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中如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精选15篇)
1.新农村建设中如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篇一
在新农村建设中如何开展普法教育进村入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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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今年2月14日,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建
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强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扩大基层民主,搞好村民自治,健全村务公开制度,开展普法教育,确保广大农民群众依法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并把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六项重点工作之一。这表明,法制宣传教育是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有效途径,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这就要求必须继续在农村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必须健全和完善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充分发挥法治在促进、实现和保障新农村建设和建设和谐社会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增强和提高农村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全面提升村级事务的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农村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协调发展,用法治保证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顺利实施。
“四五”普法宣传教育的实践充分证明,深入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为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打下了良好的法治基础。为更好地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笔者就如何开展好进村入户普法工作?提出以下几点看法:
一、积极探索宣教新路,形成内部共教联动体系
以往在农村普法教育工作中,法制宣传教育机构只注重部门独家操办,时显势单力薄。为改变和扭转这种单打一的局面,笔者认为,在“五五”普法工作中,应结合新都“三新”工程建设及城乡结合的新特点,坚持远目标、短计划组成全区法律宣教联动体系。走面向农村之路,把法律服务真正推向社会,落实于农村,并提出新的工作目标和任务。一是在体系上打破以往单一格局,由区法、检、公、司等政法部门及区国土、建设、计生、农业、水务等等相关部门组成全区齐抓共管的“农村普法宣教工作,统一联动体”(以下简称“联动体”),明确“联动体”主导单位,并赋予其相应职权,明确“联动体”内部各成员单位的责、权、利,建立和完善“联动体”会议、工作、考核等系列制度,激发和调动基层法庭、公安派出所和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以及镇(街办)相关部门的互动作用,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二是在组织形式上,以区宣传部门为龙头,以基层政法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为骨干,抽调全区法律精英,组成“送法下乡”宣教队,为规范政务、村务、社务、校务、厂务等等、为社区矫正对象、纠纷当事人和法律援助对象等等提供及时、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使普法宣教工作形成覆盖镇(街办)、村社区,渗透于农村千家万户的大格局。三是在方法上,一方面采取定单位、定人头分片包干,把普法宣传工作任务细化到每一个工作环节,并实施预备课试教,做到每位宣教队成员皆登台宣讲,亲自为师授课;二方面采取走出机关,进村入户做好农村社情调查研究,并注重加强信息的收集反馈,把准社会热点脉博,了解民意实情,充实与丰富法制教育内容,确保普法宣传工作更具有针对性和时效性,不断适应新农村建设需要,贴近农民群众,扭转以往机关“衙役”的等靠作风,做到主动出击,积极协调,使工作由被动变为主动。
二、立足农村,抓“村官”依法治村意识的提高
农村基层干部是党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是实现送法下乡、进村、入户的关键。一直以来,我区始终以农村为法制宣教工作的着力点,把普法工作触角伸延到农村的每个角落,坚持全方位为“三农”服务,对于进一步加强各镇(街办)“法制学校”建设,通过分层次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村基层干部正确执行政策、坚持依法办事和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更好地服务群众,对于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实现村民自治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为我区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打下坚固的法制基础。
送法下乡、进村、入户,是“法律三进家”活动的重要内容,是新形势下农村普法工作的新要求,是在总结多年农村普法工作方式、方法基础上的创新,是确保农村普法工作实实在在地落实到村、到户、到人的基本要求。法律“进村”,就是进一步推动镇村干部学法用法,做到依法办事,依法管理村务,推动文明村镇(街道)建设。法律“入户”,就是推进“家庭法治”建设,促进社会安定。法律“到人”,就是普遍提高村民的法律素质,使村民基本做到懂法、守法、用法。农村基层干部特别是村(居)两委会干部既是团结带领广大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的中坚力量,也是宣传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增强法制观念,提高
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理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所以抓“村官”依法治村意识的提高显得尤为重要。
三、以法宣骨干为龙头,落实宣教先行工程建设
法制宣传工作重点在基层,基层宣传教育在骨干,只有抓重点,重点抓才能带动大局。为进一步推进普法教育工作进程,各镇(街道)要充分利用“法制学校”这块阵地。我区在各镇(街道)建立了“法
制学校”,并规范了“法制学校”的学习制度和管理方法:
1、各镇、街道办要按照《新都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标准》要求,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村工作。通过有计划,分层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村的农户90以上被评为遵纪守法户,计划生育率达97,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4‰以下,晚育率达到90。
2、各镇、街道办应在辖区内文化中心或政府会议礼堂设立“法制学校”。定期对镇、街道办干部、各村干部、“法律明白人”进行法制培训。
3、各镇、街道办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为“法制学校”校长,法制信息员为法制教员或法制联络员。
4、“法制学校”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安排好培训时间、内容和人员。
5、各镇、街道办和区级各职能部门要选派出法律知识水平较高、具有一定宣讲能力人员,配合“法制学校”开展普法教育。“法律明白人”是农村普法网络体系中的主体,也是搞好农村法制宣传的有效载体。“法律明白人”既是联系农民群众的法律宣传员、信息员、人民调解员,是村与农户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激励他们坚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利用多种形式,在田间地头、村头向群众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农业农村政策,及时化解纠纷矛盾,预防和避免集体上访和个人上访案件发生,把一些不稳定因素解决在村、组、户。同时“法律明白人”又是法制学校培训的重点对象,只有下大力气开展好“法律明白人”的教育,才能真正把法律送到千家万户。我区要针对现实农村状况对“法律明白人”的产生、作用和发展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只有这样做了才能使广大群众充分利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利益。
(一)“法律明白人”的工作职责和开展工作的方式好范文版权所有,全国文秘工作者的114!
目前,普法宣传员一部分是由村民推举产生的,一部分是由村普法组织确定的。推举产生的,群众比较信赖,对做好宣传工作有利,但有些文化水平、政治素质较低,影响了普法的质量。
村普法组织确定的“法律明白人”大都有一定的文化知识水平和较强的政治素质,但有些群众基础不好,不利于开展工作。我认为,“法律明白人”的产生,不要搞一刀切,应结合本村的实际,采取多种方法,哪种方法大多数农民群众认可,有利于工作,就采用哪种方法。从各镇(街道)村的情况看,“法律明白人”大多数是村(居)干部、村民代表。这样也不完全合适,因为村(居)干部有党务、政务工作,不可能有足够的精力去做法律宣传工作,必然影响法律宣传效果。所以,“法律明白人”要多从普通群众中选用(每五户一个代表),因为他们直接面对群众,由群众推选,更容易得到群众的信任,更容易开展工作。
“法律明白人”的工作职责应进一步规范。“法律明白人”应及时了解和反映农村带倾向性的难点热点问题,协助村民协调组织化解矛盾纠纷;围绕基层和行业治理深入进行法律宣传,结合严打、三创等要求,做好重点人群的法制宣传;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农村的社会安定。“法律明白人”在农村普法教育中开展工作的方式应灵活多样,内容要丰富多彩,突出针对性和时效性,要根据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的特点,结合本村及所辖五户村民的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地把每户文化水平较高的人组织在一起集中学习,形成以家为单位的学法群体。及时了解和掌握群众的思想动态,抓住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结合身边的具体事件,以案说法。也可发放“法律活页卡”、普法知识小册子等宣传材料。要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利用板报、橱窗、广播、标语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农业农村政策,让农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使所辖五户村民成为遵纪守法的模范。
(二)“法律明白人”的管理、培训和待遇问题
“法律明白人”队伍建设是实施宣教工程的重要组织保证,也是成败的关键。“法律明白人”的管理和领导要由村党支部负责,要建立一套完整严密的工作制度、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办法,用制度规范其行为,用目标促进其工作,用考核衡量其好坏,用奖惩激励其奋发向上的工作精神。镇(街道)党委、政府,村支部、村委会,要定期听取普法组织的汇报,及时沟通情况,对“法律明白人”进行考核、督导、检查,对工作表现好、任务完成好、群众反映好、积极探索普法工作新思路、研究普法工作新方法的“法律明白人”以及好的事迹、典型,要大张旗鼓地进行表彰、奖励、推广和学习。要加强对“法律明白人”队伍的培训,应着重把握三点:
1、在培训方式上要结合农村的实际,可采取流动辅导站或“法制学校”的形式,按片、按村上门组织培训,普法组织要利用“法律明白人”的定期培训,了解掌握情况,加强督导,并以此促进宣传员之间的工作交流。
2、培训具体组织工作由各镇(街道)、“法制学校”(依托司法所和相关政府部门)负责,要制定出详细的培训计划,严格组织实施,坚持培训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3、培训内容要针对宣传员自身存在的掌握法律知识少、法律宣传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不起来等实际状况,加强基本法律知识及与农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农业农村政策和常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同时,还要把正确树立“法律明白人”的法律服务意识及如何开展法律宣传的工作方式和群众工作方法列入培训内容。“法律明白人”的待遇根据各镇(街道)村的经济情况,可采取发放误工补贴或减免义务工等方式给予适当经济补助。也可按照目标责任制的完成情况,根据考核结果的好坏给予补贴。对于工作认真负责,完成任务较好的,要给予一定的奖励,不适合这项工作的,应及时进行调整。
四、坚持以“三下乡”活动为载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
随着我区开发与建设,农民土地被征用、房屋面临拆迁,部分农民的眼前利益受到一定的损害,因此而出现了失地农民的待业军团。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应坚持以“科技、卫生、法律”三下乡为载体,有针对性地以“减轻农民负担”、“法律援助”、“调解邻里纠纷”、“村民自治”等为主要内容。开展涉及农业和农村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进村入户活动,一是为有效的制止和预防群体纠纷,依法保障重点工程的建设,确保社会稳定发展,在全区开展“法律明白人”活动;二是充分利用各镇(街道)“法制学校”基地的作用,把对农民的法制教育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捆在一起,同步齐抓,两个素质得到提升;三是针对农村人口多、失地农民多、流动人口多的特点,在就业政策上进行帮扶和实施法律援助。主动地、积极地为广大农民群众排忧解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四是进一步强化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建设,加大矛盾纠纷的排查力度,巩固基层一线防范阵地;五是加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的投入,保障顺利推进依法治理进程;六是精心组织制作各种法律宣传图板,印发宣传材料,为村民赠送《法律明白人》、《法律知识手册》、《合同法》、《土地管理法》等书籍;七是积极收集素材,及时树立和宣传群众中学法、守法、用法的先进典型,引导广大农民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
2.新农村建设中如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篇二
关键词:加强,电视广播,宣传,促进,新农村建设
1 新农村建设中电视广播的重要意义与作用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是党中央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 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的重大历史任务。
我们必须顺应形势, 提高服务意识, 千方百计的发挥电视广播的作用, 为建设新农村作出自己应有的供献。要加快全国的和谐发展必须解决三农问题, 必须要多关心农村、照顾农民、发展农业缩小城乡差距, 促进和谐构建让全国提前步入小康社会的快车道。因此, 我们更要利用广播电视从多角度、全方位宣传报道好先进的科学技术、新生活风尚、健康的生活理念, 更要重点宣传勇于学科技、用科技走在前面的典型人、典型村, 真正发挥好广播电视的宣传和引导作用。
1.1 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
新农村建设的关建在于提高科技繁荣经济, 但是要加快经济的发展其前提和根本是要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然而广播电视现已成为大多数农民生产生活中的一部分, 甚致可以说是必须品。因此, 农民在长期的生活中自然而然的受到电视广播文化的影响, 农民群众的综合素质就会得到很大的提高。进十年来, 全镇大中专毕业生日益增多、初高中生的普极面也明显加大, 这很大程度上归功于广播电视。
1.2 了解惠农政策
要建设新农村, 首先要靠党的政策支撑为大背景。如今国家把三农问题放在首位, 随时国家省市县就会根据实际情况出台一系列惠农的政策和办法。第一时间撑屋和了解政策, 是加快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由于广播电视的相对普及, 只要我们正确的宣传好很多农民就能再第一时间了解政策维护自己的权益。
1.3 有良好的引导作用
由于新农村建设不是一朝一夕的事, 要避免少走弯路和不走弯路, 加快发展促进跨越, 电视广播的正确宣传引导, 可以说是新农村建设的导航议。
1.4 获取经济信息
建设新农村的一个主题就是要发展农村经济, 要发展农村经济首先是要掌握科技知识、了解政策背景、增强法律意识等。其次是要优化农业产业结构、转化升值农产品, 同时搞好产供销一条龙的有机结合。再次, 是要根据各村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人力优势等进行招商引资用项目促发展。等等这些都离不开对经济信息的掌握, 广播电视恰是农民获取经济信息最快捷、最便利、最有效的工具。
1.5 活跃农村文化生活
农村与城市的差距不仅是在经济与科技方面相差较为明显, 更明显的是体显在文化生活方面。由于广播电视的不断覆盖, 使农民享受文化生活的权益逐步得到了体显。农民在业余时间可以收看国家新闻、最新影视, 观看各种文艺活动, 大大缓解农村生活紧张单调的氛围。
1.6 超强的监督作用
由于新农村的建设资金投入较大、资金与项目来源渠道较多、模式较新经验不足、管理方法与制度不够完善、加上战线较长, 所以可能出现一系列的问题, 影响新农村建设的进程。广播电视收视的群众多、范围广、传播快, 有超强的监督作用。因此, 在新时期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中, 广播电视不仅要发挥其自身的职能作用, 更有责任和义务进行正确的舆论与有效的监督, 确保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1.7 促进和谐构建
首先, 是广播电视的普及, 丰富农民的文化生活, 既缓解农村单一苦闷、紧张的生活氛围, 又避免闲杂人口东家说长西家道短。其次, 是法律意识、文化知识等综合素质得到提高, 抵制封建迷信, 减少打架斗殴、赌博等恶性事件的发生, 改善全村的治安环境。再次, 是提高科技意识、促进经济的发展, 增强大家的求知欲, 很大程度上提高农民学识, 进年来农民的文化层次结构发生根本性的变化。等等这些, 加快农村文明化、现代化、和谐化的步伐。
2 加强力度、完善机制、改进方法, 努力做好新农村建的服务员。
2.1由于经济浪朝的冲击, 很多地方很多人就是重经济发展轻视文化建设良好的精神文化才是指导人的正常行为的根本, 因此要以德治国、以法治国才能长治久安。所以要建设新农村绝对不能忽视精神文明的建设, 要抱着对农村文化事业发展高度负责的态度, 想方设法加强当地广播电视等文化设施建设。要根据乡镇农村人口布局、地域特点、经济条件, 既加强现有的文化设施的改造利用, 又有计划地建设一批具有实用价值的文化设施, 努力改善农村群众文化活动的条件。
2.2加大对农业农产品、畜牧养殖业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力度
对这方面有突出成就的典型人、村着重点宣传以提高农民学科学用科学的认知率。再宣传这方面时必须得注意的是要科学分析、因地制宜, 必须要以当地的客观情况相结合, 这样农民既便于接受也有可参性, 否则适得其反。更要搞好农村种植业、养殖业, 搞好农民产前、产中、产后的宣传, 各类农副产品加工增值新途径的宣传。
2.3根据当地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选播或编排一些有特定性的节目
让农民群众在享受文化生活的快乐中, 学到知识、提高素质、树立良好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2.4宣传和引导农民
把优化农业产业结构、绿色疏菜、农家乐、农家饭庄、观光农业等有机的结合起来, 形成良好的“产业链”和“利益链”, 这样既有利于农民和谐发展又有利于更大力量吸引顾客。
2.5要特别注意信息的采集与宣传
山区农民由于信息闭塞, 很多时候因为不知道一条信息而错过致富良机, 或造成产品低价出售、积压损坏等巨大经济损失, 因此, 应根据实际情况在一定时段内规定一定时间播放信息专栏, 有利于农民有意识地去采集信息。
2.6按排一个特播栏目, 对于一些勤于找路子、勇于闯路子、科学走路子的典型和适宜本地发展的项目信息进行特播
3.新农村建设中如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篇三
一、贫困地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存在认识误区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不断深入,虽然贫困地区农村经济发展迅速,但农民中也普遍存在只注重经济效益而忽视精神文明和思想道德建设的情况。很多地方存在会难开的现象,这不利于集中开展普法教育。另外,由于社会上存在一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使法律的权威性在农民心目中大打折扣,动摇了学法用法的信心,造成农民对普法抱着被动、冷漠的态度,存在着回避、应付的情况。部分农村基层干部也存在一些认识上的偏差。有些镇、村干部对普法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甚至认为对农民普法后,农民的法律意识增强了,会给自己的工作和管理带来更多的困难。还有的认为经济、计生这些工作是硬指标,普法则是个软任务,费时又费力,还不见经济效益,因此,大大减轻了普法工作的分量。
(二)农村普法队伍单一,普法力量不足
农村面广点多,而司法行政是个烦琐的工作,特别是在基层,上面千根线,下面一根针,基层普法工作人员往往身兼数职,疲于应付。目前,农村的普法工作主要还是依靠镇、街道司法所和村、社区等有关单位的配合来做,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普法力量薄弱、队伍建设青黄不接、普法经费投入不足等问题。
(三)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缺乏新的途径与方法
农村普法的方法比较单一,新的办法不是太多,大多时候还是采取横幅、标语、黑板报、宣传橱窗、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有时候通过挂横幅、贴标语进行宣传,往往造成农民只知法律名称而不知其内容。至于分发的宣传资料,虽然内容详细,但很多农民未必能看得懂。
(四)农民文化素质偏低,对法律知识的接受能力差
贫困地区农村人口居住分散,有知识、有文化的青壮年大都从事非农工作,或在当地企业工作,或外出打工,剩下一些老弱病残和农村妇女留在家中。农民的文化素质普遍不高,法律知识接受能力也较差。另外,随着经济的发展,外来务工人员越来越多,他们中大多学历不高,法律意识淡薄。人员流动性的加大,加大了普法工作的难度。
二、贫困地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到位产生的不良影响
贫困地区农村发展宣传教育工作的弱化和农民法制观念的淡薄,导致农村工作难做、群众工作难做,农村矛盾集中,严重影响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民间矛盾纠纷量大面广
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及经济社会关系的调整,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和新的变化,涉及群众利益的一些矛盾日益突出,由此引发的民间纠纷量大面广。由于法制观念淡薄,一些邻里纠纷、宅基地纠纷等小纠纷不能依法协调解决,也不通过法庭诉讼、人民调解等法律途径去解决,往往由小事酿成大事。
(二)信访案件大幅上升
从近几年的情况看,贫困地区农村信访呈现出总量上升、形式激烈的特点。一些群众法制观念淡薄,往往不寻求合法渠道解决问题,而是抱着“找上找大容易解决”、存在“人多势众、法不责众”的思想,不论问题的大小、涉及的复杂程度和解决的难易程度,往往采取越级访、集体访的形式。
(三)民转刑案件高发
通过笔者不完全调查了解,近几年贫困地区命案的70%发生在农村,70%的案件属于民转刑案件。引起农村命案的主要原因是家庭婚姻、邻里纠纷和经济纠纷。一些农民文化素质低下,法律意识淡薄,目无法纪,遇到矛盾纠纷时不知道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往往采用蛮干的办法,使一般民事纠纷发展成恶性刑事案件。
(四)封建迷信、赌博及邪教组织活动屡禁不止
近些年,贫困地区农村个别地区封建迷信活动泛滥,一些地方巫婆、神汉大行其道,大肆骗取村民钱财,一些地方烧香拜佛成风。聚众赌博问题在一些地方也比较突出。“门徒会…实际神”等邪教组织的活动主要集中在农村的偏远地区,其危害性不可低估。
三、加强贫困地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对策措施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涉及的方面很多,但从根本上讲,建设新农村的过程就是实现农民现代化的过程。在大力开展对农民的思想道德和科技文化教育的同时,切实加强法制教育显得尤为重要。这不仅是解决农村当前各种矛盾,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一项紧迫任务,也是推进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必须做好的一项带有基础性、根本性和长远性的工作。根据贫困地区农村现状和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客观需要,笔者认为,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要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一)突出对重点人群进行法制教育,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要培养农民的法律思维,使他们能够依照法律去正确看待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并寻求法律的途径去解决这些问题。目前在贫困地区农村中存在这样一些人,他们成天游手好闲、不务正业,打架斗殴、小偷小摸,扰乱社会治安,败坏村风民风。而农村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大多是这部分人所为。要把这部分人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加强对他们的约束、教育和管理。要坚持教育和惩戒相结合,要重视日常法制宣传教育,在他们有轻微违法行为时敢于依法进行教育引导,防止因放纵小错而最终酿成大错,以致走上犯罪的道路。与此同时,还要注意做好那些平时表现比较好,但容易感情用事的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制教育,关注他们的权益保障
目前,大量进城务工的农民租住在城乡接合部,他们虽离开了农村,但却在城市的边缘又“复制”了另一个乡村社会。由于农民工的生存状态不佳,加之得不到应有的教育和管理,导致他们违法犯罪率较高。要探索建立输出地和输入地相衔接的法制教育形式,进城务工前输出地要对农民工进行必要的法律培训,进城务工后输入地要把对农民工的教育纳入当地的法制教育体系,开展经常性地送法进工地、进流动人口聚居区活动,逐步提高他们遵法守法的意识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三)切实加强对农村青少年的法制教育
青少年时期是一个人法律世界观形成的重要阶段。一个人在成年后能不能做到自觉守法,关键看他在青少年阶段是否接受过良好的法制教育。贫困地区农民刑事作案成员增多,且基本上是文盲、半文盲,与他们在青少年时期没有接受过较好的教育、文化和法律素质低有直接的关系。要减少农民的违法犯罪,提高农村整体法制水平,根本的还是要从娃娃抓起,使他们从青少年起就树立崇尚法律的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增强明辨是非、依法自我保护和抵御社会不良影响的能力。
(四)创新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切实增强工作实效
法律是一门专业性很强的学科,如果只是采用简单灌输的办法,不但收不到预期效果,反而会使农民群众对法律知识望而生畏。对于贫困地区的农民来说,只有不断改进和创新工作方式,才能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首先,要大力推进开展“法律进村社、进农家”活动。法制宣传不能总在街头、广场进行,要更多地走进村社、走进家庭,以耳濡目染的方式,起到潜移默化、点滴渗透的作用,不断提高农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知晓率。其次,要注重以案说法。事实证明,一般化的法制宣传教育,农民往往印象不深,很难做到入脑入心。但是,农民群众对发生在自己周边的案件都比较关注,如果能以案说法,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就能取得比较好的效果。再次,要组织开展农村法制巡回演讲。演讲成员既要选择一些精通法律业务的专业人员,也要选择一些长期在农村从事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工作,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人员;在时间安排上,要尽量安排在农闲季节;在演讲的内容上,要从当地的实际出发,哪一类的矛盾纠纷多,哪方面的治安刑事案件突出,就要有针对性地宣讲那方面的法律法规。最后,要把普法宣传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有机结合起来。要大力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确立基本道德观念,使道德成为守法的基础,针对道德失范行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法律成为校正道德缺失、维护社会秩序的保障。
(五)坚持法制教育与依法治理并重,提高农村法制化水平
我们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仅要向农民普及法律知识,更重要地在于运用和实践。只有让农民在学习中参与、在实践中提高,使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才能不断提高农村的法制化水平。要继续开展依法治乡(镇)、依法治村活动,促进农村各项事业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提高农村基层法制化管理水平。要通过健全和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通过建立和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和“村规民约”,填补农村社会管理中存在的不少体制和组织机制方面的空白或缺陷,维护和促进农村社会的有序变化。
(六)制定科学的农村普法宣传教育目标体系并严格考核,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现在,贫困地区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之所以容易流于形式,主要还是缺乏一个易于检查考核的目标责任体系,致使搞与不搞一个样,搞好搞差一个样。为此,有必要建立并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将贫困地区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细化量化,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在考核上不能只看组织了几次活动、发了多少本教材,更重要的是要看实际效果、看有没有化解矛盾纠纷,降低刑事治安案件,减少封建迷信,社会治安状况有没有好转,农民的民主法制意识有没有增强。只有这样,法制宣传教育才会在贫困地区农村取得实际效果。
4.新农村建设中如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篇四
促进生态省建设
(王润茂潘青文王三英)
摘要:在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进程中,农村生态环境状况日益恶化,不仅严重影响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也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发展。随着近几年新农村建设工作的不断深入,这些现象有所改观,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阻碍着我省的生态省建设工作。本文针对我省目前农村的环境问题,剖析了问题成因,提出了加强新农村建设中的环保工作,促进生态省建设工作的具体对策以及保障措施。
关键词: 新农村建设环保生态省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省农村经济快速发展,为推动新农村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在“重发展,轻环保;重生产,轻生态”的思想影响下,在社会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农村的生态环境状况日益恶化,不少地方尤其是经济较发达地区的农村出现了环境污染加重的趋势,影响了农产品品质和食品安全,严重威胁到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作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决策,为今后我国农村勾画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蓝图。2010年1月25日郭庚茂省长在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明确提出“启动生态省建设规划编制工作”。作为拥有7000万农村人口的农业大省,如何以新农村建设为契机,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是我们生态省建设工作中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
一、我省农村环境的现状
(一)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突出
长期以来,我省广大农村地区受各种因素制约,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村庄建设缺乏整体规划,环境管理滞后,人畜粪便、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等废弃物大部分没有得到有效处理,随意堆放在田边、路旁、水塘、沟渠或直接排放到河流等水体中。即使在一些经济发展较快的农村地区,也 1
不同程度存在着“室内现代化、室外脏乱差”的现象。近几年来,随着新农村建设工作的不断深入,虽然这些现象得到部分遏制。但是,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二)农业生产废弃物综合利用率低
随着农业生产能力的大幅度提升,畜禽养殖业污水、粪便、作物秸秆以及残留农膜等农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大量增加。据统计,全省约90%以上的规模化养殖场没有污染防治设施,畜禽粪便随意堆存和排放,成为影响农村环境的一个不容忽视问题。农业生产中过量使用化肥、农药、农膜以及污水灌溉造成土壤污染,已不同程度地影响到农产品质量的提高,甚至威胁食品安全。
(三)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程度较低
由于长期以来城乡二元结构的存在,农村用水的保障优先性低于城市和工业用水,水源性缺水和水质性缺水并存,主要表现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供水保证率低、饮用水处理设施简陋、水质不达标、水型地方病严重等。同时,受工业、农业、生活污水的多重污染,部分河流、湖、库污染严重、富营养化突出、绿藻泛滥,许多地区已经出现有河皆枯,有水皆污的现象。
(四)城市和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趋势加剧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一些城郊地区成为城市生活垃圾及工业废渣的堆放地,大量农田被城市垃圾占用和毁损,因污染引发的民事纠纷近几年呈上升趋势。同时,由于产业布局调整的加速,一些重污染工业项目从城市向农村转移。另外,大量乡镇工业企业布局分散、设备简陋、工艺落后、能耗高、污染重,企业污染点多面广,难以监管和治理,企业废水、废气、废渣超标排放已成为影响农村地区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
(五)农村生态破坏问题尚未得到有效遏制
我省是资源大省,对煤、铝、铁、金、钼、钒等资源的强力开采,是许多地区增加经济收入的主要途径,但部分资源开发项目未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无序、不规范开发导致地表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景观破坏等严重生态问题,对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造成了严重危害。
二、农村环境污染的成因分析
导致当前我省农村环境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村环保法律、法规和制度不健全
在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中,现行法规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不强,部分法律、法规只有原则性的要求和限制,对城市和大中企业比较实用,但是在如何加强村镇建设的规划和管理,严格控制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等方面却缺乏具体的法律约束。另外,在我国目前缺乏一部专门的、系统的、完善的农业环境保护法,作为农业环境保护的法律依据。在一些法律法规中,虽然对农村和农业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有所提及,但都是粗略带过,不够详细。近几年,虽然国家先后颁布了《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等针对农村环境保护的一些政策,但是,这些规范性文件在性质上只属于部门规章,与法律相比,层次较低,在实际执行中有些难度。
(二)环境意识淡薄,重视环保的程度不够
一是在基层干部方面。一些基层干部,法制意识淡薄,致使许多法律法规在农村不能很好实施。他们往往为了本地经济发展,采取杀鸡取卵、涸泽而渔的策略来发展经济,置自然规律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于不顾,盲目上项目,要政绩。二是在农民自身方面。由于缺乏良好的环保习惯,随处丢弃生活垃圾、倾倒畜禽粪便、焚烧作物秸秆,造成农村环境污染。由于片面追求眼前的经济利益,农药、化肥、不可降解农膜的过量和不合理使用,使农业面源污染加剧。
(三)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
我省是一个发展中的内陆省份,最初主要依靠农业的资金积累来发展工业、建设城市,农业和农民为全省的工业化做出了巨大贡献。由于这种特定历史和经济条件下形成的独特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使基层政府提供给农村环保基础设施的能力非常薄弱,加之缺乏有效的投融资机制和政策,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总体基本上处于空白状态,许多农村地区成为污染治理的盲区。
三.新农村建设中的环境保护对策
(一)开展村庄环境综合整治
一是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改善村容村貌。结合“一池三改”农村沼气能源建设工程,资源化利用人畜粪便。整治村庄河道、沟渠与坑塘,实现水清、岸绿、通畅。逐步改善村庄道路状况,主要道路硬化平整。二是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建立统一的垃圾站,对生活垃圾实行定点存放、统一收集、定时清运,针对各地的经济、交通等状况,选择堆肥、就近简易填埋、无害化处理等方式处置生活垃圾,或纳入乡镇集中处置系统处理。三是采取分散或相对集中、生物或土地等多种处
3理方式,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在人口密度较低、环境容量较高、水资源匮乏的农村,可利用自然系统就地处理。在人口相对集中的村镇,可根据排放生活污水的水质与总量,采用沉淀池处理或通过沼气池净化处理,也可将村镇生活污水并入附近的城市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二)加强农村污染防治
一是制定和完善村镇环境规划,按照环境功能区划和工业企业相对集中的原则合理规划村镇工业企业布局。同时,依法加强对工业企业的污染控制,防止城市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二是遵循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和综合利用优先的原则,加快规范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要因地制宜,采取生产沼气、堆肥、生产有机肥、土地利用、工艺处理等模式,提高畜禽养殖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与污染物达标排放率。三是按照计划开发和规范开采的要求,坚决制止私采乱挖矿产资源行为。建立生态恢复责任制,对已造成生态破坏的矿区逐步采取生态修复措施,切实维护矿区农民的环境权益。
(三)治理土壤污染与农村面源污染
在全省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基础上,针对不同土壤污染类型,选取有代表性的区域,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示范工作。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有机食品生产,实施沃土工程,避免或减轻土壤污染,促进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指导农民合理使用农药、化肥、农膜等农用化学品,积极发展生态农业,搞好作物秸秆、畜禽养殖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妥善处理村镇生活垃圾和污水,综合防治农村面源污染。
(四)开展生态示范创建活动
在目前开展生态示范创建的基础上,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深化创建工作,把创建工作与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以生态示范创建为抓手,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林业、生态工业、生态旅游等产业,从根本上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引导农村经济社会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发展的道路。在一些重要生态功能区率先进行生态县(市)的建设工作。引导和推动一批具有较强经济实力、良好生态环境的乡镇、村率先创建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文明村。以构建以森林植被为主体的国土生态安全体系为目标,开展林业生态县(市)创建活动。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标准体系
针对我省目前农村生态环镜污染日益严重的状况,在制定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时,充分考虑农村环境问题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地方性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环境标准,填补目前的立法空白,使农村和农业环境保护工作有法可依。另外,要通过立法确认农民的参与权和知情权。只有实现了农民对环境参与的制度化、法律化,才能确保农民环境权益实现稳定化、持续化。
(二)加大农村环境执法的力度
建立健全乡镇、村庄的环境保护机构,充实工作人员,完善相关设施,在县级环保部门的领导下,对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要加强环境监管,严格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以工业污染防治的理念加强农业污染防治。要更新执法观念,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强化服务意识,为农民积极提供法律咨询和污染防治技术。
(三)抓好新农村建设规划工作
要因地制宜,用科学的理念规划好新农村。在新农村建设规划中,坚持因地制宜、科学编制、逐步到位的原则,从农村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合理布局村庄体系,做到建设服从规划、规划体现环保。认真落实“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扎实开展“创建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文明村”等工作,构筑人与自然和谐的新农村。
(四)加大农村环境基础设施投资
建立和完善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机制,拓宽融资渠道,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业污染防治力度。鉴于农村环保突出的公益性,要积极整合农业、畜牧、水利、国土、环保等部门的资金,采用“政府支持一点,集体筹措一点,个人拿一点“的办法,建立和完善多渠道的农村环境基础设施融资机制。
(五)加强法制宣传,提高群众环保意识。
要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使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到深入开展农村环保工作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改善农民群众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和促进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其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使领导干部自觉将环境保护理念融入的工作决策中,群众懂得积极维护自身权益,自觉参与到环境保护工作之中去。
(六)加大科技投入
针对农民的文化现状,要花大力气研究、开发和推广农村环保关键和适用技术。围绕农业面源污染形成和消除机理、污染土壤修复、水体自然生态修复等重要课题和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展科技攻关。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等技术的研发和推广,为有效防治农村污染和生态破坏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通过分类指导、试点示范、教育培训等方式,建立新型科技推广服务体系,促进农村环保适用技术的应用。
参考文献:
【1】《河南省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2007年
【2】《建设新农村决不能忽视农村环境污染的防治》贺丽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8年
【3】《农村环境问题的法律思考》时运嘉等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8年
5.新农村建设中如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篇五
(一)五五”普法规划得到落实。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五五”普法规划,加强对广大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市、县、乡、村四级层层制定了“五五”普法规划,围绕“三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按照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进一步加强新农村建设法制宣传教育的意见,结合我市新农村建设的实际,将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作为重中之重着力抓落实。开展了“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学校”等活动,法制宣传教育基本覆盖了广大农村,受教育面进一步扩大。
(二)做到农村普法对象底数清楚。据统计:全市总人口数为307万余人,农村人口占全市总人口数的78.78%,达236万余人。全市农村在校青少年学生371848人,重点普法对象338998人。全市工业化、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快,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协调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改善,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由于人事管理机制、市场竞争机制、教育选择机制、政策调整机制的作用,拉动社会进一步分工,推动社会人口有规律对内对外流动,我市对外流动人口约40万人,对内流动人口约20万人,给法制宣传教育提出了新的课题和更高的要求,新形势下农村法制宣传教育任重而道远
(三)突出重点,针对性较强。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普法部门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和任务,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以新农村法制建设和法律需求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宣传涉及农民生存权和发展权的法律法规,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以平安建设和群众利益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宣传社会管理方面的治安、刑事、民商事法律法规,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预防犯罪;以法律服务和法律咨询为重点,有针对性地破解农民最关心、最直接的法律难题,把维护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法制宣传的落脚点和出发点。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发展了杜会主义民主政治,拓宽了民主法制渠道,扩大了农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引导农民群众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行村务公开,坚持“一事一议” 制度,体现人民当家作主,村民自治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良好的法制基础和社会基础。
(四)普法经费保障机制基本建立。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普法工作,市、县两级政府为保证普法经费落到实处,建立经费保障机制,提请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法律性文件,将“五五”普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卓有成效地保证了法制宣传教育的顺利进行。
(五)普法网络基本形成。全市党的各级组织和政府工作部门成立了普法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延伸到行政村,村民小组建立学法小组。为加强农村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以乡镇、街道办事处司法所为载体,指导农村法制宣传和依法治乡、依法治村工作,根据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修订村规民约,规范人们的行为。围绕新农村建设进程中的突出问题,推行“普法并举”,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基层人民法庭联动进村入户搭建法制宣传教育平台,抓住流动人口返乡季节上法制课,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群众护村护寨,预防和打击犯罪,排查调处民间纠纷,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平息纷争,维护社会稳定。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当前,围绕新农村建设,一个在广大农村逐步树立起法律的极大权威,即“生活靠法律规范,纠纷靠法律解决,权益受侵权时依法维权”这样一种新的生活方式正在形成,同时,在法制宣传方面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
1、农村法制宣传教育还存有“死角死面”。党和国家对新农村建设,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惠民政策;广大农民自主经营性增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方式发生变化,流动速度加快,对集中宣传教育带来困难;经济欠发达的乡镇和偏远山寨,交通、通讯不便,法制宣传教育“进村入户”困难,这样,一部分农民群众不能受到教育,形成“死角死面”。
2、个别领导干部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法制宣传教育认识不到位。主要表现在,对组织群众,宣传党对新农村建设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停留在一般号召上;遇到矛盾纠纷绕道走,了解问题一般化,分析问题一般化,解决问题一般化,不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矛盾纠纷,导致当事人多头上访和越级“集访”,影响机关正常工作秩序。
3、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物质基础薄弱。偏远行政村无公有经济,欠发达乡镇财政转移支付只能保工资保运转,无力支撑普法经费,普法读本紧缺,宣传设备落后,普法人员难做“无米之炊”,力不从心,不同程度影响法制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
4、非公制企业的法制宣传存在“盲区”。有些非公有制企业,尤其是煤炭企业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对企业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劳动用工不符合法律规范要求。劳动用工纠纷发生后双方不通过法律途径平息纷争,而是以暴力方式解决,甚至发生治安、刑事案件。
三、对策和建议
根据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四点对策和建议。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认识,是加强对新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领导的前提和基础。把思想统一到新农村建设目标和任务上来,充分认识洁制宣传教育是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法制保障。领导干部要“一手抓经济建设,一手抓法制建设”,切实做好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组织领导协调工作,深入持久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把法律交给人民群众,还政于民,调动农民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
2、建立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协调机制。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市、县、乡三级普法成员单位,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建设新农村的具体目标和任务,根据农村广大人民群众的现实需要,工作重心下移,以宣传宪法为核心,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民间纠纷排查调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践活动,宣传专门别类的法律法规,引导农民依法调整社会利益关系,保证农村经济在法律框架内运行。司法行政机关会同主管部门,督促非公有制企业建立法制宣传教育机构,开展学法、用法、维权活动,规范非公制企业用工制度,维护劳动用工制度新秩序。加强与公安派出所、计生部门联系,对在特殊行业务工人员和外出打工人员进行管理和教育,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法制环境。
3、调整农村普法依法治理经费,向经济欠发达乡镇倾斜。按照分级管理负责,条块结合的普治工作原则,对那些既无司法所,又无财力支持普治经费的乡镇,县级财政要适当进行倾斜,以便法制宣传教育的顺利开展。
4、整合农村法制宣传资源,提高法制宣传教育效果。整合科教、文化、法律“三下乡”与农业科技“村村通” 电视网络和农村小广播宣传资源,以文字、图片、音视频、动漫画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法律讲师团深入农村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即:法律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单位、进社区破解法律难题,扩大教育覆盖面,消灭“死角死面”和“盲区”,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整体效果。
6.检察机关新农村法制建设工作汇报 篇六
检察机关新农村法制建设工作汇报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决策,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积极作用,陕西省淳化县检察院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检察工作进乡村,服务新农村建设”活动,制定了活动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深入全县15个乡镇开展服务新农村建设工作。如何充分发挥好检察职能,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检察工作进乡村”的工作实践,谈一些工作上的认识。、检察机关在新农村建设中应树立“四个意识”
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中央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
乡经济社会发展,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战略决策。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仅要实现农业稳定发展,粮食稳定增长,农民持续增收,而且要推动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全面协调发展,其中蕴涵着农村和谐稳定的重大命题和深刻内涵,这也是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面对新的形势,检察机关肩负的责任更加重大,任务更加繁重而艰巨。通过开展“检察工作进乡村,服务新农村建设”活动,我认为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检察机关应树立“四个意识”。
一是“为民意识”。坚持执法为民,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检察工作的本质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人员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观念,注意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始终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第一位,用群众的观点衡量检察工作、检察改革和检察队伍建设的成效。要认真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坚决依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的
犯罪,坚决监督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要增强执法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改进执法方式,保证执法公正,使检察工作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的愿望,适应人民群众的需要,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二是“服务意识”。正确处理依法履职与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关系,将依法履职与服务大局有机地结合起来,增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始终把化解矛盾、维护农村稳定作为一项长期而紧迫的任务,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农村和谐稳定。找准服务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将党委政府加强新农村建设的各项举措融入各项检察业务,贯穿工作始终,并转化为干警的自觉行动,通过依法全面履职,为建设新农村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是“创新意识”。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创新开展检察工作,进一步提高处理涉农突发事件的应急能
力,既严格依法办案,又坚决摒弃就案办案、就事论事的单纯业务观点和机械做法;既把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又不超越法律、损害司法的威信和尊严,在服务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实现检察工作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是“忧患意识”。新农村建设是检察工作面临的新课题,也是一次新的挑战。检察人员一定要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认真履行检察职力,为新农村建设的顺利实施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服务和保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检察机关应做到“五个到位”:
服务新农村建设,是检察机关面临的新课题,也是一个新挑战。检察机关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要想大有作为,应做到“五个到位”。
一是观念到位。检察工作中,我们要不断增强服务新农村建设责任感和紧
迫感。深化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大意义的认识,充分认识到农业和农村发展,对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作用。牢固树立检察机关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大局中应当而且必须作出积极贡献的执法理念,顺应时代发展的要求、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和人民群众的呼声,不断加大法律监督力度,提高监督水平,增强监督实效,促进全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是打击到位。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是一个和谐稳定社会的基本构成要件。建设新农村,必须切实维护好农村社会治安,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集中整治突出的治安问题,要切实维护好农村社会治安,使广大农村群众不断增强安全感。同时,对在建设新农村工作中涉嫌构成贪污和挪用国家资金等职务犯罪,检察机关要打击和惩处;对群众深恶痛绝的违法犯罪问题,必须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予以严厉打击、集中整治,切实把各类违法犯罪活
动高发的势头压下来,始终保持农村社会治安的持续稳定状态。
三是服务到位。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建设进一步加快的特殊时期,农村滋生矛盾的不稳定因素日益增多。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并不是一个没有矛盾、问题的社会,而是一个能够及时化解纠纷、缓解矛盾和疏导情绪、理顺心气,确保矛盾不积累、不膨胀、不激化的社会。对农村传统的矛盾纠纷,要注意研究其规律、特点,切实增强预见性、前瞻性,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我们要善于用改革的思路和发展的办法去化解矛盾,维护农村社会政治稳定。必须把维护农村社会政治稳定摆上突出位置,着力化解农村各类矛盾纠纷,着力解决农村各类不和谐、不稳定问题,保障广大农村群众心平气顺,安居乐业。
四执纪到位。打铁还得自身硬,在服务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我们还要不断
加强自身建设,不但强化依法执法,公正执法观念,对在服务新农村建设中发生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行为,我们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和查办,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同时,加强与纪检部门的联系,凡是被举报在建设新农村中有问题人员经查不构成犯罪和违法者,检察机关要及时澄清,及时消除影响。对于构成违纪的,一律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在检察工作进乡村活动中,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要做到不惊官、不扰民、不添乱,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取信于民,争取到广大家民的支持和理解。五是公开到位。实行“检务公开”,增大检察工作透明度,是检察机关接受群众监督,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做好检察工作,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依法办事、公正司法、文明办案的重要保障,是促进检察干警增强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执法水平,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的有力措施。检察机关在办理涉农案件中,要实行公开执法,阳光作业,对查办涉嫌建设新农村的职务犯罪案件,检察机关要通过媒体舆论让社会和公众监督。只有做到了公开到位,才能让广大农民更加深入的了解检察机关,更多在了解法律知识,从而做到知法、守法、用法,从而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注入法制力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检察机关应采取十项措施
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监督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承担提起公诉、查办职务犯罪、诉讼监督等法律职责,在建设新农村过程中,要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法律尊严,保障社会主义法律在农村的统一、正确实施,为新农村建设注入强有力的法治力量。我们认为,目前应主要做好以下十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充分认识检察机关服务新农村建设的重
大意义,全面深入开展“检察工作进乡村,服务新农村建设”活动,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关心和支持新农村建设。
二是要充分发挥惩治犯罪、维护稳定的检察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各种危害农村社会稳定、侵害农民合法权益、危害农业生产的犯罪活动,促进农村社会治安的根本好转和乡风文明建设、生态环境建设以及农村的资源节约、环境友好,推动农村诚信有序市场经济秩序的形成,为农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稳定的法治环境;严格把握轻缓刑事政策,对于邻里纠纷等原因引起的轻伤害案件,符合条件的就及时作出不捕不诉决定,化解基层民众内部矛盾,促进农村和谐发展。
三是要充分发挥控告申诉等部门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深入开展“控申接待进乡村”活动,教育和引导农村群众通过合法渠道逐级上访,不能无理上访,及时疏导、排解矛盾纠纷,全力化解农村地区不稳定因素,促进农村的和谐团
结。
四是要积极查办“涉农”职务犯罪,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和利用职权侵吞、挪用农村特困救助资金、扶贫救灾资金等“涉农”专项资金以及各种“涉农”补贴款等农民群众最关心、要求最迫切的职务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积极为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管理环境和服务环境;依法打击破坏农村稳定的各类刑事犯罪。牢固树立农村社会稳定是建设新农村的前提和基础的观念,认真履行审查批捕、起诉职能,重点打击以下犯罪活动:盗窃、抢劫、杀人、投毒、绑架、敲诈勒索等侵犯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等坑农害农犯罪;在农村金融改革中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非法采矿,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土地,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等犯罪;危害农村公共安全的教育设施和消防重大责任事故、重大劳动和
工程安全事故等犯罪。
五是要严肃查办和预防发生在基层的职务犯罪,在党委领导下,进一步完善惩治和预防农村基层职务犯罪机制,深入开展“检察预防进乡村”活动,加大预防工作力度,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营造良好政务环境。要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和资源配置、耕地保护、农村金融改革等领域的职务犯罪的查处力度,对土地征用、拆迁安置补偿中发生的重大违法案件和重大侵民事件所涉及的职务犯罪以及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等渎职犯罪要坚决查处,在广大农村强化“惩防一体化”建设,为建设新农村服务。
六是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积极为农民群众的合法诉求提供可靠的司法保障,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进一步发挥民事行政检察服务新农村建设的作用。
7.新农村建设中如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篇七
一、提高认识, 加强领导
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归根到底就是做好人的工作, 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 充分调动人的主观积极性, 使广大农机手从思想上认识到农机安全的意义, 才能积极主动地了解掌握农机安全知识, 自觉地规范自身的行为, 从而保证良好的作业秩序, 最大限度地减少农机事故的发生。基于以上认识, 农机主管部门要始终把安全宣传教育放在工作首位, 成立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领导组, 由农机监理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各基层农机中心站予以协助, 从而为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扎实地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结合实际, 制定方案
随着国家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的出台, 农村经济发展相对较快, 公路、水利工程、新建开发区等基础建设加快, 购置农村运输机械有良好的效益, 促使农村运输机械持续增加。由于农业机械量大面广, 作业环境差, 乡村道路事故隐患多, 加之农机手文化水平不高, 农民、学生安全意识不强, 农机违章现象较为普遍, 农机事故时有发生。我们在对农机事故进行分析时发现, 发生在乡村的农机事故占全年事故的70%以上, 究其原因, 多数农机事故的发生都与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淡薄有关。鉴于此, 农机主管部门要深入调研, 结合实际, 研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可以借鉴公安交警部门组织机动车驾驶员开展安全联组学习的经验, 大胆探索, 将工作重点下移, 把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触角延伸到乡镇、村组及农机户, 努力营造一个浓郁的农机安全生产氛围。
三、创新方法, 寓教于乐
为了克服农机安全宣传教育空洞说教的倾向, 农机部门要创新宣传方法, 采取灵活教育方式, 丰富教育载体, 寓教于乐。一是要坚持经常性。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不同于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它有明显的阶段性或季节性, 是一项带有普及性的长期任务, 贯穿于安全管理的各个方面。这就要求农机部门必须把安全宣传教育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普及性的任务常抓不懈。二要突出警示性。把典型农机事故案例的剖析作为农机安全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 将农机事故一些典型案例进行整理, 精心制作出集知识性、典型性、警示性于一体的多媒体课件, 并就个别典型案例进行深入解剖, 分析事故原因, 点拨事故症结, 以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 以生动鲜活的事实警示广大农机驾驶员从中汲取教训, 做到警钟长鸣。三是要富于针对性。结合全年不同季节农机作业的特点和规律, 利用召开农机安全教育季度学习会议机会, 向广大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系统讲解农机在各种生产活动中常见的故障及排除方法, 深入分析各阶段农机作业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及预防措施, 增强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实效。
四、多措并举, 牢筑防线
8.新农村建设中如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篇八
一制约性和问题
(1)制度不健全,立法跟不上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农村立法有了很大进展,已制定和颁布了20多部农业法律、50多部农业行政法规、400多部部门规章(农业部制定)、地方人大和政府还制定了一大批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初步形成了以农业法为核心的农业法律体系框架。为农村建设提供了法律支持。但是,农业立法方面问题仍然存在很多:比如农业立法滞后;农业立法薄弱;农业立法质量不高、层次低,《农业法》配套法律法规跟不上。导致了农村法律不能很好地为农村建设服务。也造成了各级政府在制定农村政策的时候没有明确的标准,各行其是。
(2)农村群众法律意识不强,政治素质不高广大农民文化程度低和素质普遍不高,文盲半文盲还很多,而法律顾问知识素质就更低,法盲的数量远远超过文盲的数量;广大农民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往往借助家族、村社和家庭的力量解决,而不相信法律。甚至自己自身权益已受伤害都不知道,更不知道如何维权,在他们遇到维权和用法的事务时,缺少用法来解决问题的概念或不知怎样用法来解决,间接导致各种矛盾纠纷的发生,给农村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带来危害。
(3)政府不按法办事,干部意识差,执法有问题首先是各级党委、政府的认识不够。我们的干部中有很大一部分,只关注行政命令,对法制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所以在对农民集体土地的征用,发放行政许可等方面,都存在抛弃法律,自行其是的现象。有些农村基层干部不懂法、不学法,轻视农村法治,不依法办事,搞以权代法、以权压法、执法犯法、徇私枉法, 甚至以权违法.由于各地法制建设
情况各不相同,目前在执法方面或多或少的存在着一些问题:农村行政执法机构不健全,性质不明确,行政执法主体不规范、混杂、力量分散、权威不高,依法行政观念不强,现行法律规范对农村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规定存在明显缺陷,造成农村行政执法不一;农村行政执法依据不全,权力交叉,很不完善,行政执法行为不规范,不能严格依法办事;行政执法工作受政策干扰明显,使农村行政执法步履维艰。这些问题严重阻碍了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二对应方法及策略 普法,使农民懂得维护自身的权益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是新农村法制建设的关键。做好新农村的普法教育工作,首先要明确新农村普法教育的重点。其次,要扩大普法宣传面。第三,创新普法宣传手段。第四,保障普法经费,加强普法队伍建设。通过深入持久的普法工作,努力做到使广大农民知法守法,积极履行应尽义务,并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使农村干部自觉奠定法律,严格依法办事,从而担当起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管理的重任。完善法律体系制定和完善农村法律法规和政策是新农村法制建设的基本要求.。农业立法工作的总的目标是建立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农业法律体系,加快制定和完善、规范农村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的法律法规。要把在农村改革和建设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方针政策、已经成熟的经验上升为法律,使农村生活的各个方面都能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农业立法要转变观念,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体现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民的重要地位,而不能走过场片面强调行政管理的老路。农业立法要始终把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作为一项重要原则。要在抓紧农业与农村经济方面立法的同时,高度重视调整农村社会生活方面法律、法规的制定。农业立法还要与国际通行的规
严格执法,不钻法律空子,不停留在文本上则相衔接.严格规范农村执法行为。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法律保障
9.新农村建设中如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篇九
2011年,在县党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乡党委、政府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新农村建设会议精神,进行了认真地调查研究,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方针,以“突破重点、攻克难点、凸显亮点、形成特点”的工作思路,制定了我乡新农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全力推进我乡的新农村建设。
一、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的建设氛围
我们采取召开动员大会、编辑宣传专栏、张贴横幅标语、定期召开调度会等一系列形式,加大新农村建设政策宣传力度,让各级干部吃透精神,让国家的惠农政策家喻户晓,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真正做到新农村建设“政府主导,群众参与”。
二、统筹发展,科学推进新农村建设
着眼长远,规划先行,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新农村建设全部工作。按照“三清七改五普及三绿一处理”的基本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分别制订了村庄建设规划、新社区建设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先后建立了理事会议制、村民议事制、环境整治制、垃圾处理长效机制、门前三包制等多项制度,用制度加强管理,以制度推进工作。
三、突破重点,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按照“三清七改五普及三绿一处理”的整体要求,全面完成了4个省级建设点和1个市、县共建点的改水、改厕、改路等硬性工作。各建设点积极开展“三清”工作,使各建设点旧貌换新颜。美化、绿化、亮化各建设点。各建设点纷纷建立了卫生长效机制,实行了保洁员专人负责,严格实行垃圾分类收集,做到“户集、组收、村运”,合理利用。切实打造一流的生活环境,提高了百姓的生活质量。
四、凸显亮点,打造新农村建设精品示范点
完成多项“民心工程”,不断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农村服务功能,推进新农村建设整体发展。
按照新农村建设要求和新农村建设规划,在枫树塘组整合资金40余万元重点打造生态休闲的新村,完成改水改厕改沟,新栽树木等基础建设;添置了各类健身器材,完成400余平方米的生态休闲广场的专业设计规划,并已全面完工。
五、积极协调,形成新农村建设部门联动的特点 积极组织,引导村、组干部与新农村建设理事会成员加强同帮扶单位领导的汇报,形成新农村建设中各级部门紧密协作的特点。在九合乡挂点的各有关帮扶单位纷纷伸出援助之手,对我乡建设点的支持力度很大。
六、注重文化,提高新农村农民的综合素质
10.新农村建设中如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篇十
近年来, 信息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快, 信息依托互联网实现了电脑、手机、平板等多渠道的传播, 新媒体时代应运而生。新媒体环境对思想传播具有重大影响, 稍有不慎就会产生舆论的偏颇, 因此, 适应新媒体的节奏、利用新媒体的优势开展宣传思想工作成为高校的关键任务。
二、新媒体环境对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影响
1. 新媒体环境带来的挑战
作为国家的人才培养基地, 高校师生往往具有更活跃的思维方式, 对新媒体的接受和熟悉也更快一些, 这样就给高校的思想宣传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同时, 传统宣传方式的单向性和新媒体的高开放性形成了对比, 这给传统的工作模式也敲响了警钟。此外, 由于年龄层次的限制, 宣传队伍中很多人员难以适应新媒体发展的速度, 其工作能力受到挑战。另外, 学生虽然接受新事物较快, 但思想不够成熟, 再加上舆论具有较大的不可控性, 很容易发生较为恶劣的事件, 需要宣传工作多加提防。
2. 新媒体环境带来的机遇
新媒体的发展在给高校带来一系列问题和挑战的同时, 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首先利用好新媒体能够丰富工作方式, 从而更形象更有效地传播价值观念, 提高工作效率;其次, 利用好多媒体能够迅速获取最新的时事新闻, 从而快速做出反应, 引导学生向正确的舆论方向发展;此外, 利用好新媒体能够帮助高校了解学生的思想观念, 从而有针对性地对其进行引导、鼓励或改正。
三、新媒体环境下加强高校宣传思想工作队伍建设的对策建议
1. 提高工作队伍媒体素养
目前, 高校宣传思想的工作队伍既包括专门的宣传干部, 又包括教授思想教育课程的老师等, 他们是正确价值观的传播者, 在高校宣传工作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但就目前情况来看, 高校宣传思想队伍的媒体素养并不高, 主要表现为对新媒体工具不熟悉, 落后于新媒体的潮流, 因此工作上存在很大的滞后性。
为提高工作队伍的媒体素养, 高校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要做好理念上的转变, 要求工作队伍加强对新媒体的关注度, 充分认识新媒体环境给高校宣传思想工作带来的挑战, 积极主动地利用新媒体开展工作, 缩短与学生之间的距离;其次, 还要加强新媒体工具的培训, 让工作队伍了解并熟练掌握新媒体工具的使用方法, 从而弥补技术上的短板;此外, 还要引导工作队伍养成使用新媒体应用的习惯, 自觉地融入到相关实践中去, 从而使其工作更自然、更有影响力。
2. 健全宣传思想工作机制
对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建设而言, 仅仅加强工作人员的媒体素养是不够的, 还需要健全相关的工作机制, 通过规范化标准化的机制使宣传工作更健康地发展下去。健全宣传思想工作队伍的工作机制主要应完善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 要完善协同机制。在高校内部, 要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就宣传思想工作而言加强合作力度, 多方位地利用新媒体展开工作, 通过相互配合来完善宣传效果;在高校外部要加强与其他新媒体主体的交流与合作, 不仅可以形成跨校的合作, 还可以与其他层面的新媒体账号合作, 从而扩大影响力。其次, 要完善同步机制。所谓的同步机制主要是针对高校宣传工作滞后性的缺陷制定的, 要求高校通过完善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新媒体发展趋势的监测等方式, 争取与新媒体发展潮流保持一致, 从而更好地开展思想宣传工作。此外, 还要完善引导机制。引导舆论的潮流是高校思想宣传工作的重点, 在新媒体环境下可以利用新媒体更大的吸引力来完成引导工作, 比如通过提出有意义有吸引力的话题引导大学生表达内心观点等, 更有利于传播正能量。
3. 完善工作队伍考核机制
完善考核机制的最终目的是优化宣传思想工作的整体环境, 建立良性发展的工作机制, 因此, 考核要把握好度, 既不能使队伍成员感到压迫和反感, 又要使团队的工作效果不断完善。
完善考核机制要求高校分析过去考核中存在的问题, 适当地加入新媒体的因素来进行调整。例如, 过去的考核多强调量化, 以期形成明确的公平的评价结果, 但就宣传工作的特点而言, 往往是影响学生的思想观念, 其结果是无法量化的, 因此完善考核机制时应考虑利用新媒体途径开展受众评价, 让学生对宣传队伍的工作和效果做出客观的评价, 既能够反映学生的真实喜好, 又能够保障群众基础。
四、结论
近年来新媒体逐渐融入了人们的生活, 新媒体环境给宣传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压力, 工作模式、工作能力、不可控性等挑战层出不穷, 但同时也有助于宣传思想队伍丰富工作方式、提高反应速度、针对性地开展工作等。在此背景下, 高校应提高工作队伍媒体素养, 健全宣传思想工作机制, 完善工作队伍考核机制, 从这三个大方面出发加强工作队伍建设, 在新媒体环境下提高工作效率, 优化宣传效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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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刘伊娜, 曲建武.加强高校宣传思想工作与建设好辅导员队伍[J].辽宁师范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15, 05:592-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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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黄子响.新媒体环境下创新高校宣传思想工作路径探究[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 2014, 06:58-60.
11.对新农村建设加强党建工作的思考 篇十一
属感不强,自由化和游离于党外的现象比较突出;党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不强,带头致富能力不足,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明显;党员队伍整体老化的问题日益突出,党的肌体缺少活力;党员的政治、经济、法律、政策意识和理论水平亟待提高。
从党组织的整体来看,一是为民办实事的能力不足,有钱办事、有人管事、有章理事的问题仍是组织建设的突出问题;二是党组织的感召力和凝聚力不强,特别是新形势下组织群众、发动群众的能力还不够;三是党组织缺少针对性强、行之有效的教育和管理方式,教条式的学习教育和管理较为普遍;四是党内制度建设不能与时俱进,有规不守、有纪不遵的问题未能得到较好解决,管理行为不能形成制度化;五是有相当一部分党组织在服务民众上找不到有效的结合点,党建与经济工作相脱节,往往就党建抓党建。尤其是在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迫切需要建立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各类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村专业合作化水平。
上述问题涉及到党员教育、管理和党组的具体实践活动等方方面面。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于经济发展为主攻方向,用创新的思维来谋划新形势下的农村党建工作。
(一)创新教育形势,提高党员干部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
第一,敢于并善于打破传统僵化的教育方式,建立灵活多样的党内教育形式。重点是创新“一课三会”学习形式,建立党员学习日制度和党员述学、考学、评学制度,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和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探索积累的典型学习方法认真加以推广应用。同时,借助现代信息传递工具和现代教育传播媒体,大力推广党员电化教育、远程教育、网络媒体等形式新颖、辐射面广、易于接受的教育方法,增强党员教育的感染力。同时,及时总结和发现各条战线上涌现出来的生动典型,充分发挥以身示教的作用,让党员在活生生的典型示例中接受薰陶、得到启发、受到教育。
第二,建立党员培训基金,有计划、有组织地加强党员等级培训。党员优于普通群众的一个基本特征是能够优先接受理论、政策、科技、法律等教育,具备教育群众、发动群众、带领群众的基本能力。党员要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方向,就必须先于普通群众掌握更多的理论、政策、信息、技术等,而这些知识的获得除了党员自身主动捕捉和学习外,最重要的要依赖于有组织、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培训活动。党组织要根据这一现实需要,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建立必要的党员培训基金,有计划地选派基层优秀党员参加境内外各类素质培训和等级培训,并采取“述学”、“讲学”的方式使所学知识得到提练、吸收和转化,实现由个别培训到普遍推广的过渡,使党员的知识结构得到质的提升。
第三,注重提高新形势下党员的“五种能力”。一要提高党员加快发展的能力。增强党员的发展意识,使其在推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培育主导产业、增加农民收入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成为产业发展、农民致富的带头人和引路人。二要提高党员的政策领会能力。使党员全面准确理解和把握政策的实质和取向,提高创新能力,找准落实政策和加快发展的结合点,努力增强理解政策、把握政策、宣传政策、执行政策的能力,成为贯彻执行和运用党在新农村建设方面支农、惠农政策的先行者。三要提高党员服务群众的能力。围绕农民增收这个主题,突出做好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和就业服务,增强服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能力,为推进农村经济和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四要提高党员的组织引导能力。以提高新形势下农牧民组织化程度为目标,积极探索党组织与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有效结合形式,使专业合作组织成为凝心聚力的有效载体。五要提高党员自我发展的能力。通过党员之间的传帮带作用,促进党组织的每一个个体都能优先发展,使党员自身发展特别是率先致富成为党员先进性的显著特征。
(二)创新管理方式,积极探索保持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
12.新农村建设中如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篇十二
传方式上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舆论载体的主渠道作用,利用“三八”、“月月喜相逢”、办黑板报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通过在农村妇女中广泛开展评选十大科技致富女状元、女能手,十佳巾帼“三创”标兵等活动,激发农村妇女建设新农村的热情。
二、强化科技培训,组织妇女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培训方法上以集中办班、观摩交流学习、依托基地现场培训、建立一批“妇”字号示范基地为重点,充分发挥农村妇女科技指导中心和科技培训学校的作用,提高农村妇女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更好地发挥在结构调整中的示范、导向和辐射作用。目前该市已新建1个省级“三八绿色师范基地”,2个扬州市级“三八龙头项目”,3个市级“双学双比”科技示范基地,培育科技女能手200人,实现科技结对500对。各乡镇实现年培训5000人(次)。
三、打造创业平台,全面推进农村妇女就业创业。在引导农村妇女转移致富上,通过建立妇女劳动力输出和接受基地,引导农村妇女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成立就业再就业创业培训服务指导中心,积极开展政策咨询、信息服务、就业指导、职业介绍;举办女性劳动力专场招聘会,组织就业信息、创业项目发布,开展直接与就业岗位相挂钩的“订单”培训等相关工作;切实抓好各类培训,举办创业、再就业培训班20期,培训2000人次,引导帮助1500名女性实现创业、扩大创业规模和再就业。
四、优化活动载体,大力促进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充分发挥星级文明户、科技致富带头人、妇女宣传骨干的作用,原创:http:///组织引导她们广泛开展政策法律宣传教育、道德实践、美化环境活动;围绕“家家学,呼唤美德进农家”、“家家议,点评农家新鲜事”、“家家做,共签治家新协议”、“家家乐,展示农家新生活”、“家家评,争当家庭好成员”五个方面,引导广大农村妇女树立正确的婚恋、婚嫁、赡养、教子等观念;表彰一批“五好文明家庭”,命名一批“美德在农家”的示范点。
五、创优维权机制,依法维护农村妇女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各级维权协调组织、维权机构、维权队伍的载体作用,加强领导,形成维权合力,维护好农村妇女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农村妇女遵纪守法和自主维权意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农村妇女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探索建立农村妇女状况和民意反馈机制、农村妇女利益表达机制和农村妇女权益维护与监督机制,关注农村妇女群体的利益需求,对有悖于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损害农村妇女合法权益的现象,要挺身而出并予以坚决抵制。
六、创新工作方法,不断加强农村妇女基层组织建设。按照“党建带妇建”的原则,重点加强薄弱村妇代会建设,力争达到村妇代会组建全覆盖,指导基层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村妇代会建设,吸纳农村各类女性骨干进入村妇代会组织。不断扩大妇联工作影响力及覆盖面,促进妇联组织覆盖面与工作覆盖面相结合。组织开展妇联常委、执委工作制和代表联系制试点工作。年内开展评选“示范乡镇妇联”、“示范妇代会”活动,从增强妇联组织的凝聚力、影响力、战斗力出发,从提高新形势下的适应能力和竞争能力上“打造基层妇女组织”。
13.新农村建设中如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篇十三
一、宗教信仰与邪教组织
所谓宗教信仰, 是指信奉某种特定宗教的人们对所信仰的神圣对象 (包括特定的教理教义等) , 由崇拜认同而产生的坚定坚定不移的信念及全身心的皈依。这种思想信念和全身心的皈依表现和贯穿于特定的宗教仪式和宗教活动中, 并用来指导和规范自己在世俗社会中的行为。它属于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和文化现象。列宁曾说:“每个人不仅应该有相信随便哪种宗教的完全自由, 而且应该有传布随便哪种宗教和改信宗教的完全自由。哪一个当官的都管不着谁信的是什么教:这是个人信仰问题, 谁也管不着。”[2]《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但是, 一些打着宗教幌子而传播反社会思想、反人类思想、反科学思想的邪教组织也在暗中滋长。典型表现在以“法轮功”为代表的一些非法反动组织还在企图死灰复燃。据有关信息通报和调研报告, 目前一些农村出现了“呼喊派”、“黑帽教”等新邪教组织非法活动现象。这些非法宗教的活动, 破坏安定团结的社会政治局面, 给社会造成很大危害;而其隐蔽和多变的活动方式, 给政府部门对他们的干涉和取缔带来不少困难。
二、邪教组织在农村的危害
对于“邪教”的界定, 目前国际上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一般认为, 邪教是对正常的社会秩序造成威胁和破坏, 带有强烈的政治色彩, 具有反科学、反社会、反人类、反政府性质的犯罪组织。1999年10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我国的邪教组织界定为:邪教组织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 神化首要分子, 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 发展、控制成员, 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3]。随着我国进入社会转型期, 各种社会问题凸现, 诸多矛盾激化, 邪教组织如门徒会等在农村加大了传播和渗透, 利用部分农民文化水平较低, 城乡差异较大等矛盾, 不断对社会进行危害, 极大地阻碍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是农民, 邪教以其迷信邪说蛊惑、蒙骗农民, 使之丧失社会主义信念, 落入迷信、痛苦的深渊, 对农村和农民造成许多危害。其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 对广大农民身心健康及生命安全造成危害
邪教对部分农民身体健康造成了严重威胁和伤害。许多邪教号令信徒生病不要去医院, 认为生病是“上帝”或“神”对其躯体的考验, 生病时只有依靠祈祷“神”的原谅和庇护, 身体才能康复。邪教的歪理邪说促使了农民有病不就医, 严重危害农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这些信徒中, 原本多数是淳朴善良的农民, 由于文化水平低, 误入邪教, 当想要脱离的时候, 则被邪教组织施以严刑, 受到不同程度的躯体伤害。另外, 不同的教派之间经常发生争夺教徒的斗争, 许多邪教信徒成为了教派之争的牺牲品。邪教所鼓吹的歪理邪说对农民精神上损害也非常大。邪教组织为达到其控制信徒的目的, 通过恐吓、威胁、利诱, 将农民绑缚在其组织核心精神之上, 使信徒在思想上追求虚幻, 在心理上产生恐惧和依赖, 从而利用教徒达到其获得政治和物质利益的目的。
(二) 对农村社会环境造成危害
邪教组织具有反动的政治本质和严重的社会危害, 它不仅在思想上欺骗、毒害和控制练习者, 而且违法犯罪活动突出, 不断制造社会动乱, 对抗政府, 是社会的毒瘤、人民的祸害。一些邪教组织利用农民文化教育水平较低, 农村封建残余思想依然存在的状况, 对一些天灾进行歪曲, 将之嫁祸于政府, 宣扬自然灾害是“神”为消除旧世界而采取的措施, 给部分农民群众造成心理阴影, 对生活、社会、党和政府的领导丧失信心, 甚至号令信徒做出违法的行为来达到他们的目的, 给农村社会安定团结造成了恶劣后果。
三当前农村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反邪教工作的影响
目前, 新农村文化建设出现的问题大致可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 资金投入不足
随着农业税的减免, 乡、村两级财政紧张, 不能满足农村思想文化建设, 特别是文化设施建设的要求。
(二) 思想认识不到位
农村干部由于受经济思想的冲击, 绝大多数对于加强村民的政治思想文化建设的认识程度不足, 缺乏工作的主动性和能动性。导致思想文化建设的精力投入不足, 发展滞后。这些现象对于从长远上做好反邪教工作是极其不利的, 对于反邪教, 以往的经验是头疼医头, 脚疼医脚的, 而没有从长远利益出发来遏制邪教的产生, 清除邪教产生和蔓延的土壤。
(三) 思想文化建设的发展不均衡
凡是村干部整体素质、文化基础厚的村, 思想文化建设水平高, 效果明显, 而对于那些村干部思想保守落后、基础薄弱的村, 思想文化建设发展缓慢。思想文化建设的发展不均衡, 势必会到影响到农村文化建设的整体推进, 也会给邪教的滋生提供机会。
四加强新农村文化建设, 抵御邪教对广大农村群众的侵袭
先进文化引导着人们的实践认识活动, 是我们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精神法宝。加强先进文化建设, 普及科学知识、培育科学精神, 提倡健康的生活方式和科学的思维方式, 使大多数农村居民自觉抵制邪教传播, 是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任务。
(一) 开展多种形式的文体活动, 引领良好的精神风尚
鼓励和引导农民群众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 深入开展“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系列活动, 用健康向上的文化去吸引人、影响人、熏陶人。深入开展移风易俗活动, 引导广大农民划清科学与迷信、文明与愚味的界限, 树立正确的婚育观、消费观, 革除养儿防老、烧香拜佛、婚丧事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通过开展“文明村”、“文明户”、“好媳妇”、“好妯娌”等“树立新风尚、建设新农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动员村民争当崇尚科学、移风易俗的模范, 发展生产、科技致富的模范, 家庭和睦、乐于助人的模范, 勤奋学习、与时俱进的模范, 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 加强文化科普知识教育, 提高农民思想文化素质
要提高农民素质, 就要满足农民的精神需求。不仅要重视科学技术的普及和各种实用技术的推广, 更要重视科学精神、科学思想的弘扬和传播, 可以通过建设文化大院, 农家书屋、制作科普宣传版面, 书写反邪教标语标语等多种形式, 开展科普知识及反邪教教育宣传活动, 提高广大农民的思想文化素质使他们远离邪教的侵袭。
(三) 与地方高校联合, 加强图书文化建设, 为农民读书学习提供硬件保障
资金问题是困扰农村思想文化建设的瓶颈, 各级部门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长远角度出发, 增大对农村思想文化的建设的投入力度。同时可与地方高校、周边城市联合, 争取资金和图书支援, 为村民文化建设提供硬件保障。高校图书馆往往拥有丰富的图书资源及图书管理专业人员, 而农村则拥有高校所需要的广大的社会实践场所, 因此与地方高校开展“文化帮扶”活动, 获得人力物力的支持, 或向周边市区争取资金援助等方法都是非常积极、可取的方法。
总之, 精神文化建设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不可低估, 也是反邪教工作的精神堡垒, 各级政府要重视农村文化建设工作, 使我们的农民能够有充实的精神文化生活, 从而远离邪教的侵害。
摘要:在农村, 只有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 才能促进社会风气不断改善和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的全面发展, 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以农民的宗教信仰为切入面, 剖析了阻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邪教的滋生原因及其危害, 指出了新农村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策略, 探讨了新农村文化建设与反邪教工作之间的关系。
关键词:新农村,文化建设,反邪教
参考文献
[1]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2]徐文震.新农村建设中农民宗教信仰的动态观察思考———上海松江区新浜镇“乡风文明建设”启示录[DB/OL]..http://tzb.songjiang.gov.cn/.
14.新农村建设中如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篇十四
一、当前农村消防安全状况及存在的问题农村消防安全环境何以比城市差?消防安全状况何以让人担忧?有其主观和客观原因。
(一)、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安全知识匮乏笔者在农村调查了解中发现,农村普遍存在没有消防安全意识或意识淡薄,消防安全知识匮乏,自防自救能力差。近日笔者在武平永平乡岗背村调查过程中,当问及农村该如何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时竟有人回答,那是城里人的事;当问及他们发生火灾是否懂得扑救时,“不知道怎么救火”,“用水泼”,除此之外,再没有其他的回答。有人甚至认为消防队救火要收费,至于火警电话“119”以及有关义务消防队及其性质、宗旨、业务等问题,根本不知道是干什么的。
(二)、火灾隐患严重 笔者在调查了解中还发现,农村严重火灾隐患比比偕是,用“触目惊心”形容不过分。近年来,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尽管村民生活水平大大提高,但还相当多的村民特别是边远山区自然村的村民,仍以六七十年代的土木泥瓦房为主要建筑居住,而这一类房屋的建筑材料多为可燃、易燃的杉松木和毛草,且屋与屋之间的间距极小,历经数十年的风雨侵蚀,万一发生火灾,连片的土木屋极易造成火烧连营的可怕局势;另外,房屋低矮、拥挤,且大多在屋檐下堆满生活用的干燥柴草,有的柴草间与住房相邻,更有甚者,有些村民连睡觉的房间里也堆满柴草。此外,有些村民的牛栏、猪圈也与住宿的房屋毗邻,干燥的稻草随处堆放。在调查了解中,笔者还发现,现今农村村民大多还习惯于烧柴火来解决“吃”的问题,但灶间柴草等易燃物到处都是,餐毕也没有及时清理余火,带火星的碳灰随处洒落、随处乱倒现象也十分严重。有液化灶的家庭,只知使用,如何预防液化气的安全根本不知道。大都家庭将气灶、气瓶置放于柴火灶间,柴灶煮饭,气灶煮菜是大多数有液化气灶村民的习惯做法,往往在烧火煮饭时,熊熊的火光常将冰冷的液化气瓶“温暖”。电线交叉纵横,交织“缠绵”是农村另一大“风景线”。严重老化的电线,似蜘蛛网般交织在一起,随时都有可能“磨擦起火”,私接乱拉电线现象十分严重。笔者在一农户家中看到,单一个房间里乱接乱拉电线有十几处之多。且断口接口处均用普通药用白胶布包捆着。笔者身至其中,胆颤心泣,但户主不以为然,熟视无睹。很多农户的电线还是七十年代中后期的产品,电线老化、破裂现象随处可见。在一群晒太阳的老人中,笔者还了解到,在寒冷的冬天,晚上睡觉时,老人们都用一种本地叫“火笼”的烤暖用具,放在被窝里取暖``````` 农村普遍存在的这些隐患,稍有不慎,均会酿成火灾。况且,边远山区农村距离县消防大队路途远,象武平的武北、武东、武南片均存在山高路远,交通不便的状况,各乡村也没有可供消防车起水的码头,而且消防车大多只能到达乡镇一级政府所在地。有些乡村,特别是自然村只有崎岖的村级机耕路,消防车无法通行,这些地方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也派不上场,只能隔山、隔村观火,望火兴叹。
二、加强和改进农村消防工作的对策由经济等条件制约,要做好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的困难问题又如此 之多。因此,在新形式下该如何做好农村消防安全工作,出路在哪里?从目前笔者调查的情况分析看,客观上在经济条件还不允许的情况下,我们不能盲目的一味要求每村开辟消防车通道、利用江河构筑消防车起水设施等不切实际的做法,笔者认为,只有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大力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努力提高村民的防火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及组建村级义务消防队等方面寻找突破口才是上上之策。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首先,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本着对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重视的态度,以“三个代表”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切实提高对农村消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农村消防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加强组织领导,政府部门要会同消防部门详细制定农村消防建设工作的重点和实施步骤、农村消防建设内容和标准。每个乡镇可先选 取一两个村作为试点村。同时,根据《消防法》的有关规定,利用村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火安全公约。乡镇人民政府、消防部门,应以指导和监督。
(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再次,要全面落实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乡镇村民委员会为主体的消防工作网络。坚持“谁主管理、谁负责”的制度,做到防火工作常抓不懈。有条件的乡镇可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村委会可成立村消防工作组。总之,各乡镇政府、村委员会,要根据本地实际经济状况,尽可能做到花小钱办大事,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把农村消防安全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15.新农村建设中如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篇十五
一.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基本情况
共有村党支部,农村党员,平均年龄,其中35岁以下,55岁以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初中级以下文化程度。外出流动党员,其中青壮年党员。由村主职干部,平均年龄,其中中专以上,高中,初中及小学。从行业分布来看。
以上数据显示,党员队伍中,中老年党员,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党员所占比例较大没从事农业生产的党员依然是农村党员队伍的主体。同时,55岁以上的党员数量在增加,农村党员年龄老年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
二.新形势下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有利条件
1.农民负担大大减轻,变“种粮收税”为“种粮补贴”,有利于改善党群干群关系。农民负担,税费征收问题是造成农村党群干群关系紧张的导火索。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大大减轻了农民负担,特别是近几年来,除取消了农业税费的征收外,政府每年对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反“收”为“补”,融洽了党群干群关系。
2.村务管理逐步规范,变“为民作主”为“由民作主”,有利于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新形势下实行村级重大决策“一事一议”制度,充分调动了农民群众议事,决事和行事的积极性,形成了“大家的事,大家议,大家定,大家管”的民主气氛,充分体现了村民自治的要求,增强了村干部和群众的民主管理和依法办事观念,为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提供了契机。
3.干部职能进一步转变,变“催粮收款型”为“服务发展型”,有利于党对农村经济工作的领导。在新形势下农村基层干部开始从催粮收款,派工投劳等繁琐的事务以及由此引发的一系列矛盾纠纷中解脱出来,有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研究和解决事关本地经济发展方向的重大问题。
三.新形势下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存在的问题
1.农村基层组织的影响力下降。作用边缘化现象。一是办事无钱。集体经济空壳,集体收入来源不宽导致村里投入公益性事业的资金很少。二是发展无力。少数村级组织负责人观念保守,经济思路不清,削弱了村级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三是账务失管。独立经济支配权。
2.党员的能力素质与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不相适应。一是党员队伍年龄老化严重。二是党员队伍文化程度普遍偏低。三是党员队伍致富能力较弱。四是党性观念淡化。
3.村干部对建设新农村缺乏内动力。一是责任与权力不对等,没有拍板的权力。二是付出与报酬的严重失衡。三是债务负担过重。四是考核评价激励机制不健全。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还不健全,后顾之忧没有完全解决。
四.新形势下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1.选贤任能,在抓好村干部配备和使用上下功夫。首先要抓好“选人”。我们在选好一班人,选准“领头雁”的工作中,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让一批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不谋私利,有风险精神,会管理,懂经营的人脱颖而出。第二要抓好育人。在解决有人办事的基础上,进一步解决好有能力办事的问题。第三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加强班子后备力量的储备和培养。
2.强化培育,在提升党员创业创优能力上下功夫。一要突出发展重点,着力改善党员队伍机构。要注重从创业大户,优秀青年,外来客商中发展党员。二要加大培育力度,努力提升党员队伍综合素质。三要创新活动载体,激励广大党员争先创优。开辟党员创业绿色通道。
3.拓宽思路,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上下功夫。一是抓住盘活资产者一关键点。二是抓住招商引资这一关键点。三是抓住结对帮扶这一关键点。
4.健全机制,在推进村级管理规范化程度上下功夫。规范的管理机制,严格的监督机制,有效的服务机制,加强自然村村民小组账务的管理。
5.提升素质,在提高村级组织化解矛盾能力上下功夫。各类突发性事件频发。推行民主听证制度,夜访农户等制度,连心桥,把信访矛盾消灭在萌芽阶段,村干部矛盾纠纷调处培训班,排头兵。
6.规范待遇,在建立健全村干部激励机制上下功夫。村干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岗位公职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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