间的财务收支、集体资产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同时,组织对村委会成员进行民主评议,重点进行任期目标总结和群众满意度测评。

第二阶段:组织选举阶段(9月21日至10月31日)

(一)在9月27日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通过村民代表会议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村民选举委员会由村书记?任主任,某某、某某、为成员等共5人组成,同时预设某某等共4名。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确定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的,其选举委员会成员职务自行终止,出现缺额时由预设人员递补。

(二)做好选民登记工作(9月27日至10月3日)

此次换届选举选民集中登记时间段在9月27至10月3日止。地点在村办公室和各小组组长处。各村民年龄在18岁(以2010年10月23日为止)以上户口在本村的村民按期进行选民登记。

1、有以下情况的不进行选民登记。凡被依法剥夺政权利的人和因各种严重的刑事犯罪案被羁押,正在接受侦查、起诉、审判的入不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精神病患者在发病期间和痴呆傻患者不履行选举权利的人。

2、有以下情况户口不在本村,本人书面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予以登记,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一是因婚姻家庭关系和兴办经济实体居住本村超过一年,其户口尚未迁往入的。

二是已经转为非农业户口,仍在原村居住、工作并履行村民义务的。

三是部队、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和离职回乡人员居住本村的。

四是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以及其他

优秀人才,自愿到农村工作和生活并参加村民委员会成员选举的等。在对上述人员进行选民登记的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其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不再对其进行选民登记。

3、有以下情况不参加本村选举的人员:

一是由于婚姻家庭关系离开本村超过一年,且户口尚未迁出的人员。

二是村办企业或其它经济实体雇佣的外来人员本人未申请人员或经本人申请,村选举委员会未同意人员。

4、选民名单的公布。按选民名单在选举日20天前张榜公布,并发放《选民证》规定;即在10月3日前。公布地点在村民小组。对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选举日的十日前即10月13日前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的5日以前即10月18日以前依法作出处理。

(三)抓好候选人提名(10月3日至18日)

1、本次换届选举采取先确候选人的方式实行差额选举。

2、村委会由村主任、副主任、及委员共5人组。

3、村委会成员候选人产生采取村民小组为单位召开选民会议直接投票提名。要求参加投票的选民应当超过本组全体选民的半数。在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下以村为单位集中记票。提名时间在2010年10月9日进行。

4、村委会成员正式候选人中至少有1名女性人员。如果女性人员得票数同其他人员相比不能按顺序确定为正式候选人的,应当确定1名得票最多的女性作为正式候选人。

5、不列为正式候选人的情形。3年内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列为正式候选人:一是两劳释放人员,二是被开除党籍处分的人员,三是在村委会和村民小组任职被依法罢免、辞职或职务自行终止的人员。同时,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接受处理或接受处理时间未满3年的人员、正在被立案调查的人员也不列为正式候选人。

6、提名候选人资格审查由村选举委员会根据任职条件规定在10月13日—17日进行,并将情况于10月18日进行张榜公布。

(四)组织投票选举(10月19日至23日)

1、村选举日为2010年10月23日从9点30分开始至11点30分结束。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投票应当在规定的选举时间内完成。地点在村办公室,不设其他投票站。根据规定村民委员会选举不实行代表,但因年事已高、身患重病或身有残疾,行动不便,确实不能亲自到场参加投票的人经书面申请,村民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但每一个选民受托投票不能超过3人。被委托的选民,必须亲自参加投票,不得再委托。禁止投票现场临时委托。

选举大会委托由新妙镇政府派人主持选举大会,投票结束后即时清票唱票,并将结果现场公布

2、选举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下属委员会(10月28日至11月8日)

在新一届村委会产生之后,由新一届村委会组织选举产生新

一届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下属委员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1)村民小组长实行每户代表投票选举的,过五分之四有选举权的户代表参加投票,选举有效,获得票数最多的当选。

(2)村民代表由各村民小组召开村民会议,按照村委会核定的名额进行推选,得票多的当选。村民代表人数一般按5—15户推选1名代表,各村民小组村民代表总数5—7人。

(3)村委会下属委员会选举。根据工作实际将设立调解(综治)、妇女(计生)、社保(民政)、文化(环卫)等下属委员会,下属委员会主任由村委会成员兼任,其成员候选人由村委会提名,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即可当选。

(4)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设立和选举。村务监督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共3人组成,其成员由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代表中推选产生,但村“两委"成员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第三阶段:建章立制阶段(11月14日至11月20日)

新一届村委会产生后,制定本届村委会的任期发展目标和工作计划,修订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民会议制度、村代表会议制度、社区成员代表会议制度、村务公开制度、村财务管理、民主评议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进一步规范村委会工作和明确村干部的职责、权利和义务,提高村民自治工作的水平。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总结阶段(11月21日至11月30日)

主要工作任务是: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归档,上报选举工作总

结、报表,做好迎检前的查漏补缺等工作。

四、加强领导、严肃纪律、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为了加强对本村第?届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各村民小组要全权承担本小组的选民登记、发放会议通知、通知外出务工人员回村参选等工作,同时各村民小组要加大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能调处的就调处,切实做到小事不出社,有效地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依法维护群众的民主权利。确保本村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9.村委会换届选举早知道 1 篇九

第一次动员会内容

参加人员:全体党员、村民代表 会议议程:

1、镇指导组做换届动员讲话(通稿);

2、村支部书记简要宣读《村换届方案》并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

3、村干部宣读《村民选举委员会推选办法》《村监督委员会推选办法》,并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

4、发票推选第九届村民选举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成员,结果当场公布;

5、现任村两委班子述职,接受参会人员投票评议;

会议结束,村组干部、当选村选举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成员留下开会。由包村干部主持: 具体任务:

1、由新当选村民选举委员会委员举手推荐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因为选举委员会主任作为村委会主任候选人后要退出选举委员会主任,以后的会议由副主任主持,所以要找个组织能力强,语言标的能力强的人当副主任)

2、由新当选村监督委员会委员举手推荐监督委员会主任;

3、讨论通过选举日和选举地点(由村与指导组商定)(全镇在时间上分两批进行:

第一批:村支部初步候选人推荐10月20—21日;

正式选举10月30—31日;

村委会提名候选人11月3—4日; 正式选举11月11日; 第二批:村支部初步候选人推荐10月23—24日;

正式选举11月5日;

村委会提名候选人11月7日; 正式选举11月18日)

4、安排选民登记相关工作。10月21日前要审核并发布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除去死亡和不能表达个人意志的,都要公布出去)

5、根据五种情况确定参会党员人数,不能参会的要分情况报名单审批备案。(17号之前报上来)

村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参加党员大会选举的应到党员人数,报镇党委批准,同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党员因下列五种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在征求党员本人和家属意见的基础上,报镇党委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1)患有精神病或因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愿的;(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3)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查的;(4)工作调动,外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按规定应转走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村要做的具体工作:

1、每村一条宣传横幅,每组至少张贴一条宣传标语;

2、发布公告:村委会1号、2号、3号,4号公告要在21前公布,村支部1、2、3号;

3、由登记员(各组组长)进行选民入户登记,发放至选民的一封信(每户一张),对有外出打工的户发放《参加村委会选举的通知》,征求本人是否参加村委会选举,做好纪录,同时将收信人签字的存根带回。举家外出的要电话联系上,同时发《参加村委会选举的通知》内容的手机短信。

4、登记员用手填写《参加选举的村民登记表》(除去死亡和不能表达个人意志的都要填写),镇民政办已下发。指导组要做的工作:

1、确定所包村是第一批参加选举,还是第二批,10月15日前报换届办杨蒙;

10.村委会换届选举意见 篇十

一、准确把握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紧密围绕基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相统一,大力选拔优秀人才进入村“两委”班子,进一步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推动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加快建设宜居幸福小城市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总体要求:(1)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从11月初开始,到月底基本结束。(2)村“两委”班子成员素质能力进一步提高,结构进一步优化,保证妇女成员进村委会。(3)村“两委”班子精干高效,最大限度地实现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人兼”,村“两委”成员总职数比上届有所减少。(4)村级配套组织健全,村民代表依法推选产生,村级组织运行机制更加科学规范。(5)村“两委”换届选举健康有序、积极稳妥,纪律严明,风清气正。

二、严格把握资格条件,切实选优配强班子

(一)明确村“两委”班子成员标准条件。村“两委”班子成员除具备党章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努力达到以下任职条件:(1)讲政治。理想信念坚定,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接受上级党委得领导。(2)重公道。坚持按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办事公平公正。(3)有本领。具备履行岗位职责应有的能力和素质,能带领村庄发展、村民致富,维护村庄稳定。(4)善服务。尊重群众意愿,善于做群众工作,热心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5)口碑好。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品行端正,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号召力。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还应保证主要时间和精力用于村级事务、为村民服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提名为村党组织成员候选人:(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积极,不认真甚至消极对抗的;(2)触犯法律法规正在立案侦查的;(3)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尚未处理、处理未完结或处理完结不满3年的;(4)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不满2年的,受留党察看处分恢复党员权利不满2年的;(5)违反信访规定,组织、煽动和参与集体上访,造成不良影响的;(6)带头搞封建迷信活动,参与邪教组织的;(7)上一届村党组织成员民主评议为不称职、辞职或被免职的;(8)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工作的;(9)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相关部门判定拒不承担赡养义务或抚养教育义务的;(10)有危害集体利益、群众利益行为或侵占集体资产,受到处理的;(11)拒不签订选举公开承诺书或任期目标责任书的;(12)因身体健康等原因不能正常履职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名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如有当选,当选无效:(1)丧失行为能力的;(2)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正在服刑的;(3)被依法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

已提名为村“两委”成员候选人,经查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候选人资格,如有当选,当选无效:(1)采取贿选等不正当手段的;(2)以暴力、威胁、欺骗、诬告、诽谤或者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破坏换届选举的。

(二)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注重从农村致富能手、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专业大户、民营企业家、乡村医生、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复转军人、回乡大中专毕业生、离岗退休人员中发现优秀人才。鼓励支持大学生村官等各类面向基层服务人员积极参选。支持符合条件的村团支部书记、妇代会主任按法定程序进入村“两委”班子。确无合适党组织负责人人选的村,可从镇直机关和事业单位选派党员干部脱产任职。

(三)着力精简村干部职数。本着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提高工作效率、减少村级支出的原则,合理确定村“两委”成员职数。最大限度地实现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人兼”。本次村“两委”换届选举,先进行村党组织换届,再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新产生的村党组织成员要积极参加村委会选举,依法兼任村委会成员。提倡村“两委”班子成员依法兼任村委会下属委员会、村民小组和村级配套组织负责人。村党组织设纪检委员,重点监督本村党员执行纪律、参加组织生活、缴纳党费和落实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等情况。提倡没有兼任村委会成员的纪检委员依法兼任村监督委员会主任。

继续坚持村干部任职回避制度。村“两委”成员中,不得有夫妻、直系血亲或者兄弟姐妹同时任职。需要任职回避时,首先按照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党组织副书记、“两委”委员的职务高低顺序,留任其中职务最高的一人,同为“两委”委员的,按照当选的时间先后,留任先当选的一人。

(四)规范任期目标承诺和践诺奖惩制度。积极推行村“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书面公开竞职承诺制度。正式选举前,引导候选人根据本村实际,围绕村庄发展和服务群众进行书面公开竞职承诺,承诺内容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有拒绝协助镇党委、政府依法开展工作,不得有人身攻击等。村党组织成员候选人的承诺,由镇党委审核把关;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的承诺,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和镇换届办公室审核把关,承诺内容在村内张贴公示。换届选举结束后,镇党委、政府组织新当选的村“两委”班子及成员,进一步充实完善任期目标,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向全村党员群众公开。

三、依法依规改进完善选举方式

(一)统筹抓好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继续采取“两推一选”方式产生村党组织班子成员,进一步扩大参与推荐的党员、群众的数量和比例。

(二)依法搞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要准确理解和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山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凡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严格按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尚未明确规定或规定不具体的,应按照村民自治的原则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切实做到法定程序不能变,规定步骤不能减,群众应有的权利不能少,让选民依法自主选择当家人。

(三)做好换届选举后续工作。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及时组织新老班子办理工作交接,做好退出村班子人员的思想工作。要抓紧组织好新当选村“两委”成员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的培训工作。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依法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建立健全民主决策和党务村务财务等公开民主管理制度,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提高村级组织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四、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一)严明换届纪律。细化换届程序、规定和纪律要求,采取公开栏、明白纸等形式广泛宣传,使每名参加选举的党员和村民人人皆知。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前,要普遍召开一次严肃换届纪律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参与竞选人员开展“换届我承诺”活动,填写《换届选举党员承诺书》,就换届选举中遵守法律法规、拒绝贿选、公正参选等事项作出承诺,自觉接受监督。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前,组织参选人填写《村委会换届选举参选人承诺书》,就依法参选、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等事项作出公开承诺。镇党委、政府将与参与竞选人员集体谈话,引导他们采取合法、正当的方式,有序参与竞争。镇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二)严肃治理贿选行为。在换届选举工作期间,竞选人及其亲友不得直接或指使他人用财务或者其他利益手段收买本村选举人、选举工作人员或者其他相关人员,企图影响选举人意愿。原则上至村换届选举工作结束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查实,认定为贿选行为:(1)以赠送现金、存单、银行卡、会员卡、支付凭证或者实物等拉票的;(2)以提供吃请、旅游、休闲、健身、娱乐等活动拉票的;(3)以慰问、帮扶、用工等名义变相赠送财物进行拉票的;(4)以交保证金、送实物等形式,许诺当选后分发保证金或实物进行拉票的;(5)以违反规定或未经镇党委、政府批准分发村集体财产、滥发奖金补贴和纪念品、用集体资金为村民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缴纳各种费用进行拉票的;(6)以贿赂等手段诱使或者收买选举工作人员在选举中进行舞弊活动的;(7)利用其他手段进行贿选的。

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期间,镇党委、政府决定成立由公安派出所、区派驻镇巡查组、换届办等部门组成的打击处理贿选办公室,负责全镇贿选案件的查处工作。按照“谁举报、谁举证”的原则,举报人必须详细提供人证、物证、视听证据等,向镇打击处理贿选办公室进行实名举报和举证,同时就举证情况承诺经查不属实承担法律责任,否则,不予受理。镇打击处理贿选办公室对受理的贿选行为举报,应认真组织调查取证,并在15 个工作日内提出认定意见,案情复杂的,可适当延长调查时间。调查认定意见报区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由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向举报人反馈。

经查证属实的贿选行为人,是村“两委”成员候选人的,取消候选人资格,已经当选的,取消当选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由公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给予治安处罚;违反党纪政纪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同时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参与、帮助他人实施贿选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应处理;违反党纪政纪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同时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

(三)严厉打击破坏选举的违纪违法行为。深入开展“打霸治痞”专项行动。严肃查处利用宗族宗教等妨碍破坏选举的行为。严厉打击暴力、威胁、欺骗、诬告、诽谤等干扰破坏选举的行为。公安机关要认真制定工作预案,落实选举现场安保管控措施,积极稳妥处置突发性事件。对换届选举中查处的典型案例,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氛围。

(四)畅通信访渠道。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期间,换届办负责受理涉及本届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中违反选举程序、以不正当手段贿选、破坏选举秩序等相关问题的信访案件。涉及候选人的经济问题、以权谋私问题、生活作风问题等,由信访、纪委等相关部门依法办理。对不尽责、应受理而未受理、不按规定办理的,造成群众越级走访的,视情通报;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要把党政领导成员公开接访下访作为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的一项重要制度来落实,采取重点约访、专题接访、带案下访、下村接访、领导包案等方式,在第一时间解决问题,坚决防止矛盾激化、积压和向上推访。

五、加强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

这次村“两委”换届选举政治性、政策性、程序性强,面广量大,情况复杂,时间紧,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严密组织,确保换届平稳顺利、健康进行。

(一)落实领导责任。镇党委、政府决定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全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党政领导成员要认真执行区委有关制度规定,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期间,原则上不安排外出,要坚守工作岗位,确保所联系管区、薄弱村的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对因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未能按时完成换届选举工作或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搞好协作配合。组织办要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党政办负责搞好各相关部门的综合协调,提供有力的后勤保障;镇纪委要加强对村党组织换届选举纪律的监督检查;信访办负责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的回应和查处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切实发挥好职能作用。社会治理网格员和驻村“第一书记”要立足自身职责,全力参与到村“两委”换届选举中。

(三)强化分类指导。全面深入调查摸底,逐村分析村情选情,坚持成熟一个、选举一个,对因拆迁等原因暂不具备组织换届选举实施条件的,报区换届办公室审批后,可延期换届。对换届重点、难点村,将派驻工作组,找准问题症结,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帮包、指导,限期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对治安混乱、选情复杂的村,公安、司法等部门要提前介入,为换届创造有利条件。

(四)搞好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新泊里》、社会治理微信平台等媒体作用,广泛宣传换届选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镇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宣传换届选举中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换届的良好风气。密切关注社会舆情、新闻舆情和网络舆情,健全快速反应机制,防止传播不实信息、恶意炒作,营造健康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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