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困难职工管理办法

2024-09-18

工会困难职工管理办法(共13篇)

1.工会困难职工管理办法 篇一

天津开发区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深化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努力实践工会组织为职工群众排忧解难的根本宗旨,通过提供基本生活、医疗、子女就学、工伤援助等援助方式,缓解困难职工生活的压力,开发区总工会特制定《开发区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办法(试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帮扶对象

工会关系隶属于开发区且正常缴纳工会经费的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的困难职工。

二、困难职工认定

(一)困难职工满足下列任一条件

1.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天津市本城乡低收入家庭救助范围线;

2.家庭人均月收入虽高于天津市本城乡低收入家庭救助范围线但低于天津市本最低工资标准,同时因家庭成员大病致困的职工。

(二)关于家庭人口的计算

家庭人口数按照职工本人及其共同在津生活的直系亲属计算。

(三)申报时间

1.每年10月份采取集中申报,由企业基层工会将本困难职工进行统计,审核,将材料上报到开发区总工会。开发区总工

(四)子女就学帮扶 1.帮扶对象

(1)困难职工子女在国办全日制学校就读的学生。

(2)困难职工中单亲家庭可能造成子女失、辍学,家庭突遇意外灾难,造成子女就学困难。

2.帮扶内容

(1)就学帮扶:符合子女就学帮扶条件的职工本人提出申请,由基层工会审核后上报开发区总工会,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在每学年开始前发放就学帮扶金。发放标准为:幼儿园至初中500元;高中1000元;本科、大专2000元,中等职业教育参照高中标准执行。

(2)助学奖学金

奖学金的设立:奖学金定名为《开发区总工会困难职工子女助学奖学金》,用于奖励困难职工子女中品学兼优的学生。各项奖学金按最高荣誉标准发放,不可以兼得。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于当年的8月15日之前完成审批工作,开发区总工会通过银行汇款方式发放救助款,并将汇款凭证复印件、收据,回执单位报开发区总工会。

受奖条件:奖学金获得者必须是开发区总工会帮扶的困难职工在校子女,并为勤奋学习,勇于实践,遵纪守法,品学兼优的三好学生。

发放标准:

三好学生奖:本学年,获校级三好学生荣誉称号的,获奖学金500元;获区级三好学生荣誉称号的,获奖学金1000元;获市级及以上三好学生荣誉称号的,获奖学金2000元。

3.申请所需材料:子女就学和获得奖励证书原件、复印件、家庭收入证明、户口簿及其他意外情况证明材料交所在基层工会,基层工会审核后,上报开发区总工会。

(五)重大工伤职工及工亡职工遗属帮扶

1.帮扶对象: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的职工本人,工亡职工直系亲属。

2.发放标准:

(1)被鉴定为工伤一到四级的一次性给予职工本人3000元帮扶款;

(2)被鉴定为工伤五到六级的一次性给予职工本人2000元帮扶款;

(3)工亡员工,对其直系亲属一次性给予5000元帮扶款。

(六)特殊帮扶

在工作中突发灾难、突发事件、采取积极措施予以应对,预防和制止犯罪、见义勇为或设法救援使集体、公共利益免遭或减轻损害而受伤的职工,给予2000元慰问补助。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归天津市开发区总工会所有。

※备注:大病种类包括:

1、恶性肿瘤

2、急性心肌梗塞 3.、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16

2.工会困难职工管理办法 篇二

关键词:工会,帮扶困难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一、工会在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一直以来, 我企业都立足于建设时间长、职工数量多、管理难度大以及历史包袱重等具体情况, 逐步构建和完善企业内部的组织结构、运行机制、劳动关系及薪酬体制, 在此过程中, 企业职工思想越来越活跃, 各部门各种问题不断出现, 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开展难度也在不断加大。

工会组织由企业职工群众组成, 它有着鲜明的组织特色和广泛的群众基础, 它在企业思想政治教育建设中不仅有贴近群众、关心群众的重要作用, 还有着充分发挥企业职工群体智慧与力量的明显优势。因此, 工会要把握好企业提供的机会, 落实好各项职能, 全面发挥自身优势, 促进企业思想政治工作, 推动企业发展。

二、工会在帮扶困难职工工作中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具体措施

(一) 企业工会提高工会成员的整体素质

要想有效提高工会在企业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有效性, 必须要不断提高工会成员的整体素质。首先要不断提高工会职工的政治素质, 坚定职工的政治信念, 端正他们的政治方向, 要拥有科学先进的政治观念, 这就要求企业管理人员要紧密指导实际工作, 以确保企业工会的思想政治方向不偏移。其次, 工会职工干部要有坚定的群众服务观点, 做一切事情都联系员工群众, 落实“一切为了员工群众, 一切依靠员工群众”, 积极与员工交流, 为员工说话、替员工办事, 密切关注员工心中所想, 对员工提出的合理要求要及时向企业管理层反映, 同时工会干部要协调好职工间、职工高层间关系, 处理好企业内部矛盾。

此外, 工会职工要不断加强自身文化素质, 拥有丰富的知识储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思想政治理论以及基本法律常识, 同时还要掌握现代先进的企业管理方式及经营方法, 不断扩宽人际网络, 拥有扎实的人际关系。另一方面, 工会干部要具备吃苦耐劳、敢为人先的精神, 不畏艰辛、乐于奉献, 确保将企业各项工作做到位, 提高企业思想整治工作的有效性。

(二) 企业工会要强化职能意识, 切实履行相关职责

既然工会是由企业职工组成, 竭力维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应是企业工会的基本职责, 因此工会必须发挥好其所有的监督职能, 帮扶困难职工解决问题, 依法维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 同时要化解企业内部矛盾, 充分发挥工会解决问题的优势, 让思想政治工作更具现实性, 加强思想政职工作的说服力, 提高工会的凝聚力。

企业工会要强化职能意识, 切实履行相关职责, 就要构建完善的企业各项保障制度, 利用开设职工交流会、领导接待日、民主评议、企务公开等途径, 逐步拓宽企业民主管理的范畴, 严格保障企业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将企业改革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员工关心的热点作为公开的基本内容。为维护好员工的经济权益, 工会还应健全劳动合同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等制度, 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另外还应构建完善的员工互助保障体系, 加强员工保险管理, 逐步提高员工的保险待遇水平, 减轻员工的忧虑, 提高员工的抗风险能力, 充分发挥工会在帮扶困难职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三) 工会要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生动性和活力感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 时代不断进步, 人们追求越来越高的生活水平, 企业员工的精神需求也在逐步提高。为加强企业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企业工会要创新思想政治教育形式, 不断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生动性和活力感。

由于我国相关法律规定, 企业工会组织的活动经费会得到保障, 因此企业工会能充分利用活动经费丰富企业思想政治宣传方式, 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促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的作用, 提高工会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性。

首先, 企业工会可充分利用企业图书室、宣传栏、广电教室等有力宣传阵地, 积极对企业职工进行企业业务培训、企业管理培训、思想政治教育及职业道德教育, 全面提高企业员工的科学文化知识, 增强企业员工整体素质。另外, 企业工会要大力开展各样文体娱乐活动, 定期组织企业内部员工体育友谊比赛、书画才艺表演、摄影活动等, 不仅能够有效丰富企业员工文化生活, 还能锻炼员工身体, 给员工一个自我发展的平台, 让员工将工作的倦怠之感消除, 同时陶冶员工情操, 满足他们的精神需求和心理需求, 促进员工发展, 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生动性和活力感。

(四) 企业工会要构建完善的思想政治工作成效考核体系

为强化企业工会优势的发挥, 企业工会必须构建完善的思想政治工作成效考核体系。企业既为党组织的重要一份子, 应重视工会思想政治工作, 并将其作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 对其作出组织、监督、总结、评比及表彰。因此, 工会要构建完善的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逐步落实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对象、时间、绩效与考核。工会干部在考核工会绩效时, 必须将思想政治工作优劣当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思想政治工作不到位、不全面, 自然也不能评为“先进工会”。此外, 企业工会要加强企业员工对工会思想政治工作的监督与考核管理, 一方面, 企业工会要自觉主动接受员工的监督与考核, 逐步改善工会的工作;另一方面, 企业管理层或同级党组织在考核工会绩效时, 要多方面了解企业员工对工会思想政治工作的建议, 在群众的监督建议下, 更好地发展工会, 让工会在帮扶困难职工工作过程中, 不断强化思想政治工作, 促进企业发展。

三、结束语

事实上, 虽然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看不见、摸不着, 只是一种务虚的工作, 无法用固态形式去表现, 但它能够在根本上对企业职工的思想产生指导, 并在在职工思想潜移默化过程中不断发挥推动作用。综上所述, 企业工会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 解放思想, 实事求是, 不断开拓创新, 在实践过程中不断探索思想政治工作的新规律、新特点及新方式, 保持企业职工队伍思想稳定, 大力提高企业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参考文献

[1]许国宁.浅析工会在帮扶困难职工工作中的思想政治工作开展[J].中国企业建设, 2013.

[2]刘伟全.探析工会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几个关键[M].中国教育出版社, 2013.

3.工会困难职工管理办法 篇三

1月12日,是市总 “七个一”行动干部联系非公企业、联系困难职工、联系劳模活动以来下基层的一天。下午在刘主席的带领下,我与袁建平、葛焕明同志一起对企业和困难职工进行了慰问走访。

我联系的企業是安石集团,走进安石的大门,很明显能感受到该企业的稳定和繁荣。我向总经理和与会同志推心置腹地讲明建立工会组织的政治意义,以及对于促进企业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总经理表态,积极开展工会活动,丰富职工文化生活,提升职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我们同时也希望企业经营者牢固树立依靠职工办企业的理念,关心关爱职工,落实职工各项社会保险待遇,解除职工后顾之忧;希望企业抓好安全生产,加强内部管理,抓制度、抓投入、抓规范,保障生产安全。参与座谈的同志表示赞同和理解,并将抓好落实。

我联系的困难职工是安石集团的刘艮娥。与刘师傅坐在一起,给他倒上一杯热茶,很自然地我们就聊在了一起。刘师傅身体状况良好,房屋被洪水冲垮、二个小孩上学、收入低,家中有一个老母亲需要负担。当我问到她生活有什么困难时,她只是淡淡地说主要是住房紧张,并没有把工资低、日常生活艰难作为一个问题来看待。交谈中,刘师傅没有任何怨言和牢骚,并且对企业的发展充满信心,多次对工会的临时救助、困难帮扶表达感激。交谈结束后,我们互留了联系方式,约定保持经常联系。望着她离去的背影,我感到,帮扶困难职工,工会组织要做的工作还有很多。当前,要尽可能地将困难职工全部纳入帮扶范围,不断扩大帮扶面,提高帮扶能力,切实给予他们实打实的帮扶和救助。

4.工会困难职工管理办法 篇四

工会帮扶救助困难职工制度

为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进一步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把企业对困难职工的关心、工会组织对困难职工的关怀落到实处,现编制我院工会帮扶救助困难职工便民服务手册如下:

一、帮扶救助制度

(一)积极向职工宣传党和政府的各项政策,为求助职工提供政策咨询,进一步完善困难职工救助办法;

(二)掌握职工困难情况,要把困难职工当作自己的兄弟姐妹,向他们伸出援助之手,及时给予帮助解决;

(三)建立健全困难职工档案,并实行动态管理,做好帮扶困难职工工作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二、帮扶救助对象

根据工会关系在省直机关工会管理范围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救助。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困难职工;

本人或家庭成员患病,在医疗费用个人自付部分较大,生活

困难的职工;

因子女上学费用较高,生活困难的职工;

因家庭成员伤残,无生活自理能力,生活困难的职工;

生活困难的单亲女职工;

因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遭遇突发事件(如水灾、旱灾、火灾等),家庭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发生意外伤害(发生交通事故赔偿不到位的);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致使生活困难的职工;

有其他困难需要救助的。

三、帮扶救助程序

(一)各工会小组长对本部门困难职工进行摸底;

(二)困难职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工会小组长签署意见后上报院工会;

(三)召开工会委员会研究确定困难等级及救助标准;

(四)对确定的困难职工进行公示;

(五)困难职工填写《**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职工困难补助审批表》,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将审批表交院工会领取困难补助金。

5.工会困难职工管理办法 篇五

吉文森工公司是林区比较困难的森工企业,林业总人口2万人,全局共有28个基层单位,在岗职工3378人,集体企业职工2578人,离退休职工2395人。在校学生2100人。建局45年来,由于过量采伐,森林资源已尽枯竭。天保工程实施后,森工公司木材产量由原来的20万m³调减到10.2万m³。随着企业经济结构、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主辅分离等改革措施的深化,加之主产业萎缩,林产工业不成规模,多种经营发展缓慢,企业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逐渐显现出来,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困难职工生活保障和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目前,企业特困户862户,困难户656户,下岗职工344人、季节性下岗职工475人,职工遗属698人,企业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2952户、8508人。面对如此庞大的困难职工群体,扶贫救助,做好困难职工脱贫工作,让他们安心为企业发展作贡献,是工会一项长期战略任务。

一、对职工生活困难状况的调查分析

每年公司工会都组成调查组,对全公司职工家庭生活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建立起困难职工数据库,并实现特困职工、困难职工档案动态化、规模化、网络化管理。经2003年10月对职工生活状况调查分析,造成部分职工生活困难是多方面的,其中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产业结构矛盾突出。“天保工程”实施后,我公司木材产量大幅度调减,经济收入锐减,企业办社会负担沉重,由于没有林产工业项目,发展非林非木产业又缺少启动资金,企业职工就业面窄,造成部分职工下岗,企业应对措施不足,结构性调整难度大,影响了职工生活。

2、随着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木材产量进一步调减和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力度不断加大,还将有部分职工转岗或下岗分流,加之我公司每年有200多名初、高中毕业生需要就业,一部分大集体职工要求返岗就业,使我公司就业矛盾更加突出。

3、一部分职工思想保守,观念陈旧,素质偏低,认为当全民职工才算就业,企业开工资才算收入,砍木头才算林业工人,小农意识、小富即安思想严重,大事做不来,小事又不做,守在家里要“低保”,造成生活困难。

4、家庭人口多,人均收入低,子女虽成家立业但都难以就业,没有固定的生活来源,职工家庭读书的子女多,特别是子女有在外地读大中院校的,上学费用高;单职工家庭,单位季节性生产,而又没有发展家庭经济,只靠几个月的计件工资收入维持全年生活;下岗职工、一次性安置职工一时没有再就业或找不到活干;职工遗属大多是身体多病,医药费用高或子女就学费用高,而又没有其他经济来源;这部分特殊群体生活十分困难。

5、职工家庭经济发展缓慢。吉文地区有着丰富的柞木资源,80年代——90年代,职工依靠柞木杆种植黑木耳发家致富尝到了甜头,一些困难职工通过培植黑木耳摆脱了贫困。“天保工程”实施后,柞木资源被列入了资源采伐限额,禁伐区一律禁止砍伐柞木资源,2000年企业从保护生态、保护资源出发,控制柞木杆砍伐,而部分职工发展其他自营经济缺少经验,搞种养业又怕冒风险,使部分已脱贫的职工出现返贫。

为了保障职工基本生活,维护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保持企业和社会的稳定,森工公司党委、森工公司积极实施扶贫攻坚计划,广开就业门路,增加职工收入,加大扶贫救助工作力度,较好地解决了职工群众生产生活问题。公司工会对困难职工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坚持不懈地开展送温暖工程,帮扶困难职工脱贫,组建成立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规范建立和完善困难职工帮扶新机制,推动了扶贫救助工作向制度化、经常化、社会化方向发展。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建设作为工会龙头工作来抓

在扶贫帮困工作中我们认为“企业即人,无人则止”,企业要发展壮大必须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办企业,真心实意为职工群众谋利益;“凡是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以最现实、最具体、职工群众最关心的小事做起,通过小事积累,实现职工群众的利益。工会作为扶贫帮困的具体组织和实施者,只有牢牢抓住关心职工生产生活,维护职工切身利益这个重点,才能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真正把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要求落实到实处。必须始终坚持以职工群众的利益为重,以职工满意为目标,致力创建职工的“温暖之家”、“爱心之家”,建立高效的、全覆盖的企业扶贫救助机制,构造企业与职工之间的“连心桥”。办好扶贫帮困这件大事,必须要有好的载体,让职工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2002年林区再就业工作会议和送温暖工程表彰会先后召开后,我们工会班子成员坐下来讨论,认识到当前工会急党政所急,办职工所需,尽工会所能,必须建立起一套扶贫救助运行管理机制,组建成立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把建立和加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建设作为工会工作的龙头,把帮扶中心做大做强,建成工会工作的窗口和工会工作的亮点,以此深化维权职责,建立帮扶困难职工的长效机制,带动工会各项重点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2003年初,工会提出建立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形成送温暖、促进再就业、困难救助“三位一体”的龙头,把帮扶中心建成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展示工会形象的窗口,调解劳动关系矛盾的渠道,依法维护困难职工合法权益阵地的设想,得到了公司党委、公司的高度重视和内蒙古林业工会的支持。帮扶中心从酝酿成立到正式成立,公司党政领导几次到工会现场办公,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很快注入了专项 3 资金,为帮扶中心配备了4名专职人员,内蒙古林业工会和中国农林水利工会领导亲临我公司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揭牌,使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在很短的时间内,规范运作。无论是帮扶的覆盖面、帮扶方式还是帮扶力度、帮扶的效果,都稳步向前推进,职工亲切地称之为“吉森公司的爱心保障线”。

三、健全机制,完善网络,做强做大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吉文森工公司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成立以来,公司工会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制度和具体操作规程,在组织机构、帮扶内容、基金筹集管理、帮扶职责、对象确立等到工作上都具有较为鲜明的特点:

1、在组织领导上,形成了党政齐抓共管、部门联动、工会具体组织实施的工作格局。帮扶中心在公司党委、行政领导下,隶属公司工会具体管理。最高权利机构是帮扶中心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由公司工会、纪委、劳资、财务、信访、社保、教育、卫生、法律顾问室、再就业中心等部门和基层28个二级帮扶服务站组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任顾问,公司工会主席任主任,帮扶中心成员会议定期研究决定工作目标、工作条列实施细则的修订、帮扶资金的调剂使用和特殊情况的处理等重大问题。在工会设立两间办公室,公司工会生活保障部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帮扶工作由帮扶中心办公室组织实施,负责扶贫救助日常工作的接待、处理、情况收集调整、协调等工作;公司相关部门参与信访接待、法律援助、下岗职工劳动介绍、困难职工低保待遇等问题;二级单位帮扶服务站负责本单位职工扶贫救助事项的调查、申报和信息反馈等工作。

2、在机制上,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和有效载体,开设9项帮扶内容,变短期帮扶为长效帮扶。保证“中心”规范、高效运作,使帮扶工作取得实际成效,一是制订并严格执行《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实施(暂行)办法》、《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工作(暂行)条列实施细则》和《困 4 难职工帮扶中心工作流程》等一系列帮扶工作制度,不仅严格按制度进行操作,而且建立健全了各项监督机制。二是建立了帮扶中心各类档案和数据库,并进入微机化管理。三是在“中心”管理上建立了个人申请、逐级申报、分类审批、直接发放的运行机制,实行透明化管理。四是帮扶中心根据承办能力和职工需求,开设了9项帮扶内容即:生活救助、信访接待、政策咨询、职业介绍、职业培训、法律援助、中介服务、婚丧承办、贷款帮扶,并完善了工作制度和实施帮扶的具体办法。《办法》明确规定,帮扶中心的主要工作内容是:为基本生活难以维继的困难职工实施及时救助;通过信访接待、处理职工来信来访,协调基层、解决职工反映的实际问题;做好相关政策、法规的咨询和解释工作;负责为下岗失业职工和困难职工子女提供职业介绍服务;加强与经济发达地区劳务中介机构联系与合作,把企业富余人员和困难职工子女有组织地输送到经济发达地区务工;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困难职工、下岗职工、劳动模范无偿提供法律援助;为困难职工家庭无偿承办婚丧事;为困难职工和下岗职工提供发展家庭经济无息贷款和技术等服务;分析研究企业职工队伍中特别是困难职工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及时向企业党政提出处理、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帮扶的重点是下岗失业职工和老弱、伤、病、残职工及遭受意外灾害、本人或家庭成员患大(重)病,因生活困难造成子女失学等困难职工群体。五是设立并向社会公布两部求助热线电话,让需要帮助的困难职工和下岗职工随时得到直接、快捷、方便的帮助和服务。

3、在资金筹集使用上,建立了“企业拨一点、工会出一点、职工捐一点”和各项资金调剂使用的资金管理体系。开展帮扶工作必须有稳定可靠的资金来源渠道,帮扶中心共设立三项基金:送温暖基金、助学基金、帮扶基金,各项基金累计80余万元,基金的来源渠道基本上按照企业和工会每年定期划拨、基层单位和职工个人自愿捐助;各 5 项基金的管理由公司工会财务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各项基金按照扶助对象的具体情况、既定的标准和程序合理使用。“三项基金”调剂使用,改变了过去各项基金“单打一”的作法。对帮扶基金的调剂使用,由帮扶中心成员会议研究决定,克服了以前各项基金由各个基金领导小组单独管理、帮扶标准不一致、出现重叠的矛盾。严格执行资金管理、使用制度,从基金的收缴、管理、帮扶对象、帮扶申请、审核、帮扶标准到资金发放、信息反馈等,每个环节都作出了详细的操作规定,并在全公司范围内公开和宣传,让职工充分了解帮扶中心的工作制度和帮扶标准,让符合帮扶条件的职工及时报告家庭困难情况,让帮扶中心及时发现遇到困难急需救助的困难职工,特别规定了帮扶基金的发放要实行签字认领,保留原始依据,做到依制管理,手续完备,有据可查,让职工放心。为扶贫救助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形成了新的合力,加大了对困难职工的帮扶力度。

四、拓展帮扶领域,加大对困难职工帮扶力度

丰富和完善帮扶困难职工的办法和手段,充分发挥帮扶中心窗口和载体作用,努力形成解决职工生产生活问题的长效机制。

1、“输血”与“造血”并举,由短期帮扶发展为长效帮扶。帮扶中心以“扶贫救助、送暖解难、心系职工、同奔小康”,为服务宗旨,依照相关规定,一是建立下岗失业人员培训基地。将公司职工教育培训中心办成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中心,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提高技能提供良好的学习、实习场所,先后举办养殖技术、食用菌培育、中草药种植、下岗再就业等培训班六期,培训下岗失业人员280人次。二是为下岗困难职工和下岗失业人员发展家庭经济提供无息贷款,鼓励他们自主创业。2003年3月,公司筹集20万元资金,开展了“双十万百户家庭经济”扶贫工程,为困难职工和下岗失业职工提供发展家庭经济无息贷款帮助,直接面向困难职工家庭放贷,滚动发展,并帮 6 助家庭经济户选择项目、市场信息和销售等项目服务,实行全过程跟踪服务,现已为87户困难职工家庭发展种植、养殖等非林非木项目和建设家庭生态林场提供了无息贷款,帮助他们走上自主创业的路子,28户困难职工家庭通过无息贷款帮扶,已摆脱贫困,走上富裕之路。2004年公司工会又筹集资金8万元无息贷款给困难职工发展家庭经济。三是开展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帮扶活动,帮扶安置下岗失业职工。与私企、个体工商业主联系,寻找就业岗位;吉发木业有限公司是一家外商投资私营企业,在吉文森工公司利用闲置厂房进行卫生筷子加工,得知上深加工生产线消息后,我们找老板商谈用工事宜,一次性就接收了85名下岗职工就业,帮扶中心成立以来已帮助165名下岗失业人员寻找到工作岗位,其中“4050”人员26名。四是帮扶中心成立一年来,基本覆盖了整个困难职工群体和下岗失业人员,据统计,已为665户困难职工家庭进行了及时救助,累计动用资金35400元;接待处理来电来访185人次;为76人次进行了相关政策、法规咨询服务;将企业65名富余人员有组织地输送到上海、北京、浙江、广东、山东、呼和浩特等地务工;为198人提供了法律援助;承办了45户困难职工家庭婚丧事。

2、主动协调有关部门进行联合帮扶。帮扶中心与公司信访、劳资、社保、教育、卫生、法律顾问室、再就业中心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携手联动,共同保障困难职工和下岗失业人员的生活。会同公司社保部门与旗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协调促进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优惠政策。到目前,全公司已有198名下岗失业人员领到再就业优惠证。从“中心”运作以来的情况看,基本达到了把好事办好,让职工满意,让党政领导满意的效果。为企业分忧、为职工解难的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已初步形成。

五、对建立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几点思考

1、工会要想在帮扶困难职工工作上有所作为,仅靠自身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借助企业党政和相关部门的力量,构造一个强大的操作系统,建立健全帮扶工作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分工协作的工作格局,才能更直接、更有效地开展好帮扶工作。在帮扶过程中,要采取多种形式,如通过节日走访慰问,开展“定时帮扶”;针对帮扶对象实际困难开展“随时帮扶”;针对帮扶对象及其子女就业愿望,开展“优先帮扶”;针对帮扶对象遇有重大问题和困难,集中力量开展“重点帮扶”,针对工会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联合帮扶”等。为增强困难职工自身“造血”功能,把送钱给物输血型,向送政策、送信息、送技术、送岗位造血型转变,引导困难职工和下岗职工走上长久的谋生致富之道。

2、能够有利地促进企业的稳定和发展。“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成立及有效运作,其意义不仅仅在于解决部分困难职工的生活问题。更重要的上,它让企业职工切实体会到来自企业党政工组织的关怀和温暖,从而极大地调动职工积极参与企业生产和建设的积极性,不断增强企业的凝聚性和向心力。

3、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现阶段城镇职工社会保障体制的不足。现阶段,林区职工社会保障体系仍处于体制转型期,与内地发达地区的情况相比,总体上存在起步晚、发展慢、起步低的不足。就吉文森工公司情况来看,虽然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把职工养老、医疗、失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等纳入国家社保体系之中,为企业职工解决了很多后顾之忧,但也存在因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而造成一些职工生活相对贫困等到问题。如职工患大病自付费用过高难以承受:根据自治区有关规定,死亡职工遗属男子18—55周岁,女18—50周岁不能享受按月抚恤金待遇;职工子女上学费用高而举债过日子;下岗失业人员和大集体职工缺乏生活保障等等;导致企业中部分困难职工基本生活 8 得不到保障。“中心“的建立,较好地解决了现阶段林业职工社会保障体系没有覆盖到,而困难职工家庭又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些问题,这就大大增加了职工抗御风险的能力,对社会保障起了较好补充作用。

4、能够推进送温暖工程长效机制的建设。近年来,林区送温暖工程在实施过程中,不断以完善发展,逐步迈上社会化、经常化、制度化的轨道。但是还存在许多问题,如注重形式不讲求实效,实力不足导致帮扶乏力,过年过节热热闹闹平时无人问津等问题。究其根源,主要是缺乏资金保障和有效的运行机制。“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建立其过程本身就是企业在实施送温暖工程中,不断拓展工作领域,规范工作程序,创新运行机制,加大工作力度的过程。“中心”对送温暖工程资金的筹集,工作领域的拓展,工作水平的提高等多个方面,都从制度上、机制上给予了保证,从而极大地推动了送温暖工程的深入实施。

6.工会困难职工管理办法 篇六

健全帮扶体系完善帮扶措施维护社会稳定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把“以人为本”作为科学发展关的一个重要原则。作为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工会帮扶工作必须构建自身的运作体系,其重要性和必要性不言而喻。工会构建困

难职工帮扶体系,正是为了树立以职工为本的理念,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地实现职工的愿望、满足职工的需要、维护职工的利益的具体体现;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经济社会的发展,在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的同时,仍有部分职工的生活遇到了暂时的困难。工会作为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必须担负起应有的职责;随着经济体制的转轨和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救助范围、内容和方法发生了重大变化。目前,各级党委政府正在构建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养老、医疗、教育等专项救助为辅助,其他救助、救济和社会帮扶为补充的城乡一体话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工会应该主动适应党委政府工作的转变,在工会帮扶工作自成一体的同时,融入整个新型社会救助体系之中,成为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

一、困难职工状况调查分析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经济社会的发展,在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的同时,我们县同样地,仍有部分职工的生活遇到了暂时的困难。据调查分析,造成这些职工困难的主要原因有五个方面。一是下岗失业造成职工生活困难,虽然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把再就业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各级工会组织也竭尽全力,狠抓促进再就业的工作,但由于多种原因,还是有部分职工难以实现再就业。二是资源枯竭,企业停产、破产造成地域性或行业性的职工生活困难。如江边林业局,是年建局的老森工企业,由于资源枯竭,企业陷入困境,职工工资收入低、居住条件差,特别是退休职工的生活极为困难。三是行业不景气和企业经营不善造成职工生活困难。由于部分企业不能适应市场竞争,经营管理不善,大批职工待岗、放长假,职工收入没有保证,造成了职工生活困难。如我县的乡镇集体企业,木器厂、农机厂等等,由于不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和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绝大多数企业不景气,职工困难面大,困难职工人数多,特困职工的比例大。四是社会保障覆盖面不够广,保障水平低造成职工生活困难。我县同样存在部分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未能进入基本医疗保险,少数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也因经济效益差,交不起保险费而得不到基本的社会保障。即便是进入了低保的部分困难职工,所领到的生活费只能维持最低水平的生活,加上目前物价上涨,生活就更加困难。五是职工自身原因和天灾人祸等意外因素造成职工生活困难。部分职工文化水平低、观念陈旧,不注重自身素质的提高,没有技术,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下岗失业后难以实现再就业。部分职工由于收入低,遇到自然灾害、生病住院、子女就学等情况,生活就出现了困难。

二、县工会开展帮扶工作的总体情况

(一)基本情况

多年来,我县各级工会把困难职工的帮扶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全县各级工会共同努力,作了大量工作,形成了一定规模的帮扶体系。年以前主要是小规模、零星的帮扶;年××年送温暖工程全面实施,逐步发展为经常化、制度化、社会化,建立了困难职工档案、结对帮扶、寒窗助学、节日送温暖、帮助职工进入低保等等;××年以来主要是建立以困难职工援助中心为载体的长效帮扶机制。

(二)送温暖工程的实施情况

⒈元旦、春节,中秋送温暖

年,我县开始实施送温暖工程,年送温暖经费列入了同级财政预算,有的乡镇、系统工会还建立了送温暖基金。到目前为止,我县个乡镇、个系统工会均建立了困难职工档案,县总工会共建立困难职工档案个。我县每年坚持元旦、春节、中秋送温暖。特别是近几年来送温暖工程力度进一步加大。

⒉结对帮扶,包户帮困

年开始,我县也开始推行领导干部与困难职工实现一对一结对帮扶的路子,经过多年的实践,不断完善。××年全县共有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人常年坚持联系困难职工户。结对帮扶的办法,既解决了困难职工的燃眉之急,有帮助他们树立起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勇气。

⒊寒窗助学

为解决困难职工子女就学难的问题,我县工会还开展了“寒窗助学”活动,帮助考入大中专以上学校的困难职工子女完成学业,××年,“金秋助学”活动共筹集资金万元,共资助困难职工子女人,通过工会组织帮助落实了减免学杂费政策的困难职工子女人,通过工会帮助得到捐赠书籍和学习用具的困难职工子女人。

⒋实施“”工程

7.工会困难职工管理办法 篇七

关键词:建设职工之家;强化民主管理与监督;创建安全温暖文明企业;

中图分类号:D2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520(2014)-08-00-02近几年,扎煤汽运公司通过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加强民主管理、集思广益、科学决策、走上了健康、持续、快速发展的轨道。企业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得到协调发展,民主政治建设迈上了规范发展轨道。

一、夯实基础,加强管理,努力使基层“职工之家和职工小家”建设转起来、活起来

在上级工会的正确领导下和公司行政的大力支持下,汽运公司工会充分发挥工会组织正能量作用,维护职工队伍的团结稳定。我们一直秉承“建家就是建企业”的建家理念,力求建家凝心、聚力的效果。一是充分发扬民主不断增强建家活力。近几年,我公司坚持做到每年召开2次职代会,认真落实职工代表提案,不断深化民主管理厂务公开工作,并做到了落实到位,员工满意度达到100%。二是围绕企业中心积极开展建家活动。开展了以“创争”为主题的员工素质教育工程,目前学习型班组达到100%,学习型员工达95%以上,在汽运公司范围内掀起了良好的学习风气。三是实施“员工满意”工程营造温馨和谐之家。积极开展了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工作,汽运公司在小家建设中根据现代企业用工制度的不断变化,坚持“五结合”的建家理念。创建新思路,结合实际,努力创建学习型、维权型、服务型及高效、创新、奉献型职工小家。认真组织小家开展各项活动,使小家成为学习阵地,企业文化的传播基地,确保建家活动稳步开展。四是积极参与企业文化建设,努力创建文明之家。组织开展了“提高素质,岗位建功”等活动,注重培养选树先进典型。我们经常性地开展以小家为阵地的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在基层单位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二、建立厂务公开制度,积极探索民主管理工作新方法

汽运公司坚持把推行厂务公开作为建家活动的重要内容,坚持依靠职工群众,最大限度地推行民主管理进程。汽运公司厂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汽运公司工会。我们将企业改革的“难点”,生产经营的“重点”、员工关心的“热点”、做为推进厂务公开的“切入点”,对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职工群众关注的问题企业发展的问题,做为厂务公开的重点内容,通过开展厂务公开形成良好的沟通和互动,增强了公司工作透明度,强化了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我们开展厂务公开工作做到了坚持“五个必须”:一是凡需发动和依靠职工民主参与的事必须公开;二是凡需发动和依靠职工民主监督的事必须公开;三是凡需发动和依靠职工民主管理的事必须公开;四是凡涉及职工切身利益,职工关注热点问题必须公开;五是凡公开的内容、数字、形式、必须做到真实、准确。

三、开展多种形式建家活动,不断深化建家工作,促进精神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工会作为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我们把加强和改进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职工文化生活作为自身责无旁贷的责任切实抓紧抓好,有力地促进了企业的精神文明建设。一是全面加强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各分会每月组织召开一次职工思想座谈会,及时把握职工思想脉搏,发现问题及时对症下药,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通过举办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陶冶职工情操,培养美好情趣。如元旦、春节均开展联欢晚会、篮球比赛、庆“五一”拔河比赛、乓乒球赛、扑克牌升级比赛等活动,活跃了职工文化生活,引导职工以崭新的精神风貌投入到工作中。二是建好“职工之家”,使职工“有家可归”。近年来,我们在基层车队逐步建成了职工综合文化娱乐室,图书、报纸阅览室,在硬件建设上花大气力,使职工在业余时间里娱乐有场所,学习有去处,读有图书资料,看有电视音像,唱有卡拉OK,有力地促进了企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

四、加强群众安全工作,积极开展“安康杯”竞赛,促进了公司安全生产

一是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工会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大张旗鼓地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狠抓活动的内在质量,保证每次活动都开展的有声有色,富有教育意义。如:每年组织2次职工事故案例专题教育以及“征集安全警语和安全大签名”、“提安全合理化建议和写安全叮嘱语”活动。每年举办一次“安全在我心中”演讲比赛活动,每年汽运公司工会都要与培训部门制定详细的生产人员培训计划,每年实际培训都超计划学时50%以上。通过培训,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术素质明显提高。

二是健全群众劳动保护网络,促进群众安全监督。我们推行群监工作目标管理,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办法,把那些安全意识强,作风正派、敢于管理,文化素质高的同志充实到群众监督队伍。汽运公司工会与群监员分别签订了安全目标责任状,进一步健全了群监工作管理制度,制定了《关于加强群监工作的管理规定》,严格对照执行。每周由工会干事在群监员反馈信息中筛选整理,对反馈的信息逐条落实,汽运公司也连续实现安全生产七周年。为增强群监人员的业务素质,汽运公司工会每年都对群监员举办两期劳动安全保护培训班,参培率100%。每半年组织一次分会主席及职工代表到基层主要场所进行巡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反馈到公司行政,并跟踪监督落实整改情况。

三是积极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我们制定了具体的活动要求和详细的考核内容,明确了奖罚标准和考核办法,并且明确规定了各分会的具体工作负责人,各分会成立了活动小组,各分会按照考核细则逐条逐项从实打分,群众安全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

五、强化落实措施,创建温暖幸福之家

汽运公司工会高度关注民生,不断强化困难职工的动态管理。在具体工作中,工会制定了帮扶工作计划,认真落实帮扶措施、互助措施、济困措施,坚持开展了“面对面、心连心、实打实帮扶职工在基层”活动,同时针对我公司困难职工的实际情况,在两节期间、雨季来临和冬季来临之时,组建了小分队实行了上门服务活动。进一步规范和强化了职工互助储金的管理和使用,近两年帮扶困难职工48人次,为困难职工及时地送去了企业的关怀和“家”的温暖,受到了广大困难职工家属的一致好评。

8.工会困难职工管理办法 篇八

3月17日下午,市总工会在工会大楼召开困难职工档案普查工作汇报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张善飞,市总工会保障部、各产业工会全体人员以及困难职工帮扶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张善飞领学了十届市委第184次常委会议精准脱贫攻坚工作相关精神,听取各产业困难职工档案普查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9.工会困难职工管理办法 篇九

公司工会开展六一儿童节走访慰问困难职工子女活动

为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工会《关于开展“六一”儿童节走访慰问困难职工子女活动的通知》精神,弘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传统美德,切实关心、帮助困难职工,“六一”国际儿童节即将来临之际,公司工会认真组织开展为公司困难职工子女送温暖活动。

工会女工委重点对驻外开发困难家庭子女、困难先模人物家庭、孤儿、残疾儿童、单亲困难职工子女等进行了调查摸底和建档,对7户困难职工家庭子女进行了走访慰问,其中集团公司工会走访慰问5户,总计发放慰问金5000元,公司工会走访慰问2户,总计发放慰问金1000元。

10.工会困难职工管理办法 篇十

关于举办困难职工免费培训缝纫工的通知

为促进我局困难职工和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再就业,推进我局非林非木产业——服装加工业的发展,由局工会、劳动局和民政局联合荣民制衣厂举办首次服装缝纫技能培训班。凡我局各单位、山下各社区范围内建档的困难职工及其家庭成员、下岗和失业人员,年龄在18-45周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者可携带身份证和复印件、再就业优惠证、低保证、困难职工证明到局工会报名。

培训班主要依托有二十余年裁剪缝纫技术的老师授课,培训的主要内容是让学员们掌握缝纫针车的操作技术,了解服装产业发展前景、服装面料、裁剪缝纫基础知识等,培训时间约一个星期。培训期间,由技术人员现场指导,手把手教,让学员们的培训内容与企业的要求有机的结合起来。学员在掌握好技术并通过考核之后,可就地就业上岗。

参加此次培训的人员可享受学费全免优惠政策,培训时间从9月15日开始,随到随学,计划培训100人(可根据具体报名情况分批次安排)。

培训地点:商业局小区院内荣民制衣厂

报名截至9月20日,报名咨询电话:0453——7901253,联系人:程秀军:***

11.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办法 篇十一

为深入开展帮扶助困工作,切实帮助困难职工解决实际生活困难,维护职工队伍的稳定,构建和谐企业,促进企业发展,建立困难职工帮扶救助的长效机制,使困难职工帮扶救助活动经常化、制度化,现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工会和车间(部门)工会组织应通过调查走访,及时了解和掌握困难职工特别是特困职工的实际情况,根据调查情况,建立困难职工档案。对困难职工资料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对困难职工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根据困难职工家庭经济状况变化情况,及时进行调整。

公司工会将有针对性地 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每年进行一次困难职工救助活动,为困难职工提供救助,帮助困难职工解决生活困难和实际问题。同时引导困难职工振奋精神、克服困难,增强自助、自强意识。

救助范围及条件:

(一)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职工家庭;

(二)家庭人均收入虽略高于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由于本人或直系亲属疾病、子女教育或意外灾难等原因,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困难职工;

(三)因各类灾害或重大意外事故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

救助程序:

(一)困难职工个人应向所在车间(部门)工会组织提出申请(每个困难职工家庭只能由一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困难救助申请表》,附必要的证明,如家庭经济收入证明、疾病证明(县级以上正规医院出具)及受灾情况证明等。

(二)困难职工所在车间(部门)工会组织,对申请困难救助职工的资料进行调查核实,了解困难职工家庭收入情况、致困主要原因等,准确掌握困难职工家庭状况。

(三)困难职工所在车间(部门)工会组织将审查后的《困难救助申请表》上报公司工会,在进一步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公司工会对申请需要救助的困难职工,根据困难情况,确定困难救助名单及救助金额。确保每一个困难职工都能得到及时救助,每一个受到救助的职工都符合标准。

本办法从即日起执行。

杭州飞鹰船艇有限公司工会

12.工会困难职工管理办法 篇十二

制度编号:JLYT-DQ-04-2015

发布版本:A

吉林油田公司困难职工帮扶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切实帮助吉林油田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困难职工解决实际困难,进一步健全扶贫帮困送温暖长效机制,推进帮扶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现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帮扶工作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做深做细做实扶贫帮困工作,努力实现“确保每个困难家庭生活有保障,每个困难职工看得起病,每个困难家庭子女上得起学”的工作目标。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吉林油田在册合同化员工和执行薪酬并轨待遇的市场化用工、离退休人员、职工遗属和有偿解除劳动

发布日期:2015年11月27日

实施日期:2015年11月27日

合同人员等困难家庭人员。

第二章

帮扶工作组织管理

第四条

为加强对扶贫帮困工作的领导,成立公司帮扶工作委员会。主任由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张凤民同志担任,委员由工会、总经理办公室、财务处、人事处、生产运行处、企管法规处、纪委(监察处)、企业文化处、信访稳定办公室、审计部、社会保险中心、工会帮扶中心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公司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在公司帮扶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做好扶贫帮困日常工作,建立和完善公司三级帮扶工作体系。

第六条

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职责:

(一)负责制定实施帮扶工作制度及帮扶工作计划,健全完善帮扶工作长效机制。

(二)负责调查了解公司困难职工家庭的基本情况,建立困难职工家庭档案,对困难群体实行动态化管理。

(三)负责开展扶贫帮困送温暖活动,实施生活帮扶、医疗帮扶、助学帮扶、就业帮扶,做好帮扶资金管理和使用工作。

(四)负责接待困难职工来信来访,维护困难职工合法权益。

(五)负责抓好帮扶工作对内外协调,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齐抓共管格局,增强做好帮扶工作的合力。

(六)负责指导各所属单位帮扶工作站开展日常工作,抓好帮扶典型培养,组织帮扶经验交流。

第七条

各所属单位要参照公司帮扶管理模式,成立由本单位党政领导挂帅的帮扶工作委员会,由工会牵头,相关部门负责人及部分职工代表共同参与,负责抓好本单位帮扶工作站的工作领导和管理、困难职工家庭的民主审议和帮扶重大事项的研究决策。

第八条

帮扶工作站职责:

(一)负责宣传贯彻公司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下发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部署,组织开展本单位日常帮扶工作。

(二)负责抓好基层帮扶工作组的业务指导和管理考核,并定期向本单位帮扶工作委员会汇报工作。

(三)负责组织走访本单位困难职工家庭,建立完善困难职工家庭档案,分析致困原因,研究制定帮扶措施,抓好动态化管理。

(四)负责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扶贫帮困送温暖活动,组织实施各类帮扶救助,抓好本单位帮扶资金的管理使用。

(五)负责做好本单位困难职工家庭审核认证、公开公示和帮扶资金审批发放等工作。

(六)负责接待本单位困难职工来信来访,维护困难职工合法权益。

第九条

帮扶工作组职责:

(一)负责具体抓好本站(队)帮扶工作部署和帮扶工作有关制度、政策的宣传贯彻。

(二)负责定期对困难家庭进行入户走访工作,了解掌握困难职工家庭第一手资料,做好答疑解惑和心理疏导工作,及时反映困难职工诉求,建立并上报困难职工档案。

(三)负责每季度向本单位帮扶工作站汇报困难职工家庭动态和帮扶工作开展情况。

(四)负责具体履行困难职工家庭申报程序,配合本单位帮扶工作站做好困难户审核、公示等工作。

(五)负责具体实施帮扶救助,为困难职工领送帮扶款和帮扶物资。

(六)负责帮助困难职工排忧解难,为困难职工提供政策咨询、权益维护、矛盾化解、就医就业等方面的服务工作。

第三章

帮扶资金筹集与管理

第十条

公司帮扶资金的筹集,主要通过上级专项拨款、公司行政拨款、公司组织的大型募捐活动、社会各界捐助等渠道进行,逐步建立稳定长效的筹资机制。

第十一条

各所属单位帮扶资金筹集渠道主要有:公司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下拨帮扶款、本单位行政拨款、社会各界捐助等。

第十二条

帮扶资金按照量入为出、专款专用、救急救难的原则使用。

第十三条

严格按照公司困难职工帮扶管理的有关规定使用帮扶资金和发放帮扶物资。

第十四条

帮扶资金使用权限:

(一)5000元以内(含5000元)的帮扶资金,由各所属单位帮扶工作站予以审核,报本单位帮扶工作委员会审批。

(二)5000元以上的帮扶资金,由各所属单位帮扶工作站向

(三)对困难职工的资金救助以家庭为单位进行。

第十五条

建立严格的帮扶资金管理机制。认真落实《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困难职工帮扶资金分配原则及办法》,规范帮扶资金申请和支出审批程序,坚持专款专用,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工会财务科每年要向公司帮扶工作委员会报告帮扶资金收支情况,接受职工代表和帮扶工作委员会的监督。公司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会财务科和公司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每年对各所属单位帮扶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六条

帮扶资金的筹措及帮扶标准的确定,可根据国家政策、企业经营状况及困难群体的变化做出适当调整。

第四章

困难职工家庭界定

第十七条

困难职工家庭界定标准。根据松原市人均最低生活保障的有关规定,结合吉林油田实际情况,特困职工家庭界定标准为: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松原市最低生活保障线(432元)的职工及遗属。困难职工家庭界定标准为: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561元(432元上浮30%)水平线的职工及遗属。

第十八条

困难职工家庭收入指家庭成员月收入(含工资、— 5 —

公司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提出申请,按照既定程序审批使用。

奖金)的平均值。家庭成员包括:职工及配偶、婚生未婚子女。困难职工家庭收入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一)在岗职工月收入:上月应发工资与上年度月平均奖金之和。

(二)有偿解除劳动合同人员月收入:上月应发工资。

(三)大病职工家庭月人均收入:

大病困难职工家庭月人均收入=(年度家庭收入之和-医疗费报销后自负部分金额)÷家庭人口数÷12个月。

(四)困难家庭计算收入时,享受医保、社保的遗属必须出示相关证明,家属工必须出示工资证明。

第十九条

困难职工家庭界定否决条件:

(一)申请人采取弄虚作假、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接受困难职工家庭救助的;

(二)为获得困难职工家庭救助而转移个人或家庭财产的;

(三)购买高档消费品和昂贵自费药、营养药造成家庭困难的;

(四)有劳动能力,经有关部门介绍就业而拒不就业的;

(五)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困难职工家庭申报标准,但家中有一定的款物积蓄,能够自行维持基本生活的;

(六)存款数量或隐性收入无法明确,但经本单位核实,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困难职工家庭标准的。

第二十条

困难职工家庭界定程序。

困难职工家庭调查界定程序:

(一)申请登记:由困难职工本人向所在基层单位帮扶工作组提出申请,并填写《吉林油田公司困难职工家庭申请表》。

(二)调查核实:由基层帮扶工作组与所在单位帮扶工作站入户调查核实情况。

(三)初审上报:由所在单位帮扶工作站将符合标准的困难职工家庭提交本单位帮扶工作委员会会议进行审议,并形成会议记录,公示审议结果。公示无疑议后,边缘困难家庭由所在单位帮扶工作站建档管理。困难、特困职工家庭由所在单位帮扶工作站初审并填写《吉林油田公司困难职工家庭申请表》。报帮扶中心进行复审。

(四)审批救助:由公司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对各单位帮扶工作站上报的困难、特困职工家庭申请进行审核认证,确认符合标准的提交公司帮扶工作委员会研究审批,并由公司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统一建档管理,组织实施救助。

第二十一条

公司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每年3月份开展困难户调查摸底工作,每年按季度进行审核,完善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第二十二条

困难户档案材料包括:人事劳资部门或能够有效证明家庭总收入的证明材料、家庭户口、房产证;双方离异的需提供离婚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第五章

生活帮扶

第二十三条

生活帮扶是指针对家庭收入低、生活特别困难

或因特大灾害造成临时性困难的职工家庭所采取的帮扶措施。

第二十四条 帮扶措施:

(一)重大节日走访慰问。节日期间,由各单位帮扶工作站对困难职工家庭进行走访慰问。

(二)做好日常帮扶工作。充分发挥三级帮扶组织作用,发现职工存在生活困难及时给予救助。

(三)职工家庭因遭受意外灾害,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导致家庭临时性生活特别困难的,经各所属单位帮扶工作站调查核实予以救助。特殊情况上报公司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经核实无疑议后给予一次性救助。

第六章

医疗帮扶

第二十五条

医疗帮扶是职工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医疗费开支数额较大造成家庭困难的,由公司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按规定所实施的帮扶措施。

第二十六条

帮扶措施:

(一)重大节日走访慰问。节日期间,由各单位帮扶工作站对大病困难职工家庭进行走访慰问。

(二)大病困难职工家庭在油田社保中心报销后,个人自负5万元以下5000元以上,测算后人均收入达到困难家庭标准的,每年享受一次大病帮扶救助,救助金额最高2万元。

第二十七条 由公司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帮助大病困难职工协调参加社会保险,争取更多社会帮扶支持。

第二十八条 大病帮扶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医保人员必须有油田社保中心开具的医疗费用结算单据;不享受医保人员必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病历和医疗费用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第七章 助学帮扶

第二十九条

助学帮扶是指为资助公司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完成学业,鼓励其勤奋学习、立志成才、脱贫解困所采取的帮扶措施。

第三十条

帮扶对象:公司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中正在接受国家全日制教育的小学、初中、高中、职业教育、中专、大专、大学本科的在读学生。

第三十一条

帮扶标准:

(一)考取高中以上院校学生的资助标准:入学第一年高中、中专、职业教育资助2000元;大专资助3000元;普通本科资助4000元;重点本科资助5000元。第二年开始按照入学第一年资助金额的50%给予救助。受助学生完成本科学业后将不再享受助学帮扶。

(二)中小学义务教育期间家庭生活存在特殊困难的,按照中小学各种费用平均标准给予帮扶。

第三十二条 助学帮扶证明材料包括: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入学通知书、学费清单或所在学校提供的在校证明和学费收据。

第八章

就业帮扶

第三十三条

就业帮扶是指为困难职工家庭待业子女提供推荐社会就业机会或扶持其自谋职业,使其逐步脱贫的帮扶措施。

第三十四条

帮扶对象。公司困难职工家庭待业子女。第三十五条

就业帮扶措施。

为困难职工待业子女提供社会就业信息咨询、就业培训、就业推荐等服务。

第九章 帮扶考核

第三十六条

公司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负责对各所属单位帮扶工作进行的日常指导、管理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纳入党委工作和工会工作总体考核内容,作为工会系统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七条

建立帮扶工作分级负责制和问责制。各所属单位帮扶工作委员会主任为本单位帮扶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帮扶工作负总责;帮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及帮扶工作站站长、帮扶工作组组长实行分级负责。在开展帮扶工作过程中,对于违反规定、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严格追查责任。对因帮扶管理不力或工作方法不当导致矛盾激化、发生越级上访的,将进行严格考核。对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根据实际情况上报公司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对本单位领导进行问责。

第三十八条 各所属单位帮扶工作站要建立和完善内部激励约束机制,组织签订帮扶责任书,抓好对基层帮扶工作组的工作监督、检查和考核,评比选树帮扶工作典型,强化帮扶窗口建设

和帮扶人员队伍建设,调动帮扶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第十章

第三十九条

公司原有文件或规定与本办法内容如有冲突,以本办法规定为准。

第四十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公司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编写部门: 工

会 编 写 人: 宋艳国

13.工会困难职工管理办法 篇十三

丰工发[2010]55号

丰台区总工会关于实施困难职工

帮扶工作的意见

各基层工会:

为深入贯彻北京市工会工作会议和市工会十二大精神,落实市总工会《关于深化送温暖工程的实施方案》、《北京市总工会关于实施困难职工项目制帮扶工作的意见》(京工发[2010]36号)文件要求,积极采取项目制、社会化的帮扶模式,切实做好工会帮扶困难职工工作,丰台区总工会根据北京市总工会制定的帮扶项目,特制定本意见。

一、目标任务

对于具有工会会员身份的、纳入困难职工档案的低收入职工家庭实施就业、医疗、子女助学等专项帮扶救助,对因突发事件和意外灾害造成临时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实施临时应急帮扶救助,力争使职工家庭在党和政府、工会组织以 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帮助下,实现脱贫解困或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生活压力的目标。

二、帮扶项目

(一)就业专项帮扶

针对待岗失业人员、困难职工的未就业子女等就业困难群体,实施就业帮扶:

1、开展“对接式”帮扶:通过调查了解待岗失业人员、困难职工未就业子女等就业困难群体的技能特点和就业需求,根据其需求对接用人单位和用人岗位,举办专场招聘会,发挥三级服务体系作用,开展“点对点”就业推荐服务,有针对性地为就业困难人员创造就业机会。

2、开展“订单式”帮扶:根据用人单位的岗位需求订单,对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岗位订单所要求的知识和技能培训,通过技能提高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3、开展“跟踪式”帮扶:对参加招聘会未达成就业意向的人员,继续跟踪帮助推荐工作岗位;对于达成就业意向的人员,对其就业情况进行跟踪。

(二)医疗专项帮扶

在对困难职工上医药费支出情况进行调查的基础上,视情况给予自付医药费负担过重的困难职工家庭适当救助:

1、每年根据市总工会下发《关于开展困难家庭医疗帮扶救助工作的通知》精神,对困难职工上医药费负担情况调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公布帮扶条件和标准。

2、各单位工会根据市总工会《关于开展困难家庭医疗帮扶救助工作的通知》精神,安排实施本单位的医疗救助工作。帮助符合救助条件的职工填写《北京市总工会医疗帮扶救助申请表》,同时要求职工提交本人上(1月1日—12月31日)的医疗费用单据复印件。

3、各单位工会对申请救助的职工在一年内享受各项社会保险、救助政策及自付医药费情况进行核查确认,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由单位工会将材料报送上级工会。

4、各单位工会复核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申请材料,对符合救助条件的职工,参照市总工会公布的标准先行帮扶救助。本单位医疗救助资金不足部分可将材料上报市、区职工服务(帮扶)中心解决。

(三)助学专项帮扶

针对困难职工子女,每学年开学前开展“金秋助学”专项帮扶:通过政策宣传,帮助符合政府救助条件的困难职工子女落实政府相关助学政策;对政府救助政策尚未覆盖或经政府救助后仍存在困难的职工子女提供助学专项帮扶:

1、每年7月,区总工会根据市总工会下发的《关于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精神,根据市、区教育救助政策的调整情况,公布当年资助困难职工子女的条件和标准。

2、各单位工会按照市区总工会的要求,在本单位开展助学政策宣传活动,帮助符合条件的职工申请和享受相关救助政策。

3、各单位工会为符合资助条件的在档困难职工及其子 3 女填写《北京市总工会“金秋助学”活动资助申请表》,报上级工会。

4、各单位工会复核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申请材料,对符合救助条件的职工,参照市、区总工会公布的标准先行帮扶救助。本单位助学救助资金不足部分可将材料上报市、区职工服务(帮扶)中心解决。

(四)单亲女职工子女助学专项帮扶

针对困难单亲女职工子女的帮扶,区总工会将根据情况酌情予以帮扶,并协助申请市总工会与资助企业设置的困难单亲女职工帮扶专项资金,开展助学帮扶。具体要求的制定,帮扶条件和标准与“金秋助学”专项帮扶一并公布下发。

(五)困难劳模专项帮扶

针对生活困难的市级和全国劳模,每年由市总和全总劳模“三金”(即春节慰问金、生活困难补助金、特殊困难帮扶金)出资,为其发放生活困难补助金:

1、针对市级劳模,市、区总工会根据生活困难的市级劳模实际情况,酌情发放困难补助金。

2、针对全国劳模,每年由全总发放“三金”。春节慰问金,根据每年资金情况,确定当年发放标准;生活困难补助金,根据每年资金情况,将每位全国劳模工资补到一定标准;特殊困难帮扶金,根据劳模患重大疾病等特殊困难情况,给予一定金额的帮扶。

(六)农民工专项帮扶

针对农民工就业、劳动保障等方面的困难,开展帮扶救 助活动:

1、每年上半年,区总工会及群团组织与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就业援助春风行动”,通过就业政策宣传、组织招聘会等方式帮助农民工实现就业。

2、每年3月,区总工会与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劳动合同宣传月”活动,通过举办劳动与社会保障政策的宣传、咨询等活动,帮助农民工提高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

3、每年5月,区总工会与政府有关部门开展“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通过举办民营企业系列招聘会,帮助农民工实现就业。

4、每年10-11月,区总工会将根据市总工会的部署与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劳动合同、工资、社会保险等执行情况大检查,督促用人单位为农民工签合同、保工资、上保险,维护农民工劳动经济权益。

5、每年元旦春节期间,区总工会将根据市总工会统一部署与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平安返乡活动”,帮助农民工平安返乡过年。

6、区总工会将协助组织适龄人员参加市总工会与政府有关部门实施的“家政服务工程”,通过对家政服务人员的培训,帮助其实现就业。

(七)两节送温暖专项帮扶

每年两节期间,为所有纳入困难职工档案的职工发放慰问金,由市、区总工会与基层工会共同负担:

1、每年8—9月,区总工会根据政府公布的低收入标准,5 部署当年全区困难职工摸底调查及数据统计工作。

2、每年10月中旬,各级工会通过“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将困难职工档案及相关数据上报至区总工会权益部。由区总工会再上报至市总工会。

3、每年11—12月,由区总工会对当年全区困难职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根据市总工会的相关文件要求制定下发两节送温暖意见,对两节送温暖活动提出具体要求,对慰问金发放办法、标准及与基层的分担比例做出规定。

4、两节期间,为所有在档困难职工发放慰问金。

(八)社会合作专项帮扶

英智“爱心光明行” 专项帮扶

市总工会与北京英智眼科医院联合,2010年至2019年间,为困难职工及相关人员提供免费眼部检查和优惠手术等服务。区总工会将组织符合以下条件的职工统一报名,或职工个人本着自愿原则,自行与12351职工服务热线或英智眼科医院联系,预约检查及手术:

(1)纳入困难职工档案的职工其配偶、父母、子女可享受免费眼部检查,符合手术条件的老年性白内障患者可以接受单眼免费手术;每年根据职工的实际需求提供100例救助。

(2)持“京卡.互助服务卡”患者在英智眼科医院接受白内障手术,医保报销之外的自费部分单眼减免500元/人次。

(3)持“京卡.互助服务卡”的职工英智眼科医院可接 6 受准价值1200-2000元/分子矫正近视眼手术8折优惠。

(4)持“京卡.互助服务卡”的职工带领16岁以下子女到英智眼科医院就诊,可免除基本检查费用(价值55元/人次)。

(5)对于持“京卡.互助服务卡”的职工,在英智眼科医院一次性住院治疗时间超过一个月的,可减免当月医保报销之外的患者自费部分600元/人次。

(九)临时应急专项帮扶

重点对未纳入困难职工档案的职工和农民工,因患重大疾病、遭遇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生活难以为继的,在基层工会先行帮扶救助的基础上由市、区职工服务(帮扶)中心给予临时应急救助。[具体按照市、区总工会关于临时应急帮扶救助的相关工作制度及各职工服务(帮扶)中心、工会服务站的相关工作制度执行。]

三、工作程序与要求

(一)坚持“政策帮扶”的原则。各级工会要认真做好困难职工档案的统计、调整工作,并充分利用“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对困难职工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对困难职工要本着“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满腔热情地帮助困难职工解决困难。

各级工会要认真做好社会保障相关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工作。通过大力宣传政策,帮助职工了解相关政策并办理“低保证”和“低收入证”,指导符合条件的职工申请并享受相关待遇。

(二)积极筹措资金,专款专用原则。各级工会要结合本系统、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通过政府(行政)支持、工会拨款、社会捐助、职工互助等形式,建立困难职工帮扶资金;每年应从工会经费中提取10%以上作为专项资金,用于开展困难职工帮扶工作;要根据困难职工的实际困难和帮扶需求,制定明确的资金管理办法,保证帮扶资金的专款专用及科学合理使用。

(三)坚持基层工会先行帮扶和分级帮扶的原则。坚持基层工会先行帮扶和分级帮扶的原则。对于申请救助的职工,其所在单位工会要调查、核实、详细了解求助职工的困难状况及享受政府相关政策的情况,对于符合政府救助条件但未享受政府救助的职工,必须积极协调劳动、民政等相关政府部门,帮助其享受到相关政策;对于政府救助政策覆盖不到或享受政府救助政策之后,确实仍存在较大困难、生活难以为继的职工,由基层工会先行帮扶救助,在此基础上可上报至区总工会申请救助。

区总工会对于基层工会上报的困难职工,根据其实际情况,首先协调政府有关部门,通过社会救助渠道解决问题;其次是对于政府无法解决的,向市总工会申报,由北京市温暖基金会筹措资金给予解决;第三是对于前两项均无法解决的问题,市总工会视情况用经费予以解决。

(四)总体要求。各级工会要充分结合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在区总工会组织开展帮扶救助活动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开展各种帮扶救助活动,并根据困难职工 8 的帮扶需求,不断创新帮扶形式、丰富帮扶内容、完善帮扶手段、增强帮扶效果,力争通过各级党政、工会组织和社会各界的帮扶,使困难职工家庭尽早实现脱贫解困的目标。

四、职责分工

(一)区总工会权益部

负责帮扶救助总体方案的制定,项目的策划,与市总工会有关部门和相关产业工会联合对困难职工实施项目制帮扶救助。与政府相关部门和有关社会组织的联系与协调工作,以及全区困难职工档案的动态管理与困难职工申请材料的验收、数据的统计和上报工作,落实本地区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

(二)区职工服务(帮扶)中心

负责临时应急帮扶救助工作;医疗救助、金秋助学等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基层申请材料收审,联系基层单位开展调查核实等工作;负责资金的发放工作。

(三)基层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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