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支付房租需提供证明材料

2024-11-15

公积金支付房租需提供证明材料(共10篇)

1.公积金支付房租需提供证明材料 篇一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需提供哪些证明文件?

日期:2011年01月05日访问次数:21680

一、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及复印件、《包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按以下各条要求出具相关材料。

二、职工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余额的,须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及复印件,配偶身份证及复印件、配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及复印件。

三、委托单位专职人员办理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及复印件。委托其他人员办理的,须提供委托人签署的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及复印件。

四、职工购房(购买商品房、二手房、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房、房改房)提取的,在购房一年内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产权部门登记备案的《包头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复印件、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及复印件。

提供《房屋所有权证》的,提取时限以《房屋所有权证》登记日期为准;提供《包头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提取时限以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开具日期为准。购房提取每套房屋仅限一次。

五、职工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的,在工程开工一年内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及复印件、《国有(集体)土地使用证》及复印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镇建设工程许可证》及复印件、《施工许可证》及复 印件、房屋产权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及复印件、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发票及复印件。提取时限以《施工许可证》颁发时间为准。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每套房屋仅限一次。

六、职工大修自住住房提取的,在工程开工一年内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及复印件、《国有(集体)土地使用证》及复印件、城建部门出具的大修鉴定证明及复印件、规划部门批准文件或乡镇政府出具的《准建证》及复印件、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发票及复印件。提取时限以大修鉴定证明签署时间为准。大修自住住房提取每套房屋仅限一次。

七、职工离、退休提取的,提供《职工退休证》或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离退休审批表及复印件。

八、职工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提取的,提供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证明及复印件、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及复印件、包头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包头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工伤与职业病伤残等级评定结论通知书》 或伤、残证及复印件。

九、职工出境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提取的,提供户口注销证明及复印件。

十、职工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一年之内提取的,提供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凭证及复印件。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每套房屋仅限一次。

十一、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职工提取的,提供《包头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及复印件。

十二、因企业转制,职工买断工龄一次性安置提取的,提供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企业转制的证明文件及复印件、经公证的国有企业转制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进行一次性经济补偿协议书或合同及复印件。如企业存在住房公积金欠缴问题,且确实无力补缴的,职工表示自愿放弃欠缴部分住房公积金的,在职工签署《自愿放弃住房公积金欠缴部分声明书》后,方可办理提取手续。

十三、农业户口职工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提取的,提供户籍证明及复印件、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证明及复印件;非农业户口职工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一年后未重新就业提取的,提供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证明及复印件、职工档案 所在地开具的该职工未重新就业的证明及复印件。

十四、调离本市,一年后无法按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业务提取的,提供工作调动证明及复印件、调入单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业务的证明。

十五、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提取的,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及复印件,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及复印件。

十六、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合法的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证明及复印件,继承权(遗赠扶养)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及复印件。

准备的材料清单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复印件

3、《包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4、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2.公积金支付房租需提供证明材料 篇二

提 取 条 件 相

1.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原件与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代办理的,还需提供受托代办必 备 资 料 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转移(销户)申请表》。4.根据不同支取原因,分别提供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一手楼:房地产权证、契税完税凭证或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一年内提出申请)房合同、购房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2.二手楼:过户后的《房地产权证》或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契税完税证原件和复印件。

1.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还款期内提出申请)2.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近期三个月)

1.提供规划、建设、国土部门的审批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建房、翻建、大修住房(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a、国有土地使用许可证 b、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c、施工许可证

2.大修住房的:提供经房产管理部门鉴定确认为危房或严重损坏房的危房鉴定书、《房地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交房(租赁合同期限内提出申请)

离休、退休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户口迁出揭阳市或者出境定居 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 失业或下岗(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辞退人1.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收据)原件和复印件。

2.《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和复印件。

离休、退休证原件和复印件。

1.市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伤残疾病医疗技术鉴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户口迁出证明、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或护照、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1.死亡证明书或公安户籍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手续原件和复印件。2.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单位或公证部门出具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该职工关系的合法证明。4.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书面申请及单位意见。

1.单位文件下达之日起满两年的凭失业证或下岗证(或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辞、退职)的有关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1.正式调令原件和复印件。

2.调入单位出具该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证明。

调入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原职工账户暂时封存。

要求由单位统一办理。

1.购房一年内提出申请,只能提取一次,且提取金额不能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2.以合同、发票、契税完税证、房地1.还款期内每年(12个月)申请一次。2.每次提取额不得超过当期还款得超过贷款余额。

1.只能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总额不能超过建房、翻建、大修住房所需费用。

2.大修住房是指房屋完损等级被评为严重损坏或危险的。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每年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能超过实际支付房租金额。

购买、建造、翻修、大修住房其配偶申请提取的,须提供结婚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购买拍卖房:提供拍卖成交确认书,契税完税证原件和复印件。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为购房时间。

3.公积金支付房租需提供证明材料 篇三

为规范商品房屋租赁(以下简称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行为,方便符合条件的房屋承租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日前,福建省住建厅下发《关于规范商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针对“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做了解释。

据悉,我省去年下发规定,对我省无房缴存职工,在缴存地租赁自住房且房租超出规定的家庭收入比例,可申提住房公积金以支付上一年度房租,已申提的可根据上年缴交基数直接申提,每年提取一次。

按照《通知》,房屋承租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的市、县(区)房地产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并提交《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

对于当事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出租人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记载的主体一致、不属于《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不得出租的房屋等要求的,市、县(区)房地产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向房屋承租人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如果房屋承租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市、县(区)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一次性告知房屋租赁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4.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需提供资料 篇四

1、申请人个人申请书;

2、申请人所在单位合缝担保便函;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原件);

4、申请人统发工资存折首页复印件(附原件);

5、购房首付款收据(或发票)复印件(附原件);

6、购房合同复印件(附原件)。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兹有我单位田雯同志,因在武都区东江新区第四区东都雅园处购买住房一套,面积119.45平方米,造价458000元,需贷款贰拾万圆(20万元)。经我单位研究,同意以我单位全体职工住房公积金总额为其贷款提供担保。如调离本单位,将监督其一次性还清贷款本息。担保金额20万元。

该同志月工资实领元。

2012年10 月 16 日

说明:

1、申请人提供资料均一式四份;

2、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担保人(第二担保人);

3、担保、抵押材料均一式二份。

担保人需提供资料

1、担保人所在单位工资证明合缝便函;

2、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公积金支付房租需提供证明材料 篇五

(1)从事来料加工委托加工业务的出口企业,在取得加工企业开具的加工费的普通发票后,应在加工费的普通发票开具之日起至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填报《来料加工免税证明申请表》(见附件28),提供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及下列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来料加工免税证明》(见附件29)。

①进口货物报关单原件及复印件;

②加工企业开具的加工费的普通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③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来料加工手册复本)

出口企业应将《来料加工免税证明》转交加工企业,加工企业持此证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加工费的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手续。

(2)出口企业以“来料加工”贸易方式出口货物并办理海关核销手续后,持海关签发的核销结案通知书、《来料加工出口货物免税证明核销申请表》(见附件30)和下列资料及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来料加工出口货物免税核销手续。

①出口货物报关单原件及复印件;

②来料加工免税证明;

③加工企业开具的加工费的普通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④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

出口货物发生退运的,出口企业应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附件34),并携其到海关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运手续。委托出口的货物发生退运的,由委托方申请开具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并转交受托方。申请开具《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时应填报《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申请表》(见附件35),提供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及下列资料:

1.出口货物报关单原件及复印件;

2.税收通用缴款书原件及复印件(退运发生时未申报退税的、以及生产企业本年度发生退运的、不需提供);

3.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情况说明)

补办出口报关单证明及补办出口收汇核销单证明

丢失出口货物报关单或出口收汇核销单的,出口企业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补办出口报关单证明或补办出口收汇核销单证明。

1.申请开具补办出口报关单证明的,应填报《补办出口货物报关单申请表》(见附件

36),提供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及下列资料:

(1)出口货物报关单(其他联次或通过口岸电子执法系统打印的报关单信息页面);

(2)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情况说明)

6.年检需提供材料 篇六

公司年检程序外资有限公司

公司年检程序1:登录商务部网站,企业根据网上填写要求填写数据,报表完成后,通过选择相应的主管部门上报。经审核后打印《联合年检报告书》。

公司年检程序2:

由于联合年检系统和工商年检系统分别单独运行,因此,企业应另行向工商管理部门申报工商年检。2013年3月1日起企业凭营业执照向原领照或指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领工商年检报告书,也可以通过登录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信息网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申报工商年检。企业网上申报,填写《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年检报告书》,经审核部门初审通过,将报表打印,并经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和加盖公司章。

公司年检程序3:

1.外资企业需通过具有相关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年报审计报告及外汇专项审计

2.相关资料

(1)营业执照、批准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外汇登记IC卡的复印件;

(2)各期验资报告复印件;

(3)上年审计报告、外汇审计报告复印件;

(4)2012年全年帐薄、会计报表、会计凭证、纳税申报表、银行对账单;

(5)固定资产盘点表(或折旧计算表)、存货盘点表。

公司年检程序4-:年检所需材料:

(1)企业所有政府证照正、副本原件(批准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财政登记证、统计登记证、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外汇登记IC卡);

(2)外商投资企业2012年度会计预决算报表(全套);

(3)外商投资企业统计报表(12月份);

(4)《外商投资企业信息表》

7.公积金支付房租需提供证明材料 篇七

一、商品房贷款所需材料:

(一)《福建省直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申请表》一式二份;

(二)有效购房合同及房屋预告登记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借款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

(四)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者提供结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离异未再婚者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单身者提供一张一寸近期彩照并面签未婚声明书;

(五)借款人及其配偶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收入证明(月收入超过一万元的,需同时提供上一年度税务部门出具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六)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存折;

(七)银行现金交款单、购房发票的原件和复印件(若首付为刷卡缴纳的,应提供POS单商户存根联原件和复印件)。

备注:

1、申请二手房贷款须在房屋产权过户之前办理。

2、以上复印件(一份),请用A4纸。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对象及条件

(一)贷款对象:在福州市区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榕省属单位和中央驻榕单位在职职工。

(二)贷款条件:(借款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借款人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借款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4.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最近连续6个月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5.借款人及其配偶借款时无公积金贷款;

6.借款人可提供有效购房合同或协议;

7.借款人应为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借款人及其共有产权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

8.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所购房屋总价的30%;

9.购买商品住房的,应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报备相关资信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承办银行的存款账户中每月划收贷款本息。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办流程

借款人填写《福建省直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申请表》并提供所需材料省直单位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决定贷款承办银行通知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办理抵押登记贷款承办银行发放贷款。

(一)借款人提出申请

借款人填写书面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供所需资料。

(二)资信调查及贷款审批

贷款承办银行对借款人进行贷前资信调查,提出意见并填制《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及组合贷款调查审批表》送有关人员审批。

受理借款申请7个工作日后,由贷款承办银行告知借款人贷款审批结果及借款合同签订事宜。借款人可在借款申请受理7个工作日后,直接向贷款承办银行查询审批结果及借款合同签订事宜。

(三)签订借款合同

借款人接到贷款承办银行通知后,与共有权人一同带上身份证、还款存折等资料办理借款合同签订手续,并将借款合同送开发商签字盖章后交承办银行。

(四)办理抵押登记

借款须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相关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五)贷款划拨

贷款承办银行在确认抵押登记办妥、借款合同生效后,按合同约定日期将贷款转入借款人与售房人共同指定的账户,并将放款回单寄送借款人。

(六)贷款回收

借款人自放款次月起按借款合同的约定逐月归还借款本息。借款人可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向承办银行申请提前还款。

(七)办理抵押登记注销

借款人还清借款本息后,由承办银行出具贷款结清证明并负责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备注:①表格填写请使用墨汁或炭素墨水,要求字迹端正、清晰;

②复印件请使用A4纸;

③联系电话:省直中心:87858480、87821513

8.林权登记需提供的材料 篇八

一、自留山初始登记材料:

1林权登记申请表(一式三份); 2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本集体经济组织出具的自留山林权证明材料; 4林权勘测界定书及附图。

二、管理山或责任山初始登记材料:

1林权登记申请表(一式三份); 2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本集体经济组织出具的权属证明材料或本人提供的林木管理证;

4林权勘测界定书及附图;

5新划分到户的集体林地需要提供林地家庭承包合同书和村民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发包的会议记录及签名。

三、旧式林权证换发国家统一样式林权证登记材料:

1林权登记申请表(一式三份); 2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八十年代初发放的林权证; 4林权勘测界定书及附图。

四、林权分割、继承、赠送登记的材料:

1林权登记申请表(一式三份); 2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林权分割的要提供林权分割协议书,继承的要到公安机关出具原林权户主死亡证明书,赠送的要提供林权户主赠送凭据及公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4提供原林权证;

5林权勘测界定书及附图。

五、林权证遗失、损毁申请补办材料:

1林权登记申请表(一式三份); 2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村社、乡镇出具林权证明或档案局林权存根复印件; 4林权勘测界定书及附图;

5到报社登载林权证遗失声明或遗失损毁证明材料。

六、林权证错、漏申请办证材料:

1林权登记申请表(一式三份); 2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林权证错漏登记的证明材料; 4原林权证;

9.工程预算送审需提供材料 篇九

1、建设项目预算审查申请书;

2、神木县财政投资建设项目会审表;

3、通过审查的施工图纸;

4、具备有工程造价资质机构编制的工程预算书(工程预算书必须有造价人员和编制单位的签字盖章,应同时报送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房建、安装、维修、市政、园林绿化项目采用广联达软件报送电子文档,交通项目采用同望软件报送,水利项目采用天宇软件报送);

5、送审项目汇总表(汇总表必须有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6、进入有形市场招标的工程、非财政局审查确定招标标底价的工程,必须提供招标标底价确定的有关资料和中标通知书;

7、项目审查会上提供的上会文件;

10.公积金支付房租需提供证明材料 篇十

出口企业提供相关合同文本,及客户退运相关证明文档向当时出口口岸海关申请,申请得到批复同意后,缴纳等货值保证金后货物即可经过批复海关口岸进境,请注意一点,货物在香港或者大陆口岸需要做法检。维修周期有时间限制,一般在1个月左右。要是当时出口的时候有申请退税,需要将已退税款项暂时转账至海关,申请退税但还未退税则需要提供未退税证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产品的返修经批复海关口岸出口后,申请退保证金等其他事宜。

此方法手续较为繁杂,维修有时间限制,在物流及报关方式上也较复杂,且会暂时占用大笔资金作为保证金。其实在深圳出口加工区操作这种退运返修要简单的多,或许很多企业不知道保税区的存在,有的企业退回工厂是认为维修的配套设施完善,但从码头到工厂这段路“九曲回环”不知得经历多少坎坷。

出口货物退运保税区维修:

一、保税区的功能十分强大,换个说法保税区的功能跟香港的功能一样,区别就是保税区是在中国境内的区域,它是由海关监管的区域。货物进入保税区视同出口,出去保税区回到国内视同进口。货物从香港直接进入保税区只需要做一个简单的转关手续,无需办理进口货物手续。

二、深圳出口加工区不仅具有保税区的功能 而且还有深加工的功能,专业为出口企业提供一个很好的售后服务平台。出口到国外的货物,出现不良品需要返回国内维修深加工,通过深圳出口加工区即可完成所有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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