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方案

2024-09-26

乡镇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方案(精选4篇)

1.乡镇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方案 篇一

为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加强制度建设的通知》(群组发〔2013〕23号)和自治区《关于印发〈全区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桂群组发〔2014〕10号)的要求,对“四风”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推动我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自治区“两规定一办法”,遵循“问题引领、开门整改,领导带头、即知即改,标本兼治、制度完善,终端见效、群众满意”的思路,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重点,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突出问题导向,实现重点突破,促进党员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确保我市教育实践活动成为人民群众满意工程,实现全市党风政风明显好转。

二、重点任务

为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在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加强制度建设的通知》提出的七方面专项整治任务,以及2013年自治区党委常委会确定开展的18项专项整治任务和2014年确定的8项重点专项整治任务的基础上,结合贺州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措施,重点开展以下十项专项整治:

(一)整治市交警支队机动车检测站管理乱象问题

重点整治市交警支队机动车检测站管理混乱问题,坚决取缔非法中介,规范车辆检测办理程序,严肃查处通过内外勾结侵害广大车主切身利益的行为。严格按照国家和有关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取检测工费,对超出国家和有关规定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超标准收费的一律下调。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切实做到耐心解答群众咨询,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处理群众投诉。对符合条件办理的,要推行免费导办服务,实施预约便民措施,切实简化办理手续;对手续不齐全的,要一次性告知其所需补齐的手续资料。限时开展自查自纠、整改整顿,不断强化检测站队伍管理、完善基础设施设备、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切实纠正检测站的管理乱象,把便民惠民措施落到实处。

负责领导:XXX

牵头部门: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物价局

(二)整治农民报批建房难问题

专项整治农民在报批建房过程中耗时长、办事难问题。重点做好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报批建房困难的各个办事环节、流程的梳理工作,提高为农民群众办理报建手续的效率,有效缩短办理时长;在严格控制不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的基础上落实群众建房用地和报批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建房用地难、报批难等问题;严肃查处在农民群众报建过程中存在的“吃、拿、卡、要”等行为,坚决杜绝利用职权损害、侵占农民群众合法利益的现象发生;在加强宣传引导,扩大和提升农民群众对相关报批建房政策法规的知晓面和理解度的同时,积极推行预约办理、上门服务、简化流程等便民措施,不断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得以表达、合法利益不受侵害。

负责领导:XXX

牵头部门:市住建委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纪委(监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美丽办”、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招标投标管理局)、各县(区、管理区)人民政府(管委)

(三)整治行政执法部门不正之风

重点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环境保护、住房和城市建设、交通运输、卫生、公安(含交警)、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10个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中,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为抓手,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重点整治五类问题:公权私用、执法不公、违法行政、乱收费、乱罚款等不依法履职问题;政策法规不公开、办理程序不公开、办理时限不公开、收费标准不公开、服务承诺不公开、监督渠道不公开等政务不公开问题;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和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消极作为,损害群众利益和服务质量不高的问题;作风粗暴、态度冷漠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工作作风问题;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以权谋私、与民争利,不勤政廉政问题。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管行风”的原则,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理念,严格执行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建立行政执法廉政风险防范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狠刹行政执法中的不正之风。

负责领导:XXX

牵头部门:市纠风办(市纪委)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招标投标管理局)

(四)整治损害涉农利益行为

重点整治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农村危房改造、新农合、农作物良种(含畜牧水产)补贴、土地整治、农村低保、林业、水利、农机等扶农强农惠农资金问题。通过宣传政策、规范管理、自查自纠、督促抽查、严肃处理等措施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摸清近三年来各级农业政策性补贴、财政支农和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时发现纠正损害涉农利益的问题,严肃查处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建立健全扶农强农惠农政策公开、惠农补贴资金及发放情况公开等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资金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的审批、管理与使用,确保扶农强农惠农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负责领导:唐毓流

牵头部门:市农业局

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民政局、市林业局、市水电局、市农机局、市粮食局、各县(区、管理区)人民政府(管委)

(五)整治招投标违规问题

重点整治招投标过程中的挂靠投标、围标串标并分包转包等违规问题,按照“决策科学、程序严密、运行规范、监管严格”的管理要求,编制项目指南,实行流程控制,对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分级管理、层次管理、过程管理,不断建立健全招投标监督机制,堵塞招投标管理漏洞。

负责领导:XXX、XXX

牵头部门: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招标投标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绩效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

(六)整治城镇义务教育“超大班额”问题

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科学规划城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保障义务教育学校与城区及城镇新建居民小区或旧城区改造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增加教育投入,配足教职工,大力支持符合办学条件的民办学校,保障义务教育必要的教学设施设备和生均公用经费;义务教育学校严格执行划片招生政策,建立“阳光招生”制度,定期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班额情况,主动公布招生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对中小学“超大班额”情况的督导检查力度,及时通报相关情况。

负责领导:XXX、XXX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区、管理区)人民政府(管委)

(七)整治机构编制管理“三超两乱”问题

重点整治超职数配备干部,超范围分设党政主要领导职务,超规格提高干部职级待遇;违规乱设非领导职务,违规乱设机构等问题。坚决落实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部署要求,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开展自查,研究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违规超职数配备新的干部,切实纠正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负责领导:XXX

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市纪委、市编办、市人社局

(八)整治基层领导干部“走读”现象

重点整治干部不安心工作、上班迟到早退、工作遥控指挥、工作日晚上唱“空城计”等现象,以及由此带来的公车私用问题。加强思想教育,严明上班纪律、住夜纪律、值班纪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住宿和请销假制度,建立健全日常考勤制度、工作人员去向告知制度、应急联动制度、检查通报制度,进一步完善公休日、节假日值班制度和领导干部遇急、难、险、灾等重大事件必到现场制度,严格规范干部行为,有效遏制基层领导干部“走读”等不良风气,形成干部坚守岗位、服务群众的良好氛围,塑造基层机关良好形象。

负责领导:XXX

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市纪委

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绩效办

(九)整治水污染及饮用水安全保障问题

认真总结贺江水污染事件发生和处置的经验教训,不断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坚决防止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重点围绕重金属、大气、土地和水污染防治等工作,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和执法,严肃整治和查处各种企业乱排乱放等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真正用上放心水,着力解决城区用水保障问题。

负责领导:XXX

牵头部门: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委、市工商局、市工信委、市市政管理局、市水电局、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局、市国资委、市农业局、各县(区、管理区)人民政府(管委)

(十)整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重点整治违反《食品安全法》生产销售的行为和监管不到位的问题。进一步落实企业和政府责任,完善和强化监督制度与问责制度,以对群众生命高度负责的态度对食品市场加大检查频率,拓宽覆盖范围,坚决打击食品安全领域各种违法生产销售行为,严肃查处并追究监管不力的单位和个人,确保食品安全市场的“零死角”。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整合政府职能部门资源,有机衔接各有关部门的监管工作。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和培训,努力提升食品生产销售从业人员的道德水准。

负责领导:XXX、XXX

牵头部门:市食品药品监督局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质量监督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局、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在抓好以上重点整治工作的同时,对群众反映的党员干部纵酒、参与赌博、乱搭乱建、出入私人会所等问题也要进行有效整治,确保整治工作成效,赢得群众满意。

三、保障措施

(一)坚持领导带头,确保责任落实。市委常委同志要率先垂范,带头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各县(区、管理区)党(工)委、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特别是牵头单位党委(党组)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组织推进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责任单位要主动配合牵头单位,主动提供相关情况和意见建议。

(二)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整治重点。要按照中央要求,结合实际,对准问题,不走神、不散光。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自治区“两规定一办法”要求,深入查摆问题,看哪些突出问题还没有列入整改内容、哪些问题整改得还不到位。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的“四风”问题、最不满意的地方,对准自身存在问题,找准专项整治工作的突破口和着力点,进一步摸实情、听意见,明确整治重点,哪个问题突出就重点抓哪个,既在营造大气候上出实招,更在改变小环境上动真格。针对长期解决不好的顽疾问题,深入剖析,找准症结,以系统的思维、改革的办法、勇于担当的精神,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

(三)坚持开门整改,接受群众监督。将群众参与作为动力、压力,以群众满意为目的、标准,敞开大门解决“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目标、时限、责任、进展情况等,通过一定方式向群众公开。进一步畅通信访、新闻、网络、电话等渠道,接受群众监督评判,群众满意的才通过,对专项整治工作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要研究症结,进行“补课”。要发挥好宣传舆论的引导作用,发挥正反两方面典型的激励和警示作用,为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坚持严格要求,做好督导把关。坚持用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按规定、按程序、按步骤推动专项整治工作,防止偷工减料、打折扣,切实做到思想上不放松、标准上不降低、力度上不减弱。各督导组要从严督导、从实指导,有针对性地强化督导措施,把严的要求、严的标准落到实处。市委督查室、市人民政府督查室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持续督导专项整治活动,严格把关,并通报检查情况,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善始善终、善作善成。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态度消极、措施不力、群众不满意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改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正风肃纪,对顶风违纪的坚决查处,及时通报,起到处罚一个、震慑一片的效果。实行专项整治半月通报制度,各级督导组每半个月向本级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报告专项整治情况。

(五)坚持常抓不懈,加强建章立制。坚持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结合,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和经验的基础上,常抓不懈,通过制度机制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防止问题反弹、隐形变种。注意将专项整治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对应中央确定的制度建设任务,总结梳理专项整治工作的经验,针对重点问题、关键环节,特别是在滋生“四风”、产生特权的制度机制上攻坚克难,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从根本上整治“四风”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

2.乡镇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方案 篇二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一)

根据《孝感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特制定“五风”和检查考核评比泛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整治重点

围绕学风、会风、文风、话风、事风和检查考核评比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整治以下几个方面:

1、“学习日”制度不落实,学习图形式、走过场,学习、工作“两张皮”问题;

2、不按程序报批,超规格、超权限召开会议,以及会风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3、不执行办文程序规则,超篇幅、超规格、超权限发文,发文过多过滥,不经审批擅自创办内刊、简报问题;

4、讲话照本宣科、不切实际,讲话人数过多、时间过长问题;

5、不经审批举办各种庆典、节会、论坛等活动,领导同志事务性活动过多,以及下基层不轻车简从、不深入群众、走马观花问题;

6、不经审批擅自组织检查考核评比活动,在组织活动中搞形式主义、文来文往,活动过多过滥问题;

7、值班值守制度不落实,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在重要时段脱岗问题。

二、工作目标

1、促进党员干部工作作风有一个根本性好转;

2、促进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

3、促进各级各部门更加实干、高效、廉洁。

三、方法步骤

1、自查。4月份,各地各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自查,对“五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出清单,逐条拟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对检查考核评比事项进行清理登记,包括批准事项的机关名称、批准文号等,并将情况说明汇总成册。自查材料于4月底前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检查。不定期对各地各部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七十五条具体规定”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每月集中通报一次。5月底前,对照登记上报的检查考核评比材料,组织力量到各地各单位进行实地检查、核实甄别,对发现和认定的问题督促立行立改,对重点违规问题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3、查处。6月底前,对明查暗访和实地检查发现的重点违纪违规问题,在充分取证和核实的基础上,报市纪委监察局集中处理,并曝光一批反面典型。

4、回头看。7月底前,组织一次全面检查,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对顶风反弹的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并将有关情况报市委活动办和市委、市政府。

5、建章立制。8月底前,由专班拟定相关制度性文件,报市活动办、市专项整治工作组审定后,以市“两办”名义下发执行。

四、组织领导

成立孝感市“五风”和检查考核评比泛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涂明珍任组长,市政府秘书长张志敏、市委副秘书长肖建华、市政府副秘书长谢东安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办公室机关党办。办公室主任由肖建华兼任,市委、市政府各一名督查员任副主任,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办室、市委总值班室、市政府总值班室和“两办”机关党办、文书科、综合科负责人为成员。

全市违反财经纪律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二)

根据省委《关于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市委《孝感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总体部署,为统筹安排和有效推进全市单位违反财经纪律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整治内容

重点整治违规设立“小金库”、挪用专项资金、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公款吃喝、违反“三公经费”管理规定、吃“空响”等问题。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编办、市人社局、市审计局。

二、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中央“15道禁令”,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全面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确保“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下降,从源头上狠刹奢侈浪费之风,铲除滋生腐败的条件和土壤,促进党风、政风转变,提升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

三、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2014年4月1日起至8月31日结束,分为动员部署与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主要采取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动员部署与自查自纠阶段(4月1日至4月30日)。认真开展自查,主动纠正存在的问题,自查面必须达到100%。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4月30日前),各单位按规定上报自查自纠总结报告。

2、重点检查阶段(5月1日至7月31日)。在自查自纠基础上,由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整治办”)统一组织开展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不低于30%。

3、整改落实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针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违纪责任人员处理到位。

四、组织领导

成立全市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财政局局长黄永红担任,副组长分别由市编办副主任刘志生、市人社局总会计师金福银、市审计局副局长田卫民、市财政局副局长程军、市纪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组长陈爱国、市财政局总会计师毛晓祥担任。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整治工作,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整治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毛晓祥同志(电话:***)兼任。市编办监督检查和信息技术科科长王一哲、市人社局工资福利和退休人员管理科长雷勇军、市审计局财政审计科科长蒋涛、市财政局财政监督局副局长胡志高、行政政法科科长唐社珍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的日常组织协调,督导检查等工作。

全市开展“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机关作风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三)

根据《孝感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部署和安排,由市直机关工委负责在全市开展“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机关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专项整治的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贯穿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始终。

二、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

1、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的问题;

2、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

3、在行政服务方面吃、拿、卡、要的问题;

4、上班时间上网购物、聊天、娱乐、炒股等问题;

5、上班时间或公共场所带彩打麻将问题;

6、态度恶劣、说话难听、漠视群众的问题;

7、行政审批方面改革不到位、乱设前置条件、乱收费等问题;窗口及行政服务部门“小鬼难缠”、“中梗阻”、“玻璃门”、“弹簧门”的问题;在行政审批方面开展“三集中三到位”及网上审批、集中审批、并联审批工作是否有效推进的问题;

8、利用婚丧嫁娶借机敛财的问题;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嫁娶、乔迁履新、就学出国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益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礼金行为。

9、下放市直“三区”权力不到位、服务市直“三区”不到位的问题。

三、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

通过“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机关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促进党员干部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不断解决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着力形成政简风清、务实高效的政务环境。

四、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

1、明确组织机构。市直机关工委负责专项整治活动,市委副秘书长、市直机关工委书记黄骏同志任组长,市直机关纪工委书记张燕、市行政服务中心纪检组长黄景勋、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徐诗杰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直机关纪工委。

2、推行“五项制度”。各单位要把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四不”工作制等五项制度,作为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服务人民群众的一项基本要求,全面建立完善其它相关制度,加大落实力度,形成工作常态。

3、开展“七项评议”活动。按照党政机关、政策执行部门、窗口服务行业、执纪执法单位等类别,分类组织开展“宗旨是否牢记、政策是否到位、利益是否维护、服务是否热情、办事是否高效、困难是否担当、为政是否清廉”评议活动,建设“为民务实清廉”机关。

4、开展明查暗访。市直机关明查暗访组将针对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坚持开展大力度的明查暗访活动。各单位要针对“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机关作风问题,进行明查暗访,制定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措施。

5、实行问责追责。市直机关暗访组对发现和查处的违纪违规行为,实行问责追责制。对发现问题的单位,及时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予以通报;对典型案例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公开曝光。

6、建章立制。各单位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建立与市直机关工委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沟通机制,定期沟通情况、研究问题。各单位要建立专项整治活动工作台帐,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单位目标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

全市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四)

根据《孝感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制定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专项整治,实现全市公务用车总量只减不增、运行

费用只减不增,公车管理严格规范。

二、整治问题

1、违规配备使用超标准公务用车。

2、违规配备使用越野车。

3、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

4、多占公务用车。

5、公车私用。

6、公车违规行驶和停放。

7、不按要求办理专用号段公务用车。

三、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从本方案下发之日起至2014年9月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3月下旬-4月底)各单位针对上述七类问题进行自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二)重点整治(5月初-8月底)市公车办联合市公安交管等部门对以上违规问题进行突击检查、明察暗访,并逐一进行处理。

(三)建章立制(9月)结合《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省、市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务用车编制管理、购置审批、经费管理、日常管理、执法执勤用车管理等制度。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唐俊波同志任组长,杨国元、陈爱国、罗水华、刘力为副组长,唐诗增、陈湘军、樊刚、吴小平、林晓波等同志为专班工作人员。

(二)严格落实责任。认真落实违规公务用车处理分级负责制。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第一责任人要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行业公务用车专项整治活动负责。

(三)强化监督检查。专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抽查、明察暗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市直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超标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六)

为了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清理办公用房的部署要求,结合前期我市市直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开展专项清理工作计划,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查清办公用房底数,清理领导干部超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问题。根据办公用房管理政策规定,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原国家计委计投资〔1999〕225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对市直党政机关及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进行再次全面清理核实。

(二)妥善处理存在问题。审核确认办公用房使用情况,按照中办发〔2013〕17号文件要求,区别不同情况妥善处理超标、多占和违规出租(借)等问题。

(三)严格审查调整处理。新建、调整办公用房的单位,严格按照“建新交旧”、“调新交旧”的原则,在搬入新建或者新调整办公用房的同时,办理原办公用房腾退移交手续。

(四)规范办公用房管理。建立健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制度,实行统一权属登记、统一标准核定、统一调配使用、统一审批租用,实现办公用房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

二、清理范围和标准

(一)清理范围。市直党政机关,人大,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政机关直属事业单位、派出机构,各人民团体。

(二)核算标准。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原国家计委计投资〔1999〕2250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标准核定。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清理在2013年8月清理的基础上,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单位自查阶段(2014年4月1日-2014年4月30日)。市直各部门再次认真自查清理本单位办公用房及使用、整改情况,结合前期清理整改的报表,于2014年5月1日前,将办公用房工程平面图(复印件)、本单位三定方案(复印件)、增加编制的所有文件(复印件)、租用(租赁)房屋合同(复印件)、自查报告(含整改意见)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后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房产管理科(联系电话:0712-2280108)。

(二)核查确认阶段(2014年5月1日-2014年5月30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市直各部门上报资料进行逐一核查确认,形成清理核查报告。

(三)整改落实阶段(2014年6月1日-2014年7月30日)。对此次清理的办公用房实行用途管制。市直各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违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并进行整改。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按单位整改方案对整改情况进行抽查,督促落实。

(四)总结完善阶段(2014年8月1日-2014年8月20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汇总整理市直党政机关相关数据和整改情况,向市委、市政府专题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市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负责市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专项清理的统计汇总工作;市直机关各部门严格按照专项清理的范围内容、核算标准和时间安排,做到应清尽清、应报尽报。

(二)成立工作专班:

组 长:唐俊波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

成 员:陈 波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纪检组长

叶先敏 市发改委科长

李大勇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科长

王建军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科长

戢 乐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科员

(三)严肃工作纪律。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强化有关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责任,做到资料齐全、内容翔实、数据准确、责任明晰、有据可查。填表人对所填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直接责任,审核领导对上报报表负主要领导责任,一把手签字确认并负全部责任。对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敷衍塞责的,要通过约谈主要负责人、通报批评等方式责令整改。对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按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二、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要贯穿于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有效融入到活动的各个环节,大体按以下四个步骤进行。

1、制定相关方案。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市委的总体方案,拟定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工作责任。方案于3月下旬报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经市委、市政府审定后,以市“两办”文件印发。

2、问题整改。各地各部门要对照各专项整治要求开展自查,及时纠正问题,做到边查边改。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3、检查督办。市纪委监察局将适时听取各县市区、各责任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检查各地各部门专项整治工作。各责任单位、配合单位要突出问题导向,组织力量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对重大违纪违规问题,及时交由相关单位严肃处理。

4、规范总结。各地各部门和各责任单位要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及时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建立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制度,各地各部门每两个月上报一次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主要做法、主要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意见建议,并报送相关情况统计表。

三、组织领导

1、加强组织领导。专项整治工作由市纪委监察局牵头负责;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其下设的专项整治工作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责任单位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主要领导亲自抓;各配合单位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积极配合,抓好职能范围内的工作,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各督导组要督导各地各部门,把全市面上共同推进的专项整治任务贯穿到学习教育实践活动始终。

2、严明工作纪律。各地各部门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落实责任,强化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工作任务,防止敷衍塞责、走过场、弄虚作假。对落实专项整治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严格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3.乡镇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方案 篇三

镇开展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以下简称“两非”)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具体方案如下:[文章-http:///帮您找文章]

一、指导思想

“两非”专项整治活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国“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电视电话会议和市人口计生工作“三合一”会议精神,巩固去年“两非”整治工作成果,继续严厉打击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促使出生人口性别比趋向正常,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关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基层得到认真贯彻,进一步造浓整治“两非”的舆论氛围。

(二)禁止、防范“两非”行为的一系列制度在基层单位得到落实,监管措施取得实效。

(三)依法严肃查处一批“两非”案件,形成强大的威慑力。

(四)镇、村、组三级联动包保责任制真正得到落实,孕情跟踪随访到位,生男生女顺其自然。

三、工作重点

(一)查处的重点对象

1、进一步造浓集中整治“两非”行为舆论氛围。

2、依法严肃查处一批“两非”案件,实行公开处理,扩大警示效应。

3、加大对B超、施行终止妊娠手术和终止妊娠药品批发、销使用的监管力度,建立长效机制。

4、加强对怀孕妇女的随访服务与管理。

(二)检查的重点单位

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医疗保健机构(含民营)、个体诊所、药店等。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8月中旬~9月)

1、宣传发动,形成依法整治“两非”的浓厚舆论氛围。通过多种形式,把集中整治宣传发动工作做热、做广、做深、做细、做透。宣传、文化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信息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这次活动,通过发放《致全市人民一封公开信》,在全社会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有关规定,各村居要在主要路口张贴有关“两非”整治宣传标语,让广大群众了解依法整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的必要必和紧迫性,形成强大的专项整治声势。

2、建立有奖举报制度。镇设立专项举报奖励基金。对举报“两非”,经查证属实的,每例奖励第一举报人1000元,并予以保密。镇举报电话为8811373。通过在户外张贴举报公告,在电视、广播反复刊登和推出举报公告等形式,广泛发动群众监督检举,建立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

3、组织B超从业人员、妇产科从业人员和涉药人员进关于防范“两非”的“六项制度”和职业道德内容的培训教育活动,并使受训人员主动作出不搞“两非”、“一朝违规,终身出局”的书面承诺。

(二)调查摸底阶段(2006年9月~10月)

1、调查孕情随访服务到人情况的资料

2、调查各级各类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医疗保健机构(含民营)、个体诊所2004年7月1日以来的B超检查、人流、引产登记簿及相关病历档案

3、调查摸清本地2004年7月1日以来领取《一孩生育服务证》、《照顾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后未生育的,或怀孕后外出的,孕情消失的,以及有人流、引产史的育龄妇女情况;

4、检查医院药房以及有关药店终止妊娠药品进、销、存的登记管理情况中,看是否有违规经营的情况

5、通过调查摸底,找出案情线索。对符合生育条件怀孕的妇女,实行跟踪服务,责任到人。

(三)立案调查阶段(2006年9月~10月)

1、根据调查、群众举报的线索,进行取证有嫌疑的,按有关程序进行立案。

2、有关当事人是党员、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纪检监察部门要按规定进行立案调查。有关当事人涉嫌遗弃、溺杀女婴的,交由公安等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3、经调查取证属实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当事人和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对在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前已经掌握的案件线索,要迅速组织调查;已经调查清楚,证据确凿的,要尽快结案,依法依纪处理到位。

(四)规范

管理阶段(2006年10月~12月)

针对专项整治活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管理,加强防范。重点就加强孕情、胎儿性别鉴定、终止妊娠手术、终止妊娠药品、有奖举报和案件查处等方面的管理,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

(五)总结评估阶段(2006年12月以后)

五、组织领导

这次专项整治活动是依法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

失调的重要举措,是一项艰巨的工作任务。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镇成立由党委副书记XXX同志任组长、副镇长XXX同志任副组长,纪检监察、计生、卫生、公安和广电中心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专项整治“两非”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督查办公室,由镇计生中心XXX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目标、重点和任务,精心组织、加大力度,务求实效,形成专项整治的高压态势,切实加强领导,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履行职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

4.乡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四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夏季安全生产特点,突出问题导向、薄弱环节,全面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领域和公共安全隐患,强化措施,补齐短板,最大限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努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8月31日。

三、目标任务

(一)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制定并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做

到基础管理到位、人员培训到位、投入保障到位、应急救援到位,提高企业依法治企、依法办企水平。

(二)进一步强化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充分发挥综合监管部门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作用,强化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和各村(居)、各单位属地监管责任。

(三)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加强道路交通、学校、汛期安全、建筑施工、消防、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四)强化安全应急值班值守。完善应急预案,落实防范措施,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和事故

信息报送制度,确保信息和政令畅通。

四、专项整治内容及责任单位

(一)进一步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

产主体责任。

重点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是否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企业严格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与技术标准,依法依规加强安全生产,确保各项安全系统和安全设备、设施完好有效,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和作业现场安全监控,及时发现、治理和消除事故隐患,真正做到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员工。

牵头领导:镇武装部长张贵。

责任单位:镇安办、文化街居委会、各生产经营单位。

(二)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强化日常监管,筑牢安全防线,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执法检查,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能及时整治的要

立即整治,不能及时整治的要按照隐患治理“五个”落实(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要求,制定整改方案,重大安全隐患报镇安办挂牌督办。

1.消防。以学校、医院、集贸市场、网吧、餐饮店、茶坊、超市、农商行xx支行、邮政等公众聚集场所为重点,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重点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情况。

牵头领导:镇人大主席谢怀龙、镇政府副镇长李俊。

责任单位:镇安办、镇农业中心、镇文化站、片区市场监督管理所等相关单位、企业负责人。

2.道路交通运输。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检查;开展货车超载超限专项治理;查处酒后驾车、毒驾、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查处面包车、摩托车等黑车非法营运。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安全隐患,完善波形防护栏等道路安保设施;开展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货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牵头领导:镇武装部长张贵。

责任单位:镇安办、镇交管办、各村(居)、片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执法中队。

3.学校安全。加强对配电室、电器设备、电源电路的检查整治,严格用电、用火、用气的管理,严禁私拉乱接电线;配齐消防设施,保证疏散通道畅通;加强校舍安全隐患排查,对可能受到滑坡、塌方等地质灾害的校舍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强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建立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制度,明确专人管理;集中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严查学校周边非法网吧,严

厉打击学校周边商店售卖非法违法产品的行为;有针对性地开展汛期、暑期安全教育,防止中、小学生私自下水游泳,避免溺亡事故发生;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法制教育,积极开展学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防止出现校园欺凌行为。

牵头领导:镇政府副镇长李俊。

责任单位:镇安办、学校、各村(居)。

4.塘、库、堰。贯彻落实《xx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强化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水上交通安全规范化管理责任情况;自用船无证无照、非法载客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情况。

牵头领导:镇武装部长张贵。

责任单位:镇安办、各村(居)。

5.地质灾害。防范山洪泥石流地质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开展汛期隐患排查和隐患点除险加固,特别是对病险水库制订和落实防范措施,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情况。

牵头领导:镇人大主席谢怀龙、镇

武装部长张贵。

责任单位:镇安办、镇国土所、镇水利站、各村(居)。

6.建筑施工。加强建筑工地、水电工程建设工地等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排查治理施工现场用火用电管理及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火灾、触电、坍塌措施,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情况;“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情况。施工现场电焊气焊、起重、登高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

牵头领导:镇人大主席谢怀龙。

责任单位:镇安办、片区村建中心、镇国土所、各村(居)。

7.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严防危险化学品泄漏、中毒、爆炸、燃烧,强化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各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油库等重点区

域,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打击治理烟花爆竹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等环节的非法违规情况。

牵头领导:镇武装部长张贵。

责任单位:镇安办、太平派出所、片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各村(居)。

8.非煤矿山。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严格禁止“一面墙、神仙洞”开采;查处无证开采、越界开采、非法转让采矿权等违法行为;采矿权人履行法定责任情况;对采矿权人未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或矿山设计进行开采的、开采条件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查处。

牵头领导:镇人大主席谢怀龙。

责任单位:镇安办、镇国土所、各村(居)。

9.民爆物品。检查民爆物品设备等方面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检查“四超、三违”情况;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炸药、雷管等民爆物品情况。

牵头领导:镇武装部长张贵。

责任单位:镇安办、太平派出所、各村(居)。

10.天然气管道和城乡燃气。开展天然气输送管道安全排查,检查整治隐蔽致灾隐患,气管网建设项目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情况,与周边建(构)筑物符合安全距离要求、安全警示标志齐全完好情况,管道定期检测,保证处于正常适用状态情况,执行管道检维修作业许可制度情况,建立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情况。强化燃气管网设施运行管理。严格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定期组织对燃气设施运行状况进行安全评价,加强日常安全管理。

牵头领导:镇人大主席谢怀龙。

责任单位:镇安办、片区市场监督管理所、相关村(居)、燃气站。

11.电力。预防恶劣气候等自然灾害,保证电力安全情况、应急预案制定情况;电力建设施工防滑坡、防坍塌、防泥石流、防机械设备损坏,保证电力

施工安全情况;电网主要输变电设施和主机设备、特种设备的安全情况。

牵头领导:镇政府副镇长李俊。

责任单位:镇安办、各村(居)、电管站。

12.医疗卫生行业。医院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医院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牵头领导:镇政府副镇长李俊。

责任单位:镇安办、医院。

13.公众或教会聚集场所大型活动安全。严格审批制度,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大型集会活动安全保障措施,做好安全应急预案,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牵头领导:镇单位副书记李春芬。

责任单位:镇安办、相关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镇党委、政府成立以党委书记王海

波任组长,镇长苏杨与其余领导分别任常务副组长和副组长,镇党政办、安办、交管办、农业中心、林业站、文化站、卫计办、民政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安办,武装部长张贵任办公室主任,敬大根为常务副主任,领导小组统筹安排部署综合整治工作,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各村(居)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各村(居)、镇级部门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动员部署,确保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

(二)建立工作台账,强化隐患整治。要建立隐患登记验收专门台账,台账中要列出检查行业领域、点位名称、检查人员、隐患情况、整改落实情况等具体肉容,整改验收表要由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确保行动不走过场,落到实处。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防范措施,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

改期限和责任人,及时通报属地村(居)、单位,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

(三)规范检查执法,严肃事故查处。坚持对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零容忍”,一经发现,坚决采取“四个一律”和停产、停建、停电、停供、扣押、关闭等强制执法措施,做到从严查处、打击到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流程,认真履行检查程序,完善检查文书手续,督查、检查、自查、复查都要有检查记录及相关文书,确保闭环管理。要从严追究事故责任,按照县安委会通知要求,近期凡发生两人死亡的或影响较大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一律由县政府提级调查。

(四)广泛宣传发动,强化社会监督。要将此次安全生产整治行动作为安全生产月的一项重要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广泛宣传发动,加强舆论引导,鼓励广大职工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广泛参与,要加大先进典型经验交

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

(五)严格暗访督查,从严追究责任。镇政府将组成综合督查组对各村(居)、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督查,重点督查工作部署是否到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是否到位,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打击是否到位。对检查工作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或拒不整改、失职渎职的,要一律依法严格问责、严厉查处。特别是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力或经通报、挂牌督办仍然整改不到位的,要按照“隐患就是事故”原则一律按规定予以处罚,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从严追究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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