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2025-03-03

关于市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精选10篇)

1.关于市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篇一

中共富阳市经济贸易局委员会文件

富经贸委„2004‟21号

关于市经贸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直属企事业各单位:

鉴于我局领导人事变动,经研究决定,现将市经贸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通知如下:

胡珠龙(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徐建平(党委副书记、局长):主持行政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三电办。

俞静(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协助党委书记、局长负责组织、人事、纪检、行政监察、信访、宣传、统战工作。分管纪委(监察室)、组织人事科。

金浩荣(党委委员、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商贸经济运行、商品流通和特种行业管理、研究制定并实施以“菜蓝子”主要商品为重点的食品安全政策措施及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指导商贸流通企业改革、商业网点和商品市场规划建设。分管商贸科、定点屠宰与商业网点服务站。

朱国荣(党委委员、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投资管理、工业科技、环境保护、能源管理、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分管科技能源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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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强(党委委员、副局长):主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全面工作。协助局长负责安全生产、劳动安全监察工作。分管安监科、安监大队。

王小金(党委委员、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工业经济运行、工业功能区、扶优扶强及“515”工程、市场营销、统计工作、对外经济协作、招商引资、规范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直属企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分管经济运行科、企业管理科。

杨国正(党委委员、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全市造纸、通信器材、食品、机械、轻工、纺织丝绸、化工、医药、建材、冶金等行业管理工作;制订行业规划,起草行业政策,开展行业整顿;联系指导有关协会、学会等社会中介组织及新型墙材推广工作。分管行业管理科、市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办公室。

沈水松(党委委员):协助党委书记、局长负责创卫、老干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和工青妇等群团及乡镇联系点工作。

黄根良(副局级组织员):负责经贸系统的组织工作。

中共富阳市经济贸易局委员会

二○○三年十月十五日

主题词:领导班子工作分工通知

抄报:省经贸委、杭州市经委、市贸易局、市四副班子领导 抄送:市级机关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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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市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篇二

2010年10月12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安监总办[2010]170号) 。通知要求: (一) 深刻领会《国办通知》的重要意义, 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 进一步明确重点任务, 细化责任分工, 强化责任落实。 (三) 强化配套制度建设, 统筹协调推进。

各单位要以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和《国办通知》为中心, 继续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和重点行业 (领域) 专项整治, 切实抓紧抓好当前各项工作, 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3.关于市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篇三

中共瑶麓瑶族乡委员会

关于乡党委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村党支部、乡各工作部门:

为切实加强对我乡各项工作的领导,经乡党委班子会议研究,决定乡党委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如下:

乡党委书记:李文茂主持乡党委全面工作,主管人事、武装、项目等工作。

乡党委副书记:卢元辉协助书记工作,主持乡政府全面工作,主管财税工作。

乡党委副书记:覃锦和协助书记工作,分管党建、组织、宣传、精神文明、党政办、关工委、党群等工作。

乡党委委员、乡人大主席:卢金高协助书记工作,主持人大全面工作,分管档案、乡志、民族文化挖掘与开发等工作。

乡党委委员、乡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莫文炯协助

书记工作,主持乡政法委、纪委全面工作,分管安全生产、工业、国土、交通、消防、禁毒、信访、普法及群众思想教育等工作。

乡党委委员、乡武装部长、副乡长:罗含礼协助书记工作,主持武装全面工作,分管人口计划、旅游、集镇建设、人力资源、统计、青瑶大寨建设与旅游产品开发等工作。

乡党委委员、乡长助理:覃熙曼协助书记工作,分管扶贫、水利、农业、林业、文化、教育、卫生、社会事务办及农业产业化大农庄建设与开发等工作。

特此通知

中共瑶麓瑶族乡员会

二0一一年九月七日

主题词:文秘工作党委班子分工瑶麓瑶族乡党政办2011年9月7日印发

4.关于市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篇四

江劳社党„2008‟8号

中共江安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江安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内设机构职责的 通 知

劳动保障系统各级党组织、各局、室、股、队、所: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组和行政办公会研究决定,现将局党组和局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以及内设机构职责通知如下:

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局长、党组副书记唐世华:主持劳动保障局全面工作。召集行政、局长办公会和职工大会。主管行政和非行政事务审批、财务、劳动保障目标任务管理、劳动用工交流、基金监督监管和人口与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就业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办公室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工作。工作股室:局办公室。

1 党组书记、兼社会保险局局长刘敬权:主持党组全面工作。召集党组会、党组中心组学习会。主管系统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等工作。配合局长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方针政策,主持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全面工作。工作股室:局办公室、社会保险股。

党组成员、副局长、兼就业局局长曾义芹:协助局长分管城乡就业统筹、劳务开发和农民工工作、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劳动力市场建设、技能培训及鉴定、职业介绍机构的审核管理和妇联、团委群团等工作,主持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全面工作。负责落实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相关工作。协助党组书记分管群团工作。工作股室:培训就业股。

党组成员、副局长罗

刚:协助局长分管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复议、劳动工资、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审查和鉴证、劳动保障年检、宣传和信息、法制建设、综合治理、部门执法责任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劳动模范评比管理等工作。负责落实市局劳动工资科、法制科、劳动监察科(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交办的相关工作。协助县级领导联系乡镇工作。工作股室:综合管理股、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党组成员、副局长舒安宏:协助局党组书记分管党建、精神文明、党风廉政建设;协助局长分管企业职工或个体参保人员享受养老金待遇的审核、工伤认定和工龄确认的审核、劳动能力鉴定、定点医药机构审核管理、群众信访、系统依法行政等工作。分管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工作,负责总支日常工作。负责落实市社会保险科交办的相关工作。工作股室:社会保险股、信访 2 和群众工作股。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贾开树:主持纪检组全面工作,行风政风和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等工作。协助局长分管政务公开、基金内部审计和监督监管、劳动保障目标任务管理、综合统计、机关日常工作和年鉴(志)编撰、“流动人口”工作。负责落实市局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政工科、基金监督科交办的相关工作。工作股室:局办公室、社会保险股。

内设机构职责:

局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党组和行政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办理政务公开、机关劳资人事、劳动用工交流、系统依法行政、目标任务管理和年鉴(志)编撰以及相关的资料统计上报业务,承办联系乡镇的工作。办理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的业务。负责协调办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对应承办市局办公室、政工科和监察室交办的工作。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培训就业股工作职责:负责县就业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及其就业目标任务管理和“流动人口”管理日常工作,办理城乡就业统筹、劳务开发和农民工工作、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劳动力市场建设、职业介绍机构的设立和管理、技能培训及鉴定和相关的资料统计上报业务。对应承办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局培训就业科交办的工作。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社会保险股工作职责:负责社会保障和“医改办”的日常工作。办理职工退休和参保人员享受养老待遇、工龄确认、定点医药机构设立的初审、基金内部审计和监督管理以及相关资料统计上报业务。协助办理市劳动能力鉴定和市局工伤认定业务。对应 3 承办市局社会保险科、基金监督科和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交办的工作。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综合管理股工作职责:负责办理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审查及鉴证、行政复议、劳动工资、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保障信息、政策法规宣传、“普法”、“综治”、“维稳”、安全、法制建设、部门执法责任制、“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评比和相关的资料统计上报业务。对应承办市局劳动工资科和法制科交办的工作。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信访和群众工作股工作职责:负责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登记、交办、送审、送达工作,受理并落实人民群众对有关劳动保障政策法规的咨询事务,办理相关的资料统计上报业务。对应承办上级或有关部门交办的相关工作。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职责:负责行使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赋予的劳动保障监察职能,对各类用人单位、就业中介服务机构和其它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检举或投诉,针对不同情况,采取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举报专查和年度检查等方式,依法查处和纠正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办理相关的资料统计上报业务和县局综合统计工作。对应承办市劳动保障监察科、基金监督科和监察支队交办的工作。领导交办的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等其它工作。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各级人大、政府有关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文件政策,负责仲裁办的日常工作,对县仲裁委员会负责和报告工 4 作。依法受理管辖范围内应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和上级仲裁委指定或下转的劳动争议案。负责组织劳动争议仲裁成员和调解员的学习、培训工作和业务指导。具体办理仲裁员和调解员的评聘工作。负责有关方面的工作协调、仲裁办公室印鉴的管理和仲裁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等。负责县仲裁委员会临时交办的相关业务工作。对应承办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科)。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特此通知

中共江安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江 安 县 劳 动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5.关于市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篇五

会述廉试点工作的调研报告

一、述廉的实践意义

述廉是我党实行党内监督的一项制度,是指要求领导机关、领导干部报告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和带头执行廉洁从政规定的情况以及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加强教育、严格要求的情况。它是在党内针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进行民主监督的一项新措施,对于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是有利于领导干部提高廉洁从政的意识。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向同级纪委全委会述廉可以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进一步树立抓经济建设是成绩、抓党风廉政建设同样也是成绩的正确政绩观,增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识。

二是有利于领导干部提高群众观念和服务理念。述廉活动是面对面对领导干部的勤廉度进行现场测评,使“工作廉不廉,群众也有发言权”的科学考核方式得到逐步确立。述廉活动能够改变个别领导干部以往存在的以“领导者”自居的错误思想,使述廉人员产生危机感,既有压力,又有动力,在自觉不自觉中强化群众观念,明确对上级负责和对群众负责的一致性,增强服务理念,提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是有利于拓宽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监督渠道。一直以来,纪委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特别是加强对同级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成员的有效

监督,是纪委监督工作的一个难点。通过述廉活动就可以拓宽监督渠道,前移监督关口,强化党内监督,抓住监督工作的主动权,探索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有效途径。

四是有利于构筑与群众沟通交流的桥梁。通过述廉活动的开展,可以为纪委全体委员提供一个监督领导干部的新平台,增强行政工作的透明度,促进领导干部廉政勤政和依法行政。同时,通过述廉活动,可以促使领导干部更加自觉地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及时处理群众的合理诉求,拉近干部与群众的距离,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五是有利于进一步维护领导班子的团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向同级纪委全委会述廉,不但可以延伸多层次、全方位的干部监督工作体系,而且有利于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领导班子的团结,促使全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处理好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政绩观问题,把广大干部的精力引导到干事业、谋发展上来,全力打造一支想干事、多干事、不出事干部队伍。

二、可能存在的问题

(一)监督难免乏力。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往往都是因为缺乏有效的监督。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是,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弱。特别是作为党内监督专门机构的纪委,既接受同级党委领导,又负责监督同级党委,难免会存在监督乏力的现象。

(二)述廉难讲真话。一是述廉的党政班子成员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个人廉洁自律中存在的问题敢不敢、能不能讲真话。二是纪委委员在听取述廉报告后,敢不敢、能不能对述廉对象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三)问题整改难到位。在工作中,如果重过程、轻效果,好差、优劣奖惩不明,尤其是对那些述廉“作秀”的人员缺乏刚性的要求和硬性的处理措施,就会导致述廉流于形式,监督整改难以到位。

三、关于述廉试点工作建议

在整个述廉活动中,召开述廉会议是最为重要的内容,决定着述廉的效果和成败;述廉结果的应用则是这项工作成败的关键。为搞好高质量的述廉工作,应抓好以下五个关键环节:

一是参会人员组织。参加会议的人员,除了全体县纪委委员出席外,还应邀请上一级纪委的领导同志参加进行指导和监督,增强会议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同时,选取一部分同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老干部、普通群众代表及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参加会议,述廉对象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这样,使述廉对象接受更大范围的监督,真正在思想上感受到一种接受监督的压力和震撼。每个述廉对象向会议作述廉报告后,与会的县级领导、纪委委员和其他人员应进行评议,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述廉和评议之后,印发测评表,对述廉对象进行现场测评。

二是确定述廉对象。鉴于试点工作的探索性质,为了便于掌控,每次确定述廉的党政领导干部应控制在一定数量以内,以10名左右为宜。其中,可以确定一部分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从政等方面表现优秀的领导干部,通过述廉,发挥正面示范作用。另一部分,从分管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等群众关注的热点

工作的党政领导中确定。通过述廉,促使他们对过去几年廉政勤政情况进行全面回顾总结,在思想上充分认识存在问题,起到教育帮助的作用,促使述廉者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遵守廉洁从政规定,从严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觉性。

三是指导写好述廉报告。在述廉会议召开前,安排述廉对象提前认真撰写述廉报告。县纪委对述廉的基本内容提出要求,主要包括在本单位和分管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情况、建立健全惩防腐败体系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履行职责情况等。要求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和个人表现,有所侧重,防止搞成千篇一律。同时,也可有针对性地要求报告重大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管理等方面的情况。述廉报告起草完成后报县纪委把关审查,要求既要总结近年来廉政勤政建设情况,又要实事求是、毫不隐讳地查找不足和问题,诚恳接受组织监督。

四是组织好对述廉对象的评议。试点阶段,述廉工作可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条件成熟后,应面向社会进行,以公开促进这项工作健康规范推进。述廉对象向会议作述廉报告后,与会人员应对述廉对象进行评议、质询,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测评。党政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等情况可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每个等次应有具体评价标准。对评议意见、建议和测评结果,纪委向述廉对象进行反馈。述廉对象要就述廉评议中指出的问题向纪委写出专题报告,对存在的问题,县纪委要建立整改问题台账,对整改到位的问题予以登记消号,对整改不到位、群众有反映的问题责令重新整改,并将整改情况进行公开,公开范围应随着条件的成熟成度而不断扩大。

五是结果运用。党政班子成员的述廉报告、测评情况以及对有关问题调查处理的结论性材料,装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纪委要将述廉评议测评情况报同级党委,同时按干部管理权限抄送组织部门。述廉结果应作为领导干部考核、奖惩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述廉评议结果为优秀等次的党政班子成员,可予以通报表彰;对述廉评议结果为一般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对述廉评议结果为较差的,由纪委会同组织部门根据具体情节,分别进行谈话提醒、组织处理或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有违纪问题的,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6.关于市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篇六

【发布文号】榕政综[2008]190号 【发布日期】2008-10-07 【生效日期】2008-10-07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福建省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榕政综[2008]19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为了与省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相衔接,经研究,决定调整市十三届政府领导成员分工,现将调整后的领导成员分工通知如下: ?

郑松岩市长:领导市政府全面工作。主管编制、人事、财政、审计、监察、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联系部门(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

梁建勇常务副市长: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市长外出时,主持市政府工作。协助市长分管发展改革、统计、物价、重点建设项目、金融;交通、港口、国土资源;园区经济;对台、现代服务业;协助市长抓监察具体工作。?

分管部门(单位):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物价局、市重点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市交通局、市公路局、市港务局、市道路运管处、市水路运管处(市地方海事局)、福州商业银行、市国土资源局、市土地发展中心、工业集中区、科技园区、软件园、市台办等单位。?

联系部门(单位):市人大,市纪委、市效能办,国家统计局福州调查队,人行福州中心支行、银监局、保监局、证监局、各类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保险、证券、金融资产管理等),福州海事局、南昌铁路局福州办事处、省民航局、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长乐国际机场,市台联、金门联。?

朱华副市长:协助市长分管教育、文化、文物、卫生、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文化市场管理、旅游、地方志、政府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文明城市、爱国卫生等工作。协助市长抓财政、审计具体工作。?

分管部门(单位):市教育局、市文化局(文物局)、市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市疾控中心、市体育局、市广电局、市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市旅游局、市方志委、市爱卫办、市社科院等单位。?

联系部门(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工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闽江学院、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市教育学院,市红十字会,市社科联、市文联、市科协,市文明办,市广电集团、福建新华发行集团福州分公司,各新闻单位。?

陈奇副市长:协助市长分管农村、农业,对口支援、省内协作、移民,防灾救灾,计划生育,科技,外事、港澳侨,民族宗教等工作。?

分管部门(单位):市农办、市农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水利局、市防汛办、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林业局、市农工商总公司、市农科所、市水电站库区移民开发局、市计生委、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地震局、市外事办(港澳办)、市侨办、市民宗局等单位。?

联系部门(单位):市气象局,市计生协会,市侨联、对外友协。?

时小雨副市长:协助市长分管城乡规划、城市建设、市政公共事业、城市公共客运管理、环境保护、城市管理、房产管理、城市园林绿化、住房公积金管理、人防、援建四川彭州市等工作。?

分管部门(单位):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政工程管理处、规划设计院,市环保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房管局,市园林局,市住宅发展中心、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统建办,市人防办,三坊七巷保护修复工程管委会,市援建办等单位。?

联系部门(单位):团市委、市妇联,建工(集团)总公司、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房地产开发总公司、住宅发展有限公司、房地产经营总公司,国有房产经营有限公司,公交集团、自来水公司、煤气公司、温泉供应公司、液化气公司,洋里污水处理厂、祥坂污水处理厂。?

杜源生副市长:暂不参加市政府分工;承担市长委托、交办的专项工作。?

陈为民副市长:协助市长分管外经、外贸、利用外资、口岸、打击走私,内贸、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公安、司法、国家安全,民政,信访,民兵预备役,社区等工作。?

分管部门(单位):市外经贸局、市口岸与海防办,市贸发局、市粮食局、市供销社、市蔬菜办、市菜科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老区办,市信访局,市支前办(市双拥办)、福州保税区等单位。?

联系部门(单位):市政协,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工商联、民主党派,福州海关、福州检验检疫局、市贸促会、香港华榕(集团)公司,市工商局,市物资总公司、市石油公司、市烟草公司、聚春园集团有限公司、民天集团有限公司,市安全局,市老干局、市老龄委,市残联、市慈善总会,驻榕部队、武警部队、福州警备区。?

徐铁骏副市长:协助市长分管工业,劳动和社会保障,省外经济协作,质量监督、药品监督,安全生产、节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等工作。协助市长抓国资委具体工作。协助梁副市长抓交通部分工作(机场高速二期和绕城高速公路建设)。?

分管部门(单位):市经委(乡镇企业局)、市轻纺行业办、市医药化工产业办、市机械冶金行业办、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市工艺美术研发中心、市信息产业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安监局等单位。?

联系部门(单位):市总工会,福州电业局、电力建设发展公司,福州电信分公司、移动福州分公司、联通福州分公司,市邮政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药品食品监督局、福州盐务局、省信息产业厅福州局。?

瞿理明秘书长:协助市长分管政府法制、信息化、发展研究、机关事务管理、档案、保密等工作;处理市政府机关日常工作,领导市政府办公厅工作。?

分管部门(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数字办、市发展研究中心,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接待办),市法制办,市驻京办、市驻沪办、市驻深办,办公厅系统党委。?

联系部门(单位):市保密委、市档案局、市直机关党工委。? 以上分工未述及的工作事项及今后新增的工作事项,均以其主管部门、牵头部门、临时机构办公室所在部门、合署办公部门、主管机构设置管理的部门,分别归由相关市领导负责。?

为保证市政府工作的正常运转,市政府领导实行“AB角工作制”分工。互为AB角的市领导,一方外出开会、学习或考察时,相应的另一方应主动接替其分管及联系的工作。具体对应如下:?

梁建勇常务副市长与时小雨副市长互为AB角;?

朱华副市长与徐铁骏副市长互为AB角;?

陈奇副市长与陈为民副市长互为AB角。?

二○○八年十月七日

7.关于市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篇七

关于印发《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委机关党总支直属支部公推直选班子成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委机关党总支及各直属党支部:

为了切实扩大党内民主,保障党员行使民主权利,调动党员参加党内活动的积极性,增强党组织的生机与活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员会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意见》(綦江委发„2012‟24号)精神,经委党委会研究,决定在区城乡建委机关总支下属党支部公推直选班子成员,并制定了实施方案。该方案已报区直机关党工委批准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委机关党总支直属支部公推直选班子成员的实施方案》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2年7月23日

抄送:区委组织部,区直机关党工委。

附件: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委机关党总支直属支部公推直选班子成员 的实施方案

为了切实扩大党内民主,保障党员行使民主权利,调动党员参加党内活动的积极性,增强党组织的生机与活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员会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意见》(綦江委发„2012‟24号)精神,决定在区城乡建委机关总支下属党支部公推直选班子成员,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践行科学发展观,围绕“优结构、增活力、树形象、促发展”主题,创新基层党支部选举方式,大力实施“能人进班子”工程,通过公推直选,真正把愿干事、能干事、组织放心、群众公认的优秀党员选拔进基层党支部领导班子,促进基层党支部履行好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问题的决策职责,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在带动城乡建委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改善作风、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2-

推动工作、加快发展中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为实现城乡建设跨越发展、推动城乡建设大格局的加快形成打牢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基本原则

公推直选应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坚持依法选举、注重创新原则。

三、推选范围和职数设置

分别在委机关总支直属的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城乡建设委员会机关支部委员会、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建设工程安监站支部委员会、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建筑工程质监站支部委员会等3个设立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中公推直选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各1名。

分别在委机关总支直属的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建设工程招标办支部、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建筑工程检测中心支部、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公室支部等3个支部中公推直选书记各1名。

四、候选人任职资格条件

书记和委员候选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履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带头认真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自觉履行党员义务;

2.公道正派,作风民主,热心党内工作;

3.思想素质好,工作能力强,富有责任感,群众口碑好; 4.未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 5.近两年来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

6.组织关系在本支委、支部的中共正式党员; 7.身体健康,年富力强。新任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继任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五、程序和步骤

委机关总支直属党支部公推直选班子成员工作,总的时间安排从2012年7月1日起至8月31日止,具体分宣传动员、公开推荐、资格审查、直接选举、建章建制、总结表彰等六个阶段实施。

(一)第一阶段:宣传动员(7月1日至7月24日)1.制定方案。由委机关总支根据直属党支部和党员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公推直选实施方案,经委党委会研究同意后,报区直机关党工委批准。

2.组建机构。委党委组建由委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党委其他委员为成员的公推直选领导小组,负责公推直选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委办公室,负责公推直选的日常事务工作。委机关总支组建由各党委委员为组长的指导组,负责对6个基层党支部公推直选工作进行指导。

3.宣传发动。一是充分利用标语、专栏、会议等,大力-4-

宣传公推直选的意义,组织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让广大党员、群众充分了解公推直选,积极参与公推直选。二是机关总支召开由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参加的动员大会,由党总支书记作动员报告,委党委书记作动员讲话,对公推直选的意义、原则、范围、条件、步骤、要求等作深入动员。

(二)第二阶段:公开推荐(7月25日至7月28日)1.个人自荐。本支部的所有正式党员,凡热心党内工作的,以自愿为原则,可以向党委办公室递交个人自荐登记表,自荐为本支部的书记、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

2.联名举荐。本支部3名以上党员或本单位5名以上群众,可以向党委办公室递交党员群众联名举荐登记表,举荐本支部的书记、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

3.民主推荐。各支部分别召开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民主推荐书记、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按照得票数多少,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的,在本支部符合候选人任职资格条件的党员中,推荐出本支部的书记、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各2名;党支部未设立支部委员会的,在本支部符合候选人任职资格条件的党员中,推荐出本支部的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2名。

(三)第三阶段:资格审查(7月29日至8月1日)1.经公推直选领导小组审查,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由

公推直选领导小组依照候选人任职资格条件,对书记、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和提名推荐人,逐一进行资格审查,调查核实。对不符合候选人任职资格条件和提名推荐人条件的,通过个别约谈和会议方式分别向自荐人或党员群众作说明。在符合候选人任职资格条件的候选人初步人选中,参考个人自荐、联名举荐、民主推荐得票情况,结合平时表现,确定出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2名;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的,同时确定出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2名。并将候选人预备人选在党支部所在单位张榜公示3天,公推直选领导小组负责对公示期间接到的反映进行调查核实。反映问题经查实的,取消被反映人的候选人预备人选资格,由公推直选领导小组依据先前的推荐情况重新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并公示。

2.经区直机关党工委审查,确定正式候选人。对公示无异议或在公示中接到反映但查无实据的候选人预备人选,经委党委研究同意后,由委机关党总支报经区直机关党工委批准同意后,确定为正式候选人。

(四)第四阶段:直接选举(8月2日至8月6日)1.做好党员大会选举筹备工作。一是制定选举办法(须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二是按姓氏笔画为序印制好选票;三是提出计票员、监票员人选(须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四是确定党员大会主持人(原则上由指导组组长主持);五是会务筹备,会场要注重庄重、严肃,布置党旗、党徽、会-6-

标、投票箱等,具体工作由党支部所在单位负责。

2.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一是召开预备会议,表决通过选举办法和计票员、监票员名单;二是召开党员大会正式选举。首先清点应到会党员人数,实到会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召开党员大会。其次是宣读区直机关党工委对正式候选人的批复。然后发放选票进行选举,按“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党员数的一半为当选”的规定,依照2选1的方式,经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产生书记;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的,未当选的书记候选人作为委员正式候选人,按3选2的方式,经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产生2名委员。选举结果当场宣布。

3.选举结果报批。各党支部书面将选举结果报委机关党总支批复,抄送区直机关党工委备案。

4.资料整理归档。由各党支部将公推直选资料进行整理后,及时归档备查。

(五)第五阶段:建章建制(8月7日至8月26日)1.开展任职培训。机关党总支及时组织各党支部新当选的班子成员开展培训,学习工作程序和方法,增强工作信心,促其尽快进入角色开展工作。

2.制定工作计划。各党支部按照区城乡建委2012年党建工作要点,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出本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创先争优”活动方案等。

3.建立规章制度。各党支部建立健全“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一讲二评三公示”、党务公开等各项制度,确保党内工作常态化开展。

(六)第六阶段:总结表彰(8月27日至8月31日)1.委机关党总支认真梳理公推直选工作开展情况、采取措施、经验做法、存在问题等,形成总结材料,将公推直选相关资料汇编成册,向委党委、区直机关党工委、区委组织部书面报告。

2.委党委组织召开表彰大会,对在公推直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指导组、支部及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六、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机关党总支和各指导组要加强对公推直选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公推直选取得圆满成功。

(二)严明纪律要求

1.严格规定程序,严把关键环节,严格遵循党章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按规定程序开展工作,确保公推直选合规合法。

2.严肃工作纪律,依章按规办事,严禁各种形式的拉关系、打招呼、搞串联、拉选票、对他人进行人生攻击等干扰公推直选事件发生。凡违反选举规定,妨害推荐人或选举人行使民主权利,或对检举选举中违纪行为的人进行压制、打-8-

击报复的,根据问题的性质和情节轻重,对有关党组织、党员进行批评教育,直至给予组织处理。

3.统筹兼顾,促进各项工作。要把做好公推直选工作与贯彻落实市第四次党代会、区一届一次党代会精神相结合;与区委提出的把綦江建设成为繁荣富强的“渝南门户”的目标相结合;与基层组织建设年、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等活动相结合;与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相结合;与推进城乡建设工作相结合,切实做到“两推进”、“两不误”。

(三)强化宣传引导

8.班子成员及干事分工 篇八

灵台一中党总支、校委会

关于印发领导班子成员、各处室干事工作分工的

各处室、年级组、教研组、群团组织:

现将我校领导班子成员、各处室干事工作分工情况通知 如下:

周建荣(校长):全面负责学校各项工作。重点抓好财务、人事、领导作风和学校质量建设,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对外协调各种关系。

张树伟(党总支书记):负责学校党总支工作。代表学校接待上级的各类检查,重点抓好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信访、计划生育,基础设施建设及总务后勤工作。指导工会、妇委会、民主党派,教代会及总务处、信息办的工作。包后勤组。

张玉敏(副校长):负责学校政治思想教育工作。重点抓好教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文明养成教育、综治、安全、宣传等工作。包抓高二年级组和音美、体育教研组,指导政教处、团委会、学生会的工作。

王东平(党总支副书记):协助党总支书记抓好党总支工作。负责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重点抓好基层党支部建设,党员教育、纳新工作。包抓高三年级组和语文教研组,指导团委、妇委会和校园社团工作。

昋 华(副校长):负责学校日常行政工作。重点抓好校务安排,教职工出勤考核及各方面工作的统筹协调。包抓高三年级组和教辅组,指导办公室工作。

干荣忠(副校长):负责学校教学工作。重点抓好招生、学籍管理、课务安排、教学检查考核、教材征订,各类考试及学风建设等工作。包抓高一年级组和英语教研组,指导教导处工作。

罗 伟(副校长):负责教师培训及教育教学研究工作。重点抓好课程改革,省级样本校建设,“自主、合作、探究”教学模式构建,教育教学实效性的探索改进等工作。包抓高一年级组和数学教研组,指导教科处工作。

刘继宗(办公室主任):主持办公室工作。重点抓好党政办公会议精神的发布,校长、书记指令的传达,日常党政工作的计划、安排,各类大型会议的筹备、来宾接待、文件收发、校印管理、校内外宣传,各处室工作的协调等工作。包抓高二年级组和

杨向荣(教导处副主任):协助教导主任做好教务行政工作、学风建设工作和教学常规检查考核工作,分管学生学籍、图书室、阅览室、学科实验室工作,负责教材、资料、作业本征订及文艺、体育、辅助室器材用品的购置计划。分管新课程改革相关业务。包高一年级组和语文教研组。

柳中革(政教处副主任):协助政教主任做好学生教育管理。主管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分管保卫股,负责学生交通秩序整治和班级学生思品积分管理、学生评优工作,负责升国旗活动,协管高三学生宿舍,包抓高三年级组和化学教研组。协助张校长负责学校文艺队管理和学校安全工作。

刘文学(政教处副主任):协助政教主任做好学生教育管理。主管学生会和其他学生群团组织,负责值星工作,负责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家校联系、学生打水打饭秩序、政教工作资料收集,负责学生干部培训,协管高二学生宿舍,包抓高二年级组和体育教研组。协助张校长负责学校体育工作。

贾恩彦(教科处副主任):协助教科处主任工作。负责学科竞赛与辅导,信息搜集、校本教材开发、研究性学习实施、学生学习模式构建、学法指导等工作。主办《溪河新声》刊物。包抓高一年级组和政治教研组。

郭哲(总务副主任):协助总务主任工作,负责公物管理,用品发放,校园卫生,水电暖管理、检查和维修,零星设施检查

李媛(办公室干事):承担电话接传,电话记录记载、批签、回复工作;承担办公室及有关材料的打印、复印、校对、下发工作;承担周计划的打印下发工作;承担档案室管理工作;承担有关会议的准备及上级检查接待工作;承担党务、计生等方面的业务办理工作;承担小会议室卫生工作。

尚军(办公室干事兼司机):承担校车的驾驶、保养工作;承担电话接传,电话记录记载、批签、回复工作;承担有关临时性工作;承担校长室清洁、打水等服务性工作。

王艳(教导处干事):主办会考各项业务、高一级各项教务业务,学籍档案管理,承担日常教学常规检查、考核、记载工作,承担学校大型考试考务,办公室轮流值日,汇总编发教学通报。

黄金鹏(教导处干事):主办高考业务、高三级各项教务业务,承担日常教学常规检查、考核、记载工作,承担学校大型考试考务,办公室轮流值日,汇总编发教学通报。

薛锦龙(教导处干事):办理教导处日常业务、高二级各项教务业务,承担日常教学常规检查、考核、记载工作,承担学校大型考试考务,办公室轮流值日,汇总编发教学通报。

9.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 篇九

1. 党支部书记、校长:

主持学校全面工作。2. 党支部组织委员、副校长:

主管总务、政教工作和党支部的组织工作。3. 党支部纪检委员、副校长:

主管教学、教研工作和党支部纪检工作。4. 党支部宣传委员、校长助理、团委书记:

协助校长处理日常事务,党支部宣传工作和团委组织管理工作。5. 党支部生产委员、总务处主任:

主管总务工作和党支部生产工作。6. 教导处主任:

协助主管教学的副校长处理日常的教学工作。7. 政教处主任:

协助主管政教的副校长处理日常的政教工作。8. 政教处副主任:

协助政教处主任处理日常的德育工作和学校人事工作。9. 教研室副主任:

协助主管教研的副校长处理日常的教研工作。10. 教导处副主任:

协助教导处主任处理高中的教学工作。11. 教导处副主任:

协助教导处主任处理初中的教学工作。

10.关于市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篇十

办公室文件

额党办[2010]30号★

关于印发《额敏县纪委监察局关于开展协助监督

工作的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场党委、政府,县直各党(工)委、党组、党(总)支部,县委各部、委、办,政府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额敏县纪委监察局关于开展协助监督工作的办法》已经县委、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要求协助监督的报告单》

中共额敏县委办公室

额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4月7日

主题词:通知 协助监督工作 办法

抄送:县委各常委、各副县长,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县人武部存档

中共额敏县委办公室2010年4月7日印发

额敏县纪委监察局关于开展协助监督工作的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协助监督工作力度,规范协助监督工作程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监察机关执法监察暂行办法》、《塔城地区纪委监察局关于开展协助监督工作的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协助监督是由其他监督部门、业务主管部门为主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参与监督的活动。县纪委监察局开展协助监督的范围和内容主要是:县直属单位党政机关、检察院、法院、企事业单位、国家公务员和党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决定、命令的情况及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招工、招干、征兵、公开选拔及公开招聘科级领导干部、劳动人事有关业务和各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等事项。

第三条 协助监督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以及依法办事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纪委监察局在协助监督工作中行使监督、检查、教育、惩处的职能。

第五条 协助监督的工作程序(一)准备

1、提出协助监督单位(以下称报告单位)要在实施监督工作的前5天向县纪委监察局送达要求协助监督的报告单及工作方案。方案要写明协助监督的范围、内容、要求、方式、方法、时间、步骤、参与的部门及与监督事项相关的其他情况。协助监督报告及工作方案报送县纪委监察局执法监察室,由纪委监察局主管领导审批。

2、县纪委监察局在接到要求协助监督的报告后2个工作日内向报告单位作出答复。

(二)实施

1、报告单位要及时向参与协助监督的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提供应监督事项的全部情况和相关资料。

2、参与协助监督的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参加报告单位召开的与监督事项有关的会议,查阅有关的文件、资料,了解有关的情况,认真搞好协助监督工作。

3、报告单位在工作结束后一周内需将监督工作的落实情况写出书面材料送达县纪委监察局。

4、对监督工作中发现有违背政策规定的应及时纠正,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

5、协助监督的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做到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秉公办事,清正廉洁,保守秘密。

第六条在协助监督的工作中,参与协助监督的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如与报告单位有直接关系的,应按相关规定回避。

第七条在协助监督工作中,报告单位人员与协助监督的纪检监察人员发生意见分歧无法统一时,在双方人员报告各自上级领导后,由双方领导研究解决。

第八条本办法不尽事宜由报告单位领导与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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