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考核办法实施细则

2024-08-12

目标考核办法实施细则(精选10篇)

1.目标考核办法实施细则 篇一

文学与新闻学院班级目标任务考核管理

实施办法

为分解目标任务,增强班级合力,深化学风建设,全面实现学校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结合我院学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管理目的1.进一步建立健全年级、班级的竞争激励机制,促进班级管理上新台阶。

2.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任务,逐步实现班级过程管理与目标管理相结合的转变。

3.权责明确,责、权、利相统一,逐步增强班级活力。

二、基本原则

1.目标一致原则。年级、班级目标是学院学生工作目标的分解,同时,学院学生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需要依靠各年级、班级目标的全面完成。

2.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3.与年级、专业特点相结合的原则。目标任务和各项指标的制定,须针对不同年级、不同专业而各有侧重。

4.绩效优先原则。目标考核着重考察各年级、班级工作的努力程度和各项指标的完成质量或增长幅度。同时,目标考核的结果与年级辅导员的年度考核、绩效津贴挂钩,与各班级和学生个人的评优、评先、党员发展、奖学金评定挂钩。

三、目标管理时限

一次考核时间单位为一个学年度。

四、目标管理内容

主要包括学生党建、安全教育、学风建设、宿舍管理、团学工作、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

五、目标的过程管理

1.目标任务分解。各年级将整体的目标任务分解到班级,并与各班级签订目标任务书,将班级、学生个人的现实表现与学年鉴定挂钩,评优、评先、入党等挂钩,努力实现学生个人的成长成才与年级、班级的发展协调一致。

2.学生科应进一步强化过程管理,不定期通报各年级、班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适时反馈意见和建议。在期终小结、年度考核时,负责提供各项可量化指标的基础数据,如寝室清洁卫生率、早晚自习率、课堂出勤率、图书馆上座率、社会实践活动参与率等。

六、目标任务的考核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班级目标管理考核小组,组长由党总支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学生科长担任,成员由年级辅导员、学生党支部、分团委、学生分会、社联分会、新闻中心的主要学生干部担任。

(二)考核程序

考核分为年级自评、学生科复评、学院综合考评三部分。

1.年级自评。各年级在各班级目标考核的基础上,根据《文学与新闻学院年级目标考核任务书》撰写自评报告,提出自评等级,并提供相关的支撑材料。

2.学生科复评。由学生科牵头,在分年级进行集中测评的基础上,结合平时表现进行复评。集中测评程序包括:班级汇报、查阅资料、群众测评。

3.学院综合考评。学院根据年级自评、学生科测评的情况,结合教学、科研、学生党支部、分团委、学生分会、社联分会、新闻中心考核的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4.公示结果。

(三)考核等级

1.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2.等级认定。

(1)优秀等级:全面完成目标任务,达到量化指标(目标任务书上用*号注明)6项及以上,经综合测评为优秀的,确定为优秀等级。

(2)良好等级:全面完成目标任务,达到量化指标(目标任务书上用*号注明)3项及以上,经综合测评为良好的,确定为良好等级。

(3)合格等级:基本完成目标任务,未达到量化指标(目标任务书上用*号注明)2项以内,经综合测评为合格的,确定为合格等级。

(4)不合格等级:未达到量化指标(目标任务书上用*

号注明)3项及以上,或基本完成目标任务,但综合测评为不合格的,确定为不合格等级。

3.发生重大安全事件或责任事故,对学校、学院声誉造成受重大影响的,目标考核结果直接视为不合格。

七、申诉和投诉

1.学院成立班级目标管理考核申诉(投诉)调解委员会,组长由党总支书记担任,成员由学生党支部、分团委、学生分会、社联分会、新闻中心主要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担任。

2.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调解委员会对申诉或投诉应及时受理,认真调研,并提请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

八、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年级辅导员

目标任务考核结果与年级辅导员的绩效津贴挂钩,纳入年度分配和教职工年度考核。

(二)班级

1.目标任务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班级,奖励人民币500元;结果为良好的班级奖励人民币300元;结果为合格的班级奖励人民币100元。奖励经费采取三个一点的方式进行筹措,即:争取学校奖励一点,学院学生活动经费出一点,每个班级交一点(每个班级交纳人民币100元)。

2.目标任务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班级,主要学生干部优先推荐为校级优秀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

员;学生党员发展比例适当提高;奖学金评定名额适当增加;班级干部评为文新学院优秀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的比例适当提高。

3.目标任务考核结果为良好的班级,主要学生干部适当优先推荐为校级优秀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评为文新学院优秀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的比例适当增加;学生党员发展比例适当提高;奖学金评定名额适当增加。

4.目标任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班级,取消其优秀学生党支部、先进班集体、优良学风班的评定资格;主要学生干部不能推荐为校级优秀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学生党员发展比例适当降低;奖学金评定名额适当减少。

2.目标考核办法实施细则 篇二

一、建立医院工作指标体系

将医院复杂的业务工作分解成量化指标, 建立医院工作指标体系。量化考核分十一大类 (47 个项目指标) 如下: (1) 医疗工作量:门 (急) 诊人次、出院人数。 (2) 工作效率和费用控制:平均住院日、病区 (或门诊) 药品收入占总收入比例, 科室业务收入增长率, 职工人均收入, 门 (急) 诊均次费用, 出院病人均次费用, 住院病人欠费管理。 (3) 医疗质量:甲级病历率、单病种及临床路径、质量管理年度总评。 (4) 医疗安全:医疗纠纷数、门诊或住院病人赔款额。 (5) 科研与新技术开展:论文及著作、科研获奖、科题立项、重点学科、新技术开展。 (6) 院感管理:医疗用品规范处置合格率、感染病人标本送检率、手卫生依从率、院感培训率。 (7) 药事管理:抗菌药物合理使用、门诊或住院病人抗菌药物占比、临床药物合理使用。 (8) 输血管理:自体输血比例、异体输血增长率、输血记录规范完整情况。 (9) 门诊管理:门诊有效投诉、门诊处方合格率、按时出诊率、预约诊疗、双向转诊。 (10) 教学管理:研究生教育、科室教学实绩考核、教学课题和论文、教学评优及获奖、住院医师培训合格率、继教项目。 (11) 病人满意度、参加周会情况、科室职工满意度、健康教育考核达标率。

二、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与医院奖励性绩效工资相结合的指标 (见表1)

三、分类考核奖励体现公立医院的公益性

公立医院改革是一项综合性改革, 除考虑医疗费用控制因素, 还需考虑医院工作的多方面因素。只有平衡好多方利益, 才能有利于医院发展同时将医疗费用控制在合理区间增长。为此, 仍需坚持以德医风、服务质量、技术水平及工作数量考核为基础, 并实施量化标准管理;遵循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调动广大职工工作积极性和工作热情, 科学合理诊疗, 进一步减轻病人负担, 缓解看病难问题, 促进医院稳定持续发展。

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不与药品收入挂钩, 但向临床一线倾斜, 向业务科室和业务骨干倾斜, 向高技术、高风险及高责任的岗位和个人倾斜, 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多元化分配制度。病种绩效分析、病种和手术难度评价、诊治急位重症数量、社会满意度、患者满意度、费用控制、医疗护理质量、平均住院日等等指标每月考核、分析、通报并实施奖励。持续改进医院的管理, 确保公立医院的公益性。

四、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分类目标考核法”模式

1. 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相结合的模型

目标→指标→执行→奖励性绩效工资→目标

过程中间需要对各科室各项指标的执行情况反复分析与沟通以及反复循环, 并持续改进。

绩效管理处负责按月、季度、年度对各科室的医疗费用收入、成本支出、平均住院日、病区 (或门诊) 药品收入占总收入比例, 科室业务收入增长率, 职工人均收入, 门 (急) 诊均次费用, 出院病人均次费用, 住院病人欠费管理等等指标的归集、分析, 供医院、科室领导决策参考。

2.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管理体系

其体系包括以下三个部分:

(1) 每月综合奖励性绩效工资 (简称为奖金) 的精细化管理 (含医疗和行政后勤) 。

(2) 年度综合奖励性绩效工资 (简称为年终奖) 的精细化管理 (含医师、护士和职能部门) 。

(3) 单项奖励性绩效工资 (简称为单项奖及补贴) 的精细化管理 (含年度安全医疗奖、年度科研奖、年度其他奖及每月的各项补贴) 。

以上各部分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管理体系都有各自的具体考核内容和分级考核分配办法

3. 奖金分配的技术方案。

(1) 医疗部门奖金的分配管理。

在科室成本控制的基础上, 调整收入结构, 统筹考虑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同时考核医德医风、技术能力、服务质量及工作数量, 是院部对科室进行综合目标管理而设立的一项奖励性绩效工资, 每月考核, 按月发放, 实行院、科二级分配管理。

①年初制订考核指标及每月综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实施细则。

②奖金的一级分配计算方法:

医疗科室奖金=成本控制指标奖金+医疗费用控制目标考核指标奖金+ 医疗服务质量指标奖金+ 工作数量指标奖金

成本控制指标奖金:控制科室成本, 减轻病人负担, 对各科室每月收入、支出及收支结余等指标进行核算, 根据各科室每月收支指标完成情况计算绩效工资。

医疗费用控制目标考核指标奖金:根据卫生行政部门对医院的考核要求, 年初对各科室下达平均住院日、药品收入占医疗收入比重、每门诊 (住院) 均次费用、手术材料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科室百元耗材、抗菌药物使用率和使用强度、自体或异体输血量等10 个指标的目标数, 每月根据各科室的指标实际完成情况来计算政府目标考核指标奖金。

医疗服务质量指标奖金:各相关职能科室每月、每季、每半年或每年对各科室病人满意度、医疗质量、护理质量等方面实行全面或部分项目单项考核。每月对各科室各指标考核结果来计算医疗服务质量效率指标奖金。

工作数量指标奖金:每月对各科室入院或转入病人数, 门急诊就诊人次等13个指标的数量进行计算奖励性绩效工资。

工作量指标的奖金= 入院或转入等病人数 × 每入院或转入人次补贴标准+ 门急诊就诊人次 × 每人次补贴标准

出院或转出病人数的奖励发放对象有:科室、个人 (写病历的医师、护士, 科主任、护士长) 都有规定的奖励。

科室一级奖金的内部分配:

根据各科室奖金总额按一定的考核规则, 将各科室奖金总额分配给科主任、护士长、医师和护士四个部分独立考核发放。对科主任、护士长考核内容是科室核定床位数、职务、职称、学历、平均住院日、药品比例 (指主任) 以及床位使用率等14 个考核指标来确定病区科主任与护士长奖金分配系数, 其个人奖金系数一般在本科室医师或护士人均奖的1.3 ~ 2.0之间浮动。医师和护士奖奖金分开发放的比例确定:本科室的护士实发人均奖一般医师实发人均数的70% 左右。

制定了一级综合奖励性绩效工资科室间的平衡举措:外科手术室收入分配的平衡措施:外科手术材料收入不作病区收入;手术费收入需减手术费支出后方能按比例分配到病区作提奖。确定人均奖超额累进递减额的基数、幅度和比率。

③医疗科室奖金的二级分配。

在科室一级分配的基础上, 科主任和护士长根据单位相关考核规定对本科室人员的职务、职称、学历、工龄、工作量、技术含量、医德医风和服务态度、岗位风险等8 个指标进行考核发放。

(2) 行政后勤奖金的分配管理。

制订行政后勤综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方案实施细则, 根据职工人数、人均奖、岗位系数及工作质量考核测评等考核指标计算各科室行政后勤人员奖金, 科内又根据职务、职称、学历、工龄、工作能力等指标进行考核发放。

4. 年终奖的分配技术方案。

年初院部与科主任或护士长签订目标责任制。明确各科室主任控制医疗费用的量化考核指标、各项指标的年度目标数及考核细则。量化考核分医生、护士和职能部门三大部门:①医生考核指标分个性和共性考核指标, 个性指标临床44 项考核指标、麻醉和医技各15 项考核指标, 共性30 项考核指标;②护士53 项考核指标;③职能部门24 项考核指标。年终考核每项指标达标得基础分、比目标数增减相应加或扣分, 科室管理工作的好坏决定着主任总得分率的高低, 科室的年终奖与其总得分率的情况来发放。这样进一步强化了主任科室指标管理意识, 同时也明确了科室全年的工作任务, 以及努力的方向。

5. 单项奖及补贴的技术方案。

制订年度医疗安全奖励制度、科研业绩及项目奖励办法、各项补贴的暂行规定及上报流程和管理办法。

(1) 年度医疗安全考核奖。

根据医疗安全风险程度高低对科室进行分级考核, 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分ABC三级, 根据不同等级给予不同的奖励。医院医疗安全管理委员会年终依据全年各科室医疗安全指标完成的情况决定各科室奖励的额度。

(2) 年度科研业绩考核奖。

对科研成果、学术论文、学术专著等根据所得奖项的级别及起的作用大小分别给予一定的奖励。

(3) 年度的其他奖。

对突出贡献人才、各级年度先进工作、竞赛和质控优秀案例、合理化建议等指标进行考核, 根据考核结果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

(4) 每月的各项补贴。

各项补贴的暂行规定及上报流程和管理办法, 对每月节假夜间来院抢救病人的加班费各项补贴进行考核计算并发放。

五、建立医院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分类目标考核法”与奖励性绩效工资相结合的监控机制

“分类目标考核法”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管理制度的监控机制, 见流程图1。

为有效持续的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的增长, 必须建立监控机制, 同时也有利于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中的持续改进, 尽量减少因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不公引起的负面效应, 持续推进医院的收入结构调整、成本控制、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的增长。

六、“分类目标考核法”实施的效果

1. 医疗费用控制目标管理指标对比分析。

2015 年平均住院日同比缩短了0.72天;医疗费用增长逐步下降, 由2013 的21.82% 降到2015 年的10.4%;控制药品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为32.08%;每住院人次收入同比增长控制在5% 以内;每门诊人次收入同比增长0.1 % 以内;百元医疗收入卫生材料消耗控制在18 元以内;医保目录外费用比例控制在7% 以内;10 典型单病种例均费用维持在较低水平, 费用没有增长;住院的人次人头比控制在3.6% 以内;手术类型构成比Ⅲ、Ⅳ类手术占44%;管理费用率控制在7.5% 以内;检查和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比重控制在21.0% 以内;卫生材料收入占医疗收入比重控制在15% 以内;挂号、诊察、床位、治疗、手术和护理收入总和占医疗收入比重逐步提高, 2015 年达27.42%;抗菌药物使用比例和强度, 用血量等均符合相关规定;异体血用量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4.0%, 有效地加强了医院临床用血的管理, 促进更加科学合理用血, 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遏制。

2. 成本控制考核对比分析。

2015 年医疗收入10.4%, 医疗成本支出增长10.0%, 收入增长速度大于支出增长速度, 收支结余增长8.0 %, 收支结余率10.0%, 净资产同比增加增长13.5%。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总额同比增长率为20.0%, 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总额增长率为10.0%。

3. 工作数量指标对比分析。

2015 年医院开放床位数增加到1579张;出院病人同比增长10.0 %;手术台次同比增长16.0%。门急诊人次同比增长7.0%。

利用管理会计的方法建立的“分类目标考核法”实施, 有力助推了医院精细化管理的实施, 更大限度地调动广大职工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 对优化医疗流程, 加强精细化管理, 控制医疗费用, 调整收入结构, 减少医疗成本, 以及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及医疗质量, 进一步减轻病人负担, 缓解看病难问题, 都起到积极的指导作用。

总之, 我们所建立的“分类目标考核法”, 对医院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的增长、收入结构的调整、提高医疗成本的效益、业务人员工作积极性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 是医改深入推进的有效方法, 是医院实施管理会计的有益实践。

摘要:利用管理会计的方法, 以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为目的, 建立了“分类目标考核法”, 将医疗费用分类并确定考核目标, 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 为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管理会计,目标考核,绩效工资,控制医疗费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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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李俊磊.深化管理会计制度完善医院管理[J].中国中医药现代远程教育, 2011, 9 (8) :129-130.

[5]方霞波, 韦铁民, 谢剑锋.丽水市中心医院绩效管理实践与体会[J].中国卫生经济, 2013, 32 (6) :82-84.

3.林业站长的“考核办法” 篇三

原任职务:定西市通渭县什川乡林业站站长

触犯罪名:贪污罪

被判刑罚:有期徒刑五年,追缴赃款8万元。

案件回放:

2012年11月16日,通渭县人民检察院收到了一封联名举报信,12名护林员指控什川乡林业站站长金殿荣贪污护林员补助金。经该院反贪局调查取证,金殿荣涉嫌贪污的作案过程被清晰地呈现了出来。

金殿荣出身贫苦农民家庭,幼年丧父,初中毕业后家里无力供他继续上学,16岁就承担起了家里所有农活的重担。1984年10月是他命运的转折点,他成了陕西武警技术学院的一名军人,1989年退役后在什川乡林业站工作。工作之初,他始终保持着军人的风格,为人憨厚耿直,做事干净利落,勤勤恳恳,踏踏实实,各项工作都干得有声有色。

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国家退耕还林政策的推动,通渭的大量山坡耕地实施了退耕还林。林木管护成了林业工作的主要任务,县林业局依照国家规定在各村选聘一名护林员,并给护林员发放一定的补助。从2005年开始,金殿荣担任什川乡林业站站长,专职负责全乡的林木管护和护林员管理工作。

起初,护林员补助由乡林业站对护林员的工作进行考核后,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数额,以现金方式发放。因此,担任林业站站长的金殿荣,手中有了权力:护林员的考核、更换都由他说了算。护林员为了年终有一个好的考核结果,主动和金殿荣套近乎、拉关系,给金殿荣提烟送酒,有的甚至直接送现金。对此,金殿荣从开始能够坚持原则、坚决不要,到后来思想慢慢发生了变化,认为“护林员平时下的功夫少,只是顶个名、白领钱,我是乡上的专职护林员,骑摩托车跑的路多、干的活多,他们领来的钱给我分上点也合适。”于是金殿荣有了自己的“考核办法”:给他送钱物送得多的,考核成绩好,不扣补助金;送得少的,工作成绩差,克扣补助金;不送的,考核成绩不合格,不发补助金,甚至除名更换。这样下来,护林员的补助金有三分之一被金殿荣“考核”到了自己的腰包。

2009年,上级林业部门察觉到了基层林业站克扣护林员补助金的情况,改用银行卡的方式,按统一标准发放,对护林员也不再进行考核。金殿荣的“考核办法”再也无法实施了。然而,金殿荣家共有五口人,大儿子没有工作,二儿子还在读书,家里所有的支出都靠他一个人的工资,家里并不宽裕。接二连三的麻烦事困扰着他,先是妻子得病住院,后是大儿子结婚需要大笔礼金,二儿子上学要生活费。这时的金殿荣已经完全忘记了自己是一名国家工作人员,而是握着手中护林员的银行卡不放,大量从卡里取现,通过各种理由扣取补助金,用于个人和家庭的开销。两年时间,全乡三分之二的护林员补助金被金殿荣侵吞,有的护林员甚至没有拿到过一次补助。

多行不义必自毙,护林员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向检察机关联名举报了金殿荣。2006年至2012年间,金殿荣利用职务便利,贪污护林员补助金9万余元。在法庭上,金殿荣当庭认罪。

比贫穷更可怕的是超越法律底线去改变贫穷。“因为家里贫穷,拿护林员的钱,没想到家里变得更加贫穷;因为妻子有病,拿公款治病,没想到不但没有把妻子身体的病治好,反而给妻子增添了精神上的疾病。”一个乡镇干部48岁时在法庭上的认罪、忏悔,警示我们每一个干部始终牢记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守住廉洁这条底线,用正当的方式去呵护自己的家庭。

4.目标考核办法实施细则 篇四

中共汉阴县委办公室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汉阴县2010目标责任考核

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省驻汉各单位:

《汉阴县2010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实施办法》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汉阴县委办公室

汉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10月26日

会评价15%(其中:单位自评20%、县乡互评20%、“三风”评议30%、领导评鉴30%),并实行工作绩效加减分。

1、加分项目。

(1)乡镇工业总产值、农业总产值、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投资、农民人均纯收入5项指标,县直部门和中省驻汉单位超额完成市、县下达相关考核指标。

(2)乡镇和县直部门、中省驻汉单位获得中(含国家部委)、省(含省级部门)、市(含市级部门)、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向全社会进行的表彰奖励。

(3)乡镇社会治安满意率、平安建设知晓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超出目标并排名前三名。

(4)乡镇和县直部门、中省驻汉单位因乡镇或单位工作突出,使中(含国家部委)、省(含省级部门)、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在汉阴召开现场会。

2、减分项目。

(1)乡镇和县直部门,中、省驻汉单位未完成目标要求。

(2)乡镇和县直部门,中、省驻汉单位受到中(含部门)、省(含部门)、市、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含同级办公厅、室文件)通报批评。

(3)乡镇和县直部门,中、省驻汉单位发生重大问题并在一定范围造成较大负面影响。

(4)乡镇和县直部门,中、省驻汉单位受到县委督

结合工作总结进行,形成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暨领导班子工作报告和领导干部述职述效述廉报告。

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暨领导班子工作报告,包括本完成目标任务情况,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任用、反腐倡廉等方面的情况。

领导干部个人述职述效述廉报告,包括本个人思想政治状况、履行岗位职责、完成重点工作和取得的主要成效、廉洁自律,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情况。

(三)目标任务考核

县考核办统一组织考核组,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年终集中考核。

1、考核预告。考核组到被考核单位张贴考核预告函,公布考核的具体时间、主要内容、方法步骤和考核组人员名单。

2、召开工作报告大会。工作报告大会。由考核组作动员,接受考核的乡镇或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大会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暨领导班子工作报告,领导干部个人做述职述效述廉报告(可进行书面报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暨领导班子工作报告和领导个人述职述效述廉报告于会前印发参会人员。

参加会议人员:各乡镇为全体工作人员,村级组织

要求,考核引入党风、政风、行风评议。由县纪委、监察局向全县党员、干部、职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群众代表、服务对象等发放“三风”调查问卷,对全县所有乡镇和部门工作,进行公众满意度测评。

4、领导评鉴。由县考核办组织县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成员对乡镇和县直部门、中省驻汉单位工作进行评鉴。

(五)数据汇总

由县统计局牵头负责,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落实,进行考核数据的采集、统计、核准等工作。由县考核办、县委组织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汇总各乡镇和县直部门、中省驻汉单位目标责任考核结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结果、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结果。

(六)结果评定

由县考核办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各乡镇和县直部门、中省驻汉单位目标责任考核等次初步意见,经县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报县委常委会审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结果由县委组织部提出初步意见,报县委常委会审定;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结果由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初步意见,经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报

各类别最后一名且低于80分;或在党风廉政建设、社会稳定、安全生产、人口和计划生育、“双创”等某一方面工作被“一票否决”。

(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等次评定

1、领导班子考核等次评定。考核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

乡镇和县直部门领导班子考核以目标责任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目标责任考核等次为较好以上的单位,领导班子方有资格评为优秀等次。目标责任考核等次为较差的单位,领导班子不得评为较好以上等次。党风廉政建设被“一票否决”的单位,领导班子一般应评为差等次。

领导班子考核民主测评中总体评价好和较好得票率超过90%,其中好得票率超过70%的,可评为好等次;好和较好得票率超过70%的,可评为较好等次;好和较好得票率低于70%的,应评为一般以下等次,其中差得票率超过30%的,经组织考察认定,一般应评为差等次。

2、领导干部考核等次评定。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乡镇和县直部门领导干部考核总分为100分。党政正职得分为:单位目标责任考核得分占80%,个人民主测评得分占20%。其他领导干部得分为:单位目标责任考核得分占70%,个人民主测评得分占30%。

中较差得票率在30%以上的应评为较差等次。

五、结果运用

(一)目标责任考核实行奖金制度

1、乡镇获得优秀等次按总编制人均1500元奖励,良好等次按总编制人均1000元,一般和较差等次不予奖励。

2、县直部门(含基层派出所、法庭、司法所、国土所)获得优秀等次按机关编制人均1500元奖励,良好等次按机关编制人均1000元奖励,一般和较差等次不予奖励;受奖单位下属事业单位可自筹奖金发放,人均奖金不得高于机关人均标准。

3、中省驻汉单位获得优秀等次按人均一个半月标准工资奖励,良好等次按人均一个月标准工资奖励,经费自筹,一般和较差等次不予奖励。

4、乡镇和县直部门及中省驻汉单位获得单项考核奖表彰的,按6000元予以奖励;获得设等次的单项考核奖表彰的,按一等奖6000元、二等奖4000元、三等奖3000元奖励。

(二)目标责任考核结果为一般和较差等次单位,领导班子要向县委写出书面报告,分析原因,提出限期整改意见。

(三)领导班子被评为一般等次,经组织考察认定为确实存在问题的,应督促领导班子加强整改,对主要

附件一:

汉阴县2010年被考核单位分类方案

(共计98个单位)

一、乡镇:(18个)

城关镇、蒲溪镇、平梁镇、涧池镇、漩涡镇、铁佛寺镇、汉阳镇、双乳镇、龙垭镇、永宁乡、田禾乡、酒店镇、观音河乡、双河口镇、上七镇、石条街乡、双坪乡、铜钱乡。

二、县直党群部门:(19个)

县委办、人大机关、政协机关、纪委监察局、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农工部、统战部、法院、检察院、党校、档案史志局、工商联、机关工委、团县委、妇联、总工会、残联。

三、县政府非经济部门:(19个)

政府办、安监局、教育体育局、科技局、民政局、人劳局、环保局、审计局、卫生局、计生局、统计局、信访局、文旅广视局、公安局、司法局、药监局、职教中心、双创办、接待处。

四、县政府经济部门:(16个)

314

2、县直部门和中省驻汉单位

(1)超额完成市上下达我县考核指标任务加分 ①内容及标准。承担市上下达我县考核指标任务的县直部门和中省驻汉单位超额完成市上下达我县考核指标任务、在市对我县考核中予以加分的,在指标主管部门综合分中予以等值加分,最高加分不超过1分。

②工作程序及责任部门。年终考核时,由县考核办联系市考核办确定,在指标主管部门综合分中予以加分。

(2)超额完成县上下达考核指标任务加分 ①内容及标准。县直部门和中省驻汉单位主要经济指标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的,在该项任务基本分上按比例加分,最高加分不超过该项分值的30%。

②工作程序及责任部门。年终考核中,被考核单位要向县考核组提供加分依据,量化指标完成情况由县统计局依法统计确定,报县考核办审核汇总。

(二)获得表彰奖励加分

1、内容及标准

(1)各乡镇和县直部门、中省驻汉单位获得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表彰的,在综合分中加1分;等级奖励按一、二、三等奖分别在综合分中加

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以正式文件推广或采纳的,在综合分中加0.1分。

(6)各乡镇和县直部门、中省驻汉单位树立并被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国家部委列为全国重大典型进行宣传的,在综合分中加0.5分、0.4分;树立并被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省级部门列为全省重大典型进行宣传的,在综合分中加0.4分、0.3分;树立并被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级部门列为全市重大典型进行宣传的,在综合分中加0.3分、0.2分;树立并被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列为全县重大典型进行宣传的,在综合分中加0.1分。

以上加分以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国家部委、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省级部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级部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的正式文件为依据。所有受奖截止时间为次年1月31日,之后下发文件的转到下加分。多年实施一次的表彰奖励,在受表彰奖励当年加分;同一项目受到各级表彰奖励的,按最高标准加分一次;多个项目受到表彰奖励的,按标准分别予以加分。

(一)未完成目标要求减分

1、内容及标准。

(1)乡镇和县直部门、中省驻汉单位对县委、县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未量化分解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股室及责任人的,在综合分中减0.1-0.5分。

(2)乡镇和县直部门、中省驻汉单位目标任务完成未达到目标要求(受宏观政策和环境因素影响的除外),每低于目标要求1%,减该项任务基本分的1%;低于目标要求60%的,不得分。

(3)乡镇和县直部门、中省驻汉单位缺少任务落实和完成情况的有效印证资料,减该项任务基本分的10%—100%。

(4)乡镇和县直部门、中省驻汉单位未按规定时限和质量要求报送考核数据资料、影响考核工作的,在综合分中减0.1-0.5分。

2、工作程序及责任部门。年终考核时,由考核组依据县委、县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和被考核单位任务分解表,结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提出减分意见,报县考核办审核汇总;未按规定要求报送考核数据资料减分,由县考核办依据报送情况确定。

0

(三)发生重大问题减分

1、内容及标准。乡镇和县直部门、中省驻汉单位某项工作发生重大问题,并在一定范围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在综合分中减1-5分。

2、工作程序及责任部门。年终考核时,由县直有关职能部门提出减分意见,报县考核办审核汇总。

(四)受到督查通报减分

1、内容及标准。乡镇和县直部门、中省驻汉单位受到县委办、县政府办督查通报批评的,按《汉阴县督查督办工作实施办法》(汉办发„2008‟25号)规定予以扣分。全年督查通报情况以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提供认定为准。

2、工作程序及责任部门。年终考核时,由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分别统计各单位受到督查通报情况,并提出减分意见,报县考核办审核汇总。

(五)受到预警通报减分

1、内容及标准。乡镇和县直部门、中省驻汉单位考核指标任务受到县考核办预警通报后,能按规定时限及时整改并完成指标任务进度要求的,不予扣分;在每次受到县考核办预警通报后未能按规定时限及时整改或经

附件三

汉阴县2010目标责任单项考核奖设立意见

为了激励单项工作创先争优,推动重点领域率先突破,促进全年发展任务全面超额完成,2010目标责任考核在进行综合考核的同时,继续设立单项考核奖。单项考核奖设立意见如下:

一、设立单项考核奖的原则

(一)突出重点项目建设的拉动作用,加快经济结构优化,增强持续较快发展的内生动力;

(二)落实“三五”战略要求,加快经济扩张总量、提高质量,人民群众增加收入、改善生活;

(三)立足资源禀赋,鼓励工作创新,发挥比较优势,加快发展壮大县域经济;

(四)坚持统筹城乡发展,推动“三农”政策更好贯彻落实,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步伐。

二、设立的项目和负责考核评选的部门

根据以上原则,2010目标责任考核设立9项单项考核奖。

(一)经济发展

为保证考核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在考核评选程序上坚持“先设定规则,后操作实施”的原则,由负责考核评选的牵头部门拟定具体的单项考核奖《考核办法》,按程序提请研究审定后,以县考核办文件下发执行。年底由县考核办统一组织,各相关牵头考核评选的部门按《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评选,考核评选结果报县考核办复核,经县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后,与综合考核结果一并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审定,予以表彰奖励。

主题词:目标责任

考核评价

实施办法

2010

5.目标考核办法实施细则 篇五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金融在现代经济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激励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提供更加优质的金融服务,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目标

对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全市经济发展的力度进行考核,对支持力度大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予以表彰奖励,同时利用财政存款在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分配,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我市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工商银行***支行、农业银行***支行、中国银行***支行、建设银行***支行、农业发展银行***支行、***农村合作银行、邮政银行***支行、***银行***分行、***金盛村镇银行。

三、评价体系

(一)考核指标

考核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办法,根据参评银行对当地经济的支持程度、风险把控能力、社会效益贡献、社会服务等设定如下指标:

1、主要指标

(1)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力度:包括期末存贷比、完成信贷计划、期末短期贷款所占比重、全年上交税收、期末涉农贷款额、期末中小企业贷款额、期末重点项目贷款额、期末支持企业户数等。

(2)全口径信贷投放及存款情况:包括期末贷款余额、期末贷款余额所占比重、全年贷款累计发生额、全年贷款发生额所占比重、期末贷款增长额、期末贷款增长额的增长比例、期末存款余额所占比重、期末存款余额增长比例等。

2、附加指标

(1)资金支付环境:包括服务质量、POS刷卡机数量、ATM自动取款机数量、银行卡发放数量等。

(2)不良贷款管理:按照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和当年不良贷款下降率确定。

(3)社会综合评价:根据市政府及人民银行掌握的投诉和表扬情况、千人评机关名次、各银行参加市上活动情况、报送报表及材料情况等。

(二)考评标准

1、主要指标,占综合得分的80%。

(1)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力度,占综合得分的40%。其中: ①期末存贷比(10%)

②完成信贷计划(8%)

③期末短期贷款所占比重(6%)

④全年上交税收(5%)

⑤期末涉农贷款额(3%)

⑥期末中小企业贷款额(3%)

⑦期末重点项目贷款额(3%)

⑧期末支持企业户数(2%)

(2)全口径信贷投放,占综合得分的40%。其中:

①期末贷款余额(8%)

②期末贷款余额所占比重(5%)

③全年贷款累计发生额(6%)

④全年贷款发生额所占比重(4%)

⑤期末贷款增长额(5%)

⑥期末贷款增长额的增长比例(4%)

⑦期末存款余额所占比重(5%)

⑧期末存款余额增长比例(3%)

2、附加指标,占综合得分的20%。其中:

(1)资金支付环境,占综合得分的5%。其中:

①服务质量(1%)

②POS刷卡机数量(1%)

③ATM自动取款机数量(2%)

④银行卡发放数量(1%)

(2)不良贷款管理,占综合得分的5%。其中:

①不良贷款率(3%)

②当年不良贷款下降率(2%)

(3)社会综合评价,占综合得分的10%。其中:

①千人评机关名次(4%)

②参加市上活动情况(3%)

③报送报表及材料情况(3%)

(三)奖项设定

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奖”,按照项指标综合得分排名,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

3四、考核程序

(一)成立机构

成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目标考核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市长任组长,市金融办、人民银行***支行、银监办、市财政局、市发改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考核及日常工作。

(二)考核程序

1、各参评银行于次年元月15日前根据上业务情况,向考核领导小组报送有关资料,作为考评依据。

2、考核领导小组召集考核领导小组组成部门,对参评银行进行考核,对各参评银行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按计分办法排列名次,拟定获奖名单,报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目标考核领导小组。

3、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将考核结果报市政府,在次年的元月31日前确定评审结果。

(三)考核要求

1、考核领导小组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行业规定,保守参评银行的商业秘密。

2、各参评银行要如实报送有关资料,客观真实地反映本单位的工作业绩,如发现虚假数据,取消参评资格。

3、银行业金融机构发生与资金安全和金融安全有关的重大案件,不参加当年考评奖励。

4、对部分指标考核核定取数主要来源应依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统计管理规定及统计口径。

五、考核结果

(一)表彰奖励

市政府将根据考核结果对获奖的银行予以表彰奖励,奖励标准为一等奖10万元,二等奖5万元,主要负责人奖金按照获

奖金额的30%确定,其他班子成员的奖励由各银行自行确定比例和列支。

(二)财政存款、项目账户

考核结果作为市财政存款及项目账户在银行分配数额的依据。市财政局、市发改局根据财政资金的收支计划及预算执行情况和项目情况,按照各银行的总得分在各银行评分总和所占的比例,作为财政存款、项目账户开设在该银行的分配比例,确定该银行获得的财政存款分配数额和项目账户的开设。

六、其他事项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由市金融办会同人民银行***支行负责解释。

6.2质量目标考核办法 篇六

QL/QLZD02-2017 目的

为使本公司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得到分解和落实,确保公司质量目标的实现,并使全体员工共同关注和参与质量活动。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对质量目标的分解和考核。3 职责

3.1总经理负责质量目标的审批;

3.2 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质量目标的制定及质量目标实施情况的检查; 3.3 办公室负责质量目标展开表的制定并落实实施。

4程序

4.1 质量目标制订的原则

4.1.1总经理确保在各相关部门、各管理层次上建立可测量的质量目标,并授权管理者代表组织实施。

4.1.2 质量目标是实现“满足顾客要求、增强顾客满意”的具体落实,应包含对满足产品要求所需的内容(如质量指标、技术要求、顾客要求等)及包括对持续改进的承诺。4.2 质量目标的编制和审批 4.2.1编制依据

a)顾客的期望和市场信息反馈、市场当前和未来的需要及顾客满意情况;

b)上目标实现情况,产品实际质量状况,以及质量管理体系中存在的薄弱环节;

c)总经理有关质量工作的决策; d)持续改进的承诺。4.2.2编制程序

a)办公室于每年底根据公司质量状况、顾客期望和市场需求信息及各部门提供的数据提出“质量目标方案”;

b)管理者代表根据“质量目标方案”召集相关部门审议、修订,形成正式质量目标报总经理批准后公布实施;

c)办公室根据公司总质量目标,结合各部门质量职责及相关质量指标,对目标进行展开,并落实具体的实施措施。4.3质量目标的检查与考核

4.3.1 办公室每半年或管理评审前对质量目标的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填制“质量目标考核表”报管理者代表审核。

4.3.2管理者代表根据检查的结果,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评议,制订奖惩措施以激励或鞭策质量目标的有效实施。

4.1 3 办公室于每年底对质量目标的实现情况加以分析,编制质量目标实现情况报告作为管理评审和制订下质量目标的输入资料之一。

2017 年 1 月

7.学校节能目标考核问题初探 篇七

1 实施学校节能考核的意义及现状

“十二五”期间全国纳入考核范围的学校达552家 (全部为高等院校) , 节能任务共达到60.8万吨标煤, 占万家企业“十二五”总节能任务25000万吨标准煤的0.24% (表1) 。节能任务占比虽小, 但是, 国家采用按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模式对其进行节能监督管理, 标志着开启我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新篇章。

目前学校节能考核已渐渐在全国各地展开。在考核归口管理上学校与工业企业有所不同, 工业节能考核从全国到地方均是由工业 (经贸) 部门组织实施, 归口比较统一;而学校节能考核有些地方是教育部门主导, 有些则是发展改革或经信 (贸) 部门, 全国范围内仍未统一。学校考核的指标主要是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组织领导制度、节能目标责任制、节能管理情况、技术进步、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等6方面, 其中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一般设置为年度考核的否决性指标 (表2) 。

2 现阶段存在的难题

2.1 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指标计算不统一

以2012年为例, 国家万家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方案里明确了各项打分的分值设置, 但缺乏对学校领域的节能量核算统一方法依据的指导。部分省或地区节能主管部门根据自身情况对节能量核算方式有明确的指导, 如广东省在2012年考核方案中明确学校节能量原则上按在校生人均能耗进行计算, 山西省考核明确要求采用学生人均综合能耗计算。以这两个省为例, 虽原则上均是以学生人数作为学校的“产品”进行统计, 但也未明确说明所统计的学生类型、范畴和统计方法。当然国家层面有可能是为兼顾不同类型学校特色的原因, 未做明确要求, 但应该就关键的指标如节能量的计算方法在年度考核方案的要求中进行明确, 从原则上指导各地计算口径的统一。

2.2 重要数据填报存乱象

在能源消耗统计、学生人数统计方面, 往往是学校本身有一套数据, 上报教育部门或者别的主管部门是另外的数据, 两者之间存在差别。考核中我们发现, 部分学校上报学生人数和用能上较为随意, 没有使用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通过认可的数据。

2.3 数据引用原则有待规范

形象地讲, 学校产品可以理解成是学生, 产量就是总学生人数。高校学生的种类主要有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等注册在校生, 同时还有函授生等非在校生。因国家未明确数据引用的原则, 目前学校在总学生人数的统计上有分歧, 主要有两种:一是是否将注册在校生和非在校生进行合计, 这是统计的范围问题;二是是否直接将不同类型学生的人数简单求和得出, 这是计算的方法学问题。为何会产生人数范围和统计方法的分歧?主要是因为不同类型的学生所使用能源的水平有差异, 也就是说培养不同类型 (如研究生和本科生) 的学生所要耗费能源值可能不一样。高校对学生的用能管理根据学生类型有所不同, 不同类学生的宿舍人数设置和学生科研投入情况等因素对学生用能水平有较大影响, 这些因素决定了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的平均人均用能指标不可能在同一基准上。比如在考核中我们发现, 某师范大学的计算学生总人数是专科生、本科生和硕士生等注册在校生的人数求和, 不包括非在校学生;而某理工大学的总学生人数是在校生和非在校生 (即函授生等) 的人数之和。这两种算法折射出两个地区指导考核时使用的人数计算基准不一致, 得出的考核结果自然也会缺乏可比性。

2.4 能源统计范围界定不一

目前学校能源计量工作基本能做到了单栋楼宇的能源计量, 也就是说做到了二级计量的配备和统计, 但由于教学、办公、学生公寓、教师宿舍、食堂、图书馆、体育馆等楼宇数量较多, 在数据采集和使用方面存在较大的混乱。以教师公寓用电为例, 如在某医科大学教师公寓的用电均为教师独立缴费, 学校未安装有该教师公寓的总表, 这部分能源很容易被统计人员理解为不属于学校用能, 准备考核材料时未统计进来, 造成实际用能统计偏少;而另一所医科大学的情况是, 对教师公寓用电有单独的表头作为统计, 并在能源统计时纳入其中。这样显然造成能源统计基准出现偏差, 想要规范考核统计, 能源统计范畴则需要在下一步工作进行界定。

3 对策

3.1 统一标准

有关考核部门应该在每年的考核方案中进一步明确学生人数和能耗统计的范畴和算法, 建立统一的能耗考核指标, 指导各地按统一的规则进行考核, 当考核计算方法和能耗统计方法一经确定, 应在五年内保持原则不变。

3.2 与高等学校节约型校园考核工作相结合

从本质来看, 推动学校节能考核工作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教育部推行的建设低碳校园约束行动都是为实现学校节能降耗。两项工作都需要计算节能量, 但在对学生人数计算方法的问题上, 笔者认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教育部关于的《高等学校节约型校园指标体系及考核评价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 所提出的学生人数折算方法比较合理。《办法》规定了以正式注册在校学生 (折算规模) 的总人数为统计对象, 参用本科生为基准, 不同类型学生的用能基准进行人数折算 (表3) , 例如1名硕士研究生折算为2名本科生。按不同的类型学生进行相应折算出用能的学生规模人数, 此方法值得参考。

3.3 健全学校能源消耗统计制度

能源消耗统计是加强能源管理, 推进能源节约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引导学校按《关于印发<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的通知》 (国管节能[2011]393号) 文件精神, 上报国管节能表、台账等相关报表, 作为考核数据引用的支撑, 保证数据可查可追溯。按照能源资源消耗统计的要求, 进一步敦促学校健全能源消耗统计报送制度。学校节能领导小组应做好组织分工, 公共楼宇由总务处 (科) 进行能源资源消耗统计, 各学院做好本学院实验室等楼宇消耗统计, 将统计范围扩大到各学院。及时统计本学院的主要楼宇能源消耗量, 建立学校楼宇的能源数据统计、分析制度, 形成收集及时、统计准确、分析深入、传送快速的数据信息统计报送机制。

3.4 加快推动学校能源计量体系建设

结合质监等行政部门从管理方面入手, 加大能源计量的行政引导、技术服务和宣传推动力度, 引导企业全面加强能源计量工作, 在人员培训、仪器检定、制度建立、数据分析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笔者有幸参与广州市学校2013年度计量管理检查工作, 对比实施考核前学校的能源计量状况, 考核后的状况有了较大的改观。

3.5 多指标辅助考核工作的思考

8.优化体育中考考核办法的探讨 篇八

我市体育中考考核采用等级分。体育满分为40分,包括体育考试成绩与平时成绩二个部分。体育考试成绩为30分,测试项目为三项,以等级评定成绩,然后将等级折换成分数计入总分,等级有A、B、C、D、E、F六等,等级分折算方法为:A=10分,B=9分,C=8分,D=7分,E=6分,F=5分。平时成绩为10分,初一、初二各占5分(如表1、表2)。

二、苏州市体育中考考核方法与我省其他城市对比分析

从表3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到,就从测试项目的设置及所占分值来看,我市的中考考核办法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必测类项目与选测类项目在项目设置上比较传统、单一

我市就必测类项目(50米或跳绳)已经连续五年没有更换过了,而选测类项目的选择范围也很狭小。这样的考核办法就不能真实地反映出初中毕业生的体质状况及运动技能的水平。从表4中我们可以看出,达标为优秀和良好的两类学生选择的中考项目与体质达标的项目有一定的联系。而及格与不及格两类学生在选择上,基本上与达标是一点关系都没有了。结合我区兄弟学校的实际情况来看,后两类学生根本不可能选择体质达标类项目如50米、立定跳远、实心球等,原因在于身体素质太差,基本没有什么可能通过短时间的努力会取得好成绩或者说是满分的可能。因此,这两类学生就选择了一些上下肢力量及技术性含量均不高的项目(如篮球运球),通过短时间强度较大的专项训练,最终能够顺利通过体育中考。结合以上情况我们可以综合分析:(1)我市目前这种考核办法不能够很好体现,中学生在技能项目学习上所掌握的情况。(2)项目设置上的局限性,不能客观反映考生的实际水平及全面评价学生体质的发展状况,甚至会造成考试考什么项目,教师就会教什么项目,学生练什么项目(表4)。

2.初中阶段所学的武术、技巧及健美操等运动技能项目没有能够很好的融入中考

对比分析来看,我市在运动技能类选测项目上只有男生的篮球及女生的排球考试,而初中阶段学生所学的武术、技巧及健美操等运动技能项目,没有能够在体育中考自选项目中出现,这样的项目设置,既不能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也容易导致体育教学简单化。初一、初二体育课易形成“放羊课”,到了初三就出现集中练习体育中考项目的现象。而常州市、南通市在技能考核项目设置上就比较广泛,构建了能够满足学生需求的项目设置。这样不仅能体现学生的个体差异,而且能够很好反应学生的兴趣爱好及运动能力,大大增强了学生“终身体育”的意识和能力。

三、优化体育中考考核方法

1.加大体育中考总分分值,强化平时成绩的考核力度

加大体育中考总分的分值,意味着体育教学价值指向发生了变化,体育教学学科的地位得到重视。一方面:体育中考总分的提高,能够转变学生的价值观念,提高学生的思想认识,让学生意识到体育对强身健体的作用。另一方面:总分提高了,家长及社会对孩子的健康认识也会有很大的提高,初步形成了家、校、社会共同关心青少年体质健康的良好氛围。

强化平时成绩的考核,重视对学生平时体育学习行为和表现的评价,促进体育教学常态化发展,对鼓励学生积极参与体育活动,养成良好的体育学习习惯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目前很多地区的体育中考平时考核成绩均流于形式,没有能够真正起到它应起的作用。为了提高平时成绩考核的透明度,学校可以采用表格形式,对学生在初中三年的“平时成绩”分别进行公示,且划分一定的得分比例,算出最后的总成绩。例如,初一年级、初二年级、初三年级的“平时成绩”,可分别占体育中考“平时成绩”的30%、30%、40%。另外,学校还应将学生在体育大课间的表现、体育课堂的表现、体育课考试的成绩、体育活动等情况,分别以分数的形式表现出来。通过利用表格的形式进行公示,使人一目了然,提高了平时考核的可信度及说服力。

2.重视学生个体差异,丰富技能类自选考核项目

体育中考项目的设置如果能够结合学生个体差异,加大技能类自主选项考核项目的类别,这样的考核办法更具有全面性和过程性,既强化了过程性学习的作用,又开阔终结性考试的广度,避免了学生只抓考试项目,忽视其他项目的功力做法。建构了满足学生个体化发展需求的评价体系,让学生按照自己的兴趣和能力选择符合自己发展情况或兴趣爱好的运动技能类项目进行考试,鼓励了学生的个性化发展,解决了学生运动能力、运动体能差异性的问题。丰富的技能类考核项目如:篮球、排球、足球、健美操、武术、支撑跳跃、男直腿后滚翻、女肩肘倒立、五步拳、技巧组合动作等等,既照顾到了学生的个体特征,又能激发学生的兴趣爱好。这样的项目设置,符合新时代的需求,体现了新课程的理念。

3.细化必测类与选测类各个等级相对应的分值及提高A等级相对应的考核标准

对于分数的细化可以采用A、B、C、D、E、F六等,等级分折算法为:A=10分,B=9分,C=8分,D=7分,E=6分,F=5分。细化考核项目各个等级相对应的分数以及提高A等级相对应考核标准,可以杜绝一些项目只要参与考核,多数学生就能够得到8分以上成绩(总分10分),从人本的维度上来看是可取的,但是分值过高或者A等级标准难度不高,对于那些认真锻炼、运动能力较好的学生来说就不是很公平,也不利于调动学生主动参与体育锻炼的积极性。学生之间体育中考总分区分度不明显,实际上也消减了体育中考考试的地位。

4.体育中考可以设置“加分”或者“免考“制度

对于加分奖励的设置,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1)在区(市)级以上各类运动比赛,获得单项前三名或集体项目前三者,可以一次性加2分;(2)初中阶段体质达标连续三年均为优秀的学生,可以一次性加2分;(3)在体育中考考试指定项目测试中,单项成绩超出该项满分标准,达到加分标准成绩时,可以在该项目中加1分。此类加分,不仅可以提高学生对体育锻炼的重视度,更能加大学生自觉锻炼的积极性,更好地提高个人的身体素质。

对于免考制度的设置,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落实:(1)每个学校可以采取学生自荐及教师推荐的形式上报符合体育免考制度人员的名单,这些名单必须公示在学校橱窗,接受初三全体师生的投票选举,最终以学校总人数的5%比例产生最终的免考人选。这样选出来的学生最具说服力和代表性,能够很好调动全年级学生参与各项体育运动的积极性。(2)免考的学生需要在全校各项体育活动中起到带头作用,并帮助和指导体质薄弱的同学积极锻炼,从而更好提高他们的身体素质。(3)免考的考生除了体育能力特别好以外,在团队精神与合作能力方面也必须得到同学们及老师们的一致认可。

我们在完善体育中考考核制度的同时不能将体育中考作为追求学生健康的主要途径,因为提高学生体质,培养学生终身体育意识,仅仅靠把体育纳入中考可能是难以解决根本问题的。在完善体育中考考核办法的同时,我们要重视促进学校体育工作和体育课程教学的常态过程。引导青少年加强体育锻炼是一项长期的教育工程,作为体育教育工作者我们有责任和义务传授体育锻炼的知识和方法,为学生的终身体育打下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李兵.体育中考——南通教育内涵式发展的着力点[J].中国学校体育,2011.7.

9.目标计划管理及考核办法 篇九

目标计划管理及考核办法

(试行稿)

一、目的:为了提高公司各项工作的前瞻性、计划性和执行力,全面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顺利完成,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目标计划管理

(一)分管领导负责公司目标计划管理执行工作,主要职责有:

1、负责构建公司目标计划管理体系及制定实施方案;

2、负责制定公司目标责任书及经营目标草案;负责将各部门编制的二三级工作计划汇总分析后,协同总经理将公司目标分解到各部门;负责汇总、复核各部门编制的目标责任书,报总经理批准后转发到各部门。

3、负责复核各部门月度工作计划,对月度计划执行情况跟进、检查,对需要重点解决的事项上报总经理及时解决。

4、复核各部门的及月度工作计划调整表,经总经理批准后按照新的计划跟进及检查。

5、组织目标计划管理相关的会议,参加部门例会、工程协调会、营销分析会等。

(二)综管部: 负责根据部门考核结果和各员工考核结果计算考核工资;负责对考核结果进行统计并及时在公司QQ群或公司公告栏上张贴发布;负责对各部门的各项工作计划及考核表(纸质及电子文档)存档,作为各级员工年终奖发放、职务晋升、调薪考核的依据。

三、目标计划管理考核部门

1、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分管领导为组员的目标管理考核小组,负责对各部门月度及目标的考核;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其他员工的月度及目标考核。员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先由部门负责人进行面谈,面谈后仍有异议可到总经理申诉,最后由目标考核小组复核决定。

2、员工当月工资的20%作为考核工资额度。

3、员工当月实发工资为考核后工资。

四、目标计划管理考核

1、考核原则及考核时间区间。公司的所有考核均以目标计划达成的效率和质量作为结果导向,以量化目标作为考核基础。月度考核以计划完成率为主要依据,考核以目标结果为主要依据,项目周期考核以贡献大小作为考核依据。如有周计划制度继续执行,作为月度工作计划的执行依据。

2013以部门月度考核作为主要控制点,本部门所有工作计划内容均为部门负责人的工作计划考核项目。

2、考核指标权重。月度考核中计划工作内容占70%,部门配合占20%,团队建设占5%,临时工作占5%;考核办法另增设最高20分值的加减分项目,由绩效考核小组以部门目标达成结果为主要依据进行打分;项目周期考核办法以项目周期工作时间和贡献大小为主要依据在发放前制定细则。

3、考核跟进措施。每月全体被考核员工的绩效考核最终得分由综合部在公司QQ群或者公司公告栏张贴发布,并将考核结果表的电子文档发送至每个部门和员工。未完成的工作,考核人需对计划执行人填写的未完成工作的原因、改进措施予以确认并追踪落实。部门负责人需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员工进行绩效考核面谈,力争做到部门奖惩有理有据,员工被罚口服心服。

4、考核人员范围:除公司总经理、保安保洁外的所有员工。

5、考核额度:

1)、月度考核:考核范围内的所有公司员工以签约月薪中的考核工资作为月度计划考核的总体额度。公司层面以部门负责人作为奖惩对象,考核小组最终评分作为部门负责人的考核得分;分管领导以分管部门得分和总经理评分的平均分值作为考核得分;部门负责人以各岗位员工作为奖惩对象,具体体现为部门负责人对各员工《员工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考核表》各项分值的具体落实,部门负责人最终评分作为员工的考核得分。

2)、考核:以年终奖作为考核额度。年终奖发放额度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公司目标达成等情况,以集团公司批准的金额为准确定。

6、奖惩办法:

1)、月度考核:月度工作计划属于公司级节点的,当月未完成的工作按照当月权重比例如实扣款。提前完成公司重要节点的或有重大贡献的,可向绩效考核小组申请总经理特别奖,考核完毕当月兑现,重大贡献另可在考核中重复体现。

2)、考核:根据《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考核表》确定。原则上未完成目标按同比例扣款作为惩罚额度;如有目标责任书以外的对公司目标达成有较大贡献的事项,可向绩效考核小组申请奖励额度,具体反映在“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考核表”的加分项目中。

3)、日常管理考核:工作计划完成情况作为年终奖发放、评优、职务晋升和调薪的主要依据;原则上综管部需提醒所有员工及时提交工作计划。两次以上无法完成工作计划的,直接上级可向公司分管领导申请对该员工进行换岗或辞退。

7、考核表格格式:参照附件《目标计划管理表格》——部门表及员工表。

8、考核结果计算:

1)、月度考核:根据《部门月度计划完成情况考核表》中的部门得分计算部门考核工资。

A、部门负责人实发考核工资=部门考核得分÷100分×考核工资额度;

B、(部门负责人以下)员工的实发考核工资=员工考核得分÷100分×考核工资额度。

2)、考核:原则上参照月度考核计算方法。

五、月度工作计划

1、每月25日前,各部门负责人总结本部门本月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考核本部门下属员工的本月计划完成情况。并将当月部门及员工《月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考核表》和下月部门及员工《月度工作计划表》发送至分管领导进行初步总体复核。

2、每月第一周的周二(遇节假日提前),分管领导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召开“月度计划工作例会”,总结及考核公司各部门上月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并定稿各部门当月月工作计划。

3、每月第一周的周三(或“月度计划工作例会”结束后次日),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将部门及员工《月度工作计划表》(增减月度例会中的内容后)、《月度计划完成情况考核表》,经各直接上级审核签字后,提交分管领导;并转发综管部一份进行存档、计算工资及发布考核结果。

六、周工作计划

1、每周五中午12点前,部门员工将《周工作计划表》上报部门负责人。

2、部门负责人对部门员工上报的《周工作计划表》根据部门月工作计划进行进行审核,并与部门员工沟通,确认后转发综管部存档,作为部门负责人对员工月绩效考核的依据。

七、工作计划表填写:参照目标计划表格目录中的填表说明填写,需要说明的如下:

1、部门月度工作计划:制定计划时必须注意计划的严谨性和合理性,月度计划必须与计划(含调整项)相吻合。月度工作计划分为重点工作和日常类工作两大板块。重点工作定义如下:

◆各部门当月应当启动(或完成)的工作;

◆工作完成需要两个及以上部门互动配合的工作;

◆各部门对公司项目关键节点有重大影响的工作;

◆工程、预算、营销、开发四部门的部门级项目控制节点;

除月度重点工作外,各部门应将为履行工作职责每月所应开展的日常工作作为基本工作内容;重点工作内容与日常基本工作内容的权重比例分配由部门负责人根据部门业务性质及当月工作内容的组成合理分配;

2、员工(除部门负责人外)工作计划:以部门负责人核定为主,作为部门月度工作计划的必须补充。

3、不合格部门计划:遗漏重要事项、编制过于复杂或简单以致难以量化考核、工作权重配臵明显不合理的,视为不合格计划;战略运营部有权对不合格计划进行调整,并以调整后的工作计划作为目标管理考核依据。

4、在月度计划中应将各项工作完成的时间明确界定,描述工作内容时同时量化为工作结果;需要其它部门配合完成的工作,必须指出具体配合事项、完成标准及完成时间等。

5、需要跨月完成的工作,应明确本月所应完成的工作进度和具体工作内容,同时战略运营部有权查阅或要求该部门制定该项工作的明细量化计划,并作为完成比例的量化指标。

八、计划执行情况跟踪、检查。

分管领导负责对工作计划执行情况跟踪、监督、检查,对各部门有可能影响公司总体目标的计划延误事项,有权跟进某主责员工的具体工作计划,分析原因和提出解决办法,及时向分管领导反映,并要求落实整改。

九、计划调整

各部门工作计划经月度计划工作例会正式下达后,原则上不再予以调整;确因发生不可抗力、基本执行条件重大变化、公司战略调整等客观原因造成计划延期或延误,执行部门应在原因出现后两天内提出调整计划的申请,填写《计划调整表》,在每月的月度计划协调会上确定,经总经理批准后交综管部和分管领导各一份备案。计划调整后,按新计划执行和考核。

十、资金计划:

1、各部门负责人于每月27日之前(遇节假日提前)将本部门下月拟用资金内容填写《资金计划表》,上报分管领导审核。

2、分管领导审批签字确认后,由各部门负责人送交财务部,以备财务部做好下月资金准备。

3、部门负责人填写《资金计划表》必须严谨、仔细,资金用途必须明确、合理。

4、如有调整应及时上报分管领导,审核后书面告知财务部。

十一、其他说明:

1、本办法自2013年1月1日开始试行。

附件:《目标计划管理表格》

*******公司

10.党员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篇十

一、目的与宗旨

为了积极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对本支部党员的目标管理与考核,进一步提高党员的党性修养,充分发挥党员在广大师生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党员自觉按照党章的规定严格要求自己,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再创新台阶做出更大贡献,特制订此办法。

二、实施原则

对党员的目标管理考核,应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考核。

三、考核方式

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考评工作组对每位党员的表现进行每学期初次考核和年终考核。考核分由普通群众评议打分和支委评议打分两个部分相加组成;考核应对各项目给出具体分数。群众打分和支委打分满分均为100分。对于单学期考核成绩在60以下的党员,视为考核不合格。支部对这些党员将分不同的 情况,采取适当措施,重点教育。

四、考核办法

1、根据党章和学校制度的相关规定,针对党员的政治素质、专业学习、行为自律、群众基础、教学成绩等方面,确定党员的具体管理目标和考核内容;本办法规定的考核内容分10个项目,每项目各为10分,总分为100分。

2、党员在日常的学习、生活和工作中,应自觉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考核内容严格要求自己,提高党性修养,充分发挥党员的先进性,并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五、具体标准及相应分数

1、政治素质。

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坚定共产主义信念,提高理论修养,增强自身党性。组织观念强,及时交纳党费。(10分)

在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上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正确行使党员的权利。(10分)

2、群众基础方面。

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能正确处理好个人与国家、集体的关系;密切联系群众,主动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在师生中有较高的威信。(10分)

3、积极参加团体活动方面。

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和公益劳动,在校内外的活动中发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并能够在活动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20分)

4、专业学习方面。

端正学习态度,刻苦学习专业知识,并能以自己的实际行动积极营造本处室、教研组良好学习风气,教学成绩突出。(20分)

5、行为自律方面。

在考勤上,没有缺席旷工记录,并能在其中起到一定的带头作用。(10分)

带领本处室教研组积极配合学校组织的卫生考核,办公室、卫生区整洁,能够在校园文明建设中发挥模范作用。(10分)

平时生活作风良好,无重大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10分)

六、考核程序

1、专门成立考核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工作组。领导小组由支部书记担任组长,副组长由支部副书记担任。

2、每学期初由党小组负责人向支委提交相关信息(具体包括党员成绩及名次、每次卫生检查情况记录、旷工情况有无的记录、参加集体活动以及公益活动的情况记录、有无重大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记录)。

3、根据党小组提交的以上记录,结合自己的主观判断,从各处室教研组中民主推选出5-7 名代表群众采用座谈会、调查表等形式对党员综合表现征求意见,并针对每个考核项目给出具体的分数。同时,支部委员会给本支部每个党员打出考核分数。

七、奖惩制度

1、对在党员考核中最终成绩为优秀的党员给予公开表彰。

2、对在党员考核中学期考核成绩不合格的正式党员支委应该给予必要的提醒,对其进行谈话;若在年终考核时总分仍不合格,将在支部大会上给予通报批评,要求其找出差距,限期改正;若经了解,该党员在改正期内无任何悔改表现的,经支部大会讨论,报上级组织审批备案后,视情况考虑对其给与纪律处分。对考核不合格的预备党员,若有学期的考核总分不合格,视情况考虑限期改正、延长其预备期,直至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党员积分考评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完善党员教育管理机制,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现就开展党员积分考评管理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考评标准

党员积分主要包括基本分值、个性分值和激励分值,总计110分。

(一)基本分值(60分)。主要包括:(1)党性修养(15分)。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提高理论素养,增强理论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带头执行所在党组织的决议决定;积极参加“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以及党组织开展的各类学习教育培训活动。(2)宗旨意识(15分)。积极参与结对帮扶活动,落实党员联系户制度,定期开展走访活动;密切联系群众,经常性深入群众,了解社情民意,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自觉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积极参与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发挥自身特长为群众办实事好事,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3)组织观念(15分)。自觉遵守党章党纪,认真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按时足额交纳党费,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模范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抵制邪教等非法组织活动,积极维护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努力营造团结奋进的工作氛围。

(4)先锋形象(15分)。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自觉履行党员义务,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作风正派,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大力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倡导文明新风尚,积极参与破除封建迷信活动,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

(二)个性分值(40分)。(1)师德形象(15分)。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不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维护学生权益。不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违规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课,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注重因材施教,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2)专业发展(15分)。熟练掌握岗位技能,工作效率高,出色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拓展专业知识、完成规定的培训进修任务、实施个人专业成长规划、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及水平的情况;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技能比武与教育教学研究活动。(3)工作实绩(10分)。每年开设校级公开课1次以上,课堂教学评价为优秀。参加教学基本功竞赛、优课评比获县级一等奖以上或获得县级骨干教师以上的荣誉称号;满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优秀,家长和社会评价满意度高。

(三)激励分值(10分)。主要包括:

(1)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奋不顾身、挺身而出;(2)积极为社会公益事业出资出力,群众反响好;(3)获得各级各类荣誉;

(4)在服务大局、推动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

二、实施步骤

党员积分考评管理,在基层党委领导下,由党员所在支部按照“三评两定一公示”的办法组织实施。

(一)季度考评。每季度末,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并邀请部分群众代表参加,组织实施考评工作。

1.个人自评。由党员本人根据考评标准和年初承诺内容,进行自我打分。

2.党员互评。根据考评标准和党员承诺内容,在述诺交流的基础上进行相互测评。测评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3.群众测评。党支部组织群众代表,根据考评标准和党员承诺内容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测评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参与测评的群众代表数量一般不多于支部党员总数的五分之一。

4.支部评定。按照个人自评占10%、党员互评占20%、群众测评占20%、支部评定占50%的比例,计算得出每名党员的综合得分。实行党员星级管理,按照综合得分确定党员星级,五星级党员得分须达到90分,四星级党员得分须达到80分,三星级党员得分须达到70分,二星级党员得分须达到60分。五星级党员人数原则上控制在党员总数的5%以内。5.党委审定。党支部评定后,及时将评定情况报基层党委审定。

6.结果公示。基层党委审定后,党支部将党员季度综合得分和评星结果在党务公开栏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七天。公示期间,可以受理党员申诉,经调查核实,妥善处理。

(二)年终考评。年终,党支部结合第四季度考评工作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行综合考评,按照每个季度25%的权重折算出年终考评得分及星级。

年老体弱、长期患病、行动不便的党员,经党员大会讨论,报基层党委同意后,可不参加考评。预备党员参加考评,但不确定星级。对外出流动党员,党支部要积极加强与流入地党组织的沟通协调,根据了解掌握的情况进行评定;对工作相对集中的,可组织在外集中考评。

三、结果运用

党员积分考评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和干部选拔的重要依据。优秀党员一般从被评定为五星级的党员中产生;被评定为四星级和三星级的,一般为合格党员;被评定为二星级的,一般为基本合格党员。没有星级的或有以下之一行为的党员,为不合格党员:((1)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的;(2)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3)无故拖欠半年以上党费,经教育仍拒绝交纳的;(4)无正当理由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5)本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受到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留党察看处分的;

(6)本依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或行政处分的。不合格党员人数不下指标、不定比例。对优秀党员,由所在党组织给予表彰。对合格党员,由所在党组织给予肯定和鼓励,积极引导其发扬“五带头”精神,争当优秀党员。对基本合格党员,按照南通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中实施“双预警”制度的意见(试行)》的规定,由所在党组织启动预警程序,及时进行提醒、帮助和教育。对不合格党员,按照《江苏省处置不合格党员实施办法》的规定,由所在党组织依照处置程序进行组织处置。

四、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

实行党员积分考评管理是新形势下加强党员队伍经常性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党员积分考评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坚持党组织主要领导负总责,明确责任主体,严格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要及时理顺党员组织关系,健全完善党员档案,确保将符合条件的每名党员都纳入积分考评管理体系。

(二)强化督查指导。

各基层党委要将党员积分考评管理纳入基层党组织目标管理考核范畴,强化工作指导,定期开展专项督查,确保扎实推进,取得实效。要着眼于不同行业实际,加强分类指导,制定易于操作的考核细则,使党员积分考评管理办法更加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实施动态跟踪管理,注意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三)深入宣传引导。要加强思想发动,充分利用宣传栏、广播、网站等平台,广泛宣传党 员积分考评管理的目的意义,使广大党员普遍理解并自觉接受教育管理。要将党员积分考评管理的相关要求及时传达到每个党支部、每名党员,做到考评标准明确、考评程序明确、考评要求明确。及时总结、积极宣传党员积分考评管理中涌现的好经验、好做法,选树典型,努力在全体党员中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一)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

(1)支部会议出勤率:基本分3分

A.迟到、早退一次各扣0.5分,以此类推,四次(含)以上得0分。

B.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两次(含)以上扣2分。

(2)支部会议的表现情况:基本分3分

A.提出有建设性提议并获支部成员肯定和采纳的加1分。

(3)支部活动的表现情况:基本分4分

A.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两次(含)以上扣3分。

(4)思想汇报情况:基本分(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每三个月至少交一篇思想汇报,正式党员此项为满分)5分

A.思想汇报要求主题思想突出,有独到见解或有创造性建议。出现抄袭现象扣1分/篇。

(二)党员的学习

1、党员应该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积极参加各种理论学习活动,并将学习体会以心得的形式向组织汇报,心得的上交原则上以自愿的原则,无故不参加理论学习或不交(迟交)理论文章者,扣0.5分/次,并相应进行党内通报。预备党员在考察期内,理论心得在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杂志、网站上发表的,依次加5分/篇,3分/篇,2分/篇,1分/篇。

2、党员要端正学习态度,树立牢固的敬业思想,刻苦努力,带动周围的同志共同进步。

3、党员在《江东城管报》或其它刊物上及江东城管网上发表一篇报道加1分/篇,在市、省级报刊、杂志、网站上发表分别加2分/篇、3分/篇,国家级加6分/篇。

4、在各种理论刊物上发表论文加分情况参照报道执行。

(三)党员的工作情况

1、积极参加各项工作,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吃苦奉献精神,不计个人得失,把全局利益摆在首位。

2、党员应积极参加党委、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在组织活动中有表现突出,受到上级通报表扬的加1分/人/次。

3、社区联系工作(支委考评,一般党员得基本分):根据党员所联系的工作表现,支部对其联系工作的满意度加以考评,合格加3分,不合格扣1分。

(四)党员的日常行为规范

1、自觉遵守党的纪律,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保守党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党的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2、认真遵守我局各项规章制度,对于党员的违纪现象予以加重处理。在按照相关规定处理的同时,相应扣考评分,局通报批评处分扣考评分1分/人/次,支部通报批评扣考评分3分/人/次。

3、党员应该注重自身影响,带头搞好个人及办公室卫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所在办公室的不良卫生情况被上级领导批评的,对相应党员扣考评分1分/人/次。

五、考核评价及相关处理措施

考核结果以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级评定

1、综合考评分数列前10%的评定为优秀

2、综合考评分数在50分以下的评为不合格。

3、正式党员评定等级为不合格者,经支部会议讨论,给予党内通报批评一次,如两次以上(含)不合格视具体情况,处以党内相应纪律处分。

4、预备党员评定等级为不合格,经支部会议讨论,延长其预备期,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党员“记实管理、积分考评”

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党员教育管理机制,不断加强党员精细化、规范化管理,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推行党员“记实管理、积分考评”,是指依托新版党务系统,结合《党员“记实管理、积分考评”登记表》(附件一)和《共产党员记实管理手册》(附件二),将党员党费缴纳情况、参加“三会一课”、“统一活动日”、党员党性锻炼、民主评议等党内活动情况和服务群众等情况如实记录,并全部量化为分数,再以评星定级的方式体现考评结果。

第三条 本办法的适用对象为党组织关系隶属于海门市的所有在册党员、流动党员、预备党员以及入党积极分子。

对于年老体弱、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行动不便等无法正常参加党组织生活的党员,由本人申请,经党(总)支部批准,报基层党(工)委审核备案,可不纳入记实管理、积分考评范围(党员不纳入记实管理申请书见附件三)。

第四条 党员“记实管理、积分考评”是以为周期、量化为依据,实行管理与考核、奖励与惩处、晋位升级与警示教育相结合的动态管理制度。

第二章 记实内容及积分种类

第五条 为方便基层党组织具体操作,强化记实管理的针对性,本办法对党员记实管理的共性内容和积分种类进行了设置,各区镇党(工)委、机关部门党(委)组可以结合各自实际对不同类别的党员另外增设记实内容和积分分值。第六条 对党员记实管理及积分采用单次录入、合并计算的方式。记实内容及积分种类主要包括:党员日常管理记实积分(满分80分)、民主评议记实积分(满分20分)、正向激励记实加分(附加分10分)和反向警示记实扣分等,每年年终计算综合得分。

第七条 党员日常管理记实内容及积分分值(80分)

(一)理想信念坚定,积极参加所在党组织重大事务决策、发展党员、评议党员等工作会议和重要活动,带头执行所在党组织的决议决定的积5分;

(二)自觉参加党员“统一活动日”活动及“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无迟到、早退现象,每次积3分;因病因事不能参加,事先请假,每次积1分,全年累计最高分值36分;

(三)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自觉履行党员义务,能够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视情按月给分,全年累计最高分值不超过10分;

(四)按时缴纳党费,无催缴少缴情况的,积5分;

(五)年初作出党员承诺,并积极工作兑现承诺的,积5分;

(六)经常性主动向党组织汇报个人思想情况,全年汇报达4次以上的积4分;

(七)主动订阅“共产党员”微信易信、“江苏先锋”微信易信、“党建手机报”、“江海先锋”、“东洲先锋”微信等多媒体党员教育平台的积3分;

(八)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大力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倡导文明新风尚,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的积6分;

(九)经常联系周围群众,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发挥自身特长为群众办实事好事,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可视情给分,全年累计最高分值不超过6分;

第八条 年终民主评议及积分分值(20分)

(一)年终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进行民主评议,主要对党员理想信念、履职尽责、作风纪律、服务群众等方面的现实表现作出评议,具体流程和要求根据每年下发的相关文件进行;

(二)为全面了解党员的日常表现,在职党员的民主评议也可以采取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和居住地党组织共同进行的方式,一般单位党组织占80%,社区党组织占20%;

(三)民主评议每年进行一次,评议得分计入党员个人总积分;

第九条 党员正向激励记实加分的内容及分值(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一)弘扬正气,树立正确的荣辱观,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等作斗争的;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能奋不顾身、铤身而出的,每次积2分;

(二)积极参加防汛抗台、灾害救助等突发性事件和文明城市创建、环境整治、文明劝导等专题性、阶段性服务项目的(工作岗位要求,本应履行相应职责的除外),积1-2分;

(三)参加矛盾化解、助民服务、爱心捐款、微心愿捐赠等公益活动,积1-2分;

(四)主动承担党组织赋予的长期性工作任务,(如“党建服务站点”、“党员中心户”等负责人)积2分;

(五)党员日常表现突出,受到区镇党委、市委市政府和南通市级以上党组织表彰奖励分别积1、2、3分,同一内容不同级别表彰奖励的,按照级别最高的积分;

(六)有党员日常行为义务清单(附件六)情形的视情加分,最高分值不超过2分;

(七)可以计入正向激励记实加分的其他情形。第十条 党员反向警示记实扣分的内容及分值

(一)一般性记实扣分。党员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经组织核实的,每次扣5—10分,同时启动党内预警制度,党员在预警期内仍不改正的,按照程序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置:

1、无正当理由,连续3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活动,或不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

2、因工作变更不及时接转组织关系或组织关系从原单位开出后不在有效期内到新的党组织报到,成为“口袋党员”达3个月以上的;

3、党员外出流动连续3个月以上不向党组织递交思想汇报、外出流动连续6个月以上未及时办理流动党员证,或办理流动党员证后超过3个月未按要求到流入地党组织报到并参加组织活动的;

4、工作态度消极,服务意识不强,模范作用发挥不好,自身形象较差,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经批评教育仍无改观的;

5、在事关发展稳定和民生利益等大项工作任务中,不执行或消极执行党和政府各项政策规定,散布负面言论,在群众中造成一定影响的;

6、民主评议党员时,“合格”票数未达到参加测评人数的60%或“基本合格”、“不合格”票数达到30%以上的;

7、有党员日常言行负面清单(附件六)情形的并形成恶劣影响的;

8、其他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要求,行为或情节尚达不到除名条件的。

(二)否定性记实扣分。党员出现以下情形的,经组织核实后,确定为不合格党员,同时启动党员“出口”机制,作出组织处理。

1、理想信念缺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推崇西方价值观和社会制度,热衷于组织、参加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参与“法轮功”等非法邪教组织的。

2、政治立场动摇。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不能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对党的现行路线、方针、政策持抵制或反对态度;在大是大非问题上丧失党性原则,组织、策划、支持、参与群体性事件、越级上访、非法上访、集体上访等活动;散布传播政治谣言及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错误言论,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

3、宗旨观念退化。在工作、生产和社会活动中以权谋私、假公济私,危害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在群众中造成严重影响;为谋取个人利益或小团体利益,拒不执行党组织决议;服务意识差、在为民办事中吃拿卡要,故意刁难群众,造成恶劣影响的。

4、工作消极懈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脱离实际,弄虚作假,不务实效,造成重大影响;不履行党员义务,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不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甚至落后于普通群众的。

5、法治意识淡薄。不能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委“十项规定”,廉洁自律意识淡薄、道德行为不端,因受贿、酒驾、赌博、作风不检点等被公安机关刑拘的。

6、可以列入否定性记实扣分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记实积分的管理及应用

第十一条 基层党组织在组织党员活动时实行签到制度,对正常参加组织活动的党员进行记实并在《共产党员记实管理手册》和《党员“记实管理、积分考评”登记表》中给予盖章确认。

第十二条 党员正向激励记实加分,一是党组织根据党员的记实表现情况,及时作出组织鉴定后直接给予加分;二是党员根据正向激励记实加分相关内容进行个人书面申报,经组织审核同意后,给予加分。

第十三条 党员出现反向警示记实扣分,党组织必须认真调查,经过核实后进行扣分。

第十四条 各基层党组织每月必须将记实与积分情况给予公示;每个季度及时将记实与积分情况告知党员;每半年就党员记实与积分情况进行专项研究,对于记实中有情节较重的违纪问题、积分明显偏低的党员及扣分党员,要落实措施,重点帮教。第十五条 预备党员年综合分数低于80分的或有反向一般性记实扣分的,应延长预备期6-12个月,党组织指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找其谈心谈话,分析原因,帮助整改提高。预备党员因个人原因出现反向否定性记实扣分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3年内不得再次发展。

第十六条 入党积极分子参照日常管理记实积分管理(不列入民主评议对象),其得分作为确定发展对象的重要依据;日常管理记实积分(总分80分)低于65分,或有反向警示记实扣分的,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3年内不得再次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第十七条 各基层党组织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党员记实积分管理,不得徇私舞弊,不得弄虚作假。市委组织部将会同独立年报单位党委适时对该项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发现弄虚作假的,视为无效积分,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四章 晋位升级机制

第十八条 根据党员的记实表现和积分情况进行“星级党员”评定,积分情况定期公布,评定结果进行公示,激发党员晋星升级的积极性和能动性。

第十九条 党员星级评定分五个等级:五星级党员、四星级党员、三星级党员、二星级党员和无星级党员。二星级及以下为警示党员,不合格党员直接被列为无星级。

第二十条 综合得分,在95分(含)以上,为五星级党员(原则上比例为党员总数的10—15%);在85分(含)至94分(含),为四星级党员;在75分(含)至84分(含)的,为三星级党员;在65分(含)至74分(含),或者有被一般性记实扣分的,为二星级党员;64分(含)以下,或者被否定性反向记实扣分的,为无星级党员。

对于二星级及以下党员,党组织要根据《关于在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中实施“双预警”制度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海委组发〔2013〕63号)的相关要求,指派专人帮教转化,力争早日实现晋星升级。

第五章 积分考评激励机制

第二十一条 党员“记实管理、积分考评”重在过程管理、重在日常教育、重在警示激励。各基层党组织要通过科学、规范的管理活动,促进党员提升素质、增强能力、优化服务。

第二十二条 党员“记实管理、积分考评”结果运用的主要形式包括:

(一)党员星级晋位;

(二)推荐各类表彰;

(三)评先评优;

(四)其他情形。

第六章 附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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