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药库操作规程

2024-06-29

炸药库操作规程(精选9篇)

1.炸药库操作规程 篇一

搬运装卸安全操作规程

一、装卸人员必须懂得民爆物品的安全常识,遵守操作规程,严禁抛掷,拖拽民爆物品或在包装箱上踩踏。

二、装卸人员在作业时,不准穿戴化纤衣物或穿带钉子的鞋,不准携带火具、火种;装卸电雷管时,现场不准有带电的设备。

三、遇暴风雨或雷雨时,禁止进行装卸作业。

四、汽车装卸时,车辆必须熄火、制动,驾驶员不准离开驾驶室。

五、民爆物品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厢边缘,雷管或硝化甘油类炸药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二层。

六、包装破损,数量不清的民爆物品不准发运和入库。

七、如包装损坏需要更换包装时,必须经技术人员鉴定后在指定地点操作,不准在仓库内或装卸过程中处理。

八、装卸作业结束后,作业场所必须清理干净;不能遇留民爆物品。

九、押运员和库管员必须对民爆物品搬运装卸实行全过程监督。

运输安全操作规程

一、外部运输爆炸物品,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矿区内运输爆炸物品,必须遵守矿区有关规定;

二、卸时,必须遵守搬运装卸制度;

三、同车不准运输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

四、运输爆炸物品时押运员必须随车押运,车内不得乘坐闲杂人员,不得将载有爆炸物品的车辆停留在公共场所或人员较多的地方;

五、汽车行驶在能见度良好时不超过40km/h,能见度低时速度至少减半,在平坦路上行驶时,车距不小于50m,上下山时不小于300m,遇有雷雨时,车辆应停在远离建筑物的空旷地带,寒冷天气时,要采取防滑措施;

六、禁止在上、下班期间或人员集中时运输,车头和车尾分别安装特制的危险品标志;

七、运输民爆物品的车辆,必须办理公安部门签发的《民爆物品运输许可证》,必须在有效期内运输,不得提前或推后运输。

储存安全操作规程

一、收存和发放民爆器材应逐项检查并登记。

二、产品出入库应做到轻拿轻放,严禁冲击、振动和摩擦。

三、严禁在库房内开箱取包,由包装盒中取出雷管,应放入毛毡、胶皮板上或其他柔软的材料上,防止冲击和剧烈振动。

四、库房内应保持干燥和通风良好,应备有温度计和湿度计,经常检查,使室温不超过40℃。

五、炸药箱堆高不超过1.80米,袋堆不超过1.20米。雷管箱放在木架上时,木架每格只堆放一层,最上层距地面高度不超1.60米,若放在地面上时,高度不超过1.0米,地面应敷设软垫或木板,木架及地板上的钉子钉头应埋深5mm,并用灰浆抹平。

六、民爆器材与墙壁、堆垛间应留有检查通道。

七、为了通风,箱下面应垫方木或木板。箱上标记应露在外面便于查看。

八、爆炸危险品堆垛应整齐,做到先进先出,严禁性质相抵触的危险品同库贮存。

2.炸药库整改报告 篇二

北京安联国科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2012年5月13日,贵公司派出专家组,对山西柳林汇丰兴业曹家山

煤业有限公司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进行了安全评价现场考核,提出了8项整

改意见。我公司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整改措施,严格按照专家的要求进行整改,经过10天的整改,现已整改完毕,特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1、库区末设置雷管发放间。不符合《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

(GA838-2009)第16.3条规定。

整改措施:库区已设置雷管发放间。见照片。

2、库区无入侵报警,不符合《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治安防范要求》

(GA837-2009)第4.2条的规定的要求。

整改措施:我矿计划半年内安装。见附件。

3、入侵报警装置末联网,报警信息的对外发送、本地储存、声光提示、与

视频监控系统联网等末采用自动方式。不符合《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治安防范要

求》(GA837-2009)第4.2.7求。

整改措施;一当公安建立联网平台,我矿立即联网,见附件。

4、库区末安装电子巡查系统,不符合不符合《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治安防

范要求》(GA837-2009)第4.3.8要求。

整改措施:矿计划半年内安装。见附件。

5、库房内的铁架子和铁栅栏末接地。

整改措施:把铁架子换成木架子,铁栅栏接地。见照片。

6、炸药库、雷管库内层门无金属网。

整改措施:炸药库、雷管库内层门加设了金属网。见照片。

7、炸药库、雷管库装卸站台无防碰撞设施,不符合要求。

整改措施:炸药库、雷管库装卸站台安装了防碰撞设施。见照片。

8、应急救援预案不完善,也末演练。

整改措施:已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并开展了演练。

3.炸药库管理制度 篇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与《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为了保障炸药库的安全及人员生命安全,项目部制定本管理制度,并要求严格贯彻执行。

1.炸药库除业务主管与保卫、安全人员外,其余任何人不准进入,任何人出入库房时,都要认真填写登记表;

2.本岗位工作人员必须穿戴防静电工作服和防静电鞋;

3.进入药库人员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和易燃物品,不准穿铁钉鞋从事库内工作;进入库房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设施;

4.拉运炸药汽车必须由专业单位的专业用车配送,人员必须专业防护用具,并且不准驶入护堤内;

5.炸药库管理认真执行两人管理、两把锁、两本帐、两人发药的制度。两个库管员各持一把钥匙,同时开库、同时进发药;每人一本帐,月底盘点查库,把全月的进库、出库、结存数量报给业务主管; 6.药库区域内不得有丛生杂草,特别是护提内杂草要铲除干净; 7.库区内禁止使用铁制工具,并使用防爆照明;

8.收货进库要严格验收,遇有规格不符、库单与物品数量不符、质量不合格或包装破损等情况,拒绝收货、进库;

9.严格领用手续,无单位领导与爆破工程师签字不发、涂改领料单者不发、非爆破工或单人领药不发。

10.堆放要整齐、稳固,并符合下列规定: 10.1 对着门的通道宽度不小于1.5米; 10.2 堆垛与墙壁距离不小于0.5米; 10.3 堆垛间的距离不小于1.3 米; 10.4 炸药垛高不超过2米; 10.5 雷管箱垛不准超过1.6 米;

11.雷管每垛不超过300箱;每个库总存量不准超过设计储量; 12.不同品种的炸药不准混存、并按进货时间分别垛存。雷管必须按批号、进货时间分别垛存;

13.领发雷管时,不准库内开箱,必须把箱搬到库外开启。发放完把箱封订好再搬到库内,箱上并标明数量;

14.库内要经常保持清洁,遇有破袋洒落在地板上散药,要及时清扫干净,分别装袋;

15.管库员要勤检查,要保持通风、防护铁纱网良好,消防器具齐全有效,保证无变质、无损坏、无丢失,确保安全。在检查中发现问题,要立即报告主管领导与保卫部门,及时解决处理;

16.炸药或雷管发现有变质或失效时,要及时报告领导和保卫部门,进行销毁处理;

17.主管部门与保卫部门、质检安全部对药库的设施与管理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有人不负责任,无故造成变质、失效、丢失或帐物不符等情况,对责任者进行严肃处理。炸药库安全措施:

一、炸药库防火管理规定 1.库区设置避雷装置,接地电阻小于10欧姆; 2.库房周围无杂草、无易燃易爆及其它杂物堆放;

3.库内不准安装电气线路、禁止使用电气设备和不安全照明装备; 4.不准存放、使用易打火金属工具、设施; 5.不能在库区使用手机等通讯设施 6.进入库区后的车辆必须熄火; 7.库区内必须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

8.库区值班人员必须掌握消防设施的使用办法; 9.实行每日防火检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10.制定灭火和紧急疏散方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11.在重要醒目部位,设置“禁止明火作业”、“禁止吸烟”等安全标志; 12.严禁任何人员带火种如打火机、火柴等进入库区。

二、出入库管理制度

1.对送到的炸药、雷管要认真检查,时间要记好。对每天发出去的炸药、雷管做好登记,每天余下炸药由工地专职安全员及时入库; 2.雷管、炸药是危险物品,不得私自乱搁乱放;

3.随时接受有关部门和领导的监督检查,对问题的地方,要及时纠正; 4.守库员和保管员要协调好工作关系,共同对仓库守护好、管理好; 5.对雷管编码要登记好,绝不能出现丢失现象;

6.不接待外来人员,凡是对仓库有影响的,要及时排除。对防火、防水、防盗的事件,要牢记在心。

三、炸材仓库管理制度

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认真做好保管工作对工作认真负责,做好炸药、雷管的存放工作,做好出入库的登记,对外来人员一律不接待; 2.做好24小时的守护工作,值班时间不能抽烟、喝酒; 3.对公安机关的工作检查要认真汇报,有不足之处及时改正; 4.安全工作不能放松,做到人人知晓,杜绝外来人员进入仓库,对工作要认真负责,没有领用手续绝不能私自发放炸材,对炸药的管理必须发放到专业放炮工的手里,做好当日的登记。

四、炸药库巡守员管理制度

1.严禁饮酒上岗,加强巡逻,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 2.要杜绝一切火源(烟头、电器等),注意安全;

3.巡守员要佩带对讲机或手机,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 4.巡守员必须持证上岗,做到有事不脱岗; 5.爆破器材要严加看管,昼夜有人巡逻警卫;

6.严格执行巡守员交接班记录制度,做好每班交接情况记录; 7.时刻提高警惕,防盗、防偷;同时注意明暗火源,注意防火; 8.定期检查仓库的消防器材,发现问题及时更换;

4.炸药库安全工作总结 篇四

炸药库响应公司生产安全科的要求,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上半年我单位对职工进行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危险源点辨识和防范措施》、《工余安全教育》、《消防知识培训》、《职工违章行为积分考核细则》培训并建立了培训档案。

半年来由民用爆破器材库上级主管单位提出二项整改内容,一是库区密室围墙内无周界报警系统,二是库区防护土堤高度不足,现已全部整改完毕。在两次施工的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司外来单位施工流程办事,全程由安全员或安全区域值班员现场看护。

每周查出的违章、违规行为在每周的安全活动中进行通报,使每个人都要知晓并要求相关班组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在双安全月期间,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职工的习惯性违章行为,查出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组织职工积极参与公司开展的双安全月活动,期间共上交两篇《安全小故事》,推荐一人参与安全主题演讲,安排职工集体学习公司下发的光盘学习资料。5月11日在总库进行了炸药库库房周围发生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并在最后指出在铺放消防水龙带时还存在一些不足。

在汛期来到前,我们已经尽量做好各方面的防护措施。据报道今年雨量偏大,我们将弃用的老锅炉房门前堆上土坝,防止雨水进入锅炉房内。沿着大井房门前用装满土的袋子堆成环形的坝,防止雨水进入大井房。火工品库区内的排水沟已清理干净,保证雨水能够顺畅排出。

现在的民用爆炸物品的检查越来越严格,这就要求我们要恪守行业规定,严加自我管理。每周例行的安全检查雷打不动,检查重点内容是井下库的边邦裂隙变化情况、火工品发放、装卸过程、各种火工品随机抽取的帐物相符情况、炸药车运行情况等,做到全过程全覆盖,基本做到制度约束加看管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对检查过程中出现的违章行为和不合格项进行严肃处理。

5.炸药库安全管理制度 篇五

为加强安全工作,提高全员安全经营意识,保证工作顺畅平稳的进行,现就安全教育制度制定如下: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保证公司所有职工树立牢固的安全经营意识。

二、安全教育工作有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组织实施,由组长拟定教育内容,并组织学习及考核。

三、安全教育工作每月至少一次,具体时间由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确定。

四、安全教育工作要做到常抓不懈,保证相关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熟悉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五、对新参加工作的人员,或从原不涉及有安全要求的岗位调入现涉及有安全要求的岗位的人员,要针对所从事的工作性质,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或经过培训但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六、严格执行安全教育制度,保证安全教育工作落实到实处,新职工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八小时,所有职工每年教育培训时间累积不少于两天。

七、教育培训实行形式多样的方法,理论学习与现场实际操作培训相结合,定期不定期组织职工进行考核,对连续考核不及格者,给以待岗学习,补考及格后方可复岗。

八、安全教育制度人人必须遵守,组织施教的人员必须精心准备,参加学习培训的人员必须虚心学习,以保证总体安全意识进一步坚强,安全经营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

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一项行之有效手段之一,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用爆破物品仓库的库管员,每天必须对所保管的民爆物品进行认真检查,并做好记录。

二、民爆物品仓库负责人每周须对仓库的出入库情况,仓库的各项安全设施进行认真巡查,发现安全隐患记录在案,并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提出整改措施供领导决策时参考。

三、分管民爆物品的副矿长,每个月须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库区,认真检查民爆物品保管、销售情况,并对防盗报警、消防设施、水源、防雷等设施进行巡查,发现隐患提出整改措施记录在案并向主要负责人及时汇报。

四、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深入仓库检查指导应纳入工作的议程,每季度应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民爆物品的销售、储存情况,以及仓储各类安全设施是否正常、有效,发现异常提出整改措施,并保证整改资金及时到位,督促检查负责整改人落实整改情况。每次检查日期、检查内容、发现的问题、需用的资金、项目负责人、整改的时限、整改的落实情况均须一一记录在案,以备查。

安全保卫制度

一、库区值班警卫人员必须由政治可靠身体强壮的人员担任,要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觉悟、思想品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严谨的工作作风。

二、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明确职责、防患于未然。

三、库区应实行24小时保卫巡回制度,夜间警卫人员实行双人双岗制度,严禁脱岗、睡岗、串岗,严格交接班制度。

四、每班对仓库的门窗、通气孔、监控系统、红外线报警等设施进行一次巡查,对库区围墙、排洪沟进行检查,并认真记录。

五、仓库管理必须严格执行非工作人员不准入库;烟火、移动通讯装置不准入库;不准在库区动火及架设临时电线;确需动火时,需办理动火许可证。

六、夜间不准产品出入库。夜班应一小时在库区内巡逻检查一次,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告、处理。

七、严格出入库登记手续、查验制度,对外来人员必须查验其身份无误登记后,方可进入库区。

八、在天气晴好打开门窗通风换气时,应有专人守卫。

九、仓库必须做到“四防”即:人防、物防、技防、犬防。

十、提高警惕,对活动在库外可疑人员及时盘查,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公司及公安机关报告,并主动配合公安机关排查一切隐患。

装卸管理制度

一、装卸爆破器材要有专人监督,严禁无关人员或车辆进入库区。

二、暴风、雷电恶劣气候,不应进行装卸爆破器材的作业。

三、装卸作业的场所严禁明火,装卸电雷管时,现场不应有带电的设备。

四、作业时,车辆必须熄火、制动,不应添加燃料,装卸应使用不发生火花的工具。

五、老、弱、病、残、儿童不准装卸爆破器材,作业前须对装卸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规定注意事项。

六、装卸人员在作业时不应穿戴化纤制品的衣物和穿带钉子鞋、高跟鞋,不准携带烟火和通讯工具。

七、严禁野蛮作业,不准拖拉,翻滚、脚踩包装箱(袋)或站在包装箱上作业。

八、包装破损、数量不清的爆破器材不准发运和入库。

九、装卸作业结束后,场所必须清理干净,不许遗留爆破器材。

库房管理制度

一、为确保危险品库房的绝对安全,保护公司财产不受损失,保障公司正常运行,特作如下规定:

二、危险品库房须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使用。

三、库房保管人员应了解所管物质的化学性质、掌握防火、防爆等知识,并能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及应急知识。熟悉库房各项安全规定,并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四、库房应设仓库负责人和足够的保卫人员昼夜值班、巡逻,并设置必要的通讯、消防、报警等设施。

五、外来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得进入危险品仓库,如需进入的,应先关闭通讯工具,并经有关领导批准,由仓库管理员带领方可进入。

六、不得将化学性质不同的危险品存放在一起。

七、库区内入口处应设防火警示牌,各库房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牌,并标明品名、危险等级、安全定员定量及消防的办法。

八、库内民用爆炸物品码垛应利于行走、搬运方便、通风良好、堆放稳固。按经营批号规格型号成垛堆放。应留有0.6米的通道,便于检查、清点和装运。走道内禁止存放任何物品;堆垛边缘距墙不小于0.2米。炸药、索类成品箱堆高不应大于1.8米,工业雷管、黑火药不应超过1.6米。

九、进入库区的驾驶员应符合本单位《危险品装卸管理制度》要求。

十、库房管理应做到帐、卡、物相符,日清月结,保持库房内外整洁卫生。严禁一切易燃易爆物品或带有静电设施进入库区。

十一、做好防潮、防热、防冻、防洪、防火、防雷、防虫、防盗、防破坏和库内无灰尘、无禁物、无水汽凝结、无漏雨、无渗水、无包装损坏、无锈蚀、无鼠虫蛀咬、库周围15米内无易燃物,库区内设置温、湿度表。

十二、严禁在仓库内开箱取产品。取试验样品应在仓库管理人员参加下,将产品箱移至库房屏障外指定地点进行。启箱工具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职工的劳动防护工作,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规定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发放、审批等内容。

二、各类劳动防护用品是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的一种辅助措施,应与生活福利待遇严格区别开来,绝不能互相混淆。

三、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由公司领导研究审定。

四、公司应建立劳动防护用品领用登记台帐,凡发给职工个人的防护用品均应进行登记,并经常检查其使用情况。

五、发给职工的劳动防护用品要用于工作时间内。

六、发给职工的劳动个人防护用品应正确使用,妥善保管,不得转卖。

七、发给仓库的公用劳动防护用品,应指定专人管理,任何人不得变相占为己有,不得丢失损坏,如有丢失查清责任折价赔偿。

八、调出职工应在离公司前办清手续,交回应交的劳动防护用品,否则按使用期长短折价扣款。

九、公司应按照劳动防护的要求,按规定时间发放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缩减或拖延。

十、从事库管员、押运员、司机岗位工作的应发放防静电工作服、鞋等劳动防护用品。

十一、库管员、押运员、司机岗位操作工一律禁止穿戴化纤衣料上岗。

十二、仓库主任或安全员应定期不定期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

民用爆破器材流向管理制度

为保证本企业的安全经营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证民用爆破器材的合理、合法的使用,减少事故隐患,根据本公司需要,特制定本规范:

一、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必须做好民用爆破器材的进出库登记制度,建立完备档案。

二、应按规定的表

1、表

2、表3登记台账,认真登记并有效管理民用爆破器材的流向。

三、公司流入、流出、和库存的民用爆破器材应与登记记录的内容一致。

四、应及时核对民用爆破器材的来源和去向,不合法的须立即终止执行。

五、应定期核查库存实物与登记记录是否相符,发现不相符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向本单位负责人和当地有关部门报告。

六、民用爆破器材流向登记的记录应保存两年备查。

民用爆炸物品报废及销毁制度

一、过期失效的民爆产品,须登记造册,报告单位领导并由当地公安机关指定的地点及时报废销毁或送往生产厂家协助销毁并做好记录。

二、销毁民爆产品是一项危险性操作,作业前必须妥善选择场地,正确选择销毁方法。

三、所要销毁的各类民爆产品,必须严格按规定的数量进行销毁,做好场地周围的安全警戒工作,销毁后所有参加的人员必须逐一签字以示负责。

四、场地选择:

1、销毁工作必须在专用空地内进行。应尽量选择有天然屏障的隐蔽地区。如:山谷、丘陵、河滩等。

2、场地内不应有带石块的土壤,场地周围50米内要清除树木、杂草及其他可燃物。

3、如现场没有可供利用自然掩蔽物时,则炸毁和烧毁场地,均应建置掩蔽所,废品临时存放库及起爆材料准备室。掩蔽所对着场地的一面墙上应开设装有防爆窗或档板的观察孔,出口应背向场地。同时,注意其安全距离,最低不得小于50米。注意起爆用的炸药和雷管不得混存。

五、销毁方法的选择:

1、敏感度高的起爆药(雷汞、氮化铝和二硝基重氮酚等)宜用化学处理或烧毁法。

2、黑火药、硝酸铵类炸药、导火索宜用烧毁法。注意:性质不同的火炸药及其制品不准混烧;雷管和导爆索不准用烧毁法。

3、禁止采用掩埋法处理各种报废的爆破器材。

六、销毁方法:l、炸药的炸毁法:一次的销毁量不应超过2公斤。采用的炸毁地点周围应有屏障,应尽量采用电点火起爆法起爆,也可采用导火索起爆法起爆。但导火索的长度不宜太短,以1.5米为宜,导火索应从下风方向铺向销毁地点。

2、雷管销毁法:可在野外小坑内进行,其上面须放一定数量的合格炸药。用电火起爆法或导火索起爆法引爆。每次销毁量不得超过1000发。销毁电雷管前,要将脚线剪下,将雷管装入包装盒后,再放入土坑。

3、炸药烧毁法:采用烧毁时,一次最大销毁量不应超过200公斤,销毁场边缘距周围建筑物的距离不应小于200米,距公路、铁路等不应小于 150米。其方法是:将废炸药铺成长条,厚约2厘米,宽15--20厘米。每米大约可铺药1--1.5公斤,药条长度为25米左右,可以并列三条进行烧毁。但必须分别点火,各药条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严禁成箱烧毁。可用导火索或易燃物(刨花、枯枝、纸张等)在药条的前方铺成一条不小于5米长的引火路,要逆风点火。

4、导爆索和拉火管的烧毁法:可在壁厚为5毫米,高1米以上的铁桶内生火。然后将短节的导火索和拉火管分次均匀地放于桶内燃烧,每次数量不超过200克。

5、其它方法:(1)溶解法:黑火药、硝酸铵炸药类,在桶、箱或其他容器中溶解,每次销毁 15公斤的硝铵炸药,溶解后的水倒入深坑内,药渣应捞起烧毁,水要400--500公斤,即:药量(重量)30倍左右的水。(2)化学分解法:以雷汞,加入浓度为20%--25%的硫代硫酸钠溶液或加入硫化钠溶液使其分解。氮化铝加亚硝酸钠、水及稀硝酸。特屈儿加浓度为13%的硫化钠溶液。

七、注意安全事项:

1、销毁工作应在白天及较好天气进行。

2、工作前对所有器材(起爆的电源、电池和起爆器、导线等)起爆器材,场地及安全设备等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

3、每次销毁量不得超过规定的量。

6.炸药库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篇六

为了进一步加强火工品安全管理,着实落实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我部于2017年9月19日对所属的2个炸药库相关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有公安部下发的《从严管控民用爆炸物品十条规定》学习,炸药库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关制度,以及炸药库人员岗位职责,具体培训内容如下:

一、从严管控民用爆炸物品十条规定

1、严格落实涉爆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涉爆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民用爆炸物品及涉爆人员、涉爆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全面负责,建立健全岗位安全责任制,组织开展常态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公安机关通过群众举报、安全检查或者案件、事故倒查,发现涉爆单位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一律约谈,责令限期改正并记录在案;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2、严格涉爆单位风险评估和监督检查。对涉爆单位建立风险评估和分级预警检查机制,定期考核评估涉爆单位的安全风险因素、安全资质条件和安全管理状况,确定安全预警等级,将安全风险高的涉爆单位列为监管重点,加大专项督查、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的频次和力度,提前预警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防范措施不落实、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安全资质条件不符合规定要求或者经整顿仍达不到安全管理要求的,依法吊销许可证件。

3、严格爆破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和动态管控。爆破作业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爆破作业人员任前必训、必训、违规必训制度,定期对本单位的爆破作业人员进行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安全技能、岗位风险教育培训。公安机关严格爆破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定期组织安全警示教育和安全风险排查,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爆破作业人员动态管控,发现法律禁止从业情形的,注销许可证件;发现可疑行为的,暂停接触民用爆炸物品;发现违规行为的,依法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许可证件;导致发生重大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严格民用爆炸物品流向监控管理。涉爆单位必须利用信息系统采集、台账登记手段,如实记录、核对、保存本单位民用爆炸物品流向、流量和经手人身份信息。严格执行民用爆炸物品流向登记“日清点、周核对、月检查”制度,即保管员每日清点一次库存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负责人每周核对一次流向登记记录和库存民用爆炸物品,主要负责人每月检查一次流向登记制度落实情况,签字确认,存档备查。公安机关发现流向登记制度不落实或者账物不符、账据不符的,依法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导致民用爆炸物品非法流失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吊销许可证件。

5、严格落实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治安防范措施。涉爆单位必须严格落实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人防、技防、物防、犬防措施,执行双人双锁、24小时专人值守、每班不少于3人、每小时至少巡视一次制度,治安保卫负责人每周至少抽查一次治安防范措施 落实情况,签字确认,存档备查。公安机关采取视频巡查、突击检查、记录核查等手段加强抽查检查,发现涉爆单位治安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依法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导致民用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吊销许可证件。

6、严格民用爆炸物品运输动态监管。民用爆炸物品承运单位必须建立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平台或者使用社会化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配臵专职监控人员,对本单位车辆和驾驶员进行实时动态监控管理。对不具备实时道路运输动态监控条件的,公安机关不得核发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对承运单位道路运输动态监控落实情况,公安机关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发现不严格履行监控责任、动态监控措施不落实的,暂停核发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并严格督促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不得承运民用爆炸物品。

7、严格民用爆炸物品末端管控。爆破作业单位必须明确爆破作业项目技术负责人、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岗位安全职责,形成有效监督制约,严格执行爆破作业民用爆炸物品发放、领取、使用、清退安全管理规定。发放、领取民用爆炸物品时,保管员、安全员、爆破员必须同时在场、登记签字、监控录像,安全员监督爆破员按照爆破设计和当班用量领取民用爆炸物品,保管员清点、核对、记录发放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爆破作业时,项目技术负责人、爆破员、安全员必须同时在场,项目技术负责人全面负责爆破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安全员现场监督爆破员按 照操作规程装药、填塞、爆破,共同签字确认使用消耗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当班爆破作业结束后,项目技术负责人、爆破员、安全员共同清点、核对、记录剩余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全部清退回库,交由保管员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8、严格关停涉爆单位遗留民用爆炸物品清查处臵。停产关闭的矿点等涉爆单位,必须对剩余的民用爆炸物品严格清点、登记造册,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清查处臵,严禁私存私留、转移转卖。公安机关必须立即现场核对清点、全面清查,妥善安全处臵。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涉爆人员必须具结保证无遗留爆炸物品,负责清查处臵的民警和责任领导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9、严格监管民警执法培训。公安机关必须根据辖区内涉爆单位的数量、规模和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安全监管任务实际需要配足配强监管民警,定期组织开展以法律法规知识、监督检查技能、信息管控手段和职业风险为主要内容的执法培训。省级公安机关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监管民警全员集中轮训,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认定,确认上岗资格,考核不合格的必须离岗再培训。

10、严格监管职责和责任追究。公安机关必须按照法定程序、条件、时限受理审批民用爆炸物品许可事项,加强审批许可后的跟踪监管和监督检查,发现涉爆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依法严肃查处;对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民用爆炸物品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各级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执法 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关制度 装卸前的安全检查

1、装卸人员必须熟悉爆破器材的性质和安全知识,遵守操作规程,严禁抛掷、拖拽爆破器材或在包装箱上践踏跨跃。

2、装卸人员应严格按要求的品种、规格和数量搬运,作业前要检查运输工具是否完好,清除运输工具和车辆内的一切杂物。

3、车辆应熄火、制动,不应在装卸现场添加燃料和维修车辆。

4、押运员应在现场监装,无关人员和车辆禁止靠近,运输车辆离库门不应小于2.5m。

5、装卸民用爆破器材的场所要划定安全警戒范围,并设专人监督,严防无关人员或车辆进入。

6、装卸作业的场所严禁明火,装卸电雷管时,现场不应有带电的设备。

装卸作业过程

7、轻拿轻放,严禁拖拉、撞击、抛掷、脚踩、翻滚、侧臵危险品或站在包装箱上作业;要分清品种、规格,核准数量。当有怀疑时,及时向负责人员反映,并暂停作业,待问题弄清楚后,继续装卸。在搬运、装卸过程中,不得随意打开包装,遇有包装 损坏,不准在库内或装卸过程中处理。

8、同一作业场所不准装卸两种民用爆破器材,装卸人员在作业时不应穿戴化纤衣物或穿带钉子的鞋、高跟鞋,不准携带火种,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

9、严格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同库存放规定,不应超高、超宽、超载。

10、民用爆炸物品的装卸作业宜在白天进行。

11、遇雷雨、暴风等恶劣天气,禁止进行装卸作业。路面有冰雪时,应采取防滑措施。

12、雷管等起爆器材,不应与炸药同时同地进行装卸,不宜在夜间装卸、搬运。对不满箱的爆破器材,应用柔软的材料将箱内的空隙填满,避免在运输时受震动和碰撞。对于回库和收缴的民爆物品入库,应仔细检查,防止性质相抵触的民爆物品混杂其间。

13、来源不清和性质不明的民用爆炸物品不应入库或装车;回收的各种危险品严禁入库与正常合格的民用爆炸物品同库存放。

14、机动车不应直接进入爆炸物品库房内作业,爆破器材和其他货物不应混装。

15、如包装破损需要更换包装时必须经技术人员鉴定后在指定安全地点操作。包装破损、数量不清的民用爆破器材不准发运和入库。

16、装卸作业结束后,作业场所必须清理干净,不能遗留民 用爆破器材。

17、装卸作业结束后,作业场所应清理干净,防止遗留民用爆炸物品,并与库管员做好交接。

18、发现爆破器材丢失、被盗,应及时向主管部门及公安机关报告。

运输安全操作规程

1、购买爆破器材的单位,应凭有效的爆破器材供销合同和申请表,向公安机关申领“爆炸物品运输证”。

2、爆破器材运达目的地后,收货单位应指派专人领取,认真检查爆破器材的包装、数量和质量;如果包装破损,数量与质量不符,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和当地县(市)公安局。

3、不应用翻斗车、自卸汽车、拖车、自行车、摩托车和畜力车运输爆破器材。

4、爆破器材运输车应符合以下技术要求:(1)符合国家有关运输安全的技术要求;(2)结构可靠,机械电器性能良好;

(3)具有防盗、防火、防热、防雨、防潮和防静电等安全性能。

5、装卸爆破器材,应遵守下列规定:

(1)认真检查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清除运输工具内一切杂物;

(2)有专人在场监督;

(3)设臵普卫,无关人员不允许在场;(4)爆破器材和其他货物不应混装;

(5)雷管等起爆器材,不应与炸药在同时同地进行装卸;(6)遇暴风雨或雷雨时,不应装卸爆破器材;

(6)装卸爆破器材的地点,应远离人口稠密区,并设明显的标志,白天应悬挂红旗和瞥标,夜晚应有足够的照明并悬挂红灯;

(7)装卸搬运应轻拿轻放,装好、码平、卡牢,捆紧,不得摩擦、撞击、抛掷、翻滚、侧臵及倒臵爆破器材;

(8)装载爆破器材应做到不超高、不超宽、不超载;(9)用起重机装卸爆破器材时,一次起吊质量不应超过设备能力的50%;

(10)分层装载爆破器材时,不应站在下层箱(袋)上装载另一层,雷管或硝化甘油类炸药分层装载时不应超过二层.6、爆破器材从生产厂运出或从总库向分库运送时,包装箱(袋)及铅封应保持完整无损。

7、在特殊情况下,经爆破工作领导人批准,起爆器材与炸药可以同车装运,但其数量不应超过;炸药1000kg,雷管1000发,导爆索2000m。雷管应装在专用的保险箱里,箱子内壁应衬有软垫,箱子应紧固于运输工具的前部炸药箱(袋)不应放在装雷管的保险箱上。

8、待运雷管箱未装满雷管时,其空隙部分应用不产生静电的柔软材料塞满。

9、装卸和运输爆破器材时,不应携带烟火和发火物品。

10、装运爆破器材的车,在行驶途中应遵守下列规定:(1)押运人员应熟悉所运爆破器材性能;(2)非押运人员不应乘坐;(3)按指定路线行驶;

(4)车用帆布覆盖,并设明显的标志;

(5)不准在人员聚集的地点、交叉路口、桥梁上(下)及火源附近停留;中途停留时,应有专人看管,不准吸烟、用火,开车前应检查码放和捆绑有无异常;

(6)气温低于10℃时运输易冻的硝化甘油炸药或气温低于-15℃时运输难冻的硝化甘油炸药时,应采取防冻措施;

(7)运输硝化甘油类炸药或雷管等感度高的爆破器材时,车厢底部应铺软垫;

(8)车完成运输后应打扫干净,清出的药粉、药渣应运至指定地点,定期进行销毁。

11、用汽车运输爆破器材时运输车辆、汽车行驶速度等以及往爆破作业地点运输爆破器材均应符合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的规定。

12、用人工搬运爆破器材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在夜间或井下,应随身携带完好的矿用蓄电池灯、安全灯或绝缘手电筒;

(2)不应一人同时携带雷管和炸药;雷管和炸药应分别放在专用背包(木箱)内,不应放在衣袋里;

(3)领到爆破器材后,应直接送到爆破地点,不应乱丢乱 放;

(4)不应提前班次领取爆破器材,不应携带爆破器材在人群聚集的地方停留;

(5)一人一次运送的爆破器材数量不超过:雷管,5000 发;拆箱(袋)运搬炸药,20kg;背运原包装炸药一箱(袋);挑运原包装炸药二箱(袋)。

(6)用手推车运输爆破器材时,载重量不应超过300 kg,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防滑、防摩擦和防止产生火花等安全措施。

三、岗位人员职责

安全员安全职责

1、负责本单位爆破器材购买、运输、贮存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2、督促爆破员、保管员、押运员以及其他作业人员按照本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作业,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纠正错误的操作方法;

3、经常检查爆破工作面,发现隐患应及时上报或处理,工作面瓦斯超限时有权制止爆破作业;

4、经常检查本单位爆破器材仓库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及爆破器材安全使用、搬运制度的实施情况;

5、有权制止无爆破员安全作业证的人员进行爆破工作;

6、检查爆破器材的现场使用情况和剩余爆破器材的及时退库情况;

7、对民爆物品储存库进行安全检查,提出安全隐患整改措 施,制止值守人员、保管人员的违章行为。

爆破员安全职责

1、保管所领取的爆破器材,不应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应擅自销毁和挪作它用;

2、按照爆破指令单和爆破设计规定进行爆破作业;

3、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

4、爆破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或处理;

5、爆破结束后,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数及时交回爆破器材库。

保管员安全职责

1、负责验收、保管、发放和统计爆破器材,储存库内每天标记储存品种、规格和数量;

2、每天如实登记《民用爆炸物品进出库管理台账》,将相关信息按照公安部门的规定按时录入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

3、负责民爆物品的储存安全,及时检查仓库通风、防雷、防潮、防鼠、防静电设施、防止阳光直射措施的安全状况;

4、负责按照定臵限高标志进行存放。堆垛之间应留有检查、清点民用爆炸物品的通道,通道宽度不应小于0.6m,堆垛边缘与墙的距离不应小于0.2m。各种民用爆炸物品整箱堆放高度,工业雷管、黑火药不应超过1.6m,炸药、索类不应超过1.8m;

5、对无爆破员安全作业证和领取手续不完备的人员,不得 发放爆破器材;

6、每天记录储存库内的温度和湿度,温度超过35℃,湿度超过85%应采取通风防潮措施;

7、及时统计、报告质量有问题及过期变质失效的爆破器材;

8、参加过期、失效、变质爆破器材的销毁工作;

9、严格执行双门、双锁、钥匙双人管理的规定。

押运员安全职责

1、负责核对所押运的爆破器材的品种和数量;

2、监督运输工具及按规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

3、确认运输工具及其所装运爆破器材符合标准和环境要求,包括:几何尺寸、质量、温度、防震等;

4、负责看管爆破器材,防止爆破器材途中丢失、被盗或发生其他事故;

5、严格按照运输作业操作规程进行路途运输管理。爆破器材库库长安全职责

1、负责制定仓库管理制度并报上级批准;

2、检查督促值守人员、保管员履行工作职责;

3、及时按期清库核帐并及时上报过期及质量可疑的爆破器材;

4、参加爆破器材的销毁工作;

5、督促检查库区各项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对仓库的安全管理全面负责。

第八章 爆破器材库值守人员安全职责

一、严格按照每班3人定员值班,严禁缺员、离岗、在岗睡觉等情况的发生;

二、值守人员中2人负责每小时巡检库区一次,重点巡查库区内外部安全状况、围墙、消防设施、安防设施、看护犬、防雷防静电设施状况。每次巡检情况应填写巡检记录;

三、当班值守人员中1人必须观察远程监控视屏,发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向公安部门和项目部领导报警;

四、负责值班室自卫工具和防爆手电筒的保管、使用和维护;

五、负责电话的维护和管理,对监控报警设施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损坏立即向项目部领导报告;

六、按照规定对进入库区的人员穿着、手机、打火机等进行提醒和管理;

7.炸药库管理员的工作总结 篇七

一、此次专项检查中查出的问题以及查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206月4日专门组织全矿所有涉爆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召开专项会议,将省煤炭民爆工作会议的精神及相关要求贯彻落实,并按照会议的要求进行了检查,具体检查及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1、现场检查情况

火工品管理人员都经过专门的培训学习,证件齐全,对储存条件、保管、运输、使用、退库等每一个环节都进行了认真梳理,每一个环节都严格按照《火工品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1)火工品管理库满足储存条件,有视频设备,双人值班,无脱岗。

(2)火工品入出库及使用回收等全程都有专人监督。

(3)火工品管理的存储、使用等建账、登记齐全,帐物相符。

(4)爆破作业后及时清理现场,及时清点退库。

2、存在的问题及整改 :

(1)火工品库巡查人员填写记录不规范。

(2)库区卫生差。

(3)炸药箱未上锁。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矿长组织安全副矿长、矿长助理、安监科、通风科以及民爆物品存储库和有关涉爆人员召开会议,每个人都深刻做了反思,并做了相应的部署,完善了各种制度,上述问题均已整改。并对以后的工作提出相应的措施。

3、加强火工品管理的措施

为了进一步加强火工品的管理,增强涉爆人员的安全意识,杜绝因管理不到位导致的火工品丢失、被盗、爆炸等事件的发生,具体控制措施及要求如下:

1、爆破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爆破器材装卸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1)有专人在场监督。

(2)设置警卫,无关人员不得在场。

(3)爆破器材和其他货物不应混装。

(4)雷2管等起爆器材,不得与炸药在同时同地进行装卸。

(5)遇暴风雨或雷雨时,不得装卸爆破器材。

(6)装卸爆破器材的地点,应远离人口稠密区。

(7)装卸搬运应轻拿、轻放,码平、卡牢、捆紧,不得摩擦、撞击、抛掷、翻滚、侧置及倒置爆破器材。

(8)雷2管或硝化及甘油类炸药分层装载时不得超过二层。

3、储存:

(1)爆破器材应储存在专用的爆破器材库,码放整齐、稳固,不得倾斜。

(2)进入库区不得带烟火及其他引火物。

(3)进人库区不应穿带钉鞋和易产生静电衣服,不得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开启炸药、雷2管箱。

(4)库区的消防、通信设备、警报和防雷装置应定期检查。

(5)库区应昼夜警卫。

4、使用:

(1)爆破工领取爆破器材,应根据当班作业量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两人以上共同领取。性能相抵触的爆炸物品不得同时领取。

(2)爆破前应对爆区周围的自然条件和环境状况进行调查.了解危及安全的因素,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3)爆破器材在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落实使用追踪制度,每一环节责任人必须签认。

(4)爆破作业必须由专人统一指挥,划定安全区,布设警戒岗哨,设置警戒标识,爆破作业结束时,必须确认安全后,方司解除警戒。

(6)从炸药进人现场开始,应划定装运警戒区,警戒区内严禁烟火。

(7)填塞作业应避免夹扁、挤压和拉扯导爆管、导爆1索,并应保护雷2管引出线。

(8)检查人员发现哑炮及其他险情,应及时上报或处理;处理前应在现场设立警告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无关人员不得接近。

(9)采取控制爆破、弱爆破施工,并辅以可行的减震、隔振措施。

(10)由原爆破人员处理盲炮,剩余爆破器材按规定及时处理、清点退库。

二、我矿民爆物品管理情况

我矿是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的主体,为了做好民爆物品的管理特设立了民爆物品管理机构,同时下发了《山煤集团蒲县万家庄煤业有限公司民爆物品管理办法》。目前我矿的民爆物品管理工作均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及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待上级主管部门及集团公司有新的工作要求和管理规定时,及时按照要求对我矿民爆物品管理工作进行完善。

1、民爆物品管理机构设置

组  长:祖海军

副组长:张根元、杜家锦、鲁登科、李国庆、

成  员:王江平、阳光明、袁来保、柴陆宏、张小龙、孙玉静、

魏军军

下设民爆物品专项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通风科。负责民爆物品的日常管理工作。

办公室主任:李国庆外线电话:0357-5386811

内线电话:8011

2、运行情况

由领导组牵头制定下发了《山煤集团蒲县万家庄煤业有限公司民爆物品管理办法》,其内容包括每周对炸药库进行检查,每月召开一次民爆物品安全管理专题例会,分析当月民爆物品使用、清退情况及民爆物品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隐患进行处理。同时所有岗位职责、制度全部上墙,明确责任、制定了严格的奖罚制度。

按照蒲县煤炭工业局的要求将炸药库列入重大危险源,并每7天对其进行一次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安排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并有记录可查。

3、我矿根据临汾市政府相关要求,与临汾市百众爆破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对民爆物品进行管理,进矿入井的涉爆物品均有国家规定的资质

8.炸药库操作规程 篇八

1、爆炸物品出入库操作必须由专人负责办理;

2、对购买爆破器材入库需认真查验相关票据,产品合格证件,核对相关民爆器材,确认无误方能入库;

3、对使用剩余清退入库民爆器材,须核对登记,确认无误方能入库;

4、爆破器材发放必须认真审验领取手续,确认无误方能发货;

5、出入库必须建立登记台帐,认真填写出入库记录,完善各种登记制度,以备待查;

6、定期检查出入库记录、库存实物,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确保无误;

9.炸药库整改说明书 篇九

为加强我矿爆炸物品使用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我矿组织人员根据县公安局《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上的5条问题进行整改,现将整改结果向贵局汇报如下:

1、对炸药库、雷管库的铁门使用大号钢筋加固,加密。

2、更换大型防护犬,并由专人对防护犬进行看护、训练,使库房库区达到人防、物防、技防、犬防的“四防”要求。

3、对视频监控进行合理的调整,使视频监控覆盖全库区。

4、组织库房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其必须做到持证上岗;加强库房工作人员管理,严格实行了双人、双锁制。

5、对矿山新来人员详细登记并办理暂住证。

以上是我矿对此次县局对我矿炸药库检查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对检查出的问题按要求认真整改落实完毕;同时要求库房工作人员加强现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杜绝各类违章违纪事件的发生,确保矿山的安全生产。

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

Ⅹ 年 Ⅹ 月 Ⅹ

上一篇:暑假记事作文下一篇:面试几大问题及答题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