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安全使用的规定(共13篇)
1.化学品安全使用的规定 篇一
劳动部、化学工业部关于颁发《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6]4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化工(石化)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总后勤部生产管理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了更好地实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批准的《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有效控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保障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劳动法》和有关法规,制定了《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现予颁布,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发布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含劳动部)/化学工业部(已变更)
发布日期:1996年12月20日 实施日期:1996年12月20日(中央法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 , 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 , 根据《劳动法》和有关法 规 ,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生产、经营、运输、贮存和使用化学品的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工作场所使用化学品 , 是指工作人员因工作而接触化学品的作业活动;本规定所称化学品 , 是指各类化学单质、化合物或混合物;本规定所称危险化学品 , 是指按国家标准GB13690 分类的常用危险化学品。
第四条 生产、经营、运输、贮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向周围单位和居民宣传有关危险化学 品的防护知识及发生化学品事故的急救方法。
第五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情况进 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 生产单位的职责
第六条 生产单位应执行《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 , 并到化工行政部门 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
第七条 生产单位应对所生产的化学品进行危险性鉴别 , 并对其进行标识。
第八条 生产单位应对所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挂贴 “ 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 ”(以下简称安全标签), 填写 “ 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以下简称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九条 生产单位应在危险化学品作业点 , 利用 “ 安全周知卡 ” 或 “ 安全标志 ” 等方式 , 标 明其危险性。
第十条 生产单位生产危险化学品 , 在填写安全技术说明书时 , 若涉及商业秘密 , 经化学品登记 部门批准后 , 可不填写有关内容 , 但必须列出该种危险化学品的主要危害特性。
第十一条 安全技术说明书每五年更换一次。在此期间若发现新的危害特性 , 在有关信息发布后的 半年内 , 生产单位必须相应修改安全技术说明书 , 井提供给经营、运输、贮存和使用单位。
第三章 使用单位的职责
第十二条 使用单位使用的化学品应有标识 , 危险化学品应有安全标签 , 并向操作人员提供安全 技术说明书。
第十三条 使用单位购进危险化学品时 , 必须核对包装(或容器)上的安全标签。安全标签若脱 落或损坏 , 经检查确认后应补贴。
第十四条 使用单位购进的化学品需要转移或分装到其它容器时, 应标明其内容。对于危险化学品 , 在转移或分装后的容器上应贴安全标签;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在未净化处理前 , 不得更换原安全标签。
第十五条 使用单位对工作场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危害应定期进行检测和评估 , 对检测和评 估结果应建立档案。作业人员接触的危险化学品浓度不得高于国家规定的标准暂没有规定的 , 使用单位 应在保证安全作业的情况下使用。
第十六条 使用单位应通过下列方法,消除、减少和控制工作场所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危害 :(一)选用无毒或低毒的化学替代品;
(二)选用可将危害消除或减少到最低程度的技术;
(三)采用能消除或降低危害的工程控制措施(如隔离、密闭等);
(四)采用能减少或消除危害的作业制度和作业时间;
(五)采取其他的劳动安全卫生措施。
第十七条 使用单位在危险化学品工作场所应设有急救设施 , 并提供应急处理的方法。
第十八条 使用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清除化学废料和清洗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废旧容器。
第十九条 使用单位应对盛装、输送、贮存危险化学品的设备 , 采用颜色、标牌、标签等形式 , 标明其危险性。
第二十条 使用单位应将危险化学品的有关安全卫生资料向职工公开 , 教育职工识别安全标签、了 解安全技术说明书、掌握必要的应急处理方法和自救措施 , 并经常对职工进行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教育和培训。
第四章 经营、运输和贮存单位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 经营单位经营的化学品应有标识。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必须具有安全标签和安全技术说 明书。进口危险化学品时 , 应有符合本规定要求的中文安全技术说明书, 并在包装上加贴中文安全标签。出口危险化学品时 , 应向外方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对于我国禁用 , 而外方需要的危险化学品 , 应将禁用的事项及原因向外方说明。
第二十二条 运输单位必须执行《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和《危险货物包装标志》等国 家标准和有关规定 , 有权要求托运方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二十三条 危险化学品的贮存必须符合《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
第五章 职工的义务和权利
第二十四条 职工应遵守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 并应及时报告认为可能造成危害和自己无法处理的情况。
第二十五条 职工应采取合理方法, 消除或减少工作场所不安全因素。
第二十六条 职工对违章指挥或强令冒险作业 , 有权拒绝执彷对危害人身安全和健康的行为 , 有权检举和控告。
第二十七条 职工有权获得 :
(一)工作场所使用化学品的特性、有害成份、安全标签以及安全技术说明书等资料;
(二)在其工作过程中危险化学品可能导致危害安全与健康的资料;
(三)安全技术的培训, 包括预防、控制及防止危险方法的培训和紧急情况处理或应急措施的培训。(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五)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六章 罚则
第二十八条 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没有到指定单位进行登记注册的 ,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 , 可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 生产单位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未填写 “ 安全技术说明书 ” 和没有 “ 安全标签 ” 的 ,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 , 可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 经营单位经营没有安全技术说明书 和安全标签危险化学品的 ,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 动行政部门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 , 可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 对隐瞒危险化学品特性 , 而未执行本规定的 ,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就地扣押封存产品 , 并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 , 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第三十二条 危险化学品工作场所没有急救设施和应急处理方法的 ,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改正 , 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下罚 款;逾期不改的 , 可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三条 危险化学品的贮存不符合《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国家标准的 , 由县级以上人民 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改正 , 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自 1997 年 1 月 1 日施行。
2.化学品安全使用的规定 篇二
关键词:危险化学品单位,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安全管理
前言
现今社会, 社会企事业单位不可避免的涉及到危险化学品的使用, 不仅仅是化工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 如普通燃煤电厂一般要涉及十余种危险化学品, 一般的电子厂要涉及到数十种危险化学品, 而科研院所、高校、工业企业的化学化验室, 甚至可能会使用到百余种危险化学品。如此种类繁多、性质各异、危险有害性多样、可能易燃易爆有毒腐蚀、安全管理要求不同的危险化学品, 则对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危险化学品分为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在以上危险化学品按危险有害性分类的基础上, 国家又出台了一系列法规规章, 对一些特殊危险性及需要特别管理的危险化学品, 制定了更严格的监督管理要求, 如国务院2005年第445号令《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国务院1995年第190号《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八部委联合发布的《剧毒化学品目录》 (2002) 等。
相较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 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对于危险化学品的物质安全数据、安全管理分类及要求等了解和掌握可能没有同等重视。在此, 我们对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剧毒、易制毒、监控化学品的管理异同进行比较, 增强认识, 提高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水平。
一、剧毒、易制毒、监控化学品的管理分类1剧毒化学品
根据2002年《剧毒化学品目录》共335种, 对剧毒化学品由公安机关实行监管。
2易制毒化学品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目前易制毒化学品共24种, 分为三类。
国家为了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被用于制造毒品, 对易制毒化学品由公安机关实行监管。
3监控化学品
根据《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 目前监控化学品共四类。国家为了防止监控化学品被用于制造化学武器, 对监控化学品由化学工业部进行监管。后化学工业部改组为石油和化学工业局, 继而在2001年撤销, 现该部分职能由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办公室组织协调, 设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
二、剧毒、易制毒、监控化学品的购买管理
1. 剧毒化学品的购买, 由专人负责持本单位证明到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办理购买证明, 持购买证到经销商处购买。
提货时必须2人同时押运。另外, 第一次购买前先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材料, 申请获得购买剧毒化学品的资格。
2. 易制毒化学品的购买, 实行分类管理, 单位由专人负责统
一填写《易制毒化学品购买申请表》和购买后对《易制毒化学品的合法使用安全管理承诺书》, 由本单位领导签字、单位盖章, 另外, 本单位和经销商签写购销合同。本单位专人负责持以上材料, 按分类前往办理购买许可证或购买备案证明。购买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 (非药品类) 应当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购买许可证;购买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办理备案证明。
3. 监控化学品的购买, 实行分类管理。
单位需要使用第一类监控化学品的, 应当向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办公室部门提出申请, 经审查批准后, 凭批准文件同指定的生产单位签订合同, 并将合同副本报送备案。需要使用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的, 应当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事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经审查批准后, 凭批准文件同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办公室部门指定的经销单位签订合同, 并将合同副本报送所在地主管部门备案。使用第三类、第四类监控化学品的, 也需要向所在地主管部门申报使用监控化学品的有关资料、数据和使用目的, 接受《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事务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
三、剧毒、易制毒、监控化学品的库房管理
危险化学品的安全问题关系到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危险化学品单位工作人员必须高等重视, 对于剧毒、易制毒、监控化学品的存放、日常管理、使用等各个环节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 消除安全隐患, 避免损失。
剧毒、易制毒、监控化学品购买回来后, 交库房储存, 统一管理, 按管理类别 (普通危化品、剧毒、易制毒、监控化学品) 和化学性质分类设库, 专人管理, 进行入库、出库详细记录。
1. 剧毒化学品要严格执行相应的规章制度和严格领用的库
房管理程序, 实行“双人保管、双人收发、双人领料、双本账目、双锁锁门”的五双制度, 建立使用台账并保存。
领用剧毒化学品, 领用人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说明品种、用途、用量, 经主管领导审批后, 领用人持审批条前往库房办理领用手续, 并进行详细记录, 由2个领用人领回使用场所进行使用。
剧毒化学品的库存品种、数量、地点以及库管人员的情况要报当地公安部门备案。
此外, 江苏省公安部门要求对剧毒化学品库房设置视频监控设施和与公安机关联网的报警装置。
2. 易制毒化学品的库存, 也应建立出入库登记、管理岗位职
责分工、知识培训等方面制度, 此外, 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库房管理和领用管理与剧毒化学品相同, 建立使用台账并保存2年备查, 且《江苏省禁毒条例》对其提出了设置视频监控设施和与公安机关联网的报警装置的要求。
3. 监控化学品的的库存, 单位应建立严格的出库、入库检查制度和登记制度。
第一类监控化学品, 应采取双人收发、双人记帐、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和双人使用的“五双”制度, 单位安全保卫部门要定期进行监督和检查。
危险化学品单位通过对剧毒、易制毒、监控化学品的集中采购, 统一管理, 加强其保管和使用环节的监管, 保证其合法使用, 可有效地防止剧毒化学品的非法使用, 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而用于制毒、防止监控化学品被用于制造化学武器。
四、结语
3.自觉使用国家规定的计量单位 篇三
关键词:量和单位标准自觉使用
一、要强制使用国家规定的计量单位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听到这样的说法:办公室里用的空调机是一匹的;大彩电是52寸的;今天天气很热,气温高达摄氏35度;汽车开得很快,速度达到了每小时120公里;这两个月用了345度电;等等。这些话听起来没什么不妥,但实际上都是不规范的。1984年,《国务院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的第一条规定就是“我国的计量单位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86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主席令第28号)第三条规定“国家采用国际单位制”,这就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我们应该使用哪些计量单位,不该使用哪些计量单位,即物理量和单位的符号、名称和中文符号、中文名称都要严格地按照规定使用,这是强制执行的,而不能随意使用。如上面例子的正确说法应该是:办公室里的空调机是735瓦特的;大彩电是132厘米的;气温高达35摄氏度;速度达120千米每小时;这两个月用了345千瓦时的电。
长期以来,我国在量和单位名称及其符号的使用方面比较混乱,一直是两制(米制和尺斤制)并用。1959年,我国颁布《关于统一计量制度的命令》,确定米制为我国的基本计量制度,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米制,限制英制和废除旧杂制。1984年,国务院发布命令,规定“1990年底以前,全国各行各业应全面完成向法定计量单位的过渡。自1991年1月起,除个别特殊领域外,不允许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
全面使用法定计量单位对国家的科学技术和经济发展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教师更应该在教学中正确地使用计量单位的名称、符号及其单位,使学生养成自觉使用国家规定的计量单位的良好习惯。
二、在教学中未能正确使用国家规定的计量单位的表现
1.在口语中容易把物理量的复合单位表述错误
例如把水的密度1000kg/m3读成每立方米1000千克;把某同学的百米速度8.2m/s读成每秒8.2米;把冰的质量热容2.09×103J/(kg·K)读成2.09×103每千克每开尔文。上述表述都是错误的。按照“组合单位的中文名称与其符号表示的顺序一致,符号中乘号没有对应的名称,除号的对应名称为‘每’字,无论分母中有几个单位,‘每’字都只出现一次”的规定,上述正确的读法应是:水的密度1000千克每立方米;某同学的百米速度8.2米每秒;冰的比热容2.09×103焦耳每千克开尔文。
2.在课堂板书中出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情况
(1)不注意区分或写错了量符号(外文字母)的正斜体、大小写
在标准中,符号的正斜体、大小写表示的是不同的量或单位。如小写斜体s表示路程,小写正体s表示时间单位秒,大写斜体S表示面积,大写正体S表示电导单位西门子;小写斜体p表示压强,大写斜体P表示功率;小写斜体v表示速度,大写斜体V表示体积;等等。虽然在课堂板书中容易把它们混淆,但应保持头脑清醒,规范板书。
(2)在运算过程中混淆物理量和数的概念
例如在下列计算电阻RAB的算式中:
RAB=R1+■=…步骤1
1+■=……………步骤2
2Ω……………………步骤3
或RAB=R1+■=步骤1
1+■=……………步骤2
2(Ω)…………………步骤3
上面两种解题过程都有错误。通过分析可知:第一道题目的解题步骤1的等式左边RAB表示物理量电阻,右边R1+■也表示物理量电阻,所以这一步骤是正确的;步骤2的等式左边1+■表示数,右边2Ω表示物理量电阻,这个步骤就变成“数=物理量”,这个步骤就是错误的。
正确的写法应该是:
RAB=R1+■=…步骤1
1Ω+■Ω=………步骤2
2Ω…………………步骤3
(3)在复合单位中的分母有两个以上时容易写错
如容易把比热容的单位写成J/kg·K,人们容易把它理解成■·K(焦耳开尔文每千克),这就把质量热容的概念弄错了,正确的写法应该是,J/(kg·K)或J·(kg·K)-1。
(4)在复合单位中同时使用单位符号和中文符号
例如在表示汽车转速时用4500r/分、速度用120km/时等就是犯了此类错误,正确的写法应该是r/min、km/h或转/分、千米/时。
(5)在例题、习题中出现国际标准中废除的量的符号和单位
例如电位(电势)的正确符号应是V或φ,但人们经常错误地使用U;电动势的正确符号是E,但人们经常错误地使用希腊文ε;等等。
(6)把化学元素符号作为量的符号来使用
如把计算后得到铁块的质量最大、铜块次之、铅块最小的结果错误地表示为Fe>Cu>Pb,正确的表示方法应该是m(Fe)>m(Cu)>m(Pb)。
三、正确使用国家规定的计量单位的方法
1.思想重视,改变传统习惯
教师在讲课或板书中没有规范地使用国家法定的量和单位,原因在于教师没有认识到正确使用国家法定的量和单位的重要性。如果国家没有一个法定的计量单位,就会出现所用的计量单位不统一,会给生产、科研、商业、贸易和文化交流带来一系列的困难,特别是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国际间的经济、技术、文化交流活动日益增多,所以国际单位制已被100多个国家采用。难怪有人说:“标准在国际竞争中的作用更加凸显,继产品竞争、品牌竞争之后,标准的竞争成为一种层次更深、水平更高、影响更大的竞争形式。”
2.注重学习,规范使用最新的国家标准
本文仅谈及量和单位的国家标准,但国家标准还有其他,涉及的范围很广。如GB/T15834-1995标点符号用法、GB/T7712-2006学位论文编写规则、GB/T14706-1993校对符号及其用法等属于国家非强制性的标准。此外,还有行业和企业自己制定的标准,如新闻出版行业标准、CY/T34-2001丛刊别名信息的表示供新闻出版人员使用。我们应该根据需要自觉学习,尽可能了解和掌握有关信息,减少和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错误。
随着社会的发展,国家有关技术标准部门根据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和科学技术发展水平,经常会适时对部分标准内容进行修订,并及时发布、实施新的国家标准,同时宣布原标准内容失效。我们应该注意学习,以适应新情况和新变化,这样,我们在教学工作中,就不会使用错误或过时的标准了。
参考文献:
[1]新闻出版总署科技发展司、新闻出版总署图书出版管理司.作者编辑常用标准及规范(第三版)[M].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8.
[2]段连平.科技文献中量的单位用法辨析[J].科技与出版,2011,(5).
[3]李士峰等.科技图书中标准引用的问题和审查方法探析[J].科技与出版,2011,(1).
4.水磨石机使用安全规定? 篇四
1 水磨石机宜在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70%~80%时进行磨削作业,
2 作业前,应检查并确认各连接件紧固,当用木槌轻击磨石发出无裂纹的清脆声音时,方可作业。
3 电缆线应离地架设,不得放在地面上拖动。电缆线应无破损,保护接零或接地良好。
4 在接通电源、水源后,应手压扶把使磨盘开地面,再起动电动机,
并应检查确认磨盘旋转方向与箭头所示方向一致,待运转正常后,再缓慢放下磨盘,进行作业。
5 作业中,使用的冷却水不得间断,用水量宜调至工作面不发干。
6 作业中,当发现磨盘跳动或异响,应立即停机检修。停机时,应先提升磨盘后关机。
7 更换新磨石后,应先在废水磨石地坪上或废水泥制品表面磨1~2h,待金刚石切削刃磨出后,再投入工作面作业。
8 作业后,应切断电源,清洗各部位的泥浆,放置在干燥处,用防雨布遮盖。
5.农药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篇五
一、农药分类
根据目前农业生产上常用农药(原药)的毒性综合评价(急性口服、经皮毒性、慢性毒性等),分为高毒、中等毒、低毒三类。
1.高毒农药
有3911.苏化203.1605.甲基1605.1059、杀螟威、久效磷、磷胺、甲胺磷、异丙磷、三硫磷、氧化乐果、磷化锌、磷化铝、氰化物、呋喃丹、氟乙酰胺、砒霜、杀虫脒、西力生、赛力散、溃疡净、氯化苦、五氯酚、二溴氯丙烷、___等。
2.中等毒农药
有杀螟松、乐果、稻丰散、乙硫磷、亚胺硫磷、皮蝇磷、六六六、高丙体六六六、毒杀芬、氯丹、滴滴涕、西维因、害扑威、叶蝉散、速灭威、混灭威、抗蚜威,倍硫磷、敌敌畏、拟除虫菊酯类、克瘟散,稻瘟净、敌克松、402.福美砷、稻脚青、退菌特、代森铵、代森环、2,4-滴、燕麦敌、毒草胺等。
3.低毒农药
有敌百虫、马拉松、乙酰甲胺磷、辛硫磷、三氯杀螨醇、多菌灵、托布津、克菌丹、代森锌、福美双、萎锈灵、异稻瘟净、乙磷铝、百菌清、除草醚、敌稗、阿特拉津、去草胺、拉索、杀草丹、2甲4氯、绿麦隆、敌草隆、氟乐录、苯达松、茅草枯、草甘膦等。
高毒农药只要接触极少量就会引起中毒或死亡。中、低毒农药虽较高毒农药的毒性为低,但接触多,抢救不及时也会造成死亡。因此,使用农药必须注意经济和安全。
二、农药使用范围
凡已订出“农药安全使用标准”的品种,均按照“标准”的要求执行。尚未制定“标准”的品种,执行下列规定:
1.高毒农药
不准用于蔬菜、茶叶、果树、中药材等作物,不准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与人、畜皮肤病。除杀鼠剂外,也不准用于毒鼠。氟乙酰胺禁止在农作物上使用,不准做杀鼠剂。“3911”乳油只准用于拌种,严禁喷雾使用。呋喃丹颗粒剂只准用于拌种、用工具沟施或戴手套撒毒土,不准浸水后喷雾。
2.高残留农药
六六六、滴滴涕、氯丹,不准在果树、蔬菜、茶树、中药材、烟草、咖啡、胡椒、香茅等作物上使用。
氯丹只准用于拌种,防治地下害虫。3.杀虫脒
可用于防治棉花红蜘蛛、水稻螟虫等。根据杀虫脒毒性的研究结果,应控制使用。在水稻整个生长期内,只准使用一次。每亩用___%水剂2两,距收割期不得少于___天,每亩用___%水剂四两,距收割期不得少于___天。禁止在其他粮食、油料、蔬菜、果树、药材、茶叶、烟草、甘蔗、甜菜等作物上使用。在防治棉花害虫时,亦应尽量控制使用次数和用量。喷雾时,要避免人身直接接触药液。
4.禁止用农药毒鱼、虾、青蛙和有益的鸟兽。
三、农药的购买、运输和保管
1.农药由使用单位指定专人凭证购买。买农药时必须注意农药的包装,防止破漏。注意农药的品名、有效成份含量、出厂日期、使用说明等,鉴别不清和质量失效的农药不准使用。
2.运输农药时,应先检查包装是否完整,发现有渗漏、破裂的,应用规定的材料重新包装后运输,并及时妥善处理被污染的地面、运输工具和包装材料。搬运农药时要轻拿轻放。
3.农药不得与粮食、蔬菜、瓜果、食品、日用品等混载、混放。
4.农药应集中在生产队、作业组或专业队设专用库、专用柜和专人保管,不能分户保存。门窗要牢固,通风条件要好,门、柜要加锁。
5.农药进出仓库应建立登记手续,不准随意存取。
四、农药使用中的注意事项
1.配药时,配药人员要戴胶皮手套,必须用量具按照规定的剂量称取药液或药粉,不得任意增加用量。严禁用手拌药。
2.拌种要用工具搅拌,用多少,拌多少,拌过药的种子应尽量用机具播种。如手撒或点种时必须戴防护手套,以防皮肤吸收中毒。剩余的毒种应销毁,不准用作口粮或饲料。
3.配药和拌种应选择远离饮用水源、居民点的安全地方,要有专人看管,严防农药、毒种丢失或被人、畜、家禽误食。
4.使用手动喷雾器喷药时应隔行喷。手动和机动药械均不能左右两边同时喷。大风和中午高温时应停止喷药。药桶内药液不能装得过满,以免晃出桶外,污染施药人员的身体。
5.喷药前应仔细检查药械的开关、接头、喷头等处螺丝是否拧紧,药桶有无渗漏,以免漏药污染。喷药过程中如发生堵塞时,应先用清水冲洗后再排除故障。绝对禁止用嘴吹吸喷头和滤网。
6.施用过高毒农药的地方要竖立标志,在一定时间内禁止放牧,割草,挖野菜,以防人、畜中毒。
7.用药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将喷雾器清洗干净,连同剩余药剂一起交回仓库保管,不得带回家去。清洗药械的污水应选择安全地点妥善处理,不准随地泼洒,防止污染饮用水源和养鱼池塘。盛过农药的包装物品,不准用于盛粮食、油、酒、水等食品和饲料。装过农药的空箱、瓶、袋等要集中处理。浸种用过的水缸要洗净集中保管。
五、施药人员的选择和个人防护
1.施药人员由生产队选拔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的青壮年担任,并应经过一定的技术培训。
2.凡体弱多病者,患皮肤病和农药中毒及其他疾病尚未恢复健康者,哺乳期、孕期、经期的妇女,皮肤损伤未愈者不得喷药或暂停喷药。喷药时不准带小孩到作业地点。
3.施药人员在打药期间不得饮酒。
4.施药人员打药时必须戴防毒口罩,穿长袖上衣、长裤和鞋、袜。在操作时禁止吸烟、喝水、吃东西,不能用手擦嘴、脸、眼睛,绝对不准互相喷射嬉闹。每日工作后喝水、抽烟、吃东西之前要用肥皂彻底清洗手、脸和漱口。有条件的应洗澡。被农药污染的工作服要及时换洗。
5.施药人员每天喷药时间一般不得超过___小时。使用背负式机动药械,要两人轮换操作。连续施药3~___天后应停休___天。
6.安全用电与空调使用规定 篇六
天气渐热,为了使大家能得到更好地休息,杜绝不必要的用电浪费,尽量减少公司投资压力,对如何合理的使用空调,特作以下规定:
一、空调使用规定
1、各部门在使用空调时必须指定专人开启。专人负责管理,责任到人。
2、空调使用部门要保证空调器的清洁卫生,并保持其使用环境卫生清洁。
3、空调使用部门未经公司后勤部批准不得私自移动变更使用场所。
4、空调电源专线专用。各使用部门不得移动或另接其他电源使用。
5、空调发生故障时,应及时通知公司后勤部,由后勤部安排专业维修人员修理。
6、公司后勤部每年在采冷期前对公司在用空调进行维护保养。
7、非采冷期间,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开启空调进行采冷。
8、人员离开房间时应及时关闭空调,并注意用电安全。需交接班的,要做好空调及备品的交接工作。
9、公司空调为单机制冷空调,不可制热。
二、安全用电、空调采冷时间及其规定
1、在房间温度不超过30℃以上时,严禁开启空调。
2、每天中午1点开始午睡时才允许打开空调,午睡至下午3点半前要及时关闭。
3、每天晚饭后,9点才允许第二次打开空调,待开至凌晨2点关闭。
4、为了节省用电,各办公室、住房、空调温度必须控制在28℃以上,不准设置低于28℃。
5、各宿舍在使用照明、空调、电视时,必须要做到“人走电停”。
6、当前个别房间有滥用电源现象,烧水、烧饭等,给公司造成了极大浪费和不安全现象,从现在起,严禁乱用乱接,一旦发现,给予一次性罚款200元以上,并没收所使用电器物品。
7、从现在起,各宿舍空调开关,由公司委派的班长负责,由班长负责检查各宿舍用电情况。
8、凡是违反此用电和空调使用规定的,公司要给予严格处理。希望大家都能共同遵守,互相监督,确保每个员工的人身安全。
三、空调管理规定
7.化学品安全使用的规定 篇七
玻璃行业突出的特点, 一是玻璃属资源、能源消耗型产业, 原料离不开矿物, 生产离不开窑炉, 同时又是重要的民生产业, 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二是平板玻璃生产连续性强, 一经投产一般需连续运行6~8年, 中间不能停产;三是资本密集和劳动力密集产业, 是规模和结构缺一不可的行业。
一、发展现状
作为长三角经济区最具市场活力的省份, 玻璃工业的快速发展使浙江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玻璃生产和深加工的大省, 玻璃、玻璃深加工的产能位居全国前列, 特别是最近3年, 成为浙江玻璃发展历史上扩展最快的时期。截至2009年底, 浙江平板玻璃产总达3359万重量箱, 总产值21.18亿元, 销售收入20.79亿元;技术玻璃制品实现产值100.65亿元, 销售收入95.28亿元。生产规模在全国排在第4位, 为浙江省城乡经济发展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
据统计, 2009年浙江平板玻璃实现产量3359万重量箱, 同比下降22.03%;总产值21.18亿元, 同比增长18.23%;销售收入20.79亿元, 同比增长23.86%;实现利润6700万元, 同比下降24.97%;上交税金1.05亿元, 同比增长73.49%。
技术玻璃制品产量也有不同程度增长, 其中钢化玻璃产量3164万平方米, 同比增长1.93%;夹层玻璃产量143万平方米, 同比增长4.13%;中空玻璃产量389万平方米, 同比增长24.24%;技术玻璃制品实现产值100.65亿元, 同比下降1.53%;实现销售收入95.28亿元, 同比下降3.9%;实现利润6.22亿元, 增长74.72%;上缴税金2.39亿元, 同比下降5.76%。
据了解, 2009年浙江玻璃行业出口总值6.25亿元, 比上年增长12%, 进口玻璃及制品总值1.15亿元, 同比下降4%。进出口总额近10亿美元, 同比增长约8%。
在浙江玻璃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 不可否认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企业之间在产品质量、技术装备、管理水平、服务能力等方面参差不齐, 差距较大;企业各自为政, 互相协作少, 市场竞争能力弱, 行业整体盈利能力下降。
二、行业态势
当前, 国内玻璃行业的供求格局、消费结构正由中低档普通浮法向优质浮法过渡;由原片消费为主向附加值高的深加工产品过渡。按照“十一五”规划目标, 优质浮法玻璃比例将从目前20%左右增至40%, 玻璃深加工率将从25%增至40%以上。当前突出的任务是调整和改善行业结构, 特殊品种优质浮法玻璃及玻璃深加工技术开发需鼓励发展;而近年来普通浮法玻璃增长过快, 已经出现市场供大于求的局面, 因此需限制发展。而国家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节能工程的实施, 必将为中空玻璃、Low-E中空玻璃、太阳能玻璃等具有节能环保特性的加工玻璃的市场开拓带来无限商机, 节能玻璃将成为新的市场需求“亮点”。
平板玻璃工业属于典型的资源、能源消耗型产业, 目前全行业能源消耗折合标煤为960万吨/年。由于当前油价不断攀升, 而我国玻璃熔窑油耗偏高 (比国外平均高20%, 比国际先进高32%) , 熔窑热效率比国外低5%~10%;玻璃生产过程中排放的SOX、NOX、CO2、烟尘、废水、固体废物和产生的噪音对环境造成一定污染;“十一五”期间,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 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减少10%是规划目标中最重要的约束性指标, 搞好节能减排是玻璃行业的重要任务。推广应用玻璃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术, 大力开发应用玻璃熔窑富氧、全氧燃烧技术, 将是行业节能减排的有效手段。
尤其要重视大力发展太阳能玻璃。太阳能是一种干净的可再生的新能源, 越来越受到人们的亲睐, 在人们生活、工作中有广泛的作用。长期以来, 人们就一直在努力研究利用太阳能。我们地球所接受到的太阳能, 只占太阳表面发出的全部能量的二十亿分之一左右, 这些能量相当于全球所需总能量的3-4万倍, 可谓取之不尽, 用之不竭。其次, 宇宙空间没有昼夜和四季之分, 也没有乌云和阴影, 辐射能量十分稳定。因而发电系统相对说来比地面简单, 而且在无重量、高真空的宇宙环境中, 对设备构件的强度要求也不太高。再者, 太阳能和石油、煤炭等矿物燃料不同, 不会导致“温室效应”和全球性气候变化, 也不会造成环境污染。正因为如此, 太阳能的利用受到许多国家的重视, 大家正在竞相开发各种光电新技术和光电新型材料, 以扩大太阳能利用的应用领域。
从全国来看, 我国是太阳能资源相当丰富的国家, 绝大多数地区年平均日辐射量在4kWh/㎡以上, 西藏最高达7kWh/㎡。因此, 加速太阳能资源的发展, 充分利用清洁的太阳能资源已经成为目前的发展方向。浙江应加速开发无污染、可再生的太阳能资源, 力争到使太阳能成为浙江最大的可再生能源。目前国内已具有一点五万千瓦的太阳能发电容量, 光伏产业也形成了较好的基础, 虽然光电成本仍然高于煤电, 但在边远地区, 与拉设电网相比, 小型太阳能发电设施仍然相对便宜适用, 在西藏地区已经有七个县靠太阳能解决了用电困难。另外, 太阳能热水器已经成为中国太阳能利用中应用最为广泛、产业化发展最迅速的领域。据统计, 每年中国陆地接收的太阳辐射总量, 相当于二万四千亿吨标煤, 全国总面积三分之二地区年日照时间都超过二千小时, 特别是西北一些地区超过三千小时。另一方面, 随着当前世界光电技术及其应用材料的飞速发展, 光电材料成本成倍下降, 光电转换率不断提高, 这将带来太阳能发电成本的大幅度下降。据预测, 不到十年, 太阳能发电的成本就会接近并低于煤电。对于太阳能的开发利用, 不仅需要更多科技, 也需要相关的政策法律给予支持, 力争早日实现新能源发展目标。
三、意见建议
平板玻璃的发展, 要借鉴学习国外大跨国公司的发展模式和经验:
⑴要提高生产高度集中, 注重发展海外业务。日本、法国和美国等的4大跨国公司生产全球2/3的高质量浮法玻璃和占据全世界78%的汽车玻璃原配市场。跨国公司的海外业务收入一般占总销售额的50%以上;
⑵要实现玻璃原片和加工玻璃生产一体化。把超过半数的自产原片进行深加工, 从单纯的平板玻璃业务实现多元化经营。
⑶通过实现强强联合, 形成战略联盟。共同参与新市场开发、联合定价、合资建线、联合技术开发等, 提高企业各自的竞争力, 稳固了市场占有率, 增大了抗风险能力。
⑷提高科技投入, 推动企业发展。跨国公司的科研经费投入占销售额的比例一般均在1%以上, 有的达到2%~3%。持续的巨额研究经费投入, 使其不断革新生产技术, 推出高附加值产品, 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 保障了企业的持续发展和市场竞争力。
在坚持以建筑业需求为主要导向的同时, 还要注意研究行走工业 (包括汽车、铁道、船舶等) , 以及化工、航空、航天、国防军工等相关产业, 还有光伏发电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光伏建筑一体化给玻璃工业带来的需求变化、趋势和机会。延伸产业链, 发展玻璃深加工是玻璃工业产品结构调整的主攻方向。玻璃工业不能仅仅限定在原材料工业, 而应向制品工业发展, 产业链要延伸、结构要调整, 产业也才有望占领价值链的中高端。从政策上鼓励优质浮法和特殊品种的生产, 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延长产业链发展玻璃深加工项目。我国平板玻璃加工率仅占原片量的1/3左右, 而发达国家为60%~70%, 相比之下我们还有很大差距, 更有巨大的市场空间和产业发展前景。
权威资料表明, 当前构成我国能耗消耗的三大主要来源分别是建筑能耗、工业能耗和交通能耗, 其中建筑能耗约占总能耗的三分之一;而据国家权威部门测算, 门窗能耗就占了建筑能耗的约四成, 因此要做好建筑节能, 首先就要做好玻璃的节能, 要做好玻璃的节能, 必须鼓励、支持和发展玻璃及其深加工产业。
但是, 国内光伏玻璃数量不多, 玻璃深加工的比例不到30%, 而国外光伏玻璃的发展非常迅速, 玻璃深加工产品约占平板玻璃总量的一半以上。推广应用节能玻璃是我们应对气候变化和开展节能减排的重要手段。一般中空玻璃、低辐射玻璃可比普通平板玻璃节能60%, 现在建筑门窗使用不节能玻璃或“山寨”节能玻璃的所占门窗玻璃的比率非常高, 因此市场推广应用的前景十分可观。而太阳能发电用技术玻璃在国内外更是方兴未艾。
国外对节能玻璃的使用都有相应的规定, 如日本对那些在房屋门窗上使用节能LOW-E中空玻璃的业主就给予优惠利率房屋贷款政策, 对北海道等寒冷地区的建筑一律强制使用LOW-E中空玻璃。现在, 国内上海等地也已经明确新建建筑必须使用节能玻璃。
浙江是国内主要的玻璃与玻璃深加工基地之一, 玻璃与节能玻璃的产量居全国前列, 建议:
平板玻璃新上项目一定要符合产业政策, 要与国家宏观调控措施和相关规定相吻合。为规范投资行为, 防止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 促进行业结构调整, 实现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 国家把平板玻璃行业作为宏观调控的重点行业之一。国家发改委等相关部委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促进平板玻璃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平板玻璃行业准入条件》、《关于做好淘汰落后平板玻璃生产能力有关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调控文件;环境保护部发布了《平板玻璃行业清洁生产标准》;国家发改委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平板玻璃单位产品能耗限额》;还即将发布新的《平板玻璃标准》和《平板玻璃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这些政策法规和标准是指导和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一定要遵照执行。
8.化学品安全使用的规定 篇八
据统计,我国1年以下驾龄的实习期驾驶人肇事率较高,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较为突出。对此,新规定明确:除第一次领取驾驶证的人外,将增驾新取得大型客车、中型客车、牵引车等驾驶证的驾驶人一并纳入实习期管理。特别是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实习期结束后还要参加安全文明驾驶等知识考试,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在实习期内违法记6分以上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再次记6分以上的,取消其实习车型的驾驶资格。同时,新规还规定,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要予以注销实习车型的驾驶资格。实习期驾驶人驾车上高速公路时,必须由持相应或者更高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在驾驶证审验方面,新规规定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每年参加审验,没有记分的可免于审验。同时规定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且发生交通死亡事故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也要参加当年的审验。此外,加强了审验时的学习教育,规定除审验交通违法、事故处理,违法记分和满分学习、申报身体条件情况以外,还要参加不少于3小时的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同时对发生死亡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有记满12分记录或连续3年不审验的,注销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逐级降低其驾驶资格,最终只保留其小型汽车驾驶资格。
记分项目增至52项
新规定记分项目由38项增至52项,并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提高了记分分值。
新增的有:使用伪造和变造校车标牌、校车超员20%以上记12分,不按规定避让校车记6分等14个涉及校车管理的记分项;中型以上客货车、危险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行驶超速20%以上或在其他道路行驶超速50%以上,驾驶营运客车、校车超员20%以上、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等行为记12分,以及疲劳驾驶载客汽车、危险品运输车记12分等。
提高的有:将未悬挂或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违法行为记分由6分提高到12分,将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等违法记分由3分提高到6分。
推出6项便民服务措施
将驾驶证补换领、审验和小型汽车驾驶证考试等业务向县级车辆管理所下放,方便县乡、农村群众在家门口申领、换领汽车驾驶证;将核发和补换领驾驶证的时限由3日缩短为1日;将申领大型货车驾驶证的年龄条件由21岁放宽至20岁;将驾驶准考证明有效期由2年延长至3年;推行互联网、电话等远程自助预约驾驶人考试服务;规定异地从事营运的驾驶人和货车,在备案登记一年后,可直接在营运地参加驾驶证审验或车辆年检。(全文完)(据新华社)
9.真空泵使用安全规定? 篇九
1 真空室内过滤网应完整,集水室通向真空泵的回水管上的旋塞开启应灵活,指示仪表应正确,进出水管应按出厂说明书要求连接,
2 启动后,应检查并确认电动旋转方向与罩壳上箭头指向一致,然后应堵住进水口,检查泵机空载真空度,表值不应小于96kPa,
当不符合上述要求时,应检查泵组、管道及工作装置的密封情况。有损坏时,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3 作业开始即应计时量水,观察机组真空表,并应随时做好记录。
4 作业后,应冲洗水箱及滤网的泥砂,并应放尽水箱内存水。
10.安全帽管理使用规定 篇十
1、安全帽是职工个人重要的安全防护用品。任何人进入生产现场(办公室区域、控制室、更衣区、值班室和检修班组室除外),必须戴好安全帽。
2、在厂区内外从事生产和劳动时,必须戴好安全帽(国家或行业有特殊规定的除外;特殊作业或劳动,采取措施后可保证人员头部不受伤害并经过安监部门批准的除外)。
3、人员在生产厂房内以及室外距离建筑物3米范围内休息时,必须戴好安全帽,与生产现场要求保持一致。
4、严禁在上方有落物危险的禁止区域内工作、行走或休息。
5、严禁使用安全帽的基本技术性能和特殊技术性能要求不符合国家标准、下颚带与帽壳相连接、无帽内垂直净空间、受过重击、退色、有裂纹、超过使用期限等不合格的安全帽。
6、戴安全帽时,必须系紧安全帽带,保证各种状态下不脱落;安全帽的帽沿,必须与目视方向一致,不得歪戴和斜戴。
二、安全帽的管理
1、严禁随意改变安全帽的任何结构。
2、严禁用安全帽充当器皿使用。
3、严禁用安全帽当坐垫使用。
4、安全帽应妥善保管,避免受挤压存放;避免存放在酸、碱、高温、日晒、潮湿等场所;更不可和硬物放在一起。
5、借用他人安全帽时,必须征得主人同意并经过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6、安全帽的使用期:从产品制造完成之日计算。暂定为3年更换,由厂里为每名职工建立档案卡,以部门为单位发放,到3年期以旧换新。
7、安全帽应记入劳动防护用品台帐。安全帽丢失或损坏时,应及时到安全员办理领取或更换手续,因管理和使用不当造成的丢失或损坏,应比照安全帽采购价格(30元)给予考核。重新领取安全帽,由主管领导签字,事业部按成本收费方可重领。(每个收取现金三十元,上交财务)
8、安全帽编号或姓名与个人胸卡号相同,不得随意变更,如发现违章者按照编号或姓名进行考核通报。
9、新安全帽发下,以前旧安全帽一律不得使用,更不得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如数上交仓库。(防止老化、变形、超期造成后果)如发现使用旧安全帽者按照违章进行考核曝光。
10、临时工所用帽子由用工单位解决。外包施工人员帽子由施工队自行解决。各生产部门不得外借。
11、各部门领取部分安全帽备用,外来部门、单位、外来学习、参观、咨询人员一律到厂办公室借用,并如数返回,如丢失由借用单位同办公室交涉解决。
12、安全员负责安全帽的具体分配;仓库负责安全帽的发放和待分配安全帽的保管。
三、本暂行规定适用于高压电瓷事业部所有员工,违反以上规定的每发现一次,处以20元的罚款,第二次发现处以五十元罚款,第三次处以一百元以上罚款并停职写出检查,主管人员处以相同处罚。所得罚款用于安全奖励。
11.化学品安全使用的规定 篇十一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我市使用有毒化学品的企业共421家,包括电子、化工、机械、轻工等多个行业。
1.2 方法
1.2.1 调查方法
自行编制统一的《昆山市有毒化学品使用状况调查表》,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有毒化学品种类和用量、接触人数、防护措施、管理措施等。通过下发调查表到企业由企业主管领导填表反馈,并抽取20%的企业进行现场调查、询问相关负责人及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核实,核实合格后录入计算机。
1.2.2 质量控制
调查时采用统一的调查表,调查人员均进行统一培训,所有调查数据和资料均经专业人员审查合格后双人双机录入计算机。
1.2.3 统计分析
所有资料用Excel建立数据库并进行统计分析。
2 结果
2.1 一般情况
本次共调查我市生产和使用化学品的工业企业421家,职工总数为283 801人,其中接触化学危害的员工 22 361人。注册资金大于1 000万元的企业267家,大于5 000万元的企业129家。
按企业性质分,外资企业和私营企业最多,分别占71.7%和19.2%。按企业行业分,涉及电子、化工、机械、轻工等多个行业。其中电子、化工和其他类分列前3位,分别占总数的30.2%、 25.4%和19.0%。见表1。
2.2 化学品使用及接触情况
根据调查结果,我市工业企业有毒化学品年使用量约为379 049.9 t,其中剧毒化学品[1]、高毒化学品[2]和一般化学品的数量及所占比例见图1。
从使用化学品的企业分布和接触人员分布来看,使用剧毒类的企业有116家,接触人员873人;使用高毒类的企业有82家,接触人员3 351人;使用一般类的企业有317家,接触人员21 422人。见表2。
注:有部分企业的人员有接触2种或2种以上化学品类型。
剧毒化学品中以甲苯二异氰酸酯(TDI)使用量最大,年使用量达306 000 t,占剧毒化学品总量的92.3%;其次为硫酸二甲酯,年使用量达12 060 t,占剧毒化学品总量的3.6%。高毒类中以二甲基甲酰胺使用量最大,年使用量达4600 t,占高毒化学品总量的90.3%。一般类中以苯系物使用量最大,年使用量达36 000 t,占一般化学品总量的84.8%。见表3。
剧毒化学品中使用氰化物的企业最多,达86家;高毒化学品中使用正己烷的企业数最多,为32家;一般化学品中使用苯系物的企业最多,达165家。需要的说明的是,部分企业同时使用2种或以上的有毒化学品。
从员工接触情况看,剧毒化学品接触的人数普遍不多,高毒化学品中接触甲醛和氨的人数最多,分别为1 084人和989人;而一般化学品接触人数普遍较多,其中接触苯系物的员工数最多,达15 659人,其次为酯类和酸类。部分员工有同时接触2种或以上化学品危害的现象。见表3。
2.3 防护情况
从使用化学品企业采取的防护措施来看,使用剧毒化学品企业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比例最高,116家企业中采取有效防护设施和有效个人防护的企业数分别达到115家(99.1%)和105家(90.5%);使用高毒化学品的82家企业中采取有效防护设施和有效个人防护的企业数分别为69家(84.1%)和60家(73.2%)较高;使用一般化学品的企业具备有效防护设施和有效个人防护的比例较低,317家企业中分别只有166家(52.4%)和157家(49.5%)。
2.4 管理情况
对化学品使用管理状况调查发现,化学品登记执行情况最好,达90%以上。制定操作规程、设置警示标识、物质安全资料表(MSDS)资料准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等情况尚可,均在80%以上,医务室设置状况最差,只有112家(26.7%)有设置。见表4。
3 讨论
通过对我市421家使用化学品企业的调查发现,我市的化学品使用具有以下几个特点:①使用化学品的数量大,年使用量总量达到37万余t,其中剧毒化学品的年使用比重最高,占到全部化学品使用总量的87.5%。而其中TDI年使用量最大,占到全部化学品使用总量的80%以上;主要集中在9家海绵床垫和海绵沙发垫生产企业。使用剧毒化学品企业最多的是氰化物,主要集中在线路板印刷、电子配件镀金镀银等企业。高毒化学品中二甲基甲酰胺使用量最大,达到4 600 t,占高毒化学品总量的90%以上。由于其作为性能优良的溶剂和洗涤固化剂,在我市主要用于5家人造革或皮料生产企业的原辅料。一般类化学品中使用量最大的是苯系物,占其使用总量的84.8%。作为优良的溶剂,在我市主要广泛用于涂料、树脂、染料、油墨等行业的生产和使用。②使用化学品的种类多,共有近50种,涉及剧毒类、高毒类和一般类,其中剧毒类品种占到全部品种的40%以上。③接触化学品的人员多。根据调查,累计接触化学品的有22 361人。由于剧毒化学品多在密闭化、管道化、远程控制化等状态下使用,因此其使用量虽然巨大,占化学品使用总量的比重也最大,但接触的人员数却最少,只占总接触人数的3.9%;而一般类化学品使用多为敞开式,手工操作也居多,如涂料生产企业的敞开式搅拌釜等,因此其接触的人员数却相对最多,占总接触人数的95%以上。④防护措施尚须改进。根据现场调查,使用剧毒化学品的企业基本上都具备有效防护设施、有效个人防护用品和良好的化学品管理制度,这可能与化学品毒性大、业主防护意识和风险意识强等因素有关。但在对一般化学品的防护上,采取有效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企业比例较低,这可能与一般化学品毒性相对较小、业主追求利润最大化而忽略防护或是业主存在很大的侥幸心理等因素有关。⑤化学品的管理有待改善。绝大多数企业对化学品的登记情况良好,但在定期开展化学品防护技术培训、定期检测现场毒物浓度、定期开展员工健康检查、现场配备应急设备用品以及医务室设置等方面还不尽如人意,需要进一步提高和改善。
由于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易挥发等特性,在使用过程中易因违规操作、储罐或管道爆裂、设备老化、设计缺陷、管理不善、自然灾害等引起火灾、泄露、爆炸等急性化学品事故[3],进而引发人员中毒,其发生具有突发性、群体性、快速性和高度致命性、危害范围大、中毒途径多样性、缺乏特效药、带来的心理恐怖大的特点[4,5]。也可在正常生产过程中,由于化学品长时间挥发在生产场所空气中,现场员工因长期接触低浓度化学物而引发慢性化学中毒事故。通过此次调查,基本摸清了我市工业企业使用化学品的特点,种类多、用量大、接触人员多、防护措施和管理状况有待改善是其主要特点,因此存在的潜在危害严重,急性或慢性化学中毒事故的预防和控制态势不容乐观。
今后应通过加大化学品使用管理、开展教育培训、改革生产工艺、完善防护措施、制定操作规程等力度,尤其是重点加强对使用量大或接触人员多的TDI、苯系物、二甲基甲酰胺等化学品的使用防护和管理,切实有效地控制有毒化学品对员工的健康危害和化学中毒事件的发生。
摘要:目的 掌握昆山市工业企业生产使用有毒化学品的种类、数量、分布及员工接触情况,控制化学危害,提高化学中毒应急能力。方法 自行制定调查表,下发企业填写并结合现场调查,对昆山市421家企业使用化学品状况进行分析。结果 421家企业化学品年使用量为379 049.376 t,其中剧毒化学品为331 500.876 t,高毒化学品为5 094.5 t,一般化学品为42 454 t。使用剧毒化学品的企业有116家,接触人员873人;使用高毒类的企业有82家,接触人员3 351人;使用一般类的企业有317家,接触人员21 422人。使用剧毒化学品的企业采取的有效防护措施和管理措施比例最高,使用一般化学品的企业具备有效防护措施和管理措施的比例较低。结论 昆山市工业企业使用化学品的种类多,数量大,接触人员多,危害严重,应积极采取相应的预防对策与措施控制急慢性化学中毒事件的发生。
关键词:工业企业,化学品,调查
参考文献
[1]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等.剧毒化学品名录[Z],2003-06-04.
[2]卫生部.高毒物品目录[Z],2003-06-10.
[3]许东.危险化学品事故分析及抢险救援对策[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09(6):127-129.
[4]岳茂兴.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特点及紧急救治对策研究[J].解放军医学杂志,2005,30(2):171-172.
12.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篇十二
1.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在特种设备采购、安装、改造、维修、维保、操作、检验检测、报废等活动中,应当遵守本规定。
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履行安全管理义务,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使用特种设备的法人、其它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个人或者家庭使用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且不涉及公共安全的,不属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范围。
4.出租特种设备,租赁合同约定由承租人履行安全管理义务、承担法律责任的,承租人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租赁合同约定双方分别负有安全管理义务、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双方均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租赁合同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清的,出租人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承担法律责任。
5.住宅小区中的共有产权特种设备,由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聘请的物业管理单位作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承担安全管理义务和法律责任。在未向物业管理单位交接前,由该住宅建设单位承担安全管理义务和法律责任。特种设备产权共有人未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实施管理的,共有人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共有人应当共同指定管理代表,履行相关法定安全管理义务,但法律责任由共有人共同承担。
6.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委托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对特种设备的使用实施合同管理的,使用单位的界定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7.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规定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或者委托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实行合同管理;
(二)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三)采购符合相应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
(四)选择有特种设备安装资质的单位安装特种设备;
(五)聘用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作业,并定期进行安全、节能教育培训;
(六)按规定程序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七)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并配备有效版本的相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八)做好日常运行检查、维护保养和隐患排查治理,并按期申报定期检验;
(九)制定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十)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按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配合事故调查处理;
(十一)接受质监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依法开展的监督检验、定期检验;
(十二)确保必要的安全投入。
8.下列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一)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为公众提供服务的特种设备运营使用单位;
(二)长输管道运营单位;
(三)使用20台以上特种设备的石化、电力、冶金企业;
(四)使用50台以上特种设备的其他企业。
前款之外的其他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可以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
9.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使用单位,应当任命1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工程师,并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其作为本单位管理者代表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职责。
责任工程师可以从本单位具有安全管理工程师职称并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能力的人员中选聘,也可以从为本单位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专门技术服务机构聘用。
责任工程师应当取得所在地质监部门颁发的安全管理类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持证上岗。
10.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工程师或者其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责任制度的制定和落实,并确保制度切实可行;
(二)定期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协调解决或者提出解决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建议;
(三)组织实施日常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训
(四)组织制订本单位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五)配合质检部门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安全监督检查、检验检测和作业人员考核;
(六)向质监部门报告事故发生情况等。
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工程师或者其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未完全履行前款规定职责的,由使用单位追究其责任;构成行政违法的,由质监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1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包括采购、安装、使用登记、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度、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检查)、重点监控设备安全管理、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安全会议、安全资金投入管理、安全技术档案管理等。
高耗能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还应当建立节能管理制度。12.采购特种设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选型、技术参数、安全性能、能效指标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有关强制性规定以及设计要求;
(二)所采购特种设备由取得相应制造资质的单位制造;
(三)所采购特种设备应当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制造监督检验证书等出厂文件。
13.采购旧特种设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具有原使用单位的注销登记证明;
(二)具有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
(三)经定期检验合格。
14.采购进口特种设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的境外制造单位应当取得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相应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二)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同类首台产品,应当由该产品的国内代理商报请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机构型式试验合格;
(三)特种设备安全质量性能和能效指标符合中国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标准的有关规定;
(四)附有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检验证书等中文出厂文件。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时,使用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改造、维修;
(二)督促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办理施工告知手续、申报监督检验;
(三)验收特种设备,并接收安装、改造、维修单位移交的有关技术资料、出厂文件和监督检验证书,将其存入该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
第五章 作业人员配备及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16.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特种设备出厂文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以及本单位使用管理规定,配备相应数量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岗位类别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17.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下列管理:
(一)确保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二)督促、检查作业人员按照规程进行操作;
(三)定期进行安全、节能教育和培训;
(四)督促作业人员在证书有效期满前3个月向发证部门提出复审申请。
有关具体规定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执行。
18.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逐台建立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一)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和安装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资料;
(二)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三)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四)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五)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六)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记录以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
第六章 维护保养及隐患排查治理
19.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附属仪器仪表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发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处理,消除事故隐患并且记录。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且作出记录,保证在用特种设备始终处于安全状态。
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由使用单位委托取得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的单位或者电梯的制造单位进行。电梯应当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20.锅炉水处理和化学清洗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
2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检验有效期满1个月前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定期检验。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申报定期检验前应当进行自检,或者委托有能力的专业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自检,确保设备安全性能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不得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
22.因生产工艺长周期运行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进行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并承诺采取相应监控措施保障安全运行,征得原检验机构同意或者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基于风险的检验后,方可延期检验。
对延期检验的,原检验机构应当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信息系统中传送延期后的下次检验日期。延期检验期间发生特种设备事故的,安全监察机构、原检验机构不因延期检验承担相应责任。
2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隐患排查制度,定期组织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排查本单位特种设备事故隐患。
对排查出的事故隐,应当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严重事故隐患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关管理人员立即组织整改。对于严重事故隐患,由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责任工程师或者有关管理人员组织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并实施整改。
严重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使用单位排查出的严重事故隐患,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报送该设备登记机关。
一般事故隐患和严重事故隐患界定见附件2。24.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有关强制性标准对特种设备报废期限有规定的,必须按期报废。
没有报废期限规定但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申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对设备的主要承压部件或者主要受力部件以及控制部件进行安全评估和延寿分析,对评估分析合格的特种设备可适当延长使用年限,同时可以根据情况在评估报告中附加缩短检验周期、实行监控使用等限制条件。
其他报废要求可以由相应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25.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配置与之适应的救援装备,并且适时进行演练。
13.电气安全防护用品使用规定 篇十三
本规定是根据电气作业规程及电气安全规程并结合实际生产需要所作的规定,不能违反电力行业之安全管理制度和生产作业规程,如本规定与电力行业规程有相悖之处,则以电力行业规程为准。
一、防护面罩:
1、无论是高压还是低压设备的停送电,操作人员和监护人员在断开或送上隔离开关、断路器、空气开关、小车开关、抽屉开关等设备时均要将防电弧面罩打下,以防电弧对面部造成伤害。
2、在送上或取下高压保险、低压熔断器的过程中,操作人员和监护人员均要将防电弧面罩打下。
3、在使用导线或接地线对设备放电的过程中,操作人员和监护人员均要将防电弧面罩打下。
二、绝缘手套:
1、在对高压设备进行验电的过程中,高低压设备测绝缘时,操作人员必须使用电压等级相应的绝缘手套。
2、在送上或取下高压保险、低压熔断器的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使用绝缘手套。
3、在拉合高压隔离开关的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使用电压等级相应的绝缘手套。
4、在使用绝缘棒对高压设备进行任何操作均应使用绝缘手套。
5、在装拆接地线时必须使用绝缘手套。
三、绝缘靴:
1、雨天室外高压设备的操作均应使用绝缘靴。
2、接地网接地电阻不符合要求或雷雨天气时对室外高压设备巡视、操作均应使用绝缘靴。
3、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室内4米,室外8米范围内必须使用绝缘靴。
4、在进行高压设备验电时要穿好绝缘鞋。
电气安全用具及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电气安全用具的使用和管理,也用以保证电气工作安全运行所必不可少的工器具和用具等,它们可防止触电、弧光灼伤和高空摔跌等伤害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风电场的各单位。3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能源部所颁发的 SD332-89《携带型短路接地线技术标准》 4内容 4.1职责: 4.1.1风电场安全员负责电气安全用具的管理,建立电气安全用具的管理台帐和档案记录。4.1.2风电场安全员负责对电气安全用具进行统一标识,定期进行外观检查和发放前的检查,并确认是否完好。4.1.3使用人应在使用前对电气安全用具进行外观检查,并确认该工器具完好可用。4.1.4风电场安全员负责对电气安全用具的定期检验工作。4.1.5风电场安全员负责监督电气安全用具检测、检验工作,运行负责电气安全用具的保管、检查和维修等工作。4.2分类及使用: 4.2.1绝缘安全用具;A 绝缘操作用具,包括绝缘操作杆、绝缘夹钳等。B 绝缘防护用具,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隔板、绝缘垫、绝缘站台的等。Ba 绝缘手套。用特制像胶制成。它一般作为使用绝缘棒进行带电操作时的安全用具,以防止泄漏电流对人体的异常影响;在进行到闸操作和接触其它电气设备的接地部分时,戴绝缘手套可防止接触电压和感应典压的伤害,使用绝缘手套后还可在低压设备上进行带电作业。绝缘手套的长度至少应超过手腕10cm。绝缘手套在使用前应作外观检查,如发现漏气、粘胶、破损应即停止使用。绝缘手套应存放在干燥、阴凉的地方。Bb绝缘靴,主要是防止跨步点压的伤害,但它对泄漏电流接触电压等同样具有一定的防护作用。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必须穿绝缘靴,还有如果配电装置内发生接地故障,则在进入配电装指时也应穿绝缘靴。绝缘靴应存放在干燥、阴凉的地方。切记不得把绝缘靴作耐酸、耐碱和耐油靴使用。Bc绝缘隔板,防止工作人员对带电设备发生危险接近的一种放护用具。它
也可装设在断开的6?10KV到闸动、静触头之间,作为防止“突然来电”的保安用具。绝缘隔板一般用环氧玻璃布板和聚禄乙稀塑料制成。绝缘板应保持表面光滑,不允许有裂缝、气泡、砂眼和孔洞等,凹坑深度不得超过0.1mm,绝缘板厚度不得小于3mm。绝缘板使用前应擦尽尘灰并检查外观是否良好。Bd绝缘垫,保安作用和绝缘靴相同,可把它视为是一种固定的绝缘靴。绝缘垫用特制像胶制作,尺寸应大于750mm*750mm,厚度不小于4mm。绝缘垫不得和酸、碱、油类和化学药品等接触,并应避免阳光直射或锐利金属件刺划,还应作到每隔半年用低温水清洗一次。Be 绝缘站台,在任何电压等级的电力装置中。当操作带电断路器,隔离开关,安装临时接地线用的辅助保安用具。是用极干燥而漆过的直纹无节的木料做成条型的台面,支持在绝缘瓷瓶上。4.2.2验电器;验电器,是检验电气设备是否确无电压的一种安全用具。又分为低压验电器(250V及以下)和高压(250V以上)。4.2.2.1低压验电器触主要用来检查、判断低压电气设备或线路是否带电外,还有下列用途:(a)分火线(相线)和地线(中性线或零线)氖光灯泡发亮的是火线,不亮的则是地线。(b)区分交流电和直流电。交流电通过氖灯泡时,两极附近都发亮;而直流电通过时,仅一个电极附近发亮。(c)判断电压的高低,如氖灯暗红、轻微亮,则电压低;如灯泡发黄红色,很亮,则电压低。4.2.2.2高压验电器使用时必须注意其额定电压和被检验电气设备的电压等级相适应,否则可能会危及验电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或造成错误判断。验电电操作人员应戴绝缘手套,手握在罩护环以下的握手部分,先在有电设备进行检验,检验时应渐渐移近带电设备至发光或发声止,以验证验电器性能完好,然后再在需要进行验电的设备上检测。检测时也应同样渐渐移近带电设备,直至直接触及设备导电部分,此过程中若一直无光、声指示,则可判断无电。反之,如在移近过程中图然有发光或发声指示,应停止验电。4.2.3突然来电防护用具,携带型三相短路接地线;4.2.4标示牌(又叫警告牌);根据用途可分为两类: 警告类;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 指示类;如“在此工做”和“从此上下”等。4.2.5高空作业安全用具;根据用途可分为三类: A 升降板和脚扣是主要的登高工具。B 安全带和安全腰绳 C 安全帽。4.2.6电气登高安全用具类: 4.2.6.1梯子、平台和高凳 梯子和高凳可用木材制作,也可用竹料制作,但不应用金属材料制作。平台如果是金属的要做好绝缘问题,并装设接地线。梯子、平台和高凳应坚固可靠,应能承受工作人员及其所携带工具的总重量。梯子分人字梯,靠梯两种。为了避免靠梯翻倒,靠梯梯脚与墙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梯长的1/4;为了避免滑落,其间距离不得大于梯长的1/2。为了限制人字梯和高凳的开脚度,其两侧之间应加拉链或拉绳。为了防滑,在光滑坚硬的地面上使用的梯子的梯脚应加橡胶套或橡胶垫。在泥土地面上使用的梯子的梯脚应加铁尖。在梯子上工作时,梯顶一般不应低于工作人员的腰部,或者说工作人员应站在距离梯顶不小于1米的踏板上工作。切忌站在梯子或高凳最高处或最上面一二级踏板上工作。4.2.6.2脚扣和安全腰带 脚扣是登杆用具。其主要部分用钢材制成。木杆用脚扣的半圆环和根部均有突起的小齿,以刺入木杆起防滑作用。水泥杆用脚扣的半圆环和根部装有像胶套或橡胶垫起防滑作用。脚扣有大小号之分,以适应电杆粗细不同之需要。登高板也是登杆用具,主要由坚硬的木板和结实的绳子组成。安全腰带是防止坠落的安全用具。安全腰带用皮革、帆布或化纤材料制成。安全腰带有两根带子,小的系在腰部偏下作束紧用,大的系在电杆或其地牢固的构件上起防止坠落的作用。安全腰带的宽度不应小于60毫米。绕电杆带的单根拉力不应低于2250牛。4.2.7电气绝缘安全用具类: 4.2.7.1绝缘杆和绝缘夹钳 绝缘杆和绝缘夹钳都是绝缘基本安全用具。绝缘夹钳只用于35千伏以下的电气操作。绝缘杆和绝缘夹钳都由工作部分、绝缘部分和握手部分组成。握手部分和绝缘部分用浸过绝缘漆的木材、硬塑料、胶木或玻璃钢制成,其间有护环分开。配备不同工作部分的绝缘杆,可用来操作高压隔离开关,操作跌落式保险器,安装和拆除临时接地线,安装和拆除避雷器,以及进行测量和试验等项工作。绝缘夹钳主要用来拆除和安装熔断器及其他类似工作。考虑到电力系统内部过电压的可能性,绝缘杆和绝缘夹钳的绝缘部分和握手部分的最小长度应符合要求。绝缘杆工作部分金属钩的长度,在满足工作
要的情况下,不宜超过5-8厘米,以免操作时造成相间短路或接地短路。4.2.7.2绝缘手套和绝缘靴 绝缘手套和绝缘靴用橡胶制成。二者都作为辅助安全用具,但绝缘手套可作为低压工作的基本安全用具,绝缘靴可作为防护跨步电压的基本安全用具。绝缘手套的长度至少应超过手腕10厘米。绝缘靴应采用特种橡胶制成,使用中,不可以用普通防胶靴代替。绝缘靴是作为防止跨步电压的基本安全用具。它的高度不小于15厘米,而且上部另加高边5厘米
4.2.7.3绝缘垫和绝缘站台 绝缘垫和绝缘站台只作为辅助安全用具。绝缘垫用厚度5毫米以上、表面有防滑条纹的橡胶制成,其最小尺寸不宜小于0.8×0.8米。绝缘站台用木板或木条制成。相邻板条之间的距离不得大于2.5厘米,以免鞋跟陷入;站台不得有金属零件;台面板用支持绝缘子与地面绝缘,支持绝缘子高度不得小于10厘米;台面板边缘不得伸出绝缘子之外,以免站台翻倾,人员摔倒。绝缘站台最小尺寸不宜小于0.8×0.8米,但为了便于移动和检查,最大尺寸也不宜超过1.5×1.0米。4.2.7.4以上电气绝缘安全用具要正确使用、保管并且要有专人负责定期做耐压、机械强度等实验 4.2.8携带型三相短路接地线 4.2.8.1携带型短路接地线由导线端线夹、短路线、接地线、接线鼻、汇流夹、接地端线夹(或临时接地极)以及接地操作棒等组成。导线端和接地端的线夹有优质铝合金压铸线夹和纯铜压铸线夹二种,与其配套的紧固件均经金属镀铬处理。接地操作棒采用电性能与机械强度俱佳的进口高级环氧树脂、玻璃纤维精制而成。短路线与接地线采用多股特细型 铜质软绞线并外覆柔 软、耐高温的透明绝缘护层制成。携带型短路接地线可分为合相式和分相式两种。由于使用电压及使用场合的差异,各施工现场使用携带型短路接地线的操作杆长度、短路线长度以及引下线长度都不尽相同。接地线的线夹与绝缘操作杆的连接方式分有固定型和可脱卸型二种,并有适用变电母排和架空导线等多种款式,可根据实际需要选用。是电气工作人员防止感应电荷和突然来电造成高压触电事故的有力武器,是电力系统输、变、配电设备以及试验设备停电作业时必备的安全用具。4.2.8.2 技术指标 4.2.8.2.1 使用环境条件环境温度:-25℃~+55℃ 相对湿度:≤90%使用场合:户内和户外无雨天气、接地操作棒尺寸、操作杆规格 型号 型式 电压等级(KV)有效绝缘长度(mm)握柄长度(mm)限流管长度(mm)总长度(mm)节数 FDG10 直接式 10 875 125 ?? 1000 1 FDG35 直接式 35 1075 125 ?? 1200 2 FDG10X 限流式 10 775 125 300 1200 2 FDG35X 限流式 35 975 125 400 1500 2 4.2.8.2.2接地操作棒的绝缘特性 各种不同电压等级 设备名称 绝缘部分长度(mm)握手部分长度(mm)总长度(mm)10KV 以下电气设备 根据工作方便不作规定 10KV 设备及输电线路 700 300 1000 35KV 设备及输电线路 900 600 1500 63KV 设备及输电线路 1000 600 1600 110KV 设备及输电线路 1300 700 2000 220KV 设备及输电线路 2100 900 3000 330KV 设备及输电线路 3000 1100 4100 500KV 设备及输电线路 4100 1400 5500 110~500KV 输电线路绝缘架空地线上 700 300 1000 试验室及试验设备接地 700 300 1000 4.2.8.2.3.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1 为保证人身和设备的安全,确保接地线的完好性,接地线应在空气流通、环境干燥的专用地点存放。2 电气设备上使用接地线,应遵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进行。3 选择携带型短路接地线时,其额定短路电流值应大于悬挂点的最大故障电流值,其接地操作棒应和悬挂点的系统电压一致。4携带型短路接地线前,应先验电、放电,确认电气设备已停电后,方可进行接地操作。5 装设携带型短路接地线应先接接地端,后接导线端,拆除时,应先拆导线端,后拆接地端。6 作业现场如无固定接地点时,可用临时接地钢针打入地下,其深度应不小于0.6米 7携带型短路接地线当经受短路电流后,一般应作报废处理。8携带型短路接地线在每次使用前,应做好例行检查,发现有线夹开裂、缺损、连接部件接触不良、松动、绝缘护层破损、软绞线裸露等缺陷时,禁止继续使用。使用安全用具必须注意的要点是:(1)必须使用合格的安全用具;(2)应做到正确使用安全用具。4.3安全用具使用前的检查: 4.3.1对于经常处于使用状态的工具和设备,每次使用前要进行外观检查。4.3.1.1安全用具要检查外壳、把手完好。卡头牢固,转动灵活,开关自动复位无失灵、声音正常。导线
【化学品安全使用的规定】推荐阅读:
化学危险品保存使用安全承诺书09-10
初中化学教学中微课的使用07-10
危险化学品仓库管理规定03307-20
化学试剂管理使用制度09-08
化学分析实验室标准物质的使用和管理10-03
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表08-23
危险化学品安全操作规程11-02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