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2024-08-27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精选11篇)

1.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篇一

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

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和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一项重要工作。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必须增强责任意识和党性观念,按照党章和中央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好党费管理的工作职责和向党组织交纳党费的义务。

第三条 全省各级党费管理部门(单位)和党费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和本细则的具体规定,开展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 党费收缴

第四条 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第五条 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l%;5000元以上至l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l0000元以上者,交纳2%。第六条 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四条、第五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七条 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四条、第五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八条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第九条 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5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第十条 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第十一条 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曰起交纳党费。

第十二条 党员一般应当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外出期间可以持证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第十三条 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第十四条 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具体办法是:由所在基层党委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通过市州委组织部,长白山管委会工委、省直属机关工委、省高校工委、省国资委党委、一汽集团公司党委上交省委组织部,由省委组织部转交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第十五条 党员要主动按月、足额地向党组织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 过6个月。

第十六条 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第十七条 党组织应当指定专人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党费收缴人员须将党员应交党费的比例及数额、实交数额、交纳时间等如实登记清楚。

第十八条 下级党组织应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及时向上级党组织上缴党费。党支部(总支)应将党员当月交纳的党费在月底前上缴;基层党委、县(市、区)委及直属工委、市州委直属的党(工)委、全省各高校党委,应按季度上缴党费;各市州委、长白山管委会工委、省直机关工委、省高校工委、省国资委党委、一汽集团公司党委,应于当年7月和次年1月底前,将向省委上缴的党费汇入省委组织部党费账户。

第十九条 党费可以留存的单位为:县(市、区)以上地方党委,省委、市州委直属党(工)委,长白山管委会工委、省直机关工委、省高校工委、省国资委党委的直属党委。其他基层党委的党费应全部上缴上级党委。

第二十条 各级有留存党费的党组织,必须按照规定的比例向上级党组织上缴党费。具体上缴党费的比例为:

县(市、区)委上缴党费的比例为下级缴纳总额的20%;市州委直属的党(工)委上缴党费的比例为下级缴纳总额70%;市州委向省委上缴党费的比例为下级缴纳总额的40%。长白山管委会工委及直属党委参照上述比例向上一级党组织上缴党费。

省直机关工委、省国资委党委的直属党委上缴党费的比例为下级缴纳总额的70%,省高校工委的直属党委上缴党费的比例为下级缴纳总额的50%;省直机关工委、省高校工委、省国资委党委、一汽集团公司党委向省委上缴党费的比例为下级缴纳总额的60%。铁路、民航系统党的关系在地方的党委,每年按照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10%的比例向所在地方党委上缴党费。中国人民银行的地市级分支机构、中央其他金融机构的省级分支机构党委,每年按本地本系统党员全年实交党费总数的5%的比例向所在地方党委上缴党费。

第二十一条 有留存党费的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上缴党费,应通过银行存入上级党组织党费账户,不得交纳现金或坐收坐支。

第二十二条 上缴党费不得少交或拖延。对不足额或不如期缴纳的,上级党组织要进行催缴。被催缴的党组织自接到催缴通知之日起,须于30日内将所欠党费上缴,并书面报告欠缴原因。催缴不交的,要通报批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三章 党费使用

第二十三条 使用党费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第二十四条

使用党费要向农村、街道社区和其他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

第二十五条 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具体使用范围包括:

(1)培训党员。可用于举办党员培训班、组织员培训班及购买、印刷培训教材的支出。

(2)订购党员教育资料。可用于为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订阅党报党刊,购买政治理论书籍和有关学习资料,印制党课教材。该项支出应控制在本党费留存额的30%以内。禁止订购专业研究和文艺娱乐性等与党员教育无关的报刊和书籍。

(3)党员电化教育。可用于购臵党员电化教育器材设备,购买和制作党员电化教育专题片、音像制品以及有关资料。

(4)党内表彰。可用于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支出。(5)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可用于因病弱及其他偶然原因而造成的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的补助。

(6)补助受灾党组织和党员。可用于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7)党费管理业务支出。可用于党费管理的票据、计算工具和与银行业务往来等支出。

第二十六条 使用或下拨党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

第二十七条 每项党费支出,都应坚持先审批、后使用的原则,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和手续。申请使用单位须向承办党费管理工作的机构提交申请报告,说明使用理由及金额,由党费管理的承办机构集体讨论研究后,提出书面意见,严格按程序报批。具体审批权限为:

(1)使用市州管党费,数额在5万元以下(含5万元)的,由组织部主管部领导审批;数额在5万元以上至15万元(含15万元)的,提交组织部部务会或部长办公会讨论审批;数额在15万元以上的,提交市州党委常委会讨论审批。

(2)使用长白山管委会工委所管党费,数额在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报主管书记审批;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提交工委委员会讨论审批。

(3)使用省直机关工委所管党费,数额在5万元以下(含5万元)的,报主管书记审批;数额在5万元以上至15万元(含15万元)的,提交书记办公会讨论审批;数额在15万元以上的,提交工委委员会讨论审批。

(4)使用省高校工委、省国资委党委所管党费,数额在5万元以下的(含5万元)的,报主管书记审批;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提交党委(党组)会讨论审批。

(5)使用县(市、区)管党费,数额在1万元以下(含1万元)的,由组织部主管部领导审批;数额在1万元以上至5万元(含5万元)的,提交组织部部务会或部长办公会讨论审批;数额在5万元以 上的提交县(市、区)党委常委会讨论审批。

(6)其他有留存党费的基层党委使用党费,数额在3000元(含3000元)以下的,报主管书记审批;数额在3000元以上的,提交党委会讨论审批。

一汽集团公司党委、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党委、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党委、通化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可参照上述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确定本级党委及有关负责人审批使用党费的权限。

第二十八条 党费支出在500元以下(含500元)的,可使用“党费使用审批单”,支出在500元以上的,应有书面请示。

第二十九条 补助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的支出或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支出以及500元以下的其他支出,方可使用现金,平时库存现金余额不得超过100元,除此以外,一律通过转账或电汇方式支付。不得编造用途,用转账、电汇等方式套取党费现金。因超过规定数额或管理不善致使党费现金丢失的,责任者应予赔偿。

第三十条 请求下拨党费的请示,应当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不得越级申请。上级党组织下拨的党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并应将使用情况向拨款的党(工)委组织部门写出专项报告。

第四章 党费管理

第三十一条 党费由党委组织部门代党委统一管理。党费的具体管理工作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承担党员教育管理职能的内设机构承办,具体职责是:确定应开设的党费账户;起草使用或下拨党费的请示、报告并按程序进行报批;起草、印制使用或下拨党费的通知及拨付款项明细;起草向本级党的代表大会和本级党委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起草和上报向上一级党组织缴纳党费情况和上级党组织下拨的专项党费使用情况的报告;定期了解和掌握本级党费收支结存情况;定期对下级党组织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进行指 导、监督和检查。不设组织部的有留存党费的党(工)委由相应的职能机构和人员负责管理。

第三十二条 党费的具体财务工作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内设的财务机构或者同级党委的财务机构代办。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实行会计和出纳分设。会计负责管理总账、明细账、党费管理财务专用章,出纳员负责管理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党费管理法人名章和办理银行往来业务。财务机构每季度须向承担党费具体管理工作的职能机构提供本级党费收支结存情况、开支的主要项目并附银行对账单,定期提供下级党组织上缴党费明细。会计核算和会计档案等管理,参照财政部制定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执行,并使用省委组织部“党费管理系统软件”对党费进行信息化管理。

第三十三条 承担党费具体管理工作的机构和承担党费具体财务工作的机构要明确工作职责,搞好工作衔接,严格按程序办事。每项党费支出,必须由承担党费具体管理工作的机构按程序进行报批并履行相应手续后,承担党费具体财务工作的机构方可办理党费款项的拨付。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批示或指令财务机构支出党费。

第三十四条 党费应当以党委或党委组织部门的名义单独设立银行账户,必须存入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不得存入其它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

第三十五条 要依法保障党费安全,不得设立两个以上(含两个)党费账户,不得利用党费账户从事经济活动,不得借给他人使用或与其他账户混用,不得将党费以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不得挪用、拆借和保留账外党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党费用于购买国债以外的投资。党费利息是党费收入的一部分,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十六条 各级党费管理部门应选派思想政治素质好,党性强,作风正,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能力较强,有一定财会知识的同志从事党费管理工作。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党费管理工作人员的 培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并保持其相对稳定。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变动时,要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理交接手续。

第三十七条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要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党的基层委员会和各级地方委员会应当在党员大会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上,向大会报告(或书面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接受党员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和监督。各级地方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每年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同时向下级党组织通报。党支部应当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第三十八条 各市州党委组织部,长白山管委会工委、省直机关工委、省高校工委、省国资委党委、一汽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每年2月底前要就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向省委组织部提交书面报告。各县(市、区)党委,长白山管委会工委、省直机关工委、省高校工委、省国资委党委、一汽集团公司党委直属的党委,每年1月底前向上一级党(工)委书面报告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内容是:上党费收缴、使用和结存的数额;党费开支的主要项目;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意见和建议等。

第三十九条 各级党(工)委组织部门对下级党组织的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检查。通过检查,总结经验,及时纠正存在问题。检查情况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向下级党组织通报。

第四十条 对违反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第四十一条 本细则自2008年4月1日起执行,过去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第四十二条 本细则由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2.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篇二

根据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的新部署、新要求, 进一步完善措施、加强指导, 深入实践“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 着力在培养调整经济结构、发展现代农业等亟须人才方面取得新的进展。一是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部署, 着眼于解决我省农村人才队伍建设中的深层次问题, 以培育现代新型农民为目标, 通过整合目前面向农村人才的各项培养培训项目, 制定农村人才的培养、使用、激励、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提高工程实施的质量和水平。二是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组织部门牵头抓总的作用, 各职能部门相互配合, 共同开展工作, 形成有关部门齐抓共管, 省、市、县、乡四级联动的工作机制, 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的经费支持, 确保农村人才资源开发迈上新的台阶, 真正成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一大支撑。三是进一步加强典型示范。充分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 不断总结和推广基层的好经验、好做法, 培育一批先进典型推动工作, 以点带面, 推动工程的深入实施。

二、加大人才项目扶持力度, 进一步拓宽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渠道

按照紧贴农村发展实际、紧贴甘肃人才工作实际的原则, 特别是围绕《甘肃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意见 (2009——2012) 》确定的试点市或县, 精心安排一批人才项目。一是围绕马铃薯、酿酒原料、中药材、林果和茶叶等重点产业, 确定一批提升农业特色优势产业水平的项目, 在酒泉、定西、天水和陇南建立4个全省农业重点产业人才开发基地, 开发培养当地特色优势产业需要的实用人才。二是继续组织实施“甘霖计划”, 从县、乡两级选拔100名农牧、教育、卫生行业的年轻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到省内技术力量较强的对口单位进修学习, 为基层培养急需人才。三是确定一批能够提升农业特色优势产业水平的项目, 采取项目建设和人才智力援助相结合的办法, 组织省内专家开展对口帮扶。四是根据县 (市、区) 重点产业和支柱产业的发展需求, 继续从省内高校和科研院所选派科研人员, 到县 (市、区) 担任科技副县 (市、区) 长。五是围绕特色产业开发, 指导省科技厅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科技特派员工作, 努力构建农村科技服务新机制。做好科技特派员的宏观协调、指导和管理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对科技特派员进行培训和经验交流, 全面提高科技特派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

三、创新工作机制, 进一步为农村人才充分发挥作用营造良好环境

3.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篇三

2015年10月,中央印发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提出了新时期从严治校、从严治教、从严治学的具体要求。中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大力宣传、严格执行,进一步加强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完善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整合培训资源、优化培训队伍,切实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真正把培养造就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的任务落到实处。

【试题】

假设你是P省省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培训处的工作人员,请完成下面两题:

1.你认为从严治校、从严治教、从严治学都有哪些具体要求?

2.起草一份P省委组织部的近阶段贯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的意见,供领导参考。

【答案要点】

第一问:

(1)从严治校方面: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必须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依法办学,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干部教育培训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跟班管理制度,加强对干部学习培训的考核与监督。建立干部教育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干部参加教育培训情况和考核结果。(2)从严治教方面:师资队伍必须政治合格,对党忠诚、政治坚定,严守纪律、严谨治学;必须联系实际开展教学,有的放矢,严守讲坛纪律,不得传播违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中央决定的错误观点。(3)从严治学方面:受训干部必须遵守教育培训的规章制度,遵守学习培训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学习,积极探讨,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做到学有所用,学有所长,学用结合。

第二问:

(1)抓好全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通过下发通知、召开座谈会,对各地各部门学习贯彻作出部署、提出要求。通过媒体报道、下发中央辅导读本,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的宣传解读。(2)开展集中培训,将各市地党委组织部负责人和各省直部门组织人事处处长分别轮训一遍,各地各部门负责轮训下级组织人事部门一遍,使各级领导干部、组织人事干部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者熟悉、掌握和精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3)抓好配套制度建设,对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对相关制度规定进行梳理修订,建立健全适合省情实际的干部教育培训制度体系。(4)适时深入各市地和省直部门检查督导《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的宣传贯彻和落实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篇四

和改进村级组织建设的通知

各市、县(区)委组织部:

近年来,永安市八一村党支部牢记胡锦涛总书记到村里视察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创新农村工作机制、建设海西新农村的要求,坚持改革创新,实施“168”党建工作模式(建立一套村党支部领导下的组织“目标管理”、个人“设岗定责”机制,实行征求意见、议事决策、任务分解、公开承诺、组织实施、考评奖惩的“六步工作法”,发挥村级各类组织和各支队伍的“八个方面作用”),强化党员主体作用,带动农民群众合力推进新农村建设。八一村从一个原本处于中下水平的村一跃成为三明市的新农村建设示范村,2008年全村实现农业总产值965万元、工业总产值7520万元、村集体经济收入34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7250元,分别比2005年增长0.54倍、17.3倍、10.3倍和0.64倍,被省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日前,省委书记孙春兰同志在三明市调研时,充分肯定了八一村的做法,要求认真总结和宣传八一村的经验做法,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示范作用。八一村的主要经验做法是:

一是明确村级各类组织和各支队伍的职责任务。根据村级各类组织和各支队伍的性质、地位以及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任务,明确应当发挥的八个方面作用:即村党支部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履行好决策、引领、指导、协调的职责;村委会发挥组织实施作用,履行好管理、督促、落实的职责;党员队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履行好带头、带动的职责;群团组织发挥生力军作用,履行好教育、引导、发动的职责;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发挥服务带动作用,履行好示范、推广、服务的职责;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挥合作服务作用,履行好联结、服务、帮扶的职责;老人协会发挥参与帮助作用,履行好参谋、宣传、监督的职责;农民群众发挥主体作用,履行好知情、决策、参与、监督的职责,使村级各类组织和各支队伍心中有大局、工作有目标、行动有方向。

二是强化村党支部的核心带动作用。以开展创“五好”支部、创一流业绩的“双创”活动为载体,以村级组织换届为契机,选好配强村党支部领导班子。加强对村级各类组织和各支队伍骨干的思想教育

1和业务培训,着力把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把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把党员致富能手培养成村干部。在村党支部领导下,组织实行“目标管理”,把新农村建设三年规划和计划目标任务分解到包括村党支部在内的村级各类组织和各支队伍,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个人实行“设岗定责”,对无职党团员和“六大员”等农村实用人才设定各种发挥作用的岗位并提出相应要求。全村设置致富示范、文明劝导等7种岗位,30多名党员自愿认领相应的岗位,并向组织和群众公开岗位承诺,有效发挥党员主体作用。

三是规范村级组织的运作方式。村党支部带领各类组织和各支队伍围绕新农村建设,按照征求意见、议事决策、任务分解、公开承诺、组织实施、考评奖惩的“六步工作法”开展工作。采取“分工负责、分层落实、目标管理”等方式,引领村级各类组织和各支队伍履行好各自职责,建立村党支部—党小组(党员中心户)—党员、村委会—村民小组—村民代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理事—会员、群团组织—委员—成员的分层落实网络,把保证党员群众民主参与、民主监督和民主评议权利与实现工作目标要求有机结合起来,推动村里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强化激励保障,建立在职村干“固定补贴+绩效补贴”制度和离任村主要干部生活补助制度,积极争取上级帮扶,激发村级各类组织和各支队伍的工作主动性和开拓性。

四是搭建村级各类组织和各支队伍发挥作用的活动平台。根据村级各类组织和各支队伍的特点,在农民党员中开展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的“双带”活动,在团员青年中开展争当创业标兵、争当致富能手的“双争”活动,在妇女中开展比发展、比贡献的“双比”活动,在民兵中开展强素质、强本领的“双强”活动,在农村“六大员”队伍中开展提高服务群众能力、提高服务群众质量的“双提”活动,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中开展联市场、联农户的“双联”活动,在老人协会中开展促进民主管理、促进新农村建设的“双促”活动,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八一村的经验做法,是在我省农村基层组织保证和服务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践中产生的,具有积极示范效应和实际借鉴意义。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八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以及省委书记孙春兰同志在三明市调研时的讲话精神,学习八一村的经验做法,坚持科学发展,不断

提高村级组织建设科学化水平,切实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着力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一、围绕服务中心学习八一村的经验做法。要扎实抓好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要求,坚持“五个贯穿始终”,确保实现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基层组织、推动科学发展的目标,确保办成群众满意工程。要把学习八一村的经验做法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国务院支持海西建设的《意见》及我省的实施意见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的一系列部署要求结合起来,立足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实践和我省经济工作实际,紧紧抓住新的发展机遇,用好用活强农惠农政策,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稳步扩大农村需求,夯实“三农”发展基础,巩固和发展我省农业农村好形势。

二、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以“五个好”为目标加强村党组织建设,把发展现代农业、培养新型农民、带领群众致富、维护农村稳定贯穿农村基层党组织活动始终,发挥党组织在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要在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中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把设岗定责、依岗承诺、双培双带、党员志愿服务等纳入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农村党员服务中心(站)、村民事务代理中心等工作平台建设,创新县、乡、村三级联创联动的机制和办法,使活动主题更鲜明、内容更丰富、形式更灵活,使村级各类组织和各支队伍作用发挥更明显。认真组织开展培育百名优秀村党组织书记、百个先进基层党组织“双百”工程活动,使创先争优活动成为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工作的过程。

三、建设高素质村党组织书记队伍。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加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拓宽村党组织书记来源,注重从农村致富能手、回乡大中专学生、外出务工人员、转业退伍军人等群体中选拔优秀党员担任村党组织书记。以明确责任、考核监督、保障服务为重点,按照落实待遇与强化责任相统一的原则,全面落实村党组织书记“一定三有”政策(定权责立规范和工作有合理待遇、干好有发展前途、退岗有一定保障),切实解决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基本报酬和社会保障问题,完善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

员的办法,树立重视农村基层的用人导向。围绕大学生“村官”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流得动,稳步推进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努力培养一大批新农村建设骨干力量和党政干部后备人才。

四、发展完善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积极发展党内基层民主,完善村党组织民主决策机制,推进农村基层党务公开。整合村级组织资源,理顺村党组织与村委会关系,合理确定村“两委”的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推行村级组织“四议两公开”(村党组织提议、村党组织和村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工作法,落实村务决策民主听证制度,调动村级各类组织和各支队伍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深化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制和财务计算机网络监管工作,完善农村资金、资源、资产监管制度,认真搞好“难点村”治理工作,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不断提升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整体水平。

五、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按照“以城带乡、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协调发展”的原则,组织城市社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校的党组织,与乡村党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结对共建活动。坚持和完善“高位嫁接、重心下移、互动联动、一体运作”的农村工作机制,持续做好党员干部驻村任职工作,努力形成人力、物力、财力反哺农村的联动互助体系,更多地把发展资源导入农村。加快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和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一体化建设,确保实现2010年底前全覆盖的目标,增强农村基层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的能力。

各地学习八一村的经验做法、加强和改进村级组织建设的情况,请及时报送省委组织部。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5.经省委组织部 篇五

察(公务员)7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和山东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司法厅关于录用公务员的要求,现将2006年山东省滕州监

狱招考人民警察(公务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对象

报考山东省滕州监狱的必须具备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山东常

住户口(200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户口不限)。

(二)报考条件

除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规定的条件外,报考山东省滕州监狱人民警察(公

务员)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

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重度扁平足;

2、裸眼视力4.8(旧标准0.6)以上,或者裸眼视力均在4.6(旧标准0.4)

以上且矫正视力5.0(旧标准1.0)以上;

3、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身高不低于1.60

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

4、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之间(1976年3月1日至1988年3月31日期

间出生);

5、具备招考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性别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的;

2、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处分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

刑,或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其他不适宜担任人民警察的。

已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不含选调生)不能报考;与滕州监狱在职公务

员有应回避关系的不能报考。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委培单位同意。

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考山东省滕州监狱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现场认定的方

式进行。

报名时间:2006年4月19日-23日。

查询时间:2006年4月20日-25日。

报名网址:(枣庄人事考试信息网)。

身体初检、现场认定时间:2006年4月24日-26日。

身体初检、现场认定地点:枣庄市鲁南人才市场(枣庄市市中区光明东路19号)

1、网上报名具体办法:

(1)报考人员登陆枣庄人事考试信息网,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免冠正面照片。每人限报一个部门或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确认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滕州监狱初审确认,不能更改。

(2)滕州监狱在报名期间正常工作时间内,在网上查看本单位的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确认结果;如果在2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确认。网上报名期间,滕州监狱指定专人负责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

(3)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登陆枣庄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枣庄市机关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和《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到指定地点办理身体初检、现场认定手续。

2.身体初检、现场认定的具体程序:

(1)参加身体初检、现场认定的人员必须通过滕州监狱网上初审确认。

(2)提供本人报名序号。

(3)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枣庄市机关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

(4)身体初检合格后,方可进行现场认定。身体初检、现场认定由枣庄市组织人事部门会同滕州监狱组织实施。

(5)经身体初检合格、现场认定无误的,缴纳报名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按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规定的免收报名费考务费的除外,下同)。

(6)下载准考证。报考人员现场认定后,于5月8日-5月13日登录枣庄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准考证。

(7)报考人员身体初检、现场认定手续, 不得由他人代办。报名资格一经认定,不能更改。逾期不到现场办理认定手续的,视作放弃。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工作全过程。滕州监狱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时间为:6月2日-6月3日。地点:山东省滕州监狱(滕州市姜屯镇:滕州市汽车总站乘5路车到滕州监狱机关院下车)。

进入面试的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以后,需向报考单位提交本人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和相关证明材料。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

(内容应包括考生姓名、参加工作或从业时间、本人现身份、同意报考公务员)、国家承认的学历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单位介绍信应由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报考人员系中小学教师的,还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属于人事代理形式管理的人员,由现工作单位和人事代理部门共同出具。

报考人员系应届毕业生的,应提交身份证、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

报考职位有其他要求的,均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面试前2天仍未向招考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包括非应届毕业生面试资格审查时不能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的),报市人事局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按照中央和国家有关规定,由我省选派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到农村、社区服务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报考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加4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现场认定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到西部或农村、社区工作的报到证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农村、社区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党委政府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由滕州监狱在进行现场认定时初审,将有关材料汇总后报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确认,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内容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省和市分别阅卷。

笔试时间为5月14日。

上午8:00-11:00申论

下午2:30-4:OO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考点、考场见准考证。笔试结束后,按申论占6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在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确定的省直机关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职位录用人数在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其中录用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普通管理职位招考的,按部门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部门和职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张榜公布。

(二)面试

面试时间为6月6日-7日。

上午8:00-12:00

下午2:00- 6:00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应试人员担任监狱机关人民警察所必备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试题分为通用和体现部门职业特点两部分,前者所占比例为70%左右,由省人事厅统一命制;后者所占比例为30%左右,由省人事厅、司法厅统一命制。每个报考人员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

面试由枣庄市组织人事部门会同滕州监狱组织。面试具体地点、时间、注意事项等,由招考单位通知考生,向考生发面试通知书。面试时,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等证件,交面试考务费70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由市组织人事部门张榜公布。

四、考核政审与体检

报考山东省滕州监狱人员的体检、政审工作在枣庄市组织人事部门的指导下,由滕州监狱组织实施。

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按计划录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考核、体检,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和应回避等全面情况。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2名应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选。对考核合格人员,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招考条件中规定的人民警察身体要求,到市级以上综合医院或组织人事部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如考核、体检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进行考核、体检。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须经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批准,从其他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录用与管理

经考核政审和体检合格,拟录用为监狱机关人民警察(公务员)的人员,由滕州监狱提出录用意见,填写《公务员(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录用审批表》,上报省监狱管理局,经省司法厅审核后,报省人事厅审批。对拟录用的监狱机关人民警察(公务员),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公示期为7天。经批准录用的人员,由审批机关颁发《录用通知书》,凭《录用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手续。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可正式任职,并根据确定的职务和级别确定其工资,并凭《公务员(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录用审批表》及其他相关材料评授警衔,享受监狱劳教人民警察的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新录用的监狱人民警察,按规定进行为期不少于3个月的上岗前培训,培训工作由省司法厅统一组织。培训期满考试成绩不合格者,自费参加下一期培训,期满考试仍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本简章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鲁人发[2006]8号和省人事厅、省

司法厅鲁人办发〔2006〕66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附:2006年滕州监狱招考人民警察(公务员)录用计划及招考职位

6.中共巫溪县委组织部 篇六

巫溪青联发„2010‟7号

关于开展“巫文化旅游节形象大使”选拔赛的

通 知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委员、市委书记***同志将巫溪建设成为“秦楚之门”、构建渝东北大旅游战略支点的指示,发挥青年在建设大旅游中的组织者、生力军作用,构筑培养青年人才新机制、新平台,合力建设“全国人文生态旅游胜地”,努力营造全民兴旅的浓厚氛围,助推旅游城市创建工作。现结合县委、县政府关于举办“巫文化旅游节”总体部署,决定开展“巫文化旅游节形象大使”选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称

逍遥巫溪 翼动青春——“巫文化旅游节形象大使”选拔赛

二、时间

2010年4月底—6月初

三、赛制

初赛——复赛——决赛。

四、原则

公平、公开、公正。

五、奖项

“巫文化旅游节形象大使”选拔赛设冠军1名、亚军1名、季军1名,单项奖6名,进入决赛者均授予“巫文化旅游节形象大使”称号。比赛期间选手将接受专业培训,提升个人气质、修养。获奖的社会人员可以推荐加入巫溪圣景旅游发展公司从事景区导游工作。

六、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县委组织部 县委宣传部 “四城”同创办 县文广新局 县教委 旅游管委会 团县委 县妇联

成立巫文化旅游节形象大使选拔组委会。主 任:牟宏 副主任:李兴书

成 员:秦祖明、张培林、邹永武、李世明、刘成林、赵四方、任娟、胡勇三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团县委,由任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把开展“巫文化旅游节形象大使”选拔赛作为助推旅游城区创建工作的重要载体,作为深化“千万市民文明行动”的重要举措,加强领导,周密安排,确保本次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将此次选拔赛作为本单位发现优秀青年和提高青年综合素质的重要渠道,积极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青年参赛。

(三)加强宣传。各单位要多角度、多形式、全方位动员和组织更多的青年参与到活动中来。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巫溪时报》等载体加大对赛事的宣传,确保本地区、本单位符合条件的青少年能参加比赛。附件:1.“巫文化旅游节形象大使”选拔赛方案

2.“巫文化旅游节形象大使”选拔赛登记表

2010年4月6日 附件:

“逍遥巫溪 翼动青春”

“巫文化旅游节形象大使”选拔赛活动方案

“巫文化旅游节形象大使”选拔赛是做好中国.重庆巫文化旅游节赛会服务工作的重要活动,是展示巫溪青年风采的重要平台。

第一章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巫溪县委组织部 中共巫溪县委宣传部“四城”同创办公室 县文广新局 县教委 巫溪县旅游工作管理委员会、巫溪县妇联、共青团巫溪县委

第二章 大赛日程

1、大赛分三个阶段: 初赛——5月8日(星期六)复赛——待定 决赛——待定

2、各赛段晋级人数:

初赛——前期宣传及报名。报名分为组织推荐和个人报名两种方式,拔优秀青年100名进入复赛。

复赛——从上述100名选手中选出前20名选手进入决赛,凡参加初赛的选手均成为 “巫文化旅游节”形象大使。

决赛——评选出冠亚季军及单项奖。第三章 评选方案

初赛:分别在青年教师、机关企事业单位青年、大学生村官、选调生、社会青年、学生中选拔100名参加初赛。初赛内容为3分钟的自我介绍及简单的才艺表演。

复赛:选手自备服装(不限)简短才艺表演,对自己了解的一个巫溪景点做简单介绍,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团评选。

决赛:组委会统一制作服装选手进行形体、仪态展示及才艺表演、现场景点知识问答、并将抽到的问答题所列景点做详细讲解,专家评审团、大众评委共同评选。

第四章 参赛费用 选手报名、参赛免费。

进入决赛20名选手,决选妆容由组委会统一安排,决选服装统一定制,由个人承担相关费用。

第五章 奖项设置 冠军 1名

奖励:

1、授予“巫文化旅游节形象大使”称号

2、现金5000元

3、奖杯、证书、鲜花。亚军 2名

奖励:

1、授予“巫文化旅游节形象大使形象大使”称号

2、现金3000元

3、奖杯、鲜花、证书。季军 3名

奖励:

1、授予“巫文化旅游节形象大使形象大使”称号

2、现金1000元

3、奖杯、鲜花、证书。

第7——20名

最佳上镜奖、最佳才艺奖、最佳人气奖、奖励:

1、授予“巫文化旅游节形象大使形象大使”称号

2、现金300元。

3、奖杯、鲜花、证书。第六章 报名办法

(一)报名条件

1、对志愿服务感兴趣者均可报名;

2、报名志愿者年龄不限,报名选拔大赛年龄须在16—35周岁之间(即1975年1月1日——1994年1月1日初生,个别极优秀者年龄可放宽);

3、只要你热心公益活动,愿意参加巫文化艺术节及巫文化旅游节的宣传、服务活动均可报名参加;

4、凡参加选拔赛者需五官端正,口齿伶俐,身体健康,拥有良好的个性和道德品质,形象气质较好,有较强的交流沟通能力,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

(二)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2、近期生活照、艺术照各一;

3、报名表两份。

(三)报名方式

本次形象大使选拔大赛采取组织推荐和自主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为团县委办公室(巫溪县马镇坝四大家办公大楼13楼),报名时同时交纳电子件和纸质件便于日后备案。

报名起止时间:2010年4月25日—5月7日。组委会联系电话:51522079。第七章 章程解释

本章程由大赛组委会负责解释。

“逍遥巫溪〃翼动青春” 巫文化旅游节形象大使选拔赛报名表

姓名 身高 籍贯 学历 电话 工作单位 出生年月 健康状况 民族 专业 身份证号 职业 照 片 个人简历 个人特长或 曾获奖励 参赛宣言 填写说明:

1、健康状况栏,填“健康、良好、一般、较差”;

2、何时何地参加类似活动获得何种奖项栏,如无则不填;

7.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篇七

关键词:福建,六大员,农业经济合作组织

1福建省“六大员”制度建设现状

福建省“六大员”制度建设始于2003年, 是从现阶段我省客观实际及新农村建设现实需求出发, 继“南平机制”后对农村基层工作机制创新的进一步探索和深化。“六大员”在提供农村公共服务、推进农业现代化、盘活农村人力资源等方面成效显著。

在人员配置上。2004、2005年福建省相继启动并推广了聘用村级农民技术员、乡村医生、综治协管员、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协管员队伍制度。2006年, 有关部门将农民技术员、计划生育管理员、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协管员、乡村医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管员和文化协管员整合为“六大员”。据统计, 我省目前“六大员”队伍已达14多万人。在人员的配置上, “六大员”的服务涉及面广, 真正满足了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公共服务需求。

在队伍管理上。各地严格按照“县评、乡批、村聘”的程序, 自下而上抓好聘报工作, 确保“六大员”人才队伍的质量。在队伍管理上, 实行块状与条状相结合的做法。各村“六大员”队伍由各村委会负责选聘及组织日常工作的开展;而在人员的考核上, 实行村委会征询广大村民意见与上一级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相结合的办法, 队伍的培训则是利用有关职能部门的专业能力, 组织开展培训工作。

在财政支持上。各地区严格按照省政府及省直有关部门的指示, 按时、按量分发津贴。津贴补助由省、市、县三级共同承担。以农业技术员为例, 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村级农民技术员队伍建设的意见》, 津贴标准为50元/月/人, 省、市、县财政分别承担20元、10元、20元。为进一步激发“六大员”队伍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不少地方根据当地财政收支情况适当增加财政补贴。

在工作成效上。随着“六大员”制度建设的趋于完善, 其在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激发农村内生人力资源等方面成效显著。几年来, “六大员”在涉农政策法规、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健康生活理念等的宣传上, 在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的应用推广、防灾救灾、动植物疫病的防疫等的指导上, 发挥了很大的作用。此外, “六大员”队伍充分吸收当地能人, 不仅为专业能手提供了为当地村民服务的平台, 更激发了农村内生人力资源, 使之为海峡西岸新农村建设所用。

2福建省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公共服务供给现状

目前, 福建农业经济合作组织主要的公共服务包括: (1) 信息服务。通过对市场的广泛调查, 搜集市场信息, 并对农产品市场供求及变化趋势进行判断、预测, 及时将信息提供给农民, 以指导其生产; (2) 科技服务。普及农民科学知识、推广农业适用技术, 将农业教育、科研推广、生产联为一体, 促进科技成果的商品化和有偿化; (3) 政策服务。将国家对农民的各项优惠政策及具体措施直接落实到农民, 对发生在各个环节的违背、折扣政策的行为进行干预及上报, 以确定国家政策畅通有效地贯彻。

福建省农业经济合作组织组织结构日益合理、管理趋向科学、服务功能逐渐增强, 但在公共服务供给上仍存在不足。突出体现在: (1) 农业经济合作组织数量少、服务覆盖面有限。福建农业经济合作组织起步较晚, 现有农业经济合作组织相对于全省广大农民和目前的农业产业规模来说, 数量偏少, 覆盖面偏低。据有关部门统计, 福建省农户加入农业经济合作组织比例不足10%。此外福建农业经济合作组织还存在沿海与山区发展不平衡的问题。相对于沿海, 山区发展较为滞后。 (2) 组织规模偏小、服务功能较弱。福建省农业经济合作组织普遍经营规模偏小, 20人不到的农业组织占相当大的比例, 甚至有的合作组织仍没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其服务功能根本达不到广大农民生产、生活方面的需求。 (3) 服务内容单一。目前, 福建农业经济合作组织服务更多的是停留在种养业生产, 最多也就是农产品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对农民娱乐、医疗等生活方面的服务基本不涉及。 (4) 行政色彩较浓。福建有一部分农业经济合作组织过多地依赖于政府的支持、龙头企业的带动, 这就影响了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公共服务供给的制度化、规范化及持续性。

3 “六大员”与农业经济合作组织的有效结合

目前, 许多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其公共服务已辐射到整个乡镇、甚至整个县。服务内容涉及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 甚至乡村医疗、文化生活等。公共服务供给的规模越大, 其边际成本就越低, 提供更为优质的公共服务也成为可能。农业经济合作组织作为一个组织机构, 其通过团队协作, 也为农村优质公共服务供给提供了保障。而“六大员”制度公共服务供给上的优势在于“生在农村、长在农村”的“六大员”对农村公共服务需求、农村风土人情等的熟悉, 及在地缘、血缘基础上构建起来的个人人际关系网络, 这些都为“六大员”为农民提供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农村公共服务提供了有力保证。如何在保持原有“六大员”制度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方面优势的基础上, 将农业经济合作组织的优势吸纳进来, 实现农业经济合作组织与“六大员”的有效结合, 成为推进“六大员”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上一个新台阶的重要课题。

一方面, 可考虑将“六大员”中的某几员由农业经济合作组织来承接。目前, 福建农业经济合作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主要集中于农产品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较少甚至基本不涉及乡村文化、农村治安等方面。从福建省农业经济合作组织现状出发, 农民技术员、乡村医生由农业经济合作组织来承接成为可能 (乡村医生由合作医疗来承接) , 而其余的“员”由于我省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并不提供此类公共服务, 故暂不予考虑。农业经济合作组织作为一个组织、一个服务团队来承接“六大员”, 其与单个人承接“六大员”相比, 在聘任、激励方式上应体现其特殊性。在聘任问题上, 可考虑以“六大员制度合作单位”等名誉进行服务承接, 而不是对待单个人直接下聘书的形式。

另一方面, “六大员”可充分利用农业经济合作组织的平台开展农村公共服务。农业经济合作组织作为农民的集体性组织, 在组织农民技术培训、增强农民凝聚力等方面有先天的优势。农业经济合作组织有生产与生活两方面的功能。在生产上, 农民技术员可对合作组织社员进行定期技术培训、常态性技术咨询;国土资源规划员可协助合作组织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如翻整土地、兴修水利之类;在生活上, 文化协管员可协助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加强合作组织内部精神文明建设, 丰富社员文娱生活的同时, 宣扬和树立社会主义农村新风尚;乡村医生可为社员提供免费的医疗保健咨询、宣传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等。

参考文献

[1]郭铁民, 林善浪.中国合作经济发展史[M].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 1998.

[2]王蒲华.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实践与发展:福建实证分析[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 2006.

8.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篇八

会场全景

王秀芳在讲话中首先充分肯定了安徽省科协工作,她说,2010年,全省各级科协紧紧围绕工作大局,大力推进科技进步与创新、科学普及与推广,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科技工作者、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去年以来组织开展的中国(芜湖)第四届科博会等一系列重大活动,使科协组织的凝聚力、影响力不断增强。安徽正处在发展关键时期,加快转型发展、加速崛起,科技工作者和科协组织承担着重要责任。要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学会专职队伍,进一步加强科协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做好科协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王秀芳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科协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书记处科协工作的指示精神,支持科协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为科协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会上,省科协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周建强传达了中央书记处关于科协工作的指示及中国科协有关会议精神,代表常委会作了《围绕科学发展主题为服务全面转型、加速崛起兴皖富民作出新贡献》的工作报告。报告回顾总结了2010年全省科协系统工作,提出了2011年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

会议认为,2010年是省科协发展史上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一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中国科协的指导下,全省各级科协及所属团体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初步形成了“创新工作有突破、常规工作有创新”的发展态势,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任务。

会议要求,2011年全省各级科协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省委十一届十三次全委会精神,以为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全面转型、加速崛起、兴皖富民”提供科技服务为主线,坚持“三服务一加强”工作定位和大联合、大协作的工作方法,努力为促进安徽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会议强调,2011年是安徽省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贯彻落实《安徽省科协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的起步之年。科协作为科学技术工作者之家,应该发挥特殊的作用,为中国科技事业的发展,也为安徽转型加快发展,奋力崛起做出自己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90周年。

颁奖现场

会议审议并通过安徽省科协八届七次常委会工作报告,颁发了第十二届安徽青年科技奖,选举产生了安徽省出席中国科协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并推选了中国科协第八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黄健智 沈洁编辑:陈平平)

9.中共太仓市委组织部 篇九

事局 太组发(2007)28号★

关于印发《太仓市机关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

各镇党委,太仓港经济开发区港区、新区党委,机关党委,市级机关各单位党组织: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中层干部管理工作,现将《太仓市机关中层干部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太仓市委组织部

太仓市人事局

2007年4月12日

主题词:中层干部管理办法通知

中共太仓市委组织部2007年4月12日印发

(共印80份)

太仓市机关中层干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机关中层干部管理工作,根据《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加强机关中层干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市级机关和镇、两区机关的股级中层正副职干部的选拔任用和日常管理。

第二章选拔任用

第四条拟提拔任用的机关中层干部,除了须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同时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提拔担任中层正职的,一般应具有中层副职两年以上或正股级科员两年以上的经历;提拔担任中层副职的,一般应具有三年以上的机关工作经历。提拔担任中层职务应逐级提拔,特别优秀的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按照规定可以破格或者越一级提拔。

(二)近三年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三)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达到《苏州市公务员能力

建设纲要》规定的第二类能力要求。

(四)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五)身体健康。

(六)实施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中层干部应具有公务员身份。

第五条选拔任用机关中层干部必须在规定的机构设置和职数限额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选拔任用干部前,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应按干部管理权限先与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编办)就职位空缺情况和选任方式进行沟通,再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民主推荐。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民主推荐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负责,一般由所在单位领导成员、中层干部以及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参加。人数较少的单位,应由全体人员参加。民主推荐的结果在一年内有效。

(二)确定考察对象。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根据民主推荐结果集体研究确定,得不到多数群众推荐的不能作为考察对象。

(三)组织考察。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考察。部门与镇(区)双重管理干部的考察工作,由主管方负责,协管方配合。

(四)酝酿。对于拟任人选,在考察和讨论决定前,应当充分酝酿。酝酿应当根据职位和拟任人选的不同情况,分别

在领导班子有关成员中进行。双重管理干部的任免,主管方应当事先征求协管方的意见。

(五)讨论决定。选拔任用干部必须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集体讨论并进行票决。

(六)任前公示。提拔任用的干部,须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七)任职。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由任用单位按干部管理权限上报审批后办理任职手续。市级机关、两区正股职(级)和各镇党群口正股职干部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具体职位见中共太仓市委组织部管理干部的职务名称表,太委组

[2004]17号),其他中层干部报市人事局(编办)审批,任免文件报组织部备案。上报材料包括任免请示、《干部任免审批表》(一式二份)、考察材料、民主推荐汇总表、干部任免事项票决汇总表等。

市委组织部定期对各单位选拔任用干部工作进行督查,或派员列席党委(党组)讨论研究干部任免的会议。

第六条有关职务应当按照有关法律和章程规定,依法推荐、提名、选举、任免。

第三章职位管理

第七条实行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制度。机关中层干部职位出现空缺或进行岗位交流以及机构调整、重组时,原则上应在本单位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产生任职人选。根据

需要,经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批准,也可以实行跨部门竞争上岗。

第八条实行机关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制度。根据《太仓市党政机关中层干部定期轮岗实施办法》,进一步推进我市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工作。

第九条实行机关中层干部任职最高年龄限制制度。机关中层干部男满55周岁、女满52周岁,到龄改任同级正副股级科员。各单位根据岗位的实际情况,中层干部任职最高年龄可适当提前。

第十条实行机关中层干部降免职制度。机关中层干部在考核、干部考察中,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应当免去现职。能绩考核结果差、不胜任现职工作或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现职的中层干部,应调离其岗位或降职使用,其待遇按照新任职务的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实行机关中层干部任职回避和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任职回避的亲属关系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等关系。有上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

党委(党组)讨论干部任免事项时,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

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干部考察组成员在干部考察工作中涉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第四章纪律与监督

第十二条党委(党组)在机关中层干部管理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每年年底,各单位党委(党组)应将本本单位中层职位使用、调整以及人员职务变动等情况,报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

第十三条自行突破职数限额或改变机构设置的,以及不按规定履行程序的,其干部任免事项不予审批。对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根据具体情况,追究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中凡涉及党委(党组)负责的事宜,未设党委(党组)的部门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10.中共高淳县委组织部 篇十

高人字[2008] 20 号

关于做好2008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镇(淳城街道)、开发区、各部委办局、县直各单位: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08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宁人字[2008]155号)文件的要求,现就做好2008年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考核质量

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把加强和改进机关、事业单位考核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高素质干部、职工队伍的重要措施。要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安排时间,合理制定方案,严格工作程序,认真组织实施。要认真总结经验,完善考核办法,坚持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要把考核与目标责任制考核、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考核内容结合起来,发

1挥考核的综合效益。要将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培训和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凡未按要求参加培训的,考核一般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市管领导干部的考核工作由县委组织部按市委《市管领导干部考核暂行办法》执行。县管领导干部仍参加所在单位考核。

二、严格控制考核优秀等次比例

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一般掌握在本机关事业单位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5%以内。本被评为县有功(先进)单位或受到县级以上综合性表彰的县镇机关事业单位,在事先报经县委组织部或县人事局审核同意后,其工作人员考核优秀指标可放宽到20%。对擅自提高优秀等次比例的单位,不予审核备案。优秀等次人员应在不同职务层次人员中合理确定。

三、加强考核结果审核备案

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考核审核备案制度。2008的考核工作于2009年2月底前结束。考核审核备案工作,按照分工分别上报县委组织部或县人事局审核备案。

(一)个人填写表格

1、县镇七大类机关(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工商联及各镇)公务员:填写《公务员考核登记表》;

2、县参照管理机关(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县文联、县残联、县老龄办、县商务局、县建工局、县广电局、县体育局、县旅游局)及原参照依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县档案局<县党史办>、县委党校、县农业资源开发局)公务员:填写《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登记表》;

3、机关工勤人员:填写《机关工勤人员考核登记表》;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登记表》。

(二)单位上报表格

1.《高淳县2008公务员考核结果审核表》:县级党群部门(县委工作机构、部门管理机构、县人大、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群团机关、党校等)报县委组织部审核备案;县级政府行政部门(县政府工作部门、事业局机构、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原参照依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及镇机关报县人事局审核备案,其中:镇机关需按党群职位公务员或政府行政职位公务员分开填报,并附人员花名册。

2.《高淳县2008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结果审核表》:分别由每个事业单位填写,经主管部门或镇审核后统一报县人事局审核备案。

3.《高淳县2008考核结果统计表》、《高淳县机关事业单位2008考核情况汇总表》:由主管部门及镇按分工分别报县委组织部或县人事局审核备案。

4.《考核不称职(不合格)人员情况登记表》:由主管部门及镇按分工分别报县委组织部或县人事局审核备案。

(三)单位发放材料

1、《考核结果通知单》由单位发给每位参加考核人员。

2、《荣誉证书》由单位发给考核优秀等次人员。

(四)其他

1、镇机关党群职位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党委副书记、人大副主席,纪委副书记、党委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政法委员、人武部

长以及在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宣传统战、人大、工会、共青团、妇联、人民武装职位工作的其他公务员,其余均为政府行政职位。

2、所有县镇机关公务员及机关工勤人员需将考核登记表,按分工分别报县委组织部或县人事局审核盖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考核等次确定为优秀、基本合格、不合格及不定等次人员考核登记表同样需报县人事局审核盖章,考核等次为合格人员全部由主管部门或镇审核盖章。

2008《公务员考核登记表》、《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登记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登记表》、《机关工勤人员考核登记表》、《高淳县2008公务员考核结果审核表》、《高淳县2008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结果审核表》、《高淳县2008考核结果统计表》、《考核不称职(不合格)人员情况登记表》、考核结果通知单等表格材料,请各单位在高淳人事人才网(http://)下载使用。各镇、各部门还必须同时书面上报2008考核工作总结。

考核结束后,请将考核表及时送交档案管理部门归档,其中,实行人事代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表送至县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归档。

四、关于考核奖金发放问题

考核结果报经县委组织部或县人事局审核后,兑现考核奖金。2008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机关工作人员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奖金标准为本人当年12月份的基本工资,考核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的不发年终一次性奖金。事业单位以考核审核备案结果作为向主管部门申请绩效工资总量的依

据。

对在考核中流于形式、弄虚作假,不按规定内容和规定程序考核,随意突破规定提高优秀比例以及其他违反考核工作纪律的单位,不予兑现年终一次性奖金。

县委组织部:梁建刚联系电话:5733811

3县 人 事 局:陈建珍、曹华联系电话:57338705

附:2008考核优秀等次指标下达通知单

中共高淳县委组织部高淳县人事局

11.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篇十一

1937年“七·七”芦沟桥事变后,日本帝国主义发动了全面的侵华战争,蒋介石采取片面抗战的路线和单纯防御的战略方针,国民党军队节节败退,大片国土遭受日军铁蹄蹂躏。在此民族危难之际,中国共产党庄严地发表了抗日宣言,发出了《抗日救国十大纲领》,提出国共合作,建立广泛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我党的抗日主张深得全国人民的拥护。在党的抗日旗帜指引下,钦廉四属的广大群众和爱国人士开展了轰轰烈烈的抗日救亡运动和英勇顽强的抗日武装斗争,谱写了一曲曲悲壮感人的抗日斗争赞歌。

在如火如荼的抗日救亡运动中培养骨干

1926年,我党就在钦廉地区建立了北海党支部和东兴党支部,1927年遭受到了蒋介石反动派的镇压,但革命的种子深深地播种在人民中间。1928年3月中共防城县委建立,1929年县委解体。1927年9月至1932年11月,斜阳岛农军孤军奋斗。钦廉地区的学校如合浦一中、廉州中学的学生自觉组织的“读书会”风起云涌,革命书刊源源不断地流传,钦廉进步学生、爱国青年和各界爱国人士热烈拥护中国共产党团结抗日的主张,积极投身到抗日救国运动中去。合浦一中、五中、廉州中学、寨圩简师、钦中、钦师、东兴简师等学校的师生纷纷组织抗日宣传队,深入街道、农村、渔村,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抗日救国宣传。知识青年在抗日救国中首先觉醒,他们与工农相结合,在唤醒民众方面起到了先锋、桥梁作用,在抗日救国运动中也得到锻炼和提高。

1938年初,钦廉党组织重建,以张进煊为书记的中共合浦县特别支部于当年4月正式成立。此后,先后在合浦的廉州、北海、西场、公馆、白沙、白石水、寨圩、小江、南康以及灵山、钦州、防城等县建立党的组织。经过一年多的努力,钦廉地区的各级党组织已形成一定规模的组织体系,党员发展到300多人。党组织的重建,加强了钦廉四属抗日斗争的领导力量,使抗日斗争走上更加自觉的阶段。特支根据国共合作抗日的新形势和我党所倡导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以及党组织重建后所处的地下状态,充分发挥国民党合浦县当局在群众推动下建立的“各界民众抗敌后援会”的作用。特支部分主要成员先后在合浦、北海参加“抗敌后援会”,负责实际工作。在“抗敌后援会”的领导下,廉州、北海、西场、公馆等地相继成立文化界、青年、妇女、店员、渔民、农民等“抗敌同志会”。我党通过这些合法组织,更加广泛地开展抗日救国运动。

1938年8月12日,日军首次侵占北海涠洲岛,特支领导深刻意识到钦廉地区内地随时会遭到日军进犯,因而十分重视山区抗日游击队根据地的建立,于是派朱兰清等回到浦北白石水地区建立党支部,建立党在农村的基础。10月21日,广州沦陷,广东省委为了加强钦廉地区党的领导,派员来帮助建立以张进煊为书记的中共合浦县工委,工委仍旧领导钦廉四属的抗日斗争。县工委建立后,进一步加强白石水山区的游击根据地的建设,先后派张世聪等一大批党员去加强该区的工作,并派工委委员何世权加强对该区的领导。年底,县工委积极推动廉州中学和合浦一中迁校到北部山区的小江,两校师生中的大批党员骨干随校到小江。他们在小江周围农村积极开展抗日工作,建立党的基础,为建设游击根据地创造了条件。

钦廉党组织正确执行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重视开展抗日青年工作。1938年11月,我党组织积极工作,推动国民党驻军一七五师政治部主任林增华建立了合浦青年抗日先锋队总队,我党派何世权等一批党员参加总队工作,何世权任总队政治部主任,主持实际工作。在总队统一领导下,廉州、公馆、白沙、闸口、西场、龙门、寨圩等地区均建立“抗先”组织,各界青年包括学生、教师、妇女、社会青年、农民等参加了“抗先”队。他们积极开展抗日宣传、军事训练、防奸防谍、查缉日货等工作。1939年5月,在我党组织的推动下、在抗敌后援会和“抗先”总队等抗日团体联合倡议下,由驻军一七五师政治部主办,在张黄召开了合浦县抗日青年代表大会,到会各界代表100多人,我党组织负责人张进煊参加了大会。在大会上发言的中共代表利用这个机会大力宣传我党团结抗日主张。这次大会标志着钦廉青年抗日群众运动掀起了新高潮。

积极发展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抗日武装力量

1939年11月15日,日军南支舰队司令高须四郎中将指挥第五师团、台湾旅团,于钦县的龙门港和防城县企沙港强行登陆,入侵了钦县、防城等地,进攻南宁,国民党驻军仓皇后撤。日军在钦廉地区大肆进行烧杀抢掠,他们的滔天罪行,激起了钦廉地区的共产党人和广大人民的极大义愤。

在钦廉地区面临全面沦陷的危急关头,钦廉党组织紧急动员起来,积极组织武装队伍,开展保家卫国的武装抗日斗争。在日军从钦防登陆前,钦廉地区沿海形势已十分紧张,敌舰在海面上频繁游弋,敌机轮番对沿海和内地进行轰炸,驻军后撤,居民疏散,商店关门,学校停课。在这种形势下,合浦县工委派工委委员兼廉北区区委书记庞继业及党员王文昆、谭锡裕等,组织合浦一中留校学生并联合原“抗先”大刀队组成合浦战地服务团,全体团员集中于县城,进行军事训练和政治学习。服务团在极其困难的条件下开展抗日宣传、防空救护、为前线战士募捐寒衣等,做了大量的工作。

日军在钦防登陆后,北海党组织争取得到合浦县第五区区长的支持,建立起一支由我党掌握的青年学生武装队伍——北海学生队,由共产党员李梓明、庞文隽分别担任队长、指导员,共50多人。国民党驻军撤离后,他们日夜守卫着北海,有敌舰来窥伺时,即开枪射击。该队还派一个分队到奶奶沟一带驻扎,深入农村发动农民,建立农村抗日小后方。

南宁沦陷,邕钦线以西成为敌后。这时,中共东兴党支部发出了“动员起来,保家卫国”的号召,组织了以毛湘澄、庞景云为正、副团长的东兴战时后方服务团,吸收进步青年80多人,自带长短枪10余支,分为3个分队开赴那良、防城、大直等地的圩镇、农村开展抗日宣传活动。在巫海秋、符荣业、沈鸿周领导下的第一分队10多人,奔赴那良、扶隆、那勤等地活动,尔后组成了由共产党掌握的有三四十人的大勉自卫队,队长沈鸿周、副队长沈鸿桂。由东兴党支部领导成员黄翠英、黄翠玉率领的第二分队前往大直乡,在宣传抗日的同时,做争取改造广东南路抗日游击队第六大队赵广南部的工作。

日军占领邕钦线后,又派兵攻打钦东陆屋等地。这时候,著名抗日将领蔡廷锴率二十六集团军司令部进驻灵山。他支持灵山人民抗日,给我党的工作带来了有利条件。我党组织也十分重视对蔡将军的支持和配合。其时,该集团军总部之下成立了“广东南路抗日游击队”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九等几个司令部(简称“南三”、“南四”、“南五”、“南六”、“南九”)。其中“南三”队伍成立于1939年12月,党的许多骨干和进步青年曾在里面工作,积极宣传和执行中国共产党的抗日主张。12月,原中共合浦中心县委派遣党员黄文法和进步青年莫平凡一起发动组织了灵山青年抗日游击队,全队30多人,回乡大学生、进步青年劳荫祖为队长,莫平凡为副队长。为解决武器、给养问题,经党组织同意,这支青年抗日游击队隶属“南三”指挥,但在政治上保持独立。党组织还委托莫平凡、邓业兢教育动员有军事经验和爱国热情的绿林人物梁振威出面组织一支100多人的灵山县民众抗日游击队,灵山青年抗游击队派骨干何林率数名人员参加了该队。青抗队、民抗队和“南三”一起开赴邕钦路前线,团结群众抗日。1940年4月,二十六集团司令部政治特派员室政治工作队成立,劳荫祖任队长。由于特派员室里的革命力量(如张凤楼,当时为国民党第四战区司令部派驻蔡廷锴总部政治特派员室联络员,是接受中共广东省委派遣打进国民党军队的党员)支持,政工队安插了地方的共产党员和进步青年30多人,全队编为3个分队:第一分队长莫平凡;第二分队长朱守刚;第三分队长谭承裕。各分队分别到烟墩、旧州、檀圩、那隆、陆屋等地进行抗日救国宣传,组织抗日工作。

1940年夏天,中共广东省委根据开展敌后斗争的需要,决定建立中共粤桂南工委,领导钦廉四属及桂东南地区的抗日斗争,进而建立粤桂边抗日游击根据地,于是任命周楠为书记,杨甫、余明炎为委员,组成中共粤桂南工委。广东省委还抽调原在东江地区的广东人民抗日游击队工作的黄木芬、王次华到达邕钦线东侧的那觅、陆家等地开展工作。尔后不久,日本侵略军从邕钦线撤退,情况变化,粤桂南工委撤销。但杨甫以黄木芬、王次华仍留下来分别在合浦、钦县工作。

同年夏天,中共合浦中心县委根据广东省委及南路特委关于加强开辟粤桂南前线敌后工作的指示,派遣庞文隽等12名共产党员打入“南九”政工队工作。该政工队由庞文隽任队长,因而工作队已由共产党所掌握。同时,他们根据合浦中心县委的决定,建立了以庞文隽为书记的中共钦县特别支部,负责领导钦县的抗日斗争。政工队分赴邕钦线以东邕钦灵边的那觅、陆家等村,组织和发动抗日群众武装,开展抗日游击战争。

1938年12月,国民党顽固派掀起了抗日战争时期第一次反共高潮,钦廉地区的国民党顽固派开始镇压共产党及共产党领导的群众抗日斗争。1939年5月,我党钦廉四属领导机关中共合浦中心县委被破坏。涠洲岛、海南岛沦陷后,国民党地方官僚勾结奸商、汉奸,高价抢购大米、桐油、铜钱等战略物资,偷运出口,接济日军。钦廉地区的群众极端义愤,爆发了一次次反对资敌的斗争。1940年3月,中共合浦中心县委召开扩大会议,根据党中央指示精神,决定开展一场反汪、反逆流的斗争,并与反运米资敌斗争结合起来。于是,一场声势浩大的斗争在合浦西场、南康、公馆和浦北小江、白石水、寨圩等地掀起。1940年5月,国民党合浦县政府派兵前往白石水等地镇压群众性的反汪、反逆流和反运米资敌的斗争。在中共合浦中心县委党的领导下,白石水人民组织武装队伍进行武装自卫。国民党顽固派对白石水先后组织了三次大规模的军事进攻,均受到抗击,以失败告终。直到1941年3月,广东省委负责人指示将白石水武装斗争转变为政治斗争,尔后白石水武装队伍解散。国民党顽固派乘虚大搞清乡、围村捕人,疯狂镇压,当地的革命力量和群众受到了惨重破坏和损失。我党组织领导的反汪、反逆流、反运米资敌和白石水武装自卫斗争,成为了抗日斗争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为钦廉地区的抗日斗争史谱写了光辉的一页。

邕钦线及其两侧地区的联合抗日斗争

从南宁至钦州的公路线即邕钦线,由北向南直穿钦县中部而下,灵山、防城两县分处于邕钦线的东、西两侧。日军登陆后,一面派兵直上黄屋屯、大寺、大塘直至南宁,一面派兵进攻防城、占领钦州,据守邕钦线,继而派兵进犯东侧,攻打陆屋、灵山等地。日本侵略军所到之处,大肆烧杀抢掠,奸淫妇女,无恶不作。面对着日军的残暴行动,广大人民群众恨之入骨,纷纷组织起来,同日本侵略者作殊死的斗争。钦县屯茂、六虾、那觅等不少村庄的群众自动组织起来,坚决打击侵略者。那时,蔡廷锴所领导的几支地方游击队,也分布邕钦线两侧地带活动,伺机打击敌人。一支队伍在小董、板城、那香、太平等地,一支在平吉、青塘、陆屋、三隆等地,一支在灵西的那楼、旧州、烟墩一带。哪里有日军,哪里就有游击队和民众抗击日军的枪声。邕钦线东侧8公里的屯茂村群众在该村爱国人士罗华国的带领下,组织了抗日壮丁团,附近10多个村庄都有人参加,共500多人。他们积极开展游击活动,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单独或配合作战30多次,毙、伤敌一批,壮丁团牺牲了7人。

在邕钦公路沿线,到处活跃着游击队和群众抗日武装。他们破坏公路,截击敌人的运输车,破坏敌伪维持会的组织,活捉汉奸,使敌人在邕钦线上陷于日夜不安的状态。1940年3月,在南宁昆仑关激战期间,邕钦路两侧的游击队和群众武装截击日军的后路接济,使在昆仑关上的日军弹药、粮食接应不上,有力地支援了昆仑关前线的抗日将士。在邕钦公路沿线的游击队和群众武装,经常摸进敌人警戒森严的据点内袭击敌人。比如小董,这是敌人的主要据点,敌军往返钦州、南宁时,必定要在该地歇宿。因而,我抗日武装经常袭击这个地方。有一次我方游击队潜入小董维持会,把大汉奸张钦庭捉了出来。灵山县旧州有个青年叫翁贵田,同从龙门港逃避来的船工一起,组织了一支10多人的游击队,率领群众数百人经常到邕钦线附近,破坏日军必经的桥梁,伏击日军的汽车和后勤队伍。一次翁贵田率队在东流村附近公路伏击,打死日军4名,缴获步枪3支、子弹180发、手榴弹24枚、指挥刀1把、军事地图2张、望远镜1副、军事密码1本。他们把战利品送到驻灵山的二十六集团军司令部,受到蔡廷锴将军的接见和奖励。

由于我抗日武装力量在邕钦路上给敌人以沉重的打击,敌后方交通联络受到严重威胁,日军便以优势兵力分路东犯,企图迫使我抗日武装队伍远离邕钦公路线。1940年1月9日,日军近卫师团樱田武旅团第二联队及第一联队之一部,附炮兵大队,共约2000人,分3路向邕钦线东侧的灵山县太平地区进犯。其中一路由邕宁县大塘经久平等地东进,到花甲山时被抗日部队狙击;一路由邕宁县南晓东进,到钦县新棠也被抗日部队狙击;另一路1000多人则由钦县小董经板城向太平进犯。当时,驻守在太平一带的有国民党四十六军一七五师和十九师,灵山青年抗日游击队、灵山县民众抗日游击队也在太平一带活动。1940年1月15日到18日,日军十八师团1600多人向邕钦线东侧太平地区的四峡坳进攻,在抗日民众的推动和敦促下,驻军一七五师五二四团布阵于四峡坳,狙击日寇东进。灵山青年抗日游击队、灵山县民众抗日游击队和“南三”游击队也开赴四峡坳前线,并发动当地自卫队300多人和当地青壮年、妇女,积极配合四峡坳守军作战。激战三昼夜,当地群众把饭菜、酒、肉、香烟源源不断地送上前线,军民合作,多次击退飞机、大炮掩护下的进攻,敌始终未能得逞。迫使日军增援飞机20多架,并以大炮开路,骑兵冲阵,从侧面田蒲岭向南宁方向逃窜。此役击毙日军中队长吉田三郎等200多名,伤800多名,缴获武器弹药一批及吉田三郎指挥刀一把、皮包一个。我方牺牲290多人。正当四峡坳英勇抗击日军时,我党组织负责人张进煊及时布置廉州中学(已迁址浦北小江)党组织,组成以学生党员为骨干的20多人的战地服务队,开赴灵山陆屋、旧州等抗日前线进行慰问。他们为战士理发和洗、补衣服,协助部队清理战场和做好防奸工作,为战士演出抗日节目,进一步激励战士们奋勇杀敌、保卫祖国的决心。

1940年3月中旬。日伪军从南宁、钦州分两路再次进犯灵山,一路由南宁经蒲庙、那楼以东,直窜沙坪,经出水坳旺屋垌到烟墩茅针、那隆;一路由钦州经陆屋到那隆汇合。3月17日,日军在飞机狂炸下进犯灵山县城。此时归二十六集团军指挥的桂系两个师的师长不听蔡廷锴的指挥,各自保存实力,逃跑到博白去了。桂系某部某团来接令要开赴靠近二十六集团军司令部归蔡廷锴直接指挥的,但该团竟然不来报到,致使设在灵城三海岩的二十六集团军司令部暴露在日军枪口下,蔡廷锴部队不得不向乐民、城隍方向撤退。当时,灵山青年抗日游击队和地方自卫队未随军队撤退,坚持留在灵山县境内,继续袭扰打击侵略者。

日军跟踪蔡廷锴总部至平山虾塘,被当地自卫队袭击。灵山青年抗日游击队在灵西那楼一路跟踪进犯灵山之敌,伺机打击敌人,到沙坪旺屋垌商岭截击日军的后勤马队,俘虏日军1名,缴获军马5匹、罐头、饼干一批。某部爱国官兵在烟墩茅针察颈坳伏击日军,当地社岭村群众拿出他们的机枪,配合作战,毙敌6名,日军弃尸逃命。

敌陷灵山后,有一天派一个分队企图进犯武利。这时,曾受我党影响的文利香山村苏显枢(曾任十九路军班长)主动带领抗日自卫队50多人,与武利镇自卫队联合,在三里江桥头袭击日军,迫使敌人不敢进占武利而向伯劳方向逃窜。

全面发动武装起义,建立我党独立领导的抗日武装

自1940年底日军撤离邕钦线后,钦、防、灵各县的抗日斗争转入了另一时期。虽然国民党反动势力一再掀起反共高潮,但这个地区的共产党组织及其领导的武装力量仍然有了进一步的发展。

1944年4月,日军打通平汉线,进犯湘桂。灵山县党组织积极做群众的争取教育工作,掌握了大塘、旺圩、白花、烟悦、司练、白木、萍塘、绿水、钟灵等地群众的抗日武装。同时,从1941年开始组织的大塘、旺圩、峨嵋、白花、司练等地的秘密游击小组,到1944年已发展到4个中队,有五六百人。这4个中队都是用乡队的名义组织的,实际为中共党组织所掌握。1944年秋,日军沿湘桂线南下,占领衡阳、桂林等地。钦县党组织认为,日军有重新占领南宁、钦州的可能,因此必须作好抗击日军的准备。于是他们把主要力量放在领导群众打游击的准备工作上,重新配备了力量。以邕钦公路为界,成立东、西两个工作区,陆续将共产党员、进步青年调到上述地区,通过各种关系设立立足点,以教书、经商等职业作掩护开展工作,主要是发动群众,对上层开明人士开展统战工作,争取掌握及建立武装队伍。这期间,经过派出党员做争取教育工作,先后掌握了小董那料自卫中队和长滩新月塘自卫中队。11、12月间,日军重新占领南宁,派一个联队南下,经小董、钦州、合浦到达湛江,沟通了与入侵雷州半岛日军的联系,还派出部分队伍取道防城县那良、东兴,配合侵越日军向东进犯,占领了当时我南方对外口岸之一的东兴镇。那时,蔡廷锴早已被迫离职回乡,驻钦廉地区的国民党军队毫无抗日斗志,日军一来,仓皇溃逃,连钦县政府也迁到偏僻山区那彭去了。这时候原在蔡廷锴部工作过的小董地区共产党主要负责人之一的朱守刚,率领抗日武装对途经小董的日军进行小规模的骚扰和和偷袭。

1944年4月下旬,日军发动了打通大陆的作战,首先打通平汉线后,向南推进。在广东南路,日寇继侵占雷州半岛之后,进逼廉江、遂溪。11月,日军打通湘桂线后直下钦州、合浦,东进廉江、遂溪。湘桂线以南已沦为敌后,形势万分危急。然而,国民党顽固派更抓紧反共、反人民的活动,政治倒退,特务猖獗,横征暴敛,民不聊生。当年9月21日,国民党钦廉当局派出大批军警特务,搜查我钦廉地区党的联络机关,逮捕共产党员伍朝汉等3人,制造了“合浦永信烟庄事件”。

在这种形势下,领导和组织抗日斗争的重任已完全落在我党的身上,中共广东南路特委根据中央南方局的指示和南路斗争形势,决定全面发动抗日武装起义。特委书记周楠亲自部署钦廉四属的抗日武装起义,任命阮明为该地区抗日武装起义的总负责人,指挥中心设在白石水山区,起义时间为1945年春节前后。经过紧张的准备工作后,从1945年1月底起,在整个钦廉大地上,先后举行了南康起义、白石水起义、小江龙门起义、西场起义、灵山起义、小董起义、那良起义。这些起义,建立了我党直接领导的抗日武装队伍和大片抗日游击区,为配合全国夺取抗日战争全面胜利作出了贡献。但由于国民党顽固派的重兵追剿,大部分起义队伍受到了严重挫折。只有那良抗日武装起义的队伍较好地坚持下去,开展了英勇顽强的抗击日本侵略者的武装斗争。

防城县党组织经过比较充分的准备之后,于1945年6月14日举行那良起义,建立了以沈鸿周、沈耀初为正、副大队长、陈汉东(黄木芬)为参谋长(党内是党代表)、巫摩白为政治部主任的钦防华侨抗日游击大队。全队150多人,有轻机枪6挺、步枪60多支、短枪30多支。钦防华侨抗日游击大队建立后,立即开赴中越边境地区,与盘踞在那里的日军作战。队伍到达塘花的三角灶地区,在江尾、黄摩岭、鸡邦、山寮、瘦洞等地宣传抗日,争取当地上层人物,组织塘花民兵,发给枪支弹药,进行武装抗日和自卫斗争。根据当地群众的要求,逮捕处决了罪恶累累的塘花里反动里长黄武生和坏分子何宗勋。游击队在塘花开展活动,日伪军又怕又恨,派遣反动分子何宗月带领30多名日伪军到塘花进行破坏活动。为了打击敌人的嚣张气焰,抗日华侨游击队于6月下旬的一天包围了这股伪军,打死伪军3人,俘14人,缴获步枪14支,战斗中我方牺牲1人,负伤两人。为了安定人心,恢复被敌人破坏的工作基础,当天晚上,由参谋长陈汉东率领游击队到下塘花,召开了群众大会,揭露敌伪的阴谋,宣传我党的抗日政策,当众释放了俘虏,从而扩大了政治影响。是晚,游击队在瘦洞住宿,翌晨突然被日军包围,在突围中3名女战士落入敌手(日本投降后始得出狱),参谋长陈汉东牺牲。7月下旬,日军又组织100多人,分兵3路,从冷溪、下塘花、里西向我游击队驻地分进合围。游击队获悉情报后,迅速将队伍转移别处,并选择薄弱之敌进行伏击。日军扑空后,有三四十人撤到里西村,受到我方伏击。此战击毙和击伤敌5人,缴枪数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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