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报通告的区别(精选5篇)
1.公告通报通告的区别 篇一
1、通知,是运用广泛的知照性公文。用来发布法规、规章,转发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要求下级机关办理某项事务等。
2、通告,是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事项时使用的文种,其主要特点是知照性、专业性、约束力。具有规范性、广泛性和业务性的特点。周知性通告:传达告知业务性、事务性事项,一般没有执行要求;规定性通告: 公布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或要求遵守的约束事项,告知对象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3、通报,是上级把有关的人和事告知下级的公文。通报的运用范围很广,各级党政机关和单位都可以使用。它的作用是表扬好人好事,批评错误和歪风邪气,通报应引以为戒的恶性事故,传达重要情况以及需要各单位知道的事项。其目的是交流经验,吸取教训,教育干部、职工群众,推动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2.通告与其他公文的区别 篇二
一、避免以通知、公告代替通告
通告误用为通知,是文种误用的第一种情况。如:××市公安局2011年5月12日发布的《关于公开涉案财物管理举报电话的通知》,该通知的发文目的是配合全市公安机关从4月份至年底的涉案财物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欢迎广大市民对公安机关及民警违法扣押、收缴、追缴,坐支、挪用、私分、贪污涉案财物,不按规定出具法律文书,违规没收或不及时退还保证金等问题进行监督,并公布了举报电话。这是典型的该用通告,却误用了通知的例子。
通知是内部行政公文,适用于隶属机关之间,发文对象是特定的;通告“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是外部行政公文,发文对象是非特定的社会各有关方面。凡是要求非特定的社会各有关方面遵守或者周知的,应当使用通告。以“停电”为例,如果是供电局告知社会各有关方面的,就应该使用通告,但如果是上级机关告知下级机关,就应该使用通知。上例中的广大市民就是“社会各有关方面”,只要是盐城市公安局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市民,都属于通告的对象,应该使用通告。××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2011年7月14日发布的《××市公安局关于出入境接待大厅作息时间调整的通知》,也属于这种使用错误,因为发文的目的是告知需要办理出入境事务的有关人员作息时间作了调整,以免带来不便。这里的告知对象也是不特定的,应使用通告。
文种误用的另一种情况是通告误用为公告。如××市××区教育局2011年11月21日发布的《关于校办企业总公司等单位搬迁公告》。该公告的发文目的是告知相关对象,区招生办公室、校办企业总公司、教育核算中心、人事档案室、退教协、学生资助中心、教育信息中心等单位(原办公地址:××区××街道××号)因市政拆迁,现搬迁至××区××街道××号(实验高级中学大门北侧)。
这个例子的错误源自对公告功能的误解。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发布公告一般涉及的事项比较重大,发布公告的单位的级别也比较高,一般的行政机关是没有必要发布公告的。××市××区教育局校办企业总公司等单位搬迁,在特定的范围内也不能说不是“重要事项”,但绝对没有使用公告向国内外发布的必要。由于通告“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范围可大可小,上述事项使用通告则十分恰当。
二、标题要素要齐全
关于行政公文的标题要素,现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明确规定:“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公文种类,一般应当标明发文机关。”根据该规定,公文的标题可以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发文机关+发文事由+文种”,一种是“发文事由+文种”。我们把第一种称为要素齐全式标题,是公文标题的常态;我们把第二种称为部分要素省略式标题,是公文标题的特殊情况,如多个单位联合行文,发文单位写全的话,标题就显得太长了。同时,眉首部分的发文机关标识中已经出现了发文单位,因此,特殊情况下标题中可以省略发文机关。
通告应该采用要素齐全式标题。这是因为通告一般采用在报纸等媒体刊载、公共场所张贴或网页发布等形式,省略了眉首部分,没有发文机关标识。通告首要的、最显著的位置就是标题,省略发文机关显然欠妥。以张贴在公共场所的通告为例,一个没有发文单位的标题会给人一种不严肃的感觉,而如果让一个匆匆而过的人能够通过看标题知道通告的发布单位以及主要内容,其发布效果会显著提高。通告的内容常常涉及到要求人们遵守的事项,一个要素齐全的标题,可以有效地增强其严肃性和权威性。如《××省公安厅关于查禁收缴枪支弹药、仿真枪和管制刀具,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就是一个规范的通告标题,虽然比较长,但为了体现完整性、严肃性、权威性,这样处理是有必要的。再如××市信息化和无线电管理局2011年5月13日发布的《关于开展业余无线电台(站)重新登记的通告》,标题就显得不妥。
还有一些通告的标题,由于违背了公文处理办法关于标题的明确规定,根本就是错误的。如2011年11月2日发布的《××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告》,更有标题只写《通告》的。严格来讲,这些所谓的标题由于具有万能性已经不能称作真正的标题了。
有些教材对此也存在着错误的认识。如×××主编的《应用文写作》(××人民出版社,2009年8月第一版,35页)认为“通报的标题一般有三种写法,一是写明发文机关、事由、文种,二是省略了事由,只写明发文机关和文种,三是省略了发文机关、事由两项,只写《通告》。”×××主编的《应用文写作》(××工业出版社,2009年8月第一版,29页)“标题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组成,但有的时候可省略发文机关或文种”。在各种公文写作的教材中,这种说法仍带有一定的普遍性,起到了误导作用。
三、不必撰写主送机关
根据现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主送机关指“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也就是说,作为主送机关,其对象是特定的,而通告的对象是不特定的,因此,没有必要撰写主送机关。以2008年7月30日发布的《××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赌博的通告》为例,该通告是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省禁止赌博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的专项行动,通告对象是××市人民政府治下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因此,没有必要写主送机关。同样是禁止赌博,如果是内部行文,则发布的对象是特定的,就应该写明主送机关,并且不能使用通告,应使用通知。如2009年1月6日发布的《中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局关于重申严禁党员干部参与赌博活动的通知》,主送对象为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局办,市各直属单位。有的单位没有弄清通告的这个特点,如2011年5月13日发布的《××市信息化和无线电管理局关于开展业余无线电台(站)重新登记的`通告》,将“各相关单位、个人”作为主送,纯属画蛇添足。
四、制约性通告需写明法律依据、处罚条款和生效条款
通告分为周知性通告和制约性通告。由于制约性通告对不特定相对人的行为作出了制约,为了体现这类通告的严肃性,同时也为了使不特定相对人享有应有的权利,因此,必须在通告的开头部分明确写明法律依据。如2011年9月21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敦促在逃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阐述了发布通告的依据为刑法、刑事诉讼法;但2011年8月6日发布的《××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关于敦促在逃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只是笼统地作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表述;2005年11月25日发布的《××省公安厅关于加强高速公路交通管理的通告》也只是简单地以“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而没有具体说明是什么样的法律、法规,实际上等于没有提供法律依据,从而剥夺了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在法治社会的今天,这是不妥当的。
制约性通告既然对不特定相对人的行为作出了制约,如果没有相应的处罚条款,其效力显然会大打折扣。如××市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市公安局等五家单位于2011年4月14日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的通告》,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窝藏、转移或者代为销售被盗和来路不明的电动自行车”,但违反此规定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通告中也没有相应的内容,从而削弱了通告的权威性,同时也降低了执行力。这个通告还有一个严重的问题,通告结尾处缺少生效日期。作为制约性通告,生效日期是必不可少的。缺乏生效日期的通告,行政相对人会感到无所适从。根据具体情况,生效日期有的必须是发布之日,如严禁赌博,敦促犯罪嫌疑人自首,收缴管制刀具、爆炸物品、非法枪支等;有的也可以是发布之日的滞后一段时间,如《××市公安局调整城区摩托车限行区域及时间的通告》,发布时间是2010年5月29日,施行时间是自2010年6月6日起,这样规定更多地体现出政府管理的人性化。
3.决定和通报的区别 篇三
决定和通报在公文写作中往往比较难区分,尤其是用于奖惩情况的时候,现在,我就来分析一下关于决定和通报在用于奖惩情况时的区别。在分析之前我们先来看一下决定和通报的适用范围。
例文一:
关于严惩严重危害 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
(1983年9月3日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会议通过)
为了维护社会治安,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保障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必须予以严惩。为此决定:
一、对下列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可以在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以上处刑,直至判处死刑:
1.流氓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携带凶器进行流氓犯罪活动,情节严重的,或者进行流氓犯罪活动危害特别严重的;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情节恶劣的,或者对检举、揭发、拘捕犯罪分子和制止犯罪行为的国家工作人员和公民行凶伤害的;
3.拐卖人口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拐卖人口情节特别严重的;
4.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或者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
5.组织反动会道门,利用封建迷信,进行反革命活动,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 6.引诱、容留、强迫妇女卖淫,情节特别严重的。
二、传授犯罪方法,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三、本决定公布后审判上述犯罪案件,适用本决定。
例文二:
X X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
“8.15”抢劫案中英勇斗争先进个人的通报
今年8月15日,x x市商业银行遭到一伙歹徒袭击抢劫。在国家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时,银行值班人员、当地民警和公安干警奋勇当先,临危不惧,精神可嘉,在全市引起强烈反响。为了表彰在“8.15”抢劫案中作出英勇斗争行为的先进个人,x x市人民政府决定:
一、给予X X区公安分局X X X、X X X等各记大功一次。
二、给予X X X、X X X等各÷己功——次。
三、授予x x市商业银行职工x x x、x x x“英勇斗争先进个人”称号,并给予奖励各 1000元。
希望受到表彰的个人能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进取,为人民再立新功。市政府号召全市人民向他们学习,学习他们临危不惧和英勇斗争的大无畏精神,在今后的工作中为维持社会稳定,推动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x x市人民政府 X X年X月X X日
一、发文机关权威性不同
决定是党政机关公文中共有的文种,适用于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作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通报是党政机关和社会团队把工作情况、经验教训、好坏典型事例以具有典范、指导、教育警戒意义。
有上述定义的范围,显而易见,我们知道,决定强调的是重大事项,而通报的对象相对来说就没有前者重大,只要是典型的实例就可以。
因此,奖惩性决定和奖惩性通报分别作为决定和通报的一种情况,两者首先在奖惩对象上就存在着细微的差别,上文已经说过,前者更偏向于重大事件,如在例文一中,发文机关就是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是全国性的,只要上网搜,就会发现网上的决定性范文也是关于国内外重大事件的决定。而在例文二中就是地方政府,是地方上的。
二、目的不同
奖惩性决定的目的是奖惩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在例文一中,我们可以从正文中看到,正文的主要内容是详细说明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予以惩罚的措施。也就是说奖惩相关单位或个人是主要目的,教育警示他人是次要目的。
奖惩性通报的目的是使收文单位了解某一重要事情的情况,从而起到教育或者警示的作用。从例文二来看,文中虽然也说明了受表彰的同志所得到的表彰称号与奖励,但是在文章的开头与文末分别交代了事情并提出了希望和号召。
总而言之,奖惩性决定重在处置,奖功罚过;表扬批评性通报重在教育比照,或先进示范,或以儆效尤。
三、书写格式不同
1、标题
奖惩性决定与奖惩性通报由于其目的不同,因此,标题的写法也存在着差别。两者虽然都是以发文机关+主要内容+文种的格式组成,但是在主要内容的表达上会有区别。首先,奖惩性决定在表述中常含有处置性动词,如例文一《关于严惩严重危害 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的处置性动词就是“严惩”。而奖惩性通报在标题中不会设置处置性动词。其次,是奖惩性决定在标题中对单位或个人常常不交代具体的贡献或危害,而是指出所作出的决定;而在奖惩性通报中,则会交代大致的事情缘由或者发展或者结果等。也就是说,标题的构成主要是“发文单位名称+缘由+文种”。如在例文二中《X X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8.15”抢劫案中英勇斗争先进个人的通报》则清楚的交代了被表彰的先进个人是因为在抢劫案中英勇奋斗才给予表彰的。
2、正文
还是由于两种文种的出发点不同,因此,对正文的要求也不同。在奖惩性决定中,正文内容开头不会交代事情的过程,不会让读者了解具体被表扬或者被批评的单位或个人的事迹,只是概括出此篇决定的目的,主要内容则侧重写对被表扬或者被批评的单位或个人所作出的决定。如在例文一中,关于处置犯罪分子的措施就列出了好几条,在结尾则以“本决定公布后审判上述犯罪案件,适用本决定”收尾,用来表示该决定生效,充分显示了领导所作出的决定的权威性,干净利落,不拖泥带水。
在通报中则以分四步走:第一步:介绍事实或现象,让读者了解典型;第二步:揭示事实的性质、意义;第三步:作出表彰或处理决定;第四步,也是必不可少的一步:提出希望和要求。
四、态度不同
从某种程度来说,由于决定是对重大事件的处理,因此,更加具有权威性。因此,在态度上会显得更加强硬一些。但是,通报相对来说就显得委婉一些。因此,如果是一些企事业单位,一般来说,从礼貌的角度,应该用通报文种。
这就是个人认为的决定与通报用于奖惩时的区别。其实,归于本质,就是出发目的不同,导致了两种文种在正文内容和权威性方面都存在差别。
4.公告通报通告的区别 篇四
首先“表彰性决定”和“表彰性通报”的作用不同。《中国共产党各级领导机关文件处理条例试行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决定是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作出安排用的文种。具有权威性和强制性写入决定的内容要求下级机关及有关人员必须遵照执行,不得违抗。即具有法规作用和行动约束力。如《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向长沙县学习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的决定(一九九年八月十日)》。而“通报”是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情况用的文种。“通报”为知照类公文,其主要作用是传递信息、沟通情况、发布成果推广经验,激励和教育人们。“通报”既不像“决定”那样对人们的行为带有约束力、限制的作用也不像“通知”那样,可以用来发布规定和布置安排工作。“通报”只能用来告知某些事项但通过“通报”所反映的内容也能够了解发文机关的态度、主张和立场。而且在一些“通报”中发文机关在写明事项的同时也要结合事例提出要求或对有关事项作出规定。如《中共怀化地委办公室、怀化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表彰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并要求全区信访部门向他们学习努力做好当前信访工作的通报》。
其次“表彰性决定”与“表彰性通报”的使用范围不同。“表彰性决定”是决定类公文的一种,它是对重大的典型和事例、或贡献大的人和事进行表彰。它主要侧重于公布表彰结果主要针对某个人或某件事表明领导态度和组织意见。如《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湖南省军区关于开展向舍已救人的英雄刘志艳学习的决定》(一九九四年三月二一十九日),主要是表明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对舍已救人英雄的态度,号召全省广大干剖、群众和民兵向刘志艳同志学习,弘扬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良好社会风尚。“表彰性通报”,是通报类的一种,它是对先进典型、好人好事进行表彰对先进经验加以肯定、推户,以激励人们学习先进,吸收经验改进工作。它主要是侧重一般性表彰和典型教育。如《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关于表彰一九九三全省党政机要部门“保密、优质、高速、无事故”先进单位、先进机要工作者的通报》一文就是一例。
5.公告通报通告的区别 篇五
授课时间:10 月16日 第 7周 星期四第1、2节 授课班级:美术 教学类型:理论课
教学目标:
掌握格式及写法 教学重点、难点
1、格式及写法;
2、写法训练。教学方法
讲授法、练习法 教学时数:两课时 教学手段:多媒体 教学过程
第一课时
通知、公告、函、、报告等公文的区别
一、通知
是要求下级机关、组织或人员办理或周知的事项;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批转下级机关公文,转发上级、同级或不相隶属机关公文时所使用的一种公文。
按照使用性质,通知可分为三大类:
1、是用于要求下级办理或周知事项的指示性通知,如(工作、学习安排通知,会议通知等);
2、是用于批转文件和颁发、印发、转发文件的批示性通知;
3、是用于任免干部的任免性通知。
二、通报
是党政府机关和社会团体把工作情况、经验教训、好坏典型事例以及具有典范、知道、教育、警戒意义的事件通知所属下级单位的公文文种。通知和通报的区别
1、内容范围不同。
2、目的要求不同。
3、表现方式不同。
三、通告
是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所使用的一种公文。特点:
1、法规性
2、政策性
3、广泛性
4、使用的普遍性 种类:
1、制约性通告
2、知照性通告
四、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一)函主要三种类型:
1、商洽谈
2、询问答复函
3、请批、批准函
(二)函主要三个特点
1、适用范围广泛,使用灵活方便。
2、行文方向具有多向性。
3、短小精悍。
函与请示的区别
函:主要用于平级单位之间、不相隶属单位之间以及有业务上的主管和被主管关系的单位之间的工作往来。
请示:则用于有隶属关系的上下级机关之间,下级机关用请示向上级机关行文请求指示批准重要事项。
第二课时
五、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一)类别:
1、呈报报告
2、呈转报告
3、回复报告
六、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请求指示、批准。(必须在事前写。请示中不能附带报告的内容,只能一事一文。)
与报告比较,请示的突出特点
1、行文内容的请求性。
2、行文目的的求复性。
3、行文时机的超前性。
4、请求事项的单一性。
七、申请
是单位或个人因某种需要向有关部门、组织、团体提出书面申请的专用文书。
(一)注意事项:
1、一份申请书只能写一种申请(一事一书)
2、态度端正,语言简明。
八、教学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