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购置补贴上半年总结

2024-06-21

农机购置补贴上半年总结(19篇)

1.农机购置补贴上半年总结 篇一

鄄城县2012上半年农机购置补贴落实情况调研报告 为认真贯彻党的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科学发展观。鄄城县农机局积极争取省、市主管部门的支持,已连续7年实施了农机补贴项目工作。累计补贴中央财政资金2900多万元。今年上半年实施的资金为870万元。现将鄄城县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策落实情况

鄄城县今年第一批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于4月初正式启动实施,到6月27日,累计签订农机补贴合同863份,补贴机具2125台套,补贴资金870万元,带动农民直接投入2400万元。农机购置补贴惠及全县15个乡镇2个办事处,直接受益农户910户。其中惠农农机合作社社员申报3玉米联合收获机,惠农合民农机合作社申报补贴4台,补贴资金占28万元。今年仍然对玉米联合收获机实行优先补贴,另外有轮式拖拉机、花生播种机、电动喷雾器和田园机械等。

二、鄄城农机补贴工作的主要做法

1、政策宣传。根据全省农机补贴资金使用方案的总体需求和省安排我县的资金计划,鄄城县财政局、农机局联合制定“县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并上报市财政局、农机局。市财政、农机局审核批复后,立即在县电视台《鄄城新闻》开辟了农机补贴专栏,在县广播电台举办了农机购置补贴专题讲座,使农机补贴政策宣传做到全方位立体覆盖。印制了农机购置补贴有关政策问答1万余份,利用村镇集市、庙会等时机,散发宣传资料,正真做到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加强领导。鄄城县农机局成立了以许局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的购机补贴领导小组,认真落实行政领导负责制,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任务,各负其责,切实把好审核、审批关,确保购机者及购机情况真实有效和补贴资金专款专用。

3、阳光操作。坚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补贴资金示范园区倾斜、向主要农作物生产薄弱环节机械倾斜、向服务组织和农机大户倾斜。以机具选型和补贴对象确定为重点,加强规范操作,努力做到公开、公正、公平。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全程监督。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对农民实际购机情况公示到村,接受农民监督。

4、强化措施。立足为农民着想,为农民服务的理念,购机补贴期间,打破作息时间,早上班、晚下班,节假日不休息,方便群众前来办理业务。开通服务热线,设立咨询处,解疑释惑。确保这项利国利民的好政策全面实施到位,真正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

5、管理措施。一是加强对补贴机具的动态管理工作。根据规定享受补贴的农业机械两年内不得擅自转卖或转让,一经发现,将取消其五年内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申报资格,追回补贴资金,补贴机具的动态管理由各乡、镇农机管理站组织实施,鄄城县农机局不定期进行抽查。二是加强对农机补贴产品经销商的管理工作。鄄城县农机局专文出台了“鄄城县关于实施农机补贴产品经销商管理办法的意见”,组织召开了农机管理员和农机补贴产品经销商工作会议,强调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政策要求、工作经验,并加强对农机补贴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等的管理工作。

三、社会和经济效益

1、社会效益。一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极大地刺激了农民的购机欲望,农民踊跃购买农业机械;二是农机补贴政策的实施,促进了农机化技术推广工作,全县农机装备结构进一步优化升级,免耕播种机、玉米联合收割机、深松机等农机化技术、新机具推广进度加快,拥有量快速增长趋势明显,花生生产机械化技术应用以点带面,逐步向全县范围辐射;三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大实施拉动了内需,推动了鄄城经济的发展。

2、经济效益。一是农机补贴政策的实施让一部分农民用上了物美价廉的农业机械,农民种田成本大幅降低,机耕、机播、机收三大环节每亩可节约成本合计约100元,机械化秸秆还田不仅能降低收割损失,亩增收增效约80元,农机化作业能使农民每亩增收节支总计大约80元。二是农机补贴政策的实施发展壮大了农民合作社等民营经济组织,农机合作社成员逐年增多,新机具应用广泛,组织规模扩大,服务能力增强。

四、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补贴机具重点不突出。从购机补贴工作情况来看,所有纳入补贴的机具几乎都按30%的比例标准。我省推广的重点机械是玉米收获和保护性耕作机械,而这些新型机械老百姓目前还不能完全认识和接受,只能提高这些机械的补贴比例,才有可能提高老百姓的购买热情。如玉米联合收获机、小麦免耕播种等与其他机械补贴比例都只按30%补贴,不能充分发挥有限的补贴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给农机新机械、新技术的推广带来难度。应进一步提高重点推广机具的补贴比例。

2、补贴机具的价格偏高。通过调查咨询补贴机具和不补贴的机具价格相差不明显。虽然近年来购机补贴的额度大幅增加,但是有些补贴机具的销售价也有了较大幅度的上涨,今年,根据我们掌握的情况,补贴机具价格与往年相比普遍增长了约10个百分点。随着市场的发展和竞争的需要,现在不补贴的机具和补贴的机具的价格差距变得不明显起来,使得补贴后的效应不能充分发挥。

3、补贴机具质量有提高。通过调查,尽管经过近几年的不断改进,机械性能有了大幅提高,但仍有个别机械使用性能不够完善,如玉米联合收获机配备的剥皮机剥皮效果不太好,玉米粒丢失较多,影响农民使用,从而影响经济效益;个别厂家生产的小麦免耕播种机、深松机作幅较窄,不能超过大马力拖拉机的宽度;有些厂家的小麦联合收获机装配质量、检验质量不过关,出现割台倾斜、螺母紧度不够等现象。

4、部分机具售后服务不够到位。有一部分生产厂家在县内设立的代理机构“三包”维修服务力量不足,在农忙季节,若机具有损坏需维修或更换配件,由于维修人员少,机具无法及时得到技术服务,从而影响农时,错过最佳时机,影响农机手收入。

5、补贴政策程序多、时间紧。实施补贴政策时,经报名、公示后,才能打印、签订协议、喷号、购机。一系列手续下来,所需时间太长,基本已到农忙季节,造成农民筹措资金困难,而且未经培训,就仓促上阵作业,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机械的使用效果。

(二)建议:

1、加大补贴额度。建议中央财政加大补贴资金投入总量,地方政府设立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将购机补贴政策纳入财政长期预算,从资金上逐步加大投入,保障购机补贴政策的长期性和连续性。中央、省补贴额度争取提高到40%,若补贴额度低,机械价格上涨,农民的购机积极性会下降。

2、提前启动时间。在不影响农民春耕备播同时,要尽可能地提前补贴时间,保证领取购机补贴指标的农民在不误农时的前提下拿到机具,以尽快发挥机具的效益。同时,要在资金的安排和使用上,应早安排、早落实,利于农民及早得到购机补贴信息,便于筹集配套资金。

3、扩大补贴范围。对纳入补贴机具目录的农机范围应适当扩大,应增加优势农产品加工机械。要根据不同的机械类型,确定不同的补贴比例,特别是对从事农田作业和技术先进、科技含量高且一次性投入大的机械,在补贴上重点倾斜,拉开补贴比例档次。

4、遵照自愿原则。不应强制和农机新机具推广相结合,也不应制定相应的比例。新机具推广应单独列项,做为项目来执行。(鄄城农机局杜婧)

2.农机购置补贴上半年总结 篇二

在2004年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时,农民人均年收入在4 000元左右,农民生活水平还较艰难,购买力低,资金短缺。国家为了粮食安全,调动广大农民种田的积极性,出台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即农民拿不出钱来购置农机,国家就补贴一部分资金,扶持农民购买农业机械种田。按照字典上的解释,补贴就是把缺少的充实起来或添上。补贴两字听起来有“关心、扶持、同情、可怜”的含义。

最近,据中央电视新闻联播报道,2014年农民人均年收入接近万元。这说明现在农民富裕了,有钱了,不再买不起农业机械。如果再用补贴两字就有点过时了,跟不上时代发展的要求。因此,建议农机购置补贴改为农机购置奖励比较合适。奖励两字字典中解释为“鼓励表扬,给予的荣誉或财物”奖励两字听起来心里热呼呼的,暖洋洋的。

改为农机购置奖励政策,不仅使农民有荣誉感,成就感,使农民的精神心理需求得到一定满足,而且能使广大农民更有信心,更积极地追求更高的农业生产目标,为粮食生产丰收,作出更大贡献。

改为农机购置奖励政策,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延续和完善。农机购置奖励可以奖给资金,也可以奖给物质,也可以买一奖一,以奖代补。农民可以买主机,政府奖给配套机具。奖励的形式可以多一些,这样奖励的资金将更安全一些。

3.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新变化 篇三

选择更多样——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改公布各省补贴产品目录为公布机具补贴额一览表,表中不再带具体生产企业和产品型号,由农民从支持推广目录中自主选择。

标准更合理——定额补贴不得超过本省近3年市场均价30%。在继续实行同类产品在省域内统一定额补贴的基础上,要求各省在保持相对稳定的基础上,按照“分档科学合理直观,定额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科学划分补贴产品特别是非通用类机械类别档次。今年大型棉花采摘机单机补贴额由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

信息更公开——补贴名单公示到村,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为进一步促进补贴实施信息公开透明,要求各地把农机购置补贴管理和使用情况列入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在政府网站上公布补贴操作程序、投诉电话以及每名受益人的购买机型、补贴额度等信息。明确要将补贴对象名单公示到村,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至少每半月公布一次各县(市、区)补贴资金使用进度,有关文件签发5个工作日之内向社会公开。在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以公告的形式公开本县补贴资金额度、农民分户实际购机数量、金额等情况,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监管更有力——财政、纪检共同监管。《意见》提出,健全农机、财政、纪检监察等多部门协作的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机制,共同研究确定补贴资金分配等重点工作,并联合对政策实施进行监管。强化对县级农机部门的内部约束机制,补贴工作重要事项必须集体研究决定,必须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组织市县两级开展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严查倒卖补贴指标、套取补贴资金、乱收费及委托经销商办理手续等违规行为。县级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就地就近实施监管作用,会同农机部门按照不低于购机农民10%的比例进行抽查核实

方式可创新——可进行全价购机后凭发票领取补贴等试点。各地可在保证资金安全、让农民得实惠、给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环境的前提下,继续开展资金结算级次下放、选择少数农业生产急需且有利于农机装备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的农机品目在省域内满足所有农民申购需求补贴等试点;同时,开展选择部分市县实行全价购机后凭发票领取补贴等试点。提倡农机生产企业采取直销的方式直接配送农机产品,减少购机环节,实现供需对接。

4.企业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总结 篇四

今年濮阳市第一批中央农机补贴资金5194万元。止6月30日,全市已实施中央农机补贴资金2827万元,占资金总额的54。43%,补贴各类农机具3016台,其中拖拉机506台,联合收割机411台,播种机1491台,秸秆还田机159台,秸秆捡拾压捆机37台,收益农户2114户。

上半年农机购置补贴呈现以下特点:一是补贴工作起步早,效果好,“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操作方式运转顺畅;二是农民购机报名持续踊跃,补贴拉动已经成为促进农机化发展的关键因素;三是玉米播种机需求旺盛,进入快速发展期;四是秸秆捡拾压捆机有了较快发展,秸秆还田机持续发展,有效地促进了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五是各县区农机补贴大厅建设成效显著,成为濮阳市农机补贴工作的一大亮点。六是南乐县实行了电脑摇号确定补贴对象,成为全省首创。

(一)领导重视。按照“4653”工作布局,市农机局党委高度重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要求把这项工作当成农机部门的头等大事来办。一是及早安排部署。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之后,濮阳市立即召开了补贴工作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市农机局局长满学东对今年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强调要突出重点,培育亮点,抓好试点,关注风险点。二是建立研究决策机制。各县区进一步明确县区政府有关领导牵头,农机、财政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资金使用计划、补贴范围、补贴对象、重点推广机具种类等重要事项,经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认真制定了符合各地特点的实施方案,市农机局进行了严格审核。三是建立目标管理机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四是建立责任追究机制。“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责任追究覆盖补贴申请、审核与审批、公示与核实、监管与督查、档案管理等全过程。市农机局经编办批准成立了政策法规科,挂市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牌子,范县、清丰也成立了农机补贴办。

(二)领会政策新变化。在全市农机补贴会议上,总工程师王庆伟全面解读了今年农机补贴政策的新变化。一是补贴方式更加明确,二是补贴对象范围有所扩大,三是补贴机具范围重点突出,四是机具分档定补趋于统一,五是补贴机具资质有所放开,六是实施操作程序更加优化,七是监管工作责任更加细化。为了全面掌握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新变化和操作要领,组织市县农机局业务骨干参加了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软件培训班,还组织学习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纪律、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等内容。通过学习,使参与补贴工作的人员准确领会了今年购置补贴工作精神,为做好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三)把握要求。为了把农机购置补贴这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好,明确以下五点总体要求。一是把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放在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去考虑,放在濮阳市“三农”工作的整体布局中去把握;二是把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与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工程等濮阳市农业工作的重大战略部署结合起来;三是坚持“增总量、调结构、破难题”的原则,实现强农业、促工业、惠农民;四是坚持补贴范围继续覆盖全市所有县区,补贴对象包括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经营组织;五是在全省确定的11大类33小类87个品目范围内,各县区可以根据本地区需要选取补贴种类。机具补贴标准,继续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执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四)突出重点。本着突出重点的原则,聚焦濮阳市薄弱环节和后进领域,集中资金,重点补贴,推进濮阳市农机装备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提高补贴资金使用效益,实行侧重秋粮、合理敞开、三个累加、一个新品、两个试点。一是侧重补贴玉米收获机、水稻收获机、玉米播种机等秋粮生产机械;二是在全省确定的可以敞开补贴的深松机、免耕播种机、水稻插秧机、玉米收获机、薯类收获机、秸秆粉碎还田机、秸秆捡拾压捆机(含压捆机)、粮食烘干机、花生收获机等机具品目内,各县区合理确定本地敞开补贴的机具种类;三是对秸秆捡拾压捆机、粮食烘干机和水稻插秧机三种机械进行省级累加补贴;四是对农用航空器实行省级资金新品补贴;五是开展深松作业补贴和报废更新补贴试点。

(五)广泛宣传。为了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变化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市、县农机部门采取各种形式进行了深入宣传。一是通过会议宣传。层层召开农机补贴专题会议,有效扩大了农机补贴工作的社会影响;二是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濮阳日报》刊发了介绍农机补贴政策又有新变化的专题文章,市农机局在濮阳电视台直播节目“阳光热线”栏目现场解答广大群众对补贴政策的提问,各县区分别通过县电视台、广播等宣传农机补贴的有关政策,发布通告,进一步提高知晓率,扩大覆盖面;三是通过宣传资料、面对面讲解等形式增强宣传效果,全市共印发各种宣传资料xx0份。四是在农机补贴专栏、网站及时公布《20xx-20xx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实施范围、补贴目录、补贴标准、补贴程序、申报条件、申报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全市五县二区均在政府的网站或农机专网设置了农机补贴专栏,专栏建设走在了全省前列。五是通过有效方式及时公示享受农机补贴的农户信息。

(六)严格操作。针对“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工作要求,满学东局长在全市农机补贴工作会议上进一步强调了要严格补贴程序,各县区明确了政策公示、受理申请、对象确认、机具登记核实、资金兑付等重点环节的具体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在补贴工作的具体操作中,从接受农民申请、资格确认、张榜公示、确定补贴对象、补贴信息系统录入、发放补贴指标通知书、人机合影、机具核实、建立补贴工作档案等环节,严格按照补贴操作流程做到一个步骤不少,一个环节不缺,一个程序不减,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切实把每个环节的工作做好做实。为使抽签确定补贴对象环节更加公开、公平、透明,南乐县开发了农机补贴电脑抽号软件,邀请纪检、财政、机手代表全程参与现场监督,确保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更加科学、合理、透明,使补贴过程更加规范。

(七)便民、高效。为了进一步使农机补贴工作规范、便民、高效、快捷,今年多数县区建设了集政策宣传、信息公开、业务办理、投诉受理等功能齐全的规范化一站式农机补贴便民服务大厅,拉升了农机补贴工作标杆,有效提升了服务水平,展示了濮阳市农机补贴示范窗口新形象。服务大厅设置了政策宣传、工作程序等专栏和电子显示屏,办公环境规范实用美观,配备了方便服务对象使用的饮水、座椅等设施,档案管理设施完善。清丰县、范县补贴大厅建设起步早、标准高,南乐县专门建设了补贴大厅用房,濮阳县购置了充足的办公机具,有效地改善了服务环境。

5.农机购置补贴上半年总结 篇五

2017年,按照省局文件要求,全市各级农机部门与财政部门密切配合,进一步强化政策宣传,精心组织,明确责任,严格程序,加强监管,及时公示兑付,做好服务,确保了补贴政策公开、规范、廉洁实施,全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良好,有力推进了我市农机装备结构的升级换代,促进了农机化综合水平的提升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取得成效

南京市共执行补贴资金1619.128万元,全年共推广补贴机具1198台套,受益农户549户。其中新增烘干机95台套,拖拉机116台,联合收割机87台,动力喷雾机32台,喷杆式喷雾机50台,水稻插秧机337台,增氧机49台,旋耕机215台,秧盘播种设备16台套,田园管理机36台,茶园防霜机38台等。

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拉动,我市农机化综合水平得到了较快提升,预计2017年农机化水平达86%。全市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水平也得到进一步巩固提升,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薄弱环节水平大幅度提高,其中粮食烘干机械、高效植保机械发展迅速,大中型拖拉机结构进一步优化,水稻机插水平进一步巩固提升,今年全市农机总动力新增23000余千瓦,累计达227.5万千瓦。

二、主要做法 主要做法:

1、落实方案、明确责任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2017年年分别根据各区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岗位职责、工作措施、监管要求等内容。市级农机主管部门对区级实施方案进行严格审核并向社会公布,力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同时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工作人员直接负责的工作职责,层层签定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解读政策,防控风险

2017年上半年,市农委装备处牵头先后举办了两期补贴政策培训班,培训内容包括:《2015-2017年江苏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办法》、2015年以来《关于调整江苏省农机补贴机具品目范围及补贴额的通知》、《关于做好年江苏省农机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参训人员集中学习了《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管理规程》、《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责任追究制度》、《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管理制度》、《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责任制度》、《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制度》、《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投诉和信访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培训还重点介绍了乡镇农机操作人员在补贴实施操作过程中应该注意的事项,各乡镇之间也互相交流了工作经验,探讨了政策落实的有效方法。通过组织培训,从思想源头打好防火墙,强化了补贴廉政风险防控的建设,规范了补贴实施操作有序运行。

此外,今年还组织了首次全市基层农机购置补贴操作人员知识竞赛,对镇街农机购置补贴操作人员对农机购置补贴操作实务知识的掌握程度进行了考核,竞赛也激发了参赛者的学习、掌握农机补贴政策的积极性,同时有助于我们更有针对性地指导基层工作。

3、强化宣传,公开信息

为全面推行阳光政务,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我市严格按照部省两级关于补贴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建立完善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操作程序、投诉咨询联系方式、资金规模和使用进度、结算进度、补贴受益对象等政策内容和信息。为保障专栏等信息公开载体有效运行,确保专栏内容及时、准确、完整、规范,要求专人做好补贴信息发布和维护工作。结合《关于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收尾阶段相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市级农机主管部门分别在6月份、9月份、11月份对全市信息公开专栏的维护情况进行了检查通报。

年初,市农委利用各类现场会、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惠农政策宣传等契机,及时发放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彩页、宣传手册及补贴流程图、一览表等材料共计4000余份,并督促各区张贴到区、镇街宣传栏及补贴机具经销点、申请受理点等,明确要求政策上墙,工作制度上墙,咨询服务电话上墙。

4、规范程序,做好管理

严格规范购机补贴工作人员的工作程序,明确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的重点和易错点,各区为各街道专职补贴工作人员配齐电脑、数码相机、高拍仪等硬件设施,改善补贴办理工作条件,确保操作规范零过错。在区级补贴实施方案中细化补贴工作时间节点、工作程序以及档案管理等相关内容。镇街在购机补贴政策执行过程中,严把身份审核关、公示关、监督关,做到一个步骤不少,一个环节不缺,一个程序不减,切实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区、镇要认真做好档案管理,对享受补贴的机具登记编号、人机合影,建立购机补贴档案,实行一机一档,确保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真实有效,切实防止补贴机具倒卖和流失。

5、政策引导,加强调控

为进一步提高农机装备水平,促进农机装备结构调整,加强农业生产重点环节和薄弱环节农机作业水平,推动购机补贴工作的实施,各区农机部门积极争取各级政府的支持,出台了相应的配套政策,加大了农民购机积极性。

6、加强监管,重点督查

补贴政策实施以来,我市严格按照农机补贴工作职责要求,认真做好农机购置补贴监管工作。定期或不定期查看补贴系统机具信息录入情况,按质按量完成南京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执行进度公示、补贴信息动态汇总和补贴资金实施工作的自查自纠等一系列规定工作。一是结合“春耕备耕”、“三夏”、“三秋”等重要农时,组织开展农机购置补贴专项督查,深入农户田间,抽查补贴机具(重点是补贴数额较大、购买数量较多的机具)在位使用情况,核查购机户身份证、购机发票、销售确认表、机具的品牌型号、出厂编号、发动机号等资料信息与购机户所购农机具是否一致,防止倒卖机具、骗补套补的情况发生。除了市级监督检查、专项检查外,结合日常工作和补贴工作“回头看”,增加实地检查镇街,对一些涉及补贴资金使用和机具量少的检查也在不断加强。二是市级农机主管部门与各区农机主管部门密切配合,严把经销商规范经营的门槛,不定期检查进、销、存台账、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标识、补贴机具油漆喷印情况、补贴产品配置的公示、补贴产品售价、补贴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及供货情况等,严禁强行向购机者推荐产品,或者搭售其他农机具的情况。三是积极处理群众投诉,通过在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公布市、区农机补贴咨询投诉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并对投诉、举报认真做好记录,做到有诉必应,有诉必查,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7、严格考核,确保成效

6.浅谈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篇六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自出台以来, 不断除旧布新、兴利除弊, 从差价购机到全价购机、从省级结算到县级结算、从指标控制到敞开补贴, 政策机制日臻完善, 补贴资金日增月盛, 引导效果日趋明显。伴随着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的深入实施, 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值得深思。

1 合作社申请补贴有待规范

近年来, 农机合作社占据了农机作业市场的大半份额, 成为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大部队。合作社购机情况较为复杂, 有合作社本身购机, 有一个农户以若干合作社名义购机, 还有一个合作社为若干农户购机, 在购机补贴资料中皆显示某某合作社。不利于“同一购机户年度内购置机具补贴最高限额80万元”这条政策的执行, 更为将来机具的可查性、财政资金的可追溯性带来风险。关于合作社申请农机补贴需制定相应的规定, 减少合作社运营风险, 比如:社员以合作社名义购机, 合作社出具证明, 并附社员系列身份证明材料, 发票、上牌、保险、财政资金享受主体均是社员姓名;以合作社整体名义申请购机补贴, 须出具社员大会通过决议。

2 小型机具在位核实存在漏洞

县、乡农机部门是机具在位情况核查的操作主体。县农机部门日常抽查核实, 一般会以大型机具为重点, 容易忽视小型机具。乡镇农机部门虽然会按规定对小型机具总台数的20%进行审核, 但更多的倾向于方便易查的小机具, 类似于增氧机等安放在水下、地下的小机具, 由于核查麻烦, 往往被排除在核查范围之外。小型机具虽然价廉, 然而量大, 补贴款也惊人, 以增氧机为例, 截止2014年9月30日, 南通市新增补贴机具13 256台, 其中增氧机6 126台, 占46%, 支付183.78万元补贴款。真实性核查的缺失是个极大的风险点。因此, 县、乡农机部门面面俱到的选择抽查对象至关重要, 可以按照机具种类的20%来确定核查对象, 保证每种机具都能被抽到, 也可以比例和数量相结合, 确保新增量大的小机具被有效监管。

3 机具在位情况监管过于单薄

目前补贴机具监管的主力军是县、乡两级农机部门。近年补贴资金量成倍增长, 新增机具数量不断创历史新高。机具监管既要做到当年机具逐台核实, “见人、见机、见票”和“人机合影”、签字确认, 还要管好购置未满两年的机具不转让不流失。以2014年7月30日数据为例, 机具数量发展多的乡镇每月需要入户核实150多台, 一般的乡镇也在30台以上。以上数据仅是当年新增入户核实数据, 还不包括未满两年不能转让机具数。补贴机具散置在千家万户, 县级农机队伍小, 乡镇情况更严峻, 很多乡镇负责农机的人员仅1名, 还要肩挑数职, 单凭农机部门监管, 压力如牛负重, 难以适应形势的发展。

4 地方配套资金或抑制需求

地方财政配套购机补贴的初衷是各县 (市) 、区根据本地区农业主导产业的特点, 配合中央和省补贴资金, 引导本地农业急需的特色农机加速发展, 是对中央和省补贴资金实施效果的加强和修正。地方补贴的机具可能是省补贴目录之外的机具, 也可能是以奖补的方式配套省补贴目录范围内的机具。由于地方财政资金有限, 一般实行总量控制, 先购先补、补完截止的操作方式。这样一来, 对于后到的农户, 虽然不影响中央和省补贴的申请, 但会因为痛失地方配套资金而打消购机欲望。能同时列入地方补贴目录和省目录的机具通常是较重要的机具, 如大功率拖拉机、秸秆还田及综合利用机械、插秧机、收割机等, 削弱了这类机具的发展速度, 等于农业机械化进程减速。因此, 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要么回避省目录, 要么和省补贴政策同步实行敞开补贴。

5 补贴机具不缺品目缺平台

7.宽甸县农机购置补贴保障措施探讨 篇七

关键词:农业机械化;农机购置补贴;制度;监管

中图分类号:S23-0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161(2014)02-0087-02

宽甸县位于辽宁东部山区,大田作物以玉米为主。近年来,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拉动下,全县农机物质装备不断完善,机械化作业水平不断提高。截至2013年底,全县拖拉机保有量9 500余台,配套机具1.8万余台(套);农作物耕种收机械化水平达65%,其中机整地水平为90%,机播种水平为83%,机收获水平为23%。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顺利进行,防止坑农害农事件发生,宽甸县采取积极措施,保障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阳光下运行。

1 加强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宽甸县成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人大、政协、农机、公安、农口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确定重大事项,联合监管实施情况。财政局指派具体部门和人员负责农机购置补贴管理工作,并给予相关经费保证,以防止挤占挪用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建立农机部门内部约束机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对补贴资金使用、补贴对象划定、推广机具目录等集体研究确定。农机部门具体负责受理审核农机补贴工作,单户使用补贴资金5 000元以上的由领导小组集体审批和核实,并全部在县政府网站和村委会公示栏公示。农机监理所结合牌证业务,对经核实应纳入牌证管理的补贴机具不办理牌证则不享受补贴。农机推广站负责核实非牌证管理的农机具,并现场指导、培训农机操作人员。农机学校负责培训拖拉机手,并配合农机监理部门做好考务工作。为了确保年度补贴目标的完成,每年年初都召开全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提出明确要求,解读实施方案,确定补贴金额和重点方向。2013年辽宁省农委分配给宽甸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400万元,补贴机具2 966台套,受益农户2 008户。其中,田园管理机及微耕机1 034台,手扶拖拉机995台,秸秆粉碎还田机874台,大中型轮式拖拉机11台,铡草机8台,玉米脱粒机1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43台。

2 严格管理,规范操作程序

认真把国务院“三个严禁”和农业部“四个禁止”“五项制度”“八个不得”及《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农机发[2011]4号)的要求落到实处,严格按照农业部和省里有关补贴政策的规定要求,建立健全规范的操作程序。一是公平公正确定补贴对象,执行补贴对象公示制度。二是农民有权自主选择农机具及经销商,禁止向农民强行推荐产品或借机乱涨价。三是随时到购机农户现场检查核实,核实时做到谁核实、谁签字、谁负责,坚决防止“空套”现象。四是及时将购机信息录入到补贴信息管理软件系统。

同时,由农经局和财政局加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监管,严查倒卖补贴指标、套取补贴资金、乱收费等违规行为。对于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经销商,及时列入黑名单并予以公布,被列入黑名单的经销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永久不得参与补贴产品经销活动;对于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生产企业要及时上报,非法侵占补贴资金的应足额退回财政部门;对于违规违纪性质恶劣的生产或经销企业,由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财政部门按照《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管工作的通知》(财农[2011]17号)的要求,积极参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具体实施工作,充分发挥就地就近监管优势,会同农经局按照不低于购机农民10%的比例,对农机购机后使用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并将抽查核实和处理情况上报市财政局、市农委。农机监理所、农机学校充分利用“阳光工程”“普惠制培训”等优惠政策,本着方便农民和减轻农民负担的原则,与相关部门协调做好补贴机具的落籍手續和驾驶员培训工作。2013年全县新购置的手扶和四轮拖拉机落户率达100%,举办拖拉机手培训班9期,培训拖拉机手963人,取得驾驶证935人,培训其他小农机具操作人员1 917人次,促进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

3 广泛宣传,接受媒体监督

一是通过电视台、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力度,让农民全面了解农机购置补贴的政策内容、程序和要求,帮助农民答疑解惑。二是农机部门各司其职,加强监督。农机推广部门负责及时在网上核实补贴机具,为企业资金结算提供方便,并做好农机购置补贴进度统计及信息报送工作,实行信息周报制度。农机质量监管部门负责补贴机具的质量监督,对农民投诉较为集中的机具及生产厂家及时反馈上报,及时受理投诉,帮助农民维权。全面落实《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1]33号)要求,公开信息接受监督。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列入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将补贴政策、操作程序、举报电话、资金规模、执行进度及每名购机户的购买机型、生产厂家、经销商、销售价格、补贴额度、姓名住址等信息在电子政务平台的政府网站上予以公示,并通过其他形式扩大公布范围,使全社会广泛知晓。将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情况作为村务公开的内容,公布到村,至少半个月公布一次补贴资金使用进度。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农机推广站要以公告的形式公开全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额度、农民分户实际购机数量、金额等情况,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

4 明确重点,突破薄弱环节

结合宽甸县农业生产和机械化作业实际,应明确农机购置补贴的扶持方向,重点加大先进适用农机化技术推广应用力度,加快玉米收获机、水稻插秧机、水稻收获机和保护性耕作、深松机械的推广,提高主要农作物关键生产环节机械化水平。针对玉米收获机械化环节一直是宽甸县农业机械化短板的问题,全县把加快玉米生产机械化作为农机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大推广力度,实施政策拉动,加强技术培训,并结合保护性耕作和深松项目的开展,积极引进先进适用的玉米收获机械。2013年,宽甸县组织投入玉米收获机36台(其中新增11台),实施作业超过0.3万hm2。全县示范点玉米机收作业全部采用秸秆还田模式,节本增效200余万元,带动新增效益600余万元。加快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引导他们加大农机投资力度,增加农机作业面积,促进农业节本增效。

5 直补到卡,保障农民利益

以往宽甸县农机购置补贴采取的是农民差额购机政策,即农机生产企业把补贴资金扣除后将产品推向市场卖给农民,再经相关部门核实后由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给企业。2013年,全县按照省里统一部署,实行“全额购机、县级补贴、直补到卡”的农机购置补贴新办法,即2013年购置补贴目录中的农机具时需要全额支付(含补贴资金),然后购机者携带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粮食直补卡,经县级农机及有关部门登记、核实、确认及村级公示后,再由县财政将补贴资金通过农村信用合作社,直接划拨到购机农民的粮食直补卡里,这样有利于国家惠民惠农惠机政策和补贴资金的落实。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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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佚名.农业部出台2013年农机补贴政策落实督查方案[J].农业科技与装备,2013(3):I0001.

[3] 刘艳琴,郭艳霞,白云花,等.加强农机购置补贴 推动农机化发展[J].农村牧区机械化,2013(4):38-39.

[4] 孙红梅,白璐.作业补贴 提升薄弱环节农机化水平的又一利器[J].现代农业装备,2013(4):58-60.

[5] 佚名.各地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农业科技与装备,2013(8):I0001.

[6] 涂俊明.农机购置”直补”,好哉![J].农机市场,2013(9):33.

8.农机购置补贴宣传标语 篇八

一、落实农机补贴政策夯实“三农”发展基础

二、农机购置补贴利国利民

三、全面落实惠农补贴政策一心一意服务农民

四、农机补贴让农民得实惠、企业得市场、政府得民心、经济得发展

五、加大惠农补贴信息公开提高农机部门服务水平

六、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七、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八、用好补贴每一分强农政策惠万家

九、公开公平公正操作确保补贴政策落实

十、加强农机补贴监管确保政策公平公正

十一、坚持按规定实施农机补贴把质量好 服务好的农机具送到农户手中

十二、开展“双满意”活动大力倡导服务精神

十三、农民、企业是否满意是衡量农机购置补贴的标准

十四、提高服务水平保证补贴落实

十五、认真落实农机补贴“四严禁”“八不准”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9.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简报 篇九

4月28日上午,市农机局、市财政局联合召开了全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就今年我市农机购置补贴、农机化装备提升规模化发展扶持等农机化项目任务进行了部署。

会议指出,,我市第一批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980万元,补贴机具范围由去年的11大类35小类79个品目缩减为11大类34小类70个品目。其中,对深松机、粮食烘干机、免耕播种机、水稻插秧机、花生联合收获机及青饲料收获机实行应补尽补,敞开补贴,把与深松机配套购买的100马力以上的大型拖拉机作为补贴重点,优先满足农民需求。

据悉,今年我市继续安排市级财政100万元资金,由原来对重点补贴机具进行累加补贴改变为针对农民合作社新增重点机具规模发展给予一定资金的扶持补助,加快农机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10.今年农机购置补贴的新变化等 篇十

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再度增加,总规模达到175亿元,比上年增加20亿元,实施范围继续覆盖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今年农机购置补贴在以下方面有变化:

机具种类 今年补贴机具种类主要有两个方面调整:一是对补贴范围内的180个品目机具进行适当微调。根据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扩大抗旱节水设备补贴范围”要求,适应各地抗旱保春耕农业生产需要,将水井钻机、风力扬水机、抗旱机泵等抗旱节水机械纳入补贴范围,同时将近年来农民申购数量较少的药浴机、花生烘干机、理麻机从全国统一补贴范围中剔除,补贴机具品目总数保持稳定不变。二是根据各地特色农业发展需要,将地方自选增加的机具品目数量由20个增加到30个。今年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将重点向粮棉油作物种植大县、畜牧水产养殖大县、全国农机化示范区县、保护性耕作示范县、全国100个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创建县和1000个专业化防治示范县、血吸虫病防疫区县、汶川地震重灾区县适当倾斜。

补贴标准 今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将继续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定额补贴按不超过本省域市场平均价格30%测算,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5万元。汶川地震重灾区县、重点血防疫区补贴比例可提高到50%。通用类农机产品补贴额由农业部统一确定,非通用类农机产品补贴额由各省(区、市、兵团、农垦)自行确定,不允许对省内外企业生产的同类产品实行差别对待。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挤奶机械、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12万元;大型棉花采摘机、甘蔗收获机、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可提高到20万元。

补贴对象 今年农机购置补贴的对象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公开摇号等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对于已经报废老旧农机并取得拆解回收证明的农民,可优先补贴。补贴对象可以在省域内自主选机购机,允许跨县选择经销商购机。据介绍,为确保农民购机的自主选择权,今年改补贴协议为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或直接用申请表替代补贴协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由县级农机化管理部门办理,经与同级财政部门联合确认后,交申请购机农民。改补贴协议为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后,农民不需在通知书上签字,通过公开摇号等方式取得补贴资格后,农民在现场就可获得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拿到通知书即可自行选择补贴机具经销商。同时,还提倡农机生产企业采取直销的方式直接配送农机产品,减少购机环节,实现供需对接。鼓励选择少数农业生产急需的农机品目在省域内满足所有农民申购需求。

补贴资金为确保补贴资金发挥应有效用,今年将着重加强政策宣传、补贴对象确定、受益公示、补贴产品和经销商确定等关键环节监管。农机、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将继续联合制定补贴政策监督检查方案,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省级财政部门按照不低于补贴资金额度的30%的比例、县级财政部门按照不低于购机户10%的比例对补贴执行情况进行自查核查,财政部将委托中介机构进行重点抽查。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顺利实施,省级财政部门要安排必要的管理工作经费,对开展政策宣传、公示、建立信息档案等方面的支出给予保证。此外,今年还将加大力度严查违规行为。对检查发现的倒卖补贴指标、套取补贴资金、乱收费等问题,严厉查处,决不姑息。对发生问题的县,将查实的情况通报全国农机、财政系统,并抄送省级纪检监察部门,建议对相关责任人按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经销商,将永久取消经营补贴农机产品的资格。对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生产企业要及时取消补贴资格。

(摘自《人民日报》)

新棉上市价低于收储价 国家将敞开收储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等八部门联合发布2011年度棉花临时收储预案,决定从2011年度开始实行棉花临时收储制度。临时收储制度的建立和预案的及时发布,将有利于保护棉农种棉积极性,稳定今年棉花生产。

本次颁布实施的棉花临时收储制度,将国家在棉花主产区临时收储皮棉的措施常态化。按棉花临时收储预案要求,在棉花播种前,国家制定并公布棉花主产区皮棉临时收储价格,新棉上市后,当市场价格低于临时收储价时,国家将敞开收储。

为进一步保护棉农利益,棉花临时收储制度继续采用以前行之有效的皮棉收储价格与籽棉收购价格挂钩的机制,按照皮棉临时收储价、棉籽等副产品价格测算公布籽棉收购参考价,并要求交储企业必须按不低于籽棉收购参考价的价格收购农民籽棉,否则不得入储。

2011年度棉花临时收储预案将在新疆、山东等13个棉花主产省(区、市)执行,临时收储价为标准级皮棉到库价格每吨19800元,执行时间为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即2011年度新棉交售期。

(摘自农博网)

农业部公告一批水产新品种

近日,农业部发布第1563号公告,公布了第四届全国水产原种和良种审定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定通过的13个水产新品种。

其中包括适宜推广的选育品种长丰鲢、津鲢、福瑞鲤、大口黑鲈“优鲈1号”、大黄鱼“闽优1号”、凡纳滨对虾“科海1号”、凡纳滨对虾“中科1号”、凡纳滨对虾“中兴1号”、斑节对虾“南海1号”和“爱伦湾”海带;适宜推广的杂交品种大菱鲆“丹法鲆”和牙鲆“鲆优1号”;适宜推广的其他类品种黄颡鱼“全雄1号”。以上水产新品种,除“爱伦湾”海带外,均应严格控制在人工可控的水体中养殖。

(摘自《农民日报》)

27个玉米品种被限令年内退出

农业部日前发文,决定停止美国孟山都公司所属的“迪卡1号”、“迪卡3号”两个玉米品种在我国境内生产,并明确自发文满一年起,这两个玉米品种彻底退出我国市场。同时被停止(退出)的还有“登海3686”、“中农大236”和“中农大4号”等25个国内玉米品种。

孟山都公司的“迪卡007”属高产玉米种子,在我国广西境内种植10年,深受当地农民的欢迎。截止到2008年上半年,该品种在广西的推广面积累计近600万亩。近年来孟山都的其他玉米种子已扩展到了华北平原很多地区。

(摘自《农村大众报》)

“优丹”植物源精料可使生猪提前出栏

一种全部采用国家卫生部颁布的药食同源和保健食品为原料的植物源绿色精料“优丹”,目前已在河南、江苏、浙江等地的生猪养殖中大面积试用。该产品对畜禽肉具有除臭去秽等独特的效用。

“优丹”植物源绿色精料是由郑州市亿必达生物科技公司、河南省科学院、河南省畜牧局合作研发,历时5年完成的纯植物材料科研项目,2011年1月30日通过了由中国工程院院士张改平为组长的专家组的科研成果鉴定。

“优丹”植物源绿色精料是河南省科学院研究员张占仓带领的课题组,经反复筛选和试验,最终选以卫生部颁布可用于保健食品的植物当归、川芎、生地、桑叶、槐叶(花)等15种植物的根茎叶花果实组方而成,可以广泛应用于畜禽养殖,以传统的中医学理论为指导,具有清热解毒、杀菌驱虫、增强免疫力的独特功效。每头猪在出栏前40天饲喂,每天仅用6~10克,经过对生猪喂养的实验证明,能使猪因环境因素、饲养等导致的肉中药物残留及重金属残留及臭粪素得以清除,使其肉质优良,质地细密,色、香、味俱佳,无腥无秽,洁净无害。

经过严格的科学实验和系统监测,使用该产品饲喂的生猪可提前7~10天出栏,且宰杀的肉质洁净、品质好,常温72小时内不变色。

(摘自中国农业新闻网)

青海省引进日光节能温室

应用秸秆生物反应堆技术

秸秆生物反应堆技术通过一定的设施工艺,实现资源利用、生态改良、蔬菜高产、优质、无公害,是一项全新的增产、增质、增效的有机栽培技术,2010年在世界农业新技术发明奖励大会上获得金奖。主要特点是以秸秆替代化肥,以植物疫苗替代农药,可使环境内二氧化碳浓度提高4~6倍,有机质含量增加10倍以上,光利用率提高2.5倍,水利用率提高3.3倍,植物发病率降低90%以上,生育期提前10~15天,平均增产30%~50%。

去年,青海省组织技术人员赴西藏拉萨考察设施农业,成功引进了此项技术,并在省级(小寨)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示范推广了30个日光节能温室。主要种植番茄、黄瓜、迷你黄瓜、樱桃番茄、西葫芦、小西瓜等品种,目前,已经陆续上市。由于采用了秸秆生物反应堆技术,杜绝了农药化肥的污染,蔬菜天然成分保持较好,保留了食物的原来味道,深受消费者欢迎,产品供不应求,市场价格普遍较同类产品高。

(摘自中国农业信息网)

新型双色除草防虫多功能地膜投产

日前,一种具有除草、防虫功能的双色地膜在山东惠民惠星塑料有限公司投产。它打破了以往市场常见的黑白、黑红相间的双色模式,克服了旧式双色膜无法抑制杂草生长和容易灼伤幼苗的缺点,具有除草、防虫等多项功能,特别适合生产绿色有机农产品的需要。

据介绍,该新型双色地膜采用银灰色与黑色的双色组合,上为银灰色,下为黑色。黑色具有弱透光性,可阻止光线的射入,杂草在这种地膜的覆盖下,因光合作用微弱而无法正常成长,从而达到不使用除草剂就可除草的效果。而背面银灰色膜具有较强的反射光照性能,对蚜虫、白粉虱等常发害虫有一定的驱逐效果。该地膜一年四季均可使用。通过在华北不同季节大面积对比试验证明,使用除草防虫多功能地膜,蔬菜类作物单季可增产约20%、瓜果类约30%、果树类约20%、粮棉类约20%,投入工时普遍减少约30%,农药杀虫剂用量减少约50%,用水量减少30%左右,并且免用除草剂。

11.安徽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成效显著 篇十一

安徽省从2004年开始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6年来补贴资金规模迅速增加。其间, 中央财政安排购机补贴资金分别为174万元、1 500万元、2 500万元、9 000万元、2亿元、4.5亿元, 累计达7.8174亿元。安徽省级财政购机补贴资金也由2004年的200万元, 增加到2009年的1 000万元, 累计达4 400万元。补贴范围由最初的27个县到目前所有农业县。补贴机具品种由最初的仅有动力、耕作、种植和收获机械4类7个品种, 扩大到动力、耕作、种植、植保、收获、粮食干燥、设施农业和农副产品加工机械等11大类26个小类65个品目。补贴比例由最初的平均补贴率4.99%到23.63%。2004年至今, 全省共补贴农民购买农机具16.1万台 (套) , 支付补贴资金7.8亿元, 拉动农民投入26.4亿元, 受益农户和农机服务组织15.3万个。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全面落实, 有力促进了安徽省农机装备结构的优化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农机技术装备由小型、单项作业、科技含量低的机械向大中型、复合作业、高科技含量的高端机械加快发展。2008年底, 全省农田作业用大中型拖拉机达到9万台, 比2003年增加7万台, 增长3.5倍;联合收割机达到7.8万台, 增加5.2万台, 增长2倍;水稻插秧机4 000台, 增加3 900台, 增长39倍。玉米联合收割机达到1 024台, 增加973台, 增长19倍。油菜联合收获机、小麦旋耕施肥播种机、粮食烘干机等从无到有, 分别达到316台、6 000台和1 053台。农机购置补贴的实施极大地推动了安徽省农机化水平的提高和装备结构的优化。

12.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操作流程 篇十二

一.购机申请。

申请人凭有效身份证明,到所在地区县级农机管理部门申请,县级农机管理部门通过审核,确定为购机补贴对象后,向其发放《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二.实施购机。

购机补贴对象领取《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书》后,在1个月内从《补贴供货单位名单》中自主选择供货单位,实施全价购机,供货单位向“补贴操作网络系统”录入补贴机具信息,同时向购机者出具发票。三.申请补贴

补贴对象购机后携带《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书》原件、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购机发票原件和复印件、惠农补贴“一卡通”账号或组织机构账号等材料,到县级农机管理部门申请机具核实和补贴资金兑付。四.补贴公示及机具核实

县级农机管理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将已受理的补贴机具信息通过网络等多种形式进行公示,同时对购机补贴对象购机情况进行核实确认。五.发放补贴

13.兵团农机购置补贴基本操作流程 篇十三

1.职工根据《补贴目录》选择机具并向团场农机主管部门提交《申请表》;

2.团场农机主管部门受理职工申请,按照《补贴目录》、团场补贴机具范围和兵团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

3.团场农机主管部门对通过初审的购机申请者在团场、连队的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团场农机主管部门将公示情况填入申请表,汇总后连同申请表上报师农机主管部门审批;

4.师农机主管部门根据兵团下达的补贴资金规模、补贴目录和补贴标准,对团场上报的申请表进行复审并签署意见;

5.团场农机主管部门与复审通过的购机职工签订《补贴协议》一式三份,分别交由师、团农机主管部门和购机职工保存。严禁将职工的《补贴协议》直接交给经销商;

6.职工购机时须向农机经销商提交在有效期内的,仅需支付扣除补贴金额的差价款即可提机,经销商向购机职工出具发票,《补贴协议》由经销商留存作为向师农机主管部门申请补贴资金结算的凭据;

7.团农机主管部门应及时做好补贴机具类型、价格、补贴金额的核实工作,汇总后及时上报师农机主管部门;

8.团场农机主管部门应按国家规定做好补贴机具编号工作;

9.师农机主管部门根据兵团农机主管部门要求,定期通知辖区内的农机经销商提交购机汇总表、购机发票复印件、《补贴协议》,并由师财务部门、农机主管部门分企业、品种将本师购机汇总表和申请拨款报告上报兵团农业局 ;

14.农机购置补贴操作方式的探讨 篇十四

1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基本框架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由“五项制度”组成基本框架, 包括:补贴机具竞争择优筛选制、补贴资金省级集中支付制、受益对象公示制、执行过程监督制、实施效果考核制。

1.1 补贴机具实行竞争性择优筛选制

本项制度规定的补贴产品目录的编制方法, 补贴产品目录包括两方面的内容:补贴机具种类和机具的补贴额。

1.1.1 补贴机具的种类

国家根据农业发展需要和产业政策, 在充分考虑到各省地域差异和农业机械化实际的基础上, 确定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按照机具的成熟性和适应性等特点, 分为通用类和非通用类两大类。通用类机具由农业部统一组织竞争性选型;非通用类机具由省级农机主管部门进行竞争性选型。

1.1.2 补贴机具的补贴额

补贴机具的补贴额采取定额补贴方式, 每个机具年度内享受的补贴额度是固定的, 不随机具的实际销售价格变化而变化。确定补贴额的因素有两个:补贴比例和机具的价格。

适当的补贴比例是补贴政策能否有效扶持、引导作用的前提。补贴比例太低, 农民得到的实惠不明显, 影响其购买农机具的积极性;补贴比例太高, 受补贴资金规模的限制, 补贴受益面偏窄, 难以满足农业生产的需要, 也易造成农民不珍惜机具, 造成资源浪费[1]。各类机具的补贴比例由各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但补贴比例不能超过30%。

机具的价格是指机具的销售价格, 要做到同一种类、同一档次的机具补贴使用同一补贴标准, 在实际操作中“机具的价格”一般是指若干种同档次机具在一个时间段内的平均销售价格。

1.2 补贴资金实行省级集中支付制

这个制度规定了中央财政资金的结算层次和补贴资金的兑付方式。省级集中支付是指由省级财政部门直接将补贴资金拨付给相关农机生产企业或经销商。与之相对应的补贴资金兑付方式是“差价购机”也叫“差额购机”, 即由农机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先行垫付补贴款, 购机农户只需缴纳扣除补贴的差价款, 就可提货的购机方式。近年来, 国家鼓励各地开展创新试点, 主要是资金结算层次下放和兑付方式的创新。资金结算层次下放到地级市或县级, 兑付方式也采用“全价购机”的方式, “全价购机”类似于“家电下乡”的做法, 由农户全价购买补贴机具后再申请领取补贴款。

1.3 受益对象实行公示制

要求对受益者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张榜公示。初步确定受益者名单后, 在乡村张榜公示, 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1.4 执行过程实行监督制

首先是实行社会监督。将补贴政策实施的内容、程序、要求等全部公开, 接受社会监督。其次是形成部门之间的监督。明确各个行政部门的职责, 形成了既互相配合, 又相互监督制约的机制。再次是建立系统内部的监督。在农机系统内部, 将实施补贴的各工作环节, 进行了纵向明确的分工, 形成不同工作层面之间的相互约束。最后是利用计算机系统进行监督, 做到随时随地的远程抽查和监督。

1.5 实施效果实行考核制

主要对各地农机购置补贴相关工作制度的建设情况、重点工作、执行情况以及实施效果进行考核, 把各地实施的成效与资金安排和工作考核挂钩, 对于不按规定操作, 出现违规问题的地区进行通报, 并暂停或调减资金规模。对于不认真履行承诺的生产企业或经销商, 及时取消其产品的补贴资格或经营资格。

2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操作程序

操作程序根据补贴资金兑付方式的不同, 统称为“全价购机”和“差价购机”两种操作方式, 两种方式涉及的办理环节是一样的, 但要求有所不同。

2.1 办理环节

包括6个办理环节, 分别是:补贴对象的确定、补贴指标的审批、补贴公示、购买补贴机具、补贴机具核实和补贴资金结算。

2.1.1 补贴对象的确定

这个环节是确定什么样的人才能享受补贴。目前规定户口或耕地承包地所在的县 (市、区) 当年有农机购置补贴任务的才能享受补贴, 且申请人的身份必须是农牧渔民、农场 (林场) 职工或者是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2.1.2 补贴指标的审批

对申请者提出购买补贴机具的申请能否享受和享受补贴的额度进行审批。由相关部门对申请者的身份是否符合规定、拟购买的机具是否列入补贴目录等进行审核、审批。通过审批的申请者获得购机指标后购买相应的补贴机具才能享受国家补贴。

2.1.3 补贴公示

对拟补贴的申请者情况进行公示。“全价购机”方式一般要求在拨款前完成公示程序即可。“差价购机”在受理申请之后就必须马上执行公示。

2.1.4 购买补贴机具

获得购机指标的申请者凭相关材料到指定的经销商处购买补贴机具。具体的经销商由农机生产企业指定。

2.1.5 补贴机具核实

对农户购买补贴机具的详细情况进行核实。要做到“见人、见机、见票”。“见人”指申请者是否与机具的购买人、使用人一致;“见机”指申请者购买的机具是否与补贴目录一致;“见票”指是否有正规发票和售后服务凭证, 农户支付的购机款是否与发票金额一致。

2.1.6 补贴资金结算

在农户购买了补贴机具经核实无误后, 由财政部门直接拨付补贴款, “全价购机”的直接拨付给农户, “差价购机”的直接拨付给农机生产企业或经销商。

2.2“差价购机”和“全价购机”的比较

2.2.1 差价购机的优缺点

优点:一是减少农民的支出成本, 增强农民的购买力[1];二是农户申请补贴相对简便, 农户只需要办理指标申请手续并配合核实机具就可以了;三是确保资金安全, 实行省级财政集中结算, 补贴资金只下达到省级财政, 不再向市县下拨, 减少资金运作环节, 降低补贴资金被挤占、挪用的可能性[1];四是县级农机、财政部门工作量相对较少, 不需要录入和核对农户的银行账号信息;五是对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进行有效的约束, 能自觉规范操作、诚信经营。

缺点:一是容易出现农民不配合机具的核实工作;二是如果资金结算缓慢, 会影响企业资金周转[1];三是负责结算的单位或基层单位与企业直接接触, 有权力寻租的可能, 可能会出现收受企业贿赂, 为某些企业牟利的情况[1]。

2.2.2 全价购机的优缺点

优点:一是农民直接拿到财政补贴, 对国家的补贴政策有更直接的感受;二是农民能积极配合核实机具, 因为机具核实后才能获得补贴款;三是在一定程度上割断了企业和行政管理部门的联系, 权力寻租的可能性降低[1]。

缺点:一是加大农民筹款难度, 补贴拨付慢时农民有怨言;二是增加基层部门的工作量, 主要增加了银行账号信息录入的工作;三是增加农民的办理手续, 机具购买后还必须到政府部门办理申请领取补贴款的手续;四是难以对经销商销售补贴机具的行为进行有效约束。

3 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建议

3.1 保持政策的持续性促进重点机具的推广应用

3.1.1 取消补贴政策的年度化管理增强政策的适应性

目前, 补贴产品目录、实施方案等均实行年度化管理, 每年均必须重复做这些工作。因全国各地农业生产季节不同, 年度化管理难以适应各地农业生产的实际需要, 如广东省每年春节期间就开始春耕、春种, 农机具需要量大, 农户购机要求旺盛, 而每年的实施方案均在4月份前后出台, 机具的销售已经错过了农业生产的一个重要季节, 影响了政策的实施效果。农机购置补贴作为强农惠农政策短期内 (若干年内) 不会发生大的变化, 一个地区的农业产业结构也不会在短期内作出大的调整, 农业机械产品更新换代速度较慢, 所以建议取消补贴政策的年度化管理, 采取类似于国家支持推广目录管理方法, 在一段时期 (一般3~5年) 内采用同一套补贴目录和实施方案, 各级行政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政策进行微调, 使补贴政策更具持续性并满足各地农业生产的实际需要。

3.1.2 缩小补贴机具范围促进重点机具的推广应用

目前, 国家行业标准NY/T 1640-2008《农业机械分类》中所涉及的机具种类, 除小部分类别的机具外, 已全部列入补贴范围。从生产企业和农户的角度出发, 均希望补贴范围越大越好, 但在补贴资金有限的条件下, 行政主管部门会更好地发挥政策的调控作用, 集中力量补贴重点和关键环节所需的农机具, 在提高当地种植业农机化水平的基础上, 再考虑推广其他行业所需的农业机械, 扩大政策的受益面。

3.1.3 科学确定机具分档依据促进技术先进农机具的推广应用

在机具的分类分档工作中应严格依据机具的结构形式、功能、作业能力、动力、材料等直观的项目或参数进行分类分档。分类分档过细, 就容易会产生不公平竞争的嫌疑;分类分档过于粗放, 就等于鼓励了低价、低技术含量产品的销售, 不利于技术性能先进的机具的推广应用。如近年来, 在全喂入履带式联合收割机领域出现的纵轴流式收割机, 性能上明显优于传统的横向轴流式收割机, 其价格也较高。2013年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类别的机具仅采用了喂入量及配套动力两个指标进行分档, 其中“2.1-2.8 kg/s、60马力以上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分档的补贴标准是每台2万元, 喂入量同为2.5 kg/s的收割机中, 采用纵轴流技术的销售价为10万~13.7万元, 而传统机型的销售价只需6万元左右, 这显然不利于纵轴流式全喂入收割机的推广应用。在实际操作过程中, 由于补贴产品种类较多和受工作人员知识面的限制难于全面、科学设置各类机具的分类分档依据, 建议组织相关领域、相关行业的专家学者, 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确定各类机具分类分挡的依据及具体指标, 为农机生产企业营造一个公开、公平的竞争环境, 同时也为农机技术的进步指明方向。

3.2 简化操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购机补贴办理程序繁杂, 工作效率低下、资金结算进度慢是当前的主要问题, 造成这种局面, 主要有两方面原因:第一是工作量大, 部门之间缺乏良好的沟通。不管是采用“全价购机”还是“差价购机”方式, 办理一个农户的补贴资料, 都必须经过上述操作程序中6个环节, 涉及部门较多, 工作量大, 效率不高。第二是分工不合理。办理补贴必须至少由行政管理部门 (省、市、县农机、财政部门) 、企业 (农机生产企业、经销商) 、农户 (受益的个人或组织) 等三方面共同配合, 分工不合理, 会影响工作效率。特别是采用“全价购机”方式, 决定了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几乎承担了所有的工作, 省、市的工作量大幅度减少;企业 (农机生产企业、经销商) 没有垫付补贴资金的压力, 只需要销售补贴机具, 把申请结算的工作交给农户, 增加了农户的工作量。

3.2.1 简化办理程序

建议在充分利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的基础上, 简化办理程序。首先简化补贴指标审批程序, 信息管理系统对各地资金指标进行了严格控制, 完全可以改为单独由县级农机部门严格审核申请者的资格条件后按先来后到的顺序确定受益对象。其次简化公示程序, 在办理补贴过程中公示环节更主要的作用是宣传补贴政策, 建议采取分季度或月份的方式进行公示, 公示工作相对延后, 不作为办理过程必经的环节, 缩短办理周期。

3.2.2 采用“差价购机, 市级结算”的补贴方式

建议采用“差价购机, 市级结算”的补贴方式, 合理分工, 明确职责、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工作局面。采用差价购机的方式, 不需要再录入和校对成千上万个农户的银行账号信息, 直接减少工作量。企业 (生产企业或经销商) 帮政府垫付了补贴资金, 能促进其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诚信经营;由地级市结算, 降低了补贴资金被挤占、挪用的可能性, 同时也避免了省级结算由于工作量太集中而形成的廉政风险;简化了农户办理补贴的手续, 只需要办理申请手续后就能直接用差价购买机具, 享受补贴政策的实惠, 减轻了筹款的压力。

4 小结

购机补贴作为一项强农惠农政策, 必然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地进行改进和完善, 改进和完善的目标是更好地发挥政策的效应, 进一步做到惠农、便农, 保证补贴资金的安全。本人仍然认为“差价购机”的方式适合当前的实际情况, 虽然在补贴领域出现了很多腐败的案件, 但这些案件的发生大多数是人的问题, 而不是政策本身的问题。

参考文献

15.农机购置补贴上半年总结 篇十五

关键词:农机购置补贴;现状;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323.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0432(2012)-02-0031-1

1 阜新地区农机购置补贴的现状

近年来,农机部门充分利用补贴资金,围绕农业增效、农村发展、农民增收的目标,以改善农机装备结构,提高农机作业水平,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为主要任务,以保护地建设、保护性耕作和花生主要环节机械化为重点,在充分尊重农民购买自主权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发挥农机购置补贴的引导效应,充分调动了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的积极性。

1.1 补贴资金落实到位

阜新市农机补贴政策得到了较好落实,补贴资金逐年大幅度增长。2006年,全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为170万元,而到2010年底,全市争取到两批国家农机补贴资金共5000万元,比上年增长400万元,创历年补贴资金数额之最。

1.2 装备水平逐年提高

农机购置补贴的实施,大大改善了阜新地区农机装备结构,提高了先进适用农业机械的应用力度,推进了阜新市现代农业的发展。全市共购置各类机械及机具7462台(套),带动农民投入1.2亿元,受益农户达3601户。

1.3 中介组织发展加速

为了发挥农业机械的作业效率,解决农机手信息渠道不畅、经营效率差异大、作业成本高等问题,阜新市充分利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大力扶持农机合作社发展,推动了农机服务组织向社会化、规模化、专业化发展。一是对农机合作社所购农机具给予优先补贴,引导其使用更多的农业机械;二是向农机服务组织提供信息服务,优先提供技术支持。目前,全市新成立了国民、森茂、轶兴、兴达等8家农机合作社,他们在春耕生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1.4 服务水平得到提升

市农机局与中国人民银行阜新市中心支行、中国农业银行阜新市分行联合下发文件,在阜、彰两县对购置大型农机具的农户实行低息贷款,有效解决了部分农户购机资金不足的问题。阜新市农业银行在阜蒙县、彰武县支行所辖营业机构开办了购置大型农机具贷款业务网点,把省农机补贴目录的50马力以上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以及价格在5万元以上的机具作为贷款扶持的对象,给予农民购机支持,并在指定销售网点现场办公,为购机农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1.5 监管力度得到加强

为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好,让农民买到称心如意的农机具,阜新市早发动、早安排,阳光操作,加强政策监管,强化工作纪律,规范操作程序,确保补贴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确保给农民的政策落实不走样,给农民的实惠不缩水。

1.6 农村劳动力转移速度加快

随着农机购置补贴力度的加大,阜新地区农机保有量逐年增加,农业机械的广泛应用,促进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实际上,发展农机化的过程就是农业生产通过“增机、减人、增收”的过程。

2 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存在的问题

2.1 服务不到位

生产厂家“三包”服务不及时、不到位问题较为普遍。如阜新市引进的花生播种机多为山东等地产品,路途远,售后服务难度大,一旦机具在作业期间出现故障,“三包”人员难以及时到位,失去了宝贵的作业期,严重影响农民的利益。

2.2 办公经费不足

阜新地区财力有限,难以保证购机补贴政策的顺利执行。市、县农机管理部门都是在自身办公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执行国家这一惠农政策,影响这一惠农政策的顺利开展。

2.3 质量问题依然存在

随着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逐年增加,农机具保有量逐年增加,质量问题频发,监督力度不够,农民维权困难。

3 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建议

3.1 加强宣传力度,惠及更多百姓

尽管阜新地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每年递增,但仍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除了经济发展滞后、农民购买力不足的因素外,也存在宣传不到位的问题。有必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农民了解补贴政策,享受到补贴政策。

3.2 加大监管力度,确保资金落实

财政、农机等部门应各司其职,认真组织,坚持公开、公正、农民直接受益的原则,规范管理,阳光操作。严格执行补贴机具竞争择优筛选制、补贴资金省级集中支付制、受益对象公示制、执行过程监督制和实施效果考核制,实行全过程监管,将政策的温暖送到农民的手中。

3.3 加大服务力度,提供售后保障

农机售后服务至关重要,也是容易产生纠纷的地方。各级农机部门要为农民提供坚强的保障,与生产及供货企业沟通协调,做好购机服务工作。在补贴产品选型时,要求企业对售后服务等作出书面承诺,让他们切实履行“三包”服务的有关要求,确保售后服务及时到位。

参考文献

[1] 王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若干问题研究[D].山东大学,2009年.

[2] 吴海华.我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效益研究[D].中国农业大学,2005年.

[3] 杨继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绩效研究[D].湖南农业大学,2009年.

作者简介:解英芳(1954-),男,阜新市细河区农村经济局高级工程师,从事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工作。

16.农机购置补贴检查内容和检查方法 篇十六

一、主要检查内容:

1.补贴受益对象确定、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与《补贴目录》是否一致。职工对经销商的自主选择权和自主购机选择权落实情况。

2.通过广播、电视、版报、标语等形式对农财两部和兵团印发的实施指导意见、兵团实施方案、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补贴产品经销商、操作程序、政策咨询电话、举报电话等进行公开。

3.补贴政策宣传工作,紧密结合农业生产实际,突击宣传主题,丰富宣传形式,增强宣传效果。加强舆情监测,注重正面宣传和沟通协调,防范恶意炒作,确保不发生造成严重影响的舆情。

4.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是否以公告的形式公开团场补贴资金额度、职工分户实际购机数量、金额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5.补贴工作组织领导机制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补贴档案管理和补贴管理软件使用,工作经费落实情况、举报投诉查处和问责情况等。

6.严查倒卖补贴指标、套取补贴资金、乱收费及委托经销商办理购机补贴手续等违规行为。

二、督导检查方法:

采取面上督导检查和深入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是检查信息管理系统使用情况,查阅档案和财务资料; 二是随机抽取购机补贴农户,进行入户调查,实地查看、核对农户购买的补贴机具;

17.农机购置补贴 整改措施 篇十七

实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是落实中央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高农业装备水平,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一项重要措施。在省“方案”的基础上,通化县的“方案”和“细则”主要体现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一、普惠补贴,资金指标分解到村

2011年省农委下达我县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000万元,为最大限度扩大受惠面,增强资金使用透明度,“2011年通化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把1000万元资金指标按照全县总量控制,根据实际需求可调剂分配的原则全部分解到全县159个行政村。其中:小村4万元,中村5万元,大村7万元,农、林、牧、渔场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共安排162万元。

二、村民代表大会集体通过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

由村委会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采取集体通过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如申请补贴额度超过计划指标,可当场采取摇号形式作出排序;未列入补贴范围的,待资金调剂后安排;调剂后仍未享受的列为下首补。

三、实行对申请购机者先核实审批再复审确认的核审程序

设审核、制表、盖章、归档、验机五个岗位,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

五、认真总结经验,确实提高监管工作水平

(一)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保证补贴工作透明公开。(二)严明工作纪律,根除违法乱纪行为

18.农机购置补贴上半年总结 篇十八

遂昌县近几年来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一年比一年好, 农民购机热情高, 增收效果显著, 呈现出良好态势。据统计, 2008年全县补贴购置机具1 266台, 育秧盘5 000只。省财政补贴资金107.077万元, 地方配套资金24.246万元, 合计补贴资金131.323万元。所购机具包括:5.88~11.025 kW手扶拖拉机42台、茶叶加工机械678台、茶叶生产机械204台、机动喷雾喷粉机183台、担架机动喷雾喷粉机7台、手扶步进式插秧机2台、微耕机150台。2009年全县补贴购置机具2 360台, 育秧盘2 000只。中央补贴资金319.056万元, 省财政补贴资金0.651万元, 地方配套资金0.279万元, 合计补贴资金319.986万元。所购机具包括:5.88~11.025 kW手扶拖拉机42台、采茶机3台、茶叶炒 (烘) 干机976台、茶叶揉捻机246台、茶叶杀青机210台、茶叶修剪机305台、电动喷雾器179台、机动喷雾喷粉机130台、简易保鲜储藏设备2套、杀虫灯24盏、手扶步进式插秧机1台、田园管理机4台、投饵机5台、微耕机233台。2010年上半年已销售和订购各类农机具818台。

这些新型农机装备的快速发展有赖于中央和地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激励作用, 购机补贴的实施引发了农民踊跃购买农机的热潮。农机的快速发展, 不仅改变了生产方式, 提高了生产效率, 而且还推进了生产技术的变革和发展, 推进了土地的合理流转, 达到了农业增产增收的目的。为全面实施好购机补贴政策, 抓出实效, 使农民真正得到实惠, 遂昌县农机部门以加强政策宣传、举办政策学习班、协同部门制订实施方案、严格规范操作程序、加强售后跟踪服务等五方面为抓手着力做好工作。

1. 加强政策宣传

为了让全县农民了解当年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遂昌县农机站采取多项措施开展宣传工作:一是开展农机购置政策宣传周活动, 2009年3月第一周为农机购置政策宣传周,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购机政策宣传活动;二是开展送农机下乡活动, 2008年春耕季节, 县农机站将适合该县使用的小型机具在各乡镇的集市日, 送至农民的家门口, 向农民朋友介绍机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帮助农民选择适合自己使用的机械;三是充分发挥当地媒体的作用, 在当地电视台及报纸积极宣传购机补贴政策;四是将农机购置补贴宣传画张贴到每个村的公示栏, 让每个农民都知道政府有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2. 举办政策培训班

为了让每位农机干部“吃透”补贴政策, 近两年举办购机补贴政策培训班16期, 受培训人数1 260人。其中在县城举办全县各乡镇农机干部培训学习班2期, 培训60人次, 在云峰、蕉川、金岸、妙高、石练等乡镇举办农机作业现场会14期, 参加培训人数1 210人。

3. 制订县级实施方案

为便于农机购置政策的实施, 遂昌县农业局会同财政局每年都根据本县的购机补贴的实际情况, 讨论制订县级购机补贴实施方案, 并以遂昌县农业局、遂昌县财政局联合文件形式下发。

4. 严格按规范操作

购机申请、受益公示、协议签订等程序规范、到位, 无虚购、套购、搭车收费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每台机具均按要求建立了相应档案。

5. 加强补贴机具售后服务

19.鄂州市农机购置补贴的实践和思考 篇十九

一、基本做法

去年以来,鄂州市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财政部以及湖北省农业厅、财政厅关于农机购置补贴“全价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试点工作相关文件精神,按照省农业厅、财政厅批准的《鄂州市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全价购机、市级结算、直补到卡”实施方案(试行)》操作,围绕推进农机化事业发展、方便农民办事的宗旨,不断探索和改进工作方式,严格实施补贴政策,扎实推进试点工作。

(一)精心组织,加强协调配合。通过考察外地2012年“全价购机”试点县(市)操作程序,征求区(乡镇)意见、收集农民建议等方式搜集意见,多次开会讨论、修改,制定了《鄂州市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全价购机、市级结算、直补到卡”实施方案(试行)》。从市农委、市农机局和市财政局抽调相关人员分别组成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和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督查小组,做到全程介入,跟踪督查监管。分别召开全市购机补贴实施工作会、办理补贴人员培训会、农机经销代理商座谈会和经销商购机补贴系统操作培训会等,规范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先后与各区农机部门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与市域内补贴产品经销商签订《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协议》、《守法经营承诺书》,并对经销商悬挂或喷涂资质标牌、产品种类和型号、价格和机具编号、售后维修服务电话等标识标牌和提供机具销售发票、企业供货表进行了规范。

(二)加大宣传,确保政策透明。为了让广大群众全面了解农机购置补贴“全价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操作方式,该市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宣传车和开辟乡村宣传专栏、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向农民宣传和公布“全价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补贴政策,包括办理程序、补贴农机具产品目录、补贴标准等。通过大力宣传,确保补贴政策家喻户晓。

(三) 规范程序,确保政策落实。市农机局制发了《鄂州市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制度》和《鄂州市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规程》,要求每个办理人员必须严格按制度执行、按规范操作。制定了补贴机具核查制度,按照“见人、见机、见发票”的核实要求,乡镇农机人员和财政专管员进村入户对照税务通用机打购机发票和《经销企业供货表》逐机核实购机者所购机具,并组织公示。同时,市、区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抽查。

(四)强化服务,确保便民利民。一是推行“当日办结”工作制。“全价购机”补贴发放新模式手续较为复杂,为了加快工作进程,让农民少跑路,该市要求所有工作人员接待办理农机补贴农民时要做到有问必答、有求必应。为保证当日办结,一方面采取增加人员、增加设备的办法,专门开辟购机补贴办理处,增加了购机补贴手续办理通道,加快办理进度;另一方面,采取增加工作时间的办法,加大办理数量,所有工作人员午间不休息,早晚加班加点,以保证农民当天能完成单项手续的办理。二是加快审核发放流程。市财政局除派专人参加农机具核查工作外,及时做好补贴资金的核对和结算拨付工作,做到每月发放一批。三是做好培训服务、机具选型和服务协调工作。组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农机新技术推广应用、农机具操作及维修保养等技术培训。在充分尊重农民购买自主权的前提下,根据农民申请购置的机具型号和配置,为农民推荐选择先进适用、产品质量高、售后服务好的产品。同时,对农户购机后的机具使用情况及售后服务工作进行跟踪服务管理,保证购机农户买得放心、用得舒心。

(五)搞好示范,促进机具推广。一是做好机具准备,落实作业任务。下达插秧机、油菜直播机和机插机播任务到各区乡镇,层层落实。市政府拿出15万元对华容区段店油菜示范区油菜收割机实行补贴;对所有购置乘坐式插秧机的农户补贴2.5万元/台。二是建立集中连片育秧示范区。全市共建立早稻连片育秧示范区16个,满足机插3万亩大田用秧需要。三是举办水稻机插、油菜机收现场会7场次,扩大农机作业影响,推广农机具作业示范效应。

(六)强化监管,加强风险防范。加强对补贴产品的经销管理,经销商自主选择机具品目销售不受干涉,但必须接受各级主管部门监管。成立督查专班,设置举报电话,加强对补贴机具经销商的监管。对所有享受补贴的农业机械,均建立购机补贴档案,实行“一机一号一牌”管理,原则上在两年内不准转让和买卖。属于牌证管理的机具,由农机监理部门按有关规定,实行统一管理,保证补贴机具能长期服务于农田作业。

二、主要成效

2013年,鄂州市被确定为湖北省农机购置补贴“全价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首批6个试点县(市)之一。试点工作实施一年来,共办理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书3139份,落实补贴机具11708台套,已结算补贴资金1075.4万元,受益农户达2248户,拉动了全市社会投入农机化5000余万元,促进了农机产销两旺,提升了全市农机装备能力,农业机械综合作业水平由上年的62%上升到65%。新办法的实施,责任更加明确,资金更加安全,监督更加有力,取得了提升产业、助民增收、拉动内需的一举多得的效果。

(一)增强了农机购置补贴这一惠农政策的“惠民”实效。一是“直补到卡”,将补贴资金直接打入购机者的“一折通”,变“暗补”为“明补”,能让购机者清楚知道补多少,直接感受补贴政策的实惠,同时还能有效堵塞可能出现的漏洞,确保补贴资金的安全。二是“全价购机”,更有利于农民自主选择购买机具,增强与经销商谈价的话语权,使农机销售价格更加合理、市场化,机具销售价格有所下降,农民间接享受到了更多实惠。农机企业减轻了垫资压力,减少了财务费用,有了相对降低成本的空间。三是进一步确保了资金安全,基本杜绝了虚购套兑补贴资金及贪污受贿等违法现象。

(二)实现了农机装备能力提升和装备结构改善。2013年,全市新增插秧机77台、油菜免耕直播机84台、油菜联合收割机38台,实现了薄弱环节水稻育插秧和油菜生产机械化水平的大幅提升,油菜机收和机直播、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成为农民创收致富的重点作业项目。机械装备水平快速提高,机械动力逐步替代了人畜力。水产、植保机械向高科技、新技术产品发展,农民购买农机逐步趋向于科技含量高、复合作业性能强的,形成了一个结构合理、功能齐全的农机装备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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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逐步形成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2013年,全市新注册农机专业合作社7家,新增农机大户100多户,大批农机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社的产生推进了全市农机服务向市场化、专业化、集约化方向发展,农机服务组织化程度明显提高。有5家种植50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实现了耕、种、植保、收、运全程机械化,农机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社实行了机械代种、代耕、代收的“全程托管”式服务。一些合作组织还大面积承包耕地、山林和水面,促进了土地流转,形成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另有5家农机专业合作社实施土地季节性流转,即以村组为单位成片承包农民的冬闲田种植一季作物(油菜、小麦等),收获后再将流转的土地归还农户,实现了农机专业合作社与农户双赢。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由于农机购置补贴是一项选择性政策,与其他普惠性农业补贴相比,实施难度更大,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全价购机”补贴办理手续繁琐,农民难于接受。为确保资金安全,“全价购机”补贴方式注重了制度设计的严密性和规范操作,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程序比较繁琐,办理补贴手续需要经过的机构(部门)过多,加大了农民跑路的时间成本和费用。农民在办理补贴手续过程中,仅签字、盖章的数量就达7个,农民跑路次数最少为6次,购买需办理牌证管理机械的农民跑路次数则多达8次。如果遇上办事人员上农户家核实等情况,就要往返更多次,花费大量时间和路费。

(二)“全价购机”相对增加了农民购机的资金压力。实行“全价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后,农民购机需向农机具经销商支付全额购机款,尤其是购买大型农机具或者一次性购买农机具数量较多的农户(或合作组织),感觉到资金压力大,直接影响了农民(或合作组织)购机的积极性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效果。

(三)核实工作量大,加大了行政成本。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逐年增加,补贴机具不断更新,补贴政策也在不断调整,各级农机部门需要花费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行宣传、推进,尤其是按照“全价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实施方案中规定的“见人、见机、见发票”和“人机合影、签字确认”的核实要求,需要逐户上门核查,再加上市、区分别组织抽查复核等环节的行政费用,因而投入更大。尽管每年地方政府给予了一定的工作经费,但杯水车薪。

(四)售后缺乏有效跟踪服务。部分生产厂家在区域内设立的代理机构“三包”维修服务力量不足,尤其是在农业生产关键时节,如“春耕春播”、“三秋”等农忙季节,若机具损坏需维修或更换配件,因维修人员少,机具无法及时得到维修,贻误农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购机的积极性,也影响了农机具作用的有效发挥。

四、建议

(一)优化操作流程。要注重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着力解决农民反映的手续多、办理难、程序繁杂等问题。建议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办事程序,实现农机部门操作具体事宜、财政部门负责发放补贴资金的分工负责管理体系,避免多头管理,降低农民办事难度。各级政府、各主管部门在制定“全价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时,要考虑实施程序便民、监管到位的可操作性,尽可能减少办理手续和环节,避免出现惠农政策不易落实的问题。

(二)配套相关政策。建议由政府和相关金融部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代发银行机构)联合出台购机农民(或合作组织)贷款优惠政策,简化贷款手续、降低贷款利率,对符合条件的购机者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以减轻购机资金压力,为“全价购机”补贴政策的实施“保驾护航”。

(三)注重部门协调。建议进一步理顺各相关部门在购机补贴实施工作中的责权,工商、税务、物价、质检、农机和财政等部门做到各司其职,加强协调配合,实行常态化监管,以监管促规范、以监管促落实、以监管促廉政,确保农机购置补贴这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原原本本落到实处。

(四)加强队伍建设。健全基层农机服务机构、配足人员、完善设备、加强培训。建议每个乡镇将农机人员由现有的一个增加为两个,从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经费中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对乡镇农机服务体系建设给予支持,切实解决基层农机人员的工资待遇、办公条件和业务培训等方面的问题。

(五)突出补贴重点。对种养殖大户、农机大户、合作组织和种养殖公司、农机作业服务公司购机数量的限制应适当放宽。同时,根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总量,选择部分农业生产急需的机具品目在省域内推介,满足农民申购需求,不断提高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效益和补贴政策的社会效应。

(作者单位:湖北省鄂州市财政局)

责任编辑:欣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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