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社会组织影响力

2024-06-14

什么社会组织影响力(13篇)

1.什么社会组织影响力 篇一

社会保险间断缴费对个人会有什么影响?

首先大家需要了解社会保险是国家的福利,社会保险的享受待遇要远远高于商业保险的享受待遇,商业保险是以赢利为目的,而社会保险是一项福利。

我们在缴纳的社会保险中,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为两大险种。虽然社会保险是累计计算年限的,但是如果产生了中断缴费现象,会对个人造成严重的影响:

1.养老保险中断—

养老保险一旦产生了中断现象,会严重影响将来养老金的领取,中断的时间越长亏损的养老金越大。

(1)中断期间不计算工龄,将来会亏损工龄工资;

(2)中断期间没有个人账户金的进入,将来造成个人账户金减少,计算养老金时会有一定的亏损;

(3)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会将一生所中断的时间累加,累计中断12个月就会前推一年计算养老金。

例:某人2020年退休,如果一生是累计缴费的,那么应该按照其退休时上一年的社会平均工资作为参数计发养老金,但是如果一生累加中断了12个月(2003年以后)就会前推用上上一年的社平工资计算。

2.医疗保险中断—

医疗保险产生了中断缴费现象,同样会对个人造成很大的影响,影响有以下两部分。

(1)中断缴纳医疗保险期间,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也就是说无论你之前缴纳了医疗保险多少年,但是在中断缴费期间是不能享受医疗保险的所有报销待遇的。

(2)中断医疗保险缴费,还会影响你一生的缴费年限,国家规定缴纳医疗保险男不低于25年.;女不低于20年,中断缴费有可能还会造成你不足累计年限的要求。

2.什么社会组织影响力 篇二

个体知识分享并不是自然发生的,它是个体在复杂环境影响下产生的行为。许多学者基于心理学、社会学和经济学理论对其进行了研究。鉴于知识分享的社会化性质,基于社会学理论的研究受到较多关注,人们利用社会交换理论、社会资本理论等对知识分享进行了大量的研究。社会资本理论认为组织社会资本能够通过更成功的集体行动创造价值[1],影响组织内资源交换的数量和范围,并通过影响知识交换和整合的动机、机会和能力影响智力资本的创造[2]。那么,组织社会资本通过何种路径以及如何影响知识分享动机的产生,在现有的文献中并未做详尽说明。本文借助计划行为理论对行为产生的心理学解释,说明组织社会资本影响知识分享的原理和过程。

2 个体知识分享行为产生的心理学阐释

个体是否分享他们工作中的知识,取决于他们的知识分享态度,行为态度影响行为意图从而影响行为,因此应研究影响个体知识分享态度的因素。知识分享不会自然发生,个体致力于知识分享的意愿是持续知识分享行为的关键,因此个体知识分享的意愿或动机成为行为发生的源泉和起点,知识分享研究的重要部分是识别何种刺激能促使个体产生分享知识的意愿[3]。个体行为意愿在心理学中有许多探讨,计划行为理论(Theory of planned behavior,TPB)克服了期望理论、理性行动理论(Theory of rational action,TRA)等的缺陷,系统全面地分析了个体意愿的产生。TPB是在TRA之后由Ajzen[4]1991年创立,它弥补了TRA假设的缺陷,期望能够对个体行为的预测及解释更具适当性。根据TPB,影响行为的因素是行为意愿,而意愿又受行为态度、主观规范和知觉行为控制的影响。其中,行为态度是个体对执行某特定行为喜爱或不喜爱程度的评价,它受行为信念影响;行为信念是个体拥有的行为结果发生的可能性及对结果的评价。主观规范是指个体在决定是否执行某特定行为时所感知的社会压力,它反映外部环境对个体行为决策的影响,受社会标准规范的影响。知觉行为控制是个体感知的执行某特定行为时的难易程度,它反映个体对促进或阻碍行为执行的因素的知觉。当个体认为掌握的资源与机会越多,所预期的阻碍就会越少,则知觉行为控制就越强。

根据影响行为态度、主观规范和知觉行为控制的因素,如果个体所在的社会群体在价值观念、主观规范、共同信念等方面认可知识分享行为,个体感知的外部因素(组织规范、价值观念、组织结构、组织气氛、组织支持等)能够支持、促进知识分享行为,行为者认为通过该行为实现目标的概率大而且结果不会对自己不利,则个体的行为态度、主观规范和知觉行为控制就越正向,从而就越有利于知识分享意愿和行为的产生。

3 组织社会资本影响知识分享的路径分析

3.1 组织社会资本

由于对社会资本研究的主体和视角不同而产生了不同的概念表述。Leana等2002年认为社会资本是一种共有资源而非某个体或团体所控制,组织层面的社会资本是企业内反映社会关系特点的资源,它通过成员层次的共同目标和共享信任实现,通过有效的集体行动创造价值,是有益于组织(为组织创造价值)和员工(提高技能)的一种资产[1]。该观点同时强调社会资本的公共物品性和私人物品性。Adler等认为社会资本因关注主体内部还是外部的关系的不同而不同,员工企业内社会资本对员工来说是外部的但对企业来说是内部的,内外观点不是相互排斥的。集体内部“胶粘”(bonding)而成的社会资本,是内部成员或群体间的组织内联系结构,能够增强集体凝聚力,促进对集体目标的追求[5]。

本文借鉴Leana等1998年的定义,认为组织社会资本是反映组织内社会关系特点的资源。它通过组织成员的共同目标和共享信任实现,同时拥有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的特征,既有利于组织也有利于个人。它既有“胶粘”而成的社会资本性质,能够给予集体凝聚力,促进集体目标的追求和实现,又有强联系的特征,利于组织内复杂信息和隐性知识的传递。

3.2 影响路径及模型建立

1998年Nahapiet等从社会资本自身特性出发,将其划分为3个维度:结构维度、关系维度和认知维度[2]。结构维度是把社会系统和关系网络作为一个整体,描绘个体或单位间的联系模式,说明可以联系谁及怎样联系,重点分析网络特点如联系的强弱、网络的密度、中心性、互动等。关系维度则描述了人们通过长期过程发展起来的信任、认可、认同的人际关系网络,强调影响行为的特殊关系比如尊敬、友谊、信任、共享等,说明整个网络联系的本质和质量。认知维度是指网络成员间的共享语言、编码、价值观念等,有助于成员进行更有效的沟通和交流,能促进利于整体目标的个体或群体行为。这3个维度的划分为社会资本在组织理论和管理学中的应用提供了一个清晰的分析和测量框架[6],是检验组织内社会资本的一个非常理想的模型。

组织是由众多节点构成的网络(内部网络),员工、部门等节点在正式关系的基础上形成了非正式的社会关系网络,构成了组织社会资本。组织社会资本同样可从结构维度、关系维度和认知维度进行分析。结构维度表示组织内节点的联系模式、网络密度和互动强度,关系维度表示成员间、成员与组织间的信任程度和联结性(associability),认知维度则是组织成员的共享语言、编码、价值观及愿景。组织社会资本的3个维度构成并说明了组织内的社会关系环境,它们通过对行为信念、标准规范和知觉行为控制的影响进而影响知识分享意愿及行为的产生,如图1所示。

4 组织社会资本影响知识分享的具体过程

4.1 结构维度对知识分享的影响

结构维度是由双边互动和多边互动形成的网络,互动是结构资本形成的基础。互动为信息流动和信息获取提供了机会和渠道。通过互动,知识发出者可以了解组织、同事和上级对知识分享行为的看法,判断组织和上级对知识分享的赞成程度以及给予的评价和奖酬、个人分享知识后的得失情况,从而形成对该行为的好与坏的判断。经常和亲近的社会互动还可以促进互相了解和理解,分享共同的信息,形成共同的观点,达成对知识分享的共识。互动关系不仅交换与工作有关的信息和资源(如任务建议和战略信息),还会传播与组织有关的集体规范、上级支持、组织支持等信息,利于形成个体与组织一致的主观规范和价值观念。另外,互动增加的沟通机会,可以降低知识发出者的知识发出成本和接受者的搜寻成本,提高个体感知的环境支持及控制水平,提高个体通过行为实现目标的概率。因此,结构维度从态度、规范和感知等不同方面促进分享意愿的产生。

4.2 关系维度对知识分享的影响

关系维度说明了整个网络关系的质量,其核心是信任关系和联结性。由于知识分享的风险及成本,知识发出者会判断知识分享行为的影响。互信关系可以减少发出者对分享伙伴机会主义行为的恐惧,增加对方的可预测性,不必担心别人占他的好处,从而提高知识分享的信念,改变知识分享态度。Coleman曾指出,社会资本会促使人们在信任的基础上付出自己的帮助和行为,并相信未来会得到回报。如果没有一定程度的信任,组织就不会存在[7]。同时,互信关系利于形成对事物的共同判断,产生共同信念和规范。共同信念和规范可以促进组织成员大胆地说明自己的想法,勇敢地从事有利于组织的行为而不必担心环境会产生副作用。互信关系可以使下级信任和感知到组织和主管的能力、品德,感知到组织制度的公正性及对个体行为的支持,进而提高感知的行为控制强度。

联结性是个体将个人目标服从或联结于集体目标的程度。个体不仅有接受共同目标的意愿,而且还有定义共同目标的能力[1]。良好的联结性使个体行为更符合组织的要求,进而得到更多组织支持,个体知觉行为控制增强。

4.3 认知维度对知识分享的影响

认知维度主要是共享愿景和语言。共享愿景体现了员工共同的目标和期望,可以避免成员交流与沟通中的误解。在共同目标和期望下,员工更愿意成为工作伙伴,不会害怕某人对利益的追求而伤害自己[2],使个体对行为结果产生积极判断,并产生积极的分享态度。

语言和编码是沟通、交流和信息交换的首要工具,可以减少沟通障碍。它们也是对外界环境进行评价的工具,共享的语言和编码有助于双方对共享知识进行评价,了解双方的知识供需,减少双方行为时间,提高双方的知识分享兴趣。共享语言和编码还可以提高双方的知识传递能力和吸收能力,提高个体知觉行为控制水平。

5 结语

作为组织的非正式关系网络,组织社会资本对正式结构和制度起到了很好的补充作用。尽管本文从不同维度分别论述其对知识分享的影响,但它们并不是截然分开的。因为信任是互动的结果,行动者的互动越多,就越能彼此了解,也就越可能产生信任;而良好的信任和联结性反过来又促进互动。共享愿景和语言不仅改善互动效果,而且使信任容易形成。因此,组织社会资本的不同维度构成了一个相互关联的体系,这个体系嵌入在组织的社会关系网络中,对知识分享意愿及行为的产生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组织社会资本影响知识分享的机理分析,为组织社会资本的构建奠定了理论基础。在正式制度存在缺陷的条件下,构建组织社会资本以促进知识分享的产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摘要:个体知识分享行为的产生,取决于个体是否有分享知识的意愿或动机。计划行为理论对影响个体意愿产生的因素进行了详尽的阐释。组织社会资本的不同维度,通过影响个体知识分享的态度、主观规范及知觉行为控制,影响知识分享意愿及行为的产生。

关键词:个体知识分享,计划行为理论,组织社会资本,影响机理

参考文献

[1]LEANA C R.VAN BUREN H J.Organizational social capital and employment practices[J].The 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1999,24(3):538-555.

[2]NAHAPIET J,GHOSHAL S.Social capital,intellectual capital,and the organizational advantage[J].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1998,23(2):242-266.

[3]CHRISTENSEN P H.Facilitating knowledge sharing:a conceptual framework[J].SMG Working Paper,2005(4):1-33.

[4]AJZEN I.The theory of panned behavior[J].Organizational Behavior and Human Decision Processes,1991,50(2):179-211.

[5]ADLER P S,KWON S W.Social capital:prospects for a new concep[tJ].The 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2002,27(1):17-40.

[6]郭毅,罗家德.社会资本与管理学[M].上海: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2007.

3.什么社会组织影响力 篇三

关键词:思想政治教育;社会组织;文化建设

一、 社会组织的内涵

社会组织,是指政党、行政组织和企业以外的,由社会单位或个人依法自愿发起成立、按照章程自我管理的一类社会单位,具有非营利性、自愿性、组织性等特点。目前,我国社会组织主要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三大类。此外,还存在大量社区社会组织、高校社团组织、各类“草根组织”、市场中介机构以及国际社会组织等,共同组成广义的“社会组织”范畴。

二、 组织文化的内涵

组织文化(Organizational Culture)也称企业文化,是一个组织由其价值观、信念、仪式、符号、处事方式等组成的其特有的文化形象。具体来讲是指组织在发展的过程中,所形成的物质文化与精神文明的总和,包括组织管理中的硬件与软件,外显文化与隐形文化(或表层文化与深层文化)两部分。其结构如下图所示:

组织文化其实就是一种新型的管理方法,属于管理学学科。它是通过对上面图示三个层次上环环相扣的活动而形成的稳固组织文化,它是塑造一个组织内部员工行为和关系的看不见的契约。它对共同价值观的形成,对维护组织的统一性和全体成员的凝聚力起很大的作用。

三、 思想政治教育在社会组织文化建设中的作用

思想政治教育在社会组织文化建设中具有协调、提供精神动力和支持保证的作用,有效指引着社会组织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和发展。

(一)思想政治教育与社会组织的组织文化建设关系

二者既不是相互包含,又不是完全重合,而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是一种相互交叉、互为依存的关系。

社会组织文化与企业思想政治教育有许多共同点:目标一致,对象相同,内容有相似之处,手段大体重合。

从组织文化的角度看,观念层内的内容属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内容,制度/行为层的形成和贯彻,也离不开思想政治教育的保证和促进作用。

思想政治教育是培育企业精神,建设组织文化的主要手段,而组织文化则为社会组织思想政治教育密切结合提供了一个最好的形式。

(二)思想政治教育在社会组织文化建设中的作用

1.企业思想政治教育能够引导企业文化建设的方向

目前许多社会组织向国外学习并试图打造属于自身的组织文化, 在这个过程中一些社会组织并没有真正的学习到组织文化建设的精髓甚至直接照搬一些其他国家组织文化建设模式, 但是事实上这些组织文化建设的模式并不能够完全适应于我国现阶段社会组织的发展。作为社会主义国家, 尤其是十八后的我国社会组织发展的重要机遇期,我国的社会组织具有自身的特点, 所以组织文化建设要正确处理个人、集体以及国家的关系,而思想政治工作就是保证组织能够符合社会主义发展方向的重要工作内容, 组织文化就像风筝, 而思想政治工作就如同风筝线, 简单的说就是思想政治教育决定着组织文化建设的原则与思想,引导者组织文化建设方向。这个是属于观念层次的东西,是我们保证组织文化建设方向正确的根本。社会组织文化建设的主体以及决定因素是人, 只有员工能够保持积极性与创造性才能企业文化建设得到又好又快的发展, 而思想政治教育能够在提高员工觉悟以及主动性方面发挥出重要作用,从而有利于挖掘员工的潜力以促进企业的文化建设。

2.思想政治教育为企业文化建设提供重要的保证。

组织文化建设是一项复杂而又全面的系统工程,涉及到观念层、制度行为层、符号层三个层次,这就需要通过思想政治教育来保证其顺利实施。比如,当我们社会组织进行变革时,就要通过思想政治教育去引导员工正确认识和支持参与。组织文化建设是管理科学在社会组织管理中的具体运用和实践,是对科学管理“经济人”假设前提以及发生变化的有益补充,是一种柔性的管理。而思想政治教育正是一种以“人”为中心的柔性教育方法,它注重对社会组织员工的思想教育,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激发员工的潜能,调动员工积极性和主人翁精神。像解放战争时期今天还是解放军俘虏,明天就变成解放军的钢铁战士,这些都是我们思想政治教育的强项。因此,加强组织文化建设,就必须突出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在打造具有中国特色组织文化过程中,必须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的核心作用,这是组织文化成功的主要保障。

3.思想政治教育可以为社会组织文化建设提供一个优良的环境。

任何事物的健康发展都离不开一个优良的环境,新时期下的社会组织文化建设也是这样。组织文化建设并不是个别人就能够顺利进行的,而是需要社会组织全体员工投身参与其中,共同去努力。由于社会组织是员工进行工作和生活的地方,所以创造一个适合员工工作和生活的环境变得至关重要。好的环境不仅可以使员工保持心情的愉悦,而且还可以促使员工发挥自己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从而能积极参与到组织文化建设中去。在当前的组织文化建设中,一些先进的西方文化的理念常被我国一些社会组织借鉴,但在这个过程中,西方文化中的消极因素,如唯利是图,拜金主义等也会乘势而入,例如前几年闻名全国的“牙防组”事件,刚刚在央视焦点访谈中曝光的某地“用水协会”收会员的钱去旅游等。这些都对我国的组织文化建设造成了许多不良影响,而思想政治教育可以引领人们自觉抵制西方腐朽思想文化的侵蚀,不断铲除滋生腐败现象和违法犯罪活动的思想根源,使组织内部安定、环境良好,也使社会政治稳定,秩序井然。只有这样,优秀的组织文化才能真正被建立起来。

综上所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建设先进的符合中国国情的组织文化,并使两者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以充分发挥合力作用,是体现我国社会组织提供社会服务、满足公众需求、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巨大优势的有效保障。(作者单位:湖北工业大学商贸学院)

参考文献:

[1]卢勇.试析思想政治工作在基层管理中的重要意义[J].今日中国论坛,2012,(10).

[2]陈洪玲.论思想政治工作在企业文化建设中的新作为[J].科技信息,2011,(24).

4.欧盟是什么组织 篇四

1991年12月,欧洲共同体马斯特里赫特首脑会议通过《欧洲联盟条约》,通称《马斯特里赫特条约》。1993年11月1日,《马斯特里赫特条约》正式生效,欧盟正式诞生。,欧盟获得诺贝尔和平奖。

欧盟的条约经过多次修订,运作方式依照《里斯本条约》。政治上所有成员国均为民主国家(《经济学人》民主状态调查),经济上为世界上第一大经济实体(其中德国、法国、意大利为八国集团成员),军事上绝大多数欧盟成员国为北大西洋公约组织成员。

5.什么是组织结构 篇五

组织结构(organizational structure)是指,对于工作任务如何进行分工、分组和协调合作,以奥帝康公司为例,它以前的组织结构是:员工在各自的部门中从事狭窄的专,门工作,要接受部门经理的直接领导,

现在他们对组织结构进行了改革:形成了以团队为基础的结构,废除了职能部门和部门管理人员。管理者在进行组织结构设计时,必须考虑6个关键因素:工作专门化、部门化、命令链、控制跨度、集权与分权、正规化。

6.什么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篇六

2011-11-12 23:11 freelose | 分类:法律 | 浏览2094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个什么玩意?谁代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行使权利,供销社是不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那它现在还存不存在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没有处分集体所有土地的权力?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生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初的农业合作化运动。它是为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改造,在自然乡村范围内,更多是在一个生产队范围内,由农民自愿联合,将其各自所有的生产资料,土地、较大型农具、耕畜(不包括农村宅基地,也即现在所说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投入集体所有,由集体组织农业生产经营,农民进行集体劳动,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农业社会主义经济组织。

7.什么社会组织影响力 篇七

一、组织社会化的概念界定

1968年, 美国组织行为学家Schein首次将“社会化 (Socialization) ”的适用范围扩展到组织领域, 强调以工作场所——组织为研究焦点, 从而提出组织社会化的观点。查阅相关文献, 将国内外常见的组织社会化定义整理为表1。

回顾以往学者对组织社会化的定义, 可总结为三个角度。 (1) 从组织成员角度看, 组织社会化是指组织成员为适应组织所在价值体系从而采取主动策略的过程, 学习与组织相关的知识、行为、态度等。 (2) 从组织角度看, 组织社会化是指采取管理方法使组织成员尽快融入并成为期望对象的过程。 (3) 从交互作用的角度看, 组织社会化是指组织与组织成员相互作用, 从而提升自我效能感进而更好地融入组织、组织提升效率并获得期望成员的过程。

二、初入职大学毕业生组织社会化的影响因素

在探索组织社会化结果的影响因素中, 总的来说有三大角度。

一是组织的角度, 这也是最先受到学者探讨的, 组织角度关注的主要是组织社会化策略。Van Maanen和Schein最早提出了组织社会化策略, 是指组织通过特定策略或方法促进新进员工社会化的过程, 使之完成组织所期望的角色转变。

二是新员工自身角度。后来的学者注意到新员工在进入组织时, 不仅受到组织方面的影响, 自身也会主动进行信息搜寻、关系构建等主动社会化的行为, 也得到了学者们的印证。

三是组织的内部员工——主管、同事的角度, 主管同事很早也受到一些学者的关注, 但只是将主管和同事作为组织策略中的一个方面, 主要是从组织角度考察其所充当的角色和作用。但主管和同事所处的位置在新员工的角色适应和人际融合中发挥着独特作用。区别于组织作用, 主管、同事可以与初入职员工建立人际关系, 由于可以直接观察和接触, 所以主管同事可以提供直接的指导。而Moreland和Levine从小团队的组织社会化视角, 不再强调组织的角色, 而是聚焦于和新员工类似职位的个体即同事, 同事也被认为是团队融合中最重要的信息资源之一, Ostroff&Kozlowski通过实证研究显示相比于其他资源, 新员工会主动从同事那里获取信息。研究者也发现, 新员工在组织社会化过程中从同事获得更多的帮助表现出更满意, 表现出较大的留下来的意愿。

三、主管支持与同事支持对初入职大学毕业生自身主动社会化行为的影响

在角色的转换过程中, 新员工积极性的表现行为也是愿意主动了解情况并努力去适应的一种行为, 新人通过自身去试着了解环境, 寻找有价值的信息, 并试着去了解搜集到的信息源, 提升自己的社会支持力, 并发展各项技能。很少有人直接研究同事支持, 而是将同事支持作为社会支持的一部分, 常常和主管支持一起提及。Schneider和Bowen认为主管和同事支持应创建一个积极的工作环境, 当表达规则积极时, 该环境应最小化从事情绪劳动的需求。也就是说, 如果一个员工处于环境营造的积极情绪中, 为表达组织规定的积极情绪所需要的情绪努力更少。Abraham建议主管和同事支持可以作为情绪劳动与心理健康之间关系的调节变量, 支持水平较低时, 情绪耗竭和工作满意度之间存在负面影响;支持水平较高时, 工作满意度有轻微增加。主管同事的支持对初入职大学毕业生的影响除了Kammyer在2013的文章中有所探究外, 很少有学者专门去研究该问题。该问题的提出更多的是学者在研究主动社会化过程中发现了这样的现象。经典理论家认为, 主动积极性是新员工自己主动的结果。然而, 受较高水平支持的新员工对他们的工作环境会感觉更舒服, 因此也会更加主动去适应。内部员工主动支持的态度会培养新员工的自信, 这样会鼓励他们以增加主动社会化的形式回报这种积极的社会关系, 来自主管同事的支持使他们更愿意去搜寻信息和建立相互关系。那些感觉从主管和同事得到最初支持的员工更能感觉到他们的工作群体想让他们成功, 这样反过来影响新员工的主动积极行为相关的感知成本更低。Connie R.Wanberg和John D.Kammeyer-Mueller在实证研究中也发现了这个问题, 他提到在新员工主动社会化行为时与主管同事互相作用的机会非常重要。没有这些关系之间的相互作用, 新员工的社会主动行为是不能被充分利用的, 也没有积极的组织社会化氛围。

四、文献述评

国内外学者研究了新员工组织社会化的定义、内涵、发展阶段等, 但对于组织社会化的界定往往停留在单个维度, 或从组织角度, 或从自身角度, 缺乏交互的视角。本文在此基础上, 从交互作用的角度对组织社会化的概念加以界定:组织社会化是指在主管与同事的支持下, 通过组织与组织成员之间通过相互作用, 从而促进初入职员工完成自身主动社会化行为, 进而帮助组织成员更好地融入组织的过程。

Nelson&Quick提出关系构建是新员工避免社会隔离和孤立的有效手段。进一步的实证研究发现, 由于关系构建而生的社会交往有利于组织传递满足新员工的角色期望和组织的政策。这其中包括个人网络关系和建立关系。新员工与部门同事、上级和指定的导师建立非正式的关系, 也是其成功实现社会化的一种重要途径。以往文献主要将新员工自身主动社会化行为为自变量来研究, 而忽略了其在主管、同事支持对组织社会化结果作用中的中介效应。本文通过对组织融入度的概念、影响因素等方面的文献进行综述, 希望能对企业的新员工管理问题提供一定的理论基础。

参考文献

8.什么最适合你的组织? 篇八

无论何时当有人(可以是个人或公司)想要达到所期望的目标时,他们必须执行一系列行动或运作。而且,他们必须考虑这些行动的顺序、依赖性、谁来执行这些活动、这些活动需要什么、将产生什么、完成这些活动需要花费多长时间以及将要采用哪些工具。因此,个人和组织遵守预先定义的或即时产生的流程。由于流程的组成部分(活动、产品、代理和工具)及其交互(信息流、制品流、控制、沟通、计时、依赖性和并行性)会发生变化,即使执行组织具有相同的等级、范围和目标,则流程也会不同。

那么,组织为什么关心流程?简单地说,是为了更好地理解、评估、控制、学习、沟通、改善、预测和认证所执行的工作。对于给定的组织等级,流程会随着项目的目标和可用资源而变化。在上层,公司的业务战略决定了以上市的时间、最低的成本、较高的质量和客户满意度为主要目标而设定优先级的业务途径。类似的还有,公司的规模;人员(包括工程师和保障人员)的数量、知识和经验;以及决定如何实现这些目标的硬件资源。应用领域、相应的系统需求和其他约束一起构成了定义和应用流程的另一重要因素。

那么,到底什么对组织是最好的呢?答案是取决于具体情况。根据这一观点,每个组织、团队或个人对流程的定义不同。“一刀切”的方法在定义流程时是行不通的,因此组织必须连续地文档化、定义、测量、分析、评估、比较和更改流程,以最大限度地满足项目目标。几乎没有人期望会发现刚开张的电子商务公司和NASA使用的流程是相同的。预期目标是按照范围(即涵盖的阶段和活动)和组织等级形成一个流程。总之,选定的流程应帮助指导人员做什么——如何分解和协调工作——以确保沟通有效。例如,在涉及许多人员的大型项目中协调和沟通则成为主要问题,尤其是分布式项目中,人员不能进行面对面沟通。

9.什么是学习型党组织 篇九

一、什么是学习型党组织?

我们党一贯重视学习,新时期,党突出强调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关键在于一个“型”字。“型”即固化,学习型党组织就是将学习作为固有特征的党组织。它要求党组织具有自觉学习的意识,主动学习、善于学习、恒久学习,形成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的良性循环。各级党组织要成为学习型党组织,必须通过政治化、制度化的学习活动,采用互助式学习方法,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达到党组织整体素质的提高,从而实现党的政治目标。

二、学习型党组织与学习型政党是什么关系?

第一,学习型党组织包含于学习型政党之中。政党本身就是一种政治组织,从广义上理解党组织,两者基本是相同的。但是,当前我们党所说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是有特定含义的,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作为建设学习型政党的一个部分来阐述,中央关于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推进意见》明确提出:“把各级党组织建设成为学习型党组织,是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基础工程。”显然,党是从党的各级组织的角度,来看待学习型党组织问题的。第二,建设学习型政党关键在于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组织是无产阶级政党最有力的武器,要建设学习型政党,最重要的是发挥组织的力量,把党的各级组织建设成为学习型党组织。这样,才能把握学习的方向、保障学习的质量、提高学习的效率。

三、为什么要建设学习型党组织?

党中央之所以把学习型组织建设确定为新时期党的建设的重要任务,主要是从以下三个方面着眼:第一,着眼于党所面临的世情和国情。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一系列新的阶段性特征,党所承担的历史任务繁重而艰巨。党只有顺应时代发展,通过学习努力掌握和运用一切科学的新思想、新知识、新经验,才能更好地带领人民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掌握主动。第二,着眼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我们党作为执政党只有加强学习,才能不断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和思维水平,吸收实践中的宝贵经验,丰富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知识。从而,不断提高推动科学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的本领。第三,着眼于提高党的思想品格。学习还是世界观改造的过程,加强学习,才能进一步坚定党的宗旨和理想信念,提高党性修养,培养健康情趣。而这些在党的建设伟大工程中更具根本性。

四、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四中全会《决定》和《推进意见》都明确提出“科学理论武装、具有世界眼光、善于把握规律、富有创新精神”的总体要求。之所以将这四方面确定为“总体要求”,在于它包含了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根本理念、基本目标、根本方式和检验标准,对于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具有总体指导意义。其中,科学理论武装,强调的是党的思想建设的核心问题,各级党组织的理论水平和理论素养决定了它的领导境界。具有世界眼光,强调的是拓展学习的视野,只有以世界眼光吸收人类文明的一切优秀成果,才能提升学习层次。善于把握规律,强调的是学习的根本目的,只有从把握规律的高度加强学习,才能为实践提供科学指导。富有创新

精神,强调的是突破已有成果的局限。在学习过程中,既要批判地继承已有成果,又要坚持实践第一和与时俱进的理念,在学习中有所进取。

五、学习型党组织学什么?

信息化时代,知识浩如烟海,必须明确学习内容,才能取得学习成效。学习内容既有其普遍性,又有其特殊性。从普遍性讲,可以概括为“两大体系”和各方面知识。“两大体系”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前者,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最宝贵的理论财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具有根本指导意义,全党既要系统掌握这一体系,又要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后者,为全党注入鲜活的时代精神,使党保持昂扬奋发的精神状态。各方面知识包括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社会和国际等各方面知识,优化的知识结构将使党组织思路更加开阔,能力更加巩固。从特殊性讲,党的各级组织要从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出发,着重学习破解其工作难题,推动工作发展最需要的理论、知识和技能。把握学习的特殊性,才能使学习切实取得实效。

六、学习的途径是什么?

第一,向实践学习。实践是认识的根本来源,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也是学习的根本途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前无古人的事业,许多问题需要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向实践学习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第二,向书本学习。书本记录的知识区别于一般信息的重要特征是其具有系统性、规律性和针对性。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爱读书、善读书、读好书,这是提高全党理性认识和理论思维的重要途径。第三,向

群众学习。广大人民群众中蕴涵着最为丰富的知识和智慧,全党同志都要虚心向群众请教。

七、学习的方法有什么?

学习型党组织必然是讲究学习效率的党组织,坚持科学的学习方法是提高学习效率的根本。第一,理论联系实际是最根本的学习方法。学习首先要以敬畏之心对待理论,这是对我们前辈思想真正的尊重。同时,所学理论必须针对实际问题,必须有效运用于解决实际问题,必须与实际相结合产生新的思想。理论联系实际是党的学风,也是学习的根本方法。第二,专业化的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益必须坚持“取法乎上”,即向某领域认知水平更高的人学习,要充分发挥党干校、高校、研究机构的作用,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作用,就某方面需求进行专门学习。第三,研究式的学习方法。要针对现实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形成对实际工作具有指导意义的研究成果。第四,现代化的学习方法。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通讯手段,借助网络等信息传播平台,扩大知识传播的空间。第五,灵活多样的学习方法。读书会、知识竞赛、技能比赛、参观考察、重大纪念日宣传等党员喜闻乐见的方法均可采用。

八、如何处理个体学习和组织学习的关系?

个体是组织的基本组成部分,个体学习与组织学习关系密切,处理好两者关系,才能取得共赢。第一,个体学习要服从组织学习。在党组织与个体对于学习的相关问题产生矛盾时,必须以组织的主张为主张,要严明学习纪律。第二,充分调动个体学习的积极性。学习从本质上讲是自觉的行为,没有主动学习的精神,学习难以取得成效。对于不与组

织需求相矛盾的个体需求,组织应该给予充分的尊重,并为其创造有利条件。第三,努力实现个体学习与组织学习的有机统一。党组织在制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内容和方式时,要从多数同志的真正需要出发,个体也应按组织的要求对自身学习进行调整。

九、如何加强组织领导?

第一,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做学习的模范。这是实现有效组织领导的前提。领导干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强烈的求知欲和积极的进取精神,走在学习的前列。第二,组织专门的领导机构。形成宣传部门具体协调,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第三,加强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各级党委(党组)要根据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党员干部的特点,分别提出相应的任务和要求。党委组织、宣传部门要定期对下级党组织学习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加强和改进的具体要求。第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积极性。要鼓励和支持各类基层组织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采取生动活泼的方式,动员广大基层党员投身到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中来。

十、如何检验学习成果?

10.世界卫生组织有什么成员和领导 篇十

中国是世卫组织的创始国之一。1945年4月25日至6月26日,在旧金山召开的联合国成立大会上通过的“联合国宪章”中只字未提卫生工作的内容,也没提及要建立一个国际卫生机构。施思明是参加旧金山会议的中国代表团团长宋子文的秘书,注意到这个细节,从而引发了世界卫生组织的诞生。中国代表施思明会同巴西代表苏札,提交的“建立一个国际性卫生组织的宣言”,为创建世界卫生组织奠定了基础。1972年5月10日,第25世界卫生大会通过决议,恢复了中国在世界卫生组织的合法席位。

此后,中国出席该组织历届大会和地区委员会会议,被选为执委会委员,并与该组织签订了关于卫生技术合作的备忘录和基本协议。1978年10月,中国卫生部长和该组织总干事在北京签署了“卫生技术合作谅解备忘录”,这是双方友好合作史上的里程碑。1981年该组织在北京设立驻华代表处。1991年中国卫生部部长陈敏章被世卫组织授予最高荣誉奖“人人享有卫生保健”金质奖章,他是被授予此奖的世界第一位卫生部长。

目前,我国与该组织召开过18次技术合作协调规划会议,该组织向我国提供的各种援助约9600万美元。1981年该组织在北京设立驻华代表处。

针对台湾参与世界卫生组织的要求和愿望,经两岸有方方面沟通协调,中国政府同意台湾以世卫组织观察员的身份,以“中华台北”的名义加入世卫组织。20xx年4月,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陈冯富珍致函邀请中华台北卫生署以观察员身份出席5月18日至27日在日内瓦举行的第62届世卫组织大会。

世界卫生组织在中国的合作中心

中国的世界卫生组织(WHO)合作中心已达69个,其数目之多位居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平洋地区国家之首。现有的合个学科30余个专业。世界卫生组织合作中心作为我国与世界卫生组织开展卫生技术合作的窗口,在促进国际、国内卫生技术交流、人员培训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辐射和示范作用,现已成为促进我国医学科学现代化,早日实现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目标的一支重要力量。

世界卫生组织运作历史

1830 霍乱席卷欧洲。

1851 第一次国际卫生会议在巴黎召开,目的是制定国际卫生公约,但是没有成功。

1892 控制霍乱的国际卫生公约被采用。

1897 另一个国际公约--处理鼠疫的预防性方法被采用。

1902 国际卫生局,后来更名为泛美卫生局,以后改为泛美卫生组织,在华盛顿成立。它是目前的泛美卫生组织(PAHO)的前身,同时是世界卫生组织的美洲地区办公室。

1907 国际公共卫生办公室(OIHP)成立于巴黎,具有稳定的秘书处和由成员国政府的高级公共卫生官员组成的稳定的委员会。

1919 同盟国成立,在其他任务之中 ,负责解决国际关注的疾病预防与控制事务。同盟国的卫生组织在日内瓦成立,与(OIHP)是平行的。

1926 提供天花和斑疹伤寒的预防被修入国际卫生公约中。

1935 航空国际卫生公约开始生效。

1938 最后一次国际卫生会议在巴黎举行。在亚历山大的Conseil卫生、航海等检疫被移交到埃及。(世界卫生组织的东地中海地区办公室是它的直系后代)。

1945 在举行的关于国际组织的联合国会议上,一致通过由巴西和中国建立一个崭新的自治的国际卫生组织。

1946 纽约国际卫生会议通过世界卫生组织(WHO)宪章。

1947 WHO度委员会组织赴埃及协助遏制霍乱流行

1948 当4月7日61个成员国中的第26个成员签署完认可签名时,WHO宪章在 4月7日(现在作为每年的世界卫生日)开始生效,稍后,第一届世界卫生大会在日内瓦举行,有53个政府的代表参加,后来成为该组织的成员。

1951 新建国际卫生规章正文被第四届世界卫生大会采用,代替前一国际卫生公约。

1969 这些更名的国际卫生规章,去掉了虱传斑疹伤寒和回归热,仅保留霍乱、鼠疫、天花和黄热病。

1973 来自执行委员会的报告表明对卫生服务存在着普遍的不满,需要作出根本性的改变。第二xx届世界卫生大会决定WHO将与其成员国合作而不是帮助,共同发展国家卫生保健体系的实践性的指导方针。

1974 WHO发起意在保护儿童不受小儿麻痹症、麻疹、白喉、百日咳、破伤风和肺结核等疾病侵袭的扩大免疫计划。

1977 第三十届世界卫生大会确立目标:到本世纪末下个世纪初达到卫生保健水平:20xx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所有人将过上在社会地位和经济上富裕的生活。

1978 WHO/UNICEF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苏联阿拉木图联合国际会议采用一个关于以初级卫生保健为关键最后达到20xx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目标的声明。

1979 联合国会员大会、第三十二届世界卫生大会重健康是社会经济与和平发展的强大杠杆。

1979 全世界批准证明全世界根除天花 ,最后一个天花自然病例发生在1977年。

1981 20xx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全球战略被采用,并且由联合国会员大会签署,要求其他有关的国际组织与WHO合作。

1987 联合国会员大会表示关注艾滋病流行。有关艾滋病的全球计划在WHO内发起。

1988 庆祝WHO成立四十周年纪念。第十一届世界卫生大会决定20xx年消灭小儿麻痹症。

1993 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世界银行和洛克菲勒基金会共同发起儿童主动免疫疫苗。

WHO卫生发展中心在日本神户成立。

世界卫生组织公约签署50周年纪念。

20xx年12月12日,世界卫生组织(WHO)和联合国人口基金(UNPF)共同采纳了两种抗人类乳头状瘤病毒(HPV)的新疫苗,这为该疫苗在发展中国家的推广使用提供了机遇。HPV是引起女性子宫颈癌的罪魁祸首。 20xx年1月4日,陈富冯珍博士正式就任WHO总干事。1月9日,陈富冯珍博士任命Anarfi Asamoa-Baah博士为WHO新副总干事。Anarfi Asamoa-Baah博士在就已经是WHO的资深官员。他在HIV、结核病、疟疾等传染病的控制以及药物与医疗技术、对外事务等各个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他的成就和业绩也得到了广泛的承认与尊重。

11.欧安组织是个什么机构 篇十一

答:

组织的建立

欧安组织全称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总部设在奥地利首都维也纳,其成员国共有57个,主要来自欧洲、美洲和中亚,是目前世界上唯一包括了所有欧洲国家的机构,此外,该组织还与非洲和亚洲的11个国家保持合作关系。组织的宗旨是促进欧洲的民主和政治军事安全、开展经济和环保等合作、反恐、保护人权等。

欧安组织的前身是1975年成立的欧洲安全与合作会议,当时虽然以美苏为首的两大集团明争暗斗,但双方也意识到畅通的对话渠道必不可少。1966年,苏联领导的华约集团在罗马尼亚首都布加勒斯特的一次政治协商会议中,提出召开欧洲安全与合作会议。美苏经过长期的协商,就此问题达成协议。1975年7月在赫尔辛基举行的欧安会首届首脑会议上,33个欧洲国家,以及美国、加拿大的首脑共同签署了《赫尔辛基最后文件》,这标志着欧洲安全与合作会议作为一个组织正式成立。随着组织不断壮大,成员国一致认为欧安会的工作已经远远超出了一个“会议”。因此,各成员国在1994年匈牙利首都布达佩斯举行的欧安会第四届首脑峰会上,决定从1995年起将欧安会更名为“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

发展变化

欧安组织在冷战时期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在,虽然其成员不断增加,但客观来看,影响却逐渐式微。欧安组织自成立以来只举办过7届首脑峰会,其中1999年的第六届与2010年的第七届中间时隔11年。同时,欧安组织的决议需要所有成员国达成一致,才能通过。而且,其决定对成员国没有法律效力,无法对成员国实施有效约束,这让欧安组织定位尴尬。

此外,欧安组织内部西方国家的影响力越来越大,俄罗斯虽然是成员国,但它与组织的关系并不好。1999年欧安组织土耳其峰会期间,俄欧曾为车臣问题激烈交锋,俄罗斯时任总统叶利钦甚至为此中途退席,虽然最后俄罗斯勉强同意欧安组织向车臣派遣一个代表小组进行调停,但时任外长伊万诺夫称欧安组织已从一个体现欧洲集体意志的组织变为西方国家“强迫民主化”的工具。而在之后的白俄罗斯选举、乌克兰“橙色革命”中,俄罗斯与欧安组织的看法也总是大相径庭,因而,俄罗斯对欧安组织越来越不满。2007年普京参加慕尼黑安全政策会议时表示,西方国家正在将欧安组织改变成一个宣传其外交思想的庸俗工具。

欧安组织与乌克兰

克兰于1992年1月30日与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独联体国家一起加入欧安组织。乌克兰前总统亚努科维奇曾与欧安组织结下梁子。2004年欧安组织外长会议时,乌克兰时任反对派领导人尤先科称乌当年进行的总统大选存在舞弊。他派出代表,会晤各国高官并四处游说,最终争取到了欧安组织对他的支持。本已当选总统的亚努科维奇在随后进行的重新投票中败给了尤先科。

在此次乌克兰事件中,欧安组织的表现中规中矩,主要是呼吁避免使用暴力等。在西方国家的运作下,欧安组织最终受到乌克兰邀请,并在3月得到所有成员国同意,向乌克兰各地派出了总计100人的观察团,同时每天在其官网上发布监测报告。不过,俄罗斯没有允许观察团进入克里米亚地区。由于欧安组织的“反俄”名声,乌克兰东部亲俄武装对他们的印象不佳,因此才会称其核查人员是“北约间谍”。(谢亚宏)

12.发展社会组织,构建和谐社会 篇十二

一、我国社会组织的发展现状

所谓社会组织,一般是指在政府、市场、社会之间发挥服务、沟通、协调、公证、监督等作用的非政府、非盈利的社团、行业组织、社会中介组织、志愿者团体等。社会组织这个名称,是2007年民政部在江苏省南京市召开的全国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议上正式启用的,是传统的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第三部门或民间组织等称谓的改造,是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深刻认识这类组织的基本属性、主要特征而形成的科学概括,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十七大精神的实际步骤。

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和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转型加速,政府职能转变,越来越多的社会组织在我国涌现,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从发展数量上看,在20世纪50年代初,全国性社团只有44个。到1997年,全国县级以上社团组织达到181318个,其中省级社团组织21404个,全国性社团组织1848个,县级以下社团估计有300万个。截至2007年底,全国共有社会组织38.7万个,比上年增长9.3%。其中,社会团体21.2万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7.4万个,基金会1340个,目前社会组织仍然以每年10%-15%的速递在递增;从组织作用和范围来看,涉及到了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劳动、民政、体育、环境保护、法律服务、社会中介服务、工商服务、农村专业经济等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遍布全国各个省份,成为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积极作用,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

但是也应该看到,我国的社会组织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相比,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数量还比较少,力量也比较薄弱,相关法规还不完善,管理上也存在不少的问题。所以这就要求我们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时候,必须把握好尺度,适度发展社会组织,发挥其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各方面的积极作用,对于加快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社会组织对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作用

构建和谐社会是一项重大的战略任务,也是我党的执政要求和国家的发展目标。那么,构建和谐社会的主体,除了有政府的推动之外,社会组织所发挥的积极作用也是相当重要的。那么究竟社会组织对构建和谐社会有什么样的具体作用呢?

首先,社会组织是政府和人民群众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社会组织是构建在政府和群众之间的一座沟通的桥梁和联系的纽带,是政府职能转移的载体,是支柱。传统的社会管理理念认为,社会公共事务只有政府才能解决好。在这种理念支配下,政府对社会公共事务大包大揽,管了许多“不该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情,这样不仅难以实现政府的良好愿望,而且削弱了社会自主自治能力,压抑了社会自身的创造活力。所以就出现了我们经常听到的关于政府还权力于社会以及“小政府大社会”的提法。温家宝总理在政府报告中也曾经说过:“要坚决把政府不该管的事交给企业、市场和社会组织,充分发挥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机构的作用。”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社会组织可以及时地把所属群体对政府的要求、愿望、建议、批评集中起来,转达给政府;另外一方面,社会组织也可以把政府的政策意愿和对相关问题的处理办法转达给相关的人群,帮助政府了解人民群众,也可以帮助群众理解政府出台的相关的政策理论,做到上情下达。总之,社会组织作为社会互动的载体,是人民群众和政府两个传递信息的桥梁,是政府的帮手,它沟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个人、企业与企业、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各种社会关系,使社会结构运行更加顺畅,社会经济发展更加有序。

其次,社会组织是社会的“安全阀”,可以有效地解决社会矛盾。

我们所说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是稳定有序的社会,前提和基础就是社会稳定。国际经验表明,当一个国家人均GDP进入1000美元到3000美元的时期,既是黄金发展时期,也是矛盾凸显期。如果处理得好,那么就可以借此登上一个新台阶,反之就会停滞不前,甚至出现倒退的现象。当前我国正处于这样的发展战略机遇期,各个阶层各个群体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也一定程度的凸显,而这种社会冲突如果不能及时化解或者不能使冲突在合法的渠道解决,那么这些冲突就会积累爆发为社会的大动荡。社会组织的发展,有利于吸纳就业,保护人们的合法收入,扶助困难人群,从而促进社会稳定。社会组织是实现社会和谐的重要力量。

再次,社会组织可以提供公益服务,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

当社会问题发生时,公共利益自然首当其冲地会受到损害。而政府只能够按照一定的制度框架开展公益事业,根本没有办法通过更人性的方式来提供公益服务。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一部分的群众性、社会性社会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正逐渐从政府职能中分离出来。尤其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社会组织越来越多地承接了从政府手中转移过来的职能,所以也就具有了更多的条件和机会为公益而服务。社会组织凭借着它自身的私有性、自我治理性、志愿性,按照组织的公益宗旨和理念并遵循对社会所作出的承诺,可以开展各种形式的公益性的社会服务。

事实证明,社会组织在从事公益性事业的活动中可以起到政府难以发挥的作用。在社会公益领域,社会组织可以积极从事扶贫开发、救灾防灾、艾滋病防治、扶弱助孤、环境保护等公益活动。同时,社会组织通过提供这样的公益服务,维护了弱势群体(广大农村人口、农民工)的利益。民间的社会组织能有效地动员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源,帮助政府解决社会管理中的一些薄弱环节,有助于开展社会互助、发展公益事业,对城市下岗职工、失业人员、进城农民、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群、少数民族地区的贫困人口等社会弱势群体提供社会援助,增进社会福利,促进社会公平,在缓解当前我国就业压力和社会贫富差距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三、结束语

当然,社会组织如果管理不好也很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尤其是西方发达国家将社会组织作为推进其政治意图的工具,引发了一些国家的社会不稳定。但是,我们应当清醒地意识到,在我国大力倡导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我们必须成分认识到社会组织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支必不可少的力量,而它们的兴盛也是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的标志。所以,必须更好的发挥社会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曹坤:《民政部正酝酿出台民间组织评估办法》http://www.mca.gov.cn/news/content/media/20059194236. html.2005-09-01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在京举行,人民日报,2004-09-20

[2]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05-02-20

[3]见俞可平等《中国公民社会的兴起与治理的变迁》,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200页

[4]2007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报告(社会组织部分)

13.什么社会组织影响力 篇十三

《 人民日报 》(2016年08月22日 01 版)

新华社北京8月21日电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建设,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现就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重要性和紧迫性

以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为主体组成的社会组织,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社会组织工作,改革开放以来,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我国社会组织不断发展,在促进经济发展、繁荣社会事业、创新社会治理、扩大对外交往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要看到,目前社会组织工作中还存在法规制度建设滞后、管理体制不健全、支持引导力度不够、社会组织自身建设不足等问题,从总体上看社会组织发挥作用还不够充分,一些社会组织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有利于厘清政府、市场、社会关系,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利于改进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有利于激发社会活力,巩固和扩大党的执政基础。各地区各部门要站在战略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全面落实相关政策措施,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一手抓积极引导发展,一手抓严格依法管理,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作用,努力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组织发展之路。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按照党中央明确的党组织在社会组织中的功能定位,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注重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和示范带动,支持群团组织充分发挥作用,增强联系服务群众的合力,确保社会组织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改革创新。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正确处理政府、市场、社会三者关系,改革制约社会组织发展的体制机制,激发社会组织内在活力和发展动力,促进社会组织真正成为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促进和谐的重要力量。

——坚持放管并重。处理好“放”和“管”的关系,既要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积极培育扶持,又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坚持积极稳妥推进。统筹兼顾,分类指导,抓好试点,确保改革工作平稳过渡、有序推进。

(三)总体目标。到2020年,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中国特色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社会组织法规政策更加完善,综合监管更加有效,党组织作用发挥更加明显,发展环境更加优化;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社会组织制度基本建立,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竞争有序、诚信自律、充满活力的社会组织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三、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

(一)降低准入门槛。对在城乡社区开展为民服务、养老照护、公益慈善、促进和谐、文体娱乐和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等活动的社区社会组织,采取降低准入门槛的办法,支持鼓励发展。对符合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优化服务,加快审核办理程序,并简化登记程序。对达不到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按照不同规模、业务范围、成员构成和服务对象,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实施管理,加强分类指导和业务指导。鼓励在街道(乡镇)成立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发挥管理服务协调作用。

(二)积极扶持发展。鼓励依托街道(乡镇)综合服务中心和城乡社区服务站等设施,建立社区社会组织综合服务平台,为社区社会组织提供组织运作、活动场地、活动经费、人才队伍等方面支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设立项目资金、补贴活动经费等措施,加大对社区社会组织扶持力度,重点培育为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失业人员、农民工、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困难家庭、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社区矫正人员等特定群体服务的社区社会组织。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孵化机制,设立孵化培育资金,建设孵化基地。鼓励社会力量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发展。

(三)增强服务功能。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推动建立多元主体参与的社区治理格局。鼓励社区社会组织开展邻里互助、居民融入、纠纷调解、平安创建等社区活动,组织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促进社区和谐稳定。支持社区社会组织承接社区公共服务和基层政府委托事项,开展社区志愿服务。建立社区社会组织与社区建设、社会工作联动机制,促进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把社区社会组织建设成为增强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吸纳社会工作人才的重要载体。

四、完善扶持社会组织发展政策措施

(一)支持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服务。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改革,将政府部门不宜行使、适合市场和社会提供的事务性管理工作及公共服务,通过竞争性方式交由社会组织承担。逐步扩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范围和规模,对民生保障、社会治理、行业管理等公共服务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向社会组织购买。

(二)完善财政税收支持政策。中央财政继续安排专项资金,有条件的地方可参照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加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有计划有重点地扶持一批品牌性社会组织。落实国家对社会组织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财政、税务部门要结合综合监管体制建设,研究完善社会组织税收政策体系和票据管理制度,改进和落实公益慈善事业捐赠税收优惠制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符合条件社会组织的金融支持力度。

(三)完善人才政策。把社会组织人才工作纳入国家人才工作体系,对社会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执行与相关行业相同的职业资格、注册考核、职称评定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专门人才给予相关补贴,将社会组织人才纳入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建立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制度,引导其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积极向国际组织推荐具备国际视野的社会组织人才。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要将社会组织及其从业人员纳入有关表彰奖励推荐范围。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加强社会组织人才工作的意见。

(四)发挥社会组织积极作用。进一步发挥社会组织在促进经济发展、管理社会事务、提供公共服务中的作用。支持社会组织尤其是行业协会商会在服务企业发展、规范市场秩序、开展行业自律、制定团体标准、维护会员权益、调解贸易纠纷等方面发挥作用,使之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支持社会组织在创新社会治理、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作用,使之成为社会建设的重要主体。支持社会组织在发展公益慈善事业、繁荣科学文化、扩大就业渠道等方面发挥作用,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需求。

五、依法做好社会组织登记审查

(一)稳妥推进直接登记。重点培育、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成立行业协会商会,按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的精神,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在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内从事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的科技类社会组织,以及提供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救灾、助医、助学服务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为满足城乡社区居民生活需求,在社区内活动的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直接向县级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民政部门审查直接登记申请时,要广泛听取意见,根据需要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或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国务院法制办要抓紧推动修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民政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制定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分类标准和具体办法。

(二)完善业务主管单位前置审查。对直接登记范围之外的其他社会组织,继续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的管理体制。业务主管单位要健全工作程序,完善审查标准,切实加强对社会组织名称、宗旨、业务范围、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把关,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依法成立。

(三)严格民政部门登记审查。民政部门要会同行业管理部门及相关党建工作机构,加强对社会组织发起人、拟任负责人资格审查。对跨领域、跨行业以及业务宽泛、不易界定的社会组织,按照明确、清晰、聚焦主业的原则,加强名称审核、业务范围审定,听取利益相关方和管理部门意见。严禁社会组织之间建立垂直领导或变相垂直领导关系,严禁社会组织设立地域性分支机构。对全国性社会团体,要从成立的必要性、发起人的代表性、会员的广泛性等方面认真加以审核,业务范围相似的,要充分进行论证。活动地域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社会组织比照全国性社会组织从严审批。

(四)强化社会组织发起人责任。国务院法制办会同民政部推动将社会组织发起人的资格、人数、行为、责任等事项纳入有关行政法规予以规范。发起人应当对社会组织登记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对社会组织登记之前的活动负责,主要发起人应当担任首届负责人。建立发起人不良行为记录档案。发起人不得以拟成立社会组织名义开展与发起无关的活动,禁止向非特定对象发布筹备和筹款信息。党政领导干部未经批准不得发起成立社会组织。经批准担任发起人但不履行责任的,批准机关要严肃问责。

六、严格管理和监督

(一)加强对社会组织负责人的管理。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社会组织负责人任职、约谈、警告、责令撤换、从业禁止等管理制度,落实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制度。建立负责人不良行为记录档案,强化社会组织负责人过错责任追究,对严重违法违规的,责令撤换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推行社会组织负责人任职前公示制度、法定代表人述职制度。

(二)加强对社会组织资金的监管。建立民政部门牵头,财政、税务、审计、金融、公安等部门参加的资金监管机制,共享执法信息,加强风险评估、预警。民政、财政部门要推动社会组织建立健全内控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和票据管理使用制度,推行社会组织财务信息公开和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财政部门要加强对社会组织财政、财务、会计等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依法处罚并及时通报民政部门。税务部门要推动社会组织依法进行税务登记,对于没有在税务机关登记的社会组织,要在本意见下发后半年内完成登记手续;加强对社会组织非营利性的监督,严格核查非营利组织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落实非营利性收入免税申报和经营性收入依法纳税制度;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税务检查,对违法违规开展营利性经营活动的,依法取消税收优惠资格,通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罚社会组织和主要责任人。审计机关要对社会组织的财务收支情况、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金融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社会组织账户的监管、对资金往来特别是大额现金支付的监测,防范和打击洗钱和恐怖融资等违法犯罪活动。中国人民银行要会同民政部加快研究将社会组织纳入反洗钱监管体系。

(三)加强对社会组织活动的管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对社会组织内部治理、业务活动、对外交往的管理。民政部门要通过检查、评估等手段依法监督社会组织负责人、资金、活动、信息公开、章程履行等情况,建立社会组织“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将社会组织的实际表现情况与社会组织享受税收优惠、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等挂钩。民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联合执法制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取缔未经登记的各类非法社会组织。对被依法取缔后仍以非法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公安机关要依法处理。行业管理部门要将社会组织纳入行业管理,加强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引导社会组织健康发展,配合登记管理机关做好本领域社会组织的登记审查,协助登记管理机关和相关部门做好对本领域社会组织非法活动和非法社会组织的查处。外交、公安、物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对社会组织涉及本领域的事项事务履行监管职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及时向民政部门通报。实行双重管理的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要对所主管社会组织的思想政治工作、党的建设、财务和人事管理、研讨活动、对外交往、接收境外捐赠资助、按章程开展活动等事项切实负起管理责任,每年组织专项监督抽查,协助有关部门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督促指导内部管理混乱的社会组织进行整改,组织指导社会组织清算工作。

(四)规范管理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的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的综合监管以及党建、外事、人力资源服务等事项,参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及配套政策执行,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已经成立的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本着审慎推进、稳步过渡的原则,通过试点逐步按照对直接登记社会组织的管理方式进行管理。民政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国性社会组织试点方案,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地方社会组织试点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由民政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试点方案要根据当地情况研究制定。具备条件的地方可探索一业多会。已开展试点工作的地区要根据本意见精神进一步完善试点工作。

(五)加强社会监督。鼓励支持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对社会组织进行监督。民政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各类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办法,探索建立社会组织报告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机制和方式,提高透明度;探索建立专业化、社会化的第三方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制,确保评估信息公开、程序公平、结果公正;建立对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及非法社会组织投诉举报受理和奖励机制,依法向社会公告行政处罚和取缔情况。

(六)健全社会组织退出机制。对严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社会组织,要依法吊销其登记证书;对弄虚作假骗取登记的社会组织,依法撤销登记;对未经许可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依法予以取缔。完善社会组织清算、注销制度,确保社会组织资产不被侵占、私分或者挪用。

七、规范社会组织涉外活动

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开展对外交流,参加非政府间国际组织,参与国际标准和规则制定,发挥社会组织在对外经济、文化、科技、体育、环保等交流中的辅助配合作用,在民间对外交往中的重要平台作用。完善相应登记管理制度,积极参与新建国际性社会组织,支持成立国际性社会组织,服务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确因工作需要在境外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必须经业务主管单位或者负责其外事管理的单位批准。党政领导干部如确需以个人身份加入境外专业、学术组织或兼任该组织有关职务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报批。

八、加强社会组织自身建设

(一)健全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针对不同类型社会组织特点制定章程示范文本。社会组织要依照法规政策和章程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以及党组织参与社会组织重大问题决策等制度安排,完善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健全内部监督机制,成为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法人主体,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推动社会组织建立健全内部纠纷解决机制,推行社会组织人民调解制度,引导当事人通过司法途径依法解决纠纷。

(二)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社会组织党组织要紧紧围绕党章赋予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开展工作,团结凝聚群众,保证社会组织正确政治方向;对社会组织重要事项决策、重要业务活动、大额经费开支、接收大额捐赠、开展涉外活动等提出意见,加强对社会组织分支机构党建工作的指导,对具备条件的分支机构,督促其及时建立党组织。对住所地不在北京以及设立分支机构的全国性、跨区域社会组织,除按有关规定由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加强党的领导外,住所地及分支机构所在地党委应当按照“条块结合”的要求,加强对有关社会组织及其分支机构党组织的日常指导和监管服务。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一般从社会组织内部产生,提倡党员社会组织负责人担任党组织书记。规模较大、成员较多或没有合适党组织书记人选的社会组织,上级党组织可按规定选派党组织书记。积极开展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党员公开承诺等活动。注重在社会组织负责人、管理层和业务骨干中培养和发展党员。坚持党建带群建,推动有条件的社会组织建立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支持工会代表职工对社会组织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实施监督。

(三)加强社会组织诚信自律建设。推动社会组织建立诚信承诺制度,建立行业性诚信激励和惩戒机制。支持社会组织建立社会责任标准体系,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引导社会组织建立活动影响评估机制,对可能引发社会风险的重要事项应事先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强化社会组织管理服务意识,社会团体设立机构、发展会员要与其管理服务能力相适应。探索建立各领域社会组织行业自律联盟,通过发布公益倡导、制定活动准则、实行声誉评价等形式,引领和规范行业内社会组织的行为。规范社会组织收费行为,严禁巧立名目乱收费,切实防止只收费不服务、只收费不管理的现象。

(四)推进社会组织政社分开。支持社会组织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发挥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促进和谐的作用。贯彻落实《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稳妥开展脱钩试点。除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外,政府部门不得授权或委托社会组织行使行政审批。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原承担审批职能的部门不得通过任何形式指定交由行业协会商会继续审批。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通知》、《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从严规范公务员兼任社会团体负责人,因特殊情况确需兼任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从严审批,且兼职一般不得超过1个。在职公务员不得兼任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负责人,已兼职的在本意见下发后半年内应辞去公职或辞去社会组织职务。

九、加强党对社会组织工作的领导

(一)完善领导体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地方党委和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体系。地方党委和政府要建立完善研究决定社会组织工作重大事项制度;党委常委会应该定期听取社会组织工作汇报。各部门党组(党委)要加强对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制定本部门管理规定,配齐配强相关管理力量,抓好督促落实。中央建立社会组织工作协调机制,地方各级要建立相应机制,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社会组织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重视和加强社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完善社会组织惩治和预防腐败机制。

(二)推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按照应建尽建的原则,加大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力度,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暂不具备组建条件的社会组织,可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或建立工会、共青团组织等开展党的工作,条件成熟时及时建立党组织。新成立的社会组织,具备组建条件的应同步建立党组织。经党中央批准,全国性重要社会组织可以设立党组。各有关部门要结合社会组织登记、检查、评估以及日常监管等工作,督促推动社会组织及时成立党组织和开展党的工作。

(三)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基础保障。推动建立多渠道、多元化投入的党建工作基础保障,提倡企事业单位、机关和街道社区、乡镇、村党组织与社会组织党组织资源共享、共建互促,为党组织开展活动、发挥作用创造条件。根据实际给予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和专职党务工作者适当工作津贴。加强对社会组织负责人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他们主动支持党建工作。推动将党的建设写入社会组织章程。

十、抓好组织实施

(一)加快法制建设。加快修订出台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研究制定志愿服务和行业协会商会等方面的单项法律法规。加快调研论证,适时启动社会组织法的研究起草工作。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根据本意见精神出台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

(二)加强服务管理能力建设。各有关部门、地方各级政府要寓服务于管理中,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服务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工作力量,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各级民政部门特别是县级民政部门要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日常工作。重点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保障工作经费,确保服务到位、执法有力、监管有效。加快建设全国社会组织管理信息系统和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推进社会组织法人库建设,提高监管水平和服务能力。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社会组织在参与社会建设和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及时总结、宣传、推广社会组织先进典型,加强社会组织理论研究和文化建设,提高公众对社会组织的认识,为社会组织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上一篇:小学生五年级作文风筝600字下一篇:汽车满意度问卷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