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复查受理通知

2024-12-08

公证处复查受理通知(8篇)

1.公证处复查受理通知 篇一

申请人:陈志忠,男,汉族,20XX年11月9日生,芒市华侨农场一分场退休工人,住芒市勐焕街道办事处城西社区居委会第二组。

申请人:李美英,女,汉族,20XX年6月4日生,芒市华侨农场一分场退休工人,住芒市勐焕街道办事处城西社区居委会第二组。

申请人:陈卫东,男,汉族,20XX年7月10日生,个体户,住芒市勐焕街道办事处城西社区居委会第二组。

申请事项:请求撤销(20XX)云德民宇证字第1461号公证书

事实与理由:20XX年初,芒市华侨农场进行职工住房危房改造,农场退休职工陈志忠、李美英及其儿子陈卫东共同划得宅基地一宗,该地位于芒市华侨农场城西二队,面积为158.2㎡。陈志忠、李美英年事已高,且身患疾病,对危房改造相关政策不了解,儿子陈卫东又远在广东佛山工作,有关危房改造的土地、建房等手续都由女儿陈卫军出面帮助办理。20XX年12月18日,陈卫军到其父母家陈志忠、李美英里家里说“办理土地手续需要办理公证,现在到公证处去办理公证。”陈卫军随即用车子将两位老人陈志忠、李美英拉到德宏州公证处,诱骗陈志忠、李美英办理了《土地使用权了赠与合同书》并作了公证。其内容是陈志忠、李美英将位于芒市华侨农场城西二队,面积为158.2㎡的土地使用权赠与陈卫军所有,公证书字号为(20XX)云德民宇证字第1461号。该《土地使用权了赠与合同书》公证存在以下违法情形:

第一、陈志忠、李美英无权赠与,赠与合同无效,公证违法。

《合同法》第185条规定:“赠与合同书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根据该规定,赠与合同书中赠与人赠与的财产必须是自己的财产。(20XX)云德民宇证字第1461号公证书的赠与合同的标的物是赠与人依《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取得的位于芒市华侨农场城西二队面积为158.2㎡的土地使用权。《物权法》第14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根据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必须登记才有法律效力。赠与人陈志忠、李美英赠与的土地使用权尚未进行登记,还没有取得该土地的使用权,无权对该土地的使用权进行处分。该土地使用权赠与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公证程序规则》第18条第1款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该条第2款第(4)项规定:“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作为土地使用权的法定证明材料有且只有《土地使用权证》。而(20XX)云德民宇证字第1461号公证书,当事人没有向公证机构提交该土地使用权证。《公证程序规则》第48条第1款规定:“公证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应当不予办理公证:”该条第2款第(6)项规定:“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又无法补充,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显然,作为“赠与人”的陈志忠、李美英没有提交、也无法提交其土地使用证。州公证处依法应当不予办理公证。事实上办理了,当然也违反法律的规定。

第二、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和公证是陈卫军采用欺骗手段骗取陈志忠、李美英和公证处办理的,并非赠与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陈卫军得知农场职工住房危房改造和芒市农垦路东段改扩建相关政策后,于20XX年2月9日,借陈卫东回芒市家过春节之机,即召开家庭会,议题主要是:陈志忠、李美英将危房改造所得的158.2㎡宅基地、农垦路延长线120㎡老宅基地政府拆迁补偿安排的新宅基地、搬迁补偿费都归给陈卫军所有,危房改造地由陈志忠、李美英和陈卫军共买,房子由双方共同建盖。土地和房子产权都归陈卫军所有,陈卫军负责陈志忠、李美英的养老等。因父母、女儿和儿子三方对前述的土地及房子建盖、产权归属、老人赡养等问题意见分歧很大,未达成协议。之后陈卫东即回广东佛山,陈卫军就将家庭会所谈的事项写成两份《关于家庭财产协议》,拿到陈志忠家里,叫陈志忠、李美英在协议上签字。李美英说:“家庭会没有开成(功),现在陈卫东又不在家,协议写的是什么,我没有文化晓不得,你叫我们签字我不签。”陈卫军就叫陈志忠代李美英签了字。然后,陈卫军又叫陈志忠、李美英在协议书上按手印,因家里没有印泥,陈卫军说:“手印我去按,你们认着。”李美英说:“你要按是你的事,我们是不认。”陈卫军按了手印后,连同另一份协议寄到广东佛山给陈卫东,电话告诉陈卫东说:“父母已经同意并在协议上签了字,按了手印。”陈卫东看了后,认为协议内容既然是父母的意思,他尊重父母的意见,即在协议上签了字,将协议寄回芒市给陈卫军。在两份《家庭财产协议》中,一份协议当事人甲方为陈志忠、李美英,乙方为陈卫东。另一份协议当事人甲方为陈卫军,乙方为陈卫东。两份协议内容不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姑且不论,协议都涉及陈志忠、李美英,陈卫军和陈卫东三方的权利义务,而两份协议都只有两方当事人签字,协议无效。另外,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陈卫军和陈志忠、李美英之间没有协议关系,协议的内容对陈卫军和陈志忠、李美英都没有约束力,陈卫军依协议无需承担“约定”的赡养责任,也不能得到所“约定”的财产。再说,赡养父母是儿女的法定义务,陈卫军说:她负责父母养老,父母把所得的两块土地使用权给她,这不能作为条件。

陈卫军在办理土地相关手续时曾对陈志忠和李美英说:“土地手续我来帮你们办、房子我来帮你们盖,叫你们签字就签字,按手印就按手印,其他的事你们不要管。”20XX年12月18日,陈卫军到陈志忠、李美英家里,对其父母亲说:“办理土地手续需要办理公证,现在到公证处办理手续。”随即用车子将我们两位老人拉到德宏州公证处,诱骗陈志忠、李美英办理了《土地使用权了赠与合同书》并作了公证,公证书字号(20XX)云德民宇证字第1461号。陈卫军拿着土地赠与合同书和公证书,假借陈志忠之名向芒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土地登记,将该土地使用权登记在其名下,土地使用权证号为潞国用(20XX)第0000176号。

20XX年陈卫东回芒市家过春节,谈到盖房子的事,陈志忠、李美英才知道陈卫军把自己危房改造和拆迁补偿所得的两宗土地和房产都登记在她名下了,陈卫东也才知道陈卫军寄到广东要他签字的协议,协议的内容父母并没有同意过,协议书上签字、手印有假。陈志忠、李美英要求土地和房子的产权证一定要办成他们的名字,陈卫军不同意,由此引起矛盾和纠纷。

陈卫军为达到占有申请人土地和房产的目的,在20XX年2月9日主动召开家庭会,其目的和动机不言自明,家庭会没有达到其目的,之后又私自写了两份《关于家庭财产协议》,欺骗申请人陈志忠、李美英签字,又将协议寄到广东佛山骗取陈卫东签字,直到最终把申请人的土地和房产变成她个人的财产。申请人从始至终都没有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赠与陈卫军的意思,(20XX)云德民宇证字第1461号公证书是陈卫军以欺骗手段骗取申请人和公证处办理的。

第三、德宏州公证处在办理公证过程中违法。根据《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规定,办理赠与公证,“应当由其本人亲自申办,”而该公证不是赠与人陈志忠、李美英提出,而是受赠人陈卫军诱骗赠与人陈志忠、李美英,说:“办理土地手续须要办理公证,”用车把赠与人拉到公证处。到了州公证处后,两个老人对什么是公证,公证什么都不知道。从公证书德档案资料看,《公证申请书》是陈卫军填写的,申请人的签字和手印都是陈卫军签字和手印。《公证受理通知单》申请人的签字和手印、《赠与合同书谈话笔录》被接谈人签字和手印都不是陈志忠、李美英本人的签字和手印。尤其是《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中李美英的签字不是出自她本人,《公证书》“合同书上双方当事人的签字及手印属实”的证词与事实不符。

其次,公证处没有向陈志忠、李美英交付或者送达公证书。《公证程序规则》第45条规定:“公证机构制作的公证书正本,由当事人各方各执一份。”《公证程序规则》第46条规定:“公证书出具后,可以由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到公证机构领取,也可以应当事人的要求由公证机构送达。20XX年12月18日当天,公证处就向当事人出具了公证书,但公证处没有把《公证书》交给陈志忠、李美英,而把双方当事人的公证书正本都交给了陈卫军,陈志忠、李美英至今还没有拿到公证书正本。

第四、土地使用权共有人陈卫东没有同意赠与,赠与合同无效

国营芒市华侨农场《芒侨场(20XX)11号文件规定:危房改造的对象“户口在芒市华侨农场,场员子女为独生子女的不能分户;场员有几个子女的,其中一个不得分户,必须与父母同住,作为同一套危房改造户处理。陈卫东户口在芒市华侨农场,与父母属于同一住户,是该土地的共有人之一。该土地使用权属于三个申请人共同共有,对该土地使用权的处分,应当由三共有人协商一致,赠与合同书其他相关公证材料没有其同意和签字,赠与无效。

鉴于上述事实与理由,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61条第1款、第63条第1款、第2款第(3)的规定,特向公证处提出复查申请,请求撤销(20XX)云德民宇证字第1461号公证书。

此致

德宏州公证处

申请人:

二0一三年八月十五日

2.受理通知书 篇二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能够利用到通知的场合越来越多,各种类型的通知各有不同的写法。还是对通知一筹莫展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受理通知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受理通知书1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你(单位)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提出的__________发票的使用和管理——企业自印发票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收悉,经审查,决定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起受理。

_________(税务机关许可专用章)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受理通知书2

xxxxxx:

你诉xxxxxx(被告)xxx一案的起诉状已收到,本院已决定受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有权行使法律规定的诉讼权利,同时必须遵守诉讼秩序,履行诉讼义务。

二、自然人参加诉讼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诉讼的,应在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资格证明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三、如需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应向本院递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

20xx年x月x日

受理通知书3

______(被责令受理的机关):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你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你机关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经审查,该行政复议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应当予以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的规定,请你机关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5日内受理该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通知

________(印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受理通知书4

()初字第号 :

你诉与一案()初字第号

书及申请执行书已收到,经审查,申请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院决定立案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当事人有权行使《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四十一条、第二百四十二条等规定的诉讼权利,同时必须遵守诉讼秩序,履行诉讼义务。

二、其他有关事项,请直接与本院执行局联系,电话:____

三、应在接到本通知后七日内,向本院预交申请执行费元,实际执行费元,

合计元。

四、本案的执行期限为六个月(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年月日

当事人的执行权利和义务

一、申请执行,应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文件和证件:

①申请执行书;②生效法律文书副本;③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④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力的证明文件;⑤向人民法院书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

二、申请执行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其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或线索,被执行人必须如实向人民法院提供书面财产状况。

三、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执行案件后,应当在三日内向背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四、执行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当事人或案外人财产损失的,应追究违法审判责任:①故意违法执行第三人或案外人财产的;②故意重复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财产;③故意违反法律规定,暂缓执行、中止执行、终结执行;④为谋私利,故意拖延办案的。

受理通知书5

你单位诉天益科技责任有限公司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一案的起诉状已收到。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院决定立案审理。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有权行使(法律名称与条款)规定的诉讼权利,同时也必须遵守诉讼秩序,履行诉讼义务。

二、应在20xx年11月6日前向本院民三审判庭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如需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还须递交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三、应在接到本通知书后日内,向本院预交案件受理费8558.2元。

本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帐号:________。

附:空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一份,空白授权委托书二份。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受理通知书6

xxxx(申请人):

你(你单位)不服xxxx(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于20xx年xx月xx日向本机关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经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本机关已决定受理。现提示如下事项:

一、你本人(你单位)有权在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5日后至20日期间来本机关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及其他有关材料(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除外)。查阅后提供补充意见的,应于查阅后3日内提供;逾期无正当理由不查阅或不提供补充意见的,视为放弃查阅或提供补充意见的权利。

二、委托他人代为复议,请提供你本人(你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复议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供其所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函和律师本人的律师执业证书。

特此通知

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xx年xx月xx日

受理通知书7

______:

你诉______(被告)______(案由)一案的起诉状已收到,本院已决定受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有权行使法律规定的诉讼权利,同时必须遵守诉讼秩序,履行诉讼义务。

二、自然人参加诉讼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诉讼的,应在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资格证明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三、如需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应向本院递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

________(院印)

____年____月____日

受理通知书8

_____:

你单位诉一案的起诉状已收到。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院决定立案审理。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有权行使(法律名称与条款)规定的诉讼权利,同时也必须遵守诉讼秩序,履行诉讼义务。

二、应在年月日前向本院审判庭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如需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还须递交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三、应在接到本通知书后日内,向本院预交案件受理费元。本院开户银行:,账号:。

附:空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一份,空白授权委托书二份。年 月 日要点受理案件通知书是人民法院对民事、经济或行政诉讼案件的起诉经审查决定受理后,通知原告法人或其他组织时使用的法律文书。

受理案件通知书有两个作用:

第一,它表明人民法院收到原告的起诉后,经审查,原告的起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受理条件,人民法院已经决定立案审理该纠纷,它表明民事或行政诉讼程序已经开始启动。

第二,它明确告知原告在民事或行政诉讼活动中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当履行的诉讼义务。例如,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原告享有的诉讼权利有:委托代理人的权利;申请回避的权利;申请执行的权利;查阅案件庭审材料的权利;自行和解的权利;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的权利;请求重新鉴定、调查、勘验的权利;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民事诉讼的权利;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的权利等。原告应当履行的诉讼义务有:依法行使诉讼权利,不得滥用诉权,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履行调解书中约定的义务。我国《行政诉讼法》对此也规定了相应的内容。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中向原告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或遇有特殊情况的,也可以口头告知原告的权利、义务。

xx市水民区人民法院

年月日

受理通知书9

xxx:

xxx不服xxx于20xx年x月x日向你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你机关于年月日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经审查,该行政复议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应当予以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的规定,请你机关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5日内受理该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通知

20xx年x月x日

受理通知书10

xxx(申请人):

你(们/单位)不服被申请人(名称)20xx年xx月xx日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于20xx年xx月xx日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经依法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第九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予以受理。

特此通知

20xx年xx月xx日

(行政复议机关公章/行政复议专用章)

受理通知书11

你(单位)提出的下列申请:

申请事项:

项目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经审查,决定予以受理。受理号:

本申请:需要收费 不需要收费

需要检验 不需要检验

注:本受理通知书仅作为此项申请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受理的证明文件,与此项申请的审批结果无必然联系。办理进度可以使用受理号在我局网站查询,网址:

备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行政受理服务中心

年月日

受理通知书12

(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

年 月 日,向本机关申请办理行政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你(你单位)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你(你单位)认为该行政许可关系到你(你单位)的权益,请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

(行政机关印章)

3.案件受理通知书 篇三

(2011)连知民初字第1026号

郦佳文:

你单位诉 天益科技责任有限公司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一案的起诉状已收到。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院决定立案审理。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有权行使(法律名称与条款)规定的诉讼权利,同时也必须遵守诉讼秩序,履行诉讼义务。

二、应在2011年 11月 6日前向本院 民三审判庭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如需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还须递交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三、应在接到本通知书后日内,向本院预交案件受理费8558.2 元。本院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帐号:________。

附:空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书一份,空白授权委托书二份。

2011年11月 01日

注意:

受理案件通知书是人民法院对民事、经济或行政诉讼案件的起诉经审查决定受理后,通知原告法人或其他组织时使用的法律文书。受理案件通知书有两个作用:

第一,它表明人民法院收到原告的起诉后,经审查,原告的起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受理条件,人民法院已经决定丸案审理该纠纷,它表明民事或行政诉讼程序己经开始启动。第二,它明确告知原告在民事或行政诉讼活动中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当履行的诉讼义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中向原告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和义一务,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或遇有特殊情况的,也可以口头告知原告的权利、义务。

《行政诉讼证据文书样式(试行)》样式之一 ×××人民法院 受理通知书(××××)×××字第××号 ×××:你诉×××(被告)×××(案由)一案的起诉状已收到,本院已决定受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有权行使法律规定的诉讼权利,同时必须遵守诉讼秩序,履行诉讼义务。

二、自然人参加诉讼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诉讼的,应在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资格证明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4.责令受理通知书格式 篇四

______(申请人)不服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你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你机关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经审查,该行政复议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应当予以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的规定,请你机关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5日内受理该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通知。

****年**月**日

(行政复议机关印章或者行政复议专用章)——————————————

5.商标受理通知书是什么 篇五

很多人在办理申请注册商标之后,会收到商标局给出的一份商标受理通知书,却不知道商标受理通知书的作用是什么?其实商标受理通知书是商标局对于申请者申请注册商标的回复,申请人向商标局提交完备的商标注册申请资料文件之后,商标局会发给申请人《受理通知书》,目的是为了通知申请人商标局已经受理其申请,同时告知商标申请日期。上白哦受理通知书,一般是在六个月左右就能拿到了,也就是表明商标注册申请在形式上是符合相关要求的,商标局已经授予办理,将依照相关的商标法继续拧审查。

同时还会用很多申请注册商标的人不清楚,商标上TM标注和R标注的区别是什么?其实两种标注是有很多很大的区别的,是不能以相似的概念混淆的。“TM”常见于国外商标,它是英文“trade mark”的缩写,“trade mark”的中文意思是“商业标记”,所以“TM”的意思就是“商标”,它的作用就是告诉人们,这个它所标注的图形或文字是这个商品或服务的商标,但是还是在受理期,还在进行相关的审核,享有优先的保护权,但是并不受法律保护;

而“R”是英文“register”的缩写,“register”的中文意思是“注册”,商品或服务打上这个标记,就是告诉人们,它所标注的图形或文字不但是商标,而且还是注册商标,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未经授权,其他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能擅自使用。

6.涉税争议前置处理受理通知书 篇六

涉税争议前置处理受理通知书

沪税XX税争受〔20XX〕XX号 <样式>

(申请人):

你(单位)于

日提出(涉税争议名称)涉税争议。

经审核,涉税争议事项符合受理条件,涉税争议事项将在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

特此告知。

申请人:

受理机构:

(涉税争议前置处理专用章)

年 月 日

本受理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申请人留存,一份受理机构留存。

7.仲裁申请受理通知书及相关文书 篇七

受理通知书(送被申请人)

×××农仲案[×××]

第×××号

(被申请人):

申请人与你纠纷一案,本委已受理。现将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定仲裁员通知书和授权委托书送你。请自收到该通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选定仲裁员,将选定仲裁员通知书送本委,并于十日内向本委提交答辩书。如委托代理人,应填写由你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于 年 月 日前提交本委。

年 月 日

(仲裁委员会盖章)

选定仲裁员通知书

×××仲裁委员会: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规则》相关规定:

1.我方在《仲裁员名册》中选定 为仲裁员;

选定 为首席仲裁员。

2.我方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员;

3.我方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首席仲裁员。

申请人(被申请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

年 月 日

仲裁员回避通知书

(申请人、被申请人):

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28条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规则》第24条规定,经审查,仲裁员确有必须回避的情形,本委决定其回避。

请(选定该仲裁员的当事人)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规则》第22条规定于工作日内重新选定仲裁员。

年 月 日

(仲裁委员会盖章)

决定不予回避的.,修改为:

(提出申请的当事人):

你提交的回避申请书收到。经审查,仲裁员不具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28条规定的必须回避情形,本委决定其继续参加该案的审理和裁决。

年 月 日

8.公证处复查受理通知 篇八

各学院、各相关部门:

9月9日学校将迎来全国各省市的新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查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中的一项常规性工作。为维护学校招生工作秩序,保障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我校2012级新生入学资格真实,上级部门要求高校高度重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严密程序,严格把关,确保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切实有效,现就我校2012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查对象

2012年入学新生。

二、复查内容

1.每位新生来报到时,必须出示我校的录取通知书原件,录取通知书上有身份证号码和姓名,请各学院要仔细校对。学生的一卡通上面已经打印了学生的照片,请大家仔细校对一卡通照片、身份证照片和考生本人相貌是否相符。

2.对个别考生提供的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等材料不全、照片不符或有疑问的,请新生到学校招生办核实。学校招生办将逐一核对考生的录取名册、档案信息等原始材料,核实无误后开具相关证明。

3.专升本新生还需核对专科毕业证书和CET-3级或高职高专英语应用能力A级(艺术、体育类专业除外)及以上考试相关证书(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为英语的考生不作此要求)。

4.新生报到后的三个月内,学校将组织全体新生体检,严格按照《教育部体检指导意见》进行逐个核查。

三、复查结果

1.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

2.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复查工作结束后,向省教育厅报送复查结果,对被取消入学资格的新生另外发文并报生源省招办。

四、复查要求

1.新生入学复查工作是一项政策性、纪律性极强的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专人负责。

2.对于延期报到的考生进行重点复查。对在校期间提出更改姓名和身份证号的学生,各学院应进一步复核,严格把关。

请相关学院要组织辅导员仔细核查学生的纸质档案等相关信息,对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企图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按照教育部规定,将取消其学籍。

温州大学教务处

温州大学学生处

上一篇:关于祖国的演讲稿下一篇:见习报告心得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