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管理工作总结(精选11篇)
1.河道管理工作总结 篇一
河道管理工作方案
篇一:杭州市加强河道长效管理工作方案
杭州市加强河道长效管理工作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打造“国内最清洁城市”的决定》,为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城市河道突出问题,落实长效管理机制,营造杭州“倚水而居”的生活环境,现就“加强城市河道长效管理,打造国内最清洁城市”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省委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委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围绕打造“国内最清洁城市”的目标,以理念创新为先导,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河道环境问题,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增强河道保护与开发利用水平,全面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和城市整体品位,提升人民群众环境生活品质,提升杭州城市美誉度知名度和核心竞争力,为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打好环境基础。
二、工作目标
实施市区河道综合整治与保护开发工程,加大截污纳管力度,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河道综合整治成效的持续巩固,实现城市河道“流畅、水清、岸绿、景美、宜居、繁荣”。
三、主要原则
1、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在打造“国内最清洁城市”活动中,形成上下一心,部门联动、协调一致、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2、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按照重心下移、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市区联动、分级管理、市场运作、责权明确、务实高效、运行有序的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
3、严管重罚,综合治理。按照“依法治市”的理念和要求,严厉处罚损害城市河道设施、影响城市河道安全、环境和管理秩序的行为,约束和规范市民行为,提高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效率。
4、标本兼治,重在长效。把着力解决河道重点问题与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有机结合,将整治管理工作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转化为长效管理机制,统一领导、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确保投入,推进河道环境和管理水平上新台阶。
5、以人为本,共建共享。坚持以群众呼声为第一信号,以群众利益为第一追求,以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建立健全群众广泛参与、着力解决热难点问题的工作机制,在共建中共享,共享中共建。
四、空间范围
杭州市区,即上城、下城、拱墅、江干、西湖、滨江、萧山、余杭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在此基础上,带动县(市),覆盖城乡,全面推进。
五、组织机构
成立杭州市城市河道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 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和督促检查治理工作。
组长:杨戌标
副组长:陆瑞芬、陈祥荣
成员单位:市城管办、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爱卫办、市法制办、市财政局、市编办、市林水局、市交通局、市园文局(绿化办)、市农办、市农业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建委、市运河集团、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城投集团公司、市工商局、及各区政府(管委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办),陈祥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翁文杰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各区成立相应河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按照市治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做好属地治理工作的布置和落实。
六、工作职责
1、各区政府(管委会):牵头解决辖区内河道环境热难点问题和河道环境治理;负责牵头落实做好建立区级河道管理中心及督查机制;落实河道长效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对贴沙河等城市河道中游泳、洗衣、垂钓、乱倒垃圾等违章行为的联合执法工作。
2、市城管办:组织开展河道环境治理工作;配合做好与河道综合整治与保护开发工程相关的截污纳管工程;制订并落实城市河道长效管理实施意见;在市编办的配合下,做好杭州市区河道监管中心的筹建工作;落实建立与市、区两级河道管理中心相 对应的两级督查机制;制订城市河道分级分类管理考核标准;研究提出城市河道长效管理以奖代拨实施意见;修订城市河道保护、管养的相关法规、规定、技术标准等;负责做好《城市河道长效管理规划》、《河道保护与管理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3、宣传部、市文明办:负责将河道环境治理工作纳入重点宣传工作计划,制订专题宣传计划并落实实施。
4、市爱卫办:负责协调落实城郊结合部河道卫生保洁和卫生死角的清理工作。
5、市法制办:负责配合做好加强城市河道保护、管理的相关办法、规定的修订完善工作。
6、市财政局:负责落实河道环境治理工作中需实施的相关工程资金;负责落实城市河道长效管理资金和其他专项资金;指导区财政落实相应的城市河道长效管理资金和其他专项资金。
7、市编办:负责做好杭州市区河道监管中心机构组建相关工作。
8、市林水局:负责钱塘江引水方案和杭州市河道配水方案的修改完善;负责河道调配水的调度协调工作;牵头落实非城市河道的日常保洁长效管理、执法及督促检查工作。
9、市交通局:负责按运河长效管理实施意见做好相关配水、保洁、设施维护等工作;负责督促航运船只执行城市河道长效管理相关规定。
10、市园文局:负责按照杭州市河道调配水方案,做好引配 水及河道专项治理时历史文化保护等相关配合工作。
11、市绿化办:对沿河截污纳管工程施工、管养基地建设使用中的绿化迁移提供行政许可帮助。
12、市农办:负责督促做好城郊结合部河道保洁长效管理。
13、市农业局:负责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14、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做好城市河道的执法管理工作,研究制订与城管、环保联合对贴沙河等城市河道中游泳、洗衣、垂钓、乱倒垃圾等违章行为的联合执法方案,并组织实施。
15、市建委:负责落实做好城市河道综合整治与保护开发工程按规划、设计标准完成建设,负责组织协调城市河道移交工作;负责做好截污纳管大市政配套建设工作;协同落实城市河道长效管理资金;督促各建设单位做好截污纳管工作。
16、市运河集团:确保做好运河二期综合整治与保护开发工程按规划、设计标准完成;在河道综合整治中负责落实做好相应的截污纳管工程。
17、市环保局:加强对河道水质环境自动监测站的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负责做好河道环境治理的水域交界断面的水质监测;负责协同城管、执法做好对河道的联合执法整治工作;负责在省、市政府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后,对其进行予以公示,并指导各区政府做好饮用水源保护区界碑和警示设立工作;督促与城市河道环境治理工作相关的工业企业内部雨污分流、截污纳管的工作;负责督促排污企业做好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的建设、篇二:河道管护实施方案
仁政发〔2010〕号 仁德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仁德镇农村水库、坝塘、河道水面清理管护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村委)、镇直相关单位:
为加大仁德镇农村水面管理和治理力度,切实改善仁德镇农村水环境质量,经仁德镇党
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仁德镇农村水库、坝塘、河道水面清理管护制度实施方案》印发
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仁德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五日仁德镇农村水库、坝塘、河道水面清理管护制度 实施方案
水是生命之源。我镇农村水库、坝塘、河道既承担着广大农村地区群众生产生活用水保
障,也承担着防汛、蓄水、排涝及改善生态环境等多种功能,是我镇分布最广、最直接发挥
综合效益的重要基础设施之一。近年来,镇党委、镇政府高度重视以水库除险加固为重点的
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积极开展以截污、治污为核心的水环境综合整治,水库、坝塘、河道水
面管理水平有了一定提高。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重建轻管问题不同程度的存
在,致使水资源利用率较低,水库、坝塘、河道淤积严重,污染加剧,功能萎缩,效益衰退,抵御洪涝干旱灾害的能力降低,潜在威胁着我镇广大农村地区的可持续发展。为切实加强我镇农村水库、坝塘、河道水面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改善农村水
环境,充分发挥水库、坝塘、河道综合功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昆明市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昆明
市“一湖两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城乡统筹,以为民办实事为宗旨,以提高农村人民生活水平和水环境质量为目的,以规划为龙头,以污染治理为重点,科学规
划、统一组织、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实行水资源开发利用和水环境保护并重,积极探索农
村水 库、坝塘、河道水面管理新模式,建立健全管护长效机制,着力改善农村水环境质量,加快推动农村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二、目标任务
坚持“政府主导、群众参与、依法保护、属地管理”的原则,以截污、治污为重点,注
重生态,强化管理。2010年底实现牛栏江流域(麦浪至哦嘎段)达到ⅳ类水质标准;2015 年前县域地表水体基本达到水环境功能保护目标,确保农村人畜饮水及工农业生产用水安全。——开展水库、坝塘、河道生态修复。2010年底完成流经县城河道的清淤任务;2012 年前完成全县河道清淤任务;2015年前完成全县水库、坝塘、河道生态修复,实现全县水库、坝塘、河道“水清、坡洁、岸绿、景美”。——进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2012年内实现县城、集镇无污水排入河道和下游水库、坝
塘;2015年实现自然村无污水直接排入河道和下游水库、坝塘,牛栏江流域内农村生活污水 处理率达到90%以上,牛栏江流域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
——建立水库、坝塘、河道水面长效管护机制。要确保条条河道有人管、座座库塘有人
抓。2012年内实现水库、坝塘、河道的堤坝无耕翻种植、无违章建筑、无乱堆乱放、无违法
取土,河床、库区无垃圾、无漂浮物、无死畜禽等。——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到2013年底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三、主要措施
(一)实施水库、坝塘、河道生态修复按照“先急后缓、因地制宜、因河制宜、统筹兼顾”的原则,重点对主要入湖河流及入湖口、流经集镇河道、流域重点水库、坝塘和其他重要湿地开展生
态保护与修复。生态修复内容主要包括水库、坝塘、河道清淤,以及湿地保护与建设、生态
林建设、水体生态修复和生态河堤建设等方面。
1.河道生态清淤。为有效减少水体内源污染物含量,改善水生态环境,对河道底泥沉积
严重、有机污染物含量高的河道实施底泥生态清淤。河道生态清淤实行:“一河一策”,应符
合国家现有的有关标准、规范规定,尽量准确清除沉积在河底的污染底泥。牵头责任部门:
水务科
配合部门:财政所、环卫站
2.湿地保护与恢复。为充分发挥湿地生态功能,促进湿地生物多样性恢复,以改善和丰
富县域湖泊及河流的生态建设为重点,着力做好重点流域内湿地生态保护和恢复工作。2010 -2012年,重点实施牛栏江流域上游重要水库、坝塘湿地的保护与恢复工程;2015年前,在
完善和巩固前期湿地恢复工作的基础上,加强对牛栏江流域外的其他湿地保护与恢复工作。——县城周边河流及河道口湿地恢复工程。根据河堤结构现状,在河道口恢复约50-100 米左右的滨岸湿地植被带,在河流沿线的节点建设小型湿地,在硬质护岸区域主要以河道清
淤为主。
——牛栏江上游重要水库、坝塘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主要针对牛栏江流域内上游中型
及重点小型水库,在水库适宜区域恢复约50米的湿地植被带。——2015年以前,积极开展牛栏江流域外的主要水库、坝塘、河道的湿地保护与恢复工
作,在水库适宜区域恢复10—100米的湿地植被带。牵头责任部门:水务科
配合部门:财政所、规划科、国土资源所、林业科、环卫站
3.生态隔离带及水源林体系建设工程。按照“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合理配臵、乔灌草
结合”的原则,选择耐水吸污能力强、净化隔污效果好的乡土树种,以入牛栏江河道、水源
区河道和出入仁德镇流域的河道为重点,建设通河水质净化水源林工程,促进河道水质的根
本好转。2013年前,全镇大中小水库径流区全面恢复植被,逐步在饮用水源地周边建立一个
稳定、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促进水体净化、水质提升。2015年完成全镇水库、坝塘、河道生态隔离带及水源林体系建设。牵头责任部门:林业科配合部门:财政所、规划科、国土资源所、林业科、环卫站、水务科 4.生态河堤建设。根据河道功能定位,河堤建设在考虑具有一定强度、安全性和耐久性的同时,应突出考虑保护、创造生态良好的生存环境和自然景观,把河堤改造成为适合生物
生长的自然护坡。
牵头责任部门:水务科
配合部门:财政所、规划科、国土资源所、林业科、环卫站
(二)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
针对农村生活污水的特点,结合我县农村实际,以村庄和片区为单元,采用源头、过程、末端三级控制模式,按照“拼户、并片、连村”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处理格局,选择就近接
入市政污水管道、因地制宜地建设村庄污水处理设施,或选用土地渗滤、氧化塘、人工湿地
等污水处理技术进行污水处理,提倡结合农田灌溉、村庄绿化等推行资源化利用。篇二:江
苏省河道管护办法江苏省农村河道管护办法
(2010年4月19日省政府办公厅苏政办发[2010]51号文件印发)
第一条 为加强农村河道管护,保障河道(塘)清洁、引排畅通,改善农村居民生活和水 环境,充分发挥农村河道的综合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江苏省河道
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县(市)域范围内的县乡级河道和村庄河塘(以下简称农村河道)的管护,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农村河道是农村生产生活的基础性设施,承担防洪排涝、农业灌溉、饮用水源和
生活环境美化等重要公益性作用。
第四条 县(市)、乡镇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河道管护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行政
区域内农村河道管护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五条 县(市)、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河道管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农村河道管护制度,开展农村河道管理范围确权划界工作,编制农村河道管护名录,安排管护资金,完善管护责任体系,层层落实农村河道管护责任制和责任人员,积极探索市
场化运作管护机制,巩固农村河道疏浚整治成果。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河道管护的行业主
管部门,负责农村河道管护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环保、国土资源、交通运输、农业、林业、渔业等有关部
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农村河道管护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 农村河道管护标准:
(一)河面清洁,无有害水生植物、无漂浮物、无污水超标集中排放;
(二)河坡整洁,无垃圾、无乱建乱堆乱挖、无乱种乱垦;
(三)河道畅通,无行水障碍物、无阻水高秆植物、无挡水圩堰、坝埂。
第八条 在农村河道管护范围内禁止下列活动:
(一)打井、挖坑、埋坟、放牧和损坏树木植被;
(二)倾倒垃圾、畜禽粪便、农药,倾抛秸秆,排放油污、酸碱液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圈圩、筑坝、扒翻种植,以及设置影响行洪、排涝、引水的障碍物等;
(三)擅自取土、采砂、盖房、修建码头、堆放物料、埋设管道缆线、兴建其他建筑物 和构筑物;
(四)从事其它影响农村河道清洁畅通的活动。农村河道的具体管护范围由县(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划定。
第九条 农村河道管护所需经费,由市、县(市)、乡镇人民政府专项安排;还可以通过
发包水面、堤坡经营权,社会团体、企业、个人捐助等方式多渠道筹集。省对考核合格的县
(市)实行“以奖代补”。
农村河道管护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监督。
第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每年组织有关部门对下级人民政府农村河道管护工作进
行检查考核。
县(市)人民政府对所辖乡镇农村河道管护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对所
辖县(市)农村河道管护工作进行重点考核;省人民政府对县(市)农村 河道管护工作进行抽查考核。第十一条 农村河道管护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组织领导、宣传教育、管护制度、管护机构和
人员的落实、经费保障、管护效果、群众满意程度等。具体考核办法由省水利厅、财政厅制
定。
第十二条 农村河道管护应当选用热爱管理工作、责任心强、有管理能力人员担任。有关
单位应当与其签订管护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管护协议主要内容包括管护范围、管
护标准、管护要求、管护报酬、管护迄止时间和违约责任等。第十三条 农村河道管护应当
设立管护责任牌,明确河道名称、管护范围、管护内容、管护标准、管护责任人员、监督电
话等内容。
第十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农村河道管护宣传,倡导良好的生产
生活习惯,弘扬传统美德,增强管护意识。第十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订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本办
法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篇三:农村河道管护责任状
村
河管护责任状甲 方:村责任党员:
根据村庄河塘整治的总体要求,为切实强加村庄河塘管理工作,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人
居环境、生态环境,充分发挥河道的引排作用,确保河道“碧水”长流,经个人申请、公开竞标,经街道党工委同意,村民委员会决定聘用
为 河河道管理员,现将双方职责落实如下:
一、甲方职责
1、甲方将本村内的 河,至,至 河全
长共
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以承包的形式委托乙方
管护。
2、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河道整治及管护等方面的技术培训,按照《水法》的要求,强化
思想政治学习,增强爱河、护河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3、甲方加强督查指导,每月
日检查河道的保洁情况和河道工程的引排能力。
4、及时协助乙方和解决河道管护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
5、核定乙方的工资报酬,0.20元/米,年终经伍佑水利服务中心和村考核后在各村两工
和一事一议中列支。
二、乙方职责
1、乙方对承包管护的河道,进行日常管理和养护,保持河坡、水面清洁,及时打捞和清
除河内死牲畜、垃圾、水草以及水面其它漂浮物。
2、制止一切单位和个人向河道内或河坡上乱倒垃圾、建筑物垃圾,制止向河道内排放工
业污水及各类有毒有害物质,制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河坡上占地经营、违章建筑、堆放杂物
以及在河道里乱设网簖和建筑物。
3、向村居宣传有关河道管理的规章制度,制止违反河道有关规定的各种行为。
4、接受伍佑水利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定期向村委会汇报管理情况,并提出建议。
三、奖惩事项
在河道管理期间,乙方工作认真负责,爱岗敬业,成绩显著的,年终甲方给予一定的奖
励。对工作不负责任,敷衍了事,造成河道不清洁的,甲方有权扣发或少发乙方的管护工资,对长期不负责,并造成河道污染、引排不畅,经教育仍未改正者,甲方有权解聘。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水利服务中心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
责任党员:(签字盖章)(签字盖
章)见证单位:
(签字盖章)年 月日篇四:河道管护协议书 河道管护协议书
村委会
甲
签订协议双方:(以下简称
方)乙
为切实加强河道管理和养护工作,充分发挥河道引排能力,经研究聘用乙方为河道管护
员,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管理职责: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领导和技术指导,按甲方和乙方签订的管养范围,尽心尽力管养好
所辖范围内的路段,并服从甲方的检查监督。
二、管理范围:乙方管护的河合道是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公里。
三、管理要求:
1、村内河道水面清洁,无水花生、水浮萍等漂浮物
2、无畜禽粪便直排,无畜禽尸体3、河坡整洁,无水花生生长,无任何堆积物和各种垃圾 4、河道畅通,无乱占河面、河岸现象
5、无乱挖、乱填现象6、沟塘水面无漂浮物
四、管理报酬:
乙方按甲方管理要求完成到位的,经考核合格,甲方按每月基础
400元,考核工资200元,计全年报酬7200元。
五、管理奖惩:
六、管理时间:
本协议从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为期_____年。
七、协议期间,在工作中,乙方要注意自身安全,加强安全意识,如出现安全事故,与
甲方无关,乙方自行负责。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篇三:河道实施方案
XX镇农村河道综合整治
项目实施方案
一、工程概况
项目位于XX市XX镇XX村。XX村土坝头河综合整治工程,河道长度0.9公里,项目投资22.5万元。项目实施内容:河道清淤0.9公里、土方1.5万方。
二、工程效益
项目实施完成进一步提高土坝头河道引排能力,改善XX村水生态环境。
三、项目实施
2014年7月—10月 规划、勘测设计和前期准备。
2014年11月
下达水利建设任务计划
2015年3月镇招标办组织工程招投标。
2015年4月—6月,工程建设。
四、任务分工
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得到了XX市水利局、工程所在地镇村领导的大力支持,经施工单位精心组织施工,实现了工程施工的全过程管 理,使工程施工质量得到了保障。
项目由XX镇承担,组织实施。XX镇水利站技术依托和监督指导。XX市水利局进行技术指导及监督。
五、项目投资
工程总投资22.5万元,项目资金全部落实到位,除上级补助外由镇村二级自筹落实
六、工程运行管理
工程项目由XX镇水利站负责管理,市水利局进行监督指导。并严格按照宜水管(2002)第97号文件《关于对全市重点水利工程开展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本镇水利工程实际,切实加强工程建后的管理工作,确保发挥工程效益。
XX市XX镇水利站
2014年7月25日
2.河道管理工作总结 篇二
1 河道管理工作的主要问题及不足
1.1 河道管理的责任不明晰
现今, 很多地区的河道管理工作并不是由单一部门完成的, 而是多个部门交叉管理, 海事部门管航道、码头, 环保部门管水质, 水利部门管堤防工程, 工作过程中又各自为政, 责任划分模糊不清, 导致具体工作在实施过程中产生很多矛盾。
1.2 居民环保观念不强
河道周边的居民环保观念不强, 导致河道环境污染较为严重, 河道的居民生活过程中随意向河道中倾倒生活垃圾和排放生活污水, 使得河道水体污染严重, 水生态遭到严重破坏。
1.3 河道周边企业违规采砂
河道周边有部分企业以及个人为了谋求高额利益, 在没有经过相关政府部门的许可下就私自在河道周边建房办厂, 更有甚者, 没有任何的审批, 就在河道内进行采砂作业, 使得河道堤防以及护坝地等遭到侵占, 河道堤防在采砂过程中遭受严重损坏, 河道生态平衡出现恶变。
1.4 周边造田减低河道防汛功能
部分地区没有考虑到自然规律, 在河道周边大肆造田, 同时还有移民搬迁的现象发生, 使得护岸地以及护堤地被占用, 同时还进一步地蔓延至河道内, 致使河道内滩淤较多, 湿地面积急剧缩小, 河流沼泽地带面积增加, 水生动植物因水源的减少或变化, 而大量减少和衰退, 种类数目明显下降, 原本有效地防汛功能逐渐削弱。
2 针对不足, 提出对策
2.1 完善河道管理规章制度
地方政府的行政首长对河道管理实行总负责, 相关地方水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河道流经区域, 当地的行政部门对相关的政策及方针进行落实和实施。河道总管理单位要和河道流经区域的相关部门及时沟通, 共同对河道进行管理, 分析河道管理过程中的不足, 并研究出有针对性、强有力的措施, 进行实施。相关部门指定好污水处理和整治的具体方案, 对河道内脏乱差现象进行划分责任制, 将每个区域进行划分, 分配到相关工作人员头上, 谁出问题, 谁负责。河道管理任务要切实的开展起来, 相关单位人员要尽职尽责, 加强河道管理, 严格治理河道内乱建现象, 制定相关的法规, 对向河道内倒生活垃圾和排污水现象进行处罚, 相关职能部门, 要严格执法, 对触犯法律的行为必须依法追究, 部门与部门之间协同治理。要对水权进行改革, 政府部门加大在污水处理上的投资力度, 采用先进的污水净化技术, 力争径流污水、村镇污水、企业污水、城市污水达标排放, 这样能够有效地降低河道水体的污染, 促进河道水质净化。
2.2 加强河道工程建设的管理
关于河道一些工程建设、河道公用设施的布置、设施最基本建设以及河道景观的设计审查监管方面, 相关水行政管理部门要在管理上不断加强, 参照现有的河道管理法律法规, 最终目标以保持河道水生环境的稳定为出发点, 将河道的生态功能完美地展现出来, 进而展现人水和谐的理念。杜绝侵占河道湿地以及水域现象的发生, 对破坏河道生态现象进行严厉处罚。相关部门工作要提前规划, 以最高质量, 最高规格建设河道工程, 集生态工程、民心工程为一体, 将河道生态功能以及工程设计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发挥到最大, 促进河道生态健康, 保护河道水生环境不受破坏, 保障水生动植物繁衍生息。
2.3 保持河道整洁
村组、乡镇以及县区河道, 尽量做到保洁队伍的专业化, 根据属地河道的情况, 对需要清洁的地带进行划分, 或者可以通过招标方式进行保洁责任划分, 对各自负责区的绿化带、景观设施的保洁和管护。最大程度地实现水面垃圾不存在, 漂浮物少, 水草清理干净, 堤岸附近的路面平整没有垃圾, 公共设施摆放整齐, 如有损坏, 及时修复。
2.4 加强河道督查
对河道管理中的督查工作要落实到位, 发现问题, 及时治理, 对在河道内乱采、乱建想想要严厉打击, 整顿提防、河道工程设施安全的违法行为。政府各部门间要协同合作, 共同治理, 比如说环保、环卫以及园林等机构各项工作在具体操作时可以相互沟通, 河道水质监测、卫生保洁及河道工程设施建设等等工作, 要积极地开展起来, 促进河道管理机构间的共同协作, 提高管理水平。
2.5 加强河道检测工作
搞好河道水质监测, 推动村镇、城市截污工程建设, 促使污水处理达标排放, 用以补给河水。合理设置河道取排水口, 准确测算河水纳污容量、确定河道纳污标准, 根据河道实际规划建设水功能区等。做好河势与涉河工程设施监测, 为河道演变分析、涉河工程设计提供数据。
2.6 积极进行宣传教育工作
可以采用现代媒体技术手段, 在网络、电视以及报纸上宣传河道保护的信息, 相关管理部门也可以印刷一些标语或者是宣传牌, 设在河道附近, 对河道周边的居民进行旋转教育活动, 让河道管理法规以及观念植入广大群众心中。充分利用舆论的力量加强监督工作的实施, 及时曝光违法行为。设立举报专线, 单位内组织专门人员进行监督, 收集有力的河道信息及建议。河道主要河段可以安置一些垃圾桶, 对一些不文明的行为, 可以进行罚款, 让河道周边人民群众养成好的行为习惯, 自觉保护河道周边环境, 以推动河道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参考文献
[1]井运华, 吴烨文.走立体治理开发之路——丰县加强河道管理工作的调查[J].江苏水利, 1999, (9) :22.
[2]刘栓明, 周莉, 张喜泉.强力推进水管体制改革实现黄河工程管理新跨越[J].水利建设与管理, 2009, (4) :43-44.
3.加强河道管理建设,确保防洪安全 篇三
【关键词】河道管理;防洪;措施
河道作为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防洪的重要通道,对于维护地方的生态平衡具有重要的意义,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类的经济活动也对河道的正常功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特别是部分河道管理中存在着不尊重自然规则,为了过度的追求经济利益而损坏河道的现象也非常常见。
一、河道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着人与河争水,和河道争地,以及滩涂和岸线的无序和过度开发等。再加上我国关于河道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部分群众和管理人员对河道的管理认识还不到位,对河道的管理相对比较薄弱[1]。部分地方河道的管理和执法不严格,存在一些挤占河道、违规采砂等现象,部分河道甚至成为了污水排放地和垃圾场,这些都影响了河道的正常功能和健康。
部分地区的水资源相对比较短缺,因此供需矛盾也比较突出。再加上粗放式的管理方式,对于水资源的利用和开发都超过了大自然的承受程度。同时还存在用水效率低下,水资源浪费的现象。这些因素都造成了河流正常水流量的低下,造成了生态环境的退步[2]。部分河道的采砂秩序混乱,部分地方领导在利益的驱动下,没有经过河道管理部门的同意,就私自和采砂业主签订开采协议,这不仅影响了河道的正常功能,同时也影响了河床的位置,造成了河流存在改流的现象,对于生态环境产生了严重的影响。
为了发挥河道的正常生态功能,特别是河道正常的防洪功能,使河道在满足生态保护的基础上最大程度的发挥其经济功能,应当加强对河道的管理工作。在河道的管理中应当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坚持保护和开发相结合,通过不断的完善管理方法,建立完善的河道管理系统,切实的提高河道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二、提高河道管理的措施和方法分析
在河道的管理中应当加强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维护良好的河道管理秩序。为了加强河道的管理建设工作,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1.加强宣传力度,在群众和干部中树立正确的保护和管理观念。水利管理部门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河道管理的宣传工作,特别是要展开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使群众对河道的管理具有法制观念。进而使广大群众和干部能够知法、懂法,从而自觉的维护水利管理部门的工作,自觉的维护河道的正常运行[3]。要使人民群眾能够明白河道管理的重要意义,特别是对周边人民群众的生活影响等方式,使人民群众能够理解和支持河道管理工作。通过宣传工作。使人民群众能够自觉的改变和调整自己的生活和生产方式,坚持与河为友、与河为伴的发展理念,还河道空间,给洪水出路,从而确保河道的防洪安全。
2.加强对河道的规划,在保护的基础上进行开发利用。对于河道来说,其岸线往往具有良好的自然环境和地理条件,成为了商业开发的重要落脚点,因此需要特别的加强保护和管理工作。为了切实的发挥河道的功能,应当加强对河道的全面调查工作,摸清河道的基本水文状况,从而对河道流域进行综合的规划,加强对河道岸线的利用规划,河道区域的采砂规划等。通过加强对河道资源的利用规划,一方面发挥了河道的正常功能,同时也能够利用这些规划来加强对河道管理的指导工作[4]。在规划的过程中要优先的确保河道的防洪和水生态的安全,结合河道流域的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以及河道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河道规划方案。加强对河道水域的管理,防止对河道水域以及滩涂的非法侵占,影响河道的正常防洪功能。通过维护河道良好的自然生态的基础上,促进经济的合理发展来加强对河道的管理。河道的防洪规划要和已经建设的水利工程、地质、水文、环保等因素结合起来,坚持河道采砂利用和河道的疏洪相结合的管理观念,通过编制河道综合规划,划定合理的采砂区、禁采区以及可采深度等,保证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和河道的稳定。在对河道调查论证的基础上,制定科学河道资源有步骤的开发措施。通过明确不同河道的功能和定位,从而制定相应的保护和开发方案。对于不符合规划的建设项目,不能进行开发建设,在开发的过程中要注意对河道以及周围环境的生态保护,促进人类和自然的友好相处。
3.加强法律法规的完善和执行。随着我国的《防洪法》等相关法律的制定。对于河道的管理的相关管理提出了总体的依据,本地应当结合水域、采砂、水文等相关的河道资源的制定合适的管理规定。特别是要明确河道管理的法律地位,明确河道管理的责任和权利,以及所涉及的内容和方法,从而规范河道以及泥沙等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从细则方面依法对河道进行管理[5]。特别是随着建筑工程的快速发展,对砂石的需求也越来越大,对河道的管理必然要涉及到对采砂的规定。因此要制定关于河道采砂的相关规定,使河道采砂的工作逐渐法制化、市场化。通过不断完善河道管理的相关法律体系,完善河道管理范围之内的项目管理规定,使河道的管理工作能够做到有法可依、规范有序。
三、结束语
4.河道管理工作总结 篇四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水务局:
近年来,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贯彻执行《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强化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加大违章项目执法检查力度,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类涉河建设项目的增多,河道管理范围内,特别是重点河流、重点河段建设项目立项,不履行河道建设项目申请审批,未批先建或先建后批;不按规定的河道建设项目审查权限和程序审批项目;对建设项目不做防洪评价分析论证;不按照河道主管部门审批意见落实相关措施等问题时有发生。不仅引发水事纠纷,影响项目的正常建设,而且给河道防洪安全造成了重大隐患。为此,就进一步规范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格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与各级发改等建设项目审批单位沟通,及时掌握涉河建设项目申报信息,为涉河建设项目单位主动做好服务。按照《省实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第二十四条和《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强化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各类涉河建设项目的审批管理,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前,按照河道管理权限,认真组织有关专家对建设单位提交的涉河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进行审查,办理涉河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手续。
二、严格涉河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审查权限进行审批。
(一)黄河干流和泾河干流河道管理范围内兴建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由省级河道主管部门提出初审意见,报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审查,其他建设项目由所在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报省级河道主管部门审查。
(二)黄河一级支流等重要河流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由所在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初审意见,报省级河道主管部门审查。
(三)市(州)边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由相关市(州)、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初审意见,报省级河道主管部门审查。
(四)干流主要河段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由所在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初审意见,报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派出的流域管理机构审查。
(五)在大型水库及下游有城市的中型水库管理范围内兴建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由水库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并经所在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初审意见后,报省级河道主管部门审查。
(六)除上述明确审查权限外的涉河建设项目,由市(州)、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并将建设项目审查同意书抄报省级河道主管部门备案。
三、高度重视涉河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工作。《防洪评价报告》是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的重要技术报告,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指导项目建设单位开展防洪评价工作。
重要河段、重要建设项目或对河道管理范围影响较大的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单位须委托有相应水利(水电)行业资质设计单位,按照水利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办建管〔2004〕109号)的要求,编制《防洪评价报告》。对河道管理范围影响程度和规模较小的建设项目,由有相应水利(水电)行业资质设计单位编制《防洪评估报告》,主要内容为:项目概况,项目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及影响河道管护设施情况、防御洪涝的设防标准与措施,项目对河势变化、堤防安全、河道行洪、水质的影响以及拟采取的补救措施等。
四、严格执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制度。涉河建设项目单位在其项目立项批准后,应将批准的文件和施工安排、施工期间渡汛方案、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情况,报送涉河建设项目审查机关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发给河道管理范围内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方可组织施工。
五、规范河道现场清理保证金的收取、退还工作。为保证河道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和河道行洪畅通,审批单位要按照《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在发放施工许可证前,向施工单位收取现场清理保证金。涉河建设项目竣工后,施工单位现场清理完毕,经验收合格,现场清理保证金退还施工单位,否则,审批单位可将保证金用于现场清理费用,并告知建设项目单位,保证金不足清理费的,审批单位向建设单位追缴。
六、督促落实河道建设项目占用水利设施和水域的等效替代措施和经济补偿。涉河建设项目占用水利设施的,由建设单位采取修复、加固、修建其他等效替代工程等补救措施,消除不利影响。占用水域的,建设单位在依法报批前,应当提供拟采取的替代水域工程或者功能补救措施方案,并按照批准的方案组织实施。无法采取等效替代措施的,要向建设单位收缴补偿费。对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水利设施或者水域的,对违法行为实施期间和违法结果存续期间的占用活动,要向建设单位追缴补偿费。
七、切实加强涉河建设项目日常监督管理。各级河道主管部门,特别是县级河道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涉河建设项目施工过程监督管理,对经批准的涉河建设项目要全过程跟踪督查,检查是否按批准的位置、界限和要求进行施工、施工方案是否有碍行洪以及施工期的渡汛方案是否落实等,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意见,通报建设单位的主管部门,督促其认真整改落实;遇重大问题,报上一级河道主管部门,联合执法,确保河道安全。对未经河道主管部门审批的项目,要责令其停工整顿,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后再施工。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涉河建设项目,可以委托建设项目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日常监督管理。
八、加强涉河建设项目的启用验收工作。各级河道管理部门,要按照“谁批准、谁验收”的原则,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竣工验收前30日,将有关竣工资料报送河道建设项目审查同意的河道主管机关申请验收。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在验收申请20个工作日内,要组织有关单位的代表和专家成立验收组,对工程项目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九、各级河道主管部门要切实认真履行河道管理职责。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是《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各级河道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河道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厅水利管理局作为省级河道主管部门,要严格涉河建设项目的审查和审批及施工许可证的发放,加强流域管理机构和市(州)河道主管部门对涉河建设项目审批的指导。市(州)河道主管部门和流域机构要认真履行权限范围内职责,不准越级审批或越权审批。县级河道主管部门要主动配合省市(州)河道主管部门做好涉河建设项目审批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5.河道管理工作总结 篇五
2018年,根据上级部门关于河道采砂工作的安排部署,为切实加强我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依法打击各类非法采砂的违法行为,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河道采砂管理工作专项检查,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
1.领导重视,增强执法力量。为进一步加强河道、长江水域的管理,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坚决打击河道非法采砂及其他水利行业违法行为,区、乡两级成立了河长制办公室,负责对辖区内的河道进行巡查管护。区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副区长任指挥长的河道采砂专项战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我局,统筹其他各相关部门定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同时,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人员分工,增加执法力量,安排专人负责全区专项执法工作。
2.制定方案,加强部门联动。今年,全区先后制定了《2018河道采砂巡查工作方案》、《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河湖执法督查工作方案》、《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各相关部门严格落实禁采工作职责,在区政府的统一指挥下,上下联动,通力配合,为全区严厉打击长江河道非法采砂行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下发通告,加大政策宣传。根据《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湖北省河道采砂规划管理条例》及市人民政府有关精神,全区在各乡(镇)、街办人员流动较大部位及长江沿线、河道边张贴了《关于禁止河道采砂的通告》,开展了长江河道禁采及打击水利行业违法行为的专项宣传,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广而告之,提高群众知晓率,并公布了河道禁采群众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营造了较好的宣传氛围。
4.开展巡查,督促自拆自清。各乡(镇)、街办结合河长制组建了巡查队伍,定期对辖区内河道开展巡查工作,每日巡查不少于一次。我局组织各乡(镇)、街办水利站开展不定期巡查,重点水域加强巡查力度,巡查过程中宣传禁采政策,督促非法砂场自拆自清,对巡查中发现的非法采砂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各砂场严格按时间期限自行拆除了采砂设备机具。
5.联合执法,打击违法行为。今年我局与相关部门及乡(镇)、街办密切配合,先后查处非法采砂场2处,现场拆除了采砂机具,并对采砂场地进行了复绿;取缔了砂石集并中心1个,恢复长江岸线165米,复绿约20余亩,种植各类桂花树、红叶石楠千余棵;配合市水政支队查处1起案件。目前,全区河道水域无采砂船舶,河道非法采砂基本杜绝。
二、存在的问题
1.由于受到机构人员编制的限制,执法力量严重不足,执法经费相对欠缺,执法规范化有待进一步提升,还需市水政执法部门加强帮扶指导。
2.水利普法难度较大,执法困难。部分群众法制观念不强,法律意识淡薄,对违法行为置之不理或心存侥幸,拒不配合执法,对水利案件查处造成了较大的阻碍。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1.加强督导检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对长江河道禁采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分析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切实提高整治质量和成效。
2.认真开展执法。严格按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积极配合市水利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对长江河道非法采砂等违法行为的执法打击力度,杜绝各类非法采砂行为。
6.河道管理工作总结 篇六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河道采砂管理,依法规范采砂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采运砂石行为,深入推进采砂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根据《XX省水利厅等九部门关于开展河道采砂联合整治行动的通知》(X水政法字〔2019〕XX号)《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X市府办字〔2018〕XX号)等文件精神,以及《XX县境内县管河道河砂开采经营权第三轮挂牌出让及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管理,保障我县河砂供应,对河砂“开采、运输、销售、使用”等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管,严格落实河砂价格监督管理职责,精准打击违法涉砂行为,合理增加砂石产量,维护良好砂石市场供应,保护水域生态环境,实现全县河道砂石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
二、工作任务
(一)规范合法采砂,打击非法采砂。
一是规范合法砂源开采,严格落实采砂许可制度。对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的采砂户进行全面排查,采砂作业严格执行定点、定时、定量、定船、定功率的“五定”要求。二是加强河道采砂总量控制,科学编制和落实河道采砂规划。根据规划和评估报告制定河道采砂计划,严格实行河道采砂总量控制制度,并督促采砂业主建立河砂开采及销售台帐。三是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深挖采砂领域黑恶势力。对可采区河段、敏感区域加大巡查频次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和非法旱采。对采砂领域久整不治的非法采砂点、屡教不改的非法采砂人员、因采砂发生的群体性事件等方面深挖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线索,严厉打击暴力抗法、干扰执法以及非法采砂刑事犯罪行为,坚决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四是大力推动行刑衔接机制,发挥派驻水利检察室作用。对行政处罚中发现违法涉砂行为涉嫌犯罪的,应积极向公安、检察机关移交案件线索,依法共同打击涉砂犯罪行为,形成对违法涉砂行为的有效震慑,确保全县河道砂石有序开采、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牵头单位:县水利局、县检察院: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二)加强源头治理,严管采、运砂船舶(机具)。
一是对采、运砂船舶(机具)进行全面排查。严查各种采(运)砂船舶法定证书、车辆证照是否齐全,对无证、无照、无牌的“三无”采、运砂船舶、车辆进行严厉打击。二是严格落实河道砂石采运管理单制度。运砂船舶、车辆装运河道砂石,应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河道砂石采运管理单。河道砂石采运管理单随销售砂石同行,管理单必须载明运输的数量和详细的到货地点,无河道砂石采运管理单的河道砂石,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购、销售。〔牵头单位:县水利局、市汇金砂业有限公司: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检察院、县交运局、县应急管理局〕(三)严格运砂车辆管理,维护砂石运输秩序。
一是对运砂车辆实行备案管理,从事河砂运输的车辆必须到水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未经备案的车辆不得从事河砂运输,不得进入砂场运砂。对不按河道砂石采运管理单载明事项运输河砂的车辆,停止其运砂业务。二是对运砂车辆严格监管,优先满足我县河砂需求,禁止河砂销往外市。对运砂车辆改装、超载行为和运砂过程抛、撒、滴、漏现象进行严厉查处。加大对公路等货物出境的检查力度。凡出县货物为河砂,其目的地为外地市的,对河砂进行没收。〔牵头单位:县水利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检察院、县交运局、县工信局〕(四)清查合法砂场,取缔非法砂场。
一是清查经批准的合法堆砂场。查堆放点是否符合河道采砂规划要求和各项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并督促采砂经营业主建立河砂开采及销售台帐。二是严厉打击囤砂、倒卖河砂的行为。清理整顿未经批准非法经营砂石的堆砂场,在合法砂场及直接用砂户以外任何场所不得堆放、囤积河砂,取缔占用集体土地、林地、厂矿企业场地等囤砂点。对无证无照销售砂石、非法转运、囤砂卖砂等违法经营行为进行查处。打击倒卖河砂行为,水行政主管部门与重点工程、一般性工程用砂施工单位、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单位,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不转卖河砂或向本县以外转运河砂。三是加大最高销售限价的监督力度。根据河道砂石拍卖合同中的约定,加大对各合法砂场的砂石价格监督管理。全面有效治理乱堆放、乱侵占、乱经营、乱买卖的“四乱”现象。〔牵头单位:县水利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检察院、县市监局、县公安局、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发改委〕(五)开展机制砂研究和推广应用,规范机制砂市场。
一是积极开展机制砂作为建筑用砂的研究和推广应用,充分利用矿山废石、尾矿,支持矿山企业生产机制砂。二是加强机制砂生产的立项审批管理,科学合理设置机制砂场,取得环保部门的有关环保审批。在河道管理范围设置机制砂场,要按照河道管理的要求履行相关手续报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依法取缔未经批准设立的机制砂场,矿山矿产资源加工的机制砂需取的有关行政监管部门提供的证明,无行业监管部门合法证明的,一律视为非法砂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牵头单位: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市监局、县检察院、县应急管理局、县住建局〕三、部门职责
(一)县水利局。
牵头负责组织开展此次联合整治行动。负责河道采砂的管理和监督工作,按照《XX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依法查处非法采砂、违法运砂等行为;及时向公安部门移交河道采砂刑事犯罪案件,做好涉刑案件的行刑衔接工作。督促合法采砂企业和砂场经营业主建立河砂来源及销售台账。重点排查深挖久整不治的非法采砂点、屡查屡犯的非法采砂人员、因采砂发生的群体性事件背后黑恶势力和“保护伞”线索。(二)县检察院。
督促相关部门依法查办非法采砂等违法犯罪案件,对涉嫌犯罪的案件,监督依法移送。依法办理破坏水环境资源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三)县工信局。
负责对采砂、运砂船舶建造的管理,联合交通运输部门依法查处违法建造、改装采砂、运砂船舶的行为。重点排查深挖屡查屡犯从事非法建造、改装采砂船舶的企业及个人背后黑恶势力和“保护伞”线索。(四)县公安局。
负责依法打击河道采砂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处置暴力抗法、干扰执法等妨害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牵头立案打击查处非法涉砂刑事犯罪案件,深挖案件背后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线索,有力震慑违法犯罪分子。(五)县自然资源局。
牵头研究制定支持机制砂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机制砂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大力推进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严厉打击非法采矿采石行为(河道采砂除外),重点排查深挖机制砂生产领域的黑恶势力和“保护伞”线索。(六)县住建局。
负责加强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检查,配合相关部门查处物业管理企业或从业人员与“砂霸”互相勾结倒卖非法采运砂石行为。重点排查深挖物业管理领域涉砂黑恶势力与“保护伞”线索。(七)县交运局。
负责检查采、运砂船舶和船员法定证书是否齐全,配合水利部门检查运砂船舶、车辆是否持有有效河道砂石采运管理单。查处车辆超载运输砂石、转运盗采砂石等行为,依法打击证照不齐全的船舶。重点排查深挖久整不治的非法砂场、砂石码头背后黑恶势力和“保护伞”线索。(八)县应急管理局。
负责组织河道采砂和机制砂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九)县市场监管局。
牵头负责制定机制砂应用产品质量标准、检验规程。负责维护市场砂石合法交易,打击“砂霸”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重点排查深挖砂石经营市场领域的黑恶势力和“保护伞”线索。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9年6月1日—6月15日)。
各责任单位组织力量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认真进行调查摸底工作,及时向采砂业主、从业人员、运砂司机宣传本实施方案,对重点用砂单位签订诚信承诺书,并对全县从事河砂运输的车辆登记备案。对县内河道采砂和机制砂生产活动情况认真进行调查摸底,厘清河道采砂和机制砂生产监管环节的工作流程,做好部门之间的沟通衔接,深挖涉砂领域的黑恶势力和“保护伞”线索。(二)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6月15日—12月30日)。
按照本实施方案任务分工,各责任单位落实具体措施,对全县河道采砂、河砂市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外销、囤砂、倒卖、运输河砂等各类扰乱我县砂石市场价格行为,对触犯刑律的行为,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过集中整治、全过程监管,阻断非法盗采、运输、销售、使用砂石资源的渠道。(三)总结巩固阶段(2020年1月1日—长期)。
各责任单位查遗补漏,巩固成果,对工作成果和经验予以总结,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日常管理,建立工作长效机制。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河道采砂管理关系全县基础建设进展,直接影响到我县的经济发展,开展河道采砂联合整治行动是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河道采砂及供应市场管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运砂、囤砂、卖砂行为,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部门处理,确保全县采砂市场秩序平稳。各乡(镇)要抓好河砂的有序开采,边界乡(镇)要严格河砂出境管控。(二)加强宣传,浓厚氛围。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对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大力宣传报道,特别要加强对河道采砂、运砂等从业人员的政策宣传,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河道采砂及供应市场管理的支持。(三)部门联动,形成合力。
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沟通、联系、协作、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的联动机制,设立联络员,遇到复杂情况及时会商,联合处理,形成整治合力,进一步提高我县采砂市场监管水平。7.河道管理工作总结 篇七
1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主要职责
伴随着当前河道项目越来越多,河道管理工作十分重要。为了保证水流域安全,水流域机构以及水行政主管部门必须要履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这一职责,进而依法行政和加强社会管理。相关规定表明,违法违规事件处罚和处理、施工监督以及审查管理是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十分重要的3个任务和职责。首先,河道管理机关必须要定期对自身管理范围之中的设施以及建筑物实施严格检查,任何不符合工程安全规定和要求的设施或者建筑物,都必须要在一定期限内进行改建,相关个人以及单位必须要对河道主管机关安全管理工作进行配合和服从。若没有按照规定进行改建,可以上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并且根据相关规定来责令相关单位或个人采取补救措施或限期拆除、停止建设,并且可以处罚相关单位及个人上缴1万元之下的罚款;其次,在相关建设项目通过批准以后,要求建设单位把施工安排、批准文件等相关文件送到河道主管机关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以后才可以进行开工手续的办理。建设单位的施工安排必须要包括施工期的防汛措施以及管理范围内的土地情况等。此外,在建设项目的施工过程中,河道主管机关还要检查同意书要求,要求被检查的建设单位必须要如实提供相关情况。若相关单位没有按照施工安排要求或者审查同意书开展施工,或者相关单位存在防汛安全问题,必须要及时提出相应的意见,要求相关单位执行意见;最后,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必须要开展审查管理工作,目的在于保证相关建设项目与河道综合规划相符合,与相关管理要求、技术要求、防洪标准等相符合,明确项目对冲淤变化、水流形态以及河势稳定等没有不良影响,对泄洪能力和防洪能力等没有影响,对水工程安全、护岸以及堤防等没有影响。
2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具体管理措施
2.1 加强队伍建设
想要保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水平和质量,要求各个流域机构以及水行政主管部门必须要不断加强自身执法能力的建设,对监督和管理措施以及手段进行不断完善,并且配备相应的装备和器材。加强审批知识培训以及法规知识培训,从本质上提升河道执法队伍的执法能力,提升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还要强化信息上报这一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和管理,建立工作机制,保证监督管理与预防相结合,明确事权的职责,加强河道范围内的监督工作、检查工作、巡查工作以及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范工作,目的在于第一时间内发现违章项目,并且对违章项目进行及时处理。
2.2 加大宣传力度
水利部门必须要不断加强宣传的力度,通过多种形式为整个社会宣传河道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媒体报道形式、电视曝光形式以及查处典型案例等形式,从本质上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鼓励人民群众参与到监督环节中。为人民群众宣传河道管理相关法制和法规内容,提升各级行政管理部门以及领导层依法办事和依法行政意识,提升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与此同时,及时向上级部门和领导反映重点违法建设项目的案件,运用送阅件、文件等诸多形式,努力获得上级领导的帮助和支持,加强清理碍洪建筑物和违章建筑物的力度和强度。通过参加计划部门会议开展宣传工作,向相关建设单位宣传相关规定。目的在于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提升领导对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认识,同时,提升河道管理单位以及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任感和自觉性,加强依法管理意识,促使人民群众了解和掌握项目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本质上降低违规现象,进而保护国家财产以及人民群众的安全。
2.3 严格进行执法
相关流域机构以及各级主管部门要建设和健全执法责任制度,对执法过程中各个环节和阶段时间限制进行明确规定,实施责任追究制度,追究不作为行为和不及时查处违法行为的责任。在发现违规和违章建设项目以后,要在第一时间及时采取相关的措施,立刻停止相关违法的行为。对执法程序进行严格履行,对时限要求进行明确,遵循依法行政和依法查处的重要原则。对于不服从处罚决定以及继续违法行为,要坚决查处,并且充分运用社会监督力量、媒体监督力量、上级部门力量以及当地政府力量。对于监管不力以及执法不严等行为,明确责任人职责。真正做到勇于执法,对于不属于法规禁止以及法律禁止的相关建设项目,必须要要求相关建设单位停止进行施工,并且要求相关单位补办审查的手续,根据程序实施审查工作,设计方案对于抢险工作、防洪以及河道没有影响便可以继续开展施工,根据法律法规严格查处不符合河道防洪规划的项目以及不符合规范规定的项目。
2.4 严格审查质量
在审查建设项目的过程中,对审查程序进行严格遵循,明确建设项目中涉及的各方职责。建设单位不仅是管理对象,还是服务对象,因此,要树立起良好的行业形象,做到不推诿和不扯皮。根据《行政许可法》来完善审查程序和审查要求。不仅要明确初审单位主体、申请单位合法与否,还要明确审查初审意见妥当与否。此外,明确送审材料是否与相关要求相符合,最后,明确是否按照正确程序审查上报。
3 结语
总而言之,随着近些年来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河道管理工作越来越严格,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越来越多,建设项目质量水平参差不齐,这从本质上为河道主管部门以及河道管理单位的工作增加了难度,从本质上对河道防洪安全产生了影响。因此,加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监督和审查力度,提升管理质量和水平,建立起良好的水事秩序,能够从本质上为河道防洪安全提供保障,进而促进经济社会的良好发展。
参考文献
[1]钟鸣辉.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若干问题探讨[J].中国水利,2013(6):40-42.
[2]侯良泽.长江安徽段实施最严格河道管理制度分析与探讨[J].人民长江,2013(z1):79-81.
[3]夏悦玥,宋振华,何丹青,等.基于时间序列的苏州城市河道管理综合信息化系统的研究与探索[J].电子测试,2016(5):144-146.
[4]董育才.盐湖区姚涑河道管理存在问题及生态治理措施研究[J].资源节约与环保,2016(1):174,182.
[5]刘杰,张志强,李澎涛,等.渭河中下游干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现状分类分析及建议[J].陕西水利,2014(2):31-33.
8.探究农村河道整治措施及养护管理 篇八
【关键词】河道整治;养护管理模式;措施
1.农村河道的现状
农村河道是农村行洪排涝、灌溉供水、农田排水的主要通道,是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农村水生态环境的重要载体,与农民生产生活及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息息相关。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农村河道出现了一系列生态环境恶化和功能退化问题。大力加强农村河道整治,是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下面就农村河道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论述。
1.1水域面积逐年减少
在旧村改造等一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缺乏必要的水域保护和治理规划,不少村中的小河沟、小渠塘,被人为的缩窄、废弃甚至填埋,造成农村水域面积不断减少,使美丽乡村缺少“水”的灵气,严重的还直接破坏了水系构成,造成水系连通不畅,一遇雨水天气就受涝成灾。
1.2水环境逐年变差
受上游水土流失影响,农村河道普遍存在泥沙淤塞,河道萎缩等现象,加之农田生产、乡镇企业、畜禽养殖业等生产以及生活污水的排放,以及农业面源污染扩大的影响,使农村河道水体污染进一步加重,造成生态退化、水环境变差,使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下降,直接影响人民群众身心健康。
1.3管理薄弱,管护责任划分不清
农村河道分布广,上下游涉河各村难以协调,多数处于“无管护主体、无管护制度、无管护人员、无管护经费”的“四无”状态。一些群众管护意识不强,将生活垃圾直接丢弃在河道之中,类似塑料袋等一些无法降解的垃圾直接悬浮在河面上,情形触目惊心。
1.4专业人才缺少,治理手段单一
随着河道治理中生态、植物措施以及水景观工程的融入,河道治理已成為集水利、环境、生物、园林等多学科为一体的综合性工程,而县内相关专业设计、施工、管理的机构和人才相对缺少。在以往的河道治理过程中,更多河道被人为的渠化、硬化,使河道失去了原有的蜿蜒、柔美、生态的特性。
1.5资金投入不足
由于农村地广村稀,加之历史原因很多地方都要改善,用于农村河道整治的资金投入十分有限,一些村仅有的一点资金,只能解决最基本的防洪防冲问题,无力顾及河道的管理,很难在水景观、生态等方面进一步提升。
2.相关整治措施
2.1建立机制,有序开展农村河道整治
农村河道整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中央和地方,涉及多个部门,应建立机制,实现上下互动、齐抓共建。建议水利部牵头尽快拟订关于加强农村河道整治的政策性文件,明确指导思想、原则、目标任务、保障措施等。省级水利部门牵头拟订地方指导性意见,制定法规规范,发挥行业主管和指导职责。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规划,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做好农村河道整治的统筹和监督管理工作。
2.2整合资金,建立农村河道整治投入渠道
农村河道整治是公益性事业,主要依靠公共财政投入加以解决。建议近期利用中小河流治理、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农村环境专项整治等各类资金渠道开展农村河道整治工作,并以水利相关规划为龙头,整合涉水涉农资金,促进多部门资金统筹使用,确保发挥最大效益。各省利用上述资金渠道,抓紧在本省范围内建立农村河道专项整治资金,推动工作迅速开展并积累经验。中远期推动国家设立农村河道整治专项资金。在进行财政投入补贴时,应注意针对各地区之间财力上的不平衡,出台差别化补助政策,使每个地区大体能按照统一标准开展,实现治理工作的平衡。补助投入应与评价考核结果挂钩,保证河道整治的成效和质量。充分利用社会资金,增加农村河道整治投入。
2.3强化监管,维护农村河道水事秩序
强化监管能力建设,加大农村河道执法监督力度。首先,完善县乡两级河道监管机构,设立河道监管员。其次,建立健全农村河道监测体系,加强河道型饮用水水源地、人口稠密地区和基本农田等重点区域河道监测。再次,健全河道巡查制度,建立水利、公安、环保、交通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大对农村河道违规取水、随意占用河道水域岸线、河道采砂、河道生态资源滥用、环境污染等方面的执法、处罚力度,维护良好的农村河道秩序。
2.4突出养护,保障农村河道整治长期发挥效益
建立健全以市、县政府投入为主的稳定的养护资金渠道,明确养护定额,落实养护经费;同时发挥受益群众和社会积极性,拓宽管护经费渠道。根据地区经济发展程度,专业化管理和自主化管理相结合,合理确定农村河道养护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农村河道养护管理和考核制度,明确管护责任,实现目标化、定量化、制度化管理。
3.农村河道养护管理模式
农村河道日常管理长期以来是我国河道管理的薄弱环节。开展农村河道整治只是第一步,治理好的河道如果疏于保护和管理,仍会出现大的反复,甚至很快再次恶化。创新农村河道管理模式,实现农村河道常态化管理和长效养护,将是今后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由于地区化差异,农村河道养护管理模式大致可分为两种:专业化管理模式和自主管理模式。
第一,专业化管理模式。即通过多种形式,组织专职的队伍和人员负责农村河道养护。有以下两种形式:事业化管理、市场化管理。事业化管理,即以镇为单位成立事业单位性质的农村河道管理服务机构,结合道路或绿化养护一起实施农村河道管理,维护水面长年保洁;设立守护管理员定期清洁河道漂浮物,巡查河道,义务讲解,并行使部分监督职能。市场化管理,类似城市小区物业公司的管理模式,公开招标选择外部专业化管护公司,组建相应的专业河道管护队伍,明确由其对一条河或者一片连通的水系进行管理,保证河道得到适时、有效的管理。制定严格的付费标准,根据其管护成果相应付费。
第二,自主管理模式。即由村集体和村民自主管理。形式比较多样,大致可分为集中管护和分散管护两类。集中管护,即由村集体自己成立保洁队伍,结合增加就业岗位,从村民内部中选择人员组建农村保洁队伍,配备保洁船等设备,并有相应的管理、考核、薪酬制度,实现农村河道管理养护正常化、规范化,因此这种形式也带有专业化管理的色彩。分散管护,即通过灵活多样的方式由村民个人进行管护,比如转让水面滩面经营开发权,“以水养岸”和“以岸养岸”,由承包村民负责管理;再比如制定规范,完善乡规民约,实施村民门前“三包”管理;还有的地方创新出老党员领养河道的形式,即聘请离退休党员担当义务监督员,每天在河道边开展巡查。
具体选择哪种养护模式,应视农村的实际经济条件而定。对于经济条件较好的地区,可以由乡镇集体出资为主,并结合市、县补助,通过市场招标引进或组建专业化的管理队伍,也可以成立事业化的农村河道管理服务机构。经济欠发达地区,应灵活地通过水面滩面经营开发、划分党员责任区、村民门前“三包”等方式做好力所能及的一些管护工作,并合理运用好财政补助的经费资金,辅以专业保洁,一样可以达到保持农村河道整治成效的目的。
但从长远看,农村河道管护应当是专业化管理和自主化管理相结合,选择“专业保洁、社会监督、全民参与相结合”的管理模式,才可能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使管理更为灵活,也更加规范化。应进一步加强试点研究,及时总结经验,形成几种易管理、效果好的标准化管理模式,进行推广应用。■
【参考文献】
[1]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农村水环境保护治理对策研究:农村河道长效整治对策研究[R].2012.
9.河道管理工作总结 篇九
按照上级关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安排部署,我站高度重视创先争优活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圆满完成了上全年工作任务。现将创先争优活动全年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一是领导重视,明确责任。站党组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活动安排,为确保活动取得良好效果,成立了由党组书记担任组长的站创先争优领导小组,站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安排及日常工作。二是认真研究,结合我站工作实际,精心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下发活动通知,确保活动有组织、有机制、有保障,稳步推动创先争优活动顺利开展。
二、明确主题,扎实开展主题活动
活动开展以来,按照水务局活动办公室安排部署,结合我站工作实际,积极深入推进“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创先争优、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双百夺旗争星评比竞赛活动”等活动主题,严格按照“五个好”基层党组织,“五带头”优秀党员的要求,进一步深化 “聚民心、解民忧、惠民生”主题实践活动,强化思想认识,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的主体作用,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激发广大党员坚定信
和人员实际,采取“五定”“四严”。定人员,对14座中型水库落实专人管理,对去年管理不到位的协管员及时进行选聘更换;定目标,对今年的全站工作确定奋斗目标;定措施,对去年水毁工程根据不同情况提出了维修加固措施,对部分水库防汛物资短缺等困难提出了对应措施;定任务,对河道内违法案件查处进行量化考核;定责任,对汛期防汛人员的值班任务采取扛死肩,层层签订任务书。“四严”,严格落实河道巡查制度,严格落实工作日志和学习制度,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通过以上措施,我站基本克服了闲、散、懒、慢现象,广大干部职工能够正确履行岗位责任,各项工作有计划,有小结,有总结,全站大事有人抓、小事有人管,为河道库坝的规范化管理作出了新的努力。
(三)全面完成防汛值班任务,为全县库坝安全度汛贡献力量。
为切实做好全县35座中小型水库、8条主要河流的安全度汛工作,我站按照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就大灾的要求,科学制定了《2011年新桥等35座中小型水库度汛方案》,防汛任务存在问题进行认真地分析研究,使度汛方案更细、更实、更具有可操作性,对以前各水库基本数据空缺、陈旧问题,我站安排人员为各水库张钉水尺,随时随地掌握水位变化,对各水库在各种洪水状态下都有明确的防御措施。的时间,在县电视台滚动播放河道管理法律法规并公布举报电话,动员全县广大群众共同管理好河道库坝工作;在芦河县城段侵占河道严重和垃圾倾倒严重的地方树立醒目的警示牌和不定期进行巡查,设立警示牌7块,累计巡查18次,平均每月2次,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利用中央一号文件宣讲、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县局举办的“科技之春”等其他各类活动悬挂标语和散发宣传材料进行宣传,全年累计发放宣传材料两万余份,标语30多条。认真开展依法行政大讨论活动,积极参与河道内建设项目执法活动,8月份与驻靖企、事业单位积极召开座谈会,就对我站工作职能、职责、主要业务、许可办理程序、规费征收标准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和宣传。与水政监察大队开展联合执法一次,与水产中心和水政监察大队开展联合执法一次,共查处违法建坝等河道内违法案件20起,部分案件按程序已移交水政监察大队处理。
严格按照程序办理河道穿(跨)越和河道内建设项目审批手续,全年共办理河道穿(跨)越审批8件,收取规费40多万元。
(五)积极做好中小河流治理和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前期工作。
编制完成了《靖边县中小河流治理(芦河段)初步设计说明书及图纸》、《地质勘探报告》,已经省水利厅、市水务局批复,同时配合设计单位对工程实施地块进行了详细的勘察、测量并制作影像材料,详细丈量、登记了所补偿土地,树木,初步形成了补偿报告,现前期准备工作已基本完成,(一)提高了参与创先争优活动的自觉性。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巩固和拓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是党的建设中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同时,也是推进水利建设工作的重要机遇和思想保证。通过广泛动员、专题学习,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认清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了创先争优意识。
(三)找准了创先争优活动的着力点和落脚点。党支部和党员对照“五个好”、“五带头”的要求,确立了“本职岗位争先进,日常工作创优秀”的争创目标。开展了问题自查自找,原因帮助分析,措施细化分解,创先争优公开承诺,使全体党员更加明确了学习、工作的方向、目标和要求,为下一步结合公开承诺、创争目标,认真践行承诺事项,广泛开展党性教育、岗位奉献、服务群众等活动打下基础。
(四)增强了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效性。通过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调动了广大党员干部争作先进的积极性,加强了我站队伍建设,提高了全体党员干部的意志力、创造力、执行力。党员干部大局意识进一步提高,全局意识更加牢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更加坚定,真正做到了以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在凝心聚力上下功夫,努力实现水利工作的创新发展。
10.河道管理1 篇十
根据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水利厅(陕价行发[2005]60号)文件,《陕西省河道砂石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人民政府(*政发[2003]25号)文件等相关规定,我县砂石资源费征收计算如下:
一、*河砂石费征收计算办法
1、河道开采量计算:
以*河1km为例,*河在我县境内平均宽度为180m,(*政发[2003]**号)文件规定,距离左右岸堤角各50m严禁开采,协议规定:开采深度不超过1.0m,实际开采中,河道内上有0.25m左右土、杂草等,河道内正常流水宽度需40m左右,那么河道开采量为:河道长度1000m×(河道宽度180m-左右岸禁采2×50m-正常流水40m)×(开采深度1m-土杂草0.25m)=30000m3。
2、河道天然混合料单价:
河道天然混合料除少量修路垫路基之外,一般没有市场,我县2009年至2010年**高速大量垫路基用混合料市场价每立方米为3至5元,因此混合料取中间价每立方米4.0元。
3、征收比例:
根据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水利厅(陕
价行发[2005]60号)文件:“砂、取土及采取混合石和直径大于20厘米的大石,按销售价的35%计收”,因此,我县*河以1km为例,上缴砂费应为:
开采量30000m3×天然混合料单价4.0元×征收比例35%=42000元。开采中由于砂场开采量有限,不可能全段开挖,故砂石厂每年上缴砂费40000元/km。
二、支流征收计算办法
我县两个支流上建有砂石厂,**河流域面积230.1km2;另一条**河流域面积238.4km2;均为*河流域面积2935km2的十分之一,且**河建有堤防,**河道土地复垦河道较窄,均按*河的四分之一,即每年上缴砂费10000元/km。
**县河道管理站
11.河道管理工作总结 篇十一
【关键词】河道管理;常见问题;解决办法
0.引言
河道管理指的是针对河道周边范围内除却水资源的其他所有资源的综合利用进行管理的一种管理模式,包括河道及其周边的砂石、植物及建筑物等,河道管理意义非常重大且广泛,一来良好的河道管理能有效的应对洪灾时期的防汛工作;二来合理的河道管理工作能对河道周边的生态系统及景观起到良好的保护作用;三是有效的河道管理工作能够对人类赖以生存的水资源起到保护和清洁作用;四是高效的河道管理工作能够为地区经济大发展作出巨大贡献。然而,由于河道管理工作的复杂性,因河道在进行建设及管理时要充分考虑到当地的农业发展状况、自然生态系统及流域等情况,这无疑加大了河道管理工作的难度和不稳定性,因而近年来河道管理工作中不断暴露出各种问题。下文将就河道管理工作中常出现的问题进行详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应对河道管理中出现问题的有效解决办法。
1.基层乡镇河道管理中常出现的问题
1.1河道管理管理经费严重不足
任何管理工作都必需有足够的资源才能顺利开展,经费不足问题成为基层乡镇河道管理工作中比较重大的一个问题,河道管理经费来源一般是上级相关部门的财政拨付,然而实际上财政拨付只是河道管理所需经费中的一部分,被形象的称为“财政补贴性经费”,造成这样现状的原因主要是上级相关部门的财政拨付是按一定标准来执行的,而没有充分考虑到基层乡镇的在河道管理中的实际资金需求及分配等情况,从而导致上级拨付的资金只能作为辅助性资金来使用,在这种情况下,大部分乡镇河道管理部门通常是通过对河道周边受益民众那里募集资金的方式来支撑河道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群众的投资也成为管理经费的主体和主要来源,然而光靠群众的投资,经费还是存在很大程度的短缺的,因此,相关部门在进行河道建设工程时,往往为了节约成本,而导致建设工程质量不高,定期的维护工作也只是流于形式而已,此外,相关部门为募集资金不惜和一些商人签订相关利益合同,者无疑也改变了河道管理工作的初衷[2]。
1.2河道管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有相当一部分的基层乡镇地区的河道管理部分缺乏对河道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加之追求一时的经济效益,而盲目的对河道周边的土地进行毫无科学及合理性的开发,而罔顾河堤周边的生态系统有被破坏的危险,进而导致洪涝等自然灾害时,河道不能充分发挥其发讯作用。尤其是今年来,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地方政府为追求巨大经济利益,而将河道周边的耕地农田、树林及果园等用于商业用途,使得河道周边的绿色植被大量减少,土地沙化贫瘠现象越来越多,河道周边生态系统遭到严重破坏,使得河水水质也极大下降。
1.3河道管理建设项目缺乏有效监督和审查机制
河道管理建设项目是一个很大的工程,因此其在立项之日起相关职责部门就必须做好监督检查工作,项目竣工时要严格审查验收,然而由于缺乏相应完善的监督审查及问责机制,使得这一工作多流于形式,尤其是在基层乡镇地区这种现象更为普遍。施工单位在施工时,如有监管人员在场,则认真施工,对于不达标准的地方及时积极改正,而一旦监管人员离开,就我行我素,即使最后质量不过关,仍然可以通过“人脉关系”解决,这样的违规现象在乡镇河道管理中非常普遍。此外,地方政府为了工程尽快竣工,往往对工程质量的审查缺乏足够重视,虽然及早竣工能带来短时效益,但对于今后的河道管理工作来说是一个严峻的挑战。
2.河道管理存在问题的解决办法
2.1加大对河道管理的经费投入
河道管理及建设是一个影响深远、旷日持久的大工程,高质量的河道建设工程不仅为今后的维护及检修工作提供便利,还能在日后的洪涝灾害防治中发挥重大的作用,能有效减少人们各项经济财产的重大损失及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人员的伤亡,而高效的河道管理工作则能通过日常的有效的河道管理工作有条不絮的进行,从而在关键时刻发挥巨大作用。因此,相关部门因加大河道管理的经费投入,引进先进、优质的河道设备及建设高质量的河道建筑物,并定期做好维护检修工作,对于老旧的设备及建筑要及时给予更新,从而是河道管理能够有效的应付突发事件。
2.2加大河道管理宣传力度,提升管理人员素质
河道管理建设工作与周边居民的生活息息相关,河道管理工作的好坏也极大的影响周边生态系统的平衡,也对地区经济的发展起到重大的影响,因此,相关部门应深刻认识到河道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并加大河道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不仅使工作人员还要让普通群众知道河道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此外,提升河道管理工作人员的素质也是决定河道管理工作质量高低的关键因素,相关部门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专业技能等的培训,并制定完善的制度加以管理,明确各部门职能,将责任细分到个人,提升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工作积极性[3]。
2.3建立健全完善的河道管理建设项目的监察和审核制度
河道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对于河道管理及建设的整个过程都要加强监察和审核力度,而建立一套完善的河道管理建设的监察审核制度成为必然趋势,对于河道建设项目的材料及设备等的采购要严格把好质量和成本关,工程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制度去施工全过程进行监察管理,对不合标准、质量不过关的施工项目要及时予以通报并限期责令整改,项目竣工后,要严加审查,对于质量不达标准的项目不予以验收并责令重建。在此过程中要明确部门职能,将责任具体化,只有这样才能时良好制度得到充分实现。
3.结语
河道管理工作关系甚众,不仅影响到周边生态环境及防汛工作,还对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加大河道管理研究力度,及时发现河道管理中的问题,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解决问题,是河道管理能否发挥其重要作用的关键。 [科]
【参考文献】
[1]汗尼祖拉·吾司曼.简析河道管理中常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法[J].黑龙江水利科技,2014,42(7):119-121.
[2]张宏.河道管理中的问题及对策[J].管理世界,2014,(14):115.
【河道管理工作总结】推荐阅读:
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情况报告10-18
加强黄河河道管理09-28
河道管理范围如何划定09-02
乡镇河道采砂管理办法07-04
《云浮市河道采砂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06-27
加强河道垃圾清理工作08-01
河道采砂整治工作总结10-13
乡镇河道整治工作总结10-13
麦积区河道综合整治工作进展08-28
河道整治现状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