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查询申请书

2024-11-27

学历查询申请书(共6篇)(共6篇)

1.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证明存根 篇一

编号:院校代码+年份+三位流水号

姓名:,性别:,生于年月日,于年月至

年月在本校专业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学习,学历类型为

普通/成人,证书编号为:,经查该学历情况

为:。经办人签字:办公电话:

审核领导签字:办公电话:

部门公章(或学籍学历管理专用公章)

年月日

(公章)

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证明

编号:院校代码+年份+三位流水号

姓名:,性别:,生于年月日,于年月至

年月在本校专业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学习,学历类型为

普通/成人,证书编号为:,经查该学历情况

为:。经办人签字:办公电话:

审核领导签字:办公电话:

部门公章(或学籍学历管理专用公章)

2.学历学位进修申请书 -0509 篇二

尊敬的学院领导:

随着近年来学院各项工作的快速发展,本人在日常工作中时常感觉现有知识的不足,在实际工作中经常会遇到许多技术难题。为了提高自身专业技术和业务水平,开阔视野,拓展思维,完善自我,以更好的适应学院教学科研水平的发展。特此提出申请**** &&&&专业 博士学历学位的进修学习,学习时间为2016年9月-2020年7月。

****&&&&专业为国家精品学科,本人报考博士生导师&&教授为原子光谱及质谱联用技术方面的知名专家,在国际上享有较高声誉。本人目前在学院&&&&工作,主要承担原子吸收光谱仪及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的日常维护及实验教学工作,科学研究兴趣及方向为仪器分析在环境化学及食品安全中的应用。本人所报专业与学院重点发展方向及本人目前工作有着密切联系,如果能够获得这次学习进修机会,将会大大提升本人的工作及科研水平。

下面就本人的情况向学院领导做个简单的汇报。1.教育经历:

**** 2.工作经历: **** 3.科研经历:

*****

近年来发表论文如下:*****

总之,成绩属于过往,未来更需努力!希望学院领导能够批准本人之申请,本人将更加努力学习工作,为学院发展添砖加瓦。

申请人:****

3.学历认证申请表 篇三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由于下述原因:

□ 缺少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仅提供毕业证明信;

□ 缺少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中央人民政府驻港、澳特区联络办公室开具的学习证明);

□ 因留学期间全部(部分)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遗失或上缴,用其他证明文件代替留学期间签证(签注)及出入境记录;

□ 在完成一个学历学位的过程中,学习地点(经历)涉及两个(含)以上学校或国家(包括国内学习经历);

□ 不能亲自递交申请材料手续,委托他人代理递交;

□ 有转学分,豁免学分或互认学分;

□ 须提供前置学历认证或前置学历为非中国国民教育系列的;

□ 文凭颁发时间为三年前;

□ 其他

本人同意认证评估没有时间限制。

申请者签字:

4.行贿犯罪查询申请书 篇四

申请单位名称: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申请查询事由:我单位于2014年1月28日去江苏省xx市规划局的xxxxxxxxxxxx项目参加投标工作

被查询单位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

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xxxxxxxx-x)

被查询个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xxx(33xxxxxxxxxxxxxx)

申请查询的时间:2013年1月1日至今

5.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及办理流程 篇五

收费标准和缴费方式

1、经国家发改委批准,每件学历学位证书认证费为人民币360元。

2、如申请者同时提出两件或两件以上学历学位证书的认证申请,每件费用按收费标准第一条执行。

3、缴费方式:

(1)现金支付:仅限于直接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交认证申请材料的申请人。费用在受理之时收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交费发票;

(2)银行汇款:申请人在外埠验证点递交申请材料,请将认证费汇到以下账号: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成府路支行

户名: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账号: 0***1422(只可汇学历学位认证费,共360元人民币;汇款时须注明认证申请人姓名)

* 如需退款,每笔退款,银行收取5.5元手续费;

* 请汇款时务必在汇款单的“附加信息及用途”中注明认证申请人的姓名、生日和认证费,填写格式如下:“张三19820301认证费”。

* 办理完汇款手续后,请将汇款单存根的清晰复印件附于申请材料内。发票将在认证工作结束后与认证结果一并寄回外埠验证点。

各省市申请地点及联系方式

北京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北京语言大学学一楼116室---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北京语言大学院内,由北京语言大学西南门进,往北约200米向东即可见学一楼。到达北京语言大学西南门的公共交通线路有:656路、375路、331路、630路、307路、743路、690路)。

对外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下午16:30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82361188

传真:010-82361059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邮编10008

3其他省市

为方便广大申请者提交认证申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在各地设立了40多个“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材料验证点”,各验证点均可以查验和代理收取认证申请材料。广东现有的验证点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申请办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交验材料清单

1.一张二寸彩色证件照片;

2.在国外获得的所有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3.需认证学位的完整、正式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国外研究学位获得者,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官方证明信原件及复印件,证明信内容涉及学习起止日期,研究方向,所授予学位等信息;

4.需认证的国外证书和成绩单或研究证明的中文翻译件原件(须经正规翻译机构(公司)进行翻译,个人翻译无效);

5.申请者留学期间所有护照(含所有留学期间的签证记录及出入境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6.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出国前最后高等教育文凭原件及复印件。

另需额外出具的相关证明有(以下材料均需准备原件及复印件):

1.若留学期间护照上交或丢失,请提供:

(1)申请者亲笔签名的无法提交留学期间护照的情况说明

(2)新护照首页或户籍簿

(3)如属因公护照上交的情况,请提供公派证明和护照上交证明

(4)如属因私护照丢失的情况,请提供留学期间在留学国家的居留证明、学校注册证明、社保证明、外国人登陆证明等相关证明您全日制在文凭颁发国家学习的有效文件。

2.涉及跨境教育的申请者需提交高中毕业证、内地校方开具的成绩单和学习经历证明(或结业证)。

3.如申请者出国前在国内高校接受过高等学历教育,且未获得毕业证书,则应提交该高校为申请者个人开具的《退学证明》。《退学证明》必须明确申请者在该高校接受过普通(或成人)高等学历(研究生或本科、专科(高职))教育,且因故未完成学业而退学。

4.单位或组织集体派出的留学人员需提供派出单位出具的公派留学证明和公派留学人员名单。公派留学证明内容包括公派项目名称、启动时间、批次、派出人员人数及基本情况、国(境)外接收院校名称、专业、学业组织等。如涉及到在国内组织的行前培训,需说明培训内容(外语/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其他)、时间、有无学分转移情况等。证明与学员名单须为盖有单位公章的原件;

5.尚未获得学位证书但持有所就读学校出具的已获得学位证明信者,需翻译该证明信及成绩单;

6.在俄语国家取得学位证书者,需提供预科证明;

7.在爱沙尼亚取得学位证书者,需提供英文和爱沙尼亚文证书;

8.在日本取得论文博士学位者,需提供研究证明、学位申请书主论文摘要及副论文的题目列表;

9.在美国学习取得学位证书者,如持F-1签证,需提供I-20表格;如持J-1签证,需提供DS-2019表格;

10.在加拿大留学的回国人员需提交加拿大移民局开具的学习许可(study permit);

11.在菲律宾取得学位证书者,如就读学校为国立大学,需提供菲律宾外交部认证;如就读学校为私立大学,需提供菲律宾高等教育委员会和外交部认证;

12.在南非取得学位证书者,如之前获得了国家文凭(National Diploma),需一并提交该文凭;

13.欧洲部分国家须提交留学期间居留卡或学生证;

14.马来西亚双联课程申请者,须分别提交马来西亚校方出具的整个学习期间(包括双联课程期间)的成绩单或学习证明,以及第三国高校的双联课程成绩单;

15.如委托他人代理递交认证申请材料,代理人需提供《代理递交认证申请材料委托书》(模板可参见系统首页的“文档下载”)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上述所有材料原件经现场审验后即行退回,复印件由认证中心留存。特别提示:

1、本中心暂无法受理直接邮寄材料原件的申请。请您不要把申请材料原件寄至我中心,以免丢失或出现其他意外。

2、在递交认证申请材料过程中,需申请者本人签署授权声明,因此尽量请申请者本人前往我中心各验证点办理认证申请手续。

认证进度查询及认证结果领取方式

1.申请人可登录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http://renzheng.cscse.edu.cn),进入注册帐户查询认证进度。

2.认证结果领取方式

(1)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直接递交申请材料的申请人,请按照递交材料时选择的领取方式领取认证结果。即:

1.选择“自取”的申请人,请于认证完成后持本人有效证件或缴费发票来我中心103房间领取认证结果。(如委托他人代取,代办人需提供《代领认证结果委托书》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2.选择“快递”的申请人,请于认证完成后注意查收快递件。

6.不同学历申请日本留学的条件 篇六

一、日本留学对学历的基本要求

1、日本留学接纳在中国完成或12年以上学历教育的学生申报,12年学历教育是基本要求。

2、4月期开始日本入管局提出对于申请者最终学历毕业时间超过五年的学生严格审查学生的学习目的和学习理由。

二、中国学历教育特点

1、中国12年初等教育的基本学历包括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等。通常所说的“三校生”系指职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的学生。

2、中国12年初等教育以上的高等教育学历包括大专、本科、硕士、博士等。学习形式上除除统招全日制授课外还有五大(成人、自考、电大、夜大、职大),再有一种是五专(系指初中毕业后直接考入专科的学生,是中专和大专连读的形式)。

三、不同学历的学生申请建议

日本共有八个入国管理局受理学生在留资格的审查,同一政策不同入管局执行力度有所不同,所以同等学历和相同毕业年限的学生申报到不同入管局或是留学方案设计的不同会得到不同的受理结果,成功的关键在于留学方案的制定以及申请学校的选择。

1、若毕业已经五年或超过五年

由于204月期开始日本留学审查对毕业五年或超过五年的学生要严格审查,建议学生不要申报东京、横滨、大阪、名古屋等所属地区的学校。这些地区通常申报单学生人数较多,从毕业年限上这样的案子就被直接划入严格审查范畴。

2、“三校生”

“三校生”的概念首先是在东京地区提出来的,目前限定较严的也是东京地区的学校,其它地区是在效仿东京,大阪地区要求“三校生”只要有日语能力考试四级证书,或J-TEST考试F级以上证书就可以申报。

建议“三校生”应该积极准备日语,并参加J-TEST考试获得F级以上证书。J-TEST考试是被入管局默认的一项非官方考试,由于J-TEST每两个月考一次,比起日语能力考试每年一次,无论是机会还是时效性更强些。如果你报名时间合适,考试成 绩和证书可以和你的材料一同申报,如果成绩公布错过申报时间,可以通报学校作为追加材料补充。

3、高中在读学生

高中在读系指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在读学生,可以申报当年十月期日本留学,七月毕业后进一步加强日语,十月入学,学习上较为连贯,签证率相对比较高,递交材料时不需要递交初中毕业证书,高中毕业证书在七月份颁发后追加补充审查。

建议高中在读学生申报时不能缺少“毕业预定证明”,最好参加当年的高考。因为日本留学接收中国完成12年或12年以上学历的学生,“毕业预定证明”的功效就是证明学生在申请提出时达到毕业要求,在申请受理中获得高中毕业证书。审查官判定这种学历除了通过审查学生递交的学校证明外,学生参加高考的.证明材料是最有利的证明。

4、大专或大学在读学生

之前中国大专和大学在读学生可以申请当年七月期,205月东京入管局修改了审查制度,即当年毕业学生必须取得毕业证书递交审查后,才能颁发在留资格,所以七月期是五月末六月初入管局发布审查结果,这个时间毕业证书还没颁发,等七月份毕业证书颁发递交审查再颁发在留资格,已经错过了学校七月份的开学期。

建议大专或大学在读学生申报当年十月期,而对于在读学生完成学业距日本留学较长的学生建议提出获得批准后放弃中国的学业。即使如此在读学生也尽可能不要放弃目前中国在读学业申报留学,审查官会怀疑你的学习目的。

5、五大生

五大教育,如果是全日制授课,作为学历申请,如果是业余授课形式的通常不作为学历审查,主要作为学习经历审查。

建议五大学生以上一个学历(如高中)作为你申请的学历依据提出,以这个学历计算毕业年限提出申请,如果学生已经毕业,毕业证书一定要在中国学历认证网上查到认证报告。

6、五专生

五专生是以初中学历考入大专,是中专和大专连读形式,但完成三年课程通常不颁发中专毕业证书,五年课程全部完成颁发大专毕业证书。

建议五专生在读申请参照高中在读申请,必须递交“毕业预定证明”,如果已经毕业参照大专申请。

7、非学历教育

非学历教育主要是指民办非学历大专和本科教育,区别于学历教育在于非学历学生获得的毕业证书在中国学历认证网上没有认证报告。非学历教育的学生无论是已经毕业还是在读,其学历都只能作为学习经历而不能作为学历,学习经历就是履历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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