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度医疗机构校验的通知(精选13篇)
1.关于开展2011年度医疗机构校验的通知 篇一
关于开展2011年度青岛科技大学团属荣誉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分团委、高密校区团委:
2011年,在上级团组织和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分团委、高密校区团委的共同努力下,校团委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青年成长成才,加强本部门能力建设,真抓落实,营造浓厚的校园学习氛围和校园文化氛围,为学校创建教学研究型高水平大学奉献青春的智慧和力量。在基层团建、志愿服务、校园文化、助学实践、科技创新等领域都取得了显著成绩。
2011年,学校连续7年被团省委确定为“红旗团委”。第二次荣获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级优秀组织单位;连续第十二年被评为山东省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组织单位;荣获山东省志愿服务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荣获苏迪曼杯羽毛球赛突出贡献单位和志愿者优秀组织单位荣誉称号;连续第八年获“挑战杯”山东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优秀组织单位;山东省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优秀组织单位等;先后有朱明凯、张洋、于玉琪等360余名团员青年荣获山东省优秀共青团员、山东省优秀青年志愿者、全国自强奖学金等省市以上奖励。
为深入贯彻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学校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在大学生中间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以优异的成绩喜迎党的十八次代表大会和青岛科技大学第十二次团员代表大会和第二十次学生代表大会,校团委决定在全校青年教师、团员青年中间开展青岛科技大学第五届十大杰出青年、青岛科技大学五四红旗分团委等荣誉称号的评选活动,详见附件。
各分团委按照具体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组织本学院的相关典型的选树和推荐,确保本次评选活动顺利进行。
共青团青岛科技大学委员会
2011年3月19日
2.关于开展2011年度医疗机构校验的通知 篇二
为配合社区、农村等基层医务人员的继续医学教育学习, 经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批准, 本刊举办了“农村中医适宜技术讲座” (国家I类学分12分) , 学员学习经考试合格, 可申请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书。试题及答题卡在2011年5期杂志上刊登。具体安排如下:
1. 请寄来准确的以下个人信息, 不可缺项 (这是办证必备的要求) : (1) 姓名, (2) 身份证号, (3) 职称, (4) 专业, (5) 学历, (6) 通信地址, (7) 邮编, (8) 单位名称, (9) 联系电话。
2. 考试方式:凡本刊读者认真学习了今年1~5期刊登的相关内容, 并按照要求填写答题卡, 经判卷合格后, 即可获得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及相应证书。
3. 办证费用 (含工本费和邮寄费)
(1) 邮局订户:请邮汇证书款40元, 答题卡及个人信息用挂号信寄至本杂志社, 信内勿夹现金。
(2) 本刊通联站订户:请邮汇证书款35元, 答题卡及个人信息用挂号信寄至本杂志社, 也可由通联站汇总办理, 信内勿夹现金。
4. 截止日期:2011年12月10日 (以当地邮戳为准, 杂志社每月集中办理一次) 。
5. 证书发放: (1) 邮局订户, 本刊将证书直接挂号邮寄给本人; (2) 通联站个人单独办理, 杂志社将证书直接挂号邮寄给本人;汇总办理的统一挂号邮寄至通联站, 由通联站转发。
6. 汇款及答题卡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南小街领行国际1-2-1703, 邮编:100061;收款人:《中国乡村医药》杂志社;汇款附言请注明:学分证书。
7. 联系人:张欣李颖;电话及传真:010-67155283
3.关于开展2011年度医疗机构校验的通知 篇三
卫监„2011‟156号
关于开展2011年医疗卫生机构
综合执法检查的通知
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直医疗卫生单位,民营医院,县计生服务站: 为深入贯彻落实《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提高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1‟38号)、安徽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1年安徽省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卫监督秘„2011‟263号),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县卫生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医疗卫生机构综合监督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详细内容见检查表)
(一)依法执业方面:
1、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医疗执业活动的行为;
2、未按规定进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变更、校验的行为;
3、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无资质人员单独执业的行为;
4、超出核准的诊疗科目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
5、未经批准擅自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6、开展放射诊疗活动的单位,《放射诊疗许可证》的持证情况,放射工作人员开展个人剂量监测和持证情况;
7、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未严格落实消毒隔离和医疗废弃物处臵的行为;
8、其它违法医疗行为;
(二)传染病防治方面:
1、检查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的执行情况;对医疗机构重点检查内科、儿科、检验科、放射科等科室的传染病登记、报告情况,是否存在漏报、缓报、谎报情况;
2、疫情信息网络报告系统运行情况;
3、疫情信息监测与分析情况;
4、医疗机构感染性疾病科的设臵及预检分诊工作开展情况;
(三)母婴保健方面:
1、《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持有情况及是否按核准项目开展服务;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施行结扎手术、终止妊娠手术等技术服务的行为;
2、从事母婴保健技术人员相关资质证书及《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
3、是否利用B超等手段非法鉴定胎儿性别行为和选择性终止妊娠手术行为;
4、现场开展执业服务与执业许可项目内容是否一致;
(四)医疗废弃物方面:
1、医疗废弃物管理组织、制度及应急预案的制定;
2、医疗废弃物分类收集情况;
3、医疗废弃物包装物、运输、处理是否符合规定;
4、暂时贮存间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5、交接登记情况,检查环保出具的收验单;
6、个人防护及培训情况;
二、检查范围和时间
2011年7月至9月底对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行综合执法监督检查。
三、检查方法
此次医疗机构综合执法监督检查由卫生局统一组织,检查人员由县卫生监督所、县疾控中心抽调。对县级医院、民营医院的检查市卫生监督所将派执法人员全程参与指导。检查人员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规范和标准,对各医疗机构的人员、科室设臵、相关制度建设及依法执业等进行综合检查。检查采取查阅相关资料、对医务人员和病人询问调查和一般内容随机抽查、重点内容全面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对存在的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
四、有关要求
(一)县卫生监督所务必高度重视此次医疗机构综合监督执法检查工作,要将其作为规范医疗市场管理,打击非法行医行为的重要内容来抓,做到精心组织,统筹安排。
(二)监督执法检查人员要提前做好检查准备,做到分工明确,检查中要认真细致,切忌走过场,对需要整改的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明确整改期限,医疗机构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并申报复核。
(三)结合我县今年上半年实施的村医公开竞聘上岗工作,重点检查各镇自愿放弃注册的老村医和落岗村医非法行医现象,巩固村医竞聘上岗工作成果,维护我县村级医疗市场的安全稳定。
附表:
1、芜湖县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检查表-1
2、芜湖县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检查表-2
3、芜湖县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弃物执法检查表
4、芜湖县医疗机构检查表
5、芜湖县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检查表
二○一一年七月十九日
主题词:医疗 卫生 检查 通知 抄:芜湖市卫生局、芜湖县政府办 芜湖县卫生局 2011年7月19日
共印9份 附表1:
芜湖县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检查表
(县级医院、镇卫生院、民营医院)
机构名称 :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一、传染病疫情报告
(一)(是、否)建立疫情管理组织(查阅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组织的文件、成立医疗应急救治队伍的文件);
(二)(是、否)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制度(是、否)、预检分诊制度(是、否)、首诊负责制度(是、否)、门诊工作日志制度(是、否)、自查制度(是、否)、奖惩制度(是、否)、培训制度(是、否);
(三)疫情报告管理
1、(是、否)设臵预防保健科,(有、无)专(兼)职人员 人,专业培训 人,负责人,电话 ;
2、医院内部传染病卡填写、收集、核实、上报的流程:
3、门诊日志项目齐全(门诊日志和登记簿的内容有诊断、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初/复诊、职业、居住地点、发病时间、就诊时间、报告时间、和就诊医师等):齐全()不齐全()
4、预防保健科(有、无)传染病总登记簿,与责任报告人之间(有、无)交接记录;(有、无)专用于网络直报/传染病疫情管理的主要设备,主要设备有哪些:
疫情管理人员向县CDC传送传染病报告卡的记录:(有、无);
5、疫情报告自查记录:(有、无),频次:,奖惩记录:(有、无);
6、县CDC对你医院(是、否)进行传染病漏报告调查,调查结果: ;
7、现场随机抽查5例传染病病例与登记簿核对:报告 例,漏报 例,缓报 例、瞒报 例、谎报 例。
被检查单位陪同人签字:
检查人员签字: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2:
芜湖县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情况检查表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个体诊所)
机构名称: 执业地址: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主要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有效期:,校验日期:,核准诊疗科目:
核准执业地址:
2、基本设备情况
紫外线灯数,高压灭菌设备,药品柜,污物桶,医用酒精,碘伏,其它消毒剂。
5、传染病报告及消毒情况 隔离制度(有、无、不全);
门诊日志(有、无),门诊日志登记项目完整(是、否); 传染病登记本及报告卡(有 无);
工作衣帽:(有、无)、(清洁、不清洁); 流动水设施:(有、无);
石英紫外线灯(有、无)、使用记录:(有、无); 医用高压锅(有、无); 开展化学监测(是、否)、生物监测(是、否);
消毒记录:(有 无)、记录项目(日期、品种、数量、操作者)、齐全(是、否);
消毒灭菌知识(了解、一般、不知); 传染病防治知识(了解、一般、不知);
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后处理(消毒、毁形、直接丢弃、焚烧、其它); 消毒毁形记录(有、无);
注射(输液)(是、否)做到一人一针一筒一用一消毒; 全部使用一次性注射器具(是、否);
如使用非一次性注射器具则消毒方法为(煮沸、高压、其它)。
被检查单位陪同人签字:
检查人员签字: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3 :
芜湖县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弃物执法检查表
机构名称: 执业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职工总数: 人;其中医生: 人;护士: 人;执业医师: 人;执业助理医师: 人;持《护士执业证书》 人;药剂人员: ;其它: 人。
1、建立医疗废弃物管理组织:(有、无)。
管理科负责人姓名: 电话:
2、第一责任人是否为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是、否)。
3、建立医疗废弃物管理意外事件应急预案(有、无)。
4、建立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规章制度:临床科室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有、无); 医技科室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有、无);医疗废弃物院内分类收集运输管理规定(有、无);医疗废弃物集中存放场所管理规定(有、无);相关工作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有、无)。
5、相关人员法律规范知识培训计划(有、无)及落实:培训档案(有、无);培训人数及对象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弃物管理办法》(有、无)。
6、医疗废弃物是否按医疗废弃物分类目录进行分类:专用包装物(是、否):感染性废弃物(颜色),损伤性废弃物(颜色);盛装医疗废弃物的包装物有无警示标识及中文标识(有、无);标识中有医疗废弃物产生单位(有、无),产生日期(有、无);传染病医院及病区生活垃圾(颜色)。
7、医疗废弃物交接登记:科室登记本(有、无);登记内容来源、种类、重(数)量、交接时间、去向、经办人签名等项目(是、否)齐全。
8、运送:固定时间和路线(是、否);专用运送工具(有、无);运送工具的清洗消毒(是、否)。
9、暂时贮存间:专(兼)职管理人员(有、无);医疗废弃物警示标识(有、无);“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有、无);防鼠(有、无);防蚊蝇(有、无);防蟑螂(有、无);远离医疗区(是、否)、食品加工区(有、无)、生活垃圾(有、无)。
10、转移联单保存(有、无),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11、防护用品:防护帽(有、无);防护眼镜(有、无)。
12、自行处臵医疗废弃物的(看记录):医疗废弃物消毒(是、否);毁形(是、否);焚烧(是、否)消毒后填埋(是、否)。
13、医院污水处理系统(有、无);
污水处理方式: ; 总余氯:连续处理装臵的污水每日检测 次;间歇式处理装臵的污水每次排放前检测(是、否);粪大肠菌群:每月监测不得少于1 次(是、否);致病菌:监测沙门氏菌每季度不少于1 次(是、否);志贺氏菌每年不少于2 次(是、否);
理化指标:pH 每日监测不少于2 次(是、否);其他污染物每季度监测不少于1 次(是 否)。
被检查单位陪同人签字: 检查人员签字: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附表4 :
芜湖县医疗机构检查表
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 执业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职工总数: 人;其中医生: 人;护士: 人。执业医师: 人;执业助理医师: 人;持《护士执业证书》 人;药剂人员: 人;检验人员: 人;放射: 人;其它 : 人。
核准科目:
核准执业地址 :
二、检查内容
1、医疗机构名称是否经过核准(是 否)
2、是否有未核准的其他医疗机构名称(招牌):(是 否)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否按规定校验(是 否)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否悬挂明显处(是 否)
5、更换执业地点、主要负责人、名称是否变更登记(是 否)
6、审批核准的诊疗科目是否都开设(是 否)
7、是否有超出登记范围的诊疗科室(是 否)
8、科室是否按规定挂牌(是 否)
9、出具诊断性报告的医技人员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是 否)
10、是否未经批准擅自开展性病诊疗活动(是 否)
11、是否未经批准擅自开展医疗美容工作(是 否)
12、是否未经批准擅自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是 否)
13、是否存在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引产的行为(是 否)
14、是否经批准开展结扎、终止妊娠手术(人流、药流、引产)(是 否)
15、放射工作人员是否取得有效职业健康检查证明(是 否)
16、精神、麻醉药品处方是否凭《专用门诊病历》开具(是 否)
17、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开展义诊活动(是 否)
18、是否未经批准擅自发布医疗广告(是 否)
19、广告内容有无虚假,有无禁止使用的内容(是 否)
20、现场随机抽查10名执业医师,不符合执业资质的有 人;5名执业助理医师,不符合执业资质的有 人;10名护士,不符合执业资质的
有 人;以上工作人员佩带标牌不符合的有 人。
被检查单位陪同人签字: 检查人员签字: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5:
芜湖县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检查表
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 执业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核准床位数: 张,实际开放床位数: 张。
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工作规范情况:
1、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1)有(2)无
2、批准项目:(1)婚检(2)结扎终止妊娠(3)助产
3、实际开展项目(1)婚检(2)结扎终止妊娠(3)助产
4、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 人,其中无《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人,无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质人员 人。
三、《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情况
1、专人管理印章:(1)有(2)无
2、专人管理《出生医学证明》:(1)有(2)无
3、设立证件定购、领取、发放台帐:(1)有(2)无
4、伪造、倒卖、转让、出借、涂改出生医学证明情况:(1)有(2)无
5、填写出生医学证明内容准确、字迹清楚:(1)是(2)否
6、《出生医学证明》损毁:(1)有(2)无
四、B超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1、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的标志:(1)有(2)无
2、B超使用登记是否规范:(1)是(2)否
3、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现象:(1)有(2)无
4、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医疗行为:(1)有(2)无
五、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开展宣传(1)是(2)否
2、建立健全工作制度:(1)是(2)否
3、本年新生儿活产数 人,疾病筛查 人,筛查率 %。
六、产科建设和质量控制情况:
1、房屋标准达到要求:(1)是(2)否
2、设备齐全:(1)是(2)否
3、技术服务达到要求:(1)是(2)否
4、对人员进行培训:(1)是(2)否
5、各项规章制度健全:(1)是(2)否
6、各项管理规范:(1)是(2)否
7、人员的学历层次符合要求:(1)是(2)否
8、技术服务项目达到要求:(1)是(2)否
七、对辖区内托幼保健机构管理情况:(县保健院)
1、专人负责:(1)有(2)无
2、辖区的托幼机构进行建档:(1)是(2)否
3、开展业务指导:(1)有(2)无
4、业务培训 :(1)有(2)无
5、负责儿童和工作人员的健康检查:(1)有(2)无
被检查单位陪同人签字:
检查人员签字:
检查日期: 年
4.关于开展2011年度医疗机构校验的通知 篇四
和“文明大学生”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学院: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充分发挥先进集体和优秀学生的模范带头作用,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勇于创新,锐意进取,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促进建设良好的校风、学风,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0-2011学年度“先进班集体”、“文明寝室”、“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和“文明大学生”评选表彰工作。现将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类别
(一)2010-2011学年度重庆师范大学先进班集体
(二)2010-2011学年度重庆师范大学文明寝室
(三)2010-2011学年度重庆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干部
(四)2010-2011学年度重庆师范大学三好学生
(五)2010-2011学年度重庆师范大学文明大学生
二、评选范围
(一)班集体为学校正式建制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教学班(毕业班不参与评选)。
(二)学生寝室为学校正式建制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
学生寝室。
(三)学生干部为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班班委会干部和校、院学生会干部。
(四)个人为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且在校就读时间为一学年以上。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班集体:班委会能围绕学校、学院的工作重心,结合本班实际,积极开展班级建设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有积极上进、团结友爱、遵纪守法、热爱集体、朝气蓬勃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有良好文明风气,积极开展基础文明建设工作;学生干部团结,带头作用好;无考试作弊现象,全班成绩优良率在30%以上。全班英语、计算机过级率达60%(不要求过级的年级除外)。全班早自习、上课按时出勤率不低于95%;班级成员(包括寝室和个人)在本学年度未受过校级及以上任何处分。
(二)文明寝室:积极开展寝室制度建设和寝室文化建设,有“寝室公约”、“普通话公约”和寝室室标;寝室成员模范遵守《重庆师范大学学生住宿管理规定》、《重庆师范大学学生行为规范(试行)》及其他规章制度;寝室成员团结互助,室风文明,集体荣誉感强,积极参加各种有益活动;寝室成员上课无迟到、缺席现象,未受过红、黄牌及以上处分,寝室未受过校、学院通报批评及以上任何处分;学习气
氛浓厚,全体寝室成员无考试不及格科目,无考试作弊行为,本学年度综合奖学金排名均列全年级前50%以内。
(三)优秀学生干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模范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综合奖学金排名原则上连续两学期列年级前25%。热心学生工作,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工作有计划,能带动广大同学,树立良好班风、学风,以身作则,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学年内未受过校级及以上任何处分。
(四)三好学生:勤奋学习、成绩优异,本学年内的两个学期均获一等综合奖学金。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学术创新等活动,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学年内未受任何取消享受综合奖学金资格、校级及以上任何处分。
(五)文明大学生: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重庆师范大学学生行为规范(试行)》,在校园文明建设、班风学风建设、道德诚信建设、助学助残、社会实践等活动中表现突出。未受过校级及以上任何处分;讲文明,有礼貌,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学习成绩优良,无考试不及格科目。
四、名额分配
(一)先进班集体:全校拟评选先进班集体20个,各
学院可在符合条件的班集体中评选推荐1-2个。
(二)文明寝室:各学院按学生寝室总数的1%评选推荐符合条件的寝室。
(三)优秀学生干部:各学院按学生总数(不含大一年级)的1.5%评选推荐,此外校学生会可推荐2名,各学院学生会可再推荐1名。
(四)三好学生:不分配评选名额,由各学院按评选条件推荐。
(五)文明大学生:各学院按学生总数(不含大一年级)的2%评选推荐。
五、评选办法及要求
(一)评选工作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严格审核,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学校成立学生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各学院应成立由学院领导、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会干部组成的学院学生评优工作领导小组。
(二)评选工作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要注意调动广大同学的积极性,使学生在参与评选过程中受到教育。先进班集体在各班委会总结的基础上,经学院学生会推荐,由学院学生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同意。文明寝室经自查后提出书面申请,由学院学生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推荐。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提名要在干部述职的基础上,经其所在班级推荐,由学院学生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同意。文明大学生经
其所在班级推荐,由学院学生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同意。
(三)各学院要严格按照要求认真、规范填写评优登记表,并于2011年12月7日上午11:00前将各项登记表报送学生处大学城综合办公楼113室(须加盖学院公章),逾期未报视为自动弃权,未通过评优审核的不予补报。登记表由各学院统一按A4打印,一式两份。由学院撰写800字左右的主要事迹简介及获奖情况,以组织名义填写,直接打印在登记表中,不另加附页。先进班集体、文明寝室的事迹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一并上交。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和文明大学生的事迹材料以及相应的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由各学院建档保存可不上报。
六、奖励
表彰名单经校评优领导小组审核,将初评结果张榜征求意见后,报校长办公会审批,向全校公布。“先进班集体”、“文明寝室”、“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文明大学生”由学校授予荣誉证书,统一表彰并择优推荐参加市级优秀评选。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65910192 联系人:仲晓蕾 附件:
1.2010-2011学年度重庆师范大学先进班集体登记表 2.2010-2011学年度重庆师范大学文明寝室登记表
3.2010-2011学年度重庆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4.2010-2011学年度重庆师范大学三好学生登记表 5.2010-2011学年度重庆师范大学文明大学生登记表 6.推荐名单及流程汇总表
5.关于开展2011年度医疗机构校验的通知 篇五
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
平煤团【2012】7号 文件
★
关于开展2011年度公司
“五小”科技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团组织:
为做好平朔公司2011年度“五小”科技成果奖励评奖工作,根据公司年度科技工作安排和《中煤平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五小”科技成果奖励办法》规定,现将推荐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五小”科技成果是以“小发明、小革新、小改造、小设计、小建议”为主要内容的创造发明成果。其申报的基本原则要符合公司科技规划的要求,紧紧围绕“降成本、提效率、解难题、促安全、增效益”等方面进行。其科技攻关重点是:
1、推广和运用“四新”(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设备)成果,节能降耗。
2、挖掘生产潜力,改进生产工艺及管理办法,降低原煤生
产成本。
3、在生产活动过程中,杜绝或最大限度地抑制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
4、在企业改制、改组、改造过程中,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积极提合理化建议。
5、在生产工艺、施工措施等方面组织攻关,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和提高。
6、对现有的技术设施进行改造,确保矿区的技术生产。
7、总结技术、生产、经营管理等各个领域的先进操作方法,并加以推广和运用。
二、申报范围
1、运用先进技术、特殊工艺、精巧设计填补公司在该项目上空白的成果;
2、改进生产工艺,改进劳动工具,提高设备性能,提高劳动生产率及节能降耗的成果;
3、优化系统设计,增强安全系数的成果;
4、促进技术更新换代及开发新工艺的成果;
5、被有关部门或单位采纳并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安全效益的其它成果;
三、申报条件
1、申报的成果应当是已经过实践验证、在本单位得到应用的项目,且取得了明显的安全、经济效益的 “小发明、小革新、小改造、小设计、小建议”,否则不予受理;
2、以下四种情况不得申报“五小”科技成果:已获得国家、省、部级或集团、公司内部科技进步奖励的项目;已作为平朔公司或集团科技进步奖项目进行申报的项目(无论是否获奖);仅依靠个人经验和技能、技巧,不能重复实现的技术成果;有争议且争议未解决的项目。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填写统一格式的《中煤平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五小”科技成果奖励申报书》,并提供必要的证明、评价材料等附件。
(二)各申报单位组织申报材料的审查,根据成果创新性、技术水平和推广应用情况等,提出客观、公正的申报推荐意见;
(三)各单位要严把初审关,上报前由本单位团组织和科技管理部门分别签署审查意见,经单位审核后上报,申报材料与推荐意见经审查合格后报送公司团委。
五、申报截止时间
请各单位于2012年3月30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将申报材料、汇总表(见附件)和电子文档报送。
联 系 人:曹建国
联系电话:2050965
附件:
1、中煤平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五小”科技成果申报表
2、中煤平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五小”科技成果汇总表
3、中煤平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五小”科技项目立项申报表
4、中煤平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五小”科技成果奖申报说明
印章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2011年度五小科技成果申报
抄报:集团公司团委,团市委
6.关于开展2011年度医疗机构校验的通知 篇六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 (国办发[2007]17号) 、工信部关于加强农机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农业部关于严格科学审查购机补贴产品目录的有关精神要求, 在商务部、国资委等部门的具体领导下, 农业机械工业协会承担了农业机械行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并于2009年度启动了第一批行业信用评价试点。现根据企业要求, 农业机械工业协会决定在2010年开展第二批农业机械行业信用评价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原则
开展行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目的是为会员企业服务, 促进行业自律, 提高行业信用水平和企业信用风险防范能力。其工作原则为自愿、公正、保密和非盈利。会员企业自愿申报, 参加行业信用评价的企业, 按照“申报 (回执) -资料准备-提交材料-信用评价-公示-终审-备案-发证推介-年度复查”的程序进行。
二、评价体系内容
经“商务部”、“国资委”信用评价专家评审组审定, 农业机械企业信用评价内容包括:外部因素、内部因素、行业因素、财务状况、社会信用等多个方面。
三、评价等级、证书、标牌及有效期限
根据“商务部”、“国资委”开展行业信用评价要实行“三统一”的要求, 农机企业信用评价等级划分为AAA、AA、A, BBB、BB、B, CCC、CC、C三等九级。AAA级表示企业信用等级很好;AA级表示好;A级表示较好;B级表示企业信用等级一般;C级表示企业信用等级较差。评价结果统一称为“企业信用评价XXX级信用企业”。
信用等级的证书和标牌按照“商务部”和“国资委”统一设计样式进行制作, 统一编号。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内对授信企业每年组织一次复查。复查合格者继续享有原信用等级或升级, 不合格者要相应下调。有效期满后企业须重新申请参加信用评价。
四、结果公示及证书的应用
从2010年开始, 信用评价结果将作为农业部“购机补贴目录”资格评审的一项重要指标, 占有一定权重。农业机械工业协会将结合商务部、工信部、农业部的要求, 对信用评价结果实行动态管理, 以推动评价结果的推广与应用。在我国农机工业产业政策制订、产业准入目录核准、国债项目申报、政府采购、中国名牌产品评定、驰名商标推荐、技改项目审批, 以及各项科学技术评奖中, 评价结果将作为一项重要参考指标, 对于获得A级以上信用等级的企业将获得优先扶持。信用评价结果在中国反商业欺诈网 (www.antifraud.gov.cn) 、中国农机工业协会网站 (www.caamm.org.cn) 上发布, 并呈送商务部和国务院国资委备案。
五、农机行业企业信用评价申报事项
(一) 时间安排:
第二批申报时间从2010年1月份开始, 企业可自愿向“中国农业机械行业信用评价工作办公室” (机构设置在中国农业机械工业协会) 提交信用等级评价申请。
(二) 申报企业的基本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并满三个会计年度的企业;2.近三年均有主营业务收入;3.企业处于持续经营状态, 非即将关、停的企业;4.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行政管理机构通报记录和重大投诉记录。
(三) 确认申报:
申报企业需首先将《中国农业机械行业企业信用评价回执》 (代协议) 填写好后, 请于2010年4月15日前以传真方式反馈给中国农业机械工业协会进行报名。
(四) 评审材料准备:
信用等级评价申报书可以从中国农机工业协会网站 (www.caamm.org.cn) 下载。申报书准备好后, 加盖公章、一式两份连同电子文档报送中国农业机械工业协会。
(五) 重点行业:
收获机械、拖拉机、植保机械、农用动力、农机具、农田灌溉机械等行业, 请有关企业抓紧申报。
六、联系方式
中国农业机械工业协会信用评价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马东驰党东民冯艳
电话: (010) 64830359 传真: (010) 64855238
E-mail:caamm008@126.com
地址:北京市德胜门外北沙滩一号2号信箱
7.关于开展2011年度医疗机构校验的通知 篇七
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辖区各建筑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监督管理,规范建筑市场,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湖北省建筑业企业监督检查实施办法(试行)》、《关于省工商局注册的三级资质企业实行属地管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决定于11月8日至12月20日开展全区2011年度建筑企业资质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范围
(一)2011年10月转入武汉市,并由原省住建厅直接管理的三级和劳务企业(见附表1)
(二)办理建造师变更后,不满足标准要求,需要进行整改的建筑业企业(见附表2)。
(三)在2010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
二、监督检查内容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各序列所列标准,检查是否符合相应资质等级条件及企业在建筑市场经营活动情况。并按照《湖北省建筑业企业监督检查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对相关建筑业企业,给予合格或不合格(基本合格企业暂列不合格范围)的资质监督检查意见。
三、方法及时间安排
(一)11月10日至11月30日前为企业自查阶段。由各建筑业企业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对企业的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持证上岗人员情况、经营业绩情况,以及市场行为和质量安全状况等进行自查,并逐项填写《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检查表》(附表1),“六大员”人员名单(附表2)并于11月30日前报送到区建管站企管科。附件资料按下列要求整理成册: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注册建造师(三级项目经理)名册及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5、“六大员”名册及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6、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名册及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劳务企业提供持证上岗人员证书复印件);
6、2009年以来企业承接工程情况的业绩证明(总承包业绩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施工合同;分包业绩提供分包合同和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意见评价),及企业进三年业务报表。
(二)12月1日至12月15日前为相关部门审查阶段。由区建管及市相关部门对所属企业报送的资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应到企业经营场所进行实地核查),审核时应对附件资料的原件进行核对,加盖原件审验章后留存备查,并在《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检查表》的审核单位意见栏中签署“合格”或“不合格”意见。对“不合格”的企业还应签署“建议保留资质并限期整改”或“建议降低资质等级”、“建议取消资质”等意见后加盖审查部门公章。
四、相关规定
(一)在此次监督检查中结论为不合格的,给予三个月的整改期,从发布检查结论公示之日起,整改期内暂停相关企业开展新业务活动和办理资质申报及变更的申请。
(二)对于检查结论为不合格或对不接受检查、逾期不提交检查资料的企业,将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湖北省建筑业企业监督检查实施办法(试行)》等的有关规定,给予降级或吊销资质,并予以公布的处理。
联系人:余晓萍李晨光
联系电话:027-84594821
附表:
1、《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检查审查表》
2、企业注册建造师(三级项目经理)名单
8.关于开展2011年度医疗机构校验的通知 篇八
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专项检查的通知
东新质监[2011]9号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和责任的通知》(建市【2010】68号)、《关于做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通知》(建质【2009】291号)、《湖北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市建筑质监站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混凝土试件监督管理的通知》(武建质字【2011】17号)、《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以及我市2011年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会议的精神和要求,强化建设领域各责任主体质量意识,加强对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有效防治,推动东湖开发区住宅工程质量水平再上新台阶,东湖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决定自2011年10月8日开始,对全区在建住宅工程进行质量通病防治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东湖开发区在建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东湖开发区建设管理局副局长简建勇同志任组长,东湖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刘辉、张蓉同志任副组长,魏峰、郑泽峰、付波、姜明、吴仁兵为检查组成员。
二、检查范围
东湖开发区行政区域内所有在建住宅工程。
三、检查内容
(一)各方责任主体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有关建设工程法律、法规等情况;
(二)建设(开发)单位是否具体组织落实住宅工程防治质量通病措施;是否擅自变更设计文件;是否存在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及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材料和设备等行为;是否严格执行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制度;
(三)设计文件中对易发生质量通病的重点部位和关键工序是否明确细部做法和节点构造详图;设计文件中是否采用国家明令禁止或限制使用的材料和设备;设计变更是否降低建筑节能效果;当设计变更涉及建筑节能效果时,是否经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并获得监理或建设单位的确认;
(四)施工单位及人员的相应资质、资格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制定质量通病防治专项施工方案;建筑材料和设备进场时是否按规范要求进行复验;现场实体是否严格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质量通病防治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施工档案资料是否与工程进度同步并符合要求;
(五)施工现场混凝土试件的取样、制作和养护是否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和《市建筑质监站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混凝土试件监督管理的通知》(武建质字【2011】17号)的相关要求;
(六)监理单位及人员的相应资质是否符合要求,监理规划和监理技术要点是否针对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是否制定防治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具体监理方案,是否具备较强的施工指导作用和操作性;监理过程中是否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和要求实施监理,是否对易发生质量通病重点部位按规定进行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监理,监理档案资料是否与工程形象同步并符合要求。
四、检查要求
1、开展自查。从即日起,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检查要求,开展项目的自查自纠工作,做好迎检准备。
2、严格执法。对检查中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开发区质监站将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单,对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责令停工整改,对拒不整改或不按照要求进行整改的坚决予以处罚,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和公布。
3、总结提高。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应认真总结检查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预防与防治,确保东湖开发区建筑工程质量水平稳步提高。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9.关于开展2011年度医疗机构校验的通知 篇九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作的通知》 (工信部规〔2009〕358号) 要求, 决定开展2015年度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 (以下简称示范基地) 的申报和创建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做好本年度示范基地申报工作
(一) 申报数量和类型
本年度采用省 (区、市) 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以下简称各地) 分别报送方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上报的示范基地数量不超过2个, 计划单列市不超过1个。
申报类型主要包括原材料工业、装备制造业、消费品工业、电子信息产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军民结合等六大行业和领域。鼓励有条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开展示范基地创建工作。
(二) 申报方式和时间
申报采取网上填报与网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将本地区申报材料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户网站“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上报系统”报送我部。网下申报材料的内容和格式按照《关于“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报送材料有关要求的通知》 (工信规简函〔2009〕226号) 要求, 提交原件三份及光盘两份。申报对象主导产业为原材料工业、装备制造业、消费品工业和电子信息产业四个行业领域的, 申报表按照《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表 (2014年版) 》填写。软件和信息服务、军民结合领域的申报按照《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度“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规函〔2011〕450号) 所附申报表填写。
本年度示范基地申报集中为一次进行, 申报时间自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15年6月15日。
(三) 创建要求及重点方向
一是严格遴选, 择优推荐。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按照申报要求, 好中选优推荐申报对象。申报对象创建基础和水平应不低于前批次同类型基地平均水平, 且原则上从省级示范基地中优选产生。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要严格把关, 一旦发现虚假填报, 将取消本年度示范基地申报资格。
二是合理布局, 宁缺毋滥。各地在示范基地创建的产业选择和区域布局上要坚持统筹协调、突出特色、合理布局、差异发展。原则上, 对于已授牌的同一区域 (同一园区) , 不再受理新的示范基地创建申请。
三是支持新兴产业基地培育和产业转型升级。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安全产业等新兴产业领域有基础、有潜力、产业集聚和示范效应明显的园区申报;积极支持符合创建要求的工业设计、研发服务、工业物流、信息技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领域的园区申报;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成效明显的园区申报。
二、进一步加强对已授牌示范基地的指导和支持
按照《工业转型升级规划 (2011-2015年)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 加强对示范基地创建发展的指导、支持、管理与服务。本年度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 支持示范基地提升创建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 按照新型工业化内涵要求, 指导和支持示范基地提升水平、率先做强, 成为我国制造强国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支撑力量。加快推动示范基地实现创新驱动, 依托示范基地内骨干企业、科研院所、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 加强产学研用合作, 推动形成若干制造业创新中心 (工业技术研究基地) 。推动示范基地智能转型, 发展智能装备和产品, 建设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 提升示范基地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水平。加强示范基地工业基础能力建设, 大力支持示范基地内从事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研发生产的企业发展及行业关键共性技术基础平台建设, 推动整机企业和“四基”企业协同攻关。推动示范基地积极构建绿色制造体系, 组织实施传统制造业能效提升、清洁生产、节水治污、循环利用等专项技术改造, 促进示范基地低碳化、循环化、集约化发展。
(二) 加大对示范基地创建发展的支持力度
工业和信息化部统筹利用资金、政策和工作资源, 加强对示范基地创建发展的支持。发挥科技重大专项、技术改造专项等资金引导作用, 支持示范基地增强研发创新能力。通过工业强基专项行动, 优先支持示范基地内的项目建设和公共服务平台创建。支持示范基地积极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支持示范基地通过产业转移、技术交流、品牌输出、管理模式输出等方式, 加强园区交流合作, 扩大示范基地影响力。支持基地内工业企业利用自有工业用地兴办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的自营生产性服务业。
(三) 加强创建工作的管理和宣传
完善示范基地管理工作机制, 探索建立部省联席会议制度和定期交流机制, 加强部省合作、区域交流, 共同推进示范基地创建发展。加强对示范基地动态管理和质量评估, 组织开展2015年度示范基地复核工作, 研究示范基地创建质量评价体系, 开展对已授牌示范基地创建质量的评估评价工作。进一步做好示范基地创建发展动态信息收集、整理、发布和共享工作, 通过编制发布示范基地年度报告、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户网站和人民网“新型工业化”专题栏目宣传、“示范基地要闻快递”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和方式, 加大对示范基地创建工作成效和典型经验的宣传力度。
特此通知
10.关于开展2011年度医疗机构校验的通知 篇十
各党总支、党支部:
2011年是建党90周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各级党委集中换届年。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责任制,推动今年基层党建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对于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确保“十二五”开好局、起好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省、枣庄、滕州市委统一部署,现就做好2011年度基层党建专项述职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述职范围:
各党总支书记、各党支部书记(机关、农村党支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
二、述职内容。要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重点,围绕以下两个方面进行:
(一)按照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抓好创先争优活动。一是主持制定活动的年度计划、重点内容和推进措施等,紧紧围绕“十二五”规划开局和转方式调结构、搞好换届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努力把创先争优活动建设成群众满意工程,打造“官桥先锋”党建品牌。二是深入创先争优活动联系点调研指导,了解活动开展情况。三是完善和落实“三诺”制度,带头和督促班子成员、党员干部开展领导点评,表扬先进、鞭策落后,调动和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的积极性。四是深化党群共建创先争优工作,使创先争优活动成为党内带党外、党员带群众的社会实践活动,成为推动中心工作的强大动力。
(二)抓住创先争优活动有利契机,整体推进基层党建工作。一是换届工作。二是庆祝建党90周年。三是基层组织正常运转的物质保障。
三、述职要求。各党总支、党支部书记要认真撰写述职报告,纸质版加盖各党组织章,并于2011年12月30日前以总支为单位收齐上交党委组织科,并将电子版发至,党委将适时安排述职。
中共官桥镇委员会
11.医疗机构校验、换证通知(定稿) 篇十一
区属各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法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医疗机构校验、换证工作通知如下:
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到期换证工作程序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雨花区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分类管理评估考核方案(试行)》(雨卫政发〈2016〉13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
(二)受理对象
区卫计局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
(三)申报与审批程序
1、到期换证应在有效期到期三个月前提出申请。逾期未换证仍从事诊疗活动者,按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进行查处。
2、区政务中心卫计局窗口受理医疗机构换证申请及相关材料。换证工作采用资料审核和现场勘查方式进行,并结合日常医疗执业监督记录,作出“合格”、“暂缓”的评价。不设床位的医疗机构在暂缓期内不得执业。
3、根据《雨花区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分类管理评估考核方案(试行)》(雨卫政发〈2016〉13号)的规定,基层医疗机构的基本公卫工作考核不符合要求的,将暂缓换证,详见该文件。暂缓换证的基层医疗机构需按照局基层卫生科下达的《基层医疗机构整改意见书》进行整改。整改完毕,以书面形式提交复核申请,暂缓换证期满仍不能通过的,将进行停业整改。
4、暂缓换证的医疗机构,需要按照我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条件评审整改意见书》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整改后的视频资料,以书面形式送交至医政医管科。我局将组织抽查复核。暂缓换证期满仍不能通过的,由登记机关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四)提交材料
1、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
2、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表;
3、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
4、资信证明;
5、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统计表及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6、业务用房租房合同、产权证复印件及医疗机构门牌照片;
7、消防合格证明。(业务用房300平米以上或装修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的,需在区消防大队办理消防审核验收备案手续。业务用房300平米以下或者装修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的,由当地派出所或社区居委会现场验收后出具消防检查合格证明。)
8、《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9、检测检验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最近6个月的工作人员手样、治疗室空气及工作台面监测合格报告(设有美容科、口腔科、妇科、外科的医疗机构还需提交医疗机构污水处理检测合格报告)。
10、变更项目需填写《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11、诊所、门诊部需填写《长沙地区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12、医务室需提供上级主管单位相关注册证件复印件。
13、基层卫生医疗机构须提交《基层卫生医疗机构人员校验表》。
二、医疗机构校验工作程序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雨花区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分类管理评估考核方案(试行)》(雨卫政发〈2016〉13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
(二)校验对象
区卫计局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每进行一次效验。
(三)校验程序
1、应在有效期到期三个月前提出申请(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之日开始计算)。
2、区政务中心卫计局窗口受理医疗机构校验申请及相关材料。医疗机构采用审核资料和现场校验方式进行。现场校验时,医政医管科结合日常医疗执业监督记录,作出“合格”、“暂缓”的评价。暂缓校验期内,医疗机构不得发布医疗服务信息和广告;未设床位的医疗机构不得执业;除急救外,设床位的医疗机构不得开展门诊业务、收治新病人。
3、根据《雨花区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分类管理评估考核方案(试行)》(雨卫政发〈2016〉13号)的规定,基层卫生医疗机构的基本公卫工作考核不符合要求的,将暂缓校验,详见该文件。暂缓校验的基层医疗机构需按照局基层卫生科下达的《基层医疗机构整改意见书》进行整改。整改完毕,以书面形式提交复核申请,暂缓校验期满仍不能通过的,将进行停业整改。
4、暂缓校验的医疗机构,区卫计局根据情况可给予一至六个月的暂缓校验期。医疗机构应早将整改情况及整改后的视频资料,以书面
形式送交至医政医管科,我局将组织抽查复核。暂缓校验期满仍不能通过校验的,由登记机关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核销科目。
5、医疗机构不按规定申请校验的,且经再次通知在20日内仍不申请补办校验手续的,依据《办法》,将依法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四)提交材料
1、《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复印件;
3、校验期工作总结;
4、本单位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证书原件、复印件;
5、检测检验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最近6个月的工作人员手样、治疗室空气、治疗室工作台面监测合格报告(含美容科、口腔科、妇科、外科的医疗机构还需提交医疗机构污水处理检测合格报告)。
6、基层卫生医疗机构须提交《基层卫生医疗机构人员校验表》。
三、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1、雨花区政务中心长沙市雨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窗口(雨花区政府大院2号楼B栋一楼)。
12.关于开展2011年度医疗机构校验的通知 篇十二
各厂、部门:
根据集团公司对2011年度评先表模工作的要求,现对汉冶公司2011年度评选先进集体和个人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公司经理级以下正式员工,经理级以上(含)干部不参评;由各厂、部门一把手负总责,严格控制正副科级评先人数,反对干部与员工争利。
二、评选原则 1.“民主、透明、公平、正义”原则;
2.调查考核、民主评议与年度绩效相结合; 3.严格按照程序、条件和指标数量组织评选;
4.向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倾斜,向生产一线倾斜,向基层员工倾斜。
三、奖项设置
(一)先进集体
1.分厂2个、职能部门3个,由综合管理部运营管理科组织评选。2.科室级按照4:1评选,车间级按照3:1评选,由综合管理部人事培训科核定各单位科室数和车间数,各单位严格按照公司核定的科室数和车间数进行评选。
(二)先进个人(255名)及评选组织单位 1.“以用户为核心”先进个人4名。(生产计划部)2.“安全”先进个人8名。(安全环保部)3.“质量”先进个人15名。(质量管理部)4.“成本”先进个人15名。(核算办)5.设备管理先进个人20名。(设备管理部)6.品种研发先进个人18名。(技术中心)7.项目建设先进个人2名。(技改工程部)8.标准化工作先进个人4名。(贯标办)
9.企业形象管理先进个人6名(含环保治污、现场管理、保卫)。(综合管理部)10.学习型组织创建先进个人4名。(综合管理部)11.思想教育先进个人4名。(综合管理部)
12.通讯报道先进个人,名额不定。(综合管理部)13.优秀员工155名。(各单位评选)
四、先进个人指标分配
各类单项先进的评选指标由各组织评选的责任单位分配,优秀员工依据11月底各厂、部门人数按同等比例分配。原则上一人只一个奖项,不能参与多项评选。(指标分配详见附件表一)
五、评选条件
2011年评先工作由综合管理部总牵头,实行归口评选。各对口单位负责所承担奖项的组织、分配、把关、公示等工作。
(一)先进集体评选的条件:
1.能够较好完成年度各项经济指标,包括产量、销售、质量、成本、安全、盈利、履约率等指标,经济效益突出;
2.能够准确理解并扎实推行董事会下达的主要工作,并取得较好的成效,包括“以财务为中心”、全面经济核算、“六自工作”、技术研发、责权利配置、绩效管理、标准化、四不放过、三网六化,并取得较好的成效;
3.承担的经技指标或管理工作任务繁重、管理幅度大、工作难度大,综合成效显著;
4.过程管理科学严密、有效预防重大事故或重大失误,人为经济损失较小,本单位违纪违法现象较少;
5.班子团结互爱,廉洁清政,严格执行制度,坚持民主、透明、公平、正义,学习力、执行力、创新力较强;重视学习型组织创建、为员工谋利益和员工思想政治工作,内部员工积极性高、凝聚力强。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无论评选推荐任何任何一类先进个人,均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充分认同龙成文化,忠于龙成,勤奋敬业,任劳任怨,工作积极、主动、负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能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本职工作。
(2)注意学习,认真学习,善于学习,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积极参加培训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3)顾全大局,严以律己,宽以待人,积极沟通,善于沟通,坚持工序负责,落实无级别响应,严格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工作程序及标准化要求开展工作。
2、否决条件
凡本年度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被评选推荐为任何一类先进个人:(1)入职龙成不足1年者;(2)全年出勤低于300天者;(3)诋毁或损害龙成声誉者;(4)曾被评为“庸人”、“闲人”、“异人”和“恶单位”的负责人者;(5)因涉嫌违法犯罪被司法部门依法处理打击(含拘留、拘役、取保候审等),因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待岗以上(含)处分、停班(职)以上处分者,或其它重大责任事故的主要责任人、直接责任人或直接领导,涉嫌违规违纪被有关司法部门或公司监督监察部门正在调查处理的人员;
(6)在12个月的绩效考评中,3个月以上(含)居于单位(集团机关以委员会、处、办为单位,子公司职能部门以部、办、中心为单位,分厂以科室、车间为单位)后1/3的;
(7)安全意识淡薄,不遵守安全制度,在生产建设中造成安全事故发生,伤害自己、伤害他人或被人伤害者;
(8)保密意识淡薄,向外单位和个人泄露公司技术或商业机密者;(9)成本意识淡薄,浪费公司财物且被通报者;(10)非正常拖欠公司钱款及擅自私用公物者。
3、先进个人应符合的其他条件,由各口负责单位参照集团公司下发的各类先进个人评选条件制订详细的评选标准,下发后执行。
六、评选程序
(一)所在单位宣传动员:各单位要向下属单位和干部员工公示本次评先的条件、名额,广泛宣传以让全体员工知悉,不得擅自留名额送人情。
(二)所在单位组织评选:各单位依据评选条件、指标、综合表现等,采用自荐、互荐、推荐和民主评议相结合的办法,按各类奖项所分名额,严肃、认真、负责地确定推荐对象。
若因推荐对象不合格而被否决,不再递补新的名额。推荐对象经考察、考核、公示后,提交本厂、部门班子会议研究通过后,将《先进集体事迹推荐表(见附表2)》和《先进个人(优秀员工)事迹推荐表(见附表3)》及各级《先进集体推荐汇总表(见附表4)》、各类《先进个人((优秀员工))推荐汇总表(见附表5)》,须分清类别以纸质形式和电子版一并上报各归口部门。
(三)各归口部门把关:对照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各归口部门负责
对各单位上报的评奖对象把关,经归口单位一把手签字后,连同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事迹推荐表和推荐汇总表,须分清类别以纸质形式和电子版一并报综合管理部,提交公司班子会研究。
七、总体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做好宣传、组织、把关工作,坚持“民主、透明、公平、正义”,做到公正、公开、公信,评选名额、条件及结果必须充分接受员工监督。
(二)各单位原则上要先评选出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在分解指标时要向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倾斜;所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均须报事迹推荐表,事迹推荐表内容务必真实可信。
(三)各归口单位要扎实做好所承担奖项的评选、把关等事宜,切实发挥服务、指导、督促、监督职责,确保评先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各单位遇到疑问或问题,要及时与承担评选奖项的归口单位沟通解决。
(四)各单位要于2012年1月6日上午12:00前,将各项先进集体和各单项先进个人的事迹推荐表与推荐汇总表,须分清类别以纸质形式经分厂厂长(部长)、主管领导和单位一把手签字,签字须表示“情况属实,已经公示,内部无异议,符合条件,同意上报”,连同电子版上报各承担奖项的归口单位。各单位自行组织评选的优秀员工可推迟至1月8日上午12:00前报至综合管理部。
(五)各归口部门须于1月9日上午12:00前审核完毕,经归口单位一把手签字后,连同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事迹推荐表和推荐汇总表,须分清类别以纸质形式和电子版一并报综合管理部。
(六)综合管理部须于1月10日上午12:00前将上述材料报经班子研究后,1月10日下午下班前上报集团公司审核。
(七)各单位及全体员工如对推荐结果有意见,可在1月6日至10日向员工办反映和投诉。
综合管理部
二0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3.关于开展2011年度医疗机构校验的通知 篇十三
各区县教科所(室)、市各直属学校(单位):
为深化教育改革,总结教改经验,进一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于2011年4月在我市中小学、幼儿园范围内举行“优秀教育案例、教育叙事、教育调查报告和教育设计征文评选”活动。现将活动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文章征收:
2011年参评文章的征收统一委托各区(县)教科所(室)负责征收。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的参评文章,可直接送交南京市教科所教师科研管理中心。
2.文章报送程序:
(1)网上登记: 请各参评人在2011年5月4日前将电子稿提交入库。具体操作参见:《教育案例、叙事和教育调查报告与教育设计参评文章网上提交说明》(请点击)
(2)打印纸质文本:各参评人需将撰写的文章打印成纸质文本(参评文章一式一份,要求用A4纸小4号宋体字打印),本次评审仍采取匿名评审的方式,文章正文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及学校名称等信息,如出现以上信息,将取消参评资格。(3)报送:各参评人应在2011年4月25日——5月3日内将纸质的文章报送至各区县教科室。各区县教科室和市直属学校于2011年5月9日——13日将征收的文章报送市教科所教师科研管理中心。3.分类及内容
为了便于登记、归档、查阅和评审工作,参评文章分为以下29类:
中学语文、小学语文、中学数学、小学数学、英语、思品教学、德育、心理、化学、物理、历史、地理、生物、科学、幼教、职教、信息技术教学、现代教育技术、音乐、体育、美术、教育科研、教育管理、卫生保健、特殊教育、做中学、学习力研究、小班化、其它。
本次征文的内容主要是:
(1)关于学科教学的实践及探索;
(2)关于教育科学研究;
(3)关于德育及班主任工作的实践及探索;
(4)关于教育管理及学校生活各个方面的实践及探索。
每篇文章篇幅一般控制在2000——5000字为宜。4.评审有关规定
(1)每篇文章只限一名作者,第二作者将不予认可;(2)作者若在网上申报过程中未按程序操作而产生错误,概由其本人负责。
5.评审的程序
评选由“南京市教育科学学术委员会”、“南京市教育学会”和南京市教育局人事处联合举行。由“南京市教育科学学术委员会”和“南京市教育学会”秘书处组织专家进行匿名评选。为杜绝抄袭现象,秘书处还将组织专家对获奖文章进行网上检索。6.公布结果
评审工作结束后,评选结果将在7月30日前上网公布、公示,获奖证书由南京市教科所统一印制填写,并于10月30日前发放。获奖证书等同于“南京市优秀教育论文证书”,由各区(县)教科室或市直属学校统一到市教科所领取并发放给获奖者。7.评审费用
各参评人须在各区县教科室缴纳案例评审费50元。市直属学校在市教科所缴费。
8.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徐老师 电话:82212028 请各区县教科室、市直属单位(学校)接通知后,广泛宣传发动,认真做好有关工作,并将本通知及有关附件复印转发至有关学校和单位。
南京市教育局教育科学学术委员会
南 京 2011
市 教 育 学 会
【关于开展2011年度医疗机构校验的通知】推荐阅读:
关于开展“2011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08-12
关于开展2011年度建设工程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08-10
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度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通知10-06
区局关于开展年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09-16
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10-13
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度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工作的通知06-14
关于开展“三资”清理工作的通知06-12
关于大力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通知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