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目标任务考核工作意见(精选5篇)
1.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目标任务考核工作意见 篇一
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
考核细则
为推动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深入开展,更好地调动各单位、各部门的创建工作积极性,使我县创建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结合《 ***创建全省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县城实施方案》,制定本细则。
一、考核对象及内容
1、考核对象:各乡镇场,各创建责任单位。
2、考核内容:《 ***县创建全省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县城实 施方案》、《***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目标任务分解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任务分解表》和《***城市公 共文明指数测评任务分解表》中各项责任指标落实情况;日常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单位庭院卫生绿化等自身创建活动开展情况。
二、考核办法
采取百分制考核方式,从领导重视、宣传氛围、精神文明创建、责任路段创建和部门职能责任落实情况及所取得的创建成效六个方面进行检查,考核方式主要是:
1、听取汇报、查看档案、实地检查情况;
2、县创建办明查暗访情况、阶段督导情况;
3、问卷调查情况;
4、省、市、县文明单位(文明村镇)评选情况。
三、评分标准
(一)对责任单位的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总分100分)
1、领导重视(15分):
(1)班子对部门承担的创建工作内容进行了专门研究,召开了创建工作动员会,成立了专门机构,有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人员。(2分)评分标准:召开动员大会给1分,成立了机构,有分管领导何固定工作人员给1分。
(2)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任制定了创建工作方案,分工明确,落实到位,建立台帐。(2分)
评分标准:无工作方案扣1分,无台帐扣1分。
(3)对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在规定时限内整改。(6分)
评分标准:未按时整改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4)工作中积极配合,没有推诿扯皮现象。(5分)
评分标准:发现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2、创建氛围(10分):
(1)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充分利用墙报、板报、宣传栏等载体,在本单位内开设创建文明县城专栏,并每月定期更新。(3分)
评分标准:有宣传专栏给1分,每更新一次给0.5分,最多2分。
(2)积极组织单位干职工参与“文明新风大讨论”等创建活动,干部职工对家庭美德知晓率达到100%以上,对创建工作支持率100%。(3分)
评分标准:根据县创建办明查暗访情况和问卷调查情况给分。
(3)对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事迹进行了宣传、推广,开展了相关学习先进活动。(2分)
评分标准:推介了先进典型给1分,组织了相关学习活动给1分。
(4)积极报送创建工作信息,要求各部门每月报送2条。(2分)
评分标准:每少一条扣0.5分,扣完为止
3、精神文明创建(15分): 礼貌教育,干职工受文明知识教育率达95%;
4、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宣传,单位干部职工对文明创建知晓率、参与率达100%,支持率达95%以上;
5、文体活动丰富,每季度开展1次以上健康有益的干部职工文体活动。
评分标准:以上每条各占2分。
(5)报送创建工作资料准确、完整和及时(10分)。评分标准:由县创建办酌情给分。
(6)按时按质完成全局性工作和县创建办交办的其他工作。(10分)
评分标准:由县创建办酌情给分。
(二)对乡镇场的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总分100分)
1、领导重视(15分):
(1)班子对本乡镇场承担的创建工作内容进行了专门研究,召开了创建工作动员会,成立了专门机构,有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人员。(2分)
评分标准:召开动员大会给1分,成立了机构,有分管领导何固定工作人员给1分。
(2)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任制定了创建工作方案,分工明确,落实到位,建立台帐。(2分)
评分标准:无工作方案扣1分,无台帐扣1分。
(3)对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在规定时限内整改。(6分)
评分标准:无故未按时整改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4)工作中积极配合,没有推诿扯皮现象。(5分)
评分标准:发现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2、创建氛围(10分):
(1)结合实际,充分利用墙报、板报、宣传栏等载体,在乡镇、社区开设创建文明县城常识专栏,并定期更新。(2分)
评分标准:有宣传专栏给0.5分,每更新一次给0.5分,最多2分。
(2)积极组织干职工和社区居民参与“文明新风大讨论”等创建活动,干部职工、社区居民对家庭美德知晓率达到95%以上,对创建工作支持率95%。(2分)
评分标准:根据县创建办明查暗访情况和问卷调查情况给分。
(3)对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事迹进行了宣传、推广,开展了相关学习先进活动。(2分)
评分标准:推介了先进典型给1分,组织了相关学习活动给1分。
(4)在重要路段、集镇所在地制作大型创建公益广告宣传牌至少2块。(2分)
评分标准:少1块扣1分。
(5)积极报送创建工作信息,要求各乡镇每月报送2条。(2分)
评分标准:每少一条扣0.5分,扣完为止
3、精神文明创建(15分):
(1)将文明单位创建纳入重要议事议程,按照县文明委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制定全年工作计划,有机构、有方案、有活动、有经费保障。(2分)
评分标准:成立了机构给1分,制定了方案、提供了活动资料给1分。
(2)深入开展省、市、县文明单位(窗口)、文明村镇等创建活动,积极推出本单位精神文明创建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4分)
评分标准:向县文明办提出了相关典型给1分,获得县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称号给2分,获得市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的给3分,获得省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给4分。
(3)在本乡镇组织开展创建文明科室、文明站所、文明职工创建活动,在社区开展文明家庭、文明楼院、文明村镇等创建活动,有方案、有评比、有结果、有资料,文明家庭、文明楼院、文明村镇覆盖率达到30%以上。(2分)
评分标准:制定了方案给1分,提供了相关活动资料给1分。(4)积极开展市、县举办的群众性文化活动,社区有群众性文化活动场所,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有规模的文体活动,有资料、有活动、有总结,并提供开展活动相关图片佐证。(4分)
评分标准:组织了参加市文体活动给2分,参加县文体活动给2分。
(5)积极参与、支持双拥共建、扶贫济困、种绿护绿、无偿献血等社会公益事业,开展多种形式的捐助活动,有资料、有记录。(3分)
评分标准:组织了公益活动给3分,否则不给分。
4、创建责任落实(60分)
(1)机关建设和管理(10分)。
1、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积极开展学习型班子、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做到有制度、有计划、有资料、有记录、有考勤、有笔记;
2、各项管理制度健全规范并付诸实施,机关干职工能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无迟到、早退现象;
3、建立了政务公开制度,编制了政务公开目录,规范行政行为,简化办事程序,群众对党政机关行政效能满意度达90%以上;
4、积极组织开展基本理论、经济法律文化科技知识和业务知识教育培训,每季度不少于1次;
5、依法执行社区居委会民主选举制度,形成社区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确保社区居委会选民参选率达80%以上。
评分标准:以上每条各占2分。
(2)思想道德建设(10分)。
1、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宣传,积极开展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道德教育,组织学习市民教育读本,普及率达到100%;
2、重视和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有计划、有方案、有活动场所、有活动载体;
3、积极参与道德模范评选
活动,组织开展学习道德模范活动,机关干职工对道德模范的知晓率达到95%以上;
4、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社区、进村组活动,法律知识普及率达85%以上,有组织机构、方案和资料;
5、加快政府诚信体系建设,开展诚信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市民对政府诚信满意度达90%以上。
评分标准:以上每条各占2分。
(3)集镇和乡村环境卫生整治(10分)。
1、积极开展农村清洁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组织社区、村委会每季度开展一次环境卫生大扫除,有方案、有措施、有资料;
2、开展本乡镇场庭院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清除单位庭院周遍小广告、牛皮癣等垃圾广告,每季度一次;
3、积极组织对集镇所在地开展卫生整治活动,有方案、有措施、有资料;
4、工作人员工作期间着装得体、用语文明、工作区域整洁有序;
5、在节能、环保、倡导低碳生活等方面有目标、有方案、有措施、有教育活动,节能减排等指标达标;
评分标准:以上每条各占2分。
(4)创建活动(10分)。
1、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系列文化活动,有方案、有活动、有记录、有资料;
2、大力推广文明用语和普通话,制定推广文明服务用语,禁止讲粗话、脏话,各类活动及各种会议用字符合规范标准,单位干职工普通话普及率达95%以上;
3、开展文明礼仪讲座、知识竞赛等教育活动,对机关干部进行以礼貌、礼仪、礼节为主要内容的文明礼貌教育,干职工受文明知识教育率达95%;
4、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宣传,社区居民对文明创建知晓率、参与率达95%,支持率达95%以上;
5、社区文体活动丰富,每季度开展1次以上健康有益的社区居民文体活动。
评分标准:以上每条各占2分。
(5)报送创建工作资料准确、完整和及时(10分)。评分标准:由县创建办酌情给分。
9(6)按时按质完成全局性工作和县创建办交办的其他工作。(10分)
评分标准:由县创建办酌情给分。
(三)加减分因素
1、创建工作受到通报表扬(批评)的,每次加(减)2分;
2、创建工作得到县领导批示表扬(批评)的,每次加(减)4分;
3、创建工作经验被创建简报刊发的加1分;
4、创建工作被县电视台正(反)面报道的每篇加(减)1分;
5、受到省市媒体报道的分别加2分,3分。
四、考核结果运用
1、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考核作为各单位考核的重要依据,并纳入县委对各单位年终综合考核。
2、不定期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对创建工作不重视、存在严重问题的创建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向县创建文明城市活动总指挥部写出书面情况说明,连续两次被通报批评的单位,对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给予通报。
3、对未按要求开展创建工作,或因重视不够、工作不力,影响全县创建工作的,由县创建办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视情况对单位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问责处理。
2.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目标任务考核工作意见 篇二
今年是实施省级园林城市创建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为进一步加快创建步伐,改善生态环境,优化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给广大居民营造一个“城在林中建、水在城中流、家在绿中住、人在景中走”的山水园林家园,围绕创建总纲,结合县情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目标
以打造“生态园林城市”为宗旨,广泛开展创园各项活动,按照“城市园林化、道路林荫化、景点景观化、庭院花园化”的思路,全力加快新旧城区、红色景区、公路线区等“三区”绿化建设,大力提升城区及大环境的绿化水平;城市中心区建造穿城水系风景绿带,并以干道路网为骨架,充分利用绿化隔离带、行道树等实行重点绿化改造,形成一街一景、一路一貌的绿色长廊;城市核心区建设森林公园、休闲广场、街头游园等景观绿地,打造园林精品,构筑分布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游憩方便、健康宜居的绿色人居环境。确保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22%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4平方米以上,城市街道绿化普及率达到82%,园林式居住小区达到33%,园林绿化先进单位达到25%,花园式单位达到1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50%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科学编制县城绿地规划。全面整合县内自然生态和历史文化资源,按照省级园林城市建设标准和要求,依据华池县“十二五”城乡总体规划,分层次规划确定城市公共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风景 1
林地等各类绿地的绿化建设任务,形成总量达标、布局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的城市绿地系统,进而编制完成《华池县城区绿地系统规划》,并按程序审定后全力组织实施。
(二)重点加强景区绿化建设。继续完善双塔寺、范公祠、南梁革命历史陈列馆、列宁小学旧址、抗大七分校旧址、军民大生产基地、东山森林公园等历史遗迹及人文生态景观的绿化建设;重点实施南梁红色主题广场、南梁红色景区核心景观、大凤川滨湖生态游憩园等景区(点)的绿化规划和建设任务,全力打造红色旅游、绿色生态与黄土文化相融合的城市文化特色。
(三)全面加快县城绿化步伐。一是持续加快道路绿化。按照“绿随路建、有路皆绿、绿美结合”的思路,重点实施华吴路、华庆路中段、南部新区大道等新建、续建县城道路绿化建设工程,补植更新城区主次干道绿化树木,修剪养护所有街道花带绿篱,确保公共绿化树木正常生长。二是大力推进居住区和单位庭院绿化。按照“园林式居住小区”标准对王峁子、柏树台等新建小区进行续建管理,对已建的花苑、东苑等小区进行提质改造;按照“花园式单位”标准对各单位进行绿化改造,并积极开展绿地认养、“绿化冠名单位”、“花园式单位”创建活动。三是有效实施立体绿化和拆墙透绿。组织主干道沿街各单位充分利用屋顶、墙面、阳台、边坡等进行垂直绿化建设,并实施拆墙透绿工程,建通透栏杆,完成院内绿化提质改造建设,全面增加绿量和绿视率。四是稳步扩大生产绿地面积。采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方式,结合南部新区建设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在加大对全县现有苗圃生产经营管理的基础上,鼓励和动员城郊农民、苗木生产大户、工商企业加快建设园林绿
化苗圃生产基地,不断扩大生产绿地面积,绿化工程招投标中尽量单列苗木采购,同等条件优先使用当地苗木,着力加快园林植物育种及新品种引进、试验繁育步伐,增加城市园林植物物种,提高苗木质量。五是积极开展城市绿化群众性工作。继续实施“认建、认养、认管”为主要内容的“三认”工作;广泛动员各单位和居民个人积极开展庭院、阳台、屋顶、墙面和室内绿化;统筹规划城区周围的沟、峁、山、梁及城市防护绿地,大力开辟共青林、三八林、新婚纪念林、成长纪念林,适时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进行义务植树活动,力争人人参与城市绿化建设。
(四)全力实施公共绿地建设。完成县城中街花园、三阳广场小游园、东山公园等城区绿地的改扩建任务;实施好山根底广场、南部新区马道及护坡等公共绿地建设项目;利用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再规划新建一些符合我县特色的景观工程,以不断增加城市公共绿地面积,确保城市绿地指标逐年大幅度提高。
(五)切实抓好生态环境改善。一是推进城市防护绿地建设。以环城防护林带建设为重点,统筹实施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天然林保护、流域综合治理等生态工程项目,延伸辐射城郊防护林、水源涵养林、农田防护林和村屯绿化,形成带、网、片、点连接,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规模宏大、形式多样、景观优美的绿色生态屏障。二是实施沿河岸风光带建设。加强境内城壕川、元城河、柔远河、葫芦河等水体的保护和整改力度,全面实施清淤、截污、护岸和绿化,重点实施穿城河流的综合整治和红色旅游沿线河岸风光带建设,营造优美的穿城水系风景带和红色旅游风光线。三是开展环境综合整治。继续加强城市大气和
水环境的监督管理,重点实施县城南部新区集中供热和县城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加大水源保护区和石油开发区的环境执法监察力度,确保城市大气污染指数为二级或二级以上的天数超过280天,水源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达到三类以上。
(六)不断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一是加快市政建设。快速推进城市气化建设项目,突出抓好城市路灯维护和管理,加快实施新(堡)南(梁)二级公路、华庆路中段和华吴路拓宽改造等建设项目,完成城区和15个小城镇供排水管网设施改扩建,加快自来水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充分利用好县城污水处理厂,确保达标运营达标排放。二是强化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进一步加强市容市貌综合整治,配套完善城乡结合部环卫设施,切实抓好居民小区物业管理,拆除违章建筑,杜绝乱搭乱建,清理乱设摊点,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和其他卫生责任制度,确保市容市貌干净整洁;对城区的店面招牌、地名路牌、公交候车亭等实施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户外广告管理制度,确保各类建筑物、公共设施和树干上无违规广告;切实利用好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厂和乡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加快城市公厕建设,确保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50%以上。
华池县园林局
3.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目标任务考核工作意见 篇三
汉中市人社局
关于开展联创工作的实施意见
局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汉中率先突破发展步伐,加快省级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建设步伐,提高全体干部文明素质,改善人事编制部门形象,转变干部作风,强化公共服务,构建和谐的人事编制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市连创办要求,结合人事编制工作实际,经局党组研究,特制订以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观,以提高城市文明程度、改善人居环境为目标,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广泛开展“我为文明城市做贡献”、植树造林、3、广泛动员,扎实开展创建活动。按照组织有力、注重实效、参与广泛的创建原则,以“我为文明诚挚做贡献”、爱国卫生月创建活动为基础,积极开展卫生保健、体育锻炼等活动强身健体;开展机关办公场所、家属院、家庭卫生整治活动,营造干净整洁的卫生环境;开展义务植物、义务劳动,营造积极向上、互帮互助的文明氛围,努力做到文明自我做起,环境共同营造,幸福共同创造。
4、加强制度建设,改善工作作风。修订完善行政审批制度,做到责权的统一,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大力推行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公共用语、用字。设立群众意见征求箱,实行干部挂牌上岗,制作群众办事明白卡,设立彩铃电话形式,切实提高服务质量。
5、大力推行阳光政务,营造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农村基层人才振兴计划、军转干部安置、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业务工作,坚持实行“三公开、一监督”,及时在网络、电视台、电台、报刊杂志公开发布人事信息,及时回复信件、市政府在线咨询,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6、加强公务员思想道德建设,增强干部理想信念,从政道德教育,培训工作有计划、有主题、有典型。加强公务员考核奖励制度,树立在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
4.黄骅市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实施方案 篇四
为落实河北省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工作目标,确保2012年成功创建省级园林城市,根据省级园林城市创建标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建设滨水园林生态强市为目标,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经济发展与环境建设,按照“政府组织、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群众监督、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改进城市发展模式,加大园林绿化力度,加快特色城镇化进程,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竞争力,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效能,努力建设“功能完善、环境友好、管理创优”的现代化宜居城市,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发展,为构建和谐黄骅做出积极贡献。
二、创建目标
力争2012年实现省级园林城市创建目标。
具体为:
(一)、城市绿化三项指标达到省级园林城市标准,即城市规划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5%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9平方米以上。形成布局合理、总量、适宜的城市绿地格局。
(二)、城市道路绿化普及率、达标率分别达到95%和95%以上。市区干道绿化带面积不少于道路总用地面积的30%以上。
(三)、大力创建园林式单位、居住区,有50%以上小区达到“园林式居住
区标准”,城市主干道沿街单位80%以上实施拆墙透绿,有50%以上达到“园林式单位标准”。
(四)、有一定规模的园林绿化生产绿地,出圃苗木规格、质量符合城市绿化工程要求。园林植物引种、育种工作成绩显著,培育和应用适当地条件的优良品种。
(五)、扎实开展城市大环境绿化,打造生态宜居城市。大力构建城市防护林体系(包括城郊防护林带建设、铁路(公路)防护林带建设、厂矿(企业)卫生防护林带、水源涵养林建设),全面完成城市规划区内地坤湖公园、天健湖公园、郛堤城公园、黄骅镇前公园的绿化工作。
(六)、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城市大气污染指数小于100的天数达到310天以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达到三类以上,集中饮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七)、燃气普及率达到80%以上,万人拥有公共交运车辆达到10辆(标台)以上,城市道路照明装置率98%以上,城市道路亮灯率达到98%以上,人均拥有道路面积9平方米以上,用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水质综合合格率达到100%。每万人拥有公厕 4座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以环城大环境绿化为依托,充分利用黄骅市独特的地形地貌,利用义务植树的形式和水务、交通、林业等部门政策实施,以达到环城防护林带建设。
津汕高速市区段防护林,全长7800米,两侧种植林带50米宽,绿化面积178万平方米,种植乔木8.5万株。
新 205国道、307国道绕城防护林,全长17800米,两侧种植林带50米,绿化面积178万平方米,种植乔木20万株。
朔黄铁路防护林,市区段长8800米,两侧种植林带50米,绿化面积88万平方米,种植乔木10万株。
地方铁路防护林,市区段长8800米,两侧种植林带50米,绿化面积88万平方米,种植乔木10万株。
南排河、石碑河带状森林公园,河道长6000米,两侧绿化带宽50米,绿化面积60万平方米,密植乔木,将建成带状森林公园。
(二)、城区园林工程建设:建议实施“两区、一园、四游园、十三街、七升级”工程。
●“两区” ——开发区、新城起步区。分别由主管部门制定辖区内公园、道路、河道、防护林带、单位小区的绿化建设方案和对原有绿地升级改造。保证2012年10月前达到省级园林城市标准。
●“一园”——南海公园。
南海公园,位于石港路南,神骅大街南伸东侧。东西长约990米,南北长约400米,占地面积约40万平方米。
●“四游园”——新海路与海丰大街交口、平安大街与石港路交口、昌骅大街与石港路交口、奥运林及黄北排干。
新海路与海丰大街交口,东北、西北角各保留50*50米街头绿地,总面积约5000平方米,绿地内设置现代感的地标雕塑,建成地标文化游园。平安大街与石港路交口,结合东南角拆迁改造,保留50*50米街头绿地。总面积2500平方米。
昌骅大街与石港路交口,是黄骅市西入口的重要节点,建设50*50米街头绿地,总面积2500平方米。
奥运林及黄北排干,奥运林硬化面积5000平方米,黄北排干渠长3300米,按建设局设计进行施工。
●“十三街”——昌骅大街、石港路北侧(昌骅大街-黄北排干渠)、学院路北侧(海丰大街—景观桥)、海丰大街(石港路—学院路)、中心路(青年大街—昌骅大街)、渤海路西伸(青年大街—新205国道)、幸福大街北伸(学院路—北二环)、建设大街北伸、北外环(昌骅大街—平安大街)、新海路东段(海丰大街—黄万铁路)、渤海路东段(和平大街—黄万铁路)、小街小巷行道树种植、新海路月季街(青年大街—平安大街)。昌骅大街,长3350米,红线宽80米。两侧绿地各宽20.5米,路边以2米宽花池+3米宽人行便道+15米绿化带的形式进行建设,形成人在林中的景象。绿化面积约117250平方米。更换种植土11万立方,植物种植以乔灌木为主,打造一条景观大道。
石港路北侧(昌骅大街-黄北排干渠),路长680米,红线宽90米。绿化带宽27米,绿化面积18360平方米。绿化带延续以东起伏地形设计,采用乔灌木搭配,花灌木点缀的方式进行种植。
学院路北侧(海丰大街—景观桥),长2200米,宽19米,绿化面积4.18万平方米,更换种植土4.18万立方,路北侧延续路南侧的建设风格。便道种植绿篱1.2万立方米,种植行道树2000株。
海丰大街(石港路—学院路),长2500米,红线宽70米,隔离带宽4米,两侧绿地各宽10米,绿化面积7万平方米,更换种植土7万立方米。按地段以乔灌木种植为主。
中心路(青年大街—昌骅大街),中心路长440米,红线宽40米,两侧绿地各宽18米,绿化面积8800平方米,更换种植土8800立方米,植物种植以乔木为背景树,中间种植花灌木。
渤海路西伸(青年大街—新205国道),长1700米,红线宽90米,隔离带宽18米,绿化面积8.2万平方米,植物种植以乔木、花灌木、绿篱为主,适当建设游园广场,并布置园林小品和健身器材等,达到方便周边居民休闲、娱乐、健身的目的。
幸福大街北伸(学院路—北二环),长840米,红线宽40米,两侧绿化宽7米,绿化面积11760平方米。以花池形式进行绿化建设,种植乔木和绿篱。
建设大街北伸,长840米,红线宽40米,两侧绿化宽7米,绿化面积11760平方米。以花池形式进行绿化建设,种植乔木和绿篱。
北外环(昌骅大街—平安大街),长2438米,道路红线宽90米,绿地加隔离带宽49米,绿化面积119462平方米,种植行道树1000株。
新海路东段(海丰大街—黄万铁路),长700米,红线宽90米,两侧绿地宽26米,绿化面积3064万平方米,更换种植土3.64立方米。植物种植以乔灌木为主,运用规则灌木与乔木相搭配的种植形式。
渤海路东段(和平大街—黄万铁路),长1400米,红线宽90米,隔离带宽10米,绿化面积2.8万平方米,建设形成线性景观序列,营造高低错落有致的景观效果。
小街小巷行道树种植,种植乔木3240株,木槿70株,爬山虎1200株。
新海路月季街(青年大街—平安大街),长1560米,修建3米宽花池,种植月季5200平方米,坑植白蜡120株,打造月季景观街。
●“七升级” ——政府广场升级、车站西三角绿地升级、加油站绿地升级、人民公园升级、文星湖公园升级、花海饰城工程、城区景观绿地亮化、文化、功能升级。
政府广场升级,广场面积1.6万平方米,对原有草坪进行更换,更换部分种植土,铺新草坪卷,修缮硬化。
车站西三角绿地升级,绿化面积1.4万平方米,作为黄骅市西出入口的重要节点,计划升级为一处景观广场式游园,增加硬化铺装,增设高达的城市标志性雕塑,增植乔木、灌木。
加油站绿地升级,绿化面积6100平方米,增加乔木、灌木种植,对草坪进行更换,作为城市出入口,增设地标性雕塑。
人民公园升级,公园面积42公顷,建议由文化局、信誉楼按园林城市公园规范对公园进行升级改造,增设园林设施、景观元素、及乔灌木,绿地率达到60﹪.文星湖公园升级,公园面积200亩,对公园内补植白蜡、垂柳、香花槐等大乔木500株,铺装草坪4000平米,种植绿篱2000平米,更换种植土5000立方。增加景观亭、健身器材、儿童游乐设施、座椅等。
花海饰城工程,对学院路、新海路、幸福大街、中心路、石港路绿化带进行草花种植,种植面积约6万平方米。对渤海路、神华大街摆放花钵;“五一”、“十一”对城区所有广场及重要路口地段进行草花摆放。
城区景观绿地亮化、文化、功能升级,提升绿化水平,打造样板街道,对渤海路打造传统文化街、迎宾大街国旗景观街、神华大街改革开放街、学院路海洋文化街、石港路红色文化街,对各街道进行文化内涵、景观亮化提升,绿化带内安装景观灯及文化雕塑等;对原有绿地、绿化带增加健身器材、景观设施、休闲设施等,主要地点为渤海路便道游园、学院路游园广场、新海路加宽便道、迎宾大街加宽便道及全市游园广场。
(三)、以居住区、单位绿化为特色,开展城市居住区和单位绿化专项整治活动,开展绿化达标和园林式单位(小区)创建活动,发动社会力量建绿,创建一大批绿化达标单位、小区和园林式居住区、单位,由街道办负责督导建设完成,严格达到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的要求。创建市政府、海事局、城建局、电力局、金都小区、电信小区等一批高标准的园林式单位、小区。
(四)、以生产绿地建设为抓手,引导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建设城市绿化苗圃、花圃,使生产绿地总面积占建成区总面积的2%以上。加强园林绿化植物引种工作,培育适应本地自然条件,具有特性、抗性的优良品种,出圃苗木的品种、规格、质量符合城市绿化工程的要求,做到基本自给。建设滕庄子科技园苗圃、庆生花卉基地等一批高标准的园林生产绿地。
(五)、建设垃圾处理厂、升级污水处理厂,提高地表水环境质量,保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0%以上,污水处理率达80%以上。城市大气、水环境质量良好,空气质量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全年达到和好于二级的天数在310天以上;集中饮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六)实施城市亮化工程,主次干道亮灯率达到97%以上;万人拥有公厕4座以上;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80%以上。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万人拥有公共交运车辆达10标台以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绿化责任制。为加强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开发区新城管委会、市财政、城建、城管、市政、国土、林业、水务、环保、公安、文
化、外事旅游和黄骅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黄骅市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了解进度、掌握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抽调人员成立创园办公室(简称创园办),具体负责园林城市的创建、实施、申报等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创建园林城市的部署要求,制定本地、本单位的创建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创建工作领导机制,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做到任务落实、经费落实、苗木落实、养护管理落实。按照创建任务的标准、要求和完成时限,倒排工作计划,做到环环紧扣,不留空隙,力争提前完成任务。市创园办要加强督查,重点督查各单位、各居住小区绿化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完成质量情况,对任务不落实的单位,要采取文件通报和在报纸公开曝光的方式,责令限期整改。对行动迟缓或不符合要求的单位,要现场剖析,督促其加快进度。要把创建工作纳入干部考核和目标管理体系,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通报表彰,对不能如期完成任务,影响全市创建目标实现的,要坚决追究相关责任。
(二)、深入宣传,形成全民参与的强大合力。创建园林城市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作用,加大对创建工作的宣传报道,调动广大干部群众了解绿化、支持绿化、参与绿化、爱绿护绿的积极性,全面提高市民素质,提高园林文化意识、园林审美情趣,普及园林知识和园林法规,从根本上为创建园林城市打下坚实的基础。市创园办及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网络、宣传车、标语、简报等多种形式搞好宣传发动;报社、电台、电视台要充分发挥宣传主渠道的作用,开设创建绿化宣传专栏,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绿化和创建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连续报道;广泛深入地开展绿地、树木认养认建活动,对
城区内绿地、树木有计划地安排单位和个人认养认建,力争形成全市动员、全民参与的工作局面。
5.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目标任务考核工作意见 篇五
县委、县政府在临近年终,各项工作任务都比较繁重的时候,召开这次创建省级园林城市攻坚活动月动员大会,充分说明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会议的主要任务也非常明确,就是要进一步明确我县园林城市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措施,动员和组织全县上下迅速行动起来,凝心聚力,攻坚克难,掀起绿化家园、创建园林城市的热潮,努力把我县建设成省级园林城市,下面我讲以下几点:
一、为什么要抓创建园林城市这项活动
大家都有这样的共识,我们有上天的恩赐,条件得天独厚,县城四周青山环抱,三条小河穿城而过,山美水美,规划、建设在省市都小有名气,获得过“省级花园城市”殊荣。有这样的基础中,我们更要把这项工作做好、做精、做实。在历届班子的努力下,尤其是近两年,县委、县政府以人为本,着眼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坚持把绿化和生态环境建设摆到突出位置,高强度投入,高质量建设,高标准管理,城市品位凸显,基本形成了“三纵三横”的框架。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对照省、国家园林城市标准,我们还存在相当大的差距,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一个是城市修编有待完善,缺乏整体的规划,城市的绿化、美化、亮化还没有形成一个体系;一个是重点工程建设需要资金投入,工程进度慢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城市品位的提升;一个是管理要加强,还缺乏有效的管理约束机制。尤其是市民的素质亟待提高,当前,仍有相当一部分市民还没有形成爱护和维护城市卫生的良好习惯,造成各种城市脏、乱、差等现象还没有彻底根除:比如,各种城市非法、破损、废旧广告及其残余物,造成大量的城市“牛皮癣”;电线、管线等乱搭乱建;各种流动摊点、小吃部占道经营;饭店抽油烟机等排放污气,各种音像场所制造噪音;甚至一些公共场所的路灯、垃圾箱等公共设施遭到人为破坏,等等。这些现象的存在,迫切要求我们高度重视创建园林城市工作。同时,大家还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认识到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⒈创建省级园林城市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生态与环境是人类社会、经济和文化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和载体,也是人类世世代代发展所必需的条件。许多事实证明,绿化状况与城市的兴衰休戚与共、息息相关。在古今中外历史上,不少曾经商贾云集、市井繁华的城市,由于生态环境恶化而逐渐衰落。确立科学的发展观,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保持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的协调统一,不能也不允许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来换取经济一时的、短暂的快速发展。我县近几年来注重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广大市民都亲身感受到我们的城市正在变得更加宽敞、更加明亮、更加美丽,但同时也要时时刻刻注意环境保护。如果不重视生态环境建设,导致我们的生产生活环境恶化,必将制约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因此,我们要通过创建园林城市,把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落到实处,建立起城市生态安全的绿色屏障,为子孙后代留下青山碧水和蓝天绿地,为城市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开辟广阔的前景。
⒉创建省级园林城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环境是承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也是城市的重要资本和生产力。当今时代,环境已成为决定一个地区经济发展后劲和发展活力的重要因素。环境由诸多要素构成,其中生态环境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创建园林城市,能够大大提高城市的品位和档次,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更重要的是能够增强城市的凝聚力和吸引力,聚集人气,聚集人才,聚集资金,聚集技术,聚集一切有利于发展的要素,提高城市形象和品位,提升城市化水平,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我县需要的就是良好的生态环境为我们提供一个吸引珠三角地区资金、产业、人才、技术的平台。如果我们不奋起直追,尽快缩小环境上的差距,必然会在竞争中处于更加不利的地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然成为一句空话。因此,要通过加快园林城市的建设步伐,全面提升城市环境的质量,激发全民创业的热情,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和各类人才来投资兴业。
⒊创建省级园林城市是营造城市良好人居环境的需要。中国有句古话,叫“食必常饱,然后求美;衣必常暖,然后求丽”。随着我县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改善生活质量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创建园林城市,绿化、美化城市,保持城市生态平衡、改善城市面貌方面,是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一个必不可少的依托条件。只有通过创建园林城市,创造优美、清新、健康、舒适的人居环境,才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这也是党委和政府责无旁贷、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检验各级领导干部是不是想群众所想,真心诚意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一个重要标志。我们一定要通过园林城市的创建,让的大地绿起来、美起来,让人民群众拥有树荫环抱、绿茵遍地、繁花似锦、四季葱翠的绿色空间,以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气更爽的良好环境,向全县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真正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
二、怎么样抓好创建省级园林城市攻坚工作
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的任务十分繁重,时间紧、要求高、资金缺。为此,大家一定要统一思想、创新理念,按照“规划定位、培育主体、配置资源、制定政策、依法监管”的职能要求,创新创建工作机制,加快制定创建方案,突出工作重点,落实各项措施,努力做到上下结合、协调联动、整体推进,奋战一个月,打好这场创建省级园林城市攻坚战,确保顺利通过省专家检查组的达标验收。
⒈要突出抓好城市绿化。绿化是创建省级园林城市最基础、最重要的内容,公共绿化水平,反映城市的总体建设水平,关系整个城市的形象,必须下大力气抓好。一是要巩固扩大现有公共绿化成果。要在完善提高的基础上,大幅度延伸街道、公园绿化和大型绿地建设。城市道路绿化要坚持“绿随路建,有路皆绿,绿美结合”的原则,逐步拓展到所有路段,直至小街小巷。对新建街道,必须实行建设与绿化同步,做到路通街绿。各类公园、广场等要能绿则绿,不断扩大绿地面积。大型绿地建设要实行拆违建绿、破墙透绿、征地建绿等办法,增加绿地数量,提高绿地质量。同时,要注重搞好整体规划,结合独有的历史文化内涵,充分利用丰富的人文资源,在挖掘内涵上下功夫,努力增加城市园林的文化含量。二是要集中精力主攻薄弱环节。居住小区和单位庭院是城市绿化的软肋,必须高度重视。城建部门要尽快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标准,并做好跟踪检查、指导和协调工作,认真抓好组织落实。要根据不同小区和庭院的情况,充分利用楼间、楼顶、阳台以及区院内道路等一切空间,建绿造绿添绿,让能绿的地方都绿起来。要积极开展“花园小区”、“花园庭院”创建活动,对涌现出的典型要给予奖励。三是要打造一批“精品工程”。要牢固树立精品意识,创精品,出精品。建设一批高标准绿化街道,创出建设园林城市新的精品工程。规划、设计、建设等专业队伍要在塑精品、上档次上下功夫,坚持引进借鉴与自我创新相结合,突出本地特色,培育优良树种,展示文化,重塑城市形象。对重点公共绿地和主要道路绿化要精雕细琢,一点一品,一街一景,各具特色。对居住小区和单位庭院要依形就势,宜树则树,宜草则草,宜花则花。四是要积极开展全民义务种花植树活动,不断强化依法建绿、依法护绿、依法管绿工作,真正把我县建成三季花香、四季常绿的园林城市。
⒉要重点抓好市容环境整治。市容环境是体现一个城市品位和形象的最直接窗口。我县要吸引外来客商,打造旅游休闲基地,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离不开整洁、舒适的市容环境,必须重点抓紧抓好。一是要抓好卫生整治。要全面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重点加强居民区、城市各出口、街道、店铺、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保洁工作。要进一步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为居民群众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同时,要注意加强对家犬的管理,严禁在城区街道放养。要加强对精神病人、流浪乞讨人员的管理,确保不滞留在主要街道。二是要抓好交通秩序整治。要在继续巩固南安大道、梅关大道、建材一条街的管制成果基础上,增加江滨大道等一批新建设主街道为管制区。要对城区各主次干道,重点街路、城区出口处机动车、三轮车等实施集中整治,重点加强对摩托车违章、违规行为的整治和查处。三是要抓好乱设摊点和占道经营整治。要重点对梅关大道、南安大道、胜利路、建设路、解放路、步行街、建材一条街划等“严管区”进行严格管理,严禁在这些路段乱设摊点、占道经营。四是要抓好户外广告整治。要切实把好户外广告审批、制作、挂贴关,大力清除街道悬挂的非法、破损、废旧广告及其残余物,对现有的广告栏要进行重新整理。同时,要加大对不经审批乱贴、乱挂广告行为的处罚力度。
3、要坚持抓好城市管理。城市管理是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的重要保障。要坚持从严格规章制度,加大执法力度入手,切实把城市管理抓紧抓好。一是要坚持县领导分片挂点管理。这是我们已经经过实践检验的实之有效的管理办法,一定要长期继续坚持下去,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坚持对自己挂点分片区的工作责任抓好落实。二是要坚持绿化管理。要严格实行城市绿线管制制度,明确划定城市建设的各类绿地范围和保护控制线,确保绿线内的用地不被随意占用和修改;要认真实施“绿色图章”制度,坚持工程建设中绿化设计和工程设计同时报批的原则,确保项目建设的绿化用地和建设质量;要严肃查处各类违法侵占绿地、破坏绿化的事件,切实保护绿化成果。三是要坚持绿地认养管理。要切实加强绿化的日常养护和管理,继续坚持把城市绿地分片划给各部门各单位进行认养、管护。各部门各单位对本单位认养的绿地一定要组织人员进行定期管护,确保种一块地、活一片绿、成一个景。
4、要统筹抓好经济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打造绿色、创建园林城市,不仅仅是植树绿化,而且要与环境保护、经济结构调整等方面工作结合起来,协同开展,才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园林城市、生态城市。因此,一定要坚持标本兼治,从根本上、从源头上抓好生态建设,决不能一边搞植树绿化、一边搞环境污染。一是要加快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优化工业经济布局,对资源消耗大、污染严重的企业要实行关停并转,对工艺落后、技术水平低的印染、化工等项目要坚决淘汰。尤其在当前的招商引资工作中,要特别注意对那些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高能耗、高污染以及小钢铁、电解铝、水泥等项目,一律亮红灯,不予引进。二是要大力推广清洁生产、清洁能源,加大污水处理力度,有效控制工业污染源,特别是要加大工业企业污染专项整治力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达到省级园林城市环保标准。三是要全面开展河水环境整治,积极推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千方百计改善大气环境,实现生态良性循环,优化人居环境,确保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三、如何确保这次创建省级园林城市攻坚活动取得实效
⒈要加强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创建园林城市是一项系统工程、科学工程、责任工程,工作量大、涉及面广,需要全县上上下下、方方面面广泛参与,全面配合。一是要加强领导。新成立的创建江西省园林城市攻坚活动领导小组要负责好全县创建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同时,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一把手”要亲自过问,把创建工作列入各级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单位的目标管理内容,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安排。要抽调精兵强将,组织强有力的工作队伍,加快启动和推进各项创建工作,确保创建工作组织到位,在全县形成上下联动、横向配合、整体推进的创建格局。二是要严格责任。要把绿化建设目标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各单位,把创建工作纳入考核体系;各区域之间要界定范围,明确职责,防止出现绿化死角。对在创建活动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通报表彰,对不能如期完成任务,影响全县创建目标实现的,要坚决追究主要领导人的责任。
⒉要加强宣传,营造工作氛围。创建园林城市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社会性、公益性事业,必须全社会动员、全民参与。全县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创建宣传力度,有计划地推出一批创建典型,加强舆论导向和监督,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要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工作,使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增强创建意识,积极开展和参与各种绿化活动,把参与绿化作为一种公民义务,作为高尚情操的培养,作为纪念人生大事的一种方式。要落实好义务植树责任制,不光是植树节热闹一天,平时适宜植树的季节都要组织好植树活动。同时,要着眼于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积极组织开展绿化法规的教育和宣传,使爱护绿化、保护环境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形成创建工作的广泛群众基础。
⒊要加强督查,落实工作进度。工作贵在落实,督查是工作落实的有效手段,一定要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看看哪个单位的力度大,水平高,效果好。一是要抓好日常督查。县建设环保局和园林所要充分行使绿化主管部门的职能和作用,加强对全县创建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对抓创建不力,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部门和单位,要予以批评,严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二是要抓好人大和政协督查。要充分发挥聘请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同志和市民等城市管理工作督导员的作用,加大督查力度,对督导员或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加以解决。三是要加强舆论督查。要在县电视开辟专栏,对工作开展好的单位要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要给予通报和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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