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产销合作协议(精选6篇)
1.农产品产销合作协议 篇一
2012北京名优特新农副产品产销与开发合作洽谈会邀请函
中国商业企业管理协会农村商业发展工作委员会定于9月上旬在北京举办2012.北京名优特新农副产品产销与开发合作洽谈会,诚挚邀请相关企业报名莅会,报名截止时间8月10日,农副产品产销与开发合作洽谈会邀请函。
各相关企业:
为推进农业产业化、商业化建设,促进名优特新农副产品生产加工与市场营销对接、农企项目发展与社会机构融资对接、特色农业资源开发与高新科研成果转化对接,本着务实高效、便捷节俭原则,中国商业企业管理协会农村商业发展工作委员会(下称“中国农商委”)定于2012年9月上旬在北京举办“2012.北京名优特新农副产品产销与开发合作洽谈会”。洽谈会拟在全国范围遴选有一定实力的名优特新农副产品生产企业(地区行业协会),在北京遴选10家左右大型批发市场、连锁超市,同时邀请部分机构团购单位、惠农金融机构、农科院所及新闻媒体参加,邀请农业部、商务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部委有关领导出席。诚挚欢迎有意愿的企业报名莅会,并鼎力支持冠名赞助本次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国农商委
二、支持单位
农业部信息中心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2年9月上旬(会期2天),具体时间待报名注册后通知参会单位,范文《农副产品产销与开发合作洽谈会邀请函》。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七里庄路22号鹰翔宾馆。
四、会议主要内容
1、由国家部委介绍我国农业产业与惠农扶持政策、现代农业与农业信息化发展趋势;
2、由参会单位作名优特新农副产品生产、营销、选购,以及项目融资招商推介讲演;
3、名优特新农副产品样品和招商项目书(资料)展示;
4、名优特新农副产品产销对接、项目融资招商洽谈。
五、参会须知
1、报名手续。参会单位,需办理参会报名注册手续,可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报名注册,报名注册截止时间为8月10日。会议主办方将按参会单位完成报名注册的先后顺序,核定参会单位、讲演顺序及样品展位。
主办方承办部门:中国农商委计划发展部,联系人:郁庭贵电话:***邮箱:zgnsw7856@163.com;武振学电话:***邮箱:wuzhenxue88@sina.cn;杨亚光电话:***邮箱:zgnsw9898@163.com;传真:010--637287282、住宿安排。需要住宿的参会人员,由会议主办方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3、相关费用。
(1)注册费:参会注册费为每人1800元(包括会议期间就餐费),注册费在报到时交付。
(2)大会推介讲演费:大会推介讲演名额限15家(主办方根据参会企业报名注册先后顺序确定),参会单位申请在大会作推介讲演,每人次交付推介讲演费2000元,发言时间限15分钟,推介讲演费在报到时交付。在会上发放文件资料由讲演单位自行印制。
(3)展位使用费:会议提供农副产品实物样品、图书资料、多媒体展示的展位,每个展位使用费800元(面积2*3米,内设1张桌子、2把椅子、1个电源插座,多媒体设备由企业自备)。
(4)冠名赞助费:冠名为“特别协办单位”的不低于6万元,冠名为“协办单位”的不低于3万元。冠名单位由主办方按报名申请顺序确定,具体事宜由赞助单位与主办单位商定。
4、展示布展:农副产品展示可为实物初级产品或加工成品,鲜活冷冻产品及非时令产品可用图片或多媒体展示,实物产品携运存管由参会单位自行负责,经与会议主办方商定,展示产品可免费提供会议品尝或馈赠;招商项目书(资料)展示,应提供真实齐全的相关批准文件、配套说明资料及招商需求标的等,也可使用多媒体展示。
有意愿的企业,请于报名注册截止日前办理参会注册手续(报名表在农业部网站下载),并提前做好参会布展、推介讲演和招商洽谈等各项准备工作。
此函
附件:中国农商委2012.北京名优特新产品产销与开发合作洽谈会报名表
中国商业企业管理协会农村商业发展工作委员会
2012年6月12日
2.农产品产销合作协议 篇二
河曲县现有耕地面积2.65万hm2, 是无公害谷子和马铃薯生产基地县。在优质谷子和马铃薯种植过程中, 由于病虫为害, 造成产量偏低, 影响了农民的种植积极性。近年来, 农业有害生物灾害频发, 许多农民过分依赖化学农药且用药不科学, 防治不及时, 不仅造成防治效果不佳、环境污染严重、农田生态系统失衡、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 而且导致种田成本居高不下、农产品缺乏竞争力, 严重制约了农业的发展后劲, 影响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了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 立足提高河曲县谷子和马铃薯重大病虫害防控能力, 在省、市植保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 昌农农产品产销专业合作社积极探索, 大胆创新, 在谷子和马铃薯病虫害防治机制上闯出了一条新时期植保工作发展的新路子。
一、解放思想, 创新思路
昌农农产品购销有限公司是河曲县一家集粮食生产、收购、精深加工、储存、销售、运输物流于一体的民营企业, 该企业积极进行品牌整合, 已成为忻州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010年10月, 他们生产的谷子通过了绿色产品认证和无公害认证, 已成为忻州市畅销的品牌农产品。河曲县昌农农产品产销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07年, 主要负责昌农农产品购销有限公司谷子和马铃薯生产基地病虫害的防控工作。随着一系列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 新农村建设的全面推进, 新的发展时期粮食生产对植保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合作社牢固树立“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的新理念, 确保生产基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环境和人畜安全, 促进了粮食增产、企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创新机制, 积极开展植保专业化服务
开展以组建农作物病虫害专业防治队为代表的防治机制创新, 是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它能有效地解决农村服务网络不健全, 农民外出务工经商而造成的农村劳动力不足, 植保机械化程度低, 农民防病治虫难等问题。我们通过不断的实践、探索、总结, 找到了一条适合河曲县农业发展的新路子, 形成由企业牵头, 政府支持, 植保部门提供服务的新型专业化服务模式 (植保站+公司+农户) 。
2010年, 河曲昌农农产品购销有限公司在河曲县的土沟乡、前川乡、赵家沟等乡镇发展了0.2万hm2优质谷子生产基地, 0.667万hm2马铃薯生产基地, 种子由昌农农产品购销有限公司提供, 收获后公司负责收购。公司与每个农户签订协议, 收购价格比同期市场价格高出30~40元/50 kg。在协议中公司明确提出, 谷子和马铃薯生长期间严禁使用高、剧毒农药。针对以上特点, 植保站与土沟乡、前川乡、赵家沟乡等农技站联合, 开展了谷子和马铃薯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 取得了显著成效, 深受农民欢迎。主要做法为:
1. 组建病虫专业防治队伍
根据病虫防治需要, 合作社2010年共成立了26个专业防治队 (由于生育期一致, 每个防治队的承包面积在133.3hm2左右) 。每个防治队由植保站提供一台机动喷雾器。
2. 制定防治队的统一收费标准
在制定实施方案时, 明确规定了农药的使用范围, 防治用药统一由植保部门提供, 实行了统一测报、统一时间、统一方法、统一农药、统一检查、统一收费的“六统一”原则, 谷子田收取防治费用80元/0.067 hm2, 马铃薯田收取防治费用50元/0.067 hm2, 由企业在粮食收购时代扣。
3. 加强培训, 提高防治队员素质
2010年4月, 我们邀请了省、市植保专家对防治队员进行了为期4天的强化培训, 要求每个防治队员做到“一能三会”, 即能维修机动喷雾器、会识别病虫、会正确施药、会检查防效。培训后, 对考核合格的防治队员统一发放合格证。
4. 切实搞好预测预报
为准确掌握病虫害发生规律和防治时间, 提出切实可行的防治意见, 县植保站在土沟乡、赵家沟乡、沙泉乡、文笔镇设立了4个病虫监测点, 每3天进行1次系统调查, 对每次防治后的效果进行检查, 没有达到要求的少数地块由防治队员自己负责补治, 如果大面积没有达到防治效果, 由合作社负责补治。2010年, 粟灰螟在土沟乡发生严重, 且为害时间长达一个月, 一次用药根本就无法控制, 根据这一特殊情况, 安排了2次防治, 防效在95%以上, 而其他没有应用病虫统防统治的部分农户, 防效只有60%左右。
5. 严格实施病虫绿色防控技术
(1) 春季农田统一灭鼠推行了“以春季农田为主, 统一毒饵诱杀;秋季农田农舍并重, 分区分类控制”的防控策略。春季推行毒饵诱杀的“统一行动、全面围歼;选好药剂、正确制饵;因地制宜、有效覆盖;饱和投毒、药饵到位;查遗补漏、扫除残鼠;常年监测、巩固灭效”全套灭鼠技术, 大力推广应用抗凝血杀鼠剂敌鼠钠盐、杀鼠醚及毒铒站控鼠技术。
(2) 农业防治压基数及时春耕灌水、犁耙沤田, 压低越冬虫源基数;收割后, 及时销毁带病谷草, 搞好种子消毒, 用使百克、强氯精等消毒, 预防白发病、线虫病、细菌性条斑病等病害的发生;培育无病虫壮秧。推行旱育秧、抛秧或直播等新型栽培技术;合理调整耕作制度和谷子、马铃薯品种布局, 尽量避免早、中、晚品种混栽, 减少“桥梁田”, 使谷子和马铃薯受害危险期避过线虫和28星瓢虫发生为害期;合理施肥, 注意氮、磷、钾的配合, 多施有机肥, 忌偏施、迟施氮肥, 以免禾苗贪青旺长。
(3) 合理使用物理防治技术大力推广频振式杀虫灯, 诱杀谷田、马铃薯田害虫的成虫, 减少田间落卵量。
(4) 科学用药控制为害在病虫防治上力求“稳”、“准”二字, 稳就是不求全部消灭病虫害, 将病虫为害的损失控制在经济阈值以下;准就是防治时间要准确, 防治农药品种要准确, 施药时用量要准确。
6. 建章立制
合作社制定了《病虫专业防治队章程》、《安全用药技术操作规程》、《病虫防治收费标准》、《损失赔偿标准》以及各项管理制度, 为科学运行和管理提供了依据。
三、专业化服务初见成效
1. 加快信息传递速度, 提高了病虫防治效果
县植保部门通过病虫情报、手机短信、病虫防治通知单等形式, 及时准确地将病虫信息和防治技术送到专业防治队员手中, 指导他们开展防治服务;另一方面, 农户通过防治队员, 可以了解到最新的防治技术, 加快了新技术、新产品的普及速度。
2. 提高了经济效益, 减轻了农民负担
实行植保专业化服务后, 由植保站直接按批发价提供农药给防治队员, 减少了中间经销环节, 降低了成本。据统计, 2010年谷子和马铃薯用药的成本降低了0.1元/0.067 hm2次。
3. 保护了环境, 生态效益明显
实施重大病虫专业化防治, 可按病虫选用对口农药, 按防治指标用药, 避免滥用农药, 减少了高、剧毒农药的使用量, 还可杜绝假冒伪劣农药进入市场。
4. 树立了品牌, 提升了植保服务形象
植保部门通过对专业防治队员、农民进行培训, 广泛宣传病虫防治技术、高毒农药替代品种使用技术, 在病虫害防治中取得了节本增效、增收和保护农田生态环境的良好效果。
5. 多方合作, 实现三方共赢
3.产品推广合作协议 篇三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为实现推广适应市场需求的产品的目标,相互支持配合,特签署并实施本协议。
一、合作目标
1.确立优势互补、协作互利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2.努力开拓产品市场,进一步促进产品在福建的推广应用。
二、合作内容
双方将在以下方面进行友好合作:产品的销售,相关市场的宣传与开拓,相关产品的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等。
乙方发挥特有的客户渠道和技术优势,按照客户需求,宣传、推广余良卿产品,扩大销售市场。
甲方将对乙方的销售推广,给予相应的配合和支持。
三、协议期限及推广费用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协议终止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续签的优先权。推广服务费每年元整,乙方提供发票,甲方以现金方式付给。
四、乙方承诺:
1. 在乙方客户群中宣传、推广甲方产品; 2. 根据客户要求对甲方产品的技术改良提供建议。
五、甲方承诺:
1.给予乙方技术人员相应的技术培训。2.提供用于展示的样品。
3.对乙方销售的甲方产品,给予售后服务、技术交流等各方面的支持。
四、保密条款
1.甲方与乙方双方提供给对方的一切资料对外要保密,仅在合作双方公司的业务范围内使用,不得直接、间接向第三方提供。
2.双方均要采取措施,确保各自内部人员对在位期间所了解的该产品履行保密义务。
五、其它
1.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本协议未尽事宜,未尽事宜可以单项协议的形式出现,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4.产品合作协议书 篇四
传真: XXX 电话: 0XXX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区*乡XX科技创新园1栋 电话:**1(*生)
为更好地推广甲方销售的办公家俱及其配套产品之隔墙. 进口灯具. 方块地毯等, 甲方在保证产品质量和价格优势的条件下, 乙方大力介绍推广甲方产品,就双方的长期合作, 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最新的产品图册资料,便于乙方向客户介绍推荐甲方产品,由甲
方全力配合做方案及报价同生意跟进。
二、乙方需保证提供的信息及介绍的客户项目真实。
三、甲方与乙方介绍的或提供信息的客户达成签约后,甲方将至少以销售总额的3%作为乙方的提成, 提成的结算方式为逐单逐期结清, 甲方在每单工程相应款项收回后三天内, 将乙方应得提成转入乙方帐户。
四、甲方与乙方介绍的或提供信息的客户签约后, 甲方负有全部履约责任。客户在使用甲方产品的过程中, 如发生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五、 如有与本协议不适用的工程协议, 由甲乙双方根据情况另行协商确定, 在无其它特殊规定的情况下, 则以此协议为准;
六、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一年,一式两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署):
代表: 代表:
5.产品销售代理合作协议 篇五
产品销售代理合作协议
甲方:北京富天达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作为甲方ALIEN和FTD产品的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代理权限
1、代理地区
甲方授权乙方为省市区甲方产品代理商与技术合作商,代理产品为:
(1)ALIEN系列产品;
(2)FTD系列产品;
(3)方案集成产品。
2、代理期限
代理授权有效期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代理授权期限截止时,若乙方需要继续代理甲方产品,应提前二个月向甲方写出书面申请,双方可重新签定《产品销售代理合作协议》。若乙方不需要继续代理甲方产品的,应提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终止产品代理合作的告知,甲乙双方进行财务清算,《产品销售代理合作协议》自动终止。
3、使用甲方名称的授权
乙方作为本协议的区域代理商,有权在本协议约定的区域和约定的代理产品销售事宜中,以“北京富天达科技有限公司代理商”的名义从事合法商业活动,有权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从事各种形式的广告及宣传活动。
4、协议勉责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商业行为及经营损失,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5、申请代理方式
乙方须按实际情况,如实填写《产品销售代理商注册申请登记表》,乙方登记内容发生变更时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备案。
6、甲方保留对本协议的解释权。
二、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1甲方负责产品的市场宣传及行业推广工作,并定期向乙方发布有关活动的进展情况;
1.2甲方为乙方提供销售所需产品的电子版资料及电子版宣传材料;
1.3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产品销售及技术培训,以使乙方能够正确地销售甲方产品;
1.4甲方应向乙方的销售工作提供必需的支持与指导;
1.5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甲方的其他代理商之间的关系,以保证各方获得应有的利益;
1.6甲方承诺对代理商接待的客户,在以上约定范围内的产品不参与对用户的直接销售,除非用户指定与厂方合作;
1.7甲方有权根据市场竞争各方的动态调整产品的结构、价格及销售政策;
1.8甲方根据乙方对销售额的承诺,定期对乙方进行业绩考核,如乙方完成承诺的业绩,将获得甲方的返点奖励;如果乙方不能完成承诺的业绩,甲方有权降低乙方的代理级别或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
1.9甲方鼓励乙方积极组织或参与甲方产品推广活动,并根据具体情况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2.乙方权利和义务
2.1乙方应积极主动向用户推荐甲方产品,维护甲方公司及产品的信誉;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诋毁甲方公司及产品的信誉。若发现乙方有诋毁甲方及产品信誉的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作协议,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2.2乙方须遵从甲方对区域市场的统一管理,有权在甲方的授权区域内销售甲方产品,并享受授权级别的进货折扣。乙方在甲方授权区域外的销售不享受授权级别进货折扣。乙方如果要到授权区域外销售甲方产品,须经甲方审核批准,并从甲方指定的甲方各地办事处获得报价及供货。若乙方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在授权区域外从事甲方产品的销售活动,引起甲方市场混乱,甲方有权不予供货,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保留取消乙方代理资格的权利;
2.3乙方须指定专人负责甲方产品的销售,并向甲方提供该负责人的联系方法,人员及联系方法变动时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2.4乙方须配合甲方的市场宣传、行业推广及促销等活动,努力开拓市场;
2.5乙方有义务收集当地市场有关信息,及时反馈甲方,并订立市场推进计划;
2.6乙方不得经营其他品牌的甲方同类产品,一经发现,甲方将取消其代理资格;
2.7乙方在收到货物前应足额支付货款及时返回验收单据。
三、报价
1、甲方应根据市场及竞争需要,及时调整报价,并及时向乙方发布。
2、甲方产品价格单中的“报价”为对外公开的产品价格;“销售价格”为产品销售终端客户成交价格;“代理价”为代理商从甲方进货的结算价。
3、乙方应遵守甲方的报价原则,对最终用户的报价不得低于甲方报价单中“代理价”,对外公开报价必须采用甲方报价单中的“报价”。
4、乙方在使用ALIEN、FTD产品参与竞标时,如需要可以凭招标文件向甲方申请特价。甲方根据参与竞标各方的具体情况,确定是否批准特价申请,并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乙方不得在没有获得甲方书面价格批文的情况下,以低于代理价的价格参与竞标,否则甲方有权不予供货或按正常价格供货,由此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订货、付款及货运
1、甲方实行款到发货原则。
2、乙方须按要求逐项填写《产品定货单》,加盖单位公章,法人或授权负责人签字后,传真给甲方并通知甲方平台。
3、乙方必须如实填写《产品定货单》中的用户信息一栏,以便甲方在产品售出后向用户提供及时的回访及服务,无用户信息的定单甲方视为无效定单。
4、付款:可采用现金、支票、电汇、信汇、汇票等方式,以款到甲方账号为准。
5、运输方式:以乙方订货单要求的方式为准,运费(包括公路、铁路、航空、EMS等方式)由乙方负担。
6、保险费:由乙方负担,与货款一同支付。如乙方未声明,则视为无保险。
7、验货:乙方须在收到货物三个工作日之内验货,如有产品破损,须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同一次验收合格。乙方收货日期按实际收到货物的日期为准,乙方的验货标准同甲方与直接用户签订的验货标准保持一致。
五、市场支持及返点
1、甲方不定期举办产品展示活动,并邀请展示活动所在地的授权代理商合作举办。
2、甲方在各地有目的、有计划地进行市场宣传,包括对当地授权代理商的宣传。
3、甲方在各地举办针对授权代理商的促销活动,支持代理商在当地的业务开展。
4、返点参考附件《产品销售代理商管理办法》。
六、产品维修
本协议代理产品的保修按产品本身附带的保修承诺执行,销售给乙方的产品按有关规定实行保修。
七、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向对方提供的信息,如:甲方的《产品销售代理合作协议》、《产品报价单》、《产品销售代理商管理办法》,乙方的《产品销售代理商注册申请表》、《产品定货单》等,属于双方的商业机密,任何一方不得将其泄漏给第三方。如一方违规,另一方有权终止此协议,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八、法律效力
1、甲乙双方若发现对方的行为严重违反协议条款,严重违背商业道德和法律,或严重损害对方利益,可以书面形式终止本协议的效力,但必须至少提前一周书面通知对方。
2、甲方对乙方的代理授权期满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北京富天达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法人(或负责人):法人(或负责人):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二OO七年月日
附件:
北京富天达科技有限公司
产品销售代理商管理办法
一、总则
ALIEN及FTD系列产品的代理商拓展市场,开创事业。
1、对ALIEN及FTD系列提供电子资料;
2、对代理商免收代理费;
3、对销售业绩突出的代理商给予奖励;
4、对代理商提供优惠的商品价格,保证代理商有足够的利润空间;
5、代理商应用本公司产品自行开发的应用产品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代理资格的获取
1、任何公司和个人,凡熟悉RFID产品性能、特点,具有一定市场开拓能 力的,经向北京富天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申请注册,并经公司审查同意发给授权证书的,即可成为北京富天达科技有限公司的产品代理商。
2、申请成为代理商的公司或个人均应填写《产品销售代理商注册申请表》,属于法人单位的应提交盖有公章的工商登记并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属于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居住地房产证复印件或居住地派出所证明一份。
3、经公司审查同意接纳为代理商的应和公司签订《产品销售代理合作协 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责任,并由公司发给授权证书。
三、代理商的权利和责任
1、代理商有权从公司优先获得产品。代理商应按月、季、年向公司提出销 售计划,计划之内的公司保证款到发货,如临时调整或追加计划的,应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报告,并获得公司管理部门的确认。
2、代理商享受产品代理价。ALIEN及FTD产品执行全国统一销售价。代 理商应遵守公司价格政策,不得恶意抬价或降价,影响市场声誉。代理商应保守公司商业机密,不得泄露公司的对内价格。
3、代理商有权保护自己的客户资源。代理商已经取得的客户资源可向公司 备案,已经备案的客户资源其他代理商和公司均不能进入。如发现此类情况,代理商应向公司报告,公司将停止对该代理商的供货或取消代理资格。
4、代理商有权获得公司的奖励。公司鼓励代理商拓展市场,当代理商的销 售额达到一定规模时,公司给予返点奖励。返点奖励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按奖励额折算成产品。
销售额达到5万元(含)以上: 奖励返点5%
销售额达到10万元(含)以上:奖励返点6%
销售额达到20万元(含)以上:奖励返点7%
销售额达到50万元(含)以上:奖励返点8%
销售额达到100万元(含)以上:奖励返点10%
以上奖励按单结算,累积超出部分,累积计算,每年12月25日为结算日,一次结清。结算时代理商应向公司出具发票。
5、代理商应搞好产品的售后服务。代理商销售出去的产品应由代理商负责 售后服务。如因产品质量问题,经鉴定属实,由公司无偿更换,如因用户使用不当或部件损坏造成问题的,可收取成本费,公司按成本价提供配件。
四、代理商的管理
1、代理商应接受公司技术培训。培训的次数和时间地点根据需要由公司统 一安排。培训费、资料费由公司负责,食宿费由代理商自理。
2、代理商应遵守公司的价格政策。发现代理商违反公司价格政策的,公司 要予以纠正。严重违反公司价格政策又不听劝阻的,公司可采取停止供货、取消代理资格的处分。
3、代理商应遵守国家法令和政策,不准利用代理权进行欺诈。代理商发生 的一切商业行为均由代理商自行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代理商如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一经发现,公司立即取消其代理资格。
4、公司每年对代理商队伍整顿一次,销售业绩不好的,第二年不再授予代 理资格。
6.农产品产销合作协议 篇六
顺义区北务镇小珠宝村尝试以村为单位, 建立自己的品牌, 并且实现产—供—销一体化的经营模式, 把种植、加工、销售做成连贯的生产线, 实现更大的收益, 使农民致富。鉴于这些原因, 在基于对北务镇小珠宝村进行充分考察和调研的基础上, 笔者对该村自创农产品的品牌营销模式进行分析及推广探讨。
1 小珠宝村概况
小珠宝村是一个传统农业村, 隶属于被誉为“京郊蔬菜第一镇”的顺义区北务镇, 共有人口260人, 村域面积为100hm2。如今, 当地村民以种植以“小珠宝”命名的礼品瓜为特色, 并配合种植传统与新兴瓜果蔬菜品种, 在2009年实现农村经济总收入400万元, 人均劳动所得8 800元。
2“小珠宝”品牌的创建
小珠宝村地处顺义区, 虽然村民文化只保持在高中水平, 但受周遭各大知名企业品牌营销方式的影响, 为了扩展销售渠道, 提高利润空间, 小珠宝村村民自发组织、自主创立的瓜菜品牌———“小珠宝”便应运而生。其中的重点发展对象是礼品瓜。
2.1 供销合作社的建立
为了响应建立品牌的计划, 北京小珠宝村建立果蔬供销合作社。该组织是由小珠宝村村民自愿联合, 为进行生产、合作经营而建立的一个专门服务于“小珠宝”品牌的组织合作形式, 合作社的所有权归全体社员所有。它独立于乡政府, 并处于生产、销售之间的重要环节上。供销合作社购进各种生产资料出售给社员, 同时帮助社员销售产品, 不仅满足生产上各种需要, 而且起到中转站的作用。每当收获之际, 村民们把新鲜瓜果送往供销合作社, 进行统一的品牌包装处理, 再由合作社把包装好的瓜果直接进行销售。通过类似虚拟企业的经营模式, 使处于分散状态下的自主经营实现集中, 从而使区域内广大农户、生产基地、农业企业获取规模经济效应, 增加集聚系统内产业对产品的有效供给, 从根本上增加产业的生命力。
2.2 品牌商标的注册
“小珠宝”牌礼品瓜的诞生是在上级政府的重视和扶植下实现的, 并且经过近几年的发展, 知名度不断提高。每当收获之时, 小珠宝果蔬供销合作社都会向社员进行统一的“小珠宝”品牌果蔬的收购, 运往合作社进行统一的加工包装。包装的过程中, 在瓜果上贴注“小珠宝”品牌标签, 使顾客对品牌留下深刻的印象。
2.3 品牌的宣传
第一, 设立公路广告牌。在自主创建小珠宝品牌初期, 村政府为了大力宣传“小珠宝“牌瓜菜, 在该村附近的主要干道路口投资租用了大型广告牌, 对品牌进行宣传, 在周边地区造响声势, 提高品牌的知名度。第二, 投资建设销售网站。小珠宝村村民虽然文化素质不高, 财力有限, 但仍然投资1.5万元建设销售网站, 运用互联网更加快捷地与范围更广、距离更远的购买群体建立联系, 同时吸引了较为年轻、追求时尚的网络消费群体, 增强了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3“小珠宝”牌礼品瓜的产销模式
3.1 以合作社为核心的经销模式
小珠宝村成功实行了公有制经济模式, 自建立合作社后, 采取村民自愿入股的方式, 以1 000元每股的价格出售, 村民根据自己所持股份份额, 将一定量的西瓜交由合作社进行包装, 统一打上“小珠宝”的品牌, 并由合作社寻找销售渠道, 批量出售。村民不仅可以拿到比以前高几倍价格的销售收入, 还可以从包装的费用中取得分红[1], 该经销模式是小珠宝村成功经营的精华所在。根据2009年度该村《农村经济收益分配基础表 (农户) 》, 通过乡镇的公有经济所得占有较为重要的位置, 合作社的建立和这种销售模式的实行是一次值得借鉴的尝试。
3.2 多元化的销售渠道
3.2.1 固定企业批量采购。
小珠宝的名声日益高涨, 且概念明确、包装精良, 作为礼品, 吸引了事业单位与企业的批量采购。从小珠宝村村委处了解到, 通过政府和网络平台, 相继有3家企事业单位与该村合作社取得联系, 每年定期从该村订购一定数量的礼品瓜, 自该村采取现今的产销一体的销售模式后, 现今每年企事业单位的订购数量约在15左右, 且订购单位仍有增加的趋势。目前, 直接将农产品销售给固定企事业单位的先例并不多见, 可见建立自有农业品牌的营销方式, 扩大品牌影响, 可以吸引该类客户的固定批量的购买, 扩大销售量。
3.2.2 散客慕名前来购买。
品牌的建立、宣传和相关报道使“小珠宝”有了一定的知名度, 因此, 每年都会有慕名前来购买礼品瓜的客户。有关数据显示, 该村GDP以每年8%的数量递增, 2009年达到82.6万元, 全部来自农产品销售收入, 而这其中的大部分的产值来源于这些慕名而来的客户, 包括个人购买和企事业单位的批量采购, 值得注意的是, 这些增加的零星客户同时也是潜在的固定客户, 进而发展成为该产销模式的固定客户[2]。
3.2.3 新型农业经销方式。
采摘是观光农业的一种, 属于新型农业经营形态, 主要利用农业生产的场地、产品、设备、作业及成果作为观光资源, 并可从中获取收益, 包括采果型和挖掘型2种。顺义区每年都会开展秋季采摘节, 由区里统一在网上公布采摘的相关信息。小珠宝村以其特色产品小型礼品瓜为采摘资源, 带动了当地其他瓜菜的采摘和销售。调查数据显示, 通过采摘途径所销售的瓜菜数量并不太大, 但由于采摘农产品的价格普遍比一般销售价格高50%~200%, 因此, 每年由采摘所带来的收益可占农户全年总收入的10%~15%左右。
3.2.4 上级政府扶持。
每年的节假日, 机关单位都要给职工派发一些礼品, 在这个过程中, 政府也给予小珠宝村大力的支持, 从该村购进大量精品西瓜。一方面, 为西瓜销售找到出路;另一方面, 也为该品牌做了宣传。而有鉴于此, 该村计划在未来可以将“小珠宝”西瓜推广到更多部门, 如国务院、农业部, 使其成为产业精品。可见, 特色产品通过政府购买来扩大销量和影响力, 在国家大力发展农业生产, 支持新农村建设的今天, 具有借鉴作用。
4 农产品自创品牌模式推广的建议
4.1 坚持农产品品牌的独立性
要根据村中实际情况来确立品牌, 如果之前已有发展基础良好的农产品, 例如村中原有农产品为玉米, 便以玉米为主要作物来建立品牌, 同时要做好农产品品牌的命名与注册工作。
据2001年12月1日起实施的新商标法规定,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对其所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产品, 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 可以向商标局申请产品商标注册。这就是说, 我国农民今后不论是否具有法人资格, 都可以为自己经营的农产品申请注册商标。这无疑为农产品商标的发展提供了法律支持。成立一个类似于企业的合作社组织是十分必要的, 可以大大提高农产品收集、包装、销售的效率, 并且在出面与市区商户的洽谈中, 必须有如官方的、具有代表性的人出面。
4.2 增强商标注册意识
如今要想在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乃至获得利益, 必须创造自己的品牌。而仅仅创造了品牌是完全不够的, 要树立起保护品牌的意识, 让自有品牌健康发展, 才能得到相应的收益。另外, 增强商标注册意识, 也有利于扩大自有农产品的品牌效应。2001年, 我国根据世贸组织的有关知识产权协议对《商标法》进行修改, 先后出台相当完备的法律、实施条例和司法解释, 使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基本健全, 这正是从侧面说明独有商标的重要性。正是因为注册商标有强大的法律保护, 才使注册品牌更有含金量, 在此基础上, 村民能够更加专注于农产质量的提高, 以提升品牌知名度[3,4,5]。
4.3 针对农产品的种类确定销路
如果是以新鲜和外表为招牌的瓜果, 可开展与小珠宝村相似的采摘活动。不仅节省一部分运输费用, 还可以大大提高瓜果的利润空间。如果是花卉, 则可以花卉批发市场为主, 部分品种较好的花卉可与大卖场 (如沃尔玛、易初莲花等大型超市) 或者个体户联系, 辅以精美的花盆, 做出类似供于欣赏的插花形式, 并以高利润售出。如果是以“无机”、“绿色”为卖点的果蔬, 则可以采取直销大卖场的方式售出。如果经济条件、技术条件以及运输条件允许, 可采取网店直销的方式进行销售, 可以有效地扩大消费阶层和提高知名度。
4.4 通过现代媒介宣传品牌
在网络飞速发展的今天, 在网络上进行品牌的宣传造势已成趋势。相比其他宣传方式, 网络广告有受众面积广、消费群体跨度大、广告形式多样、价格相对低廉等优点。事实证明, 网络的确使广告效果得到最大化发挥。如果农产品品牌具有一定特色, 并且资金和技术都有充分的支持, 可尝试采取在热门网站或农产品相关网站刊登广告的方式进行品牌宣传[6,7]。
4.5 适时扩大生产规模
品牌发展成熟之后, 为了能够继续获得发展, 需要扩大生产规模与扩大的需求量相匹配。此时, 若能与邻村相扶持, 携手并进, 不仅能够方便农产品的运输, 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降低运输成本, 还能够促进两村共同致富, 达到建设新农村、和谐社会的目的。
5 小结
总体来看, 关于自创农产品品牌产销模式的推广应用, 需灵活选择特色产品进行种植和加工, 并对其进行合理的市场定位。另外, 应针对品牌的发展需要做出必要的投资, 进行品牌的注册和广告宣传等工作, 以提高农产品自创品牌的影响力, 从而达到扩大销路、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的最终目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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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孙兴安, 李耀立, 刘福久.谈东海县井山镇无公害农产品品牌创建[J].现代农业科技, 2010 (6) :376-378.
[4]周修亭, 王明明.农产品品牌定位的基本程序[J].蔬菜, 2010 (8) :42-45.
[5]王燕, 刘亭, 丁森林.影响农产品品牌升级的企业内外部因素分析[J].广东农业科学, 2010, 36 (7) :363-364.
[6]廖松.我国农产品品牌营销策略探析[J].现代农业科技, 2010 (12) :389-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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