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矿山复垦力度,保护生态环境

2024-08-09

加大矿山复垦力度,保护生态环境(精选6篇)

1.加大矿山复垦力度,保护生态环境 篇一

加强化工污染整治加大环境保护力度 提议案人:胡子荣

自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化工行业逐步发展成为我县老工业一大支柱产业。但随着我县改革开放力度的不断加大,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分布于新城区周边及海游港等重要流域上游的化工企业,严重影响我县海洋渔业、滩涂养殖业、海洋旅游业及海洋新兴产业的发展,每年因化工污染酿成的群体性事件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严重威胁着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此,要求县政府切实加强化工污染整治、加大环境保护力度,还人民群众一个宜居的生存环境。

成立化工行业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或指挥部,加强对化工行业污染整治工作的领导。下定决心,花大力气,全面整治化工污染。

对污染严重,又长期治污不达标的化工企业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整治力度。要排出整治进度时间表,逾期不改的,限时关停,限期转产。

进一步健全环境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对乱排、偷排等不法行为,要坚持依法打击,该处罚的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要提高招商引资的质量,严把入口关,坚持杜绝那些高污染、粗放型、低质量的产业成为新的污染源。

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 提议案人:陈伯来

2003年,我县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试点工作;2004年,我县全面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2006年,全县32万农村居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参保率达86%。但是,目前我县新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存在着筹资标准低(特别是政府投入比例较低),报销比例低,参保人员受益面窄(仅占参保人员总数的3%)等问题,为进一步完善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让更多的农民受益,最大限度保障农民群众医疗健康安全。为此建议:

一要加强宣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大农医保宣传力度,转变农民医疗消费观念;充分发挥社区责任医生作用,加强农民医疗健康知识宣传,增强农民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济意识,提高农医保参保率。

二要加大政府投入,提高筹资额度。2007年,县财政对农村居民补助每人再增加10元,今后随财政增长逐年提高政府投入。

三要扩大参保人员受益面,提高农村居民自愿参保的积极性。要逐步扩大报销范围,提高报销比例,并以家庭为单位建立账户,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推行门诊补偿。

开发牛山涂建设重化工业基地 提议案人:金敬财

浬浦镇草头村牛山涂总面积4000多亩,围垦坝线2.1公里,长期以来这里作为火电厂址规划保护,草头村等周边群众为此也做出了养殖产业方面的牺牲。但随着国家电力发展方向的变化和我县开创滨海经济新时代的需要,牛山涂的开发利用应重新作出调整。牛山涂东面有着我县沿海最深的航道,又有着天然的深水码头区。因此,这里是理想的重化工业基地,可大力发展石化、造船等先进制造业。要求县委、县政府调整牛山涂发展规划,组成专门的工作班子,加快研究和做好牛山涂开发建设重化工业基地的前期准备工作。

加强我县食品安全工作 提议案人:陈小明

近年来我县食品行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了不少食品安全问题。应当看到,我县目前食品安全保障还是一种低水平、低层次的保障,与建设“平安三门”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还不相适应。

我县食品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有:种养殖环节污染严重;食品生产加工领域整体水平不高;食品流通环节问题突出;餐饮业整体水平不高;食品检验检测水平低下。

加强我县食品安全工作的建议:一是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把食品安全列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加大监察力度;建立相关部门定期联席会议制度,汇报、交流、研究食品安全相关工作;层层签订责任状,强化地方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对乡镇政府经济社会目标责任制考核,并实行“一票否决制”。二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核定县食安委办公室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5人,使其能够真正行使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等职能;县财政应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每年投入50万元左右用于县食安委办公室执法装备改善和保证办公、办案和突击监督抽验。三是加大对食品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各执法部门要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保持食品安全监管的高压态势;对已经取得证照现不符合基本条件的,该吊销证照的就予以吊销,防止以罚代管;建立和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发动群众积极举报制售假劣食品违法行为。四是组建三门县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对各部门检测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县政府将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专项经费列入预算,在3年内拨出300万元左右用于县食品安全检测仪器设备进行添置和更新。五是加快食品产业技术进步。六是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新东站选址应方便群众 提议案人:叶启坤

新东站的地址选在哪个地方,关乎全县人民群众的方便与否。如按照县政府意图将新东站放在枫坑地带,那么离县行政中心比较远,这给海游镇、亭旁镇、珠岙镇、沙柳镇等地的人民群众带来极大的不便,同时也给沿海乡镇的老百姓带来不方便,到枫坑下车再转车到县政府中心,不但不方便,也增加了老百姓的经济负担。

因此建议县政府从全县统一角度考虑,从人民群众方便及利益考虑,应将新东站放在大湖塘范围内,靠近县政府行政中心,让人民群众减少经济负担,同时也为老百姓进城办事提供方便。将高枧乡部分农村饮用水列入城乡统筹规划 提议案人:郑大春

高枧乡橡胶等行业比较发达,加之毗邻的天台县三合镇区域橡胶生产基地的形成,部分有害物质不断下泄,加剧了13个自然村14000人,占全乡总人口的56%,常年饮水的污染。近年来,这些地区不时出现一些急病、难病、怪病。

在深入展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活动中,关于饮水,尤其是安全饮水问题,非常突出,也是广大群众最关注、最现实的问题,乡、村干部也觉得是一件非常畏难的问题,现在普遍现象是各显其通地挖水源或者合伙投资引水源,造成管理混乱,用水矛盾突出。

为此,我们要求现将吴岙片、高枧片饮水较难的这部分群体列入城乡供水统筹。

采取积极措施招收农民工 提议案人:郑志柳

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用工问题已是相当关键的问题。据我们初步统计约80%的企业用工都出现较大问题,有的企业有市场、有合同,但由于招工难,业务只能做到一半,企业经济效益大幅度下降,县税收收入增长速度影响较大。据我们初步了解,由于外省有些欠发达地区,地价相当低,用工廉价,县内有些企业在外地以征地办大厂的现象已陆续出现。

为此我们建议要像招商引资一样,政府和企业联手,采取积极措施招收农民工,初步设想由县人事劳动局牵头,县里派出驻点人员到欠发达地区专职招收农民工工作,到当地摸清农民工资源状况,然后由企业上报要求招收用工情况。像引进中高级人才的方法一样,解决企业用工难问题,至于费用问题,要求县财政安排一部分,企业出一部分。

明确村委会公章管理 提议案人:俞高匡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治组织机构,但目前全县各乡镇各村对村委会的公章管理严重存在着无序状况。有的村公章放在村主任的腰包里,有的村放在文书的腰包里,而乡镇政府又不管不问,这样变成村委公章放在哪里,哪个人就是权力的象征,公章变为私有化。公章本因属于村委会所有,如今却变成个人之物,他想盖给谁就给谁,乱盖章情况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党群、干部关系,造成村级矛盾,影响社会稳定。为此,建议县政府明确公章管理权限和职责,进一步理顺关系,减少矛盾和违规违法情况的发生。制定出详细规定,例:一是怎样才能把公章移交到新一届村委会;二是公章保管的规定和职责;三是在意见不统一前提下由谁负责处理;四是对村文书要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年龄、文化程度、政治素质等),切实解决目前农村村委会公章管理的突出矛盾。

加快建设老年人活动中心

提出时间:2009年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上 领衔代表:彭晓榕

建议内容:近年来,我老秘网市老年人口数量增长迅速,统计数据表明我老秘网市已进入人口老龄化城市。随着老年人数量的增多,现有的老年人服务活动场所和设施不能适应需求。建议市政府尽快建设一所融文化娱乐、休闲健身、医疗保健、教育培训为一体的多功能老年人活动中心。

办理情况: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老年人活动中心的建设,将其列入2009年市重大项目及十件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抽调专门工作人员,成立市老年活动中心项目工作小组搞好实施。市老年活动中心选址三明市东新一路原三明市公交公司场地内,工程占地面积11042㎡,总建筑面积22315㎡。总投资约7200万元。工程于2008年12月动工,2010年8月份竣工。大楼1-3层(含裙楼)为资源共享场所,主要有大堂、报告厅、茶座、会议室、接待室、多功能厅、卡拉OK厅、游乐室等;4-7层主要为三明老年大学的教学场所,有音乐、电脑、书画、健身等各种教室以及相应配备的教学办公室;8-11层主要为老年活动场所,有棋牌、乒乓球、台球、健身、舞蹈等活动房间;12-14层主要为办公室和部分会议室;15层主要为室内气排球室;另外在3层裙楼的屋面设有露天门球场。农村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危害农民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的重要因素,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加强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需要党和政府引起高度重视。

一、当前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宣传力度不够。目前,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还处在示范阶段,加上政府有关部门对农村环境整治的宣传力度还不够,农民虽然有改善环境的迫切要求,但是对整治工作的期望值不是很高,自主投身建设新农村的热情和积极性还不强。二是工业污染已经在农村抬头。当前,很多乡镇企业承接了从东部沿海发达地区转移过来的生产工艺落后、污染比较严重的中小企业,工业污染已经向农村转移。三是脏乱差问题突出。在广大农村,脏、乱、差问题普遍存在,白色污染严重,有的垃圾难以及时清运,部分乡镇道路两侧还能见到暴露垃圾。四是畜禽养殖污染较为严重。由于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所布局不合理,普遍依水而建,废水未经处理,就直接排入水体,对农村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加文 秘杂 烩网专业代 写QQ80000 2959电话1318244 3908剧了水体的富营养化,形成黑臭水体。五是长效管理机制还没有建立健全。由于部分乡镇财力比较薄弱,影响了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长效管理需要的经费没有完全落实。

二、加强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几点建议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投身于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充分利用宣传栏、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手段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引导广大农民积极参与连片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发动农民群众对直接受益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同时大力宣传农村环保科普知识,加强环保法制教育,使环保教育成为培养造就新型农民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广大农民的环保意识。

二是加快配套政策出台,探索建立农村环保长效机制。建立目标考核机制,建议将农村环境保护和综合整治纳入各级领导干部目标责任中,将考评与领导人业绩挂钩。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城乡污染治理的制度,并建立有效的监督体制,保障环境保护的长效管理,可由各级政府牵头,建设、环保、水利、卫生、教育相关部门协助,制定相应的整治和维护的方法和措施,并积极落实。强化督查制度,定期督查,综合评比,同时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对村庄整治试点进行跟踪报道,促进整体发展。同时,通过制订村规民约、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等方式,组织村民参与项目运行和管理,探索村民自治与政府支持相结合的运行和管理机制。通过农村环境整村连片整治,深入开展农村生态文明建设。

三是高起点规划农村环境整治目标。要围绕新农村建设,从环保的角度对辖区内新农村建设做一个整体规划,重点对产业发展、村镇配套建设、村容村貌整治等方面的环保要求做出明确规划,做到高标准规划,高起点建设,不留遗憾。

四是加强产业结构调整升级,防止工业污染向农村扩散。一是要严格控制重污染企业和落后产能向农村转移,坚决堵住污染向农村转移的渠道,不仅在城区周边、公路两侧不能上污染项目,即使在偏远农村也绝对不能上有任何污染的项目,坚决杜绝新的污染源向农村扩散,否则就和新农村建设宗旨相背离。二是要大力推行农业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最大限度地实现农业生产资源的综合利用。三是要加强对农村现有的中小企业的工业污染整治,防止新的污染源出现。1.概述

议案是列入行政公文中的新文件。它是指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定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属于该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有关事项的公务文书。

议案的特点:

(1)制作主体的法定性。议案适合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提起审议事项。

(2)内容的特定性。根据我国的宪法和人民代表大会及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人民政府所提议案的内容必须是属于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

(3)规定的时效性。各级人民政府的议案,应当而且必须在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员会举行会议期间提出,否则不能列为议案。

(4)议案建议的可行性。议案属于建议性质,建议是否可行,将是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议的依据。

2.写作要点

议案分三部分组成:(1)标题

通常由会议全称和“议案”一词组成,标明提议案人的身分和文体种类。

(2)正文

先写明提议案的送达机关,一般为某次会议。后另起一行,写明提议案的原因、目的与意义以及具体内容。

(3)签署

写明议案提议人(包括职务、日期)。

写议案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要认真进行调查研究。议案具有较强的政策性,应当反映群众的利益和要求,议案中所要求解决的问题,应当是从调查中发现的实际存在的问题。议案要对群众负责,也要对国家、集体负责。

(2)议案要言之成理,持之有故。要讲明白要求解决什么问题,为什么要解决以及建议如何解决等。

(3)议案应当尽可能具有可行性。即提出后经有关部门努力有可能做到。有些问题虽然应该提,但目前无法解决;有些问题从局部看是可行的,但从全局看不可行,不宜提出。当然,这不是说其它的议案就不可以提,对那些一时不能付诸实行的议案,有关部门应作出说明和答复。

此外,要注意一事一案,不能一事几案或几事一案,议案写好后必须在会议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

3.范文

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基本法(草案)》的议案

国函(1993年)9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农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社会安定、国家自立的基础,农业的稳定增长是国民经济稳定增长的前提。为了巩固和发展农村经济改革的成果,保障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发展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维护农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实现农业现代化,农业部等部门经过广泛调查研究,反复修改,草拟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基本法(草案)》。这个草案业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提请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国务院总理 李 鹏

1993年2月3日

2.加大矿山复垦力度,保护生态环境 篇二

一是强化污染物减排和治理。要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实行严格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制度, 提高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加强造纸、印染、化工、制革、规模化畜禽养殖等行业污染治理, 继续推进重点流域和区域水污染防治, 加强重点湖库及河流环境保护和生态治理, 加大重点跨界河流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力度, 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推进火电、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行业SO2和氮氧化物治理, 强化脱硫脱硝设施稳定运行, 加大机动车尾气治理力度。深化颗粒物污染防治。加强恶臭污染物治理。建立健全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 控制区域复合型大气污染。地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以上的比例达到80%。有效控制城市噪声污染。提高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能力, 城市污水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85%和80%。

二是防范环境风险。要加强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 以湘江流域为重点, 开展重金属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加大持久性有机物、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污染防治力度, 开展受污染场地、土壤、水体等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强化核与辐射监管能力, 确保核与辐射安全。推进历史遗留的重大环境隐患治理。加强对重大环境风险源的动态监测与风险预警及控制, 提高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能力。

3.胡春霞:加大农民工权益保护力度 篇三

胡春霞表示,在她周围的人大多处于30-40岁之间,都是从农村出来打工的,干建筑行业的比较多一些。每逢年底都是他们要回家的时候,他们这时最需要拿到的是工资。她想帮农民工这个弱势群体呼吁一下,希望他们既能挣上钱,也能拿到钱,同时能顾上家。她希望政府搭建一个平台,帮助农民工拿到应该得到的工资。

“媒体每次问我,我都会提到这个话题,我不说觉得难受,已经提了几次了,但总是有部分农民工没拿到工资”。她说:“今年初,国务院专门下发了《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意见》,情况明显有好转”。她希望再加大对农民工权益保护的力度。

胡春霞表示,聆听了张德江委员长的工作报告,感到非常振奋,倍感鼓舞。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提出几点建议:

一是进一步提高农民工代表的比例。她说,据了解,本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农民工代表人数从上届的3个增加到了31个,数量有所增加,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农民工群体的重视和关心。但目前全国农民工总数已超过2.7亿,农民工人大代表的比例仍然很低,建议进一步增加农民工代表的人数,适当提高农民工代表的比例。

二是进一步提升农民工代表的素质和参政议政能力。她表示,作为一名农民工代表,感到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但总感到能力不足,与履职尽责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应多组织开展农民工代表素质能力提升方面的活动,以提高农民工代表的参政议政能力。

三是多听取和吸收农民工代表的建议意见。让农民工多参与其权益保护法规政策的制定和修改,多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四是加大对农民工权益保护的监督检查力度。一方面要监督检查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近些年来,国家采取了一些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的措施,但少数措施执行得不到位。所以各级人大定期组织专项检查,督促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另一方面要监督检查农民工合法权益落实情况。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讲到“要让人民群众在改革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这种获得感关键在政策落实,各级人大应加强监督检查,切实保障农民工在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基本医疗和子女入学等方面的合法权益。(王艳茹对本文亦有贡献)

4.罗源县加大海洋环境监管力度 篇四

扎实推进海洋经济发展

近年来,罗源县充分海洋资源优势,按照“向东推进,沿海拓展”的思路,大力发展海洋经济,主动融入海西建设大局。罗源县海洋与渔业局借“海上福州”战略东风,充分发挥罗源湾海洋资源优势,配合罗源湾北岸港区管委会、沿海乡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加强对罗源湾海洋环境监管力度,发展壮大现代海洋经济。一是加大海洋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增强沿海乡镇基层干部及群众的海洋国土观念,提高全社会依法用海、科学用海、节约用海的思想认识。同时,加强海洋管理能力建设,健全管理体系,更好地为海洋经济的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二是为保障罗源湾主航道交通安全和海域管理秩序,罗源县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积极配合海事、边防等有关涉海部门,定期集中清理占用主航道、新澳清空区等海域的水产养殖物,并加大海漂垃圾监管工作,促进海漂垃圾处理规范化。

三是严格落实岸段负责、项目跟踪监管、岸线和近岸海域定期巡查三项制度,切实加强巡查和执法工作,其重点是对建设用海项目、围填海的重点区域加强监管,并加大对“零星”违法填海、群体性围填海及违法倾废等破坏海洋环境行为的打击力度。

罗源县海洋与渔业局

5.加大矿山复垦力度,保护生态环境 篇五

凌昌森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人口数量的爆发式增长,以及现代工业在城市中的大规模聚集,使得城市中的河道、湖泊,甚至地下水,都受到了严重的污染,使城市的水环境承受着越来越重的压力,城市的水环境对于城市生态的调节能力越来越弱,甚至起到反作用,严重的破坏了城市的生态环境系统。这已经成为众多城市中存在的突出的环境问题。

在城市中,不管是生活用水,还是工业用水,都存在着严重的浪费现象。在生活用水方面,城镇居民现在节水意识还比较淡薄,对节约用水的重要性没有充分的认识,主观节水意识不强。在工业用水方面,由于旧的用水习惯很难扭转,对水进行循环利用的公司非常少。所以,不管是生活用水,还是工业用水,由于观念和习惯的原因,存在着用水严重浪费的情况。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越来越多的人口转移到城市,而城市的环境承载量是有限的,尤其是水资源出现了严重的紧缺现象,加之人们的节水意识没有得到相应的提高,使得城市用水的缺口逐年递增。而在水资源严重短缺的情况下,有限的水资源就被优先用来满足城市生活用水,以及工业用水。这就使得城市河道中、湖泊中的水量越来越少,以至使河道干涸,这导致了城市水环境对城市生态系统的调节能力严重减弱,甚至丧失。随之而来的就是城市的生态系统自身的净化、恢复能力受到破坏,使得城市的生态环境不断恶化。

城市化的迅速发展,对城市的建设,尤其是基础设施的建设提出了越来越多,也越来越高的要求,尤其是基础设施的建设的规划要具有前瞻性,要预见到多年后的城市需求。如果前瞻性不够,或是根本就没有对未来的规划,城市建设只看短期效益,只看眼前利益,那必然会对城市的发展造成不可挽回的破坏。城市建设中对城市水网,给排水系统,排污管道等尤其要给予重点关注,这关系到整个城市生态系统的平衡,如果处理不好,会造成城市水土流失严重,水质受到污染,生态系统脆弱等等问题。

为了使河道、湖泊适应城市建设的需要,城市大多对天然河道、湖泊进行改造。为了防洪需要,多把堤坝或是河底采用水泥或是石砌、砖砌进行硬化,这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防洪的作用,但却使水土隔离,不利用河水湖水的自净,破环了水环境的天然系统。另外,城市中对于流经的河流、湖泊等水资源往往利用过度。水资源的适度利用,可以在美化城市环境的同时,为人类的生产生活提供能源。但是这要把握一个度,如果开发过度,比如只有有水流过就拦河蓄水,美化景观也好,蓄水发电也好,这些看似造福于民的做法却破坏了水资源的流动,使活水变死水,减弱了水环境对自然环境的调节作用。

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业的贡献功不可没,但随着工业的高速发展,工业废水的排放量也屡创新高。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也使城市人口数量在短时间内加剧膨胀,生活废水也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趋势。而相对于工业废水和生活废水总量的高速增长,城市的污水处理能力却显得严重滞后,没有随着工业废水和生活废水的快速增长而相应提高。

水是社会发展的宝贵资源,它不仅提供了人们生活所必需的水资源,更是城市生态系统平衡发展的重要维系者,对于城市环境的保护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水环境事关每个人的生存环境与生活质量,是人与自然和谐的直接见证。因此整治水环境、保护好有限的水资源是城市发展的必然选择,是建设山水品质之城的必然要求。

市政水环境的综合治理措施

1、全面完成水环境治理规划编制,合理配置城市的水资源。城市水资源的严重短缺,使各部分争水的现象非常普遍。这就需要在寻找更多的水源渠道的同时,合理配置现有的水资源,使之在生活用水、工业用水、景观用水和河道湖泊存水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根据水环境容量,抓紧编制水环境治理流域的综合规划和一体化供排水专项规划,整体上谋划好防洪、生态、景观等,统筹安排重点区域、乡镇供排水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时序,并按规划制订分实施计划,使经济社会发展与水环境承载力相适应。

2、城市建设要做好前瞻性规划。城市建设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不能只看眼前利益,或只满足眼前需要,城市水环境整治应该以“满足、恢复、改善、拓展”为原则,使人们的生产生活与城市环境之间形成良性互动,和谐发展。全面推进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一是不断健全完善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提高污水纳管率,确保规范达标运行;完善和改造老城区等城镇供水管网设施建设,避免饮用水二次污染。二是加快完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步伐。三是加快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率稳步提高。

3、全面推进工业污染整治,推进生态产业发展。采取“取缔一批、关停一批、整体搬迁一批,规范治理一批、整治提升一批、强化监管一批”等措施,切实加快工业经济转型提升。全面推进创新驱动战略实施,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改进生产工艺,坚决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以治水倒逼企业走转型升级之路,积极推进腾笼换鸟、机器换人、电商换市、空间换地,在提升发展速度、扩大经济总量的同时,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升级产业结构和需求,在扩量中提质,在成型中转型,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实现一二三产协调发展,走出一条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双赢”之路。

4、全面推进河道综合整治。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的治水体系。各级各部门要深化认识,细化方案,密切配合,狠抓落实,确保水环境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全面实行“河长制”管理制度,实行“一河一档”。登记河道基本概况、水质、排污口、水环境与水生态等,建好河道“户口本”。通过“一河一策”,把握每条河的工作重点,由河及岸,追溯源头,倒推产业准入、转型升级、管网建设、污水收集等各项治理工作。以提高防洪能力、改善水环境为目标,以清淤疏浚、采砂整治、河道保洁、水土流失治理等为抓手,多部门合作,多渠道筹资,扎实开展清水工程建设。

5、全面强化水源水质安全管理,加大饮用水源保护执法力度。一是全面完成合格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区创建工作。二是加强水厂取水点管理,建立水源巡查制度,完善制水管理,定期公布饮用水水质。三是加强水源应急管理和建设,要制订水资源调度、供水调度与水环境污染应急方案,建立专业人才队伍和配备相关的应急器材及设施,加强应急演练,形成水质污染预警、水源保护应急处置和自来水厂应急处理“三位一体”的应急处置和保障体系。

6.加大矿山复垦力度,保护生态环境 篇六

一、供电企业反窃电工作取得的成绩和采取的措施

窃电现象给供电企业和社会带来的危害,已经引起供电企业和

政府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各地供电部门都成立了专门的反窃电机构,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措施,积极开展了反窃电工作,有效遏制了窃电的疯狂态势,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在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正确领导下,鞍山供电公司领导班子运筹帷幄,职工齐心合力,2005年实现售电量116亿千瓦时,综合损失率降到4.03%,并且率先实现了无欠费供电公司。鞍山供电公司历来重视防治窃电工作,在经历三个阶段,取得丰硕成果情况下,不断创新思路 运用新技术新举措深入开展防治窃电工作。

第一阶段开展打击窃电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窃电违法犯罪,追究窃电分子刑事责任十五人,为公司挽回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第二阶段坚持查获一户、处理一户、改造一户原则。打防结合和城网改造等标本兼治的举措,基本根治了窃电,建立了良好的供用电秩序。第三阶段继续保持打击窃电的强大威慑力和对窃电违法分子的依法打击力度,保持对用户的巡视检查力度,使窃电分子无机可乘。巩固了打防结合和城网改造等标本兼治举措所取得的硕果。维护了良好供用电秩序和供电企业的根本利益。

为强化用电营业现场管理,进一步加强用电营业基础管理工作,鞍山供电公司制定了《鞍山供电公司台区供用电管理考核办法》,对台区进行精细化考核管理,在营销工作中,形成了较强制约关系。目前,鞍山供电公司配电线损率已由过去的平均20%下降到了目前的7%左右。鞍山供电公司采取的具体措施是:应用 “查、处、改、管”的闭环控制原理,采取“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举措有效地开展防治窃电工作。

1、以“查”为先导,全面开展用电检查工作。

(1)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及时成立反窃电领导小组,省公司营 销部用电检查处每年两次组织所属供电公司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互查,定期召开反窃电工作会议,相互交流反窃电经验。(2)取得地方政府及司法部门的支持。

经过鞍山供电公司的努力,在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鞍山市成立了由主管工业的副市长挂帅,市经委、市公安局、供电公司等有关领导组成的反窃电领导小组。向全市发布了《关于严厉打击窃电违法行为的通告》。鞍山供电公司成立反窃电领导小组,组建用电营业稽查局,在市公安局积极配合下展了“打击窃电专项斗争”。(3)重视舆论宣传,提高全民依法用电意识。

鞍山供电公司与宣传单位密切配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介,大张旗鼓地开展反窃电宣传活动,用典型案例警示市民,以法律法规告知市民,使“电是商品,窃电违法、举报有奖”这一观念家喻户晓。主管领导还亲自走进市电视台直播间,通过空中立交桥《法律咨询》栏目与广大市民交谈,解答市民关切的问题,广泛宣传依法用电的重大意义以及打击窃电的必要性。同时以大型露天广告牌、社区广告牌、发放宣传单等形式扩大宣传面,加大宣传力度。几年来,接到市民的举报电话1100余个,其中查获窃电750余起。

(4)运用科技手段和先进用电检查仪器,开展有针对性的用电检查工作。

经过几年的防治窃电工作,窃电现象呈现出少而“精”的趋势,继续采用过去那种“拉网式”的方法开展用电检查工作已不能适应当前的需要。于是,鞍山供电公司用电营业稽查局在同行业内率先建立起信息工作站,利用本公司现有的科技手段和先进用电检查仪器,开展有针对性的用电检查工作,大大地提高了用电检查工作的效率,取得了显著成果。

2、以“处”为手段,严厉打击窃电违法犯罪活动。

(1)坚持“查、处分离”原则。

鞍山供电公司用电营业稽查局的现场用电检查人员只负责现场检查和取证工作,对查获的违窃电户填写书单后,交给审理人员进行处理,处理结果由领导、审理员、检查队长签字生效,有效地避免了用电检查人员“私了”等违章违纪现象的发生,保证了处理力度和质量。

(2)坚持追究法律责任原则。

一是对情节严重的窃电分子提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鞍山地区先后有15名窃电分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其中刑期超过10年的有3人,另有100余人因窃电被治安拘留,有力地打击了窃电分子的嚣张气焰。二是对公司内部有内外勾结损害供电企业利益的职工坚决处理,先后有10名营业职工受到处分,其中:有8人下岗,有2人受到开除局籍、留局察看处分。对局员住宅、局属企业用电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现窃电决不手软,严肃处理。查出10名局员窃电,均给予开除局籍、留局察看处分;查出9名退休职工窃电,均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造成较大管理损失的供电企业责任人,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以“处”为手段,使违法者与违规者受到应有的惩罚,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规章制度的严肃性,起到了震慑与警示作用。

3、以“改”为保证,采取“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举措根治窃电。(1)投入巨额资金对供电网络进行改造,优化配电网络配置,提高了供电可靠性和供电能力,降低了由于网络配置不合理带来的线路损失。(2)对电能计量装置进行改造,提高计量准确性和防窃电功能。首先是将原先的老式机械表更换成新型多功能电子表,安装具有防窃电功能的电表箱和安装进户电缆。其次是对原先分散的居民电表进行集中计量改造,有效地预防了居民窃电行为,方便了抄表管理。

(3)在重点用户安装电力负荷管理终端。主要针对高压用电户和高耗能户,由安装在用户配电室的管理终端信号发射装置与公司负荷管理系统组成,实行二十四小时远程监控。该系统具有自动检测用户的供电可靠性、功率因数、谐波、电压合格率等功用和用电异常分析等负荷管理功能。目前,鞍山地区已有2400余家高压用户安装了此装置。用电检查人员根据用电异常信息开展有针对性用电检查工作。(4)鞍山供电公司用电营业稽查局及时对查处的窃电户进行自费防窃电改造,做到“查处一户、改造一户、放心一户”,使窃电分子无再次窃电的机会,从根本上解决了重复窃电案件的发生,有力地捍卫了反窃电工作的成果。到目前为止,已对近2000个窃电户的计量装置进行了防窃电改造。

(5)对不具备防窃电功能的用户计量装置,采用新的工艺标准进行防窃电改造,在电源进户线接引处加装防窃电接线盒;在室内进户电源裸露处加装防窃电接线箱;在计量装置中采用国内最高等级(S 级)计量CT,使计量误差控制在最小范围内,避免因轻负荷少计电量;计量箱首次采用全白钢箱体、透明树脂面板,具有防腐蚀、防破坏、便于直观检查等多种功能;在计量箱中加装漏电保护装置,从而避免因负荷过大烧损计量装置及漏电对人身造成的危害。经过跟踪检查,防窃电改造后的用户表计电量明显增多,成效显著。

4、以“管”为根本,建立长效机制,巩固防治窃电成果。(1)在用电营业稽查局信息工作站建立违窃电户及嫌疑户档案,对其用电情况进行网上跟踪,发现异常,立即对其进行用电检查。(2)在重点用户安装电力负荷管理终端。主要针对高压用电户和高耗能户,由安装在用户配电室的管理终端信号发射装置与公司负荷管理系统组成,实行二十四小时远程监控。该系统具有自动检测用户的供电可靠性、功率因数、谐波、电压合格率等功用和用电异常分析等负荷管理功能。目前,鞍山地区已有2400余家高压用户安装了此装置。我们根据用电异常信息开展有针对性用电检查工作。(3)在用电营业稽查局信息工作站建立台区跟踪管理档案,对达标台区和高损台区进行动态管理,一方面监督供电分公司的整改情况,另一方面根据台区损失率的变化,从中查找窃电户。

(4)在营销系统内部建立强有力的制约关系。用电营业稽查局不仅具有防止窃电的职能,而且在营销系统内部有着很强制约作用。用电营业稽查局开展的高损台区普查和达标台区考核验收工作就充分体现出了这种制约关系。用电营业稽查局在进行达标台区考核验收的同时,每月选取一定数量的高损台区、长期划零用户和电量异常用户进行用电检查,形成检查报告,把检查情况向有关部门通报,供电分公司根据用电营业稽查局的检查报告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有效的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向用电营业稽查局反馈,稽查局每月还将检查情况利用《营销稽查工作简报》在公司网站上公布。这种制约关系有效促进了供用电管理工作的进一步提高。

(5)为强化用电营业现场管理,进一步加强用电营业基础管理工作,实现鞍山供电公司管理效益年的工作目标,鞍山供电公司制定了《鞍山供电公司台区供用电管理考核办法》,对台区实行基本信息准确率、综合线损率、实抄率、计量点完好率、用户窃电率、用户违约用电率等“六率”考核,供电分公司采取相应措施,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台区精细化考核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并进行自检自查,向公司申报达标台区,企管部、计划部、营销部、用电营业稽查局组成考核验收组对其进行抽查验收和动态考核,公司根据考核细则对供电分公司进行相应的奖罚。吉林供电公司采取“打防结合”的方针开展防治窃电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果。特别是2001年以来推行了营销人员台区承包的机制,将指标落实到具体责任人,承包人员主动提出防窃电改造用户,更有针对性开展防治窃电工作。目前吉林供电公司基本根治了窃电行为。

襄樊供电公司非常重视反窃电工作,公司领导亲临反窃电一线,抽调各城区用电检查骨干人员开展联合检查,运用负荷监控等科技手段积极开展反窃电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自2002年-2005年,共查获窃电案件409起,其中:襄城、樊城、襄阳、开发区四个城区单位282起、其他县市单位127起。在查获窃电案件中企事业单位157起,商业42起,个体私营企业98 起,个人112起。窃电量超过5万千瓦时的有13起。特别是今年,襄樊 供电公司反窃电小组整合城区用电检查人员力量,在夏季对城区商业街和商业门面进行了有针对性的不间断的地毯式检查,而检查时间也相应的改到了晚上。适应环境的改变调整工作方法使今年的反窃电检查工作取得了显著效果,这期间检查了几百商业户,查获和处理了数十起窃电案件。对城区的商业窃电户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净化了城区商业用电环境。

在反窃电工作中时,襄樊供电公司坚持依法办理窃电案件,注重细节,加强取证环节,与公安等执法部门密切配合有效地打击了窃电分子的嚣张气焰。

常德电业局为了规范用电秩序,查处窃电违章行为,2001年组建了电力稽查局,建立了13人的常年反窃电队伍。局属10个县级供电单位也成立了3-4人的稽查大队。几年来,常德电业局坚持以整顿供用电秩序为目的,以打击窃电为重点,狠抓了自身行为的规范,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营业普查活动。查处了一批窃电案件,重点打击了窃电犯罪。坚持日常用电检查和营业普查活动相结合,将反窃电斗争不断引向深入。2005年,先后以常电稽[2005]123、170、206号文发出通知,部署了一系列的营业普查专项行动。5月份,抽调机关相关部门人员和各县局稽查人员,对安乡电力局开展了1个月的营业普查集中行动。6月份,根据省电力公司《关于开展打击窃电和营业普查的通知》要求,布置了全局性的营业普查活动。6月中旬,由主管领导带队,组织机关相关部门负责人、专责人以及稽查局用电检查人员,对德山供电局进行了突击检查与夜查行动。之后,稽查局与城区局联合组成5个检查组,对城区用户分片进行了普查。从8月1日起,又开展了县局间的交叉检查活动。2006年5-9月,分“全面部署、县局自查、市局督查、重点检查、集中处理、总结整治”6个阶段开展了反窃电专项行动。经过几年的反窃电工作,常德地区的窃电势头得到遏制,用电秩序持续好转,综合线损率逐年下降。2005年与2001年比,线损降低1.69百分点,每年减少损失电量4273万kwh。

二、典型案例

在反窃电工作中,各供电公司的用电检查人员经过艰苦的工作 查获一大批窃电案件,有效地打击了窃电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了国家和供电企业的经济利益。同时,我们也付出了巨大的代价甚至流血牺牲。这里选取几起典型案例供大家在工作中参考。案例一

1998年12月上旬,鞍山供电公司稽查局接到市民举报,反映千山区小营盘磁性动力机械厂(电熔镁厂)窃电,并声称有专人看家护院,防范严密。稽查局立即派人通过白天远距离观察,了解该厂地形地貌、变电所朝向等,稽查局领导仔细研究并制定了周密的“零点行为方案”,组织20余人在5名内保分局干警配合下当晚12点乘车前往该厂,对其窃电行为进行查处。检查人员在离该厂一公里处下车(防其觉察,破坏窃电现场),兵分三路徒步前进,一路直插变电所,一路直奔厂办公室,一路控制厂房。采取“同时行动、分别控制”的办法,一举查获该厂窃电违法行为。除业主曹景云利用其房间(锁门)早已准备好的后窗活铁栏越窗跳河逃跑外,其员工全部得到控制。同时,立即按照依法追究窃电者刑事责任的要求进行了取证,对其窃电方式照像、摄像,取物证、书证等(业主合伙人和其工人的询问笔录),业主合伙人(知情,但不是主谋及行为人)给予治安拘留。为将业主曹景云及时抓捕归案,公安机关对其依法采取了监视居住,放线人,监听手机电话等举措,并于1999年1月21日在铁西某舞厅成功将窃电行为人业主曹景云抓获。经千山检察院公诉,千山法院开庭审理,认定其窃电195756千瓦时,价值人民币96990元。最终案犯曹景云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宣判大会在供电公司俱乐部召开,社会各界共600余人参加,在社会上产生了强大的威慑力。案例二

位于鞍山市铁东区矿工路的鞍山市东方印业有限公司,在鞍山电业局供电线路的大石头分14右2变台上擅自接线用电和在表前接线,绕越用电计量装置用电,1999年4月6日被公安机关和用电营业稽查部门查获,经理李炳友依法刑事拘留。该公司从供电设施上直接接线用电的设备有2KW电暖气6组、1Kw电饭锅和“热得快"电热棒各1个;绕越用电计量装置用电的有1.5Kw电暖气1组,容量共计15.5Kw。经查实,窃电时间自1998年12月6目至案发时共计120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颁布的《供电营业规则》中关于窃电量的确定方法计算窃电量为22320千瓦时,折合人民币13380.84元。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认定窃电量折合人民币3450.24元,以盗窃罪判处李炳友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检察院和刑事附带民事原告鞍山电业局不服,分别提出抗诉和上诉。经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认定抗诉和上诉理由成立,终审判决李炳友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案例三

2001年底,鞍山供电公司稽查局通过营配接口信息系统,发现千山区的金家岭线配电量损失大,经排查发现因欠费已被供电局中止了供电的鞍山市正金铸钢厂有重大窃电嫌疑,于是周密组织稽查人员对该厂进行重点监控和多次侦察,在公安干警的配合下,于大雪纷飞的2001年1 2月1 4日凌晨三点钟,将该厂的窃电违法行为一举查获,实施窃电的两名电工夏友祥、杨学也被当场抓获,市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夏、杨二犯均对自己受厂长刘凯(批捕在逃)指使,利

用夜间在供电线路上擅自接线用电生产铸钢、白天将线路拆除的间断式窃电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2002年1 2月,鞍山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后,最终犯罪分子夏友祥因窃电六十八天,窃电量价值人民币十五万余元,数额巨大,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杨学窃电五十四天,窃电量价值十二万余元,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一万元。二犯帮组他人窃电,结果将自己送进了监狱。案例四

俗话说“再狡猾的狐狸,也逃不过好猎人的眼睛”,2006年7月19日鞍山供电公司稽查局查获的枫林园酒店的窃电手段堪称一绝,但也没有逃过用电检查人员火眼金睛。

在日常用电检查中,稽查局用电检查人员发现枫林园酒店用电情况和电能表计量电量明显不符,于是对该酒店进行了多次用电检查,其中几次发现该户的一块电能计量表没有功率显示,但用电检查人员要进一步检查时,又恢复功率显示,表计正常。当时用电检查人员就怀疑,该户采用表前接线,利用磁力开关控制窃电线路进行窃电。由于该户是地下电缆供电,加之用户不配合用电检查,几次检查都没有查到该户窃电的有力证据。但稽查局始终关注该户的用电情况,并列为重点检查对象之一。7月19日晚,稽查局组织骨干力量又一次对该酒店进行用电检查,检查时发现,该酒店表号为61115408的电能计量表没有功率显示,但该表所带的用电设备均工作正常,当要进一步检查时,此电能计量表又恢复了正常工作状态,经过分析确认,该户肯定有窃电行为,稽查局局长潘洪健坚决果断地决定,一查到底,坚决打击窃电嚣张气焰。在检查过程中,稽查局领导亲自坐阵指挥,召集用电检查人员研究制定周密检查方案,从19日晚开始对该酒店用电情况进行深入检查,在酒店负责人不承认窃电事实,并叫嚣:“你们查不到窃电怎么办”,稽查局领导果断决定并告知该户,“如果查不到窃电,尽量恢复原貌并赔偿拆扒造成的损失”。然后,制定好安全措施,雇用力工,在用电检查人员的监护和指挥下,开始从电能计量表沿电源线电源方向对地面及墙体进行破拆,查找窃电点,由于该户将地下电源线经过的地面及墙体全部用混凝土浇筑,破拆难度非常大,力工就累走了四批,最后,找来专业的拆扒人员利用风镐作业,才找到窃电电缆,顺着窃电电缆又进行了一系列的拆扒找到了控制窃电线路开闭的磁力启动器,顺着磁力启动器的控制线找到了控制磁力启动器的遥控接收装置。至此,经过3天两夜的艰苦工作,终于确定了这起利用遥控技术进行窃电的犯罪证据。酒店经理王某在外逃一个月之余后,经过公安部门的大量工作,在安徽合肥被抓捕归案。此案正在审理中。

辽宁电力报、鞍山日报、千山晚报、北方晨报等新闻媒体对此案进行了报道,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对窃电分子起到了强大的威慑作用。案例五

汉寿团伙窃电案。2006年4月,汉寿电力局了解到在常德、益阳、邵阳一带存在一个专以推销窃电技术的职业犯罪团伙。向市局汇报后,制定了引蛇出洞的方案:以某钢厂为诱饵,由钢厂负责人与窃电团伙接头,在交付安装费后,窃电团伙对钢厂计量装置实施了窃电。在掌握这一证据后,引起了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决定由市稽查局协助办理此案,并向汉寿县公安局报案,6月28日汉寿公安局立案侦查,抽调了公安、电业部门11名同志组成了“6.28” 窃电专案组,全面开展调查取证和抓捕工作。专案组先后5次赴益阳调查取证,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以尹夫庚为首的盗窃团伙,共有17名主要犯罪成员,在常德、益阳、邵阳一带专门选择一些高能耗的工厂,游说老板采取短接电流互感器二次线或安装其自行研制的“磁场机”等方式实施窃电,并收取窃电费用:一是按窃电百分比分别收取手续费3000元、10000元、10万元不等,二是每月按窃取的电量进行比例分成。自2003以来,该团伙在湖南、深圳、广东、广西等地作案26起,收取窃电手续费21万余元。其中为湖南某水泥厂窃取电费480余万元。此案正在进一步侦破中。案例六

樊湘峰钢厂绕越计量装置窃电:这是一起最具典型、性质恶劣的窃电案例。2004年2月,樊湘峰与合伙人在蔡家岗开办轧钢厂,配电设施安装完毕的当天,樊湘峰指使某电工和本厂职工张中球于变压器低压计量装置前后的地埋电缆上,隐蔽地并联了一组断路器实施窃电,通过操作来达到用电不计量、少计量、正常计量的效果。同年11月27日,被电力稽查局和市公安局联合行动抓获。樊湘峰在确凿的证据面前拒不承认窃电事实,市经贸委召集公检法电对此案进行了专题研究,多方收集证据,后经武陵区法院认定,共窃取电量40135kwh,电费14718.43元,樊湘峰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15000元;张中球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处罚金5000元。案例七

2002年7月赞阳供电所村电工曹某在群运村进行用电检查时,发现所辖供电区域中一用户建房用电违章,遂按有关规定对用户进行处理。在处理过程中曹某与用户发生纠纷,被人当场刺死。虽然事后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惩罚,但村电工却不再拥有宝贵的生命。案例八

2003年元月中旬,襄樊供电公司反窃电队及电力警务区对该市金赞阳造纸厂进行联合夜查时,被厂内20余人围攻,其中一人指着程勇威胁说:“我认得你,你叫程勇!早晚会要你的命!”同年9月,程勇再次发现市金赞阳造纸厂窃电,程勇按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厂实施了中止供电,并对该厂按有关条例进行了窃电处理。10月17日晚上9点15左右,程勇一人在市秋风路段进餐时,被人从脑后砸了一砖,程刚刚站起来,又被另一人从左面袭击,用菜刀猛砍程勇面部,致使程勇面部洞穿。后经医院及时抢救,面部里外缝三层,共21针,伤口长达14公分。但此案至今未破,凶手未得到惩治。案例九

2005年1月9日晚7时许,襄樊供电公司袁冲供电营业所主任张朝晖一行6人在辖区吴家营村进行营业普查。发现该村三组村民陈训良在新建房屋过程中有窃电行为。供电所工作人员当即核实窃电容量,并依照工作程序请陈训良妻子签字遭到拒绝。陈训良在外得知消息后打电话威胁说:“供电所的人一个都不能走,我马上回来。”当时,供电所主任张朝晖感觉到陈家可能要闹事,考虑到大家的人身安全,便向袁冲派出所报警,请求帮助解决。8点20分左右,袁冲乡派出所所长靳永国、副所长王华廷和司机周丰收一行三人驱车赶到现场。此时,陈训良一见公安干警到来便破口大骂。靳永国和王华廷上前劝说、制止无效。靳永国、王华廷见其蛮横无理,现场无法解决问题,便对陈训良说:“走,你酒喝多了,有什么事,我们到派出所去解决”。陈训良一边继续谩骂,一边借着天色黑,突然拔出早已准备好的匕首,趁靳永国、王华廷不备,向他们刺去。其弟陈训建也手持菜刀向公安干警砍去。王华廷鸣枪示警仍不能制止二人行凶,遂向歹徒射击,击中陈训良腿部。在与歹徒搏斗中,靳永国胸部被刺成重伤;王华廷腹部受伤;司机周丰收腿部受轻微伤。歹徒行凶后逃离现场。当晚11时许,靳永国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不幸牺牲;王华廷经抢救已脱离危险;周丰收经简单处理后出院。法律严惩了歹徒,但却不能挽回为电力事业牺牲的优秀干警。

三、反窃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

1、各供电公司对查处窃电工作非常重视,也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但是,在预防窃电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单纯的查处窃电,只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做法,不能从根本上铲除窃电的土壤,如何在源头上做好预防窃电工作,让窃电分子无机可乘,是我们今后开展反窃电工作的重点。

首先,在加大打击窃电力度的同时,加大对电能计量装置的改造力度,对老旧、破损不具备反窃电功能的电能计量装置进行防窃电改造,不给窃电分子留下窃电的方便条件。

其次,加大科技投入,利用先进的科技手段开展有针对性的用电检查。例如,为高压用户和重点用户安装负荷控制装置,对其用电情况进行24小时跟踪,出现异常情况,控制系统自动报警,及时进行用电检查;完善营销管理信息系统,对用电量出现异常的用户实现自动提示,便于发现窃电嫌疑户。

2、反窃电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但是,从事反窃电工作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待遇偏低。应选拔优秀的人员充实反窃电队伍,打造一支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维护供用电秩序的快速反应部队,保护供电企业的经营成果。

3、相关法律、法规存在不足。根据《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法律(狭义的法律)只能由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订或修改,立法范围仅限于涉及国计民生的基本制度和原则,事无巨细,作为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法律不可能对任何事情和情况作出具体规定,因而法律规范只能全面而不具体。

“电力法”可操作性差,《供电营业规则》视为“电力法’’配套法规(司法解释又未明确),准确定义为行业法规,追究窃电分子经济赔偿责任,即追补电费及违约使用电费完全适用,依法追究窃电分子刑事责任又存在不完全适用性。

与处理其他刑事案件不同,依法追究窃电分子刑事责任定性容易定量难。这是由于电能商品的特殊性决定的,窃电量的确定带有一定的推定性。我们认为,要解决这一问题,一方面要呼吁立法部门在修改《刑法》时,参照国外立法,设立窃电罪条款,在《刑事诉讼法》或司法解释中明确窃电量认定条款,提高司法实践中的可操作性。另一方面,呼吁各省市进行地方立法,辽宁等部分省市已制定了《反窃电条例》,在依法打击窃电工作中收到了良好效果。

四、未来防治窃电工作的思路

1、领导重视是反窃电工作的重要保证。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反窃电是供电企业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是电力营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全员参与,落实责任,充分调动各级人员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并在人力、物力以及政策上给予大力支持。

2、培养一支过硬的反窃电队伍。反窃电工作是一项原则性政策性较强、技术水平要求高的工作,既要有全体职工共同参与,更要有一支思想作风好、技术过硬的专业反窃电队伍,作为反窃电工作的主要力量。现有的反窃电专业人员普遍存在年龄结构偏大、技术业务素质低、责任心不强的现象。要充分利用企业内部改革的机遇,把思想品质好、技术业务水平高、工作责任心强的年轻同志充实到反窃电工作一线中来。通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如实行末位淘汰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反窃电工作人员的言行。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奖惩办法,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还要加大奖惩的力度,以充分调动反窃电一线人员的积极性。

3、增加技术改造资金的投入,提高反窃电能力。反窃电能力强、技术先进的设备是开展反窃电工作的基本技术保障。针对当前窃电者利用遥控、光感等高科技、高智能的窃电手段,各地必须配备先进的现场检查、校验仪器,以便于用电检查人员在现场及时发现计量装置的异常情况。要提高计量装置的科技含量,推广使用具有防窃电功能用电计量装置。同时加强对用户的负荷管理,加快实施远方抄表、电表在线监测、线损自动生成及在线分析等电力营销现代化管理的步伐,对台区供用电实施精细化考核管理,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确保现场数据的实时性,以便及时发现问题。

4、加强与地方政府、公安、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和协作,调动他们执法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利用现有的法律法规,加大打击的力度。对于那些窃电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窃电者要紧紧依靠当地公安机关和法院等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做到依法查处、依法严打、打防结合,只有这样才会使反窃电工作更全面、合法、有效地展开,也才能使窃电者受到震慑,彻底遏制其发展的势头。

5、做好反窃电的舆论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要积极运用多种宣传工具,大力宣传《刑法》及电力法律法规,对一些重大或具有典型性的窃电案例进行公开曝光,公开审理,还可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形式广泛宣传,扭转某些人错误地认为电是国家的,不偷白不偷,窃电是小事,窃电不算偷的错误认识。树立并强化人们电能是商品,窃电与偷盗其它公共财物的性质一样都是违法犯罪行为的观念,从而增强依法用电的自觉性、责任感。

为了加强营业管理,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维护国家和企业的经济利益,我所按时开展了反窃(违约)电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成立组织机构

为了做好此项工作,我所成立了反窃电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郭文成成员:崔其杰 贾志强 佟媛媛 孟宏利

反窃电工作小组负责“反窃电”工作的组织落实、检查指导,收集、整理本所反窃电工作的信息、数据,并向公司小苏打一所此项活动的开展情况。

二、反窃(违约)电开展情况1、6月、12月份,我所开展了两次用电营业普查工作,普查人员对所辖各村全部商业、工副业、农业用户计量装置进行全面检查,通过检查未发现用户计量装置异常情况。

2、根据各类用户用电特点,不定期进行用电检查。结合抄表每月由电工组长对直供直管用户、用电大户进行检查。各枯电工对各自管辖区内大用户进行检查,在农排用电、工业用电高峰季节,所反窃(违约)电领导小组人员每月对用户检查三次。

3、突出重点,对用电大日元或有窃电怀疑的用户进行夜查。6月份和12月份分别组织人员对县城个别台区进行夜查,在检查中未发现任何窃电和违约用电情况。

通过反窃(违约)电工作的开展,我所普查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但我们也决不能掉以轻心,要常抓不懈,勤查勤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和处理。另外,我所一定会与局有关科室配合好工作,为我局健康发展努力工作。

**供电分局所辖供电区域内,由于平时我们对计量装置管理较严经常进行检查,因此供用电秩序较好,窃电现象较少。但近年来,**区发生的窃电现象有所抬头,主要是其他地方的职业窃电分子作案已发展到我地,给社会和供电企业造成较大的损失和不良影响。为及时坚决打击窃电犯罪,依法维护供电企业的经济利益和电力职工人身安全,保证社会供电秩序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为西部大开发和**经济大发展服务。根据省、市综治委反窃电专项斗争会议精神,**供电分局与区综治委决定联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一场严厉打击窃电犯罪专项斗争这一活动。

1、加强领导,建立机构,积极组织,广泛宣传

8月1日区综治委在**供电分局召开了严厉打击窃电犯罪专项斗争动员大会。会议上宣读了区综治委关于在全区开展严厉打击窃电犯罪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及关于成立区打击窃电犯罪领导小组的通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供电分局市营科。利用各种宣传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在**报及电视台进行了一个月的宣传,充分发挥了新闻媒体的作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灵活多样的形式,深入工厂、农村,大造声势,广泛宣传“电是商品,盗窃电能就是犯罪”,使这一法律意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有针对性地集中定点宣传20次,散发宣传材料300份,组织专人张贴通告200张,大张旗鼓的采用多种形式开展反窃电活动;结合《电力法》,《刑法》和《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件进行深入宣传,7月29日我局组织20余人到**繁华地段进行宣传,还邀请**电视台到现场进行报道,扩大了宣传范围,起到了预期效果,营造了一个强有力的反窃电社会舆论。抽调专业监察、稽查人员和熟悉情况人员,全力配合公、检、法等部门工作,加大刑事处罚力度,惩治犯罪,教育群众。认真执行区反窃电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和制度,严格执法,秉公办事抓好了对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电力工业局《关于办理窃电案件适用有关法律的意见》的宣传,使广大用户对窃电行为的危害性有了一个明确的认识,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对“电是商品,是无形财产”,窃电就是违法犯罪,是盗窃行为“的法制观念;同时震慑了窃电的违法犯罪分子,为专项斗争扎扎实实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气氛,奠定了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反窃电工作,在公司党委的直接关怀下,在各兄弟部室的大力支持下,经过一年来不懈的艰苦努力,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用电环境得到了改善,线损率明显下降,大规模的窃电行为得到了有效的遏止,建立了初见成效的供用电环境。

一年来,我们的具体工作是:

一、发布《通告》,形成社会威慑力。

2002年1月,为了加大打击窃电的力度,我们积极敦促市经委和公安机关,颁布了《关于严厉打击盗窃电能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并通过报纸、电视、传单等向社会广泛宣传,鼓励群众举报窃电行为,在社会上形成了强大的反窃电声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有针对性的开展营业大普查活动。

我们随着窃电形势的不断变化,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有针对性的开展营业大普查活动。如:开展打击小冶炼窃电为专项治理的营业普查活动;规范餐饮、洗浴、网吧等服务娱乐业用电的普查活动。2002年查获窃电查处窃电 786 户次,追回损失电费 232.6 万元,收进违约使用电费 591.9 万元,严厉的打击了窃电行为。

春节、五一期间和迎峰渡夏用电高峰期,先后开展三次以打击窃电为主要内容的大型营业普查活动。

三、打击窃电行为,违法犯罪分子得到惩处。

在司法机关的大力支持下,社会上不法分子疯狂窃电形势得到有效的遏制,一批窃电分子得到了制裁。仅2002年因窃电被判刑的11 人,逮捕的3人,上网通缉2人,治安拘留1人。对窃电分子的判刑,经新闻媒介的大力宣传,在社会上营造强大的震慑力量。

四、制定制度、健全组织、规范管理。

为了加强稽查组织的建设,我们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规定、管理办法。如:《关于对查处违章用电、窃电行为的有关规定》、《关于对违章、窃电实施停电应注意事项的通知》、《用电稽查管理办法(试行)》等,及时进行调整,进一步规范稽查行为,使稽查工作逐步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管理轨道。

五、广泛宣传,大造声势推动反窃电工作开展。

在以政治工作部新闻中心为主导的新闻媒体协助下,两年来的宣传工作,在社会上已初步形成了一个良好氛围。仅今年1-12月份,在日报、晚报、新报三家报刊登反窃电报道25余篇。通过媒介的大力宣传以及公司组织的大规模的上街宣传活动,老百姓依法用电意识普遍得到了加强,给反窃电工作带来了顺畅的外部环境。

六、开展业务培训,加强队伍建设。

为了适应反窃电工作新形势的需要,请教法律部专家作专项辅导。我们采取专项问题研讨,业务问题培训,疑难问题会诊等多形式,提高稽查队伍反窃电依法工作能力。如:反窃电专项研讨会、稽查专题(专业)培训班、法律专家咨询会等。参加培训学习116人次,有培训、有考核、有成绩、有档案记录。

整治用电秩序是长期的艰苦工作,反窃电任重而道远,这需要各位领导深切备至的关怀,各部室同仁一如既往的全力支持,我们有决心和信心脚踏实地扎实工作,加强管理与时俱进,进一步净化用电环境,促进营销专业达到一流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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