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业发展规划

2024-06-23

广东省农业发展规划(共8篇)(共8篇)

1.广东省农业发展规划 篇一

广东省农业机械化的现状与发展趋势

资源环境学院制药工程3班201230220317 刘小红

【摘要】我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机械化对我国的生产作用相当重要。广东省的农业发展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本文针对广东省的农业机械化的现状----就目前取得的成就及存在问题进行了详细的描述,并对广东省农业机械化的发展趋势进行了一定的预测,由此而得出广东省农业机械化发展是可实现的结论。

【关键词】广东省农业机械化现状发展趋势

引言: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民以食为天,农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一个国家的综合国力和人民的生活水平,应予以重视。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与进步,传统的农业耕作技术已不再适应时代的要求,迫切需要进行农业改革。而农业机械化是农业先进科学技术应用的载体,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广东省是中国的粮食生产主要地之一,加快广东省农业机械化发展意义重大,因此有必要了解广东省的农业机械化现状与发展趋势。广东省地理环境概述

广东省坐落于中国地理位置的南部,海拔较低,大多数的地区为平原或者是丘陵,非常有利于耕作,沿海地区的水产业丰富,为广东的经济带来一定的效益。广东省有着适宜的气候条件,一年四季阳光充足,热量充沛,降雨量适中,非常有利于农作物的生长。而与港澳毗邻,则又是一大优势,这大大地促进了广东省的农业商品化,有助于推动广东省的经济发展。但是,由于广东大部分地区是属于多山地区,很多农田都是小面积的,而这将成为限制广东农业机械化的一个重要因素。

广东省农业机械化发展现状

近十多年来,广东省的农业机械化发展确实取得了一定的成就。(1)提高了对农业机械化的认识。由于广东省很多农民的素质不高,导致他们对农机缺乏一定的认识。而现在好多了,在增强对农机的推广能力后,很多农民开始慢慢地去接受并学会使用农机了。(2)农机装备总量有了一定的增长。广东是比较发达的,但在很多农村地区都没有经济能力购买农机。自2005年以来,农机开始有了一定的增长,农机化进一步优化,水稻联合收割机,节水灌溉机,谷物烘干机等农机开始得到推广,而水稻生产也开始向蔬菜,花卉,水产养殖,畜牧等各个领域发展。2009年广东省计划农机总动力达2168万千瓦,增长5%,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43%以上。(3)水稻生产机械化有了进一步的提高,自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以来,水稻机械化正快速推进,机械化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越来越大。而农机装备的结构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优化,改变过去不好用的农机,生产出更适合农民使用的机械,从而大大方便了农民。

但是,在取得显著成就的同时,不免也存在一些不可忽略的问题。我省的农业机械化发展仍然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与农业农村经济迅猛发展的形势相比,与农民对农业机械日益迫切的需求相比,我省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整体水平仍然不高。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政府扶持和引导力度不够

一个地区农业机械化程度高低与当地政府的行动密切相关。而目前大多数地区的政府还不够重视对农机的扶持与引导。虽然广东财政投入农机的总量在增加,但是增长幅度不大,而且现在人民币没有升值,反而物价上涨,购买一台农机的钱远远高于从前。虽然政府有实施农机购置补贴,但补贴的资金与农

民实际需求存在很大的差距,在实施购机补贴政策的地区,享受补贴的农民只占申请补贴农民的几十分之一,资金缺口大,影响了广东省农业机械化目标的实现。很多地区的当地政府虽然有颁布一些惠民政策,但始终没有生成切实可行的条规,不能真正满足农民的需求,也因而不能很好地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2.地区间农机化发展很不平衡

广东省的农机化发展不平衡突出。珠江三角区不仅地理环境优越,而且经济相当发达,已基本上实现了工业化和城镇化,其农机化水平高,尤其是水稻生产机械化水平。而相对于广东的很多山区,这些地区自然条件相对较差,经济欠发达,农业发展水平很低,农民收入低,拥有农机的用户寥寥无几,因此这些地区的农业机械化发展相当地缓慢。一个地区的经济水平直接制约着该地区的农业机械化水平,但是,一个地区的经济水平又与当地的地理环境,人文风俗等因素密切相关的,因此,要消除农机化不平衡发展的现状是不容易的,只有在稳步发展发达地区的农机化的同时,不断地加快欠发达地区的农机化发展,才能逐步缩小地区间的差异。

3.农民对农机的购买力比较薄弱

随着时代的发展,农业对农民也有了较高的要求。新时代的农民不再需要卖力地去耕作而收效甚微,而要求他们要懂得如果使用农机来快速而轻松地去工作。但现状却是,虽然近年来农机装备数量有了一定的上升,但是由于农民的人均收入普遍较低,几乎买不起农机,更不用说使用农机了。所以对农机的购买力相当地薄弱,导致农机在很多山区都得不到推广。另外,在一些发达地区,农民自主经营地位提升了,自主决策的意识也加强,他们对农机有了更高的要求,而目前农机管理机构所能提供的都不能满足他们的要求,这自然而然也降低了对农机的购买力。

4.农机不灵活,缺乏创新能力

广东大部分山区的农田都是小面积的,要实现农业机械化就要改善农机。而目前的农机大多数比较落后,很多的使用都要么过于单一,要么就是受到地理环境或气候的限制。虽然近年来不断地改造出新型的农机,如新一代抛秧机,收割机之类的,但是这些农机的功能仍然过于单一,没有从根本上打破传统的耕作方式。很多地区只注重生产大量的农机,以量的多少来衡量农机的推广程度,投入大量的经费去生产一批又一批的低效率,高耗能,寿命短的农机,而忽略了农机的创新的重要性。

广东省农业机械化的发展趋势

广东省农业机械化发展现状存在着一些问题,与其他地区相比存在一定的差距,农机技术有待进一步提高。随着广东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传统农业开始向现代农业转变,广东农机化发展是大势所趋。农民整体素质的提高扩大了对农机的需求,展望未来广东省农业机械化发展,将呈现以下几个发展趋势。

1)农机在各地农村中得到普及

未来广东省的居民生活水平将普遍提高,同时政府对农机的经费投入也将增加,农机购置补贴进一步完善,农民普遍解决了买不起农机的问题,对农机的购买力将大大增强。几乎每家每户都拥有自己的农机,农民的自主经营能力大大提升。农业机械化在农村中将得到普及。

2)农业机械化发展与环境相调

未来农机将一改以往与环境不相适应的缺点,朝着与环境相协调的模式改

进,融入了更多创新技术后的农机不但能克服恶劣的气候,土地等因素,不受环境的限制,而且可以大大提高工作效率,让农民真正感受到农机化所带来的好处。与此同时,各地政府也将针对当地的地理及人文环境,通过颁布各类法令以及有效的宣传,不断地改进当地的环境,使之更加适应农业机械化的发展。

3)农业机械化技术进一步提高并推广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未来的农机化技术必然会迈向更深一步。在科技创新的指导思想下,农机推呈出新,不断等到完善。与此同时,农机化技术也将进一步推广,由原来单一的用于粮食作物的农机技术向各个领域扩散,如应用于花卉,蔬菜,农产品的栽培及养殖业和畜牧业等领域。

4)农机安全生产和质量监控体系更加完善

以往的农机生产与质量安全无保障,是制约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又一重要因素。而未来广东省将针对农机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加强对农机生产的监控,切实保障生产的安全性,针对生产的每一个环节进行严密的管制以保障其质量。同时,政府健全市场准入制度,对农机实施推广许可制度,打击假冒伪劣农机,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利益。

5)设施农业生产机械化技术与设备迅速发展

未来的广东省走的是可持续协调发展的道路,要实现经济发展与保护环境相适应,则必须快速发展农业生产机械械化技术设施设备,包括保护性耕作技术、农作物秸秆资源综合利用技术以及节水灌溉、化肥深施、精量半精量播种、高效安全施药、农产品安全生产与加工装备等机械化技术。

结语:广东省地理环境得天独厚,但由于存在某些问题,农业机械化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限制。为实现农业机械化,政府要加强对农机的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人民对农机的认识,同时,要完善服务化体系建设,加大对农机的扶持力度,制定农业机械化目标,带领全民朝着这个目标奋斗,这样,农业机械化在广东省就指日可待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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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佘淑琴.王树武.农业机械化的现状与发展趋势.吉林省第二届科学技术年会

[3]李庆荣.广东省农业机械化发展现状及模式选择.现代农业装备

[4]臧英.罗锡文.段洁利.广东省农业机械化发展现状与对策.2007.5

[5]杨敏丽.白人朴.农业机械化与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关系研究.中国农机化.2004第6期

[6]山宝琴.刘亚锋.农业机械化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J]安徽农业科学.2007年18期

[7]柳军.浅谈农业机械在我国的发展[J]科技促进发展.2011年04期

2.广东省农业发展规划 篇二

《农机化促进法》是我国首部专门关于农业机械化的法律, 其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农业机械化进入了依法促进的新阶段。农机化促进法也是对中国农民创造性实践的一个确认, 体现了党的主张与人民意志的统一。2007年, 时任农业部副部长的张宝文, 将中国特色的农机化道路的主要特征总结提炼为“农民自主、政府扶持、市场引导、社会化服务、共同利用、提高效益”六个方面, 这六个方面都能在农机化促进法中找到相关的条款对应。

2012年12月2日, 由广东省农业厅主办的纪念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十周年暨广东省“十三五”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专家座谈会在东莞举行。来自全省地级以上市农机管理部门、监理机构、高等院校、企业 (经销商) 和农机专业合作社的专家和代表共150人参加了此次座谈会。广东省农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牛宝俊, 副巡视员潘雪芬, 中国工程学院院士罗锡文, 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杨敏丽出席了此次座谈会。

座谈会系统回顾了《农机化促进法》出台对广东省农机化发展起到的推动作用, 着重探讨了目前广东省农机发化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研讨会上, 罗锡文院士做了《对广东农机化未来十年发展的思考》学术报告, 在对广东过往十年农机化工作肯定的同时, 还对广东未来十年农机化发展提出了前瞻性的建议和意见。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杨敏丽做了题为《中国农业机械化:历史与未来的视角》发言, 从横向和纵向对比了广东农业机械化发展在全国所处的位置。

3.广东农业保险发展的机遇与对策 篇三

[关键词] 农业保险 机遇 对策

农业保险是农业生产者在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捕捞业的过程中,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损失由保险人提供经济补偿的保险保障。农业生产周期长、季节性强、不稳定程度高及露天作业,使之容易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侵袭,损失后果严重。农业生产对保险需求极为迫切,但由于农民收入水平低,无力购买保险,不能形成现实有效的保险需求。同时,由于农业生产遭受的风险较为集中,大多为不可抗力所致,一般属于不可保风险,商业保险经营农业保险赔付率高,易于亏损,难以为继。广东自然灾害多发,台风、暴雨、洪涝发生频率高、强度大,如农作物往往损失严重,农民血本无归,亟需农业保险保障。虽然广东属于经济发达省份,但由于城乡经济发展不平衡,广东农民收入只相当于城市居民10年前的水平,仍不足以购买保险。多年来,保险公司进行了经营农业保险的实践探索,但由于亏损或没有法律和制度支持等原因,多已停办,新的模式仍未建立。本文结合广东农业保险发展的现状,分析了广东农业保险发展的机遇,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一、广东农业保险发展状况

广东地处沿海经济发达省份,具有独特的经济、气候特征。由于经济总量大、受沿海和热带气候影响明显,遭受自然灾害的可能性和受破坏程度都较大。 20世纪90年代,广东省因自然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平均每年达120亿元,占全省GDP的3%~5%。农业生产由于大多暴露在自然灾害侵袭之中,损失更为严重。

广东保险业于20世纪80年代开展农业保险业务,采取了省政府委托商业保险代办、地方政府从救灾款中拨出专款建立农业保险风险准备金进行保费补贴和保险经营亏损补贴、地方政府建立特定保险制度、商业保险经营等几种模式。

1990年,广东省政府委托省财政厅与人保广东分公司签订了《代办农业保险协议书》,约定广东农业保险由人保广东分公司代省财政厅经营,经营盈余留作赔偿准备金,经营亏损则挂账,并从来年的盈余或代办地方财产保险的盈余中解决,保险公司只提取业务费用。

第二种模式是人保对香蕉种植大户的风灾和霜冻开办保险业务,广州市番禺区财政与人保番禺支公司按20%与80%的比例分担农业保险亏损,盈余转入风险准备金。风险准备金是番禺区财政每年从救灾款中拨出专款保证农业保险风险准备金。从1996年10月开始,每年拨出1000万元,连续拨付4年,用于农民投保的保费补贴和保险经营亏损的补贴。

第三种模式是地方政府建立特定保险制度。如肇庆市1992年建立的“生猪特定疫病保险制度”,由市政府发文委托保险公司具体承保,每头猪的保险费是3元。为了使保费能够筹集起来,又不增加农民负担,保险费向屠宰点或以其他形式向生猪(猪肉)经营者收取,不得向卖猪的农户收取。农民的生猪出现特定疫病造成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市场价格赔偿给农户。

第四种模式是商业保险经营。人保广东分公司自停止代办省政府农业保险业务后,在“量力而行、不赔不赚”的原则下继续开展农业保险业务。目前在番禺、云浮和韶关以外的地区,人保广东分公司对农业保险基本上是自主经营,收缩了一些风险大、亏损多的农险业务,根据一些外商、合资企业、国内企业和集团等农业企业对保险的需求,将业务重点主要放在承保“三高”农业的大中型保险项目。

商业保险代办模式由于政府财政的参与,保险公司承担风险的能力加强,保护农业的作用显现。但由于缺乏法律和制度的约束,政府的支持有一定的随意性,1993年由于亏损金额过大,1994年广东省财政厅终止了该代办协议。第二种模式是政府实行保费补贴,减轻了农民的保费负担,引导农民用保险转嫁风险,调动了农民投保的积极性,减轻了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但由于农业保险法律和制度的匮乏,番禺区政府直接参与保险经营没有法律依据,合理不合法,于2003年停止运行。第三种模式的特点是保费来源由政府通过其他渠道解决,有一定的社会救济色彩,这种保险制度至今已实行十多年,效果很好。但同样因缺乏法律保护,被冠以乱收费之名,遭到清查,多数县区被迫停办。第四种模式实施后果是:人保广东分公司收缩了险种,农险年保费收入基本维持在2000万元左右,赔付率逐年下降,综合赔付率为83%。但承保面小、保障程度低,賠付条件苛刻,农业保险的保障作用十分有限,对总承保金额也有一定控制。其他商业保险公司则不愿涉足农业保险。

根据广东保监局提供的广东农业保险业务统计资料,从1985年到2004年的20年间,广东农业保险业务的保费总收入为68776万元,赔款支出69020万元,费用支出13755万元,综合赔付率高达120%,20年亏损13999万元,最高峰在1993年达到1.45亿元,但2003年这个数字已经跌到887万元,农业保险业务逐步萎缩,不能满足广东农业经济发展需要。

二、农业保险在广东农业经济发展中的新机遇

1.广东农业保险市场发展和产品结构调整机遇

在建立科学合理的农业保险制度的前提下,农业保险蕴涵着重大市场机遇。在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如果政府能够通过开发式反哺能够切实提高农民收入,实施保费补贴等措施、对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实施税收和财政支持等优惠政策,合理调整国家和保险公司在经营农业保险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农村保险市场将有极大发展空间。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宏观经济背景,势必引起对农业的投入的增加。种植、养殖业遭到巨额损失,如果没有保险保障,损失只能由投资者自己承担,这将影响农业的引资规模,投资者和农户来都不敢加大投资,发展农业保险能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保障,为农民提高收入提供保证。农业保险由国家给予一定经济补贴,在农业保险发生赔付时,既减少农户的损失,同时避免保险公司因赔付而亏损。因此,农业保险对推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起着保驾护航的作用,同时也带来了保险市场发展和产品结构调整的机遇。

2.城乡保险服务结构调整机遇

中国保险产品结构性缺陷表现为地域结构和城乡结构的不合理,同时,城市保险市场在粗放型经营模式下,产品创新跟不上,市场渐趋饱和,保费环比增长率下降,这制约了保险业的整体发展。根据国际经验,政府对农业保费补贴、为保险公司提供再保险,或委托保险公司根据商业的原则代办农业保险,采取财政和税收优惠政策措施等是发展农业保险的有效途径。西欧一些国家如法国、瑞典、西班牙等国政府还对农民所交保险费补贴50%~80%。这种通过农作物保险保证生产者收入的稳定来取代高关税和价格补贴的做法,既不违背WTO规则,又能起到保护农业的作用。近年来,我国东部地区开始了某些尝试。上海郊区已有80%的农户参加了农业保险,水稻、大棚蔬菜、生猪、奶牛的承保率分别达到80%、75%、70%和85%,为农业保险的发展提供了有益经验。因此,政府介入,对农民进行一定程度的保费补贴,保险公司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将走出保险公司经营的困境,改善保险产品的区域结构。

3.将农业保险纳入国家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将使保险公司履行对农业的风险分散和经济补偿职能

多年来,工农业产品存在“剪刀差”,农业基础设施落后、农村社会保障欠缺、多年农业税费负担、高额的教育和医疗费等问题,使农户在为经济发展做出巨大贡献时,让渡了自己的利益。同时,近20年来,我国以商业性保险办法经营农业保险,并未把农业保险作为农业保护措施和一项政策性业务对待,而把它作为商业性业务的一个附属。在没有国家投入资本金的情况下,仅仅凭借保险公司的机构、人员、单立一个账户开办了单独立账的农业保险。结果因风险金不足、没有保费补贴以及保费筹措保护性政策而陷于困境。

将农业保险纳入国家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政府对农民进行保费补偿和对保险公司实行财税政策优惠和再保险安排,商业保险公司才能持续经营,在农业保险发展中发挥应尽职责。第一,农业保险必然需要市场竞争中发展起来的商业保险公司的专业技术指导,而不可能重建另外一套保险技术和文化来经营农业保险。第二,在政府财政支持、补贴保费和农民部分缴费的情况下,商业保险公司通过经营农业保险业务,应有合理的利润空间。第三,从农业地域分布、发展水平的差异来看,农业保险不可能由政府包办,也不可能采取统一的模式,商业保险必然介入农业保险。商业保险介入农业保险,也不是全国一两家公司就可以解决问题的,农业保险必然采取多主体、多元化、政府与市场相结合的模式。

三、广东农业保险发展对策

1.建立适合广东省情的多主体、多层次、多元化的农业保险模式

农业属于基础产业,农业保险对整个和谐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稳定起到重要作用,具有有准公共产品特性。在国外,农业险由政府进行市场化运作。在我国,政府也应把部分财政预算转移到农业保险上来,走市场化的道路,切实提高救灾的能力,一旦灾难出现后,由商业保险公司赔偿。

根据实际情况,广东农业保险应采取商业保险公司代办、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农业相互保险公司、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外资或合资保险公司并存的多主体、多层次、多元化模式。在建立农业保险的过程中,政府财政支持是关键和前提,要发挥商业保险公司和相互保险公司的作用,国家对经营农业保险的公司提供税收优惠、补贴保费和对相互保险公司低息贷款,鼓励民营资金入股。采取商业保险公司和政策性再保险相结合,由政府提供农民低保和一定比例的农业巨灾损失补偿的综合化风险化解方式。

2.借鉴国内外农业保险的经验,发挥政府在农业保险中的关键作用

发达国家政府大多通过提供再保险或建立巨灾保险基金的形式为农业保险提供政策支持。在美国和日本,均有专业的农业保险机构。美国政府扶持农业保险的手段是向农民补贴保险费,或向农业保险办理机构提供经费补贴。对农业保险的补贴是世界贸易组织规则所允许的。如美国对农业保险的平均补贴达到保费的50%左右,其中巨灾保险补贴全部保费,对农业保险业务免征一切税收等。从1995年开始,美国政府为了鼓励部分商业性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业务,为开办农业保险的19个公司提供相当于其农业保险费31%的补贴。在日本,政府补贴农民水稻保费的50%~60%,补贴麦类保费的50%~70%。法国政府建立国家农业保险专项基金,承担除雹灾之外其他绝大部分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

我国近来对农业保险进行了有益的尝试,设立了上海安信农业保险公司、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等三家农业保险公司。上海农民在养殖业及蔬菜、水稻等种植业方面投资,可获得政府25%~45%的保险费补贴。

引进外资保险公司,借鉴其经营模式和发展方向。法国安盟保險公司在我国开展农业保险,向农民提供“一揽子”服务,对农民基本生产生活提供风险保障,也对农民工和农村经营第三产业人口因医疗、安全生产以及意外伤害带来的直接和间接损失提供保障,具有价格低廉,农民负担轻,注重服务的特点,通过农村营销网络为农民提供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举办各种相关培训班,帮助代办员通过资格考试以及提高个人素质建立技术支持网。

3.创新保险融资工具

(1)设立农业巨灾保险基金。农业生产中的洪水、干旱等巨灾风险属于不可保风险,任何保险公司都不能单独承担。设立农业巨灾风险基金的办法,一旦大的自然灾害出现,由国家农业巨灾风险基金赔付,不足部分由国家财政负责。农业巨灾基金由财政部的资金和农业保险保单的一部分税收共同组成。根据灾害发生的面积和受灾程度等因素,政府设计一套标准,灾害发生时,政府根据这些标准确定是否由这部分基金赔偿农民的损失。

(2)借助资本市场,发行巨灾债券。随着经济不断发展,巨灾风险对农业的危害加大。巨灾债券是保险公司为规避巨灾造成的损失,通过证券化方式发行的与特定的巨灾损失相连结的债券。如约定巨灾事件发生,专设机构向保险公司支付赔偿金,减少和不支付投资人本金和利息,如巨灾事件未发生,将支付投资人本金和利息。巨灾债券作为保险市场和证券市场融合的新兴产物,为我农业国巨灾保险提供了新思路,为保险公司提供了有效的风险管理手段,有助于提高保险公司承保能力和农民的保险积极性,降低巨灾对农业和农民生活的不利影响。

(3)分散农业保险风险。实施“以险养险”, 农业保险公司在进行政策化经营的同时,经营涉农财产保险和责任保险、农村居民短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等相对低风险的险种。通过一些有效益险种,来贴补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可能产生的亏损;同时由政府委托保险公司代理具体业务,每年将保费扣除运营成本和理赔金额后的结余,全部留作地方农业保险风险基金。

参考文献:

[1]庹国柱李军:农业保险,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1月第1版

[2]罗帅民张丽君:农业风险管理和政府的作用,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年12月第1版

[3]冯文丽:中国农业保险制度变迁研究,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年12月第1版

4.广东省农业发展规划 篇四

黄泽枫黎洪材梁常清钟勇

摘 要:当前,山东省农业机械化发展已经跨入高级阶段。随着玉米收获机械化的实现,粮食作物生产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在新的历史时期,山东省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战略重点将实现新的转移。全力推进经济作物机械化发展将是山东省“十二五”期间所面临的重要任务。

关 键 词:农业机械化发展

Shandongprovince agricultural mechanization general situation of

development

Huang ZefengLiHongcaiLiang ChangqingZhong Yong

Abstract:At present, the development of agricultural mechanization in Shandong province has entered the advanced stage.With the realization of the corn harvest mechanization, food crops produces the basic realization of full mechanization.In the new historical period, Shandong agricultural mechanization development strategic focus will implement the new transfer.Full mechanization of commercial crop development in Shandong province will beenfacingthe important taskon the 12th five-year period.Key words:agriculturemechanizationdevelopment

一.山东省农业机械化现状

作为一个农业大省,同时是一个农机大省,山东省的农业机械化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就和较高的水平。建国六十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山东省的农机化有了较大发展,全省万亩耕地拥有农机动力0.95万千瓦,农机总值543万元,已接近或超过发达国家水平。

在政府支持下,山东省农业机械化发展取得了很大成就。一是农业机械化装备水平全面提高,结构优化升级。具体表现在:到2012年,农机总值发展到695亿元。拖拉机达到250万台,其中大中型拖拉机46万台,联合收割机20.1万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主要农机产品整体质量和性能进一步提高,为全省农机化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有力的物质基础。二是农业机械化水平大幅提高,农机发展格局进一步体现。2011年山东省农机化综合水平达到79.5%,比上年增加2.5个百分点,其中粮食机械化程度达到88%,经济作物达到58%。免耕播种、土地深松等农机化新技术在粮食生产中推广应用步伐加快,夏季玉米免耕直播面积达到3870万亩,覆盖率近90%;秋季完成小麦免耕播种保护性耕作面积1530多万亩,比上年增加300万亩,覆盖率达到28%,累计完成土地深松1200万亩。机械化生产方式在山东省农业生产中已稳定占据主导地位。三是农机化发展效益稳步增长。去年全省实现农机服务总产值435亿元,比上年增长3.6%,农机服务增加值290亿元,夏、秋两季农机作业收入分别达到35亿元和25亿元,农机合作社作业收入达到25亿元,农机服务为农民增加收入700元以上。农机化不仅为山东省粮食生产实现“九连增”、农民收入保持两位数增长和100多万农村劳动力稳定转移做出了重要贡献,而且有力地促进了农机工业的持续蓬勃发展。农机化已成为推动山东省农业农村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目前,农业机械化已经成为农业产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快速发展的助推器,成为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重要保障,成为农民致富奔小康的手段和桥梁,为加快山东省乡村城镇化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山东省发展农业机械化的有利条件

随着山东省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广大农民群众生活水平在逐步提高,农业生产方式正在逐步改变,农民对农业机械化的需求迫切,农业机械化发展正面临着新的机遇。

2.1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需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

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举措。农业机械化是现代农业的重要物质基础,农业机械化水平直接影响土地产出率、农业劳动生产率、农业产业化水平,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推进农业现代化,必然要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大规模机械化作业,不仅能够促进粮食生产的发展,由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还能有效促进农业结构调整,使畜牧业及农产品加工业、运输业等二、三

产业得到快速发展。

2.2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需大幅提高农机化水平。

当前,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生产安全,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加,是农业和农机部门的头等大事。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需加强耕地保护,更需要提高农业科技水平和抗灾减灾能力。提高农业综合效益,既要靠生物化学技术,又要靠机械工程技术,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无论是实现增产增效、提质增效,还是节本增效,都离不开农业机械化的支持。

2.3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需大力发展农业机械化。

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步伐加快,常年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减少,特别是在“春播”、“夏收”、农业综合开发和农田基本建设等关键农时季节,农村劳动力季节性短缺现象突出。要用现代工业装备传统农业,实现农业生产手段的现代化,发展农村生产力。随着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民希望通过农机化来减轻农业劳动强度,增加农民收入,分享现代文明进步的成果。因此,农民对农业机械化需求在明显增大。

2.4《促进法》的颁布实施实施,农机化步入依法促进阶段。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颁布和实施,对于鼓励、扶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促进农业机械化,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将发挥重要作用。《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农业机械化发展进入了有法可依和依法促进的新阶段。

2.5建设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必然要求推进农业机械化。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把“生产发展”提到了首位。生产发展离不开农业机械化,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农业机械化是农村先进生产力的代表。一是生产发展需要农业机械化提供硬件支撑。农业机械是实施和推广先进农业科技的载体,是建设现代农业的物质基础。农业机械的广泛应用,将有助于改变农业的自然属性和弱质特征,极大地提高农业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平和农业综合生产力。二是村容整洁需要农业机械化来提升设施装备水平。农业机械设施不仅是现代农业生产的重要工具,也是现代农村基础设施的组成部分。比如,整齐有序的机耕道、配备完善的机电提灌设施、标准化节水灌溉是新农村风貌的重要标志。

总的来看,以《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颁布实施为标志,山东省发展农业机械化的社会氛围、经济基础、技术水平、市场条件和发展机制已基本具备,全省已进入农机化快速发展的机遇期。

三.山东省农机化存在的问题和农机化发展的制约因素

山东省是一个农机大省,但不是一个农机强省。虽然农机动力和总值已接近

或超过发达国家水平,但农机作业的组织化、规模化程度不高,机具整体利用率偏低,大而不强的问题十分突出。农机的发展结构不尽合理,高效、低耗、节能、环保机械发展滞后。转变农机发展方式、优化农机装备结构的任务非常繁重。尽管山东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已达到较高水平,农机化在农业生产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区域之间、作物之间、生产环节之间发展不够平衡,如何统筹平原地区与丘陵地区、粮食作物与经济作物、重点生产环节与全过程机械化的发展,是当前面临的重大课题。同时,从山东省的实际情况看,制约农机化发展的因素有多方面,主要表现在:

3.1人均耕地面积少,土地经营规模小,机械化作用发挥受到制约。

人多地少是山东省的省情。并且由于土地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农民有了作物种植的自主选择权,同一作物的种植分散。土地经营规模的偏小影响着农业机械化的大范围应用。

3.2机具产品质量因素。

在机具的生产发展过程中,生产企业增加很快,各企业技术水平参差不齐,特别是在生产服务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标准化程度不高,售后服务还不够健全等是制约农机化水平的重要因素。

3.3农业从业者的主体农民普遍文化程度较低,且收入不稳定。

文化程度较低制约着科技含量较高的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收入的不稳定无法保证对农业机械的持续投入。

3.4农机化的市场化、社会化服务规模较小。

农民所需的农业机械和相应售后服务供应不足,农机服务组织化程度较低,安全保障体系、农机推广体系、质量监督体系发展薄弱,不能保障农机化发展的全部需求。

四.山东省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对策建议

4.1继续加大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投入力度。据统计2007年全省用于农机购置补贴的财政资金仅占整个农机购置投入的5.4%,还远远不能满足农业生产多品种多方面的需求。因此要继续增加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加大补贴力度,大力发展节能降耗、绿色环保的农机具,发展农民急需和适用的先进机具,促进农机产品升级换代。

4.2增加对新型农机服务组织的投入。通过发展新型农机服务组织把松散的农机户组织起来走向市场,整合农机资源,提高农机利用率,加快农机服务业的发展,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立。

4.3增加对公共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的投入。特别是对农业机械化新技术创新

和推广农机安全生产监理、农业机械产品质量监督、农机维修与教育培训等保障体系的建设要加大投入,推动山东省农机化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地发展。

4.4努力提高经济作物机械化水平。加快提升经济作物机械化水平是推动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的必然要求。但山东省经济作物机械化水平还处在一个较低水平上,还不能适应农民迫切的需求。因此要继续深入实施以花生与薯类收获、棉花收获、水稻收获、蔬菜收获、设施农业生产机械化等为主要内容的农机化创新示范工程,提倡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机,努力加快经济作物生产和农产品加工机械化技术的示范推广步伐,推动经济作物生产和农产品加工机械化上一个新的台阶。

4.5对农机用油进行定向补贴。《农机化促进法》提出:“国家根据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对农业机械的农业生产作业用燃油安排财政补贴。燃油补贴应当向直接从事农业机械作业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发放。”这就从法律上明确了对农业机械农田作业用燃油进行补贴。建议国家应尽快研究出台对农机作业用燃油的补贴办法,将这一法律规定真正落到实处,从而进一步为农机化健康发展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

五.总结

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农业机械化是现代农业的重要标志,是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的重要载体。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水平代表了生产力发展的水平。农业机械化的进步都深刻影响并推动了农业的发展,也推动了人类的发展和社会文明的进步。推进农业现代化,必须重视发展农机化,这是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必由之路。

参考文献

1.李清明.山东坚持科技创新今年将全面提升农机化整体水平.人民日报.2012

2.许锦英.山东省农机服务组织模式及管理经营方式.山东省社会科学院研究院农村经济研究所农机科技推广.2011

3.马炅旻.山东省农业机械化发展研究.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2011

4.李祥.山东省农业机械化现状及未来的发展思考.山东省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2010

5.山东省农机局科技质量处.山东省设施农业机械化发展情况调研报告.山东省农机局科技质量处.2010

5.广东省农业发展规划 篇五

山东省即墨市依靠品牌战略助推现代农业发展

加强品牌建设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由之路,同时也是提升农

产品市场竞争力和附加值,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即墨市着力发展品牌建设,打造优势农业,全力推动本市现代农业产业不断向更高层次发展。

一、品牌农业发展的现状

通过近几年的发展培育,在全市初步形成了“东果茶、西蔬

菜、中间隆起致富带”的现代农业发展格局,建立起国家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30个,种植面积达20余万亩;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种植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达425个,其中,粮油类72个,蔬菜类234个,瓜果类22个,苗木花卉类41个,茶叶27个,其他29个;外向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到150多家,年产值达80亿元,有2家企业被授予“国家级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4家企业被授予“省级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青岛市级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发展到近20家;认证“鳌福”牌茶叶、“白庙”牌芋头、“移风”牌蔬菜和“金口”牌芹菜等“三品一标”农产品96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72个,绿色食品10个,有机食品13个,地理标志农产品1个。通过这些成绩的取得,可以看出我市品牌农业的发展已开始步入快车道,而且随着以西北三镇为龙头的西部现代农业产区的发展,将会进一步带动我市品牌农业的蓬勃发展。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是通过“龙头”组织带动模式,推动农产品品牌发展。以实力较强的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等产业化经营组织为龙头,通过创新农业科技,把分散的资源通过农业合作社等形式有效整合起来,围绕一项产业或产品,以龙头组织对品牌塑造和开发为核心,辐射带动基地和周边农户,带动农产品品牌发展。例如青岛鳌福茶场充分发挥“龙头” 带动作用,指导和带动周边农户开展茶叶生产,实现品牌茶叶区域性发展,年带动户数约120户,年产量

1.5吨;青岛白庙芋头专业合作社通过辐射带动,帮助100余户农民实现芋头品牌化生产经营,年产量达1200吨,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品牌效益。

二是完善标准体系,推动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发展。按照“有标贯标、无标补标”的原则,适时对通过无公害认证的农产品操作规程进行修改完善,规范基地的农业生产,指导和推动生产基地的标准化建设,目前已累计建立完善“留村小米”和“华山甜瓜”等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38个。同时,我们着力抓好蔬菜生产基地的“四有”、“五定”建设。“四有”即有标准、有检测、有标识、有组织;“五定”即定责任人、定监管人、定投入品来源、定生产措施、定管理规范,做到生产达到一定的规模,管理依照规范的制度、质量有统一的标准,产品实施品牌化推销。

三是实施奖惩考核,提高品牌发展和基地认证的工作能效。即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业品牌培育工作,并将生产基地认证和农产品品牌培育工作纳入了市政府对各单位的年终绩效考核

中,对发展生产基地和产品质量达到标准要求的给予奖励,对产品检测不达标的进行扣分,并设置了农业结构调整奖和无公害生产基地建设奖,对工作突出的单位由市政府进行表彰。通过把奖惩考核与农业发展相结合的方式,充分调动各单位的工作积极性,有效确保品牌农业发展工作落到实处。

四是加强市场营销体系建设,推广我市农产品品牌。积极开展品牌农产品营销网络建设,运用网络平台发布销售信息,广泛联系全国各地客商,并充分发挥优质蔬菜配送中心的营销作用,针对现有的品牌农产品展开市场营销,在全市建立优质蔬菜直供店 7处,每年蔬菜配送量达到 2.8万公斤以上,并同北京佳世客等大型超市建立农产品购销合作,为我市优质农产品进军大城市和大型超市开辟了道路。

五是注重品牌宣传展示,拓宽农产品品牌营销渠道。我们通过媒体广告以及博览会、专题报道、展销会和公共关系等多种促销手段,进行品牌的整合宣传,提高公众对品牌形象的认知度和美誉度,做大做强我市农业品牌。为推广和拓宽我市农产品品牌销路,先后组织我市多家品牌农产品生产企业参加了农业部举办的全国绿色食品博览会、各级农产品交易会和农产品团购直销推介会等推介、交易博览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品牌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取得的经验和建议

农产品品牌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生产、研发、营销

等多个环节,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必须合理品牌定位、树立品

牌形象、调整品牌结构、弘扬品牌文化。

一是要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发展品牌农业,推行农业标准化是基础。要结合和依托特色产业板块基地建设,通过制定农业标准化技术规范,开展农业标准化技术培训,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快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推行农产品质量监测,做到生产有标准、过程有规程、销售有标志、质量有监测,不断提升农产品品质和质量安全水平,夯实农业品牌发展基础。

二是要深入推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是发展品牌农业开发、经营的主体与核心。今后一段时期我们要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大力培育和扶持市场潜力好、加工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大力发展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引导企业、合作组织与农户建立稳定的服务与销售合同,实现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国际国内大市场的有效对接。

三是要积极认证“三品一标”。开展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及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既是发展品牌农业的重要内容,也是申报名牌农产品的基础条件。要鼓励龙头企业与专业合作组织大力发展认证无公害农产品,依托特色农业板块基地开发绿色食品,按照有机农业生产方式因地制宜发展有机食品,对达到地理标志登记条件的产品,积极组织专业合作组织进行申报登记。

四是要支持农产品商标注册。推进农产品商标注册是发展品

牌农业的必要环节。通过宣传与培训,增强农业产业化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村经纪人、种养大户等生产经营主体的商标意识,鼓励支持农产品商标注册。通过统一生产、加工和质量标准、统一品牌或使用商标,统一包装和标志,统一广告和策划营销,加强资源整合,切实解决品牌“多、乱、杂”的现状。

6.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奖励试行办法 篇六

【发布日期】1989-12-10 【生效日期】1989-12-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奖励试行办法

(****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一九八

九年十二月十日广东省农业委员会颁发)

第一条第一条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农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大力推广、普及先进农业技术,促进农、林、牧、渔生产的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二条 在基层第一线直接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农业技术推广奖:

(一)积极引进推广动植物优良品种,在生产中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

(二)推广农、林、牧、渔,单项或综合增产技术措施,获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的;

(三)推广应用新技术对农、林、牧、渔产品进行综合利用,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产值,成绩显著的;

(四)开展农业技术承包,获得得大面积增产,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

(五)积极开展农业技术培训、指导、咨询,在普及农业技术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六)对农业新技术试验、示范有所改进、创新,并在生产应用上取得显著效果的;

(七)在推广农业技术的组织管理和建设中,取得显著成效的。

第三条第三条 省级农业技术推广奖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奖励分为三等,分别发给奖状或荣誉证书和奖金。一等奖奖金为五千元,二等奖奖金为三千元,三等奖奖金为二千元。具体评奖标准由省农业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执行。

在农业技术推广和普及工作中做出特殊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报请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可授予特等奖,其奖金可高于一等奖。

第四条第四条 省级农业技术推广奖奖励所需经费,每年在省农业发展基金中拨给。

第五条第五条 省设农业技术推广奖评审委员会,负责省级农业技术推广奖的审定、批准和授予工作。省农业技术推广奖评审委员会由农林牧渔业专家和有关领导组成,其日常工作由省农业委员会负责。

农、林、牧、渔各厅局分别成立农业技术推广奖评审组,受理本行业的申报项目,经评审后报省农业技术推广奖评审委员会审批。

第六条第六条 省级农业技术推广奖申报程序:

(一)省直所属单位凡符合条件评奖的,可施行业分别向农、林、牧、渔主管厅、局申报;

(二)各市直属单位符合条件评奖的,可先送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审查合格的向省对口厅局申报,并报市农委备案;

(三)县以下单位符合条件评奖的,经县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报市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再向省对口厅局申报,并报县农委备案;

(四)中央驻粤单位和其他单位,亦按上述程序向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申报。

省农、林、牧、渔主管厅局根据本办法及实施细则规定的评奖标准,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签署意见后报省评审委员会审定。

第七条第七条 省级农业技术推广奖每年评审一次,向省申报截止期为当年五月一日,以邮戳为准,过期不再受理。

第八条第八条 凡已获得国家各种奖励以及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实质内容相同的项目,不得再申报农业技术推广奖。

第九条第九条 自获奖项目公布之日起两个月内为异议期。在此期间无异议的,即行授奖;有异议的,由各厅局评审组提出处理意见,报省评审委员会裁决。

第十条第十条 获省级农业技术推广奖的项目同时又获得得其他科技奖励的,可按最高奖金额补领差额,但不得重复领取奖金。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获省级农业技术推广奖的事迹记入获奖人业务考绩档案,作为考核、晋升、聘任技术职务的参考依据。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申请省级农业技术推广奖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填报各种表格。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降低标准评奖。不准以任何籍口私分奖金。如发现与事实不符而获奖的,则取消其受奖资格,追回奖状、证书和奖金,并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省农业委员会可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年十二月一日起施行。

7.山东省农业保险现状及发展对策 篇七

1 山东省农业保险发展现状

一是农业保险覆盖面扩大。保险网的相关数据表明,2006—2011年,山东省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试点由3个县(市)扩大到60个县(市、区)[1]。二是农业保险的品种增加。据山东保险信息网数据显示,2006年,山东省的农业保险品种仅限于小麦、玉米、蔬菜、奶牛这4个品种,现在拓展到大豆、水稻、花生、林木、能繁母猪等20多个品种。三是参与农业保险的市场主体有所增加。截至2011年,山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主体由原来的1家发展到7家,包括人保财险山东分公司、安华农险山东分公司、中银保险公司、长安保险公司等。四是保费收入逐年增加。山东省农业保险保费收入由2005年的644万元逐渐增加到2010年的25 005万元[2],由此可以看出山东省政府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

2 山东省农业保险存在的问题

2.1 农业保险供需规模失衡

从需求角度看,农业保险需求总体规模较大,山东是一个农业自然灾害较为频发的省份,干旱、洪涝、雪灾、病虫害等时有发生。据齐鲁晚报报道,仅2011年11月的一场大雪,就导致山东全省受灾人口达2.99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达959.81 hm2[3],农业保险的潜在需求量很大[4]。但受收入的限制,农业保险的有效需求较小。根据《山东统计年鉴》数据显示,2010年全省农村住户人均总收入9 877.33元,总支出7 981.02元,其中用于生活消费和第一产业生产费用支出分别为4 807.18和2 139.27元,仅这2项支出占总支出的87.04%,用于交通运输邮电业、批零贸易餐饮业、社会服务业和文教卫生等第三产业生产费用支出仅164.64元,很多农户根本支付不起保费。从供给角度看,农业保险的有效供给严重不足。2010年山东省农业保险收入仅为25 005万元,赔款支出22 921万元,加上职工工资、审核、交通补贴等必要的开支,保险公司利润微薄甚至亏损,很多保险公司不愿开展农业保险业务。

2.2 保险机构服务滞后

一是山东省内开展农业保险的保险机构比较少。据山东保险信息网数据显示,保险公司在山东省提供的保险险种有10余种,大部分险种都有20家以上保险公司开办,农业保险仅有7家保险公司开办。二是农业保险的供求种类不对称。随着农业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提高,很多农民希望通过投保的方式降低农业生产的风险,但是保险机构以盈利为目的,其更愿意开展盈利多的险种,因此很多的保险机构忽视当地实际的农业生产状况,开展的险种与农民的需求不相符,甚至存在部分保险公司因为农业保险的高赔付率取消了农业保险的业务。三是保险公司提供的农业保险险种不合理。很多保险机构对农业保险险种和规模控制过于严格,保险条款设置不合理,赔款金额低。

2.3 农业保险投保环境不完善

一是农民参保意识不强,很多农民对农业保险的意义和作用认识不够,对农业保险可以转嫁农业生产的风险体会不深,另外一部分农民存在侥幸心理,还有一小部分农民对保险业务存在偏见。山东省烟台市关于农业保险的200份问卷调查结果表明,对农业保险一无所知的农户有62户,占31%,47%的农户了解不深(其中一般了解的有52户,占26%;了解很少的有42户,占21%),非常了解的有44户,占22%;二是有些保险机构在理赔上会与受保人产生分歧,容易让农户对保险机构的信用产生怀疑,继而产生偏见;三是保监会对农业保险的监督和管理力度不够,对于农业保险的纠纷,缺乏具体严明的标准和公正的专门性解决机构,导致很多受保人无处申诉,不了了之。

2.4 农业保险法律不够健全

一是我国至今未制定出一套完整的农业保险法来对农业保险的运作和相关机构的扶持工作做出明确的规定;二是在与农业保险相关的《农业法》和《保险法》中,对农业保险的规定仅限于“国家支持农业保险”这一表面的说法而已,具体如何支持并未作详细的说明;三是很多保险机构是商业性质的,国家的《商业法》《金融监管法》对保险机构中关于农业保险的部分也未作明确的规定和说明。

3 山东省农业保险的发展对策

3.1 积极探索新的农业保险制度和模式,完善政府支持农业保险的政策体系

一是积极完善保险制度设计,推动农业保险的“双变”,即农业保险由重保数量向保产值发展,保险对象由分户保险向区域保险演变,同时也要明确政府、保险公司和农户间的责任与义务;二是积极推动农业保险的模式多样化,针对山东省的现状,在借鉴国内外和其他省份经验的基础上,山东省可以采取政府主办,政府组织经营的模式或者是政府主导下的商业保险公司经营模式;三是完善政府支持农业保险的政策体系,要明确政府对农户、对保险公司的保费补贴,在增加巨灾保险保费的同时要给予保险公司更多的税收优惠政策。

3.2 完善农业保险机构的服务,健全农业保险服务体系

一是健全农业保险组织,可以设立专门的农业政策性保险部门或者新的农业保险公司,也可以由政府选择几家保险公司主营农业保险业务并给予更多的优惠政策和财政支持,还可以采取互助共保的形式,支持民间非盈利团体具体经营农业保险业务;二是保险机构要创新农业保险产品和服务,要增设新的农业保险险种,积极开展高附加值经济作物和集体公益林等其他险种的保险工作,同时要扩大保险范围,采用农户、企业、地方财政三方共同缴纳保险费的投保方式等;三是保险机构自身要设立科学合理的保险制度和切实可行的操作办法,要严格查勘定损工作的标准,简化承保理赔手续,加强保险精算,提高保险技术和经营管理水平。

3.3 营造良好的投保环境,完善农业保险法律体系

一是加强对广大农户的农业保险基础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工作,确保每位投保农户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提高农民的风险意识和投保积极性。二是加强保险行业的信用体系建设,严格失信惩罚制度,提高保险机构的信誉度。三是加快农业保险的法制建设,尽快颁布专门的《农业保险法》,明确政府对农业保险优惠政策及相关部门对农业保险的职责等;完善与农业保险相关的《农业法》《保险法》,对保险公司的权利与义务、农业保险的保费标准等作出更详细的规定;完善我国的《商业法》《金融监管法》,加强保监会对保险机构的监管。

3.4 建立巨灾风险转移机制,增强保险机构的抗风险能力

一是建立巨灾风险基金,可以采取政府、保险公司、农户共同缴纳农业保险准备金的方法,同时要明确规定三方的巨灾风险赔付分摊比例[5]。二是完善农业保险的再保险机制,建立多层次的再保险体系,分散经营风险,提高保险机构的抗风险能力。三是推动巨灾风险证券化,这不仅可以转移风险,进一步扩大保险公司的承保能力,还可以进行风险融资,解决巨灾风险的资金短缺问题。

摘要:对山东省农业保险的现状和问题进行分析,认为山东省农业保险存在供需主体失衡、保险机构服务滞后、投保环境不完善、农业保险法律不够健全等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农业保险,现状,对策,山东省

参考文献

[1]促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在山东推广[N].中国保险报,2011-02-17.

[2]山东省统计局.山东省统计年鉴(2006-2011)[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6-2011.

[3]山东九县雪灾损失4200万元,受灾人口达2.99万人[N].齐鲁晚报,2011-12-06.

[4]刘溢海.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对策研究——以河南省为例[J].生产力研究,2011(2):127-128.

8.广东省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研究 篇八

关键词 农业面源污染 ;防控 ;广东

中图分类号 S19 文献标识码 A Doi:10.12008/j.issn.1009-2196.2016.09.022

Abstract This paper analyzed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agricultural non-point source pollution in Guangdong Province, and put forward specific prevention and control measures for source control, process control and terminal monitoring based on the World Bank Loan assisted project titled "Agricultural Non-point Source Pollution Control in Guangdong Province. Meanwhile, the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are proposed to strengthen the terminal monitoring, improve the public support system, implement the subsidy policy, formulate or improve the relevant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

Keywords agricultural non-point source pollution ; prevention and control ; Guangdong

以农业面源污染为主的面源污染随着点源污染的逐步控制逐渐成为影响中国水体、大气、土壤等生态环境安全的主要因素,并对食品安全和人体健康以及农业增收增效造成了威胁。农业面源污染主要是以有机或无机污染物的形式,通过地表径流和农田渗漏对水体造成污染,主要包括化肥、农药、集约化养殖场废弃物及农膜污染等。

美国、欧洲等国对农业面源污染的研究始于20世纪70年代,内容涉及发生机制、传播途径、污染效应等,并且提出了具体的治理措施。中国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针对太湖、滇池等大型湖泊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研究[1],经过近30年的发展与实践,已形成如人工湿地、生态沟渠等较成熟的防控技术。

谭绮球[2]、张艳丽[3]、叶延琼[4]等从不同角度、不同方面探讨了广东省农业面源污染的现状和防治对策。同时,广东省也于2012年启动了国内首个利用世界银行贷款治理农业面源污染的项目,也是全省在农业上利用世界银行贷款最大的项目,选择惠州、江门两市及全省范围内的300家规模化生猪养殖场进行环境友好型种植业和牲畜废弃物管理的示范。本课题组成员自启动之时便参与了该项目的前期准备、调研及中期考核等相关工作,基于此,本文在分析广东省农业面源污染现状的基础上,对种植业和畜牧养殖业提出了防控措施,并提出对策建议,为广东省全面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提供参考。

1 广东省农业面源污染现状

2010~2014年,广东省废水排放总量呈逐渐上升的趋势,由2010年的72.30亿t增加到2014年的90.51亿t,年均增加4.55亿t(图1)。COD和氨氮的排放量随着技术的进步和治污力度的加大呈先上升后下降的趋势。2014年全省COD和氨氮排放量分别为167.06万t和20.8万t(图2~3)。其中,农业源COD排放量为55.8万t,超过工业源COD排放量的一倍以上;农业源氨氮排放量为5.1万t,是工业源排放量的3.5倍。农业源水污染物排放量已远超工业源。

1.1 种植业面源污染

在种植业方面,农业资源的过度开发以及化肥、农药、农膜等化学投入品的大量使用对农业面源污染的影响日益加重。据统计,2010~2014年,广东化肥、农药及农膜的用量均呈不断增加的趋势(图4~6)。2014年化肥用量达249.58万t(折纯量),平均施用量高达950.6 kg/hm2,远远超出全国351.05 kg/hm2的水平。且中国农业生产主要使用的3种化肥中,氮肥平均利用率为30%~35%,磷肥为10%~20%,钾肥为35%~50%,其余均通过淋溶和挥发流失到环境中[5],对环境造成了污染。

广东省农药施用量至2014年达到11.27万t,折纯量为1.83万t,单位耕地面积农药用量5.77 kg/hm2,比2013年增加0.70 kg/hm2。其中,除草剂约占25%,杀虫剂约占50%,杀菌剂约占25%。以果树、蔬菜农药用量最多,其次为水稻,甘蔗、花生用药量较少。喷施的农药也仅有10%~20%附着在植物体上,其余的降落在地面或漂游于空中。

农膜使用量随着设施栽培和地膜覆盖技术的推广而逐年增加。2014年,广东省农膜使用量为4.62万t,比2010年增长了9.74%。不溶解、不腐烂的大量废旧、残留农膜在造成土壤污染的同时,影响农作物的生长。

1.2 养殖业面源污染

畜禽养殖对环境的污染已经成为面源污染的主要因素之一,受到世界各国的共同关注。广东省是畜禽养殖大省,2014年,全省生猪出栏3 790.78万头,肉禽饲养量95 100万只,蛋禽饲养量33 000万只,牛饲养量241.97万头。

根据杨国义等[6]、景栋林等[7]的测算系数和方法,畜禽污染物日排泄系数见表1。日排泄系数与畜禽品种、食性等有关。年排泄系数=日排泄系数×生长期,畜禽平均生长期按照生猪180 d、牛365 d、肉禽55 d、蛋禽365 d计算,得到畜禽污染物年排泄系数(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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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污染物年排泄系数和畜禽年饲养量可估算出2014年广东省畜牧业污染物排放量为:粪5 838.83万t、尿液3 568.53万t、BOD362.45万t、COD645.98万t、氨氮100.30万t。据调查,广东省规模化养殖场由于环保的要求,在废弃物处理设施方面已有一定基础,但处理率不甚理想;小规模的养殖户大多不具备合理的废弃物处理设施,大量畜禽养殖污染物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排放,已严重危害了生态环境和饮水水质。

广东省农业污染源排放量中种植业和畜牧产业COD排放量已占农业总排放量的80%,氨氮排放量占农业总排放量的90%以上。在畜牧产业的排放量中,养猪行业COD排放量占据60%以上,氨氮排放量占90%左右。由此看来,广东面源污染物主要来源于种植业和畜牧产业中养猪行业。

2 广东省农业面源污染的防控措施

广东省农业面源污染主要问题是化肥的过量施用与利用率低下、农药过量施用、耕作制度不合理、农业机械应用少、牲畜废弃物处理不当与生态循环设计缺乏等。因此,需要在种养殖两个领域,通过源头防控、过程防治及末端监测等手段对面源污染产生的全过程进行控制。种植业主要在化肥减量防污、农药减量控害及改进耕作方式和技术等方面采取措施,畜牧养殖业主要通过改变传统养殖模式,通过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实现达标排放(图7)。

2.1 种植业面源污染防控

2.1.1 化肥减量防污

2.1.1.1 继续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技术

配方肥技术是通过田间试验和土壤测试,把握作物需肥规律、土壤供肥性能和肥料效应,在合理施用有机肥料的基础上,通过科学合理施用化肥(包括适宜的施肥品种和施肥时期、准确的施肥数量、恰当的施用方法,合理的施肥结构等),在保证农作物产量稳定的前提下,达到减少化肥施用量、降低化肥面源污染风险。

广东省自2005年开始实施测土配方施肥项目,经过10年的推广,实施县已发展到96个,实施作物也从最初的粮食作物发展到果蔬、甘蔗、蔬菜、香蕉等。今后要继续加大项目实施范围,争取覆盖到各个地块,同时根据土壤养分与作物需求分区域、土壤类型及作物品种建立不同的施肥指标体系,促进施肥规范化和标准化,以实现全省化肥零增长的目标。

2.1.1.2 推广缓/控释肥的应用

缓/控释肥技术是一种源头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的方式,通过控释技术将肥料中的养分缓慢释放,一次施肥能满足作物整个生长期的需要,可做到省工、省力、省肥,又可降低过多养分的流失,从而保护土壤结构,提高肥料利用率,可以有效降低农业面源污染。

中国学者在水稻、玉米等作物上的研究表明:一次性施用控释肥技术可促进超级稻分蘖,提高成穗数[8];与同等养分量专用肥相比,可相对提高氮素利用率17.1%,比常规分次施肥处理,平均减少氮磷养分用量20.4%和23.7%,明显提高稻谷产量[9-10],且可降低N2O的排放量[11];施用缓控释肥可以明显降低玉米田硝态氮的累积量,并达到增产目标[12]。

2.1.1.3 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

水肥一体化技术是一种源头控制与过程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相结合的方式,利用农作物的需肥特征,根据“肥随水来、肥随水去”的原理,将肥料溶解在水中,利用管道灌溉系统和液体肥料装置,将水、肥带入作物根际环境,直接与根系接触,为作物吸收利用。通过滴灌控制灌溉深度,可避免将化肥淋洗至深层土壤造成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尤其是硝态氮的淋溶损失可大幅度减少。

该技术首先要对作物的立地条件进行调查,对土壤容重、田间持水量、有机质、pH值、EC值、速效N、P、K等进行测定。然后根据不同作物的对水和肥的需求规律,选择适宜的水溶肥料、灌溉模式、设备与材料等,构建水肥一体化系统,实现“节水、节肥、节力、高产、高效、环保”的目的。该技术也是广东省2016年农业主推技术。

2.1.2 农药减量控害

2.1.2.1 选择农作物品种

根据各区域气候特征和土壤特点,选择抗逆性和抗病品种是达到节肥控害最有效、经济和易行的措施之一。对于许多难以运用农业措施控制,而又缺乏有效农药或其他生防制剂的病害,如土传病害、病毒病害、气传病害,选育和利用抗病虫品种尤为重要。稻瘟病,白叶枯病等,都可以通过种植抗病虫品种减少病虫危害。

2.1.2.2 完善病虫害监测预警系统

2005年,广东省建立了省级农作物生物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各地监测点通过该系统填报病虫信息,各级植保机构通过该系统能及时掌握病虫动态,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提高了病虫信息传递速度。2008年建立了省级病虫害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在惠州、茂名等地配置了终端设备,实现了实时监测病虫的功能。病虫信息的传递方式仍以印发病虫信息为主,病虫电视预报、病虫情手机短信也被一些地方采用。从目前的病虫监测预警手段看,仍以传统方法为主,缺乏先进科学的监测设备、手段和方法,不能适应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报送系统没有数据汇总、分析和图表处理功能,由于实时监测图像网络传输不畅和害虫迁飞等原因,不能真实反映虫害的情况。

因此,应在现有的基础上提升、完善病虫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建立以省植保总站为中心,各市县为基点,具有病虫数据上报、汇总、分析和图表处理、初步病虫预警等功能的监测预警系统;配置远程视频实时监控终端设备,并同时结合实时天气情况和分析历史数据,实现省、市、县实时监测、实时会商、上下互动和全省统一指挥防控的目标,对于突发性的灾害性农作物病虫害建立相应的应急机制;配置自动电子测报设备,病虫害电视预报素材采集与编辑设备,提高农作物有害生物预警与防控能力。

2.1.2.3 制定大宗农作物病虫害管理计划

以广东省世界银行贷款——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为契机,在项目区(惠州、江门)制定试行《病虫害管理计划》,重点推广病虫害物理防治、生物防治手段,并逐渐示范推广至全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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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水稻为例,广东省是水稻重大病虫害重发生区,主要发生的病虫害有稻飞虱、稻纵卷叶螟、三化螟、二化螟、稻瘟病、纹枯病、叶枯病、南方水稻黑条矮缩病等,水稻重大病虫暴发频率高、发生面积大、为害重,严重威胁水稻生产安全。采取以重大病虫为主要防控对象,狠抓害虫主害代和病害流行关键期的防控,提高防治效果,保护稻田生态环境,努力实现水稻病虫害的可持续治理。

安装太阳能杀虫灯:采用国内较先进的太阳能杀虫灯,以每2公顷1盏的距离进行布置,主要布置在水稻种植大户和连片区域,以便于更好的示范和维护。

推广生物农药和高效低毒农药:生物农药和高效低毒农药对环境的污染较小、防治效果显著,但是目前由于农户的认识不足及生物农药的价格相对较高等原因,农户使用生物农药和高效低毒农药的意愿不强。因此,应大力宣传推广生物、低毒农药的有效性,并实施农药补贴政策,提高农户使用生物、低毒农药的积极性。

2.1.3 改进耕作方式和技术

广东省属于南方水旱连作区,主要现状与问题为:一年多熟,水旱连作,无休闲期;作业工序多,生产成本高;秸秆量大且焚烧严重;土壤有机质下降;高温高湿,旱涝兼有,病虫草害严重。因此,在选择耕作方式和技术时,不同区域有不同的关键技术要点和技术模式。

以水稻为例,广东省水稻收获分夏收和秋收两种,夏收后马上整地种植下茬水稻,秋收后整地冬种蔬菜、油菜、马铃薯等旱地作物。夏收后的水稻,采取秸秆粉碎抛撒,使其覆盖地表的方式或秸秆捡拾后,留茬覆盖,然后马上整地插秧或播种;水稻秋收后,冬种蔬菜、油菜等旱地作物时,采用免耕或少耕方式播种,旱地作物收获后,秸秆或留茬覆盖,水田适度耕整,埋压秸秆,水稻秧苗采用插秧机栽插,或水稻芽种采用直播机带状直播。采取少耕、免耕、秸秆还田、轮作等耕作方式和技术有利于水土保持、增加土壤腐殖质含量,减少化肥农药的施用,从而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增产增收。

2.2 畜牧养殖业面源污染防控

利用世界银行贷款项目,通过补贴等政策,鼓励省内大中型养殖场进行改造。根据各畜禽场周边种植业、水产养殖业环境和自然条件等方面的差异,分别推行能源环保型养殖模式、能源生态型养殖模式及高床发酵型养殖模式。

2.2.1 能源环保型养殖模式

该模式主要是针对一些周边既无一定规模的农田,又无闲暇空地可供建造鱼塘和水生植物塘的畜禽养殖场,无法消纳排出的废水,因此其工程末端的出水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关环保标准要求。其特点是,畜禽废水在经厌氧消化处理和沉淀后,必须要再经过适当的工程好氧处理,如曝气、物化处理等。其预处理效果见表3。

2.2.2 能源生态型养殖模式

能源生态型养殖模式适用于一些周边有适当的农田、鱼塘和水生植物塘的畜禽场,以便消纳经前期处理后的废水,再经一个系统化的粪便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后,形成一个生态农业区。其特点是,畜禽废水在经过厌氧消化处理和沉淀后,排灌到农田、鱼塘或水生植物塘,使粪便多层次的资源化利用,并最终达到一定区域内粪污“零排放”。其预处理效果见表4。

2.2.3 高床发酵型养殖模式

该模式主要是在畜禽舍采用全漏缝地板,牲畜粪尿通过漏缝板落入垫料中,养殖过程不冲洗水。圈舍采用全封闭结构,生猪饲养密度为0.875 m2/头,在整个养殖过程中实行自动温度控制。漏缝地板下的发酵床铺设木糠等垫料60~80 cm,承纳猪粪尿并进行发酵处理,采用机械对垫料进行翻堆。垫料腐熟后,定期出料检测作为农田有机肥,并向发酵床补充相应新鲜垫料。

该模式是一种低成本、高产出、无污染的生态养殖模式[13],即使在高温高湿的夏季,每万头规模养殖场也可减排10.8万m3废水,减排粪尿21 600 t,节约成本10万元以上,而且猪日增重率增加了7.23%[14];对养殖环境中的病原微生物也有明显的防控作用,比常规养殖的发病率平均下降22.4%[14],对控制禽类的细菌性传染病也具有积极的意义[15]。

3 广东省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的对策建议

3.1 加强末端监测

根据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相关实施技术的应用,有针对性的布设监测点位和监测区域,并开展相关控制指标的连续、动态监测,从而准确判断实施的不同面源污染控制技术的控污效果和面源污染综合控制技术应用的实际作用,预测或推算防控区域的总体控污能力和可改进的技术措施。

3.1.1 种植业面源污染监测

种植业重点监测农药化肥对土壤理化性状、因地表径流和地下淋溶对水环境造成的影响及农药残留等。监测指标主要包括:(1)降雨、灌水和排水相关指标的测定。包括降雨量、灌水量监测数据收集以及其中的总氮、总磷、硝态氮、氨态氮和pH值等的测定;(2)径流液和淋溶液相关指标的测定。包括径流量、淋溶量监测数据收集以及其中的总氮、总磷、硝态氮、氨态氮和pH值等的测定;(3)小流域尺度监测指标。包括进出水水量、淋溶量监测数据收集以及其中的总氮、总磷、硝态氮、氨态氮和pH值等的测定;(4)土壤和植株样品监测。对径流/淋溶监测点的土壤样品和植株样品的养分含量、产量等监测。土壤样品监测指标主要包括全氮、全磷、硝态氮、氨态氮和pH等;植株样品监测指标项目包括生物量、经济产量、全氮、全磷等;(5)农产品和土壤农药残留监测。主要监测有机磷杀虫剂、菊酯类和有机氯类杀虫剂、氨基甲酸酯类和沙蚕毒素类杀虫剂、其他新型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和植调剂共6大类,根据各区域作物生长过程中常用农药,具体监测的对象有所不同。调查取样和分析方法依据农业部农药残留检测规定,遵循相关农业行业标准(NY)、国家标准(GB)或国际食品法典标准(CAC)进行;(6)代表性水环境中的农药残留监测,根据作物有害生物药剂防治实践和水环境监测标准(GB3838-2002)确定农药种类和分析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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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畜牧养殖业面源污染监测

根据能源环保型、能源生态型及高床发酵型3种养殖模式的实施情况,选择有代表性的养殖场监测废弃物处理效果,了解养殖场氮、磷污染发生的时间规律和影响因素,明确废水处理设施对养殖场污染物减排作用,掌握不同规模和不同废物管理类型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为广东规模化养猪场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提供科学依据。监测指标包括:(1)污水量监测。包括最终排放污水量(C)和累积排放污水量;(2)污水水质监测。一类指标以《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标准)为依据。主要监测pH值、BOD5、CODcr、氨氮(NH4+-N)、总磷(TP)、大肠杆菌群;(3)气体监测指标。包括沼气产生量、沼气气体成分(甲烷、二氧化碳、硫化氢、氨气气体浓度);(4)饲料样品检测指标。包括干物质含量(DM)、粗蛋白(CP)、总磷(TP);(5)粪便样品检测指标。水分、全氮、全磷。

3.2 完善公共支撑体系建设

3.2.1 监测体系建设

当前广东省农业环境监测能力建设较为薄弱,全省只有3个市建立了专门的农业环境工作机构,而仅有茂名市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是正常开展业务工作的,远远不能满足农业环境保护和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的需要,更不能满足农业环境污染综合治理的需要。为确保全省农业环境监测工作能够连续、定期、及时、准确的进行,为保护农业环境,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准确的科学依据,有利于今后全省农业经济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因此,需要对省、市、县三级农业环境监测实验室和设备进行改造建设,并分区域布置定点监测网点,以实现对全省农业面源污染的持续监测。

3.2.2 技术人员培训

农业面源污染物的排放具有空间上的范围广范、时间上的不固定性等特点,较难以控制。因此,要本着源头控制的原则,针对市县镇三级农业推广技术人员及种养殖户进行培训,以提高农技推广人员科学种养水平,从源头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农技推广人员:重点培训学习国内外领先的科学种养技术,包括科学施肥技术、病虫害综合防控技术、保护性耕作技术、畜禽养殖技术(养殖场设施建设、养殖模式、废弃物管理)等。

种养殖户:重点培训不同作物施肥施药技术及操作规程、不同类型废弃物处理技术及健康养殖技术等。

3.3 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补贴政策

广东省现行主要的农业补贴包括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种粮直补、农机购置补贴、能繁母猪补贴等。其目的是保护农业的弱质性,并提高农民种养殖的积极性。但针对面源污染治理的补贴政策相对缺乏,且能促进农业面源污染减排的一些新技术、新产品投入较高,农民投入积极性不强。因此,为引导人们积极参与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树立环保意识,探索环境污染治理补贴机制,逐步将单纯的农业补贴转化为农业污染补贴,通过补贴手段刺激种养殖户减弱生产强度或改变生产方式,减轻农业面源污染。

3.4 建立健全相关政策法规

在现有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根据广东省污染情况,制定一系列针对性的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的法律法规,提出具体防治措施,并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的法律责任和追究机制,使执法、守法等主体职责明确、各尽其责;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法律的权威和效力,防范弱法、无视法律的现象。同时制定实用性、可操作性强的技术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在坚持源头防控、过程阻断、末端监测的基础上,重点制定化肥、农药的质量标准和使用规范,建立农业优良耕作技术体系,制定有机废弃物排放标准等。

世界银行贷款——广东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的实施无疑给广东省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带来了契机,但因农业面源污染物的排放具有不特定性、不确定性等特点,加上农户传统的耕作模式及环保意识的欠缺,使得面源污染治理具有一定难度。因此,在进行污染治理时不仅要重视硬件设施的改善,更要注重软环境的作用,必须有相应的科技、政策、管理、人才等相配套,本课题组以广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为依托,将进行后续相关研究,以期对广东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提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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