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消防责任书(共9篇)(共9篇)
1.交通消防责任书 篇一
治安消防交通安全责任书
为了维护本项目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保卫项目公共和个人财产不受侵害,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治安消防保卫责任制,以提高自防、自治、自卫能力。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结合现场实际情况与各施工队、厂、站、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签订治安消防交通安全责任如下:
第一条 乙方治安防范负责人的责任
一、乙方必须选择一名工作责任心较强的领导全面负责治安保卫消防安全工作。
二、乙方主管治安防范的人必须了解和掌握本队人员的情况,来本项目做工人员必须手续完备,不准使用无组织的零散人员,不得冒名顶替安排异地人员。
三、要经常对所属人员进行法制教育,遵守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和甲方进行治安、防火和交通安全等方面的入场教育,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
四、乙方治安防范负责人要将职工人员花名册(甲方制表格式)及两张免冠一寸照片报甲方备案,要做到准确无误。
五、乙方治安防范负责人要按项目部的要求,负责办理本单位人员的各种证件,办证率要达到100%,并做到来人报、来人销。第二条
治安防范
一、乙方接受甲方指导开展活动,提高自防自治自卫能力。配合甲方进行安全防范检查,处理治安防范、防火安全等方面发生的问题,消防隐患,确保安全。
二、严禁使用刑满释放、解除劳教,执行管制、假释、缓刑保外就医、监外执行、监视居住、取保候审及有违法犯罪史的人员。
三、杜绝重大刑事案件及治安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加强集体宿舍的管理,住宿人员必须到指定部门办理住宿手续,定房间定床位居住,不得私自留宿外来人员,集体宿舍禁止男女混住,如来客需留宿的,须经甲方单位保卫部门同意,验证登记后方可留宿。
五、乙方治安防范负责人要教育所属人员做好现金物品的保管。个人存放现金限额200元以下,超出时存放银行,存折妥善保管,防止被盗。乙方财会人员存放现金限额500元以下,并用保险柜存放,有专人保管,确定责任者,制定保管措施。第三条
消防安全
一、乙方治安保卫负责人为防火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制定措施,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二、乙方在施工生产、日常活动、住宿照明及支搭食堂等工作中,要认真执行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及甲方的防火规章制度,确保安全。
三、乙方所属人员必须遵守施工现场用火管理制度,现场严禁吸烟;使用明火作业前,必须办理动火证;特殊工种如电工、电焊地工等凭操作证和动火证进行操作;因违章操作引起火灾和人身伤亡事故的,责任者和乙方负责人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并由公安消防监督机关追究责任者和乙方负责人的刑事责任。
四、凡乙方居住的宿舍必须有专人负责,乙方要加强宿舍用火、用电管理,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电加热器,严禁使用100W以上大灯泡,严禁私拉电线,私自安装、改装临电设施,严禁卧床吸烟。冬季取暖,由甲方负责批准火炉的搭设,乙方负责管理和维护。凡私搭火炉或乙方管理不善、教育不到位、使用不当,发生火灾或煤气中毒等事故的,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
交通安全
一、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交通安全相关规定,由乙方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本单位交通安全责任制的组织实施,要做到安全责任制逐级承包。
二、乙方应教育全体人员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经常利用板报等多种形式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教育面要达到100%,并有文字记录。
三、乙方人员因交通违章、交通事故而被处罚等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第五条 本责任书签订后,如有以下违法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责任的,除对责任人处罚外,并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罚单位
一、偷窃、骗取、哄抢、故意毁坏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另外罚100~300元;
二、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除赔偿医疗等费用外,另外罚300~500元;
三、结伙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的,处罚500~2000元;
四、煽动闹事,制造混乱,妨碍执行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扰乱生产经营秩序和公共场所秩序,造成后果的,处罚1000~2000元;
五、非法携带、制造、贩卖、存放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及剧毒爆炸等物品的,处罚1000~2000元;
六、容留、窝藏违法犯罪分子,流窜犯、盲流,并为其提供帮助,拒不举报的,处罚1000~2000元。
七、聚众赌博,参与卖淫嫖娼活动及为卖淫嫖娼活动提供场所的,处罚1000~3000元;
八、复制、出售、传播淫秽书画、音像制品及其他淫秽物品的,处罚500~1000元;
九、对不按市政府要求及时办理各种证件被查出或雇用精神病、呆傻人员及童工的,每查出一人处罚1000元,出现事故的,按情节加重处罚。
十、违反施工现场防火规定,吸烟或违章用火的处罚100~200元。
十一、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根据情节处罚50~200元。
十二、由于管理不当,教育不够,每出现被拘留、逮捕、判刑、劳教的,按情节处罚500~1500元。
十三、乙方如违反以上条款须照章交纳罚款,否则甲方从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十四、如该责任书未包括的内容,依照甲方项目相关管理办法有关条款执行。第六条 责任说明
一、乙方合同期满,在结算工程款前,必须经甲方签字,否则甲方财产部门不予支付。
二、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甲方经办人:
乙方经办人: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5 总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治安、消防、交通安全方面的管理工作,确保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保障国家财产不丢失,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治安管理
1、我单位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的物品谁保管的原则,把治安、消防、交通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实处,责任层层落实到人。
2、各施工队人员必须经过治安、消防安全交通和劳动纪律的教育,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准乱吵、乱拿施工现场的任何物品,保护好个人钱物,使公众保护好自己安装的成品、半成品、爱护公物,抵制不良现象,对本人或本工种的贵重物品要完善保管。对保管不善造成丢失或损坏的一切后果自己负责,如存放,安装或未使用完的小件物品应存入库房,大件物品可设专人看护。进出现场的物品必须服从门卫的检查,出示证件,严禁盗卖公私财务。
3、严禁所有人酗酒闹事,不准打架骂人或搞其他违法活动,不准带外人进入施工现场或留宿过夜,如有事须留宿要得到保卫部门批准,否则给与严肃处理。
4、外省市来我单位参加工作人员必须“三证”齐全(身份证、工作证、暂住证)
二、消防管理
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一律不准吸烟,任何人不准以任何理由动用或破坏消防器材。
2、施工作业需要用火时,必须到保卫部门开用火申请书,得到批准后,方可作业。不准无证操作,移动焊位时要重新开用火证,用火证当日有效。清理周边易燃物,看火人员必须携带灭火器材或灭火用水。
3、施工现场及生活区,不准私自乱拉电线。不准私自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电烙铁、电热器等。如确因工作需要的,应经保卫部门批准,由专业人员安装,采取安全措施方可使用。
4、施工现场和生活区的消防通道要保持畅通,严禁埋、压、圈,占用消火栓,执行北京市政府22令。
5、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消防监督机关和消防部门的检查,因违反消防法规,消防规定造成事故的单位或个人将按消防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交通管理
1、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保证行车安全,遵守驾驶员行车规范,杜绝大小事故。
2、骑车外出不闯红灯、不逆行、不扶肩并行、不双手离把、不强行猛拐、不骑车带人。车铃、闸、牌、齐全有效。
3、行人需走人行道,严守交通信号。因工作需要横过道路时,应与各种车辆让行。不要在路上打闹猛跑,不追爬车辆,不起哄挤车,乘车按规定购票,做到文明走路,文明乘车。
四、安全管理
1、凡进入我单位施工现场的人员,要带好安全帽,高空作业要系好安全带。非专业工种人员不私自拆改作业架子及标牌,安全设施,消防设施等。
2、非本工种作业人员严禁动用操作各类机器设备,以防机械伤害或触电事故发生。
3、严禁在施工现场内大小便,严禁拆卸未经领导安排的临边防护栏,防护网,便桥各种支撑等。
4、进行施工现场不准穿高跟鞋、拖鞋、女同志不准穿裙子,工作人员不得光背,赤脚。
5、施工现场严禁上下抛扔物体、工具,防止物体打击。严禁在施工现场打闹,酒后作业等。
五、附则
凡与本单位签订协议书,务必将本文件内容传达给你单位施工作业人员。本责任书自鉴定
之日起生效,签字后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交通消防责任书 篇二
经济的高速发展,使城市地面道路的交通压力日趋严重,地下轨道交通已成为缓解城市交通压力的有效途径。目前,在全国有40多个城市已建设或准备建设城市轨道交通线路。作为轨道交通项目主体结构的区间隧道的功能、构造的特殊性,决定了隧道内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的特殊性。本文以上海轨道交通10号线地铁车站区间的消防管道的安装为例介绍地铁区间隧道消防管道安装工程的特点和技术要求。
1 轨道交通区间隧道消防管道的特点
与普通的工业和民用建筑不同,当隧道内发生火灾时,要更多依赖隧道本身的消防设施进行灭火、扑救,很难得到来自外部的消防救灾力量。所以,隧道内的消防设施的功能必须具备很高的可靠性。另外,受隧道结构和空间的限制,隧道内的消防管道不能因施工而影响隧道结构,其安装位置不能影响车辆运行的限界。消防管道施工时,已是隧道工程的后期施工阶段,隧道机电安装工程、线路、车辆等工程同时进行,也使工程的施工管理增加了难度。
所以,区间隧道的消防管道安装工程具有其固有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其工程质量必须严格符合工程的设计标准。
2 消防管道的安装
2.1 管材选用
常用的隧道区间消防管道管材有球墨铸铁管胶圈承插连接、热镀锌钢管沟槽式连接、内涂塑钢管沟槽式连接等方式。由于涂塑钢管具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延长了管道的使用寿命,同时也属于国家推广使用的环保产品近年来区间消防管道多数采用涂塑钢管。本工程的消防管道即采用涂塑钢管,沟槽式连接。
2.2 区间消防管道安装标高的确定
区间消防干管的设计标高一般为轨面标高以上350mm,区间消火栓支管的栓口标高为道床面以上1.1m。区间盾构由一环一环的钢筋混凝土管片组成,每环管片由一块封顶块、两块相邻块、两块标准块、一块落底块共六块组成,而消防干管的设计标高正好位于标准块最下方一排管片环向连接螺栓、纵向连接螺栓的四个手孔处,每一环管片的宽度为1.2m,每一环管片与管片的环缝左右100mm内不允许栽埋固定管道支架的化学锚栓,以防管片裂纹。因此,根据盾构管片的结构形式,消防管道的支架设置无法满足CECS 151-2003沟槽式连接管道工程技术规程中沟槽管卡左右150mm~300mm应设置管道支架的要求,鉴于此情况,在区间管道施工前,经与设计方沟通,将区间消防管的干管标高提高250mm~300mm,支管的长度缩短,在保证区间消火栓栓口标高为道床面上1.1m的基础上提高干管标高,这样区间消防支架的安装位置就避开了管片标准块下方的手孔,既满足了管道支架设置的要求,又能避免在区间限界检测时由于区间轨道铺设的左右误差引起消防管的侵界问题。
2.3 区间消防管道支架的制作安装
2.3.1 支架制作
1)管道支架严格按照设计的形式、规格进行制作。
2)区间隧道结构的管片为弧形,故在制作焊接支架时,先做好样品,按支架安装的位置控制角度,以确保支架安装在盾构管片上的水平度。
3)区间消火栓管线的支架长度尽可能缩短,以免与列车运行限界冲突。考虑到区间消防管上检修阀门的法兰、金属波纹管法兰的安装空间,隧道直线段上支架的长度一般设置为300mm。由于隧道转弯处列车的运行限界比直线段要宽,转弯处的支架一般设置为270mm。
2.3.2 化学锚栓安装
根据设计文件,固定支架的锚栓采用热浸镀锌层化学锚栓,该锚栓可以适应区间隧道内的潮湿环境,能够抵抗一定强度的水头冲击,从而较大程度地保证管道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化学锚栓的规格根据区间消防管道荷载的实际需求值确定。其安装操作过程以本工程中大量使用的M 12×110螺栓进行说明:
1)钻孔:规格为M 12×110的化学锚栓,钻孔直径为14mm,钻孔深度为80mm。
2)清孔:用毛刷或气筒彻底清洁孔内壁,通常反复清三次。
3)置入胶管:将高强化学锚栓胶管按规定方向置入孔中。
4)埋入螺栓:用电动工具将螺栓钻入孔中,转速应不大于750rpm(该电动工具由化学锚栓厂家配带)。
5)静置硬化:根据施工现场环境温度和锚栓胶管硬化时间表,待胶管完全硬化后再安装支架。
2.3.3 安装支架
每个支架由三条锚栓固定。在安装支架时,如果出现在钻孔时遇到钢筋的情况,使钻孔深度不够时,一定要将支架移位,禁止将锚栓切短或者安装假锚栓,影响支架的承载能力。
3 区间消防管道及配件安装
3.1 消防管道安装
1)区间管道采用涂塑钢管沟槽式连接,涂塑钢管根据内涂层材料的不同分为聚乙烯涂层钢管和环氧树脂涂层钢管。为避免涂塑钢管现场滚槽时对涂塑层的破坏,两端带沟槽的涂塑钢管由厂家在涂塑前对钢管进行沟槽加工。
2)涂塑钢管定尺长度一般为6m,现场一般不允许切断,以免切管时涂塑层破坏、脱落,堵塞消防管。但管道厂家加工的短管不能满足安装精度。施工时,短管在施工现场用热浸镀锌钢管下料安装,然后拆除短管,由涂塑钢管厂家采用喷砂或酸洗磷化等工艺方法清洗短管后进行内涂塑,涂塑合格后运至现场进行二次安装。
3)干管机械三通的开孔势必会造成涂塑层的破坏。在这种情况下,机械三通开孔完毕后,采用涂塑钢管厂家提供的修补方案及修补材料立即对开孔处的涂塑层进行修补。
4)上海地铁列车采用直流供电牵引方式,运行时电流会泄漏到道床及其周围土壤介质中,称为迷流。迷流对周围的金属管道、通讯电缆外皮以及车站和区间隧道主体结构中的钢筋发生电化学腐蚀,这种电化学腐蚀能缩短金属管、线的使用寿命。管道安装时,采用管道与支架角钢底部垫一层3mm橡胶垫、管道与U形卡环之间垫一层1mm橡胶垫的做法达到设计的防迷流要求。
5)消防供水均设计成环网供水,以保证消防供水的可靠性、安全性通常区间上下行消防管的环网供水由相邻两座车站内的环状消防管道系统承担。而车站与停车场进、出场线段区间消防管的环网供水,在靠近车站端的由车站内的环网消防管系统承担,而靠近停车场端的由进、出场线消防管通过过轨预埋消防管,使进场线的消防管与出场线的消防管相互连通来实现该区段消防管的环网供水。过轨预埋的消防管配合铺轨单位在浇筑道床前进行预埋,其预埋消防管的材质为PE管,不应为涂塑钢管。
3.2 阀门安装
1)消防管穿越区间端头人防防护密闭隔断门时,在防护密闭隔断门门框墙的两侧设置公称压力不小于1.0MPa的闸阀(阀芯为不锈钢或铜质的闸阀,不应采用蝶阀或软密封闸阀),阀门有明显的启闭标志,采用明杆闸阀。
2)区间消火栓的检修蝶阀采用蜗轮蜗杆蝶阀,不宜采用手柄式蝶阀,以防手柄侵入列车运行限界。
3)由于轨道交通10号线采用无人驾驶车辆,进入区间端头井处消防管上的第一个控制阀门设计为手电两用蝶阀,订货时应注意手电两用蝶阀执行机构的电源电压(380V/220V)与电气图纸一致。
3.3 沟槽件安装
沟槽管卡竖向倾斜安装,以免与列车运行限界冲突。区间管道的沟槽管卡采用刚性管卡时,管道直线长度在50m~100m之间应加设金属波纹管;采用柔性管卡,则不需在管道上加设金属波纹管。
3.4 消火栓安装
区间消火栓的接口为铜质,安装时要保证方向的准确性和一致性。消火栓安装完毕后,将手轮暂时拆卸,以防止区间消防管道充水后消火栓被误开。
3.5 金属波纹管
金属波纹管由编织网套、波纹管、固定环、法兰组成。针对区间内的潮湿环境,注意金属波纹管的编织网套、波纹管、固定环的材质全部采用SUS304。
3.6 区间消防管道试压
本工程设计采用DGJ 08-94-2007上海市民用建筑水灭火系统设计规程,消防管道试验压力为1.4MPa,试验压力以管道系统最低点为准。
4 结语
上海轨道交通10号线已从2010年4月投运至今,消防系统运行正常、稳定,说明在施工中采取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方法是可靠、适用的。从中国轨道交通的发展趋势看,轨道交通隧道、车站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技术有着很大的发展空间,值得工程技术人员不断地深入研究探讨
摘要:介绍了城市轨道交通区间隧道内的消防管道安装工程的技术特点,按照工程的实际实施过程对工程的施工工艺、施工操作技术要求及技术重点进行了详尽的描述,为类似工程的施工提供了宝贵经验。
关键词:轨道交通,隧道,消防管道,安装工程
参考文献
3.城市消防责任规划研究 篇三
【关键词】城市消防;责任规划;问题;对策
0.前言
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城市消防规划是一个很重要的部分,其责任重大,不仅影响着城市经济的建设和发展,而且也是人们能否进行正常生产生活的重要保障。近年来随着城市火灾事故的频繁发生,也已经引起了人们的高度重视,防御火灾的意识和能力均有所提高。然而,现代的城市建设发展还不够完善,城市消防规划过程中仍然还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责任划分不明确,消防规划设备和系统还不够完善,都严重阻碍和减缓了城市经济建设的发展,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了不可估计的安全隐患。因此,加强城市消防责任规划,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城市消防规划中存在的问题
伴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的重大变革,给城市建设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作为城市建设发展重要组成部分的城市消防规划能否取得成效无疑面对着重大的挑战,因此加强城市消防责任规划,无疑是一项漫长而艰巨的任务。然而,在目前的城市消防责任规划体系中,还存在很多问题,在影响着城市消防规划的高效工作,先做如下具体分析。
1.1消防站点不足,人员及消防车匮乏
目前的城市建设发展体系还不够完善,尤其是消防站的发展速度远远不能够满足经济的发展,这使得城市消防规划所需的场所消防站严重不足,并且消防站负责的地区范围不能达到国家的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合理的消防站点建设,使得火灾事故发生后,消防人员不能及时赶到案发现场,耽误了时间,影响了抢救灭火工作。并且在消防站点,由于资金的匮乏,消防车及消防人员严重不足,难以满足国家对其数量的规定。在灭火时,不能有足够的人员和消防车配合工作,也大大延缓了火灾抢救工作,造成很多不必要的损失。
1.2消防设备不够完备,所需水资源不足
众所周知,要想很好地完成消防救助工作,必不可少的就是消防设备必须完备,所需水源必须充足。为了避免在高楼建设中发生火灾等安全隐患,都会配备相应的消火栓。然而,消火栓的数量不足,达不到规定要求,再加上城市用水紧张,水资源不足,使得消火栓不能很好的工作,在发生火灾危机时不能及时发挥出应有的效果,影响了消防工作的进行。
1.3人们的消防意识比较差
在城市建设消防规划中,由于很多人对消防宣传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再加上缺乏一定的资金并且宣传的形式过于单一呆板,缺乏新意难以引起人们的注意,因此难以达到良好的宣传效果。另外,城市消防规划监督管理体系不完善,宣传不到位,人们的消防意识普遍比较差,经常会有损坏公共消防设备的现象发生。在进行城市改造建设过程中或是开展建筑工程时,相关部门经常会忽略消防工作把原有的消防栓抛弃,更有一些部门或个人徇私舞弊,违反相关规定就占为己有自行处理。这些都给城市消防建设带来不便。
1.4城市消防规划通信设施不够完善
在城市消防规划管理中,是否具备良好的通信设施直接关系着城市消防规划的能否取得成效。然而在现代城市消防规划中通信设施还不够完善,以致在发生火灾时不恩能够及时获知消息,延误抢救时机,同时若同时发生两处火灾事故时,由于通信不及时使得消防人员不能及时取得联系,获得信息,难以及时调配人手达到迅速灭火的目的。
2.加强城市消防规划的对策
2.1进一步完善有关城市消防规划的法律规范
要想促进现代城市经济建设的发展,首先应该做到有法可依,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有关城市消防规划的政策法规。在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中,应该高度重视消防规划工作,使编制和审批同步化。并且划分清楚各自的职能部门,明确责任,以便出现遇到事故互相推卸责任的情况。另外,政府和相关公安消防部门积极配合,促进有关制法机构进一步完善有关城市消防规划的立法工作。以便为城市建设规划提供坚实的法律基础,促进城市消防规划工作的有序进行,使消防工作取得良效,保证人们正常的生产和生活。
2.2进一步促进城市总体布局合理
目前,城市总体规划发展滞后,布局不合理,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城市消防规划的发展进程。因此,加强城市总体该规划建设,是城市的布局更为合理,有其重大的指导意义。在进行城市总体规划的情况下,对于有些不合理现象应及时进行调整和修改,以便规划更为严谨,更具有可操作性,更能合理有效的指导城市消防规划工作,促进城市经济的发展。
2.3加强城市消防安全的宣传力度,提高人们的意识
由于人们对城市消防安全的认识不深,了解不透彻,导致很多本可以避免的火灾发生,造成很多严重损失,产生很多安全隐患。因此,加强对城市消防安全的宣传力度,提高人们的消防意识,减少或避免不必要的火灾发生次数,是十分必要的。消防工作人员应该积极向社会普及消防安全知识,进行创新,采取合理的宣传手段吸引人们的注意力,并把宣传资料装订成小册,以便人们传阅,逐渐提高人们的消防意识,达到良好的宣传效果,便于以后消防工作的有序高效进行。
2.4加强对消防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
尽管近年来城市经济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但由于人们普遍缺乏消防安全意识,政府或相关部门对消防工作的重视不够,资金投入不足,使得作为城市消防规划建设重要条件的基础设施严重不足,难以满足城市消防责任规划的要求。因此,为了促进促使经济的建设和发展,政府以及相关人员必须加强城市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以便保证发生火灾事故时能及时进行灭火援救工作。
3.结束语
为了促进社会主义城市现代化建设,国家高度重视城市经济的建设和发展,出台了很多有关规定。然而,作为城市建设重要组成部分的城市消防规划建设发展却仍然相对滞后,严重阻碍了城市经济的发展。因此,加强城市消防责任规划,明确责任,修建有关消防工作的基础设施,提高人们的消防安全意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韩盼盼.浅析建筑消防设施质量管理[J].科学之友,2011,15(26):55-57.
[2]尤明海.建筑消防设施施工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J].建材技术与应用,2012,3(6):45-47.
[3]阮征.建筑消防设施系统施工探讨[J].科学之友,2010,13(14):178-180.
4.交通消防责任书 篇四
消防安全责任承诺书
根据《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消防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有关规定,为确保大型活动的安全,活动主(承)办、活动举办场所法定代表人和活动经营负责人签订责任如下:
大型活动安全责任部分:
一、严格按照《条例》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落实大型活动的治安安全条件。
二、按照《条例》第六条、第十三条的规定,向公安机关提交活动的相关材料。
三、建立、健全大型活动的安全制度,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四、严惩履行公安机关对活动票证印制工作的监印监销制度。未经公安机关核准同意,不得印制和发售通用票卷。
五、活动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增设的电气线路和悬挂物品须符合相应的安全鉴定。
六、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活动的安全检查和安全保卫工作。
七、公安机关安全保卫工作方案要求落实的其他安全条件。
八、任何参展企业和个人禁止免费发放礼品。
九、禁止与此次展览无关的其它类演出活动。
十、现场音乐音量应该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十一、禁止在通道处发放宣传单。
十二、服从现场安保人员管理,违反相关规定安保人员有权阻止或没收礼品。
十三、易燃品(油漆、涂料等),严禁实物展出。
消防安全责任部分: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三、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四、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六、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七、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八、对本存在的火灾隐患,本单位保证依法落实整改措施,立即改正; 若未履行上述职责,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参展单位名称:
参展单位安全责任人(签字):
移动电话:
搭建单位安全人(签字)
移动电话:
5.消防责任书 篇五
村委会: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健全社会火灾预防体系,减少火灾发生,根据《江西省消防建设与发展三年规划(2009-2011)》的任务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责任书。
一、加强消防工作的领导。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原则,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内容,加强城乡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村委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消防工作,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按照镇政府制定的消防工作考核评价体系进行目标考评。
二、强化消防安全管理。要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落实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三级管理制度。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建立健全以“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接受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积极推动农村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管理机制。
三、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加大中央和省市区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力度。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单位和场所予以曝光。将《消防法》纳入普法内容。依托党政教育培训机构、中小学校、社区和村委会,深入开展消防知识教育,深入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进家庭、进党校”,并取得良好社会效应。
四、确保消防经费逐年增长。按照市政府抚府发[2006]32号文件和《江西省消防建设与发展三年规划(2009-2011)》的要求,确保消防必要经费投入,同时,根据当地经济的发展情况,逐步增加消防事业的财政投入。
五、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安装自来水管网的乡镇室外消火栓设施按照每120米一个沿道设置,道路宽度超过60米沿两边设置,消防管径不应小于100mm。
六、发展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加强消防安全巡查和火灾扑救演练,提高农村地区火灾自防自救能力。督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按照公安部第61号令的要求建设群众义务消防队。健全灭火救援力量体系,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消防队建设。
七、加强社区和农村消防工作。按照《江西省城市社区消防建设标准(试行)》(赣府厅发[2003]34号),逐步建立义务消防队或者志愿消防队。参照新农村建设消防安全试点工作模式,每村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断加大建设力度。努力提高农村防控火灾的整体能力。有条件的行政村要建立配备手抬消防机动泵的义务消防队。
八、大力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全力支持和配合区消防监督机构依法行政,适时组织消防安全大查,及时开展消防专项治理,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特别是对重大火灾隐患要进行挂牌警示,确保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消除,杜绝重大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火灾事故的发生。
九、设置公共消防器材室和消防宣传栏,建立消防取水设施,配备专兼职消防员。
6.消防安全责任书 篇六
甲方: 公司
乙方:本物业担任防火责任人 座 栋 单元 业户:
为进一步加强本小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杜绝各类消防安全事故发生,甲乙双方共同签订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如下:
一、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将安全消防措施纳入日常生活中,防患于未然。
二、乙方在装修期间,施工现场及单元内的消防安全,由乙方及乙方委托的施工单位共同负责,甲方实施监督和协助乙方做好消除安全工作。乙方要教育施工单位遵守园区消防管理有关规定,并同施工单位负责人共同承担相应的消防安全法律责任。
三、乙方必须加强对来访客户等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及注意事项的宣传教育,了解火险特定和防火要求,以确保室内防火安全,并有义务参加物业公司、消防主管部门的消防演习和宣传活动。
四、乙方必须做到在单元范围内有防火器材,严禁堵塞防火通道,严禁在消防通道违章搭建。
五、乙方务必保证所有员工在思想上对消防安全工作引起高度重视并能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同时,注意安全使用办公电器等,并定期检查,以防止发生事故。严禁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和有腐蚀性的物品。
六、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法规和有关规定。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法规和规定的各类行为必须坚决制止和及时纠正,在火警发生情况下,组织扑灭火灾和指导安全疏散,火灾发生时应服从现场统一指挥,有责任保护火灾事故现场,协助物业公司和消防主管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七、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保护好本单元公共场所的消防设备、设施及消防器材。
八、甲方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乙方进行消防安全管理检查监督。原则上每季度全面检查一次。乙方应以积极认真的态度接受并配合甲方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乙方要及时地、自觉地进行整改纠正,甲方可采取合法措施监督乙方整改纠正。
九、本责任书一经签订,甲乙双方要认真遵守,各负其责,加强配合,按责任要求,共同把消防工作切实做好。
此责任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以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公司 乙方:创意园 座 栋 单元
7.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立法探讨 篇七
1 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现状
2011年开展的“清剿火患”行动中,全国消防机构“先后督促整改火灾隐患1.6亿处,临时查封单位70.9万家,责令‘三停’单位34.9万家……”,可见消防违法行为的普遍性。分析近年来我国发生的重特大火灾,按照有关部门事后火灾事故原因调查分析,排在第一位的原因无不是“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度不落实”。
近年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连绵不断,尤其是开展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清剿火患”、消防安全单位“户籍化”管理等,声势浩大,但是从公安部消防局督导工作通报中可以看到,很多单位对消防机构检查的依赖程度比较高,很多工作存在不推不动的状态。其表现,一是单位没有明确授权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工作认识不深,导致消防工作职责不明、工作不清,严重影响单位安全。二是对于培训单位员工消防安全知识、技能不积极,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没有经过有效的专门培训,新员工上岗缺乏消防安全培训,没有依法安排电焊、气焊及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持证培训等。三是单位消防安全巡查、隐患自除、消防设施装置维护等工作落实不力,不能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日常消防违法行为屡禁屡现。
2 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存在不足的法律分析
(1)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欠缺法律保障,消防机构无法对单位进行有效追责。一部法律规范既有法律行为,也有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才能成为完整的法律规范。按照《消防法》第六十七条,对没有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分为警告、处分两种处理方式,而处分只适用于国企、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处分、警告处罚只适用于个人,无法适用于单位,而且只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对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管理人甚至不能产生约束作用。此外,在适用《消防法》对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追责的情况下,产生了适用法律竞合的问题。比如第六十七条的适用和第六十条的适用竞合。在法律适用中根据特殊法优先于一般法的原则,都采用第六十条追责。这样实际抵销了第六十七条的惩戒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的意义。可见,现行消防法关于单位主体责任的规定,违法行为与违法后果相背离,违背了“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
(2)配套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要求的规章规定过于粗疏,缺乏责任落实保障。一是具体规定单位主体责任及操作程序步骤的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在新《消防法》已经实施三年后尚未作出修改,对于有效保证责任落实欠缺措施。二是公安部《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培训管理规定》本意在于规范消防教育培训,但基本条款都是指导性质的,没有强制的法律效果,没有执行的保障手段。
(3)既有建筑整治涉及到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没有法律规定。既有建筑目前没有明确的定义,参照国家住建部门的有关规定,既有建筑可以理解为目前已经建好的建筑物。《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规定“新颁布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实施之前,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已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合格或者备案的,分别按原审核意见或者备案时的标准执行”。但是,实践中,往往由于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修改,存在需要对既有建筑进行消防安全改造的情形。不配合改造的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改造工作是由消防安全主体承担还是由国家承担,目前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3 现有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立法比较分析
3.1 《上海市消防条例》
该条例增加了改善防火条件,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组织火灾自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等内容,但是,对于不落实职责的责任追究,仍然是按照逾期不改正的,给予直接责任人员处分或警告处罚。
3.2 《北京市消防条例》
该条例作出了大胆的突破,增加了单位不具备检测条件的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对消防设备操作控制人员、专职和兼职防火人员等重点岗位的人员进行专项培训;按照国家标准设置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员应当遵守国家和北京市消防控制室操作规程,不得擅离职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电气防火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定期对电气防火安全进行检测,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将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向所在区、县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等规定。为保障落实,该条例规定,单位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员有擅离职守等违反国家和北京市消防控制室操作规程行为,或者单位未对本单位消防设备操作控制人员、专职和兼职防火人员等重点岗位的人员进行专项培训的,责令改正,并可处500元以上5 000元以下罚款;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未将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向所在区、县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的,责令改正,并可处1 000元以上2 000元以下罚款;未按照本条例规定进行电气防火安全检测并将检测记录存档备查的,责令改正,并可处1 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3.3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
一是明确细化了要求“建筑消防设施的产权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和落实消防设施的管理、检查、检测、维修、保养、建档等工作制度。”对于不落实该项要求的,消防机构有权“责令改正,最高处于5万元的罚款”。二是明确了应当接受消防安全培训的六类人员,并且明确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的管理人员、易燃易爆危险品保管人员应当持有相应的上岗证书,未持有上岗证书的,最高可处于3万元的罚款。三是对单位未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消防安全责任,产生火灾事故,造成严重损失的,最高可处30万元的罚款,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是对“单位”的含义进行延伸扩大,规定经营、使用公众聚集场所的;经营、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场所的;经营、使用建筑面积100 m2以上或者建筑层数两层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场所的三种个体工商户,其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参照广东省实施办法中的单位进行监督管理。广东省消防部门为了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在社会面上推行“网格化”管理,逐步向“社会消防”转变。推动镇街、社区、村居全部成立消防组织,构建大、中、小三级网络,确保基层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建立以社会基本单元自治为基础的消防安全管理模式,充分发挥各级政府、部门的消防管理职能,调动社会各单位和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推行“标准化”管理,逐步推动社会单位向“规范消防”转变。为了解决上规模单位的消防安全自我管理不到位,缺乏专业的维保从业人员、专业的维保行为、专业的维保工作措施等不足,广东省消防总队在佛山市消防支队开展了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专项试点工作,明确了哪些单位要列入专业维保对象、哪些人可以从事消防设施维保业务,切实保障了单位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具体工作有章可循。
3.4 《珠海市消防条例》
该条例规定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专职、义务消防队员、消防工程的设计、安装、施工、维护、管理、监理、维修人员、公众聚集场所的工作人员、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重点工种的工作人员等共七大类人员,应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培训合格的应有消防机构颁发的合格证。但是对于违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要求的,该条例没有做出具体的罚则。该条例也规定了不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和义务,造成火灾事故的,最高可以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责任单位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开创了既处罚单位也处罚个人的先例。
3.5 《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
一是直接通过立法将单位的外延扩大。该条例规定,单位是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一定规模的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组织。二是对照所有单位,未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未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公布实施的、未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未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设置重点防火标志的、未按照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的、未按照规定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未有针对性地组织消防演练的,均可分别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以对责任单位最高处于5万元罚款,对消防安全责任人最高可以处于2万元罚款。三是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未配备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主任的、未建立防火档案的、未开展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的、未实行职工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未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和管理本单位的专职消防队的、未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的、未按照规定将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本单位消防设施配备、维护情况、防火巡查情况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的,分别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最高可处于10万元、对消防安全责任人处于3万元的罚款。深圳条例开创了处罚消防安全责任人的先例。
3.6 《汕头经济特区消防条例》
该条例是目前对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定得较详尽的地方法规,而且还通过立法有效解决了单位与个人消防安全责任不公平问题。该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了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并明确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应当依照这条的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该条例补充规定对消防设施、电器线路、燃气管路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并保存三年以上备查;针对本单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组织火灾自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建立健全消防工作档案,对于重点单位,则规定建立健全火灾事故报告制度,及时报告发生的火灾事故,迅速启动应急救援机制;建立健全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考核管理制度;将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的任命、变更情况自任命或者变更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送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但是对于如何强制保障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则没有规定对应的罚则。
4 落实单位主体责任的立法修改建议
4.1 扩大“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适用范围
将消防安全主体资格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延伸到包括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户,消防管理参照单位标准执行,对有关违法行为按照单位的标准进行处理。通过立法明确,这样才能解决实际中的执法不公平问题。
4.2 增加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对应罚则内容
建议将《消防法》第十六条、十七条都规定具体的罚则,参照深圳特区消防条例规定,罚则以罚金处罚为主,同时处罚单位和消防安全责任人,通过不同类别的处罚,有效促进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意识建立。
4.3 立法消防安全教育必须纳入全民教育内容
修改立法明确,在学校、人力资源组织的就业、再就业岗前培训,要有必要的消防授课内容及时间保障、落实逃生疏散训练。明确必须经过消防培训合格方能持证上岗的人员类别,如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专职、义务消防队员、消防工程的设计、安装、施工、维护、管理、监理、维修人员、公众聚集场所的工作人员、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重点工种的工作人员等。要设置对应的罚则,也可同时处罚单位和消防安全责任人。立法还可规定,上岗培训可依托目前已在全国范围组建的消防教育培训学校实施,但是这种培训要区别于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的职业资格鉴定培训。
4.4 强制消防安全自我维护内容
强制落实消防安全检查评估、建筑消防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列入法律条文中,每年必须检测一次。也应规定对应的罚则,同时处罚单位与消防安全责任人。
4.5 设定发生火灾事故的罚则
专门规定由于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依据火灾事故的损失、伤亡大小,采取不同的处罚规定,同时处罚单位与消防安全责任人。
4.6 修改消防安全责任罪的规定
废除“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的前提,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9条修改为:“违反消防管理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以致造成严重后果的,从重处罚。”
4.7 明确既有建筑处理的法律规定
立法增加如下规定,凡是因为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技术标准修订和变更,导致单位被认定为“火灾隐患”或构成消防违法行为的,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不得对单位进行责任追究。确实因为公共消防安全需要进行整改的,建议由公共财政承担全部或部分整改费用。
摘要:分析了现行消防法律体系中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现状,重点就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存在的不足进行法律分析,就地方消防法规关于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规定进行了比较分析,最终就修改消防法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有关规定及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消防安全责任事故罪提出了立法建议。
关键词:消防立法,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立法建议
参考文献
[1]沈友弟,钟薇.浅谈建立和完善消防法律法规体系[J].消防科学与技术,2004,23(3):287-290.
[2]程超,何欢.中外消防法比较研究[J].消防科学与技术,2006,25(4):548-551.
8.交通消防责任书 篇八
1.任期审计责任认定的现状及问题
1.1基层审计工作具体落实上不合理
领导干部任期审计的责任认定是消防部队审计工作的需要,从目前来讲:07年以来,虽然在总队的要求下各级支队配备了专(兼)职审计员,但是专门审计人员的部门归属不明确。有的审计人员仍然由后勤财务人员兼任,有的由政治处或者司令部其他不并懂得审计业务的人员挂名担任。审计工作到底是在哪一级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也不明确,任务划分也不明确,有了审计任务之后实际工作往往全部落在一名同志身上,审计组其他成员仅仅是挂名而已,没有切实的组织领导,有时任务重了就疲于应付,不能真正发现领导干部任期经济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或者对发现的问题不能准确定性和正确处理。主要是审计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操作困难,显得十分盲从,导致出现经济责任认定不准、认定混淆、认定不清及张冠李戴、尽说好话、套话的审计评价,不仅使组织人事部门难以运用其审计成果,而且使审计机关及审计人员增加了审计风险,还造成了审计人力、物力及财力的极大浪费
1.2事后审计多于事前审计
按部局要求对拟提拔、调整干部,要提前安排审计,实现“凡离必审”和“先审后任”,做到防范在先,监督在前。但在现实工作中往往是某名同志已经提拔、调整或者转业后才安排离任审计,完全不能达到审计结果客观反映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是考核、考察干部的重要途径作用。
1.3审计人员水平有待提高
因工作要求和标准不断提高,大多审计人员没有经过系统培训,对如何正确规范开展审计监督工作只是一知半解,因此审计工作质量有时不能达到上级要求。
2.任期责任认定的方法
笔者认为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责任的认定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一是要对照审计当中查出的问题,查阅能进一步认定责任的相关党委会会议纪要、记录、批示、文件、合同和协议等方面证据;二是对没有书面论据和书面证明难以认定责任的,则向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及其他当事人进行调查取证,做好调查笔录,作为认定责任的依据;三是在认定责任时,还要应当充分考虑问题产生的历史背景、客观环境及领导干部所起的作用,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3.任期责任认定的范围和标准
领导干部在任职期内对其所在部门、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其它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责任。所以,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认定的范围主要是:第一、负不负责任;第二、负有什么样的责任;第三、按照客观公正原则,即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对审计中查出的各种事项要进行客观分析,查找原因,重点分清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
3.1领导干部不负责任的认定标准
判定标准有三个方面:第一、领导干部与事件没有直接联系,事件不是领导干部直接经办,事件发生的背景未经领导批准、指示、授意,纯粹是本部门、本单位职工个人行为以及本单位、本部门下属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行为;第二、领导干部对事件根本不知内情;第三、领导干部在管理上不存在失职,单位的管理制度健全,管理制度有力。
3.2领导干部直接责任的认定标准
所谓直接责任是指领导干部在其任职期间所在地区、部门和单位发生下列行为应当追究的责任。
一是领导干部直接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是指领导干部自己实施或者参与实施的,与其担任领导干部特定职务有关联的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
二是领导干部授意、指使、强令、纵容、包庇下属人员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是指领导干部通过使其下属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了解其对某一事项或行为的主观意志及意愿来影响其下属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的具体行为,籍以实现其实施违反国家财经法规行为的意志或意愿的做法。
所谓指使下属人员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是指指挥或唆使其下属人员实施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
所谓强令下属人员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是指领导干部命令其下属人员实施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下属人员提出异议或者遭到下属人员的拒绝时,该领导干部利用其职权强迫其下属人员必须执行其命令的行为。
所谓纵容下属人员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是指领导干部明知其下属实施了或者正在实施违反国家财经财规的行为,而根据其所负职责,该领导干部应当予以制止或对此行为作出处理、处罚,而不予以制止或处理、处罚、放任、放纵、甚至鼓励的行为。
4.注重任期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
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是从源头治腐、制度反腐的重要举措,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就是要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权力监督,防止权力腐败,达到惩治腐败、预防犯罪和保护干部的目的。通过经济责任审计,及时提出促进管理和改善决策的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用好人。通过完善责任评价体系、扩大经济责任审计范围等方式,不断提高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利用,争取将审计结果纳入干部考核和廉政档案,成为干部任免的重要参考依据。■
【参考文献】
9.消防治安责任书 篇九
消防治安责任书1
甲方:(乡镇人民政府)
乙方:(出租房房主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为保障出租房主、承租人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乙方及承租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结合乙方出租房屋的实际状况,甲方和乙方签订消防安全职责如下:
一、甲方消防安全职责:
1、向乙方传达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消防安全注意事项,组织出租房房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2、维护乙方出租房周边公共区域的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3、甲方在必要时,可对乙方出租房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如发现乙方的出租房内存有消防安全隐患,有权责令乙方进行整改。
二、乙方消防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安全管理条例》和其他消防法规。根据国家《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要求,在出租房内配置贴合规范的轻便灭火器材。
2、乙方务必遵守国家、浙江省的各项消防管理规定及甲方制定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3、负责建立健全出租房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落实消防职责,重点部位要确定专人进行管理。
4、自觉理解甲方的消防安全检查,并用心主动落实整改。
5、用心参加甲方组织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6、督促承租人不得在出租房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安全用火用电。
7、负责制定和贯彻承租单元的消防应急方案,用心参加甲方组织的消防演习。
8、保护好出租房内的消防设备、设施,并协助甲方保护好公共场所的消防设备、设施。
三、其他:
1、此职责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此职责书的未尽事宜或因国家及本市有关法规发生变更,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修改职责资料。
3、甲、乙双方租赁合约终止,此职责书自动解除。
4、此职责书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消防治安责任书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房屋出租人应承担以下治安(消防)责任:
一、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
二、必须按规定登记承租人的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并报公安派出所备案。
三、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必须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四、房屋出租人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房屋,并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对出租的房屋要经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消防安全隐患,保证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五、房屋停止租赁后,应及时到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房屋出租人如不履行上述治安、(消防)责任,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出租人:派出所:
年月日
消防治安责任书3
甲方:
乙方:
为了切实加强项目部治安消防工作,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有关法规精神,甲、乙双方签订治安消防责任书。
一. 甲方责任:
1. 宣传、贯彻上级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各项制度,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2. 施工现场宿舍重点部位,楼层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及防火标志。
3. 督促帮组乙方及时办理外来务工人员的暂住证。
4. 配合、协助公安保卫部门调解纠纷,查处治安、刑事案件。
5. 定期检出督促乙方整改不安全因素。
二. 乙方责任:
1. 项目经理为治安消防负责人,管好自己下面人员遵纪守法,并做好防盗、防火等防范措施。
2. 不发生治安、刑事案件,不发生盗窃、打架、赌博等违法行为。
3. 凡务工人员必须做到三证齐全,可动工。
4. 宿舍内禁止烧电器具、煤油炉、瓶装液化气,不准乱接电线,严禁留宿来历不明人员或男女同宿混住。
5. 不准乱拿乱用消防器材,爱护保养消防器材。
6. 甲、乙双方必须按照治安消防责任书执行。
三. 乙方必须遵守以上条款,如在责任期内发生治安消防责任事故和其他条款,乙方负全责。
四.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后止。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签 章: 签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消防治安责任书4
为了维护本项目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保卫项目公共和个人财产不受侵害,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治安消防保卫责任制,以提高自防、自治、自卫能力。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结合现场实际情况与各施工队、厂、站(以下简称乙方)签订治安消防交通安全责任如下:
第一条乙方治安防范负责人的责任
一、乙方必须选择一名工作责任心较强的领导全面负责治安保卫消防安全工作。
二、乙方主管治安防范的人必须了解和掌握本队人员的情况,来本项目做工人员必须手续完备,不准使用无组织的零散人员,不得冒名顶替安排异地人员。
三、要经常对所属人员进行法制教育,遵守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和甲方进行治安、防火和交通安全等方面的入场教育,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
四、乙方治安防范负责人要将职工人员花名册(甲方制表格式)及两张免冠一寸照片报甲方备案,要做到准确无误。
五、乙方治安防范负责人要按项目部的要求,负责办理本单位人员的各种证件,办证率要达到100%,并做到来人报、来人销。
第二条治安防范
一、乙方接受甲方指导开展活动,提高自防自治自卫能力。配合甲方进行安全防范检查,处理治安防范、防火安全等方面发生的问题,消防隐患,确保安全。
二、严禁使用刑满释放、解除劳教,执行管制、假释、缓刑保外就医、监外执行、监视居住、取保候审及有违法犯罪史的人员。
三、杜绝重大刑事案件及治安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加强集体宿舍的管理,住宿人员必须到指定部门办理住宿手续,定房间定床位居住,不得私自留宿外来人员,集体宿舍禁止男女混住,如来客需留宿的,须经甲方单位保卫部门同意,验证登记后方可留宿。
五、乙方治安防范负责人要教育所属人员做好现金物品的保管。个人存放现金限额200元以下,超出时存放银行,存折妥善保管,防止被盗。乙方财会人员存放现金限额500元以下,并用保险柜存放,有专人保管,确定责任者,制定保管措施。
第三条消防安全
一、乙方治安保卫负责人为防火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制定措施,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二、乙方在施工生产、日常活动、住宿照明及支搭食堂等工作中,要认真执行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及甲方的防火规章制度,确保安全。
三、乙方所属人员必须遵守施工现场用火管理制度,现场严禁吸烟;使用明火作业前,必须办理动火证;特殊工种如电工、电焊地工等凭操作证和动火证进行操作;因违章操作引起火灾和人身伤亡事故的,责任者和乙方负责人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并由公安消防监督机关追究责任者和乙方负责人的刑事责任。
四、凡乙方居住的宿舍必须有专人负责,乙方要加强宿舍用火、用电管理,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电加热器,严禁使用100W以上大灯泡,严禁私拉电线,私自安装、改装临电设施,严禁卧床吸烟。冬季取暖,由甲方负责批准火炉的搭设,乙方负责管理和维护。凡私搭火炉或乙方管理不善、教育不到位、使用不当,发生火灾或煤气中毒等事故的,由乙方负责。
消防治安责任书5
甲方:苏中建设伊宁市金陵维吾尔医医院项目管理部
乙方:
为了加强现场消防治安安全管理,确保施工现场不发生消防及治安刑事案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及项目部有关规章制度,按照“有章可循,违章必究”的原则,双方签订消防治安安全责任书。
一、乙方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八字方针,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加强职工的消防安全治安知识的宣传教育。
二、乙方必须把消防治安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要确保一方平安,并要明确一名专、兼职消防治安负责人,建立消防治安组织,培训义务消防队员,层层落实,做到一级保一级。
三、项目部负责对乙方消防治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对一些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有权进行处罚。
四、乙方专、兼职消防负责人要熟悉和掌握施工现场基本情况,并负责消防器材的管理监督班组的执行情况。
五、乙方要定期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培训,要掌握消防知识、灭火器的正确使用,懂燃烧三个条件,灭火三种方法,提高业务水平,做到大火能防,小火能灭。
六、乙方严禁擅自动用消防器材、消防设施,违者项目部进行重罚。
七、根据“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乙方要把好用人关,严格用工制度。
八、乙方必须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所用工人要相对稳定,用人底数清楚。临时来人必须向项目部汇告,对于不及时汇告,一经发现,每人处罚200元,依此类推。
九、根据“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的原则,乙方要管理好自己的职工,严禁打架斗殴,一经发现,,除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外,项目部将处以乙方5000元的罚款,并视其情节轻重报当地公安机关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十、乙方要搞好自身防范,看管好自己的工具、材料,防止丢失,严禁偷盗建筑材料和拧门撬锁,发现后按所盗物品价值的2—3倍罚款,并清除出场,性质严重者报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乙方必须做好安全生产,做到文明施工,保护成品。
苏中建设伊宁市维吾尔医医院项目管理部
十二、乙方必须遵守社会公德,讲究精神文明,对于楼内及现场随便便溺,一经发现每处/次处罚20xx元。
十三、乙方必须加强对本班组工人反恐防暴和交通安全的教育,如有意外发生,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本责任书工序竣工交验后自动失效。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XXXX年XX月XX日
消防治安责任书6
第一条:乙方为承租房屋的治安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应自觉遵守治安消防管理规定,增强防范意识,重视防火、防盗以及其他治安、消防安全工作。
第二条:乙方中途更换责任人,需另行签订《治安消防安全责任书》。乙方更换责任人未及时通知甲方或未重新签订《治安消防安全责任书》的,由前任责任人承担责任。
第三条:甲方有权对出租房屋的治安、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甲方。
第四条:乙方不得在出租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在进出口以及非租用空间等公共区域堆放物品、乱搭乱建,不得危及房屋安全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得阻碍消防通道。
第五条:乙方入住人员不得存放、携带、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管制刀具、枪械等物品。如有发现,甲方有权收缴并及时上报公安机关处理。
第六条:乙方不得让未成年人在出租房屋单独居住,不得留宿其他人员在出租房过夜。
第七条:乙方对出租房的取暖、用电等安全负全部责任。要注意取暖、做饭燃煤安全,防止发生火灾和煤气中毒;要注意用电安全,严防触电和各类电器火灾。不得私自乱拉乱接电线,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得使用生活电炉;人员离开出租房屋时要关闭电器电源,停电时应切断电源开关;发现供电系统过热、有异味、冒烟等不安全情况,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报告甲方。
第八条:乙方应做到文明、礼貌,不在出租房屋大声喧哗、打闹,与其他住户发生纠纷应及时妥善处理或报告甲方协助处理。
第九条:乙方应加强防盗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如发生治安案件,乙方应保护好现场,通知甲方并报告公安部门处理。
第十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出租房屋现状。确实需要改变的,应严格执行消防安全规定,并接受甲方的消防检查,杜绝火灾等隐患发生。
第十一条:因乙方未全面履行治安消防责任(包括过失、故意等)所引发的火灾及治安事件,由乙方承担事件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对甲方的经营及名誉造成损害的,由乙方承担经济损失,支付相当于房租价格一倍以内的违约金,并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甲方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乙方的经济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本责任书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补充;协商不成的,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四条: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第十五条: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一次续签:
经双方协商,本责任书有效期顺延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二次续签:
经双方协商,本责任书有效期顺延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消防治安责任书7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对装修工地施工现场的治安保卫、消防安全、文明施工、暂住人口领导和管理。防止和减少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经甲、乙双方协调,同意签订本责任书。
一、甲方积极协助乙方抓好治安保卫、消防安全、暂住人口管理等事项工作时贯彻传达公安、公司、工程公司的文件。通知精神。对乙方在施工现场以及到岗位上发生的治安事件、刑事案件、火灾事故,甲方有权对当事人依法进行处理。
二、乙方必须与当地公安机关签订治安责任书,并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的要求,在开工15日前申领《施工场所治安许可证》无证不得开工。
三、乙方负责人必须是负责工地治安保卫、消防安全、暂住人口管理等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除带头执行国家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等有关政策法律、法令、法规外,必须维护施工现场的生产秩序、生活秩序,搞好围护设施。
四、乙方自签订本责任书之日起一周内必须将分管施工现场负责人、治安消防责任人、及工程概况等情况书面形式一式三份并制定现场管理制度、治安、消防制度。
五、乙方参加施工人员一周内必须凭三证(身份证、务工许可证、流动人员计划生育证)登记造册,上报甲方,并向辖区派出所申办暂住证,名册必须一式三份。禁止招用无证人员、社会盲流、童工以负案在身的逃犯,一经查获同意甲方处罚。
六、乙方在施工期内必须做好消防安全:配备消防器材、教育职工会使用消防器材和“119火警电话、110”匪警电话。加强对工地用电管理,禁止乱拉乱接电线,禁止动力电与照明电混用,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开水棒)。违者甲方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乙方必须加强工地文明施工杜绝起哄闹事、打架斗殴、随地大小便、乱倒建筑垃圾。建材物资堆放必须堆放整齐,留足通道,禁止家属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
八、为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乙方在签订本责任书时明确责任。
九、本责任书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治安消防工作职责
1. 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安全规章制度,负责校区治安、消防的`日常管理工作;
2.开展安全宣传教育,组织消防培训和演练,提高教职员工自防自救能力;
3. 负责维稳及突发事件协调、处置工作;
4. 负责校区日常及重要节假日治安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及时下发整改通知,限期改正;
5. 及时掌握校区治安情况,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做好教职工民事纠纷调解工作;
6.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管理;
7.负责校区公共消防设施及器材的统计、配置及维护;
8.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重点人员的监管和防控工作;
9.负责视频监控系统日常管理及维护,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10. 负责视频监控录像调阅、保存,严防录像资料外泄;
11.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消防治安责任书8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成都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园区的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进一步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控制各类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甲乙双方特签订本责任书,以资遵守。
一、乙方应成立消防安全领导机构,设专职安全员,有制度、有措施、有督促、有检查地做好消防安全及相关工作,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就是消防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乙方需对所有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并选派一名责任心强、经专门培训的人员负责日常的消防安全督察工作,把火灾隐患杜绝在发生之前,保证园区和企业的消防安全。
二、乙方积极配合甲方及政府相关部门开展安全检查工作。
三、乙方企业内部禁止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对不按国家相关规定申报及管理者,一切责任及后果自负。
四、禁止乱拉、乱接和改动电源线路,确因科研、办公、商业需要改动线路的企业应报甲方物业管理部同意后方能执行。
五、因科研、办公、商业需要进行装修,应报政府相关部门和甲方物业管理部批准后进行,并服从甲方物业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如涉及消防设施改动需报国家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同意后方能执行。如擅自装修,甲方有权限期拆除。装修材料应按国家《消防法》的相关规定采用。
六、禁止在消防栓和配电箱周围堆放一切物品,禁止阻碍消防通
七、乙方企业内部应根据生产产品性质和场地面积大小,配备足够不同类别的灭火器,预防紧急情况发生。
八、乙方企业如安装防盗门,必须采取相应的应急管理措施,包括人员疏散和保证并配合救援的顺利进行。
九、乙方年终应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总结、评比、奖惩分明,找出差距,增添措施,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到更高的水平,资料报甲方物业管理部门存档。
十、本责任书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法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法人或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消防治安责任书9
z家服务中心:
本人愿意在z家小区座单元号房装修施工期间担任防火责任人,并承诺做到:
1、如实申请进入小区的施工人员名单,填写《装修施工人员登记表》,保证交验的施工人员身份证或暂住证真实、有效,按照服务中心规定办理《临时出入证》,并交纳装修保证金(待工程结束后、若无违章事项,经服务中心验收合格后,凭保证金收据和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办理退款手续。
2、自觉遵守《装修管理规定》并确保装修人员清楚《装修管理规定》及《装修注意事项》《业主临时公约》之内容。
3、负责对进场装修的所有人员进行防火安全和工地管理制度的宣传教育,使施工人员提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各种制度和消防法规,确保施工安全。
4、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留宿,如有特殊情况需留宿,到服务中心申报,工业滤布不得超时开工,如有特殊情况需加班,到服务中心申请。
5、对于施工人员破坏公共设施、设备及其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行为,本人负责赔偿和接受服务中心的相关处理。
6、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非工作区域,不得在公共场所加工作业。
7、装修垃圾及时清运至服务中心指定地点,装修过程中不违章堆放、抛弃装修垃圾。
8、加强消防工作,施工过程中配备足够有效的灭火器材,每房至少配备两个4公斤以上灭火器放置于明显易拿的位置;按规操作,做到安全用电。
9、施工过程中,服务中心指派专人负责治安工作,严密巡视,防止案件发生,发现可疑情况须及时处理并报告服务中心。
10、施工人员不得在小区内进行、斗殴、吸毒、贩毒、色情等违法乱纪活动,不得妨碍服务中心当值人员的正常工作。
11、如需明火作业,作业前报服务中心批准并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和远离易燃易爆材料和物品作业;滤布如因施工需要使用电焊机等,须经服务中心批准才能使用;不得使用电炉、高压电热设备、不得在施工现场煮食、吸烟、使用罐装煤气。
12、不得擅自改动煤气、供电、智能化线路。
13、对违反上述规定所发生的消防、治安事故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装修房号:
监督单位:
装修施工单位:z市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负责人:z家服务中心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火警:119
匪警:110
消防治安责任书10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 工程施工期间的消防治安管理,落实“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遵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签订如下治安消防管理责任书。
一、现场成立由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为组长的现场消防保卫领导小组,主持本工程的消防、治安保卫工作。由领导小组制定消防、治安的有关制度、措施及奖罚办法。
二、消防、治安工作人人有责,甲、乙双方职责明确,甲方负责监督管理,乙方对项目消防、治安保卫工作全面负责,现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为现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乙方及各分包单位在消防、治安工作上必须服从总包方的管理。
三、甲、乙双方及各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建筑施工现场治安、消防管理规定及本公司有关施工现场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的若干制度。
四、乙方在施工期间招聘使用施工人员,外来民工必须按有关部门规定的“加强外来暂住人员”的管理,办好三证,即就业证、计生证、暂住证。
五、乙方的建筑、装修材料《含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贮存堆放和使用都必须符合消防、治安管理的安全要求,即专门仓库、专人保管。
六、乙方应根据施工特点,按消防部门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灭火器材,落实专人负责,高层建筑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对高层建筑的防火要求,配备消防主水管(2寸以上)加增压泵,每层备有消防笼头、水带。建筑主体周围设有消防通道(汽车可开)。楼层的灭火器材配置由双方协商解决。
七、乙方必须加强特殊工种的管理和监督,电工、电焊工等必须持证上岗,用电必须由专职电工统一安装,符合电力规范要求。严禁乱拉电线和违章用电,现场因施工需要动用明火、电焊及电热设备必须经项目部同意并开出动火证,并派有监护人随时监督以杜绝消防事故。
八、甲方在乙方施工期间必须实施对乙方在消防、治安安全等工作中的监督和配合,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九、施工期间,如有违反消防、治安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甲方有权按本公司相关奖惩办法进行处罚。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主管部门一份。以上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待本工程竣工验收后自动终止。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消防治安责任书11
为了全面线贯彻落实治安保卫工作责任制和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预防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及火灾事故发生,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好现场治安秩序,创造良好的生产(工作)、生活环境,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和公安部发布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并签订 年至 治安保卫、消防安全责任书,甲、乙双方责任如下:
一、甲方责任:
1、领导乙方的治安保卫、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对乙方进行治安防范,防火安全教育培训和督促指导。
2、督促指导乙方按规定配置和维修保养好防盗、防火设施和器材,使其保存完好有效。
3、对乙方的防盗、防火等安全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批评教育和处罚。
4、督促指导落实治安保卫、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有关职责、帮助乙方落实各项治安防范措施和防火措施,切实做好各项治安保卫、消防安全工作。
二、乙方责任:
1、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治安管理规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自觉履行班(队、组)、岗位(个人)的治安保卫、消防安全职责,切实做好防盗、防火工作。
2、坚持防盗、防火的日巡查和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建立消防工作档案,及时消除治安隐患,防止发生案件,杜绝火灾事故,确保安全。
3、增强防盗意识,安排好值班看场人员做好值班警卫工作,财物要妥善保管,无人在宿舍时,要关好窗、锁好门,严防被盗。
4、积极开展和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并在“三级教育”时落实消防教育签字工作,掌握防火灭火知识,熟悉和会用所配置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5、严格遵守动火审批,动火监护制度,做到不乱动火作业,不乱烧乱煮,不乱按乱拉电源线,不乱用电炊具、电热水器。
6、做好暂住人口管理上作。不私扫乱雇工人,对外来人员及时登记造册上报并办理暂住证。加强民工的治安管理和消防安全教育,及时依法调解处理劳资矛后纠纷,保障内部治安稳定。
甲方: 乙方:
责任人签字: 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消防治安责任书12
为加强酒店的消防管理,确保酒店来店客人和酒店员工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根据《消防法》及第61号令的规定,结合酒店的实际情况,由酒店委托代表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各部门的负责人是本部门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二、针对部门的工作特性和实际情况,建立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制度,对各岗位的消防安全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实行安全目标管理,使消防安全工作和本部门的工作任务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同总结。
三、部门负责人有责任和义务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增强员工的安全防火意识和正确处理消防突发事故的能力,并积极主动的参加消防演练及培训。
四、部门所有人员均有责任和义务保护辖区的消防设施和器材,保证其正常使用,并定期检查,做好保洁,使本部门每个员工都能熟练掌握消防设施、器材的摆放位置、数量、操作方法。无火灾情况下,任何员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动用消防设备、器材,因火情需要动用,用完后应及时放回原位,并报告保卫部。
五、部门必须确保管辖区域内的安全出口和消防疏散通道的畅通,不得占用和堵塞疏散通道,不得在疏散通道内堆放杂物,并确保安全出口指示灯、疏散指示标志灯随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六、部门必须积极配合上级公安消防部门及酒店的消防安全检查。对在消防安全检查中提出的火灾隐患,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规范要求整改完毕,并报告保卫部复查。对确实一时无法整改的火灾隐患,应列出整改计划,报酒店保卫部和安全管理委员会审批,共同制定应急措施,积极开展本部门内部的安全防火自检自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并报保卫部。
七、对上级领导安排布置的消防安全工作及相应的通知,必须严格执行,贯彻落实。在实施改造施工时,必须贯彻先报批,后施工的原则。
八、使用安装电器设备和线路,必须由工程部专业人员操作,严格执行有关的技术规范,临时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报酒店安全管理委员会及保卫部审批同意后,由专业人员安装,并应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禁止私拉电线、电插座和擅自使用电热棒、电炉等。
九、部门应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进行重点管理,除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外,还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定期进行检查,出现问题及时报告。
十、酒店对消防安全工作做的好的部门和个人将适时给予通报表彰奖励,对消防安全制度落实不够、执行不严、管理差的部门和部门责任人,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或饭店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送交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一、如部门消防责任人内因公或其它原因外出、调离时,接任工作的部门消防负责人到岗后,部门应及时知会保卫部,重新签订消防责任书,接任工作的部门消防责任人应负同样的消防责任。
十二、本责任书一年签订一次,由酒店安全委员会委托保安部负责落实跟进执行情况。
单位名称:XX酒店 部门名称:
委托代表:执行总经理 负责人姓名:
签字: 签字:
消防治安责任书13
为了加强和规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治安、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预防治安案件和火灾的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治安管理条例》及建设公司有关施工现场治安、消防规定,结合太钢工程现场的实际情况,为确保施工期间不发生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火灾事故。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管理原则。特制定本责任书。双方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此责任书。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并履行本责任书中的所有内容。
甲方:中冶天工太钢工程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各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进入太钢现场及场外钢结构制作场等。从事拆除工程、土建工程、安装、调试、运输等项目的所有单位和人员。
第二条:责任划分:责任区为本工程项目所涉及的施工现场及区域。
第三条: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 负责将甲方有关治安防范等方面规章制度向乙方传达。
2. 负责监督乙方建立工程项目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兼)职保卫人员、制度和组织实施现场治安消防规章制度,对工程项目中发生的治安案件的责任人和人员实施再教育。
3. 负责组织施工现场的治安防范拉网检查,及时向乙方指出并督促整改治安隐患。对不符合甲方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权责令其整改。
4. 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交通管理、民爆管理、要害部位管理及贵重物品防范管理。对乙方夜间治安巡查制度,现场看护制度和治安防范工作的监督检查。
5. 负责施工期间的人员,车辆、物品的审核及协调,监督、检查各施工单位的落实情况。
6. 负责对施工单位及个人因违反管理制度而造成事故(件)、案件的查处。
乙方的职责:
1. 负责对本单位施工人员的治安防范培训和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教育,增强防范意识。
2. 负责督促所属人员在进入现场后,严格执行甲方的治安防范管理规定,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并组织好本单位职责区域施工现场的治安防范检查,制定相应的治安安全措施。组织经常性的治安、消防安全检查,积极整改治安隐患。在治安隐患未消除之前,应多制定和落实有效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3. 负责建立本单位的治安防范管理制度。负责工程建设、设备安装、调试、拆除过程中的治安安全和借鉴巡查等工作。
4. 施工中的重点部位、贵重仪器、设备、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列入重点管理范围。单位派专人进行值班守卫,对需要进入重点部位的人员要持证上岗,严格登记,严禁无证及闲杂人员进入。
5. 对工程建设中的关键环节,关键工序,关键节点,关键设备应派足够的监护人员进行监护,防止破坏事件、人员伤亡和其他事故的发生。
6. 工程建设中的各种设备、备品、原材料、尤其贵重物品、物件等、要实行定置定位管理,必须派专人24小时值班守卫,防止丢失被盗。
7. 施工机械和机具、仪器、仪表要妥善保管,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以防被盗。
8. 对施工人员,外包队伍进行审核,必须严格遵守项目部的有关规定,严禁雇佣“三无人员”。
9. 负责对所属分公司,外包队伍的治安防范教育和治安防范责任书的再行签订,并责成专人管理。
10. 对发生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后,应按属地、属物、属人原则,在保护好现场同时,迅速报项目部保卫组,不得隐瞒案件,同时配合对各类案件和事故的调查、查处。由于治安防范工作的重大疏漏及由此造成严重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11. 负责对所属单位、外包队伍人员、车辆、施工物资进行管理。
第四条:违约责任:
1. 甲方为履行职责,影响乙方正常的施工有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2. 乙方在施工中违反甲方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的,甲方有权按照建设公司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系列考核:
(1) 因不认真履行施工现场治安啊、消防安全防范职责,导致施工想唱器具丢失、被盗发生治安、刑事、消防案件的,对案发施工单位给予价值相同的经济处罚,并对有关责任人处以5000——10000元罚款。
(2) 施工单位机具、料具、工具等物品的现场临时存放点必须安排专人夜间看守。对看护值班人员睡岗、脱岗、擅离职守的,查处一次,对看守值班人员以200元以下罚款,并对物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屡次违反规定的,对看护值班人员责成换岗,对责任单位处以罚款500——1000元。
(3) 各单位施工队伍雇佣“三无”人员的,对雇佣单位处以1000——3000元罚款。对“三无”人员予以清退。
(4) 施工人员进入施工区域必须持有所在单位办理的(太钢)出入证(卡)必须与本人相符。违反者没收(太钢)出入证(卡),对本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并接受项目部保卫组审查。
(5) 施工现场发生打架斗殴、酗酒闹事的对主要责任单位给予3000元以下罚款,对此要责任单位视情节予以处罚。属外围外雇队伍的,对主要责任方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并逐出施工区域,构成案件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6) 未经项目部批准在施工现场拾捡废旧金属、物品的,对组织单位处以5000——10000元罚款,对个人处以500以下罚款并逐退。
(7) 工程进度期间被列入要害部位管理的,由该部位施工单位负责并加强管理,因存在隐患被保卫部门下达隐患整改通知通知书逾期不改的,对责任人处以500元以下罚款,对施工单位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8) 施工现场动用消防设施须经保卫部门批准,擅自动用的,对其单位处以500元以下罚款。
(9) 各单位施工现场动火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擅自动火的,对单位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主要责任人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
(10) 个施工单位必须遵守中冶天工建设有限公司及项目部治安、消防有关法规制度。对监察部门人员下达整改通知不予整改的,对责任人处以500元以下罚款。因此造成后果的对有关领导进行通报批评并按照建设公司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1) 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不服从项目部保卫人员,执勤人员指挥、管理的,对单位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驾驶员给予200元以下罚款。
(12) 因施工建设需要占道、破路的,无相应标志的,对其单位处以500——20xx元罚款,对责任人员予以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造成后果的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3. 如乙方在施工中发生刑事、治安案件和消防事故或施工中存在重大治安隐患拒不整改的行为,甲方保卫部门有权提出建议,有甲方财务部门扣除乙方合同款中5000——10000元的违约金,造成严重后果,影响巨大的,建议停止合同,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条:本责任书自双方项目部第一责任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中冶天工太钢项目经理部
施工单位公章
消防治安责任书14
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盐城市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精神,为维护本物业区域的消防安全和正常的生活秩序,结合小区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一、甲乙的消防安全责任:
1、对本家庭成员进行安全消防教育,协助小区义务消防组织共同搞好消防工作;乙方提供紧急联系电话和联系人,以便发生紧急情况时联系。
2、长时间外出时保证切断专属范围内的电源、燃气。
3、不在小区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不在消防通道存放任何东西,不用任何物品遮挡消防设施。
4、积极参加乙方组织的消防演习,发生火情,主动配合乙方实施消防应急方案。
5、在专属区域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每百平米配备1个2.5公斤的灭火器),以便发生火情时及时扑灭初始火源。
二、甲方的治安安全责任:
1、对其专属区域内的治安安全负责,支持配合乙方实施消防应急方案。
2、告知本户来访客人进入小区主动出示有效证件,配合乙方安管人员进行必要的身份验证。
3、不在户内存放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否则应配置符合安全防盗要求的保险柜。
4、不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入本小区。携大件物品外出,到乙方客服前台办理携物出门手续并接受乙方安管人员的核查。
5、正确使用小区门禁卡,注意避免陌生人跟进。发现可疑人员进入围合院落,应策略的对其进行盘查,协助乙方维护小区安全。
6、饲养宠物,按照小区管理规定做好防疫与看护,避免发生伤人事件。
7、发生刑事、治安事件,自觉保护好事发现场并及时向派出所报案,配合公安机关进行调查。
8、机动车、非机动车均到乙方办理停放手续,按照已获批准使用的位置正确停放车辆,离开机动车,车内不存放贵重物品和钱物,丢失责任自负。
三、乙方的治安、消防安全责任:
1、及时通过各种形式向甲方宣传公安、消防部门有关治安、消防安全的管理规定和要求,指导甲方落实治安、消防措施,消防安全隐患。
2、及时通过各种形式向甲方宣传公安、消防部门有关治安、消防安全的管理规定要求,指导甲方落实治安、消防措施,消防安全隐患。
3、负责定期对小区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保养,发现故障及时处理,以便扑灭火情时灵敏有效。
4、为确保小区整体和甲方的财产及人身安全,乙方在必要时,经甲方同意,可对甲方专属部分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如遇火灾等紧急情况,乙方有权进入甲方户内进行灭火,且不承担因灭火行为造成甲方物质损失的赔偿责任。
5、配合公安机关及其他执法机关对发生在本物业区域违法犯罪案件进行调查取证。
6、办理发放出入小区的相关证件,加强证件核验管理工作。
四、其他
1、本责任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自觉履行各自的责任。
2、责任书未尽事宜以国家及尝试市有关法规为准。
3、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与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相同,甲乙双方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终止,此责任书自动解除。
4、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栋 房
责任人:
年 月 日
乙方:江苏德惠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责任人: 年 月
消防治安责任书15
为落实房屋租赁双方治安消防安全责任,确保承租方的人身、财产安全和租赁房屋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事件”的原则,租赁房屋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与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治安消防安全责任。
第一条:乙方为承租房屋的治安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应自觉遵守治安消防管理规定,增强防范意识,重视防火、防盗以及其他治安、消防安全工作。
第二条:乙方中途更换责任人,需另行签订《治安消防安全责任书》。乙方更换责任人未及时通知甲方或未重新签订《治安消防安全责任书》的,由前任责任人承担责任。
第三条:甲方有权对出租房屋的治安、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甲方。
第四条:乙方不得在出租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在进出口以及非租用空间等公共区域堆放物品、乱搭乱建,不得危及房屋安全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得阻碍消防通道。
第五条:乙方入住人员不得存放、携带、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管制刀具、枪械等物品。如有发现,甲方有权收缴并及时上报公安机关处理。
第六条:乙方对出租房的取暖、用电等安全负全部责任。要注意取暖、做饭燃煤安全,防止发生火灾和煤气中毒;要注意用电安全,严防触电和各类电器火灾。不得私自乱拉乱接电线,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得使用生活电炉;人员离开出租房屋时要关闭电器电源,停电时应切断电源开关;发现供电系统过热、有异味、冒烟等不安全情况,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报告甲方。
第七条:乙方应加强防盗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如发生治安案件,乙方应保护好现场,并报告公安部门处理。
第八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出租房屋现状。确实需要改变的,应严格执行消防安全规定,并接受甲方的消防检查,杜绝火灾等隐患发生。
第九条:因乙方未全面履行治安消防责任(包括过失、故意等)所引发的火灾及治安事件,由乙方承担事件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对甲方的经营及名誉造成损害的,由乙方承担经济损失,支付相当于房租价格一倍以内的违约金,并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条:本责任书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补充;协商不成的,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一条: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日。
第十二条: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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